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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汇报(优质17篇)

时间:2023-11-18 05:26:34 作者:BW笔侠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汇报(优质17篇)

在工作汇报中,我们可以记录下自己的创新点子和改进措施,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参考。这些工作汇报范文都是实际工作中的案例,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汇报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事关城乡经济社会的稳定、协调发展,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农业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市积极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重点围绕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农业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经过不懈努力,农产品生产源头污染情况得到根本好转,无公害生产基地认证步伐进一步加快,农业科技示范园和标准化生产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在农业部组织的蔬菜农药残留例行抽检中,蔬菜合格率排名位居全国37个城市中上游水平。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在做好市农产品检验测试中心建设的同时,会同市编办积极开展区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现状的调研工作,建立完善各涉农区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经市编办2005年第36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下发了《关于成立区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的通知》,人员编制为10—15人。目前我市15个区县正在积极筹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已设立了58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点,覆盖全市的农产品检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二、措施得力,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进展顺利。市农产品检验测试中心成立后,我市加快了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步伐。2005年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全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农业部门先后到市场准入工作较好的地区进行考察、学习,起草市场准入办法,并征求食安委、工商、法制、商贸、卫生、质检等部门意见。2005年12月10日,《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从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在我市2个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15个重点超市实施蔬菜类农产品的市场准入试点工作;第二阶段为过渡阶段,从2006年7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蔬菜、水果、猪肉产品的市场准入;第三阶段为全面实施阶段,从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的市场准入。目前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全市各检测点累计共检测蔬菜样品1000份,超标15个样品,对经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均作了退市处理。

三、狠抓宣传培训工作。为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农产品市场准入宣传周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把宣传做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一方面结合对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的规范化管理,加大了对农业标准化生产、市场准入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加快了农产品生产标准、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的制(修)订工作。三是积极开展了标准化生产技术、农残检测、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等培训工作。据统计,从2004年以来,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00多场次,培训各类技术人员及农民共计5万人次。制定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15个,先后建立无公害生产示范点300余个,面积达到3万多亩。

四、加快认定认证步伐,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截止目前,全市通过省级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48个,面积15万亩,其中无公害蔬菜产地35个,面积12.9万亩;无公害水果产地9个,面积2.1万亩;无公害畜产品产地4个。认证无公害产品22个,其中蔬菜15个,水果7个。在加快认定认证步伐的基础上,通过改良、改种及转移等措施,加大污染严重的蔬菜基地的治理力度。“污水莲菜”、“毒韭菜”等现象已从根本上得到治理,新方法生产的韭菜、叶菜类6000亩无公害蔬菜通过了无公害基地认定。

五、积极开展市场检查活动,确保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春节前夕,市农业局组织6个检查组,从2006年1月10日—20日分三个阶段,对全市10个区县所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农贸市场、重点超市的蔬菜、水果、肉品、禽蛋等农产品开展质量安全宣传及大检查活动。1月10日,在市农产品交易中心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大检查活动的启动仪式。进一步强化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菜、放心果、放心肉”。

做好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随着各项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和检测设备的陆续到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将会全面提高。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报告

农资市场治理。月份正值各种子经销商进货备货时期,为加强种子市场源头管理,月9-10日,执法大队组织本市主要种子代理商参加了宣城市种子代理商培训会议;月日,大队又召开了宁国市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启动会议,对今年种子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严把种子进货关,健全种子经营档案,并对每一品种、每一批次杂交水稻种子进行大田同步纯度鉴定,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抽样品种20份。同时发放宁国市农委《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强两系杂交稻种子管理的紧急通知》等资料70份,签订《种子经营承诺书》20份。

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照市政办《关于印发宁国市生猪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农委自年月25日开始,开展为期2个月的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严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和非法投入品,严格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联合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了全市冷鲜肉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共计出动检疫执法人员166人次,检查屠宰场4个、养殖场11个、市场21个、214个肉案、冻库15个、肉案154个。查获并无害化处理不符合规定冷鲜肉70余公斤,查处1例私屠滥宰生猪行为,依法没收销毁未经检疫私宰猪肉42.5公斤、注水牛肉110公斤,市场销售状况良好。

水产专项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31人次,检查养殖企业2家,养殖大户3家。结合养殖品种状况以及用药特点,组织开展了现场存药检查,现场存药检查以是否存放禁用药物为重点。检查中未发现违法用药企业。对健康养殖示范场开展了养殖场质量管理制度检查。对养殖场记录未完善要求限期整改。

加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市蔬菜办根据蔬菜生产季节变化,对锦天生态、城郊蔬菜、胡乐港口汪溪大棚蔬菜基地等10个重点基地和大华市场、中心农贸市场、苏果超市3个重点市场进行蔬菜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共检测蔬菜类产品255个,合格率100%。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汇报

为了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实现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日常化。加大农业投入品的力度,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开展的主要工作

1、建立机构,明确职责。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我局于4月19日挂牌成立了永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主要承担农业生态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监督和经验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和生产技术培训,承担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检测任务。落实了具体办事机构和人员明确了系统内各部门职责,全面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

2、制定方案,明确目标。

质量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一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取得突破,全县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突破10万亩。二全面开展产地环境监测,对全县已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进行监督管理,并继续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三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日常化,蔬菜、水果、茶叶、水稻、等主要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得到有效控制。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0%以内,大米、水果、茶叶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四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基本杜绝重大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一是利用会议、培训、送科技下乡、执法宣传、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农业系统干部职工、企业、基地、农户、开展多种方式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特别是“7.15”洪灾后,我局组建了多个工作小组和抗灾补损生产自救技术服务队,分赴各乡镇核查农业损失,指导灾后农业生产,传授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并在各集市分发各种技术资料,广泛宣传抗灾补损生产自救技术及灾后农业生产病虫害防治知识。7月15号以来,我局已派出技术人员200人次,分发各种技术资料10000余份。二是利用电视、新闻媒体和对全社会进行宣传、重点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检测结果、典型经验、基本知识等。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宣传,强化了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4、抓好农产品例行监测

自4月19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成立以来,我局加大投入,实现农产品例行监测日常化。4-7月份已从城关农贸市场、水果批发城抽取农产品样六批共60个样品化验,并把每批样品的检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和报送相关单位。这六批样品中不合格样品有6个,不合格率为10%,没有超过了10%的控制目标。从6月下旬至10月进入农药使用旺季,农产品例行检测将日常化,并采用日报和周报制的形式公布检测结果,扩大影响范围,引导市民健康消费,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5、治理源头,强化监督。

5月份我局完成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组建工作,调整充实了执法力量。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在加强对农资市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会同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大力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共先后对25个乡镇、50个集市进行了农资清查,共查获假劣种子1.2吨、假劣化肥450吨、不合格农药1050件,为农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从源头上杜绝了高毒高残留农药等禁用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和生产环节。有效地规范了我县农资市场,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打下了基础。

工企业和生产单位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认识不到位有差距。部分地方、部分单位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对例行检查不配合,不同意抽样检查,一些消费者安全意识淡薄。

2、经费不足工作难以置开展。2015年我局投入50多万元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各项工检测工作已顺利开展,但目前检测中心没有任何工作经费,工作难以开展。希望县财政设立检测中心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市民健康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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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事关重大,涉及面广,希望各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多开展集中检查活动,扩大影响范围,改变目前这种买样化验,拒绝抽检,检测结果不能向社会公布的局面。

按照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总体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我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部署,明确任务

1.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年初,制定了《2015年农业局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重点,确定了以农业投入品和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并组织召开农口部门、各镇主管领导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细化巡查、检测等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了检测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

2.制定应急预案。结合今年实际,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增强应对我市突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理能力。

告存在的异常情况。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

目前,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在编人员3人,全市4个镇也分别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各镇工作人员为2-3名。市级监管站、检测站主要是承担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测任务,对全市农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并研究和推广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镇级检测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镇内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的要求。

