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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市场意识强化手册(热门19篇)

时间:2024-01-03 17:24:02 作者:文锋

作为一个机关单位,我们需要及时总结和概括我们的工作表现。以下是一些机关单位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希望对各级政府和机关单位提供一些借鉴和启示。

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据基层调研发现,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有一定差距.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基层尤其是乡镇纪检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从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日常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乡镇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业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经济待遇也不高,与某些部门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交流机会少,提拔机会更少.

(二)队伍建设不完善.乡镇纪委目前虽然配备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及纪委委员,但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都是兼职,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从事当地党委、政府其他工作,不钻研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查办案件更是无从下手.派驻纪检组,目前派驻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发挥不了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影响了纪检监察各项职能的发挥.

(三)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任务越来越艰巨.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基层乡镇纪委书记是从其他行业和部门调任或提任过来的,没有具备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更没有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缺乏专业人才,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一)认识存在误区.一些乡镇(或基层单位)形成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党政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自己任内的政绩,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除纪委书记专职外,副书记、专干及纪委委员都是兼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责任心不够强,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二)体制机制不畅.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较弱,当前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治理体制决定了乡镇纪委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而且乡镇纪委书记是副科级配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力度和质效.另一方面乡镇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脱贫攻坚、惠农民生等中心工作任务,又必须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接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业务能力不强.乡镇纪检干部非专业人员较多,岗位培训机会少,业务知识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识结构单一,协调能力不强,真正能“战斗”的更少,执纪监督方式方法滞后,业务素质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知识了解不深,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水平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心无力,纪委委员角色意识虚化.

(四)“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步伐,大力推进“三转”,但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等调整变化太快,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

(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跟班轮训和参与办案,提升“实战”能力.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三)提供激励机制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在政策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纪委常委、各部室主任和乡镇纪委书记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同时,为基层纪检干部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乡镇党委、政府要尽量少抽调和借用纪检干部.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工作业绩突出、综合素质良好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按照中纪委提出的明确“两个责任”、落实“两个为主”和“三转”的新要求,陈仓区纪委解放思想、主动转变、聚力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清理议事机构,加大办案力量,重组调整内部机构设置,优化人员配备,提高了履职能力,同时也存在一些难题亟待破解。

一是发挥职能作用受到限制。由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把握不准,在实际工作,经常出现越位、缺位、错位、失位问题。一是越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应由牵头部门承担完成的任务,纪委却主动或被动的承担,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二是缺位问题,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组织与协调的关系理解不透,注重组织,忽视协调,导致有些工作该分解的没有及时分解,该督办的没有督办,在治本抓源头工作中形成责任虚化、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局面。三是错位问题,一些地方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对部门各负其责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认识不清,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四失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有待提高。日前,中纪委通报了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也折射出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程度不同存在一些问题。在目前“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会员卡腐败”等“四风”盛行的社会大背景影响下,纪检监察干部也存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自律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

三是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对一些国有企业调查情况来看,大多企业的纪检监察人员兼职过多,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少,业务知识欠缺,对纪检监察的业务不熟,工作能力工作方式方法不能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一些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不健全,正常工作难于开展。部分经营好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办公设备陈旧老化配置低,困难企业就不用说了,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和作用的发挥。

一是深化认识,以改革的思路破解纪检监察工作难题,打好持久战。要深化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的学习贯彻,力求学深、学透,以更好地掌握精髓、指导实践。当前,腐败现象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思想上警醒起来,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强监督和办案力量,探索新的派驻办法,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把不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使纪检监察机关回归职能本位。坚持执好纪,切实加强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打“老虎”,勤拍“苍蝇”,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坚持问好责,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持把好关,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三是转变方式,坚持抓早抓小盯关键,打好歼灭战。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善于抓住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教育预防等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从而带动全局工作推进,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管项目的单位和干部。

四是提高能力,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省纪委“四个不准”“六个严禁”的要求,不断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切实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稳定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同时要配备必要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和经费保障等条件,以确保反腐倡廉各项政策落实。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集合

基层法院纪检组撤销了,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由谁(部门)来牵头主抓。区纪委监委的派驻纪检监察组不是原来法院的纪检组,它不可能直接来抓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当然,我们会说,院党组应承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但过去,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由纪检组长带领纪检组监察室一班人具体负责抓实,现在,党组没有了具体抓廉政建设的机构和人员。

二是法院监察室的职责定位问题。法院监察室虽然名称有“监察”二字,但法院监察室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的“监察”职能,法院监察室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行使对本院审判执行等工作的审务督查,它是双重领导,首先是受上级法院监察室的领导。

三是多数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已分流。撤销了法院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队伍。我院本想将监察室的同志调到机关党委等从事专职党建工作和其它工作。后来,院党组考虑,越是在这个时候,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越不能削弱,所以,暂时没有作变动。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广大计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年一个台阶,多次获得国家和省、市计生部门的表彰。然而,对照上级的要求,我县的计划生育工作还存在着如下几个问题:

一、违法生育时有发生。由于部分农村群众观念滞后,导致出现伺机抢生、偷生、超生现象,少数群众早婚、私婚、非婚姘居,另外还存在假双胞胎、假收养、选择性终止妊娠等问题。

三、技术服务水平低。目前,我县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水平与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的距离,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没有理顺,广大育龄人群的'自我保护意识差,专业技术服务人员业务水平普遍低下,为育龄人群服务的能力和操作技能还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有欠缺。由于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化转移,在管理上出现“空档”,使漏管、难管和管不到位的问题存在,造成人口隐形增长难以遏制。

面对目前存在的这些问题,我县应在如下几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是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宣传力度。《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域的一部基本法律,是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法律依据。应切实加大对该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人地位,从而为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掌握生育政策,严格执法,强化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与管理力度,依法调整广大育龄群众的生育行为。依法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强化利益导向机制,落实优待奖惩办法和规范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行政行为,依法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推向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新台阶。

三是依法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新机制,规范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网络程序,把好流动人口的审批与发证关和现居住地查验服务关,使流出地与现居住地互通信息,使流动人口了解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把流动人口管理作为作为考核责任单位和部门的一项重要依据,建立公安、工商、城建等有关部门的联防工作网络机制,齐抓共管,落实责任,综合治理,一抓到底。

四是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建立严格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对违法失职或超范围进行计划生育手术操作的人和事要严肃处理,对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滥用权力,进行假手术和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要切实加强对病残儿鉴定审报的法制化管理,严防弄虚作假,实事求是、正确地给予人们合理生育、合法生育的权利,真正体现党和政府的生育政策。要切实推行和加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使广大育龄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更好的服务。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集合

经过认真调研,我们发现影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发挥的因素和原因有很多:

1、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多,不利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的提高。

在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有了一定加强,但反腐败工作力度存在有一定的弱化现象。虽然纪委书记已经“三转”,但是纪检监察队伍专职干部人数太少。例如,我乡的纪委副书记同时担任乡包村干部、党建工作、起草党委和政府部分材料,纪委委员全部都是民主所、财政所、计生办骨干力量,由于没有相对固定的、专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上级纪委安排部署的工作,难以做到专职落实,更无精力和时间去思考创新性工作,很大程度地制约了乡纪委有关工作。

2、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队伍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虽然,乡内纪检监察干部已经配齐配强,但村纪检干部仍存在素质不高的问题,许多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于如何做好纪检工作还没有头绪。另外,由于乡纪检干部变动频繁、流动性大,多数在工作逐渐熟悉时,工作岗位又发生改变,稳定性差,造成纪检干部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不高,周而复始,整体纪检工作水平就提不上去。

3、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

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窄,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也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

村“两委”班子重项目建设轻纪检监察的思想较重。各村两委把主要精力集中在争取项目、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上,忽视了“抓好党建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导致一些村民小组原有的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小组形同虚设,发挥作用不强,村务、财务公开内容不齐全。

5、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到位。

根据去年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乡各村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原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级纪检监督小组自行撤销,其相应的职责、权利、义务划归监委会。从目前成立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实际情况看,由于村务监督委员会与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没有理顺,具体职责义务还不明确,加之***各村村级集体经济薄弱,乡村两级无力承担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工资补贴,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即使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不健全和工资补贴没保证,其作用也难以正常发挥。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范文

困难,指处境艰难、生活穷困,亦指事情复杂、阻碍多;通常在很多中出现。语出《易·震》“九四,震遂泥”三国魏王弼注:“艾其震也,遂困难矣。”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范文三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基层法院纪检组撤销了,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由谁(部门)来牵头主抓。区纪委监委的派驻纪检监察组不是原来法院的纪检组,它不可能直接来抓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当然,我们会说,院党组应承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但过去,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由纪检组长带领纪检组监察室一班人具体负责抓实,现在,党组没有了具体抓廉政建设的机构和人员。

二是法院监察室的职责定位问题。法院监察室虽然名称有“监察”二字,但法院监察室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的“监察”职能,法院监察室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行使对本院审判执行等工作的审务督查,它是双重领导,首先是受上级法院监察室的领导。

三是多数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已分流。撤销了法院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队伍。我院本想将监察室的同志调到机关党委等从事专职党建工作和其它工作。后来,院党组考虑,越是在这个时候,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越不能削弱,所以,暂时没有作变动。

经过认真调研,我们发现影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发挥的因素和原因有很多:

1、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多,不利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的提高。

在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有了一定加强,但反腐败工作力度存在有一定的弱化现象。虽然纪委书记已经“三转”,但是纪检监察队伍专职干部人数太少。例如,我乡的纪委副书记同时担任乡包村干部、党建工作、起草党委和政府部分材料,纪委委员全部都是民主所、财政所、计生办骨干力量,由于没有相对固定的、专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上级纪委安排部署的工作,难以做到专职落实,更无精力和时间去思考创新性工作,很大程度地制约了乡纪委有关工作。

2、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队伍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虽然,乡内纪检监察干部已经配齐配强,但村纪检干部仍存在素质不高的问题,许多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于如何做好纪检工作还没有头绪。另外,由于乡纪检干部变动频繁、流动性大,多数在工作逐渐熟悉时,工作岗位又发生改变,稳定性差,造成纪检干部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不高,周而复始,整体纪检工作水平就提不上去。

3、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

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窄,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也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

村“两委”班子重项目建设轻纪检监察的思想较重。各村两委把主要精力集中在争取项目、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上,忽视了“抓好党建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导致一些村民小组原有的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小组形同虚设,发挥作用不强,村务、财务公开内容不齐全。

5、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到位。

根据去年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乡各村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原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级纪检监督小组自行撤销,其相应的职责、权利、义务划归监委会。从目前成立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实际情况看,由于村务监督委员会与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没有理顺,具体职责义务还不明确,加之***各村村级集体经济薄弱,乡村两级无力承担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工资补贴,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即使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不健全和工资补贴没保证,其作用也难以正常发挥。

(一)在基层一些领导认识还不到位。认为纪检监察机构不过是查办案件,而平时又没有什么案件可办,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没有真正把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没有得到准确定位和很好落实。

(二)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多,不利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的提高。在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存在有一定的弱化现象。基层纪委书记兼职太多(例如中扬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克民兼职数达到8项之多),工作精力不足,顾此失彼,加之基层单位普遍存在人手不够的问题,大部分基层单位没有相对固定的、专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很大程度地制约了基层查办案件工作,削弱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做本职工作,以至有时只能忙于应付。

(三)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还需继续提高。队伍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在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中,仍存在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由于岗位调整、人员经常变动等原因,不但造成工作脱节,而且易使干部产生“干纪检是暂时的”等消极思想,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不高,不利于提高自身素质。

(四)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窄,内容过时,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

(五)执纪环境导致畏难情绪。当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少了几分底气。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了。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案件便不了了之。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

(一)考评体系不全,缺乏工作量化质化标尺。目前我区对基层纪委书记的绩效考评只有从每年一度的本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百分量化进行考核,对其本人具体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以及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等情况没有更加详细的考评办法,容易造成“干”和“没干”一个样,工作没有积极性。

(二)工作环境不优,容易挫伤基层工作积极性。部分基层主要领导存在求稳怕乱心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的案件多就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损害当地形象,从而造成基层纪委书记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时受到很大程度的掣肘,怕这忧那,不敢大胆放手开展工作,更难以有所创新。

(三)工作精力不足,导致“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目前我区基层纪委书记兼职过多,分散了抓本职工作的精力。究其原因,一是乡镇机构改革人手不够,误认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平时没有什么案件可查,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二是提倡分工不分家,纪检监察工作与其他工作也应不分家,基层纪委书记直接兼管几项工作也就顺理成章;三是纪检监察机构是管人、执纪的,说话有分量,所以往往不分谁主管,就简单地把一些本不该纪委管的事交给纪委去处理。

分调动起来,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建立严密的绩效考评体系,严把实绩关,研究制定科学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使考核结果尽可能客观、全面、真实、准确。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有一定的特殊性,考核评议工作一定要把政治表现放在首位,同时要注重干部业绩考评,实行目标化管理。要以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注重业绩考评为着力点,按照责任目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奖惩“四位一体”的思路,不断完善修订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考核细则等各项工作制度。对查案办案、执法纠风、宣传教育、源头治腐、信访调查等各项工作进行量化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验收相结合、干部自我测评与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进行业绩综合评分排位,其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奖罚一定要分明,要拉大档次,并与评奖相结合,与晋职晋级相结合,充分调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内在积极性。对那些理论基础差,实际工作能力低,又缺乏上进心并且不热爱这项工作的干部,应调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为了夯实基层基础,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完成,现根据半年统计报表和市、区抽样调查情况,对我区半年来人口计划的执行情况和计划生育形势分析如下:

上半年,全区总人口为人,全区总出生人,比去年同期多出生人,死亡人,净增长人,出生率为‰,比去年同期上升了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比去年同期增长个千分点。

.出生情况分析。上半年出生人数为人,其中计划内生育人。从报表数据看两乡(镇)、五办上半年计划生育率均为%,但从上半年市人口计生委和区计生局抽样调查及举报调查的情况来看,违法怀孕、违法生育对象还存在,外出打工流出人员、非婚同居人员和流入人员,这部分人将会冲击我区计划生育率的完成,应引起各单位的高度重视。

