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合同总价的应该乘以多少篇一
或许那个时候,他们心里真的是什么都知道。但是却从来不愿意跟你说出事情的真相,只是害怕你知道了以后,会有情绪的太大变动。
也许只是想着你现在竟然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等哈就不应该去打扰你吧。
后来我也在这段习惯在睡不着的夜晚。听微信公众号里面的电台。还是当时和我一起学车的那个男孩儿推荐给我的。按理说那个男孩儿应该是我的学长,比我大两岁,在同一所大学。
只是这一切可能一开始就注定啦。无论我们怎么耍小性子,耍小聪明都没有任何办法去改变的。
就好像你的命运一开始就在那里等待着你。这需要你奔赴到前方去看着自己的岁月慢慢的流失,然后自己变得慢慢的沧桑,跟上开始长起了皱纹。
但是却有很多的心思开始变得不同了。
合同总价的应该乘以多少篇二
以一次包死的总价委托,且价格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增减而变化的工程承发包合同,我们称这为固定总价合同,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风险。除了设计有重大变更,一般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在现代工程中,特别在合资项目中,业主喜欢采用这种合同形式,因为工程中双方结算方式较为简单,比较省事。合同的执行中,承包商的索赔机会较少。但这种合同承包商承担了全部风险,报价中不可预见风险费用较高。因此,承包商报价的确定必须考虑施工期间物价变化以及工程量变化带来的影响。
首先,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必须考虑:工程范围必须清楚明确,报价的工程量应准确而不是估计数字,对此承包商必须认真复核;工程设计较细,图纸完整、详细、清楚;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工程过程中环境因素(特别是物价)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工程结构、技术简单,风险小,报价估算方便;工程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作详细的现场调查、复核工作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计划;合同条件完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
其次,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必须根据不同的情况考虑它的几种计价形式:招标文件中有工作量表。业主为了方便承包商投标,给出工程量表,但业主对工程量表中的数量不承担责任,承包商也必须复核。承包商报出每一个分项工程的固定总价,它们之和即为整个工程的价格;招标文件中没有给出工程量清单,承包商制定。工程量表仅仅作为付款文件,而不属于合同规定的工程资料,不作为承包商完成工程或设计的全部内容;合同价款总额由每一个分项工程的包干价款(固定总价)构成。承包商必须自己根据工程信息计算工程量。如果承包商分项工程量有漏项或计算不正确,则被认为包括在整个合同总价中。
第三,由于国际通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适用于业主提供全部设计文件的单价合同(我国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也有这个问题),采用这种合同类型时要注意应对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出详细说明、修改或用专门的计量方法。(1)承包商的工程责任范围扩大,通用规则的划分难以包容。例如由承包商承担大量的设计,在投标时承包商无法计算工程量,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考虑到这些的情况。(2)通常合同采用阶段付款。如果工程分项在工程量表中已经被定义,只有在该工程分项完成后承包商才能得到相应付款,则工程量表的划分应与工程的施工阶段相对应,必须与施工进度一致,否则会带来付款的困难。同时工程量划分应注意承包商的现金流量,如设立搭设临时工程、材料采购、设计等分项,这样可以及早付款。
第四,固定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有时在形式上很相似。固定总价合同是总价优先,承包商报总价,双方商讨并确定合同总价,最终按总价结算。通常只有设计变更,或符合合同规定的调价条件(例如法律变化),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固定总价合同在招标投标中就与单价合同的处理有区别。对于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要承担两个方面的风险:
一是价格风险。包括: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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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作量有错误,由承包商负责;由于工程范围不确定或预算时工程项目未列全造成的损失。对固定总价合同,如果业主用初步设计文件招标,让承包商计算工作量报价,或尽管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但做标期太短,承包无法详细核算,通常只有按经验或统计资料估算工作量。这时承包商处于两难的境地:工作量算高了,报价没有竞争力,不易中标;算低了,自己要承担风险和亏损。在实际工程中,这是一个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带来的普遍性的问题,在这方面承包商损失常常很大。
某建筑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项目在21个月内完成;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无调价条款。
承包商投标报价364000美元,工期24个月。在投标书中承包商使用保留条款,要求取消固定价格条款,采用浮动价格。但业主在未同承包商谈判的情况下发出中标函,同时指出:经审核发现投标书中有计算错误,共多算了77300美元。业主要求在合同总价中减去这个差额,将报价改为356270(即364000-77300)美元;同意24个月工期;坚持采用固定价格。
承包商答复为:如业主坚持固定价格条款,则承包商在原报价的基础上再增加75000美元,既然为固定总价合同,则总价优先,计算错误77300美元不应从总价中减去,则合同总价应为439000(即364000+75000)美元。
在工程中由于工程变更,使合同工程量又增加了70863美元。工程最终在24个月内完成。最终结算,业主坚持按照改正后的总价356270美元并加上的工程量增加的部分结算,即最终合同总价为427133美元。
而承包商坚持总结算价款为509863(即364000+75000+70863)美元。最终经中间人调解,业主接受承包商的要求。
对本案的几点分析:
(1)承包商保留条款,业主可以在招标文件,或合同条件中规定不接受任何保留条款,则承包商保留说明无效。否则业主应在定标前与承包商就投标书中的保留条款进行具体商谈,作出确认或否认,不然会引起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执。
(2)对单位合同,业主是可以对报价单中数字计算的错误进行修正的,而且在招标文件中应规定业主的修正权,并要求承包商认可修正后的价格。但对固定总价合同,一般不能修正,因为总价优先,业主是确认总价。
(3)当双方对合同的范围和条款的理解明显存在不一致时,业主应在中标函发出前进行澄清,而不能留在中标后商谈。
合同总价的应该乘以多少篇三
