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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作品活着读后感(通用19篇)

时间:2023-12-27 15:35:06 作者:文轩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作品的意义、价值以及其中蕴含的思想和情感。如果你对写读后感感到困惑,不妨参考以下这些范文,或许能够给你提供一些写作思路。

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

不论现实变成了什么样貌,不论现实剥夺了我们什么权利,只要我们活着,也仅有我们活着,我们才有义务有权利去追求自我想要的,这才能叫做真正的活着。我们不应当让现实决定我们怎样活着,而是应当自我决定我们应当以怎样的姿态活着。

活着,就要应对选择,仅有坚持理智,才能做出客观的确定,才不会让自我后悔。所以我们没有机会错过机会,在能够选择能够改变的时候,用心做一个完整自我,用自我的态度去看待“活着”。

先前对余华的作品也略有接触,他笔下的杯具一向是这样,大体上看似不卑不亢,糅合到一齐的时候又让人受不了。当你读完整个故事,回头整理这个完整的故事的时候,才会不情愿、不忍应对的发现,原先把任何一个故事单独拿出来分析的时候都能真实的感受到那种撕心裂肺的痛,难以承受的痛。他不屑于写那些下里巴人,而是用一些看似荒诞的故事,讲述着高度真实的生活。

对于杯具这件事我也有一点自我的看法,人之所以喜欢看杯具,喜欢被这种杯具所打动,无非是想寻求自我安慰。

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

写下上面这个标题我觉得我很幼稚,但还是想写写这本书的读后感,因为我怕哪一天,忘记了某些让我动容的情节,这本书,狠好看,真心的,看得想笑但又想哭,就是有种笑中带泪,苦中作乐的感觉!

百度《许三观卖血记》电影版权卖给了韩国,有韩版的许三观,但我没有点开看,我先读了小说,我怕棒子们拍不出我们中国版民工阶层的东西,所以,先看书啦!貌似花了狠长一段时间才读完这本书!

最有映像的三个段落,一个是三乐和一个年纪相仿的男孩打架,三乐叫一乐来打架,一乐把对方哥哥的头打伤了,一个是一乐在房顶上叫何小勇魂时和许三观的对话,还有一个就是许三观为了给一乐看病一路卖血时的艰辛!有时候就想,如果拍成电视剧,最大的看点应该是一乐比较有看点,一家人都很搞笑,但偶尔看到一些情节,让人想哭,有些苦中作乐的感觉!

不得不说合上这本书后,我有了些感慨,觉得自己真心幸福多了,生活有时候狠无奈,但我生到了好时候,许三观看过,对生活又有了一些感悟,决定好好生活!努力活着,未来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

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

我平时没有看过余华的书,这是我第一次看他的书,看完之后,我非常震撼。

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有着好奇心责任心,生活成了他活下去的动力,他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虽然卖血可以成为他生活的经济来源,但是他没有用卖血来维持除非在非常无可奈何或者无助的时候他才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问题。小说围绕着许三观卖血的经历展开,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许三观对一乐的爱,虽然几经波折许三观才承认了一乐但其实他为一乐付出了最多,甚至差点为一乐的病搭上了自己的命,即使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可许三观却对他比亲生儿子还要好,这让我们看到了人性中的真善美,爱无处不在。

余华经典作品《活着》字读后感

怀着不满的心态,我气愤的读完了整本书。让我惊讶的是,看完这本书,我发现了一个与我想象中截然不同的培根!他是个对哲学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与向往以及对理想的追求的伟人!

我恍然大悟:“看来我是错的,这才是真正的培根!”

这本书共收录培根随笔56篇,篇篇标题意指鲜明,直奔主题,使人一目了然。读者既可以通读,由于每篇随笔的结构自由,又以主题为中心来展开细腻的描写与评论,所以还可以择篇而读。就是这样,在这本书,不对,是在这本宝典优美的的文字及无比深刻的哲理下,我好好的领悟了一番,结果是受益匪浅。

一本好书自然离不开精华,因为精华是一本好书的灵魂,《培根随笔》作为一本世界名着,精华的部分那是数不胜数。

《论美》堪称精华中的精华!语言简洁,内涵独特。平常穿的腰金衣紫,现显出大款的风格,就是美了吗?不!完全错了!一个人的美不是穿着的美,不是外在的美,而是内在美,而是品德的美!正如文中所说:“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

没错,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还记得不久之前的郭美美炫富事件吗?网上的她,名牌跑车加时尚的衣服!无不叫人惊叹,打扮得非常漂亮,惊艳脱俗。可是这引起了网友的强烈不满,不单单是炫富,还假冒红十字会。为什么大家这么的不满呢?原因很简单,这些人亵渎了美丽!如果只注重表面,而不注重优雅的内涵——这种人可以说不配佩戴“美丽”这一光荣的称号!原因很简单,因为那些人不懂得这么一个道理:人不是因美丽而可爱,是因可爱而美丽!

我记得,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每个人的梦想与信念也大有不同,当然,每个人的美也是截然不同的,不可把自己的美强加给别人,或许你的美,不是他追求的美。或许你应该看看别人的优点,用优点来补充缺点,把自己做的更完美。

今年夏天,一位女孩打伞为乞丐遮雨,自己却被雨淋湿,看似是一个举手之劳。这一举手之劳,也许是那个女孩的一种习惯,是一种下意识的举动。但这种下意识的举动,却诠释了一个人的包容、平等与善良。因此被大家称为是“最美丽的女孩”用自己的内涵美去帮助需求的他人,这才是美的最高境界!这才是美放射出的真正的光辉!

时机,也就是机会,个人只有抓住时机才能走向成功。于是《论时机》应运而生。如果说《论美》是这本书“精华中的精华”《论时机》可以说是“经典中的经典”。他在篇中说到:“当危险逼近时,善于抓住时机迎头邀击它要比犹豫躲闪更有利。因为犹豫的结果恰恰是错过了克服它的机会。”

既然是时机,它的出现有绝大部分都是偶然的。所以要想抓住时机,最主要的是当时机来临的时候,你一定要全力以赴的把握住,俗话说的好:机遇,往往是给有准备的人。还要有优秀的观察力,因为时机不会先告诉你它在那里,需要你努力的观察并发现时机。再把握住它,就像文中的那句:“善于在做一件事的开端识别时机,这是一种极难得的智慧。”

在众多的随笔中,我最欣赏的一篇是《论逆境》。“顺境带来的幸运固然可贵,逆境造就的品质更令人折服。顺境的德行是节制自律,逆境的德行是不屈不挠。”这是全篇中我最欣赏的两句话。可以说,这是全篇的精华所在。

