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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地方志工作汇报(案例13篇)

时间:2023-10-25 14:00:47 作者:薇儿 最新地方志工作汇报(案例13篇)

条据书信是一种在法律事务中所使用的书面材料,它用于证明事实的真实性。在写条据书信之前,我们需要仔细梳理所要表达的内容,确保条理清晰。最后,写一封完美的条据书信还需要反复修改和润色,确保表达的准确性和精准度。写条据书信时,我们可以参考一些范文,学习一些写作技巧和表达方式。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

地方志工作个人总结

今年5月份,我有幸被选派到征安办参与房屋拆迁工作,在徐主任领导下的第二组,负责农机公司区域和西街家族小区的拆迁工作,这是组织对我的关怀和信任,给了我一次难得的锻炼机会。通过这几个月的锻炼,我的个人能力得到了很大提高,并为以后的工作积累了宝贵的财富,现将我这段时间的工作和体会汇报如下:

一、目前工作进展情况。

农机公司区域进展情况:张贴了征求意见稿、征收决定及评估单位对被征收房屋评估、签订补偿协议等一系列工作流程都已完成,经多次协商还有4户未达成协议,已下达补偿决定书。

西街家族小区进展情况:张贴征求意见稿、征收决定及评估单位对被征收房屋评估的工作流程已完成,目前正在签订补偿协议阶段,由于离金月湖畔很近(仅一道之隔),被征收人的攀比心里很严重,对工作人员还存在排斥心里,工作非常难开展,但是工作人员克服重重困难积极做被征收人的思想工作,并针对这片区域违建房特别多的问题,征安办的朱局长、徐主任多次协调城管局、规划局等单位,一起对这一区域的房屋进行认定,并准备在认定后对违建房屋下发拆迁决定,以清除违建房这一障碍。

二、拆迁工作的心得体会。

一要学习好政策,做好充分准备。我们这些后备干部都是从机关直接到一线作战,以前没有拆迁工作经验,所以必须掌握国家和我县的拆迁政策,通过征安办的集中学习和自学,把国务院颁布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昌图县人民政府9号文件《昌图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昌图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被征收区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方方面面的文件要吃透弄懂,只有这样在做被征收人工作的时候才能有理有据,工作才能顺利开展。

要求我们不能敲门、不能打电话、不能擅自拜访,负责老人犯病了,后果由我们负责,当时的工作真的很难开展,但是我们想尽各种办法,并及时的把这种情况向徐主任做了汇报,在征安办领导对开发商的协调下,为刘大爷安排了满意的住所,刘大爷看到了我们的付出和努力,对我们的工作予以高度肯定,还邀请我们以后常去他新家做客。看到刘大爷脸上的笑容,我们真的很欣慰,通过我们的付出和努力,换来了被征收人的理解和支持。我体会到做为机关工作人员在为群众办事时,只有转换思维方式,换位思考,想他们之所想,及他们之所急,才能让群众满意,当好人民公仆。

三要动真情,以情感人。平时的机关工作根本没有机会和群众正面接触,所以我对在拆迁工作时能够与群众正面打交道,是非常珍惜的,和他们聊家常,耐心向他们解释我县城镇建设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共同利益的道理以及拒不拆迁的严重后果,排除被拆迁人思想障碍和对立情绪,让被拆迁人全面了解情况,理解政府工作,以一颗真诚的心来说服和感化拆迁户,让他们真正从感情上接受与认可我们,不觉得我们是征安办的工作人员,而是他们的朋友,这样工作就好开展多了。

有灰心过,而是积。

地方志工作个人总结

第一条为了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开发利用工作,适用《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地方志,包括市和区、县编纂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第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三)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

(四)收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

(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六)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第六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区、县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

第七条以市和区、县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

第八条按照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承担地方志编纂任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承编单位),应当明确具体承担地方志编纂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保障经费和办公条件,按时完成编纂任务。

第九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以及承编单位应当建立地方志资料征集制度,通过查阅、摘抄、复制、购买等方式收集地方志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支持。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不符合档案开放条件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提供有关资料,可以获得适当报酬。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不得故意提供虚假资料。

第十条以市和区、县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列入规划的地方志书,由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有关专家依法进行全面审查,出具审查验收报告;审查验收合格的,方可以公开出版。

第十一条市综合年鉴经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批准,方可以公开出版;区、县综合年鉴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方可以公开出版。

第十二条已通过审查验收的地方志书和经批准的地方综合年鉴,未经原审查验收或者批准的机关同意不得擅自修改。

第十三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集中统一管理地方志资料和地方志文稿;承编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妥善保存在地方志编纂过程中收集到的地方志资料以及形成的地方志文稿,不得损毁;编纂工作完成后,依法及时移交本级国家档案馆或者方志馆保存、管理,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出租、出让、转借。

第十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积极开拓社会用志途径,可以通过网站、地情资料库等方式,加强地方志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服务。

第十五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查询、阅览、摘抄等方式利用方志馆收藏、展示的地方志文献和资料。

方志馆应当将服务范围、开放时间等服务事项进行公示。

鼓励单位和个人向方志馆捐赠地方志资料。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未按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完成编纂任务的,或者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有关单位拒绝提供资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资料的,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提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部门志、行业志、乡镇志、街道志的编纂,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编纂方案报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的,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提供必要的指导、服务。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

地方志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地方志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志办的.具体帮助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三级志办主任会议精神和全州地方志会议精神,以全面推进二轮修志为目标,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拓宽地方志工作思路,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发展,文化建设的能力。二轮修志有新进展,年鉴编辑创新有突破,部门志编修有新进展,地方志自身建设得到了加强,地方志工作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取得了成效。

20xx年二轮修志进入总纂以来,县志办相继召开了二次会议,认真部署总纂阶段工作,以质量为志书生命基准,在总纂中优化工作方案,细化每个阶段和每章节编纂工作,精雕细刻,确保每章节的质量,全面开展续志工作,同时志稿编纂班子边总纂志书稿,边做好查缺补漏工作,把编审完的志稿分别返回各部门,让各部门认真审阅志稿,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地方志资料真实可靠,并返回县志办进行再认真编纂。坚持“一支笔统稿”,同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大胆进行方法、体例的创新,不断提升志稿质量,目前,续志工作按要求和时间表有序推进,现已完成三分之二的总纂任务。

报送省、州年鉴材料。《云南年鉴》、《××州年鉴》、《云南小康年鉴》每年都从不同角度收录××县概况材料、政治、经济、文化材料,这是对外宣传××县的重要渠道。按照省、州、年鉴编辑部要求,县志办安排专人撰写,负责撰写的同志积极主动到有关单位查阅资料,核实数据,做到准确反映××县20xx年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到6月中旬,已完成报送资料。

我们在全力抓好续志和年鉴编纂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动员和鼓励修志人员,积极撰写理论文章和工作信息的宣传报道工作。上半年,向州级以上刊物报送理论文章和工作信息3篇,已采用3篇,完成了州级考核任务。同时,紧密结合我县地方志工作的实际,组织全体职工和修志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理论研讨。如,我们结合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针对修志和年鉴编纂工作的实际,围绕“如何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努力开创我县地方志工作新局面”为主题进行研讨;结合创优争先活动,开展了学习讨论。大家谈认识、谈体会,谈设想,交流思想,相互学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地方志工作个人总结

回顾一个月以来我们的工作,可以说,我们一直做的很好!之前很多次的努力,在今天看来也是值得的。本月酒店客房部算是比较顺利,虽然出现了很多问题,最终都完美解决,做完工作总结,我们对后面有了更多的期许,希望一月胜似一月,为此,我们将以前好的方面坚持做下去,对于存在的不足,我们有深省的认识并加以改进:

培养员工的观察能力,提供个性化服务,创服务品牌。随着行业发展,饭店业的经营理念与服务理念在不断更新,仅仅让顾客满意是不够的,还需让客人难忘。这就要求在规范服务的基础上,提供个性化服务。酒店服务讲究“想客人之所想,急客人之所急”。服务人员要注意观察,揣摸客人的心理,在客人尚未说出要求时,即以最快的速度提供服务,就向我们常说的“刚想睡觉,就送来一个枕头”。试想顾客对这样的服务是不是难忘?部门将重点培训员工如何根据客人的生活习惯,来提供个性化服务。在日常工作中通过鼓励培养、搜集整理、系统规范和培训奖励等,使这成为员工的自觉行动,从整体上促进服务质量的提高。

1.鼓励培养:对于工作中有优秀表现和受到客人表扬的服务员,部门会将他们列为骨干进行培养,使其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更上一层楼,立足本岗位,争创一流服务。

2.搜集整理:部门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现场管理,从一线服务中发现个性化服务的典型事例,进行搜集整理,归纳入档。

3.系统规范:将整理的典型事例进行推广,在实践中不断补充完善,从而形成系统化、规范化的资料,并做为衡量服务质量的一个标准,使模糊管理向量化管理过渡。

文档为doc格式。

地方志工作总结

本文目录。

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在扎实稳步推进第二轮县志续修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全办人员的共同努力,xx年先后编辑出版发行了《××县医药志》、《×县委历年工作报告汇编》、《××县人民政府历年工作报告汇编》、《地图》、《××年鉴》(),《××县邮电志》进入初审阶段,并为xx年省、州年鉴提供了资料,以及积极协助完成好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同时,启动了13个乡镇志和36个部门志的编修,完成了《××县解放六十周年大事记》和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历年工作报告汇编资料的收集编纂及《今日——纪念××县解放六十周年画册》图片的征集。

