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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汇总15篇)

时间:2023-12-26 12:56:34 作者:ZS文王

月工作总结不仅是对过去一个月工作的总结,也是对未来工作的规划和调整的依据。以下是一些行业精英的月工作总结,他们的实践经验和工作方法或许对我们有所启发。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1、深化扬(粉)尘污染治理。

(1)强化渣土整治,全面落实城区渣土运输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城区渣土运输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严禁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对未办理准运证、超量运输或无密闭措施的渣土运输车依法进行处罚。

(2)加强建筑和市政工程现场扬尘管理,督促各建设单位和个人制定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并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严禁城区街道露天堆放物料和污水横流。

(3)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深化城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保持城区道路卫生清洁,城区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城区建成区主干道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保障主干道每天洒水四次以上。拟订城市机械化清扫设施分步实施方案,确保2020年底,城市道路机械清扫率达到70%以上。

2、深化餐饮油烟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气污染控制管理,开展餐饮油烟气高效治理技术试点和推广,强化治理设施运行监管。2020年底,实现城区大中型餐饮服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3、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牵头组织建设并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垃圾收运体系;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加快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规划、审批与建设,加快建设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逐步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4、开展城区绿化增绿提质。着力推进重点公共绿地建设,扩大城区率地面积,提高绿化质量和品味。对绿化覆盖率,形成林荫道系统。开展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加强对新建小区绿化规划审批和绿化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新建单位60%以上达到县级园林城市单位标准。新建居住小区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原则,开辟集中的休闲活动场地,大力推广屋顶、墙体等立体绿化,保证绿地率30%以上。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占道经营工作总结

为确保我市市容环境良好有序,一是根据柳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相关会议精神及《柳州市“城市管理提升年大行动”实施方案》、《柳州市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金壶杯”竞赛活动考评办法》的工作要求,组织并督促各城区城管执法局深入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二是倡导“721”工作法,积极探索符合柳州实际的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疏堵结合”管理新路子。鼓励各城区合理选择不影响交通及市容环境的三、四级道路设置临时便民疏导点,引导流动商贩有序经营,减少因占道经营引发的矛盾及暴力抗法事件。根据工作部署,柳北区、柳南区完成了辖区内临时便民疏导点的设置,引导就近零散、无序的1300多个流动摊点集中有序规范经营,其他城区也在有序开展此项工作。三是认真落实全市占道经营摸排工作,组织并督促各城区城管执法局深入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全面整顿、规范门面跨槛经营、各类违章占道经营等行为。积极推行“非现场执法”,结合律师驻队,严格按照一般程序进行查处。对处罚后超期不执行的跨坎经营门面由驻队律师下发催告函,拒不认罚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仅17年12月店外经营数量较16年同期下降1230起,下降率为53%。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年工作总结

一是建立完善城市管理组织体系。成立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由县长任城管委主任,分管副县长为副主任,各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城管委日常工作。出台《关于印发绩溪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及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绩政办[2020]20号文件),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城管委全体会议制度和城管办主任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城市管理有关工作。

二是建成数字城管平台并投入运行。我县数字城管系统平台项目,于2020年初建成并投入运行,建成九大标准系统和店招广告管理子系统、环卫设施管理子系统、渣土车运输监管子系统、综合执法系统、微信公众号等七个拓展系统,开通12319城管热线和“绩溪城管”微信公众号,制定出台《绩溪县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立案、结案标准》等文件,进一步促进智慧城管平台常态化运行。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总结

201*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监督、支持下,围绕城镇管理和大城管综合体系建设两大工作重点,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城管爱卫工作成效显着,上半年,在全市九县市区城管爱卫目标考核中,我县名列第二,目前各项目标任务已全面完成。现将201*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大城管工作体系建设推进有序。

1.成立城管委。一是建立机构。为加强城管爱卫工作,以我局为工作牵头部门,拟定方案,成立了以县长为主任、县委副书记为常务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为副主任,相关部门“一把手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城市管理委员会。二是明确责任。牵头出台了《xxxx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近期城市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及乡镇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特别是对小区清扫保洁、“五小”行业监管、油污噪音扰民、商住小区环卫配套建设等存有职能交叉的领域进行了逐一明确,杜绝了监管“真空”。三是召开联席会。通过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有效的整合了执法力量,上下联动、部门互动的'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四是建立考评机制。牵头印发了《xxxx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201*年度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了城市管理考评长效机制。

2.集中处罚权。今年2月,我县将市政、绿化、规划等行政处罚权调整至城管执法局,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过去多头执法现象。

3.探索新模式。一是实行“差别化”管理。将县城城区划分为三类管理区域。即将望云路、宏德大道、琳琅大道、康宁街等划分为严管区(一类街区),实行严格管理;将吉庆街、松海路、嘉陵路等划分为限制区(二类街区),实行限制管理;将人民路、人民东路、人民北路、老嘉陵路、商贸街、两宫路、学府路等划分为试验区(三类街区),实行限时有条件的管理。自实施以来,效果明显,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可和赞赏。二是推行城区停车泊位有偿使用。今年7月将城区宏德大道、琳琅大道、滨江路等12条街道的1247个停车泊位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拍卖。目前,城区停车收费管理工作总体运行平稳,进一步规范了城区市容秩序,有效解决了“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三是启动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今年7月,由县委办牵头城管、公安、安监、住建等部门到南充、大邑、龙泉驿等地考察学习了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目前相关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城市管理设施设备不断加强。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0余万元,在城区宏德大道、琳琅大道、康宁街等主干道和兔香苑南北两门,增设了80个隔离球(花台),60个停车标识标牌,并对全城停车泊位标识线进行了重新施划。二是更换环卫设施。投入近80万元,及时更换城区破损的环卫设施,并根据实际需要,新增了10个垃圾集装箱、1000个果皮箱。三是添置执法设备。为提高执法效率,加大执法力度,我局今年投入38万元添置执法车4辆,锁车器30个,执法摄像仪4部。

三、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卓有成效。

1.强化清扫保洁力度。一是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制定了环境卫生近期规划和主次街道环境卫生考核评价机制,对保洁公司不定期进行检查,全年开展环卫人员培训3次。二是严格环卫作业时间。城区街道清扫作业时间夏季在清晨7:00时结束,冬季在7:30前结束;一、二类街道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三、四类街道不低于8小时。三是严格清扫保洁标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确保城区白天无裸露垃圾,采取不定期洒水和冲洗街道,降温降尘,保持城市道路干净整洁,清扫保洁率达95%以上。

2.强化环境卫生治理。一是卫生死角治理,组织人员和机械设备清理城区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垃圾0余吨。卫生死角清除率达95%二是加强生活垃圾处置。定期开展城乡存量垃圾、垃圾处理卫生填埋、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建设等情况调查,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95%。

3.加强“牛皮癣”小广告治理。城区“牛皮癣”小广告清除率达95%以上;主、次干道和城市公共区域清除率达98%。

4.严格“门前五包”责任制。全面推行“门前五包”管理制度,年初与城区临街单位、经营户、住户签订“门前五包”目标责任书2312份,签订率达100%,监督管理率达95%。

四、市容市貌秩序管理实施有力。

1.强化市容秩序管理。一是加强车辆停放秩序管理。与交警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组织精干力量加强对上下班高峰期和康宁路、仁和街及学校周边等重要路段的交通秩序整治以及货运车辆入城管控工作,一年来共规范和查处违规停放车辆8500余台次。二是强化学校、市场周边经营秩序管理。加大对骑门占道、游商走贩的执法力度,全年规范经营摊点420个次,取缔占道经营、骑门摊500余处,查处各类违章行为420人次。三是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治理。拆除户外广告83处,清除城区违规广告张贴单35000余张;查处散发小广告违法行为91起,没收非法小广告5200张;拆除违章条幅、横幅广告320条,拆除违章破旧广告、店招350余处,共计8759平方米,户外广告查处率达98%。四是加强弃土规范管理。县城所有工地一律实行打围作业,将工地道路出口硬化、增设冲洗池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城区在建工地“一硬三有”普及率达95%;进一步优化弃土场设置,科学划定运输路线,对途经县城的工程车辆一律实行“密闭装运、定线(路)运输、定点倾倒”三大制度。全年规范和查处脏车入城320台次,规范和查处龙城一号、松海路安置区、跃进四安置区、六一三安置区等工地车轮带泥污染路面及砂石运输车辆未加盖400余台次;违规倾倒建筑弃土、建渣,乱倾倒生活垃圾查处率达90%。五是加大噪音油烟扰民查处力度。全年处理噪音、油烟污染投诉近687起,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查处率达95%。六是加强城区夜市管理。在老城区转盘、当歌歌城外小广场、滨江大道、松海路下段集中规范了县城夜市。对城区街头临时烧烤、凉菜等摊点采取逐步取缔和限时、限区域的规范管理。七是强化特殊行业管理。加大对城区废旧物品收购点、车辆维修店、洗车场、托运部、游乐设施等规范管理力度;积极推进城区托运部搬迁至河西旺平物流中心;引导汽配汽修、洗车业主到汽车站背后的龙神路集中经营;与游乐设施经营业主签订保证书,确保红色经典广场临时游乐设施经营规范有序。一年来,城区严管街、一类街道临街摆摊设点、骑门经营、冒口经营、车辆停放,规范和查处率达98%;限制区(二类街区)临街摆摊设点、骑门经营、冒口经营、车辆停放,规范和查处率达80%;试验区(三类街区),实行限时限区域限经营种类的管理,临街摆摊设点、骑门经营、冒口经营、车辆停放,规范和查处率达70%,“五乱”治理达95%。

