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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民办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模板12篇)

时间:2023-10-23 12:06:49 作者:影墨 最新民办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模板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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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逐步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切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平,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城区所有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一)坚持城区城郊公民办联动、分级管理、共同协作原则。在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城区城郊公民办联动,分级管理,共同协作。县委、县政府宏观领导,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统筹管理和协调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xx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学校根据招生政策,修订完善本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实施办法,具体组织实施招生范围内的招生工作。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招生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免试入学”的规定。严格按划片、就近、免试原则招生,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均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校要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管,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加大处罚力度,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四)坚持“三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并一起单独立页;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与其所交电费、水费、气费回执单所标明的地址一致。符合“三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到居住地所在招生学校入学。不符合“三个一致”原则的,按其他认定办法确定招生学校。

(五)坚持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原则。符合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界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按“一视同仁”的要求,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如务工、经商区域内学校确实没有剩余学位,则由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统筹安排到有学位且相对较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1.解放小学:按传统招生区域不变。即从xx桥至粮食局大门口,往北至长征东路、西路南侧,延伸与园艺路相交,到原国税局、地税局(含xx市场)止区域内常住户口(含有房产户)适龄儿童;白公渡大桥南侧的白公路、金水路、金岭路的非农户口和金石1组适龄儿童;居住在以上区域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小学:按传统招生区域不变。即xx村(不含已划入解放小学招生的部分区域)、梽木山村、xx园艺场地域的`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及居住在xx村、xx园艺场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3.焦家垅小学:焦家垅村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及居住在xx村、xx山村、xx亭村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4.统一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间。即9月1日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5.规范行为,依规招生。

学校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一律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各种形式的入学考试或测试,对确属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各校应动员其家长将子女送到特殊学校就读,完全丧失学习能力或暂不能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暂缓入学手续,并报县教育局批准。严禁任何学校暗箱操作,与民办幼儿园或托管机构签订生源协议。教育局根据招生形势变化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学校的招生范围。各招生学校应严格按公布的服务范围招生,观瀑小学、水头中心小学、连村小学、见龙中心小学、柳山小学、中长小学、永安小学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不适用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安置条件,应在原籍学校就读,解放小学、xx小学、东风小学、焦家垅小学一律不得招收上述学校招收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同时,凡在崀山培英学校小学部办理入学手续的小一新生,其他学校不准接收。

6.严肃纪律,严格追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严格执行邵阳市教育局下发的《中小学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x教通[xx]x号)和县委、县政府两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城区小学招生秩序的六项规定》。一是明确招生主体责任,各校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是主要责任人,招生处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违规行为的学校,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主要责任人负主要责任,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经核实确认存在违规行为的,对学校和个人做出如下处理:

1.学校有违规行为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同时,对学校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情节严重构成违纪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擅自超计划、超班额、超范围招生的,除不予办理相关学籍手续、不予核拨生均公用经费外,校长先免职后处理,并责令学校将“三超”对象退回。

2.国家工作人员(含教育系统内外)应自觉遵守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和反对在招生工作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违者,招生学校有权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县纪律监察部门举报违规违纪情况。对招生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从严处理。

3.对招生工作中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1.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当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时,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核发房产证的实际住址划片入学;变更法定监护人者,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外地的相关证明,委托监护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委托监护公证书(法定监护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房产证及住址划片入学。

  2.具有尧都区户籍需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及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到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小学、初中登记、报名。就读小一的还需提供出生证及预防接种证(卡),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有关学籍信息。

  3.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4.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5.无房户子女,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租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但一般初中租房在五年以上、小学租房三年以上才予以安排,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另行处理(指复转军人、外地调入尧都区工作者)。

  6.经济适用房子女以房产证地址为准,确因多种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由法定监护人提供单位原始建房手续、交款发票、单位职工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7.小学在外县、市、省就读的尧都区户籍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父母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房产证、全国统一学籍手续到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申报,按户口和实际住址划片入学。

  8.办理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前。

  (二)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按父母所持同一实际住址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划片入学,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如本学区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残疾学生入学。

  有学习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视残、听残、智残)除到特教学校就读以外的,一律按服务区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学校或特教校送教上门。

  (四)多校划片。

  临汾市第一小学和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小学部招生服务区一致,采取多校划片超员电脑派位的招生入学办法。服务区内学生采取自愿选择就读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两所学校招生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按照报名情况录取;如某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按照电脑派位形式进行分配。

