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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大全(15篇)

时间:2023-12-28 12:32:45 作者:碧墨

情况报告的撰写是对自身工作和学习的一种自我反省和总结。请大家注意,这些情况报告样本仅供参考,写作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单位坚持把学习对照整改贯穿始终。进入整改阶段后,更是集中力量、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建立整改落实台账,明确责任、具体到人、强化措施、规定时限,使整改落实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整改台帐的落实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2、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学习问题。已落实每周一次业务学习制度。引发了测试题集,供大家学习使用。近日要进行业务考试,考试成绩列入年终考核范围。

3、加强调研,探索工作新路子。现已对县城居住老干部和部分农村居住老干部进行了走访慰问,9月底前要全部走访完毕,根据走访汇总情况,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做好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新路子。

4、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问题。此项工作正在筹措中,计划在10月份召开三省五县老干部工作经验交流会,吸取其他友好县区的好经验、好方法。

5、因经费不足,定期看望异地安置老干部较少。报经县委研究决定,在9月底前异地安置老干部全部走访慰问一遍。

6、老干部医药费报销不及时问题。现正在按规定报销今年6月底以前的医药费,拖欠问题已解决。

7、少数离休干部原单位不能执行看望慰问制度。今年9月底前各单位全部走访慰问一遍。加强对单位慰问老干部情况的检查督导。

8、今年组织县级老干部健康疗养问题。已向县财政送达所需经费请示,经费拨付后即可实施。

9、建立老干部活动中心和建立老干部大学问题。已向县委县政府作出详尽汇报,正在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0、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学习较少问题。自今年上半年即已开始实行每周一次半天学习业务知识,每半年考试一次的业务学习制度。现已进行了一次闭卷考试。

11、服务大局发展经济的成效不明显。经过努力,联系到一个需投资千万元的饲料加工项目,现正在洽谈运作中。

12、下农村调研相对较少。今年7月底已全部走访一遍。对有关情况作了深入调研。

13、围绕全县大局引导老干部发挥作用做得不够。现正在总结新的.老干部发挥作用的典型,而后向全县推广,使更多的老干部投身到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来。

14、个别同志走访谈心不够深入细致。从7月份开始,坚持每个季度检查一次干部职工的走访工作记录,并且诸人点评,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为了建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效果的长效机制,结合县委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的若干规定》,以文件形式下发全体干部职工。并且张贴在机关效能建设公示牌上,接受广大老干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体干部职工决心巩固、发展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乘县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的东风,促进老干部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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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范文

2018年6月21日至7月5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公主岭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0月18日反馈了督察意见。公主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整改工作,及时制定上报《公主岭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督察组反馈的38项整改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措施、时限和整改要求。

2019年以来,公主岭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梅河口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调度、调研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各项工作,主持召开全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10余次,对涉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河长制落实等现场调研工作22次,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作出批示20余次。梅河口市政府每年与市直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建立环保重点工作例会制度和约谈制度,实行纪检监察部门介入问责,2019年以来,对生态环境违法违纪立案3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

2019年11月22日,公主岭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了《中共公主岭市委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

《整改报告》对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从提高思想站位,主动认领问题,定期调度部署,强化督察问责四个方面表述了全市抓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开展的主要工作。对公主岭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总,截止2019年12月,公主岭市共涉及38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33项,正在整改5项,完成率为86.8%。整改任务重点完成了新建7个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7.18万吨;30.6公里市区雨污分流工程实现两年任务一年完工,彻底解决了市区污水溢流和直排问题。辽河干支流退耕4615公顷,建设生态围栏72.5公里;实施河道清淤40.55公里,建设人工湿地35万平方米;建成区燃煤小锅炉全部淘汰,在用33台大型燃煤锅炉全部达标排放,秋季秸秆禁烧实现“零火点”。处理垃圾处理场积存渗滤液6.26万吨,渗滤液处理项目竣工投产。较好地完成了省级整改任务,提升了公主岭市空气环境质量和水环境质量。对整改任务加强督查管理,严肃执纪问责。从加强跟踪督办、强化考评问责两个方面倒逼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以强化督查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实施考评和责任追究压实环保督察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和盲区。

在今后的整改工作中,公主岭市将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保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推动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落实。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重点。对整改任务实行清单式量化、台账式管理,逐件明确责任主体、整改目标、整改措施,逐一对账整改销号。重点紧盯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整治、畜禽污染防治等方面的问题及薄弱环节,举一反三,系统谋划,综合施策,统筹推进。三是深入推进东辽河流域污染治理。密切关注东辽河城子上国考断面水质变化,分析污染成因。加快东辽河生态缓冲带建设人工修复工程、小辽河涵养林等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工,为达到2020年度国家考核目标奠定基础。

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冀州市保密局《关于组织开展网络保密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要求,对单位保密工作开展了认真的自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局领导高度重视机关保密工作,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相关保密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工作。建立保密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保密领导小组。学习了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明确了公文和计算机网络保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切实增强保密委成员的保密意识,确保涉密文件资料的安全。

研究确定了宣传教育计划,做好涉密网络管理操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加强定密工作,加大对电子公文、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目前,档案室有一名专职人员负责保密文件资料的管理,负责定期清理、检查,防止保密资料的遗失;对收到和发出的保密文件资料有详细的书面登记和签收、借阅手续;保密文件资料办理完毕后收集齐全并立卷归档;任何密件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用完及时收回;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没有处理过保密文件资料;文件资料清退、销毁及时送交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建立健全电子公文传输管理制度,指定专人使用和管理,做到专机专用,确保电子公文传输准确、及时、安全、高效。

通过此次自查,没有发现涉密文件资料流失现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保密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保密意识,完善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彻底杜绝涉密文件资料流失,确保涉密文件的安全。

政治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面,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民主生活开展不扎实、不认真。

问题六: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有差距,个别县级领导不知道本人所在党支部。

会中找好自我剖析,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会议开出实效;

问题八:县国土局没有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建资料缺失。

问题十:县委中心组没有结合党的重大理论和中心工作等开展专题讲座、学习讨论。

问题十一:少数县直部门和乡镇学习安排无计划。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制定了中心组学习安排计划,但未按月进行安排;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矩。

问题十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宣传引导不足,督查考核不到位;

乡镇、局“一把手”不了解不熟悉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

意识形态主管部门、实际工作部门和各地之间还没有建立大舆情工作格局;

意识形态领域干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

网络舆情监管平台建设滞后,应对舆情危机能力不足。

问题十六:全县23名同志无任何公务员录用或审批手续任命为科级领导干部。

31名干部人事档案参加工作时间认定不准,已核实认定31名;

42名干部入党材料缺失,目前正在核实整改中;

问题二十二:县交通局未按“三会一课”制度开展相关组织活动。

整合资金280万元购置办公设备;

投资27万元制作制度形象栏;

投资121.5万元安装取暖设备;

3、发展党员不规范。

问题二十三:县卫生局所属的卫生监督所共有职工9人,无1名党员。

问题二十六:以文件落实文件,存在照抄照搬、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

2、扶贫及工程项目领域问题多发。

3、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县教育局违规给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代理费4500元;

县发展和改革局违规给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放环境整治项目审查费4200元;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范文

2018年7月10日至7月25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0月18日向我市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截至2019年11月末,46项整改任务已全面启动,34项任务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其他任务正在有序推进,督察问题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反馈问题整改。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把督察整改作为“第一任务”。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由书记和市长为双组长的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专题会和全市整改动员部署会、推进会、调度会,对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福春书记和灵计市长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对整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深入一线调研督导,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市委常委包保各县(市)区,市政府领导包保各行业部门的包保制度,定期对整改工作调研督办,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同志也积极参与和协助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各地各部门成立了相应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上阵,全市上下形成了党政同责、齐力整改的良好氛围,为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锁定问题清单,把反馈意见作为“第一靶向”。四平市坚持从省级督察反馈的问题出发,瞄准靶向,精准发力,全力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针对督察反馈意见,细化梳理出4个方面、15类、46项整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5个县(市)区和38个部门,层层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优化了“三本账、四个清单”管理模式,将督察问题信访案件拉条挂账,强化实地核查和专项督查。对督察整改问题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积极开展环保督察期间群众反映问题“回头看”,坚决杜绝“一刀切”,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案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省级督察交办的435件信访案件现已整改完成430件。

三是盯紧两个责任,把落实责任作为“第一目标”。市委、市政府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对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先后出台了《四平市综合考评实施办法》《四平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四平市河长制市级会议制度〉等七项河长制配套制度的通知》《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深入推进辽河流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多项规范性文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日常考核。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印发《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开展了伊通满族自治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我市还编制印发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项目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强力推进整改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是严格落实市领导包保制度。为确保市领导包保制度有效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四平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局领导包保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各局领导牵头,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五个工作组,配合做好工作对接、资料收集、综合协调等工作,确保市领导“双包保”制度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督察整改人员配备。经四平市委研究决定,由市委组织部在全市范围内择优抽调十名后备干部和硕博研究生借调到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两年,组成市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专职从事督察整改工作,大幅提升了对我市各项整改任务的实地检查频次和覆盖范围,对我市督察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三是开展专项督查。6月上旬,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和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组成3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共检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21个,信访案件207件,现场检查点位528处。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分别列出了生态环保专项督查问题清单,下发通报,并对90余个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进一步促进全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形成“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有效推动各地各部门整改工作落实。

四是开展市级督查。为推动各地切实落实整改工作属地责任,拓展和延伸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成效,我市于8月中旬开展了为期10天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督查。此次督查由五名副市级领导带队,分为五组分别进驻五个县(市)区和两个开发区,并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和专用邮箱。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督查等方式,参照省级督察模式开展工作。共调阅资料748份,个别谈话75人,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十批次203件信访案件,下达责令改正30家,停产1家,关停取缔2家。实地检查1026个点位,发现问题231个,下发督办函51份。对各级督察整改问题及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10月下旬,各督查组正式向各地反馈,要求各地制定整改方案同步推进整改,做到了既查点又查面、既查标又查本、既督政又督企,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

(三)强化考核,严肃追责问责。

四平市着力加强督察整改工作的制度建设,将各级环保督察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督查考评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为切实推进整改工作,实施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五步工作机制”,建立了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定期调度、督导工作机制,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落实、责任落地。2019年已下发提示函、预警函和督办函105份,并对整改推进不力的县区领导进行了约谈,督促整改问题加快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全市共追责问责252人次,特别是对省级督察反馈问题,已追责问责38人,树立起了求真务实、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的督察整改工作导向,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和拖延整改。

(四)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标志性战役为载体,聚焦水、气、生态等重点难点问题,狠抓环保督察整改落实。

一是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围绕“两方案一规划”,制定下发《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和《四平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目前,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流转土地1.22万公顷,建成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25公顷。深入推进61个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现完工51个,在建10个。四平市、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双辽市4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扩建工程,城市污水处理能力由15.5万吨/日提升至26.5万吨/日,出水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郭家店镇、孤家子镇等5个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66万吨/日;9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基本完成,新建污水收集管网约120.5公里。南、北河截流干管已完成36公里,建成区排水管网长度301公里,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66公里;市区累计改造海绵城市老旧小区117个,40个自备水源小区全部改造完成。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2万余次,全市共清理河道垃圾7.51万立方米,其中辽河流域6.02万立方米。强化畜禽粪污监管,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1%,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完成高效灌溉农田4.4万亩。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深化“走遍四平”工作,完成铁东120万立存量垃圾无害化处理,铁西112万立存量垃圾完成筛分。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成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34个,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710个,改造农村厕所1.3万户。全市755个行政村基本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屯全覆盖。2019年1-11月份,东辽河四双大桥、招苏台河六家子断面平均水质均为四类,条子河林家断面为五类,西辽河金宝屯断面扣除上游来水超标影响后达到四类,伊通河星光断面扣除伊通河整治清淤影响后达到三类,达到考核要求;二龙山水库、下三台水库、山门水库3个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三类。今年1-3季度,东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西辽河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指数分别下降73.97%、68.17%、55.82%,改善幅度连续3个季度位居全国第一。

二是纵深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落实我市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制定下发《四平市工业炉窑整治实施方案》和《四平市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煤烟型污染整治,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57台,47台20蒸吨及以上锅炉完成升级改造,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启动了柴油车黑烟抓拍系统建设;开展了“两清单、一规划”编制工作;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依法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26家;强化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管控,市区主要街路机扫洒水达到100%;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划分5647个秸秆禁烧网格单元,确定8827名各级责任人;对我市重污染天气预案进行了修订,严格落实13家供暖企业错峰起炉、4家水泥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等措施,并对重点企业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1-11月空气优良天数264天,同比减少1天,重污染天数5天,同比增加5天,pm2.5浓度均值为36μg/m3,同比减少2μg/m3。

三是全面启动黑土地保卫战。加快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工程建设。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292万亩,新增测土配方施肥面积80万亩。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69个地块的用地信息数据采集和质控工作。持续开展“清废行动”,规范固体废物存贮、处置与管理,市、县、乡、村医疗废物处置率达到100%。铁西区112万立方米存量陈腐垃圾筛分项目已全部完成垃圾筛分全部。我市192家加油站、755个地下油罐,除2家因拆迁和改造外,其余已全部完成改造。

