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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存在的问题(模板17篇)

时间:2024-01-03 14:35:02 作者:HT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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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书记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集合

乡镇纪委是纪检监察系统最基层的组织,承担着保持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现阶段,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在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和上级纪委的协调、领导下,基本适应新时期纪检工作的需要,为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进行起到了较好的保障作用。但其组织建设中却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使乡镇纪委在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难于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对此,我们必须加以正视并努力探求对策。

1、工作力量仍然薄弱。乡镇纪委普遍由5—7人组成,大部分包括纪委负责人(纪委书记或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的纪委书记)、纪检干事。看似配齐配足,其实不然。

一是纪委委员通常由乡镇民政所、财政所、农经站等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基本上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主要由纪委负责人、纪检干事承担。

二是部分纪委负责人、纪检干事并非专职。工作头绪多,事务繁杂,身份的多重性,导致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精力难于集中。

(一)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体制一共五句话,即: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参与监督。五句话高度概括了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我们党改革开放以来反腐败斗争的经验总结。

1、党委统一领导。这是一条根本原则和前提。首先,这是党的领导职能和政治原则的正确体现。党的领导职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制定和执行正确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依靠方针政策实现政治上思想上的领导;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政治核心作用,依靠各级党组织来实现其组织上的领导。党委是党的各级组织的领导机关,既要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本级组织的决议,又要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作风建设的关键内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领导职能的具体体现。其次,党委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独特的优势。由于党风廉政建设与党的其它工作密不可分,党委可以在具体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日常工作中相机渗透。第三,从反腐败斗争实践看,许多案件往往是党纪、政纪、法纪交织在一起,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领域。只有靠党委统一领导,才能排除阻力,保证反腐败工作的顺利进行。

2、党政齐抓共管。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风建设与政风建设、廉政建设以及整个社会风气的建设是密不可分的统一整体。这是因为,各级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绝大部分都是共产党员,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从事政务表现出来的作风,代表着党的作风面貌。同样来看,社会风气一般都与党风、政风紧密相关。从另外一个角度看,由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针从侧重治标向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向转变,很多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措施就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所以说,党风廉政建设不仅是党委的事,也是政府的事,党委、政府必须负起共同的责任。

3、纪委组织协调。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涉及的领域和范围逐步拓展,仅靠纪委的力量已无法适应全局的需要。为此,党的十六大通过的党章增加了纪检机关的职责和任务,即“三项任务”中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2006年7月26日,中央纪委颁布了《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纪委组织协调的任务、程序和保障。这些规定和要求,明确了纪委除履行好检监察职能外,还必须担负协调责任,为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4、部门各负其责。党政机关的部门所处的重要地位,决定了他们不仅要自身公正廉洁,而且对完成本地区、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重要职责。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直接影响到反腐倡廉的整体成效。部门的责任,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清理纠正主管业务领域的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二是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的的作风建设,经常分析行风状况,解决反映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部门自身的廉政建设,落实思想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的措施,保证干部队伍做到勤政廉洁。

5、群众参与监督。坚决相信和依靠群众,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础。必须本着发动群众又不搞群众的原则,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派和无党派人士、群众组织、新新闻单位等的作用,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可以依靠各级人大对“一府两院”的反腐败工作实施监督,制定审议地方性有关反腐败的法规,组织代表参与对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政府部门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可以向政协和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重大案件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关于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应负责任和对失职行为实施追究的制度规定及操作性规定,是保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的、具有全局性的党风廉政制度。其本质是一种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制度。

实践证明,一个地方和部门党风政风如何?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得怎样?关键在于领导。为解决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认为经济工作是“硬指标,而反腐败是“软任务,有的领导干部怕得罪人,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愿管”、“不敢管”,有的领导干部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和执法部门的事,与已无关,有的地方和单位放松甚至放弃了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负的领导责任和对所辖地区和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等问题,199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建立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轨道的重要保证,维护和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抓住几个重要方面:

1、要明确责任。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简单说,就是领导班子、正职、其他成员。从职责范围上要求,就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职责管到哪里,他的权力涉及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到哪里,即“一岗双责”。领导班子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主要是领导和组织的责任,即集体决定的重大事项。正职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班长和“一把手”,要带好领导班子,管好领导班子的全体成员,还要管好全局工作,管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是责任链条中的“枢纽”。这就要求:(1)党政“一把手”要廉洁自律,以身作则。既要管住自己,要求别人做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管住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力影响谋取私利。(2)党政“一把手”要真正负起领导责任。其他成员由于对分管范围内的事项具有一定的决策权和充分的实施权,对于直接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具有直接抓、亲自抓、保证其贯彻落实的责任。要认识到反腐倡廉不只是某个部门的事,也不仅是某个专门机关的事,而是全党的大事。

3、要实施追究。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在于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的规定。属于集体集体研究作出错误决定的,就要追究领导班子的责任;属于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的,就要追究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属于领导班子其它成员在职责范围发生严重问题的,也要追究其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具体地讲了六个方面。责任追究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组织处理,即责令辞职,给予免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等。二是党纪处分,即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组织处理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纪委(纪检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处理建议,报党委研究决定后,分别办理有关手续。决定责令辞职的,由党委(党组)宣布决定,责令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辞呈,在适当范围内宣布。拒不辞职的,应予免职。党委(党组)决定给予免职的,应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应的手续。党纪处分:按《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按《行政监察法》、《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

4、要拓宽思路。针对责任制在农村基层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继续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贯穿反腐倡廉工作的主线,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协调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二是进一步增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责任意识,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龙头作用和主体地位的认识,制定领导班子“议”责任制的制度,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完善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制度,规范检查考核的权限、时机、内容、方法和步骤,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提高考核效能。四是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对象、程序和内容,切实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保证贯彻落实责任制工作取得更好的实际效果。五是不断探索和完善落实责任制的新方法、新措施和新途径,切实把责任制的各项职责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当前,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着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涌进城市,流动党员数量增加;农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的趋势,等等。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积极探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应该鼓励探索多种模式,避免上级越俎代庖,在探索过程中,各地总会有新的办法出来。要把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放在体制机制中去思考,放在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和落实省市委的有关意见中去思考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宣传党的农村政策的能力、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帮助群众办实事的能力、公平公正协调纠纷的能力、自我约束廉洁自律的能力,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农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乡镇纪委书记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范文

乡镇纪委是具体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基层组织。近年来,乡镇纪委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功能,认真履行职责,为纯洁干部队伍,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工作中,也暴露出了一些困难和问题。针对这些困难与问题,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抓好纪检工作,推动乡镇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效率作了一定思考。

(一)工作力量单薄。目前,乡镇一级纪检部门人员设臵一般为2人,分别是纪委书记、纪检员。一般地,纪委书记都由党委副书记兼任,而且还要分管党政的其它中心工作。因精力所限,抓好了中心工作就顾不了本职工作,往往成了挂名的纪委书记。这样,乡镇纪检部门的业务工作就落在纪检员的肩上。然而,乡镇纪检员同时又都是兼职。所以,乡镇纪检部门的工作力量显得十分单簿。

(二)业务架构断层。村级党组织虽设有纪检委员,但大多因制度不完善,责任不落实,而形同虚设,未能很好的发挥作用。加之,受人情世故等传统意识的影响,或碍于情面,对身边个别党员干部存在的一些不正之风,要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么敢怒不敢言。如此情况,致使基层纪检组织的业务架构出现断层情况。

(三)机制不健全,执行力不够。因制度不健全,在处理干部的时候难免存在有人求情,甚至还有领导干扰情况。乡镇纪检监察部门在处理问题时不能“放开手脚”。另外,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沿用的制度有一部分明显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需建立一套具有科学、系统、可行的监察制度,并加大制度的执行力。

(四)教育管理形式单一。当前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仍停留在口头教育和书本教育上。教育管理形式单一,方式陈旧。每年中,偶尔搞几次宣传教育活动往往都流于形式,很难有良好的效果。如此等等,长此以往,一些干部很难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和不当利益的诱惑,一些干部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急待扭正。

(五)对“一把手”监督缺位。不受监督的权力,必定是被滥用的权力。而权力一旦被滥用,必定导致腐败。当前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形势却不容乐观。党政“一把手”的权利过于集中,许多事情可以一人操控,下级纪委很难靠近,上级纪委又有地理上的距离,存在着监督不到位,约束力不强的问题。

动,办事怕得罪人。

二、加强和改进乡镇纪检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结合乡镇纪检工作存在的种种困难与问题,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对加强和改进乡镇纪检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的纪检队伍。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是思想上要强。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崇高的理想信念,自觉战胜“物欲”诱惑,抵制“私欲”膨胀,摒弃“利欲”攀比。二是作风上要硬。要按照胡总书记提出“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把事业放到第一位。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份之想,带头树起纪检监察干部的新形象。三是业务上要精。纪检监察是一门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专业,也是一项涉及领域很广、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因此,要求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都不能小进则满,始终保持一种进取的心态,样样工作争一流。

现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要结合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制定实施细则,建立领导人员廉洁从政评价体系;制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程序及违反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追究制度。

”、村务公开等有机结合,形成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氛围。

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年底进行综合评比;三是要建立股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对股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明确分工、落实专人归档,动态管理。

(五)加强考评考核,严格兑现奖惩机制。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建立严密的绩效考评体系,严把实绩关,研究制定科学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使考核结果尽可能客观、全面、真实、准确。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有一定的特殊性,考核评议工作一定要把政治表现放在首位,同时要注重干部业绩考评,实行目标化管理。要以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注重业绩考评为着力点,按照责任目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奖惩的思路,不断完善修订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考核细则等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验收相结合、干部自我测评与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进行业绩综合评分排位。奖罚一定要分明,要拉大档次,并与评奖相结合,与晋职晋级相结合,充分调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内在积极性。

来源:廉政中国编辑部。

当今世界,环境复杂多变,信息量日益扩增,这也给乡镇纪检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纪检工作,充分发挥乡镇纪委的职能作用,是摆在乡镇纪检机关的迫切需要探求和解决的问题。我们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探索如何更好地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近年来,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乡镇干部大部分精力放在了经济社会发展上,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到重要的位置。乡镇班子一心抓经济建设,而对于出现一些小问题则认为无伤大体,甚至疏忽党风廉政建设;有的把查案和稳定对立起来,怕查了案子乱了班子,怕查了案子伤了感情,影响工作积极性,于是能拖则拖;有的不愿查案,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用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不到位。乡镇纪委在农村没有形成大力宣传廉政思想、廉政教育的浓厚氛围,廉政文化活动开展不扎实,廉政教育手段单一乏力,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远程教育等载体作用发挥得不明显。部分村干部文化素质低、党纪法制观念淡薄,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学习不够,不认真领会、贯彻。在农村干部中,尤其是党员干部思想中没有牢固树立“两个务必”的思想,往往会出现互相攀比消费水平,办事讲排场,比阔气等问题。

呈上升趋势。在一些基层农村党员干部头脑中法律意识淡薄,民主监督意识较差,一些农村工程项目承包随意性大,村级财务以及村集体财产的处置透明度较低,使群众对党员干部产生不信任的情绪,激化了社会矛盾。特别是现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道路建设、改水改厕、都涉及到资金的安全使用问题,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拥护程度,就取决于新农村建设资金安全使用程序。

五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不健全。由于乡镇处在基层,有较强的独立性,只忙于各项任务的完成,对村级组织监督少。村级即使有专门监督的纪检小组、村民代表议事制度、民主生活会等也未发挥出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基层组织监督薄弱,容易滋生腐败。

二、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的几点对策。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基层干部改进作风、推进农村基层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如何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当务之急,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四个方面方面:

一是要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当前,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每年有规划有组织地举办乡镇、村干部培训班。要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党风廉政电化教育。要突出教育的针对性,注重教育的实效性。要重点抓好党的宗旨教育、方针政策教育、党纪法规教育、正反典型教育,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和依法行政。

二是要进一步改革创新反腐倡廉制度。乡镇纪委要针对群众对乡(镇)村两级干部在工作作风、民主意识、职务消费、婚丧嫁娶等反映突出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要继续深化“村账乡管”制度,建立健全乡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七站八所财务管理,积极探索建立乡村干部职务消费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以权谋私行为。要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及时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同时,要适当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干部的待遇,增强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起。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乡镇纪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签定责任状,严格责任追究,积极推广一些地方在村级推行“三职干部”(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诺廉、述廉、评廉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中央提出的“五个能力”建设要求,加大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切实增强乡镇纪检干部的业务知识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办案工作的指导和协调,采取联合办案、异地办案等形式,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能力。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时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这项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根基。乡镇纪委除了要按照以上四个方面去做好本职工作,更应该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把乡镇纪委工作抓出特色、抓出水平。

