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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幼儿园资助工作汇报 幼儿园资助工作计划(实用8篇)

时间:2023-09-04 19:10:33 作者:文锋 2023年幼儿园资助工作汇报 幼儿园资助工作计划(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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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资助工作汇报篇一

为贯彻落实《__省教育厅__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和《__市财政局__市教育局关于制定__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完善我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问题,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范围和对象

在__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成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且具有__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幼儿。

资助对象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幼儿,农村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幼儿,农村独生子女,儿童福利机构孤儿,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二、资助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即每生每天5元,每年按在园时间200天计算。

三、资金来源

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由市级与区级按3:7比例负担。区财政将困难幼儿资助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主要用于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四、用途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学前教育托幼费和餐费等在园期间费用。

五、申请与发放程序

(一)申请与评定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填写学前教育国家资助资金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和幼儿本人页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始证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幼儿监护人,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上报到区教育行政部门,一份由幼儿园留存备查。

按照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资助对象每学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资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对因退园、转园等原因离开的幼儿,应停止助学金的发放。

幼儿园要成立资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园长、教职工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各幼儿园将资助评审小组的名单加盖公章后,于9月20日前上报至__区教体局316室。评审小组根据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评审结束后,幼儿园要将受助幼儿名单在园内显着位置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老师和家长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受助幼儿信息,连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注明幼儿园已审核的字样、并加盖公章),经园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至区教体局审批、汇总。汇总后由区教体局将资料上报__市学生资助办公室。幼儿园要将资助幼儿有关材料妥善保存,并建立幼儿资助信息档案。

(二)资金拨付区财政将补助资金下达到区教体局,由其负责直接发放。

(三)发放方式区教体局采取通过银行卡集中发放助学金的方式。幼儿园根据已审批受助幼儿的信息,为其家长或监护人制发银行卡,资金到位后,及时、足额、集中将助学金在每学期最后一个月发放到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资助银行卡中。每名受助幼儿在学前教育期间最多只能享受6个学期的助学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政策,要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将资助政策宣传到幼儿园所有家庭,确保符合资助条件幼儿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二)落实工作责任。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各幼儿园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建立资助档案,将幼儿资助申请表、贫困证明、公示材料、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三)严格工作程序。各幼儿园要认真对待资助工作,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实施方案的程序,确定资助对象。幼儿园要加强幼儿学籍管理,确保资助信息真实、可靠。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在资助工作中存在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资助工作汇报篇二

20xx年春季,我园共有幼儿160人,接受国家专项救助资金的幼儿12人,接受园内救助幼儿18人,共计30人,共计提供救助资金9200元。

1、宣传资助政策。

在园内和幼儿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的幼儿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幼儿;

(7)、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3、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幼儿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教育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和镇政府审核后上交幼儿园。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幼儿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幼儿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幼儿园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幼儿名单,填写好《雁江区教育资助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由银行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4、享受资助的幼儿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幼儿作出适当调整。

1、贫困幼儿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幼儿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幼儿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幼儿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幼儿园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幼儿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幼儿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幼儿园资助工作汇报篇三

为贯彻落实《xx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和《xx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有关要求,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难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重点优抚对象;

2、城乡低保家庭幼儿;

3、儿童福利院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

5、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6、其他经济困难的幼儿。

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1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一)资助申请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每年9月开学时,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园幼儿家长向所在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详述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主要原因,并持申请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加盖公章并加注意见(承办人签字)并填写《寿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申请表》。

2、提交户口本复印件(受助人、监护人和户主页);如果幼儿挂靠他人户口本的要提供出生证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家庭幼儿、孤儿、残疾幼儿须提供有效证件(“烈士证”、“低保证”、“儿童福利证”、“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

(二)、资助审核

1、各幼儿园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工作领导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领导组对提交的资助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定,确定拟资助幼儿名单,在幼儿园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留存公示照片)。

2、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进行填写《寿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信息登记表》,并上报县教育、财政部门。教育、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按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通过银行拨付补助资金。

(三)资金拨付

各单位收集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银行账号(农商银行),待资助资金到位后直接拨付至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银行帐号中。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

1、完善幼儿信息建设。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在园幼儿信息和受助幼儿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可查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2、加强资金管理。资助经费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幼儿园要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结合实际制定资助经费管理细则,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金的发放及名册登记、档案保管工作。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幼儿园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不得截留、挪用、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学期末或学年末幼儿园要在醒目位置公示资助资金情况,接受老师及幼儿家长的监督。

3、各幼儿园要制定本园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并上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4、严格检查监督。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资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幼儿园加强管理、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幼儿得到补助。对截留、挪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充分认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制度的重大意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群众广泛知晓受助的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幼儿园资助工作汇报篇四

为贯彻落实《xx省教育厅xx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和《xx市财政局xx市教育局关于制定xx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完善我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问题,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在xx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成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且具有xx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幼儿。

资助对象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幼儿,农村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幼儿,农村独生子女,儿童福利机构孤儿,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即每生每天5元,每年按在园时间200天计算。

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由市级与区级按3:7比例负担。区财政将困难幼儿资助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主要用于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学前教育托幼费和餐费等在园期间费用。