从这两句话中或者说全篇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自强不息的培根,同时也带给了我很多启示。遭遇逆境可以理解为人生的不幸,因为他给我们带来困难,挫折和痛苦;遭遇逆境也可以理解为人生的万幸,因为他给我们一个锻炼的机会,它考验人的意志,磨练人的心智。可以说,正式逆境的磨练,造就了历史上一批又一批的伟人。

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爱迪生,他有一项伟大的发明——电灯丝。可是他遭遇了成百上千的逆境,电灯丝都是失败品。在这种逆境下,他放弃了吗?没有。他不屈不挠,经历了重重磨难后,终于制成了电灯丝,也就是电灯丝,才让人类进入光的世界。

正是人们在遇到逆境时不同的表现,决定了他自己的命运。消极的人,遇到逆境,只得叹息、报怨,最终堕落或者崩溃;就像前不久的那位母亲,因为两个孩子得了脑瘫,遭遇严重困难,在逆境面前,她并没选择知难而进,相反,她知难而退,因受不了逆境的折磨,最后她崩溃了,丧心病狂的她背负着无比巨大的压力,竟然溺死了她两个13岁的双胞胎儿子!

也许是压力巨大的缘故吧,她得到了人们的同情;可积极的人,却能从逆境学会坚持,得到勇气和奋发向上的精神,有句话说的好:“患难见真情。”这样看来,逆境不仅教会我们如何奋斗,还尽显世间的真情和美德。

在我看来,遇到逆境就是一种宝贵的人生经验,如何利用这种经验,就是成功的关键,逆境的德性是不屈不挠,而逆境要教给我们的,也正是不屈不挠。可真正把逆境当良师的人,却一点儿也不多。

一本好书可以给你智慧,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一本好书犹如是一扇窗,窗户打开光亮就会射进来,照亮美的心灵。正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之学使人能言善辩”,不得不肯定的是,这确实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

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

从《活着》认识了余华,于是,便慢慢地开始接触他的作品。他习惯从社会最低层的人物写起,通过朴实通俗的语言,映射出当时社会的现状。对这个故事的结局在之前就有了一定的猜测,突然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起,很不希望往这个方向发展。一开始就已经没有勇气再看下去了。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积极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轻松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

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第一次卖血,他终于结了婚。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虽然,他知道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

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根龙,一个是阿方。根龙最后卖血死掉了。许三观每次见到它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的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掉”了,根龙看着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人显的老。”在别人看来,许三观的样子也变了很多,可是许三观自己和家人却没有发现。

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

这是一本关于责任的书。看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总觉得应该写点什么,也算是表达对许三观的敬意,或许他根本不需要这种敬礼。从许三观身上,看到了父辈的影子,那种坚毅、沉默中蕴含的勇敢和力量,那份男人应有的责任和担当;从许三观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也看到自己身上正在流逝的,正如许三观身上卖出的血。

当许三观为了一乐治病,一路卖血到上海,一碗碗地喝着冰冷河水,一阵阵哆嗦颤栗,读者已淹没在了自己的眼泪中了;当许三观像孩子般恣意哭泣,淹没在自己的眼泪中时,读者却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情。

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

读完了这篇中篇小说我感觉满足极了,余华的作品《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比较出名,而后者又是他的代表作。总的感觉是富有真情,余华也说卖血的故事有很多,而这篇只不过是其中一篇而已,但这一篇绝对是相当不错的。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那么我们从第一次卖血开始,那时的许三观还是个毛头小伙,20岁的样子,跟着村里的根龙和阿方去县城卖血,一路上喝着水(喝很多水能使血变淡的谬论,结果一人喝了8大碗),还带着给李血头的好处,就这样憋着尿卖了两大碗血(400毫升),一人得35元,我感觉这35元在当时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也就是这笔钱让许三观娶到了老婆。也许就是因为得了好处,使许三观在很多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总想到以卖血来救急。还有一个特别有趣的地方就是每卖完一次血之后,去胜利饭店,敲着桌子喊一份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文章浓墨重彩叙述的是许三观与许一乐的父子情节,由于一乐长得越来越像许三观老婆许玉兰未出嫁时的相好何小勇,加上邻居们的风言风语,许三观也开始认为自己不是这孩子的亲爹,在困难时期许三观卖了一次血,让自己的另外两个儿子二乐和三乐,自己和老婆去饭店吃了面条,唯独让一乐拿了5毛钱买了红薯,这下一乐不干了,独自一人走远了,结果家里人担心了半天,许三观也急了,那天晚上一乐最终还是回来了。第二天一乐说要去任何小勇当亲爹,结果被拎到了巷口上,许三观见者一乐被欺负,于是把一乐拉回,还带他去饭店吃面条,说就是他的亲爹。当然在给何小勇喊魂的一幕中,一乐又给许三观赚了很多面子。

小说的矛盾就是许三观与一乐可能非亲生关系的父子关系,而怪就怪在这一乐长得越来越像何小勇,而许玉兰确实与何小勇有过一段风流史。矛盾之下,突出的是主人公许三观那作为父亲的奉献精神,这正是广大农民和工人所拥有的本质,是人心为善的见证。平民文学能够见真情,而这正是能打动人心的,以前总是认为辞藻华丽的才是很棒的,现在发现其实是那些最本质的东西才有意义,倾注内心的情感才最重要。

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

这是我读余华的第二个作品。我喜欢余华的作品不仅仅是因为他那朴实无华的文笔,更多的是他揭露残酷现实的那种心酸,往往渗透着真挚的情感。

全书围绕着许三观卖血这个情节展开来写。每一次卖血都是许三观最艰难的时刻,这也很好的反映了许三观对现实那种极强的求生欲。他以血的代价,战胜了生活中种种困难。许三观每卖一次血,我总能读出那个时代的黑暗。第一次卖血是为了结婚,而恰巧这也是体现出当时农村的愚昧与无知。而第二次卖血而是为了赔偿医药费,同时这也展现出了当时穷人在压迫下毫无尊严的生存状态,让人倍感酸楚。

而后的种种原因的卖血都出于生活的无奈与压迫而迫不得已。而最后一次卖血也是全书的高潮。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时,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还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输的一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刺骨的冰水一口气喝八碗。他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根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他因此而晕过去,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这是多么伟大而又深沉的父爱,也是多么诚实质朴的品质。

文中也有大量许多有趣的细节。如: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喊话。而文章的最后也点透了文章的主旨,许三观老了,他的血也卖不了了。家里经济生活也变得可观了,不再是以卖血来维持生活了。因为没人要他的血,他在街上痛哭,而且没有人懂他的心酸。文章的最后也是以许三观要了三分炒猪肝而结尾,而这个结尾也体现出了这位老人美好而简单的愿望与内心的伤痛。

