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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工作总结(精选23篇)

时间:2024-01-16 13:28:05 作者:MJ笔神

月工作总结是在每个月结束时对过去一个月的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在总结过程中,我们不仅看到了成绩,也看到了很多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年度文化市场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历下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历下区文化(旅游)局领导下,严格按照区委、区纪委的有关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党务学习、廉政教育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双创”及“证照合一”等工作部署,不断强化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始终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主动转变工作思路,深化服务效能改革,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优良的社会文化环境。现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为确保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紧紧围绕“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延伸至执法各个科室及所有下属经营单位,以民主评议为载体,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先后制定了《7017年历下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7年文化市场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问卷》,做到有计划、有行动,明职责,抓落实。

(二)畅通渠道,加强自查自纠。

根据《方案》,大队召开全体队员会议,传达《方案》精。

神,讨论改进工作的方法,畅通渠道征求意见,开展自查暗访找问题。大队通过全区文化经营业主会议等方式公布执法监管工作特点和要求,并作为监管测评本职工作履行情况的指标之一。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方式,以“12345”市民服务热线作为受理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通过全区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岗建设、文化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宣传执法工作。2017年8月,我们开展了执法宣传进校园活动,宣传盗版教辅教材危害和识别方法,为执法工作普及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三)转变职能,提升服务效能。

在国务院推出“五照合一”、“先照后证”工作要求以后,文化市场行政许可前置后移。这一新的变化对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探索将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作为重点工作加以强化。区文化局明确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条件、程序和时限要求,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文化市场的所有审批业务已经全部通过平台进行办理。实现网上受理和审批流程、结果的网络核查。执法大队根据信息及时跟进进行事后监管,提升了执法效率,提高了服务效能。

(四)规范执法,依法履行职责。

《营业执照》的文化经营单位进行主动介入监管,开展上门服务,督促业户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等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等审批备案手续。大队坚持依法行政,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党的十九大保障行动等工作,治理整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先后开展了三次网吧市场专项整治、两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印刷企业专项整治、消防安全大检查、2017年初“三级两会”期间文化市场和“扫黄打非”专项治理工作。在九月份进行的全国文明城市检查工作中,国家检查组随机抽查的两家网吧全部在历下区,均未出现任何问题。截止到现在,历下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2200余人次,出动电动车、汽车等各型车辆970余台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场所2710余家(次);立案查处违规经营网吧20家,责令停业整改316家,1家网吧因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被吊销《网络文化许可证》,取缔无证“黑网吧”2家。通过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促进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发展,以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实践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深化,实现了互促共进,均衡发展的良好局面。

近几年,全队克服人手少、困难多、任务重等不利条件,团结协作,艰苦努力,依法行政、勤廉行政,较好地完成了局里交给的各项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在自查自纠中,查出大队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在转变发展方式上研究不够深入透彻,工作较忙乱;二是在**重大难题上措施不够强劲有力,重点解决的问题和目标不够明确,行风排查的问题不够具体细化;三是在指导基层工作上方法不够科学合理,管理与服务的位置没有摆正;四是在提升队伍素质上机制不够强化完善,造成管理上时紧时松,纪律不够严明,部分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执政为民的观念不牢固,对工作造成了消极的影响。

在行业作风上,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梳理后,归纳出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在执法工作时,工作中有时会因为碍于情面,在执法上失之于宽,要求不严;二是在政务公开方面,由于受到客观条件限制,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比较简单;三是在工作作风上,在个别干部职工身上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心浮气躁、怕苦怕累、工作飘浮、办事拖拉、纪律松懈、要求不严、缺乏热情等现象;五是全队存在着开拓创新意识与不断变化的形势不相适应。

因,积极探索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重点强化内部监督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紧密结合整改工作,把行风建设纳入目标考核,并把它作为全年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是强化措施,改进作风。以本次开展政风行风评议评价工作为契机,严格执行以下“六不准”。即:不准行政执法工作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工作中不准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对前来办事的不准作风散漫、态度粗暴;不准对监管对象“吃、拿、卡、要”;不准在上班时间上网炒股、娱乐、聊天。

四是严肃纪律。端正行风政风必须要有铁的纪律和铁的手段作保证。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揭露问题,勇于查处问题,对违法违纪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护短遮丑,决不姑息迁就。

今后,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不忘初心,增强文化自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工作创新,进一步加强各方面措施,以好的党风政风行风,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满意度,推动全区文化工作更好更快发展而积极努力。

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工作总结

在文化行政执法大队实习期内,本人在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同事们的支持下,顺利实现角色转换,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

本人认真学习马列主义、_思想、_理论和_文选,关注时政新闻,不断提高政治修养;同时,本人努力学习专业知识,认真学习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文化市场执法技能,顺利取得行政执法证。

作为一名刚刚踏入社会的学生,工作经验、社会经验都很不足,尽快熟悉工作情况迫在眉睫。我通过对文化市场的实地巡查,查阅大队的各项资料,研究文字材料,浏览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相关信息和论文,在较短的时间内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

进入区文化行政执法大队,我被安排担任文秘工作,在领导的悉心指导下,我掌握了公文的行文规范和公文写作的一般要求,撰写各类材料10余万字。今年5月,我被安排在执法一线,深入市场参加行政执法工作,掌握了文化执法工作技巧,成为了一名合格的文化执法人员。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发挥自己的能力报效社会。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年度文化市场工作总结

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工作要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以开展文化市场专项行动、提升文化市场监管能力为抓手,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工作跃上新台阶,现将总结如下:

一是为确保今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我县于成立了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新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11个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文体广新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县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和深化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县各有关部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二是因旅游市场执法职责划入,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意识形态属性、执法任务的动态,向上申请保障人员编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2人4个编制划转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未批复),同时严格编制管理,不挤占、挪用文化执法人员编制,确保文化综合执法人员在编在岗。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行不同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统一使用执法标识、执法文书和行政执法证件。

三是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保障文化综合执法的日常办公、队伍建设、执法装备购置、信息化建设、执法服装、人才培训、执法办案、“扫黄打非”等费用。

按照相关要求,一是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均已入驻中心网上审批系统及福建省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二是完成我局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事项数据核对工作。经梳理我局共有权责事项项(因市级“四级四同”导致公示权责事项数量与网上办事大厅不符),其中:行政权力事项项(含行政许可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处罚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征用0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监督检查32项,其他行政权力19项);公共服务项;内部管理(审批、审核)事项2项;其他权责事项50项。

截至目前,全县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共有47家,其中歌舞娱乐家,电子游戏(艺)家,网吧家,音像制品家(未注销),出版物经营单位家,印刷企业家,电影放映单位家。高危险体育项目(游泳)场所家。

(一)创新审批理念,转变职能,提升服务质量。

为进一步优化和创新审批模式,切实解决窗口办事难、效率低等问题,真正方便群众办事,我局多次提供“上门服务”。自“最多跑一次”实施以来,我局窗口在完成“最多跑一次”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将服务延伸至乡镇,以推进“最多跑一次”向基层下沉。

(三)落实“多证合一”改革,加强改革后续监管。

根据市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列入了我市第一批“多证合一”改革范围,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一起,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无需再到文化部门重复办理。

(四)以行政审批为核心,行政工作有效展开。

截止至今,我局在行政服务中心共办理18件审批件,严格按照“最多跑一趟”的要求,进行网上受理。其中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年度核验4件、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者及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单位年度核验12件、单位或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含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1件、申办经营性公共游泳场所审批1件。无任何违法行政收费现象,无一例被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无群众行政投诉、无举报反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也无因具体行政审批行为不规范而引起的行政赔偿。文化市场项目审批合格率达100%。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操作,全面、真实、准确填写业务资料,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着力于行政审批提速,以增加审批时效。

(五)开展法规培训工作,加强文化市场监管。

为了更好的规范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净化文化市场环境。今年年初,组织了游艺娱乐、歌舞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音像制品、印刷企业等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针对《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条例、法律法规及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参加人员60余人。

(六)加强自身素质,提升自身综合水平。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理论修养和业务水平,一是我队多次举办队内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含盖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文书写作,案卷制作、传达学习上级举办培训班的学习内容等相关内容,营造了“学习就是工作、工作必须学习”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目前共参加培训3人次,全面提升了文化市场监管及服务能力。

(六)坚持依法行政,文化市场安全平稳,规范有序。

以日常检查和专项治理为手段,不断完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和管理体系,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先后开展了“、、、、、”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县文化市场安全平稳。

截止目前,文化执法大队共出动检查人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次,接“”举报2次,处理率100%,共立案处罚起,办结起,罚款元。经过治理整顿,有力打击了文化市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七)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面向公众社会、服务管理对象的“法律七进”活动。我局通过“文化三下乡”、“宪法送机关”、“安全生产月”“扫黄打非进校园”、“科技宣传周”等方式开展法律法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散发各种宣传资料600余份,开展培训教育2场,培训从业人员60人次。通过广泛宣传和组织培训,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受到了教育,有效增强了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管理人员的履职意识和群众的法制意识。二是通过以案释法宣传法律法规。精选“网吧违规加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版权纠纷”、“销售非法出版物”等典型案件,在局网公开发布,将执法过程形成宣传法律法规的过程。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年度文化市场工作总结

使这次宣传活动在校园继续深化和延续。二是结合版展宣传开展了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综合治理以取缔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网吧、娱乐场所、黑网吧和落实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为重点整顿网吧市场和娱乐市场;以取缔校园及周边流动书摊、流动音像制品经营摊点查缴政治类、淫秽色情、宣扬暴力和盗版等违法出版物为重点整顿出版物市场;通过专项治理使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得到净化兜售现象得到切实解决盗版盗印教材教辅读物得到有效遏制。

(三)“娱乐场所整治行动”规范市场。大队采取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规范全县娱乐场所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规演出、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利用游戏机进行赌博活动以及使用盗版软件行为,查处含不健康、不合法内容的各类歌曲、娱乐和演出活动。“三考”期间,为了给学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生活环境,大队领导带队,中队分组日夜不间断巡查,严厉查处不按上级规定时间营业的娱乐场所,为“三考”保驾护航。今年娱乐场所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40家(次),查处违规经营单位4家,立案查处1家。

(四)“清源”行动有新突破。打击侵权盗版和各类非法出版物,开展印刷打字复印行业专项检查,执法人员全面检查了县城印刷单位、书(报)刊店、音像店和部门单位的内部刊物,收缴违法刊物和音像制品1000多册,盗版、涉黄光碟800多张。下半年,我队开展了驾驶学校培训教材专项整治,先后对全县各所驾校的培训教材逐一进行了检查,共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立案调查9起,有效规范了我县专业培训教材。

(五)“文化市场创国文整治行动”成效显著。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开展公益广告近ktv场所工作,“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全县ktv场所覆盖达100%。根据创建考核细则的标准,我队联合县创建办、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8次,下达整改通知书42份,对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确保了在创建考核中文化市场全面达标。

(六)“广播影视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安全播出。对电影放映单位加强日常监管,制定了放映单位巡查责任目标,确保全县影院未发生一起放映未获得放映许可证或没有公映授权影片的现象。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安装、接收地面卫星电视的违法行为,今年共收缴非法接收卫星电视器材120套。从严查处私设小片网行为,全面开展农村小片网调查摸底,对我县丫江桥仙石非法小片网进行了查处,该小片网由于历史原因,存在的时间长,用户多、影响大,我队经过多次调查,已向县政府提交了整治取缔方案。

(七)“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促到位。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10月份以来,我大队对全县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密集的网吧和娱乐场所,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并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和下一步工作要求,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车辆78车次,检查经营场所110多家(次),下发改正通知书17份,为全面创建平安文化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文化执法形象。做好宣传工作不仅能够提高群众的认知度,还能树立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今年年初,我队精心筹划宣传工作,制定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组织“走进校园”、“深入群众”等文化执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册1000多份,资料10000多份。在县电视台新闻节目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在法律节目《政法在线》中以案说法,在新闻网上发布执法工作信息等等,今年在各媒体发布信息(节目)共50多条(期)。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文化执法宣传,营造气氛,解疑释惑,增强了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同时也塑造了文化执法队伍“阳光执法、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加大基础投入,提高监管科技含量。大队成立以来,全体队员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一致把钱用在刀刃上,为了适应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发展的需要,提升科技监管水平,大队今年克服经费不足的困难,为办案人员配置了办案电脑、摄像机、投影仪、录音笔等设备。今年年初,争取到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投入近百万元,建设了“xx县文化市场视频监控系统”,机房建设9月份全面竣工,“视频监控系统”的应用改变了以往完全靠人工巡查,管理容易出现监管漏洞的问题,大大提升了监管效率。

(三)动员社会力量,构建社会监督体系。今年我队利用走访和开展宣传工作的机会,走进各乡镇学校开展工作的同时,与在校老师、学生家长之间有了更亲密的联系和互动,大队精心选聘了县关工委老领导、在校教师、学生家长等45人为我县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进一步壮大了社会监督员队伍。8月份,我队组织义务监督员和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共100多人进行了业务集训,强化行政执法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提升广大文化市场监管效率。

(四)坚持业主培训,提高行业自律水平。为了提高经营业主的'文明经营和依法经营意识,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我队每年都组织文化市场从业人员集中培训,培训班邀请市局专家和专业人士授课,经过培训考试的给予颁发培训合格证,坚持不懈的培训工作培养了广大经营业主自觉的法律意识。今年4月,我队召开了全县文化经营单位业主大会,与300多位业主签订了《文化市场依法经营责任书》和《创建国家文明县城责任书》,进行了文化市场文明经营培训,结合创建工作,开展行业自查自纠,要求经营户对自己存在的问题逐项自查自改。经过努力,在8月份我县创建工作考评中,文化市场全面通过考核,交出了一份完美的答卷。

(五)强化部门协作,形成联合执法合力。在“扫黄打非”办的领导下,我队牵头,联合公安、工商、文广新、消防、电信、广电等部门,成立了“联合行动小组”,通过建立长效联合行动机制,形成了相对固定的联合行动队伍,解决了以往组织难、行动慢的问题。我队积极协调各部门关系,加强部门协作,争取了文化、公安、工商、电信、法院等部门的大力支持,有效提高综合执法的执行力度,树立了严肃高效的综合执法形象。

今年到目前为止,我队市场巡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600多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500多家次,责令整改25家次,警告30家次,立案查处39件,办结案件39件,罚款30万元,网络系统办案率达95%以上,未发生一例行政复议及赔偿案件。

今年大队通过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队伍业务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对高科技、新领域的文化经营管理无从下手;队伍小,市场大,监管工作存在难到位的现象等等。在明年工作当中,我们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力争取得三个方面的突破:

一是努力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突破。重点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争取引进专业人才充实执法队伍。根据我县文化市场的特点,采用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学习方式,着重对执法办公系统运用、文化产品的识别、广电技术、电脑网络技术应用等进行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强、业务技术精、充满活力的执法队伍。

