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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团章的手抄报(汇总5篇)

时间:2023-09-29 10:48:53 作者:梦幻泡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团章的手抄报篇一

“看团章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200字)

团章是指对团的组织、活动、宗旨等方面进行规范和说明的文件。作为一个团员,理解和遵守团章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最近,我仔细阅读了团章,并对其中的内容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体会。

第二段:对团章内容的理解(200字)

团章中明确规定团员的义务和权利。作为团员,我们应该积极参加各项团组织的活动,增进团队合作意识和集体荣誉感。我们应该遵守团组织的规定,不违背团的宗旨和原则。团章中还规定了团内的惩戒机制,对于违反规定的团员会有相应的制裁。通过对团章内容的理解,我明白了作为团员应该怎样行动和做人。

第三段:团章对个人成长的意义(200字)

团章不仅规范了团员的行为,还鼓励团员积极参与团组织的各项活动。通过团组织的实践,团员们可以培养自身的领导才能和团队合作精神。此外,团章还为团员提供了机会,可以参与到社会公益活动中,为社会做贡献。团章对团员的个人成长和未来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四段:团章对社会责任的要求(200字)

团章明确指出,团员应当对社会负有责任。我们应该关心社会,保护环境,积极参与有益于社会的活动。作为团员,我们应该志愿服务社会,并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善社会的现状。团章对团员的社会责任要求鞭策着我们,要使我们更加关注社会问题。

第五段:对团章的体会和总结(200字)

通过仔细阅读团章,我对团的宗旨和原则有了更深的理解。团章使我明白了作为团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并激励我积极参与各项团组织的活动。团章对我的个人成长和社会责任都提出了要求,为我明确了前行的方向。作为一名团员,我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自己,积极履行团员责任,为团和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总结:团章是团组织的行为准则,对团员起到了规范和鞭策的作用。通过对团章的理解和遵守,我们可以更好地发展自己,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履行团员的责任。团章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它将伴随我们成长,指引我们向着公正、文明、和谐的社会目标不断努力。

团章的手抄报篇二

中国共青团是.....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的助手和后备军。回顾我们共青团的历史,它在我们党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始终站在革命斗争的前列,有着光荣的历史。在建立新中国、确立和巩固社会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为党培养、输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中国共青团跟着党在前进中不断发展壮大,共青团是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在当今时代,也是青年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学校。今日,我们正奋斗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为将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礼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年必须服从党和团领导.

作为一名新一代的大学生,作为一名团员,我们要从细节作起,点点滴滴作起,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祖国的统一,中国的强大,都离不开现代的大学生,离不开当代的共青团员。所以,作为一名团员,要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把自我变成一个合格的优秀团员。

经过这次认真而又系统的学习,我对团的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并且对如何开展学习,为什么要学习,如何更好的体现共青团员意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为更好开展今后的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同时,也加深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的理解,不断增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这次活动之后,我强烈地意识到作为团员应当到达什么样的要求,应当做什么样的事。

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期望。我们共青团员必须要以民族复兴为己任,坚持理论结合实际的学习,坚持充分发挥团员的主体作用,坚持充分尊重基层的创造性,坚决拥护中国共产主义领导,永远跟党走!

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为祖国建设添砖加瓦。

团是党的后备军,更是国家强有力的后盾,作为新世纪的一名团员,肩负着时代赋予的神圣职责,为把祖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礼貌的现代化国家而奋斗。我们要增强团员意识,努力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用知识来武装、充实自我的大脑。共青团是祖国的未来,祖国的期望,要坚决拥护.....的领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团员要树立正确的梦想,不断提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诚实劳动,勇于创新,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建工立业。

我坚信:只要我们永远支持党,信任党,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前进,勇于应对各种挑战和挫折。只要我们团结在党的领导下,团员就不会失去他的优越感,就不会失去他强大的精神动力。是中国青年团的光荣使命。担负起这样的历史使命,共青团就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永远跟着党,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昂首阔步,奋勇前进。

团章的手抄报篇三

我国团章全文:

总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行动指南,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维护人民民主专政,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而奋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在中国共产党以及毛主席同志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关怀下发展壮大的,始终站在革命斗争的前列,为党输送了大批无产阶级优秀战士,有着光荣的历史。共青团要继续革命前辈开创的事业,发扬优良的传统和作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基本任务是以共产主义精神教育青年,帮助青年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自己,引导青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锻炼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对青年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帮助他们逐步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抵制和克服资本主义繁朽思想、封建主义残余思想和其他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影响,带领青年做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英勇突击队。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要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作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维护青年的权益,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关心青年的全面成长,帮助青年努力做到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在团的生活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反对任何压制民主的行为;要教育团员和团的干部自觉地遵守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反对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坚决维护和发展全国各族青年之间的友爱团结,加强同台湾青年同胞、港澳青年同胞和国外青年侨胞的团结,共同促进社会主义祖国的繁荣、富强和统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持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加强同世界各国共产主义青年组织以及一切爱好和平、主持正义的青年组织的团结,支持全世界被压迫民族、被压迫人民和青年的正义斗争,共同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团的地方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