.出生统计质量分析。根据上半年市、区抽样调查情况统计,仍存在出生漏报现象,流入人口出生漏报情况较严重,市、区查出的例出生漏报全部为流动人口出生漏报。市抽样调查个样本点,其中金山办事处金钩山社区居委会漏报计划内一孩出生例;区抽样调查的个社区居委会有个社区居委会有漏报现象,这两个社区居委会分别是月塘办事处南岳岭社区居委会和桂花办事处向阳社区居委会,共漏报计划内出生例,其中南岳岭社区居委会漏报计划内一孩出生例、计划内二孩出生例,在向阳社区居委会查出漏报计划内一孩出生例。

.出生孩次构成分析。上半年出生人数中一孩出生人,比去年同期增加人,一孩率为,比去年下降了个百分点,二孩出生人,比去年同期增加人,二孩率为,比去年上升了个百分点,无多孩出生。

.出生性别比分析。上半年出生男孩人,女孩人,出生性别比为,比去年同期低个点,一孩出生性别比为二孩出生性别为,高于正常值。今年我区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联合执法行动,成立区集中整治“两非”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协调监察、计生、卫生、工商、文化、公安等部门严厉查处“两非”行为,保证我区出生性别比在正常值范围内。

.补报出生情况分析。上半年我区补报××年度出生人,其中补报计划内出生人,补报违法生育人,补报违法生育比去年同期减少了人。这说明报侥幸心理瞒报上年度违法出生的单位比以前少了,同时,补报的计内出生中有一部分为本地常住人口,说明少数专干责任心不强、出生底子不清。

.农村落实长效节育手术情况分析。上半年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例,比去年同期减少例,其中:结扎例、上环例、取环例、人流引产人数例。农村落实长效节育手术仙庾镇结扎例、上环例,明照乡结扎例、上环例,桂办结扎例、上环例,宋办结扎例、上环例,金办结扎例、上环例。根据报表数据,农村上半年共结扎例,比去年同期减少例,共上环例,比去年同期减少例。这说明总体上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人数正在下降,期内长效措施落实率偏低,农村长效节育措施落实还很不到位。

××年度农村长效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对照表。

单位应落实数已落实数欠帐数期内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

荷塘区仙庾镇。

明照乡。

桂花办事处。

宋家桥办事处。

金山办事处。

.已婚育龄妇女孕检情况分析。据报表统计,全区应孕检育龄妇女人数为人,实孕检人,孕检率为。各单位报表孕检率均在以上,但实际上个办事处“三查”难以到位,而这些单位育龄妇女数占到全区的%,加之三、四月份正在进行村委换届选举,有部分村由于计生专干忙于竞选或已经落选,其计生处于半瘫痪状态,因此实际孕检率并没有这么高。未孕检的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大部分为外出务工人员,这部分人是农村违法出生的隐患,应加大追踪管理的力度。

.计算机个案信息情况分析。近两年来,通过各乡镇、办事处计算机操作员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已完成了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卡的录入,并对台帐数据进行了逻辑校核,为全省计算机联网打下了基础。但从抽样调查和区划调整后新组建的单位进行台帐核对的结果来看,各乡镇、办事处计生办电脑台帐的真实性和准确率并不高,电脑台帐的数据与手工台帐及实际情况经常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例如有的单位药具人数从电脑台帐汇总与专干手工台帐汇总相差太远,总的来说乡镇计生办的电脑台帐比办事处计生办的准确率高,社区居委会纯居民的电脑台帐比辖区单位的准确率高。电脑台帐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信息引导服务的质量,并且从今年月份起乡级已婚育龄妇女帐卡数据将直接传到省人口计生委,各单位要组织进行全面、彻底的台帐核对,保证基础数据的真实、准确。

从报表数据和抽样调查情况分析,我区计划生育形势不容乐观。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存在不足。一是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医务人员配备未到位或不够;二是计生队伍不稳定,技术服务力量不强。以技术服务为重点开展优质服务就要一支强有力的专业化队伍,但计生队伍有不稳定因素,计生专干变动较频繁,办事处人员配备结构不合理,技术人员比例不适,难以指导社区开展优质服务;统计员变动多,今年又有个单位更换了统计员,区计生局统计股成了各乡镇、办事处计生办的统计员培训基地,新统计员业务不熟,难以指导基层开展信息引导服务。同时,在三、四月份开展的村级换届选举中,由于村干部将实行月薪制,竞争异常激烈,村计生专干队伍将会有较大变动,计生资料的移交将会很艰难,要投入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对新专干进行业务培训。

.农村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不到位。报表统计,结扎、上环人数逐年下降,服药用工具人数逐年上升,与去年同期比,结扎人数下降了人、上环人数下降了人,期内长效措施落实率仅为生育一孩夫妇以上环为主,生育二孩夫妇以结扎为主的长效节育措施长期得不到落实,造成计生隐患。

.流动人口的管理上出现漏洞。流动人口管理是目前计划生育薄弱环节,对流动人口约束力不够,没有形成良好的管理体制,造成流动人口管理到位率低,特别是流动人口持证率、合同签订率低,因有些街道办事处没有配备专业医务人员造成“三查”率相当低。从抽样调查情况来看,虽然三月份各单位都开展了大规模的流动人口清查活动,但有的社区还是没有彻底摸清流动人口期内出生的底子,甚至对查出来的漏报的流动人口期内出生茫然不知。这说明流动人口清查还不很理想,清查不彻底,我们的计生流动人口管理也还存在一些漏洞。

.二孩出生性别比偏高。上半年我区二孩性别比为,比正常值高个点,这说明群众的生育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部分人为了达到生男孩的目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因此,应加大对“两非”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查”到位率与报表数据不符。外出经商或打工人员的“三查”没有强有力的管理手段,对流出育妇没按时寄回孕检证明也没有有效的制约手段。目前还出现了未婚女青年非法同居、怀孕、甚至生育,形成了新的隐患。

.统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计生重心需下移。经过市、区多次抽样调查,出生漏报时有发生,错漏报出生的现象仍然严重,这将直接影响我区的统计准确率,务必引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基层单位统计质量也是我区计划生育一项艰巨任务。

.基层基础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乡镇红外线治疗仪和宣教设备没发挥好作用;二是还有一部分村(居)委会村务公开栏内容不全,设备破旧,阵地建设不符合要求;三是台帐漏登或错登现象仍然存在。

针对上述分析存在的问题,为确保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全面完成。各乡镇、办事处务必加强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各项。

.抓党政领导重视关。强化领导责任,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年省编办、省人事厅、省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号文件和贯彻执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重点抓管理、抓落实。

.抓宣传教育、优质服务常规性的任务。重点抓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把宣传始终放在计划生育的首位,使计划生育新型生育文化进村入户,把社区的计生文化走廊作为社区居民的宣传阵地,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和优质服务活动,引导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达到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夯实基层基础。使各项规范化,充分发挥计算机科学管理开展信息引导服务,指导村级计生专干进行随访服务和避孕药具的发放,切实做到各类帐、卡、表、册和电脑数据的一致性。

.继续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今年城市四区抽样调查样本点重点在流动人口聚居地。流动人口管理是计划生育的重点和难点,对流动人口较复杂地带实行重点突破,对外出和流入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要开展全面的清理登记,进行建帐建册,做好流动人口期内出生上报,并提高流动人口孕检率、合同签订率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证率。

.扎实抓好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通过集中进行结扎、上环活动切实提高长效措施落实率,积极开展已婚育龄妇女生殖疾病普查。

.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创新思路,创造特色。一是进一步推进计生宣传,加大宣传氛围;二是继续深化婚育新风进校园活动,培养国策宣传的后备力量;三是积极成立社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和个私企业计生协会,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

.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协调区监察局、区计生局、区卫生局、区工商局、区文体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进行集中整治,实行有奖举报,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确保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在正常值范围内。

.加大计生专干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计生专干业务培训。村级换届选举后迅速举办计生专干业务培训班,对新专干进行集中强化培训。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存在不足。一是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医务人员配备未到位或不够;二是计生队伍不稳定,技术服务力量不强。以技术服务为重点开展优质服务就要一支强有力的专业化队伍,但计生队伍有不稳定因素,计生专干变动较频繁,办事处人员配备结构不合理,技术人员比例不适,难以指导社区开展优质服务;统计员变动多,今年又有个单位更换了统计员,区计生局统计股成了各乡镇、办事处计生办的统计员培训基地,新统计员业务不熟,难以指导基层开展信息引导服务。同时,在三、四月份开展的村级换届选举中,由于村干部将实行月薪制,竞争异常激烈,村计生专干队伍将会有较大变动,计生资料的移交将会很艰难,要投入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对新专干进行业务培训。

.农村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不到位。报表统计,结扎、上环人数逐年下降,服药用工具人数逐年上升,与去年同期比,结扎人数下降了人、上环人数下降了人,期内长效措施落实率仅为生育一孩夫妇以上环为主,生育二孩夫妇以结扎为主的长效节育措施长期得不到落实,造成计生隐患。

.流动人口的管理上出现漏洞。流动人口管理是目前计划生育薄弱环节,对流动人口约束力不够,没有形成良好的管理体制,造成流动人口管理到位率低,特别是流动人口持证率、合同签订率低,因有些街道办事处没有配备专业医务人员造成“三查”率相当低。从抽样调查情况来看,虽然三月份各单位都开展了大规模的流动人口清查活动,但有的社区还是没有彻底摸清流动人口期内出生的底子,甚至对查出来的漏报的流动人口期内出生茫然不知。这说明流动人口清查还不很理想,清查不彻底,我们的计生流动人口管理也还存在一些漏洞。

.二孩出生性别比偏高。上半年我区二孩性别比为,比正常值高个点,这说明群众的生育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部分人为了达到生男孩的目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因此,应加大对“两非”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查”到位率与报表数据不符。外出经商或打工人员的“三查”没有强有力的管理手段,对流出育妇没按时寄回孕检证明也没有有效的制约手段。目前还出现了未婚女青年非法同居、怀孕、甚至生育,形成了新的隐患。

.统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计生重心需下移。经过市、区多次抽样调查,出生漏报时有发生,错漏报出生的现象仍然严重,这将直接影响我区的统计准确率,务必引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基层单位统计质量也是我区计划生育一项艰巨任务。

.基层基础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乡镇红外线治疗仪和宣教设备没发挥好作用;二是还有一部分村(居)委会村务公开栏内容不全,设备破旧,阵地建设不符合要求;三是台帐漏登或错登现象仍然存在。

针对上述分析存在的问题,为确保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全面完成。各乡镇、办事处务必加强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各项。

.抓党政领导重视关。强化领导责任,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年省编办、省人事厅、省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号文件和贯彻执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重点抓管理、抓落实。

.抓宣传教育、优质服务常规性的任务。重点抓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把宣传始终放在计划生育的首位,使计划生育新型生育文化进村入户,把社区的计生文化走廊作为社区居民的宣传阵地,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和优质服务活动,引导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达到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夯实基层基础。使各项规范化,充分发挥计算机科学管理开展信息引导服务,指导村级计生专干进行随访服务和避孕药具的发放,切实做到各类帐、卡、表、册和电脑数据的一致性。

.继续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今年城市四区抽样调查样本点重点在流动人口聚居地。流动人口管理是计划生育的重点和难点,对流动人口较复杂地带实行重点突破,对外出和流入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要开展全面的清理登记,进行建帐建册,做好流动人口期内出生上报,并提高流动人口孕检率、合同签订率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证率。

.扎实抓好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通过集中进行结扎、上环活动切实提高长效措施落实率,积极开展已婚育龄妇女生殖疾病普查。

.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创新思路,创造特色。一是进一步推进计生宣传,加大宣传氛围;二是继续深化婚育新风进校园活动,培养国策宣传的后备力量;三是积极成立社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和个私企业计生协会,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

.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协调区监察局、区计生局、区卫生局、区工商局、区文体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进行集中整治,实行有奖举报,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确保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在正常值范围内。

.加大计生专干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计生专干业务培训。村级换届选举后迅速举办计生专干业务培训班,对新专干进行集中强化培训。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决定》,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县府办与职能部门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我系统的工作特点和优势,通力协作,今年以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领导重视,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首先,按照目标管理要求,于3月4日由局统一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文件,提出了有关加强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并要求各单位应把流动人口管理、计划生育管理列入本单位日常工作范围,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并确定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专管人员具体抓。县妇幼保健院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制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共6条,要求全院实行院科二级负责制,建立健全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加强外来人员计划生育的管理,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督查力度,实行年度评奖,评优一票否决制。卫生监督所在审批办理《卫生许可证》时,督促所管辖的单位在录用外来育龄人员(18―49周岁)跨乡镇的流动人口时,须核查经现居住地乡镇计生办查验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某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在办证窗口登记入册,并将登记情况及时反馈计生局或卫生局。同时于3月10日召开各单位分管领导、责任人、责任科主任参加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会议,由局领导与下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单位领导根据目标任务要求,加强目标管理,明确职责,确定责任科室,落实专人负责并层层分解责任,单位与下属各科室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二、严格准入,加强监管,确保质量。

根据母婴保健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内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人员实行准入制度,今年共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培训班3期,培训人数达176人,通过培训、考核,共发放上岗合格证书138人,严把技术考核关,凡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及时做好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考核,以保证生殖保健服务的质量。及时转发省卫生厅76号文件关于严禁非法利用b超等先进技术手段鉴定胎儿性别行为,严禁无证取环,实行凭证引产。同时根据浙政办发()91号《关于大力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与县计生局联合下发(2004)1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的文件,提出了六条具体治理措施,严格要求加强对医用超声诊断仪和染色体检测等设备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妊娠妇女使用超声诊断仪和染色体检测的有关规定,严格登记制度。凡辖区内所有超声诊断仪均需按要求以文件形式上报各自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凡孕产妇b超检查者,各医疗卫生机构均已建立专门的孕产妇b超登记本,并注明被检查者居住地址、姓名、年龄、临床诊断、b超诊断结论等方面内容,以备查验,从源头上确保我县出生婴儿性别比保持正常水平,杜绝人为选择性别的非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秩序,确保人口安全与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各单位在录用临时人员时,不得录用无证育龄人员,医务人员在为孕妇做孕检或分娩前,必须查看户籍地出具的生育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对无证孕妇检查和无证分娩者,认真填写《无证分娩报告单》并及时通报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做好登记记录,今年1―12月份已上报302例。县卫生监督所在审批办理《卫生许可证》时,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97人已登记入册,并向其做好宣传教育指导工作,及时向计生局反馈,受到计生部门的好评。本部门全年共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术总人数为11754人次,其中放置宫内节育器4417人次,取出宫内节育器3406人次,流产手术3252人次,其中人工流产3167人次,药物流产85人次。引产手术364例,女结扎人次数为315例。严格执行操作常规,确保手术服务质量。全年全县产妇总数4884人,属地管理外来孕妇427名,委托管理13名,《发放给外来育龄妇女一封信》500多份,把流动人口和计划外孕妇作为重点管理对象,全县孕产妇死亡率为“0”。