2.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一是违法建设查处。通过设立举报热线、提高巡查频率、严格奖惩等方式确保了违法建设“零增长”目标。截止目前,共立案查处县城及马鞍镇、金城镇规划区违法建设152起,涉案违法建筑面积32675.28平方米,其中:责令业主自行拆除违法建设64起,面积5826.28平方米;依法强制拆除79起,拆违面积11642平方米;“东城帝景”等9起违法建设,违法建筑面积15207平方米,目前正在执行相应的处罚程序。通过强力执法,及时查处,确保了县城及金城、马鞍规划区内建设和房屋拆迁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市政设施执法。查处损坏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64起,查处率达70%以上。

五、城乡爱国卫生工作再出硕果。

1.持续开展爱卫活动。一是开展爱卫实践活动。社区居委会与学校、机关单位结对子,每月开展一次社区城管、爱卫宣传和创卫实践活动,共12次。二是开展爱卫专项活动。通过爱卫月、无烟日、“五・一”、“十・一”等重要时间,开展爱卫专项活动,环境集中治理16次,集中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资料18000余份。

2.广泛普及健康教育。财政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全县各中小学全面开设健康教育课,城区设置健康教育固定专栏12个,居民小区、机关单位全面设置健康教育固定专栏,每月更换一次内容。

3.认真组织病媒生物防制。今年,投资35万元,引进具有poc资质的专业公司在春秋两季对城区“四害”进行专项消杀,将“四害”密度控制在了国家规定范围内。城区鼠药市场整顿面达95%以上,无剧毒急性鼠药销售和中毒事件发生。

4.圆满完成卫生单位创建任务。今年我县成功创省级卫生先进单位1个、市级最佳卫生先进单位2个、市级卫生单位3个、省级卫生村10个、省级无吸烟单位1个,复兴镇、赛金镇分别成功创建为省级、市级卫生集镇,金城镇、文星镇分别通过省级、市级卫生集镇复审,医疗卫生单位全部建成无吸烟单位,各级卫生单位巩固率达100%。

5.全面完成农村改厕任务。今年中省市下达给我县农村改厕项目任务1000户,通过整合资金,如期在度门镇实施,目前软件、硬件已全面完成。

六、内外兼修城管形象大幅提升。

1.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一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以正风肃纪为主题,健全行政执法问责机制、岗位责任制、行政绩效考核机制、请销假等内部管理制度。二是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建立健全了信访维稳工作机制,明确各条线信访工作职责。一年来,共接待来电来访1100余起,群众反映的问题均得到妥善解决,办结率100%。三是认真办理议案提案工作。全年收到县人大议案1件,县政协提案4件,我们明确专人负责,议案提案办结率100%。四是提升行政审批效能。201*年,累计在政务中心窗口办件数量总量为355件,其中户外广告审批92件,临时破道破绿化35件,临时占道176件,弃土运输审批52件,另货车临时入城和广告宣传车辆在310辆,处理群众投诉案件13起,办结率达到100%,行政效能实现零投诉。五是广纳社情民意。为正视城管问题,解决城管难题,我们不定期召开社区座谈会和邀请人大常委会深入城管一线视察、指导,对社区代表、人大委员们提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我们认真梳理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每月定期组织有城管执法人员、环卫所工作人员、清扫保洁人员参加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集训会;积极派人赴南充等地参加行政执法技巧培训班、网络舆情应对培训班、法律法规学习班,并在队伍内部开展了“传帮带”活动。全年,执法队员累计受训达1000余学时,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执法技巧。二是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教育,进一步完善城管执法、行政审批监督机制,有效避免了因“自由裁量权过大”引起的执法不公导致的群访群诉事件;同时,在执法方式上,坚持走“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刚柔相济,柔性为主”和“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亲民路线,明确要求一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时,严格执行“一告知、二警告、三处罚”的工作模式,最大程度减少了市民暴力抗法等不良行为发生。全年我县未发生一起城管执法违法违规事件。

3.加强网络信息建设。一是建立城管网络工作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城管舆情和新闻发言工作,通过xxxx政务外网、xxxx政务微博向外及时发布单位政务信息共计160余篇(条),每月及时汇总、报送城管执法网上舆情监控情况。二是加强城管爱卫宣传。通过电视台、移动短信平台、车载音响定期不定期开展城管爱卫宣传活动。全年电视台宣传6次、编发短信50余万条、车载宣传160余车次。定期报送城管爱卫信息,每月向市城管局、爱卫办及县四大家报送城管爱卫生工作动态,全年共12期。

4.加强和谐目标建设。一是认真落实“挂、包、帮”工作,为结对帮扶村、计生“三结合户”送去帮扶资金和物资共计3300元。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们“以作风建设促工作绩效,以党风建设树标兵模范,以廉政建设树城管形象”,强化领导,加强制度建设,一年来,开展各种活动8起,会议16次,受省级表彰1人、市级表彰4人,评选优秀协管员5名。三是有序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建立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制作宣传栏1个,定期进行检查。四是按要求推进综合、和谐目标其他工作。综治维稳、政务公开、统计、应急、安全、机构编制、双拥、档案、统战、青少年、关心下一代、公会、妇女儿童等工作全面完成。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年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计划

(一)以党建为龙头,基层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开创新局面。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廉洁从政管理,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强化,实现了党建工作与廉政建设双提质。一是强化党建主体责任,狠抓督导检查。严格规范阵地建设,坚决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三会一课”等制度措施,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四个意识”,推进“五化”建设。投入6万元,全面推进基层服务阵地提质改造,扎实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谈心谈话和党员发展工作。二是注重源头控制,防范廉政风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各项廉政法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紧廉政纪律教育,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廉政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同时,积极开展“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作风建设、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公共资源交易违规招投标专项整治和不良贷款清收等行动,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自查工作。

(二)以巩卫创文为契机,城市管理各项业务工作取得大改观。一是宣传氛围进一步营造。利用宣传专栏、电视、xx日报、宣传车、xx红网等宣传手段,采取入户宣传、分发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学校、各大社区、门店等地方,广泛进行巩卫创文舆论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使广大市民自觉参与进来。累计发放宣传手册等资料90000余份,张贴大通告2000余张、小通告5000余份,烟花爆竹举报明信片500余张。二是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通过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整治等行动,突出重点、难点问题,对主次干道“五乱”(摊点乱摆、车辆乱放、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渣土工地乱象)行为进行规范整治。2020年,累计整治占道经营行为2000余起,取缔流动摊点4000余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000余份,制止“五乱”行为9000多起。其中,全面取缔马路市场,依法清理完毕人民中路新疆烧烤摊点占道顽疾,规范校园周边小吃和夏季时令瓜果摊点的管理,合理设置自产自销临时便民瓜果售卖点6个,配置便民瓜果帐篷68顶。处理124次噪音、油烟扰民问题,查处违法占、破道行为30起;共开展了12次户外广告安全检查,清理横幅广告500余条、大型喷绘60余条,统计并拆除城区破旧立式广告牌14处。三是安全执法进一步到位。通过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倒灌、超量储存等违法行为,对全县8家燃气企业进行了10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51处,共组织执法活动124次,出动执法人员726人次;日常执法查处非法经营、倒灌燃气经营户5处,查扣涉嫌无证经营或违法气瓶共109个,立案调查3起,经济处罚3万元。四是查违控违进一步深入。强力推进查违控违拆违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60余起,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60余份,下达停工通知书50余份;依法拆除违建10起,面积1000余平方米,拆除坦塘工业园违法钢架棚6起,面积2000余平方米,协助乡镇拆违4起,面积600余平方米。五是保洁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加强道路精细化保洁管理,我们集中更新环卫设施设备,全面清查卫生死角,新城区清扫保洁外包给宏祥万景公司,推行市场化保洁,做到全区域、全方位、全覆盖保洁。目前,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达200万平方米,设置密闭垃圾箱85个,广告牌果皮箱800个,新建使用的垃圾中转站5个。强化生活垃圾的日常处理,积极开展积存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工作,目前我县的生活垃圾全部外运处理。六是重点项目进一步推进。结合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政府、县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积极落实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公园游园管护和新增城镇管输天然气用户等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工作,稳步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叮当凹垃圾填埋场封场整治工程、塘村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城区外墙清洗、临时中转站建设、新城区服务外包、停车位规划完善等项目,做好立项、评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后,按照程序继续推进。