(一)积极争取支持,修志步伐得到加快。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投入,全面推进地方志工作。一是落实修志经费保障。年内,通过争取支持,县人民政府在年初预算安排的修志经费和年鉴出版经费的基础上,解决了《××县医药志》专项出版经费,增加了年鉴电子光盘出版经费,保证了县志办工作的全面开展;二是强力推进修志进程。3月11日,组织召开了第二轮修志工作推进会,总结回顾全县第二轮修志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全面启动13个乡镇志和36个部门志编纂工作。会上,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韦思亮,副县长李艳红分别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和指示,州地方志办主任龚金科应邀到会作了指导。会议还邀请州地方志办的农应忠老师,对各乡镇、各部门撰搞业务人员就乡镇志、部门志和专业志的编纂,志书资料收集整理等方面知识进行了培训讲解。三是加强修志业务指导。为切实指导好修志工作,县地方志办组织编写了《××县第二轮志书编纂工作指导手册》,发放给各乡镇、各部门相关人员,供所有参编人员在编纂工作中查阅使用,以编纂出高质量的志书。同时,实行分片包干挂钩负责制,全办5名干部职工分片挂钩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做好二轮修志和乡镇志及部门志编修的业务指导。

(二)抓实理论学习,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年内,县地方志办把抓好干部的业务学习作为提高修志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来抓紧抓好。利用每周例会在本办内举办修志理论业务培训,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好必读篇目,并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确定好调研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撰写出了5篇理论文章,为指导当前及今后修志工作提供强大的理论基础。

(三)强化督促检查,续志工作稳步推进。根据确定的续志编目,加强与各乡镇、各部门的联系与交流沟通,强化督促检查落实,保证了第二轮续志工作全面开展。目前,全县各乡镇、各部门都成立了修志机构,明确了工作人员,加快修志工作步伐,已有团县委、气象局、商贸局等30个单位上交了稿件。

(四)坚持科学发展,发展能力得到增强。按照县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安排要求,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办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查找出在科学发展方面,制约全县地方志事业发展的4个突出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制定了7条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通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明确全县地方志工作要抓好队伍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创新工作成果“三位一体”的发展思路,建立健全了推进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县地方志办公室工作规程》,内容涉及行政管理、党支部工作等方面24项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了一套既管当前又管长远、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加大舆论宣传,社会地位逐步提升。建立健全地方志宣传工作机制,充分以《地方志信息》、《地方志通讯》和政务网等为载体,加大地方志工作的宣传力度,逐步提升了县地方志办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社会各界对地方志工作重要意义的认知度也逐步加深,从而也推动了志书的开发利用。年内,地方志书在领导决策参考、招商引资和交通、水利、电力、文化事业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截止目前,共编发地方志信息38期、地方志通讯3期,撰写理论文章8篇,有10余篇信息分别在政务网、文山政务网上刊登,有2篇理论文章分别被文山日报、八角飘香采用,有1篇关于二轮修志的理论文章被县委办决策参考采用,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六)做到统筹兼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扎实抓好本办主要工作的同时,认真完成好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做到统筹兼顾,齐头齐进,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一是扎实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透明度;二是积极参加产业开发、扶贫开发、革命地区开发和山瑶族扶持等调研工作,圆满完成所安排的工作任务;三是协助县委宣传部完成革命老区开发建设成就宣传报道,且撰写文章被文山日报采用刊登;四是贯彻老干部政策,提高待遇。通过支部会议和重阳节座谈会,请老干部为修志工作出谋划策,提高老干部参政议政的政治待遇,利用节日庆典,做好慰问工作,解决好老干部的生活待遇;五是加强与乡镇、部门沟通,掌握各部门和乡镇的修志动态;六是完成州地方志办关于纪念建国六十周年地方志系统征稿,报送稿件5篇,其中理论文章4篇、书法作品1篇。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xx年,县地方志办工作虽然取得较好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仍然制约和影响了地方志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一是人员配备不足。目前,县志办在职干部5人,已经满编,而正值第二轮修志,既要修志书,又要编纂《年鉴》和地情资料,工作任务相当繁重,人员常常分工不过来,顾此失彼,影响了工作的全面开展;二是办公设备不配套。现有的办公设备不配套,增加了工作的难度,特别是没有交通工具,无法开展调查研究和实地考察考证工作;三是乡镇、部门认识不到位。续志资料收集任务艰巨,工作量大,需要各乡镇、部门全面收集、提供资料。但由于部份乡镇、部门领导认识不到位,对修志工作重视不够,修志工作进展较为缓慢,至今13个乡镇均未报送稿件;四是经费投入仍然不足。《年鉴》和地情资料使用的图片、资料均由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未付稿酬,增加了征稿的难度。以及出版发行的书籍资料均是纸质,缺乏的经费制作电子光盘,导致利用率不是很高。

xx年是第二轮县志续修关键的一年,收集资料与撰写的转接,县志修编与年鉴编纂同步,加之一些地情资料的收集编纂,任务相当繁重。在新的一年里,县地方志办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横向联系、汇报请示和信息沟通,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加快修志工作进程,从而推动地方志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客观公正地将××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记入史册,昭示后人。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工作思路:服务一个中心,树立两个意识,推进“三志”编纂,拓宽四大领域,达到五个促进。即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树立精品修志和依法修志两个意识,推进县志、部门志和乡镇志的编纂,拓宽工作人员、农民、商人和学生读志用志领域,促进方志理论研究、改革开放、创建文明、新农村建设、和谐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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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上半年,我始终以严谨的学习态度和积极的工作热情投身于地方志工作,工作中获取了不少成功的喜悦。在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使我充分认识到,若想成为一名地方志优秀工作者,岗位的锻炼都是很基础的和必要的。半年来的所学、所感、所悟将指导我一生受用!

思想方面,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思想及“八荣八耻”的内容。能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关心社会热点时政,尤其关注局、办的《档案资政参考》,关于佛山市相关政治动向、政策法规等较为熟悉,使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对待岗位工作,我严格遵守单位规定,认真履行自身。

岗位职责。

;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踏实工作,积极主动,尽责尽责。“认真、务实、创新、激情”这是我自己定下的岗位关键词。这半年来,我以具体的工作绩效来诠释这些词汇的真正内涵,突出表现为:配合“创文”工作,协助市档案局制作《足印——佛山发展历程档案选展》;参与《佛山陶瓷纵览》与《从国内主媒体看佛山》的编辑出版工作;编写了《浅谈新时势地方志工作的思路》和《与时俱进,服务大局,以创新思想开拓方志工作——时期我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计划》等文章;协助编写《佛山历史人物述评》中邓培和陈铁军两大著名人物;协助民革佛山市委会,参与佛山辛亥革命人物、事件及其场所的调研工作,并撰写调研报告;辑录《佛山市大事记》以及能保质保量高效完成上级领导交待给我的每一项工作任务。

纵观这半年,抱着不断进取的求知信念,我并没有放弃学习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凭着对知识的渴望和追求,做到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在提高专业知识的同时也注重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努力把自己变成一个掌握现代信息和职业技能的人才。在牢固掌握了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之上,做到广泛猎取其他学科的知识,参与更多的社会实践。利用业余时间创作了不少文章,其中文章《缓解佛山市交通拥堵的思考》获得了“中国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创新成果”一等奖,刊登于《学习天地》xx年第三期。也在工作之余的时间中,报考了全国成人高考,现于广州大学汉语言文学(秘书)专业的业余学习。

当然,我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年轻难免心浮气躁,但充满激情的我,在心里暗自鼓劲,我能在竞争中站稳脚步,再创佳绩。正确认识自身工作价值,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关系,用真诚和感恩的心对待岗位工作,不辜负领导对的我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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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上半年地方志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志办的具体帮助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三级志办主任会议精神和全州地方志会议精神,以全面推进二轮修志为目标,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拓宽地方志工作思路,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发展,文化建设的能力。二轮修志有新进展,年鉴编辑创新有突破,部门志编修有新进展,地方志自身建设得到了加强,地方志工作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取得了成效。

一、xx年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地方志工作条例》得到进一步落实。

县委、政府领导非常重视地方志工作,加强领导,把地方志工作列为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工作,xx年地方志工作列入××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目标,分值占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中的1.5分,并且由县政府一名副县长分管负责地方志工作,做到统一部署,同一考核,同时,为顺利开展地方志工作,推动地方志事业发展,县政府将xx年地方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具体预算情况是:《××县年鉴》印刷经费10万元,二轮修志工作经费5万元纳入了县财政预算,并且能够按时足额拨付。为顺利完成二轮修志工作,县政府把二轮修志纳入xx年××县建县六十周年文化建设献礼工程,并作了认真安排部署,二轮修志有望明年上半年编纂出版发行。

(二)、二轮修志有序推进。

xx年二轮修志进入总纂以来,县志办相继召开了二次会议,认真部署总纂阶段工作,以质量为志书生命基准,在总纂中优化。

工作方案。

细化每个阶段和每章节编纂工作精雕细刻确保每章节的质量全面开展续志工作同时志稿编纂班子边总纂志书稿边做好查缺补漏工作把编审完的志稿分别返回各部门让各部门认真审阅志稿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地方志资料真实可靠并返回县志办进行再认真编纂。坚持“一支笔统稿”同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大胆进行方法、体例的创新不断提升志稿质量目前续志工作按要求和时间表有序推进现已完成三分之二的总纂任务。