乡镇纪委书记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范文

广安市广安区纪委近期在调研中发现,部分乡镇纪委书记在履职方面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应予以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

(一)思想认识不够,存应付之意。个别乡镇的纪委书记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反正有区纪委在抓,在工作精力投入上时有不足,导致出现监管不深入、管不到位的现象。而且,还有人认为,乡镇纪检组织和工作不过是形式,只要不出问题,平时应付上级的检查和年终考核就是全部的工作,没有真正把乡镇纪检组织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等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和高度。

(二)分管工作过多,乏专职之心。绝大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都想在纪检监察方面“专起来”“有所为”。而实际上,乡镇纪委书记除主持纪检监察工作外,还分管了其他部门及联系村的工作,如彭家乡纪委书记在2013年党委成员工作分工时又分管了乡便民服务中心、文化科技工作,负责枣彭公路和巴广渝高速公路的征地折迁工作,并挂点观音村。据普遍反映,乡镇纪委书记80%以上的时间用于中心工作,20%左右的时间用于纪检业务工作,被戏称“纪委书记一个筐,苦事难事往里装”。

(三)纪委职能弱化,缺监督之权。乡镇纪委应在上级纪委和乡镇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履行职责,但在工作实践中,乡镇纪委基本上是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处在“单一领导”的状况,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很难得到充分发挥,在党委政府处理重要工作特别是项目与资金上,仅是一个旁观者,乡镇纪委无法也无力监督。

(四)业务水平不强,少履职之力。这个“力”指业务能力。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办理信访件和查办案件的知识欠缺,对程序性、政策性、业务性的问题把握不准,不知道如何寻找案件线索,找到案件线索不知道从哪里着手查办,对上级纪委有较重的依赖思想,查办的案件基本是农村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之类简单的案件,对于其他较为复杂的没有力量查办,很难适应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

(一)提高思想认识,解决“敢担责”的问题。一是上级纪委要加强对乡镇纪委工作领导、支持力度,增强乡镇纪委大胆工作、干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二是乡镇主要领导要切实树立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观念,全力支持、放手纪委开展工作。三是乡镇纪委书记要树立强烈的工作使命感,务实奋进,以实际行动来赢得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人民群众的支持,不断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

(二)理顺管理体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不断探索乡镇纪委受双重管理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探索如何加强对乡镇纪委的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乡镇纪委书记专管纪检监察工作,确保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将工作职责具体分解到纪检委员和专职纪检干部,充分发挥其作用,进一步明确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乡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主业主抓。

(三)优化干部队伍,解决“谁来做”的问题。一是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为乡纪委配备真正意义上的几名专职纪检干部协助工作,彻底转变部分纪检干部占位不谋事的现象。二是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要位置,把应知应会知识、工作职责任作为重要内容,突出信访、查案、审理、纠风、执法等基础知识,全面提升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三是加大对乡镇纪检干部异地交流使用力度,乡镇纪委干部达到一定年限必须交流,工作能力强的给予提拔重用。

(四)强化监督管理,解决“如何评”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纪检工作的考核体系,抓住责任目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奖惩四个环节,建立科学、合理、具体的定量考核指标,用有效的考核来改进和完善工作。建议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将考核结果与政治经济待遇挂钩,激发内在动力,调动工作积极性。

乡镇纪委书记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上半年以来,大河镇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为镇域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细化责任分解。镇纪委牵头研究了《大河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解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镇党委、政府与部门单位签订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形成了党委政府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面。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科学预防腐败。镇纪委牵头制订了《关于党政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方案》,凡属涉及到“三重一大”问题,由党政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没有出现个人说了算的现象,确保了决策的民主、科学、正确。在土地整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土地流转三个领域认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点把握“明确岗位职权、查找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三个环节,积极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体系以实现“反腐败关口前移”。不断深化“三资四统”制度落实,加强村级工程和资金管理,严把款项拨付审核关,基层经济运行更加规范高效。制订了《大河镇“阳光农廉网”信息报送制度》,努力打造“网上政务”、“阳光政务”,全面上传惠农、涉农政策和资金数据等应公开信息,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是注重宣传教育,营造廉政氛围。深入开展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检查机制建设活动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学习《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使党员干部进一步熟知党纪条规,增强党性观念、纪律意识,提高了自觉防范廉政风险的能力,切实做到廉洁从政。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的“六进”活动,沿路刷写廉政标语10条,印发廉政知识小册子200余份,指导上河村创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用他们的实际行动推进廉政文化在基层的广泛传播,在全镇营造出崇廉尚廉浓厚氛围。

四是强化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督促党员干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公务接待一律在食堂就餐,迎接上级检查不摆果盘、不摆鲜花、不配香烟。严格执行《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未发生利用婚丧嫁娶寿庆借机敛财和违规等现象。结合我镇实际,制订了大河镇《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狠抓工作纪律,重点对迟到、早退、旷工,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等问题进行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当面批评指正、下发督查通报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通过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全镇党员干部自律、自警意识加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提高,党群、干群关系日益融洽。

五是严肃案件查处,维护党纪权威。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制度建设,所有信访案件必查必果。上半年接待了田口村、尖山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办结了群众信访诉求。在执纪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上半年办结案件2件,分别给予2名违纪党员党内警告处分和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但纪委监督检查及时性、有效性、针对性不足,下一步,镇纪委将按照上级要求和监督职责,进一步聚焦主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

乡镇纪委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们在对乡镇纪委案件质量检查中发现,由于办案人员工作态度、自身业务能力等因素影响,案件质量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证据不足就定案。一是缺少主要证据,甚至孤证定案。如某单位查处的11个基层所长违规挤占、挪用农业发展资金案:唯一证据就是县农业发展银行的调查报告,并依此分别给予行政处分。二是证据之间矛盾没排除就定案。如某单位查处计生专干主某失职案:处分决定以主某于三次双查时骗说陈某、单某(夫妻关系)已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错误认为单某从外单位开出的虚假妇检证明有效,造成单某206月超生一胎错误。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113条以失职错误给予处分。有关书证和言证各取了十几份,但到底是“骗说”、弄虚作假,还是工作失职造成超生,却没有查清。

2、定性量纪不准确。一是案件定性不准。如某镇处理小学校长吴某贪污案:该镇教育办公室误将其他学校交款3000元记入该校,吴某得知本校帐上多出3000元后,就安排会计用白条列支3000元平帐,待到教办落实后再处理。该镇纪委认为是合伙贪污行为,以贪污定性并作出相应党纪处分。二是引用条规不当。村计生专干、村民组长侵占公私财物案引用党纪处分第五十七条,定为贪污的`现象较多。三是处理倚轻倚重。如某镇1名村会计漏交农业税329.36元,该镇即给予撤职处分;1名村支部副书记赌博,一次赌资就在5000元以上,只给予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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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网,帮您找文章]3、办案程序不规范。在检查环节,一是收集证据不规范,有的用引诱、欺骗的手段收集证据,谈话笔录中,谈话人引诱痕迹明显。二是调查取证由1人进行,谈话人和记录人为同一人名。三是询问笔录或错误事实见面材料无被调查人意见。四是调查报告日期在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之前。五是个别案件没有审理谈话,支部处分决定无被处理人意见等。

笔者认为,要想提高基层纪委案件质量,办案人员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联系实际,牢牢掌握、灵活运用纪检监察基本知识及现代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同时,要建立三项制度,严格把好“三关”:

1、建立立案报批制度,把好立案关。

按照案件管辖权限,镇纪委自办案件的立案审批权在乡镇纪委或党委政府,由于主客观因素影响,党委政府往往对立案把关不严,甚至仅凭主要领导人一句话就立案查处有关人员。因此,要建立严格的立案报批制度,即对于受理的反映违法违纪问题的线索和材料,必须通过初查,认为确有问题存在,需要追究责任的,方可提交立案。并及时将违法违纪事实及其证据材料上报县纪委案件检查部门审查把关,通过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方可按程序立案调查。

2、建立案件协查制度,把好证据关。

证据是案件的基础,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起着决定性作用。一切调查活动都是围绕证据进行的。因此,办案人员要根据每个问题发生的过程和环节,按照合法程序,取足相关证据。同时,对所涉及的证据材料进行对照、分析,去伪存真。并根据问题发生的背景、主客观因素、情节、责任、危害,进行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剖析,作出符合客观实际的体现其本质的结论。由于乡镇纪委办案力量较薄弱,对于复杂或疑难案件难以独立完成,因此,要建立案件协查制度,由上级纪委直接派人下乡指导,协助调查或是组织邻边乡镇纪检干部到案发单位帮助调查。这样,既能提高办案效率,又能保证案件证据充分。

3、建立协审会商制度,把好审理关。

对于一般案件,调查终结后,要经过审理小组讨论把关,严格按照办案“二十四字”要求进行案件审理。对于大、要案,疑难或复杂案件,乡镇纪委把握不准的,要在审理小组讨论后,提交党委政府研究前,将案件材料报上级纪委进行协审会商,力求准确定案。同时要保证协审会商意见的落实,如有变动,必须征得上级纪委审理室同意,不能有任何的随意性。

乡镇纪委书记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集合

党风廉政建设,重在基层。当前,乡镇纪委在发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尚有较大差距。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乡镇纪委能否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最终影响的是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x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对乡镇纪委队伍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就如何促使乡镇纪委更好的履行监督责任提出对策建议。

x县现有x个乡镇,每个乡镇配备x名纪检书记(兼任监察室主任),x名纪检专干,均享受纪检监察干部岗位津贴。全县各乡镇纪委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想监督的问题。

(一)职责定位存在偏差。一是对落实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监督责任重视不够。有的乡镇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识不足,将主体责任落实的中心放在经济发展、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等方面,侧重于应对实绩指标的考核,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则由纪委出来“单挑”,忽视了党建的引领作用。二是事事牵头,样样负责,监督职能虚化。少数乡镇党政领导担当意识不足,任何工作都要纪委参与,认为这就是“纪委的监督”,每项重大决策都要求纪检干部到场,认为这就是“纪检干部的责任”。乡镇纪委书记除了履行纪律检查职责之外,往往还要承担其他事务性工作,纪检专干同时还兼任着乡镇其他专干工作任务,结果难于聚焦主责主业,造成监督职能虚化。三是乡镇纪委对乡镇党委依附性强。乡镇纪委在乡镇党委和县纪委双重领导下工作,乡镇纪委书记要接受乡镇党委书记的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也是平级关系,难免要顾忌相互之间的关系,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为削弱。

(二)工作作风需要转变。一是政治站位不高、政治责任缺失。少数乡镇纪委对自身承担的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定位把握不准,没有厘清工作关系,对于自身“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认识模糊,责任感、使命感不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较差,在思想观念上弱化了纪委监督职能。二是监督执纪问责的积极性不高。目前,乡镇纪委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多以配合县纪委监委为主,自己主动开展监督检查和进行执纪问责的案件少之又少。虽然自2017年以来,x县各乡镇每年都有自办案件,但查办的案件基本都是涉及群众举报或上级督办后才启动调查处理程序,问责措施多是批评教育和一般性警告提醒。日常性监督少,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够多,作风督查未形成常态。三是担当意识不强,监督执纪不严。少数乡镇纪检干部充斥好人主义思想,出于对自己前途的考虑,害怕将来影响自己的人脉,不愿意创造彼此之间的不愉快,工作能推则推,消极懈怠,不敢动真碰硬,伸手不打笑脸之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睁只眼闭只眼,得过且过。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差,有时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监督执纪存在“宽松软”。

(三)“专干不专”问题突出。一是乡镇纪检力量配置薄弱。就目前来看,x县各乡镇除纪委书记以外,其他纪检专干兼职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由于乡镇工作繁杂,人少事多,纪检专干看似配齐配足,但非专职状况仍然存在,造成兼而不专,兼而不管的虚位现象,投入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有限,配合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有心无力。二是业务不精通。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虽然各乡镇都配齐了纪检队伍,但就乡镇办案人员现状来看,熟悉与纪检业务相关的财政、审计、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人员较少,缺乏办案经验,查办案件的办法不多,技巧不够,缺乏程序意识,在案件查办上难有突破,导致办案整体质量不高。三是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新任的乡镇纪委书记和纪检专干大多是没有纪检监察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担任,在上岗时对纪检监察业务系统培训少,业务和技能一时得不到有效提升。同时,乡镇纪检干部又忙于其他工作,没有主动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素质,业务不熟不精,加之乡镇纪检干部岗位调动频繁,工作的延续性受到较大影响。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县监察对象由改革前的x人增加到改革后的x人,其中乡镇干部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由改革前的x人增加到了改革后的x人,监察对象增加了x%。

