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劳动合同没有给篇一
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已明确。
适用的工作为海事劳工条件检查的相关活动;适用船舶为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和国内沿海航行船舶,但军事船舶、公务船舶、渔业船舶、体育运动船艇,以及仅在港区、内河和遮蔽水域航行、作业的船舶除外。
职责分工
履约主管两部委。
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全国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工作。
检查实施两单位。
交通运输部设在各地的海事机构、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职责法定有分工。
交通运输部设在各地的海事机构负责船东、船员服务机构等单位履行海事劳工公约中设计攒波及船员管理情况的检查,包括船员健康证明、船员资格、船舶配起居舱室、船上娱乐设施、视频和膳食服务、健康和安全级防止事故、船上投诉程序等内容。
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用人单位履行海事劳工公约中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包括最低年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工作和休息时间、休假、社会保险等内容。
工作协作有制度。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协调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工作,建立定期情况通报、部门联动和应急处置机制,必要时,可组织开展联合检查。
履约主体为船东。
《海事劳工公约》落实主体在船东,《办法》强调了船东应遵守我国劳动保障和海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承担海事劳工责任,履行《公约》规定的义务,维护船员合法权益,保障船员体面工作。船东还应当建立海事劳工保障的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船舶、船员满足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和《公约》规定的海事劳工条件标准,并持续改进。
检查类型
定期检查有规定。
每三年开展一次,对船舶是否满足海事劳工条件标准进行全面检查;
附加检查必要时。
临时检查为过渡。
在三种情况下,一是刚交付的`新船,二是船舶国籍变更,三是船东新承担了某一艘船舶的经营责任。
海事劳工证书
劳工证书必持有。
海事劳工证书或临时海事劳工证书是船舶符合海事劳工条件标准的证明文件。500总吨以上国际航行船舶应持有海事劳工证书或临时海事劳工证书。
海事劳工证书有效期不超过5年,并应当附有海事劳工符合声明;临时海事劳工证书的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且不能展期,不必附有海事劳工符合声明。
符合声明两部分。
海事劳工符合声明包括国家声明部分和公司声明部分。其中国家声明部分由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编制,该声明包括了我国涉及海事劳工条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际公约有关海事劳工条件标准的清单;对某一具体船舶的要求;相关实质等效的措施;以及主管机关同意免除的条款等。公司声明部分则由船东负责编制,明确船东为确保船舶持续符合海事劳工条件标准所采取的措施以及不断改进的安排。
证书签发
证书签发有条件。
通过海事劳工条件定期检查的船舶,需要主观机关签发海事劳工证书的,船东可向其公司注册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海事劳工证书信息表(如适用);船员舱室设备证书及其复印件(如适用);船员劳动用工制度;船员名单和船员用工方式及具体构成;船员劳动合同、船员派遣协议、船员工资支付明细、船员社会保障缴费证明及明细、船员工时制度及考勤制度、船员健康证明;海事劳工符合声明公司声明部分及相关材料、船东将船舶委托管理的,应当提供被委托人统一依法承担海事劳工条件责任的证明材料。
通过临时检查,需要签发临时海事劳工证书的,船东可以向其公司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临时海事劳工证书信息表;船员舱室设备符合证明复印件(如适用);编制海事劳工符合声明所需的信息及相关材料;船东将船舶委托管理的,应当提供被委托人统一依法承担海事劳工条件责任的证明材料。
签发时限40天。
对符合条件的,通过海事劳工条件定期检查的船舶,于接收材料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签注海事劳工符合声明公司声明部分,并签发海事劳工证书。对符合条件的,通过临时检查,于接收材料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签发临时海事劳工证书。
劳动合同没有给篇二
一个优秀企业的存在,是不断战胜竞争对手和自我,不断创新和发展的道路。只有善于、敢于和谐创新,企业才能赢得市场,创造成功。在这条道路上企业的和谐是企业的动力和基础。而这一思路的实现,与公司领导企业战略和企业日常管理密切相关。十几年来,东宝五金厂坚持以和谐创新求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在产品质量上严格控制,科学管理,积极创建和谐企业。
一、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行民主机制,促进制度创新,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公司领导深刻意识到,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中,人是第一位的。所以公司大力推行以人为本的发展策略,积极发展和谐发展意识。确定了建立民主创新机制、改革人事制度、分配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深化改革思路及原则,全面实施了竞争上岗、择优聘用、能上能下的用人制度,增加了激励机制,激活了工作动力。公司在以前的管理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把全面经济责任制细化到岗位,经济核算落实到人头,推行了岗位管理、岗位工资制度和与之匹配的效益考核、培训教育等制度。通过效益考核,极大地调动了一线员工的工作创新积极性,促进了员工的操作技能的提高。公司通过推进各方面的制度创新,企业各方面工作都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公司奉行厂务公开原则,重大事项员工积极参与决策。公司领导层廉洁奉公,严于自律,在员工中产生了较大的教育影响,很好的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树立了良好形象和较高的威信。
二、企业管理规范,党、团、工会及企业文化组织健全。各部门之间积极配合,工作气氛活跃,能较好的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
公司对内部管理致力于规范化和现代化,营造了良好的管理氛围,赢得了世界著名品牌adidas、ykk等授权于本公司定点生产。公司在不断发展的同时大力推进企业品牌文化建设,积极树立“陆氏钮扣”品牌,出新产品,打新款式,努力赢得广大消费者的厚爱。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生存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公司内部各部门在工作上互相配合,遇到困难往往共同研究解决,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各部门在互相配合的同时又较好的发挥了各自的职能作用,为整个企业的和谐运作起了积极推动作用。