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发,从而让我重新正视冷酷的现实;让我感受到父爱的深沉与伟大;领略了一个人的坚忍与担当,也让我懂得人性的奸恶与善美。

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人公许三观从青年到老年的人生经历,以卖血为线索,将他平平淡淡的一生用琐碎的小事串联起来,有喜悦,有磨难,有无奈,有愤怒。作者余华以一种平实却富有温情的语言叙述了生活在那个特定年代的以卖血度过难关的一代人的酸甜苦辣,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仿佛将身处21世纪的我们拉回到上世纪那个带些灰尘的灰暗色调,尘封已久的老旧画卷里,画里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没有整齐划分的城市网络,那里也许是一片菜地一片绿水一片蓝天。那个我所不熟知的年代,那个贫瘠的年代,那个我父母出生的年代,对于看小说的我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却沉重。

说到卖血,这个词对我来说是陌生的,在我的认知里,只有“献血”,难道血也可以买吗?初读小说的我带着这样的疑惑,发现血在那时是十分值钱的,许三观因为好奇心第一次卖血得来了35块钱,他用这35块钱娶了许玉兰回家,而过程却简单得令我吃惊,甚至觉得荒诞可笑,但是这样的方式,在当时的社会中很现实,也很常见。就是在这样一个简单的社会的铺垫下,展开了普通人许三观的普通人生和普通经历。

说不清小说是悲剧还是喜剧,也许这就是一个普通人一生的写照,没有光辉的功绩,也没有为社会做出卓越的贡献,平静,平凡,平淡,但是生命曾经绽放过,作为自己人生的主角,活着,问心无愧就好。小说所描绘的平凡而真实的亲情,是最令我感动之处。仅仅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还有许三观的“都姓许”理论,让结婚这件事变得顺理成章,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就这么开始了,也许这也是两人缘分的开始吧。本以为这样随便的婚姻是没有感情的,是不会幸福的,读到最后我发现自己错了。尽管他们俩一路吵吵闹闹,也有过一波三折的情感纠葛,我想,再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会被时间冲淡打磨,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到最后,爱情会变成一种更加珍贵的感情,那就是亲情。这种白头偕老、不离不弃的感情确实令人感动。

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

一首岁月的歌,一杯浓浓的酒,一幅优美的画卷,一个平淡无奇的人生,余华追求的,只不过是一个长度。在他的笔下,许三观的世界很简单,没有那么多的名利,没有那么多的纠纷,一个人,一辈子。

许三观卖血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只不过是偶遇他人卖血后能够神气地点炒猪肝和热黄酒觉得很体面,加之二叔的封建思想,使他走上了这条路,他没有想到,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一生。

许三观与许玉兰的结合完全来自于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的钱被许玉兰的父亲尽数收下,他的父亲认为许三观相比何小勇来说身体更硬朗,因为在许三观当时的世界里,所有人都认为,如果不能卖血,那么身体就是有问题的,在这种环境下,许三观自然而然就是许玉兰父亲眼中女婿的最佳人选。在第一次的卖血故事中,其实包含了作者余华对当时社会的封建以及人们愚昧无知的讽刺与批判。

在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过程中,我一直认为许三观是善良的。在全书中,许三观有三个儿子,但是直到一乐九岁时许三观才发现一乐不是他的儿子,一乐的出生完全是由于婚前何小勇与许玉兰的一次意外。许三观很生气,可他从未迁怒于一乐,甚至对一乐比其他两个孩子都要好,因为他懂得孩子是无辜的。何小勇的死是全书中的一个亮点,在当时,死后必须由儿子“叫魂”,但何小勇的妻子只和他有两个女儿,当何小勇的妻子跪在地上求一乐时,年仅十三岁一乐的态度让我非常诧异:“我不去,我只有许三观一个爹,你们这些年来不让我喊何小勇一句爹,何小勇也不认我,现在他死了,和我也没啥关系。”看到这里时我潸然泪下,人人都说血浓于水,可是真心才能换真情啊,有很多人说一乐冷漠,我却为他和许三观的父子情所折服。许三观同样也没有落井下石,他劝服了一乐,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善良是一种本能。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不再是因为家里没有米没有钱,也不再是因为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没有病,他只是想吃猪肝,想喝黄酒,但是他的血医院不要了,他太年迈了。许三观一边走一边哭,其实我认为,许三观是过穷日子过惯了,他下意识地感觉如果想吃猪肝喝黄酒,必须要在卖血之后,因为这样他才不会太心疼他的钱,所以,当许玉兰看到痛哭流涕的许三观时,她轻声抚慰许三观,像安慰孩子那样,搀扶着许三观走向酒店。年轻时的轰轰烈烈分分合合,让他们在老了以后珍惜彼此,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是啊,这就是许三观的一生,他没有对未来有任何企盼与奢求,他也不曾对自己当下的生活有任何不满和抗争,他只是从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是一个丈夫,他是一个女婿,他也是一个父亲,他是一家人的支柱,生活早已剥夺了他思考的权利,岁月也已经把他的情感和心酸灌在江河之中。但,这就是生活,无奈却又不得不面对的生活。

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余华作品活着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在钦州港项目部领导的强烈推荐和带动下,我们项目部最近掀起了一股“稻盛和夫”风。我也花了将近一个星期拜读了稻盛和夫的名作《人为什么活着》。这是一本让人震撼、深受鼓舞的人生哲学著作。浅显易懂、语言质朴、穿插其创业经历和奋斗历程让我更深入地感受到稻盛和夫深刻的人生哲学和经营智慧。

稻盛先生说,人生的目的在于“提升心志、磨炼灵魂”,或者叫“净化心灵”“纯化心灵”。再换一种说法,人生的目的在于“为世人、为社会做奉献”,只有心灵纯洁、人格高尚的人才能一辈子为别人、为社会做贡献,而不计较个人的得失。这是稻盛先生的人生价值观。这让我想起了俞敏洪老师的经典语录。他说:“人的生活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方式是像草一样活着,你尽管活着,每年还在成长,但是你毕竟是一棵草,你吸收雨露阳光,但是长不大。人们可以踩过你,但是人们不会因为你的痛苦而痛苦;人们不会因为你被踩了,而来怜悯你,因为人们本身就没有看到你。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像树一样的成长,即使我们现在什么都不是,但是只要你有树的种子,即使你被踩到泥土中间,你依然能够吸收泥土的养分,自己成长起来。当你长成参天大树以后,遥远的地方,人们就能看到你;走近你,你能给人一片绿色。活着是美丽的风景,死了依然是栋梁之才,活着死了都有用。这是我们做人的标准和成长的标准”。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能有所作为,能成就一番事业。但这个过程是漫长而艰巨的,挺过来了就是胜利。不是每个人都能风声水起,都能扭转乾坤的。当我们遭遇挫折和失败的时候,该怎么做?是不停的抱怨?是怨恨他人?怨恨自己?怨恨老天爷不公?是继续坚持还是就此放弃?我觉得老天爷对每个人都很公平,机会人人均等,就看你是否能抓住。通常,老天爷在对你关了一扇门的同时会在旁边开一扇窗。

