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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组织制度 对党的组织制度的心得体会(大全6篇)

时间:2023-09-22 22:57:24 作者:碧墨 党的组织制度 对党的组织制度的心得体会(大全6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党的组织制度篇一

作为中国共产党员,对党的组织制度有着深刻的体会和思考。党的组织制度是党的生命线,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保证,对于巩固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推动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将从个人成长的角度出发,结合实际经历,对党的组织制度的重要性、党章所规定的组织要求、组织生活的作用以及加强组织建设的建议进行探讨。

首先,党的组织制度对于党员个人的成长具有重大影响。作为党员,我时刻感受到党的组织制度的严密性和严肃性。党组织对每一位党员都进行严格考核和培养,不仅要求党员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更要求党员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崇高的道德品质。在组织的培养和考察下,我发现自己的政治立场更加坚定,党性更加坚强。通过组织的教育和引导,我更加明确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更加清晰了自己要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终身的目标。

其次,党章对于党的组织要求明确而具体。党的组织制度是由党章来规定和约束的,党员必须要认真学习党章,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贯彻。党章明确规定了党的基本原则、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要求等。从我个人的经历来看,严格遵守党章要求是保持党性建设的基础。在组织的引领下,我明白了党章是党员工作的基本准则和行动纲领,只有更好地贯彻党章,才能够更好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服务。

再次,党的组织生活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员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交流的重要渠道,也是组织教育和监督党员的重要方式。通过组织生活,我有机会与党组织和其他党员进行沟通交流,分享工作经验和学习体会,吸取他人的优点,改正自己的缺点,形成互相监督、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同时,组织生活也是党组织对党员工作进行评估和指导的重要环节,通过组织的帮助和督促,我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

最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是关键所在。党的组织建设是党的基础工作,也是提高党的组织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我认为,要加强党的组织建设,首先要注重选拔培养干部,培养一支忠诚、纯洁、实干的党员队伍;其次,要加强组织建设的制度化建设,健全组织机构,优化党组织的层级关系,提高党的组织工作的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最后,要加强组织建设的纪律约束,对违反党的组织制度的行为,坚决查处并给予严肃处理,确保党的组织纪律的严明性和刚性。

综上所述,党的组织制度对于党员个人的成长具有重大影响,党章对党的组织要求明确而具体,党的组织生活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是关键所在。只有充分认识到党的组织制度的重要性,我们才能在党的旗帜下,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政为民、勤勉敬业,共同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懈奋斗!

党的组织制度篇二

党的组织制度主要包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即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组织原则、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的选举制度,党内议事规则等。以下由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党的组织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党的组织制度是指对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和组织纪律用党规党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并要求所有党的组织和党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组织规程。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内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 第十四条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

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党的组织制度篇三

(一)

作为一个党员,我深知对党的组织制度的理解与把握至关重要。党的组织制度是我们党的根本制度,也是我们党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保障。在党的组织制度中,党的组织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重要内容之一。党的组织体系是我党最基本的组织形式,也是党的力量源泉和战斗堡垒。党的组织制度的重要性,正是在于它为党员提供了发挥个人才能的舞台,同时也要求党员在遵守组织制度的同时,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水平,以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服务。

(二)

在党的组织中,党的组织制度规定了党员的入党条件和程序。党员入党是一项严肃的事情,需要党员有较高的思想觉悟、政治觉悟和组织觉悟。在我入党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党的组织制度的严肃性和庄重性。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间,我参加了一系列的学习、交流和实践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参与,我逐渐明确了自己的信仰和追求,并根据党的组织制度的要求,坚持正确的思想路线和政治立场。

(三)

党的组织制度中,督查和监督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党的组织制度要求各级组织严格执行党的决定,确保党的政策和方针得到贯彻落实。作为党员,我深知自己在党的组织制度中的责任和义务。在平时的工作中,我注重向党组织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反映困难和问题,积极参加组织安排的各种活动。同时,我也认真对待党的组织的督查和监督工作,主动接受组织的监督和指导,并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反思和总结,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先进性。

(四)

党的组织制度的人员管理是党的组织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党的组织制度规定了党组织对党员的选拔、培养和任用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在党的组织制度中,党的干部选拔和培养是尤为重要的一项工作。在我所在的基层单位,我亲眼见证了党组织对优秀党员的严格考察和广泛征求意见的过程,以及对干部的培养和提拔。党的组织制度能够保证党员中人才的选拔和培养,使他们能够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五)

对党的组织制度的体会让我明白,党的组织制度是党的血脉和灵魂,是我们全党同志共同遵守的基本规则。党的组织制度是我们党的优势和特色所在,也是我们党的战胜一切困难和挑战的重要保证。作为一名党员,我将坚定信仰,坚决遵守党的组织制度,不断提高个人素质,为党和人民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相信,在党的组织制度的引领下,我们党一定能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党的组织制度篇四

为加强村党组织班子及党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掌握村情民情,建立健全干部、党员、群众之间联系服务的沟通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对象

谈心谈话对象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支部(总支部)党员及广大群众。

(二)主要目的

了解干部、党员及广大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生产生活情况以及对村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向谈话对象反馈其在思想政治、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需要提醒注意或纠正的.问题,指出缺点差距,提出希望要求;完成其他需要谈话反馈的任务。