(三)年鉴编纂有创新发展。

年鉴编纂工作是地方志的一项重要工作。xx年的年鉴编纂工作在xx年版、xx年版《××县年鉴》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在版面设计、内容上进行改革创新,突出新颜的特点,突出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努力向精品年鉴迈进,到6月底,已完成70%的资料收集。一是精心组织,认真收集资料。按照年鉴篇目、内容的要求,将年鉴的资料分解到各部门,年鉴编纂人员责任到人,分片负责收集汇总。二是落实责任,认真编辑。为确保年鉴按时、按质完成编辑,并向精品目标迈进,工作实行岗位责任编辑制,并且各章编辑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责任落实,任务落实,充分调动各编辑人员的积极性。三是突出重点,加强指导。为确保年鉴按时、按质完成编审工作,县志办与各单位加强联系,督查各单位年鉴资料撰写情况,并对年鉴资料撰稿人给以适时指导。四是认真编审,反复修改。质量是年鉴的生命和价值所在,为确保年鉴上精品,县志办在加强指导的同时,进行认真编审,反复修改,力求年鉴资料真实可靠。

报送省、州年鉴材料。《云南年鉴》、《州年鉴》、《云南小康年鉴》每年都从不同角度收录××县概况材料、政治、经济、文化材料,这是对外宣传××县的重要渠道。按照省、州、年鉴编辑部要求,县志办安排专人撰写,负责撰写的同志积极主动到有关单位查阅资料,核实数据,做到准确反映××县xx年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到6月中旬,已完成报送资料。

(四)抓好地方志理论研究,积极组织撰写理论文章和信息报导工作。

我们在全力抓好续志和年鉴编纂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动员和鼓励修志人员,积极撰写理论文章和工作信息的宣传报道工作。上半年,向州级以上刊物报送理论文章和工作信息3篇,已采用3篇,完成了州级考核任务。同时,紧密结合我县地方志工作的实际,组织全体职工和修志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理论研讨。如,我们结合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针对修志和年鉴编纂工作的实际,围绕“如何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努力开创我县地方志工作新局面”为主题进行研讨;结合创优争先活动,开展了学习讨论。大家谈认识、谈体会,谈设想,交流思想,相互学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完成县委、政府及省州志办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积极做好挂钩扶贫联系点的工作。洛恩乡多脚村是县志办的扶贫挂钩点,多年来,县志办积极为多脚村办实事,努力为该村脱贫致富作贡献。xx年4月,在自身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拿出5000元经费帮助多脚村抗旱抗灾工作,促进该村经济的发展,力所能及地为联系村办实事。二是积极主动地完成接待州志办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组织建设,按照县委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年内全体职工没有发现违法乱纪的现象;五是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六)加强修志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编纂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修志队伍是修志工作的重要保证。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工作与学习两手抓,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全体编辑人员,加强政治理论和编纂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确保志书正确的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着力提高志书质量。一是学习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二是学习党的xx大六中全会和xx大精神,以及省、州、县党代会精神;三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和法律法规、党章等;四是学习省、州和县委、政府的重要文件,积极参加县委、政府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素质,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六是积极参加省、州志办举办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七是要求编辑人员边工作边自学,有计划地组织编辑人员集中学习有关编纂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讨论,相互学习,提高编纂业务水平;八是随着办公自动化的普及,为适应新形式文编辑工作的需要,边实践边学习,要求每个编辑人员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术,目前编辑人员已经掌握了电脑操作技术。

(七)扎实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

按照县政府的安排,县志办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全面推行“四项制度”。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机构,把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推行纳入重要工作来抓。二是制定了县志办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基本制度的工作措施,优化了政务环境,提高了服务意识。三是结合实际,开展承诺服务,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效率。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在工作中消除推、拖、不负责任的情况,具体落实到人和事。四是上半年完成公务卡推行工作。通过开展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实施,提高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了工作效率。

(八)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按照县委的安排,县志办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一是成立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二是拟定实施方案,制定出计划,创先争优活动得到有序开展;三是认真部署,周密安排,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干部职工提高政治意识、思想意识,人人争当先进的动力和平台。四是认真学习,统一思想,以自己的业务工作为起点,按质按量完成修志任务,使二轮县志修成一部良志、名志。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xx年总体工作进展顺利,但也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少数部门和单位,对志、鉴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能按时供稿,影响整体编纂进度;二是从各部门报送的材料来看,内容残缺,重要事件情况不清,体例不符合要求,有关数前后矛盾等情况比较突出;三是修志队伍新手多,业务素质需进一步提高;四是修志经费不足,工作条件差,设备落后,适应不了新时期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需要等等。

三、xx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州志办的具体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继续抓好续志和年鉴编纂工作,努力开创地方志工作新局面。

(一)切实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理论和业务素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党的xx大精神和省、州、县党代会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编纂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业务能力。

(二)以“创精品、修名志”为目标,努力推进第二轮修志工作。具体安排:xx年5月份前基本完成县志总纂送审稿,xx年上半年做到县志资料齐、清、定,7月份县级审查,9月份送州审验,再用两个月的时间进一步修改最后定稿,争取xx年12月底交出版社出版发行。

(三)总结经验,继续抓好《××县年鉴》编辑出版工作。做到早布置、早安排、早动手、早出版,力求在内容和形式上有所创新,着力提高年鉴质量。

(四)积极抓好方志资料的开发利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在抓好续志、编年鉴的同时,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发利用方志资料,为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更好地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五)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努力推进地方志工作法制化进程。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多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用《条例》规范地方志工作,努力推进依法修志的步伐。

(六)积极争取资金,努力改善办公条件。积极向县委、政府要求,多渠道争取筹集资金,对现有办公楼进行一次修缮,努力改善办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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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县地方志办公室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州志办的帮助指导以及各级各部门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扎实工作,以创精品年鉴,修名志佳志为目标,认真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按照签订的《地方志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内容,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好目标责任内容,各项地方志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认真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努力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

年内,县志办按照县委总体部署,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加强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大执行力度,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工作实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一步增进团结,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县志办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贯彻落实到县志办各项具体工作中,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机关形象为目标,大力整顿机关作风,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勤政意识、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努力提高县志办服务各级各部门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以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的生态文明示范县提供县情资料支持。县志办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使党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在县志办得到贯彻执行。

围绕县委、政府工作中心,做好本职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不断增强,实现了以主题实践活动促进工作的高效、健康发展,带动了县志办全盘工作向前推进,为积极开展编纂《**年鉴》、《**县志》(1978~xx年),服务**县建设民族文化大县及对外宣传等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年鉴编纂工作成果丰硕。

(一)抓好年鉴编纂工作。根据年初工作计划,为使年鉴编纂工作与时俱进,努力向精品上下功夫,突出着力点,积极做好年鉴编辑工作。一是精心组织,认真收集资料。按照年鉴篇目、内容的要求,将年鉴稿件撰写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年鉴编纂人员责任到人,分块负责收集汇总。二是落实责任,认真编辑。为确保年鉴按时、按质完成编辑并向精品良鉴目标迈进,充分调动各编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工作实行岗位编辑责任制,将各部类编辑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责任落实,任务落实。三是突出重点,加强指导。为确保年鉴按时、按质完成编辑工作,县志办与各单位加强联系,督查各单位年鉴稿件撰写情况,并对年鉴撰稿人给以实时指导。四是认真校对,反复修改。质量是年鉴的生命和价值所在,为确保年鉴上精品,编辑人员进行认真校对,反复修改,力求年鉴资料真实可靠。至11月底,数达60万的《**年鉴》()已完成出版印刷前的二轮校对工作,待县财政拨给的经费一旦到位,即可开机印刷出版。

(二)圆满完成省、州年鉴编纂任务。县志办按质按量地完成省、州业务主管部门安排部署的省、州年鉴**部分资料撰写上报工作。一是为**省政府研究室主办的《**年鉴》“地州县市概况”撰写“**县概况”2;二是为省志办主办的《小康年鉴》“县(市)篇”撰写**县资料3;三是为《大理州年鉴》“县市要览”撰写“**县概况”15。

(一)加大对《**县志》(1978~xx年)承编单位稿件催收力度。按照省、州地方志业务主管部门关于适时启动第二轮编修地方志书的安排部署,**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县第二轮地方志编修工作规划》,地方志工作逐步走上依法修志轨道。县志办加强对《**县志》(1978~xx年)承编单位组稿指导、检查和督查工作,稿件催收力度加大,承编单位完成稿件占90%,为《**县志》(1978~xx年)下一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试点引路,开展《**县志》(1978~xx年)部分志稿的试编写工作。以完成撰写《大理州志》**县的资料为契机,对资料较为丰富、基础较好、且已基本定形的内容进行梳理编辑,先后完成了《人物志》、《地理志》、《温泉志》的编纂工作,既完成了州志中**县的任务,也为《**县志》(1978~xx年)其他部分的编纂提供了一种模式。

(三)在全面抓好县志编修工作的基础上,鼓励、指导、支持有条件的部门编修专业志、部门志。全县正在编修专业志、部门志的还有3家。县地方志办公室一方面积极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加强对境内地方志工作的管理,另一方面还积极参与编纂工作。历时3年,积极协助金融部门编写《**县金融志》,派人参加《**县军事志》的编写工作,协助县国税局完成《**县国税志》初稿的修改完善工作。11月底,定稿30万的《**县军事志》和60万《金融志》已交付印刷厂家印刷,可望年底出版面世。