四是深入开展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坚持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同步发力,深入开展造林绿化,完成河边、路边、村边、城市周边“四边”植树7421.6公顷,累计投入4225万元、植树4343.3万株。集中开展矿山整治,拆除118家证照不全的采矿企业生产设备,完成矿山复绿189.1公顷,一举解决了存在近50年的矿山无序开采乱象。强化水源涵养保护,完成5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拆除二龙山、下三台、山门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违建53处,安装围栏21043米,修复拆除违建后裸露地面4.7万平方米,生态放流鱼苗45万尾。全市退耕还河土地面积9062公顷,开挖边沟约1000公里,安装围栏364公里,建设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公顷,完成条子河、招苏台河水源涵养林417.6公顷。我市林木绿化率达22%,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9%。2019年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五)改善能源结构,推动经济绿色转型。

推进“多规合一”,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积极抓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大力发展以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积极推进生物质燃料建设,全市建成及在建秸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9个,建成后预计年产25.8万吨秸秆成型燃料。保证天然气供应,天然气使用量逐年提高,2019年天然气用气量预计达到5300万立方米。

(六)强化铁腕执法,实施管家式服务。

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及4个配套办法,强化司法联动,建立网格化、全覆盖监督体系,开展多项专项行动,持续强化环境监管,不断强化服务举措,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和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监管铁腕治污。制定了辖区生态环境监管事权划分意见、行政处罚案件查办制度、环境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等,出台了有奖举报办法,建立举报平台。截至目前,检查企业2100余家/次,受理信访举报411件,办结400件。立案63起,查封扣押3家,限停产6家,移送拘留9起,罚款761.07万元。

二是实行管家式服务。加快优化分级审批管理,有效落实取消环评资质法律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信息系统与政务大厅“一窗受理”平台对接,实现网上材料申报和“不见面”审批;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大部门间联合检查力度,不断减轻企业负担,共核发9个行业72个排污许可证;提供技术服务,今年以来,聘请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50余人次进行现场指导,解决技术问题20余项。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的主题,聚焦以蓝天保卫战为重点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开展环境日宣传,并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开辟随手拍、生态环保整治进行时、热点聚焦等专栏宣传报道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情况,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虽然我市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距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四平市整改任务进展还需要进一步加快,整改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还比较严峻。在环境质量方面,东辽河、西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水质还未实现稳定长期达标,受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水质易出现反弹。空气质量方面,“散乱污”企业整治、秸秆禁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城市污水管网还不完善,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线占比仍然很高,由于资金困难,污水处理运营难度大。在农村人居环境方面,生活垃圾、畜禽养殖粪污、农业种植污染普遍存在。在能力建设方面,基层监管能力薄弱,普遍缺少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专业人才和设施,综合执法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导致出现监管空白。

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和绿色发展,尽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全面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督察整改任务。高度聚焦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案件,算清楚整改任务账、举一反三账、长效机制账,明确整改目标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标整改、对表落实,推动剩余各级环保督察反馈案件和问题清仓归零。

(二)聚焦重点问题,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实施《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蓝天、碧水、黑土地、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重点解决辽河流域水污染严重、大气不稳定达标等问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美丽四平建设。

(三)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快建立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切实提升治理能力。

一、一些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不强、环保意识不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学习不深入,掌握不全面、不系统、不到位。在谈到环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时,总是归结为生态缺水、队伍缺人、财政缺钱等客观原因,缺少主动解决问题、主动担当作为的精神。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市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召开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部署会、调度会、整改推进会议等80余次会议推进各项督察工作整改落实,召开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中20余次涉及督察整改工作。

2.生态委更名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调整部分成员单位,制定下发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任务。

3.将生态文明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计划。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十三五期间第二期市管干部进修班学员手册》,设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课题的专题培训课程。在市管领导干部进修班课程中,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专题讲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四平市于2019年3月印发《关于2019年全市干部理论学习的安排意见》(四宣联发〔2019〕2号),明确要求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内容。

4.严格执行《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取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2019年共下发预警、督办函105份,对3个地区进行约谈,今年以来生态环境方面问责32人(不含第一形态)。

5.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下发了《进一步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责任清单》,纵深推进蓝天、碧水、黑土地、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开展秋冬季百日攻坚,重点解决辽河流域水污染严重、大气不稳定达标等问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市、县(区)两级党政环境保护职责不够明确,部分领导干部对分管领域的环保职责不够清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生态委更名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调整部分成员单位,制定下发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任务。

2.积极推动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率先开展市级执法队伍改革,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体制。四平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了2019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制定印发了《2019年度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拟于2020年1月至3月对各地进行考核。

4.印发了《2019年度督察考评实施方案》,设置了能源节约、辽河流域综合整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水污染防治的方面指标,指标权重不低于22%,并强化常态化跟踪考评。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之中,并在干部提拔任职前征求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5.加大核查力度,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和市级督查工作。对3次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信访案件组织了督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实施五步工作机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取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2019年共下发预警、督办函105份,对3个地区进行约谈,今年以来生态环境方面问责32人(不含第一形态)。

三、一些县区和部门在向督察组提供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中,讲成绩头头是道,洋洋洒洒几千字,谈问题却避重就轻,只有区区三五行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喜不报忧,导致市委主要领导不能完全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市督改办定期调度全市督察整改问题整改情况,形成通报,报书记、市长和各市级领导,2018年共印发7期督察整改通报,2019年已印发6期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实施双周调度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完成情况。

2.四平市人民政府在2019年3月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由副市长王有利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3.印发《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开展了伊通满族自治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

4.对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信息公开,《四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四平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重大事项已与全省同步公示公开。

5.对生态环境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工作,8月份开展的市级督查,参照省级督察模式,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和专用邮箱,通过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创了我市生态环保整改工作的先例。实地检查1026个点位,发现问题231个,已完成155个,受理群众来电来信10批次203件。持续传导压力,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制定了《四平市农村生活垃圾整县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标准及规程》,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整治成果通过省住建厅、省文明办联合检查组的检查验收,达到全市90%以上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工作目标。

2.截止目前,全市共建有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710个,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14个,乡镇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点13个,配备垃圾箱(池)92714个、垃圾收集转运车651辆、配备保洁人员4609人,已有748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了有效治理,覆盖率达到97.65%。梨树县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806处,双辽市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7处,并已在《国家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系统》中申请销号。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市执法局对全市垃圾渗滤液进行了排查,建立了清单,并按月调度各地垃圾渗滤液处理情况。

2.2019年3月26日经梨树县环保局批复,将渗滤液在厂区初步处置后运送至梨树县污水处理厂。现日处理量为40吨左右。截至11月末已处理积存渗滤液9920吨。

3.双辽垃圾填埋场已完成a、b两区的防渗漏处理,并将原有渗滤液封存在导排管内,同时投资799.8万元建设日处理能力100吨的集装箱式两级dtro渗滤液处理项目,目前a、b两区建设基本完成,实现封场,新建c区防渗已建设完毕,拟作为应急填埋场。

4.伊通满族自治县将生活垃圾送至辽源天楹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现有垃圾场进行深土覆盖,做封场处理。垃圾渗滤液采用二级ro膜反渗透工艺,日处理能力100吨,做到日产日清。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伊通满族自治县2370号案件已完成相关案件处罚,并于2018年底完成了相关林地恢复工作。

2.梨树县3994号案件已完成相关林地还林工作,并对成活率不高的地块进行了补植。

3.市林业局对相关涉及毁林的信访案件开展了“回头看”自查,对各地还林工作进行指导,明确林地属性,并对还林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督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制定《四平市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四平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草原生态保护的长效工作机制》。

2.加大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检查指导力度,督导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固体粪便堆肥利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有机肥生产加工利用等模式,强化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截至2019年10月末,全市各地共排查出畜禽规模养殖场655个,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6%。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双辽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为96%、100%、95%。

3.加强督导调度,建立和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畜禽养殖污染环境行为,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结合四平市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组织三个督查组,对全市规模化养殖户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1.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完善部门整改方案,将第一项“站位不高、认识不够”的问题加入到本部门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中,并向市整改领导小组报备。

2.已完成《四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向省督察整改领导小组报备。

3.对整改完成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对整改方案进行了审核并提出相应修改意见,对整改方案不符合要求的地区和部门要求重新细化整改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市公安局重新修改完善了整改方案。

2.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结反馈程序。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不予立案的及时书面通知移送单位,立案、起诉的将办理情况定期反馈移送单位。

3.与畜牧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开展破坏草原案件联合执法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重新完善了整改方案。深化细化整改方案,重新总结切实有效、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新的整改方案上报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市发改委提高认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生态环保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市委组织部已责成各县(市)区补充完善“一票否决”制度,目前各地已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本地区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考核制度中。

2.印发了《2019年度督察考评实施方案》,设置了能源节约、辽河流域综合整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水污染防治的方面指标,指标权重不低于22%,并强化常态化跟踪考评。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之中,并在干部提拔任职前征求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3.制定并下发《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整改问题和交办案件自查,严格执行销号工作程序,补充完善材料,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

十二、整改方案中任务第2项,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半年、政府常务会和部门党组每季度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但各部门上交的销号材料中部分部门未提供会议记录,还有部分提供会议记录的部门未按照要求每季度召开会议,而且有的会议记录根本与生态环境问题无关,这种情况下就申请销号,在网站上公示证明整改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1.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内容,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组织开展了整改问题和交办案件自查,按照《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销号工作程序,补充完善材料,各地各部门对反馈问题开展了自查,对不满足要求的重新组织销号。

3.各地各部门上报整改销号时,严格执行销号工作程序,加大现场核查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十三、存在拖延整改问题。四平市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石岭镇哈福村砍伐树木修建院墙和道路案件,四平市林业局于2017年9月2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并限期3个月恢复原状。但直至督察组进驻,该企业仍未缴纳罚款,未拆除违法修建的院墙,未对破坏林地进行恢复,存在拖延整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相关违建院墙已拆除,并对相关地块进行了植被恢复。

2.该企业已于2019年4月上缴了罚款。

十四、存在拖延整改问题。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交办的第2346号、5682号群众举报案件中反映,梨树县十家堡镇多处林地被违规占用修建山庄、水库等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违规建筑尚未拆除,违法占用林地尚未恢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2018年8月26日至9月18日,梨树县十家堡镇对上述地块进行了集中清理及林地平整作业,现已全面完成清理平整任务,达到恢复植被林业用地条件并于2018年底完成了植被恢复工作。

2.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森林资源林地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巡查,进一步规范林地管理。

3.对相关的案件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十五、存在拖延整改问题。铁东区山门镇龙王村非法采石案件公示的整改方案为要求采石场拆除生产设备,恢复林地植被。实际上金鼎矿业采石场现场设备均未拆除,剩余砂石未清理,林地植被并未恢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目前,已经完成设备拆除、砂石清理工作。

2.2018年底前已完成植被恢复工作。

十六、存在敷衍整改问题。第1778号案件反映的垃圾场污染周边环境问题,四平市公开的办理情况为“梨树县孤家子镇将所占地块复原,并已将垃圾运送至指定的垃圾分选厂”。但督察组现场检查垃圾分选厂时发现,该分选厂没有环评手续,不具备处理资质,个别厂房没有地面防渗和顶棚,导致垃圾污染问题不仅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还对土壤造成二次污染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孤家子中央大街桥西150米处前钱家陈旧垃圾和分选厂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共清运7万方)。

2.在完成的垃圾坑周边进行加装围栏并消毒,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出现反弹现象。

十七、举一反三不到位。四平市没有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交办的举报投诉案件,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梳理出其他类似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2018年10月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百日攻坚,持续推进未完成的整改工作。2019年先后于6月份和9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行动的通知》(四环督改〔2019〕19号)、《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四环督改〔2019〕25号),对全市各级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自查和细致梳理,确保整改到位。并对整改完成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

2.为推进问题整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相继开展了夏季攻势、打赢蓝天保卫战“一微克”行动、秋冬季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

3.建立生态环境投诉举报长效机制。制定下发《四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访举报工作制度(试行)》(四环字〔2019〕94号),对信访举报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形成了信访举报闭环机制。印发了《四平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四政办发〔2017〕48号),通过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环保、参与环保,并在8月份市级生态环境整改工作督查中设立了有奖热线举报电话,发放举报奖励20余件。

十八、铁西区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缓慢整改任务中,没有对辖区内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污水排污吐口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整改方案中只有一句“没有铁西区管理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厂”,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铁西区党委和政府组织开展辖区内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排污口排查行动,将排查情况逐一建立台账,全力配合市直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十九、长效机制不健全。四平市没有按省委、省政府关于立整立改、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在既要治标也要治本方面,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机制、制度建设。整改方案里明确列为整改措施的日统计、周通报制度,通报约谈、督办考核制度,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制度多数没有建立健全和实施。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我市先后印发出台了《关于印发四平市黑臭水体治理三年攻坚作战的通知》《四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四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四平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四平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辽河流域退耕还河指导意见》《四平市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文件,逐步完善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

2.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市委常委包保各县(市)区,市政府领导包保各行业部门的包保制度,定期对整改工作调研督办,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下发了重点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整改问题清单,深化“四项机制、八项制度”,优化“三本账、四个清单”,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推动整改落到实处。

