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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宪法意识调查报告 公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精选5篇)

时间:2023-10-09 03:45:18 作者:梦幻泡 公民宪法意识调查报告 公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精选5篇)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报告帮助人们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民宪法意识调查报告篇一

了解并提升公民法律意识的意义在于:只有当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达到一定程度,具备了相应的法律素质,才能够形成整个社会的法治思维。公民认同法律权威,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实现法治社会的必不可少的前提要件。

调查地点:宣威市市政府对面

调查时间:20xx年2月13日

调查方式:在指定地点设定答卷点,行人观看完展板后可自愿到答卷点答卷,问卷共有50份。

调查对象:宣威市市民

通过对宣威市市民法律意识状况调查结果的研究,发现该市市民的法律意识正在逐步的提升,但是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下面就所调研的结果具体总结分析一下。

1.市民法律意识明显提升。随着政府坚持不懈地开展普法工作以及媒体对案说法的报道越来越多,市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迅速觉醒。调查表明:在被调查的人群中,有一类市民是比较精通法律,善于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的,这类市民占被调查对象的15.6%的;一类市民则具备了最基本的法律意识,有一定的法律常识,这类市民占被调查对象的67.3%;只有17.1%的市民则还处于法盲状态。说明绝大多数市民的法律素质已达到中等水平,法盲的比例正在日趋减少。

也反映了市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和提高。对一些基本法制观念市民能作出正确判断。市民不赞同“人情大于国法”、“权力大于国法”。例如,20xx年底,宣威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2件。行政复议案件,其实反映出市民勇于质疑政府违法行为,勇于依法维权以及对法律权威的认可。

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市民倾向于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69.5%的市民在购物受骗时会选择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79%的市民在受到商场保安人员无理搜查随身携带的物品时,会选择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可以看出,多数市民已经具备了运用法律途径解决生活中常见问题的意识。比如,宣威市老十字街街边居民房被拆迁后,居民未能领到满意的补贴款,群众曾集体进京上访,而问题最终圆满的解决是通过法律途径,这些拆迁户通过申请仲裁的方式最终解决了纠纷,他们依据仲裁裁决书领到了住房补偿款。

2.市民的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薄弱。此次调查显示,虽然市民的法律素质总体较好,但是呈现“意识先行,基础薄弱”的.势态。由此可见,法律基础知识是市民法律素质中的薄弱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市民法律素质的提高。

比如市民对宪法的理解还存在误区,对于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知之甚少,甚至对于其中最基本的人权都不太了解。仅35.8%的人知道平等权是其基本宪法权利,仅44.8%的人知道人身自由权利是宪法权利,人权意识淡薄程度让人无法忽视。对于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认识也很模糊,比如仅29%的人认识到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其他涉及到我国法律制度、法律监督机制等基础法律知识的认识上,大部分人并不清楚。懂法成为市民法律遵守和运用的拦路虎,法律认知不足很大程度地影响到法律遵守。

调查同时反映出来,虽然市民表现出强烈的维权意识,但只有少数市民有过运用法律的经历,绝大多数市民不是没有遇到需要法律解决的问题,而是感到“费时费力、成本太高,不划算”。

3.不同群体法律素质表现出一定的差异。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大学生,其法律素质较高;社区居民则次之;其次是青少年、农民、流动人口,其法律素质相对较低,其中流动人口的法律素质堪忧。总体来讲,学历越高法律素质水平也相对较高。这种趋势在法律认知方面体现的最为明显,特别是权利义务对等的意识明显较强。

要解决当前普法工作中面临的问题,我们应着重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大力开展法律基础知识教育,加强重点对象普法。比如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尤其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利用企业职校、培训讲座等形式有计划、分步骤地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企业管理知识,提高其依法生产、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纳税和依法参与市场竞争的水平和能力。青少年学法应与德育工作相结合,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培育公民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意识,促进市场经济依法规范运行。针对企业员工,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针对广大市民,广泛传与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承包和流转以及国企改制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与新农村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从20xx年5月起,市政府法制办就着手对宣威市现行的涉及35个部门的203件规章进行清理。同时,在媒体上公布了宣威市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132件规章目录。使法律法规更加有效地规范和制约现代社会生活的运转。