三、深入优质服务,实施优惠优先措施,加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力度。

根据《某县人民政府关于计划生育优惠优先的实施意见》,今年出台对全县出生的农村独女户家庭、在参与本县农民大病统筹合作医疗时,独女户父母2人应承担的个人缴款部分,凭户籍证明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证件,由当地政府和县计生局审核并公示确认后,予以免缴,全县共减免农村独女户缴款总户数2864户,总人数5667人,减免经费34002元。目前县财政补助减免经费款已到位34002元,以此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积极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引导群众从根本上转变生育观念,稳定我县低生育水平。另外,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就诊者,还可享受“一免四减半”优惠(即免门诊挂号费,检查尿常规、血常规、大便常规、b超者按国家规定标准减半收取检查费)。

在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的同时,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探索婚前保健改革思路,尤其是10月1日以来,《新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使婚前卫生指导与咨询工作面临尴尬局面,为此,妇幼保健机构在全市率先推出婚检专家定点下乡、下农村办培训班等宣传工作。今年新婚学校共开课7场,受教育1118人,并且在举办婚前培训班的基础上,又于11月1日起为全县集中婚姻登记,提供免费婚检一条龙服务的新措施,千方百计,想方设法积极开展优生优育咨询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教育,今年还开办孕妇学校720期,受教育4468人,吸收好妈妈俱乐部会员162人,举办小课教育30场,幼儿学校开课621期,受教育4410人,讲座5期,受教育1139人,开展社区健康专栏2509期,上街宣传99次,受教育5119人,发放资料8384份,编发报刊2期,快讯6期,发放母婴保健墙报632期,母乳喂养资料7189份,电视宣教45次,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广大育龄妇女的自身保健意识得到帮助提高,有力地促进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问题和建议。

1、加大流动人口监管力度有一定困难,必须各部门密切配合,医务人员在行使保健服务过程中,查验身份证、生育证等有效证件比较困难,特别是为无任何证件的孕妇做孕检和分娩前,对其居住的地址、单位一般都以孕妇本人口述为准作为登记填写的依据,而流动人口大多数无固定居住场所,流动性很大,往往第一次孕检后,第二次追踪孕检时,她的地址和单位已发生变动,找不到人,这对整个孕产妇保健管理带来一定困难,对《无证分娩、孕检报告单》的反馈信息有失真实。

2、流动人口大多是打工为主,生活艰难,经济条件差,属弱势群体,孕妇在孕期检查和分娩时,一般都是在重危状况下到医院,而保健系列服务得不到保障,但作为医疗机构有救死扶伤的责任和义务,必须无代价地全力地做好保护流动人口母子生命的安全工作,有的高危孕妇需要立即救治,救治后的医疗费用无处收取,均由医院垫付。久而久之医院无能为力,为此建议县政府在县财政允许的情况下,应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保健专项基金,用于流动人口孕妇的保健服务救助,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某县卫生局。

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困难及对策范文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同级监督难。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长期存在,主要存在三个障碍。

1.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同级党委(党组)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

2.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

3.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基层部门,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组长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产生少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二)“四风”根治难。当前,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病源还在、病根难除,停留在“不敢”层面。

1.“不能”的制度笼子不够严密。监督机制、预防制度制订数量多、执行效果低、发挥作用小、问题突出。同时,有的制度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工作的连贯性不强,执行中难度增大。如办公用房标准在5年内进行了3次调整,但有的部门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流于形式,甚至有的部门领导干部把原来的超标办公室隔开,投资购买一些办公用品,在门头上挂个“班子会议室”或者“接待室”之类的牌子来应付检查。办公用房清理本身监督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但在实施过程中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

2.“不易”的监督难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风规定,制度制订得好,广大党员干部拥护得多,但在基层想一下子根治则比较困难,如严禁午餐饮酒规定,对于农村党员干部,受民风习惯影响,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来“事多面广”、难监督难问责,群众监督的参与度也不高,给执纪监督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新形势下出现的“公款吃喝进农庄”、“带彩娱乐进家庭”、“电子礼品卡”、“快递送礼”等“隐身衣”、“换马甲”问题,再加上“为官不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仍难办”现象等等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给作风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

3.“不想”的自律环境没有形成。基层党员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带头践行作风规定的思想自觉,从近几年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看,少数基层党员干部面对作风规定,在工作生活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开监督不被发现。同时,“刮风论”、“过头论”、“影响论”等错误的思想意识仍然存在,这些都为根治“四风”带来负面影响。

(三)工作越位多。很多基层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认为有些工作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如一些乡镇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使基层纪委往往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导致纪委工作任务繁重。

(四)监督不到位。有些基层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些基层纪检干部抓防微杜渐工作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五)自身建设弱。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且部分基层纪委班子机构还不健全。如有的乡镇纪委班子不健全,虽然配备了2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有的由于没有适当的人选,纪委班子难于配齐。另外,虽然有编制,但单位上没有适合进入纪检队伍条件的人,年轻的要么不是党员或其它条件不符,符合条件的不是年龄偏大就是其它要求达不到,导致纪委班子出现人员编制空位问题,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

2.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过硬。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作风飘浮,律已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系案,人情案,对一些不正之风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

王歧山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报告中把纪委的工作职责简要表述为“监督、执纪、问责”6个字,这也是各级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本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基层纪委没有理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三)有的基层纪委不敢大胆履职。由于体制原因,各级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有的纪检干部只求平稳,不愿履职,把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主业、副业”严重倒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扎紧责任体系“笼子”的基础上,要把“考核、问责”这根“牛鞭子”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出台“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以上级党委为考核主体的“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以上级纪委为考核主体的“监督责任”考核;在“主体责任”考核份量设计上,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平行,结果运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在责任追究上,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三)监督执纪工作要有新举措。推进监督方式转变,及时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实施办法”,实现“监督与再监督”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工作空档”和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现象。建立纪委统筹、归口监督、纪委再监督再检查的工作体系和工作链条,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督向事后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

(四)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强化顶层设计,出台“两个为主”、同级监督、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等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运行规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探索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方案,针对乡镇纪检干部职能不专、队伍不稳的实际问题,建议参照“法、检”机构改革模式,推行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明确的工作路线图,实现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员专职专责,“人、财、物”上收县纪委管理。

(五)持续改进作风要成新常态。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委十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四风”问题延伸下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六)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七)监督机制、体制、制度要健全。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是关键,要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的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探索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部门机构的有效途径。发挥好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以县纪委考核为主的考核办法,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追究的刚性。

(八)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认真落实王歧山书记“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随着当前我国大力推行按照廉洁公正的原则进行行政办事,因此必须不断的推动纪检监察方面的工作,限制权力的运作是不断提高党政合理的重要前提。不过总体来看,权力自身也具有两面性,权力必须在一定范围内才可以更好的起到应有的作用。当前我国的纪检监察工作依然出现了非常多的制度问题,必须实施相关的措施,才能够更好地有助于提高监察工作的水平。

一般情况下,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工作就是对权力的运作进行把控。要想严格的对权力进行限制,那么就必须将纪检监察工作的作用发挥到极致。但是具体从我国目前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来看,存在不少的问题。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入手分析:首先是纪检监察的制度定位偏低,通常意义上,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对权力进行监督,这样才能够实现权力的良好运作。然而从制度具体设计情况来分析,党委同相同级别的纪检机关的关系处于被监督和监督的关系。这其实会产生一定的矛盾,纪委在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办事,必须要严格的听从领导指挥,积极服务好党委的中心工作;但是纪委监督党委也是党章赋予的责任,因此需要他们在面对党委出现问题时,必须要按照坚持原则办事,按照法律办事。纪检监察机关要监察同级党委,必须具备和相同级别党委一定的权力,必须在权力平等的情况下,才会将监督的作用发挥在实处。不过从当前的纪检监察制度的具体定位来分析,尽管纪委以及党委都由党代会通过选举产生的,不过党代会之后的主要工作都是相同级别的党委进行操作的,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这就相当于领导和被领导关系,无法让纪检监察机关正确行使应有的监督职能[1]。

其次是纪检监察的机制不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得因于制度的系统性。我国当前的监督机制非常的不合理,具体来看,首先是纵向监督机制的不健全,在纵向监督的制度范围内,监督者同被监督者的法律地位非常不均等,监督模式通常体现在对于被监督者违纪行为的纠正以及惩罚;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就是横向制约机制的匮乏,一些政府机构完全没有注重横向分权制度的注重程度,几乎都是全盘否定的态度。

最后就是纪检监察制度的执行不得当,制度最关键的所在不是怎么制定制度的相关内容,更加关键的是在于如何将制度进行有效的执行。从我国目前纪检监察在执行力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来看,首先是纪检监察制度执行意识形态,一些地区以及部门没有形成积极主动执行力意识,通常情况下,只是注重对于制度内容的制度制定,但是却完全忽略制度的具体执行。另外就是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匮乏严格的监督执行意识,没有对监督形成充分的认识,最终使得在实践监督过程中,监督检查的执行力偏低;其次就由于制度机制方面出现的问题,使得监督机制的配合没有起到良好的效果,进而导致纪检监督过程中走过场的情况发生。

面对纪检监察制度出现的这些问题和不足,因此必须实施有关的措施和手段来有效的促进纪检监察制度的快速发展和进步。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着手操作:首先是确立制度定位,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将传统的纪检机关地位进行提升,譬如制定党代会常任制度,不断发挥党代会对于党委以及纪委的领导和监督作用,改变之前一直存在的党委领导纪委的制度设计,制定党代会常任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调整和优化党代会权利虚空的职权现状,进而有助于全面发挥党代表的监督作用,利用权利来限制权力,党代表通过对党委和纪委工作的监督,提出质询与询问批评与建议以及对党员干部的弹劾以及撤职等,实现党代会对权力的监督;然后就是健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建立和相同级别党委平行的党内监督机制,实行党的不同级别纪委直接受上一级纪委领导的垂直领导体制。

其次是健全制度机制,从我国监督制度体系现状,依据十八大的要求推动制度体系的健全,那么必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着手实施:首先是强化党内监督,必须要不断地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将集体领导以及个人负责制度进行有效的融合,保障重大问题都应该交由领导集体进行开会研究讨论;其次是强化人大监督,人大必须要强化对于行政权以及司法权行使过程的监督,按照不同方面的问题采取不同的监督方法;再其次是强化政协民主监督,必须要确保政协委员的监督权利,延伸政协委员的知情范围以及参加程度,营造出更加和谐的环境,不断地确保政协委员进行批评的权利;最后必须要强化司法监督,必须要不断的强化对于案情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健全人民陪审员制度,强化对于办案人员执行工作纪律等不同方面的监督力度。

最后就是加大执行力度,要想更好的发挥纪检监察制度的有效性,这就需要构建完善的相关制度,同时还应该让这些制度得到执行。通常情况下,需要从以下方面进行着手分析,首先是提升制度设计的总体水平,在制度的具体设计过程中,应该要全面的考虑相关方面的原则,降低制度执行过程中自由裁量空间;其次就是必须要不断提升制度执行人员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对于执行技法方面的素质,纪检监察人员必须要不断提升借助信息手段监督监察的综合能力,以期能够更好的对制度执行过程进行即时监控,提升制度执行管理的有效率[3]。

总而言之,本文主要介绍和分析了在制度视角下,纪检监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一系列相关的解决措施和方法。必须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进行严格的确立,健全纪检监察的制度规章,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执行有效率,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将权力进行限制,防止权力的滥用。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要不断提升创新实践的科学性、实效性,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努力取得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双丰收”。

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许多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陈规旧俗必然被摒弃。但是,任何创新都是生产要素与生产要件的重新组合,不可能与历史传统完全“断脐”。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新与旧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对过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来潮式的“作秀”。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应该不求“轰动效应”,拒绝“形象工程”。为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由头,往往都是工作中遇到难题需要解决,或者发现可以预见的难题需要拿出“预案”。这种工作创新带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样,也只有这样的工作创新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体现纪检监察部门求真务实、贴近实际的工作作风,成为全社会崇尚创新、务实创新的典范。

就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而言,工作机制是最重要的内因,方法创新是外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是内因,全面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是外因。只有正确处理“内外”关系,才能真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新跨越。要尤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资源配置、放大、倍增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好各种纪检监察资源,努力挖掘纪检监察资源的整体潜力,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益。

现实是未来的基础,而未来是现实的发展;现实是立足点和出发点,而未来是着眼点和目标点。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只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才能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发展,从而长期保持主动和领先,把握和赢得未来。

我们要不断强化高举旗帜、服务民生、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理念,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运行发展的能力水平,构建更加阳光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使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始终体现在为人民谋利益求幸福上,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检监察保障,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1、坚持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八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树立廉洁从政思维。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党章,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党纪教育、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领导干部各项公示公开,促进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地位观,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2、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教育。年初,我院召开治理商业贿赂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动员大会,重点宣传治理医药购销的意义,利用显示屏和院报加大宣传。每次中层干部会议,都要讲解治理商业贿赂的形势和反面教材,提醒全体医护人员要高度警醒,切忌在身边发生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与重要岗位人员、重点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讲清政策,鼓励医务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3、开展法制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举办治理商业贿赂专题讲座,组织职工学习讨论《职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依法行医的法制教育。组织党员、学科带头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与全院各科室、全体职工签定《行风责任状》,并向社会发出倡议书,接受社会监督。

(一)推行院务公开制度。1、建立社会服务承诺制。开展向社会服务承诺服务,建立了“医院对社会、科室对医院、个人对科室”三级承诺机制,并将承诺内容公布,接受群众监督。2、建立医德考评制度。每半年对医护人员进行一次医德考评,将日常工作出现的好人好事、违规事情、差错隐患等按制度评分计入考评表,年末进行总评,与个人评优、晋升挂钩。3、健全收费查询和一日清单制。设立电子屏幕公示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病房为患者提供一日清单,贯彻落实好患者医疗费用日清单制。