(三)以行业稳定为目标,全局综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围绕“顺”字抓执法体制改革。认真领会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切实摸清城管执法的现状。把执法队伍设置、编制和运行情况等人事、执法范围与省、市进行对接,做好顺应体制改革的各项基础工作。二是围绕“细”字抓建议提案办理。今年我局承办的建议、提案共3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主办6件、协办4件,政协委员提案主办10件、协办11件。其中协办回复已于5月14日报送主办单位,主办件于7月30前全部答复完毕,代表委员满意率100%。三是围绕“实”字抓脱贫攻坚。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本着规划到村、帮扶到户、责任到人的工作思路,抽调专人驻村,确定帮扶责任人,落实专责、上下联动,确保“一户一本台帐、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明确帮扶对象制定帮扶计划,在精准帮扶上出实招,在工作推进上下真功,投入经费11万元,深化“两个精准”,积极开展入户核查、扶贫走访和夜访等工作,全面核查,完善相关政策和精准扶贫手册等资料。通过节前慰问、项目扶持、技术指导、政策宣传等多种措施,切实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努力下功夫,做到了扶真贫,真脱贫。四是围绕“稳”字抓综治信访。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全力抓好综治民调和信访维稳工作。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注重源头预防、紧扣中心抓落实等举措,扎实做好综治民调工作和群众诉求办理工作。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及时处理公开电话、网络舆情和网上信访的办理及回复等工作,共计363件,包括中央巡视组协办件1件,市(县)长公开电话交办单322件,网络舆情交办单25件,县领导批示件15件。今年以来,没有一件超期回复,回复率100%,满意率达98%,无一例上市、省、京上访事件,无一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了全局大局稳定。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1、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净化大气环境。为减少油烟污染,我局城管执法大队制定了《xx县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方案》,重点对城区经营性餐饮门店和夜市油烟污染问题进行整治,要求城区经营性餐饮门店夜市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通过摸底排查,我局城管执法大队对不符合要求的645家餐饮门店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已经督促85家完成了清洁能源改造和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同时对城区167家夜宵摊位、点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采用无烟烧烤或者安装油烟净化系统,取缔65家夜宵摊位、点,已有90余家整改到位,安装油烟净化系统或者采用无烟烧烤烤炉。

2、开展渣土扬尘治理,提升空气质量。组建了一支23人渣土管理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制,管理时间上无空挡;制定了渣土运输许可制度,实行联合会审;对渣土运输污染环境实行快速应急处置。把施工围档、洗车台建设、硬化场内及出入道路等防污措施作为工地开工许可的先决条件,出台细化考评办法,严格实行问责制,渣土运输工地实现定岗、定责、定措施、定标准“四个到位”,确保渣土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长效化、常态化的轨道。加大对运输途中抛、撒、滴、漏等运输车辆以及擅自运输,违规操作、未做到平厢覆盖、密闭运输的查处力度,做到查获一辆处罚一辆,严格实行刚性处罚,确保城区扬尘指数稳步下降。

3、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优化生活环境。在城区小街小巷、居民院落投放240升垃圾桶2000只、120升垃圾桶2000只,共计4000只,在城区主次干道各垃圾收集点、居民楼路口摆放垃圾板车270台,密闭式垃圾斗报废更新60只,按《湖南省卫生县城标准》主要街道两旁应按50米-80米设置一只果皮箱的配置标准,8月份在城区主次干道添置果皮箱1552只。城区共有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的垃圾站17座(2020年新建一座),确保城区日产400余吨生活垃圾全部清运至县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截至目前为止,共处理城镇生活垃圾158720吨,理滤液27560吨,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出水水质经检测100%达标排放。为防止二次污染,实现垃圾填埋气的有效利用,与xx新中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大力发展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截至目前为止,垃圾填埋区共打竖井61口,水平井245米,盖膜25000平方米,气体收集约330万立方米,完成发电量568万度。为实现垃圾焚烧发电与填埋处理的无缝对接,我局正在积极推进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建设,目前正在进行招投标。

4.落实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源头堵死疫情传播。为贯彻落实娄底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十个一律”的要求,从源头上堵死疫情传播,我局重拳出击,采取“三严三实”措施,对城区餐饮泔水油进行专项整治。严格管理、压实责任。成立泔水油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精心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局班子领导带队,各中队分片包干、队员包餐饮店负责制,摸清底子,建好登记台账,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严格处理、落实措施。城管队员按照包干责任区域,起早摸黑上门入店发放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和相关资料,耐心细致地宣讲科普与防控知识,提高店主的重视程度,引导其积极配合此项工作,并签订承诺书,切实履约。要求店主对泔水油进行高温煮沸不少于10分钟,然后渣水分离,水倒入下水道,渣倒入垃圾桶进行无害化处理。严加监管、落实处罚。局长亲自带队对各个点位进行明查暗访,定期通报;各中队长对各点位队员的门店进行督查并建立微信群,要求各店主实时上传处置泔水油的照片;专项工作督查组对各中队负责的店面不定期暗访与督查。对工作不实的队员和不按要求处理泔水油的店主进行通报与处罚,形成全方位严密监管态势。在11月23日娄底市“非洲猪瘟”防控升温会议上,我局“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得到市政府的高度肯定并在全市范围推广。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年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

2020年,我局将持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建引领,做到三个强化。

1、强化教育培训。继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通过学习教育统一队伍思想、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基层党建融入区域党建,引领城管执法工作融入社区综合治理,在补短板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提升服务群众的精准度。

2、强化文化宣传。不断以“龙舟精神”激发xx城管团队协助精神,提升队伍凝聚力。围绕“龙舟”文化,深化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与“崇法善治、忠诚为民、公正清廉、砥砺奋进”行业精神,通过开展一些列主题文体活动,推动xx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具有时代特征、区域特点、执法特色的执法队伍。

3、强化人才培养。为激发内生动力,加强后备力量培养,我局将积极探索执法类公务员职务晋升积分制度,以个人办案数量质量、社会评价、奖惩情况等为依据转化为积分,作为日后晋升依据。指导中队从青年队员中选拔能力突出、德行兼备的人才进行重点培养,促使年轻队员早日成为中队骨干力量。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自查报告

伊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伊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8月20)今年以来,伊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州局、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监管理念,扎实稳步推进依法行政,紧紧抓住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建设这一中心环节,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构筑起执法责任、执法监督、执法考核三个体系。

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了县局依法行政的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年来,县局各项工作得到了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充分肯定。04年至09年连续六年荣获州直食药监系统先进集体称号;03年至09年连续七年荣获州直食药监系统执法办案先进集体称号;06至09年连续四年荣获县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06年至09年连续四年荣获县直机关绩效考评优良单位称号;年被州直食药监系统06评为“四好班子”称号;08年被州局授予“优秀班子”称号;09年获得县直机关“六星”级和谐机关达标单位称号。

同时,县局还有十项工作取得了成效,一是于2004年获得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称号;二是于2006年获得文明示范窗口单位称号;三是于2009年荣获自治区级先进职工模范小家称号的单位;四是于2008年获得自治区档案管理一级标准的单位称号;五是于2008年创建自治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先进县;六是与公安联合打假取得了显著成效,建立了长效合作机制,联合行动,先后端掉了近30个制假、售假、私设库房的无证经营窝点;七是于2009年给单位干部职工修建集资住宅楼,解决了800平方米办公室和干部职工住房问题;八是外宣稿件在州直系统名列县局第一名;九是在全疆率先推行新农合政策符合条件的乡镇药店倾斜,纳入新农合定点报销范围,这一做法降低了药价、方便了百姓,极大缓解了各组群众看病难、吃药贵的状况;十是在全州县局中首先推行药品零售企业电子实时监控,覆盖面达95%以上,自治区电子监管现场会连续两年在我县召开,提高了科学监管水平。现将县局近年来行政执法工作自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权责,构筑药品监管执法责任体系。

县局制订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并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局长对辖区药监执法工作负总责,各科室对行政执法业务工作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一岗一责任,哪一岗出错追究哪一岗的行政执法责任,为全县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理清了思路,明确了职责,形成了从局长到每一岗位相互负责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确保行政执法有序、高效运行。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今年以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局,县局全体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了自治区局及州局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工作要点,把握职能,做好各项工作。

进一步完善县局的“五五普法”活动方案和措施,落实任务,制订工作制度,创新工作内容,切实提高了干部的思想理论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还大力加强了干部职工每周二政治理论学习日和每周五的业务理论学习日,深入学习《药品流通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法》等100余篇政治、业务理论必读篇目,每名干部有关法制的.学习笔记达2万字以上,并结合学习写出了10余篇较有深度的学习心得。同时复印发放了30余份《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资料,做到单位职工人手一册。

