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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企业和工伤员工签赔偿协议有效吗(通用5篇)

时间:2023-10-01 19:41:17 作者:雨中梧 2023年企业和工伤员工签赔偿协议有效吗(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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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工伤员工签赔偿协议有效吗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 年 月 日起到甲方处工作。 年 月 日,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其左腿距骨骨折。事故发生后,甲方对乙方采取了积极的医疗救治措施,并承担了乙方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现已初步治疗终结,尚需要在家静养。

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甲乙双方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并就乙方工伤赔偿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乙方已经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护理费以及其他费用已由甲方全部支付。甲方除此之外自愿赔偿给乙方其他各项工伤伤残损害赔偿款共计52000元人民币(伍万贰仟元人民币整)。

第二、甲方给付乙方的工伤损害赔偿款具体包括后续治疗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期间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各项社会保险金等各项费用共计52000元人民币(伍万贰仟元人民币整)。

第三、该笔工伤损害赔偿款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时付清。合同在双方签字后,即表明赔偿款已一次性付清。

第四、本协议所涉及的工伤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给乙方该笔数额为52000元人民币(伍万贰仟元人民币整)的赔偿款后,乙方不得再在就此次事故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亦不再对乙方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第五、本协议生效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第六、本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双方的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第七、乙方自愿放弃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

第八、甲方在收取乙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其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案材料、其他费用票据、各相关证件等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九、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企业和工伤员工签赔偿协议有效吗篇二

丙方属乙方员工,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乙方公司外面大道与属于甲方的_____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左脚小腿骨折。事后,甲方立即将丙方送往医院抢治,经治疗后复查,现无大碍,为妥善解决丙方受伤事宜,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赔偿费用,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因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而发生的任何赔偿、补偿或其它费用。

2、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甲方、乙方双方再向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伤残待遇、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后续治疗费(若有)和误工费用等所有费用)依法应由甲方、(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由甲方、乙方、丙方在协议三方签字后四天内一次性付完。

3、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丙方自行承担。

4、甲乙丙三方签署本协议后,终止三方的权利和责任并解除乙方与丙方劳动关系立即解除,即乙方与丙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因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包括工伤)而要求乙方承担其他任何赔偿、补偿或者其它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5、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三方当事人应切实全面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乙方无关。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和工伤员工签赔偿协议有效吗篇三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_________有限公司;员工是指_________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1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32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34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第38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______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9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第40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1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2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43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44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45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46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47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48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49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50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51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52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5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账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5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6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企业和工伤员工签赔偿协议有效吗篇四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于__________年被甲方聘为该厂工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乙方在工作的'车间厂房盖瓦时,不慎从房顶上摔下致头部受伤。

事发后,甲方将乙方送到医院进行治疗15日,并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乙方再次到医院做后续医疗手术,现已痊愈。

为解决乙方工伤事宜,甲、乙双方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二、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双方劳动关系立刻解除;

三、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赔偿差额权利;

四、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持一份,律师事务所留存一份备查,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企业和工伤员工签赔偿协议有效吗篇五

甲方: ,性别: , 年 月 日,身份证码: 。

家庭住址: ,电话: 。

乙方:法人代表: ,公司住所地: 。

鉴于甲方于 年 月 日在 由于 导致受伤一事,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为解决甲方工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如下:

一、赔偿金额: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已经支付甲方住院医药费共计人民币 元、已经支付甲方停工留薪期工资、经济补偿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部分赔偿款 元。

2、在本协议第一条确认金额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再一次性支付甲方各项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劳动关系之经济补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医疗费、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复发医疗费、后续医药费、医疗器具费等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 甲方自愿放弃其他请求,双方从此无涉。

二、付款期限:本协议第一条第2款确认的金额,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支付完毕(即 年 月 日之前付清)。

甲方指定收款银行账号为:

户名: 开户行: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四、甲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五、本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为一次性终结赔偿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

甲方自愿放弃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所享有的仲裁、诉讼的权利;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及其股东主张任何权利,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六、违约责任:

乙方迟延付款或未全额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利息。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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