(二)签廉洁责任状。年初,与所有药品和卫生材料、医疗器械供应商均签定廉洁责任状,对其医疗活动和业务往来进行约定,杜绝出现违规违纪案件。

(三)建立药品动态监测和合理用药检查通报制度。医院每月对全院药品用量进行监测、统计分析,对用量排名前十位的抗生素进行通报。每月对药占比超标的医生进行通报公示,并进行处罚,全年,有6名医生受到了处罚,罚款近万元,并有10余种药品停止了在本院的销售,进一步降低了患者的自费比例,减轻了患者的用药负担。

按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我院精心组织和实施,及时建立专门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开展教育,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财务、设备、药剂等重点部门、重要科室进行摸底,规范各项制度。充分利用中层干部会、党员集中学习等,从思想教育入手,结合新闻媒体查办的案例进行说服教育。医院党支部建立了医德考核制度,全体医务人员纳入考评系统,由院党支部、职能科室和科室负责人分层次对医护人员进行医德考核,并与评先选优相结合。与科室和全体职工签定行风责任状,落实岗位职责,与所有药品、卫生材料供应商签定反商业贿赂责任书,防堵结合。一年来,我院共下发通报处罚职工7人,罚款近万元。收到各种锦旗21面,表扬信8封,拒收红包2300元,拾到手机4部,拾金不昧交还患者7800余元,社会综合满意度在95%以上。

一是警示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虽坚持开展警示教育,但形式不够丰富,在抓深、抓细上还有一定差距,利用卫生健康系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还不够多,警示教育的感染力和震撼力还不够强。

二是治理商业贿赂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出现了新的问题,形势也与以往不同,治理的难度加大了,形势还很严重,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是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履行监督职责认识不到位,存在畏难心理,方法手段不多,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现象依然存在。

一是持续深化警示教育,突出抓好“以案促改”制度、常态化。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通报曝光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真正让处分决定由“一张纸”变成“一堂课”,变成“一面镜子”、变成一座长鸣警钟,推动形成权力结构配置科学、权力运行规范有序、风险防控及时有效的长效机制。

二是创新日常监督、长期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督手段,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的种种表现,使监督更加聚焦、精准、有力,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通过明察暗访、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三是持续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切实抓好医院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教育,通过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学习,选派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综合素质和驾驭工作的能力,努力打造对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据基层调研发现,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有一定差距.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基层尤其是乡镇纪检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从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日常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乡镇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业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经济待遇也不高,与某些部门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交流机会少,提拔机会更少.

(二)队伍建设不完善.乡镇纪委目前虽然配备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及纪委委员,但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都是兼职,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从事当地党委、政府其他工作,不钻研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查办案件更是无从下手.派驻纪检组,目前派驻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发挥不了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影响了纪检监察各项职能的发挥.

(三)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任务越来越艰巨.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基层乡镇纪委书记是从其他行业和部门调任或提任过来的,没有具备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更没有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缺乏专业人才,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一)认识存在误区.一些乡镇(或基层单位)形成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党政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自己任内的政绩,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除纪委书记专职外,副书记、专干及纪委委员都是兼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责任心不够强,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二)体制机制不畅.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较弱,当前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治理体制决定了乡镇纪委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而且乡镇纪委书记是副科级配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力度和质效.另一方面乡镇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脱贫攻坚、惠农民生等中心工作任务,又必须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接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业务能力不强.乡镇纪检干部非专业人员较多,岗位培训机会少,业务知识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识结构单一,协调能力不强,真正能“战斗”的更少,执纪监督方式方法滞后,业务素质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知识了解不深,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水平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心无力,纪委委员角色意识虚化.

(四)“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步伐,大力推进“三转”,但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等调整变化太快,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

(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跟班轮训和参与办案,提升“实战”能力.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三)提供激励机制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在政策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纪委常委、各部室主任和乡镇纪委书记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同时,为基层纪检干部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乡镇党委、政府要尽量少抽调和借用纪检干部.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工作业绩突出、综合素质良好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中主要存在着五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纪检监察人员原则意识不强的问题。有小部分的纪检监察人员,由于不能坚定理想信念,对自己坚守的工作原则产生了动摇,所以在办理一些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时候,就会很容易产生其他的想法,就无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所以很容易出现消极工作或者应付工作的情况。另外,还有一些领导因为长期以来被外界因素所影响,开始维护自己的面子,开始动摇自己的工作原则,不仅害怕案件过多,而且更害怕案件牵涉面太大,所以有部分的领导对某些案件的态度表现的十分暧昧,以至于无法落实自己的监察的责任;第二个问题就是缺乏人手的问题。在很多单位机关的纪检监察人员,普遍会出现人手不足的情况,常常可以发现很多案件的办理人只有一个人,处理举报信件或者是进行集团公司监督检查和制定有些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时候都是极其缺乏专业人手的;第三个问题就是纪检监察人员水平不足的问题。因为纪检监察的工作可不是人人都能干的,纪检监察人员不仅要坚守工作原则,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避免诱惑,而且纪检监察人员还需要具备较强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具备一些调查取证的技巧,这样才能顺利开展办案。目前普遍存在着纪检监察人员不重视法律法规的学习,不重视自身水平的提升。另外还有一些纪检监察人员不能严格的按照程序去办案和做好监督工作,他们大多数人觉得纪检监察是一个好差事,只要干的不是很差,只要不出现什么大问题就可以了,所以导致这类纪检监察人员普遍事业心不强,责任心也不强,还缺乏勇于担当的精神,不愿意去吃苦,不愿意去严格办案和做好监督工作;第四个方面就是不科学规范的办案。有一些基层的纪检机关在办案的过程中,会因为某些原因的阻碍导致办案过程极为困难,而且在办案还没有开展的时候,具体的办案人员的信息或者是办理的案件信息就已经被某些人员提前透露出去了,这样的话就给办案人员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不利于工作人员查案,此外,还有一些工作人员存在着不科学文明办案的意识,带来了很多不良的影响;第五个方面就是查案各方面条件有待提高。查案不仅需要专业人员的知识和技巧,还需要借助一些外在的工具,比如监控摄像信息,网络设备等等工具。这些高科技的信息化办案工具在很多机关都比较缺乏,并且现在的案件逐渐朝高智能化趋势发展,以至于很多纪检监察人员难以应付,导致对高智能化案件束手无策的情况。

十八大的时候,中央纪委书记提出,要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并且中央纪委书记强调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更多的时间。除此以外,习近平总书记也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精神,必须强调要将这种精神进行到底。所以,自从十八届二中全会以来,各个地方和部门对查办案件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新措施,不仅优化了内部结构,而且引进了更多的专业人才,明确了案件时机一旦成熟,就立马立案。在这些基础上,保证了监察人员的办案安全,增加了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意识,避免导致一些不良事件的发生,还加强了网络平台的建设,不再让网络信访举报功能变成摆设,要实现在线的受理信访举报的功能,并且要注重向外公开查办案件的信息和做好督办,转办以及承办的工作,通过以上的一系列改革,监察呈现出了新变化。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社会形势也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工作要求的提高,纪检监察人员也面临了更困难的挑战。新形势下,我们可以很明显的发现一些案件涉及到高智能化和高隐蔽性的趋势,这就对查办案件工作人员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且也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干部职责提出了新要求,对各干部业务也提出了新要求,与此同时,新时代下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进行了修订,这就需要我们的纪检监察人员及时更新自身水平,及时进行新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准确把握最新的法律政策,为顺利开展案件打下基础。

1.端正态度,提高意识。

各机关必须要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改进办案作风和落实监督以及检查的责任,改进工作重点,把我们的专业人员从日常琐碎的简单的工作中解脱出来,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和更多的精力投入到重要的案件办理中,更好的为人民服务。除此以外,还需要为各专业人员建立健全的保障机制,除了要多渠道招录纪检监察人员,而且还要完善纪检监察人员的相关福利待遇,做好各项案件的经费保障,按照标准化和科学化的程序来进行办理案件和做好监督工作。另外,有保障机制也要做好相关的惩罚机制,惩罚机制的目的是为了调动广大纪检监察人员的积极性,为纪检监察人员取得良好的工作成绩打下基础,同时受人民爱戴的,群众满意度比较高的干部,可以给予更高的待遇。

2.加强学習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因为时代的改变,有不少案件性质也跟着一起改变,这就对我们查案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发起了挑战。针对以上的变化,我们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需要加强自己的专业知识学习去接受这份挑战,我们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除了要加强日常对于政策法规的学习,而且还要提升自己的办案技巧,同时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需要为各专业办案人员组织相关的培训,为他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平台,可以让他们边实践边提高自己的能力。除了办案的精英人员以外,我们也要让基层的监察人员有机会接触到最新的办案思路和办案方法,这样可以有利于基层的纪检监察人员提高自己的办案能力,增强自己的监督意识,朝精英人员发展。另外,现在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了,我们很多专业人员因为不熟悉最新的科技,所以导致办案的过程很曲折,所以也要求各专业人员熟悉掌握并能够运用最新的科技办案。

3.转变工作理念,提高办案质量。

要做到以上两点,就必须做到认真的处理来信来访,认真的落实监督工作,并且要积极主动的去回复来信和接待来访以及核实调查举报信访件,要让群众觉得有关部门真的有在重视他们的问题,要让群众信任来信和来访是有效的,是可以解决问题的,而不只是一个摆设。在来信和来访中,还需要我们的纪检监察人员去筛选哪些问题是值得处理的,将各类案件分成不同的种类,找出值得处理的核心案件。除此以外,我们的纪检监察人员还要结合群众进行下访工作,群众永远是我们的第一路线,纪检监察人员需要在下方工作中带着问题去了解情况,发挥自己监察员的作用,鼓励群众提供案件线索,从而认真地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按照中纪委提出的明确“两个责任”、落实“两个为主”和“三转”的新要求,陈仓区纪委解放思想、主动转变、聚力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清理议事机构,加大办案力量,重组调整内部机构设置,优化人员配备,提高了履职能力,同时也存在一些难题亟待破解。

一是发挥职能作用受到限制。由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把握不准,在实际工作,经常出现越位、缺位、错位、失位问题。一是越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应由牵头部门承担完成的任务,纪委却主动或被动的承担,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二是缺位问题,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组织与协调的关系理解不透,注重组织,忽视协调,导致有些工作该分解的没有及时分解,该督办的没有督办,在治本抓源头工作中形成责任虚化、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局面。三是错位问题,一些地方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对部门各负其责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认识不清,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四失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有待提高。日前,中纪委通报了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也折射出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程度不同存在一些问题。在目前“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会员卡腐败”等“四风”盛行的社会大背景影响下,纪检监察干部也存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自律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

三是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对一些国有企业调查情况来看,大多企业的纪检监察人员兼职过多,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少,业务知识欠缺,对纪检监察的业务不熟,工作能力工作方式方法不能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一些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不健全,正常工作难于开展。部分经营好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办公设备陈旧老化配置低,困难企业就不用说了,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和作用的发挥。

一是深化认识,以改革的思路破解纪检监察工作难题,打好持久战。要深化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的学习贯彻,力求学深、学透,以更好地掌握精髓、指导实践。当前,腐败现象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思想上警醒起来,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是聚力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打好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三转”要求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整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减少职能交叉、合理配置人员、加强监督和办案力量,探索新的派驻办法,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把不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使纪检监察机关回归职能本位。坚持执好纪,切实加强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打“老虎”,勤拍“苍蝇”,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坚持问好责,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持把好关,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三是转变方式,坚持抓早抓小盯关键,打好歼灭战。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善于抓住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教育预防等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从而带动全局工作推进,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管项目的单位和干部。

四是提高能力,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省纪委“四个不准”“六个严禁”的要求,不断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切实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稳定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同时要配备必要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和经费保障等条件,以确保反腐倡廉各项政策落实。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给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特地机关,必需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同级监督难。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长期存在,主要存在三个障碍。

1.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听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听从,而忽视了监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同级党委(党组)时,对发觉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

2.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

3.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基层部门,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组长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沟通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产生少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边缘化、坐冷凳子现象,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二)四风根治难。当前,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病源还在、病根难除,停留在不敢层面。

基层妇联工作面临问题以及对策

方正镇妇联结合我镇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和发展现状,围绕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通过问卷、走访,组织召开了由社区、村妇女主任参加的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调研活动。现就我镇妇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报告如下:

我镇共有5个村、11个社区。全镇妇女组织现状是:镇妇联1个,专职妇女工作者2人,村、社区妇委会16个。镇妇联、村妇代会有专门的办公场地,部份社区没有办公场地。镇妇联全年工作经费(除工资外)纳入了镇财政年度预算,确保了妇联各项工作和活动的正常开展,但村和社区一级基本上没有。近年来,全镇各级妇联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上开展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有很多时候工作内容以中心为主或者以兼职为主,工作方式以文件传达文件,以会议落实工作的形式来开展,上级有任务、有要求就办,工作存在随意性。

1、组织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是富民强镇的基础,我镇各级妇女组织紧紧围绕县妇联的创新活动载体,引导广大农村妇女投身于新农村建设之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大力培养新型女农民。为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的整体素质,我们加强了对妇女群众、创业妇女、巾帼致富带头人、村妇代会主任等女性的综合培训。近年来,我们共组织了200人次参加果菜、肉鸡养殖等各类专业种养科技培训。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围绕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组织了160余人参加以编织车坐垫为主的培训2期。为更多的女性实现在家就业提供了渠道,实现不出家门增收致富的愿望。

3、积极参与产业结构调整。我镇妇女在产业结构调整上发挥了较大作用。我镇共种植棚室菜300栋,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为农村致富开辟了新途征。这些工作,我镇女性的贡献率超过了50%,充分发挥了妇女生力军的作用。

4、关注妇女健康,维护弱势群体利益。近几年,女性疾病极大威胁着妇女的身心健康,给社会、家庭带来诸多不和谐因素。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确保妇女身心健康,我们每年组织镇妇女干部职工,村、社区的已婚育龄妇女参加妇女疾病普查普治工作。镇妇联在3月份为妇女免费普查,1500余名妇女受益。通过宣传女性安康保险发动全镇村、社区妇女参加了保险。

5、镇妇联立足实际开展扶贫帮困工作。镇妇联联合镇计生协会为贫困母亲捐款倡议,开展“生育关怀活动”,共捐款5000余元。扎实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对我镇贫困妇女儿童给予及时救助,帮助她们渡过难关。

6、积极开展活动。以“三八”妇女节和“六一”儿童节为契机,积极开展“五好文明家庭”、“优秀妇女工作者”表彰活动以及丰富多彩的儿童节日庆祝活动。从而增强妇联组织工作的凝聚力。