(一)申请与评定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填写学前教育国家资助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和幼儿本人页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始证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幼儿监护人,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上报到区教育行政部门,一份由幼儿园留存备查。

按照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资助对象每学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资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对因退园、转园等原因离开的幼儿,应停止助学金的发放。

幼儿园要成立资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园长、教职工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各幼儿园将资助评审小组的名单加盖公章后,于9月20日前上报至xx区教体局316室。评审小组根据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评审结束后,幼儿园要将受助幼儿名单在园内显着位置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老师和家长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受助幼儿信息(详见附件2、附件3),连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注明幼儿园已审核的字样、并加盖公章),经园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至区教体局审批、汇总。汇总后由区教体局将资料(详见附件4)上报xx市学生资助办公室。幼儿园要将资助幼儿有关材料妥善保存,并建立幼儿资助信息档案。

(二)资金拨付区财政将补助资金下达到区教体局,由其负责直接发放。

(三)发放方式区教体局采取通过银行卡集中发放助学金的方式。幼儿园根据已审批受助幼儿的信息,为其家长或监护人制发银行卡,资金到位后,及时、足额、集中将助学金在每学期最后一个月发放到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资助银行卡中。每名受助幼儿在学前教育期间最多只能享受6个学期的助学金。

(一)加强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政策,要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将资助政策宣传到幼儿园所有家庭,确保符合资助条件幼儿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二)落实工作责任。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各幼儿园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建立资助档案,将幼儿资助申请表、贫困证明、公示材料、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三)严格工作程序。各幼儿园要认真对待资助工作,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实施方案的程序,确定资助对象。幼儿园要加强幼儿学籍管理,确保资助信息真实、可靠。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在资助工作中存在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资助工作汇报篇五

为切实做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家长、教师及幼儿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资助政策,在全园营造关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浓厚氛围,确保学前教育资助政策顺利贯彻实施,推进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厦门市同安区凤南中心幼儿园积极开展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首先组织全体教师召开了20xx年春季学生资助工作部署会议,陈双春园长向教师们传达学生资助政策精神,就学生资助的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到资助申请流程给老师们做了详细的.介绍。要求各班教师加大宣传力度,让家长充分了解学前教育资助的制度、标准以及各种类型困难幼儿补助、评审、发放的程序、公示、举报电话等内容,确保幼儿园资助工作开展的公平、公正、透明,切实帮助每一个有需要的孩子。

会后,为了使每位家长熟悉并了解资助相关政策,我们通过校园门口宣传公告栏、led滚动播放、下发《20xx年春季致家长一封信》《学生资助需求排查表》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确保每位家长应知尽知。

除此之外,各班级教师通过微信群进行宣传和排查,加强政策宣传,让家长全面了解资助政策,主动作为,主动摸排,及时为家长解答学生资助相关政策,掌握好学生家庭有关情况,确保全面排查到位,落实责任,不漏一人。

我园各班级积极开展了以“资助育人,感恩同行”为主题的资助育人感恩活动,通过故事、图片、视频,让孩子形象、具体的了解身边的感恩事迹,同时用手工、绘画等方式引导孩子们在生活中学会感恩,感恩父母、感恩教师、感恩自然等,进一步加强幼儿园资助宣传工作,提高资助育人实效性。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关爱孩子,教育孩子,让孩子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学前教育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通过此次资助宣传活动的开展,使教师和家长对国家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不断提高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和对学前资助工作的满意度,一如既往贯彻落实好国家资助政策。把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到了实处,让该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更为贫困幼儿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幼儿园资助工作汇报篇六

导语:幼儿园的贫困生也是可以资助的,下面是幼儿园学前资助录入情况的汇报,欢迎参考!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鲁财教【xx】xx号)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根据我市制定的一些相关学前教育的资助政策,现将xx学年春、秋季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具体事宜做一下详细的介绍。

xx年春季我园共有幼儿300人,接受国家学前教育资助的幼儿有37人;xx年秋季我园共有幼儿240人,接受国家学前教育资助的幼儿有30人。

二、资助对象

对全市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及民办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烈士子女、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只要符合上列条件之一均可予以资助。

三、资助标准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

四、资助比例

平均资助面为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幼儿的12%,在确定资助对象时,对孤儿、残疾儿童、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儿童、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儿童要优先予以资助。

五、工作程序

1、认真学习文件

工作小组认真学习《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的要求,充分认识实施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政策的重大意义,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确保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2、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幼儿园通过在园内张贴通知、召开家长会、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政策,保证将政策宣传到每一名幼儿家长。

3、工作小组研究讨论制定工作流程

(1)、制定幼儿园幼儿基本情况统计表并发放各班进行摸底调查。

(3)、进行审查筛选

工作小组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标准,对我园评出的每位幼儿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和筛选,通过严格把关和认真审核,评选出30名受资助幼儿。

(4)、指导受资助幼儿家长填写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

(5)、交幼儿书面申请。(签字并盖章)