(三)开展农产品检测,控制农产品质量

今年,我市扩展建设“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分别在12个镇各建设5000亩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主要种植辣椒、西瓜、萝卜等蔬菜水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以这些蔬菜基地农残检测为重点,全年进行监管检测。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农贸市场、超市的果蔬进行农残检测。

按时完成例行监测工作任务。今年来,截止到12月,市级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862个,例行检测样品合格率为99.2%。各镇也完成2320个检测数据,合格率为98.6%。市镇两级都能按月完成检测和数据上报工作。

(四)加强种植基地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对种植基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每周定期、不定期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园市守法和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2.节假日期间加强监管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元

旦、春节、国庆期间进行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农资经营网点销售产品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是否建立生产、营档案,销售台账记录等情况。节假日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22人次,出动车辆52辆次。同时,深入各生产基地,加强对源头农产品的采样检测,确保节假日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五)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检查,整顿市场秩序

1.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执法责任制。对农资经营门店分区划片,实行承包责任制,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确保责任区内的农资经营者不经营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种子。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流动经营农资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有报必查。今年来,累计检查门店116个次,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车辆25辆次,检查种子、农药、化肥850多个品种,通过检查,查处了一批86公斤假种子,不合格肥料350公斤,并对农资产品经营店进行了教育。

2.加强对农药销售门店的管理。与辖区内32家农药、种子销售门店签订了守法经营承诺书,承诺不销售甲胺磷等五种剧毒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并向门店传达了《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精神,发放《农药安全知识手册》及禁限用农药名单,定期深入企业进行监督指导,重点查看企业的生产记录、农药品种及库存情况。检查结果表明,我市32个农药、种子销售门店不存在销售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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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宣传培训和信息报导工作

1.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月、科技周、送法下乡、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共计发放《农产品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种植手册》等宣传手册2000多份,发放识假辨假、质量安全管理及种植技术等宣传材料3600余份,使广大群众增强了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2.在党建网、局大院宣传栏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地址,方便群众的举报,及时对接到的投诉做到了及时处理、答复。

二、存在问题

(一)检测工作人员不够。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现有12个编制8个工作人员可以正常开展日常检测工作。但12个镇的检测站只有一名工作人员,而且都不是专业技术员,对电脑操作也不太熟悉,镇级检测工作开展吃力。

(二)种植户自身综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受监主体的客观情况方面看,监管对象的众多性,监管范围存在的点多、量大、面广等特点,客观上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难度。如大部分生产经营户规模不大,数量众多,流动性大,组织化程度较低,而且生产经营方式落后,专业化素质也比较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少,且规模小、实力弱,市场覆盖率低。在监管工作中,仍发现有部分种植基地质量安全意识差,基础设施薄弱,安全工作不到位,是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大的隐患,需要我们职能部门以及各街乡从方位、多角度加强监管。

(三)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要保证检测费用,同时要增加监管工作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农业局

2015年12

段。

一、 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2003年我县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2011年12月,进一步成立了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股和农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编制7人,实有3人),二站股合署办公。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县级质检站建设”已获国家2011年项目支持在建,国家财政240万元已到位,县财政配套的60万元迟迟未到位已严重影响到质检站的基础性建设。近年来,政府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宣传给予了一定的重视,但是真正贯彻和落实到位还有不少差距,仍然存在不少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

1、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含股、中心)成立六年来,设备和技术投入以及检测手段上几乎没有太大改观,仍停留在筹建的初始阶段,设备简陋落后,技术力量薄弱,仅能从事检测数量微小的有机磷速测,检测抽样覆盖面小,检测内容范围有限,经费匮乏等,一直没有进行合格的标准计量认证,追踪服务欠缺,缺乏督查力度,政府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检验根本无法实现,远远不能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客观要求。 有待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进一步推进。

2、面对种类繁多的农业投入品,一些生产者抱有侥幸心理等,他们受传统生产观念的影响,质量安全意识偏低,在科学规范使用方面明显滞后,仍存在有病虫害乱用药或仅凭经验用药等现象,极易造成药品残留超标,影响产品质量。他们求的是治虫效果和价格,只要价格低,效果好就行,依靠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产量来增收,追求产量而不重视质量,今年春夏秋季节,我们快速检测蔬菜农药残留的数据,超标率明显比以往偏高。

3、农产品生产多为分散经营模式,管理和规范生产难度较大,不合格产品进入集贸市场得不到有效控制。农村实行的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经营体制,经营主体是千家万户,这些的经营主体很难统一起来,按照一个模式组织生产。分散的生产经营方式难以满足标准化的要求,这种状况大大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升。

4、我县外地的蔬菜占据不少市场,其生产基地不受我县控制,没有经过认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不能提供法律依据,无法加大监管力度,极易发生蔬菜大面积质量安全问题。

5、一些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具体内容不够了解,对于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追溯制度不够重视,普遍安于现状。

6、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品质量监管体制不够健全,多个部门参与监管,政出多门监管效果也不理想,联合执法常常流于形式和声势,缺乏统一权威的对城镇农产品销售市场、尤其是县乡农贸市场监督执法。县乡村农贸市场及无公害生产基地都没有设立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点,超市无公害农产品销售渠道实际名存实亡,工商管理部门本应当提供简易速测手段,实际上农贸市场检测工作并没有真正开展,难以适应质量安全工作要求,因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难以保障。在省级农产品检验检测部门的例行样品抽检中,我县被抽取的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就曾有过高达26.4%的记录。

7、在农资销售中,不法经销商明知哪些农药是超标的,哪些农药是严禁销售的却偷偷销售,他们唯利是图,挣黑心钱,在查处违禁农药销售过程中有的销售者甚至制造重重障碍,阻止、妨碍执法人员的正常公务。

二、对策措施

1、建议县委、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食品安全的

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在县、乡两级政府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由各单位主管领导任第一责任人,确立一名副职为分管领导具体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设在食安办(或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并在食安办(或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到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县、乡两级政府目标考核,常抓不懈。

2、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对生产者耐心宣传和灌输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经济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及国际国内市场对农产品质量要求,特别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引用现实生活中因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而遭受到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以及因质量问题造成对人身、财产安全所带来的危害等,引导、说服群众,让农民真正认识到不进行无公害生产就销路窄、效益低、无前途,真正让生产者懂得这些政策、制度、要求,把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真正变成自身生产的自觉行动。

立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长效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加大农产品安全生产、农业标准化制定、产地认定、产品认证、检测体系建设、产品例行监测检测等工作投入力度。

构战略性调整、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需要,也是一个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5、凡涉及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执法、抽检及管控网点建设等)所需费用建议县政府专题研究,纳入年度常规性的财政预算,预以保障。

2011年12月18日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汇报

认真贯彻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安排和部署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资打假工作。

度,严厉查处在产品标签、产品质量、广告宣传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商业欺诈和虚假宣传。二要强化农资质量检查。在备春耕生产阶段,农业执法部门要全面加强对种子、农药、肥料等重点农资产品的监督检查,扩大农资产品的抽样检测范围,提高农资产品质量预警和防范能力。继续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工作,对已公告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高毒、高残留等禁用药物,要继续加大清缴和查处力度,严防流入农业生产领域。防止出现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质量问题而导致农业生产大面积减产乃至绝收现象;防止出现农资质量问题导致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三要强化大要案查处力度。对农民投诉举报案件,要集中力量、逐一排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对于农民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要及时成立专案组,限期查办,一查到底。必要时,农业执法部门要主动联合工商、质检、公安等共同调查处理,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依法严惩违法违规犯罪分子。四要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在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过程中的宝贵经验,支持有实力、信誉好的农资企业、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要切实加快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分类指导、督促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索票索证、进销台帐等制度,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

业法律法规和高效农业种植模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农业科技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资打假工作,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和关键环节,也是我们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更是广大群众的强烈愿望。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部署,履职尽责,狠抓落实,为保障全县农业生产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汇报

2001年5月。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关系着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年来,在区工委、管委会的高度重视下,我区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得到了很大改善。

