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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前期工作报告 上海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篇一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所建小区 的物业服务管理事务进行委托乙方进行管理,现就甲方选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事宜,订立本合同。
小区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商业、住宅
坐落位置:1、汪清县河北2、批发市场对过
总户数: 户(河北 户、批发市场 户)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对履行本合同承担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物业公益性服务
特别申明:1、本小区委托乙方的物业管理,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小修、养护,所述物业的大、中修、更新、改造等不属于乙方的服务范畴,乙方对此的义务在十四条中阐述。2、因为小区的供热、煤气系统属于专营行业,故乙方不提供此设施、设备、运行等的维修、维护和管理。
一、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屋面防水层、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门厅、走廊通道等(不含仓房)。
三、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小区道路、化粪池、沟渠、井、物业管理用房。
四、公用绿地、花木、娱乐健身器械及场地的养护和管护。
五、公共环境卫生及房屋共用部位清洁、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至垃圾箱。
六、小区内车辆停放的管理。
七、小区的大门出入口24小时由公司接待员做接待服务。
八、协助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和宣传工作。
九、管理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资料及住户档案、维修记录等。
第五条 物业针对性服务
物业公司在小区内为业主提供本合同以外的有偿服务。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收费标准公布于众,业主需要时可自行选择。本条可与业主单独签订约定内容。
第六条 物业委托性服务
物业公司根据单个业主的需要提供特殊的服务。如:防盗、服侍病人、接送幼儿、定时为业主打扫室内卫生、做饭等专项服务。物业公司应与业主签订合同,注明双方的责任,委托事项及支付的费用标准等。
第七条 针对性服务和委托性服务的收费标准按市场价自行调节,不包含在公益性服务收费当中。也不用到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八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方式。乙方按照第九条收取物业服务费,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一、本小区物业服务费用,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0.4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空置房屋的物业服务费按乙方进入小区服务时间计算,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0.4元向该业主收取。车库、仓库每月5元。其他房屋按照〔20xx〕32号文件收取。
二、物业服务费标准调整。本合同约定的公益性服务的费用(不包括大、中修),如公益保洁费、房屋共有部位设施设备运行等各项费用,乙方不再分项收取。在实际服务中,如果未进行约定的项目需要维修维护,则由甲方及时召开业主大会、筹措资金,以便及时对项目维修维护。
在合同期限内,物业服务费的调整,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物业服务内容而确定,甲方须及时召开业主大会,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物业服务费的调整工作,按照规定与乙方签署调整物业服务费的补充协议。非经双方一致同意,物业服务费不得调整。
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千分之二缴交滞纳金。
四、业主应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五、根据物权行为的优先受偿和追及权的法律效力,无论房屋转让还是按揭、抵押、赠与、继承、买卖、还是拍卖,其受益人都有缴纳前一个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的义务,新业主交纳后可依据法律途径以债务的形式向前一个业主追讨。
六、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季交纳,实行先服务后收费的原则,乙方在每季度末收取物业服务费。如遇特殊情况,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最迟应在每年12月末前履行交纳义务。
七、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费用由业主支付,如果业主缴存了房屋维修资金,则按规定申请使用物业维修资金支付。房屋维修资金的缴存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在保修期过后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结算。
第四章 合同的订立、解除、受聘服务期限
第十一条 受聘服务期限为终身。自20xx年8月1日起。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甲方须按照有关法规召开业主大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乙方协商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时间并签署约定,5、督促业主完成解除合同截止日期的物业服务费的交纳。
第五章 双方权利及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相关管理制度;
3、审定乙方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4、监督和协助物业公司履行服务合同;
5、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选聘、解聘物业企业;
6、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移交。
二、甲方的义务
1、协助乙方监督业主遵守《业主公约》;
2、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本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遗留问题;
3、当业主、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协助催缴或按相关规定处置。
5、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十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5、负责编制该小区 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每一年向该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8、按约定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服务费用;
9、乙方没有对业主专属物品进行保管的义务,不负责小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各种物品的丢失、损坏、碰撞、乱划等。
二、乙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服务质量,为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服务;
4、对小区内违反《业主公约》、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在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的条件下有义务及时劝告;对业主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等设备、设施要严格限制、管理、指导,以免对共用部位造成损坏。
7、本合同终止时,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档案资料。
第六章 物业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污迹,每4年对小区楼道进行一次刮大白。
二、设备运行:
3、设备运行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消防系统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5、道路畅通,路面平坦;
