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调研方案时,需明确定义调研目标和内容,并确定合适的调研方法和调研工具。接下来是一些撰写调研方案的注意事项和技巧,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写出更优质的调研报告。
物业安全管理报告
春节临近,为了确保冬季安全稳定,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给辖区居民创造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近期,两江新区鸳鸯街道白鹭社区联合微型消防站,针对辖区635家九小场所、企事业单位食堂开展为期6天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
排查中,工作人员主要对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器材是否有损坏、是否过期,电线是否乱拉乱接,货物的`堆放区域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店铺内是否住人等情况进行检查。
同时,本次排查还联合燃气公司专业人员重点对辖区23家企事业单位食堂进行燃气检查,要求单位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消防安全和用电用气安全工作。
工作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现场整改,对隐患不能即时整改的,工作人员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整改到位,社区将对存在的隐患进行跟踪督促,保证落实到位。
“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白鹭社区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对安全隐患“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整改一起,提升辖区各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社区的安全系数,为社区居民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社区环境。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接班安管员按规定着装后,提前十五分钟列队上岗接班,交接班安管员必须相互敬礼进行交接班。
(二)接班安管员到达后,应由交班安管员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上记录交班内容和交、接班时间并签名。
(三)交接班时,交班安管员必须将需要接班安管员继续观察或处理的问题,装备器材和其他物品的状况,以及电梯、监控、道闸等重要设备(施)的运行情况向接班安管员移交清楚,且做好记录备查。
(四)交班安管员须在接班安管员对各岗位巡查、验收并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签字确认后才能下班。
(五)接班安管员验收时发现(包括交班安管员当班时发生而未发现)的问题,由交班安管员承担责任;交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接班人员协助处理;交接完毕,接班人签字认可后发生的问题,由接班安管员承担责任。
(六)道口岗安管员交接班时应在《安全管理值班记录表》上认真填写各栏目。监控室岗安管员交接班时应在《监控室值班记录》上认真填写各栏目。
(七)接班安管员未到岗或虽已到岗,但未办毕交接手续并签名确认时,交班安管员不得下班。否则,其间发生的问题,由交班安管员负责。
物业安全管理职责
3.负责与项目商户、消费者沟通,及时处理项目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
4.负责经营项目物业管理的发展思路和规划;。
5.配合项目其他职能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6.执行政府各项法规、法令及物业管理公约,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营。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积极开展小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居民群众自觉遵守居民防火公约,重点做好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工作,主动上门宣传教育,落实消防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二、对居民住宅楼和小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清理公共走道、楼梯上的堆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积极做好公共消防设施和灭火点上的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宣传和灭火逃生演练等群众性消防活动。
五、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维护火场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六、建立由物业管理企业、小区单位和居民代表参加的义务消防队,开展小区消防宣传、扑救初期火灾。
物业安全管理职责
2、负责梳理楼宇机电质量问题,负责与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对接。
3、负责楼宇机电施工质量问题、遗留问题等的整改落实,并进行费用的确认、核算、记录管理等。
4、负责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的监督、检查、考评。
5、协助并参与项目维保人员的招聘及考核。
6、负责项目日常的能耗管理,并出具分析报告。
7、负责项目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中大修及更新改造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工作。
物业安全管理报告
1、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消防安全职责人:xxx消防安全管理人:xxx
2、落实了安全职责制。制定了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明确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小组成员的分工,并作出消防演习的计划。
3、制定了工人生活区和项目管理人员办公区的安全管理制度,消灭了一些在生活用电过程中存在的隐患。
根据县消防部门的精神,我项目部开展了消防安全工作每日一小查、每周大查、每月一总结的方法,针对施工现场的各项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同时,我们对检查的结果进行了分析,并要求同查人员一齐认真开会总结。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消灭死角,杜绝各项隐患。具体检查资料有以下几大项:
1、施工现场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的设置是否贴合规定;
2、消火栓、消防水管等消防设施设置、运行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贴合规定;
3、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是否贴合规定;
4、施工现场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贴合进场规定;
5、施工现场的工人作业状况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1、我项目部将消防安全纳入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的必讲资料,每月都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安全教育来加强工人的的消防安全知识。
2、我项目部还在施工现场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了登记,并设立明显标识,随时提醒工人注意消防安全。
3、开展了“消防演练”活动,在活动中让施工人员明白如果发生火灾的时候就应如何进行自救。
经过这一个月的努力,我项目部消防安全工作初见成效,经过消防部门的几次检查,我们也发现几处隐患,我项目部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得到了消防部门的认可。
当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继续努力,加强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工人消防意识;定期、不定期认真开展好防火值班安全检查,让施工现场永久杜绝火灾的发生。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规定所指的重要邮件是指挂号邮件、特快专递、包裹及汇款单等。
二、客服中心/大堂岗负责重要邮件的接收、保管、转递工作。
三、接收重要邮件时须填写《重要邮件收发登记表》,及时联系收件人,尽快将邮件转递给收件人,正常情况下不超过2小时。
三、保证邮件安全,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拆御、损坏、窃取邮件。
四、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重要邮件,应统一放置,妥善保管,便于查找,及时催送。
五、确认无法转递的重发邮件,应及时退回。如收件人暂时不在管理区域,经收件人同意后,可代为保存,但保存时间最长不过30天。
六、重要邮件送达收件人或代收人时,需做好签收记录。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规范安全管理员岗位的交接班工作,确保工作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3.1当值班长负责交接工作的讲评,指示及检查工作。
3.2当值班安全管理员双方负责具体的工作交接。
4.1接班前集合。