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合理安排立法项目,特别要突出振兴宣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宣威的内容。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单位要立足全局,努力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要改变立法工作方法,完善政府立法的听证、专家论证、公众参与、新闻发布会等制度,使政府立法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

3.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注意挖掘和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促进法制宣传教育资源共享。要充分利用普法网、局域网络等先进科技手段,不断提高法制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比如在宣威法制机构网页上开辟复议与应诉专栏,将复议申请书格式、典型案例、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及时更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复议提供便利。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法制专题节目、法制类公益广告、直播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将其作为向公众传播法律知识、理念的大众化和常规化的普法方法,这是最有效、经济的宣传方式,也是现代社会高度信息化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是普法模式转变的重要方面。

公民宪法意识调查报告篇二

调查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 调查对象:

调查目的:我们在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也要关注身边的环境,只有公民的环保意识提高了,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们才会充满激情并扬起心情去追求更加美好的现代生活,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和谐地球。

为了了解掌握新时期南宁市农村市民环保意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就当前兴宁区五塘镇市民的环保意识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此次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取得成效

南宁市于20xx年获“联合国人居奖城市”称号,20xx年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这两个称号是南宁市政府和市民多年来秉承“绿城”信念并大力改善南宁市环境质量的成果。但是由于城市和农村的各项建设和人民生活方式的不同,也形成了城市与农村不相同的环境问题。在南宁城市环境得到大力发展的同时,农村的生态环境情况也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重视,由过去的无人管制到了今天的治之有道。

五塘镇位于广西首府南宁市的东北部,地处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地区,年平均气温 21.4℃,日照时数1557小时,年降雨量1237毫米。五塘镇人民政府驻地五塘街,距首府南宁市中心28公里。全镇总面积28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19万亩。五塘镇辖13个行政村、1个社区,20xx年年末总人口65577人。

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前进,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和建设新农村环境的积极性极大提高了,农村的环境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正在朝着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农民的环保意识也得到了全面的提高。

(一)建设生态文明示范村,新农村格局初步形成

五塘镇政府紧跟全国新农村建设的步伐,结合五塘镇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划,现有生态文明示范村7个,分别是:五塘社区居委会定新坡、西龙村委坛白坡、民政村委细村坡、沙平村委沙平坡、友爱村委罗伞坡、六塘村委星垌坡、五塘社区居委会那岑坡。

(二)垃圾集中处理,村容整洁

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的建设为村民们带来了实利,垃圾池、垃圾箱的的设置改变了以往完全依靠焚烧、倒进河流的垃圾处理方式。在村村通的水泥路、柏油路上,固体废弃垃圾不再到处飞扬。新农村的村容让人耳目一新,不少外出返乡的人都为家乡的变化感到欣慰。

(三)沼气池的建立与卫生厕所的改造带来了实利

截至20xx年,五塘镇的沼气池建设和卫生厕所改造大大超过了十年前的数据,覆盖了所有村落。沼气池的建设为大量的农村生产、生活废弃物提供了废物利用的新平台,不仅解决了废弃物的污染问题,也有效地利用废弃物进行发电节约了资源。卫生厕所的改造不仅提高了村民的生活水平也保持了村容的整洁与美观。

(四)保护饮用水源,保障饮水安全

五塘镇属于丘陵地形,地处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地区,年降雨量1237毫米。过去,农村多靠挖井取水,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几乎所有农村选择在山上建水库和水塔取水。但是,据南宁市环境监测站的水样调查显示,五塘镇不经处理的饮用水源水质偏酸,硝酸盐氮和大肠菌群总数严重超标。后经环保局对水质超标原因展开调查,并指导村民进行整治,才结束了多年来村民们使用不安全引用水的历史。在水库水塔附近的生态环境一直受到重视,绿色植被不减反增,附近也没有乱挖乱采现象,使得农村饮用水源的水质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水量也基本充足。

