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是一种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用于规定双方在特定事务上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一些合同协议的示范文件,供您参考时使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电梯维护保养合同书
维护保养是对武器器材的检查、试验、修理、配装、分级、回收等。电梯维护保养。
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使用户安全、正确、方便地使用电梯,保证电梯能正常运行,现经甲、乙双方磋商协定,就甲方所服务的内的电梯维护保养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合同期限及付款方式。
1月一方欲终止本合同,均应于本合同终止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如双方未曾依上述规定提出终止合同,则必须在合同期满时方能终止本合同。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三、保养等级内容。
a级保养:保证保养电梯的安全正常使用,定期检查调整个安全部件及各活动部件,并定期进行清理润滑(依据电梯保养周期表内容执行)。提供全天24小时应急修理服务,在维保期内乙方负责免费提供为保证该设备安全正常使用所需要的所有电梯配件更换及维修产生费用(电梯的装修、照明更换除外),负责实施技监局年检前后的整改工作,并达到质检局的各项年检标准(但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保养期内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按合同要求按时付款。
(2)甲方应按电梯操作规范,合理、安全、正确地使用电梯,避免出现人为的损坏;。
(3)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5)前述电梯及其附件均为甲方财产,应由甲方负责保管,乙方只负责执行一切有关保养维修服务。
2、乙方职责。
(2)以顾客满意为最高目标,提供一流、优质服务;。
(5)提供各部件润滑(运行系统、传动系统)以及整机运行情况检查;。
(6)检查调整各项机件及安全保护系统;。
(7)指导甲方操作及正确使用设备;。
(8)以电梯保养周期表的内容实施保养。
五、保养工作中的免责范围:
3、由于现行的适应于电梯设备的法令、法规变化而必须进行的工作,而这种法令法规的变化生效于甲方与本公司签订合同日期之后,对于这种变化,乙方负责及时通知甲方。
六、其他。
1、若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电梯故障造成的任何设备、财产、人员。
2、乙方应安排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维修、维护,在维修、维护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疏忽、失职造成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义务。
3、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承担本合同总标的金额20%的违约金。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5页,本合同及其附件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雅安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备案一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甲方:合同编号:乙方:签订地点: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兹委托甲方负责维护保养乙方在用电梯(扶梯)。为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职责,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订立契约,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维护保养电梯(扶梯)明细:
合同总金额(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第二条维护保养方式及服务范围、要求:
1、合同期内:甲方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每15日一次派遣保养人员,定期对乙方的电梯(扶梯)进行规范性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应按gb/t18775《电梯维修规范》执行。
2、甲方对电梯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处理服务。
3、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乙方应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通之后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4、甲方维保负责人,联系电话:,移动电话:第三条维保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办法:
1、付款方式:
2、付款办法:
第五条甲方责任:
1、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乙方出示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许可资质证。派遣保养人员,必须配戴《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胸卡,并应遵守乙方有关。
规章制度。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对乙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每次工作完毕,甲方维保人员应请乙方管理人员在《(电梯)扶梯维护保养报告书》上签字确认。
3、甲方在维护保养电梯时,如确认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应列出维修项目、维修费用,以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签字许可后,甲方方可进行,并应保证向乙方提供正厂原装备件。
4、若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不合格,属甲方维护责任,甲方负责整改及其费用。
5、在合同维保期内,因甲方维保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则由甲方负责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并负责免费修复。
第六条乙方责任:
1、委托给甲方进行维护保养的电梯(扶梯),应是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检测并取得电梯(扶梯)使用注册登记证的在用电梯(扶梯)。
2、在维护保养期限内,乙方不得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含甲方人员)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及附件加装、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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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使用户安全、正确、方便地使用电梯,保证电梯能正常运行,现经甲、乙双方磋商协定,就甲方所服务的内的电梯维护保养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合同期限及付款方式。
1月一方欲终止本合同,均应于本合同终止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如双方未曾依上述规定提出终止合同,则必须在合同期满时方能终止本合同。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三、保养等级内容。
a级保养:保证保养电梯的安全正常使用,定期检查调整个安全部件及各活动部件,并定期进行清理润滑(依据电梯保养周期表内容执行)。提供全天24小时应急修理服务,在维保期内乙方负责免费提供为保证该设备安全正常使用所需要的所有电梯配件更换及维修产生费用(电梯的装修、照明更换除外),负责实施技监局年检前后的整改工作,并达到质检局的各项年检标准(但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保养期内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按合同要求按时付款。
(2)甲方应按电梯操作规范,合理、安全、正确地使用电梯,避免出现人为的损坏;。
(3)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5)前述电梯及其附件均为甲方财产,应由甲方负责保管,乙方只负责执行一切有关保养维修服务。
2、乙方职责。
(2)以顾客满意为最高目标,提供一流、优质服务;。
(5)提供各部件润滑(运行系统、传动系统)以及整机运行情况检查;。
(6)检查调整各项机件及安全保护系统;。
(7)指导甲方操作及正确使用设备;。
(8)以电梯保养周期表的内容实施保养。
五、保养工作中的免责范围:
3、由于现行的适应于电梯设备的法令、法规变化而必须进行的工作,而这种法令法规的变化生效于甲方与本公司签订合同日期之后,对于这种变化,乙方负责及时通知甲方。
六、其他。