(6)、填写汇总表并上报。

学生资助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政策,我园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阳光操作,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接受各位家长的监督,确保这项惠民政策顺利实施,切实为贫困幼儿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一、基本情况

xx年秋季,我园共有幼儿149人,接受国家专项救助资金的幼儿17人,接受园内救助幼儿21人,共计38人,共计提供救助资金15500元。

二、主要做法

1、宣传资助政策。

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成立资助贫困学生评审领导小组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园长任组长、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的幼儿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3、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教育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和镇政府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盐亭县教育资助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由银行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4、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幼儿园资助工作汇报篇七

以_为指针,以全国、省市文件依据,聚焦精准资助、资助育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考核评价导向,坚持资助政策公开、资助程序公开、资助名单公开、监督服务电话邮箱公开,坚持学生家长满意度和放弃资助调查回访监督制度,坚持“零差错、零投诉、家长满意”工作目标,在精准解读把握政策、精准制定申请认定条件、精准摸底调查、精准实施认定程序、精准监督审核、精准资金发放、精准资助宣传培训、精准信息平台录入等方面聚焦发力,在资助育人与德育教育、教育教学、资助程序相结合、开展爱心传递品牌活动下功夫,全面贯彻《历城区学生资助管理标准》,对标对表找差距,加强监督抓落实;健全和完善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制度机制,提升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水平,实现“不漏掉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让每一个孩子接受公平教育”的庄严承诺。

二、重点工作1、全面学习贯彻《历城区学生资助管理标准》

(1)组织学生资助负责人、资助工作者全面学习《历城区学生资助管理标准》,熟知《标准》内容,用《标准》指导工作。

(2)健全学生资助组织机构按照规范标准,健全学生组织机构,配齐工作人员;健全认定组织,明确各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

(3)精准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根据《历城区学生资助管理标准》,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免学费、免保教费、国家助学金、生活费补助、社会资助等实施细则、管理制度;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区责任人,修订责任人职责要求(10月底前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精准业务培训落实区、街镇教办、学校三级培训制度。区学生资助中心举办学校、幼儿园、教办学生资助专题培训,学校举办班主任、资助工作人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对德育、团队工作者、任课教师传达资助育人标准要求,精准确定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重点、培训人员,增强业务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

2、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各街道教育办、中小学配齐学生资助各类组织机构和及人员的基础上,划定各项各级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和职责要求,作为履职尽责的依据。

3、全面加强资助育人,构建全方位资助育人体系

(1)将资助育人贯穿学校德育、教育教学、学生资助全过程,融入各项计划和工作中,做到“三个结合”“五个优先”。

(2)开展“爱心传递品牌”活动。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家庭访问解困、扶贫日送温暖、励志案例征文宣讲等爱心传递活动。

(3)完善实施奖助学金制度。区教育和体育局继续实施励志奖学金制度,扩大奖励名额,加大奖励力度。

4、加强宣传工作

(1)完善学生资助宣传方案和工作计划,认真落实“两封信”“两节课”等宣传制度,做到资助政策、认定程序、受助名单、监督服务电话邮箱“四公开”,确保学生及家长知情权、申请权、参与权、监督权,将资助政策、认定条件程序入户到家,将资助规范、管理工作规范等入校上墙。

(2)积极宣传资助成果。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宣传资助成果、励志故事等,提高教育美誉度。

5、加强监督考核认真落实法人代表第一责任人和责任区责任人制度,坚持学校、教办、区三级审核、三级调查回访制度。坚持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完善学校考核评价办法等。

三、主要工作安排8月:

1、办理大学生助学贷款;

2、制定《历城区学生资助管理标准》等制度。

9月:

1、学校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等各项制度;

3、组织区级、校级业务培训;

4、办理大学生助学贷款

10月:

1、组织街镇、区学生资助资料审核展评。

参加街镇审核展评单位:全体中小学幼儿园,时间:认定公示前;参加区审核展评的单位:抽取各街镇中小学幼儿园各1所、高中中职、部分区直小学、初中学校。

2、组织区级审核、汇总、资金申请等。

3、开展国家扶贫日活动,举办励志奖学金发放仪式。

11月:

资助银行卡信息收集审核、资金发放、助学贷款催款。

12月:

1、收集资金落实报告等资料。

3、组织学校年度考核,方法为:自评+区复评,区级复评办法:各街镇抽查一处中学、小学、幼儿园。

20__年1月:

1、开展冬季春节送温暖活动。

2、报送资助工作总结。

幼儿园资助工作汇报篇八

受资助对象为公办幼儿园(3-5周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包括:(一)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女、五保户供养的未成年子女和残疾幼儿;(二)低收入家庭子女;(三)因受灾、疾病等原因造成临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每年由县教育局和财政局于年初确定标准并发布到各幼儿园。

资助经费由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和落实,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乡镇街办、各幼儿园要开展献爱心活动,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扩大经费来源。

1.县教育局组织各公办幼儿园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名册和相关资料台账。

2.各幼儿园将资助幼儿的家庭经济困难与乡街核对,并在幼儿园公示一周;上述工作完成并确认无误后,各幼儿园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上报县教育局。

3.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符合确认。

教育局要认真最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组织实施工作,幼儿园园长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作为具体责任人,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确定自主对象,准确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群,建立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我县幼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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