3.严格督查督办,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先后开展专项督查和市级督查,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取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2019年共下发预警、督办函105份,对出现逾期情况的地区进行了约谈,今年以来生态环境方面问责32人(不含第一形态)。

4.先后开展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vocs排放重点单位专项整治、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消耗臭氧层物质排查、“工业炉窑”排查整治、水源地排查整治行动、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噪声污染集中清理、“2019夏季攻势”问题整治、污染防治攻坚“2019秋冬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等10余次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检查企业2100余家/次,受理信访举报411件,办结400件。立案63起,查封扣押3家,限停产6家,移送拘留9起,罚款761.07万元。

二十、流域水质长期不达标。在近3年来,四平市条子河、招苏台河、西辽河、东辽河、伊通河等主要江河出四平断面水质大多长期超标,条子河林家、招苏台河六家子、西辽河金宝屯断面均呈水质恶化趋势。2016年和2017年四平市均未通过“水十条”省级考核。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整改。

2019年1-11月份,东辽河四双大桥、招苏台河六家子断面平均水质均为四类,条子河林家断面为五类,西辽河金宝屯断面扣除上游来水超标影响后达到四类,伊通河星光断面扣除伊通河整治清淤影响后达到三类,达到考核要求;二龙山水库、下三台水库、山门水库3个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三类。今年1-3季度,东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西辽河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指数分别下降73.97%、68.17%、55.82%,改善幅度连续3个季度位居全国第一。

1.围绕“两方案一规划”,制定下发《深入推进辽河流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完成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辽河项目61个,已经全部开工建设,完成51个。

2.制定下发《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和《四平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59个项目,调整至十四五期实施项目1个,完工49个,在建9个。

3.调整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开展黑臭水体整治。黑臭水体整治包括蔺家河(南河)和红嘴河(北河)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共8个子项目。四平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二期)epc项目已通过环保验收,投入商业运行。四平市西湖湿地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南河生态修复工程已完成。生态缓冲带建设完成总面积约14.6万平方米。四平市南河黑臭水体清淤工程已完工,清理淤泥约10万余立方米。南北河截污干管改造工程已完成36公里,2018年已完成创业路、兴达路、太平沟街等道路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任务。2019年文博路、文凯路、烟厂路等多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持续推进,目前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

4.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清洁整治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清河行动。开展清河行动,截至目前,四平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2万余次,全市共清理河道垃圾7.51万立方米,其中辽河流域6.02万立方米。

5.针对金宝屯断流问题,我市多次与省厅沟通,并向生态环境部汇报有关情况。

二十一、部分重点治污工程进展缓慢。四平市部分辽河流域“十二五”规划项目进展仍较缓慢,除已完成和终止实施的项目外,继续实施的12个未建成项目中,10个长期处于在建阶段,2个长期处于前期准备阶段。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按照《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将7个项目进一步调整优化,压实项目内容,优化项目投资,59个项目,调整至十四五期实施项目1个,完工49个,在建9个。

2.实施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三大类61个项目,总投资约49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4.22亿元。截至目前已完工51个,在建10个。采取“五步工作机制法”按时调度项目建设进展,督促进展缓慢的项目加快推进。

二十二、《吉林省清洁水体行动计划》中要求2017年10月完成的项目中,梨树县喇嘛甸镇、四棵树乡污水处理工程至今仍未完工,十家堡镇污水处理工程、招苏台河干流和重要支流污染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仍未开工。要求2018年6月完成的梨树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至今未实施。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1.梨树县喇嘛甸镇、四棵树乡污水处理工程已建设完成,2018年9月通过环保验收。

2.完成十家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长10公里,现已通水运行。

3.梨树县辽河流域招苏台河河道治理及湿地项目已完成建设,明年春季进行蓄水和绿植工作。

4.梨树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已建设完成,完成验收。

二十三、伊通县人工湿地工程仍未开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新建水闸,副坝前坡及两侧支沟引渠护砌长度275米,坝体前坡采用格宾护垫进行砌护,坝顶铺设砂石路面。重建两侧东、西支洞,并且对上游河道230米清淤整形等。工程建成后范家拦河闸形成34万平方米库区,最大蓄水量达180万立方米。

2.目前已封闭蓄水,对伊通河水起到了围水降解作用。

二十四、条子河达标方案的20个治污项目中,目前仅3个建成,12个在建项目中有2个完成时限为2018年4月的项目仍处于建设起步阶段,5个未开工项目完成时限均为2018年12月。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已对《条子河四平市控制单元水体达标方案》进行了调整,将涉及的20个治污项目调整为17个项目,并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进。

2.截至12月,已完成11个项目建设,6个项目在建。项目已投资7.39亿元,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度,并每年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示整改进展。

二十五、招苏台河达标方案的100个治污项目中,目前仅4个建成,14个在建项目中有7个完成时限为2017年底前,剩余82个均未开工。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梨树县对上述项目进行优化调整,纳入到《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2018-2035》,2020年底前需要建设完成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24个,完工21个、在建3个均按照序时进度推进。

2.加强督导调度,县督察办和县辽河办对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督办。

3.梨树县总投资约14.96亿元,积极争取资金14.96亿元。

二十六、重点工程已建成设施没有及时发挥治污效果。四平市西湖湿地项目从2016年就开始建设,其中投资2000多万元用于污水深度处理的2个4万平方米生物廊道虽已建成,但至今没有投入使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西湖湿地项目已于2018年底完成竣工验收,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发挥治污效益。

二十七、十家堡镇接入郭家店镇污水处理厂的管网设施还未建设,虽然孤家子镇污水处理厂已经开工建设,但现场看处于半停工状态,进展十分缓慢,两个镇每天有2500吨生活污水直排。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2018年9月孤家子镇污水处理厂已经通过环保验收,出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2.完成十家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长10公里,现已通水运行,现十家堡污水排入郭家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解决了污水直排问题。

二十八、农业面源污染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除上游公主岭来水外,干流和支流仍存在水源涵养与河道生态保护措施薄弱,行洪区内占用河道、农田侵占河滩现象较为普遍。在辽河四双大桥断面明显看到东辽河辽宁一侧已全部实现了退耕还林还草,而我省境内东辽河段全部被农田覆盖,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直接对水体造成污染。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1.制定出台《四平市关于东辽河退耕还河指导意见》和《四平市河流水系今秋明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2.2019年6月底前已基本完成完成辽河流域内河流两岸保护带建设。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流转土地1.22万公顷,建成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25公顷。

3.全市退耕还河土地面积9062公顷,开挖边沟约1000公里,安装围栏364公里,建设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公顷,完成条子河、招苏台河水源涵养林417.6公顷。

4.市农业部门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入户率、推广覆盖率和化肥利用率提高上已达到标准。2018年和2019年全市化肥和农药使用量持续负增长。

二十九、黑臭水体整治滞后。四平市南河和北河是条子河的上游,也是流经市区的重要景观河流,已被确定为黑臭水体,是条子河污染的主要原因。由于市政污水干管沿南北主河道内铺设,并在南、北河道两侧设置了68个雨污溢流口,每到雨季生活污水被雨水挤压从雨污溢流口直排南北河,7个企事业单位向南北河排放工业和生活污水,年排放污水量约41万吨。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2019年4月将南北河汇合口处的污水管溢流口下移至西湖湿地二号钢坝(10+800)下游。

2.完成南北河截污管线改造工程建设,总长度36公里。

3.开展清河行动,截至目前,四平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2万余次,全市共清理河道垃圾7.51万立方米,其中辽河流域6.02万立方米。

4.调整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开展黑臭水体整治。2018年已完成创业路、兴达路、太平沟街等道路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任务。2019年文博路、文凯路、烟厂路等多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持续推进,目前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

5.按照排污口整治工作要求,68个溢流口全部完成改造,封堵15个,改造53个。7个企事业单位均已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

三十、污水处理厂污泥大量堆存。四平市污水处理厂每年约产生3万吨污泥,目前采取将污泥在厂内加工有机肥进行处置,由于生产的有机肥没有取得许可无法销售,厂内堆集了大量生活污泥无法处置,直接影响到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将露天堆放的生活污泥和有机营养土运送到生产车间,规范处置。

2.拓展了污泥处置后的有机营养土的销售渠道,污泥销往各地有机肥厂、苗圃花卉基地,实现污泥处置企业良性发展。

3.严格落实污泥全程管理,完善了相关安全生产、接收、销售等制度。市住建局已派人长期驻厂监管并定时检查,确保市污水处理厂持续稳定运行,出水达标排放,污泥规范处置。

三十一、部分“水十条”任务至今未完成。江河源头及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的江河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都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出台。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整改。

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相关部门做好江河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的制定工作。

三十二、未完成“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在2017年底前退出”的任务。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在完成主要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边沟或围栏设置工作基础上,按照《四平市关于东辽河退耕还河指导意见》《四平市河流水系今秋明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退耕还河工作。

2.已基本完成完成辽河流域内河流两岸保护带建设。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流转土地1.22万公顷,建成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25公顷。

3.全市退耕还河土地面积9062公顷,开挖边沟约1000公里,安装围栏364公里,建设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公顷,完成条子河、招苏台河水源涵养林417.6公顷。

三十三、还有100家加油站内370个地下油罐未完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全市共192家加油站,除2家因拆迁和改造外,所有加油站已基本完成防渗改造。

三十四、大气环境污染不容乐观。四平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不够理想,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不够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整改。

1.落实《四平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继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一微克”行动、秋冬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启动了柴油车黑烟抓拍系统建设,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依法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26家;加强煤烟型污染整治,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57台,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落实秸秆禁烧责任,狠抓秸秆管控,秸秆露天焚烧现象明显减少。修订重污染天气预案,市区主要街路机扫洒水率达到100%,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主要街路机扫洒水率达到100%。

2.《四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成修订,下发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错峰生产措施。

3.定期调度实施进展情况,对实施不力的实行通报、约谈等措施。

三十五、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屡禁不止。2018年春季巡查共发现四平地区火点53个,占全省总火点总数的16%,禁烧包保和网格化监管责任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项目。

2.深入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及政策,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五化”工作。大力推广以秸秆还田、休耕轮作为核心的保护性耕作技术,突出抓好玉米种植“梨树模式”的推广和应用,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今年我市秸秆总量预计为493万吨,计划综合利用量416万吨。

3.制定了四平市秸秆禁烧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实行禁烧区全面禁烧,限烧区有计划烧除政策。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划分5647个秸秆禁烧网格单元,确定8827名各级责任人。

4.每年春秋两季持续开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专项行动,按照“禁烧区全面禁烧,限烧区有计划合理烧除”的原则,扎实做好秸秆离田和限烧区烧除工作。秸秆露天焚烧高发期间,加大巡查、督导力度。严格执行《吉林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秸秆焚烧高发地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保持秸秆禁烧工作高压态势。

三十六、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比较突出。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餐饮油烟的信访举报案件共54件,此次省级督察期间餐饮油烟的信访举报案件又达到85件,占转办总数435件的19.5%,出现了严重反弹现象,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对城区内未安装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餐饮业进行地毯式检查。持续打击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及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的现象。

2.2019年6月,市执法局牵头对全市涉及油烟噪声扰民信访举报案件进行了回头看,对整改不彻底和出现反弹的案件再次进行整改,确保案件整改到位。同时每年也将针对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油烟污染问题有效解决。

三十七、个别建筑工地物料堆放未采取遮盖防护措施,土方挖掘未采取降尘措施,道路未实施硬化,运输车辆出入未进行喷淋作业,建筑工地标准化制度落实流于形式,未能做到标本兼治,扬尘污染现象比较普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积极开展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建设工作,创建“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以项目带动全市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2018年我市20个项目获得“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证书。

2.开展越冬维护专项检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成立了冬季安全生产、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强化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对工地越冬维护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越冬维护方案和现场围挡进行专项检查,抽查现场22个,发现安全隐患19处,要求立即改正,现已整改完毕。

3.监督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防止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对无照无证等合法手续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依法查处;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鼓励渣土运输公司和市民对违法倾倒建筑垃圾(渣土)的运输车辆及时举报。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查处、教育渣土车不加盖苫布、向路面飘洒装载物、渣土车辆带泥上路等问题160余起,对332辆带泥上路、不戴苫布车辆进行执法,对16家公司及车辆进行处罚,共罚款12200元人民币,有效的遏制渣土车辆带泥上路违法行为。

4.积极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对扬尘问题严重的建筑施工企业不予评优。

三十八、自然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问题仍然存在。四平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六项“双辽市白鹤自然保护区内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第九猪场”的整改清单中,确定在8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督察发现,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第九猪场,2016年底投入使用,养猪场占地50.25公顷,年出栏商品猪55万头,位于白鹤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交界处。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养殖生产经营活动不但没有停止,而且又在保护区内违规新建了一个2万立方米的粪污储池。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双辽市白鹤省级自然保护区成立监督长岭第九养猪场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开展整改监管工作,定期到拆迁现场实地查看。

2.强化对白鹤自然保护区的日常巡查监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问题整改工作,开展“绿盾2019”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和强化监督工作。