活着或去世都是一个年青生命难以驾御的标题。相同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布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逼真地领会到了这书的意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视点道出了一个一般人普通而弯曲的终身。主人公福贵日子在那个缤纷特别的时代,阅历了战役,杀伐以及一系列动乱的日子,阅历了家庭的兴富到堵塞,身边人连续的死去。在他们终身中,不知失掉的多少东西,失掉金钱,失掉亲人,最终只剩余一头弱不禁风又几乎被人分割的老牛与他为伴。虽然是这样,他仍是友爱地面临国际,全部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平。或许当咱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止境的时分,回望从前的全部,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全部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去世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际实在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叙说全部。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全部生离死别中最安静的一段,也是最逼真的一段,想起阿朱身后乔峰抱着她的尸身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窝囊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痛不欲生,我想人活终身,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年月带走了,那时的咱们或许真的会挑选一种安静,它是多年的爱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阅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临着一塘残荷将曩昔的伤痛回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曩昔是否清楚地知道而且敢干面临,我不敢说。

这个国际确实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有相同,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终身。面临这样的不公,憎恶确定都是白费,乃至我也说不清究竟该怎么做,我面临的是无法自由挑选日子方法的无法和心里与实际的激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实际中的琐碎,而在心里寻求思想上的终年,但不论怎样,我一直遗言自已能对国际友爱,虽然天分中的顽强与后天构成的叛变或许会导致我走上背叛的路。

生老病死,咱们都得相同相同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进程算了。我仅仅遗言能按自已的志愿挑选一个方法,实在清醒并发自心里的去完成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遗言我能带着安静的浅笑向国际道单个,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会。

早年就听弟弟说了读过此书,还大概与我分享了下内容,只是我并未在意,粗略知道了大概,也许人会越活越通透吧,从前忙得只为生计,奔波劳累,头脑简单,遇事碰壁之后才觉疼,不多想,爱依赖,没主见,碰壁多了才醒悟,人需三思而后行。

很久以前就常常会胡思乱想,感概人生百味,遗憾无从说起,总也徘徊在开头难以续言,就算试写一篇文章,都要反复校对,生怕出错,而就在意识完全游离于密密麻麻的文字间时,时间也悄无声息地溜走,等完成时已经是凌晨五六点了,天啦,竟然不知不觉花了一个通宵的时间写作了。

进而联想到那些优秀的编剧、作家等,真心不容易,每一本书、故事的作者;电视剧、电影的编剧等,他们都是用心创作出来的作品是多么地值得珍惜和细细品味。曾经我是看书不到两三页就会如同被催眠般的,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已经睡着了,从来都看不完一整本书,或者直接翻到最后几页就看完了;真的是每一个年龄阶段看待事物都会发生改变;如今的我看电视电影也好,从不过于期待结果,而是细细品味过程;台词和人物神态某一细节都不放过,特别看书也是字字句句细读,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然而收获也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转换。

人生就像电视剧,自编自导自演的一部长篇小说剧,意识也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想象空间越来越大,时不时地收拾起记忆的碎片整理放映,就好像自己独坐私人影院,细细回味着自己是主角的这部剧。这次闲于家中,书架上的《活着》这本书诱我细读起来。。。。。。

《活着》这本书中的主角人物福贵的一生是尝尽了人间烟火,由衣食无忧的“阔少爷”彻底变成了“穷酸样”!而这一切就是福贵本人一手造成,所以万千悔意不得不有所悟,反思反思再反思,一切都得从零开始,苦字迎面来,看清开始认,这就是命。当福贵身边的朋友,家人,上至父母,下至儿女,再有爱妻,乃至女婿,外孙都一个一个意外地离去时,那种撕心裂肺的痛……也许人最伤心的时候是心碎到泪水已随时光流逝而熬干,哭也没有眼泪了,替而代之的是笑,其实那是心在滴血以笑的形式展现罢了。

福贵最后就是一个还“活着”的孤家寡人,牵着一头老牛如同自己般连起个名字也叫福贵。遇到作者他能坦然面对,足够清晰详细地面对作家余华讲述自己的一生,从不避讳,才有了《活着》名作问世,真是感人感己!

主人公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理解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好处并非只是富贵。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就应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发奋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透过自己的发奋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应对解放军是选取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取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此刻想想,如果那时他选取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取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齐,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齐。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生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但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生了。"看到那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样会如此荒唐怎样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正因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但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期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好处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

《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就应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刻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期望,态度也许至少是能够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能够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以前发奋过。

总之,通过读《活着》这本书,我从中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生命!好好地活着!

读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其实人生就像田地。需要有人来耕作。春天播种自己的苦难,夏天则等待自己的苦难,秋天再慢慢的收获自己的苦难。冬天用苦难去品味自己的苦难。最后等待来年继续播种苦难,直到收获苦难的希望。因为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同坐一辆车的农民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民却只有5000!难道工程师的命是命,农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着平等公平,而一边又做出违背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确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读完时,屋外已是华灯初上了,不记得当时是怎样一种复杂的心情。不太喜欢悲剧,每每读完都让人唏嘘不已,久久不能从那种心境中恢复过来。而今,再次读余华的活着,我却多了几分感动与思考。

文章作者是以第一人的笔触在记述的,仿佛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在向我诉说着他的坎坷波折的一生,没有抱怨,也没有悔恨,而是一种平淡的诉说,很平淡。就像一位哲人一样,洞察了生活,超脱地看待着这世界。