四、识大体,顾大局,服从服务县委、政府中心工作。

充分发挥县志办汇集综合地情资料的职能作用。一方面做好《**县志》(1996版)、《大理州年鉴》()、《**年鉴》()的发行工作,为县委、政府及各单位查阅省州情、县情资料提供优质服务。另一方面,宣传,扩大知名度,积极为民族文化大县建设出谋划策。参与邓赕诏白洁圣妃庙白族本主文化的挖掘工作,组织撰写7组白洁夫人历史故事,为重修白洁圣妃庙壁画创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参与提高县城建筑文化品位的研讨,为**县民族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中的文化柱、文化墙打造出谋划策;弘扬优秀的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积极配合大理州人民广播电台“口述大理”栏目录制“**篇”10期,播出9期(每期为半小时)。在《**年鉴》中增设“生态文明建设”部类,真实记录**人民建设生态文明试点县的辉煌历程。

春耕大忙时节,安排1人到挂钩村西坡村委会开展包村工作。组织全体人员到西坡村协助工作,切实搞好党员职工“结对帮扶”、助残工作,支持挂钩村春耕生产和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由县志办支持西坡村委会800元用于村委会解决春耕生产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

五、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按照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制度建设,狠抓工作落实。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年初,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安排。

按照**县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坚持组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制度,利用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和加强“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各项工作,在县志办全体干部职工中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大事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树立县志办良好形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规定,抓好县志办党风廉政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关键环节的经常性工作,认真落实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及要求,严格遵守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按规定高质量召开年内党员民主生活会,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提出希望,相互帮助,共同提高。构筑起廉洁自律的思想道德防线,做到令行禁止。

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xx年,县志办总体工作进展顺利,但也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少数部门和单位,对志、鉴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能按时,影响整体编纂进度;二是从各部门报送的材料来看,还存在着内容残缺,重要事件情况不清,体例不符合要求,有关数前后矛盾等不足;三是修志队伍新手多,业务素质需进一步提高;四是修志经费和人员严重不足,适应不了新时期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需要。

地方志工作个人总结

第一条为了规范地方志工作,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地方志的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地方志,是指省、市州、县市区编纂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纂地方志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本辖区地方志工作;。

(三)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制定业务规范;。

(四)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五)收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和开展学术交流;。

(六)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宣传推广地方志成果。

第六条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志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规划,并报上一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

第七条地方志编纂人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专职编纂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学识水平。编纂地方志应当吸收有关专家、学者和少数民族人士参加。

第八条承担编纂任务的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工作规划和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要求,组织完成工作任务。

第九条地方志书每左右编修一次。地方志工作机构在编辑地方综合年鉴、编写有关资料性文献的同时,做好资料准备工作,适时启动下一轮志书的编纂。

第十条编纂地方志所需资料由地方志工作机构向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征集,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支持。地方志工作机构可以对涉密规定允许的有关资料进行查阅、摘抄、复制。

资料持有人或者所有人提供资料被采用的,由编纂单位支付相应的报酬,具体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编纂地方志应当做到资料翔实、准确,地方特色突出,体例科学严谨,审校、装帧、印刷符合出版要求的质量标准。

第十二条各级地方志书实行评议和初审、复审、终审制度。对地方志书进行审定,应当吸收有关保密、档案、历史、法律、民族、社会、经济、军事等方面的专家参加。

(一)地方志书在进入审定程序之前,应当召开有关领导、专家和相关人士参加的志稿评议会进行评议。未经评议的志稿不得提交审定。

(二)省志各卷由承担编纂单位组织初审,省地方志工作机构复审,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终审通过后出版。

(三)市州志由市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织初审,市州政府复审,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终审通过后出版。

(四)县市区志由县市区志编纂委员会初审,县市区政府复审,市州志编纂委员会终审通过后出版。

第十三条审查地方志书,除重点审查地方志的内容是否符合宪法和保密、档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全面、客观地反映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外,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下列业务标准:

(一)志书体例:正确运用志书体式体裁,符合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实际,做到结构合理、逻辑清晰、分类准确,归属得当。

(二)资料内容:全面系统、取舍得当,准确翔实,纵不断主线,横不缺主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行业特色。

(三)行文规范:地方志运用语体文记述,表述准确、文笔流畅,语言文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和数字的使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的志书可以用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同时出版。地方志书翻译成外文出版时,需报省地方史志工作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综合年鉴,由本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编辑,上一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参与审定,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出版。

第十五条各级编纂单位在地方志出版后3个月内向上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报送样书和样书电子文本。

第十六条地方志编纂过程中收集到的各种资料,应当集中统一管理,不得损毁。编纂工作完成后,移交本级档案馆、方志馆保存管理,不得据为已有或者出售、出让和转借。

第十七条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属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组织编纂的地方志工作机构享有,参与编纂的人员享有署名权。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地方志编纂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九条地方志工作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将收藏陈列的地方志向社会开放。

加强地方志工作信息化建设,通过建设资料库、方志馆、互联网站等方式,为社会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处罚。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3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邢台市地方志工作规定》已经2013年8月23日市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长孟祥伟。

2013年8月30日。

第一条为推进地方志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发挥地方志服务社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河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年鉴及地情文献。地方志书,包括综合志书和专业志书。地方年鉴,包括综合年鉴和专业年鉴。

综合志书,是指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包括市志、县(市、区)志、乡(镇)志、村(社区)志等。

专业志书,是指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内行业、部门、院校、企业或特定事物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包括行业志、部门志、院校志、企业志等。

综合年鉴,是指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情况的资料性文献,包括市年鉴、县(市、区)年鉴、乡(镇)年鉴、村(社区)年鉴等。

专业年鉴,是指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内行业、部门、院校、企业或特定事物的资料性文献,包括行业年鉴、部门年鉴、院校年鉴、企业年鉴等。

地情文献,是指除地方志书、地方年鉴以外,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或载录本行政区域内特定历史时期综合性或专项性的资料性文献,包括各种史料性文献,市、县(市、区)、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乡(镇)、村(社区)编纂的以本行政区域冠名的地情类书籍。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列入政府考核目标。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地方志工作机构列为本级人民政府常设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保障相应的办公条件。

第五条市、县(市、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志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地方志工作机构)承担本级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地方志工作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下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志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二)拟定地方志总体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三)依照规定组织专家对已编纂成稿的地方志进行评审验收;

(四)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五)组织、指导、编纂地方志书、地方年鉴及地情文献;

(六)搜集、整理、保存地方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

(七)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建立方志馆(库)和网站,为公众提供服务;

(八)开展方志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和宣传;

(十)完成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短期和长期总体工作规划,并报上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

第八条以市、县(市、区)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综合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综合性地情文献,由本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按总体工作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出版。

有关组织和个人可编纂出版上述规定以外的志书、年鉴或其他地情文献,但编纂单位和个人应按隶属关系或注册登记关系报本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审查批准并备案。

本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对编纂活动进行业务指导。

第九条编纂地方志应科学规范,全面客观,存真求实,确保质量。

第十条按地方志总体工作规划承担地方志编纂任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承编单位),应将地方志编纂工作列入工作计划,明确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领导、机构和人员,保障经费、办公条件和相应待遇,按时保质完成编纂任务,并对所编纂的地方志初稿的质量或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承编单位应接受本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十一条以市、县(市、区)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的编纂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应由具有较高政治素质、较强协调能力和一定专业知识、熟悉地情的人员担任,由本级人民政府聘任,并报上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编纂地方志应吸收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参加。地方志编纂人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专职编纂人员的素质应适应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文字能力。地方志编纂工作可以采取聘用方式聘请适合从事地方志编纂的人员参与编纂。专职兼职编纂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

地方志编纂人员应恪尽职守、客观公正、秉笔直书、忠于史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编纂人员在地方志中作不实记述。

第十三条以市、县(市、区)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综合志书每二十年左右编纂一次。遇有重大区划变动,应从实际情况出发适时组织编纂。每一轮地方综合志书编纂工作完成后,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综合志书的编纂工作。

第十四条地方志工作机构及承编单位应建立经常性地方志资料征集制度,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据实提供资料。地方志编纂人员可对所需资料内容进行查阅、摘抄、复制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提供支持。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不符合档案开放条件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以市、县(市、区)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列入省总体工作规划的地方志稿(以下简称志稿),应通过四级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查验收,经审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公开出版:

(一)一审为志书编纂单位领导机构组织的审核。经一审并修改后的志稿,连同书面报告一并报送上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审核,提请二审。书面报告应由本级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签名,同时加盖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公章。

(二)二审为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的内部审核。经二审并修改后的县(市、区)志稿,连同二审修改方案一并由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审核,提请三审。市志稿二审与三审结合进行。

(三)三审为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特邀有关专家参加、省市专业人员与会的审核。经三审并修改后的志稿,由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提出书面意见,连同修改报告和保密部门审查通过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审核,提请四审。书面意见应由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志稿的保密审查由提供资料和编写初稿的单位负责,保密主管部门会同地方志工作机构对志稿进行保密审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四)四审为付印出版前的省级终审。经四审后的志稿由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出具审查验收报告后,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出版。

已通过审查验收的志稿,未经原审查验收或批准的机关同意不得擅自修改。

第十六条以市、县(市、区)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综合年鉴,由本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以为序组织编纂,经上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审验,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交付出版。地方综合年鉴按连续出版。

第十七条以市、县(市、区)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综合性地情文献,由本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编纂,经上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审验,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交付出版。

第十八条以市、县(市、区)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出版后三个月内,编纂单位应向上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报送样书和样书电子文本。地方志书应报送五十套,地方年鉴、地情文献应各报送三十套。