除此之外,五塘自来水厂自20xx年建成开始,供水规模每日1万吨,改变了五塘镇完全依靠开采地下水和建水塔的历史,为五塘镇农村的饮用水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为今后大量引进项目发展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五塘自来水厂按规划为五塘城镇规划区及附近饮水困难的几个村的村民提供了充足的用水。

(五)山林保护意识提高,野生动物得到保护

五塘镇森林面积达到123348亩,全镇森林覆盖率达39.1%。近年来,五塘镇政府加大力度严令禁止乱砍乱伐,大量松树和杉树得到有效保护。与此同时,森林防火工作全面展开,村民对失火造成的荒山也迅速展开植被再造。过去,私人小煤矿盛行,各地都存在挖山取煤的现象,全国统一禁止小煤矿后,村民们合力把煤井填平并恢复了植被。五塘镇属于丘陵地形,土壤多为酸性的红壤,夏季多雨,正因为植被得到有效保护才没有出现过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

过去,村民们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较差,捕鸟、捕蛇、猎杀野猪等现象时有发生。但近年来,由于野生动物数量急剧减少,保护野生动物的环保宣传也覆盖到农村,野生动物被猎杀或者贩卖的现象几乎不再出现。

(六)乡镇企业健康发展,环保工作十分重视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五塘镇的乡镇企业都运用了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做到达标排放。五塘镇的乡镇企业主要是砖厂。烧煤会产生大量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砖厂在排放过程中经过除硫排放,可以有效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砖厂烧制砖块时大多以烧煤提供热能,因此每天都有大量的煤渣废弃物,过去这些煤渣被堆放在路边无人管理,现在则是充分利用起来,用以填路、填坑。

(七)旅游资源得到合理开发

五塘镇储藏着丰富的旅游资源,主要有五塘尖山、西云江水库区域、覃何谷、闭婆水库区域等,这些地方保留了天然生态本色,山峻峭,水碧绿,树木繁茂遮日,还设有环保垃圾箱等基础设施,附近居民也对这里的山水进行保护,基本杜绝了污染现象。游人在其中,可尽享丛林之惬意,满足回归大自然的乐趣。

(八)环保宣传与教育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辖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兴宁区政府多次在五塘镇开展“环保知识进乡村”活动,以宣传《环境保护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与农村环境保护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散发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教育农民保护好农村的生态环境。经过询问,大多数农民表示,这样的宣传方式和内容对他们环保意识的提高和切身进行环境保护有很大的帮助,并希望能有更多的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走进农村。

二、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

(一)环保意识存在,然而行动不足

经过调查,我发现五塘镇大部分居民对环保都有一定的了解,在很多方面都懂得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但是当触及自身利益或者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去进行环境保护时,居民们往往舍公益而保自身利益。环保是一件功在当代而利在千秋的大事,很多农民思想还比较保守,传统的小农意识根深蒂固,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都与现代社会生活的要求差距甚远。因此,在动手进行环保的时候他们会表现得犹豫。尤其是部分中年以上的村民,他们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对新事物、新技术缺乏认识,从而阻碍了接受新事物、学习使用新科技的能力。他们习惯于以往的生活、生产和行为方式而不愿改变。

(二)祭祀风俗的保留也带来了环境污染和破坏

五塘镇分布有壮、瑶、汉等民族,总人口65577人,其中壮族人口占97%以上,农村风俗古朴,几乎每个月都要过节。每逢节日,村民们总要到村上的土地庙、祖坟等祭祀场所进行祭祀。然而,这些祭祀场所大多是多年前建成,设施不够完善。有些古庙在点香、烧纸和燃放鞭炮的过程中都有引起火灾的风险。另一方面,大量燃放鞭炮也会产生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造成农村小范围的空气污染。