4.1.1所有接班人员应于接班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接班班长集合队伍并检查员工着装,清点人数,如有人缺勤应记录在《岗位值班记录表》中,接班班长下达工作指令,交代有关注意事项。
4.1.2集合讲评过程应在10分钟内完成。
4.2工作交接。
4.2.1接班班长提前10分钟带队按预定路线到各岗位进行交接班工作。
4.2.2接班人员应认真查阅上一班的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及有无特别注意或持续跟进的事项,如有应特别询问清楚。如发现有异常或不清楚的事项应要求上一班当值人员做出解释并记录在《岗位值班记录表》。
4.3物品的交接。
4.3.1双方共同清点,检查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钥匙.工具.岗亭及其它设施设备。
4.3.2对对讲机等需检测的物品应现场检测是否正常。
4.3.3如有代管其它物品,交接人员应交代清楚,并记录在《岗位值班记录表》上,如未记录清楚则出现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
4.3.4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向双方班长报告,并要求上一班当值人员说明损坏原因或物品去向并记录在《岗位值班记录表》上。
4.4记录的交接。
4.4.1《岗位值班记录表》应记录清楚本班的'工作情况及特别事项,公物数量及状况,代管物品数量及状况,交接情况等。
4.4.2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整理好本班的值班记录。
4.4.3双方共同查阅值班记录,接班人员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应主动询问。
4.4.4如无异常交接班双方在记录《岗位值班记录表》上签字。如有异常应记录清楚双方签字认可,如不能处理应通知双方班长到场处理并签字。
4.5班长的交接。
4.5.1岗位全部交接完毕后接班班长前往集合地点与交班班长进行交接。
4.5.2交接班长对本班的总体工作情况进行简述,交代特别事项,双方在《岗位值班记录表》上签字。
4.6交班后集合。
4.6.1交班班长在岗位交接清楚后集合队伍,清点人数。
4.6.2交班班长对本班工作进行讲评,将当值情况记录于《岗位值班记录表》。
4.6.3带回打卡下班,解散队伍。
4.6.4交班班长将本班收集到的客户意见建议,公共设施设备检查结果环境卫生状况等情况提交给部门负责人【队长】。
4.7原则.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注意正常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避免出现疏忽。
4.8质量记录.交接班时必须要做到“三清、三明”【当值事项清、物品清、交接事项清、当值事项明、物品明、交接事项明】。
物业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和杜绝事故和违章现象的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法律法规,分公司与各位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以资遵守。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经营服从安全需要的原则,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二、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制度,按公司要求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分层管理,分线负责”原则。
三、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定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
四、各部门主管为安全生产检查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在周工作报表中做好记录,积极配合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各部门员工必须树立起“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六、加强安全意识教育,遵守安全活动制度,参与安全教育考核,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七、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发挥主动精神,预见性地发现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处理办法,做好预防工作,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
八、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多提有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协助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九、按照工作要求参加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能及时整改,解决安全生产中问题,并将检查、整改记录结果及时向公司汇报。
十、在做工作准备时,作业人员必须如实报告身体状况,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作业,严禁带病作业。
十一、每位作业人员的工作责任区即为本人的安全责任区,当发现任何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时,能够自行处理的自行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向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报告。
十二、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具,准确操作设备和利用劳动工具,精心保管公司提供和配发的劳动用品。
十三、自觉服从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监督,做好设备保养和劳动用具、用品保管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十四、服从公司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作业。
十五、严格劳动纪律,不得私自串岗作业,工作时不打闹、开玩笑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其他事情。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
十六、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危险品进入工作区,严禁捡拾不明物品。
十七、熟悉项目的应急疏散通道,会使用报警按钮、手提式灭火器等器材,知道消防栓的位置,懂得报警程序。如在工作责任区范围内遇有突发火灾时,要及时报警并积极参与火灾初期扑救,视情况发展积极组织疏导人员撤离。
十八、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按照工作安排进行安全检查和例行巡检,严格交接班手续,做好工作记录。
十九、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要尽快组织并参与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和现场处理后再报。
二十、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必须按规定的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理。事故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事故发生后没有整改措施的不放过;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的不放过。)。
二十一、在工作中凡因个人违章行为导致发生工伤事故或造成他人伤害的,当事人除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外,造成财产损失或他人伤害的,视情节承担相应赔偿。
二十二、对在生产中因个人过失而造成险情或造成影响轻微的事故,公司将视情节予以追究。二十三、因违反公司安全制度而造成公司设备、财产的重大损失,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外,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十四、凡公司住宿员工,因个人私事外出者在外出期间,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二十五、对已签订《责任书》并能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方可上岗作业,凡未签订《责任书》的一律不得上岗,且如一但发生事故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个人承担。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xxxx(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二)施工作业在三个工作日以内(含),安全岗登记有效证件进出。
(一)《装修人员出入卡》的办理
2、正/副卡上应当按规定填写具体内容;
3、正/卡上须张贴持卡人的一寸免冠照片,并盖上管理处的印鉴;
4、在正/副卡连接处的中央位置盖上(管理处印鉴的)骑缝章。
(二)《装修人员出入卡》使用
1、正/副卡须配合使用;
2、装修人员进入小区时,应将正/副卡同时交护卫员验证;
3、验证完毕后,装修人员将正卡带走,副卡则留在安全岗;
4、安全岗值班员有权拒绝无卡人员进入小区。
5、装修作业人员必须佩戴《装修人员出入卡》正卡,副卡作为装修人员出场及管理处工作人员巡查与清场的依据。
(一)严格按照《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作业;
(三)禁止装修施工人员窜栋、窜楼、窜户;
(四)对小区的装修人员,统一由指定的道口进出;