第十九条以市、县(市、区)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为职务作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其著作权由组织编纂的地方志工作机构享有,参与编纂的人员享有署名权。编纂人员稿酬按版权局发布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结合编纂的实际情况发放。

第二十条以市、县(市、区)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在编纂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资料,由本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统一管理,特殊重要资料送上级地方志工作机构集中管理。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出租、出让、转借和出卖。

第二十一条需要且有条件编纂部门志鉴、行业志鉴、乡(镇)志鉴、村(社区)志鉴或专项性地情文献的,编纂单位应向本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纳入地方志工作总体规划。志鉴稿或文献稿经本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审查验收后,方可公开出版。出版后三个月内应向本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报送样书五十套和样书的电子文本。本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对编纂部门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

第二十二条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开拓社会使用地方志的途径,通过建立方志馆、地方志资料库和地情网站等形式,加强地方志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为社会各界利用地方志文献资料创造便利条件。加强对地方志资料的整理、保存和开发利用,积极开展地情宣传、咨询活动,出版专题资料、地情研究成果,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服务。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团组织应无偿向地方志工作机构提供地方志资料。鼓励私营企业和个人向地方志工作机构捐赠或提供地方志文献和资料。对具有收藏价值的资料,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向捐赠者颁发收藏纪念证书。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查询、阅览、摘抄等方式利用地方志网站和方志馆(库)收藏、展示的地方志文献和资料。

第二十三条地方志成果可依照有关规定参加各级评奖活动。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对在地方志编纂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按照地方志总体工作规划承担地方志编纂任务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予以通报批评,督促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地方志工作机构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纠正,并视情节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拒绝承担地方志编纂任务或者无故拖延地方志资料报送的;

(二)故意提供虚假地方志资料的;

(三)拒不执行地方志工作机构的督促检查意见的。

第二十五条地方志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故意在地方志编纂中加入虚假资料的;

(二)地方志文稿经审查验收批准后,未经同意删增和修改其内容的;

(三)擅自将地方志文稿作为个人著作发表的;

(四)故意损毁地方志资料的,将地方志资料据为己有或出租、出让、转借和出卖的。

第二十六条对擅自编纂出版以市、县(市、区)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的单位和个人,由地方志工作机构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及出版行政部门,责令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未经审查验收、批准将志稿交付出版,或者地方志存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规定内容,以及泄露国家秘密的,由上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及出版行政部门,责令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有效期为五年,自2013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地方志工作总结

本文目录。

xx年上半年,我始终以严谨的学习态度和积极的工作热情投身于地方志工作,工作中获取了不少成功的喜悦。在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使我充分认识到,若想成为一名地方志优秀工作者,岗位的锻炼都是很基础的和必要的。半年来的所学、所感、所悟将指导我一生受用!

思想方面,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思想及“八荣八耻”的内容。能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关心社会热点时政,尤其关注局、办的《档案资政参考》,关于佛山市相关政治动向、政策法规等较为熟悉,使本身的政治思想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对待岗位工作,我严格遵守单位规定,认真履行自身。

岗位职责。

;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踏实工作,积极主动,尽责尽责。“认真、务实、创新、激情”这是我本身定下的岗位关键词。这半年来,我以具体的工作绩效来诠释这些词汇的真正内涵,突出表现为:配合“创文”工作,协助市档案局制作《足印—佛山发展历程档案选展》;参与《佛山陶瓷纵览》与《从国内主媒体看佛山》的编辑出版工作;编写了《浅谈新时势地方志工作的思路》和《与时俱进,服务大局,以创新思想开拓方志工作—“”时期我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计划》等文章;协助编写《山历史人物述评》中邓培和陈铁军两大著名人物;协助民革佛山市委会,参与佛山辛亥革命人物、事件及其场所的调研工作,并撰写调研报告;辑录《佛山市大事记》以及能保质保量高效完成上级领导交待给我的每一项工作任务。

纵观这半年,抱着不断进取的求知信念,我并没有放弃学习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凭着对知识的渴望和追求,做到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在提高专业知识的同时也注重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努力把本身变成一个掌握现代信息和职业技能的人才。在牢固掌握了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之上,做到广泛猎取其他学科的知识,参与更多的社会实践。利用业余时间创作了不少文章,其中文章《缓解佛山市交通拥堵的思考》获得了“中国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创新成果”一等奖,刊登于《学习天地》xx年第三期。也在工作之余的时间中,报考了全国成人高考,现于广州大学汉语言文学(秘书)专业的业余学习。

当然,我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年轻难免心浮气躁,但充满激情的我,在心里暗自鼓劲,我能在竞争中站稳脚步,再创佳绩。正确认识自身工作价值,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关系,用真诚和感恩的心对待岗位工作,不辜负领导对的我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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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州地方志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县地方志办公室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地方志工作的方向,坚持修志为全县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服务,认真履行地方志工作职责,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任务措施的落实,扎实稳步地推进第二轮县志续修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任务,修志及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推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构建富裕、开放、文明、和谐提供了优质服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及采取的措施。

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在扎实稳步推进第二轮县志续修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全办人员的共同努力,xx年先后编辑出版发行了《××县医药志》、《中共××县委历年。

工作报告。

汇编》、《××县人民政府历年工作报告汇编》、《地图》、《××年鉴》(xx),《××县邮电志》进入初审阶段,并为xx年省、州年鉴提供了资料,以及积极协助完成好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同时,启动了13个乡镇志和36个部门志的编修,完成了《××县解放六十周年大事记》和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历年工作报告汇编资料的收集编纂及《今日——纪念××县解放六十周年画册》图片的征集。

(一)积极争取支持,修志步伐得到加快。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投入,全面推进地方志工作。一是落实修志经费保障。年内,通过争取支持,县人民政府在年初预算安排的修志经费和年鉴出版经费的基础上,解决了《××县医药志》专项出版经费,增加了年鉴电子光盘出版经费,保证了县志办工作的全面开展;二是强力推进修志进程。3月11日,组织召开了第二轮修志工作推进会,总结回顾全县第二轮修志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全面启动13个乡镇志和36个部门志编纂工作。会上,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韦思亮,副县长李艳红分别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和指示,州地方志办主任龚金科应邀到会作了指导。会议还邀请州地方志办的农应忠老师,对各乡镇、各部门撰搞业务人员就乡镇志、部门志和专业志的编纂,志书资料收集整理等方面知识进行了培训讲解。三是加强修志业务指导。为切实指导好修志工作,县地方志办组织编写了《××县第二轮志书编纂工作指导手册》,发放给各乡镇、各部门相关人员,供所有参编人员在编纂工作中查阅使用,以编纂出高质量的志书。同时,实行分片包干挂钩负责制,全办5名干部职工分片挂钩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做好二轮修志和乡镇志及部门志编修的业务指导。

(二)抓实理论学习,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年内,县地方志办把抓好干部的业务学习作为提高修志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来抓紧抓好。利用每周例会在本办内举办修志理论业务培训,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好必读篇目,并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确定好调研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撰写出了5篇理论文章,为指导当前及今后修志工作提供强大的理论基础。

(三)强化督促检查,续志工作稳步推进。根据确定的续志编目,加强与各乡镇、各部门的联系与交流沟通,强化督促检查落实,保证了第二轮续志工作全面开展。目前,全县各乡镇、各部门都成立了修志机构,明确了工作人员,加快修志工作步伐,已有团县委、气象局、商贸局等30个单位上交了稿件。

(四)坚持科学发展,发展能力得到增强。按照县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安排要求,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办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查找出在科学发展方面,制约全县地方志事业发展的4个突出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制定了7条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通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明确全县地方志工作要抓好队伍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创新工作成果“三位一体”的发展思路,建立健全了推进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县地方志办公室工作规程》,内容涉及行政管理、党支部工作等方面24项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了一套既管当前又管长远、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加大舆论宣传,社会地位逐步提升。建立健全地方志宣传工作机制,充分以《地方志信息》、《地方志通讯》和政务网等为载体,加大地方志工作的宣传力度,逐步提升了县地方志办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社会各界对地方志工作重要意义的认知度也逐步加深,从而也推动了志书的开发利用。年内,地方志书在领导决策参考、招商引资和交通、水利、电力、文化事业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截止目前,共编发地方志信息38期、地方志通讯3期,撰写理论文章8篇,有10余篇信息分别在政务网、文山政务网上刊登,有2篇理论文章分别被文山日报、八角飘香采用,有1篇关于二轮修志的理论文章被县委办决策参考采用,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六)做到统筹兼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扎实抓好本办主要工作的同时,认真完成好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做到统筹兼顾,齐头齐进,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一是扎实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透明度;二是积极参加产业开发、扶贫开发、革命地区开发和山瑶族扶持等调研工作,圆满完成所安排的工作任务;三是协助县委宣传部完成革命老区开发建设成就宣传报道,且撰写文章被文山日报采用刊登;四是贯彻老干部政策,提高待遇。通过支部会议和重阳节座谈会,请老干部为修志工作出谋划策,提高老干部参政议政的政治待遇,利用节日庆典,做好慰问工作,解决好老干部的生活待遇;五是加强与乡镇、部门沟通,掌握各部门和乡镇的修志动态;六是完成州地方志办关于纪念建国六十周年地方志系统征稿,报送稿件5篇,其中理论文章4篇、书法作品1篇。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xx年,县地方志办工作虽然取得较好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仍然制约和影响了地方志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一是人员配备不足。目前,县志办在职干部5人,已经满编,而正值第二轮修志,既要修志书,又要编纂《年鉴》和地情资料,工作任务相当繁重,人员常常分工不过来,顾此失彼,影响了工作的全面开展;二是办公设备不配套。现有的办公设备不配套,增加了工作的难度,特别是没有交通工具,无法开展调查研究和实地考察考证工作;三是乡镇、部门认识不到位。续志资料收集任务艰巨,工作量大,需要各乡镇、部门全面收集、提供资料。但由于部份乡镇、部门领导认识不到位,对修志工作重视不够,修志工作进展较为缓慢,至今13个乡镇均未报送稿件;四是经费投入仍然不足。《年鉴》和地情资料使用的图片、资料均由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未付稿酬,增加了征稿的难度。以及出版发行的书籍资料均是纸质,缺乏更多的经费制作电子光盘,导致利用率不是很高。