(三)水电和粮食浪费严重

由于政策的保护和扶持,农村的水电费相对于城市要便宜很多,再加上当地水电供应充足,极少出现断水断电的情况,很多村民对于节水节电没有太多的认识,浪费严重。

随着农业科技的进步,五塘镇的水田种植呈现日新月异的新气象。耕地机、收割机等现在农业机械的运用和农田水利系统的疏通,为水稻和其他农作物的种植打开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之门。近年来,国家和政府对于“三农”问题的日益重视和农业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相继出台和贯彻落实,也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农业生产水平大大提高。然而,正当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之时,丢弃粮食和铺张请宴的现象也多了起来。具体表现在很多吃剩的食物不用于喂养牲畜而是直接扔掉,过年过节总是大摆宴席,过度铺张浪费。

(四)农田生态处理不善,作物过剩现象严重

五塘镇是广西传统的农业大镇,也是南宁市主要的农副产品集散地之一,这里的气候适宜种植瓜、果、菜和养殖家禽。种植业以优质苦瓜、优质谷、茄子、辣椒、豆角、黄瓜、西红柿等闻名。为了得到保质保量的瓜果蔬菜,农民们必须经常对作物施以农药和化肥。很多有毒农药随着溪水或雨水汇入河流从而造成河流的污染。

经济作物一般运到五塘的瓜果菜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但是有时候市场价格并不乐观。比如今年6月份,是苦瓜收获的黄金期,但由于市场需求过剩,在交易市场很多苦瓜因为卖不出去而被倒在路边,刚从地里出来的新鲜苦瓜就这样被当作垃圾烂在路边造成环境污染。

三、发展思路和几点建议

我们知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就五塘镇实际情况而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势头是不可挡的,但是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系列环境问题,要解决这些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矛盾的问题,最重要的还是要村民们的配合与支持,只有村民们的环保意识提高了,才能建设长久和谐的新农村。因此我们还必须努力推进和实现农民的知识化、村镇的文明化,努力做好提高村民环保意识的工作。

面对当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情况,针对五塘镇的实际,现对提高五塘镇公民的环保意识提出几点建议:

(一)环保知识深入乡村

光做到“环保知识走进乡村”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深入乡村”。在宣传形式上,除了发放宣传单、进行环保讲座外,还可以以电影放映等多媒体形式进行宣传。环保宣传要针对所有年龄段的居民,又因为农村的平均教育水平较低,因此宣传的内容除了要结合五塘镇的基本环境情况,还要做到内容明白晓畅、妇孺皆知。环保宣传还应从娃娃抓起,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在安排课程时应注意对孩子们的环保意识进行培养。

(二)科学种植,合理处理农业污染

现代农业种植对农药和化肥的依赖越来越大,但是并不是说没有办法解决。有机种植近年来也开始盛行,并开始占有广泛的市场。五塘镇可以在各村委会设立学习部,组织村民学习新技术,结合五塘镇有利的水利条件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减少农作物的过剩和环境污染状况。

(三)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是人们最容易忽视的环境问题。大气环境质量的控制应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执行,为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控制目标,需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加强污染源单项治理,针对各种污染类型,有选择地种植抗污染的植物和防护林带。

(四)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合理规划祭祀场所

五塘镇在国家政策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组织实施了镇村道路建设、镇村环境整治、健身娱乐场所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使得五塘镇农村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但是在这些基础设施逐步建成的同时,也应合理规划祭祀场所的建设,并做好群众工作,指导和教育群众祭祀的同时要注意保护生态环境。只有这样才能让传统风俗与自然环境和谐共处。

(五)打击进行环境破坏的行为

在新农村大力建设,农民深得其利的时期,对于那些进行生态破坏和造成生态污染的个人和乡镇企业,无论是政府还是群众都应该对此进行阻止并加以打击。这样不仅可以有效地减少破坏环境的现象,还能加深群众们的环保意识,做到律己和律人。