1、若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电梯故障造成的任何设备、财产、人员。
2、乙方应安排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维修、维护,在维修、维护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疏忽、失职造成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义务。
3、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承担本合同总标的金额20%的违约金。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5页,本合同及其附件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雅安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备案一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协议
乙方: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将塔吊设备承包给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共识后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基本情况、维护保养期限、合同总金额。
1、设备基本情况:甲方需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塔吊设备共2台,型号均为波坦mc170a-2c,生产厂家为张家港波坦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使用1年,现在使用地点为宁波市甬江特大桥施工工地。
2、维护保养期限:2台均为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3、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圆整。
第二条:维保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及期限。
1、维保费用的计算:为每台每月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圆整。
2、维保费用的支付方式:按月提前支付,支付时间为每个月的第一天。
3、维保费用的支付期限:按每月第一天计不超过三天。
第三条:维保的范围、具体项目、方式及要求。
1、维保的范围:乙方负责对塔吊的电气系统和可运转的机械部分进行维保,其中不包括塔吊的供电电源部分、塔吊的基础部分、塔吊的焊接结构件。
2、维保的具体项目:乙方每月对每台塔吊进行两次的定期机械、电气维护,此外日常使用中如果塔机出现故障乙方人员随时赶往现场进行维护。
3、维保的方式:乙方只提供现场的人员维保服务,不提供任何维保所需的零配件。
4、维保的要求:乙方要求甲方必须采用100%原厂机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号的正品电气零配件,同时在维保时提供两名相关人员协助操作。
第四条:塔吊原技术资料、图纸、维保记录等的提供甲方应提供给乙方一整套塔吊从开始安装到使用至今的所有出厂原始资料、安装调试记录、维保记录、电气和机械的零配件更换记录的复印件,同时告知乙方厂家的维保人员的联系电话,以便于乙方更全面的掌握塔吊使用过程中的所有细节信息,有助于更迅速和彻底的解决各种现场故障以及合理地安排维保的具体项目和时间。
第五条:维保前甲方的相关准备工作。
经过乙方技术人员的现场实地查看,针对现在塔吊的使用情况,乙方提出以下在维保协议签订前甲方必须完成的相关准备工作如下:
1、整机检测:由于塔机整机已经使用一年,乙方要求甲方在塔机交付乙方维保前,委托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对塔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校核并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相关合格证明,以确保机器不含有使用的安全隐患。
2、现有问题排除:乙方要求甲方在塔机交付乙方维保前,对塔机上的所有机械结构进行一次检修,将所有现在塔机上缺少的安保设施完全恢复,同时对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电气柜、箱、线路等进行一次彻底整改并经双方签字后确认。
3、双方对现存问题的共识:乙方经过了解和实地查看,对塔机的起升电机调速电阻频繁烧坏现象很重视,考虑到未来对塔机使用可能造成的影响,要求甲方和制造厂家联系并从根源上解决此问题,如果此问题未得到最终彻底解决,由此(即起升电机调速电阻频繁烧坏)造成的直接损失(如更换电阻、停工)和连带损失(如烧坏电机和电气线路、因更换电机长时间停工)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保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并对乙方的维保工作的具体项目和时间安排提出自己的要求。
(2)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维保工作中的任何细节内容。
(3)甲方有权对乙方维保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异议并及时告知乙方。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为维保期间乙方人员提供食宿。
(2)甲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人员、设备、工具、时间安排等以辅助乙方的维保工作。
(3)甲方有义务在维保过程中及时提供给乙方原厂生产的机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号的正品电气零配件,如因配件供货不及时或配件本身的质量问题产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义务督促塔吊司机遵守设备操作使用规程进行生产作业并随时告知乙方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如隐瞒设备真实运行情况使设备带病工作或由此造成乙方维保不到位,产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在使用塔吊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提出整改意见并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如果违规问题不能彻底杜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有权提出维保工作中的零配件计划并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采购,如果因为甲方原因零配件无法及时供应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有权提出每月定期维保的时间和项目并提前通知甲方进行维保期间的工作安排,如甲方无法及时配合应提前通知乙方,对于由于拖延乙方的维保工作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4、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每月两次定期对塔吊进行维保,同时在日常使用中如塔吊出现故障需要维修,乙方维修人员应在四小时以内赶赴现场进行及时处理。
(2)乙方有义务督促甲方对于塔吊的供电电源部分、塔吊的基础部分、塔吊的焊接结构件等进行定期检查,但这些项目并不属于乙方的维保工作范围,所以由于这些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乙方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有义务对于在维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及时地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提出解决办法,如因甲方拖延未及时解决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有义务对每一次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保工作中的所有情况进行全面详实的记录并向甲方提交一份书面报告。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支付乙方维保金时,乙方将暂停所有维保工作,因此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期支付维保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以书面形式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维保金和(或)暂停所有维保工作,暂停维保工作期间乙方将不承担任何因塔机故障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其它连带责任。
(2)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3、除以上条款外,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宁波市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经双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合同附件等形式的书面材料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并盖单位公章,在乙方收到甲方第一个月的预付维保金后生效。