(一)自查阶段:

自查人员认真对照和学习实施方案、检查评分表,对2008年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和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全面、认真、彻底的自查。对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执法人员资格、是否亮证执法,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处罚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是否合法、是否已经建立起了行政执法台账,对已结案的案件进行了整理归档。

(二)总结阶段: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对不能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改进,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

经自查发现的问题有:

1、有的案件无充分的理由而减轻了处罚;

2、有的行政处罚案件字迹潦草,有涂改,语句不通,词不达意;

3、由于县局执法人员不足,所以未对案件进行审核;

4、有的案件书写格式不规范。

四、整改意见我局将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新形势的执法监督工作,以建立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建立和完善以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为目标。通过准确适用合法、有效的执法依据,严格执行科学、透明的执法程序,确定公平、公开的执法职责,完善奖惩分明的考核机制,达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制度化,使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行政机关作风明显转变,政风行风建设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基本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为辖区医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xxxx督管理局。

二〇xx年八月二十二日。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会议讲话

今年市财政安排城建资金万元,全年完成城市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亿多元,与去年相比增长了个百分点。全市共新建和改造了条街路,总长度公里,新增道路面积万平方米。并结合道路改造完成了海渤湾城区条街路及人民路北花坛的亮化,滨河区条街路的路灯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热电二期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用了不到个月时间,完成了投资近亿元的热网二期工程,新增供热面积万平方米。完成了海渤湾城区乌兰路等条街路的给水主管网建设及处缺水区域支管网改造,启动了乌达和海南的给水改造工程,全市共铺设给水管道公里,新增供水能力万吨。结合道路改造,进一步完善排水管网,铺设排水管网公里,城市排水系统基本形成。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燃气市场,新增煤气入户户,液化气用户户;开展城市天然气输配工程,完成了“长―乌-临”天然气入城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申请亚行贷款万美元,预计明年月份开工建设。计划投资万元,日处理能力吨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土建工程基本完工,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计划投资万元的乌达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全面开工,目前已完成脱水机房、加氯间主体屋面,接触池及井房主体屋面,氧化沟、贮泥池、污泥回流房主体框架。并且今年还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万元,新建和改造公厕座,基本解决了城乡居民如厕难的问题。

(二)城市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方面。

对城区道路、桥梁、排水、检查井等基础设施及时排查、养护维修;严格道路开挖审查批准手续,严把道路开挖、恢复的质量关。积极开展小街巷的硬化和排水管网的维修改造,共硬化小街巷万平方米,铺设排水管网公里,建设加压泵站座,极大地改善了人居环境。

(三)园林绿化建设方面。

完成了海渤湾城区和滨河新区大学路、世纪大道,海南区东风街等条街路的街道绿化,大学广场、光明路等处公共绿地的建设以及桌子山街、千里山街的树木移植,进行了青少年生态园、植物园、城市育苗基地及海南区人民公园等大型绿地建设。全市新增绿地面积万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人均拥有公共绿地面积达到平方米。为了美化了城区环境,园林部门还培育装饰盆花万盆,在部分街路和公共场所摆放。

(四)房地产业建设管理方面。

共实施拆迁改造项目个,拆迁占地面积万平方米,拆迁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万平方米;新开工建设住宅小区个,开工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加强了住房登记及二级市场交易管理,办理初始登记件,发证面积万平方米;抵押登记件,登记面积万平方米;转移登记件,面积万平方米;现房抵押件,登记面积万平方米,受理了市区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业务。强化了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归集公积金万元,发放公积金贷款万元。开展了房地产市场规范整顿,对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家物业管理企业,家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了资质年检和市场检查,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共办理预售许可证件,预售面积万平方米。加强了物业管理,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提出具体要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的通知》,加强前期物业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维修基金制度,累计归集万元。积极开展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创建,有两家住宅小区分别被自治区评为示范小区、优秀小区。

(五)建设工程管理方面。

出台了《乌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开标、定标规则》(试行),规范了建设工程招投标。全年共有项工程进场交易,交易额亿元,招投标率%。推行了招投标代理制度,有项工程实行了代理招标。严格履行建设工程法定程序,全面推行工程项目报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两项制度,共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报建项,工程规模万平方米,办理施工许可项,工程规模万平方米。推行了建设工程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押证施工制度,全市个工程的施工项目在押各类证书个,保证了工程建设依法实施。认真落实施工图审查备案和竣工验收制度,全年共有项工程进行备案审查,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件。对项建设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竣工面积万平方米。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建立健全了工程质量监管责任制和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了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全年未发生建筑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落实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和农民工工资制度,继续加大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力度,维护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

加大了城建档案的收集、归档力度,规范了城建档案的收缴程序和归档内容,提高了归档质量,具备了向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及相关单位部门提供档案查对、咨询等服务的功能。

(六)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

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共有个基层党组织,名党员参加了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先进性教育,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了建设事业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并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党员目标管理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积极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七一前夕,委党委和各基层党组织对系统名特困党员进行了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元;倡议系统全体党员,为乌海市特困党员基金会捐款元;今明两年,由我委每年提供扶贫资金万元,积极帮助对口扶贫点巴音陶亥乡红墩村脱贫致富。

加强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与监督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集中调整了名后备干部,选派了名后备干部挂职锻炼,名后备干部到市委党校学习。并根据工作需要,选拔任用了名干部,内部交流干部名,使系统各级领导班子的结构和素质得到明显改善。

精神文明工作取得“大丰收”。深入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积极配合开展星级文明城市竞赛活动,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了机关作风“三优、一满意”活动及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窗口的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其中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被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园林处被评为“××年自治区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系统有两名同志参加了“乌海十大杰出青年”的评选;市建委系统被自治区党委、政府、军区联合授予“文明单位”称号。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参政议政作用,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圆满办结了市人大建议件,市政协提案件,被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评为五届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先进单位。

工会工作围绕制度建设,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开展职工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参训人员达多人次。积极开展劳动竞赛,双增双节活动,创造和节约价值万元,合理化建议创造价值万元。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成绩,被市计生委评为先进单位。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通过征求意见、座谈等形式充分发挥老干部为建设事业出谋划策的作用,被市老干局评为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围绕创建“平安乌海”活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真正起到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顺利通过市区综治委的考核验收。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及建委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努力拼搏的结果。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在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市十二届人代会精神,全面启动20xx年各项工作之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这里召开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值此,我代表市政府向给予我市综合执法工作极大关注和支持的省政府法制办、省建设厅领导表示衷心地感谢!向在综合执法一线奋力拼搏的全体执法人员致以亲切地问候!向在执法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地祝贺!在城市管理领域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开展综合执法,是国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际步骤。实施这项改革,对使城市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顺应国家行政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20xx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重大决策。综合执法队伍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城市环境秩序整治执法工作,依法推进城市管理,在查处无证商贩等各类占道经营,整治已撤销市场摊区“回潮”、拆除私搭滥建、查处滥砍滥伐树木、治理拉运残土沿街撒落、打击各种乱贴乱画、整治噪声及烧烤污染等许多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城市管理难点和违法违章“顽症”初步得到了治理,为改善我市城市环境面貌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集中打击制贩假证团伙,保绿护绿,解放大树,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等执法工作,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影响,赢得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在这里,我代表市政府向在执法工作中埋头苦干、扎实工作,付出很大辛劳的广大执法人员表示衷心地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今年,是深入贯彻xx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年,也是完成“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全面实施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打造世界冰雪旅游名城的战略目标,明确提出要树立“环境兴市”的理念,坚持依法管理城市,全面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市委、市政府对综合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你们肩负的任务很重。我希望全体执法人员不辜负市委、市政府的信任和全市人民的期望,脚踏实地,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水平,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各项任务。刚才,柏成同志在。

工作报告。

中对今年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再提几点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确保综合执法队伍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是代表政府履行职责的行政执法主体,自身建设得好坏,不仅影响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成效,而且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实事求是地讲,我们这支队伍在这方面还确实需要下一番功夫,少数人还存在野蛮执法等不文明执法、不依法行政现象,这就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业务建设,着力抓好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强执法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培养爱岗敬业的良好作风。今天是毛泽东同志向全国人民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号召的纪念日,我们要牢记毛泽东主席的号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定要把队伍建设抓实、抓好,建设成一流队伍,标杆队伍,保证国家和市里确立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要严格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队伍的良好形象。作为执法队伍,严格依法办事是对你们的根本要求,既要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又要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要建立规范化管理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从严管理队伍,对执法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执法违法、越权执法和不文明执法的,要严肃查处,直至清出执法队伍。市执法局下发的“七条禁令”很好,希望广大执法人员按照“七条禁令”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同时也希望执法局对违反“七条禁令”的人员要严肃处理,通过对个别害群之马的查处,来严肃我们队伍的纪律,同时更重要的是来树立我们这支队伍在广大市民中的形象。要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把执法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促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要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综合执法队伍相对集中七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职责范围很广,适用的法律、法规非常多,对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要求相当高。虽然在几年的执法工作中,综合执法队伍始终坚持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不断增强,但随着执法工作不断深入,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必须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四是要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创造良好城市环境秩序。几年来,综合执法队伍在城市环境整治中付出了很大努力,也吃了很多辛苦,执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城市管理任务仍然相当艰巨。广大执法人员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继续发扬不怕吃苦、甘于奉献的工作精神,以解决制约城市发展和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格查处城市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使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提档升级。同时,要按照确定的职责范围,全面履行职能,把行政执法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把各项执法工作任务切实落到实处,不能出现管理上的空档和漏洞。要做到职责履行到位,任务落实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不断巩固和提高城市建设与环境整治成果。