二是努力在监管手段方面取得突破。充分整合市场监控资源,利用好监控平台技术,提升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水平。同时,我们要逐步引入一些对高科技、网络经营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技术鉴别装备,进一步提高综合执法工作的效率。

三是努力在监管领域方面取得突破。打破旧思维,创造新动力,突破以往市场监管厚此薄彼的旧框架,明年我们下决心要办理3—5件有影响力的新案件,将执法工作逐步深入到各个文化市场领域,全面推进文化市场的健康繁荣发展。

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工作总结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工作在县文广局的领导下,在市支队的指导下,不断强化文化市场监督与管理,积极开展文化市场优质服务,确保了全县文化市场总体安全,文化经营秩序规范发展。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了文化市场日常巡查监管。

(二)开展了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以来,为了确保文化市场的稳定运行,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先后开展了4项大的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了文化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文化市场执法检查中,我们始终把文化市场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环节抓好抓落实。特别是在春节、夏季高温季节等时段,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措施,重点检查各经营单位是否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经营,着重从消防器材配备、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人员配备、安全制度落实、场地安全管理、消防通道畅通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建立了文化市场安全隐患台账,对能够当场整改的隐患问题现场纠正,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保证问题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四是开展了打击治理“黑广播”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年度文化市场工作总结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深入贯彻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牢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和执法为民理念,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文旅局领导班子的关心、帮助和支持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文化旅游市场执法工作不断推向前进,在全市旅游产业化和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中积极作为,积极为实现“一百双千三区”战略发展目标做贡献。现将近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清镇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坚决贯彻省和贵阳市、清镇市关于繁荣发展文化旅游市场各项工作部署,紧扣“旅游产业化”发展目标,在市执法支队以及清镇市文旅局局领导班子的指导支持下,扎实做好推进文化旅游市场执法监管,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一是扎实推进日常执法监管。完成“双随机”平台抽查事项规范设置、检查对象名录库清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优化配置,对平台抽检、录入、管理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坚持“双随机”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持续常态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日常检查。一方面,工作日每日抽取双随机任务3-5个,对文旅企业及经营场所进行随机检查,截至目前,已抽取双随机任务295个,完成平台信息录入217条。另一方面,在节假日以及市内重要节会、重要活动等时段组织进行各类专项检查,确保特殊重要时段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有序,截至目前,开展市“两会”、高考英语听力考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职业技能考试、五一节、端午节等专项检查12次。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出动车辆78台(次),检查场所447家(次),推动形成规范化、全覆盖监管格局,不断提升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能力。二是扎实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按照省、市关于文化旅游场所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在市社防组的统筹下,不断压紧压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应急预案,检查指导企业进一步从严落实扫码、测温、一米线、戴口罩、信息登记等措施。针对广州等地疫情反弹情况,适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采取明察暗访形式监督企业抓好防控。同时,突出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推进整改,对被市督查组督查发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2家网吧作出警告和处罚责任人员处理,以案示警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两码”运用、强化防控意识和能力建设。三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攻坚整治工作方案》《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等文件,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召开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议2次,景区景点、网吧、ktv、旅游酒店、旅行社、旅游运输公司等文化旅游行业经营场所法人及负责人300余人次参会并签订《清镇市文化旅游行业安全文明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同时,强化落实“三个清单”机制,对纳入清单管理的12个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定人、定责、定时整改,已整改完成11个,正在整改1个(帅游健身馆因未通过消防检查,尚未办理《高危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此外,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动“五个一”落到实处,扎实开展地质灾害、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四是扎实推进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以“雷霆行动”为抓手,狠抓旅行社和旅游购物、旅游从业人员监管工作,坚持每周调度各乡(镇、街道办)工作动态,保持严管态势做好涉事购物店日常监管,严查严打关停涉旅购物店2家(贵州天齐公司一楼、电商物流园),全力做好时光贵州、寻味贵州、电商产业园以及百马大道、金马大道等重点区域、重要通道、景区景点周边巡查,坚决防止违规购物店死灰复燃。同时,坚决贯彻省旅发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旅游购物场所经营管理的通知》和贵阳贵安旅发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旅游购物场所经营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着力强化对涉旅购物场所的经营管理,对拟营业购物店(时光贵州、贵州天齐)要求经营者必须按程序报备后方可营业。五是扎实推进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治理。制定《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开展校园周边突出问题整治“三大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序化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管理,净化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和出版物市场环境,坚决防止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泛滥的重大事件发生。截至目前,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3次。六是扎实推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探索完善游客诉求表达和利益保障渠道,探索建立投诉案件即接即办、快处快办、限时办结制度,缩短办理时长,着力在提升办结满意率上下功夫。今年以来,累计接到游客投诉63件,办结63件,办结满意率100%。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做好投诉易发多发的景区景点、旅游酒店、旅行社等重点行业的监管,加强文化旅游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提升文化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法制意识,推动形成知法守法遵法的工作格局。七是扎实推进执法能力建设。紧跟我市文化旅游市场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着力推进执法能力建设,以满足和胜任新时代新形势对执法工作的要求,积极组织执法队员参见省和贵阳市组织的各类执法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日常学习机制,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法务素养和能力水平。截至目前,参加省和贵阳市各类执法业务培训四期9人次,极大提升了执法能力。

今年以来,文化旅游市场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急需整改的问题和亟待提高的工作方面,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队员能力水平有差距,队伍结构不合理。二是执法检查工作保障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工学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四是业务工作和分工责任需进一步厘清。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聚焦主责主业,按照今天的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抓好文化旅游市场的执法工作,着力为清镇旅游产业化和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一是抓健全机制,常态落实监管责任。立足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格局,聚焦重点难点,在健全完善监管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双随机”力度和覆盖面,抓实抓牢节假日等重要节点、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推动形成常态检查全覆盖、专项检查有成效的工作格局。二是抓责任主体,筑牢市场安全基石。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载体,健全完善“三个清单”,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工作成效,大力推进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落细、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在推进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管理上进一步发力,推动形成管理规范安全有序的文旅发展环境。三是抓市场生态,坚决维护市场秩序。深入贯彻全省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强力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专案整治,坚持重拳出击,下重手打击查处文化旅游市场乱象和顽疾,坚决清除文旅市场“毒瘤”,举一反三推进长效治理,坚决维护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良好生态。四是抓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文旅形象。围绕“三增一降”目标,聚焦监管创新、执法创新、服务创新,千方百计提升赴清游的体验感和满意度,探索建立旅游投诉快处快办机制,构建游客诉求快速响应、意见建议快速回应、堵点痛点快速清理的游客服务工作格局。同时,探索建立游客服务前置工作机制,着力在减少投诉量上下功夫。五是抓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政治能力和执法业务学习机制,用好用足“学习强国”“两学一做”“全国文化市场综合监管服务”等平台,着力培育学习型实干型执法队伍,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确保胜任时代和形势需要。同时,不折不扣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年度文化市场工作总结

20**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局党组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文化市场监管能力,全力以赴做好净化文化市场工作,全面开展文旅市场安全管理工作,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职责,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318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4.26知识产权保护日等宣传活动8次。

2、推广应用网吧技术监管平台。在全县18家网吧、9家歌舞娱乐场所实现了文网卫士安装全覆盖,及时处置上级交办有关事项信息。

3、大力开展校园周边治理活动。开展全县中小学家校校园周边治理工作和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清风、护苗等专项整治行动。

4、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组织经营单位学习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先进经验,协助各经营场所健全双重预防建设体系,对**等两家双重预防示范店进行督导,线下标识标牌安装到位。目前,我县**基本完成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线下设施建设,下一步将在全县全面推广。

5、开展党史主题教育,按时组织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员主题日活动,党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通过面对面的谈思想、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谈话。充分发挥党支部堡垒作用,通过文明交通岗、清洁家园、卫生区打扫除、9月9慈善日公益捐款等党员示范活动,树立集聚力、团结意识和荣誉感,有两名党员分别被评为全县优秀党员和县直党委优秀党员。

6、组织执法队伍集中培训,加强乡镇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文化执法权”权责“下放”乡镇执法队伍培训学习。

7、督促局各相关单位按时完成3起信访案件办理,未出现重访再访情况。

8、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娱乐场所监管操作实务的学习,每周二定期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活动。

9、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车辆10余台次,开展出版物市场专项行动,有效地净化了我县出版物市场秩序,增强了执法人员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确保了我县社会文化安全环境和意识形态领域的和谐稳定。

10、积极应用“执法平台”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成果统计,按月报送文化文物和扫黄打非及安全信息,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息30余条。

11、开展河南省防返贫检测帮扶脱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受灾信息采集录入,填写智慧乡村农户门牌号编制核实问卷,及在洛阳智慧乡村信息系统核算2021度收入,到**村宣讲防汛、疫情政策。

12、开展优化营环境宣传学习工作,积极宣传“两个条例”学习。一是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快手、抖音平台,开展“两个条例”学习贯彻宣传,共发布各类图文信息10余条。二是文化馆、图书馆、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各景区、星级饭店发布电子屏宣传50余次,制作宣传横幅20余条。三是印制“两个条例”向各文旅经营单位进行发放,各景区自行印制学习资料向员工发。四是整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资材归档编印成册,接受县人大专项督查和三次专题评议。

13、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执法大队对我县景区、网吧、ktv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严格把控,要求各场所全面落实“三个一”制度;采用预约、限流,各娱乐场所75%限流开放,所有公共场所坚持日常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等防控措施,执法人员分组开展督查检查40余次,较好维护了文化市场疫情防控稳定开展。

14、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局对我县景区及星级酒店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景区、酒店制定安全生产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及预案,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齐口罩、消毒液、酒精、红外测温仪等防疫物资,严格控制人流量,每日按要求测量员工及游客体温,执行消毒消杀工作。

15、组织开展了a级景区“大抢修、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启动视频会议。对景区在灾后重建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体人员在6至10月中旬每天专人做好防汛值班,扎实做好汛情疫后旅游景区复工复产工,并制作文化旅游行业灾后重建ppt,向县主要领导进行汇报争取上级扶持资金。

16、组织开展汛情隐患排查,对我县各景区防汛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物资储备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值班情况和危险体分包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排查并进行上报;对我局涉林a级景区进行消防工作检查,对景区的火灾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并分析研判当前防火形势。

17、组织开展各文旅企业安全生产和复工复产检查,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组织开展中秋、十一节前景区、星级酒店、网吧、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从疫情防控、安全值班、消防设施配备、人员培训、设备检修维护、安全生产制度及资料、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队伍的建立、食品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共督促检查文化经营场所187家,出动人员561人次。发现安全隐患83处,已整改83处。

18、积极完成分包重点项目工作。双节、清明、五一等节假日开展景区安全隐患和防汛排查,督促a级景区汉函谷关、苏园、大河田园按照标准进行整改提升。

19、积极落实首席服务官制度。对寺坡山、大河田园民宿建设项目进行定点服务,督促景区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完成项目信息报送。

20、组织开展全县艺术培训专项摸底排查,对全县家艺术培训班开展证照、师资力量、场所安全、防疫等方面进行全面清查,截止10月底,县城区艺术培训班已排查结束,目前正在开展11个镇的排查工作。

2022年,我们将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落实网吧、娱乐场所、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等文旅行业执法管理工作,转变执法理,不断推进服务型执法和首次不罚款制度,文明执法,一手抓管理,一手促繁荣,促进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打造我县经济发展新支柱。

1、以党建以统领,加强支部党员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党员主题日活动,推动党建资料标准化,将支部党建与队伍建设、执法管理、平安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激发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增强工作主动性和促进提升创新意识,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2、加强文化旅游市场执法管理,组织开展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旅游市场、文物、广播电视专项治理活动和“闪电行动”,加大巡查力度,从严查处接纳未成人进入营业场所等违规经营行为,推动文化旅游市场守法经营。

3、推动文旅行业平安建设,做好文旅行业消防安全宣传以及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在“双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开展专项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4、积极推进文化旅游企业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双重预防平台运行培训,做好运转准备。在全县建成一至二家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示范单位。

5、推动文化旅游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完善文化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文明经营红黑榜管理。

6、扎实推动信访稳定、扫黑除恶等工作,积极配合乡村振兴,完成田岭村驻村帮扶工作任务。

7、落实执法权限下沉乡镇工作,加强对各镇文化旅游执法队伍业务指导。

8、加强执法能力建设,逐步完善执法服装等硬件装备,推动文化市场智慧监管技术平台运营。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个人工作总结

在文化行政执法大队实习期内,本人在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同事们的支持下,顺利实现角色转换,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

本人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文选,关注时政新闻,不断提高政治修养;同时,本人努力学习专业知识,认真学习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文化市场执法技能,顺利取得行政执法证。

作为一名刚刚踏入社会的学生,工作经验、社会经验都很不足,尽快熟悉工作情况迫在眉睫。我通过对文化市场的实地巡查,查阅大队的各项资料,研究文字材料,浏览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相关信息和论文,在较短的时间内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

进入区文化行政执法大队,我被安排担任文秘工作,在领导的悉心指导下,我掌握了公文的行文规范和公文写作的一般要求,撰写各类材料10余万字。今年5月,我被安排在执法一线,深入市场参加行政执法工作,掌握了文化执法工作技巧,成为了一名合格的文化执法人员。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发挥自己的能力报效社会。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年度文化市场工作总结

年上半年,在县文广新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广新局的直接指导下,我们理清工作思路,明确任务目标,强化文化市场监管手段,切实履行管理职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进程,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稳定,各项工作任务稳步进行。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上半年来,我们坚持以网吧、娱乐场所和出版物市场为重点,加大巡查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全力维护全县文化市场平安稳定,主要开展了五项工作。一是加大了网吧监管力度。网吧治理一直是我们执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有效遏制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规范网吧市场经营秩序,我们于去年底在全县网吧安装启动了“文网卫士”网吧监管系统,实现了对网吧的在线远程监控和精准执法,大大提高执法工作效率,截止目前,先后对“飓风、神州、方圆、阳光”等4家网吧非法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共处罚金1万元。二是加大了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歌舞娱乐场所是否存在噪音扰民、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安全合法经营。同时,加大了歌舞娱乐场所的内容监控,杜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发生。截止目前,对“冠豪城ktv”无证经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处罚金5000元。三是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先后制定下发了《县2018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和《扫黄打非“清源”、“护苗”“净网”“秋风”等四个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行动,对全县的音像店、图书报刊店、打字复印店、包装印刷厂等进行地毯式检查,全面打扫出版物市场,战果丰硕,截止目前,共查缴非法图书300余本、音像制品80余块。有力地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进一步规范了新闻出版市场秩序,保护了知识产权。四是加大了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监管力度。下发了《关于对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拟定了《县开展2018年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呈报县政府。同时,联合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广电网络公司等部门进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行动,行动覆盖全县及各乡镇,共查处收缴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7个,进一步规范了秩序。五是加大了文化市场的安全检查力度。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文化市场和文化场所安全隐患集中大排查的工作方案》、《2018年文化市场及文化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邀请了市消防教员为全县文化经营业主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专题培训”,并在“壹号公馆ktv”进行现场消防安全演练。上半年,共组织对全县网吧、娱乐场所、印刷企业等场所开展了五次地毯式安全大排查,对8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由于措施得力,确保了我县文化市场的安全稳定。