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从严从细制定招生工作预案,并对报名工作进行细化,将本服务区内小区报名时间划分出时间段,组织新生及家长分时间段有序报名。各学校要采取多种途径提前告知家长,避免家长聚集报名。同时,要和卫健委、疾控等相关部门对接,制订严密的管理办法,提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2.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市直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从严查处违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工作,市直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并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3.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中小学校长是招生工作及学籍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市直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招生细则并张榜公布,市直各学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4.执行招生规定。各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录取招生服务区以外的择校学生,对违规招生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学校校长责任。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是政府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法律凭证,发放入学通知书是政府的执法行为,学校凭入学通知书接收新生报到。任何义务教育的学校不得自行印制、发放入学通知书。

  5.严格控制班额,实行均衡编班。任何学校必须按划定的服务区进行招生,班容量必须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两轨以上的学校均实行电脑随机编班、教师抽签确定任教班级的方式,编班和抽签均由学校组织。编班和抽签过程均要在局督查组、人大、政协、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的监督下实施,编班和抽签结束后在校内公示班主任、各学科教师和学生名单等信息。

  6.提高服务质量。各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严守纪律,熟悉教育法规政策,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家长和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7.严格招生纪律,维护良好招生工作秩序。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布咨询与监督电话,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招生纪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各市直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校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树立“红线”意识,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在先;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出表率,带头不打招呼,不写条子。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项招生政策及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让社会各界支持,让家长学生理解,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升六年级的学生可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择校机会,满足部分学生择校(明珠中学)的需求。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一律实施网上报名。

二、招生办法。

根据《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规定,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办法为:

1、择校学生于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网站《招聘招生》栏目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择校报名学生来校面谈时,家长偕学生本人带户口簿原件和四年级第二学期,五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五年级第二学期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各壹本。

3、对报名学生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阅。

4、拒收奥数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不进行学科考试。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学校的实际状况,20xx年六年级拟招收四个班级160人。招生范围为:本区在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户籍在本区就读在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

四、招生步骤。

1、五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2、5月1日―10日择校学生在明珠中学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

3、面谈时,报名学生提供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的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供老师参阅。

4、组织招生人员审阅报名学生提供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5、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择优录取名单,于5月2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6、新生录取名单上报黄浦区教育局中教科和黄浦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并于七月初向有关单位领取新生材料。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工作计划,确立招生工作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2、依法进行自主招生,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招生工作方案,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进行招生。

3、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学校教职工数、招生数、收费标准。学校接受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专项督查。

文档为doc格式。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据有关政策法规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组长:王彩云。

副组长:吴智慧。

组员:王娟杨中秋张茜石凌云尹作娟。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的职责是解决组员解释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

组员在招生时应着装大方,佩戴工作标志,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招生政策。

1、年龄规定。凡年满6周岁(200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3、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四、特殊情况处理。

(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认真落实文件精神,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在居住地学校公布的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学生报名时需提供:1.房屋产权证或经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2.暂住户口证;3.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跨学区就读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

(三)借读或跨学区入学问题。确需在我区借读的,由家长向拟借读学校书面提出借读申请并填写借读审批表。

(四)房产住址特殊情况确认问题。1.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3.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

五、招生学片区域及计划。

1)学区:关南社区、湖口村、佳源花都、明珠园。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在公布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名。

2)按照开发区区教育局的招生计划,新一年级招收2个班。

六、招生报名事宜。

1、招生时间:2011年6月10日——7月10日。

补录时间:2011年8月15日——8月28日。

3、家长领儿童到学校报名时需携带(1)户口本;(2)房产证;(3)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学生健康证明;(4)《预防接种本》;(5)学生母亲的计划生育管理单位提供的计生证明(加盖所属街道计生办公章)。

4、联系电话:***。

广岭小学。

2011.6。

主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为依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据关于《三门峡市主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区域的`人口分布和学校招生计划,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计划招生180名满6周岁(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

二、招生区域:东至弯道、西至陕州路、南至建设路,北至北环路;以及东至陕州路,西至大岭路,南至建设路,北至北环路区域。

下午3:00-5:30。

四、招生对象、时间及要求:

(一)第一批次。

1、招生时间:

(1)8月20日,报名审验。

(2)8月20日下午5:30,汇总公示第一批次录取结果及空余学位。

2、招生对象:

(1)与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产权房,且户口地址与所持房产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2)与父母在市区的唯一居住地是其直系祖辈房产,且与祖辈及父母同户籍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3)学校区域内符合《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华侨子女在豫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办法》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华侨子女、台籍子女,市委市政府引进人才子女等。

(4)本校教师子女。

3、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收据、祖辈房产证及父母的无房证明)、户籍证明(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学前教育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市委市政府引进人才证明(相关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居住证明、人才引进相关文件)、一寸彩照两张。

(二)第二批次。

1、招生时间:

(1)8月21-8月22日上午11:30,报名审验;

(2)8月22日下午3:00-5:30,公示第二批次录取结果及空余学位。

2、招生对象:

(1)非主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有产权房,并在产权房内居住。

(2)学校区域内产权房系直系祖辈房产,且三代同户籍的适龄儿童(非儿童与父母唯一居住地,儿童出生后户口无迁移记录)。

(3)有学校区域内户口,儿童出生后户口无迁移记录,监护人无区域内产权房、无政府保障廉租房,在户口所在学校区域内有合法稳定住房。

3、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收据、祖辈房产证),户籍证明(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学前教育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一寸彩照两张。

(三)第三批次。

1、招生时间:

(1)8月23日-8月24日上午11:30,报名审验,录满为止。

(2)8月24日下午3:00-5:30,公示录取结果。

2、招生对象:

与监护人在学校区域内长期合法租房居住(年1月1日以前租住),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实际居住证明(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租房备案证明)、户籍证明(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学前教育证、儿童预防接种证、进城务工证明(父母一方的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外出借读证明(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暂住证(公安部门出具)、一寸彩照两张。

备注:租赁证明、务工证明、暂住证明登记日期必须在2017年1月1日前。

五、招生流程、地点:

排队领号(东门口)--填写信息(二二班)。

--资格审验(二三班)--信息录入(政教处)--领入学通知(政教处)。

六、入学教育:

所有新生持《市六小新生入学通知书》于2017年8月26、27日到校进行新生入学教育。

七、特别说明:

1、第一、二批次招生中,符合条件的,直接录取;若有空余学位,录第三批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录满为止。

2、招生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错过招生时间,所造成的后果由监护人自己承担。

3、招生期间,如发现家长提供假证件,经落实属实者,取消已有学位。

招生咨询电话:2862769。

2017年7月7日。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模板精选

  1、小学施教区:

  实验小学:浠水河以北、四桥北路以东、新华正街以西、车站路以南部分,其中不含文化路以东、清泉路以北部分。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宪司坳、莲花池、环城、白果树等社区的适龄儿童。

  师范附小:丽文路老转盘至金谷园路段以东、车站路老转盘至疾控中心路口以北、文化路民福大厦路口至疾控中心路口以东、清泉路老清泉镇政府路口至民福大厦路口以北、新华正街以东、浠水河以北、红烛路金谷园至人民医院路段以南、红烛路人民医院至闻一多纪念馆路段以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关帝庙、四口塘、凤栖山、环城、莲花池等社区的适龄儿童。

  实验二小:浠水河以南、闻一多大道以北、安时大道以东、双桥路以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云路口、翟港、青云、道人桥、南岳庙等社区的适龄儿童,以及浠水河以南、双桥路以东的云路口、道人桥社区的适龄儿童。

  思源学校:安时大道体育中心至铁路桥路段以东、闻一多大道以南、双桥路以西、安时大道铁路桥路段至丁司垱镇路段以北,其中不含丁司垱镇行政区划部分。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南岳庙、云路口、洪山、马铺、人形地、长形地、姚家岭等社区(村)的适龄儿童,以及闻一多大道以南、双桥路以东的南岳庙、云路口等社区的适龄儿童。

  实验三小:浠水河以北,与实验小学的施教区以四桥北路、车站路为分界线,与师范附小的施教区以红烛路、丽文路为分界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胡家坪、十月、白果树等社区和北城新区的适龄儿童。

  2、初中施教区:

  实验中学:浠水河以北,安时大道以东、红烛路以南、红烛路人民医院至闻一多纪念馆路段以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宪司坳、莲花池、环城、关帝庙、四口塘、凤栖山、白果树等社区的适龄少年。