7、设备设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处理记录。
8、保持设备设施场所整洁卫生,制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9、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10、公用照明灯天黑开灯,24时前关灯。
三、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1、按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进行管理服务;
3、空调安装无安全隐患;
4、房屋装修符合规定,不能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
5、小区硬覆盖发现小部位损坏应及时修复。
四、公共环境:
1、小区公共场所、楼道、楼梯、主次干道,每天清扫一次;楼道、楼梯每周拖一次,发现污染,随脏随拖。
2、及时清扫积水、积雪;
3、楼道玻璃每半年擦试一次;
4、垃圾每日收集一次,运送至小区外的垃圾箱。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5、小区内要根据需要进行消杀害虫,有效控制蝇、虫孳生;
6、小区内公共排放雨水、污水管道定期疏通,保证排放管道畅通;
7、对雨水、污水排放井、化粪池定时清掏,保证排放井通畅。
五、绿化管理及养护:
1、花草树木无枯死,发现死树,及时清除,并适时按需要补种。
2、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
3、适时组织防冻保暖,预防病虫害;
4、草坪应及时进行修剪,及时清除废弃物。
六、交通秩序:
1、小区内谢绝与业主无关的机动车辆长时间滞留、过夜。
2、保持小区内、大门处消防、急救通道畅通。
七、安全防范:
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设两名接待员轮流提供接待服务,对小区内重点部位每4小时巡查一次,谢绝商贩随意进入小区。设一名管理人员,八小时工作。
八、急修:接到报告后,白天1小时内或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做好维修记录。
九、小修: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并及时进行维修,做好维修记录。
十、小区档案资料的管理: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共用设施设备档案、业主档案、维修记录等,建档成册,妥善保管。
十一、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基本满意率达到75%。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未达到服务质量约定目标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造成乙方未能完成合同内容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全体业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乙方违反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说明情况,小区内60%以上的业主不同意时,乙方要将多收的部分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本小区年物业管理费用总额的15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其他事宜
第二十条 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经营收入在乙方提留合理收入外,其他部分须用于小区的公益性投资,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不得擅自利用共用部位经营。
第二十一条 小区外侧房屋的管理:本小区住宅楼毗连的一层外侧的房屋,因其结构与小区相连,并具有共有、共用设备和附属建筑,根据《城市异产房屋管理规定》,须承担相应义务,具体承担的义务如:共有的上下水、马葫芦、粪池设施,共有的供暖设施,共有的主体结构,共有墙体修缮,共有楼盖修缮等,其物业服务费的交纳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于居民住宅楼内至马葫芦之间下水管道堵塞,乙方应及时给予协调修缮,但服务所需费用应由相关业主自行承担,维修费用双方应事先商定方可维修。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为维护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减少公共财产损失,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火灾、煤气泄漏、漏电、跑水、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为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财产损失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战争或类似战争行为、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处理。
第二十五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延边州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申请延边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共8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房地产开发公司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宅前期工作报告 上海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篇二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投标方式(或协议选聘方式),甲方将
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
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服务质量要求: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____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____;
6.绿化维护:________________;
7.环境卫生:________________;
8.公共秩序维护:________________;
9.停车管理:________________;
10.消防管理:________________;
11.电梯运行维护:________________;
12.装饰装修管理:________________;
13.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物业服务期限
第十六条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七条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五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物业服务费价格
物业服务费价格的调整,按政策规定/________________调整。
2.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的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
第六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情况。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4.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协助催交。
5.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遗留问题:
6.协助乙方作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服务;
2.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3.有权要求甲方和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的使用有关规定;
9.每年会同甲方进行一次物业服务满意率调查;
第七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物业入住前的物业服务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服务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物业入住前的物业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五条保修责任内房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按以下方式处理:
1.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2.甲方负责返修;
第八章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因其他原因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撤出本物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以及与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做好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物业管理费用的清算,对外签署的各种协议等;乙方应协助甲方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二十九条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因甲方行为违约导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务内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不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承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四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条款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抵触,该条款无效。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住宅前期工作报告 上海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篇三
时光飞逝,作为一名财务出纳,同时也作为一名服务住户的物业公司人员,我的职责主要是:认真做好住户物业费和购水电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的现金收存,核对前台文员的各种票据台账,做好现金日记账,保管库存现金、财务印章以及相关票据,负责支票、发票、收据管理,负责支出公司报账单,按时发放工资,办-理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协助前台做好接待工作,以及及时修改住户的数据库等事项。
1.坚持原则,严谨细致,认真做好账务核对。
每天小心翼翼的处理各种来源的现金收款,仔仔细细的核对各种票据,使之票款相符,并于当日录入财务账单,详细规范做好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主动与会计核对票据和对账单。本着客观、严谨、细致的原则,坚持从细微处入手,实事求是、不怕麻烦、细心审核。在业主购水电的高峰期,有时一天的现金收入达十多万,票据百多张,都需要我独自反复点验,反复核对,确保不出一点差错。
2.态度端正,依章办事,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因财务工作是公司的核心部门,《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定对这一块工作要求细致、规范、严谨。我严格遵守财务纪律,按照财务报账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进行财务记账与报账工作。无张冠李戴现象,无现金坐支行为。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对不真实、不合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敢于指出,说明原因,果断不予报销;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通过认真的审核和监督,保证了会计凭证手续齐备、规范合法,确保了我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切实发挥了财务核算和监督的作用。同时,按国家财务规定对每一笔收支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经得起随时检查。
3.勤勤恳恳,乐于奉献,坚守财务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底线。
尽心尽职做好柜台服务工作,及时整理好破币和散乱现金,按时发放员工工资。因为实际工作情况的特殊性,我除了完成出纳工作,还同时要兼顾公司其他业务。为了能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本人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讲报酬,牺牲个人利益,乐于吃苦,乐于奉献,经常加班加点工,起到了先进和榜样的作用。
同时,每天对于数万元的现金从手中经过,也是对我的道德操守是一种强大的考验。抱着对老板负责任的态度,凭良心做事,扎实工作,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决不挪用公司的一分钱。我很荣幸,公司现在账目清楚,各种票据完全真实,一分也没差错。账款相符,心理坦然。
住宅前期工作报告 上海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篇四
我行作为出租方单位在租约期间对租户从清洁卫生、安全保卫、房屋管理等的物业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掌握是十分必要的。
1、清洁卫生方面。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我行以及租户的合法权益,租户应当重视租赁房屋清洁环境,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我行对租户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我行亦相应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租赁方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2、安全保卫方面。
租户应当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租户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我行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租户企业雇请保安人员保卫方面,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众合法权益。同时,根据《物业租赁管理条例》,租赁单位在物业管理安全保卫中的权利义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如租户自行聘请保安人员因违反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导致人身以及财产损失,我行概不承担连带责任。
3、房屋管理方面。
根据国家最新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同意,租赁企业或者个人不得改变业主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租户单位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我行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我行责任人会及时维修养护,租户应当给予配合。
我行办公室每月的首周向该公司提醒按月缴纳租金,根据合同,租赁期间,我行每年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我行负责范围外的管线维修,包括水、电、排污及上楼层的漏水等,现该租户与蓝田消防工程公司签订消防保养合同,而我行办公室对该租户安全及消防情况则实行每季度定期检查及在节假日前加强检查。
我行作为出租单位对于租赁企业物业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调查。对物业管理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如水电维修楼层漏水等问题,我行将采取加强联系工作来解决,对租赁企业内部内部不规范使用房屋问题我行将研究相关物业租赁管理条例加以制止。
住宅前期工作报告 上海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篇五
资质等级: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
高层: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层: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二、非住宅物业
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2.每____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_元的酬金。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