半年来,我们全队执法人员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精神,通过加大对市场检查频度和密度,形成强大的整治态势,全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据统计,截止目前,我们共出动执法人员268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570余家次。

一是签订责任承诺书。本着“规范经营、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的原则,我们高度重视经营单位的自觉规范、责任感树立的重要性,引导全行业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与全县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市场经营单位签订了《2018年文化市场安全稳定责任书》、《2018年文化经营单位守法经营承诺书》。二是加强经营业主培训。3月初,召开了法律法规专项培训会,专门召集全县网吧、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了经营业主的法律意识。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为适应新时期文化市场的工作需要,全面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水平,我们先后组织执法队员多次赴赣州市及周边**x、**等兄弟县市学习交流,同时,派员到**市学习“扫黄打非”工作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了执法队伍的业务技能。四是开展街头法律宣传。4月21日,参加了在县滨江广场举办的“全县综治暨法制宣传日”活动,现场为广大市民宣传讲解关于文化市场和“扫黄打非”等法律法规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共500多份。

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我们先行拟定了《县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和《关于成立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送审稿)》,通过加密网向有关部门征询意见建设,经多次修改完善,现已呈报县政府,等待下一步审定发文。

在工作实践中,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不断探索和创新文化市场管理模式。年初,以“打造学**台、沟通平台、监督平台”为目的,创建了网吧、娱乐场所业主微信群,将全县网吧、娱乐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和网管人员加入微信群中,利用微信群来加强网吧、娱乐场所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通过网吧、娱乐场所业主微信群,执法人员能够更加及时有效地与各网吧业主进行沟通交流,随时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第一时间对网吧下达各种通知、公告;利用微信群组织学习创城精神、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网吧业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做到规范管理,守法经营,信息传递更加方便快捷;同时,对执法过程中查处的违规经营网吧,及时通报曝光,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一是执法工作职责与县中心工作的冲突。主要体现在县中心工作任务频繁且多,如关西空心房整治、县城环境整治等工作任务,造成业务工作变成了副业,两者不可兼顾。二是执法队员与工作分工的冲突。主要体现在执法队员身兼多职,多名领导分管,工作任务多,造成工作左右为难,身心疲惫。三是文化市场面广与执法队员少的冲突。主要体现在文化市场日渐繁荣,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日渐增多,监管的难度逐渐变大,目前在岗的执法队员只有5名,已无法应对市场的执法工作量,力不从心。四是执法经费严重不足。主要体现在执法车辆和执法设备配备不齐全,影响执法的效率。同时,由于市场执法的随机性,八小时之外执法是常有的事,时间得不到休息,执法队伍士气受损。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不断巩固上半年执法成果,继续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全面规范我县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

(一)继续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在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一是推动县委县政府尽快充实完善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县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二是推动执法机构按规范设置,保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相对独立,着重解决执法人员参公管理、执法经费保障、执法车辆配备等问题,树立执法形象和执法权威,切实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继续加强对文化经营场所的监管,创新管理思路,改革管理模式。一方面积极引导网吧、歌舞娱乐等行业进行转型升级,推动多种业态和经营模式,改善环境,优化服务,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网络、计算机监控平台等高科技手段,克服管理中人员不足、装备缺乏等困难,加强对整个文化市场的监管。

(三)继续开展文化、新闻出版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做好暑期、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的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针对社会反响较大的行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打重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努力净化我县文化市场。

(四)继续做好“扫黄打非”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清源”、“净网”、“秋风”、“护苗”等四大“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二是持续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积极协调公安、工商、教育等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增强我们的执法力量。通过开展文化市场联合执法行动,促使文化市场能够得到有效的治理,给广大群众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文化环境。

(六)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确保文化经营场所事故零发生率。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个人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市支队的悉心指导下,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立足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强化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依法严查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

结合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健全完善干部学习制度,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理论、廉政教育、意识形态工作等相关内容全部纳入学习范围。特别是把学习贯彻***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学习重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四个维护”,将精神实质融会贯通到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工作当中,以政治理论学习促进工作质量的提升。加强对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学习培训。重点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逐步增强。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和相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实际情况,由分管领导带队,将文化旅游市场划分为三个片区,通过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把暗访暗查作为发现问题线索的主要抓手,深入排查存在的各类问题隐患。整治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存在以经营娱乐场所为掩护,从事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是否存在欺行霸市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是否存在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图书音像制品、印刷企业是否有涉黑涉恶情况?是否存在拉拢腐蚀文体部门党员干部、寻求政治靠山现象等等。同时,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张贴宣传单、设立文化旅游市场举报电话(0943-6121305)和举报信箱等方式,动员文化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确保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取得实效。

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280余人次,重点检查文化旅游经营单位70余家次,有效推进文化市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整治排查中,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一是把坚持日常巡查、专项整治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大对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采用错时执法、联合执法、突击检查等手段,重点排查全县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和图书、音像、印刷行业、网吧是否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歌舞娱乐场所曲库是否健康、有无存在其他违规经营行为现象进行检查,同时对网吧、歌舞娱乐等场所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过期,消防通道是否堵塞等各方面进行了仔细检查。并督促文化市场各经营单位严格遵守文化市场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立即整改。二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积极组织开展并主动联合公安局、网信办、县市场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加强领导,做好协调工作,让管理工作更加有效,效果更加明显。三是在案件办理中,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克服办案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对群众举报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坚持依法查处,对不属于本部门的案件按规定移交,坚持“有案必立,立案必查”的原则。立案后的案件严格按程序查办,绝不手软,绝不留情,严格依法办案。

今年以来,我队以国庆70周年为契机,扎实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共出动检查1232次,办结案件16件,移交1件。与公安、交通部门联合开展旅行社联合执法检查2次,出动检查40多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1家次,办结案件1件,移交1件;联合工商、教育、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集中调查处理答复中央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置办的群众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共4件、调查答复县“扫黑办”转办线索5起;检查印刷出版发行单位460家次,收缴非法出版物260余册,办结案件8件;开展演出市场专项整治,检查演出经营活动单位24次,办结案件4件;开展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网吧98家次,办结案件2件;检查艺术品经营单位270家次,办结案件1件;开展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共140家次,现场整改隐患7次。受理举报2件,办结2件。有效的维护了我县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一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管理是第一工作任务,将歌舞娱乐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等场所分包到每个执法队员,层层落实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责任制。二是对文化旅游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始终坚持重点检查与一般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场所“证照”是否齐全、消防措施是否到位、单位有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等问题。检查过程中责令企业尽快完成问题整改,并要求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应急演练和事故处置措施,切实保障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平稳运行。三是文化执法人员通过走访文化经营场所,督促指导各场所结合自身实际,张贴安全生产挂图,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引导从业者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营造浓厚安全文化氛围。

二是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暨“扫黄打非”联合行动,其他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的专项检查,加强了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企业的检查,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行为。二是集中开展对图书、音像制品市场等的执法工作,通过现场检查教辅材料、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经营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的出版销售企业。严厉打击了出版物批销企业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的行为。

(一)文化市场监管力量不强。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手段也须不断的改进提高,这务必要求监管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但目前在执法岗位上的人员结构状况显然离这个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二是由于以前机构改革的原因,目前定编在执法岗位上的现有的执法人员年龄偏大,接触执法工作时间短、业务能力和执法办案工作经验不足,特别是对互联网、融媒体等新兴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等方面的专业技能不足,导致工作方式简单,执行检查的方式和办案手段单一,不太适应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是执法装备设备短缺。目前,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没有配备执法专用车辆,由于工作涉及全县18个乡镇,而且受所监管行业的性质所限,检查的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大多在节假日和晚上(如娱乐场所、网吧、营业性演出等),监管工作有很强的随机性和时效性,若错失了关键的调查取证时间,效果就要大打折扣;因工作经费不足,证据采集及保存所需的声、像设备等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所需的硬件设施的装备设备也未配置到位。

(二)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机制不全。一是缺乏联合监管机制。由于监管机制未能适时建立,执法大队往往只在一些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对于文化市场中暴露出来的一些突出问题,采取突击检查、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等方式来进行解决。二是缺乏服务机制。由于监管部门大多注重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大多关注对违规违法经营行为的规范,但对文化经营项目的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等服务工作没能适时跟进,更还没有建立这方面的服务长效机制,导致目前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缺少规划,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个体小,整个文化旅游产业经济总量偏小、结构层次不高等问题。

(三)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任重而道远。一是网吧市场。个别网吧时有接纳未成年人、未实名登记上网等违规现象存在,推进实名制上网制度效果不理想,网吧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娱乐演出市场普法宣传不到位。一些民间演出团体,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或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现象亟需规范;一些歌舞娱乐场所还未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就擅自开门营业的乱象亟需整治。三是出版物市场。好多出版社为了利益最大化,违规出版的期刊杂志,一号多刊现象层出不穷;一些游商、摊贩将盗印的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等,采用流动售卖、称斤出售、低折扣等方式在农村集市上或县域内贩卖,而且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流窜销售,查处困难大。

20**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深入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为抓手,全面提升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和队伍建设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理论学习,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一是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法》、《行政诉讼法》等重点法律和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法规、条例以及相关内部规章制度。二是加强对文化执法人员的培训,对不同年龄段和不同文化水平的执法人员因人而异的进行培训,使执法人员在日后的执法中规范执法,不断提升执法队伍业务技能。

(二)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持续保持我县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高压态势,继续深入排查存在的各类问题线索隐患。同时,通过讲解、发放宣传单方式,动员文化旅游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确保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取得实效。

(三)继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开展重点行业集中整治行动。一是加大娱乐场所及网吧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二是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三是净化出版物市场,严厉打击非法排版、制版、印刷、复制等经营活动,查处侵权出版印刷行为,集中清缴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非法出版物,加大对校园周边盗版教材教辅的查处,取缔无证经营活动;加大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医疗机构散发的含有出版物内容广告印刷品、游商地摊销售非法出版物现象的等文化市场监管力度。

(四)加强对文化旅游市场新领域的监管。学习、摸索网络出版、网络视听节目、电影拍摄等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以弥补我县在文化旅游市场执法中存在的短板。

(五)排查隐患,强化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将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认真突出重点,切实加大对人员高度聚集的文化经营场所的日常排查力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跟进督促整改落实。

(六)进一步完善程序,规范案卷,在日常检查中做到严格程序,记录详细、方案完备、及时上报。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年度文化市场工作总结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以保障文化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市场平安稳定为工作重点,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市场巡查和执法监管,在市场专项整治和“扫黄打非”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2018年,重拳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工作受到省市文化部门和社会的好评,被市文明委评为未成年人保护先进单位,“扫黄打非”工作受到黄石市“扫黄打非”办和市支队的肯定。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执法规范化建设逐步完善。

1、建立了文化市场监管稽查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管机制的通知》,明确了各稽查队和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

2、建立了市场监管问责机制。按照岗位职能和职责分工,要求执法人员要严格履职尽责,共同承担片区网格化管理和市场监管稽查等工作职责,落实日常巡查、市场稽查和信息上报等工作任务,对因工作不到位,被媒体曝光或上级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按照党纪政纪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3、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今年上半年,结合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了执法大队议事规则和廉政制度、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案件举报受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管理规范化建设。

(二)市场执法监管力度较大。

1、增加错时执法和周末巡查、夜查频次。每周市场稽查不少于2次、错时执法(夜查)不少于1次,每月节假日市场稽查和乡镇市场稽查不少于2次。今年以来,共计出动检查400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500余家(次),其中网吧900余次,娱乐场所200余次,新闻出版、广电及宗教等场所360余次、高危险性体育项目40余次。

2、严格落实举报受理制度。充分发挥群众对文化市场的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实行快速调查核实,并及时做好回复。全年共受理各类举报58起,办结回复58起,办结率100%,回复满意率97%。

3、强化案件查处工作。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56起,完成罚没任务33.2万元,较上年增长70%。其中,责令整改2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9家,停业整顿18家(含实行顶格处罚11家),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1家(世纪先锋),取缔无证经营场所7家。

(三)文化市场整治取得了较好成效。

1、网吧市场专项整治成效显著。今年5月份以来,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大队全体执法人员自我加压,签订《网吧整治军令状》,并通过网格化管理、技术监管和有奖举报制度等措施对网吧实行严格管理,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实行“零容忍”。今年以来,共查处各类网吧违法经营案件31起,对地中海网吧、传奇网吧、新贵族网吧、东升网络会所、创世纪网吧等11家网吧开出“最严罚单”,依法实行顶格处罚,分别给予15000元罚款并停业整顿30日的行政处罚。通过以上举措,我市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屡禁不止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同时会同市文明办等部门单位评选出了10家“文明网吧”,组织开心网吧、德玛西亚网吧参加黄石市举办的“电竞比赛”,积极引导网吧市场转型升级。

2、全面开展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今年8月份以来,制订了《大冶市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按照摸清底数、督促整改、立案查处、巩固提高四个阶段,对全市44家娱乐场所(取得合法经营资格12家,无证经营32家)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计立案查处违法经营娱乐场所19家,督促整改31家,规范办证3家,对点歌曲库含有违禁曲目的红馆ktv、蓝调ktv、星月神话ktv等3家娱乐场所给予行政处罚,对不具备设立法定条件的蓝天游戏娱乐城、卡拉大冒险娱乐城、普化巷游戏机室、世纪舞厅、铜都舞厅、午夜阳光舞厅等6家依法取缔,同时函告消防、安监、工商等部门单位。12月份,争取市政府办组织召开了全市娱乐场所整治工作协调会,安排部署联合执法行动。

3、开展印刷业专项整治行动。按照黄石市局和市“扫黄打非”办统一安排部署,7月上旬,组织召开了全市印刷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组织业主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印刷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守法经营理念,并督促做好自查整改工作。下半年,执法大队分两组对全市印刷企业进行了两轮的全覆盖执法检查,对各单位落实印刷业“五项制度”进行督办,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未经许可,擅自兼营出版物印刷的炎黄谱业、鸿昌印刷中心等3家印刷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