贴合办理托收承付条件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选取托收承付的方式,认真填制托收承付凭证,遵循有关的结算规定,保证托收承付结算的顺利完成。
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方法,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适用条件与委托收款大体相同,由收款单位自行选用。托收承付凭证也分为邮划和电划两种,都是一式五联。
合同总价的应该乘以多少篇四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期限:
工程施工工期:自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开始计算工期,总工期每拖延一天,乙方需支付甲方每日元违约金。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则顺延工期,具体顺延期限通过双方及时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1因自然灾害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以至延长工期者;
。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并采用固定总价包干。
6工程价款:经甲乙双方核定认可本工程价款(大写)元人民币。
二:甲乙方工作:
1甲方工作。
甲方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
甲方负责施工中指导督促及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等工作。
甲方负责检查督促乙方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2乙方工作。
乙方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施工中必须经常对全体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做到工完料清,做好施工的安全防范措施。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工程按甲方现场交底施工。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中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
负责处理施工现场的周边关系和安全防护工作,并承担与此相关费用,负责施工现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
工程已竣工未交付甲方使用之前,乙方负责工程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和结算资料,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三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
2工程款付至工程总额90%,预留维修金10%。保修期六个月,如无质量事故维修金一次性付清。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乙方应按有关规范施工,并确保验收;
2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满足合同中中注明材料的规格品牌产地要求的合格品;
3乙方施工期间出现达不到质量标准不满足进度要求不服从管理等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损失。
五工程保修:
1保修内容:所施工的全部内容;
2保修期:土建工程保修六个月;
3保修责任:在保修期间发生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并赔偿造成的损失,如使用不合格材料,乙方承担造成所有经济损失。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期间达不到质量标准不满足甲方进度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费返工至达到质量标准。
2如乙方施工拖延导致甲方工程延期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予以赔偿。
七附则:
1如有特别情况或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拟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
4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余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盖章)
或委托人(签字)
法人代表:(盖章)或委托人(签字)
电话:电话::
合同总价的应该乘以多少篇五
2、办理结算的款项务必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结算适用条件上。《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办理托收承付,除贴合以上2个条件外,还务必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务必签有贴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2、收款人办理托收,务必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
3、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务必重合同、守信誉。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规定,若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三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向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累计三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对于下列状况,如果没有发运证件的,可凭有关证件办理托收手续:
1、商业、供销、外贸部门系统内及相互之间,国家物资局、粮食、其他商业(如水产、农机等)系统内的商品调拨、自备运输工具发送或自提的;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的商品。以及电、石油、天然气等务必使用专用工具或线路、管道运输的,可凭付款单位确已收到商品的证明(粮食部门可凭提货单及发货明细表)。
2、铁道部门的材料厂向铁道系统供应专用器材,可凭其签发的注明车辆号码和发运日期的证明。
3、军队使用军列整车装运物资,可凭注明车辆号码和发运日期的单据;军用仓库对军内发货,可凭总后勤部签发的提货单副本,各大军区、省军区也可比照办理。
4、收款单位承造或大修理船舶、锅炉或大型机器等,生产周期长,合同订明按工程进度分次结算的,可凭工程进度完工证明书。
5、付款单位购进的商品,在收款单位所在地转厂加工、配套的,可凭付款单位和承担加工、配套单位的书面证明。
6、合同订明商品由收款单位暂时代为保管的,可凭寄存证及付款单位委托保管商品的证明。
7、使用铁路集装箱或零担凑整车发运商品的,由于铁路只签发一张运单,可凭待有发运证件单位出具的证明。
8、外贸部门进口商品,可凭国外发来的账单、进口公司开出的结算账单。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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