四、体会

通过这个社会实践调查,我不仅对家乡五塘镇的各个方面建设有了广泛的了解,更是在居民的环保意识方面掌握了最深刻和最新的情况。总得来说,家乡的经济得到飞速发展,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改善都得益于居民们和谐发展意识的提高。相信家乡未来的天更蓝,水更绿,人们的笑脸更甜。

公民宪法意识调查报告篇三

为了了解成都市民道德意识情况,从而进一步剖析成都市成为奥运火炬到达城市的原因,“绿色传承”实践团在8月2日至8月15日的实践活动中对部分成都市民进行了问卷调查。

本次问卷调查参与者94人,其中93份问卷有效,有效率达98.94%。

问卷采用不记名方式。

本问卷正文共分五个部分:

(1)被调查者基本信息;

(2)有关道德;

(3)有关法律;

(4)对政府工作、社会热点的关注度;

(5)心目中成都最具代表性的地点。

(1)被调查者基本信息

本次问卷调查的参与者以年龄在20—40岁的青年为主(占55.91%),20岁以下的占27.96%;在所有被调查者中,共青团员占到了49.46%,党员占18.28%,群众及其它占到32.25%。

综上,这次调查问卷参与者年龄结构合理,覆盖面广泛,针对性(在读大学生)强。

(2)有关道德

第一题:您知道《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提出的20字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吗?68.81%的参与者表示听说过,18.28%的人对其熟悉,只有11.83%的人没有听说过。这道题说明,成都市民对该纲要的关注程度较高,成都市政府对公民精神文明建设尤其是道德建设的工作开展得较好。

第二题:您认为公民道德的标准应该源于以下哪些选项(可多选)?按照答案的中选率由高到低排列,结果是这样的:传统文化、生活环境已形成的道德意识、法律的规定、个人判断、思想家的观点及其他。结果表明,成都市民对道德的标准更多参照传统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对成都市民(包括青年)的影响依然深刻。

第三题:您对社会上有些企业捐资社会公益事业的看法是什么?76.34%的人选择了“达到了义利双收”这一选项;12.90%的人认为这些企业这样做纯属为了提高企业知名度。这个结果是正常的,说明成都市民对该事件的看法比较客观。

第四题:您认为作好事应该得到报酬吗?大多数(66.67%)的被调查者认为应依情况而定,30.11%的人明确表示觉得不应该得到报酬,而只有13.98%的被调查者认为应该得到报酬。这表明在成都社会风气比较良好。

第五题:您对社会上有些人虐待小动物的看法是什么?绝大多数(88.17%)调查参与者不能接受这种做法,表明成都市民具有普遍的公德心和善心。

第六题:您认为市场经济实行以来,人们的道德水准上升了还是下降了?令人遗憾的是,更多地参与者选择了有所下降(占37.63%)和大幅度下降(11.82%),而选择有所上升和大幅上升的人占33.33%和9.68%,两项数据均偏小。事实上,市场经济给人们的道德水平带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总体来说,成都市民认为人们的道德水平有所下降是有道理的。

第七题:在网络上,您是否也遵守现实社会中的道德准则呢?60.22%的被调查者表示仍然会遵守,21.51%的人选择了“有些方面遵守,有些方面则不”这一选项,更少的人(15.05%)不会遵守。网络道德是公民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网络道德风气体现着一个城市、一个群体的整体道德水平。数据表明,成都市民的网络道德水平较高,但仍需加强。

(3)有关法律

第一题:当您遇到麻烦时,首先考虑的解决方法是什么?大多数人(75.27%)会诉诸于调解,10.75%的人选择忍让,8.60%的人会选择私了,而只有6.45%的人会首先考虑诉讼。

第二题:您认为法律是公正公平的吗?您相信法律吗?超过半数的被调查者(51.06%)认为法律是公正公平的,也相信法律;但接近半数的被调查者(45.74%)认为法律应该是公正公平的,但现行法律不怎么让人信服。两个数字表明,成都市民的法律意识较高,而中国法制社会亟需进一步健全。