  思源学校:浠水河以南、安时大道三桥至铁路桥路段以东、双桥路以西、安时大道铁路桥路段至丁司垱镇路段以北,其中不含丁司垱镇行政区划部分。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南岳庙、云路口、翟港、青云、道人桥、洪山、马铺、人形地、长形地、姚家岭等社区(村)的适龄少年;以及浠水河以南、双桥路以东的云路口、南岳庙、道人桥等社区的适龄少年。

民办小学招生工作计划精选

  为做好2020年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1.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实施“阳光招生”原则。各市直学校要及时将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监督举报等相关信息全部公开。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全社会都要关注各类残疾儿童少年,确保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

  3.坚持严格控制班容量原则。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初中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50人以内。

  4.坚决遏制择校的原则。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

  5.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做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年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城区户口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各市直小学一年级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已注册小学生学籍的学生。

  具体内容详见。

  (一)片区内城区户口的居民子女入学。

  1.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当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时,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核发房产证的实际住址划片入学;变更法定监护人者,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外地的相关证明,委托监护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委托监护公证书(法定监护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房产证及住址划片入学。

  2.具有尧都区户籍需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及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到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小学、初中登记、报名。就读小一的还需提供出生证及预防接种证(卡),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有关学籍信息。

  3.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4.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小学学校暑假招生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扎实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格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程序,确保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一)坚持免试就近,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合法权益。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进一步强化控辍保学。

(二)坚持统筹兼顾,落实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统筹安排好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的随迁子女入学,当随迁子女登记人数超出学校学位数时,区教体局将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调剂。

(三)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切实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

(四)坚持公平普惠,各学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确保稳定。

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政令畅通,区教体局成立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春年。

成员:张强李强张志宏焦淑君李洪波薛晓莹张旭王军蔡生龙。

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

(一)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推动义务教育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续做好消除超班额工作,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管理。

(二)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成果。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建设、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等因素,依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

(三)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小学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推动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助推农村学校优质发展。

(四)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坚持"五育"并举,大力发展素质教育。落实国家关于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开好规定课程。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落实学科核心素养,坚持因材施教,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重视情境教学,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规范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设计等日常教学管理。落实减负工作各项要求,切实落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适应教育,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科学做好幼小衔接工作。

(一)20xx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于7月24日向学校提出申请。

(二)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需有父亲或母亲至少一方的户籍同册)。

1.本区户籍“人户合一”的适龄儿童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本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持相关证件到实际居住地学校登记,由区教体局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且确有实际困难的,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学校登记,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3.本区户籍确无自购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教体局将根据父母相关信息到规自局核查),持居民户口簿、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区入学,其父母须在入学前一年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教体局指定的学校申请登记。已经申请登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未进行预约登记的不予安排入学。

2.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3.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双万双服企业”特殊人才子女、滨海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本区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xx〕2号),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照顾政策。

(四)民办学校招生。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并报送区教体局备案,同时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民办校要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对申请入学的学生父母的信用信息在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进行查询,其中一方(或双方)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在系统内进行反馈,生成联合奖惩案例。高收费民办学校不得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登记相关手续,并向学生父母做好解释工作,让其子女就读公办学校。

(五)20xx年适龄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同时进行)招生入学报名时间为:20xx年7月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3:30。各校于招生前两周(7月10日11点前)张贴招生简章,说明招收新生的年龄、招生时间、招生办法和学区范围。禁止任何学校提前招生。

(六)完善小学入学通知书制度。学校向新生发放的入学通知书中,应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依照《20xx年滨海新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结合本区域及学校实际情况,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招生工作负总责,前置性做好相关工作,科学合理地制定好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及应急预案,坚决执行政策,妥善处理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积极化解矛盾,加强对问题的研判,确保每一个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执行情况、听取招生工作汇报,并将独立自主开展监督工作。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落实小学一年级入学适应教育,按照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扎实做好幼小衔接。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将民办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于4月27日上午11点前上传至小学室邮箱(xxxxxx),将区域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于5月15日前上传至小学室邮箱。各学校将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于6月1日前上传至各区域邮箱。

(二)严肃招生纪律。

各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各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严格操作程序。

建立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招生工作的时间表和责任人。各开发区及各学校必须在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操作标准,确保招生工作规范、严谨、公平、公正。

(四)严格监督问责。

健全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违纪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及时通报。区教体局监察室举报电话xxxx。