一是完善乡镇纪委管理体制。在坚持乡镇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这一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和业务指导,明确查办和处理案件以县级纪委领导为主。实行定期工作上报制度,乡镇纪委在向乡镇党委汇报的同时,要及时向县纪委报告,由县纪委加大提审办案力度,不断强化乡镇纪委对县纪委负责的导向作用,实现纪委双重领导体制的均衡化。乡镇党委要明确支持纪委独立开展工作,对本乡镇范围内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纪律以及腐败问题不得偏私和包庇放纵,保证乡镇纪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查办案件的相对独立地位。

二是强化选人用人导向和标准。严格选拔那些政治素质过硬、纪律作风正派、办事风格硬派、能够保持原则的优秀干部担任乡镇纪委书记。修改完善乡镇纪委考核办法,采取平时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对乡镇纪委书记的考核意见以县纪委监委意见为主,乡镇党委意见为辅,不断消减乡镇纪委独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制度障碍。

三是明确监督内容,聚焦监督重点。持续关注重点领域,不断加强村干部履职、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低保、惠农政策落实等群众反映问题突出领域的监督检查。盯住关键岗位,将监督对象重点放在班子成员,财政、民政、扶贫等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身上。紧盯风险环节,重点盯紧乡镇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吃拿卡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以及在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评定、低保评议等过程中优亲厚友、以权压人、以权谋私等行为,一经发现决不手软。

四是加强乡镇纪检干部素质和能力培养。有计划、有重点的组织乡镇纪检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纪检监察新思想新论断和各级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搞好监督是天职,搞不好监督是渎职”的理念,定期开展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引导乡镇纪检干部聚焦主业主责深耕细作,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五是健全纪检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对乡镇纪检工作中作风不实,办案不力的一经发现,严肃问责处理,绝不姑息,消除监督死角,避免灯下黑。同时,切实关心乡镇纪检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加大乡镇纪委书记交流力度,对任职时间长且成绩突出的干部,积极推荐、提拔,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乡镇纪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乡镇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1.不爱运动,不主动锻炼身体,除了和朋友一起打篮球和其他球类运动。

2.我办事比较死板,有时容易和人较真。

3.我什么知识或专业都想学,什么也没学精。

4.我对我认为不对的人或事,容易提出不同意见,导致经常得罪人。

5.我不太善于过多的交际,尤其是和陌生人交往有一定的难度。

6.我办事比较毛躁,准确性有时不够。

7.不注意身体,工作起来,浑然忘我,常常熬夜。

8.自己太追求完美。这个缺点的提及率差不多最高了,这样描述缺点无非是变相夸奖自己,这是“路人皆知”的问题,即使真有这样的不足,应该也尽量回避。

9.自己性格急躁。“我性子急,领导布置我工作,本来可以三天完成,我一天就想干完。今后的工作中应该改正”。这个缺点,让人有点哭笑不得,学会把缺点描述的更真实很重要,不要故意显摆自己的优点,小心弄巧成拙。

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继续拓宽自己的理论知识面,加强自己对理论知识的应用,在日常工作中,遇问题多查阅文献,熟悉相关知识,从而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在思想工作方面,深化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理论水平,加强自己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用新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增长自己的才干,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以致用。

3、在实际工作中,要更加积极主动的向领导请教遇到的问题,并多与同事们进行沟通,学习他们处理实际问题的方法及工作经验。通过多学、多问、多想来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

3、缺乏工作经验,面对问题过于急躁,一心想干点事情,做点成绩,但缺少全盘筹划,工作不够谨慎周密,工作的方式方法也有待领导同事的进一步指导改进.

4、业务学习方面:学习劲头不够足.自己习惯用什么学什么,今天学点这、明天学点那,结果什么都懂点,什么也不精,学到的知识不系统、不透彻.对学习的重要性和自觉性落实不到行动上.对学一行、精一行的恒心和毅力不够.

5、工作方面: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动脑筋,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缺乏一种敬业精神,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适应目前的工作了,虽然感到有潜在的压力和紧迫感,但缺乏自信心,缺乏向上攀登的勇气和刻苦钻研、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和态度.

6、工作作风方面: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时间久了,没有新鲜事物出现,会有一种厌倦的情绪产生,对待工作有时抱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做事情只安于表面,处理方法比较简单,有没有创新精神,有时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省得惹祸上身.有时还会把工作作为负担,却没有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7、执行能力方面:对所做工作的执行能力存在欠缺,特别是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抱有能拖就拖的心态,今天不行,就等明天再说,对问题采取逃避的方法,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

8、自身的专业业务水平不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不强.虽然通过学习和工作经验的积累,在业务水平上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业务水平和工作经验与其它老同志比还是比较低.在日常工作中偏重于日常生产工作,也忽视了自身思想素质的提高,工作中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

9、工作上满足于正常化,缺乏开拓和主动精神,有时心浮气躁,急于求成平稳有余,创新不足;处理问题有时考虑得还不够周到,心中想得多,行动中实践得少.工作中总习惯从坏处着想,缺乏敢于打破常规、风风火火、大胆开拓的勇气和魄力.另外,政策理论水平不够高.虽然平时也比较注重学习,但学习的内容不够全面、系统.对公司政策理论钻研的不深、不透.有时候也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

10、全局意识不够强.有时做事情、干工作只从自身出发,对公司及车间作出的一些的重大决策理解不透,尽管也按领导要求完成了要做的工作,心理上还是有一些其他的想法.在工作中还存在看到、听到、想到但还没做到的情况,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乡镇纪委工作汇报及存在问题

当今世界,环境复杂多变,信息量日益扩增,这也给乡镇纪检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纪检工作,充分发挥乡镇纪委的职能作用,是摆在乡镇纪检机关的迫切需要探求和解决的问题。我们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真。

总结。

经验教训、研究探索如何更好地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近年来,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乡镇干部大部分精力放在了经济社会发展上,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到重要的位置。乡镇班子一心抓经济建设,而对于出现一些小问题则认为无伤大体,甚至疏忽党风廉政建设;有的把查案和稳定对立起来,怕查了案子乱了班子,怕查了案子伤了感情,影响工作积极性,于是能拖则拖;有的不愿查案,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用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不到位。乡镇纪委在农村没有形成大力宣传廉政思想、廉政教育的浓厚氛围,廉政文化活动开展不扎实,廉政教育手段单一乏力,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远程教育等载体作用发挥得不明显。部分村干部文化素质低、党纪法制观念淡薄,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学习不够,不认真领会、贯彻。在农村干部中,尤其是党员干部思想中没有牢固树立“两个务必”的思想,往往会出现互相攀比消费水平,办事讲排场,比阔气等问题。

呈上升趋势。在一些基层农村党员干部头脑中法律意识淡薄,民主监督意识较差,一些农村工程项目承包随意性大,村级财务以及村集体财产的处置透明度较低,使群众对党员干部产生不信任的情绪,激化了社会矛盾。特别是现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道路建设、改水改厕、都涉及到资金的安全使用问题,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拥护程度,就取决于新农村建设资金安全使用程序。

五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不健全。由于乡镇处在基层,有较强的独立性,只忙于各项任务的完成,对村级组织监督少。村级即使有专门监督的纪检小组、村民代表议事制度、民主生活会等也未发挥出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基层组织监督薄弱,容易滋生腐败。

二、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的几点对策。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基层干部改进作风、推进农村基层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如何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当务之急,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四个方面方面:

一是要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当前,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每年有规划有组织地举办乡镇、村干部培训班。要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党风廉政电化教育。要突出教育的针对性,注重教育的实效性。要重点抓好党的宗旨教育、方针政策教育、党纪法规教育、正反典型教育,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和依法行政。

二是要进一步改革创新反腐倡廉制度。乡镇纪委要针对群众对乡(镇)村两级干部在工作作风、民主意识、职务消费、婚丧嫁娶等反映突出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要继续深化“村账乡管”制度,建立健全乡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七站八所财务管理,积极探索建立乡村干部职务消费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以权谋私行为。要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及时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同时,要适当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干部的待遇,增强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起。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乡镇纪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签定责任状,严格责任追究,积极推广一些地方在村级推行“三职干部”(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诺廉、述廉、评廉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中央提出的“五个能力”建设要求,加大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切实增强乡镇纪检干部的业务知识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办案工作的指导和协调,采取联合办案、异地办案等形式,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能力。

乡镇水库存在的问题调查报告

根据群众反映和领导批示,我局组织技术人员协同镇、村干部对村委会水库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实地查看,调查情况如下:

一、水库基本情况。

水库建于1956年10月,集雨面积为1.2平方公里,最大坝高10.2米,库容20余万方,其规模实际达到省重点小(2)型水库标准,但在上世纪80年代并未登记进入小(2)型水库行列。该水库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坝脚下10米为毓永路县道,下100米为禾水白沙大桥,同时大坝下游有、高洲2村委4自然村,500余人,耕地800亩。水库兴建受历史条件限制,勘测、设计、施工方面存在较多缺陷,隐患较多,且年久失修,长期带病运行。

大坝坝体填土砂砾较多,外坡较陡,存在渗漏问题;放水斜管、平管(砖砌)断裂渗漏,曾多处跌窝;无溢洪道;无上坝公路。水库1991年因输水涵洞堵塞致水库出险,此后20多年来,水库只能靠控制蓄水保安全,灌溉功能大大降低,原来设计灌溉800亩,到目前实际灌溉200多亩,且二晚基本无法耕种。

主要技术处理措施。

水库一旦失事,将给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重要基础设施造成重大损失,为彻底解除大坝的安全隐患,确保大坝安全和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其灌溉效益。建议今年下半年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一、对大坝进行加固处理,迎水坡采用粘土斜墙、截水槽防渗处理,背水坡采用透水料填筑,坝脚设置块石贴坡反滤;二、平斜管拆除重建;三、新建溢洪道;四、新建上坝公路。完成上述工程建设内容约需资金36万元。

纪委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巡察队伍不“专”。一是巡察人员均是临时抽取,业务生疏,临时的岗前业务培训,依然不能适应工作开展。二是巡察人员不固定,办公地点不固定,在开展过程中除集中进驻阶段能保证全身心投入外,其余时间均无法完全集中,容易出现前紧后松,重巡察轻整改的情况。三是少数巡察人员存在应付和畏难情绪。

(二)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被巡察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巡察工作有一些片面认识:一是对巡察制度认识不清,把巡察组等同于一般的调研组、检查组;二是对巡察组查找不足、发现问题抱有抵触情绪;三是巡察机构和人员对巡察职责定位不准,期望值过高,什么都想纳入巡察监督的范围。

(三)对巡察工作顾虑多。持观望态度,对领导的一些违纪行为和现象,如果与自己没有实质性的利益冲突,多数干部职工是不会、不愿也不敢检举。加之县级作为最基层的巡察单位,巡察的范围小,人情网复杂,几乎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如果过不了人情关,巡察工作难以开展。

(四)巡察方式方法的思考创新不足。参加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的干部,往往讲成绩、正面的多,讲问题的少;走访调研看见亮点多,发现问题少;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中,存在“一勾到底”的现象,测评结果失真,可参考性不强;巡察时间紧任务重,一些细节性问题容易被忽视,很难发现实质性的问题。

(一)加强巡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一是综合运用组织选调、单位推荐、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一批年轻后备干部充实到巡察人才库。二是结合每轮巡察工作重点,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三是探索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巡察干部的职能职责、工作程序、纪律责任等,对每轮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完善巡察责任倒逼制度,做到奖优惩劣。四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巡察组完成每项任务的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以及组织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

(二)努力营造自觉接受监督和敢于监督的氛围。加大对县委巡察工作的宣传,提高被巡察党组织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把接受巡察监督变成自觉行动,不消极对待,置身事外。在进驻前要通过各种媒体公开巡察信息,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积极参与到巡察工作中来。要运用好巡察成果,提高干部群众对巡察的信任和信心,敢于和善于开展监督。

(三)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增强发现问题的合力。一要建立与纪委、组织人事、检察、信访、审计等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完善汇报、研判、统筹协调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汇报等制度,强化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沟通衔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和分析研判机制,完善工作运行、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督导检查制度。二要建立运转畅通的信息和人才资源共享机制及巡察成果运用共享工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发现问题办法不多、效果不佳的问题。一是异地互察,破除人情网。可以探索全市统一组织、县(区)异地互察的方式,破除关系网和说情风的困扰,提高巡察工作实效。二是拓宽收集问题的渠道途径,提升以小见大发现问题的分析能力。从细处着手,深入问题集中、矛盾尖锐的地方,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努力发现隐藏的深层次问题。三是以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优势互补。