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依据《xxx协议法》的规定,对委托方电梯提供有偿保养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受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安装于的台电梯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其中:
1、电梯型号层站规格;台。
2、电梯型号层站规格;台。
二、服务期限。
本协议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两年。
三、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
1、在保养协议期内,受托方按每月派维保人员对委托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不少于伍次,具体保养时间为。
2、受托方严格按照维保工艺,对电梯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工作,以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3、在协议服务期内,电梯出现紧急故障时,受托方随叫随到,受托方接到委托方电梯故障电话通知后20分钟内,维保人员赶到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4、在双方签订协议后,受托方应委托方要求对其协议内的电梯免费进行一次全面调试检修。
四、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委托方应缴付维保费:
1、单价4000元/年/台;。
2、单价4000元/年/台;。
两台两年总计16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在维保协议期内,电梯如需要更换700元以下的配件,由受托方免费提供。700元以上的配件费由委托方支付。
五、付款方式。
1、委托方在本协议生效后,认为受托方试用服务期两月内优良,第一次付款为每年协议总价50%计4000元整。
2、余款在本协议服务期限内分4次支付,受托方与委托方每隔6个月办理一次结算。
六、服务质量。
1、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按照受托方《保养施工要求》进行。
2、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gb7588的要求,并通过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年检。
3、受托方维保人员每次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必须做维修、保养记录。该记录单由委托方具体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作为协议执行记录和服务质量、结算依据。
七、受托方责任和权利。
1、帮助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正常维修、保养,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2、负责对需要更换的配件向委托方提出说明,在委托方同意后,受托方进行更换(材料费实报实销或由委托方提供材料)。受托方有义务协助委托方计划、采购、储备配件及材料。
3、根据电梯中修、大修周期(三至五年)要求,按期提供中修、大修方案及计划,供委托方参考、决策。
4、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供超越协议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有支出应由委托方承担,受托方以报价单形式经委托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5、服务期限内,因受托方保养不到位而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人员伤害,其损失由受托方承担。
6、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情报有保密的义务。
7、负责联系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电梯年检(年检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8、如协议到期需继续履行,则优先履行并保证在原协议价位以下。
八、委托方责任和权利。
1、负责建立健全正常的管理制度。
2、负责电梯每日巡检,并作好巡检记录。(附件:《用户日检记录单》)。
3、在受托方的指导下,负责每周对电梯的主要安全装置、主机油位、各部分润滑情况和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整个设备主要部位(厅门、轿厢、机房等)进行清洁工作。
4、负责提供电梯全套技术资料。
5、负责审定受托方的修理方案、计划并及时予以实施,负责制定设备材料、备件储备计划。
6、负责协助受托方的保养工作。
7、负责将电梯机房、基站、层门的钥匙交一套专管部门或专管员管理,其它部门和人员不得持有,以明确电梯的安全管理责任。
8、如委托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其责任界限由当地技术监督局鉴定确认,与之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九、本协议不承担的项目。
电梯广告制作设计合同书
甲方:
联系人:
乙方:
联系人: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展览展示设计及施工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名称:
工程地点:
工作范围:
竣工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因不可确定因素拖延双方协议为准。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
二、质量保证:
装饰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本合同附件及效果图的要求。
三、总价款及支付方式:
1、工程总价款为元(大写),该价款为固定价且已包括了设计费、材料费、制作安装费、装卸费、搬运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如甲方再添加附近内容以外项目或者数量变动,根据实际制作数量和价格补充协议。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合同总价款的%,设计制作材料完毕安装完毕前三天,再支付总价款的%进度款,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结清。
四、工程要求:
2、乙方应当严格按经甲方预算部审定的《展览展示费用预算》(附件二)的要求采购材。
料及设备。
3、乙方应保证其采购的产品均为合格产品。
如乙方采购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应当保证该工程能够达到效果图的要求。
5、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及其施工人员的安全保管责任,乙方如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违约责任:
1、因该工程的特殊性,甲方做好充分配合工作,乙方必须保证该工程能够按时交付使用,因甲方造成时间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时间顺延,因乙方造成时间延误,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中途有其他变动,不是因为乙方造成,甲方无权要回预付定金,并支付乙方材料费和施工费、设计费等相关投入费用。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证甲方财产的安全,如有损坏,应予赔偿,甲方也可在通知乙方后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列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设计图纸、效果图。
附件二:《展览展示费用预算》。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电梯维护保养合同书
3、应按国家法规要求、配备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的人员、负责电梯(扶梯)每日例行安全检查及运行操作管理,并对轿厢、层门、地坎门进行日常卫生清理保洁工作。
4、因乙方使用不安、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扶梯)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负责。
5、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申报及检测费用。
第七条免除责任的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乙方采用非正厂配套的产品装置而造成电梯(扶梯)故障、事故与甲方责任无关。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酌情延长付款时间),甲方有权停止服务,终止。
合同。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且连续超过两个月以上时间未进行维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偿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电梯维护保养技术细节及电梯制造厂商规定的维保技术要求,可列是本合同附件,不可分割。
2、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济合同仲裁机械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3、附件备注:。