前不久,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把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我市作为国家批准的首批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试点城市,切实搞好这项工作,不仅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责任,更是我们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合力抓好的一件大事。希望各区政府要继续加强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政府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共同搞好城市管理,确保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健康发展。

同志们,今年城市管理任务已经明确,综合执法队伍肩负的工作十分艰巨。希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实践,顽强拼搏、埋头苦干,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为改善城市面貌,建设生态型园林城市,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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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在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市十二届人代会精神,全面启动20xx年各项工作之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这里召开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值此,我代表市政府向给予我市综合执法工作极大关注和支持的省政府法制办、省建设厅领导表示衷心地感谢!向在综合执法一线奋力拼搏的全体执法人员致以亲切地问候!向在执法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地祝贺!在城市管理领域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开展综合执法,是国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际步骤。实施这项改革,对使城市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顺应国家行政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20xx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重大决策。综合执法队伍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城市环境秩序整治执法工作,依法推进城市管理,在查处无证商贩等各类占道经营,整治已撤销市场摊区“回潮”、拆除私搭滥建、查处滥砍滥伐树木、治理拉运残土沿街撒落、打击各种乱贴乱画、整治噪声及烧烤污染等许多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城市管理难点和违法违章“顽症”初步得到了治理,为改善我市城市环境面貌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集中打击制贩假证团伙,保绿护绿,解放大树,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等执法工作,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影响,赢得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在这里,我代表市政府向在执法工作中埋头苦干、扎实工作,付出很大辛劳的广大执法人员表示衷心地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今年,是深入贯彻xx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年,也是完成“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全面实施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打造世界冰雪旅游名城的战略目标,明确提出要树立“环境兴市”的理念,坚持依法管理城市,全面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市委、市政府对综合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你们肩负的任务很重。我希望全体执法人员不辜负市委、市政府的信任和全市人民的期望,脚踏实地,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水平,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各项任务。刚才,柏成同志在工作报告中对今年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再提几点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确保综合执法队伍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是代表政府履行职责的行政执法主体,自身建设得好坏,不仅影响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成效,而且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实事求是地讲,我们这支队伍在这方面还确实需要下一番功夫,少数人还存在野蛮执法等不文明执法、不依法行政现象,这就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业务建设,着力抓好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强执法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培养爱岗敬业的良好作风。今天是毛泽东同志向全国人民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号召的纪念日,我们要牢记毛泽东主席的号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定要把队伍建设抓实、抓好,建设成一流队伍,标杆队伍,保证国家和市里确立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要严格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队伍的良好形象。作为执法队伍,严格依法办事是对你们的根本要求,既要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又要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要建立规范化管理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从严管理队伍,对执法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执法违法、越权执法和不文明执法的,要严肃查处,直至清出执法队伍。市执法局下发的“七条禁令”很好,希望广大执法人员按照“七条禁令”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同时也希望执法局对违反“七条禁令”的人员要严肃处理,通过对个别害群之马的查处,来严肃我们队伍的纪律,同时更重要的是来树立我们这支队伍在广大市民中的形象。要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把执法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促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要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综合执法队伍相对集中七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职责范围很广,适用的法律、法规非常多,对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要求相当高。虽然在几年的执法工作中,综合执法队伍始终坚持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不断增强,但随着执法工作不断深入,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必须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四是要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创造良好城市环境秩序。几年来,综合执法队伍在城市环境整治中付出了很大努力,也吃了很多辛苦,执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城市管理任务仍然相当艰巨。广大执法人员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继续发扬不怕吃苦、甘于奉献的工作精神,以解决制约城市发展和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格查处城市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使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提档升级。同时,要按照确定的职责范围,全面履行职能,把行政执法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把各项执法工作任务切实落到实处,不能出现管理上的空档和漏洞。要做到职责履行到位,任务落实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不断巩固和提高城市建设与环境整治成果。

前不久,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把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我市作为国家批准的首批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试点城市,切实搞好这项工作,不仅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责任,更是我们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合力抓好的一件大事。希望各区政府要继续加强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政府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共同搞好城市管理,确保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健康发展。

同志们,今年城市管理任务已经明确,综合执法队伍肩负的工作十分艰巨。希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实践,顽强拼搏、埋头苦干,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为改善城市面貌,建设生态型园林城市,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在中国通过实践和超过十年的发展,既影响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也关乎每个公民的权利与利益。下文是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前款所称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指市和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相对集中行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的行为。

市和区、县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区域面积、人口数量、管理需求等状况,合理配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城管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并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并接受市城管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在街道派驻城管执法机构,以区、县城管执法部门的名义,具体负责本区域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协调城管执法机构在辖区内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其所属城管执法机构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具体承担本辖区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并接受区、县城管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在特定区域派驻城管执法机构,以市或区、县城管执法部门的名义,具体负责本区域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第五条建设、交通、绿化市容、水务、环保、工商、房屋管理、规划国土资源、公安、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与教育、疏导、服务相结合,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七条本市应当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制度和监督机制,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和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的意识,营造社会共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的氛围。

第九条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支持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协助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执法方式和方法。

第十条对在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执法权限。

(一)依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二)依据市政工程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非市管城市道路(含城镇范围内的公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管理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三)依据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除绿化建设外的违反绿化管理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四)依据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倾倒工业、农业、建筑等废弃物及生活垃圾、粪便;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容器;以及擅自搭建房屋、棚舍等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等违反河道管理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五)依据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道路运输、堆场作业、露天仓库等产生扬尘,污染环境;单位未按照规定对裸露土地进行绿化或者铺装;任意倾倒或者在装载、运输过程中散落工业废渣或者其他固体废物;违反安装空调器、冷却设施的有关规定,影响环境和他人生活;未经批准或者未按批准要求从事夜间建筑施工,造成噪声污染;露天焚烧秸秆、枯枝落叶等产生烟尘的物质,以及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垃圾、皮革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或强烈异味气体的物质等不需要经过仪器测试即可判定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六)依据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占用道路无照经营或者非法散发、张贴印刷品广告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七)依据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损坏、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八)依据城乡规划和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对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违法行为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破坏房屋外貌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九)本市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规定由城管执法部门实施的其他行政处罚。

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前款规定实施行政执法的具体事项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除前款规定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范围。

第十三条已由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使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再行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的其他行政管理和监督职责,应当依法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违法行为的查处。

管辖区域相邻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对行政辖区接壤地区流动性违法行为的查处,可以约定共同管辖。共同管辖区域内发生的违法行为,由首先发现的城管执法部门查处。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市城管执法部门指定管辖。

第十五条市城管执法部门对区、县城管执法部门未予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责令其查处,也可以直接查处。

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对乡、镇城管执法机构未予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责令其查处,也可以直接查处。

市城管执法部门可以对社会影响重大的违法行为直接进行查处;必要时,也可以组织相关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共同进行查处。

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在开展重大执法行动时,可以对街道、乡、镇城管执法机构进行调动指挥。

第三章执法规范。

第十六条城管执法人员实行全市统一招录制度,公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取。城管执法人员经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统一培训并考试合格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方可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城管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着统一识别服装,佩带统一标志标识,做到仪容严整、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城管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两人以上共同进行。

第十七条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城管执法巡查机制,并可以利用城市网格化管理系统,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

本市举办重大活动时,市城管执法部门可以组织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进行集中巡查。

第十八条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采取不同的行政执法方式。

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查处违法行为时,对情节较轻或者危害后果能够及时消除的,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外,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先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告诫、引导,并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城管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依法进入发生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

(二)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三)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

(四)查阅、调取、复印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城管执法人员、当事人、证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不在现场的,应当由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无见证人的,城管执法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第二十条城管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应当全面、客观、公正,符合法定程序,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伪造、隐匿证据。

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依法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

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扣押措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

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于经调查核实没有违法行为或者不再需要扣押的,应当解除扣押,返还物品。

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查处违法行为时,对违法事实清楚的,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物品,予以没收。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对依法没收的非法物品,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应当依照规定上缴国库。

