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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安全生产工作小结(优秀5篇)

时间:2023-10-01 19:41:18 作者:JQ文豪 五一安全生产工作小结(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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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安全生产工作小结篇一

为切实贯彻公安部加强春季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迅速开展春季暨“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经营场所、非煤矿山、易燃易爆场所等可能造成灾难的场所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大检查。

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王永德镇长带队,对我镇范围内的医院、学校、幼儿园、加油站、液化气站、农药、油漆经营单位、非煤矿山、敬老院等单位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自xx年4月27日至29日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春季暨“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组一行对6家面粉厂等企事业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中发现有的面粉厂卫生整治,无乱堆乱放杂物的现象,生产车间与库房都配了灭火器和消火栓,经检测都能正常使用。在检查中发现闫庄、宋庄两家轮窑厂工作车间属于危房,已责令该厂负责人立即整改加固,同时抽查了职工食堂发现卫生及火食较差,督促厂方要逐渐改善卫生条件及住所安全,检查组一行受到工人的一致好评。一是对学校、医院、幼儿园、敬老院这些人员密集的场所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学习防火、灭火常识,提高他们的防火警惕性。规范安全用火用电。二是加油站、液化气站、轮窑厂、棉花收购点等易燃易爆场所为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消除火灾隐患。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明确了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加强了用火用电管理,严防发生火灾。三是对辖区内人民生活用电安全进行检查,私接乱搭,线路老化的,立即拆除,消除火灾隐患,针对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违章建筑和树障已完成了清障工作。保证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严厉处罚一批有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和个体户有十多个单位限期整改。分别是油河面粉厂、华联面粉厂、四红轮窑厂存在用电隐患,郑红刚液化气站、于兴锋液化气站存在液化气罐堆放高和其他商品混放。南关加油站、北京路加油站、东关加油站、柴什化工程队均存在安全隐患。同时与派出所、交通部门部联合取缔了各类农用三轮车上路载客现象。

通过检查,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是好的,但我们不能报乐观态度,我们要从检查出的问题入手,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从严抓起,做到安全生产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五一安全生产工作小结篇二

今年以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v^、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20xx年,市下达我县死亡控制指标10人。1—12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07起,同比下降;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同比下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10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死亡2人,火灾事故死亡2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6人),同比持平,未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试行)实施办法》,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14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13次,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其他领导带队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71次,按照县委书记抓安全“四个一次”的要求,8月26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集中开展了一次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谈心对话;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县级领导开展了联系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研究解决了一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集中整治了一批安全隐患。省安委会办公室书记谈(抓)安全专刊第6期刊登了廖克全书记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做法。调整充实了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将原来的38个调整为44个。调整了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将煤矿行业管理职责由县经信局划归县安监局。落实了经开区和高陶园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进一步明确了乡镇每一名安全监管专兼职人员的监管职责。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五落实五到位”规定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障,县安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规模以上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专项行动的通知》(夹安委办[20xx]60号),要求企业必须落实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共同领导责任,必须落实企业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职责,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必须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定期报告制度,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到位。截至目前,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已全部落实“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二)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1.煤矿、非煤矿山。

(1)严把节后复产复工关。按照《四川省煤矿复产复工管理办法》规定,对牛马溪煤矿进行了节后复产验收;县安办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县非煤矿山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夹安委办[20xx]18号),委托乡镇对全县22家非煤矿山开展了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工作,确保了全县煤矿、非煤矿山节后复产复工生产安全。

(2)强化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坚持了每月一次的煤矿安全检查,强化了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全年共下井检查煤矿10矿次,配合省煤监局川西分局检查煤矿3矿次,配合市安监局检查煤矿3矿次,发现隐患46余处,发出隐患整改指令9份。强化了煤矿驻矿安监员的驻矿监管责任,实现了煤矿“零死亡”控制目标。

(3)落实煤矿三级挂包责任。县安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煤矿挂包责任的通知》(夹安委办[20xx]52号),落实了县级领导、县安监局、产煤乡镇和驻矿安监员的煤矿挂包责任,明确了县级领导挂包煤矿的九项工作职责xx县级部门、产煤乡镇、煤矿驻矿安监员挂包煤矿的十一项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

(4)高效推进煤矿关闭工作。按照全省再关闭一批小煤矿工作要求,经煤矿业主自愿申请,县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确定县华头红星煤矿为全省第四批第一批次关闭矿井,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制定了《县华头红星煤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华头红星煤矿关闭以奖代补方案》,成立了华头红星煤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3月31日,县华头红星煤矿按时完成井下设备回撤和井筒封闭任务,实现煤矿关闭“零伤亡”工作目标,并通过市、县两级验收,在全市率先完成煤矿关闭任务。