4、“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成效较好。积极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建设工作,会同黄石市“扫黄打非”办在大冶刘仁八镇成功举办了全市“扫黄打非”进基层业务培训会。会同公安、工商、城管等成员单位开展“清源”“净网”“护苗”等专项整治行动4次,对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的图书、印刷、快递、音像制品等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加大了宗教非法出版物的查处打击力度,会同民宗局开展宗教场所陈列摆放非法宗教出版物专项检查3次,对大冶市佛教居士修学堂陈列摆放违法宗教出版物问题进行立案查处。一年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90余家次,收缴宗教类非法出版物3000余册、宗教类非法音像制品1000余张、盗版非法音像制品150余张、淫秽影碟70余张、户户通地面卫星接收设施7台,立案查处7家新闻出版案件。

(四)全力保障文化市场平稳安全。

1、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先后制订了《大冶市商业综合体内文化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化市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及岁末年初大排查大整治安全预案》等专项安全检查方案,特别是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深入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等市场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摸排,督促业主建立完善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全年共组织文化市场安全隐患排查750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50多起,组织经营业主进行消防安全集中培训3场次。

2、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违法经营行为立案查处。经常性组织对康力体育游泳馆、碧桂园水力方游泳馆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对4家室内游泳场所均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海雅地产未经审批擅自开放泳池及时进行了制止,对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泳池)的宏维人家物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并给予3万元的行政处罚。

3、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按照市扫黑除恶办要求,在全市文化市场领域开展了扫黑除恶宣传和线索摸排工作,共签订扫黑除恶守法经营承诺书、发放问卷调查表各160余份,发放宣传牌200余块、宣传手册2000余份,发现涉黑涉恶线索1条。

(一)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市场监管全覆盖。建立了文化市场网格化片区管理机制,将全市文化市场分成4个片区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包保责任人,具体负责对所属片区网吧、ktv等歌舞娱乐场所和新闻出版、广电、高危体育等市场进行日常巡查,确保市场监管无遗漏、无死角。

(二)大力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增强经营户守法意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在市场巡查执法时,加强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根据市场检查实际情况,组织业主进行集中培训。自今年5月份以来,先后组织了全市娱乐场所、网吧和印刷业业主进行相关条例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明确违法经营的处罚细则,切实增强了经营户知法守法意识。

(三)强化案件查办,凸显警示惩诫效果。对严重违法经营行为,顶住各方压力,克服困难调查取证,依法实行从重处罚,并对典型案件实行公开曝光。今年以来,已对11家经常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实行顶格处罚,并责令停业整顿,惩诫警示效果明显,较好地遏制了我市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势头。

(四)加强队伍建设,业务能力较大幅度提升。结合市场执法监管实际,在大队开展全员学习计划,鼓励支持执法人员参加省市执法机构组织的各类“以案施训”和执法交流活动,全面提升了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今年以来,大队工作人员集体荣誉感明显增强,工作热情普遍高涨,执法办案能力也明显提高,办案领域从往年的单一网吧市场拓展到歌舞娱乐、新闻出版、广电、体育等市场;执法案卷文书质量也较大幅度提升,受到了黄石支队和市法制办的好评,由我队选送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案卷被评为一类行政处罚案卷。

今年以来,我市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文化市场点多、面广、线长,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效果离市场执法监管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存在小队伍大市场的问题。目前大队实有工作人员11人,一线执法人员仅7人,执法人员不够,执法力量薄弱,特别是农村文化市场的监管有时无法顾及。

二是存在执法保障不到位的问题。目前大队仅一台执法用车,无法保障市场稽查需要,办公用房也紧缺,待国资部门调剂落实。

三是存在执法人员年龄老化的问题。大队平均年龄47岁以上,大多在文化市场工作年限较长,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但有部分同志因年龄较大不能适应新时期文化新业态和网络文化执法、移动执法的要求。

2019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各级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提升执法效能,全力保障市场领域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促进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健康繁荣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一)深入推进文化市场执法体制改革。根据全市机构改革整体部署,适时启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厘清工作职责,增加执法力量,加强执法保障。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移动执法系统应用,提高“文网卫士”监管软件和全国文化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利用率。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持续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加强新增文化经营场所市场排查,进一步规范完善登记台账。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网吧、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新闻出版、广电等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

(三)进一步拓展文化市场执法办案领域。加强传统文化市场的执法检查与监管,进一步规范网吧、ktv、印刷企业、书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等市场的经营行为。加强网络文化执法,力争在网络游戏案件办理上有所突破。加强广播电视和影院的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和电影市场。

(四)全力推进“扫黄打非”工作。全面推进“扫黄打非”基层示范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指导与统筹协调,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清源、净网、护苗等专项行动。会同宗教部门继续开展宗教场出版物的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暑期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校园周边网吧、书店、音像制品等市场专项检查。

(五)逐步推进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我市文化市场诚信红榜制度,加强宣传与引导。继续开展文化市场文明创建活动,设立文明学院文化市场教学点,并组织开展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文明网吧创建活动,引导网吧转型升级,鼓动支持组队参加电竞比赛。

(六)持续开展文化市场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对网吧、ktv、影院等公众聚焦场所和印刷、书店等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督查,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集中培训活动。对泳池、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全市文化市场平安稳定。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个人工作总结》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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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初工作安排,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以保障文化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市场平安稳定为工作重点,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市场巡查和执法监管,在市场专项整治和“扫黄打非”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2018年,重拳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工作受到省市文化部门和社会的好评,被市文明委评为未成年人保护先进单位,“扫黄打非”工作受到黄石市“扫黄打非”办和市支队的肯定。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执法规范化建设逐步完善。

1、建立了文化市场监管稽查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管机制的通知》,明确了各稽查队和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

2、建立了市场监管问责机制。按照岗位职能和职责分工,要求执法人员要严格履职尽责,共同承担片区网格化管理和市场监管稽查等工作职责,落实日常巡查、市场稽查和信息上报等工作任务,对因工作不到位,被媒体曝光或上级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按照党纪政纪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3、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今年上半年,结合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了执法大队议事规则和廉政制度、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案件举报受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管理规范化建设。

(二)市场执法监管力度较大。

1、增加错时执法和周末巡查、夜查频次。每周市场稽查不少于2次、错时执法(夜查)不少于1次,每月节假日市场稽查和乡镇市场稽查不少于2次。今年以来,共计出动检查400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500余家(次),其中网吧900余次,娱乐场所200余次,新闻出版、广电及宗教等场所360余次、高危险性体育项目40余次。

2、严格落实举报受理制度。充分发挥群众对文化市场的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实行快速调查核实,并及时做好回复。全年共受理各类举报58起,办结回复58起,办结率100%,回复满意率97%。

3、强化案件查处工作。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56起,完成罚没任务33.2万元,较上年增长70%。其中,责令整改2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9家,停业整顿18家(含实行顶格处罚11家),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1家(世纪先锋),取缔无证经营场所7家。

1、网吧市场专项整治成效显著。今年5月份以来,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大队全体执法人员自我加压,签订《网吧整治军令状》,并通过网格化管理、技术监管和有奖举报制度等措施对网吧实行严格管理,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实行“零容忍”。今年以来,共查处各类网吧违法经营案件31起,对地中海网吧、传奇网吧、新贵族网吧、东升网络会所、创世纪网吧等11家网吧开出“最严罚单”,依法实行顶格处罚,分别给予15000元罚款并停业整顿30日的行政处罚。通过以上举措,我市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屡禁不止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同时会同市文明办等部门单位评选出了10家“文明网吧”,组织开心网吧、德玛西亚网吧参加黄石市举办的“电竞比赛”,积极引导网吧市场转型升级。

2、全面开展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今年8月份以来,制订了《大冶市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按照摸清底数、督促整改、立案查处、巩固提高四个阶段,对全市44家娱乐场所(取得合法经营资格12家,无证经营32家)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计立案查处违法经营娱乐场所19家,督促整改31家,规范办证3家,对点歌曲库含有违禁曲目的红馆ktv、蓝调ktv、星月神话ktv等3家娱乐场所给予行政处罚,对不具备设立法定条件的蓝天游戏娱乐城、卡拉大冒险娱乐城、普化巷游戏机室、世纪舞厅、铜都舞厅、午夜阳光舞厅等6家依法取缔,同时函告消防、安监、工商等部门单位。12月份,争取市政府办组织召开了全市娱乐场所整治工作协调会,安排部署联合执法行动。

3、开展印刷业专项整治行动。按照黄石市局和市“扫黄打非”办统一安排部署,7月上旬,组织召开了全市印刷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组织业主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印刷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守法经营理念,并督促做好自查整改工作。下半年,执法大队分两组对全市印刷企业进行了两轮的全覆盖执法检查,对各单位落实印刷业“五项制度”进行督办,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未经许可,擅自兼营出版物印刷的炎黄谱业、鸿昌印刷中心等3家印刷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

4、“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成效较好。积极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建设工作,会同黄石市“扫黄打非”办在大冶刘仁八镇成功举办了全市“扫黄打非”进基层业务培训会。会同公安、工商、城管等成员单位开展“清源”“净网”“护苗”等专项整治行动4次,对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的图书、印刷、快递、音像制品等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加大了宗教非法出版物的查处打击力度,会同民宗局开展宗教场所陈列摆放非法宗教出版物专项检查3次,对大冶市佛教居士修学堂陈列摆放违法宗教出版物问题进行立案查处。一年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90余家次,收缴宗教类非法出版物3000余册、宗教类非法音像制品1000余张、盗版非法音像制品150余张、淫秽影碟70余张、户户通地面卫星接收设施7台,立案查处7家新闻出版案件。

(四)全力保障文化市场平稳安全。

1、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先后制订了《大冶市商业综合体内文化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化市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及岁末年初大排查大整治安全预案》等专项安全检查方案,特别是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深入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等市场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摸排,督促业主建立完善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全年共组织文化市场安全隐患排查750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50多起,组织经营业主进行消防安全集中培训3场次。

2、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违法经营行为立案查处。经常性组织对康力体育游泳馆、碧桂园水力方游泳馆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对4家室内游泳场所均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海雅地产未经审批擅自开放泳池及时进行了制止,对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泳池)的宏维人家物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并给予3万元的行政处罚。

3、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按照市扫黑除恶办要求,在全市文化市场领域开展了扫黑除恶宣传和线索摸排工作,共签订扫黑除恶守法经营承诺书、发放问卷调查表各160余份,发放宣传牌200余块、宣传手册2000余份,发现涉黑涉恶线索1条。

(一)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市场监管全覆盖。建立了文化市场网格化片区管理机制,将全市文化市场分成4个片区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包保责任人,具体负责对所属片区网吧、ktv等歌舞娱乐场所和新闻出版、广电、高危体育等市场进行日常巡查,确保市场监管无遗漏、无死角。

(二)大力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增强经营户守法意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在市场巡查执法时,加强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根据市场检查实际情况,组织业主进行集中培训。自今年5月份以来,先后组织了全市娱乐场所、网吧和印刷业业主进行相关条例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明确违法经营的处罚细则,切实增强了经营户知法守法意识。

(三)强化案件查办,凸显警示惩诫效果。对严重违法经营行为,顶住各方压力,克服困难调查取证,依法实行从重处罚,并对典型案件实行公开曝光。今年以来,已对11家经常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实行顶格处罚,并责令停业整顿,惩诫警示效果明显,较好地遏制了我市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势头。

(四)加强队伍建设,业务能力较大幅度提升。结合市场执法监管实际,在大队开展全员学习计划,鼓励支持执法人员参加省市执法机构组织的各类“以案施训”和执法交流活动,全面提升了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今年以来,大队工作人员集体荣誉感明显增强,工作热情普遍高涨,执法办案能力也明显提高,办案领域从往年的单一网吧市场拓展到歌舞娱乐、新闻出版、广电、体育等市场;执法案卷文书质量也较大幅度提升,受到了黄石支队和市法制办的好评,由我队选送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案卷被评为一类行政处罚案卷。

今年以来,我市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文化市场点多、面广、线长,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效果离市场执法监管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存在小队伍大市场的问题。目前大队实有工作人员11人,一线执法人员仅7人,执法人员不够,执法力量薄弱,特别是农村文化市场的监管有时无法顾及。

二是存在执法保障不到位的问题。目前大队仅一台执法用车,无法保障市场稽查需要,办公用房也紧缺,待国资部门调剂落实。

三是存在执法人员年龄老化的问题。大队平均年龄47岁以上,大多在文化市场工作年限较长,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但有部分同志因年龄较大不能适应新时期文化新业态和网络文化执法、移动执法的要求。

2019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各级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提升执法效能,全力保障市场领域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促进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健康繁荣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一)深入推进文化市场执法体制改革。根据全市机构改革整体部署,适时启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厘清工作职责,增加执法力量,加强执法保障。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移动执法系统应用,提高“文网卫士”监管软件和全国文化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利用率。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持续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加强新增文化经营场所市场排查,进一步规范完善登记台账。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网吧、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新闻出版、广电等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

(三)进一步拓展文化市场执法办案领域。加强传统文化市场的执法检查与监管,进一步规范网吧、ktv、印刷企业、书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等市场的经营行为。加强网络文化执法,力争在网络游戏案件办理上有所突破。加强广播电视和影院的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和电影市场。

(四)全力推进“扫黄打非”工作。全面推进“扫黄打非”基层示范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指导与统筹协调,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清源、净网、护苗等专项行动。会同宗教部门继续开展宗教场出版物的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暑期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校园周边网吧、书店、音像制品等市场专项检查。

(五)逐步推进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我市文化市场诚信红榜制度,加强宣传与引导。继续开展文化市场文明创建活动,设立文明学院文化市场教学点,并组织开展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文明网吧创建活动,引导网吧转型升级,鼓动支持组队参加电竞比赛。

(六)持续开展文化市场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对网吧、ktv、影院等公众聚焦场所和印刷、书店等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督查,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集中培训活动。对泳池、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全市文化市场平安稳定。

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工作要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以开展文化市场专项行动、提升文化市场监管能力为抓手,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工作跃上新台阶,现将总结如下:

一是为确保今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我县于成立了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新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11个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文体广新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县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和深化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县各有关部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二是因旅游市场执法职责划入,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意识形态属性、执法任务的动态,向上申请保障人员编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2人4个编制划转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未批复),同时严格编制管理,不挤占、挪用文化执法人员编制,确保文化综合执法人员在编在岗。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行不同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统一使用执法标识、执法文书和行政执法证件。

三是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保障文化综合执法的日常办公、队伍建设、执法装备购置、信息化建设、执法服装、人才培训、执法办案、“扫黄打非”等费用。

按照相关要求,一是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均已入驻中心网上审批系统及福建省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二是完成我局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事项数据核对工作。经梳理我局共有权责事项项(因市级“四级四同”导致公示权责事项数量与网上办事大厅不符),其中:行政权力事项项(含行政许可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处罚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征用0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监督检查32项,其他行政权力19项);公共服务项;内部管理(审批、审核)事项2项;其他权责事项50项。