3.与长岭县保持密切沟通和联系,推动拆迁和植被恢复工作有序进行,截至目前保护区范围内长岭第九养猪场和第十养猪场的化粪池以及保护区范围内的一段2.5公里的水泥路已全部拆除,并恢复植被。

三十九、非法采矿屡禁不止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孟家岭镇马家油坊6户企业毁坏林地私乱开矿,破坏林地14处,面积达到230.44公顷,生态破坏现象严重。梨树县和新开区对山林生态环境监管均存在缺位,矿山整治工作力度不足,三家子、四台子等国有林场也没有尽到保护森林的责任,使山林非法盗采和占用土地违法情况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1.梨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19年4月印发《中共梨树县委梨树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矿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梨委〔2019〕29号)制定矿山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打击违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严格落实林地矿山监管责任。

2.梨树县森林公安大队已对检查发现中存在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12起,目前案件已办结4起,涉及占用林地21.613公顷。

3.目前涉及企业林地内违建及设备已全部拆除,已全部复绿,复绿面积30.08公顷。

4.制定印发了《梨树县林业局清理整治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梨林字〔2019〕34号),定期开展“举一反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毁林行为。

5.印发《关于印发梨树县林业生态管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梨政办发〔2019〕45号)的通知,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国有林地由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国有林保护中心负责落实森林资源监管责任,集体林地由各乡镇政府、街道等负责落实森林资源监管责任。

四十、伊通县景石镇和伊丹镇大岭村域内有多家矿山开采和碎石加工企业,多年来这些企业在矿山开采和碎石加工过程中,生产工艺粗放,石料堆放无防护措施,道路运输过程中防尘抑尘措施欠佳,道路破损严重,导致周围区域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对石料堆无防护措施等达不到环保条件的石场,责令停产整顿。狠抓矿山治理,2011年起,对非煤矿山实行“到期不再延续、新设不予受理”,累计关闭拆除乙类采矿企业122家,停产1家,对仅剩的1家证照齐全采石场进行了严格监管。

2.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在矿区和重点路段设立卡点,昼夜值勤,严查偷采和超载。

3.推进矿区生态恢复,年度可复绿废弃矿坑100公顷。

4.交通运输部门对景台大榆树破损路段进行修复。

四十一、饮用水水源安全存在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建设工程,完成了饮用水水源地建立界碑及警示标志工作。完成了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的排查。进一步规范了保护区标志设置。

2.编制完成《四平市下三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与安全保障规划报告》,已通过专家审核,政府已批复实施。

3.完成了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筑的拆除,二龙山水库15家,下三台水库6家,山门水库10家。

4.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四平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三年攻坚作战实施方案》,开展水源地专项排查,按期公示水质状况,三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一级保护区内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县级地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有序推进,目前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已基本完成整改,双辽市正在整改中。

 

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接反馈20条意见建议后,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统筹谋划整改任务,细化责任分解,组织各部门和全体干警对照查摆、立查立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1、市检察院党组接到市委第二督导组20条反馈意见建议后,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专题党组会和教育实践活动办全体人员会议,认真研讨,并将整改纳入党组中心工作任务。经通读全文、反复研讨,集中群体智慧,分类归纳梳理成5大方面予以整改。

2、大家一致认为,市委第二督导组通过个别谈话听取意见所反馈的20条意见建议,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与市检察院党组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所征集归纳的63条意见建议高度吻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市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具备整改条件的立行立改;对目前不具备条件的,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快整改。

市检察院已将反馈的20条意见建议梳理归纳为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从优待警、机关管理制度、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等五方面内容,明确规范初步整改措施,要求各内设机构和广大干警认真对照检查,限期整改,及时上报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一是继续强化领导班子建设注重政治业务学习,完善现有周一例会学习制度载体和形式,健全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制定出台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进一步完善检委会学习机制,严格遵守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程序和具体要求,做好议题确定,不断提升领导班子政治和业务素能水平,不断增强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实效。二是突出队伍建设主题,不断优化各项机制。政治部门重点制定《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挂职锻炼实施办法》、完善《干警在职培养教育实施办法》,规范报考程序、名额分配、学费报销等方面内容,全面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三是从优待警,在在职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行政职级、干警食堂及年休假落实上充分调研论证,不断整改。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管理制度。重点做好公车管理使用、确保办案用房保密性与合规性统一及加强科技强检工作。五是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接地气、出实效。结合检察职能和工作实际,启动“检察宣传进校园”活动,与市一职高联合进行法制宣讲,以点带面,全力推动两级检察机关进校园活动。

按照市检察院党组研究部署要求,对20条反馈意见建议,各部门遵照分类指导、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方针,对照查摆综合统筹谋划,分类建立近期和中长期整改目标任务清单,整体稳步推进。

目前,市检察院已经整改的事项分别为:一是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市检察院在编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经党组研究决定自20xx年5月起执行;二是反对浪费、厉行节约上,修订完善市院机关反对浪费、厉行节约及规范三公经费使用制度规定3项;在机关开展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议活动,倡导节电、节水、节纸、“光盘行动”等,三公经费开支大幅下降,成效明显;三是出台市院机关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1项;四是进一步促进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接地气,已与市一职高联络达成检校共建、检察宣传进校园初步意向,具体实施方案正在商讨中。

根据检察工作实际,列入下步整改的目标工作任务包括:一是由技术处牵头,会同反贪、反渎自侦部门拟定《进一步提升科技强检和信息化建设水平的实施方案》,就司法鉴定室、侦查信息化建设等向市院党组专题汇报。二是拟订《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提交党组研究,建立检察机关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三是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挂职锻炼实施办法》,拟订干警下基层挂职锻炼计划报党组研究。四是在强化干警在职学习方面,拟定出台《干警在职教育培训实施办法》,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市检察院为加强对机关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分工联系各支部,定期组织对各支部、各内设机构开展整改情况督促检查,要求没完成规定动作的支部补补课,让活动有特色见实效的支部传传经,做到应当参加的党员干部一个不少,规定的动作一个不落,调动全院干警参与整改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张晓光检察长多次主持召开市检察院党组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措施,确保全员参与、全程跟进、全面整改见成效。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xx年6月9日至7月20日,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对我区进行督查,发现我区21家企业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散乱污排查不彻底等突出问题。清苑区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完成时限,责成相关部门立即组织整改、按时完成。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苑区罗家营源丰石化加油站。

交办问题:1、无环评审批手续。2、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环保局下达环境监察现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营业。目前,加油设备已全部拆除,储油罐完成注水注沙。

二、无名铁粉厂。

交办问题:督导组亮执法证的情况下,拒绝检查。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该厂属于“散小乱污”企业,现已按“两断三清”完成取缔。

三、保定东方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df-2车间露天喷漆,vocs无组织排放,无收集处理设施和油漆桶任意排放。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环保局对该企业喷漆设备进行了拆除,并将油漆桶有序堆放到固定场所。

四、北特重工。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该厂区正在生产,1、无环保手续;2、露天进行重机产品喷漆,无废气收集处理装置,vocs无组织排放;3、焊接工序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废气直排。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组织白团乡政府、环保局进行了联合执法,现已按“两断三清”完成取缔。

五、保定一优家具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该厂区正在生产,家具板材涂漆工艺无vocs收集处理设施,vocs无组织排放。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对该企业喷漆设备(木器滚涂设备)进行了断电、拆除,现已完成整改。

六、清苑区鑫洋机械厂。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该厂区正在生产,1、露天进行产品设备喷漆,无废气收集处理设施,vocs无组织排放,2、焊接工序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废气直排。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我区要求该企业停产,并落实整改措施,目前已经建成12米*6米喷漆密闭车间,安装了uv光氧废气处理设备。并对电焊车间完成密闭,安装多台移动式烟尘净化处理设备,现已完成整改。

七、保定南区宏光纸箱厂。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印刷车间未安装vocs治理设施;油墨废水排入设备下放的下水管道内,在直接外排。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该厂位于鲁庄村,属保定市莲池区焦庄乡,不属于我区管辖。

八、清苑县诚信水洗厂。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督察人员到达厂门口,员工见执法车辆,便紧急关闭厂门。10:05分之10:20分督察人员敲门,有1男1女共两名员工前往询问情况,督察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不但不予开门让进入,当地乡政府刘姓工作人员来,该厂才开门。该厂长时间未开门,执法人员未能进入厂区,企业有充足时间临时开启处理设施。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执法人员对该厂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讲解《环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积极配合环保检查工作。并根据相关法律对其罚款5万元,现已缴纳完毕。

九、清苑区无名铝锭熔炼厂。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熔炼车间铝锭熔炼炉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该摊点属于非法摊点。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执法人员已于5月24日将此摊点进行了取缔,8月5日对此摊点进行回头看,按照“两断三清”的原则对厂区进行了彻底清理。

十、清苑县华强金属压铸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1、铝制品熔炼炉收集处理设施已破损,收集罩顶部位置有空洞;2、浇铸车间废气收集处理罩已和管道分离,无法起到收集作用,车间废气通过房顶换气扇直排;3、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未启用,现场检查过程中工人临时开启;4、厂区进门右侧熔炼车间无废气处理设施,熔炼炉使用燃煤作为燃料。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环保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现已对废气处理设施维护检修完毕,并将厂区右侧熔炼设备全部拆除,同时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处罚10万元,现已处罚到位。

十一、清苑区蔡桥门业制造厂。

交办问题:该厂正在生产,存在以下问题:1、该厂正在使用2台燃煤锅炉(无铭牌标识,现场初步判断为0.3蒸吨),使用燃煤做燃料,配套布袋除尘设施,无脱硫设施,so2烟气直排;2、喷漆车间有喷漆操作未在专用喷漆房内进行的情况,vocs直排。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环保局责令其立即停产并按要求进行整改。目前燃煤设施及车间内喷漆设备均已拆除。

十二、保定农药厂。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液态农药分装工序有机废气无收集处理设施,vocs直排。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环保局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目前vocs收集处理设施已安装到位。

十三、保定立元铜件制造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现场未提供环保手续;2、铸造间收集的粉尘直接对外排放;3、第三间熔炼炉无烟尘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烟尘废气直接对外排放;4、抛丸机无粉尘收集处理设施,粉尘无组织排放。"现场调查情况:没有环保手续,粉尘直排。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环保局责令该企业进行停产整治。目前技改环评已通过项目审批会,正在按照技改环评要求安装生产设备及治污设施。同时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对该企业处以29.059万元罚款,现已处罚到位。

十四、中节能保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表明身份,亮明执法证后,保安不予开门,拒绝检查。现场调查情况:该公司保安是由保安公司聘请,由于保安制度,未能及时通知单位负责人,造成未及时开门。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执法人员对该厂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讲解《环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积极配合环保检查工作,并已对其立案调查。

十五、谭占伟免烧砖厂。

交办问题:无环评手续,地面未硬化,物料露天堆放,未覆盖,无抑尘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已按“两断三清”的原则完成取缔。

十六、保定阿尔法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其金属熔炼炉没有废气收集设施。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环保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转型。目前厂区已经拆除,该企业计划转型为物流仓储。

十七、盛达气保设备厂。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该厂区正在生产,无环保手续,喷漆车间无voc收集处理设施,粉尘无组织排放。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前期已要求该企业落实了停产措施,并在执法回头看期间将其车间和设备进行了拆除。

十八、无名钢材加工厂。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喷漆作业未设置专门喷漆房,露天喷漆,vocs直排。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该厂属于清苑县蔡桥门业制造厂,实为蔡桥门业的切割车间,不存在喷漆作业。现该车间切割设备已拆除,做为库房使用。

十九、北杨庄水泥砖厂。

交办问题: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在散乱污名单外,存在以下问题:1.无环保手续。2.场区内料堆无覆盖、道路粉尘较多。"现场调查情况:该水泥砖厂无环保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场区内料堆无覆盖、道路粉尘较多。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已按“两断三清”原则完成取缔。

二十、清苑县北营头银生织布厂。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无环保手续,油布生产线安装有废气收集设施,但未对产生的vocs进行处理。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已按“两断三清”原则完成取缔。

二十一、保定永屹建材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1、现场检查未生产。2、物料废渣露天堆放,路面积尘严重,未覆盖,厂区脏乱差。3、无环评手续。"现场调查情况:该公司位于清苑区孙村乡戎官营,该公司有工商营业执照,无环评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我区已于6月13日对该公司采取了断电停产措施。目前已拆除相关设备,散体物料已覆盖。

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6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财政局进行了综合巡察,7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责任,整改落实成为财政工作核心任务。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深化财政改革。