第三题:当提及法律,您最先想到的是什么?按照中选率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为: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可见,宪法为基本大法的观念深入人心。

第四题:您接受过法律基础性教育吗?51.06%的参与者选择“有”,29.79%的参与者选择“有过,但流于形式”,只有18.09%的被调查者没有接受过法律基础性教育。由此可见,成都市法律基础性教育开展得较好,但仍需进一步深入开展,并充实内容,与市民的生活实际相联系。

第五题:您是否赞成废除死刑?60.64%的被调查者不赞成,25.53%的被调查者明确表示赞成废除死刑。这是个近几年极具争论性的话题,更多的成都市民支持死刑政策。

第六题:您是否会通过一些渠道了解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只有26.60%的人会经常了解这些内容,更多的人选择了“偶尔”、“一不小心会听说些”。这一结果表明,应进一步开展国家立法活动和法律报告的宣传,让普通民众了解国家的法律活动。

第七题:请写出两到三个您最关心的公民权利。很多被调查者都积极写出了他们最关心的公民权益,出现频率最高的关键词有:自主权、言论自由权、选举与被选举权、受教育权。可见成都市民的权利意识很高,很先进。

第八题:请写出您所关注的或有建议的其他法律问题。参与者写出了以下内容:应该加强普法教育、执行力度加强、国际合同惯例、建筑建造工程项目方面法规、食品立法的完善、交通运输的责任认定、对政府滥用权力的监管等等。可见,成都市民具有很好的法律意识,对法律问题有较高的关注,这表明成都市在法制建设方面具有先进性。

(4)心目中成都最具代表性的地点

这是本次调查的附带功能:我们将根据本道题的结果排出最能代表成都市的五个地点,作为火炬成都市内传递路线的建议。最终,根据93名调查参与者的选择,五个地点为:天府广场、春熙路、杜甫草堂、武侯祠和熊猫基地。

作为中国西南最大的城市,成都市入选奥运圣火途径城市的原因之一,是因为成都市民具有较高的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能够给中国其他城市做出示范作用。

公民宪法意识调查报告篇四

村民、村干部及个体经商户

了解农村普法现状,找出解决办法。

问卷调查、现场访谈

侯寨乡所辖四个行政村

20xx年10月11日-11月20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了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与过去相比,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人民群众掌握了一些法律知识,对如何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等有关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开始有了依法办事、依法治理的觉悟,人们的法制观念初步形成。但是,这些成绩与现代法治国家的要求仍有相当的差距,公民的法律意识仍然处在较低水平。特别是是当前本土的农民法律意识,亟待认真分析和总结。

调研中发现问题及解决办法:当代中国,仍然是一个有着9亿农民的比较典型的农业国家,塑造当代中国农民的现代法律意识,推进其现代化进程,是社会主义事业,特别是实现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公民意识说到底是一种权利意识——政治权利意识

问卷中设计了三个问题,以人身权为视角考察了村民们对自身权利的认知程度,回答情况:

第一个问题要求较高,它考察村民们是否意识到了“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完全意识到这一点的人数为约40%,对这一点比较模糊的也有约40%,有20%村民的理解与这条现代法治基本原则的内容恰好相反。看来村民权利意识不段提高的同时,还留有“义务法”传统的烙印。

第二个问题中,只有1%的村民选择了“听父母的”,这表明几乎所有人已经意识到当事人拥有婚姻自主权,父母再也不能包办子女的婚姻了。但66%的“看谁有道理”的答案也告诉我们:人情——这个传统社会遗留的伦理因素在相当大的.范围内还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第三个问题表明绝大部分村民赞同“男女是平等的”。但约16%“各家情况不一样”的答案又一次提醒我们“人情”这个因素的重要。虽然“人情”不必然与“国法”相冲突,但不能排除冲突的可能性,好在我们的调查中没有发现种情况。