(三)谈话类型

1、日常交心谈话。通过定期不定期的谈心谈话活动,了解班子成员、党员、群众日常思想动态及工作、学习、生产生活情况,听取、反馈意见建议。

2、任职入党谈话。干部新任离任、职务调整交流、党员吸收转正时要进行谈话。干部新任要以勤政廉政为主要内容开展廉政谈话;干部离任、调整职务要全面客观评价,听取意见建议;党员吸收转正要明确权责,提出要求。其形式可采取个别谈话,也可进行集体谈话。

3、提醒帮助谈话。工作进位或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要提醒干部、党员保持清醒头脑,严于律己,扎实工作。班子成员、党员队伍、村组群众间发现不团结、不和谐现象,干部、党员个人及家庭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和其他值得注意的问题时,及时提醒帮助,防微杜渐;思想、工作、学习、生产生活受到挫折、遇到问题时,及时沟通交流,帮助其尽快恢复信心,解决问题。

4、批评诫勉谈话。干部、党员在思想政治、维护团结、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特别是对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考核评议、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及组织生活会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时,应及时找当事人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和错误性质,并责成当事人就其问题进行说明,要求限期改正。

5、考核反馈谈话。干部、党员考评工作结束后,对民主测评、评议等的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由考评组或村党组织及时向相关人员反馈,帮助改进纠正。

(四)谈话方式

1、组织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约请谈心谈话。

2、集体谈话。对职务调整、发展党员以及针对干部、党员存在的共性问题可采取集体谈话。

3、个别谈话。对职务调整以及个人的个性问题可采取个别谈话。

4、个人要求谈话。集体或个人有情况需要与村党组织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五)组织实施

1、实行谈心谈话责任制度。村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要注意与干部、党员及群众等不同群体都开展谈心谈话,每年至少与本支部(总支部)的每一名党员谈心1次。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要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每年至少谈心4次。党组织班子成员要与支部(总支部)党员谈心谈话,确保每个党员都有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谈心,班子成员与所联系党员每年至少谈心2次,同时要经常性开展与群众谈心谈话活动。支部(总支部)党员要与群众谈心谈话,每个党员每年与群众谈心至少2次。

2、抓好落实及反馈整改。谈心谈话前要做好计划安排和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做好记录;谈话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坦诚相见、讲求实效、保守秘密;谈话后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办和落实工作。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涉及其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对谈话认定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发现严重问题时,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

党的组织制度篇五

党的组织制度是党内民主生活的基本规范和重要保障,是保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关键。近年来,我深入学习党的组织制度,参与党内组织的一些活动,不断增强对党的组织制度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这些实践和体会,我深感党的组织制度的重要性和特点。下面从党的组织制度的为重要性、重要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加强和改进的思考等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党的组织制度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党的组织制度是党的一切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保证党的统一和战斗力的重要保障。党的组织制度保证了党的各级组织的清晰层级,确保上下级组织之间的联系和协调运作。它规定了党员的组织与活动原则,使党员既能履行党员义务,又能享受党员权益。党的组织制度使党员处在一个团结、纪律、高效的组织体系中,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和效能。

其次,党的组织制度有着重要的特点。党的组织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体现,既有着民主的特点,又有着集中的特点。党的组织制度是党的民主生活的基本规范,通过党内选举、党内竞选等方式,确保了党员参与组织决策和工作的权力,充分发扬了党内民主。同时,党的组织制度也具备集中统一的特点,通过组织施加的纪律和要求,加强党员的纪律性和组织性,保证党的统一和凝聚力。

然而,党的组织制度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有些党组织对党的组织制度的认识不够深入,执行不够严格,导致组织生活形式化而缺乏实质性。另一方面,有些党员对党的组织制度的重要性和意义缺乏充分认识,不重视组织生活,导致组织活动的参与度不高。同时,个别党员对组织纪律不遵守,甚至发生了严重的党纪党规违反行为,严重损害了党的事业和形象。

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组织制度,首先要加强党的组织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党的组织制度的培训,提高党员对党组织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党员对党的组织制度的认同感和责任感。其次,要加强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完善的党组织工作考核机制,对组织生活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按照《问责条例》对组织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追责,确保党的组织制度得到切实落实。再次,要加强党的党员教育和党纪修养,通过教育引导,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养成自觉遵守组织纪律,遵守党的组织制度的习惯。

总之,对党的组织制度的学习和实践让我深刻认识到其重要性和特点。党的组织制度是党内民主生活的基本规范和重要保障,是保证党的统一和战斗力的关键。在实践中,我们也要正视党的组织制度存在的问题,加强宣传教育、监督管理和党员修养,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组织制度,确保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党的组织制度篇六

党的组织制度是指对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和组织纪律用党规党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并要求所有党的组织和党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组织规程。下文是党的组织制度,欢迎阅读!

第十条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十二条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三条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 第十四条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

第十五条

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第十六条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第十七条

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1、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由党支部开出从支部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持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党委(党工委)核实后,根据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分三种不同情况开出相应的介绍信。(1)如果党员转往该党委(党工委)下属的其他支部,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2)如果党员转往市内其他党委(党工委),则开出从所在党委(党工委)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介绍信,党员持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办理;(3)如果党员转往市外有关单位,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

6、党员持转入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到转入支部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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