截至目前,全县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共有47家,其中歌舞娱乐家,电子游戏(艺)家,网吧家,音像制品家(未注销),出版物经营单位家,印刷企业家,电影放映单位家。高危险体育项目(游泳)场所家。

(一)创新审批理念,转变职能,提升服务质量。

为进一步优化和创新审批模式,切实解决窗口办事难、效率低等问题,真正方便群众办事,我局多次提供“上门服务”。自“最多跑一次”实施以来,我局窗口在完成“最多跑一次”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将服务延伸至乡镇,以推进“最多跑一次”向基层下沉。

(三)落实“多证合一”改革,加强改革后续监管。

根据市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列入了我市第一批“多证合一”改革范围,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一起,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无需再到文化部门重复办理。

(四)以行政审批为核心,行政工作有效展开。

截止至今,我局在行政服务中心共办理18件审批件,严格按照“最多跑一趟”的要求,进行网上受理。其中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年度核验4件、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者及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单位年度核验12件、单位或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含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1件、申办经营性公共游泳场所审批1件。无任何违法行政收费现象,无一例被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无群众行政投诉、无举报反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也无因具体行政审批行为不规范而引起的行政赔偿。文化市场项目审批合格率达100%。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操作,全面、真实、准确填写业务资料,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着力于行政审批提速,以增加审批时效。

(五)开展法规培训工作,加强文化市场监管。

为了更好的规范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净化文化市场环境。今年年初,组织了游艺娱乐、歌舞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音像制品、印刷企业等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针对《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条例、法律法规及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参加人员60余人。

(六)加强自身素质,提升自身综合水平。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理论修养和业务水平,一是我队多次举办队内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含盖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文书写作,案卷制作、传达学习上级举办培训班的学习内容等相关内容,营造了“学习就是工作、工作必须学习”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目前共参加培训3人次,全面提升了文化市场监管及服务能力。

(六)坚持依法行政,文化市场安全平稳,规范有序。

以日常检查和专项治理为手段,不断完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和管理体系,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先后开展了“、、、、、”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县文化市场安全平稳。

截止目前,文化执法大队共出动检查人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次,接“”举报2次,处理率100%,共立案处罚起,办结起,罚款元。经过治理整顿,有力打击了文化市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七)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面向公众社会、服务管理对象的“法律七进”活动。我局通过“文化三下乡”、“宪法送机关”、“安全生产月”“扫黄打非进校园”、“科技宣传周”等方式开展法律法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散发各种宣传资料600余份,开展培训教育2场,培训从业人员60人次。通过广泛宣传和组织培训,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受到了教育,有效增强了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管理人员的履职意识和群众的法制意识。二是通过以案释法宣传法律法规。精选“网吧违规加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版权纠纷”、“销售非法出版物”等典型案件,在局网公开发布,将执法过程形成宣传法律法规的过程。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牢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和执法为民理念,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文旅局领导班子的关心、帮助和支持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文化旅游市场执法工作不断推向前进,在全市旅游产业化和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中积极作为,积极为实现“一百双千三区”战略发展目标做贡献。现将近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清镇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坚决贯彻省和贵阳市、清镇市关于繁荣发展文化旅游市场各项工作部署,紧扣“旅游产业化”发展目标,在市执法支队以及清镇市文旅局局领导班子的指导支持下,扎实做好推进文化旅游市场执法监管,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一是扎实推进日常执法监管。完成“双随机”平台抽查事项规范设置、检查对象名录库清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优化配置,对平台抽检、录入、管理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坚持“双随机”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持续常态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日常检查。一方面,工作日每日抽取双随机任务3-5个,对文旅企业及经营场所进行随机检查,截至目前,已抽取双随机任务295个,完成平台信息录入217条。另一方面,在节假日以及市内重要节会、重要活动等时段组织进行各类专项检查,确保特殊重要时段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有序,截至目前,开展市“两会”、高考英语听力考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职业技能考试、五一节、端午节等专项检查12次。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出动车辆78台(次),检查场所447家(次),推动形成规范化、全覆盖监管格局,不断提升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能力。二是扎实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按照省、市关于文化旅游场所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在市社防组的统筹下,不断压紧压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应急预案,检查指导企业进一步从严落实扫码、测温、一米线、戴口罩、信息登记等措施。针对广州等地疫情反弹情况,适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采取明察暗访形式监督企业抓好防控。同时,突出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推进整改,对被市督查组督查发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2家网吧作出警告和处罚责任人员处理,以案示警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两码”运用、强化防控意识和能力建设。三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攻坚整治工作方案》《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等文件,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召开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议2次,景区景点、网吧、ktv、旅游酒店、旅行社、旅游运输公司等文化旅游行业经营场所法人及负责人300余人次参会并签订《清镇市文化旅游行业安全文明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同时,强化落实“三个清单”机制,对纳入清单管理的12个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定人、定责、定时整改,已整改完成11个,正在整改1个(帅游健身馆因未通过消防检查,尚未办理《高危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此外,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动“五个一”落到实处,扎实开展地质灾害、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四是扎实推进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以“雷霆行动”为抓手,狠抓旅行社和旅游购物、旅游从业人员监管工作,坚持每周调度各乡(镇、街道办)工作动态,保持严管态势做好涉事购物店日常监管,严查严打关停涉旅购物店2家(贵州天齐公司一楼、电商物流园),全力做好时光贵州、寻味贵州、电商产业园以及百马大道、金马大道等重点区域、重要通道、景区景点周边巡查,坚决防止违规购物店死灰复燃。同时,坚决贯彻省旅发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旅游购物场所经营管理的通知》和贵阳贵安旅发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旅游购物场所经营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着力强化对涉旅购物场所的经营管理,对拟营业购物店(时光贵州、贵州天齐)要求经营者必须按程序报备后方可营业。五是扎实推进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治理。制定《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开展校园周边突出问题整治“三大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序化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管理,净化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和出版物市场环境,坚决防止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泛滥的重大事件发生。截至目前,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3次。六是扎实推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探索完善游客诉求表达和利益保障渠道,探索建立投诉案件即接即办、快处快办、限时办结制度,缩短办理时长,着力在提升办结满意率上下功夫。今年以来,累计接到游客投诉63件,办结63件,办结满意率100%。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做好投诉易发多发的景区景点、旅游酒店、旅行社等重点行业的监管,加强文化旅游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提升文化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法制意识,推动形成知法守法遵法的工作格局。七是扎实推进执法能力建设。紧跟我市文化旅游市场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着力推进执法能力建设,以满足和胜任新时代新形势对执法工作的要求,积极组织执法队员参见省和贵阳市组织的各类执法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日常学习机制,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法务素养和能力水平。截至目前,参加省和贵阳市各类执法业务培训四期9人次,极大提升了执法能力。

今年以来,文化旅游市场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急需整改的问题和亟待提高的工作方面,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队员能力水平有差距,队伍结构不合理。二是执法检查工作保障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工学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四是业务工作和分工责任需进一步厘清。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聚焦主责主业,按照今天的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抓好文化旅游市场的执法工作,着力为清镇旅游产业化和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一是抓健全机制,常态落实监管责任。立足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格局,聚焦重点难点,在健全完善监管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双随机”力度和覆盖面,抓实抓牢节假日等重要节点、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推动形成常态检查全覆盖、专项检查有成效的工作格局。二是抓责任主体,筑牢市场安全基石。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载体,健全完善“三个清单”,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工作成效,大力推进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落细、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在推进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管理上进一步发力,推动形成管理规范安全有序的文旅发展环境。三是抓市场生态,坚决维护市场秩序。深入贯彻全省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强力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专案整治,坚持重拳出击,下重手打击查处文化旅游市场乱象和顽疾,坚决清除文旅市场“毒瘤”,举一反三推进长效治理,坚决维护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良好生态。四是抓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文旅形象。围绕“三增一降”目标,聚焦监管创新、执法创新、服务创新,千方百计提升赴清游的体验感和满意度,探索建立旅游投诉快处快办机制,构建游客诉求快速响应、意见建议快速回应、堵点痛点快速清理的游客服务工作格局。同时,探索建立游客服务前置工作机制,着力在减少投诉量上下功夫。五是抓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政治能力和执法业务学习机制,用好用足“学习强国”“两学一做”“全国文化市场综合监管服务”等平台,着力培育学习型实干型执法队伍,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确保胜任时代和形势需要。同时,不折不扣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在文化行政执法大队实习期内,本人在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同事们的支持下,顺利实现角色转换,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

本人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文选,关注时政新闻,不断提高政治修养;同时,本人努力学习专业知识,认真学习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文化市场执法技能,顺利取得行政执法证。

作为一名刚刚踏入社会的学生,工作经验、社会经验都很不足,尽快熟悉工作情况迫在眉睫。我通过对文化市场的实地巡查,查阅大队的各项资料,研究文字材料,浏览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相关信息和论文,在较短的时间内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

进入区文化行政执法大队,我被安排担任文秘工作,在领导的悉心指导下,我掌握了公文的行文规范和公文写作的一般要求,撰写各类材料10余万字。今年5月,我被安排在执法一线,深入市场参加行政执法工作,掌握了文化执法工作技巧,成为了一名合格的文化执法人员。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发挥自己的能力报效社会。

20xx年我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主要负责老城区文化市场的日常管理与巡查。在领导的支持和同志的配合下,比较圆满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在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个人近期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开展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学习文化市场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队伍内部管理规定,并熟练掌握和运用,以提高自己的执法技能和水平,做到依法行政。平时还注重对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能够认真遵守局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能够做到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协调好各方面的人际关系;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并努力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尽心尽力,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务。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全力以赴、任劳任怨,及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通过努力,个人综合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圆满完成任务的好成绩,得到领导和群众肯定。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主要是:改革创新的精神还不够理论知识水平还比较低。对新时期搞好文化市场管理理念还不新,这些有待于自己在今后进一步加强学习,更新理念,百尺竿头,更上一步。力争在实际工作取得更多的成绩和认可;继续发扬无私奉献精神,真实、高质、高效地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做一名优秀的执法队员,为建设美好家园做出自己的贡献!

近年来,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要求的基础上,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的统一部署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迎难而上、乘势而为,积极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向纵深推进,取得了切实的成效。

一是注重明确方向、厘清思路。牢牢树立文化执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整体思路,明确“同城一支队伍”改革方向,实施网格化综合监管目标措施,按照“统一执法指挥、统一执法规范、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考核、统一监管平台、统一应急保障”的原则,将姑苏区综合执法队伍整合至市级综合执法机构,同时将吴中区、相城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分别增挂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吴中大队、相城大队、虎丘大队牌子,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业务受市支队统一领导,主要负责人任免须征求文广旅局意见。根据国家行政机构改革要求,将原市旅游市场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执法支队)整建制并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核定人员编制61名,领导职数1正4副,机构规格副处级,副科级内设机构9个,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行政执法职责。

二是注重形成合力、整体推进。我局主动协调市委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强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重要性和特殊性,积极创造合力形成文化执法改革的密切合作态势,推动各地执法机构升格和执法力量增强。目前,市支队已升格为副处级建制,各板块除苏州高新区外,均已升格为副科级建制。除苏州工业园区外,各板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均为独立建制,作为当地文旅行政部门的直属机构,符合文化和旅游部“局队合一”的改革要求。同时,组织开展对各市区执法改革调研和督查,加速推进各市区文化执法改革进程和成效。目前在各市区中,张家港、太仓、吴中已上报省厅、编办“三定”方案,其余地区三定方案正在紧张制定中,虽未出台,但已实现全部领域职能合并。

三是注重聚焦能力、建设队伍。优化内设机构,市执法支队增设了技术监管与服务指挥中心,扩充了网络文化执法大队。明确执法职责,厘清了支队内部及市、县级市(区)两级执法边界,并将合并原旅游质检所带来的旅游纠纷调解职能从执法支队划转至“旅游纠纷调解人民委员会”具体负责,由局市场处对其工作进行具体指导,确保了执法工作公平性和公正性,有效杜绝了“有案不查”、“以调代罚”现象。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配备移动执法终端,开发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整合文化和旅游市场各监控系统,提升了市场监管智能化水平。

四是注重紧扣成效,强化责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主办人制度、专案组制度和执法机构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全面推动了执法人员市场监管职责的有效落实。目前全市已完成全员至少主办1个案件,50余名党员和15名大队长以上领导干部分别带头主办了各类案件。大力推动执法办案工作,以主办案件为抓手,突出全员参与办案、领导带头办案、党员示范办案,注重文化和旅游执法人员混合编组,注重执法人员跨领域执法,以提升执法办案数质量来促进综合执法改革成效。特别是7月1日至10月15日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行动期间,全市覆盖全部执法领域查办案件共611起,其中结案417起,位居全国地级市前列。市执法支队查办案件共251起,其结案173起,案件数量位居全国同期地级市之首。张家港市查办案件共139件,其中结案82起,人均办案数位列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同时,旅游市场领域查办案件147起,是2018年我市全年旅游执法案件的4倍。

五是深化机构改革,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机构改革后,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同原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实现合并,组建了新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并根据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三定”方案规定:“统一行使全市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行政执法职责,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的违法行为,督察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根据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局“三定”方案,在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上,一是注重执法职能的合法性,重新制定了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委托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进行执法监管的相关法律文书;二是在行政处罚权限上面,增加了旅游行政处罚权;三是根据市新闻出版、版权管理职能的调整,增加了版权执法领域的执法内容。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市支队的悉心指导下,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立足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强化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依法严查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

结合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健全完善干部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理论、廉政教育、意识形态工作等相关内容全部纳入学习范围。特别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学习重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四个维护”,将精神实质融会贯通到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工作当中,以政治理论学习促进工作质量的提升。加强对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学习培训。重点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逐步增强。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和相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实际情况,由分管领导带队,将文化旅游市场划分为三个片区,通过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把暗访暗查作为发现问题线索的主要抓手,深入排查存在的各类问题隐患。整治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存在以经营娱乐场所为掩护,从事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是否存在欺行霸市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是否存在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图书音像制品、印刷企业是否有涉黑涉恶情况?是否存在拉拢腐蚀文体部门党员干部、寻求政治靠山现象等等。同时,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张贴宣传单、设立文化旅游市场举报电话(0943-6121305)和举报信箱等方式,动员文化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确保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取得实效。

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280余人次,重点检查文化旅游经营单位70余家次,有效推进文化市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整治排查中,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一是把坚持日常巡查、专项整治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大对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采用错时执法、联合执法、突击检查等手段,重点排查全县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和图书、音像、印刷行业、网吧是否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歌舞娱乐场所曲库是否健康、有无存在其他违规经营行为现象进行检查,同时对网吧、歌舞娱乐等场所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过期,消防通道是否堵塞等各方面进行了仔细检查。并督促文化市场各经营单位严格遵守文化市场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立即整改。二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积极组织开展并主动联合公安局、网信办、县市场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加强领导,做好协调工作,让管理工作更加有效,效果更加明显。三是在案件办理中,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克服办案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对群众举报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坚持依法查处,对不属于本部门的案件按规定移交,坚持“有案必立,立案必查”的原则。立案后的案件严格按程序查办,绝不手软,绝不留情,严格依法办案。