福贵年轻时本是一个地主家少爷,娶得一位米行千金为妻,家境算是殷实,但却游手好闲,做过许多荒唐事,最后因赌博而败光了家业,沦落为一介贫农,一家人住进了茅草房,然而这只是悲剧的开始。父亲因为他的败家而活活气死,母亲也因此病倒了,为去请大夫给母亲看病在街上又被人拉去当壮丁,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回来的福贵,没有见到母亲最后一面。虽然此时的福贵已经体会到活着的好,想要开始过稳当的日子,但这时女儿凤霞因病而变成了哑巴,妻子身体也因病而每况日下,生活仍然很艰难。然后就是亲人的相继离去,首先是她的儿子有庆,因热心去献血被他人贪婪的抽干了,然后是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女婿二喜,最后是外甥苦根。面对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我不知道在埋葬他们时福贵内心该是多么的沉痛。。。。。。始终觉得文章作者是有点残忍的,在描写生离死别时是那么轻描淡写,也几乎不给人活下去的希望。本以为从战场回来的福贵会从此走向安稳的生活,妻子贤惠,儿女懂事。可是儿子有庆却因那样的意外而死亡,家珍也因为悲痛不久就离开人世了,使人心情刚起又落。女儿凤霞嫁了一个好女婿,好日子没过几年,因为生苦根难产而死了,心情稍转晴又来一场灾难,情绪不免又一次起伏。然后女婿二喜在工地做事被掉下来的东西砸死了。虽然女儿女婿不在了,但想着至少还有外甥这个希望吧,但谁又料想,可怜的孩子在长到几岁的时候因贪吃豆子而撑死了。最后的最后,所有活着的希望都被掐灭了,只剩下一头名叫福贵的老牛与他相伴。。。。。。

纵观主人公的一生,如果非要评价他的命运的话,我觉得他既可怜又幸运。可怜在他身边的亲人最后一个个都离他而去,他年轻时的荒唐债,都在之后的生活中得到惩罚,要知道其实活着的人是比死去的人要承受更多的;幸运在他生命中不管怎样都有关心爱着他的人,在他年轻犯错时,有他的母亲袒护着他,无私的爱着她,有家珍不离不弃的包容着她,即使在他沦为贫民,家珍还是对他不离不弃。

文中最吸引我的人是妻子家珍,她是一个隐忍贤惠的女人。在福贵年轻时出去鬼混的时候,仍能包容他,小心的提醒他;在他沦落后,即使被自己父亲接回去过大小姐舒坦的日子,她还是拒绝了,她回到福贵身边,还偷偷带回来一袋米。她说:“即使再苦,一家人也要在一起。”在福贵被拉去打仗那几年,他辛苦操持着这个家,照顾孩子和生病的母亲,等到富贵回来;在她患了软骨病不能干重活的时候,仍想着要下地做事为多赚工分;即使在临死前还在想着要多纳几双鞋底,好让家人过冬。家珍的命运也是可悲的,他的世界里就只有那种封建女性的三从四德、坚韧和隐忍,她没有自己想要的东西。家珍代表的是许多勤劳善良的农村妇女形象,虽然一生过得很苦却最终也获得富贵的爱。虽然他的那种隐忍我不是很赞同,但是却因她有这种坚贞而感到钦佩。

福贵的一生也带给我们很多的思考。在艰辛的生命历程中,福贵没有流露出丝毫胆怯和放弃,而是在不断挖掘着活着的乐趣,他买下将死的不中用的老牛,孩童般的和老牛开着玩笑,用粗哑的嗓音放声唱着歌谣,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怨天尤人,他坚信着活着总是好的,活着就有希望!他那种对待生活的乐观态度,无论面对多么沉重的打击都活下去的勇气就是生命的真谛吧。是的,生活有时候是很无奈的,甚至是很现实、很残忍的,但关键是我们对待生活的态度。生老病死是自然现象,这些我们无法左右,有时候也会有一些无法预测的突发灾难,但活着就是希望,希望就是活着的力量,无论遇到什么艰难困苦,只要心中信念的灯亮着,所有的绝境和困苦都算不了什么,逆境和磨难不是憾事,相反,只有经历磨难的洗礼,人才会懂得成长,懂得珍惜,去珍爱生命,去感受生活,就像文中的福贵一样!

经常。

有报道说某某重点大学学生跳楼自杀,某某学校一对情侣因分手闹得不快而闹得两相俱焚。现在的我们,也许没有品尝到生活的辛酸与苦辣,不懂得其中的艰难与无奈,一遇到点挫折就承受不住,所以会出现很多孩子的轻生现象。和福贵比起来,他们的遭遇真的不算什么,只是在某一时刻他们把自己内心的痛苦放大了,认为已经经历着人生最大的灾难,其事实却非如此。我们没有福贵的那般超脱,还没能做到只为活着而活,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其他事物,但我们要去追求这活着的真谛。

我们要为活着而活,相信活着就有希望!

余华活着读后感

余华称《活着》是“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这是一部充满血泪的小说。经过一位中国农民的苦难生活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与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这是余华对他这部书的评价。

的确,我这个12岁的少年也深有体会。尤其是有庆,凤霞,二喜和苦根接二连三的死,让我感到了命运对福贵的不公,然而,命运又让他从原先的阔少爷转变为一个本本分分的农民,没有成为地主,免遭文革时期的一死。也许活着就首先要为本身,在去研究所谓的“身外之物”。

此刻,我在想想那多少无知的青年,他们误入歧途也许是以为一个物质的享受,他们的人生没有历史,真是该好好读读这本书。生活会让你觉得离不开它,除非你真的从根儿上就不想好好活着。

朋友们,醒来吧!寻求你生活的灵魂的天空。

余华《活着》读后感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题记。

在大学期间就经朋友介绍看了根据《活着》改编的同名电影,葛优和巩利主演的,深有感触。最近才有机会读到原著,竟然带给了我更大的震撼!

这是一部血泪写就的文章,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人间一切惨剧,从腰缠万贯到倾家荡产,并气死了自己的父亲;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富家子弟变为每日为三餐奔忙的穷苦农民;明白了要珍惜妻子儿女时,却被拉去当了壮丁;好不容易回到家,母亲也不在人世,女儿却变得又聋又哑,又不得不面对生存的压力;儿子刚懂事,却被医生抽干了血而死(中年丧子);为女儿找到了一个很好的伴侣,她却在生孩子时大出血而死,留下了一个刚出生婴儿;接着妻子生病而亡,女婿搬运时被压死,仅剩爷孙俩相依为命;外孙却因为吃豆子被撑死!