(一)压实领导责任。

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王春林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正容同志和纪检组长何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由陈正容、何欣同志分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3月份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局务会议8次、干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以《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财政局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为总揽,以红包礼金治理、专项资金规范、农开项目管理、特色县域经济项目绩效评价4个子方案为重点的整改框架;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采用定期抽查、随机评价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干部绩效、科室(单位)目标3项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67个具体问题归纳为25项,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23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推进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的2项问题正处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认识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抓责任履行不放松。严格职责分工,制定《县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的机制体系。严肃政治规矩,分别于3月22日、5月19日组织全体干职工听取局党组书记讲授的《牢记为民理财,坚持廉洁从政》、《提振信心,深学敢为,奋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两次专题廉政党课,11月10日,组织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和支部成员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听取党组书记王春林同志专题解读;局班子成员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讲授了9堂党课。严行谈话警示,3月23日,时任党组书记谭启良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6月22日,党组书记王春林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条例》、《准则》,并结合身边案例开展廉政警示谈话;班子成员与科室(单位)负责人、主要岗位业务人员之间逐一开展日常廉政和廉洁提醒谈话。截至目前,谈话对象达402人次。二抓教育创新不滞后。在“两学一做”及“三会一课”、专题民主生活会、道德讲堂、警示教育、集中学习等活动有序开展的同时,多角度、全方位充实教育元素,组织开展庆七一暨“讲道德、明是非、守纪律”主题展演,评选表彰财政系统爱岗敬业标兵、最美家庭、优秀党员42名,发挥身边榜样作用;举办财税系统男子篮球赛、财务人员趣味运动会,国地税、乡镇、部门单位40余家报名参与,在竞技拼搏中浓厚了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开辟廉政文化走廊和廉政宣传专栏,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和作风建设提示短信;承办第三联组“廉政知识抢答赛”,我局原党组成员江志华家庭获县纪委授予的全县十佳“家风好家庭”荣誉;11月5日,组织48名局青年干部赴县国防教育基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三抓权责制衡不遮掩。扎实推进公共权力清查,7月上旬,5个科室先行先试,对职能职责范畴内各项公共权力的政策依据、规定标准、工作流程进行逐一剖析,进而查找薄弱环节、风险所在,形成较为全面、细致的模版后,9月份在全局科室(单位)中推开,目前已形成29个权力清单、196个责任清单;着力强化内部控制约束。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湘财监〔2016〕10号)精神,在全面梳理科室职能、明确岗位职责、形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拟定了《宁乡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财政管理法律风险防控办法》、《预算编制风险防控办法》、《预算执行风险防控办法》、《政策制定风险防控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重点突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等级的评估、防控措施的制定,目前正在讨论阶段,力争在近期出台全部9个内部控制文件,形成“1+8”内部控制完整体系。

2.关于督促检查不实,考核评比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查不手软。注重加大责任追究、廉政纪律、作风建设、岗位管理等制度的执行力度,今年,开展领导交办件督查15次、作风建设督查22次,编发通报5期;二是考核不打折。注重完善《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机关支部和党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两线并行”,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支部、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畴,纳入党员、干部年度绩效评价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实现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3.关于过于强调团结和谐,直面问题力度不大,导致财政资金分配不公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预算公开有突破。针对2015年预算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出台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从部门预算、决算的数据和说明,到上级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均实现了原文公开和资金公开到类、款、项,各业务科室对180家部门预算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了审核,铁纪把关、顶住压力,要求相关单位整改不打折扣。二是资金拨付更规范。制定《预算支出指标文件管理办法》,由局各业务科室在资金下拨时,向业务主管部门下达资金指标文件,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支出科目,并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分配方案在官网公开。三是重点领域再掌控。在政府性投资项目申报、审批、结项等方面严格操作流程,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制定与项目建设相匹配的财政性资金的申报、审批、结算等严格规范的操作办法。

4.关于党组履职不到位,原则性不强,导致项目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了科室(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责任。规范资金申报程序,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对有关重点项目认真把关再进行申报,各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向上争资申报文件,必须有所在乡镇出文、主管部门核定项目后才进入行文程序审批。局业务科室(单位)加大了核查监管力度,进项目查看现场,下单位查阅资料,确保监管环节不缺位,截止11月21日我局向上争资行文数量204个,较去年同期减少111个。

5.关于纪检组监督责任也有缺失,监督履职不主动、不大胆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主动作为。纪检组在局党组的支持下,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敢于坚持原则,大胆履职。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纪检组到三支部、五支部讲授了专题廉政党课;牵头组织开展局内作风建设督查22次;对于“三重一大”的问题中某些提议,纪检组只要认为不妥的都能及时发表不同意见,取得党组的支持。二是整合力量。针对发生的问题,局纪检组认真反思,整合监督检查、绩效管理等力量,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基本实现了财政监督的全覆盖。三是深入整顿。认真开展“雁过拔毛”式*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两项专项整治工作。今年4-11月共自查2013年至2015年的财政专项资金226.8亿元,下沉一级重点检查扶贫、水利等7项资金23.12亿元;6月中旬,在县纪委组织下,财政局积极参与配合,抽调86名财政干部作为检查组成员,选取林业类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为切入点开展乡镇(街道)之间的交叉检查,共计检查28个乡镇(街道),发现并移交县纪委问题线索30条;8月份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区县之间的“雁过拔毛”专项整治交叉检查,目前行政处理立案1件,退缴违规资金4万元;10月份抽调15名财政干部配合县纪委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和合村并帐工作。

6.关于纪检组执纪问责力度不大,震慑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廉政谈话,纪检组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要求立即纠正,对屡教不改的干职工,对照机关制度规定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违反纪律的一律按相关条例从严处理。今年3月至11月纪检组开展日常廉政谈话80人次(其中集体谈话3次);任前廉政谈话三批51人次;提醒谈话27人次,印发作风建设督查通报5期;年初对个别单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评审价格失真的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评优和扣发绩效工资处理;配合县纪委对受到刑事强制措施的2名同志及时停发工资,做出了开除处理;10月份对交通肇事的一名干部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执行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自我剖析。按要求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党组民主生活会,并督促机关党委将组织生活会开到各支部。今年3月份召开了一次“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会前有请示、有通知,会议有方案,会后有总结,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党组战斗力。二是坚持以上率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在各自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都在所联系支部开展了“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党课讲授活动。

2.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个别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6类重大决策、3类重要干部任免、3类重大项目安排、3类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对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了具体原则和要求,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了会前有方案,会议有记录。同时,明确二级单位内部的“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全局性的,必须报上级决定后实施。如:农开办办务会工作机制,集体研究制定项目申报计划,三重一大”原则研究并逐级上报,按照《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依规依程序办理,农开办提出立项建议,向上报批。

3.关于财政财务制衡机制不完善,监管出现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各项制度,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明确资金申报、审批、拨付的权限和责任,面向所有有申报资格的主体,做到全过程公开。在资金申报环节,规定项目申报的政策文件公示不少于3日,让项目单位(企业)对财政政策广泛知晓。在项目初审环节,由业务主管部门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项目申报情况,在上报截止日5日前提出项目申报计划,充分核实项目的资质、申报条件等情况。在资金审批环节,通过审批的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在各自门户网站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财政门户网设置预算公开专栏,截止目前已全面公开了2015、2016年1000多个上级专项资金指标文及分配情况。

4.关于执行组织纪律选人用人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根据科室岗位业务需要及人员适岗情况,人力资源科对干职工任职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制定定期对干职工进行岗位调整交流方案,报局党组会议集体决定,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满5年(含)必须交流、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职满3年(含)适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5年(含)以上的应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3年(含)以上的适当交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5月份,对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目前在任的财政所长中连续4年在同一岗位的仅4名。8月份,经局党组会议议定,对部分科室(单位)进行了机构整合,包括中层副职、业务骨干和临聘人员在内的31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交流调整。

一是修改和完善了财评中心工作制度。放开小额项目的评审,30万元以下的土建项目,5万元以下的设计、地勘、监理等费用项目可由政府采管备案;费用改为二审制,任务繁忙时,按照需要,委托中介机构一审,提高了评审效率。明确由2人以上查看现场,并明确评审员仅对表观工程量负责。二是完善了评审流程。落实对审签字制度,评审工作底稿上增加现场查看部分的内容,现场情况由建设、施工单位及评审员当场签字确认。深入推行联席会议制度,为解决评审中的争议问题,形成集体决策。推行了评审事项取证表制度和廉政回访制度。三是下一步将提请县委县政府修改宁政发〔2013〕年1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单位的行为。四是财评中心2016年获得了“省财评工作先进集体”、“县级青年文明号”、“项目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验收工作也将在12月份进行。

6.关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不抓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改进会风,注重对各类会议决定落实不走样。局办公室强化对会议统筹力度,控制会议数量,对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改革会议形式,原则上能以通知、电话等方式部署的会议,不再召开会议。提高会议实效,严格实行会议请假、签到制度,安排监察室现场监督通报。截至11月,召开全局性大会6次,同比减少25%。二是改进文风,做到规范、精练。局办公室加强发文管理,着力精简各类发文。能以函的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发文。减少文件数量,能通过电话、网站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截至11月,下发正式文51件,同比减少5件。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局办公室联合监察室定期对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7.关于存在上班迟到早退、玩手机游戏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成立了考勤小组,局监察室不定期对工作人员上班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通报,将督查情况运用到干职工民主测评、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中。二是扎实推进财政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通过集中培训、干职工自学、上级跟班学习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提*职工的岗位专业水平和财政财务管理能力。

8.关于个别同志群众观念淡薄,存在权力寻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财政局结合财政局“雁过拔毛”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及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二是严肃执纪问责,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谈话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立即纠正,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干职工,严肃处理。

(三)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约束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全面规范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程序,尽可能地做实做细编制前的相关工作,增强预算工作的刚性,规范预算指标调剂业务。二是加强年初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的安排与县主管领导对接汇报,做到项目更细化,支出更刚性。三是进一步加大乡镇(街道)预算管理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乡镇(街道)政府的预算管理意识和业务水平。在7月份开展的乡镇财政所长、村账代理会计培训中,设置了预算管理培训内容。

2.教育系统经费没有预算到各学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财政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已经将预算编制工作布置到29个基地学校。二是29个基地学校也将2017年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经费测算草案通知到每个学校,各学校都按统一标准进行预算经费测算和编报,同样执行“两上两下”预算编制流程。

3.关于存量资金管理不规范,暂存、暂付款以及对外借款规模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部门单位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月份对各支付单位下达了《关于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2016年度年终指标结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办〔2016〕34号),对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结余结转资金处理和2016年度指标结转明确了相关规定。二是规范财政出借资金的审批程序,所有财政资金出借均由借款单位提出申请,明确借款用途、归还渠道、还款时间、违约责任,按程序报批以后方能办理出借,严格控制财政资金出借的规模。1-11月份,财政出借资金总额为5.72亿元,目前已收回4.42亿元。最后两月,将进一步从严控制,积极催收,实现暂存款、暂付款余额下降的目标。三是及时清理财政往来资金,定期对出借资金进行函证,对到期出借资金采取催收、扣缴等方式,积极清收出借资金。今年已单独发函10次催收相关单位欠款,由于各载体单位资金偏紧,欠款催收的成效不太明显。

4.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项目过多、使用分散,甚至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对专项资金从申报到审批、分配、拨付等流程环节全部公开,做到“非涉密,全公开”。严格申报程序,对每笔专项资金进行建档公示,确保了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杜绝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跟踪检查,实施问效,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开展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工作。紧紧抓住资金申报这个“入口关”和“牛鼻子”,改变县内各单位向上争资各自为政的做法,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申报进行整合,增强县级统筹能力,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要求各载体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明确申报业务主管部门责任,由申报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出具承诺函。

5.关于预算调整、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要求不严,程序随意问题的整改情况。

预算调整方面,进一步强化了预算执行约束力,加强了财政与人大财经工委在预算及调整预算程序方面的工作沟通,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法定程序,严把预算刚性支出。政府采购方面,一是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宁财采购〔2016〕4号),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退出发票审签环节,减少随意性,提高规范性。二是优化服务。上线并优化信息化管理平台;扩大加油定点范围,汽车维修将推行资质供应商备案制,并引入物价部门核价;逐步加大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竞价、网上询价等的适用范围,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进一步充实专家库,确保评标结果更科学公正。三是强化监管。加强对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和执行等环节的要求和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检相结合,联合纪委和审计部门对重点单位和项目实行联检;充分发挥公众监管作用,加强社会监管和代理机构监管。资产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按照《宁乡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14〕11号),对资产配置严格审批,超标、超计划资产购置的原则上不予审批;使用资产(含出租、出借、担保、投资)、资产处置(土地、房屋、股权等)必须报县政府审批后再按程序公开处置。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单位使用、财政统筹、政府调配”的模式管理,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相分离的原则。三是整合闲置国有资产,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全年共调拨和划拨土地48280平方米,房屋118554平方米,金额9亿元;归集土地1567.5亩,房屋39561.2平方米;审批国有资产抵押担保贷款4个,抵押担保贷款10.08亿元,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6.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申报和使用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资金申报,完善资金申报的相关制度,对专项资金申报和分配坚持依程序办理,要求乡镇(街道)在争取上级政策和项目支持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主动与申报主管部门对接,由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盖章确认。二是加强项目申报环节的公示公开,杜绝暗箱操作、重复申报。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组织监督局、绩效科对2013-2015年首轮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了调查评价。监督局对18家单位进行了机关运行经费专项检查,移送问题线索2条,并对存在的其他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7.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拨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文件规定,加快指标文件处理进度,规范资金拨付和审批环节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要求上级指标文件在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下达到位,特殊情况的,在30日内下达指标,无划拨不及时的问题。如上级下达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经民政部门制定分配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直接拨付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了资金安全和有效。二是业务科室对专户资金的项目、来源、金额逐一清理,督促业务主管单位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加快资金的支付进度。截至9月,我县盘活存量资金工作进度在全省123个区县市中排名第41位,农业科专户从2016年开始资金只出不进,基建专户截至10月底,2015年之前上级专项资金仅余179万元。