(一)巡察队伍不“专”。一是巡察人员均是临时抽取,业务生疏,临时的岗前业务培训,依然不能适应工作开展。二是巡察人员不固定,办公地点不固定,在开展过程中除集中进驻阶段能保证全身心投入外,其余时间均无法完全集中,容易出现前紧后松,重巡察轻整改的情况。三是少数巡察人员存在应付和畏难情绪。

(二)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被巡察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巡察工作有一些片面认识:一是对巡察制度认识不清,把巡察组等同于一般的调研组、检查组;二是对巡察组查找不足、发现问题抱有抵触情绪;三是巡察机构和人员对巡察职责定位不准,期望值过高,什么都想纳入巡察监督的范围。

(三)对巡察工作顾虑多。持观望态度,对领导的一些违纪行为和现象,如果与自己没有实质性的利益冲突,多数干部职工是不会、不愿也不敢检举。加之县级作为最基层的巡察单位,巡察的范围小,人情网复杂,几乎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如果过不了人情关,巡察工作难以开展。

(四)巡察方式方法的思考创新不足。参加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的干部,往往讲成绩、正面的多,讲问题的少;走访调研看见亮点多,发现问题少;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中,存在“一勾到底”的现象,测评结果失真,可参考性不强;巡察时间紧任务重,一些细节性问题容易被忽视,很难发现实质性的问题。

(一)加强巡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一是综合运用组织选调、单位推荐、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一批年轻后备干部充实到巡察人才库。二是结合每轮巡察工作重点,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三是探索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巡察干部的职能职责、工作程序、纪律责任等,对每轮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完善巡察责任倒逼制度,做到奖优惩劣。四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巡察组完成每项任务的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以及组织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

(二)努力营造自觉接受监督和敢于监督的氛围。加大对县委巡察工作的宣传,提高被巡察党组织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把接受巡察监督变成自觉行动,不消极对待,置身事外。在进驻前要通过各种媒体公开巡察信息,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积极参与到巡察工作中来。要运用好巡察成果,提高干部群众对巡察的信任和信心,敢于和善于开展监督。

(三)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增强发现问题的合力。一要建立与纪委、组织人事、检察、信访、审计等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完善汇报、研判、统筹协调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汇报等制度,强化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沟通衔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和分析研判机制,完善工作运行、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督导检查制度。二要建立运转畅通的信息和人才资源共享机制及巡察成果运用共享工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发现问题办法不多、效果不佳的问题。一是异地互察,破除人情网。可以探索全市统一组织、县(区)异地互察的方式,破除关系网和说情风的困扰,提高巡察工作实效。二是拓宽收集问题的渠道途径,提升以小见大发现问题的分析能力。从细处着手,深入问题集中、矛盾尖锐的地方,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努力发现隐藏的深层次问题。三是以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优势互补。

(一)巡察队伍不“专”。一是巡察人员均是临时抽取,业务生疏,临时的岗前业务培训,依然不能适应工作开展。二是巡察人员不固定,办公地点不固定,在开展过程中除集中进驻阶段能保证全身心投入外,其余时间均无法完全集中,容易出现前紧后松,重巡察轻整改的情况。三是少数巡察人员存在应付和畏难情绪。

(二)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被巡察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巡察工作有一些片面认识:一是对巡察制度认识不清,把巡察组等同于一般的调研组、检查组;二是对巡察组查找不足、发现问题抱有抵触情绪;三是巡察机构和人员对巡察职责定位不准,期望值过高,什么都想纳入巡察监督的范围。

(三)对巡察工作顾虑多。持观望态度,对领导的一些违纪行为和现象,如果与自己没有实质性的利益冲突,多数干部职工是不会、不愿也不敢检举。加之县级作为最基层的巡察单位,巡察的范围小,人情网复杂,几乎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如果过不了人情关,巡察工作难以开展。

(四)巡察方式方法的思考创新不足。参加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的干部,往往讲成绩、正面的多,讲问题的少;走访调研看见亮点多,发现问题少;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中,存在“一勾到底”的现象,测评结果失真,可参考性不强;巡察时间紧任务重,一些细节性问题容易被忽视,很难发现实质性的问题。

二、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巡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一是综合运用组织选调、单位推荐、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一批年轻后备干部充实到巡察人才库。二是结合每轮巡察工作重点,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三是探索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巡察干部的职能职责、工作程序、纪律责任等,对每轮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完善巡察责任倒逼制度,做到奖优惩劣。四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巡察组完成每项任务的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以及组织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

(二)努力营造自觉接受监督和敢于监督的氛围。加大对县委巡察工作的宣传,提高被巡察党组织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把接受巡察监督变成自觉行动,不消极对待,置身事外。在进驻前要通过各种媒体公开巡察信息,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积极参与到巡察工作中来。要运用好巡察成果,提高干部群众对巡察的信任和信心,敢于和善于开展监督。

(三)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增强发现问题的合力。一要建立与纪委、组织人事、检察、信访、审计等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完善汇报、研判、统筹协调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汇报等制度,强化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沟通衔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和分析研判机制,完善工作运行、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督导检查制度。二要建立运转畅通的信息和人才资源共享机制及巡察成果运用共享工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发现问题办法不多、效果不佳的问题。一是异地互察,破除人情网。可以探索全市统一组织、县(区)异地互察的方式,破除关系网和说情风的困扰,提高巡察工作实效。二是拓宽收集问题的渠道途径,提升以小见大发现问题的分析能力。从细处着手,深入问题集中、矛盾尖锐的地方,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努力发现隐藏的深层次问题。三是以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优势互补。

(一)巡察队伍不“专”。一是巡察人员均是临时抽取,业务生疏,临时的岗前业务培训,依然不能适应工作开展。二是巡察人员不固定,办公地点不固定,在开展过程中除集中进驻阶段能保证全身心投入外,其余时间均无法完全集中,容易出现前紧后松,重巡察轻整改的情况。三是少数巡察人员存在应付和畏难情绪。

(二)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被巡察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巡察工作有一些片面认识:一是对巡察制度认识不清,把巡察组等同于一般的调研组、检查组;二是对巡察组查找不足、发现问题抱有抵触情绪;三是巡察机构和人员对巡察职责定位不准,期望值过高,什么都想纳入巡察监督的范围。

(三)对巡察工作顾虑多。持观望态度,对领导的一些违纪行为和现象,如果与自己没有实质性的利益冲突,多数干部职工是不会、不愿也不敢检举。加之县级作为最基层的巡察单位,巡察的范围小,人情网复杂,几乎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如果过不了人情关,巡察工作难以开展。

(四)巡察方式方法的思考创新不足。参加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的干部,往往讲成绩、正面的多,讲问题的少;走访调研看见亮点多,发现问题少;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中,存在“一勾到底”的现象,测评结果失真,可参考性不强;巡察时间紧任务重,一些细节性问题容易被忽视,很难发现实质性的问题。

二、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巡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一是综合运用组织选调、单位推荐、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一批年轻后备干部充实到巡察人才库。二是结合每轮巡察工作重点,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三是探索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巡察干部的职能职责、工作程序、纪律责任等,对每轮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完善巡察责任倒逼制度,做到奖优惩劣。四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巡察组完成每项任务的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以及组织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

(二)努力营造自觉接受监督和敢于监督的氛围。加大对县委巡察工作的宣传,提高被巡察党组织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把接受巡察监督变成自觉行动,不消极对待,置身事外。在进驻前要通过各种媒体公开巡察信息,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积极参与到巡察工作中来。要运用好巡察成果,提高干部群众对巡察的信任和信心,敢于和善于开展监督。

(三)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增强发现问题的合力。一要建立与纪委、组织人事、检察、信访、审计等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完善汇报、研判、统筹协调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汇报等制度,强化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沟通衔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和分析研判机制,完善工作运行、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督导检查制度。二要建立运转畅通的信息和人才资源共享机制及巡察成果运用共享工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发现问题办法不多、效果不佳的问题。一是异地互察,破除人情网。可以探索全市统一组织、县(区)异地互察的方式,破除关系网和说情风的困扰,提高巡察工作实效。二是拓宽收集问题的渠道途径,提升以小见大发现问题的分析能力。从细处着手,深入问题集中、矛盾尖锐的地方,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努力发现隐藏的深层次问题。三是以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优势互补。

(五)突出重点,提高个别谈话发现问题的质量和效果。一是结合被巡察单位的政治生态环境、工作流程、干部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精心拟定谈话方案,同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补充完善谈话提纲,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注重突出重点,细致安排谈话对象。坚持六个必谈,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必谈,中层干部必谈,刚离开领导班子岗位的干部必谈,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的参与者和知情者必谈,财务、人事等关键岗位上的人员必谈,实名举报人、老信访户必谈。同时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适当延伸谈话对象,拓宽问题线索渠道。三是针对谈话对象不同的表现,要灵活运用谈话策略和方式,确保谈话能展得开、控得住,真正谈出实情、谈出隐情。四是注重分析研判,着力提升谈话质效。

纪委工作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持续保持惩治腐败、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八项规定”已成为广大党员干部心目中的“高压线”,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普遍赞赏。但是,目前南昌市干部中少数人仍然存在“庸懒散虚”作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干群关系,影响了南昌市干部形象。为切实防止和纠正“庸懒散虚”问题,推动南昌市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进一步激发南昌市干部干事创业的正能量,近期,市委党校第51期青干班成立专题调研组,深入有关县区和单位,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随机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就当前全市党员干部中“庸懒散虚”问题的基本现状进行了广泛调研,并分析了其中原因,提出了对策建议。

从调研情况看,我市党员干部敬业勤业和作风建设总体情况是好的,大多数受访者对全市各级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敬业精神总体评价满意,对各单位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评价满意。普遍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以来,南昌市各级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有了明显改进,创新创业意识和爱岗敬业精神得到加强。但也有受访者反映少部分党员干部中不同程序地存在“庸懒散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效率不高,甘于平庸。有的干部能力不足矛盾凸显、专业不强问题突出,适应不了新常态,调查中一些受访者认为机关单位办事效率不高的原因是能力不强,业务能力及政策水平一般。一方面,业务不熟,对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方式等新任务新要求不熟悉、不学习、不钻研,思想迷茫,行动没有遵循,开展工作不得要领、无所适从;另一方面,方法点子不多,在“擦边球”、“闯红灯”、搞规避变通、靠吃喝处感情、拉关系跑项目等老办法不能用的情况下,工作思路不宽,新办法又不会用,有的甚至束手无策。

(二)动力不够,安于现状。有的干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认为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得过且过,混日子,工作是推着干、看着干、拣好的干,工作热情减弱,进取意识淡化;有的干部是“两年不提拔,心里有想法;三年不挪动,就想去活动”,没有得到提拔重用,就心灰意冷,牢骚满腹,怨天尤人,自以为怀才不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特别是一些年龄偏大的干部觉得船到码头车到站,不愿再吃苦挨累,一心想着“站完最后一班岗”,而不是“站好最后一班岗”。尤其是有少数领导干部现在车子没了,特权没了,有权也不能任性,觉得没有“油水”可捞,无利可图便消极作为,工作就应付了事,满足于当“太平官”,做“太平事”,守摊子、保位子,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自我陶醉,不想作为。

(三)心力不齐,惯于松散。一些基层同志反映,近些年虽然干部作风有了较大转变,但仍然存在干部管理相对松散,纪律规定执行不到位等方面问题。主要表现在在工作上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有的干部心在曹营心在汉,心不往一处想,劲不往一处使,有时不补台反而拆台,凝聚力和战斗力大打折扣。有的干部对上级的决策部署不落实,面对工作职责目标,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碰到问题绕道走、遇到矛盾往上交,在其位不谋其政、在其岗不谋其事。有的干部不愿意开动思想搞创新,心中没理想,干事没激情,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标准不高、精神懈怠,工作落实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

(四)工作不实,流于形式。有的干部主动作为、迎难而上的意识不强,对贯彻上级精神,往往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缺乏狠抓落实的工作举措。有的同志怕工作失误、冒风险,不敢闯、不敢干,担心踩到红线、触犯规则,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凡事都要等着上面下指示、等着别人探路子、等着外地出经验,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有的干部怕触及利益、得罪人,担心惹麻烦、招非议,影响年度考核、干部推荐;有的则是因为自身有问题而不敢抓、不敢管,担心矛盾激化而引火烧身;有的干部怕媒体炒作、出乱子,不善于、不习惯在媒体关注和公众监督下推进工作。