4、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由甲方报送: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备案。
甲方:乙方: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的规范要求,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及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承担派出专业人员,对贵单位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乙方负责维护保养工作的任务和内容:
(一)工作任务:每月由专业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二次例行保养,主要是对电梯进行日常和定期的检查、调整、润滑、更换、清理等工作活动;以保证电梯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一旦出现运行故障,迅速到达现场排除,恢复电梯的正常运行。
(二)工作内容:
1、检查、调整、润滑的工作项目。
(1)对机械、马达和控制器进行注油和清洁。
(2)对电梯机件进行润滑。
(3)轿顶上所有安全装置进行检查、调整。
(4)检查井道内轿厢和对重导靴、对重、缓冲器、保险装置及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
(5)保持导轨适当之润滑,导靴运行正常。
(6)检查并润滑厅门、轿门、门铰链、门吊板、门导靴。
(7)检查曳引机钢丝绳张力并清洁。
(8)打扫机房、井道、底坑的卫生(不含轿内、厅门外的卫生)每月一次。定期检查维护限速器、安全钳及各项安全装置,每年做一次空载安全试验。
2、年检前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配合甲方、特种设备安全检测。
3、乙方在对电梯进行保养及维护工作时,对所有正常损坏的机件或需更换的机件,均应及时予以更换,不得遗留设备安全运行隐患,保证电梯的安全正常运行,更换机件(含油料)所需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不属维护范围之部分:
1、人为的损坏部份。
2、井道进水或底坑渗水造成电梯部件被淹没或受潮损坏部份。
3、自然灾害。
以上原因造成电梯不能正常运行,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协助用户进行有偿修复。
二、乙方维护保养电梯工作所依据的标准是。
gb7588-20xx、gb/t19775-20xx、gb10060-93,通过正常的维护保养,确保电梯的安全正常运行,并达到技术监督部门的年度检验合格。
维护时间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届时期满,协议履行完毕自动失效,如需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
四、安全工作责任。
1、乙方在维修保养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一系列电梯法规和标准。否则造成使用单位的人身设备事故和损失,乙方应负全责。
2、乙方对电梯用户应建立24小时全天候的召修服务。接到召修通知,在半小时内派出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否则,遭致用户投诉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及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须指定专业人员负责本台电梯的维保工作,并填写电梯维修保养记录一式二份,交甲方一份备案保存。
五、维保电梯的品牌、型号及保养费用。
六、付款方式。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对电梯的保养,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不按服务内容或约定的时间进行保养,甲方可单方中止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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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依照《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电梯应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db11/418)规定,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相关规定。
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___个月,自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___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年收费为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结算方式。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范
为保障电梯使用者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我单位承担电梯维保工作的`用户做出以下承诺:
三、积极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
五、保证在电梯发生事故或困人等故障时,市区内30分钟、市区外1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置。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维保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电梯广告制作设计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玉绘图文设计制作工作室(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广告的制作及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店招广告牌制作规格:长_____米,宽_____米。乙方需对所制作的尺寸负责,若有出错由乙方负责。
2、材质(附制作材料规格要求清单):
3、要求:按照乙方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附施工要求图纸),店招版式按双方确定之版面大小施工(附施工图纸)。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依照双方的约定或附件为准则。
2、要求制作安全、牢固、美观,铝塑板要平整,发光字基本均匀。
3、光源要以乙方所操作的技术规范及数量进行,如甲方改变或增加数量则需增加相关费用,如甲方为了省电等原因改变或减少数量则乙方不为光源的效果负责。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费(即协议总价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2、支付方式: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百分之三十工程款计_____元。b、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三日内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计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工程期限。
1、自协议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_____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下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a、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如因店招的相关手续未完善所导致的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求。
3、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场地和时间,以及相关的水电等事宜。
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b、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按照双方约定的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支持。