一、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结合春耕生产,2011年3月22日我局与市农业局执法大队、土肥、种子、植保等科室一行20多人对我区农资市场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组对亚华农资市场、康王乡、三荷乡、西塘镇的所有农资经营户逐一进行了检查。检查种子生产经营户16户,抽查水稻品种8个,其中1户经营的2个水稻品种未建立经营档案,也未开据销售票据,这对维护经营者、消费者权益存在很大缺陷。所有经营门市部委托代销证书、证照、销售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等齐全,并能亮证照经营,符合规定要求,但是个别门市粘贴有未经审定品种的宣传资料。检查农药批发、零售经营单位21户,初查1370多个农药品种,抽查12个品种,其中,1个品种标签不合格(10公斤),现场进行了处理,3个品种生产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不符,即威海韩孚生化农药有限公司的兰博80%,18包,山东汉克农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早疫晚疫44包,山东松冈3%阿维菌素68包,100g/包。存在的问题是同一农药有很多商品名称,如有效成份为阿维菌素的农药,名称有害极灭、虫满光、阿维虫清等;在弥渡县寅街镇供销社景泉农资经营部有安徽省安庆农化工公司生产的10%草甘磷铵盐标识不清,农药的生产日期没有标注在药瓶上,药瓶的下面没有绿色环线的除草剂标志。检查中没有发现过期农药、甲胺磷等高剧毒农药。

二、继续推进“三品认证”工作,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

近几年,我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下简称三品)认证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提出的“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发展战略,紧密围绕全区农业工作重点,逐步健市、区、基地三级认证管理队伍,扩大认证范围,提高认证等次,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为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农产品品牌打造发挥了巨大作用。

一、基本情况截止到2010年底,全县已完成三品认证基地18个,认证品种27个,认证企业10家(其中省级2家,市级8家),呈现出认证总量迅速扩大、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综合效益明显增强的特点:

1、认证总量迅速扩大,认证档次不断提高。2008年我县三品认证农产品9个,2009年达到15个(包括杏坪的紫红薯和柴庄西瓜),10年又增加了刘申元公司的粮食认证和汇生源公司的肉猪认证。

2、认证产品结构优化,认证范围不断扩大。我县认证涵盖范围明显扩大,认证产品中地方名特优产品日益增多,由过去单一的蔬菜、杂粮产品逐步扩大到林果业、畜禽业和养殖业。

3、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综合效益明显增强。通过三品认证工作,助推了农业生产加工企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大大增强,涌现出了汇生源公司、盘龙有限责任公司、兴源公司、亿升、欧珂公司、明月公司、农贸等一些龙头企业,打造了汇生源产业园、马台产业园、社川河产业园(杏坪)三个精品产业园区。

4、认证管理队伍不断壮大,产品质量稳定可靠。通过三品认证工作的开展,我县认证机构逐步健全,每家认证企业至少配备1名内检员,通过国家培训持证上岗,保证生产加工规程、质量控制措施的贯彻执行,使我县认证三品质量稳定可靠,在历次抽检、暗检中100%合格。

二、存在问题。

在正视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重认证、轻管理现象客观存在。通过我们年检发现,个别企业基地管理松散、生产档案记录不完整、标志使用不规范,甚至存在超范围用标现象。重认证轻管理的现象客观存在。

2、认证产品市场占有率不高。部分企业没有把认证作为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和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契机,不注重认证标识的使用和品牌的打造,有认证无产品、有产品无市场,攀比认证、加分认证的现象存在。

3、生产基地规模小、档次低,示范作用不明显。该问题有企业思想认识、综合实力等方面的原因,也有政策引导、经济背景等社会原因,近两年在一系列惠农项目的助推下有所改观,但较我市其他兄弟县还有一定的差距。

4、矿区污染、交通便利带来新问题。西柞高速贯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同时也给我们三品认证工作带来新的考验。

造成我县农产品三品认证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1)安全意识不强,市场监管难度大;(2)认证检测能力不强:(3)认证经费没保障。

三、建议和对策。

为促进我市的“三品”认证工作由数量型向质效型转变,借鉴其它县区的成功经验,结合我们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我县三品认证工作方案,发展认证与提高质效并重。

1、加强监督管理。严格程序,落实责任,明确扶持资金用途,建立跟踪制度,专款专用,奖惩分明。

2、扩大奖励范围。把新认证产品、保持认证有机食品、续展认证绿色食品、复查换证无公害农产品都纳入奖励范围,从而在发展新认证的同时,鼓励现有认证保持连续性,更利于认证企业生产加工水平的提升、产品品牌的打造。

2、严格奖励条件。细化奖励申报条件,把评定重点放在企业带动当地农民增收能力、市场竞争力、品牌影响力、产业发展潜力等方面,由“认证就奖”向优中选优、注重质效转变,集中有限资金扶持优势品牌,做大做强我县“三品”认证企业,力争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出现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叫的响、做的强的“三品”认证企业,促进我县“三品”认证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4、调整与当前认证政策不相适应内容。自09年开始,我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开始推行产品、产地一体化认证,绿色食品续展认证需进行环境监测,有机食品需逐年进行保持认证,所以把保持认证有机食品、续展认证绿色食品、复查换证无公害农产品纳入每年的奖励范围,既节约了资金,又使奖励办法更易于操作、更科学。

(二)结合我县农业农村工作重心,推动三品认证工作快速发展。

一是三品基地建设与特色品牌基地、现代农业园区相结合,力争用1-2年时间每个镇都建成1个有规模、上档次、品牌响、特色靓的三品基地。

二是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使三品认证成为引导和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的一项有效措施。重点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积极组织三品规模开发,抓好大型标准化基地建设,加快产品认证步伐,扩大总量规模。三是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相结合,使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成为龙头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的一条重要途径。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认证农产品品牌有机结合,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将带动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

四是与农民增收相结合,使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成为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增长点”。利用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调动农户发展三品生产的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

(三)切实加强监管,保障三品健康发展。为了保障三品健康发展,需要把加强监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规范运作,严格管理,确保质量,提高水平。一是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保证认证工作的有效性、公正性和规范性。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全面落实企业年检、质量抽检等监管措施,加强对获证产品的质量和标志管理,确保认证农产品生产和市场规范、有序地发展。三是切实加强农产品认证工作体系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实践证明,开展三品认证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三品概念深入人心,三品认证数量甚至成为评价一个地方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发展以三品认证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对于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生产者素质。优质农产品的生产需要生产者有较好的素质,我们要加大对生产者的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宣传,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要加强现代农业科技知识的培训,传播标准意识、科技意识、信息意识、产品包装意识、品牌效应意识等先进理念,更新生产者的观念。传播先进的科学技术,知道甄别兽药、农药和饲料的真伪优劣,引导生产者从事无公害生产。

二要加强基地建设,提高组织化程度。要按照现代农业的发展思路,积极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建设,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提高组织化程度,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的认证步伐,打响农产品的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要依靠科技,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大力推广新的优良品种,先进技术,提高科技的项献率,依靠科技的进步和生产方式的改变来减少和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确保农产品安全。如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可以减少化肥的使用量,开展统防统治工作,可以减少农药的使用量。

四要建立健全检测体系,实行全程监控。要实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生产、加工、流通过程的监控,必须依靠精、准、快的检测手段来完成。政府部门要在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资源,发挥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现有检测机构作用的同时,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的投入,切实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建立一个高效、经济、面向社会的检测机构,实现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避免无人管或重复检测和重复建设。

五要严格执法,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追溯体系和反映灵敏的监控体系,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对每天上市的农产品在进入市场前必须进行检测,将检测结果公布在醒目的位置。对药残超标的农产品实行销毁处理,促使商家重视其进货渠道的安全性,通过市场催生安全,通过餐桌反制农田,促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汇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黄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就自身和所管辖县市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自上而下就元月至九月份工作任务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从工作完成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三方面进行如下汇报。