三、讲究诚信友爱,注重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员工的工作、生活,积极维护企业的安定有序。
公司一贯秉承诚信友爱的良好作风,十分注重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给社会提供了一大批就业机会,有效地保障了员工的工作和生活,为维护企业和社会的安定有序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公司注重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建设,积极治理环境污染,努力营造整洁、优美的厂区环境。
公司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先后投入200多万元对老旧设施进行改造和更新。公司在节约资源方面取得明显成果的同时,不忘搞好环境建设。优美的外部环境是企业形象的缩影,为了保证厂区环境能持之以恒的保持好,公司不遗余力的加大治理环境污染的力度,并已取得显著成效。
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积极落实制度,健全机制,扎实有效的开展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
安全事故的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主要因素,公司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岗位员工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并与各部门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对员工们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全厂安全大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清除。对重点部位如仓库、车间、办公室等场所按规定配齐防盗,防火设施。对电工、电焊工进行专门培训,按要求持证上岗。对司机进行安全行驶,文明驾车的教育,做到未雨绸缪,严防事故发生。公司对全体员工进行了安全宣传教育,并筹资为全体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此举得到了员工的一致好评,体现了公司以人为本的理念。
劳动合同没有给篇三
1:遵纪守法,遵章守规。服从上级的指示与命令。
2:工作前必须正确穿着衣服鞋袜,佩戴耳塞口罩。头发不易过长,严禁穿着拖鞋,凉鞋,背心,短裤热裙(短裤)上班。衣服下摆,袖口,胸领要扎好扣好。
3:班前不得弑酒,且要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
4:工作时要集中精力操作,不准在岗位上嘻哈打闹、睡觉、玩手机,不准脱岗、串岗以及做无关工作的事。
5:禁止跨越运转中的设备,不得用手或带金属性质的物体去触及运转中的机台设备,以免造成工伤事故或机台伤害。
6:要懂得如何保养机器,轴承润滑加油,散热风扇保护罩上的清洁,轴承两边的缠棉清理,机台每组运转工作中的轮子速度比例调配,机器平时的爱护与保养是每位员工应尽的义务。不得随意、胡乱、盲目操作机器。
7:机台出现异常或异响时要懂得如何处理,更要及时处理消除异常状况,当班人员不得故意拖延处理异常的良好时机。
8:要时刻注意环境卫生的清扫、清洁,各机台的安全门、安全盖在生产当中要关闭,不准违反机台的正确操作程序。时刻谨记人身安全、机台安全为第一,对有粉尘、高燥音的`工作区域必须佩戴耳塞、口罩。
9:热压轮的温度在160―180度左右,不得用手或身体去触摸、触碰。
10:新进的员工必须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培训合格前不得让其单独操作。
11:对机台、机台周边环境卫生要时刻保持整洁,时刻清扫清洁地面上的杂物、飞尘、废棉,物品摆放要整齐划一,机器、机身上、机台旁边四周不得摆放任何不属于机器本身的多余物体。
12:“5s”是指管理、整顿、清扫、清洁、习惯(纪律)。每位员工都应正确地执行、实行,并且任何一个员工被安排到任何的工作场所都应能立即展示其自身的“5s”精神,修养自身良好习惯是功于公司、利于个人的高尚品德。
文档为doc格式
劳动合同没有给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_(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别: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工作岗位及要求: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社区从事社区_________工作。乙方必须根据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
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保护条件,应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等规定。
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按照社区工作的特点,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和休息制。
第五条劳动报酬: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_________元。
试用期满后乙方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区有关文件执行,遇到工资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甲方不得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第六条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乙方的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由甲方委托_________劳动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七条劳动纪律:甲乙双方都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并接受区、街道(镇)民政部门监督及所在社区的领导。
第八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职责调整造成岗位取消的;
(5)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6)泄露工作机密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被依法罢免的;