(五)禁止从事装修作业的人员在小区留宿;(对确需留宿的作业人员,应由业主作出书面担保,管理处办理手续后方能留宿,每户仅限2人)
(六)23:00以后,未经管理处同意,施工留守人员不得再出入小区。
(七)禁止作业人员在小区、楼层自由流动。如有违反,可移交管理处处置或令其立即离开小区。
(一)巡查时间:每班必须对小区装修户巡查1次;
(二)巡查内容
2、有无私拉乱接管线;
3、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一般按每50平方米一个);
4、是否存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品;
5、有无做饭、取暖或高热灯等;
6、有无吸烟等容易引发火灾的情况发生。
7、其他。
(一)作业人员必须于每天19:00停止作业,19:30以前自觉从其进入的道口离开小区,同时取走自己的《装修人员出入卡》副卡。
(二)对于未取走副卡的人员,视为未离开小区。
(三)管理处须于19:30集中组织人员对所有装修户清场(除批准留守人员外);
(四)20:00-24:00,管理处应组织人员,对各个装修点至少组织一次巡查,重点检查有留守人员的装修点,避免装修人员擅自留宿、替换或在小区自由流动。
物业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和杜绝事故和违章现象的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法律法规,分公司与各位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以资遵守。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经营服从安全需要的原则,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二、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制度,按公司要求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分层管理,分线负责”原则。
三、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定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
四、各部门主管为安全生产检查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在周工作报表中做好记录,积极配合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各部门员工必须树立起“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六、加强安全意识教育,遵守安全活动制度,参与安全教育考核,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七、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发挥主动精神,预见性地发现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处理办法,做好预防工作,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
八、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多提有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协助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九、按照工作要求参加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能及时整改,解决安全生产中问题,并将检查、整改记录结果及时向公司汇报。
十、在做工作准备时,作业人员必须如实报告身体状况,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作业,严禁带病作业。
十一、每位作业人员的工作责任区即为本人的安全责任区,当发现任何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时,能够自行处理的自行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向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报告。
十二、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具,准确操作设备和利用劳动工具,精心保管公司提供和配发的劳动用品。
十三、自觉服从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监督,做好设备保养和劳动用具、用品保管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十四、服从公司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作业。
十五、严格劳动纪律,不得私自串岗作业,工作时不打闹、开玩笑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其他事情。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
十六、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危险品进入工作区,严禁捡拾不明物品。
十七、熟悉项目的应急疏散通道,会使用报警按钮、手提式灭火器等器材,知道消防栓的位置,懂得报警程序。如在工作责任区范围内遇有突发火灾时,要及时报警并积极参与火灾初期扑救,视情况发展积极组织疏导人员撤离。
十八、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按照工作安排进行安全检查和例行巡检,严格交接班手续,做好工作记录。
十九、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要尽快组织并参与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和现场处理后再报。
二十、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必须按规定的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理。事故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事故发生后没有整改措施的不放过;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的不放过。)。
二十一、在工作中凡因个人违章行为导致发生工伤事故或造成他人伤害的,当事人除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外,造成财产损失或他人伤害的,视情节承担相应赔偿。
二十二、对在生产中因个人过失而造成险情或造成影响轻微的事故,公司将视情节予以追究。二十三、因违反公司安全制度而造成公司设备、财产的重大损失,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外,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十四、凡公司住宿员工,因个人私事外出者在外出期间,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二十五、对已签订《责任书》并能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方可上岗作业,凡未签订《责任书》的一律不得上岗,且如一但发生事故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个人承担。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物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消防责任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住宅小区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住宅小区物业(含商住楼、综合楼的住宅部分)所实施的消防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二)本规定所称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或实际使用人;
(三)本规定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严格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确保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将建筑物或者场所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维护保养责任;未明确的,由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负责。
第六条有两个以上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分别负责,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全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共同负责,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