xx年是第二轮县志续修关键的一年,收集资料与撰写的转接,县志修编与年鉴编纂同步,加之一些地情资料的收集编纂,任务相当繁重。在新的一年里,县地方志办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横向联系、汇报请示和信息沟通,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加快修志工作进程,从而推动地方志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客观公正地将××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记入史册,昭示后人。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工作思路:服务一个中心,树立两个意识,推进“三志”编纂,拓宽四大领域,达到五个促进。即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树立精品修志和依法修志两个意识,推进县志、部门志和乡镇志的编纂,拓宽工作人员、农民、商人和学生读志用志领域,促进方志理论研究、改革开放、创建文明、新农村建设、和谐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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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上半年,我始终以严谨的学习态度和积极的工作热情投身于地方志工作,工作中获取了不少成功的喜悦。在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使我充分认识到,若想成为一名地方志优秀工作者,岗位的锻炼都是很基础的和必要的。半年来的所学、所感、所悟将指导我一生受用!

思想方面,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思想及“八荣八耻”的内容。能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关心社会热点时政,尤其关注局、办的《档案资政参考》,关于佛山市相关政治动向、政策法规等较为熟悉,使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对待岗位工作,我严格遵守单位规定,认真履行自身岗位职责;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踏实工作,积极主动,尽责尽责。“认真、务实、创新、激情”这是我自己定下的岗位关键词。这半年来,我以具体的工作绩效来诠释这些词汇的真正内涵,突出表现为:配合“创文”工作,协助市档案局制作《足印——佛山发展历程档案选展》;参与《佛山陶瓷纵览》与《从国内主媒体看佛山》的编辑出版工作;编写了《浅谈新时势地方志工作的思路》和《与时俱进,服务大局,以创新思想开拓方志工作——时期我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计划》等文章;协助编写《佛山历史人物述评》中邓培和陈铁军两大著名人物;协助民革佛山市委会,参与佛山辛亥革命人物、事件及其场所的调研工作,并撰写调研报告;辑录《佛山市大事记》以及能保质保量高效完成上级领导交待给我的每一项工作任务。

纵观这半年,抱着不断进取的求知信念,我并没有放弃学习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凭着对知识的渴望和追求,做到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在提高专业知识的同时也注重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努力把自己变成一个掌握现代信息和职业技能的人才。在牢固掌握了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之上,做到广泛猎取其他学科的知识,参与更多的社会实践。利用业余时间创作了不少文章,其中文章《缓解佛山市交通拥堵的思考》获得了“中国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创新成果”一等奖,刊登于《学习天地》xx年第三期。也在工作之余的时间中,报考了全国成人高考,现于广州大学汉语言文学(秘书)专业的业余学习。

当然,我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年轻难免心浮气躁,但充满激情的我,在心里暗自鼓劲,我能在竞争中站稳脚步,再创佳绩。正确认识自身工作价值,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关系,用真诚和感恩的心对待岗位工作,不辜负领导对的我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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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县地方志办公室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州志办的帮助指导以及各级各部门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扎实工作,以创精品年鉴,修名志佳志为目标,认真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按照签订的《地方志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内容,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好目标责任内容,各项地方志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认真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努力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

年内,县志办按照县委总体部署,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加强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大执行力度,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工作实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一步增进团结,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县志办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贯彻落实到县志办各项具体工作中,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机关形象为目标,大力整顿机关作风,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勤政意识、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努力提高县志办服务各级各部门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以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的生态文明示范县提供县情资料支持。县志办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使党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在县志办得到贯彻执行。

围绕县委、政府工作中心,做好本职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不断增强,实现了以主题实践活动促进工作的高效、健康发展,带动了县志办全盘工作向前推进,为积极开展编纂《**年鉴》、《**县志》(1978~xx年),服务**县建设民族文化大县及对外宣传等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年鉴编纂工作成果丰硕。

(一)抓好年鉴编纂工作。根据年初工作计划,为使年鉴编纂工作与时俱进,努力向精品上下功夫,突出着力点,积极做好年鉴编辑工作。一是精心组织,认真收集资料。按照年鉴篇目、内容的要求,将年鉴稿件撰写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年鉴编纂人员责任到人,分块负责收集汇总。二是落实责任,认真编辑。为确保年鉴按时、按质完成编辑并向精品良鉴目标迈进,充分调动各编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工作实行岗位编辑责任制,将各部类编辑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责任落实,任务落实。三是突出重点,加强指导。为确保年鉴按时、按质完成编辑工作,县志办与各单位加强联系,督查各单位年鉴稿件撰写情况,并对年鉴撰稿人给以实时指导。四是认真校对,反复修改。质量是年鉴的生命和价值所在,为确保年鉴上精品,编辑人员进行认真校对,反复修改,力求年鉴资料真实可靠。至11月底,数达60万的《**年鉴》(xx)已完成出版印刷前的二轮校对工作,待县财政拨给的经费一旦到位,即可开机印刷出版。

(二)圆满完成省、州年鉴编纂任务。县志办按质按量地完成省、州业务主管部门安排部署的省、州年鉴**部分资料撰写上报工作。一是为**省政府研究室主办的《**年鉴》“地州县市概况”撰写“**县概况”2;二是为省志办主办的《小康年鉴》“县(市)篇”撰写**县资料3;三是为《大理州年鉴》“县市要览”撰写“**县概况”15。

(一)加大对《**县志》(1978~xx年)承编单位稿件催收力度。按照省、州地方志业务主管部门关于适时启动第二轮编修地方志书的安排部署,**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县第二轮地方志编修工作规划》,地方志工作逐步走上依法修志轨道。县志办加强对《**县志》(1978~xx年)承编单位组稿指导、检查和督查工作,稿件催收力度加大,承编单位完成稿件占90%,为《**县志》(1978~xx年)下一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试点引路,开展《**县志》(1978~xx年)部分志稿的试编写工作。以完成撰写《大理州志》**县的资料为契机,对资料较为丰富、基础较好、且已基本定形的内容进行梳理编辑,先后完成了《人物志》、《地理志》、《温泉志》的编纂工作,既完成了州志中**县的任务,也为《**县志》(1978~xx年)其他部分的编纂提供了一种模式。

(三)在全面抓好县志编修工作的基础上,鼓励、指导、支持有条件的部门编修专业志、部门志。全县正在编修专业志、部门志的还有3家。县地方志办公室一方面积极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加强对境内地方志工作的管理,另一方面还积极参与编纂工作。历时3年,积极协助金融部门编写《**县金融志》,派人参加《**县军事志》的编写工作,协助县国税局完成《**县国税志》初稿的修改完善工作。11月底,定稿30万的《**县军事志》和60万《金融志》已交付印刷厂家印刷,可望年底出版面世。

四、识大体,顾大局,服从服务县委、政府中心工作。

充分发挥县志办汇集综合地情资料的职能作用。一方面做好《**县志》(1996版)、《大理州年鉴》(xx)、《**年鉴》(xx)的发行工作,为县委、政府及各单位查阅省州情、县情资料提供优质服务。另一方面,宣传,扩大知名度,积极为民族文化大县建设出谋划策。参与邓赕诏白洁圣妃庙白族本主文化的挖掘工作,组织撰写7组白洁夫人历史故事,为重修白洁圣妃庙壁画创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参与提高县城建筑文化品位的研讨,为**县民族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中的文化柱、文化墙打造出谋划策;弘扬优秀的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积极配合大理州人民广播电台“口述大理”栏目录制“**篇”10期,播出9期(每期为半小时)。在《**年鉴》中增设“生态文明建设”部类,真实记录**人民建设生态文明试点县的辉煌历程。

春耕大忙时节,安排1人到挂钩村西坡村委会开展包村工作。组织全体人员到西坡村协助工作,切实搞好党员职工“结对帮扶”、助残工作,支持挂钩村春耕生产和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由县志办支持西坡村委会800元用于村委会解决春耕生产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

五、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按照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制度建设,狠抓工作落实。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年初,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安排。

按照**县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坚持组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制度,利用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和加强“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各项工作,在县志办全体干部职工中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大事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树立县志办良好形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规定,抓好县志办党风廉政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关键环节的经常性工作,认真落实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及要求,严格遵守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按规定高质量召开年内党员民主生活会,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提出希望,相互帮助,共同提高。构筑起廉洁自律的思想道德防线,做到令行禁止。

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xx年,县志办总体工作进展顺利,但也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少数部门和单位,对志、鉴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能按时供稿,影响整体编纂进度;二是从各部门报送的材料来看,还存在着内容残缺,重要事件情况不清,体例不符合要求,有关数前后矛盾等不足;三是修志队伍新手多,业务素质需进一步提高;四是修志经费和人员严重不足,适应不了新时期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需要。