在遇到纠纷或麻烦时,农民们首先想到的解决方式一般不会用法律来解决,法律方式往往是他们迫不得已的最后一招。他们经常选择的解决方式往往是找家族内或是村内有威望的人调解。如果纠纷再大一些,就会去找村干部解决。在遇到纠纷时选择通过民间调解方式和通过行政方式解决的农民远远多于选择通过法律来解决的。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来维护自身的权利不受侵害在农民的意识中仍然是一片陌生的领域。总之,不到万不得已,农民们一般不会直接选择通过法律方式来解决纠纷。相较法律而言,它们似乎更相信人的力量,只要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可以解决的事情就没有必要去通过法律解决。而且他们相不相信法律还另当别论。

关于诉讼意识的调查:“没有救济便没有权利。”在现代社会,诉讼是救济权利、解决纠纷的最正规途径。而在传统社会,人们习惯于一种“无讼”的社会生活,把到司法机构打官司的人视为“败类”,而把司法机构视为破坏既定和谐的不祥之物,是“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可见,人们对诉讼的认知度、评价度、参与度是反映其法律意识的重要方面。我们的问卷中有这样的问题,表3是回答情况:

从表中可以看出,侯寨乡的农民,已经不认为打官司是不光彩的事了,有90%的人认为这是“正常的”和“值得鼓励的”。同时,70%以上的人认为“打赢官司主要靠自己请求合理合法”,这表明了他们对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利的信任。二三两个问题表明在知识层面上,大多数村民对通过诉讼可以解决问题的范围以及刑事案件不能私了是比较了解的。但只有48.1%的人认为亲友之间借钱需要写欠条,这表明村民们保留证据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绝大多数纠纷在非讼程序中得以解决的事实也是侯寨乡农民对诉讼参与度不高的原因。一般民事纠纷在诉讼开始之前,要经历基层调解(村调解主任或村长的调解)、镇调解(法律服务所或综合治理、调解委员会领导小组的调解)、法院庭外调解三个调解过程。越溪镇法律服务所的老张不无自豪的告诉我们:去年他处理纠纷26起,只有3起最后闹上了法庭。看来,几千年传统文化烙印在中国人心灵深处的“息讼”观念,就连这位有着法律大专文凭的法律工作者也不能从骨子里彻底抛弃。

总结:

齐下,既要政府主动安排,还要民间的积极组织,既要农民主动去学,还要以案说法,通过多种形式使农民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到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用法律知识武装大脑,既要使农民养成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又要使其形成人人遵守法律的公共意识。因此,我们不仅要大力实施普法下村,还要使其成为一项制度加以落实。

农民法律知识的欠缺是导致农民法律意识水平低下的首要原因。正是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所以农民们才会对法律有很多的不解与迷惑。也导致了他们不信法、不用法。如此一来,便形成了很严重的恶性循环:由于不懂法而不用法,越不用法则更加导致了农民不去学法,不去了解法。农民对于法律知识了解的有限性,即使有所了解也只是停留在很肤浅的层面上,甚至根本了解的就是错误的信息。要在农村全面实行法治,必须将现代法律意识的培养、法治精神之建立,作为农村法治工作的重要环节。

公民宪法意识调查报告篇五

通过调查交通安全情况,发现存在的交通安全问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提醒大家“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街头观察、调查访问

交警、摩的司机、的士司机、街头行人

因为近年来澄城的发展日新月异,公路、马路、步行街的建设四通八达,这些既给家乡群众的生活带来了方便也是对群众安全意识的一个考验,所以我们对路上的行人进调查。古人有一句话:天下安危,匹夫有责。按现代人的解释,它表达的上一种公民意识,即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要对社会的安全承担一定的义务。作为公民衣食住行是少不了的,交通安全意识也是我们必须有的。

我国现有的交通条件和交通管理设施还不算先进,人、车、路比例失调的问题仍然存在,这无疑是影响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造成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众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道路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法律法规存在漏洞等。但在影响交通安全的诸多因素中,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却是影响交通安全最突出、危害极大的因素。