第二十二条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妥善保管扣押物品,不得使用或者损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被扣押的物品易腐烂、变质的,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通知当事人在二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可以在登记后拍卖、变卖;无法拍卖、变卖的,可以在留存证据后销毁。

解除扣押后,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通知当事人及时认领。当事人逾期不认领或者当事人难以查明的,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发布认领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无人认领的,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妥善处置,拍卖、变卖所得款项应当依照规定上缴国库。

第二十三条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对当事人弃留现场的物品,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以及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时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

第二十五条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法律规定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法律文书。采用公告送达的,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其政府网站和公告栏进行。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布其网址和公告栏地址。

第二十六条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全市统一的举报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收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核查,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核查情况告知举报人;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当向举报人说明情况,并在三个工作日内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第四章执法协作。

第二十七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履行管理职责,与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协作,采取疏导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二十八条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在执法活动中发现应当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执法活动中发现应当由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的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移送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移送案件涉及的非法物品等相关物品应当一并移送。

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移送的案件和相关物品,并应当在作出处理决定后,及时通报移送部门。

第二十九条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查处违法行为需要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询有关资料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配合。

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查处违法行为时,需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认定违法行为和非法物品的,应当出具协助。

通知书。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协助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出具书面意见;如情况复杂需要延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说明理由并明确答复期限。

第三十条在城市管理中开展重大专项执法行动时,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需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协助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协助的,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协助。

第三十一条公安机关与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活动,对阻碍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使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县公安机关应当确定专门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完善联勤联动机制,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和案件移送等方面配合本区域内城管执法机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第三十二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城市管理与执法信息共享机制,促进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

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通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管理建议;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关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信息及时通报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保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三十三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不断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科学技术的研发投入,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手段在调查取证、检查检测等方面的普及运用。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对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应当责令其改正并追究行政责任。

第三十五条市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执法培训、岗位交流、督察考核、责任追究和评议考核等制度。

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的建设和管理。评议考核不合格的城管执法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市城管执法部门对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发生的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违纪行为,可以向区、县人民政府提出查处建议。

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对乡、镇城管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发生的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违纪行为,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查处建议。

第三十六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有违法执法行为的,可以向其提出书面建议。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收到书面建议后,应当及时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应当予以纠正并告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七条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城管执法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以及监督电话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城管执法人员有违法执法行为或者行政不作为的,可以向城管执法人员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检举、控告。接到检举、控告的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及时核实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第三十八条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情况组织社会评议;有关部门对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情况组织社会评议的,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予以配合。评议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街道、乡、镇城管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报告区、县人民政府,作为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

(二)超越职权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执法,情节严重的;。

(三)擅自变更已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四)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执法的;。

(五)故意损坏或者擅自销毁当事人财物的;。

(六)截留、私分罚款或者扣押的财物的,以及使用扣押的财物的;。

(七)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八)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四十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拒不履行执法协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自20xx年7月15日起施行。

1、贯彻实施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承办及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目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导游、黑车等13个方面。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会议讲话

我们搞了一个简短的揭牌仪式,然后坐下来研究下一步工作中,怎样处理好一些关系,把握好改革的方向,解决好可能遇到的问题。这很好,不重形式而重内容,城管执法局成立之初,就开了一个好头。

这次会议规模不大,但很重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个新事物,下一步各县(市)区如何把握好改革的方向,积极、稳妥地把这项改革推进到位;市直各个部门如何转变职能,正确理解、全力支持这项改革;执法局如何搞好队伍建设,切实承担、履行好综合执法的职责;新闻单位如何把握这项改革的实质,全面地、准确地宣传好这项改革?就这些问题请大家谈一谈,我看很有必要。刚才,鲁豫同志、世平同志讲了很好的意见,我非常赞成。张俊同志对前段的工作和今后的打算作了汇报,区里的同志也提了一些很好的建议,下一步在区这个层面建立队伍时,应充分考虑。

今天这个挂牌仪式,标志着我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过去是分散执法,现在变成综合执法,这两个概念是不一样的。需要我们研究、把握的东西很多。借此机会,我谈三个问题:。

一、要处理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监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今天,城区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我提出这个问题,谈点看法,供大家参考。第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说到底,是解决发展的空间问题、载体问题、环境问题,谁在这个方面倾注的力量大,策划的水平高,推进的效果好,谁发展的吸引力就大、潜力就大、后劲就大。这已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全国各地竞相发展的成功经验所证明的不争事实。发展怎么抓?省会城市有很大优势,关键是怎样把这个优势发挥得更好。简单说,一条街都是破烂房子,你怎么发展?搞一片住宅,是发展;搞有特色的商业街,是发展;搞高新技术产业一条街,也是发展。但采取的形式不同,可能发展的效果大不一样。这就看我们如何策划,策划是搞好规划的前提,策划是创造性工作,策划不仅要重视,更要下功夫、花力气,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集中大家的智慧。对这个问题,要很好地研究思考。第二,市里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监督方面采取了一些重大改革措施,集中到一点,就是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给区级政府全面放权。可能有人说,规划权没有放,实际上规划的主动权在区里,等于是放了。区里不论搞什么建设,可以先拿意见,市里只是个认可问题,虽然审批权没放,但主动权在区里,关键是怎么规划好。今天研究的是执法权,都放到区里了。管理权下放的文件马上要下发,环卫、绿化、市政等一系列管理权都要放下去。对这种新形势,各个县(市)区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这样一个重大变化,势必对原有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监督等管理体制、机制以及运作方式带来一系列的冲击。不把这些权放下去,不可能产生区和区之间的比较差异,现在放下去了,各区努力的程度不同,效果可能就大不一样了。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监督这一套相关的知识是否很熟悉,是否运用得很娴熟,我看从主要领导到分工领导都要下一番功夫。否则,就要被动。下一步市直部门主要负责综合协调,负责制定规划、政策、标准,负责监督检查,执行都放到区里,干好干坏要拿区里是问了。这种变化是根本性的,要好好认识。第三,6个区不会像现在这样保持相对均衡状态了。现在是市里统管,各区基本上呈现不出差异性,或差异性很小。下一步,把城市建设权、管理权、执法权下放以后,由于各个区的重视程度不同,投入力量不同,管理水平不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同,差异肯定就出来了。这种差异,正是推动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监督上水平的一个重要手段。保持均衡不可能发展,所以我们要研究一套办法,善于打破均衡,然后再追求新的平衡。这是事物发展的逻辑和规律。如果都是相对处于平稳、均衡状态,事物就不可能发展,或者说不可能快速发展。这就是事物发展的辩证法。

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是一项重大改革,改革体现在哪些方面?需要把握好。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些具体的体制、制度都面临着改革的问题。目前,只是改了一部分,还有许多没触动或者是还来不及改,但并不存在不改的问题。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体制和机制进入到市场经济,相当一部分表现出它的弊端,这些弊端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我们济南和其他先进市相比,改革的任务还很重。我们的领导同志要有改革意识,通过改革,建立起一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与国际接轨的、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有一个过程,达不到效果就要再改,改了不行,还要再改,总有那一天,越来越符合实际,越来越能达到我们理想的目的。因此,要善于拿起改革的武器。怎样看待改革的效果,也就是改革的检验标准问题。总的讲,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在具体实践中,我们要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检验改革成功与否,应用这个标准来衡量,而不是我们自我评价。过去我们城管执法,确有老百姓不高兴、不满意的地方,一是多头执法,十几个部门,这帮走了那帮来,老百姓很烦。二是执法不作为,该管的不去管,烦事难题都不管,没利的躲着跑,老百姓不满意。三是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态度蛮横等。

之所以存在这些久治不愈的问题,有其体制、机制的原因,因此,要进行改革,改革的方向概括起来讲,就是“三改一加强,实现五个目标”。一改分散多头执法为一家综合执法。这一改应该说从体制上已经解决了。二改城市执法的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为“三权分离”。这是实质,必须作为一项原则,贯彻落实好。城管执法决策权在市局。具体讲,城管执法的标准、依据、行为的规范等等这些都在市里。市行政执法局行使决策权,区执法大队行使执法权,市督查大队行使监督权。三权为什么分开啊?老百姓说,你们又当领导,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相互缺乏制约,这样的体制办不好事。因此,要从根本上进行改革。必须按照这样的改革方向去实践,不能动摇,不能含糊,这是一个方向问题。三改罚没全部上缴国库、实行罚缴分离,这也是个本质上的改革。罚没多少与个人利益丝毫不挂钩。特别是奖励不能简单化,不能按罚的多少实施奖惩,这会助长多罚、乱罚现象。奖励的标准应是案件执行率达到多少,执行质量如何。以上3条是改革的本质,这3条非常重要,必须认真执行。“一加强”就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把队伍建设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