(五)营造良好氛围。

各开发区及各学校要充分、深入、细致地解读好入学政策,要公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设立招生咨询接待处,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各类疑难问题。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社区之间的沟通交流,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治理招生入学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完整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__省义务教育条例》《__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__教基字〔2023〕12号)、《__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__教考字〔2023〕9号)和《__市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__中招委字〔2023〕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__县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1、凡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必须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其入学。听障、智障及需智力开发的适龄儿童,各相关学校可以安排随班就读或推荐到县特教学校就读;自闭症及发育迟缓儿童不受年龄限制,可到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抢救性康复中心就读;肢残及其他适龄残疾儿童,可随班就读。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后,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再报县教育体育局批准。

2、按照“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安排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县城各小学招生范围:金砂湾学校小学部招收金砂湾工业园区和马影镇铜九铁路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第一小学招收大岭以西区域的老城区适龄儿童,第二小学招收海正路以东、学苑路以西、石钟山大道以南城区(含双钟镇胜利村)的适龄儿童,第三小学招收海正路以西、颐康路(江新厂老路)以东城区(含双钟镇洪湖村、月亮村和水稻原种场、南北港)的适龄儿童,第四小学招收颐康路(江新厂老路)以西、大岭以东区域的适龄儿童,第五小学招收海正路以东、站前路以西、台山大道以北区域和时代茗湖小区、学苑景城小区、周百户安置区的适龄儿童。第三中学小学部项目建设将于今年秋季开学前全面完成,一年级招收站前路以西、学苑路以东、台山大道(牛湖线)以南城区(含双钟镇柏树社区)的适龄儿童;在县城其他学校就读的三中小学部学区内二至六年级学生,原则上要求转入三中小学部就读。

农村各乡镇小学招收辖区内适龄儿童。

3、小学新生入学报名需提交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家庭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招生学校和县教体局教育股共同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名手续。

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依据。多人持有的房权份额,其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房屋产权份额须高于51%(含51%)。

(二)初中招生。

1、__中学西门初中部招收第一小学、第四小学毕业生,__中学新校区初中部招收第五小学毕业生;第二中学初中部招收第三小学和水稻场小学毕业生,第四小学实际居住在二中附近的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录取到二中初中部就读;第三中学招收第二小学毕业生。金砂湾学校初中部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

2、第四中学招收文桥小学、江桥小学毕业生,武山学校户籍在埠堰、五星两个村和付垅小学户籍在徐凤、唐坂、夏坂三个村的小学毕业生统一录取到四中就读。

3、农村各乡镇中学(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收本辖区小学毕业生。

(三)依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和录取工作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__县黄冈实验学校在本县范围内自主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报县教体局审核同意后,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公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__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是在省教育厅、省中招委的领导下,由各市、县(区)教育(体)局、中招委组织实施。全省全面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均可报名。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县继续实施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的考试与招生制度改革。

2、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的类别划分为三类:一是普通高中类,二是中职类,三是师范定向类(定向培养乡村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师资的院校)。报考类别经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修改。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志愿,报考普通高中类的考生可以兼报中职类志愿。考生填报志愿须规范、慎重,学校负责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不得包办代替,志愿应由考生和家长自主决定。具有__省初中学籍或户籍的八年级的考生,不分报名类别,均可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地理和生物两个学科的考试。

3、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必须是志愿从事乡村教育事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是本县户籍的生源。

4、以学校为单位组织中考报名,报名及考生资格审查办法按__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__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中〔2023〕2号)执行。

(二)考试。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通知》精神,今年我县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仍实行两考合一,参加全省统一的中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九年级: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0分),物理80分(不含实验),化学70分(不含实验),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80分,体育与健康60分。

八年级:地理50分;生物50分(不含实验)。

2、考试形式及要求: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开卷)考试,物理和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地理和生物合卷考试。英语听力测试时间15分钟,在全省统一规定的英语考试时间内,各考点统一播放录音光盘。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x1。2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

3、考试时间:文化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6月17日至19日。语文考试150分钟,物理、化学同场分卷考试150分钟,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考试150分钟,地理和生物合卷考试100分钟,其他科目考试均为120分钟。