8.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效益比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了预算与绩效同步,预算安排资金时即纳入绩效管理程序。项目完工后,财政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现场勘验和检查,听取项目用款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汇报,查阅核实有关账务、相关文件、合同以及验收。

报告。

书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基础资料和数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二是下发《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宁财办[2016]20号),在绩效管理全面推进、目标管理、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和结果应用等方面做出系列性规定。三是上线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实施过程跟踪,项目自评和财政再评价等方面实行流程化管理。四是加强资金绩效监管,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项目10个,部门整体支出评价3家;计划开展财政再评价重点项目10个,目前完成2个;确定年度第二批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其中所有100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都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9.关于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理顺对乡镇财政所“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和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交流,通过全县财税工作调度会、财政系统业务工作部署会、考核评估、约束制度等多种形式,齐抓共管,推动我县乡镇财政所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二是加强乡镇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5月份对花明楼、历经铺等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7月份对乡镇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全面实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乡财局加强日常指导与检查,按季全面检查乡镇财政所总会计、单位会计业务,按季抽查每乡镇一个村的村账支出业务,登记并公布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加强相互学习交流,财政监督检查局加强对乡镇财政的业务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处理。

10.关于全县部分单位财务支付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督促,要求财务人员规范合理使用指标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申报用款计划,办理支付。二是加大报账宣传力度,在日常报账时,对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宣传,提醒单位及时处理支付业务,尽量避免出现将支付报账业务积压至节假日。

11.关于公务卡使用比例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支付局加大宣传力度,业务人员在窗口做好耐心解释,并对强制目录内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予以拒付。二是对未办理公务卡的单位上门结合乡镇机关建设和集中支付业务办理工作进行宣传,释疑解惑,目前已上门至信访局、双凫铺财政所、白马桥财政所、城郊财政所、黄材财政所、喻家坳财政所、龙田财政所、东湖塘财政所、沩山财政所、沙田财政所、双江口财政所、坝塘财政所、夏铎铺财政所、历经铺街道财政所等单位进行走访宣传解释。三是借助银行考核座谈会的机会,要求每个委托代理银行对零余额开户单位进行提供上门办卡服务。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篇二。

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建设局工作进行了巡察,2017年1月20日下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设局党委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局党委在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4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迅速制定整改。

方案。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由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党委成员按分工负责,各股室和各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局办公室具体实施的领导体制,细化分解整改事项为4方面15项27个问题,分别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切实落实整改责任。目前,25个问题已整改完毕,2个问题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巡察督查。为保证整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局纪委除按《整改。

方案。

》的规定时间督办外,还进行明察暗访,跟踪督办。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制定了《建设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建设局市政工程精细化管理规定》。

(一)关于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严格“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了“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制度。党委书记、局长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局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局党委制定“四分六包制”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责任倒查机制,制定了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标准清单。目前,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于2月中旬召开了7场次恳谈会,7人次提醒谈话,对1名中层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委学习带动作用,制定了2017年度党员干部培训。

计划。

每个党委委员亲自授课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突出讲纪律、讲规矩结合城建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

三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制度。年底,局党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二级单位进行多层次恳谈,恳谈内容涉及干部思想作风、党群干群关系、制度落实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是制定考核。

计划。

加强考核问责。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为导向修订年度考核方案将履行党风。

廉政。

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个人廉洁自律及巡察工作整改情况等全部纳入考评内容。元月下旬组成两个考核组对局属各单位2016年度工作开展进行了综合考核。2017年,局党委决定把“两个责任”延伸到各支部,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和组织考试的形式对党风。

廉政。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纪委“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结合2016年度考核工作,选拔专职人员成立纪检监察室,加强纪检监察业务指导培训。

二是发挥好局纪委查处惩戒职责,对一般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形式进行教育提醒和惩戒。加强违纪违规案件通报曝光制度的落实,形成震慑作用。针对“系统内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没有及时向县纪委报告,有关责任人没有受到责任追究”等问题,我局党委报县纪委,对一名中层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局领导对问题比较集中的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恳谈;对3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三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作风纪律教育。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除局党委班子成员轮流授课之外,还邀请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审计局等单位专业人士进行集中授课,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对发生在系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深刻剖析,将孔令晓中午饮酒、刘天增作为自来水公司经理挪用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的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给广大党员干部心灵触动。

四是组织召开工程建设领域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会。每项工程在建设前,局纪委根据工程安排涉及的单位和关键人物,逐单位逐人进行廉政风险防控恳谈。2017年3月14日—17日利用下午时间,先后与自来水公司、市政公司、质监站、园林处等四个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进行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内容涉及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方面的问题。

1、关于履行职责不力,工程管理混乱,廉政风险较高的问题。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手续不完备,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在自查过程中,的确发现个别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在手续和程序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虽然受制于客观因素,关键还是急于完成任务,缺乏规矩意识。为此,局领导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从2017年起,所有新建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完善立项、环评、勘察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等前期手续。对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我们将积极报请县政府专题研究,根据县政府确定的建设方式进行施工。

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违规转包、分包工程”现象,局纪委已介入调查,逐个约谈了相关单位负责人,就具体情况进行复核。通过复核,局纪委制定了违规转包、分包专项整治方案,对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监控督办。对于“监理公司违规超资质范围多次对市政、绿化工程进行监理,监理人员超数额监理工程项目”的问题,监理公司已作出说明,向局纪委作出检查。局党委要求监理公司积极申报市政监理专项资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今后所有市政项目必须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标准规定配套项目监理人员。对于“有项目经理无资质、一人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经理”现象,经查,2013年4月28日—2013年7月28日,城区绿化工程第3标、5标两个标段同时使用张华的项目经理证件,违反了《河南省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属于认识上不到位。缺乏对相关规定的学习和了解,在资质的使用管理上不够严谨,缺乏内部管理约束。为此,我局给予张华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不再担任绿化公司项目经理。下一步,将加强项目经理资质使用管理,实行一事一批、统一协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坚持专人监管,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对于“个别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在自查中,发现教育西路消防栓安装、填埋不规范,我局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整改,对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监理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举一反三,我局又制定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有关规定》,联合土地、房管等单位,严厉打击转包、分包、出借资质行为。

针对“有干部职工在工程项目中谋取私利”现象,我局高度重视,要求每位党员干部自查自纠,并在全系统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制定了《建设局工作人员“三不准六禁止”规定》(即:三不准:不准工作日参加任何形式的饮酒活动;不准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准进入足疗城、ktv娱乐城、高档会所等场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六禁止:禁止与市政工程投资商、房地产开发商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关系;禁止私自私下与自然人合作搞各种形式的融资活动;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非法利益;禁止以任何形式插手、干预工程或入股参与工程建设;禁止向施工企业销售、变卖建筑建材制成品、绿化苗木;禁止收受施工企业及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并下发到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并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若发现有干部职工利用职务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现象,将依法严肃处理。

针对“部分工程预算存在廉政风险。2013年、2014年城区绿化工程等5个工程送审金额22751.47万元,财政评审金额15147.15万元,超出财政评审金额50.2%”的问题,经查,园林绿化公司承揽的工程在评审过程中确实存在,为此,局领导对园林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全系统开展项目管理专项治理活动。下一步将加强工程预算管理,建立完善技术评审制度和财政评审制度,委托有资质的预算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评审,实行大宗材料询价制度,提高工程资金使用效益。把工程预算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点,做到早发现、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针对“bt模式运作不规范,对投资人监督制约不力。bt模式运作的部分工程,建设局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约定第一次回购款支付额度、支付时间比较随意”的问题,经查,确实存在,原因是为减少回购款的利息支出,我局在与投资商所签订的bt合作协议可根据县财力状况允许的情况下,提前支付回购款。根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1〕3号)精神,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涉及沥青路面的重大投资项目在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的情况下,可以提前支付工程总额的25%,专项用于购买铺油用的沥青。下一步,我局严格按照ppp融资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支付资金程序,建立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台账,按照形象进度和回购期限报县政府批准后进行拨付,坚决杜绝随意拨付现象。

针对“个别二级单位做业主,指定下属公司施工,既当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失去有效监管的问题”,经过自查,该问题确实存在。我局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决定从2017年起,所有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工程项目不再指定局属二级单位作业主,每项工程成立项目指挥部,主管领导任指挥长,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指挥部成员,按照相关规定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目前,我局已先后成立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指挥部、灵山北路项目指挥部、迎宾大道周边区域景观建设指挥部。对于“部分施工合同签订不负责,存在承包人签名代签、工期计算错误”的现象,经局纪委核实,因相关人员疏忽造成。对此,局纪委已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2、关于招投标方面违规违法多发问题。

针对“先施工后招标现象严重”的问题,经过自查,确实存在。近年来我局组织实施的部分“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及省市安排的重点工程,如:县衙周边道路改造工程、方山西路绿化工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等工程,由于工期有时限要求,按照正常程序根本无法如期完工,为此,我局报请县政府同意,采取边施工边完善手续的方式进行建设。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实行工程分类管理,对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急、险”工程、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将及时报请县政府确定建设方式。同时限定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施工手续,对没有按时完善手续的单位将予以查处。

针对“部分工程监理应招标未招标,指定监理公司,个别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问题,局纪委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园林处有类似行为。经调查,2016年5月,根据县双创指挥部的安排,我局报县政府相关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园林处对湍东水厂水源地院内进行绿化。2016年7月,县双创指挥部督查湍东水厂大门外脏乱差严重,当地群众私自种庄稼,影响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县双创办再次下发督办通知书要求硬化、绿化,我局安排绿化公司组织实施。两项工程均不超过30万元,这属于相近区域不同时期实施的两项小项目,不属于项目肢解、规避招标。根据国家招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监理费用在30万以上的工程将依法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理费用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不进行招投标。对此,局党委已要求园林处作出情况说明。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公开招标确定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若发现有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行为,局纪委将认真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针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串标、出借资质情况”的问题,经查,市政公司、绿化公司确实存在此种情况。对此,局纪委已介入调查,根据事实对分管领导和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出现类似现象和行为。

针对“少数工程评标过程中,评委专家有作弊嫌疑”的问题,局纪委已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禁以各种方式影响评委专家评审。同时,我局将积极与县公共资源中心对接,严把评委专家资格关,严禁有不良行为的评委专家进入内乡市场参与评标活动。若发现或接到举报投诉后,将依法严厉打击评委专家作弊行为。属于违纪违法行为,将移交县纪委、检察院依纪依法处理。

3、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针对“局机关和个别二级单位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且数额较大”的问题,经查,自来水公司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两项专项资金没有及时缴纳县财政局,根据自来水公司运营现状,局党委已要求自来水公司制定资金缴纳计划。目前自来水公司已缴纳100万元,剩余资金计划利用5年缴纳完毕。局纪委已对自来水公司经理刘天增做了党内警告处分。下一步,将加大专项资金征收力度,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局。同时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每项工程建立资金专账,资金拨付随项目走。

针对“有大额支出没有清单,苗木等原材料采购以批为单位,无数量、无单价,出具发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现象”,局党委已责成园林处迅速自查,并向局纪委写出检查。下一步,我局将以此为戒,对全系统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制定出台《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同时聘请专业人员每季度对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支出手续。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作风”方面问题。

1、关于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滥设名目,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问题。我局已在全系统开展违规发放奖金补助专项治理活动,对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局机关、园林处、监察大队进行通报批评,并写出深刻检查;局机关发放的奖金补助102340元、园林处发放的奖金补助38053元、监察大队发放的奖金补助21500元已收回并上缴县纪委。同时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2017年起,全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政策发放奖金补助。生产性单位按照业绩发放绩效考评奖金。

2、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违规接待问题比较严重。招待费严重超支,大额酒票入账,在定点饭店以外的饭店就餐等问题比较突出。严格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县纪委要求,局属各单位于2月15日将定点就餐的饭店报局纪委备案,每半年局纪委将专项检查一次,对于违规者将严肃问责。

3、关于个别单位违规购买土特产问题。在全系统开展自查清理活动,对局机关、园林处违规购买土特产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各单位严禁购买土特产,严禁相关票据入账。严格财务支出管理,确保财务管理规范运行。

4、关于局机关违规购买和使用车辆问题。对于我局使用建筑业协会购买的东风悦达起亚越野车问题,目前已退还给建筑业协会。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5、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比较突出。

关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展缓慢,被南阳市公开约谈通报”的问题,自我局被公开约谈后,2016年12月4日县政府安排我局作为临时业主全面接管该项目建设任务。按照县政府要求,我局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加班加点,昼夜施工,目前已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下一步,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四分六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局分管领导负责督促落实分管单位重点工作落实,各单位一把手为具体责任人。二是实行“两个清单”(职责清单和标准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制度。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四是加强问责力度,发现有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将启动问责机制,甚至对单位一把手做组织处理。