(5)完成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通过四批煤矿关闭工作,我县仅存县华头牛马溪煤矿1家煤矿企业,该矿与xx市张沟煤矿等4家煤矿联合重组为年生产能力 57 万吨/年的“xx市科安煤业有限公司”。牛马溪煤矿兼并重组方案报xx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并以乐煤重组办[20xx]13号文进行了公示。目前,县华头牛马溪煤矿由于技改资金短缺和煤炭市场下滑等原因,该矿于6月29日向县安监局书面申请缓建1年,经审查同意,县安监局于7月9日出具了《关于县华头牛马溪煤矿申请缓建的批复》(夹安监[20xx]24号),同意其缓建1年。

(6)完成关闭煤矿水患普查工作。按照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关闭煤矿矿井水患普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委托四川省煤田地质局一三五地质队于10月底完成对关闭煤矿水患普查工作,并通过了专家评审。

(7)开展煤矿测量,落实“打非治违”责任。我县始终将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作为煤矿安全监管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xx市煤矿测量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县政府对煤矿测量工作高度重视,20xx年划拨煤矿测量专项经费6万元,确保了煤矿测量工作有效开展,为防止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提供了技术支撑。全年共对县牛马溪煤矿进行了5次动态测量。

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通过省煤监局量化考评达标。

(8)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巩固机械化开采成果。全县非煤矿山实行了机械挖掘、机械铲装和无炮采作业,确保了非煤矿山生产安全。按照四川省非煤矿山关闭(退出)整顿工作要求,全县22家非煤矿山全部退出高危行业,20xx年关闭非煤矿山4家,正常生产矿山7家,长期停产矿山11家。全年共检查非煤矿山48矿次,排查安全隐患68处,完成整改65处,整改率96%。实现了非煤矿山“零死亡”控制指标。

2.道路交通、客运和水上交通。

(1)道路交通。一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制定了《县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方案》(夹府发[20xx]19号),开展了普通公路主干线整治和货运源头企业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了源头企业管理,与100余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签订了双超治理责任书,全年共检查货运车辆125320台次,查获货车改型(高栏)525起,超限违法行为3755起,劝返1184起,处罚446起,罚款万元,卸载89起,共计吨,查获非法改装窝点一个;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完善了机动车及驾驶人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了乡镇交管办标准化建设,完善了交管办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设立了交通劝导点和劝导员,开展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月排名、季考评、季通报工作。二是持续开展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全年共排查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249处,其中省道6处、村道243处,进一步加强了县、乡道路安保工程建设,安装路侧波形护栏3075米、标志标牌18套;投入30余万元完成了中心城区主要路口、中小学幼儿园校门口减速梗和警示标志设置。三是全面落实区间限速、压事故、保平安措施。在甘霖至甘江盘渡河、新场高速新连接线、黄土叶高山至三洞镇、峨眉山月至界牌分界处等主要路段,全面实行区间测速,通过区间限速有效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四是开展车辆涉牌涉证专项治理。20xx年共新办驾驶证660本,新办行驶证3037本(其中小车1035本、摩托车2002本),汽车年检4469辆、摩托车年检5368辆,电瓶车5950台,汽车、摩托车、电瓶车源头管理取得明显成效。五是严肃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了重点车辆整治、剿酒整治、农村交通秩序整治、货车治超整治,营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全年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38952起,其中酒驾106起、客车超员6起、面包车超员69起、货车超载246起、超速19151起,刑事案件立案20起、破案20起、依法移送起诉追究刑事责任16人。六是扎实开展木城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按照《xx市开展农村交通安全示范乡(镇)活动工作方案》要求,木城镇被确定为20xx年全市11个区(市)、县农村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单位之一。按照通行秩序良好、执勤执法规范、交通事故减少、交安设施完善、安全意识增强五项工作目标和九项具体量化考评指标,组织县安监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农业局等部门加强了对木城镇创建工作指导,木城镇创建为市级道路交通安全示范镇。

(2)客运和水上交通。

客运安全。一是扎实开展客运驾驶员“五不两确保”安全宣誓承诺活动。6月24日,组织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交警大队和全县客运企业负责人、驾驶员代表、部分乘客及交通、公安交警执法人员共计200余人在县客运中心集中举行客运驾驶员“五不两确保”安全宣誓承诺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客运驾驶员安全意识,落实了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客运车辆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了全县客车、出租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台帐,实行“一车一档”管理,客运车辆全部安装了gps系统,强化了客运车辆动态监管。三是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狠抓码头源头安全管理,落实签发车、船单制度,加大水路安全大检查力度,按照省、市要求,积极开展救生衣行动,按最新规范配齐救生衣(救生浮具),确保了水上交通安全。四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年共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75起,整改75起,整改率达100%。五是强化道路交通在建项目安全监管。对成昆铁路、青衣江三桥、千佛大道等在建交通项目开展安全检查95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督促在建项目业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整改;对成昆复线东月段3人触电事故进行了提级调查处理,对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给予了万元的行政处罚。六是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打非治违工作。检查企业6家次,打击黑车7台,行政处罚万元,严肃查处非法改装、非法运营行为,行政处罚万元。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