我国的交通事故率偏高,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列世界第一。资料显示,交通事故每死3个人,其中就有2人死于违章驾驶。违章的主要原因,一是超重、超载、超车,二是酒后驾车。在因违章驾驶造成自身死亡的司机中,16至40岁的年轻人占一半,其中主要是3年以下驾龄的司机。在我国,交通事故每死亡4个人中,有3人是交通弱者。行人和骑自行车人占死亡人数的45%,而司机的死亡率只占13.4%。另外,我国交通事故每死亡8人,有7人是死在路段上。

调查中发现,大多数人都没有过马路严格遵守交通指示灯的习惯,人们乱闯马路的现象随处可见,虽然交通指示灯赫然在目,但还是只有少数的人能严格按照红灯停、绿灯行的原则过马路。因此,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交通混乱。这样,也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极大影响了社会秩序。

行人“犯规”的.屡见不鲜:骑自行车横冲直撞,不遵守靠右行规则的大有人在;摆摊设点、强占路面,在马路上随意停车、堆放建筑材料及垃圾随处可见;闯红灯、翻越护栏、横穿马路等一系列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四处可见。

在人流量最大,交通事故频发的的一个十字路口进行实地调查时。我们发现由于人们交通安全意识比较薄弱,加之红绿灯转换时间较长,有不少的人还没等指示灯变绿,看到车流变小就急急忙忙的过马路。突然来了一辆车又变得慌慌张张,司机也是很无奈。这种行为主要出现在年纪较大的老年人身上,严重影响了县城交通的畅通,也威胁到了他们自身的人身安全。因为对交通安全意识的宣传不多,所以我们县群众整体的交通安全意识都不高。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居民的安全出行意识相对淡薄,但是他们中大部分又认为自己不应该乱穿马路、超速、超载……都强烈希望行人和驾驶员增强安全意识,做文明行人和文明司机,给居民良好的环境,改善我县的交通状况。

安全出行的保障是我们行人的一种意识,交通执法者和交通规则也只能帮助我们强化这种意识,最重要的是我们行人自己对立牢固的安全意识,认真遵守交通规则。从最基本的遵守交通规则开始,加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完善自身的不足。安全意识的树立是从生活的点滴做起的,我们必须对自己的生命负责,认真地遵守交通规则:在十字路口过马路时注意红绿灯的指示;过人行横道时注意观察左右两边的车辆;骑自行车过人行横道应下车推行;不在路口及非人行道处逗留;不抢道,不闯红灯。遵守交通规则是有修养高素质的表现,我们应当学会文明出行。除了自己注意安全出行的规则外,我们还应该提醒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也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为抢时间而做出不明智的冒险行为。

提高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需要重视对公民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交通安全意识包括良好的大众意识、自尊自爱意识、遵章守法意识。大众意识是把自身和大众融为一体,把自己的行为不单纯地看作一种个人行为,而是对社会和大众有影响的大众行为,这是维护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的意识基础。自尊自爱意识就是首先懂得珍惜自己的生命和权利,才会体会到他人生命、权利的重要,才知道怎样规范自己的行为,以使他人不受损害。自觉的本身其实也是一种约束,当这种约束逐渐变为习惯,就成了自觉的意识行为。一方面,从幼儿园和中小学生抓起,进行交通法规的普及教育,另一方面,利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强化民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然而,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并不是一般的宣传、一般的教育、一般的措施所能安全解决的。人们长期遗留下来的弊习,尤其是少数有法不遵、明知故犯的人,单靠教育很难转移意识和观念。大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性的惩戒措施。作为辅助手段培养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交通安全观念。

作为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做到加大执法力度。我们在交通管理执法上尚存在很多问题,法不责众、领导说情、特权车等现象在交通执法中司空见惯。要真正做到依法治交通,必须严格执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有这样才能规范交通参与者的行为,保障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状况的好坏,公民在交通中安全系数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民对交通安全的关心程度,取决与安全意识的强弱,是靠高素质的公民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来保证的。只要每一位公民都注意培养自我的交通安全意识,才能有效的提高全社会的交通安全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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