今年以来,我队以国庆70周年为契机,扎实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共出动检查1232次,办结案件16件,移交1件。与公安、交通部门联合开展旅行社联合执法检查2次,出动检查40多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1家次,办结案件1件,移交1件;联合工商、教育、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集中调查处理答复中央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置办的群众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共4件、调查答复县“扫黑办”转办线索5起;检查印刷出版发行单位460家次,收缴非法出版物260余册,办结案件8件;开展演出市场专项整治,检查演出经营活动单位24次,办结案件4件;开展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网吧98家次,办结案件2件;检查艺术品经营单位270家次,办结案件1件;开展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共140家次,现场整改隐患7次。受理举报2件,办结2件。有效的维护了我县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一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管理是第一工作任务,将歌舞娱乐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等场所分包到每个执法队员,层层落实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责任制。二是对文化旅游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始终坚持重点检查与一般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场所“证照”是否齐全、消防措施是否到位、单位有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等问题。检查过程中责令企业尽快完成问题整改,并要求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应急演练和事故处置措施,切实保障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平稳运行。三是文化执法人员通过走访文化经营场所,督促指导各场所结合自身实际,张贴安全生产挂图,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引导从业者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营造浓厚安全文化氛围。

二是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暨“扫黄打非”联合行动,其他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的专项检查,加强了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企业的检查,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行为。二是集中开展对图书、音像制品市场等的执法工作,通过现场检查教辅材料、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经营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的出版销售企业。严厉打击了出版物批销企业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的行为。

(一)文化市场监管力量不强。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手段也须不断的改进提高,这务必要求监管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但目前在执法岗位上的人员结构状况显然离这个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二是由于以前机构改革的原因,目前定编在执法岗位上的现有的执法人员年龄偏大,接触执法工作时间短、业务能力和执法办案工作经验不足,特别是对互联网、融媒体等新兴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等方面的专业技能不足,导致工作方式简单,执行检查的方式和办案手段单一,不太适应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三是执法装备设备短缺。目前,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没有配备执法专用车辆,由于工作涉及全县18个乡镇,而且受所监管行业的性质所限,检查的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大多在节假日和晚上(如娱乐场所、网吧、营业性演出等),监管工作有很强的随机性和时效性,若错失了关键的调查取证时间,效果就要大打折扣;因工作经费不足,证据采集及保存所需的声、像设备等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所需的硬件设施的装备设备也未配置到位。

(二)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机制不全。一是缺乏联合监管机制。由于监管机制未能适时建立,执法大队往往只在一些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对于文化市场中暴露出来的一些突出问题,采取突击检查、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等方式来进行解决。二是缺乏服务机制。由于监管部门大多注重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大多关注对违规违法经营行为的规范,但对文化经营项目的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等服务工作没能适时跟进,更还没有建立这方面的服务长效机制,导致目前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缺少规划,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个体小,整个文化旅游产业经济总量偏小、结构层次不高等问题。

(三)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任重而道远。一是网吧市场。个别网吧时有接纳未成年人、未实名登记上网等违规现象存在,推进实名制上网制度效果不理想,网吧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娱乐演出市场普法宣传不到位。一些民间演出团体,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或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现象亟需规范;一些歌舞娱乐场所还未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就擅自开门营业的乱象亟需整治。三是出版物市场。好多出版社为了利益最大化,违规出版的期刊杂志,一号多刊现象层出不穷;一些游商、摊贩将盗印的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等,采用流动售卖、称斤出售、低折扣等方式在农村集市上或县域内贩卖,而且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流窜销售,查处困难大。

20xx年,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深入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为抓手,全面提升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和队伍建设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理论学习,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一是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法》、《行政诉讼法》等重点法律和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法规、条例以及相关内部规章制度。二是加强对文化执法人员的培训,对不同年龄段和不同文化水平的执法人员因人而异的进行培训,使执法人员在日后的执法中规范执法,不断提升执法队伍业务技能。

(二)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持续保持我县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高压态势,继续深入排查存在的各类问题线索隐患。同时,通过讲解、发放宣传单方式,动员文化旅游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确保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取得实效。

(三)继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开展重点行业集中整治行动。一是加大娱乐场所及网吧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二是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三是净化出版物市场,严厉打击非法排版、制版、印刷、复制等经营活动,查处侵权出版印刷行为,集中清缴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非法出版物,加大对校园周边盗版教材教辅的查处,取缔无证经营活动;加大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医疗机构散发的含有出版物内容广告印刷品、游商地摊销售非法出版物现象的等文化市场监管力度。

(四)加强对文化旅游市场新领域的监管。学习、摸索网络出版、网络视听节目、电影拍摄等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以弥补我县在文化旅游市场执法中存在的短板。

(五)排查隐患,强化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将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认真突出重点,切实加大对人员高度聚集的文化经营场所的日常排查力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跟进督促整改落实。

(六)进一步完善程序,规范案卷,在日常检查中做到严格程序,记录详细、方案完备、及时上报。

年上半年,在县文广新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广新局的直接指导下,我们理清工作思路,明确任务目标,强化文化市场监管手段,切实履行管理职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进程,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稳定,各项工作任务稳步进行。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上半年来,我们坚持以网吧、娱乐场所和出版物市场为重点,加大巡查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全力维护全县文化市场平安稳定,主要开展了五项工作。一是加大了网吧监管力度。网吧治理一直是我们执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有效遏制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规范网吧市场经营秩序,我们于去年底在全县网吧安装启动了“文网卫士”网吧监管系统,实现了对网吧的在线远程监控和精准执法,大大提高执法工作效率,截止目前,先后对“飓风、神州、方圆、阳光”等4家网吧非法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共处罚金1万元。二是加大了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歌舞娱乐场所是否存在噪音扰民、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安全合法经营。同时,加大了歌舞娱乐场所的内容监控,杜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发生。截止目前,对“冠豪城ktv”无证经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处罚金5000元。三是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先后制定下发了《县2018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和《扫黄打非“清源”、“护苗”“净网”“秋风”等四个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行动,对全县的音像店、图书报刊店、打字复印店、包装印刷厂等进行地毯式检查,全面打扫出版物市场,战果丰硕,截止目前,共查缴非法图书300余本、音像制品80余块。有力地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进一步规范了新闻出版市场秩序,保护了知识产权。四是加大了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监管力度。下发了《关于对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拟定了《县开展2018年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呈报县政府。同时,联合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广电网络公司等部门进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行动,行动覆盖全县及各乡镇,共查处收缴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7个,进一步规范了秩序。五是加大了文化市场的安全检查力度。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文化市场和文化场所安全隐患集中大排查的工作方案》、《2018年文化市场及文化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邀请了市消防教员为全县文化经营业主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专题培训”,并在“壹号公馆ktv”进行现场消防安全演练。上半年,共组织对全县网吧、娱乐场所、印刷企业等场所开展了五次地毯式安全大排查,对8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由于措施得力,确保了我县文化市场的安全稳定。

半年来,我们全队执法人员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精神,通过加大对市场检查频度和密度,形成强大的整治态势,全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据统计,截止目前,我们共出动执法人员268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570余家次。

一是签订责任承诺书。本着“规范经营、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的原则,我们高度重视经营单位的自觉规范、责任感树立的重要性,引导全行业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与全县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市场经营单位签订了《2018年文化市场安全稳定责任书》、《2018年文化经营单位守法经营承诺书》。二是加强经营业主培训。3月初,召开了法律法规专项培训会,专门召集全县网吧、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了经营业主的法律意识。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为适应新时期文化市场的工作需要,全面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水平,我们先后组织执法队员多次赴赣州市及周边xxx、xx等兄弟县市学习交流,同时,派员到xx市学习“扫黄打非”工作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了执法队伍的业务技能。四是开展街头法律宣传。4月21日,参加了在县滨江广场举办的“全县综治暨法制宣传日”活动,现场为广大市民宣传讲解关于文化市场和“扫黄打非”等法律法规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共500多份。

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我们先行拟定了《县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和《关于成立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送审稿)》,通过加密网向有关部门征询意见建设,经多次修改完善,现已呈报县政府,等待下一步审定发文。

在工作实践中,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不断探索和创新文化市场管理模式。年初,以“打造学习平台、沟通平台、监督平台”为目的,创建了网吧、娱乐场所业主微信群,将全县网吧、娱乐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和网管人员加入微信群中,利用微信群来加强网吧、娱乐场所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通过网吧、娱乐场所业主微信群,执法人员能够更加及时有效地与各网吧业主进行沟通交流,随时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第一时间对网吧下达各种通知、公告;利用微信群组织学习创城精神、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网吧业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做到规范管理,守法经营,信息传递更加方便快捷;同时,对执法过程中查处的违规经营网吧,及时通报曝光,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一是执法工作职责与县中心工作的冲突。主要体现在县中心工作任务频繁且多,如关西空心房整治、县城环境整治等工作任务,造成业务工作变成了副业,两者不可兼顾。二是执法队员与工作分工的冲突。主要体现在执法队员身兼多职,多名领导分管,工作任务多,造成工作左右为难,身心疲惫。三是文化市场面广与执法队员少的冲突。主要体现在文化市场日渐繁荣,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日渐增多,监管的难度逐渐变大,目前在岗的执法队员只有5名,已无法应对市场的执法工作量,力不从心。四是执法经费严重不足。主要体现在执法车辆和执法设备配备不齐全,影响执法的效率。同时,由于市场执法的随机性,八小时之外执法是常有的事,时间得不到休息,执法队伍士气受损。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不断巩固上半年执法成果,继续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全面规范我县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

(一)继续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在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一是推动县委县政府尽快充实完善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县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二是推动执法机构按规范设置,保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相对独立,着重解决执法人员参公管理、执法经费保障、执法车辆配备等问题,树立执法形象和执法权威,切实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继续加强对文化经营场所的监管,创新管理思路,改革管理模式。一方面积极引导网吧、歌舞娱乐等行业进行转型升级,推动多种业态和经营模式,改善环境,优化服务,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网络、计算机监控平台等高科技手段,克服管理中人员不足、装备缺乏等困难,加强对整个文化市场的监管。

(三)继续开展文化、新闻出版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做好暑期、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的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针对社会反响较大的行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打重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努力净化我县文化市场。

(四)继续做好“扫黄打非”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清源”、“净网”、“秋风”、“护苗”等四大“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二是持续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积极协调公安、工商、教育等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增强我们的执法力量。通过开展文化市场联合执法行动,促使文化市场能够得到有效的治理,给广大群众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文化环境。

(六)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确保文化经营场所事故零发生率。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为净化杨浦文化市场环境,根据市文化执法总队20xx年文化执法工作计划,对我区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部署如下:

一、工作内容。

以网吧、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为重点市场开展专项治理,规范网吧、娱乐场所经营行为,坚决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净化文化市场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网吧监管措施,加大对全区网吧日常检查的频率和力度,从严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接纳未成年人的比例严控在1%以下。

(二)清查出版物市场。重点加大对中小学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监管和检查力度。对出版物店档摊点、图文制作以及文化用品销售店等重点点位进行逐一排摸,及时掌握非法出版物经营活动规律,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坚决收缴宣扬淫秽色情、恐怖暴力、封建迷信等有害内容及非法出版物,及时依法取缔关闭非法、有害出版物的游商店档。

(三)加大印刷复制企业监管力度。加大对小型复印店及大型印刷企业检查频率,督促落实印刷复制委托书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印刷复制企业风险等级管理制度,从严查处印刷复制非法出版物的企业。

(四)强化文化娱乐场所管理力度。对中小学和幼儿园等重点区域、寒暑假和放学以后等重点时段进行有效监管,提高监管效率。依法查处游戏(艺)经营场所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游戏游艺设备和擅自从事游戏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行为。

(五)开展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执法,促进我区旅游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旅游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旅游行业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第二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区、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和本办法履行查处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职责。

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通信管理、城市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化市场相关执法工作。

第三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统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四)违法购销文物等文物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

(五)市人民政府决定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行使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第四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依法应当由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对社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事项及其他应当由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合理划分市和区、县职责范围,明确各自负责的行政处罚事项,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职权范围的确定和调整,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文化市场管理的需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决定。确定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职权,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原职能部门不再行使。

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在行使有关行政处罚权时,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文化市场管理规定,按照权限范围应当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管辖。两个以上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都有权管辖的,由首先发现违法行为的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指定管辖。

第八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违法行为轻微且当事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九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执法标准和规范、重大事项法律论证、行政执法协调、案件督办督察等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本市建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监管信息系统,对文化市场经营活动及其管理进行动态监测,提高执法监管保障水平。

第十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过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经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市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执法工作。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应当佩戴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标志,出示执法证件,不得妨碍当事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当事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现场进行调查、检查;。

(二)制止和纠正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二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对依法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对违法事实清楚的,在规定期限内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一)依法应当予以没收的,依法没收;。

(二)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依法销毁;。

(三)无法确定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拒不接受调查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向社会公告六十日后,可以依法作出没收、销毁决定。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解除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将财物退还当事人。对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拒不认领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六十日,公告期满仍未认领的,可以依法处置。

第十三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送达当事人的法律文书,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拒绝接收法律文书的,执法人员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执法人员、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当事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因当事人无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不真实等原因无法采用其他法定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的,应当公告送达。公告期限不得少于六十日。公告期限届满即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信息的采集和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企业违法信息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第十五条本市建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与有关行政部门之间的执法协调,研究、处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重要事项。

第十六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本市相关部门提供鉴定结论或者其他专业意见的,应当送交样本。相关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结论或者出具专业意见;情况复杂确需延长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第十七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涉及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行政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及时将执法情况通报作出行政许可的行政部门;作出吊销行政许可处罚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作出行政许可的行政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履行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等文化市场监管职责,办理行政许可的检验、变更、延续、撤销、注销等事项,并自办结有关事项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

第十八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通信管理、城市管理等有关行政部门协助、配合的,应当将协助、配合事项通报有关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与司法机关建立案件移送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

第二十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

拒绝、阻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可以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统一受理举报的通信地址、电话和电子邮箱等。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应当登记并及时核实处理。举报人要求回复的,应当将处理结果回复举报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有关信息保密。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发挥重要作用并经查证属实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主动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等执法管理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有违法或者不当行为的,有权向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检举、控告、申诉,接到检举、控告、申诉的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反馈处理意见。

第二十四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无法定事由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擅自改变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三)使用或者损毁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

(四)实施监督检查向当事人索取、非法收受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违反规定泄露举报人信息的;。