(一)理想信念不坚定。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归根结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放松了“三观”的改造,降低了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抵制不住享乐主义、自由主义、奢靡之风等错误思想的侵蚀,致使思想滑坡、斗志弱化、宗旨意识淡漠,以致于患上了精神上的“软骨病”,导致信仰缺失、思想迷惘,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对个人的荣辱得失看得重,对事业的兴衰成败看得淡,是非观念淡薄、原则性不强,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

(二)能力素质不过硬。有些干部不是不想作为,而是履职、创业、抓改革、谋发展存在“能力恐慌”、“本领恐慌”,缺乏真本事、硬功夫,导致工作上力不从心;部分干部不求新知、不学新业、不悟新政,不注重对新情况、新矛盾的研究和思考,发展理念和方式落后,没能随着形势发展需要自觉转变思想观念,不主动迎接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即便如此,也没有舍弃“官腔”、“官味”、“官架子”的“官本位”思想,由于能力不过硬,造成不会为。

(三)责任意识不够强。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后,权力逐渐被关进笼子,有的干部就觉得要求严了、“束缚”多了,一时觉得“不适应”,找不到“为官”的感觉,反而认为干得多出的问题多、挨的批评多、引来的麻烦多、得罪的人也多,产生了明哲保身的错误思想,进而失去了干事的“动力”,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按部就班,求稳怕乱,不敢打破常规,怕出问题、担风险,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能推则推,对难以解决的问题能拖则拖,对棘手麻烦问题能躲则躲,缺乏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有的干部是不知责明责、不尽责履责、不守责担责,只想做一名无责一身轻的“太平官”。

(四)执纪问责不到位。有的地区、部门对现有规章制度抓落实的力度不大、执行不到位的现象比较普遍,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平时疏于管理,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认为没必要小题大做;有的地区、部门领导却是不敢管、不愿管,怕惹事,对发现的问题,不按规定严肃处理,以儆效尤,而是考虑关系、背景,因人而异,对问责制度落实不力,问不到实处,责不到痛处,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达不到问责、纠错的目的,不能真正用条规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致使“制度空转”,还有个别的在处理一些违纪违规问题上态度不坚决,执行不到位,过分强调“治病救人”的原则,忽视了“惩前毖后”的效果,导致执纪问责不严,致使法不责众,“破窗效应”放大。

(一)强化教育引导。加强思想教育。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以各级党校为阵地,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观念和改进作风为重点,依托干部培训、党委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载体,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信念、增强党性、涵养品德,不断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群众观。加强传统教育。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利用好各方面红色资源,有计划地组织干部重走“小平小道”,参观八一起义纪念馆、***广场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学习体验活动,通过现场学习和亲身体验,缅怀革命先烈,净化心灵、坚定信念。加强警示教育。积极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加大警示教育的力度,对党员干部多提醒、多敲警钟、多打招呼,教育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名利权位。

分期分批分层级选派优秀干部参加学习培训。坚持缺什么学什么、需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培训的课程与干部的自我提升、互动交流有机结合起来使培训成为干部学习新知识、开阔新视野、拓展新思路、倡导新理念、增加新能力的重要平台。挂职锻炼提升干部的实践能力。根据干部的工作岗位和专业特长坚持因材施“派”、人尽其才、人岗相适的原则突出针对性、广泛性的选派素质好、培养发展潜力大的干部到上级机关、发达地区跟班学习到信访部门、基层一线挂职锻炼有计划地推进干部轮岗交流通过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上派下挂、横向交流切实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强化考核运用。必须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考核体系,从权责划分上进行预防和解决。明晰考核标准。针对依法行政中职能“缺位”“越位”和“错位”问题,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科学量化干部实绩,明确各岗位的具体职责,梳理归纳干部岗位的具体表现,引导干部随时“自我体检”,及时“自我修复”。改进评价方法。综合运用指标评价和社会评价等方式,探索上级考与下级评、年度考与日常评有效结合的机制,增加群众评价比重,让群众广泛参与监督和评判,让管理服务对象来监督管理者,建立开放式、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充分利用各方面力量,对干部工作状态实行动态管理和日常监督。强化结果运用。把依法依责行政纳入干部考察重要内容,以制度的方式,强化对干部“所作所为”的监督和考核,通过科学合理的日常行为考核和工作业绩考核,以系统化、数字化、科学化的考核体系,全面直观地考核干部工作实绩,用刚性的评价机制去衡量评判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让这部分人得到重奖重用,让在岗无建树、安于现状的平者“让位”,让碌碌无为、不思进取的庸者“下课”,真正把干部的实际付出、工作实绩与晋升提拔挂钩,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

(四)强化监督问责。健全追责机制。《南昌市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为政不廉”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出台后,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每位党员干部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各项追责配套机制,把制度延伸到党员干部每一个触角。强化监督检查。突出抓好新闻“啄木鸟”暗访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手段新、信息量大、反映快、灵活性强的特点,建立线索联动机制、问题督办机制、跟踪反馈机制,加大整改力度。突出抓好纪检监督力度,尤其要紧紧抓住重点部位、岗位、人员和关键时机、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查暗访,提升监督检查效果。突出抓好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发挥新闻媒体影响面广、导向作用强的优势,加强对干部依法依责履职的监督。加大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庸懒散虚”的违纪案件和党员干部,要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通报一起,该撤职的撤职、该降级的降级、该调离的调离。同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群众普遍反映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存在庸懒散虚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查处的,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不仅倒查党委的主体责任,还要倒查纪委的监督责任,形成硬性约束。

相信通过强化思想教育、强化能力建设、强化考核运用以及强化监督问责,南昌市干部作风建设能够实现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和持续健康运行,从而实现南昌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确保南昌市干部以昂扬向上的工作热情、拼搏进取的工作干劲、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打造富裕幸福美丽江西“南昌样板”作出更大的贡献。

乡镇纪委工作汇报及存在问题

乡镇纪委是具体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基层组织。近年来,乡镇纪委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功能,认真履行职责,为纯洁干部队伍,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工作中,也暴露出了一些困难和问题。针对这些困难与问题,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抓好纪检工作,推动乡镇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效率作了一定思考。

(一)工作力量单薄。目前,乡镇一级纪检部门人员设臵一般为2人,分别是纪委书记、纪检员。一般地,纪委书记都由党委副书记兼任,而且还要分管党政的其它中心工作。因精力所限,抓好了中心工作就顾不了本职工作,往往成了挂名的纪委书记。这样,乡镇纪检部门的业务工作就落在纪检员的肩上。然而,乡镇纪检员同时又都是兼职。所以,乡镇纪检部门的工作力量显得十分单簿。

(二)业务架构断层。村级党组织虽设有纪检委员,但大多因制度不完善,责任不落实,而形同虚设,未能很好的发挥作用。加之,受人情世故等传统意识的影响,或碍于情面,对身边个别党员干部存在的一些不正之风,要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么敢怒不敢言。如此情况,致使基层纪检组织的业务架构出现断层情况。

(三)机制不健全,执行力不够。因制度不健全,在处理干部的时候难免存在有人求情,甚至还有领导干扰情况。乡镇纪检监察部门在处理问题时不能“放开手脚”。另外,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沿用的制度有一部分明显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需建立一套具有科学、系统、可行的监察制度,并加大制度的执行力。

(四)教育管理形式单一。当前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仍停留在口头教育和书本教育上。教育管理形式单一,方式陈旧。每年中,偶尔搞几次宣传教育活动往往都流于形式,很难有良好的效果。如此等等,长此以往,一些干部很难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和不当利益的诱惑,一些干部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急待扭正。

(五)对“一把手”监督缺位。不受监督的权力,必定是被滥用的权力。而权力一旦被滥用,必定导致腐败。当前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形势却不容乐观。党政“一把手”的权利过于集中,许多事情可以一人操控,下级纪委很难靠近,上级纪委又有地理上的距离,存在着监督不到位,约束力不强的问题。

动,办事怕得罪人。

二、加强和改进乡镇纪检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结合乡镇纪检工作存在的种种困难与问题,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对加强和改进乡镇纪检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的纪检队伍。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是思想上要强。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崇高的理想信念,自觉战胜“物欲”诱惑,抵制“私欲”膨胀,摒弃“利欲”攀比。二是作风上要硬。要按照胡总书记提出“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把事业放到第一位。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份之想,带头树起纪检监察干部的新形象。三是业务上要精。纪检监察是一门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专业,也是一项涉及领域很广、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因此,要求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都不能小进则满,始终保持一种进取的心态,样样工作争一流。

现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要结合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制定实施细则,建立领导人员廉洁从政评价体系;制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程序及违反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强化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协调、宣传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参与,发挥整体合力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和行政的宣传工作、党员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纪检监察、宣传和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做好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注意发挥媒体的作用,开设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网页、专栏等,进一步扩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注重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教育与“争先创优”、村务公开等有机结合,形成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氛围。

(四)落实责任,建立有效监督机制。为有效防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形式、走过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纳入党委主要工作日程,健全督查机制,强化监督。一是要明确目标责任。每年年初都要结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并考核;二是要定期监督检查。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专项检查,对重点村、重点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年底进行综合评比;三是要建立股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对股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明确分工、落实专人归档,动态管理。

(五)加强考评考核,严格兑现奖惩机制。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建立严密的绩效考评体系,严把实绩关,研究制定科学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使考核结果尽可能客观、全面、真实、准确。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有一定的特殊性,考核评议工作一定要把政治表现放在首位,同时要注重干部业绩考评,实行目标化管理。要以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注重业绩考评为着力点,按照责任目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奖惩的思路,不断完善修订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考核细则等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验收相结合、干部自我测评与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进行业绩综合评分排位。奖罚一定要分明,要拉大档次,并与评奖相结合,与晋职晋级相结合,充分调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内在积极性。

乡镇纪委工作汇报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镇、村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比较突出,而且做案手段也越来越隐蔽,为纪检监察部门的查处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针对“初成案率低”进行剖析,如何加大乡镇纪委自办案件的力度,提高办案效率,推动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突出问题。

目前,乡镇纪委在查处案件问题上,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四怕”和“四不落实”的问题。“四怕”即:一怕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不支持。有个别乡镇党政领导存在不愿查处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违纪案件心理,担心给本乡镇抹黑,影响政绩。纪检办案与党建工作有冲突的地。二怕情面上过不去。在同一乡镇工作,多年形成亲属关系,又是父一辈子一辈的交情,低头不见抬头见。受处理后轻则给一个党纪处分,重则开除党籍,丢掉工作,甚至负刑事责任,弄得妻离子散。从情理上过不去。三怕遭到打击报复。现在一些镇、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比较严重,作案手段越来越高明,越来越隐蔽,社会关系也比较复杂。有的勾结黑道上的人,有的身居要职,这些给查办案件增加了难度。四怕查处案件得罪人。查办案件的纪委干部怕人家说他是“整人”的,有的怕说以前有过矛盾,现在利用职权来“治人”,于是宁作“老好人”,不做“黑包公”!或者是抹稀泥的方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四不落实”即:一是机构人员不落实。有的乡镇的纪委编制人员不足。二是办公设施不落实。由于组织机构落实的不好,相对来说乡镇纪委的办公设备相对简陋,已经不适应当今办公需求。三是办案经费有的单位不落实。四是职责不落实。各乡镇纪委书记年初有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都安排有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党委中心工作,很难有时间专心抓纪委本职工作。

针对当前乡镇纪委存在的问题,应该加大乡镇纪委办案力度,在做好大力宣传的同时,必须抓好“五落实、五到位”。

1、认真落实,思想到位。

各乡镇党政领导对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有高度认识。要清楚地理解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农村政权稳定、社会安定和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成败。同时,乡镇纪委要充分认识查办案件的重要性,要在乡镇领导干部中形成“有案不查是失职,查不了案不称职”的共识,变“不想查”为“积极主动地去查”。

2、机构落实,人员到位。

配备好专职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监察科长。同时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部来负责纪委的日常工作,有条件的乡镇再选配1-2名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员。

3、措施落实,责任到位。

首先乡镇党委、政府必须全面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乡镇党政一把手是乡镇办案工作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其次要落实乡镇纪委办案工作责任制。第三乡镇纪委书记要做到专职专用。乡镇党委、政府在安排其中心工作时,必须确保纪委书记有大部分时间、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4、培训落实,素质到位。

区委、区纪委应对乡镇纪委书记队伍保持稳定性,提出具体要求,能不调换的尽量保持在本地区、本单位干,有困难的,可以在本行中对调。在确定队伍的稳定性的前提下,对纪委专干进行岗位培训。请一些有经验的专家、学者授课。平时也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业务培训,有计划地、有目的地来提高乡镇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