要实现的5个具体目标是:第一、综合执法。现在14个部门的处罚权集中过来了,下一步还要积极创造条件,向行政综合执法过渡,现在的综合只是相对的。第二、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要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第三、规范执法。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规范执法行为。如:执法的事实是不是清楚、执法依据是不是充分、执法程序是不是合规、执法行为是不是得体,这都属于规范执法问题,需下一番功夫进行全面规范。第四、公正执法。不能感情用事,遇事商量商量,就少罚一点,是不行的。要公平、公正执法。第五、文明执法。主要表现在态度上,执法态度不好,影响的不是一个人,也不是执法局,而是党和政府的形象。上述5个具体目标,需要大家在实践中认真探索研究,尽快制定出管理制度,创造出好的经验。

三、认真解决好推进改革中的主要问题。

城管执法队伍素质的高低决定这项改革成效的大小,要把队伍建设始终如一地抓好,要常抓不懈,这是重中之重。

第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各项有关业务的培训,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形象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群众意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认识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把这个队伍建成文明之师、威武之师。

第二,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要伴随着新体制的建立尽快形成一整套管用的规章制度,围绕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逐步建立和完善一套科学有效的约束保障制度和优胜劣汰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制。第一次亮黄牌警告,第二次再警告,第三次就要坚决辞退。省公安厅搞的8项规范很简明、很严格,违反者要清退出公务员队伍,既简单又明确,值得我们执法部门认真学习。

第三,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各级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依事实办案,依法办案,依程序办案,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执法部门要与专业管理部门多沟通、多配合,定期召开座谈会,及时沟通情况,分析问题,制定有效办法,形成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好局面。

第四,切实加强廉政建设。要经常开展廉政教育,做到防范在前,警钟长鸣,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观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效防止执法不公,办人情案的现象,坚决摒弃吃、拿、卡、要的坏作风。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把领导班子建设好,切实建设成为开拓、务实、廉洁、公正、团结的领导集体,班子搞好了,就有了带好队伍的本钱,就有了说服力,就掌握了搞好队伍建设的主动权。

第五,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在城市管理上既要强化政府的责任,又要依靠群众的参与。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文明意识、法制意识、大局意识,使市民自觉支持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下一步城市管理要创造出更多的形式,使人民群众参与进来,真正体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这方面应该很好总结经验,大力完善推广。

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是一个新的尝试,涉及到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顺利推进这项改革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和大力支持。各级领导要分工负责、靠上去抓紧抓实,保证打好基础。“万丈高楼平地起”,基础打不好,大厦有隐患。要加强协调工作,彻底解决推诿扯皮问题,各部门要多通气,多联系,多协商,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地解决前进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当前的重点,要认真贯彻执行好市政府颁布的第206号和第207号政府令,要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集中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要打好第一仗,周密策划,做到首仗必胜。要注意分析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不断实践,推动我市综合执法向纵深发展。希望市、区两级行政执法局和城管警察支队全体同志,团结实干,奋发有为,不断创造新的业绩,为“实现新跨越、建设新泉城”做出应有的贡献。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自查报告

按照镇宁县“三创办”《关于做好迎接第二季度“整脏治乱”、“满意在贵州”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镇创办发﹝20xx﹞5号)文件要求,我大队对开展城市管理、整脏治乱、公民道德教育等工作进行了认真自纠自查,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市管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机制。

(一)疏堵结合,城区市容进一步改观。

今年以来,我大队通过合理安排,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市容市貌明显改善。在工作中,我大队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全面履行职责,深入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按照“以人为本”和“疏堵结合”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城市市容整治和日常管理;纠正城区店外延伸式凉棚、遮阳(雨)棚8起;纠正城区流动叫卖行为500余起;拆除不规范布幅广告60余处;清理乱张贴非法小广告、“牛皮鲜”余处;督促商家对影响观瞻的10余块破损广告进行整改;城市市容秩序明显改善。

(二)机制灵敏,奖惩逗硬。

及时处理。将路段责任制和“三创”工作相结合,提高管理标准,按照“领导到片、人员到段、全域覆盖、确保重点”的原则,实行分片包干制。由大队长牵头,中队长分段分片包干,落实责任点位,全体队员各司其责,积极做好了迎检工作。

(三)夯实基础,惠及民生。

为切实做好“三创”工作,进一步夯实城市管理基础,镇宁城管人坚持“创建为了群众,创建依靠群众,创建的成果由群众共享”的总体思路,积极联动工商、环卫、社区、街道等相关单位,解决了一批因工程建设或管理疏漏留下的环境脏乱差现象,清除了一批城市管理难点、盲点问题,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得到广大群众的全力参与和支持。

(四)改进作风,提高水平。

把简单的问题千百次地做好就是不简单。我城管大队深切认识到城市管理好不好,关键在人。在长期的城市管理工作中,镇宁城管人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坚持抓好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执行力,坚持说了算,定了干,干就干好。同时,进一步落实网格单元化管理,重新制定路段责任制,使城管牵头部门、协助部门、街道办事处、相关社区等有效结合,杜绝推诿、扯皮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城管监管网络化水平,确保了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了一批反复出现的城市管理顽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及局领导对城市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充实和加强了城市管理干部职工的配备,但是派在第一线特别是有执法权的人数较少;个别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政策水平和执法方式还有待提高;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解决。

(二)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1、一是城市管理责任分工不够明确,部门之间还存在责任不清、工作机制不顺畅等问题。二是社区对辖区城市管理负责的地位不突出,赋予的管理权限不够,力量相对不足,管理工作存在死角(小区、城乡结合部尤为突出)。

2、居民环境意识不强。对城市管理宣传、引导不够,全社会环境意识不高,敏感度不强,对城市管理工作关心不足。

3、“门前三包”制度的监管力度不够,考核没有到位,日常督查较少。

(三)城市日常监管有待加强。

1、目前执法管理对主街道巡查的多、监控的紧,对小街小巷管理相对较少;执法基本上在白天,晚上疏于管理,导致城区坏境参差不齐。

2、现在执法是靠“突击、整治”来实现,还没能从规范化的“法制、机制”来实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对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打好城管工作群众基础。以“人民城市人民管”为主题,全方位、多渠道、多方式、多角度、深层次形成宣传声势,对市民进行城管法规教育和好人好事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城市环境意识,让更多的市民了解城管、理解城管、支持城管,不断提高全民素质,增强“热爱镇宁、美化城市、管理城市”的自觉性和自豪感。

(二)健全完善城市管理法规政策,坚持依法管理城市。加强对执法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及执法技能培训;严格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执法行为,要做到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强对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的检查力度;健全完善城市管理相应法规、细则,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管理办法。

(三)狠抓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实行严格的督查纠察及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的素质及技能培训。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昆明市执法责任制条例》、《昆明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呈贡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呈贡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根据新区管委会下发的《呈贡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呈贡新区(县)20xx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呈新综办通[20xx]14号)文件精神,我局紧紧围绕城市管理与依法行政执法监查工作深入开展了自查活动,并就检查内容及要求进行了逐条对照检查,并对基本情况进行了自查总结,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章立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

为加强城市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工作实际,去年,我局制订了《执法岗位责任制》等各种管理制度。今年,按照《呈贡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呈贡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呈贡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呈贡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联动机制规定》,并利用每周一、三、五上午的全体人员例会时间,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利用局黑板报进行本周法制宣传。每年组织1-2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培训,要求执法人员熟悉相关业务及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城市管理各项技能。加强执法督查监督管理,今年,我局建立了三级督查网络机制,实行层层督查、层层督办制度,提高了工作效率,规范了执法行为。同时,通过局长办公例会、机关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反腐防变思想教育活动。要求每个同志时刻牢记廉洁自律,突出渎职犯罪、职务犯罪的惩治预防工作,建立了党风廉政、机关效能、行风建设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教育、制度、监督、文化”为一体的惩防腐败体系的新格局。

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我局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执法案件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举办听证会,充分给予当事人陈述与申辩的权利。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按照昆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文本,制定了呈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文书文本。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在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的过程中,要求做到证据的真实性,同时做到证据的完备性。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

三、执法主体合法,规范案卷管理。

我局执法主体合法,具备执法资格,并在法定职权内或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无一起超越法定职权或受委托范围外的执法现象发生。同时,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所有行政收费项目和数额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执行。各类执法案卷档案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制作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

四、存在问题。

(一)通过对我局依法行政的自查,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一是由于案件结案时间不一,存在案件没有完整的统一编号。二是立案登记有的比较简单。

(二)新区建设项目快速推进,市级行政中心、九所高校及周边路网建成投入使用,建成区面积增大,城市管理经费支出压力随之加大。

(三)现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和人员数量已不能适应当前的城市管理要求。

五、下一步工作目标。

1、继续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大力宣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举办城管执法人员培训班,开展每周例会业务学习,加强行政队伍建设,提高行政人员素质,增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责任机制,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