陕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陕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已经省政府20xx年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陕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了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地方志,是指冠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本省的地方志分为三级:省编纂的地方志、设区的市(含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编纂的地方志、县(市、区)编纂的地方志。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三)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四)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

(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六)负责地方志编纂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地方志理论研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地方志编纂人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专职编纂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专职编纂人员的配备应当和地方志工作的要求相适应。

第七条地方志书每20xx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拟订本行政区域地方志编纂的工作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本级地方志工作规划承担相应的编纂任务。

第九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为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的编纂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提供有关地方志资料的,可以获得适当报酬。

第十条地方志书实行审查验收制度。省编纂的地方志书实行分志单独审查,设区的市、县(市、区)编纂的地方志书实行整体审查。

第十一条省编纂的地方志书各分志和设区的市编纂的地方志书实行初审、终审两级审查验收制度:

(二)省编纂的地方志书各分志和设区的市编纂的地方志书,终审由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重要的省级综合类志书应当报请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审定。

第十二条县(市、区)编纂的地方志书实行初审、复审、终审三级审查验收制度:

第十三条通过终审的各级地方志书由省地方志工作机构批准后,交付出版社公开出版。

出版社应当出版经省地方志工作机构批准的地方志书正式文本。

第十四条地方综合年鉴按年度编纂出版。《陕西年鉴》由省地方志工作机构审查后,方可公开出版。

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综合年鉴由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工作机构审查批准后,方可公开出版。

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综合年鉴的创办、停办、复办应当报省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出版后3个月内,编纂单位应当将样书和光盘按规定数量分别报送各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备案。

第十六条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将出版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地方志网站上公布,方便社会使用。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地方志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其他以“志”命名的出版物应当真实、客观、准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报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备案。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提请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行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拒绝承担编纂任务,或者未按要求完成编纂任务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未执行审查制度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未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已出版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的。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其他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志书的编纂,参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

地方志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纂的地方志,设区的市(自治州)编纂的地方志,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编纂的地方志。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国家地方志工作指导机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国地方志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三)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四)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第六条编纂地方志应当做到存真求实,确保质量,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地方志编纂的总体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报国家地方志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第八条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

第九条编纂地方志应当吸收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参加。地方志编纂人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专职编纂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第十条地方志书每20xx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向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征集有关地方志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支持。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对有关资料进行查阅、摘抄、复制,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不符合档案开放条件的除外。

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提供有关资料,可以获得适当报酬。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不得故意提供虚假资料。

第十二条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列入规划的地方志书经审查验收,方可以公开出版。

对地方志书进行审查验收,应当组织有关保密、档案、历史、法律、经济、军事等方面的专家参加,重点审查地方志书的内容是否符合宪法和保密、档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全面、客观地反映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对地方志书进行审查验收的主体、程序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三条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综合年鉴,经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确定的部门批准,方可以公开出版。

第十四条地方志应当在出版后3个月内报送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备案。

在地方志编纂过程中收集到的文字资料、图表、照片、音像资料、实物等以及形成的地方志文稿,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指定专职人员集中统一管理,妥善保存,不得损毁;修志工作完成后,应当依法移交本级国家档案馆或者方志馆保存、管理,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出租、出让、转借。

第十五条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为职务作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其著作权由组织编纂的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享有,参与编纂的人员享有署名权。

第十六条地方志工作应当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应当积极开拓社会用志途径,可以通过建设资料库、网站等方式,加强地方志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利用上述资料库、网站查阅、摘抄地方志。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在地方志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编纂出版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审查验收、批准将地方志文稿交付出版,或者地方志存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一条编纂地方志涉及军事内容的,还应当遵守关于军事志编纂的有关规定。

国务院部门志书的编纂,参照本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地方志是志书及与其有关的方志机构、方志编纂、方志工作、方志事业、方志文化等事项或活动的总称,简称“方志”。下文是安徽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了规范地方志工作,发挥地方志服务、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方志,是指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本条例所称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本条例所称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编纂地方志应当统一规划,科学规范,全面客观,存真求实,确保质量。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三)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四)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培训编纂人员,为社会提供服务。

第六条省、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由本级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

地方志书每20xx年左右编修一次。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征集制度,及时征集和保存文字、图表、照片、音像、电子文本、实物等各种地方志资料。

第八条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应当制定编纂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根据编纂方案的规定承担编纂任务的单位,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的指导下,按照编纂方案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编纂任务。

承担编纂任务的单位应当在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上予以保障。

第九条编纂地方志应当吸收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参加。

地方志编纂人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主编和专职编纂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

地方志编纂人员应当恪尽职守、客观公正,据事直书、忠于史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编纂人员在地方志中作虚假记述。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可以采用查阅、摘抄、复制等形式,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征集相关的地方志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为其提供支持。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不符合档案开放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地方志书文稿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查验收,地方综合年鉴文稿经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确定的部门批准,方可以公开出版。

设区的市、县(市、区)地方志书文稿在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验收前应当征求上一级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意见,并接受其指导。

对地方志书文稿进行审查验收,应当组织有关保密、档案、历史、法律、经济、军事、方志等方面的专家参加,重点审查地方志书的内容是否符合宪法和有关保密、档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全面、客观地反映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第十二条地方志出版后,编纂单位应当及时向本级和上级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无偿提供馆藏书。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方志工作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第十四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需要查询地方志有关内容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收藏地方志书的国家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方志馆,应当通过网络公布、志书借阅等多种方式提供便利。

第十五条地方志编纂过程中收集的文字、图表、照片、音像、电子文本、实物等文件资料及形成的地方志文稿,由本级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指定专职人员集中统一管理,妥善保存,不得损毁;修志工作完成后,应当依法移交本级国家档案馆或者方志馆保存、管理,个人不得将其据为己有或者出让、出租、转借。

第十六条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属职务作品,参与编纂人员依法享有署名权。

第十七条鼓励单位和个人从事地方志文献的开发、研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提供业务指导。

鼓励高等院校开设与地方志有关的专业或者课程,培养地方志编纂专业人才。

第十八条在地方志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擅自编纂出版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不按照编纂方案的规定承担和完成编纂任务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未经审查验收、批准将地方志文稿交付出版,或者地方志存在违法内容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未将文献资料及地方志文稿依法归档,造成损毁,或者将其据为己有,或者出让、出租、转借的,由其所在单位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地方志工作机构、承担地方志编纂任务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致使地方志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需要且有条件编纂部门志和乡(镇)志的,参照本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方志这一名称由来已久,早在《周礼》中就有外史“掌四方之志”及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的记载。周秦以降,方志之称逐渐增多,并趋于普遍。如《后汉书·西域传》“二汉方志,莫有称焉”,左思《三都赋》“方志所辨,中州所羡”,郦道源《水经注》“因其方志所叙,就记缠络焉”等记载就是。宋以后,方志这一名称就基本固定为地方文献的专用名词。此外,方志还有过不少别名异称,诸如图经、传、录、乘、考、书、簿等。方志的源头较多,如《周礼·职方》、《尚书·禹贡》、《山海经》是其主要源头,这些文献的内容和形式,都和后来的地方有一定源流关系,其内容不外乎记载各地山川、土地、户口、贡赋、物产、关塞等,其编纂形式或是按照四方邦国,或是按照九州土地,或是以山、海、大方为序,对有关情况加以记载,对后世的地方只有一定影响,但是它们还不算是地方志。

地方志的发端是秦汉之际的郡书、地理书、都邑簿。郡书记载一地的先贤、耆旧、节士的事迹,如《陈留耆旧传》、《兖州山阳先贤赞》等,地理书记载一地的疆界、区域、山川、道理、物产、户口、风俗等,如《秦地图》、《三秦记》等。都邑簿记载都邑城郭、官署、街坊、闾巷、寺院、古冢、坟墓等。如《三辅黄图》、《三辅宫殿名》等。成于东汉的《越绝书》,记载人物、地理、都邑,内容全面,可以认为是地方志发端的代表作。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志进入大发展时期,出现《豫章古今记》、《荆州记》、《华阳国记》,皆初具地方志模型。至宋《太平寰宇记》之后,受该书影响,地方志又有所变化。

地方志上半年工作总结

同志们:

这次全市地方志工作会议,既是总结表彰会,又是工作部署会,更是一次学习贯彻会。刚才,小军同志对去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今年的任务进行了安排,我完全赞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我市近年来修志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我市广大修志工作者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奋发有为,埋头苦干,努力完成了各项任务,成绩显著。突出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续修志书工作步伐加快。9个县市区中,已有4个完成了二轮修志任务。《株洲市志》的编修工作也全面铺开,全市有市志承编任务的单位,均完成了初稿撰写任务。二是年鉴编辑质量大幅提升。《株洲年鉴》自1989年创刊以来,历经20载,已连续出版了20部,由于其翔实的内容、规范的体例、精美的装帧而多次在国家、省里获奖,为株洲争得了荣誉。三是其他书类编纂很有成效。目前,《中国炎帝陵志》已敲定篇目,并收集了大量资料和图片。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组织编纂的《株洲基石谱》一书,也成功出版发行。

这些成绩的取得,确实来之不易,值得充分肯定。应该说,这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广大修志工作者克服困难、甘于清苦、辛勤耕耘的成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关心与支持地方志事业的各位领导、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长期以来一直无私奉献的地方志工作者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刚刚获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市地方志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进展不够平衡,部分县、区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大,修志进展缓慢。二是队伍机构比较薄弱,特别是如何培养一批能吃苦、耐寂寞、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进一步提高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三是志书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修志工作,要充分认识修志工作在传承文明、资政教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各县市区地方志部门和广大修志工作者要进一步发扬优良传统,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促进修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要切实担负起传承文化历史、服务经济建设的重任。