(9)依法不再担任社区相关职务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到协议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3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被确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5)甲方未按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除本条第5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8、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终止。由于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定劳动合同。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行业秘密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4、乙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其在职期间参加的由甲方或乙方所工作社区出资进行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33.3%。
第十条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区民政局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下达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新法律法规为准。
4、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存档一份,鉴证机关(乡镇、街道)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鉴证人员: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鉴证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劳动合同没有给篇五
如何终止劳工合同协议书呢?大家是否知道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由于《劳动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向保护劳动者一方倾斜的,对用人单位是有一定限制的。因此,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条件,从保护用人单位劳动权益来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至关重要的。但是,绝大多数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从而使用人单位对一些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又无法继续使用的职工束手无策,从而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有的甚至支付高额费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本期案例讨论如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这个问题,对用人单位非常及时和必要。就个人观点看,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约定终止条件应是法定解除条件之外的条件。
所谓法定条件,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只要符合这些条件,用人单位就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既然这些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就不能作为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来约定。对此,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明确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从而防止用人单位规避应承担的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二、约定的终止条件应当是除时间之外的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
在任何情况下,时间都不能作为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只能是时间之外的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对用人单位来说,主要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某种事件,如生产线报废;对职工来说,主要是个人的某种行为,如出国定居考上大学或在社会上打架斗殴,经批评教育不改,其劣迹反复出现等。
三、约定的终止条件必须是合同生效前尚未出现的客观情况。
如果是劳动合同生效前就已经出现的事件或行为,就不能作为终止条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而这里所说的客观情况,是指不能确定的情况是自然出现的,不是人为制造的,即可以预见到的,但不能是事先预谋的。这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能在劳动合同中把本单位主观制造的条件约定为合同终止条件。例如,机构合并、人事调整等。
四、约定终止条件要充分考虑生产经营特点。
用人单位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目的是要在这种条件出现时终止合同。因此,必须充分考虑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因为不同性质的生产性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情况是不同的,生产经营单位可能遇到的情况在一些经营单位是不可能出现的,如果把本单位生产经营中根本不可能遇到的情况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约定条款根本出现不了,约定的终止条件就失去了意义。
五、约定终止条件要兼顾到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情况。
由于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可能出现某些客观情况,导致用人单位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而又不能解除合同,因此,用人单位既要把本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某种情况约定为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也要把职工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某种行为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例如,企业聘用的部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中,有的业务能力不差,工作业绩尚佳,也没有违纪问题。但是,其性格和工作作风与其他员工不合,多数员工都不肯与其合作一同共事,甚至表现出离职倾向。对于这种情况企业无法继续使用该职工,但又不能解除合同,针对这类问题,可以考虑约定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劳动合同即可终止。具体条款可表述为:乙方(员工)履行职责期间,经年度工作总结或职工民主评议,有一半以上员工不肯继续接受其领导或与其共事,其履行职责出现危机的,劳动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