第一章团员

第一条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如果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在转为正式党员以后,如果没有在团内担任工作,就不再保留团籍。

第二条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二)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团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发扬共产主义道德风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热情支持好人好事,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四)保持革命警惕,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职责。

(五)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第三条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

(三)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的组织讨论对自己的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建议、声明、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团员应严肃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第四条接收团员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手续:

(一)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团员二人介绍。

(二)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三)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第五条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第六条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第七条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事业中有显著成绩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给以奖励。

奖励分为:记光荣簿,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

第八条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以纪律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留团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作青年入团的介绍人。留团察看期满,改正了错误的,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团籍。

第九条对团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对团员给以开除团籍的处分,必须经县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委员会批准。

第十条团的组织对团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团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他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第十一条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通过,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第二章团的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团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

(三)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

(四)团的各级委员会定期向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报告工作。

(五)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团的下级组织必须向上级组织如实地反映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工作。

(六)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在团的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同级党的组织和上级团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经过共同研究,可以调动或指派团组织的负责人。

第十四条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经过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办法进行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入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十五条团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在两次代表大会之间,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由代表大会解决的某些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六条有关全团性的工作,应当由中央委员会作出决定,统一部署。

各级团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团的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与工作任务,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团的中央组织

第十七条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十八条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全团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修改团的章程;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

处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第四章团的地方和军队中的组织

第二十条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团的自治州、县(旗)、自治县、市、市辖区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团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二十一条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团的工作任务;

(三)选举同级委员会;

(四)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团的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团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团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二条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各该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行使委员会的职权。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组成,必须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团的工作,是军队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军队中的团的组织在党委员会和政治机关的领导下,根据团中央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和指示进行工作。

第五章团的基层组织

第二十四条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人民公社、合作社、农场、乡、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建立团的基层组织。

(一)团员在三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支部。

(二)团员在五十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总支部。如果工作需要,团员在三十人以上的单位也可以建立总支部。

(三)团员在二百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基层委员会。如果工作需要,团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单位也可以建立基层委员会。

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

第二十五条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应该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它的任务是:

(一)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二)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努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二)教育团员和青年向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学习,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共产主义精神,树立新的风尚。

(四)教育和带领青年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同一切危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良倾向,以及国内外敌人的破坏活动进行坚决的斗争。

(五)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六)接收团员,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七)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第六章团的干部

第二十六条团的干部是团的工作的骨干。共青团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大胆选拔年轻干部,保持团干部队伍年轻化的优势,努力实现团干部队伍的革命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在“保留骨干、以资熟手”的同时,不断为党和国家输送年轻干部。

第二十七条团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团员和青年的表率,模范地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努力做到:

(一)政治上要坚强。忠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身的精神,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和歪风邪气作斗争。

(二)学习要刻苦。带头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工作要勤奋。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自己动手,多于实事,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

(四)作风要扎实。朝气蓬勃,实事求是,敢想敢干,讲究实效,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经常同青年谈心,做青年的知心朋友,不沾染官僚习气。

(五)品德要高尚。克己奉公,助人为乐,团结同志,公道正派,诚实谦虚,有自我批评精神。

第二十八条团的各级组织负有协助党管理团干部的责任。必须加强对团干部的选拔、培养和训练,建立正规的培训制度,办好各级团校和训练班;建立和健全团干部的考核制度;主动向党委和上级团委提出团干部的任免、调动的建议。

团的各级组织要关心团干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对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团干部,团的组织应当给以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九条按照党章规定参加党的会议的团干部,要认真领会党委意图,主动汇报团的工作,负责地发表意见,积极完成党委交给的任务。

第七章团同少年先锋队的关系

第三十条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受中国共产党的委托领导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工作。共青团要发扬“全团带队”的传统,全面关心少年儿童的成长,坚持以共产主义精神教育少年儿童,引导他们听党的话,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第三十一条团的组织选派优秀团员或者聘请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热爱少年儿童的教师、先进人物以及其他人员,担任少年先锋队的辅导员,并从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对有显著成绩的辅导员,应当给以表扬和奖励。

第八章团旗、团微

第三十二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旗面为红色,象征革命胜利;左上角缀黄色五角星,周围环绕黄色圆圈,象征中国青年一代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团的重要会议以及团日活动可以使用团旗。

第三十三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的内容为团旗,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五字的绶带。它象征着共青团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光辉照耀下,团结各族青年,朝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团的组织和团员应按规定使用、佩带团徽。

团章的手抄报篇四

第一段:引入团章的背景和意义(描述)

团章是中国共青团的一个象征性物件,具有鲜明的标志和象征意义。戴上团章代表着作为一名中国共青团员的身份和使命。团章代表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代表着为了共产主义事业的奋斗和为青年群体争取权益的责任。作为一名团员,我非常荣幸能够佩戴这个象征着责任和使命的团章。

第二段:对团章的理解和使用方法(解释)