一、工作实施情况。

近年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连续几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连续几年在省对我市蔬菜、茶叶、水果、大米质量等农产品例行监测中,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居全省前列,确保了全市农产品消费安全。

黄冈市有十一个县市区,由于我市农产品监管检测体系启动较晚,市农产品检测中心也刚刚起步,一些仪器设备等硬件设施没有落实到位,技术人才等软件急缺,新的检测中心综合实验室正在装修,尚未投入使用,各个县市区配套设施建设更是良莠不齐。蕲春、浠水农产品检测中心虽已建成运转,但是运行的经费不足,日常工作开展较为困难;团风、罗田、麻城、红安农产品检测中心正在紧张筹建中;武穴、黄梅、英山和龙感湖项目还在争取当中。在全市十一个县市区中,被立项的检测中心只有五家,即蕲春、红安、麻城、团风、罗田,其它县市(区)以及市直中心是自筹资金建成或改造。

农产品检测中心机构设立情况也是进度不一,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在启用之初被市人事部门批复为事业单位,在全市十一个县市区中,除浠水、罗田两县尚未批复外,其他县市区的农产品检测中心均被批复为事业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品安全方面的财政支撑缺乏。二是部分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社会责任感和公德心缺失。他们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置消费者生命健康于不顾,违反食品安全法,随意使用添加剂,更有甚者制造和销售劣质变质食品。三是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稀里糊涂,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之所以会出现以上各种现象,都是食品安全法普及不到位,(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体制不健全。目前,全市十一个县市区有9家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5家已立项,还有6家待立项。畜牧方面按照《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市本级体制改革还未启动,监管体系的不健全导致安全监管工作出现缺位。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能力不足。农产品安全检测手段落后、仪器设备匮缺。目前全市农产品检测全部实行快速定性检测,超标的成份和幅度难以准确分析,不仅给指导生产和追踪溯源造成了很大困难,而且不能作为案件处理的法定证据,不能及时有效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同时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仪器设备由于经费等原因未能配备,导致检测无法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难以保障。

(四)食品安全检测监管的经费缺乏。

(五)食品生产经营渠道多,缺乏统一的标准,食品安全检测监管的难度较大。农业投入品科学合理的使用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的重要保障,但农业投入品所涵盖的的范围很广,品种不计其数,农业部门的监管、检测手段极为有限,监管难度大。二部分地方片面追求生产效益,注重生产目标任务,滥用农业投入品,忽视质量安全;部分经营者和食品加工者法律意识淡薄,违规使用保鲜剂、着色剂、调节剂等现象依然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仍然不少。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增强农产品监管检测团队建设,提升团队素质,健全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增强团队建设。为增强农产品监管检测团队建设,我中心经人事局批准,引进一名硕士研究生和一名本科生,充实农产品监管检测队伍。下一年仍将继续引进高级特殊人才,来提升团队素质。二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目前除浠水和蕲春外,其他9个县市区农产品检测机构尚未建立完善,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尽快使其他各县(市、区)设立农产品检测机构,并启动运行。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长效机制。要严格落实《黄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黄冈市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关于严厉查处在饲料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行为的通知》、《黄冈市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实施方案》、《黄冈市水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实施方案》,对全市11个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任务和责任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责任人,确定其具体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政府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位,工作做到位。

(二)争取省市两级各种项目的技术和经费支撑。

我中心现正在积极订购农产品定量检测的各种仪器设备,完善农产品检测体系,提升团队的软实力。对于国家的农业扶贫项目、先进技术仪器引进项目、中外合作交流项目、“948”技术支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要积极申请,对省农业厅的对口支撑项目要积极申请,市政府对农产品安全的财政支出要积极申请。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认真开展市场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加大农产品抽检力度。严格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准则,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扩大对全市农产品抽检的范围和力度,加大对食品投入品的专项治理、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瓜果疏茶高毒高残留农药超标案件,要坚决遏制非法使用违禁农药的状况。从市区到县区,从市场到农户,从生产者到经营者,都要进行抽查,使我市食品安全在全省综合排名比过去进位并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二是规范畜禽产地和屠宰检疫。全市畜牧部门完善“以监促检、以检促防、防检结合”的工作格局,健全检疫检测体系,严格规范检疫检测制度,严把生猪屠宰检疫关,坚持“四不准”(对病死猪一律不准宰杀、不准出售、不准转运、不准食用)。

(四)强化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以市举办的各种活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培训活动来增强公众农产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氛围,促进农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活动,抢占“1+8”城市圈和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的先机,唱响“大别山绿色农产品”品牌,开展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树立大别山绿色农产品的市场地位和放心消费信誉,重塑居民对食品安全的信任感,为全省、全国提供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二是进一步扩大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面,加大农业“三品”开发力度,使源头产品的安全供给率在原有基础上有所突破。

各位领导,我们将以省人大此次执法检查活动为契机,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实施办法实施力度,加大投入,加强检测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而不懈断努力。

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县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聚焦产业兴旺和产品质量,将农产品质量监管作为农业产业发展重中之重来抓,通过不断完善农产品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推动监管体系更加完善、监管执法更加有力、监管防线更加牢固,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进一步擦亮了×特色农业品牌。2021年底我县被授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称号。主要做好以下5方面工作。

一是高位统筹推进。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商会,通过县级统筹协调有效提升农产品质量。同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按占比5%列入县直相关部门、乡镇年终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压实质量监管责任。

二是部门协调联动。积极打通部门信息孤岛,建立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对发现的农业质量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交处理,实现突发事件快速反应。

一、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高效高质开展。一是高位统筹推进。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商会,通过县级统筹协调有效提升农产品质量。同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按占比5%列入县直相关部门、乡镇年终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压实质量监管责任。二是部门协调联动。积极打通部门信息孤岛,建立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对发现的农业质量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交处理,实现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强化综合执法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农业农村等部门对农业种植基地开展日常检查,通过营造强大执法合力,形成对违法农业投入品的有效震慑力。三是营造创建氛围。通过县广播电视台、户外显示屏和展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以及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日等活动,向市民群众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意义,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大幅提升,有效凝聚社会共识。

二、健全农产品监管体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一是完善监管制度。明确县、镇、村和企业、市场的主体责任,落实专人专职每天驻点县生猪屠宰场检测,铺开设立镇级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构建起县、镇、村三级联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格局。制定实施《×县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制度》《×县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规范农产品生产、运输、标识等监管,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农产品监管体系。二是创新监管机制。探索引入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设立村级服务站点,为周边村委会、种植养殖企业提供免费的农产品快速检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宣传以及食品安全培训等服务,保障进入市场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目前,5个村委会、12家农业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三是加大设施投入。投入200多万元升级改造县农产品检测中心,投入100多万元为13个镇(街)完善农检站场所及设备,今年投入300万元新建2个智检小站和保障县、镇级检测经费。目前,全县10家农贸市场建立了食用农产品快检室,今年以来县、镇两级检测站已开展4.56万个农产品检测工作,合格率达99.73%。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建立安全追溯体系。一是规范农资经营。积极做好农药经营许可证申报管理,提高农资经营人员的从业水平,全县在册登记的农药经营单位有300多个农药经营人员参加了农药经营许可专业知识培训班,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227份。二是狠抓溯源管理。共与189个基地种植户签订了《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使用农药承诺书》《依法依规使用肥料承诺书》,督促种植户做好生产记录,建立产品溯源凭证。目前,我县已有312家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管理,其中“三品一标”企业10家、生产经营主体62个实现了追溯管理。三是推行合格证制度。推广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通过组织举办培训班,宣讲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有关政策,提升企业主体参与度。目前,全县×家企业(主体)开具了合格证,用证数量达到×万张,用证农产品重量达×万吨。

四、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着力保护渔业资源环境。积极实施为期四个月的×禁渔行动,大力开展渔业资源生态增殖放流活动,累计在西江投放鱼苗×多万尾,促进×流域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二是积极保护与提升耕地质量。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每年冬季引导广大农民在农田种植紫云英、油菜花等绿肥,累计种植绿肥4万亩。三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创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县,加快实施世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环境友好型种植业项目,涉及1778户、耕地5444.86亩。四是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全县共投入×万元资金建设沼气池6000立方米。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8.4%,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6%,大型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均达到国家和省指标要求。