关于“自来水水费征收率比较低”的问题,我局已要求自来水公司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整改:一是成立普查小组。对城区用户进行一次全覆盖、拉网式大普查,并安排维修人员现场服务,发现漏点及时维修。二是列出霸王水用户名单,下发催缴通知书,限期补缴以往所欠水费。三是已和部分新建小区协调,准备采用磁卡水表进行计量。四是从3月份开始,邀请上海专业查漏公司对城区管网进行巡查。截止目前已查出dn100以上暗漏3处,dn100以下暗漏28处。

关于“墙改基金征收不到位,征收比例仅为71.15%”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墙改基金在征收过程中给予免收;二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县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10%左右的保障性住房给予免收墙改资金;三是县政府出台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明确对部分招商引资项目减免征收墙改基金。为避免征收的随意性,局纪委对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墙改基金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严格按标准进行征收。同时,将与县财政部门沟通,执行征收返还规定,参照周边县市的做法,在征收时把应该返还的部分予以扣减。

(四)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问题。

1、“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不到位。局机关和二级单位部分大额资金使用、主要原材料采购,未经班子会研究,透明度不够。一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是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资金调度和大宗原材料采购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在今年的推荐后备干部人选中,会前没有通风,会中充分酝酿,局长在听取大家意见后,末位发言。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民主理财的基础上,又制定《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要求班子会议集体决策的事项将予以公示,接受监督。三是对于未经班子研究,擅自做决策的单位负责人,将启动问责机制。

2、擅设机构。未经县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违规执法。由于我县没有专门的城建执法监察队伍,2013年9月初,河南省住建厅行政执法考核组对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进行检查考核时,认为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不规范,执法主体不规范,要求尽快组建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理顺执法体制,限2013年10月底前整改到位并把整改情况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和住建厅。我局报县政府同意,从局属各单位选调15名具有执法资格工作人员临时组建城建监察大队,依法开展工作。由于种种原因,至今仍不规范。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此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以内建党【2017】12号文件形式撤销了城建监察大队。目前县编办以内编【2017】20号文件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机构和人员正在组建中。

3、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部分二级单位超职数配备中层领导干部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消化超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按照编委批准的领导职数,加强干部职数管理,落实好局属单位职数配备。将超指数的单位,根据2016年度考核,进行退减。二是在没有消化超职数的情况下,不再新提拔干部。单位出现职数空缺时,只从现有干部中进行调整使用。三是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向县编委申报增加园林处、绿化公司、质监站等单位人员编制指数。

4、关于事企不分,违规兼职。部分二级单位与下属企业管营不分。部分中层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的问题。一是结合全县机构改革,逐步实现企事分离、管干分离。二是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任用、调整党员干部。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对在企业兼职的中层干部进行调整。

5、人员管理不规范。局机关长期借调二级单位人员使用。对二级单位管理比较松散,干部职工长期不上班、内退、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现象比较普遍。

一是健全完善局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制度。结合行政单位公车改革要求,对局机关借用的1名司机,已于2016年12月30日返回原单位工作。对现有借用人员加强管理,逐步完善借用手续。

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豫人社薪[2014]6号文件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宛人社薪[2016]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考勤和请假休假制度,工作人员请假、休假均严格按规定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三是对长期不上班、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人员,由原单位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限于2017年3月底前回原单位上班,逾期不上班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目前绝大多数人员已回原单位上班,对于个别没有按期回原单位上班的人员,我局已要求相关单位与人劳局对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是实行分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分包领导负责督促分管单位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单位一把手具体负责解决。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步工作。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盯紧巡察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综合治理。

(二)持续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层层落实,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

(三)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从严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

(四)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把配合上级部门查办案件作为后续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这一手不能软,重点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加强源头防控,进一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五)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精神。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严厉查处“作风”顶风违纪案件,深化拓展专项整治内容。

巡察组对村级巡察报告。

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2017年6月9日至7月20日,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对我区进行督查,发现我区21家企业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散乱污排查不彻底等突出问题。清苑区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完成时限,责成相关部门立即组织整改、按时完成。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苑区罗家营源丰石化加油站。

交办问题:1、无环评审批手续。2、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环保局下达环境监察现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营业。目前,加油设备已全部拆除,储油罐完成注水注沙。

二、无名铁粉厂。

交办问题:督导组亮执法证的情况下,拒绝检查。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该厂属于“散小乱污”企业,现已按“两断三清”完成取缔。

三、保定东方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df-2车间露天喷漆,vocs无组织排放,无收集处理设施和油漆桶任意排放。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环保局对该企业喷漆设备进行了拆除,并将油漆桶有序堆放到固定场所。

四、北特重工。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该厂区正在生产,1、无环保手续;2、露天进行重机产品喷漆,无废气收集处理装置,vocs无组织排放;3、焊接工序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废气直排。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组织白团乡政府、环保局进行了联合执法,现已按“两断三清”完成取缔。

五、保定一优家具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该厂区正在生产,家具板材涂漆工艺无vocs收集处理设施,vocs无组织排放。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对该企业喷漆设备(木器滚涂设备)进行了断电、拆除,现已完成整改。

六、清苑区鑫洋机械厂。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该厂区正在生产,1、露天进行产品设备喷漆,无废气收集处理设施,vocs无组织排放,2、焊接工序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废气直排。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我区要求该企业停产,并落实整改措施,目前已经建成12米*6米喷漆密闭车间,安装了uv光氧废气处理设备。并对电焊车间完成密闭,安装多台移动式烟尘净化处理设备,现已完成整改。

七、保定南区宏光纸箱厂。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印刷车间未安装vocs治理设施;油墨废水排入设备下放的下水管道内,在直接外排。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该厂位于鲁庄村,属保定市莲池区焦庄乡,不属于我区管辖。

八、清苑县诚信水洗厂。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督察人员到达厂门口,员工见执法车辆,便紧急关闭厂门。10:05分之10:20分督察人员敲门,有1男1女共两名员工前往询问情况,督察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不但不予开门让进入,当地乡政府刘姓工作人员来,该厂才开门。该厂长时间未开门,执法人员未能进入厂区,企业有充足时间临时开启处理设施。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执法人员对该厂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讲解《环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积极配合环保检查工作。并根据相关法律对其罚款5万元,现已缴纳完毕。

九、清苑区无名铝锭熔炼厂。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熔炼车间铝锭熔炼炉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该摊点属于非法摊点。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执法人员已于5月24日将此摊点进行了取缔,8月5日对此摊点进行回头看,按照“两断三清”的原则对厂区进行了彻底清理。

十、清苑县华强金属压铸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1、铝制品熔炼炉收集处理设施已破损,收集罩顶部位置有空洞;2、浇铸车间废气收集处理罩已和管道分离,无法起到收集作用,车间废气通过房顶换气扇直排;3、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未启用,现场检查过程中工人临时开启;4、厂区进门右侧熔炼车间无废气处理设施,熔炼炉使用燃煤作为燃料。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环保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现已对废气处理设施维护检修完毕,并将厂区右侧熔炼设备全部拆除,同时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处罚10万元,现已处罚到位。

十一、清苑区蔡桥门业制造厂。

交办问题:该厂正在生产,存在以下问题:1、该厂正在使用2台燃煤锅炉(无铭牌标识,现场初步判断为0.3蒸吨),使用燃煤做燃料,配套布袋除尘设施,无脱硫设施,so2烟气直排;2、喷漆车间有喷漆操作未在专用喷漆房内进行的情况,vocs直排。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环保局责令其立即停产并按要求进行整改。目前燃煤设施及车间内喷漆设备均已拆除。

十二、保定农药厂。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液态农药分装工序有机废气无收集处理设施,vocs直排。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环保局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目前vocs收集处理设施已安装到位。

十三、保定立元铜件制造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现场未提供环保手续;2、铸造间收集的粉尘直接对外排放;3、第三间熔炼炉无烟尘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烟尘废气直接对外排放;4、抛丸机无粉尘收集处理设施,粉尘无组织排放。"现场调查情况:没有环保手续,粉尘直排。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环保局责令该企业进行停产整治。目前技改环评已通过项目审批会,正在按照技改环评要求安装生产设备及治污设施。同时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对该企业处以29.059万元罚款,现已处罚到位。

十四、中节能保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表明身份,亮明执法证后,保安不予开门,拒绝检查。现场调查情况:该公司保安是由保安公司聘请,由于保安制度,未能及时通知单位负责人,造成未及时开门。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执法人员对该厂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讲解《环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积极配合环保检查工作,并已对其立案调查。

十五、谭占伟免烧砖厂。

交办问题:无环评手续,地面未硬化,物料露天堆放,未覆盖,无抑尘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已按“两断三清”的原则完成取缔。

十六、保定阿尔法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其金属熔炼炉没有废气收集设施。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环保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转型。目前厂区已经拆除,该企业计划转型为物流仓储。

十七、盛达气保设备厂。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该厂区正在生产,无环保手续,喷漆车间无voc收集处理设施,粉尘无组织排放。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前期已要求该企业落实了停产措施,并在执法回头看期间将其车间和设备进行了拆除。

十八、无名钢材加工厂。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喷漆作业未设置专门喷漆房,露天喷漆,vocs直排。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该厂属于清苑县蔡桥门业制造厂,实为蔡桥门业的切割车间,不存在喷漆作业。现该车间切割设备已拆除,做为库房使用。

十九、北杨庄水泥砖厂。

交办问题: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在散乱污名单外,存在以下问题:1.无环保手续。2.场区内料堆无覆盖、道路粉尘较多。"现场调查情况:该水泥砖厂无环保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场区内料堆无覆盖、道路粉尘较多。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已按“两断三清”原则完成取缔。

二十、清苑县北营头银生织布厂。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无环保手续,油布生产线安装有废气收集设施,但未对产生的vocs进行处理。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已按“两断三清”原则完成取缔。

二十一、保定永屹建材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1、现场检查未生产。2、物料废渣露天堆放,路面积尘严重,未覆盖,厂区脏乱差。3、无环评手续。"现场调查情况:该公司位于清苑区孙村乡戎官营,该公司有工商营业执照,无环评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我区已于6月13日对该公司采取了断电停产措施。目前已拆除相关设备,散体物料已覆盖。

村落实整改情况报告

县委组织部:

根据旬组发〔2015〕96号文件精神,离退休干部党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党委所属3个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所属支部围绕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好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教育活动,“三会一课”制度得到全面落实。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明确。

县委关于“三会一课”制度的文件下发后,我们及时召开了党委会,认真学习县委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了“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思想,成立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措施,严格了组织纪律。明确要求各支部书记为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每人包抓一个支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全程监督,适时指导,为“三会一课”制度有效落实奠定了基础。各支部都成立了支部书记任组长,支部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工作,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工作细则,从目标要求、内容、保障措施等几个方面来确保落实工作有计划、按步骤、高质量的开展,真正做到“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见成效。

二、强化措施,规范活动。

县离退休干部党委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围绕“提高素质,增强党性”的目标,采取三条措施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一是制定了《理论学习计划》,对全体党员自学和参加集体学习作出具体规定。党委成员按月轮流主持理论学习会议,带头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文章。局机关党支部坚持每周集中学习一次,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2小时,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员人均记笔记2万余字,写心得体会4篇,努力做到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基准看齐。两个老干部党支部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老干部党员和在职党员一样严格要求自己,每次学习都按时参加,认真记写学习笔记,撰写体会文章。二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机关党支部和城东老干部党支部召开了换届会议,选举了党支部班子成员,完善了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确保了所有党员按时参加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各支部按照规定,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对“三会一课”的内容,各党支部都事先有准备、有安排,做到了重点突出。机关党支部以增强党性、转变作风为目标,广泛征求意见,切实对照检查,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努力适应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发展要求。机关4名党员领导干部分别从党的群众路线沿革、遵守党章、党史知识、学习先进等方面精心准备认真撰写了党课讲义。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与“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相结合,与活跃晚年生活、文化养老相结合,取得较好效果。三是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党员行为。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我们注重建立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的行为。从日常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移、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的处理、责任追究等各方面进行了规范,所属党支部也结合各自实际,制订了相应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先后建立健全了党内组织生活、政治理论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等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从制度上强化了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

三、严格标准,加强督导。

为确保“三会一课”制度在落实中不走样,我们制定了督促检查细则,各党支部都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三会一课”和党员到位情况进行了详实的记录,党委组织对所属党支部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把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纳入了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及评选先进支部的主要内容。党委“三会一课”活动领导小组通过制定落实细则,每季度对各支部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采取听取汇报、专题调研、交流研讨、现场检查、经常性督查等形式,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在活动开展的同时,注重探索方法,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推动“三会一课”制度取得新的成效。

考虑老干部党员的年龄、身体状况,城东、城中两个老干部党支部在组织活动时,既严格坚持制度,又从实际出发,以“简便、易行”而又丰富多彩的活动来不断增强老党员队伍的活力。在组织学习、讨论活动时,时间不安排太长,注意突出重点,既保证了老党员准确及时地把握中央、省、市、县有关精神,也充分发挥了老党员在宣传、教育方面的优势。对住地较远或行动不便的党员,由支部明确专人开展结对联系活动,既负责及时把支部要求学习的内容传达到位,又及时将被联系党员的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向党组织汇报。两个支部还根据老党员的兴趣爱好,相继成立了诗词、书画、歌舞、象棋等兴趣小组,每月开展活动。支部党员的诗词作品和秦腔文艺表演多次在全市获奖。