我很佩服福贵,我佩服他的坚忍,因为他还活着,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他的一生是不幸的,活着就是一种苦难,人生大抵如此,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痛苦悲伤却是漫长的,很少有人因为一件开心的事快乐一个月,而很多人会因为一件事伤悲一年。

福贵曾经拥有他当时想拥有的财富、地位和女人,他没有珍惜,他失去了这一切,但他却得到了爱,他拥有他的母亲对他无私的爱,拥有他的妻子对他忠贞不二,拥有他的孩子、女婿对他的尊敬和孝顺,而正因为他拥有并珍惜这些,他经受了怎样的打击?!是什么给了他活着的勇气?我没有答案。我在思考,在探索!也许这里面包含了生命的意义,题目太大,我不能给出一个完美的答案,生命因为存在而有意义,活着就有意义,可能福贵经过这些遭遇后,活着的意义就是活着!我发现我几乎不能用语言表达出我的感想,或许我不该在看完《活着》后写什么读后感,我还要继续思索。

不管发生什么,也不为什么,好好活着!

余华《活着》读后感

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平平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朴实,真挚。

主人公福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作者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福贵的一生充满了坎坷,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接连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让我顿时觉得心中一沉的是福贵的儿子在为县长的老婆因怀孕大出血,在献血时因抽血过度而死亡的片,所谓的医者仁心,竟然在性命攸关的时刻,活生生的将一个孩子抽血抽到嘴唇发青直到最后没了心跳,让我甚至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打击去不断的接踵而来,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自身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财富是越来越多了,人们却渐渐的迷失了,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可是,当拥有了这些之后,他们还能为什么而活呢?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

余华《活着》读后感

“这本书表面上叫《活着》,可实际上大家最后都死了。”我一和朋友聊起《活着》这本书的时候,就会讲这句话。

《活着》这本书给我的阅读的体验实在是太讽刺,太戏剧又太过沉默,还掺杂着一些无法理解的苦痛,这让我久久不能释怀。我跟着福贵看他从一个爱好赌博的公子哥变成一贫如洗的穷光蛋,觉得实在是活该。可是看到后面,看着他身边的家珍、有庆、凤霞……一个个死去,看着他一次次受到生活残酷无情地打击,我却开始在盼了,盼着能它有一个转折,盼着福贵最后能有一个被安慰的结局。可越看后面越没有希望,越看后面甚至想:“接下来福贵也应该要死了吧。”

然而出乎意料地,福贵就这么平静的接受了一切,作为家里最后一个人默默地活着。看到这个结局,我心里的那些郁结像是和他的.歌声一起,在空旷的傍晚和风一样飘扬,感觉也没有那沉重了。回过神来,是他的活着安慰了我。“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中国的思想一直是这样的,沉默,温婉,不动声色。

我们讨厌激进地争执,暴力地冲突,我觉得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幸运的事情,其他都显得不是那重要。活着本身,就值得让我们去活着。

余华《活着》读后感

我相信我很早之前就开始构思这样一篇文章,因为这是我第一次读完一本书,感到了失落,这种陌生的失落持续了很久,这倒不是因为书的内容让我伤心,而是真真正正的因为我读完了。那时我才刚上初一,并不具备理解其深意的能力,但这种感觉还是头一回,于是,就像一部冗长的史书一般,直到今天,总共四年,我仍在不断地去感受这本书。就仿佛攀登一样,攀得越是长久,越是高险,看到的就越是辽阔。往往读者读完后的内心活动是牢牢被书抓住,以至于不知所措的,感悟到的会逐渐铭心刻骨,而通读一遍就能高谈阔论,提笔写下读后感的,除了虚荣和冷清,还有什么内心可言呢?读后的感,不以歇息回味的感,说谎罢了。就像耶稣说的:“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

四年前读这本书,只是顺手一翻,看见里面的一些字眼,便知这是以近代中国为背景的家庭故事,觉得里面的故事挺有趣,又刚好合我的味口,就拿来读。在新华书店里几个小时便读完了,的确,这里面的故事很吸引我,但仓促之间我又读得有些没有头绪,而我当时只是喜欢里面不知是收集民歌的少年还是福贵身上发生的故事,虽然脑中很迷糊,但同时很充实,这是我在那时那地的体会,自己多读了一本书,多听到了一个故事。

那时看这本书,就像是一个小孩在听故事。有一天,在新华书店里,又见到了这本书,是在推荐阅读的书架上,竟全无印象,翻看几页也全无相识之感,我同样觉得故事有趣,又刚好合我的味口,便读。只是这一次是买了带回家读。也许是那时思维更加的奔突,觉得好,但读着读着,便有了似曾相识之感。终于,我捉摸着,回忆起来。我像捡到了宝藏一样,似乎自以为是缘,便开始写感想,但是,我觉得空虚,这种空虚是无法抵抗的,我张开口,可一说出话便是在叙述书里的故事,末了再加点这故事怎样的感人,我觉得空虚。于是抛了笔,欠身去捧书接着读。但我始终都像是一个看客,在一个家庭的旁边伫立,就这样看着,看着,像长流的细水一样永恒,不起波澜。

这样又持续了两年,没有太多的感想与言语,但也总会尝试写一写,总不称心,我开始觉得两次偶然相逢只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即使自己也发生了潜移默化的变化,像福贵一样变得坦然,平静,令人兴奋也不惊讶,令人悲伤也不苦痛。即使不断品味这书中的“现实”。有时我会想《活着》变成一个童话故事,或者是一个完完全全的现实作品,如果成为这两者中的一个,我的不解与悲伤也许就能得到缓和,而与此同时我的力量就会消减许多。

然而这些天,在老家,黄昏刚过,我合上书,起身缓慢走到后院,有些微风吹来,看还残余些的阳光下,母亲们大声喊着自己孩子的名字唤他们回家,在泥土地上四处飞奔的小孩们跑着叫着相互追逐,母亲们身上有些泥土,裤脚还有些损碎的菜叶,远远仿佛就能闻到青草的气味,她们那么质朴,质朴的就像脚下这片土地,我抬起头,看夜上的天空,紫蓝的,很高,那些残余的阳光被渐渐收回。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时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我猛然想起书中的句子,在这广阔土地衬托出来的高远的夜空,仿佛想要远离人间,但在我的注视下,又好像怕羞似的逗留,天上有星光浮动,她们浮动得好像在一片小池塘上的萍草,不服气这黑暗,奋力想摆脱,却最终还是踌躇着,则黑夜变得不安了,有蛐蛐叫唤,有蛙叫唤,拂动的叶片一意想要飞舞,不管树干有多么坚固。嗤嗤的声音在眼前一过,没有踪影,只见后院一棵极高的树,上面摇晃两下,有一段灰蒙蒙的巢,安静了。