(六)其他违法执法行为。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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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1、坚持依法行政,深化市场整治。20,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规范和发展文化市场为目标,先后连续开展了五次较大规模的文化市场集中性专项整治活动。1―4月底,全市各地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的总体部署,认真开展了春季文化市场大检查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对出版物市尝演艺场所、娱乐场所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查处;4至12月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整治。其间,我们先后开展了暑假清理非法教辅读物专项整治、消防隐患大排查专项整治等。去年年底,我们又根据省新闻出版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对印刷复制业的专项整治。在连续开展的“扫黄打非”斗争中,全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做到下大决心抓整治,花大力气抓规范,努力繁荣发展文化市场,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零点”、“假日”、“周日”、“凌晨”等突击行动,对各类文化经营单位实行不定期检查、不定期受理社会举报。市支队做到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每季度全市大检查(明查暗访一次)。各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坚持平均每天不少于1组以上人员在市场上连续检查,每月检查文化经营单位不少于300家次,每年经营单位全年检查不少于12次。据统计,至去年12月底,全市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10696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3457家次,查处违法经营单位1038家次。实践证明,通过强化日常检查,对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全面落实文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起到良好的作用。根据第四季度全市文化市场良好率的测评,我市文化市场良好率不断上升,从第二季度的27%,上升到12月份的69%,特别是温岭、仙居、路桥、玉环、椒江等地市场良好率分别为83.9%、79.3%、76.5%、75.9%、72.7%,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3、强化案件督办,提高稽查质量。去年以来,市局强化了对全市各地违规案件的督办力度,这些案件包括:一是市支队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违规单位;二是盛市有关领导督办及各类社会举报的案件。去年以来,全市共列督办案件282件,经查实立案处理239件,查案率85%。根据统计,去年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共立案查处违规单位617件,其中温岭查处案件141件、黄岩97件、玉环83件,案件查处总量居全市一、二、三位。通过对执法案件的督办,进一步提高了文化行政执法的效率和质量,这对推进和落实文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巩固和提高文化市场科学长效的管理机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4、强化信息通报,推进依法行政。为了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文化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对文化市场依法行政的监督和实施。自去年上半年以来,市局建立了文化市场稽查信息通报制度,准确及时地反映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的工作动态,及时通报依法行政的工作内容和具体工作要求,及时反馈各地的'工作成效和各类考核评估结果。一年来《稽查信息通报》共编发工作动态17期,报送各地工作信息72条,通报稽查信息35条,反馈评估考核结果30项,其中椒江录用信息15条,临海12条,黄岩9条,分别居全市信息录用一、二、三名。同时,市支队将有关信息报送至盛市有关部门领导和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以调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文化市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督促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坚持“守土有责”,共同推进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深化与提高。此外,市支队还指导市网络文化市场行业协会编印了《台州文化产业信息指南》,总结回顾台州来文化产业发展成就,为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了解台州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和最新成果,为各级管理部门的信息统计、数据分析、调研决策和日常管理提供翔实的资料和工具。

二、工作思路。

指导思想:继续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推动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文化市场的依法管理,提高文化行政执法质量。主要工作目标:一是认真实施和完善《台州市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工作评估考核标准》,强化和完善文化市场依法行政的有效工作机制,实现全市文化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和一体化,努力实现文化市场稽查队伍建设的高素质,文化行政执法的高质量和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的高效率;二是强化稽查队伍的自身建设,利用多种有效形式,开展多主题、多层次、多渠道的行政法规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三是强化市场监管,争取全市文化市场良好率在75%以上,并积极向前移位,引导各级文化行政执法部门要自加压力,努力创新,奋力争先,至年底,争取实现全市3/4以上稽查队为优秀稽查机构。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是指市、县(市、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委托机关)通过委托方式,依法将文化市场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事项,委托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简称综合执法机构\\\)实施的行政执法活动。

综合执法机构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三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1、20xx年市场管理工作将继续沿着繁荣、有序、依法治理的方向发展。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继续加大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力度。

2、互联网市场。引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朝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坚决杜绝未成年人上网和超时服务等现象,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凡接到有关来信、来访、来电举报文化市场违规现象,城镇在半天内查处到位,农村在一天内查处到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3、狠抓安全生产工作。20xx年,特别是春节元旦即将来临,我们将开展对全县各网吧、歌厅、游戏(游艺)等经营场所的安全消防大检查活动,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尽量把文化经营场所的安全稳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4、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执法、服务热情、廉洁勤政、加强管理,坚持以社会各界及经营业主是否满意作衡量我队各项工作的重要标准,严格执行检查许可制度,稽查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必须有2人以上亮证检查,文明执法、秉公办事。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我们要紧紧抓住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历史机遇,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部署,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实现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奋斗目标,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正派、群众信任的高素质执法队伍,为法律得以有效实施提供基本前提和组织保证。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xx年我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围绕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转变观念,狠抓落实。

在指导思想上:从以政府的行政管理为主转变为依法行政为主;由对文化市场工作的引导、教育为主转变为强化稽查、督查为主,并努力在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文化市场管理成果,努力净化文化市场,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全市文化市场产业化的健康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依法行政,深化市场整治。xx年,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规范和发展文化市场为目标,先后连续开展了五次较大规模的文化市场集中性专项整治活动。1—4月底,全市各地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xx年度“扫黄、打非”斗争的总体部署,认真开展了春季文化市场大检查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对出版物市场、演艺场所、娱乐场所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查处;4至12月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整治。其间,我们先后开展了暑假清理非法教辅读物专项整治、消防隐患大排查专项整治等。去年年底,我们又根据省新闻出版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对印刷复制业的专项整治。在连续开展的“扫黄打非”斗争中,全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始终坚持以邓**理论为指导,做到下大决心抓整治,花大力气抓规范,努力繁荣发展文化市场,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2、强化稽查,规范市场。去年以来,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强化了对全市文化市场的稽查执法力度,坚持做到每天一查,每周一报,先后连续开展了“零点”、“假日”、“周日”、“凌晨”等突击行动,对各类文化经营单位实行不定期检查、不定期受理社会举报。市支队做到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每季度全市大检查(明查暗访一次)。各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坚持平均每天不少于1组以上人员在市场上连续检查,每月检查文化经营单位不少于300家次,每年经营单位全年检查不少于12次。据统计,至去年12月底,全市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10696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3457家次,查处违法经营单位1038家次。实践证明,通过强化日常检查,对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全面落实文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起到良好的作用。根据第四季度全市文化市场良好率的测评,我市文化市场良好率不断上升,从第二季度的27%,上升到12月份的69%,特别是温岭、仙居、路桥、玉环、椒江等地市场良好率分别为83.9%、79.3%、76.5%、75.9%、72.7%,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3、强化案件督办,提高稽查质量。去年以来,市局强化了对全市各地违规案件的.督办力度,这些案件包括:一是市支队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违规单位;二是省、市有关领导督办及各类社会举报的案件。去年以来,全市共列督办案件282件,经查实立案处理239件,查案率85%。根据统计,去年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共立案查处违规单位617件,其中温岭查处案件141件、黄岩97件、玉环83件,案件查处总量居全市一、二、三位。通过对执法案件的督办,进一步提高了文化行政执法的效率和质量,这对推进和落实文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巩固和提高文化市场科学长效的管理机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4、强化信息通报,推进依法行政。为了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文化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对文化市场依法行政的监督和实施。自去年上半年以来,市局建立了文化市场稽查信息通报制度,准确及时地反映全市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的工作动态,及时通报依法行政的工作内容和具体工作要求,及时反馈各地的工作成效和各类考核评估结果。一年来《稽查信息通报》共编发工作动态17期,报送各地工作信息72条,通报稽查信息35条,反馈评估考核结果30项,其中椒江录用信息15条,临海12条,黄岩9条,分别居全市信息录用一、二、三名。同时,市支队将有关信息报送至省、市有关部门领导和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以调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文化市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督促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坚持“守土有责”,共同推进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深化与提高。此外,市支队还指导市网络文化市场行业协会编印了《台州文化产业信息指南》,总结回顾台州来文化产业发展成就,为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了解台州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和最新成果,为各级管理部门的信息统计、数据分析、调研决策和日常管理提供翔实的资料和工具。

5、重视普法培训,健全执法机制。主要内容:一是去年9月和11月下旬,市支队分二期对市直文化市场业主和从业人员进行普法培训,学习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并实行统一考试和佩证上岗。并要求各文化经营从业人员实行文化经营管理委托责任制,强化岗位职责,弥补了在文化市场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二是对全市各级稽查部门的“净网先锋”、“oa”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三是自去年起对全市各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实行文化市场稽查工作评估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市场秩序、日常检查、举报受理、信息与统计、队伍建设等内容。12月27至29日,市局组织有关人员分三组对全市xx年度文化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估考核,温岭、仙居、黄岩、椒江、路桥等稽查队分别达到市级优秀稽查机构评估考核标准,被评为台州市xx年度文化市场稽查工作先进集体,文化市场稽查机构优秀率达55%。通过评估创优活动,有效地强化和完善了文化市场管理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为实现文化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和一体化,实现文化市场稽查的高效率、文化行政执法的高质量、稽查队伍建设的高素质奠定了必要的基础。

二、xx年工作思路。

指导思想:继续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推动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文化市场的依法管理,提高文化行政执法质量。

主要工作目标:

三是强化市场监管,争取全市文化市场良好率在75%以上,并积极向前移位,引导各级文化行政执法部门要自加压力,努力创新,奋力争先,至年底,争取实现全市3/4以上稽查队为优秀稽查机构。

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工作总结

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工作要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以开展文化市场专项行动、提升文化市场监管能力为抓手,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工作跃上新台阶,现将总结如下:

一是为确保今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我县于成立了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新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11个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文体广新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县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和深化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县各有关部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二是因旅游市场执法职责划入,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意识形态属性、执法任务的动态,向上申请保障人员编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2人4个编制划转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未批复),同时严格编制管理,不挤占、挪用文化执法人员编制,确保文化综合执法人员在编在岗。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行不同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统一使用执法标识、执法文书和行政执法证件。

三是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保障文化综合执法的日常办公、队伍建设、执法装备购置、信息化建设、执法服装、人才培训、执法办案、“扫黄打非”等费用。

(一)创新审批理念,转变职能,提升服务质量。

(三)落实“多证合一”改革,加强改革后续监管。

(四)以行政审批为核心,行政工作有效展开。

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工作总结

年上半年,在县文广新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广新局的直接指导下,我们理清工作思路,明确任务目标,强化文化市场监管手段,切实履行管理职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进程,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稳定,各项工作任务稳步进行。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半年来,我们全队执法人员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精神,通过加大对市场检查频度和密度,形成强大的整治态势,全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据统计,截止目前,我们共出动执法人员268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570余家次。

一是执法工作职责与县中心工作的冲突。主要体现在县中心工作任务频繁且多,如关西空心房整治、县城环境整治等工作任务,造成业务工作变成了副业,两者不可兼顾。二是执法队员与工作分工的冲突。主要体现在执法队员身兼多职,多名领导分管,工作任务多,造成工作左右为难,身心疲惫。三是文化市场面广与执法队员少的冲突。主要体现在文化市场日渐繁荣,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日渐增多,监管的难度逐渐变大,目前在岗的执法队员只有5名,已无法应对市场的执法工作量,力不从心。四是执法经费严重不足。主要体现在执法车辆和执法设备配备不齐全,影响执法的效率。同时,由于市场执法的随机性,八小时之外执法是常有的事,时间得不到休息,执法队伍士气受损。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不断巩固上半年执法成果,继续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全面规范我县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

(一)继续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在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一是推动县委县政府尽快充实完善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县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二是推动执法机构按规范设置,保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相对独立,着重解决执法人员参公管理、执法经费保障、执法车辆配备等问题,树立执法形象和执法权威,切实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和谐平安的奋斗目标,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二、工作任务。

1、认真开展整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在已开展的网吧日常检查的基础以上,继续以检查关系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案件为工作重点,压力打击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同时将网吧的清理整顿工作与新闻宣传工作联系,对违规网吧予以曝光,深探中小学生进入网吧的根源,力求标本兼治。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宣传方式对网吧进行深入报道。

2、加强跟踪歌舞娱乐场所管理。结合整治歌舞娱乐经营场所专项行动,用“以会代训”的.形式加强对管理人员,歌舞娱乐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场所负责人以及有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加大日常管理力度,逐步规范的经营活动,推动娱乐产业依法、健康发展。

3、开展“打假维权促发展”执法行动。在已经开展的。图书、音像等文化市场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继续以检查关系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图书出版物、电子出版物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销售盗版音像、图书等不法经营行为,查市场,堵源头,提高我区出版物正版市场的占占有率。对影响面广、危害性大的违法经营者,要依法严惩,绝不姑息迁就。

4、加强行政许可监管、指导。严格实行行政可公示制度,强化网吧、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监督、指导。严格娱乐场所设立条件,严把市场准入。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主体准入、运行和退出机制。建立全区文化行政许可工作例会制度和行政审批通报制度。做好文化市场量化考核工作。

5、办好法律法规培训班。一是新进执法人员培训班。组织新进人员学习执法基本知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所需的专业知识、相关法律法规条文、执法程序及文化部对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上岗前,必须通过相关资格考试方能取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证以及行政执法证。二是行业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要加强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所牵涉的各大行业的从业人员,尤其是新进行业的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主要做好对娱乐场所经营业主、网吧业主、印刷企业负责人等培训工作。

6、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市场监管、净化市场环境、确保文化市场平安有序、繁荣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第一条为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简称执法部门)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监督、处罚等公务时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各级执法部门负责本规范的组织实施;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组织实施本规范的第一责任人。

上级执法部门负责对下级执法部门执行本规范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第四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时,应当向当事人主动出示文化部监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证》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执法资格证(以下统称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

第五条经初步调查核实,发现当事人不存在违法行为的,执法人员应当对其配合执法检查的行为表示谢意;发现当事人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或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

第六条执法人员不得通过引诱、欺诈、胁迫、暴力等违反法定程序的手段进行调查取证。

执法人员通过其他方式不能或难以收集了解文化市场管理信息,需要采取隐蔽拍摄、录制等特殊手段时,应当报请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

第七条执法人员应当穿着文化部统一样式的执法工作服,佩带执法标志,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配套着装,穿着整齐,保持执法工作服洁净、平整;。

(二)执法胸牌佩戴在上衣左口袋上沿正中处;。

(三)穿着黑色皮鞋或深棕色皮鞋;。

(五)男性执法人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不得蓄胡须、剃光头;女性执法人员不得披散长发,不得化浓妆,不得佩戴夸张的饰物。

第八条执法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执法证件、执法工作服及执法胸牌,不得变卖或擅自拆改,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岗位时,执法证件及执法胸牌应当上交。