4、体育与健康测试相关工作按省、市要求执行。

5、初中毕业生升学实施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以及信息技术和音乐、美术考查,组织工作由县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考务具体工作由县教科所负责。考生各考查科目的成绩,由生源学校汇总后于2023年5月底前分别报县局教育股、县教育考试中心、县教科所。

6、根据省、市、县关于初中学考(中考)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考生文化成绩以等级制方式呈现,不公布考生文化考试原始分数,只公布各学科等级和各等级相对应的分数区间。统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地理与生物的成绩均设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划分的比例及学业成绩排序方法均按《__县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执行。

7、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以等级的方式呈现,设a、b、c、d四个等级。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以及信息技术、音乐、美术考查成绩设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8、中考原则上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统一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入场,实行循环交叉监考。报考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的考生统一编排考场;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单独编排考场。残疾考生需要在考试过程中提供“合理便利”服务的,可向县教育考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

9、其余有关考试事宜均按省、市规定办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

(三)阅卷。

中考的网上阅卷、统分、登分工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安排。考试成绩公布后三天内,考生确须查分的,经考生本人申请,毕业学校签署意见后,县教育考试中心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办理查分手续,由市中招委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安排专人查卷。

(四)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工作由县教体局教育股负责。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原则上按师范定向类、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的顺序进行。

1、师范定向生录取最低等级控制线由市中招委划定,录取工作由省、市、县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共同组织进行,按考生填报的志愿,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从高等级到低等级择优录取,录取办法同普通高中。拟录的师范定向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面试和体检,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2、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按《__县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执行。凡未参加今年中考无录取信息的学生,一律不办理高中学籍转接手续,也不得以在籍生身份参加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

3、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按考生中职志愿择优录取。如出现生源不足,中职学校可自主招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并统一在管理平台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的学生必须取得初中学考报名序号。

4、2023年继续实施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招生政策。根据市中招委相关文件精神,今年我县__中学、__二中在其统招计划中划出不低于70%的指标作为“均衡生”招生计划,按生源比例均衡分配到各生源学校。

5、按照《__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九教发〔2019〕68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__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认定、申报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九教发〔2022〕38号)要求,为推动我县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化发展,努力形成多渠道升学,特长成才的普通高中办学模式,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鼓励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资质、理念开展相关特色教育。今年__中学招收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40名(其中足球20名、篮球10名、田径10名),__二中招收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20名(足球)。体育特长生在中考后进行招生,主要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相关特长表现,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符合学校特色、低于学校今年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特长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文化分上线、专业成绩排队”的原则择优录取。特长生的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按招生学校统招分数线的70%划定。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按招生学校报经县教体局审核同意的招生方案执行,拟录名单报县教体局招生管理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6、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限时报到制。县教体局招生管理部门将及时公布各批次普通高中的报到期限,对已按志愿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录取资格。

三、有关规定。

(一)全面运用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实行考生报名、志愿填报、考务管理、计划管理、录取管理、数据统计上报等招生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全过程纳入统一管理,切实保障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返乡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局等部门__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府厅发〔2004〕50号)、__市教育局《关于落实〈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教育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九教发〔2015〕110号)和县教体局《__县随迁子女及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湖教体发〔2020〕27号)等相关规定办理,统一由县教体局教育股进行审核,合格后原则上安排到金砂湾学校或第一小学就读,该类学生享受正常入学学生同等待遇。在我县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办理高中转学,不受户籍限制,充分保障其就学意愿。

(三)军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按照《关于印发〈__省__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号)规定执行;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按照《__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参照《关于印发〈__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号)规定执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执行。其它省定优惠政策按照《__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执行。

(四)各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报考意愿,严禁以各种理由限制本校初中毕业生报考其它学校;严禁为追求升学率剥夺学生参加初中学考的权利;严禁以任何理由允许未完成初中三年学历教育的学生参加中考;严禁以高中招生改革为名,擅自发布招生广告,甚至私自组织升学考试、承诺学生可以提前录取等。在中招报名时,由考生按本人意愿填报志愿,任何人不得诱导、包办或擅改考生志愿。

(五)初中、普通高中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招生部门提供的录取库名单办理初一、高一新生学籍。凡无正式学籍的初中生(正常转学、休学除外),不享受均衡招生政策。对违规私收学生的学校,将依据省、市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招生纪律。