我一时间慌了神,眼中如梦如幻,看起来像故事一样,星,树,房屋,紫蓝色的天空,夜下灰黑色的大地……。这些事物错综起来,纠缠着又忽地散开,无比宽广的展现在我面前,这淡淡的白光,更着一缕微风,再加上婆娑薄雾,眼前只有一片融合的光影。头脑被书中人物的声音所充斥着,不断的回响,重叠,一次次反复着,像是在诉说,对象不是旁人,正是我。我竟至于无可奈何的境地了。

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猛然间意识到,我一直都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来读书,所以吸引我的永远都是这个故事,这个绝望,悲惨的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福贵经历的种种苦难,但倘若我只是一个旁观者,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其他什么也没有,但如果我成为福贵,我所感受到的,是苦难的一生中充满了幸福与感激,当幸福与感激铺设出我同样的一生,我可能会常含喜悦的泪水,把苦痛都埋入流驶的时间中,让时间来使他烟消云散,由时间来创造出叙述,这样,一生的故事就会在时间里变得浩瀚。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总有很多事物让我感动,无论是房屋上升起的炊烟,在田地里茁壮生长的庄稼,还是孩子们的嬉笑,老人们的歌声,都让我感到真实—我仍存在于这片土地。无论舒展还是扭曲着的生命,都很安详地在眼前浮动。我感受到“活着”这个词他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摧毁,也不是来自于呐喊,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给予我们应当承担的,忍受生命夺去我们曾经拥有的。我与生命互相感激,又互相仇视,谁也不能抛弃对方,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我会变得平静,变得高尚。

在这样的心态下,才能寻找活着的真理,他不是虚幻,也不是现实,他应该是单纯的,对一切事物平视的超然,善与恶都用同情的眼光去看待,没有抱怨,只有对苦难的承受,对世界的感激,而因此,人活着本身就是为了活着。

目前的造物主,还是一个怯懦者,他暗暗使天地异变,却不敢毁灭世界;暗暗使人们死去,却不敢长存尸体;暗暗使人们受尽苦难,却不敢使人们永远记得;暗暗使人们痛不欲生,却还是使人活着。他用昔日的风流来衬托今日的凄凉,他用一切的荒唐来掩饰一切的绝望。他日日斟满一杯微甘的苦酒,递给人间,使怯懦者哭泣,癫狂,以至于死去,使勇敢者悲伤,喜悦,以至于轻泊。造物主,怯懦者,畏惧,惩罚,于是低头,于是伏藏,勇敢者于是高尚。

在阅读这本书的经历中,有时候会影响我的人生态度,而自己的所思所想,也有时候同样会影响我的人生态度。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活着也是为了自己的生活。

余华《活着》读后感

余华说:《活着》的缘起是“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一直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我没有活在余华的大时代背景下,没有活在奶奶口中的担惊受怕里。我所在的时代充满着进步与新奇。

所以,当我合上这本书的时候是错愕的,短短的几个小时、十几万字被悲情、惊措、压抑的情感所包围。

通篇由主人公福贵娓娓道来,从年少时的纨绔败家子萎靡不振,弃妻儿于不顾,屏蔽父母的关切到嗜赌成性败光殷实的家产,父母离世,寄人篱下决定好好生活,却又不幸被国军抓壮丁,好不容易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回到家发现女儿因病成哑巴,幸而一家人能够在生活在一起好好过日子,好不容易读者也跟着在这里松了一口气,儿子有庆也在他的粗暴教育下拥有正直的人格。谁都没有想到有庆在这个时候仅仅是因为血型和镇长夫人相同而给生病的夫人抽血活活抽干。到后来女儿成婚,却因难产死在了病床上,妻子因为终年悲恸承受不住接踵而至的苦难终于也离开了人世,女婿因为工地事故身亡,最后连小外甥苦根也因为过度饥饿吃豆子撑死了。

最终陪伴福贵的只有一条老牛,他再也不担心战争,不再惧怕灾害,甚至不在乎老牛是不是会离他而去。

福贵一路上接受着命运给他的惊愕,奋力勇敢的活出了自己的样子。

我们活在幸福的时代,还没有到30岁的年纪,生命的见识窄如手掌,却总是能听到各种各样的怨恨,怨恨命运的不公,怨恨周围的人没有善待自己,怨恨为何要经历一切才能获得。措不及防于芝麻大的小事,一点点挫折就想方设法的逃避,一点点的批评就如同受尽屈辱。

我想我们会的,我们终究会坚韧到可以承受生命中突如其来的变故,可以成为父母有力的肩膀,可以被朋友信任,被小孩子依靠。

生命就如同我们小时候种植的那一刻小树苗,而苦难和挫折是最肥硕的养分,让我们的小树苗茁壮成长,终有一天成为只属于我们自己的参天大树。

余华活着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余华活着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活着》这本小说可谓是余华的巅峰之作,作者在笑中有泪的故事里难以言喻的是一种苦涩之意,推荐大家有时间可以看一下。在书中你能看见兴盛、衰败、颓唐、生活是怎样折磨一个人,看见离奇却又平凡的人生。

主人公富贵年轻时沉迷赌博败光家产,气死父亲;为母求医的路上被军队抓去当壮丁,从战场上回来后,独子有庆捐血过多致死;女儿凤霞难产离世……但正如作者所言,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富贵和命运之间的友情,他们相互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

生活对富贵而言,真的就一条路,没有分叉,风来了,就吹风,雨来了,就淋雨。受不住了,就倒下躺一会再站起来,继续蹒跚前行。他对苦难的承受力以及乐观的生活态度,让我有了更深的思考与理解。人生的喜怒哀乐都建立在活着的基础上,活着让生命变得有韧性,所以活着成了一件幸福的事。如果我们还在抱怨生活里的不如意,为生活的不完美而纠结发狂时,不妨静下心来读一读这本书,或许你会更加感恩和接纳生活,感恩生活中所拥有的一切平静与幸福,接纳生活给予的不足与苦难。

“生活中其实没有幸福或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的活着”富贵就是这样一个人,年少的他自私自利,因嗜赌而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因为他的为所欲为,父亲离他而去,不久母亲也撒手人寰,使他与贫穷·痛苦结下了不解之缘。

静静的活着。

活着无论经历痛苦也好,快乐也罢,都是命运所赋予我们的,当我们无力去面对他的时候,不如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苦涩会给我们带来坚韧,喜悦会赠与我们希望,无论如何,活着就是一种希望。

人是为了纯粹的活着而活着,而绝非为了活着之外的事情而活着——余华《活着》。

第一次读余华的小说,当时是从十点读书上看到的,对于一个佛系女来说,更多的是每天夜里去听主播磁性的嗓音下,讲述着富贵的一生,每天听上两小节,陪伴着入睡,思考着人生。