2、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要求,把好每一道执法程序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把新区城市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会议讲话

我们搞了一个简短的揭牌仪式,然后坐下来研究下一步工作中,怎样处理好一些关系,把握好改革的方向,解决好可能遇到的问题。这很好,不重形式而重内容,城管执法局成立之初,就开了一个好头。

这次会议规模不大,但很重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个新事物,下一步各县(市)区如何把握好改革的方向,积极、稳妥地把这项改革推进到位;市直各个部门如何转变职能,正确理解、全力支持这项改革;执法局如何搞好队伍建设,切实承担、履行好综合执法的职责;新闻单位如何把握这项改革的实质,全面地、准确地宣传好这项改革?就这些问题请大家谈一谈,我看很有必要。刚才,鲁豫同志、世平同志讲了很好的意见,我非常赞成。张俊同志对前段的工作和今后的打算作了汇报,区里的同志也提了一些很好的建议,下一步在区这个层面建立队伍时,应充分考虑。

今天这个挂牌仪式,标志着我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过去是分散执法,现在变成综合执法,这两个概念是不一样的。需要我们研究、把握的东西很多。借此机会,我谈三个问题:。

一、要处理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监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今天,城区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我提出这个问题,谈点看法,供大家参考。第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说到底,是解决发展的空间问题、载体问题、环境问题,谁在这个方面倾注的力量大,策划的水平高,推进的效果好,谁发展的吸引力就大、潜力就大、后劲就大。这已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全国各地竞相发展的成功经验所证明的不争事实。发展怎么抓?省会城市有很大优势,关键是怎样把这个优势发挥得更好。简单说,一条街都是破烂房子,你怎么发展?搞一片住宅,是发展;搞有特色的商业街,是发展;搞高新技术产业一条街,也是发展。但采取的形式不同,可能发展的效果大不一样。这就看我们如何策划,策划是搞好规划的前提,策划是创造性工作,策划不仅要重视,更要下功夫、花力气,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集中大家的智慧。对这个问题,要很好地研究思考。第二,市里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监督方面采取了一些重大改革措施,集中到一点,就是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给区级政府全面放权。可能有人说,规划权没有放,实际上规划的主动权在区里,等于是放了。区里不论搞什么建设,可以先拿意见,市里只是个认可问题,虽然审批权没放,但主动权在区里,关键是怎么规划好。今天研究的是执法权,都放到区里了。管理权下放的文件马上要下发,环卫、绿化、市政等一系列管理权都要放下去。对这种新形势,各个县(市)区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这样一个重大变化,势必对原有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监督等管理体制、机制以及运作方式带来一系列的冲击。不把这些权放下去,不可能产生区和区之间的比较差异,现在放下去了,各区努力的程度不同,效果可能就大不一样了。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监督这一套相关的知识是否很熟悉,是否运用得很娴熟,我看从主要领导到分工领导都要下一番功夫。否则,就要被动。下一步市直部门主要负责综合协调,负责制定规划、政策、标准,负责监督检查,执行都放到区里,干好干坏要拿区里是问了。这种变化是根本性的,要好好认识。第三,6个区不会像现在这样保持相对均衡状态了。现在是市里统管,各区基本上呈现不出差异性,或差异性很小。下一步,把城市建设权、管理权、执法权下放以后,由于各个区的重视程度不同,投入力量不同,管理水平不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同,差异肯定就出来了。这种差异,正是推动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监督上水平的一个重要手段。保持均衡不可能发展,所以我们要研究一套办法,善于打破均衡,然后再追求新的平衡。这是事物发展的逻辑和规律。如果都是相对处于平稳、均衡状态,事物就不可能发展,或者说不可能快速发展。这就是事物发展的辩证法。

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是一项重大改革,改革体现在哪些方面?需要把握好。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些具体的体制、制度都面临着改革的问题。目前,只是改了一部分,还有许多没触动或者是还来不及改,但并不存在不改的问题。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体制和机制进入到市场经济,相当一部分表现出它的弊端,这些弊端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我们济南和其他先进市相比,改革的任务还很重。我们的领导同志要有改革意识,通过改革,建立起一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与国际接轨的、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有一个过程,达不到效果就要再改,改了不行,还要再改,总有那一天,越来越符合实际,越来越能达到我们理想的目的。因此,要善于拿起改革的武器。怎样看待改革的效果,也就是改革的检验标准问题。总的讲,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在具体实践中,我们要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检验改革成功与否,应用这个标准来衡量,而不是我们。

自我评价。

过去我们城管执法,确有老百姓不高兴、不满意的地方,一是多头执法,十几个部门,这帮走了那帮来,老百姓很烦二是执法不作为,该管的不去管,烦事难题都不管,没利的躲着跑,老百姓不满意三是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态度蛮横等。

之所以存在这些久治不愈的问题,有其体制、机制的原因,因此,要进行改革,改革的方向概括起来讲,就是“三改一加强,实现五个目标”。一改分散多头执法为一家综合执法。这一改应该说从体制上已经解决了。二改城市执法的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为“三权分离”。这是实质,必须作为一项原则,贯彻落实好。城管执法决策权在市局。具体讲,城管执法的标准、依据、行为的规范等等这些都在市里。市行政执法局行使决策权,区执法大队行使执法权,市督查大队行使监督权。三权为什么分开啊?老百姓说,你们又当领导,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相互缺乏制约,这样的体制办不好事。因此,要从根本上进行改革。必须按照这样的改革方向去实践,不能动摇,不能含糊,这是一个方向问题。三改罚没全部上缴国库、实行罚缴分离,这也是个本质上的改革。罚没多少与个人利益丝毫不挂钩。特别是奖励不能简单化,不能按罚的多少实施奖惩,这会助长多罚、乱罚现象。奖励的标准应是案件执行率达到多少,执行质量如何。以上3条是改革的本质,这3条非常重要,必须认真执行。“一加强”就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把队伍建设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

要实现的5个具体目标是:第一、综合执法。现在14个部门的处罚权集中过来了,下一步还要积极创造条件,向行政综合执法过渡,现在的综合只是相对的。第二、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要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第三、规范执法。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规范执法行为。如:执法的事实是不是清楚、执法依据是不是充分、执法程序是不是合规、执法行为是不是得体,这都属于规范执法问题,需下一番功夫进行全面规范。第四、公正执法。不能感情用事,遇事商量商量,就少罚一点,是不行的。要公平、公正执法。第五、文明执法。主要表现在态度上,执法态度不好,影响的不是一个人,也不是执法局,而是党和政府的形象。上述5个具体目标,需要大家在实践中认真探索研究,尽快制定出管理制度,创造出好的经验。

三、认真解决好推进改革中的主要问题。

城管执法队伍素质的高低决定这项改革成效的大小,要把队伍建设始终如一地抓好,要常抓不懈,这是重中之重。

第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各项有关业务的培训,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形象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群众意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认识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把这个队伍建成文明之师、威武之师。

第二,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要伴随着新体制的建立尽快形成一整套管用的。

规章制度。

围绕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逐步建立和完善一套科学有效的约束保障制度和优胜劣汰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制。第一次亮黄牌警告第二次再警告第三次就要坚决辞退。省公安厅搞的8项规范很简明、很严格违反者要清退出公务员队伍既简单又明确值得我们执法部门认真学习。

第三,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各级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依事实办案,依法办案,依程序办案,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执法部门要与专业管理部门多沟通、多配合,定期召开座谈会,及时沟通情况,分析问题,制定有效办法,形成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好局面。

第四,切实加强廉政建设。要经常开展廉政教育,做到防范在前,警钟长鸣,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观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效防止执法不公,办人情案的现象,坚决摒弃吃、拿、卡、要的坏作风。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把领导班子建设好,切实建设成为开拓、务实、廉洁、公正、团结的领导集体,班子搞好了,就有了带好队伍的本钱,就有了说服力,就掌握了搞好队伍建设的主动权。

第五,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在城市管理上既要强化政府的责任,又要依靠群众的参与。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文明意识、法制意识、大局意识,使市民自觉支持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下一步城市管理要创造出更多的形式,使人民群众参与进来,真正体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这方面应该很好总结经验,大力完善推广。

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是一个新的尝试,涉及到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顺利推进这项改革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和大力支持。各级领导要分工负责、靠上去抓紧抓实,保证打好基础。“万丈高楼平地起”,基础打不好,大厦有隐患。要加强协调工作,彻底解决推诿扯皮问题,各部门要多通气,多联系,多协商,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地解决前进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当前的重点,要认真贯彻执行好市政府颁布的第206号和第207号政府令,要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集中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要打好第一仗,周密策划,做到首仗必胜。要注意分析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不断实践,推动我市综合执法向纵深发展。希望市、区两级行政执法局和城管警察支队全体同志,团结实干,奋发有为,不断创造新的业绩,为“实现新跨越、建设新泉城”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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