(1)危险化学品。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20xx-60)要求,一是制定了《集中开展危爆物品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夹安监[20xx]38号),全面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隐患,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燃烧、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年共检查危险化学品罐区6次,涉及在役罐容78500立方米、在建罐容49300立方米,查找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隐患4处,发出整改指令书2份,隐患整改率100%;二是强化对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三同时”审查工作,现场核查14次,完成了乐山中油新能源有限公司、康泓油料厂扩建项目安全评审工作;三是强化陶瓷企业煤气站安全监管,充分发挥专家治安作用,采取政府搭台、企业购买技术服务的方式,xx县唯安化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展陶瓷企业煤气站安全检查和技术服务,委托县唯安化工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全县30家陶瓷企业69台煤气发生炉复产复工工作进行了验收,全年共检查煤气站696站次,其中例行检查682站次、专项检查14站次,排查安全隐患3480处,整改2986处,整改率86%,其余隐患正在整改之中。

五一安全生产工作小结篇三

1、我局公路管理所组织力量加强对管辖路段的巡查力度,重点针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高边坡、地质灾害易多发路段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组织力量加强对管辖路段的巡查力度,对发现塌方和坑槽的路段,迅速组织抢险队,采取有效措施,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清理,并制作安全警示标志,修补毁坏的路面、路基、清理疏通侧沟和排水等设施。3月26日至5月8日,区公路所进行公路安全大检查,出动24人次检查了28条线路共264.212公里,保障公路畅通。

2、加强公路施工路段的安全管理。我局对影响正常通车的边施工边通车路段、高边坡等重点区域进行了大检查,认真抓好各施工队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求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要求各建设单位组织力量抓紧完工,定人定时检查。暂停施工的项目,停工期间已按要求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封闭路口,安排人员值守,避免社会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无发现安全隐患。

3、3月26日至5月8日,区路政执法大队共出动379人次,执法车辆58车次,共排查县乡农村公路731公里。深入辖区公路进行隐患排查摸底,对危险路段、危桥加强监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制定应对防范措施,发现安全隐患2处,已整改完成。

4、完善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巡查工作的有效性,在坚持时间、范围、频率“三到位”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安排和调整巡查时段,建立了严格的路产逃逸案件责任追究制,有效地促进了路政巡查效率的提高;同进,严格落实违章建筑查处清理等工作的首办负责制,切实加强对地下各种穿跨越以及护网等设施的安全控制。

五一安全生产工作小结篇四

1、3月26日至5月8日,出动港航执法人员55人次,检查渡船36艘次,重点检查客圩渡船驾驶员资质及渡船技术状况、超载超员、违章冒险航行、消防和救生设备的配备是否齐全、渡口是否严格落实“一渡一岗”制度、乘客是否携带夹装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船等情况,坚决杜绝渡运船舶带“病”运营,非法渡运。主要是查落实、查隐患整改,细化安全工作管理措施。同时督促渡船驾驶员严格执行水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操作规程和“六不发航”规定以及恶劣天气期间减载、停航封渡特殊规定。发现安全隐患4处,已整改4处。

2、3月26日至5月8日,出动港航检查人员121人次,检查辖区19个砂场企业,重点对砂场业主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港口经营许可证、是否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砂场工作人员在作业时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砂场内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完善、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否及时整改、用电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处,已整改2处。

五一安全生产工作小结篇五

为确保全镇 “五一”节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城关镇按照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五一节前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安全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留食安委办发,20xx7号)文件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专项活动,确保“五一”节前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为切实加强“五一”节前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的领导,我镇建立起“镇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及其他人员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镇领导干部和县药监局、县农业、质监、工商、畜牧、派出所、卫生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于4月24日在县城我镇辖区内开展了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

针对“五一”节假日期间各类节日食品消费量较大、外来游客人数增多、宴会聚餐较多的情况,检查小组重点对全镇范围内的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及药店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畜禽屠宰、生鲜 乳品及乳制品等方面的整治工作。同时重点对本辖区内的的电力设施、供电安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全力确保安全。

加强节日期间值班镇机关召开了村镇干部紧急会议,明确要求镇及各村(居)委会落实好节假日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确保群众举报和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及时处置,并且要求各值班人员做好值班登记,并保持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以保证政令和讯息畅通。

我镇在检查期间利用广播、会议、宣传栏等载体对《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在全镇进行了广泛宣传。通过引导群众正确选购食品,增强食品安全防范意识,营造良好氛围,降低事故发生率。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全镇上下齐心协力的共同努力下,“五一”期间我镇未发生一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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