第七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保修期内的维修等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纳入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开支范围;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各自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费用应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八条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配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未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的区域,所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业主协商确定维护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四)严格执行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五)制定灭火疏散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六)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七)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积极组织扑救,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八)建立消防工作档案,存档备查;
(九)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消防法规;
(四)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工作;
(六)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二)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物业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按规定承担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添置的相关费用;
(四)做好自用房屋、自用设备和场地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时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五)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计划;
(三)为本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逐级确定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规定建立专(兼)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
(七)组织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实施演练;
(八)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向消防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督促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八)配合辖区网格员、派出所、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九)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专(兼)职消防队员应当开展消防安全防火巡查、检查,熟练使用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熟知消防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
第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特点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三)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四)是否有在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
(五)管道井防火封堵是否被破坏,是否堆放杂物、丢弃垃圾;
(六)是否存在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违规搭建;
(七)业主装修是否符合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八)其他防火巡查内容。
防火巡查人员对住宅小区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由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处理;防火巡查时,应当场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执行和落实情况;
(二)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三)消防车作业场是否被遮挡、占用;有无妨碍举高消防车作业的绿化、障碍物;
(四)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安全状况;
(五)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八)防火巡查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安全主管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下列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二)消防行政许可、备案资料及消防监督法律文书;
(三)消防设施、器材设置、配置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情况;
(五)巡查、检查记录;
(六)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记录。
第二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对巡查、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立即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制订整改方案。
第二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应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将危险场所或部位停止使用。
第二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火灾隐患整改记录存档备查。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
第二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至少每半年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五条员工上岗前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具体内容包括:
(一)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火灾重点部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性能及使用办法;
(四)火灾报警、检查消除隐患、扑救初期火灾以及疏散、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广泛采取广播、电视、录像、标语、横幅、板报、派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引导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关心和重视消防安全,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
第五章火灾处置。
第二十七条报告火警时,要说清楚起火的具体地点、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报警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并就近路口引导消防车进场。
第二十八条火灾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组织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
第二十九条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火灾扑救。
第三十条火灾扑灭后,物业服务企业要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及工作人员违反消防安全责任的有关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并主动整改的,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宜昌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二、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检查记录。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查、维护管理区域内公用部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其完好有效。
五、制定灭火和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居民和小区内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演练。
六、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落实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承担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职责,做好义务消防消防队的日常工作。
八、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灭初期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