一是部分基层党政领导对妇联和妇女工作存在认识还不够,有待于提高。

二是基层妇女干部整体素质不高。目前,妇联干部队伍素质虽有较大提高,但与社会发展要求,与促进妇女发展需要还不相适应。首先表现为一些基层妇联干部自身认识不足,工作的主观意识不强,认识不到自己所应承担的工作职责,认为妇联工作比较虚,不容易出成绩,因而只埋头搞中心工作,不钻研妇女工作业务,对妇女工作得过且过,使妇女工作陷于被动局面。其次部分妇联干部由于资历浅,没有工作经验,接受系统学习培训少,因而虽有工作热情,但缺乏好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不知道从何处着手开展工作,只能被动地参与上级妇联组织开展的活动。再次,部分妇联干部缺乏积极主动争取领导重视的意识,对于上级妇联安排的正常工作,不敢和领导讲,不敢协调,有好的意见和建议也不知如何得到领导的支持和采纳。

三是基层妇联干部待遇较低,工作经费无保障。主要是村一级妇代会主任,由于工资报酬偏低,严重影响了村级妇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工作经费无保障主要表现在:妇联要在提高妇女素质、维护妇女权益、参与三个文明建设等方面提供服务,创造条件,都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有些基层妇联组织想开展一些有意义的创新活动,常因缺乏经费支持而告吹,绝大多数村、社区没有妇女工作专项经费,各种活动和培训都很难开展,使得妇女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

四是工作方式缺少创新。表现在思想观念不新,开拓创新意识不够,有的妇联干部年龄偏大,外出培训少,知识面窄,眼界不宽,在工作中缺少新思路、新方法,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开展活动时一般还是按老套路老办法行事,特别是村一级妇女组织,往往是上级怎么做,我就怎么做,基本是敷衍了事,根本不能适应新时期妇女工作的需要。

五是农村妇女的自身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受几千年封建文化的影响,女性在个性上依附性强,甘于把自己的追求和理想淹没在家庭事务中,对参政参选持当不当无所谓、小家更重要的态度;在思想上不够开明开放,存在诸如心胸狭窄、目光短浅等弱点。其次,妇女的法制意识还有待于加强,相当一部份妇女群众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遭遇家庭暴力时,首先考虑到的是自己的面子、家庭,不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去反抗、维权,往往采取隐忍的办法,默默承受,往往发展到后期,身心伤害严重,维权难度较大。另外,农村妇女群众对一些“事不关己”的活动不够热心,对开展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她们受“男主外女主内”旧思想的影响,认为自己参不参与活动无所谓,参与活动的自信心不足。

一是要加强妇女工作领导,提高主观认识,把基层妇女工作抓实抓靠。各级党政领导要从妇女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力军的高度认识妇女工作的重要性,带头学习与妇女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男女平等的国策意识,不断深化对妇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到思想上重视、经费上支持、工作上指导、政治上关心,为妇女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二是要加强妇女干部培训,提升整体素质,提高基层妇女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及综合能力。当前,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要求妇女干部知识面要广,工作能力要强,而且群众越来越需要服务型、引导型、示范型的干部。因此,首先要加大对各级妇联干部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妇女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已成为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在培训过程中正确引导、教育基层妇联干部加强学习,要利用各种机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培训,重点突出妇女工作业务、妇联岗位职能、妇女工作职业道德以及妇女工作管理、法律法规、电脑操作、农村实用技术等技能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实践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妇联干部队伍,以作为求地位,同时要处理好专兼职工作的关系,明晰自身工作的主要职责,充分发挥兼职的优势。上级妇联也要积极提供条件,组织妇干参加妇联系统业务培训及外出学习考察。其次要主动适应党情、国情、妇情的发展变化,认真领会积极探索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新思维、新方法和新途径,根据不同妇女群体的需要开展工作,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妇联组织的职能作用,通过自身的积极努力提高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的地位,更好地促进妇女工作的发展。最后,妇联组织要牢记党的宗旨,不断强化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意识,拓展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手段、增强服务实效。

三是加强妇女工作创新,提高工作效能,充分发挥基层妇女组织的作用。面对新形势给妇联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各级妇联要自觉把妇女工作放到工作大局中把握,把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三维点作为妇女工作的切入点,把妇女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受益不受益作为履行妇联基本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工作,调处婚姻家庭矛盾,整合社会资源,为弱势妇女儿童服务,配合学校、家庭、社会作好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发挥妇联优势,抓好家庭教育工作。要从满足妇女群众求知、求富、求发展的愿望出发,有针对性地对农村妇女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和种养殖等高新技术培训,促使妇女学有所长,学有所用。要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等方面发挥良好的组织服务和示范带动作用,帮助致富女能手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要帮助村妇代会主任带头致富,支持鼓励她们领办经济实体创建示范点并通过她们帮助周边姐妹学技术、创业绩、奔小康。积极开展双学双比、美德进农家等各类创建活动,通过抓典型、抓示范,提高妇联组织的整体功能。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发动社会力量,利用各种节日组织开展规模大、档次高、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活动,既提升妇联组织的影响力,增强凝聚力,解决各级妇联缺乏经费的问题。

四是加强妇女工作引导,提升创新能力,广泛开展活动,着力提高广大妇女群众的整体水平。作为妇联组织,首先我们要结合工作广泛开展一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其次要利用社会资源,多开展公益性女性疾病预防宣传。通过活动,开展系列平安创建、妇女维权、妇女创业等法律法规、价值观念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妇女宣传工作的知晓率和认知率,让法制意识、社会主义新型价值理念等影响广大妇女,并通过她们渗透到家庭,推进整个社会和谐发展。

五是加强农村妇女维权,提高妇女地位,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代表和维护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妇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和首要任务。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帮助等服务,加大维权力度,增强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既要向妇女宣传法律常识,增强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又要对侵害妇女权益的典型案例协调政法部门严肃处理,狠狠打击,切实保障社区妇女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基层妇联工作面临问题以及对策

(一)妇干履职上专业性不强。基层妇干没有经过全面、系统的业务培训,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在开展工作仍然多是按部就班,有时还出现应付了事现象,在工作思路上缺乏创新性。

(二)基层妇联人员力量有待加强。基层妇联,不管是社区妇联,还是“两新”企业的妇联,都没有专职人员,全部是兼职,且身兼多职,工作力量薄弱,难以将工作精力全部投入到社区妇女儿童工作中,造成妇联干部时间不够用、精力跟不上,常常顾此失彼,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工作有时流于形式,职能难以实现。

(三)妇联基层组织的覆盖有待提升。目前主要在机关事业单位、各社区以及部分企业建立了妇联组织,“两新组织”领域中的组织建设工作需要加强,但恰恰是体制外的妇女儿童更需要组织的关怀。

(四)妇女工作影响力的辐射有待扩大。妇联开展的工作一般规模较小,直接影响人群较窄。单项活动较多,全面、系统项目较少,以点带面辐射度有待加强。

二、工作建议:打好配合战,“软硬兼施”处理家暴案件。妇联不是执法部门,没有执法权,妇联组织的非政府组织性质决定了它的特殊地位与角色。面对家庭暴力案件,如果施暴方拒绝进行沟通调解,妇联无法强制要求他进行沟通,只能通过公安等具有公权力的职能部门介入,才能进一步开展调解工作。

建议执法部门加强家庭暴力报警案件的重视,避免把家暴简单地划归为家庭纠纷、家庭琐事,使受害人在法律上和现实中得到有力的保护。

县妇联**杨毅。

乡镇妇联是与农村妇女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妇联组织,是妇联全部工作的基础和增强活力的源泉。其职能作用的发挥程度关系到妇女工作的成效,更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冲击,农村外出打工经商的人群越来越多,纷纷外出务工经商,留在家中的大多为妇女,她们既要照顾老小又要从事农业生产。由此,妇女成为了我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力量,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这种形势下,乡镇妇联工作如何有效地发挥起职能作用,值得我们深思。结合当前我县乡镇妇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一点粗浅的对策建议。

1、部分乡镇对妇联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全县30个乡镇都明确了领导分管妇联和妇女工作,多数乡镇对妇女工作较重视。而少数乡镇分管领导对妇女工作认识不到位,不重视妇女工作,认为妇女工作未纳入乡镇考核,妇女工作的好坏不影响整个乡镇的考核,可抓可不抓。乡镇妇联**汇报工作和请示有关问题时,个别分管领导不是为其想办法,反以各种理由推卸,挫伤了妇联**的工作积极性。同时,由于乡镇工作繁多,人少事多,部份乡镇领导认为只要能抓好经济等重要工作就行了,对妇联工作,则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2、部分乡镇妇联干部不善于开展工作。通过乡镇班子换届调整后,全县30个乡镇妇联**基本达到了年轻化、知识化,整体素质比过去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其工作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部分妇联干部由于资历浅,没有工作经验,接受系统学习培训少,因而虽有工作热情,但办法少,工作思路不清,不知道从何处着手开展工作,只能被动的参与县妇联组织开展的活动。二是部分妇联干部认识不到自己作为妇联干部所应承担的工作职责,认为妇联工作比较虚,不容易出成绩,因而只埋头搞中心工作,不钻研妇女工作业务,对妇女工作得过且过,使妇女工作陷于被动局面。三是部分妇联干部缺乏积极主动争取党政重视的意识,对于上级妇联安排的正常工作,不敢和领导讲,不敢协调,有好的意见和建议也不知如何得到领导的支持和采纳。四是部分妇联干部工作作风漂浮,深入基层少,没有用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了解妇女群众面临的困难及需求,更谈不上认真地去思考妇女工作的方式与手段,不能为妇女提供应有的服务。这些都影响了妇联干部自身作用的发挥,影响了妇联工作的有效开展。

3、妇联工作受经费制约,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各乡镇妇联没有专门的工作经费,要开展工作时,必须先请示,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较为被动,若遇到不同意时,更对开展妇女工作失去信心。这不仅导致了乡镇妇联组织难以正常开展各项工作,而且参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积极性不高,意识不强,不能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半边天”的作用。

4、工作水平在低层次徘徊。乡镇妇联组织虽已建立健全,但主要任务是配合中心工作。乡镇妇联**存在“兼职不得用,专职不专用”的情况。多数乡镇妇联**身兼数职后,由于精力、时间有限,大部份时间都在抓兼职工作,没有履行好妇联**的职责。部份乡镇的妇联**还象机动人员一样,哪项工作缺人,就临时派去抓哪项工作。真正的妇女工作只能挤时间加班加点去搞。大多数乡镇的工作局限于单打独奏式的工作方法,未能将妇联工作融入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仅仅是组织妇女群众搞一些文体活动,或是配合乡村组织妇女群众进行几次学习和培训,调解一些家庭邻里纠纷等,开展活动的规模小,内容也较为单一,难以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群众的积极性。

5、村级妇女工作开展存在一定困难。据全县30个乡镇350个村的村级妇女干部任职情况显示,专职的很少,兼职的较多,还有极个别村的妇干部是由村三职干部中的男同志兼任的,同时村级妇女干部的年龄偏大和文化程度偏低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初中文化程度是其构成的主体,这部分人在社会转型期间观念转变慢,适应市场经济能力差,无论在致富能力还是领导水平上,都没有太大的说服力,不能很好地发挥妇女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另外,经济待遇偏低或不能落实到位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村级妇女干部进村“两委”的工资还可以,若未进“两委”,但兼任文书或村计划生育员的,待遇也能得到较好落实,若只担任妇干一职的,报酬就较低甚至没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村级妇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乡镇妇联担负着组织、引导、教育农村妇女参与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其工作做好了,就是为党委、政府分忧,因此,乡镇妇联的工作应受到重视与支持。把妇女工作纳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乡镇领导要从妇女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力军的高度认识妇女工作的重要性,带头学习与妇女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男女平等的国策意识,不断深化对妇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支持、工作上指导、政治上关心,为妇女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2、争取支持,夯实基础。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建带妇建,通过从思想上带,从组织上带,从作风上带,从方法上带,促使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及各项工作上档次上水平。乡镇妇联干部要积极主动地汇报妇联情况,争取乡镇领导从工作经费、活动阵地等方面给予支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举办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尽力为妇女办好事实事,扩大妇女组织的影响力。

3、加强培训,提升素质。面对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要求,加大对乡镇妇联干部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乡镇妇联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已成为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县妇联要积极与县委党校、县委组织部联合,争取把乡镇妇联干部的培训纳入党校干部培训和农业、科技等部门的培训计划,并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妇干参加妇联系统业务培训及外出学习考察。要引导、教育乡镇妇干处理好专兼职工作的关系,明晰自身工作的主要职责,充分发挥兼职的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对妇联干部自身来说,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作为求地位。一是要提高政治素质。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增强驾驭全局、参政议政的能力。二是要提高经济参与能力。加强市场经济知识的学习,掌握经济规律并自觉按经济规律办事。特别要提高组织带领妇女闯市场、奔小康的致富能力。三是要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是提高妇女素质的基础。四是要提高心理素质。要树立自信、自立、自强意识,培养敢闯敢干、敢当重任的精神,开拓进取、坚韧不拔的精神,培养坚强的意志与毅力品质。切切实实成为妇女群众的领头雁、领路人。

4、创新工作,提高效能。面对新形势给乡镇妇联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乡镇妇联要自觉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把“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作为妇女工作的切入点,把妇女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受益不受益作为履行妇联基本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工作重点放到积极发展农村经济,引导农村妇女致富奔小康上来,不断推动妇女工作的创新与发展。要从满足妇女群众求知、求富、求发展的愿望出发,有针对性地对农村妇女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和种养、加工等实用技术培训,使妇女学有所长,学有所用。要积极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等各类创建活动,通过抓典型、抓示范,提高妇联组织的整体功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利用各种节日组织开展规模大、档次高、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活动,提升妇联组织的影响力,增强凝聚力。

5、完善考核,增强动力。加强对乡镇妇联干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工作考核,向县委组织部建议,将乡镇妇联工作纳入党建年终目标考核,对乡镇领导,若乡村两级基层妇干部任职不落实,或存在由男同志兼任妇干的,作为任用、提拔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对抓妇女工作有特色、取得显著成效的妇联干部,在任用、提拔干部时可优先考虑。进一步完善妇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使乡镇妇联工作以虚促实,虚实结合,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而作出应有贡献。