五、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全力打造特色农业品牌。一是推行标准化农业发展。制定特色农产品标准化技术规程,引导农业经营主体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规程生产管理,与省农科院共同编制《×标准化关键栽培技术规程》《×病综合防控技术》,发布《×县南药团体标准》,目前正在制定《产×品标准》,预计11月中旬可发布,全县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7万多亩。二是积极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以优质农产品为依托,坚持农业品牌化发展,全力打响×特色农产品品牌。目前,我县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个,绿色食品认证产品5个,有机认证产品3个,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产品3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9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8个、国家原产地标记注册1个、供港澳生产基地4个、×省岭南中药材保护产品2个。三是加快“菜篮子”基地建设。以常年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和禽畜标准化、规模化养殖为抓手,大力推进“菜篮子”基地建设。全县被评为ד菜篮子”基地1家、省“菜篮子”基地1家、市“菜篮子”基地4家。

下来,我县将牢牢立足全市创建工作大局,严格对标对表最新创建要求,深入做好提标准、补短板,全面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为全市创建工作作出×应有贡献和担当。一是进一步织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以推进ד12221”市场营销体系建设为契机,把监测功能纳入大数据平台、延伸到田头小站,更加严密高效把好农产品采收前、上市前和上市后抽检“三道关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进一步强化监测人员队伍建设。切实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专业水平,夯实乡镇基层监管基础,打造一支高标准、严要求、强执行的监管队伍。三是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重点环节、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力度,形成监管长效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大农业综合执法检查力度。严管高毒高风险农药,引导农产品生产大户到指定点购买投入品,实现农药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跟踪、质量有保证。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汇报

自2018年我县被正式命名为第二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来,洲头乡结合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农业绿色高效模式推广、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特色种养业扶贫等项目为切入点,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牢牢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积极探索和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抓源头,强监管,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健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监管责任。

洲头乡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年初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同时将监管任务目标逐级进行分解,分村包干,责任到人,制定严格的考核管理办法,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同时对标乡镇示范站加强了设施和力量建设,目前乡级有监管人员5人,办公室3间,检测室50平方米,农兽残速测设备和交通工具齐全,物质装备和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成效保持。

结合我乡种养殖环节实际,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员职责》、《基地产品准出制度》、《农产品抽样检测制度》等相关制度,对业务人员明确了岗位责任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巡查检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报告汇报制度、监管例会制度、应急处置制度等有关制度。对每个生产基地统一印制制度标牌,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内检员工作职责》、《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制度》、《基地产品准出制度》等张贴上墙,指导和督促生产主体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管理、质量追溯、信用档案、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制度,用制度来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管,实现常态化管理。

三、加强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营造良好舆情氛围。

一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微信、qq、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车、明白纸、标语横幅等信息平台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进村入户活动,结合农技人员包村联户等业务项目开展,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不使用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及非法添加物,严格遵守用药范围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规定,大力宣传农药兽药禁用名录,加强对使用违禁药物的警示教育,确保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知晓并掌握安全用药知识。每年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每年针对性的出动业务人员36人次,每年出动宣传车10余辆次。二是开展培训。为全面提高我乡农产品生产者、农资经营者质量安全和责任意识,倡导自觉守法、诚信道德理念,每年开展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标准化生产理念及技术,培训提高生产技能,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提升行业自律水平,三年累计培训200多人。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狠抓生产源头监管。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监管名录,目前,我辖区内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2018年有10家,2020年有9家,主要涉及蔬菜、葡萄、生猪和羊的种养殖,对辖区内规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档案记录的监督检查实行全覆盖,督促建立生产台帐和投入品使用台账,实行可追溯管理。突出重点季节、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的监测,具体做到“三个结合”:即定点检测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农产品基地检测与农贸市场抽查相结合、风险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配合县农业执法大队加强对禁限用农药经营使用的执法检查,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查处不留死角、不留隐患。2018年至2020年,共完成抽检样品1361份,合格率达99.8%。三年共与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28份,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表280份,提出整改意见15条。辖区内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辖区内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建立辖区内农产品品种品类基本名录,掌握本地区特色、优势、大宗农产品种养规模和上市时间等基本信息。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完善种植业养殖业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主要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规模主体的信用档案覆盖率达到100%。引导诚信经营,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水平。

六、加强农业标准化推广,倡导绿色发展理念。

2017年我乡葡萄经过三年标准化建设,获得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称号。2018年至今,葡萄全面推广标准化种植技术,葡萄品质不断提高。以葡萄标准化生产为抓手,推进农业标准化,大力推广绿色高效模式。围绕农药减量增效,大力示范推广绿色防控和科学安全用药技术。集成推广以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农药减量控害为主的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围绕化肥减量增效和耕地地力提升项目,全面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及有机肥增量施用。全乡建设万亩以上的小麦绿色高产示范片1个,建立绿色防控示范片1个,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45%。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抓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全面覆盖葡萄、蔬菜、食用菌等作物,化肥农药实现负增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监管对象农业投入品包装残膜回收率达到98%以上。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果蔬生产主体品牌意识不强,重生产,轻标准。部分主体生产经营档案填写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过期农药报损处置难。基层监管人员兼职化,没有统一的工作服和监管证件。

八、下一步打算。

坚持问题导向,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危害因子的风险监测力度。继续加强监督检查,配合县相关部门做好监督执法工作。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榜”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健全农资和农产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宣传培训力度,指导生产主体落实质量控制要求,在自控自检基础上规范开具合格证。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宣传,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加大农产品抽样检测力度,全年抽样检测不少于450份,其中农残检测不少于300份,畜残检测不少于150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总体合格率不低于99%。及时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报告。

2021年4月30日。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在局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具体指导下,质检站的工作人员积极为“三农”服务,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进行了一系列扎实工作,做到了以安全为核心,多方位进行管理,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该法,并列入局机关学习的重点内容,及时印发资料2000多份;利用科普集市进行宣传,让广大干群了解该法的具体内容。在农业技术培训工作中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全县共开展了200多期培训,大力推广水稻、湘莲、蔬菜、茶叶、水果等无公害和绿色食品栽培技术。

为及时了解农产品安全状况,坚持日常抽查和重点抽检相结合,全年对县城范围内步步高、万客源、易俗河农贸市场、裕丰、长江等宾馆及响水、谭家山、京竹等蔬菜基地蔬菜进行重点抽检710批次,其中合格的693批次,合格率97.61%,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了群众消费安全,全年未出现中毒事件。同时在全县选定具有代表性的6个乡镇抽取稻谷样40个,送国家稻米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全面了解稻米质量状况,促进粮食生产安全。

围绕我县优势土导产业,做到下基地、进企业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以确保已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树立良好的品牌优势。认真搞好已认证“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生产企业的认证管理工作。扎实做好了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申报工作;如质如期完成6个企业8个产品的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完成了宏大公司的湘莲绿色食品认证相关材料的组织,并对该企业及其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已报省绿办审查。对2家申报无公害认证企业,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及其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完成了认证相关材料组织工作并已交省农业厅绿办。

在重点季节、重要节假日加大对重点市场、超市的检查力度。全年开展两次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加强了对农业投入的监管工作,严格了种子、农药、化肥、生物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打击制造、销售假劣农资和违禁使用限用农药的违法行为。积极查处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维护好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发展环境。