四、丰富载体,提升服务。

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心同向,我们注重搭建平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老干部党建工作不断求新,永葆生机与活力。积极探索完善新机制,丰富创建活动平台,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引领离退休干部工作持续发展。机关党支部坚持面向社会、面向老干部征求意见和建议。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真改快改,切实纠正“庸、懒、散、浮”等问题。坚持重大节日看望慰问离退休党员,健全完善家访、病访、家庭有困难必访制度,全面落实“两联系”制度。结合党员岗位工作要求、年度工作目标、公开承诺事项等内容,对党员业绩进行综合考评,比工作开展成效、比创新工作方法、比承诺践诺情况,把评比结果作为评先选优、党建考核、工作业绩考评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激发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的内在动力。在重阳节来临之际,由班子成员带队,开展重阳节走访慰问活动,向老干部们送上节日慰问品及良好的祝愿,使老干部感受到了关心和温暖。不断加强与县老科协、老龄委、老体协、关工委的联系沟通,举办了“同心共筑中国梦、文化养老展风采”系列活动,500名老干部参加了“5.11健步走和文艺展演,机关党员全力以赴、担当尽责,确保活动善始善成。根据居住区域、身体状况,将离退休干部党员就近纳入相应的党支部,就近参加组织生活,就近接受教育,实现了离退休干部党员管理的“无缝”覆盖。今年先后有5名退休党员加入老干部党支部。广大老党员讲贡献、比奉献,谏言献策、发挥余热,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先后有50多名老干部参与意见征求和谈话活动,4名老干部担任教育实践活动监督员。肖恩翰、赵潮流等12名老干部义务巡查县城路灯护栏、花园草坪、体育锻炼等公共设施。李汉民、刘宏发等8名老干部被县医院聘为行风督察员,老党员张彦民、唐文彦不顾年迈,搜集资料,修复村志,老党员赵治轩被评为咸阳市“十佳爱心环保人士”,展示了离退休干部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扶贫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按照市、县下达的整改通知,我乡对20xx年的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发项目及20xx年的甜橙产业化扶贫项目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整改通知下达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周廷辉同志为组长、乡长李冯和副乡长刘光华同志为副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明确把落实整改内容作为项目工作的重点,对涉及的两个整改项目做出了科学部署,以确保取得实效。

(一)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发项目

1、针对公示照片不清晰的现状,整改小组对照片进行了重新整理,确保照片质量能真实而清楚地反映项目公示情况。

2、针对各项目村未建立辅助帐的现状,整改小组督促项目村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作了核实,按要求乡财政所做了专帐,各村建立了辅助帐。

3、针对各村甜橙未补助到户的状况,经过乡党委研究,结合我乡土地流转的实际情况,各项目村村委会与农户签订了《甜橙栽植协议》,协议中明确了甜橙的所有权属农户。

4、针对会议记录签字由一人代签的状况,整改小组责令各项目村对会议记录进行了重新整理,由实际参会人员签字。

(二) 甜橙产业化扶贫项目

截至目前,甜橙产业化扶贫项目验收资料也已按照要求已进行了严格整改,资料重新分类并制订了目录,甜橙补助花名册、会议记录以及项目照片等都进行了重新整理。

一方面,我乡将进一步梳理资料,查漏补缺,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确保顺利通过市纪委的复查。另一方面对甜橙栽植后死亡、丢失和因土地整理损毁树苗的情况,现已进行土地去杂、除草、订购树苗进行补植。

整改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依照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对于对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整改降实建章立制事情开展自查的通知》(青群办发[2014]35号)精神,校党委及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和党支部书记会议,听取领导班子和个人整改事情汇报,依据整改方案,逐项对比检查,提出改进措施,现将整改降实、建章立制要紧事情报告如下:

一、基本事情。

全省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降后,校党委就后续整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依照省活动办要求,学校制定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整改方案》,瞄准四风咨询题,明晰了六个方面、20项整改内容。并且,制定了制度建设打算,从8个方面加强建章立制,其中修订完善的制度13项,新建制度11项。要紧涉及紧密联系群众,规范决策、权力运行,厉行勤俭节省,整治文山会海,加强干部教师培训、绩效考核,加强校园稳定,规范运行质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

需要说明的是,青海广播电视大学为系统办学,其州、县电大均隶属于地点教育行政部门治理,省电大进行。

教学。

指导。除省校(总部)为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单位外,各州、县电大依照省活动办安排部署,均随各地进入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所以,学校依照省活动办《通知》中有关的工作任务降实事情,重点针对学校自身工作开展了仔细自查。

二、要紧任务降实事情。

一是在整治工作作风方面:制定出台了《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方法》,从开展调查研究、服务师生、改进宣传报道、厉行节省、加强督查等方面提出了改进作风的具体措施。我校按照《方法》的各项要求,在全校仔细开展了作风建设年、师德师风建设年、整顿工作纪律等系列活动,加强了日常监督,严肃了工作纪律,经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教职工精神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增强了工作干劲。

二是在整治文山会海方面:以规范会议为突破口,修订完善了《校党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学校各类会议治理方法》,精简会议规模和数量、规范会议治理,精简全省性电大系统工作会议2个;以公文治理为切入点,修订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公文规范治理方法》、《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对于进一步规范会议和材料的规定》,学校党政文件得到有效精简,今年校内全面启用了电子公文系统,发件印制数量大幅减少。

三是在整治庸懒散现象方面:修订完善了《学校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校内工作目标治理责任制考核方法》和《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法》,明确职能、职责任务和岗位要求,提高部门工作运行质量和效能。经过绩效考核带动干部职工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增强了内驱力、执行力和制造力。并且,校组织人事处加大了工作时刻巡查力度,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职工外出请销假制度,有效遏制了个别部门存在的庸懒散现象。

四是在整治三公经费方面:学校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因公出国(境)经费进行了全面清理,严格执行省财政下达的三公经费预算标准,厉行勤俭节省,经费使用符合财务治理规定,并进行全校公示,加强财务公开和群众监督。2013年学校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同期压缩15.85万元。并且,为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制定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内部审计工作方法》、《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治理方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五是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针对教职工提出的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治理等咨询题,校领导班子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新建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调研工作制度》、《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为探究现代大学制度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证;新成立了教学工作委员会,制定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明确职责和运作范围,形成了有利于维护学校的学术声誉、严谨学风和相应的学术规范;修订《青海广播电视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处理方法》,加强教学及教学治理工作的规范有序,为防范和有效地处理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依据;修订了《青海广播电视大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确保了校园的安全稳定。

三、存在别脚和后续整改思路。

在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校教育实践活动整改降实、建章立制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有效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别脚,一是个别党支部对承担的整改任务重视别够,存在思想松懈的现象;二是个别整改任务没有彻底按照时限要求降实到位,需要抓紧整改。

反对四风,改进作风是一项长期任务。我校将按照省活动办的部署和要求,仔细总结前一段工作,进一步巩固在理论上、实践上已取得的成果,针对尚未整改到位的咨询题,狠抓工作降实,持之以恒,常抓别懈,抓出成效。

我校后续整改工作思路是:仔细按照中央和省委对于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收尾别收场的要求,以反对四风,正风肃纪为核心,以降实整改方案、制度建设打算和四风专项整治方案为抓手,统筹推进、逐项降实,别断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全面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推动电大转型进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作风保证。

一是强化整改降实。全面降实《青海广播电视大学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聚焦四风坚持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经过要紧领导带班子成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降实;坚持求真务实,立说立改,既着眼长远立规矩、定制度,又立脚当前抓整改、促降实,用整改成效取信于师生。

二是完善长效机制。全面降实《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工作打算》,结合学校实际,环绕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咨询题,按照废、改、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项降实《打算》,将打算确定的新建、修订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降到实处,形成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完善促进党员干部自觉贯彻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长效机制,努力巩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和制度成果。

三是狠抓正风肃纪。降实《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四风突出咨询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使党员干部、教师对四风危害的认识进一步提高;降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更加到位;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同意群众监督、严格自律更加自觉主动。与此并且,坚持做到机构别撤、力量别减、人员别散,发挥好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组织领导作用;深入同意群众的意见建议、监督和评判,把服务师生工作做细做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环保督察落实情况发言

为迎接教育督导室、教育局对中小学校课程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使我校教育工作得到落实和提高,特拟定《信庄小学课程落实督察方案》。望全体师照此《方案》执行,逐项落实。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部办学规划,端正思想观念,切实加强管理,落实课堂教学,有计划开展课内外教学活动。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教育工作中,坚持以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学生的身心健康出发谋发展。为此,全体教师应正确对待专项督导检查,联系实际,针对问题,不断改进,使学校得到持续发展。

二、领导小组。

组长:张明恒副组长:张永俊。

成员:郭凤英张彦治。

三、专项督导检查的安排。

1、教师自查。

2、学校抽查。

3、迎接学区检查。

四、专项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方法及要求。

(一)内容:

2、各类课程教材使用情况。

3、专兼职教师落实情况及其教学水平状况。

4、各类课程教学必备条件(教学场地、设施设备及现代教育技术装备)落实及其使用情况。

二)方法:

1、听取教师的汇报,听课;

2、查阅课程总表、班级课程表、教学计划和教案;

3、检查有关教学场所;

4、召开小型座谈会,访谈师生。

(三)要求:

1、自查时,各教师要结合学校领导管理、教学计划和课程计划落实情况,教师、教材以及教学场所、设施设备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依据教育部的要求,逐一对照检查,发现不足应立即整改。

2、在自查的基础上完成个人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基本概况;(2)过程及结果;(3)主要工作及成绩;(4)问题及对策。

3、自查报告统一用a4纸打印成册。

4、整改要求。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专项督导检查结果的运用。

专项督导检查结果将于全部检查结束后以专项督导检查通报的形式予以公布。在一年内,学校检查结论可作为教师教学水平评估的依据。

督察整改落实报告

根据组织部和机关党委关于民主生活会的部署要求,工会党支部认真查摆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并认真落实,现将工会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整改事项的落实推进情况、存在问题、下步打算形成专题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事项的落实推进情况: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方面:坚持每月至少开展2次集中政治理论学习研讨和学习交流活动。

(二)明确工作时间节点方面:细化了趣味运动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大型活动的目标任务,制定出明确的时间节点。建立反馈机制,进一步明晰责任分工,强化分工合作,改进工作状态,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高效的工作水准完成好每一项工作。

(三)进一步增强工作创新性方面:立足工会职能和部门设置,进一步集思广益,增加工作创新点,找到突破口,提升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教代会执委会的作用,组织召开了校情通报会,架起了广大教职工与学校间的“连心桥”。

(四)提升工作细节的精准性方面:贯彻“分工协作”原则,逐步养成了工作留痕制度。

(五)加强工会系统干部培训力度方面:通过组织召开职工小家建设现场推进会等形式,增强工会干部的履职能力。

(六)积极发挥支部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方面:将日常工作和党员先进性教育有机结合;通过积极响应机关党委佩戴党徽的号召,工作时间佩戴党徽、随时提醒自己牢记共产党员身份。

(七)结合实际工作,及时做好总结凝练提升宣传方面:学期初制定好各部门重点工作的宣传手段和策略并做到及时总结,包括网页、微信、校园通知、新闻等多种途径,开展全方位宣传,提升工会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率的同时,拉近与广大职工间的距离。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行政治纪律主动性不足,政治理论学习次数能够保证,但学习效果不是很显著;。

(二)干部培训实效有待提高,规范工会干部培训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多维度服务教职工、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工现实获得感的工作难度较大。

三、下一步打算: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措施要求。找准问题的切入点,逐项分解细化责任,使每一项工作有严格的标准、突出重点、符合实际、易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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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2013年1月16日在接到《关于做好春节期间保密工作检查的通知》后,我区高度重视,对春节期间保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迅速行动,积极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保密组织体系。

调整充实我区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开发区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涉密重点科室分管领导和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并明确各自工作范围和职责。制定完善了保密方案。严格岗位工作的程序化管理,将定密、保密、检查等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二、健全管理制度保障体系。

结合我区实际,对原有的保密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对缺项部分重新制定,以健全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制定了包括《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冀州经济开发区机关工作人员保守国家秘密规定》、《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网络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涉密文件管理制度》、《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文件资料的传阅、使用、保存、销毁工作制度》等在内的保密工作制度和规定,以及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保密宣传、培训、教育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日常保密工作,使保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确保保密制度落到实处。

三、彻底清理涉密载体。

我区综合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机关现有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其存储处理涉密电子文档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一是对机关所有的台式机、笔记本电脑的涉密情况和感染木马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没有遗漏一台机器。二是对移动存储介质、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清理。对涉密、办公、信息传递等不同用途的移动存储介质进行严格区分。三是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了汇总检查,确保发布信息里不存在涉密内容。

四、加强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为了切实将保密工作落在实处,我区决定逐步加大对保密工作建设的投入,计划对开发区网络进行重新构建,统筹安排,综合考虑,以适应保密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两个需要。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保密工作宣传、教育、培训,逐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以提升我区保密工作整体水平。

总之,我区将以这次保密检查和整改为契机,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工作人员保密行为,不断强化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努力提高保密工作软硬件保障水平,切实将保密工作落实到各项工作的实际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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