无可厚非的是,悲剧往往比喜剧更能扣人心弦,死亡在作者小说中司空见惯,可是非得要至亲全部离开,小说的主题就格外的鲜明?也许这是对富贵的报应,从一个衣食无忧的大户人家的少爷,活着就是享乐,人生没有目标,吃喝嫖赌,堵着堵着一发不可收拾,家底败光。黄粱大梦终于醒了,富贵开始转向人性的善良一面,勤奋劳作,爱护家珍,疼爱儿女,温情犹在,然而苦难却一直牵绊着富贵,身边人相继离去,就连不到三岁的小外孙都不放过,只剩富贵一人孤苦伶仃,还有那头老黄牛,他给黄牛也起了富贵的名字,揭示了主题。

生易,活易,生活却不易。我们听了好多前辈的经验也没法切身领悟,非得撞的头破血流才安安分分,从青涩学生时代到入社会,这个转换是否适应?想必大多数人都感同身受,社会不好混,可成功是给有准备的人,这是真的。

要用的东西都很贵,所以抓紧时间提升自己。好好爱自己。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的《活着》写出了真正的意义,书中主人公小时候是个富家公子,因为年轻时吃喝嫖赌,将家产全部败光。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他的一生曲折多变,最后他没有了所有的依靠,所有的亲人,只剩他一人孤独的活在世间,但他依旧活着,他努力赚钱,只为买一头牛,与自己共度余生。

富贵坎坷的一生告诉我们很多人生道理,生命中充满了无数的坎坷和挫折,但这些都不能成为阻碍我们前进的道路,我们可以被打压,但是不能被打败,要努力,勇敢的活着。或许,人们活着就是为了自身而活,而不是为了人以外的任何东西而活。如果要说活着的意义,那就是为自己而活,并且活的精彩,因为时间会证明一切。

余华称《活着》是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这是一部充满血泪的小说。通过一位中国农民的苦难生活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与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这是余华对他这部书的评价。

的确,我这个12岁的少年也深有体会。尤其是有庆,凤霞,二喜和苦根接二连三的死,让我感到了命运对福贵的不公,然而,命运又让他从原来的阔少爷转变为一个本本分分的农民,没有成为地主,免遭。

时期的一死。也许活着就首先要为本身,在去考虑所谓的身外之物。

现在,我在想想那多少无知的青年,他们误入歧途也许是以为一个物质的享受,他们的人生没有历史,真是该好好读读这本书。生活会让你觉得离不开它,除非你真的从根儿上就不想好好活着。

朋友们,醒来吧!寻求你生活的灵魂的天空。

平静的近乎冷酷的笔触,余华用他哲学的思考为我们勾画出了血肉丰盈的福贵;艰难的近乎残忍的人生,福贵用他那悲剧的命运向我们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与活着的意义。

鲜红的封皮,一本《活着》,我几乎是哽咽着踏在福贵的人生之路上,每走出一小步,我都能感受到苦难的沉重,感受到泪水的微不足道。空气中处处弥漫着绝望的叹息,精神的支撑似乎随时会被瓦解,会在眨眼间烟消云散。福贵几乎时时身陷生与死的边缘,痛苦的挣扎,忍受着至亲们一个个的离去,在一次次希望的破灭中坚忍不屈的依旧活着。

曾经看过一部电视剧《笑着活下去》,很喜欢这个剧名,“笑着”是一种人生态度,“活下去”则是要去践行的生命状态,“笑着活下去”则是以一种乐观的心态去对待生活与实现生命,而这,也就是所谓的人。

很多人之所以在人生中困惑与不安,或许是因为他们把人生复杂化了,活着,其实就是最简单化的人生,也是人生得以实现的基本前提。活着的意义就在于活着本身,它没有额外的喧嚣浮华与功名利禄,它仅仅是生命的延续,是最自然的生存状态,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现在我还沉浸在这情感内,《活着》演奏了一首悲苦命运的交响曲。我想起加西亚马尔克斯着作的《百年孤独》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几代人的悲苦命运。《活着》也是以福贵为主角讲述了这个家族几代人的命运,不同的是一个产于南美洲,一个产于中国,但都给我带来对人生悲苦命运冷静的沉思。

此时我感谢余华,感谢他写出这样的作品,这部作品很吻合的满足了我内心的渴求,我的沉思让我与书籍之间产生了一种独特的默语,而这样一种沉默的交流让我的心灵获得了一份踏实。

人生在岁月里磨砺,命运没有给谁画什么界限。

人生在岁月里磨砺,命运没有给谁画什么界限,也没有给谁预设了什么苦难,生活的艺术就是不管经历哪一条街道,相逢什么人,别忘了几分宽恕,几分看淡。

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受。这个看似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书的最终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在慢慢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明白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的姿态,就像女人着她们的儿女,土地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都会成长为一个期望。他们就是我们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

活着,就要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余华《活着》读后感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从始至终,作者只是以这样一种淡然来描绘一个只能在人的内心里波澜壮阔的故事,用他冰冷的手,生生地将残酷的现实从美好的幻想中剥离出来。这也许太不人道了,让读者在阅读中无声地恐惧着,像是听着本身微弱的心跳,在平静和缓慢中,渐渐停止。然而正是这样的冰冷残酷,才让作者对于生命的思考慢慢渗透进读者的内心,他是不是想告诉我们,所谓活着,不过是一种孤零零的姿态,仅仅是一种真实的存在。对于活着本身,其实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所有的追寻,所有的梦想,在活着的巨大背景下只是虚诞。对此我曾不解,作为一个还算乐观的乐观主义者,我还是崇尚着一种追求,崇尚着生活的激情和美好。而作者,他是不是在用一次又一次的死亡来让我们对所有的追寻产生畏缩,并且以一种长者的姿态告诉我们奋力斗争的无力和脆弱?显然,他虽冷漠,却不是欣赏这种消极的生活态度,“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他只是想告诉我们,这是现实,美好和痛苦都是现实的一部分,只不过痛苦的那一部分,往往我们容易感知罢了。

从创作动机来说,他甚至是乐观的,“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他笔中活着的力量,正是来源于这种忍受,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我想,忍受确实是生命中最重要的过程,是人生最具体而频繁的活动,但这并不是一个带贬义的词汇,一个人的精神快乐与否,并不是在于忍受的多少,而是在于建立在每一次忍受上的积极或消极的态度。正如整篇作品一样,作者是在平淡地叙述活着的过程,具体的忍受经历,而精神的层面—我们从中感悟到了什么,以及在以后活着的日子里将感悟到什么,选择什么,—不是命运,是完全由我们本身主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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