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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未成年保护的宣传简报(模板5篇)

时间:2023-10-08 09:57:29 作者:JQ文豪 最新未成年保护的宣传简报(模板5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简报篇一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制订的一部法律,主要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几个方面。因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低,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这部法律,可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需要。

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几条: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成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等不良行为。

2、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4、在家里,孝敬父母,并且跟父母及时沟通,了解生活中的一些常识,正确使用家用电器,防止漏电现象的发生;自己一个人在家时,不让陌生人进门,遇到特殊情况,不慌不乱,及时打电话给父母亲戚或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我们的成长有极大帮助,希望全社会都来学习它、遵守它。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简报篇二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未成年人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一员,关爱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社会救助的特殊对象,结合民政部门自身实际,多部门联动,多方面推进,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资源优势,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使未成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神圣责任。为切实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业务由社会事务股具体负责指导、安排实际工作的开展。其次,我们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来抓,广泛发动宣传,形成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积极扭转,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有效落实。

(一)保障未成年人流浪救助权益。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依靠社区力量,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按照就地、就近、就便的原则,及时联系救助站,引导、护送流浪乞讨儿童自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妥善安置被救对象。同时,详细询问、了解被救助对象的家庭住址和基本情况,及时联系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及家属前来接送,确保流浪儿童回归家庭。

(二)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权益。将符合条件的城乡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作为保障的重点对象,若是学生家庭、单亲家庭、重病家庭、残疾家庭和三无对象的,对其进行分类施保,使其在原有低保待遇的基础上享受额外的政策性补贴。通过低保优待照顾措施,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家庭的基本生活。

(三)保障未成年人基本教育权益。广泛开展助学活动,通过福彩资助、扶残助学、春蕾计划等渠道,对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临时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子女实施教育救助,发放学习用品等,有效帮助未成年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平等享有基本教育的权利。

(四)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益。结合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依托家庭、社区、学校、社会的力量,引导家庭、社区、学校形成监管合力,通过自律与他律,珍惜学习机会,立志做一个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素质、有贡献的人才。

(五)保障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权益。将未成年人家庭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依托县司法部门法律援助中心,依靠法律专业事务机构的共同参与,为切实为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文书等法律援助服务,认真办理和严厉打击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及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太和县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等涉幼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扬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通过基层组织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简报篇三

2、手拉手践行法治,心连心共建和谐

3、为人守法,为事依法,为公护法,为国弘法。

4、学法懂法,心明眼亮;不学不懂,迷失方向。

5、学法懂法源自一点一滴,守法用法始于一言一行。

6、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处纷争。

7、学法以正,普法以诚,明法以精,尚法以恒。

8、依法治校,法育未来!

9、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10、学法以明道,用法以立身。

11、年龄有别,权利无异。

12、检查在行动,为未成年人权益保驾护航。

13、关注青少年维权,构建祖国美好明天。

14、维护青少年的权益,就是维护人类的尊严。

15、为青少年维权,我们引以为荣。

16、保护未成年,温暖爱心田。

17、政府护法维权,青少年健康成长。

18、维护青少年,守护我们的未来。

19、青少年维权,给孩子多一些的保护。

20、维护青少年权益,检察需要您的参入。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简报篇四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未成年人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一员,关爱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社会救助的特殊对象,结合民政部门自身实际,多部门联动,多方面推进,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资源优势,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使未成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神圣责任。为切实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业务由社会事务股具体负责指导、安排实际工作的开展。其次,我们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来抓,广泛发动宣传,形成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积极扭转,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有效落实。

(一)保障未成年人流浪救助权益。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依靠社区力量,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按照就地、就近、就便的原则,及时联系救助站,引导、护送流浪乞讨儿童自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妥善安置被救对象。同时,详细询问、了解被救助对象的家庭住址和基本情况,及时联系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及家属前来接送,确保流浪儿童回归家庭。

(二)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权益。将符合条件的城乡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作为保障的重点对象,若是学生家庭、单亲家庭、重病家庭、残疾家庭和三无对象的,对其进行分类施保,使其在原有低保待遇的基础上享受额外的政策性补贴。通过低保优待照顾措施,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家庭的基本生活。

(三)保障未成年人基本教育权益。广泛开展助学活动,通过福彩资助、扶残助学、春蕾计划等渠道,对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临时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子女实施教育救助,发放学习用品等,有效帮助未成年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平等享有基本教育的权利。

(四)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益。结合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依托家庭、社区、学校、社会的力量,引导家庭、社区、学校形成监管合力,通过自律与他律,珍惜学习机会,立志做一个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素质、有贡献的人才。

(五)保障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权益。将未成年人家庭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依托县司法部门法律援助中心,依靠法律专业事务机构的共同参与,为切实为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文书等法律援助服务,认真办理和严厉打击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及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太和县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等涉幼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扬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通过基层组织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未成年保护的宣传简报篇五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好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青山镇认真执行县《关于做好2022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宣传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根据我镇实际组织开展了系列未成年保护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策宣传活动。

良法在于实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吸纳了近年来国家发布的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司法新规定的理论与制度探索,有效的回应了社会关切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迫切希望。为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我镇民政及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行而有效的措施,首先,第一时间将电子版全文下发至各学校并要求学校相关负责人将全文印发并开展学习活动。其次,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精准解读,各学校校长以及镇内其他法务工作者积极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最后,为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法氛围,各学校利用led显示屏、校园学习墙、公告栏等使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标语随处可见,并增添了法律亮点知识让普法更生动。

二、组织专题学习培训

以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贯彻为契机,着力将保护未成年人工作落实在法律层面,我镇民政办牵头在单位例会中认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各学校、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升学校关心、关爱学生的能力与水平,促进学生茁壮成长,6月1日,青山镇实验学校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全校高年级学生及部分教职工代表60余名参加讲座。此次讲座紧紧围绕着修订《未成军人保护法》的重大意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九章具体内容及重点亮点展开了讲解,同时以问答的形式加强和现场学生的互动,讲座内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讲课形式生动活泼,得到了教职工代表及同学们的一致认可与好评,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二)青山镇实验学校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一家校共育”活动。为了让家长更加重视未成人保护,切实关注孩子的成长,担负起教育、监督、管理的法律责任;为能使本次活动取得实效,为家庭教育提供科学实用的方法,学校精心筹备、认真组织,邀请了青山派出所负责人及学生家长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青山派出所蒋所长从《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发,分析了手机管理、学生欺凌、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例,讲解了家长怎样进行教育管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真正落实到家长、学校、社会三个层面,让多方合力共筑未成年人保护伞。

三、开展系列主题活动

(一)时值夏季高温、雨水多发季节,为防止学生溺水情况的发生,学校积极开展了“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严防溺水主题班会”。各学校利用周一班会课以多种形式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严防溺水主题班会,将法律知识融入典型案例中以案释法将法律生动呈现给学生,并教给学生日常防溺水知识,让学生树立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在危机关头学会自救。

(二)恰逢六一国际儿童节,由县妇联牵头,为我镇81名困境儿童一对一送去了助学包,并联合其他部门、志愿服务队等对镇内留守儿童进行了关爱帮扶。

少年中国强,未来少年可期,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任重而道远,依法为盾,全社会携手共进,愿每一个孩子在阳光下自由奔跑。青山镇将倾力而为,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未成年人保护先进事迹

未成年人保护 工作计划

未成年人保护 工作总结

统计局“宪法宣传月”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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