5、协调落实,督查到位。

从调查来看,大多数乡镇纪委委员一般是各乡镇主要部门负责人担任的,这本身就给纪委协调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乡镇纪委在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下,经常组织纪委委员学习和通报情况,研究工作,形成合力。同时继续在乡镇纪委推行联合审理小组,协同审理和办案。区纪委要建立案件督办制度和乡镇重大案件线索备案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协调跟踪办案,乡镇对转到村级办理的信访件,按规定时限由落实乡镇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督办。

乡镇水库存在的问题调查报告

根据群众反映和领导批示,我局组织技术人员协同镇、村干部对村委会水库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实地查看,调查情况如下:

水库建于1956年10月,集雨面积为1.2平方公里,最大坝高10.2米,库容20余万方,其规模实际达到省重点小(2)型水库标准,但在上世纪80年代并未登记进入小(2)型水库行列。该水库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坝脚下10米为毓永路县道,下100米为禾水白沙大桥,同时大坝下游有、高洲2村委4自然村,500余人,耕地800亩。水库兴建受历史条件限制,勘测、设计、施工方面存在较多缺陷,隐患较多,且年久失修,长期带病运行。

大坝坝体填土砂砾较多,外坡较陡,存在渗漏问题;放水斜管、平管(砖砌)断裂渗漏,曾多处跌窝;无溢洪道;无上坝公路。水库1991年因输水涵洞堵塞致水库出险,此后20多年来,水库只能靠控制蓄水保安全,灌溉功能大大降低,原来设计灌溉800亩,到目前实际灌溉200多亩,且二晚基本无法耕种。

水库一旦失事,将给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重要基础设施造成重大损失,为彻底解除大坝的安全隐患,确保大坝安全和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其灌溉效益。建议今年下半年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一、对大坝进行加固处理,迎水坡采用粘土斜墙、截水槽防渗处理,背水坡采用透水料填筑,坝脚设置块石贴坡反滤;二、平斜管拆除重建;三、新建溢洪道;四、新建上坝公路。完成上述工程建设内容约需资金36万元。

乡镇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1、镇、村干部到村、到组、到户少,往往通过村、组干部了解民情,所掌握的情况还不够多、不够真实,有的决策缺乏公正。

2、招商引资力度不够,多数村、组产业结构单一、无特色产业,无新建企业,部分移民就业困难,生活水平得不到有效提高。

3、对外出劳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力度不够,没有有效的跟踪、统计外出务工人员基本信息,导致部分外出务工人员从业难,务工人员的利益也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

4、集镇农贸市场项目整体推进过慢,相关宣传引导不够。现已完成市场修建,但相关分配摇号方案还没有具体实施,迟迟不能推进市场有序化、规划化管理。影响了集镇整体功能,对群众日常生活也造了一定影响。

5、部分村卫生站迁建过慢,相关督促管理不到位,不够重视,对从业人员培训力度不够,从业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卫生站点药品缺、设备差。部分村组居民存在日常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6、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宣传教育力度过小、监督乏力,如林木乱砍、乱伐、生产生活垃圾直接入河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影响了我镇整体风貌建设,也严重影响了居民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

7、对于就近无土安置移民,政策的宣传、解读不够贴切,不接地气,以致得不到多数群众的支持,相关工作开展比较缓慢,土地难以调出。

8、对镇内樱红李、枇杷、核桃、茶叶等农副产品的相关技术指导、培训服务和对外推广宣传力度不够,以致产品产值量不高,销售渠道过窄,造成部分产品积压,给农户带来一定经济损失,影响了农户种植的积极性。

9、在乡村道路建成后,未能及时教育、引导群众合理使用,道路维护管理制度不完善和相关维护人员不到位,以致道路运行质量差。

10、现代农业技术(农田滴灌、农机作业等)引进、推广规模较小,多数村、组仍停留在传统农业耕作方式上,农产品产量不够高,经济效益低。群众生活水平不能得到有效改善和提高。

11、创建“示范镇”的专项建设中,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够,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完善,如有的路段路灯不亮,公共环境卫生存在死角,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12、金星村、联合村20xx年立项的公路硬化项目,群众集资已到位、项目下达近1年,井坝村、龙桥村、金鸭村、胜利村、红庙村等村群众集资已到位,与相关部门协调不够,项目整体推进速度较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民出行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13、新农合、新农保相关政策宣传不到位,入保率过低,镇内无存取网点,在办理工作过程中存在疏漏。处理医疗报销不够及时,给群众利益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14、道路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整体运力较差,人员配置不够。道路违章超载、电动三轮违章载人现象屡禁不止,群众出行存在安全隐患。

二、整改措施(已经整改)。

1、镇关于机关干部进村入户、深入基层联系服务群众问题的整改方案。

2、镇关于推进集镇市场规范化管理、建设省级集镇管理示范镇问题的整改方案。

3、镇关于认真执行“双签约”制度、加强村级卫生服务管理问题的整改方案。

三、整改措施(正在整改)。

1、镇关于切实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农村产业升级问题的整改方案。

2、镇关于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就业能力问题的整改方案。

3、镇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省级园林城镇问题的整改方案。

4、镇关于继续加强移民政策宣传、依法处置移民后期遗留问题的整改方案。

5、镇关于加强农业(农机)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问题的整改方案。

6、镇关于加快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实现村级公路硬化全覆盖问题的整改方案。

7、镇关于认真做好惠民正常落实、切实保障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整改方案。

乡镇水库存在的问题调查报告

城市公厕是一个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必要的组成部分,是收集、贮存、初步处理城市粪便的主要场所和设施,其卫生及使用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城市的形象和文明程度,为了深入了解城市公共厕所的具体状况,及时获得反馈意见,从而更好地方便人们生活、满足生理功能需要,我采取了实地参观和街访的方式,对满城县县城的五个公厕进行了较为具体的调查。经过调查,满城县城公共厕所虽然充分发挥的应有职能和作用,但也存在着诸多不足,以下便是我对这些不足做的调查报告:

一、调查概括。

1、“供”不应“求”且“分红”不均。

“加上外来人口,这么多人,五个公共厕所,一个坑得装多少人呀?”家住广场附近的张大爷说。

经我调查,满城县城共有五个公共厕所,分别设置在县人民广场、中山路与燕赵街交汇口处、玉川路顺德小区南侧、北平路菜市场东、陵山汉墓绿地处,远远不能满足一个拥有7万城镇人口,面积可达10平方公里规模,呈环形发展的县城的日常需求。

“西边广场都建成了,怎么连个厕所都没有呀?”家住城内村的小杨说。

2、若“隐”若“现”且“藏污纳垢”

“我见过许多外地人,提溜着裤子打听厕所的,呵呵!”路人小王(化名)透露。

由于传统观念,许多地方把公共厕所视为见不得人的地方,因而将其建在比较隐蔽的地方,

当然满城县也存在这种问题,据我了解除菜市场东和汉墓绿地处的公共厕所比较明显外,其他三个都有不同程度的遮挡,若隐若现,很难被人发现。而且很多厕所因为标识物较小,影响了人们对公厕的可识别性,从而大大影响了这一公共设施应有的作用,造成了公共厕所一部分使用吃紧,一部分资源浪费的现象。

公共厕所“脏、乱、差”的问题,已经成为了制约城市市容发展的久治不愈的“顽症”,也是居民投诉最多、涉及地区最广的问题。满城县城的五个公共厕所均有不同程度的脏乱差现象,尤其是北平路菜市场东的那个公共厕所,简直是藏污纳垢的最佳场所。正如正要放学回家的小李说的那样,“菜市场这儿厕所都没办法进了,全是地雷,一不小心就踩上去了!”

二、调查结果改进方案。

(一)改进方案。

1、针对“供”不应“求”和“分红”不均现象的'解决方案。

加大公厕设施的投入,科学选址,合理利用每一寸闲置土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厕的合理使用人数是3.18座m万人,满城县城约有7万城镇居民,所以应在城区内建有23座公共厕所才算是最合理的。然而,公厕的选址也是需要考虑周全的,有专家指出:一个人从有便感后可以坚持5~10分钟,这段时间的步行距离约为300~500米,所以在人流聚集区500米之内应该有至少有一座公厕。

2、针对若“隐”若“现”和“藏污纳垢”现象的解决方案。

树立醒目标示物,严格管理,规范公民如厕行为。醒目标识物的设立可是人们在内急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现厕所的具体位置,针对已经建成而不可更改的遮蔽式公厕不易被发现这一现象是最有效且最直接的解决措施。针对公共厕所“脏、乱、差”的现象,一是从清洁和管理人员内部入手,加强清洁和管理力度,完善管理章程,对公厕需要整治的问题逐条梳理,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措施,责任到人,奖罚兑现,做到全日保洁。二是加强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及城市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提高居民的主动维护公共设施的意识,规范居民如厕行为,唤起居民的公德心。

纪委工作存在的问题

是一种产生感想之后写下的文字,主要作用是用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感,是一种读书和学习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文字。大家跟着讲师依次参观了教育基地的各个展厅。展厅不仅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讲话精神,还有清官廉政的生动故事,包括反腐名言警句和腐败官员的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声、光、电等现代科技元素,通过实物、图片、场景介绍等方式,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直观的反腐课。作为一名乡镇纪委工作人员,他在工作中也处理了许多针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案件。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中的问题,我觉得都是因为一颗自私,把党和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去做私事,注定会受到党纪法规的严惩。那些运气好还在这个危险边缘徘徊的人,我觉得他们总是小心翼翼,忐忑不安。去年被临时抽调参加区纪委一个案件的办理,就是在廉政教育基地所在的这个地方呆了将近两个月。在这段时间里,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真正体会到了自由这个词的价值,因为我从前两天的好奇和新鲜感很快就感受到了限制的痛苦。由于工作性质的要求,所有参与案件处理的工作人员在饮食、休息、通讯等方面都受到了严格的管理。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接触过几个调查对象,他们受到的限制可想而知。人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纪委工作存在的问题【十二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巡察队伍不“专”。一是巡察人员均是临时抽取,业务生疏,临时的岗前业务培训,依然不能适应工作开展。二是巡察人员不固定,办公地点不固定,在开展过程中除集中进驻阶段能保证全身心投入外,其余时间均无法完全集中,容易出现前紧后松,重巡察轻整改的情况。三是少数巡察人员存在应付和畏难情绪。

(二)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被巡察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巡察工作有一些片面认识:一是对巡察制度认识不清,把巡察组等同于一般的调研组、检查组;二是对巡察组查找不足、发现问题抱有抵触情绪;三是巡察机构和人员对巡察职责定位不准,期望值过高,什么都想纳入巡察监督的范围。

(三)对巡察工作顾虑多。持观望态度,对领导的一些违纪行为和现象,如果与自己没有实质性的利益冲突,多数干部职工是不会、不愿也不敢检举。加之县级作为最基层的巡察单位,巡察的范围小,人情网复杂,几乎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如果过不了人情关,巡察工作难以开展。

(四)巡察方式方法的思考创新不足。参加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的干部,往往讲成绩、正面的多,讲问题的少;走访调研看见亮点多,发现问题少;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中,存在“一勾到底”的现象,测评结果失真,可参考性不强;巡察时间紧任务重,一些细节性问题容易被忽视,很难发现实质性的问题。

(一)加强巡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一是综合运用组织选调、单位推荐、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一批年轻后备干部充实到巡察人才库。二是结合每轮巡察工作重点,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三是探索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巡察干部的职能职责、工作程序、纪律责任等,对每轮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完善巡察责任倒逼制度,做到奖优惩劣。四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巡察组完成每项任务的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以及组织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

(二)努力营造自觉接受监督和敢于监督的氛围。加大对县委巡察工作的宣传,提高被巡察党组织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把接受巡察监督变成自觉行动,不消极对待,置身事外。在进驻前要通过各种媒体公开巡察信息,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积极参与到巡察工作中来。要运用好巡察成果,提高干部群众对巡察的信任和信心,敢于和善于开展监督。

(三)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增强发现问题的合力。一要建立与纪委、组织人事、检察、信访、审计等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完善汇报、研判、统筹协调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汇报等制度,强化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沟通衔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和分析研判机制,完善工作运行、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督导检查制度。二要建立运转畅通的信息和人才资源共享机制及巡察成果运用共享工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破解发现问题办法不多、效果不佳的问题。一是异地互察,破除人情网。可以探索全市统一组织、县(区)异地互察的方式,破除关系网和说情风的困扰,提高巡察工作实效。二是拓宽收集问题的渠道途径,提升以小见大发现问题的分析能力。从细处着手,深入问题集中、矛盾尖锐的地方,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努力发现隐藏的深层次问题。三是以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优势互补。