六:关于验收。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四天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四天内不组织验收,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如超过合同规定付款时间30日内仍未付款,乙方可拆除甲方已安装的广告牌并做自行处理,同时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店招广告,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相关规定。如未达到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的劳动操作规范进行生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劳动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均与甲方无关。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售后服务: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内容,灯具光源保修半年。铝塑板颜色按甲方提供之品牌品种,按厂家质保为准,门头广告牌结构(牢固)性质保叁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如出现保修之范围,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作出维修安排答复,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一方无法合理控制的、阻止并妨碍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中本协议义务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其它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合同义务,并在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以及受影响方需采取的措施等。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努力尽量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响。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二、其他:
1、本合同一经签字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地域原因,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5、
甲方:乙方:长沙祺祥广告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某某某。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范
第一条为加强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质量和安全,避免和减少电梯事故,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是指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以下简称电梯维保单位)受电梯使用单位委托,对在用电梯进行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以及新安装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服务期内对电梯进行的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的总称。
第四条在本省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电梯监督检验以及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实施安全监察应当遵守本规定。
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不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五条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禁止无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和超许可范围开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
对无证单位套用或借用其他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合法手续开展业务,一经举报、发现,经查证属实将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在本地(设区的地、市)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维保组、队)的、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电梯维保单位的分支机构应为其“法人”的《许可证》上注明的'分支机构。
第七条电梯维保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
电梯维保单位只能在注册登记地或设有分支机构的地、市承担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纳入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并向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许可。
第八条电梯制造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只能承担本企业。
制造、销售的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业务,不得承揽其他品牌电梯的维保业务。
第九条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电梯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同意的依法取得电梯维修资格的维保单位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合作与备品配件的供应。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
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或者电梯的使用单位在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电梯制造单位对调查和了解的情况,应当做出记录。
第十条如果几台电梯有共同的井道空间和/或机房。这些电梯宜委托同一个维保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在维修合同期内。使用单位不得允许非此合同的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任何维修工作。
第十一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包括新安装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服务期内对电梯进行的日常维护保养,电梯销售、安装单位的质量保证期服务不能替代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约定日常维护保养的期限、标准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3.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5.电梯困人时,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及时抵达的时间;
6.争议及违约的处理方式。
第十二条日常维护保养价格一般情况下由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和电梯使用单位双方协商决定,但年维护保养费按维保单位施工级别a、b、c级,最低分别不可低于电梯设备原值的3%、2。5%、2%。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不得以降低维保价格进行企业间恶意竞争,导致维保质量的下降,损害电梯使用单位利益。
第十三条维保单位应当在实施维护保养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到电梯所在地区区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告知业务:
1.维保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维保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3.所维保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5.相关电梯维修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一份;
上述证件、资料均应携带原件,以备验证。
第十四条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电梯维修作业人员证书,并受聘于具有电梯维修资格的单位,方可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五条电梯使用单位与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时进行救援演练。
第十六条电梯使用单位与电梯维保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三章电梯使用单位的相关职责。
第十七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拥有电梯的数量和服务特点,设臵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日常安全管理;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电梯作业人员证书。
电梯广告租赁合同书
4.1甲方委托乙方把货物运到甲方工地,如有缺损由乙方负责,并无偿提供缺损件。
4.2甲方收货后应妥善保管(如防潮、防盗等)。
4.3安装时,甲方应会国乙方安装人员根据装箱清单、产品合格书和随机文件技术规定的数量和质量标准验收,如发现缺损件,甲方应在开箱之日起7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核对无误后补齐缺损件。