站在新的发展起点,地方志工作承担的使命更加光荣,肩负的任务更加艰巨。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地方志工作者要从延续历史、实录当代、传承文化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好今后的志鉴编纂工作。为此,我们要在如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要力求真实可靠。志鉴内容必须符合株洲政治经济社会的客观现实,切忌不研究、不核实,捕风捉影。一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科学严谨、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加强调查研究,全面、客观、真实地记载历史,为项目论证、旅游开发、招商引资等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多作贡献。

二是要着力打造精品。修志编鉴来不得任何疏漏和丝毫马虎,要坚持以时为经,以事为纬,横分门类,纵写历史,重点突出,记述全面,切忌断档缺项、断章取义。要着眼全局,立足市情,突出特色,以更加鲜明的政治观点、更加合理的体例结构、更加科学的内容体系、更加精炼的文字描绘,编纂出具有更高学术水平和社会价值的志鉴精品。

三是要加大创新力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地方志事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都需要我们在继承的基础上走出一条自主创新的道路。要挖掘拓展深层次资料,及时反映新观点、新人物、新举措和新成就,在内容上创新。要合理设计栏目和版面,使志鉴的触角延伸到社会各个角落,在体例上创新。要大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用现代化手段收集、整理、加工素材,在技术上创新。唯有如此,才能开创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三、要努力为地方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条件。

地方志编纂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内涵丰富,是一项繁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和不懈努力。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切实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要求,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法推进地方志工作的顺利开展。

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地方志工作,要把修志编鉴工作当作自己任期内的重要职责,与其它中心工作一样同等对待,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力求做到领导、机构、经费、人员、条件“五到位”。特别是地方志工作经费要争取落实到位,为地方志人员提供较好的工作环境,切实解决修志编鉴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地方志人员真正静下心来,全力以赴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要加强协同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地方志工作作为一项政治工程,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加强督查,全力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从我市第一轮修志的经验看,无论是修志还是用志,仅仅依靠地方志工作部门是很难出色地完成任务的,必须充分发挥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全力调动各相关各部门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力量,才能共同做好地方志工作。

要加强检查考评。从今年开始,市政府将加大督查力度,定期检查通报各县市区、各部门二轮修志编鉴工作进展情况和落实情况,加快二轮修志工作进程。对在地方志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对承担编纂任务进度缓慢的单位,要下发整改通报。

同志们,地方志事业是一项造福社会的伟大事业,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希望全市各级地方志部门和广大地方志工作者,带着责任,带着情感,不辞辛劳,扎实工作,为推动我市地方志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全市“保二争一、科学跨越”战略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北京市地方志工作办法

地方志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弘扬社会核心价值观的一种重要载体。下文是北京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了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开发利用工作,适用《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地方志,包括市和区、县编纂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第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三)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

(四)收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

(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六)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第六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区、县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

第七条以市和区、县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

第八条按照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承担地方志编纂任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承编单位),应当明确具体承担地方志编纂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保障经费和办公条件,按时完成编纂任务。

第九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以及承编单位应当建立地方志资料征集制度,通过查阅、摘抄、复制、购买等方式收集地方志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支持。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不符合档案开放条件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提供有关资料,可以获得适当报酬。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不得故意提供虚假资料。

第十条以市和区、县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列入规划的地方志书,由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有关专家依法进行全面审查,出具审查验收报告;审查验收合格的,方可以公开出版。

第十一条市综合年鉴经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批准,方可以公开出版;区、县综合年鉴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方可以公开出版。

第十二条已通过审查验收的地方志书和经批准的地方综合年鉴,未经原审查验收或者批准的机关同意不得擅自修改。

第十三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集中统一管理地方志资料和地方志文稿;承编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妥善保存在地方志编纂过程中收集到的地方志资料以及形成的地方志文稿,不得损毁;编纂工作完成后,依法及时移交本级国家档案馆或者方志馆保存、管理,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出租、出让、转借。

第十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积极开拓社会用志途径,可以通过网站、地情资料库等方式,加强地方志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服务。

第十五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查询、阅览、摘抄等方式利用方志馆收藏、展示的地方志文献和资料。

方志馆应当将服务范围、开放时间等服务事项进行公示。

鼓励单位和个人向方志馆捐赠地方志资料。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未按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完成编纂任务的,或者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有关单位拒绝提供资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资料的,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提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部门志、行业志、乡镇志、街道志的编纂,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编纂方案报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的,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当提供必要的指导、服务。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地方志是记载地方、地理、古代世界、历史等,由古代如何演化成现代的因由。地方志是志书及与其有关的方志机构、方志编纂、方志工作、方志事业、方志文化等事项或活动的总称,简称“方志”。地方志书是记述特定时空内1个方面或各个方面情况的资料性文献。现存最早的全国地方志,是公元820xx年唐代李吉甫编的《元和郡县图志》(后因图佚,改名《元和郡县志》),共40卷,后有部分散失。地方志按它记述的空间不同可以分为行政区域志和非行政区域志2大类。

地方志书:地方志简称“方志”、“地方志”。地方,即地域;志,就是“记述、记载”的意思。即按一定体例全面记载某一时期某一地域的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情况的书籍文献。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包括方志和年鉴。

方志记述的对象是“一地自然与社会”;时间范围是“历史和现状”;性质是“资料性著述”。

地方志书是记述特定时空内1个方面或各个方面情况的资料性文献。

方志,就是对一个地方的记载、记述。一个地方、地区的记载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自然地理、人文地理、经济地理(经济地理属于人文地理,但亦可单列)。一部完善和成功的地方志应是一个地区的综合性资料书,它要求对该地区的全部已有事业、客观条件、社会状况等作如实记载。简而言之,地方志书者,地方之全史也。它虽有史学之性,但不是国史、正史,也不属史学范畴,但要比史更全面、更系统;由于它记载面十分广博,故推而论之,地方志书有百科全书的性质,亦可称地方的百科全书。

地方志工作个人总结

在2011年的大幕即将落下的时候,单位开始了一年一度的考核,每个人都要拿出个人工作总结。------这是关于工作的。

在2011年将要逝去的时候,我开始感慨,忽然发现。这一年,有那么一些变化不知不觉的影响着我,有那么一件事值得我来记录,也有那么一些愿望,希望在来年或者将来实现。-------这是关于生活的。

---------------题记。

总觉得还没来得及细细揣摩自己在这一年中的所获得的千般感受,当我细细回顾这一年走过的路,总能让自己陷于不可自拔的回忆和感叹中。2011年是我人生旅程中重要的转折一年,在这一年中,我在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上迎来了更多的挑战和思考。

开始工作总结时,我有些惭愧,我也不能行敷衍了事,吹嘘自己、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弄成赤裸裸的自我表扬,因为一年到头,没有做出一两件大事来,总结起来就十一个字:坏事一箩筐好事九牛一毛!一年来,我不等不靠不争不要,只是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但我想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还只能做一些具体的琐碎的事、单调的事,平淡,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不可缺少的基础。

过去的一年,让我体会最深的就是真诚的对待自己的工作和周围的每一个人,以友善之心面对自己从事的每一件小事,对待每一个同事,要以力求精致的态度为自己的目标,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力求向完美的结果靠近。一个人承担一个家庭全部并面对工作中的困难,一年就这么过去了,什么成果都没有,总结成了浮云,但面对同事和领导的关心和照顾,我不得不在此表示感激,,我想这些对我来说,都是一种激励和鞭笞。

也许,太多的人总不屑一顾于我的'生活和工作中这些小事和事情的细节,但是我认为这其中却蕴含着一个道理,即:无论做什么都要养成良好的习惯――认真、严谨、一丝不苟!良好的习惯会受益终身。

我所作的工作是普通的工作,只要用心就能把工作做好,有些同志说我们后勤人员的工作就是伺候别人的,这件事情以后,我认真审视了自己的工作,其实,换个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反而觉得工作充实而又意义,越是微不足道的工作,其实也越能成功,因为这些工作所面对的都是生活中最基本的事物;许多人往往会忽略它的重要性,却无法否认它的存在价值,因为它是我们工作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们每个人并不是不注重细节,只是态度不一样,我想每个人观念有所转变,能够培养一种健康、积极向上的心态,爱岗、敬业主人翁的态度,我觉得就是我最大的收获。

我有很多缺点与不足,我也正在努力的去改变,2011年对我来说,正确的蜕变很重要。要改变的问题很多,首先就是意识。意识到工作是什么?从最根本的意义来说,工作就是为了自己,能赚到养家糊口的薪水,不懂得这一点,对待工作就没有热情,工作起来就会毫无生气,工作还是一种责任,工作中无小事,必须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件事,无论工作多么艰苦,单调枯燥,都要时刻铭记“这是我的工作”。无论领导安排我们到哪一个岗位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是处理一切事务的基础。如果我们每个人不能做好事情,就不能为单位创造价值,那么我们在单位的存在就有问题。我们也就随时有可能失业。

工作和生活需要行动,需要努力,需要一种积极主动、自动自发的精神,这就要求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工作,对待他人,对待生活。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尽力做到最好。职业不分贵贱,贫富没有差距,只有我们拥有让别人信服的工作态度,我们的人生才会有更多的超越和收获。这样才能够担负起责任,才能够团结,才能够开拓创新,才能够应对各种复杂的问题。

最后我想说的是,总结说的好,写得好,都不如工作中干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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