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2023年疫情隔离服务收费合同模板篇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国外(含境外,下同)引进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管理,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实行农业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两级审批,其执行机构是农业部全国植物保护总拈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植物检疫(植保植检)站。
第三条引进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单位或代理进口单位(以下统称引种单位)必须在对外贸易合同或者协议中,列入《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上所提对外植物检疫要求,并订明必须附有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植物检疫机关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证明符合我国所提对外植物检疫要求。
第四条引种检疫申请(一)引种单位应当在对外签订贸易合同、协议30日前,申请办理国外引种检疫审批手续。
(二)_和中央各部门所属在京单位、驻京部队单位、外国驻京机构等,向农业部全国植物保护总站提出申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单位和中央京外单位向种植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植物检疫(撩倪值检)站提出申请。
(三)引种单位提出申请时,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及要求填写《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申请书》(附件1);引进生产用种苗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进口种苗权证明材料。
报农业部全国植物保护总站审批的生产用种苗,还须提供种植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植物检疫(植保植硷)站签署的有关种苗的疫情监测报告。
(四)引种单位应调查了解引进植物在原产地的病虫发生情况,并在申请时向检疫审批单位提供有关疫情资料,对于引进数量较大、疫情不清,与农业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种苗,引种单位应事先进行有检疫人员参加的种苗原产地疫情调查。
第五条检疫审批
(一)检疫审批单位自收到《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申请书》之日起15天内予以审批或签复。
(二)农作物种质资源和科研试验材料引进,_和中央各部门所属在京单位、驻京部队单位、外国驻京机构等,由农业部全国植物保护总站审批;各省、自冶区、直辖市有关单位和中央京外单位由种植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植物检疫(植保植检)站审批,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交换和引进由农业部农垦司签署意见后,报农业部全国植物保护总站审批,种质资源和科研试验材料检疫审批限量见附件2。
(三)国际区域性试验和对外制种的种苗引进,由种植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植物检疫(值保植检)站签署意见后,报农业部全国植物保护总站审批。
(四)生产用种苗的引进1.对于新引进的(指从未引进和近三年内未引进)的作物或品种的引进,必须事先少量隔离试种(种子以2亩地,苗木以50株用量为限),引种单位在申请引进前,应安排好隔离试种计划,隔离试种条件符合检疫要求后,由种植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植物检疫(植保植检)站审批。
2.已在当地多年引进,经疫情监测,符合检疫要求的作物或品种,引种数量在“生产用种苗引种检疫审批限量”(见附件3)内的,由种植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植物检疫(植保植检)站审批(_和中央各部门所属在京单位、驻京部队单位、外国驻京机构等,由农业部全国植物保护总站审批);引种数量超过审批限量的,由种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植物硷疫(植保植检)站签署意见后,报农业部全国植物保护总站审批。
(五)《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附件4)的有效期限一般为6个月,特殊情沉有效期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有效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引种单位办理检疫审批后,《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已逾有效期限或需要改变引进种苗的品种、数量、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的,均须重新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第六条种苗入境后检疫
(一)引进种苗经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硷疫后,《引进种子、苗木硷疫审批单》回执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及时寄回种苗审批单位核查。
(二)种苗引进后,引种单位必须按照《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上指定的地点进行引进种苗隔离试种或者隔离种植。隔离试种或者隔离种植期限,一年生植物不得小于一个生育周期,多年生植物不得少于两年。
隔离试种或者隔离种植期间,由种植地的省农业厅(局)植物检疫(植保植检)站负责疫情监测,并签署症情监测报告。必要时,由全国植物保护总站组织重点疫情监测。
(三)在隔离种植期间,发现疫情的,引进单位必须在检疫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及时采取封锁,控制和消灭措施,严防疫情扩散,并承担实施硷疫处理的全部费用。
第七条检疫审批管理
(一)国外引种检疫审批实行季度报表制度。各省、自冶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植保植硷)站应当在每新季度开始第一个月十日内,将上一季度“引进种苗检疫审批及疫情监测情况”(见附件5)
上报全国植物保护总站。发现重大疫情时,应当及时报告。
(二)“国外引种检疫审批限量表”,由全国植物保护总站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修订。
《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申请书》、《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由农业部全国植物保护总站统一制定格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统一翻印。
(三)国外引种检疫审批费、种植期间疫情监测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因实施重点疫情调查的检疫费用由引种单位承担。
第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国家有关植物检疫规定处罚。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年8月12日农业部关于印发《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的函和年8月13日农业部印发《关于国外引种检疫审批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同时废止。
2023年疫情隔离服务收费合同模板篇二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1、服务内容: 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贷款事项。
2、服务费用:
在乙方提供服务之前,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乙方服务费人民币 ,大写 。乙方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完成服务内容,有权从服务费中扣除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并将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服务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尽保密义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只作为办理贷款时使用,不作他用。