(一)巡察队伍不“专”。一是巡察人员均是临时抽取,业务生疏,临时的岗前业务培训,依然不能适应工作开展。二是巡察人员不固定,办公地点不固定,在开展过程中除集中进驻阶段能保证全身心投入外,其余时间均无法完全集中,容易出现前紧后松,重巡察轻整改的情况。三是少数巡察人员存在应付和畏难情绪。

(二)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被巡察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巡察工作有一些片面认识:一是对巡察制度认识不清,把巡察组等同于一般的调研组、检查组;二是对巡察组查找不足、发现问题抱有抵触情绪;三是巡察机构和人员对巡察职责定位不准,期望值过高,什么都想纳入巡察监督的范围。

(三)对巡察工作顾虑多。持观望态度,对领导的一些违纪行为和现象,如果与自己没有实质性的利益冲突,多数干部职工是不会、不愿也不敢检举。加之县级作为最基层的巡察单位,巡察的范围小,人情网复杂,几乎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如果过不了人情关,巡察工作难以开展。

(四)巡察方式方法的思考创新不足。参加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的干部,往往讲成绩、正面的多,讲问题的少;走访调研看见亮点多,发现问题少;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中,存在“一勾到底”的现象,测评结果失真,可参考性不强;巡察时间紧任务重,一些细节性问题容易被忽视,很难发现实质性的问题。

(一)加强巡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一是综合运用组织选调、单位推荐、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一批年轻后备干部充实到巡察人才库。二是结合每轮巡察工作重点,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三是探索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巡察干部的职能职责、工作程序、纪律责任等,对每轮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完善巡察责任倒逼制度,做到奖优惩劣。四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巡察组完成每项任务的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以及组织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

(二)努力营造自觉接受监督和敢于监督的氛围。加大对县委巡察工作的宣传,提高被巡察党组织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把接受巡察监督变成自觉行动,不消极对待,置身事外。在进驻前要通过各种媒体公开巡察信息,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积极参与到巡察工作中来。要运用好巡察成果,提高干部群众对巡察的信任和信心,敢于和善于开展监督。

(三)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增强发现问题的合力。一要建立与纪委、组织人事、检察、信访、审计等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完善汇报、研判、统筹协调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汇报等制度,强化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沟通衔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和分析研判机制,完善工作运行、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督导检查制度。二要建立运转畅通的信息和人才资源共享机制及巡察成果运用共享工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破解发现问题办法不多、效果不佳的问题。一是异地互察,破除人情网。可以探索全市统一组织、县(区)异地互察的方式,破除关系网和说情风的困扰,提高巡察工作实效。二是拓宽收集问题的渠道途径,提升以小见大发现问题的分析能力。从细处着手,深入问题集中、矛盾尖锐的地方,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努力发现隐藏的深层次问题。三是以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优势互补。

(一)巡察队伍不“专”。一是巡察人员均是临时抽取,业务生疏,临时的岗前业务培训,依然不能适应工作开展。二是巡察人员不固定,办公地点不固定,在开展过程中除集中进驻阶段能保证全身心投入外,其余时间均无法完全集中,容易出现前紧后松,重巡察轻整改的情况。三是少数巡察人员存在应付和畏难情绪。

(二)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被巡察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巡察工作有一些片面认识:一是对巡察制度认识不清,把巡察组等同于一般的调研组、检查组;二是对巡察组查找不足、发现问题抱有抵触情绪;三是巡察机构和人员对巡察职责定位不准,期望值过高,什么都想纳入巡察监督的范围。

(三)对巡察工作顾虑多。持观望态度,对领导的一些违纪行为和现象,如果与自己没有实质性的利益冲突,多数干部职工是不会、不愿也不敢检举。加之县级作为最基层的巡察单位,巡察的范围小,人情网复杂,几乎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如果过不了人情关,巡察工作难以开展。

(四)巡察方式方法的思考创新不足。参加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的干部,往往讲成绩、正面的多,讲问题的少;走访调研看见亮点多,发现问题少;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中,存在“一勾到底”的现象,测评结果失真,可参考性不强;巡察时间紧任务重,一些细节性问题容易被忽视,很难发现实质性的问题。

二、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巡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一是综合运用组织选调、单位推荐、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一批年轻后备干部充实到巡察人才库。二是结合每轮巡察工作重点,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三是探索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巡察干部的职能职责、工作程序、纪律责任等,对每轮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完善巡察责任倒逼制度,做到奖优惩劣。四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巡察组完成每项任务的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以及组织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

(二)努力营造自觉接受监督和敢于监督的氛围。加大对县委巡察工作的宣传,提高被巡察党组织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把接受巡察监督变成自觉行动,不消极对待,置身事外。在进驻前要通过各种媒体公开巡察信息,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积极参与到巡察工作中来。要运用好巡察成果,提高干部群众对巡察的信任和信心,敢于和善于开展监督。

(三)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增强发现问题的合力。一要建立与纪委、组织人事、检察、信访、审计等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完善汇报、研判、统筹协调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汇报等制度,强化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沟通衔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和分析研判机制,完善工作运行、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督导检查制度。二要建立运转畅通的信息和人才资源共享机制及巡察成果运用共享工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破解发现问题办法不多、效果不佳的问题。一是异地互察,破除人情网。可以探索全市统一组织、县(区)异地互察的方式,破除关系网和说情风的困扰,提高巡察工作实效。二是拓宽收集问题的渠道途径,提升以小见大发现问题的分析能力。从细处着手,深入问题集中、矛盾尖锐的地方,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努力发现隐藏的深层次问题。三是以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优势互补。

(一)巡察队伍不“专”。一是巡察人员均是临时抽取,业务生疏,临时的岗前业务培训,依然不能适应工作开展。二是巡察人员不固定,办公地点不固定,在开展过程中除集中进驻阶段能保证全身心投入外,其余时间均无法完全集中,容易出现前紧后松,重巡察轻整改的情况。三是少数巡察人员存在应付和畏难情绪。

(二)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被巡察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巡察工作有一些片面认识:一是对巡察制度认识不清,把巡察组等同于一般的调研组、检查组;二是对巡察组查找不足、发现问题抱有抵触情绪;三是巡察机构和人员对巡察职责定位不准,期望值过高,什么都想纳入巡察监督的范围。

(三)对巡察工作顾虑多。持观望态度,对领导的一些违纪行为和现象,如果与自己没有实质性的利益冲突,多数干部职工是不会、不愿也不敢检举。加之县级作为最基层的巡察单位,巡察的范围小,人情网复杂,几乎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如果过不了人情关,巡察工作难以开展。

(四)巡察方式方法的思考创新不足。参加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的干部,往往讲成绩、正面的多,讲问题的少;走访调研看见亮点多,发现问题少;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中,存在“一勾到底”的现象,测评结果失真,可参考性不强;巡察时间紧任务重,一些细节性问题容易被忽视,很难发现实质性的问题。

二、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巡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一是综合运用组织选调、单位推荐、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一批年轻后备干部充实到巡察人才库。二是结合每轮巡察工作重点,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三是探索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巡察干部的职能职责、工作程序、纪律责任等,对每轮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完善巡察责任倒逼制度,做到奖优惩劣。四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巡察组完成每项任务的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以及组织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

(二)努力营造自觉接受监督和敢于监督的氛围。加大对县委巡察工作的宣传,提高被巡察党组织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把接受巡察监督变成自觉行动,不消极对待,置身事外。在进驻前要通过各种媒体公开巡察信息,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积极参与到巡察工作中来。要运用好巡察成果,提高干部群众对巡察的信任和信心,敢于和善于开展监督。

(三)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增强发现问题的合力。一要建立与纪委、组织人事、检察、信访、审计等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完善汇报、研判、统筹协调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汇报等制度,强化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沟通衔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和分析研判机制,完善工作运行、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督导检查制度。二要建立运转畅通的信息和人才资源共享机制及巡察成果运用共享工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破解发现问题办法不多、效果不佳的问题。一是异地互察,破除人情网。可以探索全市统一组织、县(区)异地互察的方式,破除关系网和说情风的困扰,提高巡察工作实效。二是拓宽收集问题的渠道途径,提升以小见大发现问题的分析能力。从细处着手,深入问题集中、矛盾尖锐的地方,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努力发现隐藏的深层次问题。三是以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优势互补。

(五)突出重点,提高个别谈话发现问题的质量和效果。一是结合被巡察单位的政治生态环境、工作流程、干部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精心拟定谈话方案,同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补充完善谈话提纲,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注重突出重点,细致安排谈话对象。坚持六个必谈,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必谈,中层干部必谈,刚离开领导班子岗位的干部必谈,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的参与者和知情者必谈,财务、人事等关键岗位上的人员必谈,实名举报人、老信访户必谈。同时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适当延伸谈话对象,拓宽问题线索渠道。三是针对谈话对象不同的表现,要灵活运用谈话策略和方式,确保谈话能展得开、控得住,真正谈出实情、谈出隐情。四是注重分析研判,着力提升谈话质效。

黄州区纪委实行派出机构改革,成立3个纪工委至今已经一年多了,随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监督检查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难度不断增加,要求不断提高,纪工委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日益显现.虽然3个纪工委成立时间不长,监督检查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尚处于探索阶段,但是,在新形势下,3个纪工委如何发挥好自己的职能,推进区直各部门勤政廉政和依法行政,迫切地需要我们纪工委干部认真查找和研究当前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纪工委的监督检查工作.

当前,3个纪工委监督检查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不但完成了所管理联系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积极配合完成区纪委机关各室的工作,紧贴区党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保证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贯彻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和廉政勤政的落实,推动全区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纪工委监督检查工作越来越多,范围也越来越广,尤其是区直各部门(单位)的民生工程、惠农项目、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和各类招考等,按规定均要求纪工委派员参与监督,监督在促进专项工作合法合规合理、公开公正公平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其中也面临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参与不够深入和全面,缺乏深层次的有效监督.自成立以来,3个纪工委就将对区直各部门(单位)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贯彻落实作为监督的重点之一,在区直各部门的要求下,许多工作纪工委都派员参与了监督,但是实际上事前、事后诸多工作并没有在纪工委监督之下完成,此间工作流程、相关材料等信息纪工委没有全面掌握,其合法性和合理性难以把握,所以,即使纪工委参与了现场监督,也只能是程序上的监督,是走过场,对存在的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如招投标项目仅参与现场招投标监督,对其前期招投标对象的的申报资格材料、评估机构和所要招标采购的产品性能质量的确定,以及评估报告、底价的确认方式等信息事前并未审核,招投标的详情基本是全然不知的情况下冒然参与现场监督,形同虚设.

二是重查轻纠,整改建议执行力度不够.纪工委发现了问题后建议相关部门(单位)整改落实,但未引起被建议部门(单位)重视,依然我行我素,同样问题反复出现,反复发生,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察效果的运用,如有的单位从本部门(单位)或个人的利益出发,对违规违纪认识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对执行整改建议存在抵触心理或置之不理,有的部门(单位)不能正确处理违纪者的功过关系,认为其在过去的工作中作出了一定的成绩,功大于过,因此在处理时下不了决心,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以至在执行监察建议时出现推诿应付,重错轻处,甚至有错不处.

三是认识不足,监督检查存在一定的阻力.有的部门(单位)以经济发展为首要工作,没有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纠正问题的有效手段引起重视,而是看成是挑刺、找毛病,认为是阻碍他们的经济发展.有的单位因人手不够等原因,没有配备专职监察员和成立监察室,纪检监察工作由身兼多项工作的人员附带着做,对纪检监察工作和纪工委的监督检查工作只是临时应付一下了事.这些现象的出现说明有些领导干部政治素养还不够高,对廉政建设认识还不够深,亟待纠正和提高.

四是学习不够,干部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今年,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傅明山要求3个纪工委要将工作重点放在监督检查上,由于纪检监督检查工作任务重,参与面广,涉足诸多行业和领域,因此,必须提高纪工委干部的综合素质,打造纪检工作的“多面手”和“复合型”的人才,要深入学习金融、财会、计算机、规划、建筑、招投标等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以所学指导监督检查实践,妥善应对复杂的工程建设、招投标采购、财务账目、经济运行等情况.然而,实际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学习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氛围不浓、业务不精等情况.