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困难及对策集合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中主要存在着五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纪检监察人员原则意识不强的问题。有小部分的纪检监察人员,由于不能坚定理想信念,对自己坚守的工作原则产生了动摇,所以在办理一些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时候,就会很容易产生其他的想法,就无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所以很容易出现消极工作或者应付工作的情况。另外,还有一些领导因为长期以来被外界因素所影响,开始维护自己的面子,开始动摇自己的工作原则,不仅害怕案件过多,而且更害怕案件牵涉面太大,所以有部分的领导对某些案件的态度表现的十分暧昧,以至于无法落实自己的监察的责任;第二个问题就是缺乏人手的问题。在很多单位机关的纪检监察人员,普遍会出现人手不足的情况,常常可以发现很多案件的办理人只有一个人,处理举报信件或者是进行集团公司监督检查和制定有些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时候都是极其缺乏专业人手的;第三个问题就是纪检监察人员水平不足的问题。因为纪检监察的工作可不是人人都能干的,纪检监察人员不仅要坚守工作原则,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避免诱惑,而且纪检监察人员还需要具备较强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具备一些调查取证的技巧,这样才能顺利开展办案。目前普遍存在着纪检监察人员不重视法律法规的学习,不重视自身水平的提升。另外还有一些纪检监察人员不能严格的按照程序去办案和做好监督工作,他们大多数人觉得纪检监察是一个好差事,只要干的不是很差,只要不出现什么大问题就可以了,所以导致这类纪检监察人员普遍事业心不强,责任心也不强,还缺乏勇于担当的精神,不愿意去吃苦,不愿意去严格办案和做好监督工作;第四个方面就是不科学规范的办案。有一些基层的纪检机关在办案的过程中,会因为某些原因的阻碍导致办案过程极为困难,而且在办案还没有开展的时候,具体的办案人员的信息或者是办理的案件信息就已经被某些人员提前透露出去了,这样的话就给办案人员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不利于工作人员查案,此外,还有一些工作人员存在着不科学文明办案的意识,带来了很多不良的影响;第五个方面就是查案各方面条件有待提高。查案不仅需要专业人员的知识和技巧,还需要借助一些外在的工具,比如监控摄像信息,网络设备等等工具。这些高科技的信息化办案工具在很多机关都比较缺乏,并且现在的案件逐渐朝高智能化趋势发展,以至于很多纪检监察人员难以应付,导致对高智能化案件束手无策的情况。

十八大的时候,中央纪委书记提出,要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并且中央纪委书记强调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更多的时间。除此以外,***总书记也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精神,必须强调要将这种精神进行到底。所以,自从十八届二中全会以来,各个地方和部门对查办案件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新措施,不仅优化了内部结构,而且引进了更多的专业人才,明确了案件时机一旦成熟,就立马立案。在这些基础上,保证了监察人员的办案安全,增加了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意识,避免导致一些不良事件的发生,还加强了网络平台的建设,不再让网络信访举报功能变成摆设,要实现在线的受理信访举报的功能,并且要注重向外公开查办案件的信息和做好督办,转办以及承办的工作,通过以上的一系列改革,监察呈现出了新变化。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社会形势也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工作要求的提高,纪检监察人员也面临了更困难的挑战。新形势下,我们可以很明显的发现一些案件涉及到高智能化和高隐蔽性的趋势,这就对查办案件工作人员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且也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干部职责提出了新要求,对各干部业务也提出了新要求,与此同时,新时代下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进行了修订,这就需要我们的纪检监察人员及时更新自身水平,及时进行新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准确把握最新的法律政策,为顺利开展案件打下基础。

1.端正态度,提高意识。

各机关必须要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改进办案作风和落实监督以及检查的责任,改进工作重点,把我们的专业人员从日常琐碎的简单的工作中解脱出来,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和更多的精力投入到重要的案件办理中,更好的为人民服务。除此以外,还需要为各专业人员建立健全的保障机制,除了要多渠道招录纪检监察人员,而且还要完善纪检监察人员的相关福利待遇,做好各项案件的经费保障,按照标准化和科学化的程序来进行办理案件和做好监督工作。另外,有保障机制也要做好相关的惩罚机制,惩罚机制的目的是为了调动广大纪检监察人员的积极性,为纪检监察人员取得良好的工作成绩打下基础,同时受人民爱戴的,群众满意度比较高的干部,可以给予更高的待遇。

2.加强学習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因为时代的改变,有不少案件性质也跟着一起改变,这就对我们查案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发起了挑战。针对以上的变化,我们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需要加强自己的专业知识学习去接受这份挑战,我们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除了要加强日常对于政策法规的学习,而且还要提升自己的办案技巧,同时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需要为各专业办案人员组织相关的培训,为他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学**台,可以让他们边实践边提高自己的能力。除了办案的精英人员以外,我们也要让基层的监察人员有机会接触到最新的办案思路和办案方法,这样可以有利于基层的纪检监察人员提高自己的办案能力,增强自己的监督意识,朝精英人员发展。另外,现在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了,我们很多专业人员因为不熟悉最新的科技,所以导致办案的过程很曲折,所以也要求各专业人员熟悉掌握并能够运用最新的科技办案。

3.转变工作理念,提高办案质量。

要做到以上两点,就必须做到认真的处理来信来访,认真的落实监督工作,并且要积极主动的去回复来信和接待来访以及核实调查举报信访件,要让群众觉得有关部门真的有在重视他们的问题,要让群众信任来信和来访是有效的,是可以解决问题的,而不只是一个摆设。在来信和来访中,还需要我们的纪检监察人员去筛选哪些问题是值得处理的,将各类案件分成不同的种类,找出值得处理的核心案件。除此以外,我们的纪检监察人员还要结合群众进行下访工作,群众永远是我们的第一路线,纪检监察人员需要在下方工作中带着问题去了解情况,发挥自己监察员的作用,鼓励群众提供案件线索,从而认真地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年当前我市脱贫攻坚工作面临问题与对策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经过全市上下持续几年的全面发力,x的脱贫攻坚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决定性进展,成为全省首批整体基本脱贫市。但不可否认,当前脱贫攻坚仍存在或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化解新矛盾,解决新问题,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成为全市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脱贫攻坚工作的主要任务。

截至2019年底,xx个贫困县摘帽、x个贫困村全部退出,x万贫困人口基本脱贫,全市只剩下x户x人未脱贫,成为全省首批整体基本脱贫市。“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落实。贫困户吃、穿、住、医疗、教育、吃水等生活必需有了基本保障,贫困村的面貌有了极大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有了很大提高,脱贫攻坚的任务整体上基本上完成。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x脱贫攻坚的主要任务转变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要站在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根据新情况,针对新问题,以乡村振兴为统领,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各项涉农政策的合力,统筹规划,协调贫困村与非贫困村的发展,不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发展壮大农村一、二、三产业,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夯实乡村振兴基础,促进城乡一体发展。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干部队伍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出现了松劲懈怠、喘口气、歇歇脚的问题。随着x县的摘帽,脱贫任务的基本完成,有的领导出现工作放松倾向,把巩固提升当作一般性的工作来安排,一些部门领导在帮扶人员配备、帮扶力度上出现应付思想,一些县(市)对驻村干部的管理出现明显松懈。干部队伍这种苗头性问题直接影响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

二是脱贫村干部、群众依然存在主动性、积极性发挥不够问题。一些脱贫村“两委”干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能力素质不高、主观能动性不强,反主为客,把村里的工作都交给驻村工作队或第一书记,缺乏主动带动群众致富的动力和能力。一些脱贫户主要依靠政策帮扶实现脱贫,缺乏自我发展的动力和能力。

三是脱贫产业基础不牢,脱贫人口存在返贫潜在风险。总体看脱贫产业普遍存在发展规模小、带动主体弱,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及产业项目雷同、市场风险大、运营管理不善、可持续性不强等问题,产业基础依然薄弱,致使脱贫缺乏有力的产业支撑。

四是易地扶贫搬迁遗留问题还较多。有的搬迁户因年龄偏大仍靠种地维生或搬入安置点就业无着落及上学、医疗等不能衔接,搬迁积极性不高或占新不拆旧,导致拆除复垦进度缓慢,集中安置点入住率不高等问题发生。

五是脱贫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还待进一步改善。普遍存在标准不高、发展不足问题。如一些贫困村饮水安全标准还较低,一些村虽建了卫生室,但能为村民提供的服务很少。多数贫困村没有小学、幼儿院,陪孩子外出就学成为贫困村村民沉重的家庭负担。

六是脱贫攻坚中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新问题。就我市来说,主要是贫困村与非贫困村的矛盾、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的矛盾及边缘人口致贫风险问题。经过几年的脱贫攻坚,贫困村的面貌普遍发生了较大变化,贫困户得到了很大的实惠,而与贫困村、贫困户相邻的非贫困村、非贫困户特别是边缘户,本与贫困村、贫困户条件相差不大,这几年因得到的扶持很少,反而发展滞后于贫困村、贫困户,特别是一些边缘户因生活变故致贫风险很高,导致村与村、户与户、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矛盾增加,影响了农村社会风气和稳定发展。

一是统筹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以乡村振兴为统领,将乡村振兴规划与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统盘考虑,相互协调,互为补充,彼此融合。以县、乡为单位,统筹整合农村各类资源、市场要素和投向农村的财政、社会资金,布局、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提高资源、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弥合贫困村和非贫困村之间、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之间的矛盾,加大边缘人口的社会保障力度,逐步缩小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是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干部是脱贫攻坚的领导力量,脱贫攻坚的成败取决于各级领导干部和扶贫干部的综合素质、决策水平、执行能力。要以“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深刻认识脱贫攻坚的政治属性,克服松劲懈怠倾向,加强对脱贫攻坚的领导。各有关单位在帮扶人员配备上要克服应付思想,选派爱农村、爱农民、懂农业、会帮扶的党员干部到扶贫一线。同时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管理,克服软弱涣散倾向,充分发挥党员干部队伍的主力军作用。

三是进一步激发贫困村干部群众的内生动力。贫困村干部、群众是脱贫攻坚的主体,稳定脱贫最终要靠贫困村干部、群众自我发展能力。要针对贫困村干部队伍老龄化严重的实际,通过选派大学生村官、村村联建、村企联建等方式,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贫困村村支“两委”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动力和能力。要在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多形式、多渠道激发贫困群众自我发展动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要通过宣传、教育,在农村营造“勤劳脱贫光荣,坐等靠要可耻”浓厚氛围,要通过提供就业岗位,搭建就业平台,加强就业培训,发展壮大农村产业等,逐步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夯实其稳定脱贫基础。

四是发展壮大扶贫产业。产业不稳,基础不牢。在发展产业中,要减少单纯的行政行为,更多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针对贫困村多为“空巢”老人村、老弱病残村的实际,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离”,宅基地“三权分置”、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集体资产入股等改革,培育、引进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让自我发展动力不足、能力不够的农户通过流转土地、入股分红、就近打工,参与到产业链中,稳定脱贫。同时,要通过培育和引进产业化社会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农业保险等,降低小农户进入市场的成本和风险,促进小农户与现代产业的有机衔接,鼓励有劳动能力和一定经营能力的农户“自主干”产业。通过发展壮大农村产业,构建稳定脱贫产业支撑。

及时主动提供物业管理和公益岗位及就业培训、就业信息,广开就业门路,并把后续产业发展作为重中之重,为搬迁户搭建就地就近参与产业发展的平台,提高集中安置点入住率,加快撤除复垦,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新时期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推动企业深化改革、促进企业全面发展、保持企业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应当说,江苏各地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围绕“三个代表”,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更加明确,但要看到,一些深层次的认识分歧和思想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用中央的要求和企业面临的形势、承担的任务来衡量,为数众多的企业还存在着明显的差距,特别是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一般化”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新课题。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新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老三会”(党委会、工会、职代会)是国有企业两大管理系统,其中,党委会与董事会分别处于政治核心与经营决策中心的地位,它们之间的和谐、统一、密切配合,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这是一种分层的权力结构和组织形式,即“新三会”体制(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权力框架的支点由厂长(经理)移到了股东会。尽管《公司法》保留了“老三会”(党委会、工会、职代会),但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职代会除了保护职工自身利益之外,不能对企业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做出实质性的决定,董事会是公司常设权力机构,对股东负责,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董事会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决定,这与我们现有的党管干部,厂长经理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党委是企业领导核心,职代会行使职工当家作主权利等一系列制度、措施截然不同。这就出现了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难题。新老三会的关系解决不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加强企业党建工作便会双双落空,而企业党委参与决策将更加障碍重重。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国有企业党建面临一系列新问题,企业领导体制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两点:一是新老三会机构和职能交叉、重叠,在实际运行中,往往相互冲撞、相互扯皮、相互取代。二是董事长、总经理与党委书记三者权责如何划分?如何在工作中避免“三心不合”、“三驾马车”的现象?目前,在一些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的企业,存在着关系不协调,矛盾突出,内耗严重等问题。在党政“一肩挑”的企业里,由于目前企业缺乏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个别“一把手”素质低下,以权谋私,为所欲为。一些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吸引力下降,职工对企业党组织的信任和依靠程度降低,甚至个别企业里党组织不如工会。因此,如何理顺企业领导管理体制,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双重素质,成为国有企业改革成败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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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困难及对策

纪检组派驻改革后,市局成立了局机关纪委,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聚焦脱贫攻坚的新形势下,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惑。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浅谈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困惑及对策建议。

一是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困惑。纪检组派驻改革后,取消了原来的纪检监察室,从局机关调走了3个编制。为了配合上级纪检部门的工作,向市直机关工委申请成立了5人组成的局机关纪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都是兼职的,不是由市编办批准的人员编制和机构,属于本单位自设的机构。具体从事纪检工作的2名同志,1名是从城区基层所借调的,1名是从县市区局上派的。由于人员不是专职的,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存在顾虑,缺乏主动性。

二是业务水平欠缺的困惑。机关纪委人员从事纪检工作都是新手,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总体欠缺,入职培训也缺乏系统性,存在“小马拉大车”的矛盾。不善于监督,形式上的监督和处理投诉举报花费时间较多,主动深入调研较少。对新的政策规定把握能力欠缺,量纪、执纪不够准确。

三是职责不明确的困惑。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局机关纪委不仅要履行监督责任,而且要花大量的时间协助履行主体责任,有时候还要参与中心工作,分散了抓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四是对同级班子成员考评的困惑。局机关纪委在局党组领导之下,一些领导将机关纪委单纯看作机关党委下面的一个职能部门,对待有关安排,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拖延推诿。纪检干部也存在顾虑问题,认为在同级党组掌控之下,容易“费力不讨好”。纪委书记在处理纪检“主角”与班子“配角”的站位关系上,力不从心,存在着越位、错位、有时候甚至失位的现象。