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动员会,参会对象是农技站长、生产企业、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的负责人。印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潭农发[20xx)36号文件)。同时,采用现场检测、宣传法律、指导帮助、限期整改等方法进行了认真督查。重点督查了易俗河、河口、谭家山、中路铺、青山、花石、姜畲、响水、石潭、杨嘉桥10个乡镇。共对4个农产品生产基地(蔬菜),4家超市、1个生产大米加工企业和9个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检查,现场抽检蔬菜样品59个;同时针对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6份,责令限期整改。取得六个方面的成效:一是各乡镇都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做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宣传到位。农资经营户、生产企业、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等单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落实有明显好转。二是市农业局的《关于查禁甲胺磷等农药产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张贴到位,限用农药台帐都发到了经营点(店)。每个乡镇都现场检查了1—3个经营点(店),均未发现禁用农药;限用农药台帐登记较好的有青山、花石、杨家桥。三是谭家山蔬菜基地(李海珍)生产档案较为齐全,整个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均有记录。四是获绿色食品认证的农产品包装标识较规范,没有发现冒用绿色食品等质量标志的现象。五是金鹏农贸市场有农残检验检测仪器和检测人员,并按检测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步步高超市有配送中心提供的检测单,但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六是有不少乡镇典型。如河口镇针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有新招,由镇政府出钱出力,在农贸市场内设立固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栏,为常年经营蔬菜户统一照相发证并建立档案,实行牌公示。姜畲镇政府组织召开全乡范围内的农资经营点(店)、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贸市场、生产基地、超市等单位共30多人的会议,会议邀请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工商部门的同志作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知识讲座。青山桥镇政府拨工作经费3000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扎实办好谭家山联系点,做好病虫防治工作和土肥数据资料录入工作。协助宏兴隆等企业开好第五届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做好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示范县相关工作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技术支撑手段,对政府决策、防控风险、查处违法行为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办法》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配套规章制度之一,制定实施《办法》,既是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需要,也是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提高监管能力,保障农产品安全消费和农业产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办法》共五章41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类型范围。《办法》将现已开展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普查、专项监测等监测工作根据其功能和目的科学划归为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两大类。风险监测主要是为了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风险隐患情况所开展的抽样检测,明确了其决策参考、调查评价和科学评估的功能。监督抽查主要是为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中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抽查,明确了其执法监管技术支撑的功能。并规定风险监测工作的抽样程序、检测方法等符合监督抽查程序要求的,监测结果可以作为执法依据,实现了风险监测与监督执法的有机衔接。

二是明确了监测数据信息的统一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监测数据和信息的汇总分析,准确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和发展形势,《办法》明确,“农业部统一管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并指定机构建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承担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的采集、整理、综合分析、结果上报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

三是明确了监督抽查工作的抽检分离原则。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和检验结论的公正性,参考国外发达国家在食品安全监测活动中普遍采用的方法,《办法》规定,“监督抽查按照抽样机构和检测机构分离的原则实施。抽样工作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执法机构负责,检测工作由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负责”。

四是明确了采用快速检测方法开展监督抽查的有关要求。《办法》规定,“采用快速检测方法检测的,应当遵守相关操作规范”,“采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监督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书面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五是明确了监测工作纪律。针对基层执法的工作实践,《办法》用专章规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工作纪律,要求不得收取费用,同时明确了监测工作人员、检测机构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责任等。

二、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各级农业(畜牧兽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科学规范开展监测工作。

一要加强风险监测。科学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方案,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分布及变化情况,适当确定监测品种、监测区域、监测参数和监测频率。要采取符合统计学要求的抽样方法,确保样品代表性,客观反映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状况和存在的风险隐患。要加强风险监测结果会商分析和结果通报,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要强化监督抽查。遵守抽检分离的原则,严格抽样、检测、确认、复检等程序,确保监督抽查程序的严谨、严肃和公正性。要加强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及时依法组织查处,或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要建立监测信息平台。按照《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二期规划》)关于完善省级综合质检中心风险监测与信息预警功能建设的要求,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积极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库,并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库实现有效对接,构建全国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采集、整理、综合分析和共享,提高监测结果运用水平。

四要加强监测工作保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财政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证监测工作正常开展。加大农产品质检机构扶持力度,认真执行《二期规划》,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创造条件吸引和储备高素质的检验检测技术人才,并加大培训交流力度,努力打造高水平的检测技术队伍。

三、加大《办法》宣贯力度

各级农业(畜牧兽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办法》的学习宣贯工作。要制定学习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掀起一个学习宣传贯彻《办法》的高-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开展知识竞赛和政策解读等多种形式,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信息网站、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确保《办法》贯彻落实到位。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畜牧兽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财政、公安、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商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负责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培训、技术推广、日常巡查等工作,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工作经费,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能力和执法队伍建设,推行综合执法。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

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鼓励和扶持措施,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引导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

鼓励农产品生产者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创立农产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加快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制定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等地方标准,推行安全清洁生产技术,改善农产品生产条件,提高农产品质量。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产品产地卫生环境和药物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调查、监测和评价,依法划定和调整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和种类,及时治理、修复被污染的区域,保证农产品产地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合理使用制度,有效控制农药、兽药、化肥的使用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积极组织开展病虫害监测预警预报,推广物理、生物等绿色防控措施,加强对农药、兽药经营者、使用者的培训,提高安全合理用药水平。

第十条实行剧毒、高毒农药限制区域销售、使用制度。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以及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要区域内,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保护环境的要求,禁止在全部行政区域内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在作出禁止决定前,应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第十一条实行农药、兽药经营告知制度。农药、兽药经营者应当将经营农药、兽药的名称、生产厂家、生产许可文号、登记证号等信息,告知销售区域内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

农药、兽药经营者不得经营没有生产许可文号、登记证号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农药、兽药。

第十二条实行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补贴制度。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财政、农业、林业、畜牧兽医等部门,选定实施补贴的低毒、低残留农药和低残留兽药品种,并制定具体补贴办法和补贴标准。

前款规定的低毒、低残留农药和低残留兽药品种,其生产企业和销售价格由当地人民政府通过招标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实行剧毒、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制度。购买剧毒、高毒农药的,必须出示个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件,说明实际用途;剧毒、高毒农药经营者应当向购买者如实说明产品用途、使用方法、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建立销售台账,并要求购买者退回剧毒、高毒农药使用后的容器、包装物。

农药经营者不得向下列人员出售剧毒、高毒农药:

(一)未成年的;

(二)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

(三)不能说明购买用途或者用药范围超出农药适用范围的。

剧毒、高毒农药容器、包装物由农药经营者回收后送交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并由农业主管部门集中销毁。

第十四条实行集中用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应对突发性、大规模病虫害,需要集中使用农药、兽药的,应当安排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实行统一防治,并在统一防治前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相应防治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集中用药防治工作需要,可以委托农药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储备必要的农药、兽药。

第十五条实行高风险农药、兽药目录管理制度。省人民政府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将下列农药、兽药列入高风险目录,并限定其使用区域和农作物品种:

(一)经常发生药害的;

(二)易发生人畜中毒的;

(三)易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四)其他需要进行重点监控的农药、兽药。

第十六条省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扶持政策,组织农药生产企业开展小宗农作物和特色农作物农药登记试验,并根据农作物生长阶段和病虫害防治实际,试验筛选安全高效的低毒、低残留农药品种向社会推荐。

第十七条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积极组织开展测土施肥工作,并根据土壤测试结果定期调整、公布当地农作物及不同区域的施肥配方,建立测土施肥示范区,引导规范化、合理化施肥,提升科学施肥水平。

第十八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不得经营国家禁止生产、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不得对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其他物质。

养殖者应当严格按照安全使用规范和产品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不得在饲料、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国家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或者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配备专业人员,提高农药、兽药残留及重金属、致病微生物的定量检测和快速检测能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监测计划和应急监测措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进行风险监测,并对易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实行监督抽查。

第二十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与其生产经营规模、品种相适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如实记录检测结果,并对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依法进行包装、标识;检测不合格或者未依法进行包装、标识的,不得上市销售。

鼓励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有条件的农户,对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包装、标识。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商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联合执法,依法做好农产品生产、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权限依法及时公布监测结果;监测或者执法中发现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三)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农村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协助做好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监督。