团章是一种象征,它鼓舞着我不断奋发向前。我从戴上团章的那一刻起,意识到了作为团员的责任和使命。团章不仅仅是一个装饰品,更重要的是它承载了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和对青年群体的责任。在日常生活中,我努力践行青春的旗帜,带头参与各种志愿活动,发挥自己的专长和优势,为社会做出贡献。同时,我也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为未来的工作和生活做好准备。

第三段:团章给我带来的成长和收获(阐述)

佩戴团章让我更加自信,也更加勇敢地站在自己的岗位上。同时,它也让我明白,团员不仅仅是一个荣誉称号,更需要一种责任心去履行自己的义务。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参与了多个志愿者服务活动,如为社区老人提供日常帮助、为贫困地区的学生捐赠图书等。这些经历让我学会关心他人,学会帮助他人,但同时也让我看到了社会的不公和不平等。这促使我更加珍惜现在的学习机会,努力成为一个有能力影响社会的人。

第四段:团章的团结力量和感召力(举例说明)

团员们都佩戴着同一个团章,这种团结在行动中显得尤为明显。在志愿者服务活动中,我和其他团员们一起参与,我们相互帮助,携手前行。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我们总能在团结的力量中坚持下去。这种团结力量不仅仅在志愿者服务中体现,也在学习和工作中带给我很多帮助。作为团章的佩戴者,我时刻感受着这种团结和感召力,它鼓励我坚定信念,不断超越自我。

第五段:对未来的展望和对团章的珍惜(总结)

团章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一种象征,更意味着我的责任和使命。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会继续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为共产主义事业和青年群体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也将更加珍惜团章,时刻铭记佩戴这个象征的责任和使命。我坚信,在团章的激励下,我一定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影响力的人。

团章的手抄报篇五

第一条 社团名称:xx大学吉他爱好者协会

第二条 社团性质:本社团是由共同的兴趣和爱好而自发组织起来的,是经我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批准的合法文艺性社团。

第三条 社团宗旨:意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陶冶同学们的艺术情操,增进同学们的友谊。

第四条 成立条件:大学时科学前沿的开拓者,因为我们年轻,是最具活力,最具激情的群体。我们敢做,我们敢拼。而也正是这股活力注定我们要不断的追求丰富、精彩而有意义的生活。音乐作为经典艺术的经典代表是我们这群年轻的“小知”分子的经典追逐对象。

比如:近年兴起的流行音乐,吸引了千千万万的音乐爱好者。音乐已是我们年青一代释放自己的清楚活力的重要阵地,是我们年轻一代可以用来丰富自己课余生活的重要途径。这不仅是音乐的优美旋律散发着青春的芬芳,而且是一种比较自由随意表达自我的形式,易于自娱自乐。

吉他作为流行音乐的主要工具,有着非同一般的魅力。大学毕业便要步入社会,社会是我们一展十年寒窗酿出来的鸿鹄之志的舞台,这个舞台不仅要求我们拥有过硬的专业本领,同时也要求我们拥有成熟的心态和社交能力。音乐可以愉悦人的情操,提升个人的修养与品位。吉他则是音乐较为广泛的表达形式。所以音乐应是我们的必修课程,同时吉他的轻灵洒脱和弹起来的欢快淋漓,节奏的轻盈跳跃和充满青春活力更是我们大学期间最向往的课外娱乐的境界。据我们不完全统计,全校90%以上的同学都喜欢音乐,二而其中80%的同学都有学习的意向。

我们协会以普及基础吉他知识和增进当代大学生艺术情操为责任,以举办各种吉他娱乐和汇报演出及排练节目参与学校各种晚会为重要活动内容的社团。我们的宗旨是丰富校园文化,活跃校园氛围,丰富大学生课外生活,给大家一个发挥、发展与展示自己爱好与特长的舞台。

综上,学习音乐是大学生的一种需要,创办吉他协会更是一种必然。

于是,基于以上条件,xx大学吉他爱好者协会便应运而生了。

第五条:以娱乐和丰富课余生活为主。

第六条:必须是合法、安全活动为主。

第七条:能够增进会员之间友谊,提高会员对吉他的兴趣和爱好,从而提高琴艺。

第八条:能够培养出更高层次的人才。

第九条:经费来源:(一)会费;(二)赞助;(三)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条: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十一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和事业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本社团设有教学部,宣传部,外联部,秘书处四个部门。

第十三条: 教学部

负责对社团成员进行关于吉他的教课工作;

对社员的学习情况给予评价和考核;

组织社员参加各种比赛;

第十四条:宣传部

负责宣传社团的对外活动前的工作;

设计制定活动前的海报工作;

制作社团在招新前海报宣传栏的工作;

对社团活动摄影并对外拟稿宣传报道;

第十五条:外联部

负责联系校内与校外社团的联系;

为社团拉赞助;

第十六条; 秘书处

负责拟定学期详细计划,并写成书面的形式;

制定相关活动的策划;

制作各个活动的记录,总结;

协助社长完成相关任务;

第十七条:本章程经x年10月七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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