五、产品质量保证。
5.1乙方电梯根据“gb-7588”、扶梯根据“gb-16899”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进行制造与安装。
5.2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电(扶)梯设备规格型号向甲方提供全新的电(扶)梯设备。
5.3乙方应按投标承诺的技术规格及配置要求向甲方提供设备。
5.4乙方负责安装的,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自乙方发货之日起18个月内,但其中使用期不超过12个月。
5.5根据建设部(1995)167号文件规定,电(扶)梯设备的制造、安装、维修由制造厂实行一条龙服务。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甲、乙双方必须签订《电(扶)梯设备安装合同》。
六、产品包装:须适合长途运输及合理的多次搬动。
七、合同变更和违约。
7.1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的,应在本合同约定交货日前四个月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认可。
7.2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乙方逾期交货或甲方逾期付款或逾期提货的,违约方应按延期部分金额万分之四/天的比例向另一方支付逾期罚金/滞纳金。
7.3除不可抗外力,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金额30%的违约金;乙方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金额30%的违约金。货物已交运的,甲方无权要求退货。
7.4甲方未付清本合同款项的,本合同项下电(扶)梯设备的所有权仍属于乙方。
7.5本合同文本不得涂改,若需修改,则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修改意见,并在合同“附件”中注明,且由双方共同签署此附件。
八、其他。
8.1本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均为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本合同未涉及的违约事宜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8.3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裁决。
8.4本合同履行地为××。
8.5本合同一式六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与盖章时起生效,甲方执正本一份,乙方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九、特殊条款。
9.1?井道技术数据由乙方实地测量,发生差错由乙方负责。(男方原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井道尺寸不作参考)。
9.2电梯基本功能中的轿厢到站钟改为语音报站,轿厢内增设紫外线消毒灯。开门宽度由招标文件中的1米改为1.1米。
9.3乙方提供的电梯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电梯基本功能和技术要求,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9.4凡规定的进口部件要提供海关商检证明。
附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略)。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范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电梯维护保养质量,我单位郑重作出承诺如下:
三、积极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
五、当电梯发生事故或困人等故障时,电梯维保人员保证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以上承诺如有违背,自觉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处罚,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0xx年月日。
电梯产品设备购销合同书
合同编号: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卖方最新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5日内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关于该产品的国家质量标准文件,在供货时附出厂合格证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交货:
1、交货日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 个工作日。
2、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货费用。
3、交货地点: 。
四、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设备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保质期 年。
在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卖方负责免费修理、更换零部件或退换。在质保期内,卖方应对设备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2、乙方提供 年免费维修,如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到达甲方现场,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技术性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
3、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五、设备的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设备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包装上注明货物品种及数量。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与设备一起发送。
3、设备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发货到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准备接货。
六、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1、甲方对乙方所交设备依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由甲乙双方现场安装调节器试,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3、甲方收货时对产品的外观检查或开箱清点,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内在质量的责任。
七、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预付款。
2、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经甲方指定人员初步检验,甲方在检验符合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数量、规格、型号后———个工作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
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4、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后支付。
5、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开具正式增值税发票。
八、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调试合格或付款的,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调试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4、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国家标准,所供设备达不到约定技术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回全部货款,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赔偿金。
九、禁止商业贿赂和保守商业秘密、知识产权:
1、乙方承诺在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向甲方人员赠送现金、物品或以其他形式给予甲方人员利益。
2、双方负有谨慎保护对方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不得披露、自用及许可他人使用。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签约地法院起诉解决。
十一、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于某市某区————。乙方系内资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