五是把握纪律刚性与执纪尺度的困惑。存在认识误区,严格执纪问责,担心会影响干部积极性,会成为工作的“绊脚石”;存在私心杂念,担心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使自己的人际关系受影响;存在条规本身刚性缺乏的问题,有些条款弹性较大,量纪幅度较宽,有的滞后于现状,执纪时宽严松紧难掌握,有的缺乏具体的执行要素,政策界限不清,不好把控。

六是履职与考核的困惑。纪检干部一方面监督本单位干部,一方面又接受本单位干部的考核评价,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形成了“利益互挂”。有的反映,从事纪检工作友疏亲淡,“丢分、丢票”,个人的成长进步空间被压缩。有些干部纪检工作成绩突出,但在单位评先评优、年终考核、民主测评中,却总排名靠后。如何充分考虑执纪监督问责工作的特殊性,加快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消除后顾之忧,是基层纪检干部的现实之盼。

一是配齐机构配强人员。申请机关纪委机构编制,从具有局机关编制人员中选调政治素质高、年富力强的人员到机关纪委工作,消除临时思想。

二是加强能力建设。注重把晓法律、通经济、懂财政的人才充实进来。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召开学习交流会等方式,组织纪检干部学习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纪委的新要求上。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标准,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执纪监督能力。强化自律意识,“打铁先要自身硬”、“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三种意识,着力防止“灯下黑”,打造坚强有力的执纪监督“铁军”。

    三是强化正确履职。纪检机关应紧紧围绕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围绕行政监察法赋予的五项职责,摆正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回归到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要从一般性的业务检查向履职监督转变,把更多精力放在督促有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履行自身职责上,防止从监督主体错位为执行主体。

四是明确对同级班子成员考评的主体。机关纪委在党组的领导之下,不便于对班子成员进行考评。建议对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考评由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执行。

五是把握纪律执行尺度。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这个核心职能做更有序的设计、更有力的执行、更有效的落地。在监督上,切实抓好“一把手”,强化上级约谈,强化“两个责任”。制定权力清单,将规程“标准化”,建立风险点。在执纪上,把原则性要求“换算”成具体的执纪尺度。在问责上,情形具体化,比如,哪些情形追究主要领导,哪些情形追究分管副职,哪些情形两者都追究。

六是注重关心纪检干部。政治上要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特别要关心干部的培养和使用。要保证纪检部门的经费使用,确保办案经费,落实津贴补贴。要建立纪检干部交流机制,疏通出口,增强纪检机关活力。

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困难及对策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同级监督难。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长期存在,主要存在三个障碍。

1.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同级党委(党组)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

2.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

3.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基层部门,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组长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产生少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二)“四风”根治难。当前,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病源还在、病根难除,停留在“不敢”层面。

1.“不能”的制度笼子不够严密。监督机制、预防制度制订数量多、执行效果低、发挥作用小、问题突出。同时,有的制度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工作的连贯性不强,执行中难度增大。如办公用房标准在5年内进行了3次调整,但有的部门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流于形式,甚至有的部门领导干部把原来的超标办公室隔开,投资购买一些办公用品,在门头上挂个“班子会议室”或者“接待室”之类的牌子来应付检查。办公用房清理本身监督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但在实施过程中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

2.“不易”的监督难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风规定,制度制订得好,广大党员干部拥护得多,但在基层想一下子根治则比较困难,如严禁午餐饮酒规定,对于农村党员干部,受民风习惯影响,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来“事多面广”、难监督难问责,群众监督的参与度也不高,给执纪监督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新形势下出现的“公款吃喝进农庄”、“带彩娱乐进家庭”、“电子礼品卡”、“快递送礼”等“隐身衣”、“换马甲”问题,再加上“为官不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仍难办”现象等等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给作风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

3.“不想”的自律环境没有形成。基层党员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带头践行作风规定的思想自觉,从近几年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看,少数基层党员干部面对作风规定,在工作生活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开监督不被发现。同时,“刮风论”、“过头论”、“影响论”等错误的思想意识仍然存在,这些都为根治“四风”带来负面影响。

(三)工作越位多。很多基层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认为有些工作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如一些乡镇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使基层纪委往往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导致纪委工作任务繁重。

(四)监督不到位。有些基层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些基层纪检干部抓防微杜渐工作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五)自身建设弱。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且部分基层纪委班子机构还不健全。如有的乡镇纪委班子不健全,虽然配备了2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有的由于没有适当的人选,纪委班子难于配齐。另外,虽然有编制,但单位上没有适合进入纪检队伍条件的人,年轻的要么不是党员或其它条件不符,符合条件的不是年龄偏大就是其它要求达不到,导致纪委班子出现人员编制空位问题,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

2.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过硬。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作风飘浮,律已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系案,人情案,对一些不正之风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

王歧山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报告中把纪委的工作职责简要表述为“监督、执纪、问责”6个字,这也是各级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本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基层纪委没有理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三)有的基层纪委不敢大胆履职。由于体制原因,各级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有的纪检干部只求平稳,不愿履职,把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主业、副业”严重倒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扎紧责任体系“笼子”的基础上,要把“考核、问责”这根“牛鞭子”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出台“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以上级党委为考核主体的“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以上级纪委为考核主体的“监督责任”考核;在“主体责任”考核份量设计上,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平行,结果运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在责任追究上,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三)监督执纪工作要有新举措。推进监督方式转变,及时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实施办法”,实现“监督与再监督”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工作空档”和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现象。建立纪委统筹、归口监督、纪委再监督再检查的工作体系和工作链条,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督向事后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

(四)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强化顶层设计,出台“两个为主”、同级监督、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等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运行规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探索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方案,针对乡镇纪检干部职能不专、队伍不稳的实际问题,建议参照“法、检”机构改革模式,推行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明确的工作路线图,实现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员专职专责,“人、财、物”上收县纪委管理。

(五)持续改进作风要成新常态。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委十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四风”问题延伸下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六)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七)监督机制、体制、制度要健全。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是关键,要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的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探索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部门机构的有效途径。发挥好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以县纪委考核为主的考核办法,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追究的刚性。

(八)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认真落实王歧山书记“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新时期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就是做人的工作。它是以人为工作对象,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提高人们认识世界和改变世界的能力,动员人们自觉地为实现当前和长远的目标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在于对人们思想改造和有效激励,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调动人们的积极性。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三个文明建设的基本保证。

一、用科学发展观创新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是企业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手段,也是以人为本的管理手段。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企业的改革发展不断向纵深推进,一些先进的企业管理理念、管理方法在企业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如果思想政治工作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新要求,就无法担负起新时期的政治使命和历史重任。博士论文,科学发展观。因此,新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借鉴和吸收现代化的管理思想和信息技术,努力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现代化。

创新是思想政治工作保持生机和活力的灵魂。时代是变化的,人的思想也是变化的。思想政治工作只有敢于创新和善于创新,才能够适应时代变化。在创新中落实,在落实中创新,把思想政治工作即抓得扎扎实实,也做的生气勃勃。一是要在内容上创新。大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坚持正确意识形态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员工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思想教育活动,争取更多的人理解和支持;二是要在方法上创新。借助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媒介,采用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不拘泥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表现形式,多用群众语言,多用生活语言,把问题讲清讲透,讲到点子上,打动人,说服人;三是要在机制上创新。思想政治工作不仅要自上而下的贯彻,还要有自下而上的建设,这是思想政治工作自身独立性和存在价值的基本要求。博士论文,科学发展观。要形成双向互动的模式,进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重作功,以有效的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功能。

树立紧紧依靠员工群众发展企业的观点。员工群众是兴企之本,是办好企业的根本保证和永不枯竭的源泉。要做好企业员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就必须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做到相信和依靠员工群众,一刻也不能脱离员工群众,充分发挥广大员工群众的聪明才智。在抓各项工作落实中,细心体察员工的情绪,说服教育,示范引导,提供服务,使员工对企业产生发自内心地认同和依赖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企业的大发展献计献策。

全方位和多层次关爱和善待员工。企业关爱员工,员工则关爱企业,企业善待员工,员工则回报企业。对员工在情感上要着眼于亲情友情,实行爱心管理,做到真情、真心、真诚。要多给员工鼓气提神,让员工心通气顺、心情舒畅、精神振奋地投入到工作和生产中去。博士论文,科学发展观。要经常找企业员工谈心,交际营造团结互助、平等自由、宽松和谐的人文环境。员工心情舒畅了就能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要千方百计地为员工办实事、办好事,解决他们的物质、精神、文化需求。把员工的疾苦冷暖时刻挂在心上,围绕员工最想、最盼、最急的事,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把关心员工的工作做好做细做实,要注意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对不同群体,不同个人具体对待,特别关心困难员工。

要保障和维护好员工的'合法权益,教育员工正确对待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要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特别是对一些热点、难点、重点、敏感性问题,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及时进行化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保持企业内部的安定稳定,以稳定保障和谐。

要把企业的目标要求贯穿于所属工作范围之中,落实到员工群众之中。企业管理之道是员工,安员工则安企业,所以我们企业在各项实践工作中必须要有员工群众第一的观点。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各种矛盾较为突出,机制变化大,利益矛盾多,需要思想政治工作去疏通引导、解惑释疑、加油鼓劲。在企业以经济工作为中心的同时,员工的问题易于忽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在这种情况下要努力去实践科学发展观,肩负起应有的责任,坚持为生产经营服务,为员工群众服务。只要紧紧依靠员工群众,真心关爱员工群众,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员工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构建和谐企业,就一定能够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智力和思想保证,就能够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三、用科学发展观理念丰富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手段,又是以人为本的管理手段。任何一种理论思想用于指导社会实践都需要科学的表达方式。博士论文,科学发展观。所谓用科学发展观理念丰富思想政治工作,就是在继承和发展传统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和利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管理观念和科学手段,探索科学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

采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建立网络化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优势开展新形式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要挖掘网络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巨大潜能,利用网络技术,拓展思想政治工作的空间,创造更为新颖、有效,适应现代人信息交流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

借鉴科学的管理理念,创建规范化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积极规范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丰富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之一。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文件主要包括方针、目标、规范,相关表格和工作记录以及控制程序等。所有工作实行过程控制,均按标准要求进行,对各项工作从年初部署、组织落实、考核评比到年终总结以及所要达到的效果都要作出明确的的规定,进行量化管理,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困难及对策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以及“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勇气,在反腐败上发重拳,出实招,一连串“老虎级”和“苍蝇级”的贪官落马,民心为之一振,风气为之一新。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长期以来,一直实施的是双重领导体制,即由市纪委和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共同领导。当前,中央正在自上而下改革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施统一管理。郑州市纪委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由于种种原因尚未实施。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机关以及派驻机构所担负的职责也越来越重。市纪委对派驻机构明确提出了“省纪委干什么,市纪委干什么,派驻机构就要干什么”的工作要求,根据多年来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的实际,郑州市纪监察监察派驻机构在现行体制下,难以落实市纪委的工作要求,仔细检讨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对于切实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和作用,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落实上级要求,促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一)派驻机构履职受制于驻在部门。

在现行体制下,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之间的联系千丝万缕,派驻机构受驻在部门较深程度的制约。

1、办公条件受限制。派驻机构的办公场所位于驻在部门,派驻机构的用水、用电、办公设备、设施乃至公务用车、办公经费开支等工作保障,都由驻在部门提供。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的三公经费开支、公车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时,既难以深入发现问题,又难以严格按照纪律要求规定处理问题。

2、人文条件受限制。派驻机构的书记(组长)一般会在一个单位干到退休,很少交流,副书记(副组长)则由驻在单位产生,基本上也没有交流,人员长期固定。与监督对象长期在一起工作,相互之间非常熟悉,甚至是朋友。在发现问题时,碍于情面,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即使克服人情关系的影响,秉公处理了问题,驻在部门其他人员也会对派驻机构有看法,极可能导致派驻机构干部与驻在部门干部之间关系不和或者恶化。

3、人员利益受限制。郑州市一些评选先进的奖励项目,往往和单位的纪检工作挂钩,要求参加评选的单位五年内没有人员发生重大违纪或违法行为,获得先进的单位,每个人员都会得到一定的物质奖励。如“文明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单位、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绩效考核”等。由于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组织人事和工资关系在驻在单位,如果派驻机构主动发现和查处重大问题,不仅个人利益也会受到影响,更可能导致驻在部门绝大部分无关人员的利益受损,派驻机构也就难以继续在驻在部门工作。

4、个人成长进步受限制。由于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组织关系和人事关系在驻在部门,驻在部门领导对派驻机构干部的评价,会影响到其评先评优或者提拔使用;驻在部门遇到干部提拔使用的机会时,往往会优先考虑驻在部门的人员,派驻机构的工作人员常常被边缘化,难以获得与其他干部同等的机会,长此以往会影响工作积极性。

(二)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监督不力。

由于驻在部门对派驻机构的种种制约,派驻机构干部普遍缺乏“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意识。存在不想监督,不敢监督,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一些单位出了问题,派驻机构发现不了,发现了不愿报告或不敢报告,对一些明显的问题处理不了,也不想动真格处理。大部分派驻机构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参加会议、阅读文件、传达精神、走访座谈等日常琐碎的事务上。最终纪检监察工作没有实效,似“蜻蜓点水”,又似“隔靴搔痒”,监督作用得不到发挥,监督权威难以树立。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的监督普遍处于虚化、弱化的状态。

(三)派驻机构职责定位不明确。

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下,长期以来派驻机构承担了大量的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以外的工作。一方面,凡是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工作,在驻在部门内部大都会演变成派驻机构的工作;另一方面,派驻纪检组长作为党组成员的,需要服从驻在部门的工作分工。驻在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很可能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没有直接关系,却需要纪检组长带领派驻机构干部去完成。三是派驻机构承担了大量应当由驻在部门党政班子或者业务科室完成的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负责监督责任的纪委承担了党委的主体责任,负责协助责任的纪委变相承担了党委的领导责任。“耕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现象比较普遍。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要职责没有得到充分履行。几乎没有哪个驻在部门党政班子及其成员的违纪违法案件,是由派驻机构发现的。绝大多数纪检组长任职多年未查办过案件,派驻机构多年不办一案,并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