第九条执法人员应当举止端庄,态度和蔼。不得袖手、背手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得吸烟、吃东西,不得勾肩搭背、嬉笑打闹。不得推搡或手指当事人,不得踢、扔、敲、摔当事人的物品。

第十条执法人员在接听举报电话或者接待群众来访时,应当使用普通话,注意音量适宜,文明礼貌。对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举报,应当及时处理;对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举报,应当向对方说明理由。解答问题、办理咨询时应当符合政策法规,对于不清楚的问题不得随意发表意见。

第十一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或者执行其他公务时应当使用文明规范用语,应当清晰、准确、得体表达执法检查或其他意图:

(二)做完笔录时:请您看一下记录,如属实请您签字予以确认;。

(六)结束执法时:谢谢您的配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第十二条除办理案件外,执法人员不得动用被暂扣或者作为证据登记保存的物品。

第十三条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不得推诿或者拒绝履行法定职责,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越权执法,不得以权谋私。

第十四条执法人员不得以各种名义索取、接受行政相对人(请托人、中间人)的宴请、礼品、礼金(含各种有价证券)以及其他消费性活动,不得向行政相对人借款、借物、赊账、推销产品、报销任何费用或者要求行政相对人为其提供服务。

第十五条执法人员不得参与和职权有关的各种经营性活动,不得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性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得在被管理单位兼职。

第十六条执法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包庇、纵容违法行为,不得为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开脱、说情。

第十七条非因公务需要,执法人员不得在非办公场所接待行政相对人及其亲属,不得单独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范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后果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本规范由文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xx年是新中国成立xx周年,是我国应付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变化,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之年。这一年,可谓重大节庆多、重要活动多、敏感时段多,文化市场是否有序平稳发展,也是对全体文化稽查执法人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的重要考验。市文化市场稽查执法部门在市文化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等有关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按照省市两级文化市场管理和文化工作会议的精神和部署,积极发挥和调动文化稽查战线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凝神聚力、抢抓机遇、奋发进取。全年文化稽查检查出动20624人次,受理举报投诉329件,查处各类案件225件,行政处罚765744元,行政转刑事案件2起。使全市文化稽查工作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出色的成绩。

一、加强队伍建设,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文化稽查工作。

文化稽查工作是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它直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它的行政执法过程往往聚焦着社会各层共同关注的热点、焦点及难点问题。与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息息相关。因此,执法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行政执法工作的水平。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在全市稽查执法队伍中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活动。

(一)营造学习型组织,争当文化市场建设的轻骑兵。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市文化稽查队根据文化局党组提出的实践活动“突出一个主题、体现两个特色、实现三个结合、把握四个方面”的要求,以“争当文化市场轻骑兵”为目标,紧密结合文化执法工作特点,切实提高全体党员和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增强大局意识、机遇意识、竞争意识,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市场的大发展大繁荣,努力争当南通文化市场繁荣规范的轻骑兵。

听取了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文化繁荣的新南通、国内形势报告等专题讲座。写了具有一定质量水平的心得体会,如《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文化稽查,突出四度净化网吧市场》、《文化市场管理要以人为本,注重导向》、《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等文章,使理论和实践做到有机结合。今年4月21日,文化部“综合执法频道”专题介绍报道了“江苏南通市文化稽查队践行科学发展观,打造阳光执法队伍”

(二)注重夯实基础,打造一流的执法队伍。

(1)广泛开展“五大执法技能”比武竞赛的培训活动。今年3月10日借座行政中心702会议室召开的“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和文化稽查工作会议”上,就部署动员此项工作,即围绕“政策法规、装备操作、案例分析、证据采集、文书制作”等五大技能,开展培训竞赛活动;7月7日,借座金桥大酒店再次召开“全市稽查队队长会议”,具体落实业务骨干,加强推进此项工作;9月1日,借座宁波渔港大酒店召开“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比工作会议”,选出28份案卷参加全省xx年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比,从中脱颖出一批办案能人和新人。

(2)建立文化市场案件公示制度,增强查处案件的透明度。每季度,对全市文化市场重大行政处罚进行通报,通过媒体网站、座谈会、专题会形式进行通报,做到公开、公正地处理好各种文化市场案件,有效地建立案件查处公示制度,使查处的每个案件在“阳光操作”下进行。

4月10日,借座行政中心836会议室,召开“南通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重大案件通报会”,对7家网吧由于二次违规接纳未成人年的被行政部门处予“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款”的网吧经营单位进行通报,会上还与他们签订了目标责任状。

7月10日,借座星海饭店召开全市网吧业主培训班,会上再次通报上半年以来,全市71家网吧因违规超时经营,未按规定对上网人员信息进行核对登记的等案件情况,以法规宣传告之网吧业主,使之更好地守法经营。

今年6月8日,南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介绍“市文化稽查队以案卷评查为抓手,促进依法行政”的报道。7月7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要闻中报道了“市文化稽查队强化队伍建设,履行一岗双职”。

(3)健立完善文化市场执法考核办法。为贯彻省文化厅和文化部印发的《xx年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考评细则》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动文化稽查执法队伍建设。我们注重把日常督查与年终考核、基础性工作与全局任务结合起来考评,建立经常性考评登记制度,调动各级积极性,促进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依法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上半年5至6月份,结合全省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海安、启东两地的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实地暗访,并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关闭违法游戏厅11家,没收违法赌机45台。下半年9月至10月份,结合“国庆保障行动”对通州、如东、开发区三地的网吧场所进行了实地暗访,配合工商取缔“黑网吧”8家,从而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网吧经营场所。

二、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为深入推进文化市场集中整治检查行动,贯彻落实苏文市(xx)38号和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从xx年7月7日到10月8日,全市文化稽查部门展开对文化娱乐场所执法专项检查,统一代号为“季风行动”。7月21日,江苏省文化厅网站“处室市县动态”栏目中专题报道了“南通全面展开文化市场集中整治季风行动”。

执法检查行动期间,市、县、区三级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人次,检查娱乐歌舞厅67家次,网吧1863家次,音像店790家次,印刷企业129家次,书报刊经营单位333家次,受理举报111起,立案调查76起,行政处罚264500元,责令限期整改31家,责令停业整顿18家,收缴非法出版物2438册,盗版音像制品12466张,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取缔“黑网吧”34家,在省文化厅先后派出的3次暗访组和督查组的验收检查中,均获得好评。

1、领导重视,组织机构有保障。为营造建国60周年安全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市文化局、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市局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抓,形成了网络式的组织机构和强有力的领导力量,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各项任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节点,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反馈、有整改、有讲评、有总结。9月27日晚8点,市文化局局长、党组书记黄振平和分管局长王倚海副局长亲自率领由市、区两级执法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突击夜查了全市25家歌舞娱乐场所,确保国庆期间市区歌舞娱乐场所的场地和内容的安全。9月27日,省文化市场信息网上宣传了“南通:联合行动,连续夜查”的报道。

2、专题突出,工作措施有实招。按照集中整治行动的要求,将娱乐场所消防和治安隐患、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演出、违法销售非法音像制品等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海门市结合整治行动,提出文化市场“创三优”,即在巩固和扩大文化市场整治成果的同时,提出开展以优先理念、优质服务、优化监管为主题的文化市场“创三优”活动。如东县通过“全球眼”技术监控手段,实施对网吧全程跟踪、监管,还专门召开“国庆保障行动”的推进会,确保网吧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崇川区为净化文化市场,开展了“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集中销毁非法出版物活动,此次集中销毁非法光碟、书刊约12万余张(册),同时还加大对非法演出的查处力度,整治期间,共取缔非法大棚演出12个,特别是今年7月,与崇川公安治安大队联合执法,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一举取缔了位于观音山地区的一次非法淫秽大棚演出,其中5名淫秽演出表演者被当场抓获并拘留14天,有效地净化了市区的演出市场。

3、健全机制,注重长效管理。通州区采取“重点打击”的办法,围绕整治工作的六项重点内容,实施“五查”,做到抽查与普查相结合,白天查与夜晚查相结合,日常查与集中查相结合;启东市坚持反复查、查反复,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如皋市、海安县、港闸区分别采用“错时执法”、“联合执法”、“四制五查”等方式,通过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单独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拉网式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按照“好的少跑多引导,差的多跑多警告”的原则,实施网吧分级管理,有效压缩违规行为发生的空间。市队采取“三六六三”工作措施,实行“零报告”制度,不仅确保了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圆满通过,而且专项整治期间,做到“三到位”:即一是值班到位,随时应付突发事件;二是巡查到位,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三是接报到位,举报电话“12318”24小时畅通。9月14日,省文化市场信息网上介绍了“南通为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构筑防火墙”的报道。

三、落实“扫黄打非”工作,统一行动成效明显。

盗版与反盗版之间是一场无休止的持久战。保护知识产权,使用正版,规范音像市场秩序,是党和政府赋予文化行政执法部门的神圣职责。对此,我市全体稽查执法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对音像市场保持高压的态势,查市场、端窝点、控库房、办大案。在“4.26”第九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前夕,市扫黄打非办在更俗剧院广场举行全市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制品及非法出版物现场会,集中销毁了市、县(区)两级收缴的27万余张(册)盗版光碟和非法出版物,是迄今为止我市规模最大、数量最多的一次销毁活动。

今年7月,接群众举报,反映钟秀街道郭里头村中原市场附近有人在卖光盘,且数量较大,怀疑是非法音像制品。7月29日下午,市文化稽查队、崇川区文化市场稽查部门联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举捣毁了位于市区钟秀街道郭里头村四组68号的地下非法音像制品交易窝点。经过市文化稽查队一段时间的蹲点及暗访,最终确定了郭里头村四组68号的一幢两层小楼。在社区工作人员及房屋主人的配合下,执法人员进入到了屋里,眼前的一幕让大家大吃一惊:这个由南北两间打通成一间的屋子里,满地都是成堆、各式各样的音像制品。除了当场查获1万多张涉嫌非法音像制品外,还在出租房里发现了销售记录、收银机等。从记录来看,从这个窝点售出的光盘不仅销到了市区无证流动摊点,还流向了如皋、通州、启东等县市区。据此房屋主人介绍,大约1个月前,一名操外地口音的女子主动找上门,以每月300元一间的价格,租下了南北两间屋子,但没有透露租房的用途,也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事后,崇川文化部门对缴获的'1万多张涉嫌非法音像制品、销售记录等进行了暂扣,并将这些光盘登记鉴定后,移交给公安部门处理。

为贯彻省“扫黄办”专项整治行动的精神,9月20日晚7时许,在市“扫黄打非”办主任范平局长的率领下,由南通市文化稽查队和崇川区文化稽查队联合组成的行动组,对南通市区段家坝路一家名为“玩虫社”的皮具店进行了突击检查,该店是一个专门针对日籍顾客的皮具精品店(无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门面上陈设的全部是假冒世界一线品牌的皮具、箱包、手表等物品,店内套间内货架上陈列了大量的日文版的音像制品,以dvd电影、电视连续剧居多,还有少量cd片,经现场抽查均为磨码、烫码片。此次行动一共暂扣了44蛇皮袋的非法音像制品,估算近万片。经查,该店系无锡市人邵某父子开设(店主很少来通),涉案的一名女售货员当即被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去年10月27日晚,崇川区文化稽查队和公安分局曾对该店采取联合行动,收缴非法音像制品5000余张,时隔数月,又死灰复燃,手段更为隐蔽,尤为恶劣的是在境内专门针对外籍人员大肆兜售盗版外文音像制品,影响很坏。鉴于该店在无锡市还开有4家门店,极有可能在无锡市从事更大规模的音像制品非法经营活动。市“扫黄打非”办在案发的次日上午将此案情书面汇报江苏省“扫黄打办”。南通电视台、《南通日报》社、《江海晚报》社随行动组进行了采访、报道。

2月21日,市“扫黄打非”办和南通市文化稽查队对市区主要书刊、音像、电脑软件市场加大检查力度,在市区银花苑的南园书屋收缴了约xx册用于出租的盗版图书,在南通图书城锦绣文化经营部仓库发现盗版图书200余册,对于正规书店经营非法出版物,将予以立案查处。在市区宝隆电脑城检查组查缴了约300张盗版软件光碟,对市区八仙城的2个音像地摊予以取缔,收缴非法音像制品800余张。

行动期间,南通市所属的6个县(市)都分别由“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办公室主任带队,各县(区)文化稽查队直接参与组织对出版物市场的集中整治,并上报了相关信息和数据,据不完全统计共收缴非法音像制品21000余/张,没收非书报刊6000余册,取缔无证经营单位16家。

四、加强理论研究,用先进的理念指导业务工作。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与转型的特定时期,社会利益主体和社会结构之间的变化日益突出,这种转变和变革给文化执法工作带来了深刻的影响,不断地考验着我们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新时期要求我们每个从事依法行政工作的人员要站在时代的高度,紧密结合社会发展和文化市场繁荣发展的实际,不断探索文化市场工作的新思路,谋划文化稽查工作的新途径。运用新的手段,形成的合力,以达到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与繁荣发展之间的矛盾,建立与形势相适应,与时代要求相合拍的文化市场管理的新模式。

近年来,我们一直在全体执法人员中倡导知识的积累和理论研究,鼓励大家突破陈旧思想观念的束缚,用全新的眼光研究出一批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的优秀理论创新成果。今年10月,在文化部市场司主办的“中国文化市场三十年征文活动”中,如皋稽查队队长扬增富所撰写《繁荣文化市场,发展文化产业的思考》获三等奖;稽查队员李小标所撰写《网吧未成年证据采集问题》获优秀奖;港闸区文化体育局的通所撰写《整合文化资源,促进文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获优秀奖;在江苏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主办的江苏省“扫黄打非”二十年论文征集活动中,市稽查队队长张俏莉撰写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扫黄打非”长效管理的必然选择》获三等奖。

五、加强综合治理,促进相关工作同步运行。

根据打造“平安文化市场”、“阳光娱乐工程”,平安综合治理,公共场所安全达标工作等要求,我们科学制定、合理安排相关工作,认真制定了本单位和文化市场娱乐场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考核细则,按照“六个必查”和“六个一律”的要求,切实加强全市文化市场安全管理的督查工作。尤其在元旦、春节、“两会”以及“五一”、“十一”和暑期、寒假等重要敏感时段,开展了一系列联合检查行动,如“雷霆行动”,“绿色网吧行动”,“零点行动”,“青少年维权岗”创建等活动,做到执法工作既不错位、越位,更不缺位。由于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今年8月,在我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复查中,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做到未失一分,未留污点。在国庆60周年等几个敏感时期,做到未发生任何一起群众性越级上访事件,行政处罚做到零复议、零诉讼。

今年2月份,市稽查队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南通市创造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6月份,被共青团南通市委、市综治委等14个部门授予“xx年度南通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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