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的具体职责、工作报酬和管理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四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农业投入品、违法生产销售农产品等行为进行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查处;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涉案货值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奖励。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农药、兽药经营者未按规定执行经营告知制度,或者未按规定要求购买者退回和回收剧毒、高毒农药的容器、包装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农药经营者在禁止区域内销售剧毒、高毒农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农药经营者向未成年人等人员出售剧毒、高毒农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按规定建立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不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经营和使用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销售不合格农产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不力,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二)未按规定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农产品行为的;

(三)未按规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发布监测结果的;

(四)未按规定对农药、兽药实施监督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20xx年我们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提升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紧紧围绕全镇农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创新发展理念,努力开创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新局面。

20xx年工作的总体目标为:通过加强宣传、推进准入、强化监管、加快认证等一系列措施,使我镇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0xx年工作的基本任务为:

1.做好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农产品质量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

2.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和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快"三品一标"认证和产地认证工作。

3.加大对种植、养殖过程的监督巡查工作,重点对农药、兽药、饲料和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防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做好巡查记录,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

4.做好对产地农产品检验监测工作,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送检、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工作。全年完成检测抽检样品450份以上,同时配合市农委质检科做好例行抽检工作。力争使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

5.开展大型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3次,举办专业培训4次,培训各类技术人员100人次,发放宣传培训资料3000份。

6.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警和响应机制,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做到迅速反应、有效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党委政府和市农委监管科,防治事态扩大和蔓延。

为了确保全年目标的顺利完成,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着力作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结合"科技下乡"等多项活动,采取印发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宣传内容上,重点突出对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及生产技术规程等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对市场准入制度等内容的宣传;重点做好对生产者的宣传,提高他们标准化生产能力;对经营者的宣传,增强他们守法经营的意识;对消费者的宣传,倡导安全消费理念。

2.扎实稳步推进市场准入工作,努力构建安全消费市场

一是完善蔬菜类市场准入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批发市场和超市的自检行为。

二是加大对超市和批发市场的日常监督抽检力度,规范检测行为,完善数据上报制度,逐步推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努力构建安全消费市场。

3.加快认证步伐,强化证后监管,增强我镇农产品的竞争力

一是充分运用国家在"三品"认证工作方面的优惠政策,采取多种方式,积极申请资金,鼓励扶持生产基地、协会、龙头企业等进行申报,加快基地和产品的认定认证步伐,年终力争实现新认定无公害产地20xx亩,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个的`目标。

三是加强对"三品"的例行检查力度,实行年度抽查、检查制度。

4.积极开展例行监测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配合市农委质管科,做好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三是对每次例行检测结果及时进行汇总,结合市场准入的日常监测数据,分析结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5.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塑造一支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需要的管理队伍。一是狠抓政治思想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强化业务技术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专家辅导、自学、集体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三是通过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一支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队伍。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

为了做好品质管理部各项工作,达到公司要求的发展目标,现将20xx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1)完成体系文件的管理评审工作,保证满足体系认证的符合性;。

2)准备公司物业资质申报工作,并做好相关的工作;。

3)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制定公司工作简报;。

3)完善公司规章制度的内部建设,确保公司工作开展的正常运作;。

1)做好一切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的准备工作,并保证认证工作顺利的通过;。

2)做好大厦评"区优"的申报工作,同时完善好评优资料的创建工作;。

4月至6月:

7月至9月:

1)做好市优创建的准备工作和市优申报工作,以"市优"标准整理相关的评优资料;。

2)全面展开体系文件的内审工作和管理评审工作;。

10月至12月:

1)完成体系文件运行的复审工作;。

4)提交年度总结和下年度计划;。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

1、建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发展无公害农产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协调和办理有关日常事务。同时,市、县农业部门都建立了无公害农产品发展领导小组,落实了具体办事机构和人员,明确了系统内各部门职责,为正常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制定规划,规范管理。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要求以及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通知》、省农业厅《关于我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发展我市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意见》、《关于加强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管理的试行办法》等9个有关生产意见和管理办法的文件下发各县(市、区)农业局,从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工作重点、具体措施等方面对强化和规范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提出了明确要求。

市政府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也十分重视,今年1月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意见》(德府发[xx]4号),提出了“十五”期末和xx年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措施。我局为配合今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促进农业标准化工作,于今年4月和7月分别向各县(市、区)农业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产品规范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这些工作的开展,为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明确了目标、思路和措施。

3、强化宣传、提高认识。一是利用会议、培训、送科技下乡、印发宣传资料等对农业系统干部职工、企业、基地、农户开展多种方式的宣传。二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印发简报对全社会进行宣传,重点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基本知识等。据初步统计,今年市、县农业部门和新闻单位合作共开展相关报道40期(次)以上,市农业局以德阳市发展无公害农产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印发“无公害农产品发展动态”专报5期。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宣传,强化了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4、积极开展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积极组织引导帮助龙头企业、专业协会、重点乡(镇)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并开展基地认定和产品的认证工作。今年共有14个单位申请基地认定,面积6.33万亩,省厅土测中心已派专家到我市抽取了土样和水样,现正在检测过程中。

目前全市已建和在建的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3个,有39个基地通过省级无公害认证,总面积33万亩,有 32个产品通过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26个产品顺利通过地方认证向全国认证转换,有6个单位的24个产品通过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绿色食品”认证,还有一个企业的无公害农产品正在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完成了39个省级基地在农业部的产地认定备案工作。

5、强化手段,加强检测。农业系统近两年通过自身努力和向上争取,今年8月,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已经市政府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核编6名,目前正在筹建之中。现已建立6个农残速测站(点),购置农残速测仪12台。其中广汉市已于xx年9月开始开展了对果蔬等鲜活农产品的定期抽检工作,中江县于xx年4月开始开展蔬菜的不定期抽检工作,什邡市、绵竹市于今年开展了对鲜活农产品的农残抽检,监测农残动态。据统计,今年全市到11月对农产品基地和市场共抽检样品3510个,合格3418个,平均农残合格率达97.3%;。

6、治理源头,强化监管。我局与工商、公安、质监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了对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环节的管理,特别是加大了对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等禁用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和生产环节。尤其是xx年到今年上半年,全市开展了以高毒农药、剧毒鼠药专项整治为重点的农资打假护农行动,切实维护了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上半年,全市农业系统共出动执法车辆321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179人次,检查整顿农资市场449个,检查农资经营企业及经营户2222个,受理投诉案件20件,查获收缴各类违禁及假冒伪劣农资产品34.68吨,处理涉案人员57人,立案查处27件。通过加强监管,规范了农资市场,为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创造了良好环境。

7、规范市场,推进准入。针对我市被列为四川省五个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市的实际,积极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绿科农业、三溪香茗等企业、基地已在城市设立了无公害农产品专销点,广汉市正在筹建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市场,什邡市、绵竹市等也计划建立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区。

虽然通过农业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无公害农产品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与上级要求和形势的需要相比,与省内搞得好的兄弟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认识不到位,投入少。部分地方、部分单位、部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未将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工作的具体措施少、力度弱。同时社会上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认同感相对滞后,一些消费者安全意识十分淡薄。用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专项投入少,与相邻市比有很大差距。

2、检测手段差,质量监管困难。县级检测站点总体较少,需进一步完善,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虽设立,设施设备购置与建设投入需要财政和上级部门的多元支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日常检测和取得资质认证还面临许多困难。

3、执法机构不健全,市场准入监管难启动。目前我市的农业执法机构和队伍尚不健全,市级没有专门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完善,缺乏专职执法人员,执法条件较差,执法力度不够。而农业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成效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密切相关。

针对目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明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使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产品的日常监管。

2、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检测体系。

3、健全农业执法机构和队伍,加强农业行政执法。

4、继续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

5、 加强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实行市场准入和信息披露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避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结合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现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指标。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认真配合国家和省有关质检机构完成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检测抽检工作,突出重点产品、关键季节农产品监测。

(三)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监管,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继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全面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五)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使农药滥用和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整治。

(六)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

二、检查考核。

区农业局年底将对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如果表现突出,将予以表彰,如果工作不力,将通报批评。