4、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办理贷款所需材料并保证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因材料不实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乙方概不负责。
(2)乙方提供服务完毕后,此协议自动终止,此后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与乙方无关。甲方应保证按时按数额还款,因甲方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须如数支付乙方服务费。
5、违约责任:甲方若违反上述第4条(1)规定,除上述服务费不退还外,还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6、其他约定事项:
7、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约定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疫情隔离服务收费合同模板篇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2、收费标准。按面积计算收费,共有面积275平方米,物业费收取标准为每月每平方元,合计每月物业管理费550元,甲方出具《玉林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为收费凭证。
账号名称:_____
账号:_____
开户行:_____
4、在物业管理方(甲方)和物业收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本协议长期有效,如协议条款需变更,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代理人: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年疫情隔离服务收费合同模板篇四
(一)在履行合同期间,甲方应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大力配合乙方共同搞好保安工作。
(二)甲方使用保安人员期间,应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协调和处理解决因保安工作中出现的所有问题。
(三)甲方在合同期间,根据保安工作的实际需求,应给予保安人员必备的保安值班室。
(四)甲方有权对保安人员的执勤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提出合理、合法的.管理要求,并严格进行管理,若发现保安人员不能够尽职尽责,甲方可以随时要求更换,经更换后仍不能尽职尽责,甲方可以终止保安服务合同。
(五)若出现多个学校反映保安人员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按甲方要求履行安保职责,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六)甲方不得强制或指令保安员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因此而产生的对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等赔偿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同时,因甲方的违规指派工作而使保安员以及乙方权益受损,亦由甲方依法承担责任。
2023年疫情隔离服务收费合同模板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速递服务,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国际国内的物流(速递)服务业务。
服务区域:甲方在全国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
约定价格因市场变化需要变动,由甲方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认可签字后按新的价格执行,同时旧价格作废。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
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将乙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为乙方免费提供运输面单、信封、塑料包装袋。
若甲方变动富安承包商,可由甲方人员自行安排人员与乙方协商承接。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如果投运易碎,易渗漏货物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甲方说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或文件。需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有义务提供此类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a.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b.错报超重物品重量;c.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第四条:送达及退回
收件人收到甲方送达的货物时:a.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b.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许可后,把货物退回乙方。
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乙方,3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乙方。
由于甲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担运费。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
每月5日前,甲方提供上月结算清单明细交由乙方核对;
费用的支付形式为:支票、银行转账、现金。
第六条:保险及理赔
乙方须为500元以上货物支付保费,保价费率5%,最高保价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承担由于货物错运等原因造成的延误交付的责任。延误5日以内,每延误1个工作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减免七分之一,延误超过七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全免。
b.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c.货物的合理损耗;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本合同所有条款适用_法律。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议不成的,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准则进行裁决,仲裁地为上海,仲裁语言是中文。仲裁的裁决是最终裁决,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守执行,仲裁费用、执行仲裁裁决的费用由仲裁裁决书决定。除争议事件外,双方都应照本合同执行各自未尽的权利,履行各自未尽的义务。
第八条:知识产权
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在任何品上使用双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保密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和其他营业信息。被提供的信息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甲乙双方都无权在未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前,以任何一种方式或为任何目的的使用得到的机密信息。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第十条:诚信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一切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任何关于甲方提供的服务的疑虑、意见和建议,均可向甲方项目组如实披露。
第十一条:其它
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数;“以下”“以内”含本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甲方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乙方代表:
地址: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