怎样加强和改进纪检监督检查工作,这是纪工委干部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我们必须正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确保监督实效.实体监督侧重于结果,程序监督侧重于过程,二者不可偏颇.程序监督是重点,主要看组织实施单位工作程序是否合法合理规范,必要时要深入实地现场监察组织实施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今年,区纪委制定了《黄州区纪委派出纪工委在监管部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巡查制度》、《黄州区纪委派出纪工委召开监管部门(单位)季度联系会议制度》、《黄州区纪委派出纪工委对监管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实施有效监督制度》等制度,明确了监督检查范围、程序、监督人员职责、违规问题和人员的处理办法等,重点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公开招录、财务收支等活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目的是使各类监督检查逐步走向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坚持全程监督,不留盲区.要对组织实施部门(单位)的工作部署、方案制定、资格资料审核和公告发布等安排准备情况进行事前监督;对职能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任务落实、问题整改、失职渎职等组织实施过程中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事中监督;对竣工验收、后续服务、资料审核和归档等情况进行事后监督.要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行事前提前介入,事中监督审核,事后全程跟踪,加强巡视和监督,不留盲区和死角,重点加强源头监管,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

三是加强问题通报与整改并进,强化责任追究.针对群众举报,要及时组织核查,调查事实真相,妥善化解矛盾,查明问题环节,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按期答复信访人.针对下达的监察建议,要改变重过程轻结果,重数量轻质量的状况.一是要严格被执行部门(单位)整改报告制.要求他们对照监察建议内容逐条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客观真实地反映整改结果,必要时附资料说明.二是强化责任制的落实.对下达到部门(单位)的监察建议,要求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负责人作出明确的整改承诺.此外,3个纪工委都建立了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台帐,实行跟踪监督,使监察建议落到实处,起到真正的监督作用.

四是坚持政策和业务理论的学习,提升执纪水平.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同时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掌握政策,熟悉法律,精通业务,是纪工委干部必备的素质,也是履职的前提条件.必须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学习金融、财会、计算机等专业知识和土地、规划、招投标、政府采购、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不断改善纪工委干部的知识结构,提高执纪执法能力和水平.在工作中,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讲究工作方法,善于调动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着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公正廉洁”的纪工委干部队伍.

近年来,xx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部署,聚焦主责主业,不断转变执纪观念,创新执纪方式,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以扎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然而,工作发现,在监督执纪过程中,也还存在着诸多困难和短板,亟待解决,具体如下。

一是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还需持续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配备虽然按编制要求配备到位,但面对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重大政治任务,人员紧张、力量不足问题仍然突出,同时,面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化能力还需继续提高,懂法律、金融、财会、计算机、写作等专业人才缺少,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还不够丰富、监督执纪问责能力还不够强,在监督执纪中过程中存在发现问题难、甄别问题难、解决问题难的问题,与之不相适应的是,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系统性业务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到有效补充途径较少;很多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甚至在同一岗位工作,知识结构单一,接触面狭窄,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开展。同时,少数纪检干部责任对“熟人”社会监督存在思想顾虑,担当意识不强,瞻前顾后、怕得罪人,容易致使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等问题发生。

二是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观念、工作方式还未完全适应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一些纪检干部习惯于原有的思维惯性和工作模式,在履行监督责任的过程中仍用老套路,未能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理念贯穿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在纪律审查各个环节还没有完全体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动辄则咎。如: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认识还不全面,对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以案促改推进动作还不够连贯,还没有形成以案“压责任、除风险、改制度、抓治理”逐步递进、制度化常态化的良性局面;有的习惯原有的工作模式,存在重案件查办,轻日常监督的思想误区,对查办腐败大案要案主动性强、积极性高、投入精力大,但对履行监督第一职责认识不到位,忽视了对苗头性、倾向和轻微违纪问题处理;有的政策把握能力和思想工作水平不高,不会或不善于党章党纪、理想信念和事实证据去教育说服党员干部,没有做到审查调查“力度”和思想教育“温度”的有机结合。

四是基层纪委监委执纪审查的力度不大,质量不高。受限于工作力量、业务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基层纪委监委执纪审查的力度还不够大,震慑效应还需加强。。如:近三年以来,xx纪委监委共受理信访举报xx起,其中,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xx起,占比xx%,分别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各类问题xxx起、xxx起、xxx起,xx起、xxx起,呈现递增趋势,反映出群众身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仍易发多发,以案示警的震慑作用还没有深入人心。同时,乡镇纪委存在着日常监督“带电”不足,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不高等问题,今年以来,xx纪委监委受理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中,通过专项检查、日常监督途径发现的问题线索有xx条,仅占比xx%,表明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监督乏力的问题,有的不敢监督,也有的不会监督,绝大多数乡镇纪委主要承办上级转办案件,本级受理或主动监督发现的问题较少,发现高质量问题线索的能力还需继续提高;有的执纪审查欠缺刚性,有时存在查不深入、查不彻底问题,容易因举报人对调查结果“结而不服”而造成重复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查调查公信力。

一是进一步加大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力度。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注重从信访举报、舆情反馈、巡视巡察和日常监督中摸排线索,按照程序管理和分配线索,并加强跟踪督办,对受理问题线索逐件跟进核查,做到问题查清查透、追责问责到位,确保办案程序规范,办案手续齐备。同时,在同时案件质量上下真功夫,坚持速度服从质量,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确保查清查透,严格处理到位,切实提高成案率,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

二是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反腐败协调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使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监管职能,承担相应的监督责任。找准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发挥好“监督的监督”的作用,督促各部门及时移送、高效处置在集中检查、督查调研、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共同推动形成严密高效的监督网络。

三要突出抓实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发挥震慑作用。加大以案促改工作力度,把查处问题与督促整改结合起来,对查处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定期进行剖析,找原因、堵漏洞、压责任、建机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要把严格追责问责作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撒手锏”,严格追责到位,确保责任追究到事到人,坚持“一案双查”,落实“责任终身追究制”,实现责任追究的制度化、常态化。

四要加强队伍建设。注重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开展多层次、多岗位业务培训,不断强化调查研究能力、学习思考能力,增强纪法思维、辩证思维,提高干部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锤炼严实深细作风。强化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一盘棋”的工作理念,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的督促指导力度,采取以干代训、挂职锻炼等多种方式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加强干部培养,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让干部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壮筋骨,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重大斗争一线学真本领、练真功夫。完善内控机制,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基层纪委(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纪检组)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建设,又要督促检查,落实惩罚和预防措施。中纪委提出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问题,这是基于党章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对纪委监督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同级监督难。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长期存在,主要存在三个障碍。

1.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同级党委(党组)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

2.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

3.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基层部门,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组长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产生少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二)“四风”根治难。当前,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病源还在、病根难除,停留在“不敢”层面。

1.“不能”的制度笼子不够严密。监督机制、预防制度制订数量多、执行效果低、发挥作用小、问题突出。同时,有的制度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工作的连贯性不强,执行中难度增大。如办公用房标准在5年内进行了3次调整,但有的部门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流于形式,甚至有的部门领导干部把原来的超标办公室隔开,投资购买一些办公用品,在门头上挂个“班子会议室”或者“接待室”之类的牌子来应付检查。办公用房清理本身监督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但在实施过程中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

2.“不易”的监督难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风规定,制度制订得好,广大党员干部拥护得多,但在基层想一下子根治则比较困难,如严禁午餐饮酒规定,对于农村党员干部,受民风习惯影响,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来“事多面广”、难监督难问责,群众监督的参与度也不高,给执纪监督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新形势下出现的“公款吃喝进农庄”、“带彩娱乐进家庭”、“电子礼品卡”、“快递送礼”等“隐身衣”、“换马甲”问题,再加上“为官不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仍难办”现象等等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给作风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

3.“不想”的自律环境没有形成。基层党员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带头践行作风规定的思想自觉,从近几年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看,少数基层党员干部面对作风规定,在工作生活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开监督不被发现。同时,“刮风论”、“过头论”、“影响论”等错误的思想意识仍然存在,这些都为根治“四风”带来负面影响。

(三)工作越位多。很多基层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认为有些工作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如一些乡镇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使基层纪委往往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导致纪委工作任务繁重。

(四)监督不到位。有些基层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些基层纪检干部抓防微杜渐工作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五)自身建设弱。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且部分基层纪委班子机构还不健全。如有的乡镇纪委班子不健全,虽然配备了2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有的由于没有适当的人选,纪委班子难于配齐。另外,虽然有编制,但单位上没有适合进入纪检队伍条件的人,年轻的要么不是党员或其它条件不符,符合条件的不是年龄偏大就是其它要求达不到,导致纪委班子出现人员编制空位问题,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

2.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过硬。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作风飘浮,律已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系案,人情案,对一些不正之风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

王歧山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报告中把纪委的工作职责简要表述为“监督、执纪、问责”6个字,这也是各级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本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基层纪委没有理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三)有的基层纪委不敢大胆履职。由于体制原因,各级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有的纪检干部只求平稳,不愿履职,把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主业、副业”严重倒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扎紧责任体系“笼子”的基础上,要把“考核、问责”这根“牛鞭子”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出台“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以上级党委为考核主体的“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以上级纪委为考核主体的“监督责任”考核;在“主体责任”考核份量设计上,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平行,结果运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在责任追究上,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三)监督执纪工作要有新举措。推进监督方式转变,及时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实施办法”,实现“监督与再监督”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工作空档”和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现象。建立纪委统筹、归口监督、纪委再监督再检查的工作体系和工作链条,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督向事后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

(四)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强化顶层设计,出台“两个为主”、同级监督、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等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运行规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探索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方案,针对乡镇纪检干部职能不专、队伍不稳的实际问题,建议参照“法、检”机构改革模式,推行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明确的工作路线图,实现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员专职专责,“人、财、物”上收县纪委管理。

(五)持续改进作风要成新常态。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委十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四风”问题延伸下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六)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七)监督机制、体制、制度要健全。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是关键,要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的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探索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部门机构的有效途径。发挥好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以县纪委考核为主的考核办法,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追究的刚性。

(八)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认真落实王歧山书记“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基层纪委(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纪检组)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建设,又要督促检查,落实惩罚和预防措施。中纪委提出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问题,这是基于党章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对纪委监督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同级监督难。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长期存在,主要存在三个障碍。

1.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同级党委(党组)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

2.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

3.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基层部门,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组长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产生少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二)“四风”根治难。当前,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病源还在、病根难除,停留在“不敢”层面。

1.“不能”的制度笼子不够严密。监督机制、预防制度制订数量多、执行效果低、发挥作用小、问题突出。同时,有的制度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工作的连贯性不强,执行中难度增大。如办公用房标准在5年内进行了3次调整,但有的部门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流于形式,甚至有的部门领导干部把原来的超标办公室隔开,投资购买一些办公用品,在门头上挂个“班子会议室”或者“接待室”之类的牌子来应付检查。办公用房清理本身监督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但在实施过程中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

2.“不易”的监督难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风规定,制度制订得好,广大党员干部拥护得多,但在基层想一下子根治则比较困难,如严禁午餐饮酒规定,对于农村党员干部,受民风习惯影响,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来“事多面广”、难监督难问责,群众监督的参与度也不高,给执纪监督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新形势下出现的“公款吃喝进农庄”、“带彩娱乐进家庭”、“电子礼品卡”、“快递送礼”等“隐身衣”、“换马甲”问题,再加上“为官不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仍难办”现象等等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给作风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

3.“不想”的自律环境没有形成。基层党员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带头践行作风规定的思想自觉,从近几年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看,少数基层党员干部面对作风规定,在工作生活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开监督不被发现。同时,“刮风论”、“过头论”、“影响论”等错误的思想意识仍然存在,这些都为根治“四风”带来负面影响。

(三)工作越位多。很多基层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认为有些工作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如一些乡镇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使基层纪委往往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导致纪委工作任务繁重。

(四)监督不到位。有些基层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些基层纪检干部抓防微杜渐工作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五)自身建设弱。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且部分基层纪委班子机构还不健全。如有的乡镇纪委班子不健全,虽然配备了2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有的由于没有适当的人选,纪委班子难于配齐。另外,虽然有编制,但单位上没有适合进入纪检队伍条件的人,年轻的要么不是党员或其它条件不符,符合条件的不是年龄偏大就是其它要求达不到,导致纪委班子出现人员编制空位问题,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

2.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过硬。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作风飘浮,律已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系案,人情案,对一些不正之风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

王岐山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报告中把纪委的工作职责简要表述为“监督、执纪、问责”6个字,这也是各级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本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基层纪委没有理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三)有的基层纪委不敢大胆履职。由于体制原因,各级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有的纪检干部只求平稳,不愿履职,把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主业、副业”严重倒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扎紧责任体系“笼子”的基础上,要把“考核、问责”这根“牛鞭子”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出台“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以上级党委为考核主体的“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以上级纪委为考核主体的“监督责任”考核;在“主体责任”考核份量设计上,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平行,结果运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在责任追究上,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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