三、责任追究。

因履行职责不力,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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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

20xx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尤为重要。为保障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全面落实省市农委和县委、县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以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底线,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评优为抓手,健全县、乡(镇)监管工作网络和检测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监管信息化工程。全年计划新增“三品”30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通过省级考核,全县乡镇监管机构考核合格率不低于80%,全县蔬菜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畜产品抽检合格率在99%以上。

(一)抓监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乡镇监管机构建设。去年,全县23个乡镇监管机构均已挂牌成立,基本实现有机构、有人员、有设备等目标,今年的重点是夯实基础,正常运转,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责,保证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考核评优,推动乡镇监管监管工作开展,确保全县乡镇监管机构考核合格率在80%以上,优秀等级50%以上。二是加快县、乡镇检测体系建设。县级质检站通过“双认证”,做好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工作,指导乡镇监管站开展农产品质量速测工作,完成免费为农民提供蔬菜农残速测服务的目标任务。

(二)抓好示范创建,推进品牌建设。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已建基地加强管理,融入园艺标准园、生态健康养殖场等农业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的规定。争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乡镇1-2个。二是做好今年“三品”认证及续展工作。努力完成已定的目标任务,同时加强证后及包装标识规范使用等管理。完成好省市级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力争5-7个。

(三)做好检验监测,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做好农产品质量监测溯源和执法查处。继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监测,提高检测结果的利用效率。每月对全县果蔬重点生产基地、城乡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每次抽检各类果蔬品种不少于15种,抽检样品不少于50个,全年抽检样品不少于1000个。畜禽产品监测由兽医站组织实施。坚持月检月报制度,及时发现苗头和隐患。同时将结合去年监测情况,对主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基地开展例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产品有针对性地跟进监督抽检。二是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要通过承诺书、保证书等形式,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质量问题约谈制度,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建立质量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三是加强舆情监察,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四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要继续深化“农资打假”、“蔬菜水果禁限用高毒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菌药”、“三品一标”等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全县的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五是落实定期巡查和监管制度,加强对生产基地和重点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日常质量考核,建立完善的考评机制。同时,加强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管理、投入品质量安全管理、生产规范和生产记录管理,以及储运包装、质量安全监管员、产品监测等全程监管制度的落实。加大执法打击查处力度,全方位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监管,形成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效率。一是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从示范乡镇基地开始做起,实行联机联网,使农产品监测数据等监管信息即时上传,预警信息即时下传。二是做好“放心吃”上网工程。力争今年再上1-2个绿色食品企业。

(五)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加大培训力度。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掌握工作主动。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大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及其应受到的惩罚,强化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振对农产品的消费信心。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的培训力度;加大乡镇农产品监管员、协管员的培训力度。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技术推广,重点推广动植物安全生产以及病虫害有效防控技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及时为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农委主要领导向县政府领导、农委内部各部门负责人向农委分管领导、各部门工作人员向部门负责人要逐级签订责任状,与主要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

加强工作督查考核。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今年农委将制定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日常监管、信息报送、工作档案的管理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监管工作,力争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定期总结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成功经验,对各项工作完成好、成绩突出的科站和执法人员给予奖励,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因渎职失职出现重大过失,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出现重大隐患的,对于有关责任人依法进行问责。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xx年工作计划20xx年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起步之年、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键之年。为了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中心20xx年工作计划。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20xx年我们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为主线,以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创新发展理念,努力开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新局面。

20xx年工作的总体目标为:通过加强宣传、推进准入、强化监管、加快认证等一系列措施,使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不高、不稳,有时还会出现反弹的局面得到改变,稳步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0xx年工作的基本任务为:

1、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全面推进市场准入工作。

2、全年完成监测抽检样品15万份以上,同时配合农业部做好例行监测工作。

3、认定无公害基地50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0个;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有新的突破。

4、力争使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较20xx年提高1-2个百分点。

5、开展大型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3次,举办专业培训10次,培训各类技术人员500人次,发放宣传培训资料10万份。

为了确保全年目标的顺利完成,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着力作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在宣传内容上,重点突出对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及生产技术规程等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对市场准入第二阶段实施方案等内容的宣传。

三是在宣传对象上,重点做好对生产者的宣传,提高他们标准化生产能力;对经营者的宣传,增强他们守法经营的意识;对消费者的宣传,倡导安全消费理念。通过深入持久地宣传,逐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2、扎实稳步推进市场准入工作,努力构建安全消费市场。

二是按照《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有效推进市场准入工作。

三是加大对超市和批发市场的日常监督抽检力度,规范检测行为,完善数据上报制度,逐步推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努力构建安全消费市场。

3、加快认证步伐,强化证后监管,增强我市农产品的竞争力。

一是充分运用国家在“三品”认证工作方面的优惠政策,采取多种方式,积极申请资金,鼓励扶持生产基地、协会、龙头企业等进行申报,加快基地和产品的认定认证步伐,年终力争实现新增无公害基地50个、新增无公害农产品30个的目标。

三是加强对“三品”的例行检查力度,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认证与监管同步”的方针,突出抓好认证产地的投入品使用和获证产品(基地)的管理,实行年度抽查、检查制度。

4、积极开展例行监测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配合农业部做好全年的例行监测工作;

四是对每次例行检测结果及时进行汇总,结合市场准入的日常监测数据,分析结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5、加强业务指导,力争使区县检测站建设有新的进展。

二是对区县站的业务进行技术指导,使其尽快开展工作;

三是对检测人员开展技术培训,使其能尽快适应相关工作要求。

一是狠抓政治思想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组织职工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讨论,以增强大家责任感,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强化业务技术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专家辅导、自学、集体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高职工整体业务技术水平。

三是通过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一支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队伍。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

为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农产品质量检测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计划。

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使我区农产品生产监测目的者和经营者的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得到保障。全区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8%。

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采取定期例行监测、监督抽查监测方式和风险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方式。在例行监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农产品及初级加工农产品采取监督抽查的方式跟踪监测。凡是监测点拒绝抽检的'视为不合格。

1、监测对象:蔬菜。

2、监测地点:全区按设立6个蔬菜生产基地、1个农产品市场、3个超市。

3、监测品种:番茄、辣椒、茄子、黄瓜、甘蓝、白菜、小白菜、青菜、芹菜、花椰菜、菜豆、豇豆、菜心和空心菜等蔬菜。可根据季节适当调整监测蔬菜品种。监测品种兼顾绿叶菜类、白菜类、豆类和茄果类蔬菜。

4、抽样数量:自检例行监测共1500个样。

5、抽样时间:20xx年1月-20xx年12月。详见抽样计划表。

6、抽样方法:

检测前,严格按照抽样操作规程进行抽样。抽样人员应事先准备好抽样单、抽样袋、标签等抽样用具,并保证这些用具整洁、干燥,不会对样品造成污染。抽样过程不应受雨水、灰尘等污染。大棚蔬菜以每个大棚为一个抽样单元;露地菜每10亩为一个抽样单元,不足10亩的以每种植户的同一品种的蔬菜为一个抽样单元。在抽样单元内按对角线法、梅花点法、蛇形法等方法随机采集样品,每个抽样单元内抽样点不少于5个,每个抽样点1m2左右,随机抽取该范围内的蔬菜作为检测样品,每个样品抽取量不少于1、5kg,白菜、冬瓜、西瓜等大果形瓜菜不少于2个。抽样人要与联络员共同确认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抽样完成后,要认真填写抽样单,由抽样人员和经手人共同签字确认。抽样人员要及时将样品送回检测室,在运输过程中要避免样品受到污染和变质。

7、检测项目和判定依据:用农药快速检测法,检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农药残留情况,判定标准:ny/t448-20xx、抑制率70%时农药残留超标。此时样本要有2次以上重复检测,检测结果阳性应在80%以上。

1、节假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重点做好五一、十一、元旦与春节的抽检工作。

2、重大活动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具体时间和任务按上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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