(四)一些派驻机构的职能定位出现偏差。

鉴于市纪委没有管理派驻机构工作人电的组织、人事和工资关系,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基本处于有名无实状态。派驻机构人员成为在驻在部门领导下忙忙碌碌的‘办事员’、为驻在部门利益拼抢冲杀的‘运动员’、替驻在部门看家护院的‘保安员’。一些派驻机构变成了驻在部门与市纪委之间“沟通的桥梁”。当市纪委监督检查发现驻在部门存在问题时,当市纪委查处发生在驻在部门的违法违纪案件时,派驻纪检组长便会主动或被动地出面,充当驻在部门的“代言人”,“监督者”变成了“同盟者”,“独立主体”成为“利益共同体”。中纪委王岐山书记曾在一次讲话中指出,“有的人办案不行,“抹案子”却很有办法”,这种现象在双重领导体制下更容易发生。

(五)派驻机构干部发展受限制,工作积极性不高。

长期以来,在提拔使用干部时,一方面驻在部门认为派驻纪检干部主要干得是市纪委交办的工作,应由市纪委考虑,另一方面,市纪委基本上只考虑机关的干部,对派驻机构的纪检干部很少关注,往往推给驻在部门解决。最终纪检干部两边干工作,两边都被边缘化,事实上这些年郑州市从纪检副组长岗位上提拔起来的干部寥若星辰。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派驻机构的纪检干部,要么是年龄大的老同志,不紧不慢的往退休熬日子,要么是年轻同志过渡一下走人,整个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

(六)派驻机构干部配备不到位。

总体来看,派驻机构干部在纪检监察机关中占比较高,但分散到各驻在部门,则只有两至三人。如此少的人数,要履行繁重的纪检监察职责,担当起反腐倡廉的重任,显然是“捉襟见肘”;若是独立查办案件,采取“两规”、“两指”措施,则更是不可能。开展工作力不从心现象较为突出。

上述六个方面的问题,既是我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在双重领导体制下存在问题,也是全国各地实施双重领导体制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双重领导体制始于1982年党的十二大党章“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检查员,在中央纪委直接领导和驻在部门党组指导下进行工作。”2004年4月中央纪委、监察部正式启动对其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工作,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再次重申了中央纪委派驻纪检机构的统一管理体制。由于这次体制改革是自上而下的,省级、市级、县级的改革逐级推进,各级各地进度不一;我市双重领导体制实行了30多年的时间,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上打上了深深的烙印。要彻底转变派驻机构以驻在部门领导为主的习惯思维,尚需时日。

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实施统一管理已成为大势所趋。中央和省里已经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市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体制改革也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希望通过体制改革,从根源上化解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本矛盾,为此建议在下步改革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

派驻机构人员编制划转到市纪委,市纪委对派驻机构的业务、干部、编制、职数、工作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市纪委对派驻机构人员的组织生活和工作安排实行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干部的工资关系,党组织关系和人事关系转到市纪委。派驻机构市管干部,由市纪委商市委组织部提名并考察,考核、交流和管理;派驻机构其他干部的招考录用、考察任免、考核奖惩等由市纪委负责。实现派驻全覆盖,为派驻机构配齐配好干部。除纪检监察业务外,要割断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之间的联系,斩断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之间的利益链条,真正变“同体监督”为“异体监督”。

(二)明确派驻机构的主要职责。

派驻机构对市纪委负责,不分管授权监督单位的业务工作,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决策、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情况。受理涉及驻在单位单位及所属系统管理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以及受理市纪委信访转办件。及时发现驻在单位的问题线索,并按要求上报或处理。

(三)理顺派驻机构与驻部门的工作关系。

明确派驻机构受市纪委直接领导,对市纪委负责,向市纪委请示报告工作。派驻机构不是驻在部门的内设机构,两者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履行对驻在单位的监督责任。驻在部门党组承担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日常纪检监察工作由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或相关职能科室承担。派驻纪检组长兼任驻在部门的党组成员。参加驻在单位"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的研究等。

(四)派驻机构要善于“瘦身”

派驻机构在履行日常监督检查职责时,要善于为自己“瘦身”。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职责范围。另一方面,要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重新把握职责定位,“围绕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把监督重点更多地放在事后纠错上,放在防止监管缺位上,着力对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工作失职以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查处、追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五)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必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工作机制。一是联组机制。针对派驻机构增加编制困难、人员数量少等问题,联合有关派驻机构的力量,集中办理某些重大的纪检监察业务,如信访案件核查、案件检查、重点工作或专项任务的监督检查、重大突发事故的责任调查等。二是交叉机制。为防止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导致监督形同虚设、检查流于形式、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纪检监察机关不定时指派非驻在部门的派驻机构对该部门开展监督工作,如设立举报箱收集案件线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检查重要会议记录和财政财务收支状况、抽检重点项目等。三是培训交流机制。无论是对派驻机构还是机关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并进行政治思想品德、纪检监察业务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派驻机构干部还要参加驻在部门的业务培训,掌握驻在部门的业务知识。在不同派驻机构之间、派驻机构与机关各室之间、定期实行干部交流轮岗。切实激活广大派驻机构机构纪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派驻机构驻的优势和派的权威。

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困难及对策集合

1、坚持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学习***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八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树立廉洁从政思维。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党章,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党纪教育、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领导干部各项公示公开,促进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地位观,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2、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教育。年初,我院召开治理商业贿赂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动员大会,重点宣传治理医药购销的意义,利用显示屏和院报加大宣传。每次中层干部会议,都要讲解治理商业贿赂的形势和反面教材,提醒全体医护人员要高度警醒,切忌在身边发生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与重要岗位人员、重点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讲清政策,鼓励医务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3、开展法制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举办治理商业贿赂专题讲座,组织职工学习讨论《职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依法行医的法制教育。组织党员、学科带头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与全院各科室、全体职工签定《行风责任状》,并向社会发出倡议书,接受社会监督。

(一)推行院务公开制度。1、建立社会服务承诺制。开展向社会服务承诺服务,建立了“医院对社会、科室对医院、个人对科室”三级承诺机制,并将承诺内容公布,接受群众监督。2、建立医德考评制度。每半年对医护人员进行一次医德考评,将日常工作出现的好人好事、违规事情、差错隐患等按制度评分计入考评表,年末进行总评,与个人评优、晋升挂钩。3、健全收费查询和一日清单制。设立电子屏幕公示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病房为患者提供一日清单,贯彻落实好患者医疗费用日清单制。

(二)签廉洁责任状。年初,与所有药品和卫生材料、医疗器械供应商均签定廉洁责任状,对其医疗活动和业务往来进行约定,杜绝出现违规违纪案件。

(三)建立药品动态监测和合理用药检查通报制度。医院每月对全院药品用量进行监测、统计分析,对用量排名前十位的抗生素进行通报。每月对药占比超标的医生进行通报公示,并进行处罚,全年,有6名医生受到了处罚,罚款近万元,并有10余种药品停止了在本院的销售,进一步降低了患者的自费比例,减轻了患者的用药负担。

按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我院精心组织和实施,及时建立专门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开展教育,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财务、设备、药剂等重点部门、重要科室进行摸底,规范各项制度。充分利用中层干部会、党员集中学习等,从思想教育入手,结合新闻媒体查办的案例进行说服教育。医院党支部建立了医德考核制度,全体医务人员纳入考评系统,由院党支部、职能科室和科室负责人分层次对医护人员进行医德考核,并与评先选优相结合。与科室和全体职工签定行风责任状,落实岗位职责,与所有药品、卫生材料供应商签定反商业贿赂责任书,防堵结合。一年来,我院共下发通报处罚职工7人,罚款近万元。收到各种锦旗21面,表扬信8封,拒收红包2300元,拾到手机4部,拾金不昧交还患者7800余元,社会综合满意度在95%以上。

一是警示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虽坚持开展警示教育,但形式不够丰富,在抓深、抓细上还有一定差距,利用卫生健康系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还不够多,警示教育的感染力和震撼力还不够强。

二是治理商业贿赂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出现了新的问题,形势也与以往不同,治理的难度加大了,形势还很严重,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是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履行监督职责认识不到位,存在畏难心理,方法手段不多,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现象依然存在。

一是持续深化警示教育,突出抓好“以案促改”制度、常态化。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通报曝光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真正让处分决定由“一张纸”变成“一堂课”,变成“一面镜子”、变成一座长鸣警钟,推动形成权力结构配置科学、权力运行规范有序、风险防控及时有效的长效机制。

二是创新日常监督、长期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督手段,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的种种表现,使监督更加聚焦、精准、有力,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通过明察暗访、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三是持续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切实抓好医院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教育,通过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学习,选派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综合素质和驾驭工作的能力,努力打造对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谈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及对策

典型性事业单位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以增进社会福利为宗旨的单位,一般能够满足卫生、文化、教育、科学等多方面要求。事业单位在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在新时代背景下,实施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具有重要意义,能够使其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为民众提供便利,丰富人们生活,提高人们生活质量。

1.人才引进问题。

人才引进问题是典型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改革面临的重要问题,人力资源部门人才引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盲目引进人才。在人才引进的过程中,盲目性较大,缺乏科学的长期规划,致使人才引进较为随意,无法与典型性事业单位的发展目标相匹配,导致典型性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不够科学。二是只注重人才引进,不注重引进人才的后续服务与工作,从而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资源引进人才,却未发挥引进人才的重要作用,失去了人才引进的价值。三是人才流动中具有“马太效应”,不利于人才引进。“马太效应”广泛适用于心理学、金融、教育以及科学领域,主要是指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现象,此现象会导致部分典型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质量不高,无法吸引高端稳定人才。四是人才引进资金不足。资金不足是人才引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资金的缺乏直接影响着人才质量,无法吸引高水平人才。

2.岗位设置与管理问题。

岗位设置与管理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岗位种类难以区分,部分岗位职能相近,涉及多方面工作,难以区分是专业技术岗位还是管理岗位,致使在典型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改革过程中,无法有效推进岗位管理工作。

二是岗位设置缺乏依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岗位需求设岗是一种有效的岗位设置方式,但多数典型性事业单位并不是按照岗位需求设置岗位,引进人才,只是充分考虑人才的职务身份。

三是发展机会小,岗位晋升途径单一,一些典型性事业单位如高等院校等晋升渠道单一,在晋升到行政职位后只处理行政事物,专业知识与能力都得不到合理利用,浪费了专业技术人才。

四是岗位设置与管理缺乏规范性,不仅缺乏岗位说明书,未落实岗位说明书,还存在因人设岗现象,致使岗位说明极度缺乏规范性。

五是岗位设置管理观念淡薄、滞后、终身制、身份制观念—直存在,不愿更改变动,为人力资源管理改革设置了较多阻碍。

3.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问题。

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问题也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典型性事业单位工作难以量化,在考核过程中没有固定标准。以某事业单位职工为例,某事业单位职工的劳动成果无法衡量,所耗费的脑力、感情、时间都无法准确计算,日常工作也难以衡量,因而绩效考核与薪资管理的设定存在一些不足,不具有代表性。

二是绩效考核重表面,轻实质。在考核过程中,只注重表面现象,同样以某事业单位职工考核为例,考核只注重职工工作的完成量,职工所做的科研项目数等,并不注重这些成果的准确性,忽视了事情的本质,助长了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是注重定期考核,轻视平时考核。定期考核会产生一定弊端,真实性有待考察,无法科学全面的体现企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情况。

1.完善人才引进政策。

完善人才引进政策是解决人才引进问题的主要对策,通过完善人才引进政策,能够有效引进人才,为典型性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础,促进改革的'有效实施。完善人才引进政策需要做到以下三点:首先,扩宽人才引进渠道,通过加大人才引进宣传力度,招聘各行业人才、设置优惠的政策等手段吸引人才,解决人才引进存在的问题。不仅如此,还需要重视引材与引智相结合,建立才智结合的引才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加强与企业以及科学院所的合作,聘请企业家实施专题讲座,促进人才交流。其次,完善人才政策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进行人才规划,立足典型事业单位的发展目标,按照单位实际情况,引进专业人才,除此之外,还需要科学分析人才引进系统结构,科学规划人才引进方案,结合不同学科发展要求,完善人才建设队伍。最后,需要完善人才管理与人才服务,对各类人才进行有计划地培养,积累人力资源成本,建立健全的培养制度,对员工的责任、义务,做出合理全面的要求与规定,以达到完善人才政策的目的。

2.优化岗位设置与管理。

优化岗位设置与管理是解决典型性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改革面临新问题的主要对策之一,岗位设置与管理的合理化有助于促进人力资源管理改革,达到良好的改革效果。优化岗位设置与管理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对岗位进行科学的设置与分类,完善岗位说明以及岗位要求,根据不同专业、不同职能以及不同岗位需求对岗位进行详尽具体的区分,保证岗位设置与管理的合理性,并以此为依据实施评估考核,以及聘任晋升等决策。

第二,统筹兼顾,做好人才队伍的建设。在优化岗位设置与管理过程中,需要从事业单位发展的角度出发,联系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结合人才结构现状,按照岗位结构需求比例标准进行管理设置,以达到优化岗位管理设置的目的。

第三,对岗位设置不同的档次与等级,形成不同的等级阶梯,从而明确职工的责任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两点内容,首先,需要将同一等级不同档次的岗位做出明确区分,其次,需要注意岗位设置与职业发展的契合度,做好这两点,才能够做到岗位设置与管理的优化。

3.改進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

改进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主要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重视考核过程。考核并不是一种单一的形式,而是一种促使事业单位员工上进的手段,考核的目的就是通过考核检测工作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以免出现工作人员不符合岗位需求,无法更好的为社会服务的问题,因此,在考核时需要重视考核过程,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使考核结果保证客观公正,并设置专门的监督机构,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强化对考核过程的考核与监管。

第二,重视考核结果的反馈与评价。考核只是一种测验手段,提高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才是最终目的,只有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职工,职工才能清楚自己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才能够进行改正,有针对性的学习训练,从而提高自身能力水平。

第三,完善考核内容。考核内容需要是定量化以及具体化的,以便使考核方案具有可操作性,为此,需要加大对考试内容的重视程度,注重考核数量,质量以及形式的协调,不断完善内容,并不断完善绩效考核体系。

综上所述,典型性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改革中面临着诸多问题,严重阻碍了改革的实施,影响了人力资源管理改革效果,解决上述问题,提出有效建议,优化岗位设置,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具有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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