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的工作,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管理,严肃招生纪律,坚持招生工作原则,廉洁自律,抵制不正之风。各学校校长要亲自负责,并选派一名副校长具体抓招生工作;要把握招生全过程的各个环节,按规定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我县今年中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要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六公开原则(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咨询服务公开,投诉举报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学校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开好家长会,在指导考生、家长填志愿时,不能诱导、包办或擅自更改考生志愿。坚决维护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的严肃性,所有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管理。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和提前招生,不得以举办实验班为名,违规提前招收或承诺招收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严禁超计划、降成绩等级、超收费标准招生。所有学校一视同仁,均不得享有招生特权,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普通高中学生借读、旁听。未经市教育局同意,所有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区)招生。规范高中学籍管理,普通高中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必须按照__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提供的录取信息建立学籍,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就读学校相一致。高中学生补建学籍坚持户籍地、考试地、就读学校、录取学校一致原则,严禁为跨年补录学生建籍(遇特殊情况需报省教育厅审批)。

(二)严禁任何学校或个人发布虚假招生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各类学校招生宣传资料必须向县教体局报备,经审核同意后,方可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宣传。任何学校不得组织人员以各种名义到生源学校作招生宣传,不得扰乱生源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对招生学校通过不正当手段到生源学校招揽生源,甚至实行有偿招生的,各生源学校要坚决抵制。生源学校不得擅自提供生源信息。

(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私自招生和举办任何名目的重点班。义务教育学校要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即:学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额,起始年级一律不得新增大班额,存在超标准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

(四)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

(五)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从严治理学校在招生办学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

未尽事宜,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本办法由县教体局教育股和县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县教体局举报电话:__,__,__。

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在大家的一致努力下,我校年秋季招生工作圆满结束了,到目前为止,共招入新生人,比原定计划超出。之所以有今年这样的招生结果,一方面昭示了我校办学质量,另一方面,这也是每位教师在招生工作中不辞劳苦,积极谋划,共同努力的结果。取得如此圆满的结果,实在可喜可贺。

一、基本情况。

我校本次招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全辖区内全体适龄儿童(具有在本辖区居住的公安户口为准)招收学生。对不足龄的学生我们坚决不予招收。通过辛勤地努力,一共招收一年级学生人,预计分为个班,满足了国家关于控制班额的相关规定。

二、工作成效。

招生能否成功,技巧、人脉是不可或缺的因素,但是在同样的条件下,我们如何能做的更好,思想认识是关键。把功夫下在平时,实现招生工作生活化;我们要努力构建以自己为中心,以亲戚、朋友、同事为周边资源的生源网络。找准学校亮点,并积极宣传。实事求是的做好新生宣传,讲究诚信。做好招生后的善后服务,使幼儿进得来,稳得住。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措施。

总之,这次招生的成功运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畅开展,让我们对学校的未来充满了希望,我们相信,在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有80多名教职员工联合在一起的智慧,我们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今年秋季招生我们做的很成功,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老师们全力以赴、鼓足干劲,为我校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学校的成功就是我们每个人的成功,学校的发展是我们每个人的幸福。

小学学校暑假招生工作方案

为切实保障小樊片区每一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襄阳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小樊中心小学20xx年秋义务教育新生及教学点二升三年级学生入学工作方案。

组长:胡红波。

副组长:陈禹。

组员:胡强然、沈红海、许艳华、曾强、宋锐。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指导和调控招生小组的招生工作;副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对组员解决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并进行材料审核。

3、工作要求:

招生时应实事求是、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稳定:统一管理、统一领导、精心安排、廉洁招生。

规范:免试入学、计划招生。

有序:制定方案、不分快慢班。

1.划片招生落到实处。

凡属于小樊片区的适龄儿童(学前班满5周岁,指20xx年9月1日前出生;一年级满6周岁,指20xx年9月1日前出生),户口和房产在小樊片区,均符合入学条件。

2.为每位学生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均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3.摸清底数,科学谋划。

(1)要认真开展适龄儿童调查摸底,联合村组摸清片区秋季入学适龄儿童数量、实际户籍和居住状况等,认真如实填写《片区适龄儿童情况统计表》。

(2)对二升三年级的学生,原班主任需提供学生花名册(含家长和学生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花名册整理好以后于8.30前交给陈禹。

4.严格过程管理。

学校设立新生入学接待办公室,公示招生、举报电话、邮箱,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针对突发问题,要及时掌握情况,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招生电话: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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