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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分析论文好(汇总20篇)

时间:2023-12-20 16:44:01 作者:飞雪

食品是人们获取营养和能量的重要来源,它直接关系到我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状况。小编为大家推荐了一些健康的食谱和烹饪技巧,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启发。

食品安全问题的论文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食品行业飞速发展,市场形势总体向好,但是也出现了很多令人痛心的食品安全事故。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经济基础薄弱,也是监管的薄弱地带,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本文主要阐述农村食品安全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农村;食品安全。

农村问题一直是我们党和政府关注的重要问题,我国农村人口数量众多,农村的持久稳定关系到国计民生。食品安全是农村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然要把涉及千千万万老百姓的身体健康问题放在首位。目前我们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立法和监管工作也进一步加强,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向监管难度较大的农村转移,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成为食品造假的重灾区。同时,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相对闭塞的状态使得农村的食品安全监管比在城市的监管难度更大。

1.经济基础薄弱导致假冒伪劣食品盛行。

农村地区是我国的不发达地区,农民的收入水平总体偏低,导致对价格很敏感,对于食品更是如此。一些不法商贩抓住农民贪图便宜的这一弱点,将一些假冒伪劣的产品销售到农村,这种假冒伪劣的食品严重影响食品工业的发展,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大部分假冒伪劣的食品质量堪忧,会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特别是对少年儿童的成长发育造成的损害,严重影响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农村集贸市场是农村集市贸易市场的简称,是指一种传统的农村商品交换场地,是场内经营者集中进行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现货商品交易的固定场所。农贸市场是农民朋友集散农产品的重要场所,是乡镇中农副产品、日用品销售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其卫生安全条件直接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目前,在我国的乡村地区,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很薄弱,其卫生条件较差,到了夏季异味明显。大部分商贩处于散乱经营的状态,使得农贸废弃物的处理极不合理,肉食、蔬菜、副食的位置安排缺乏合理的规划,很容易导致食品的污染。一些不明来路的农副产品很容易进入农贸市场,老百姓在购买时也很少去关注产品的来历,这些因素导致乡镇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存在很大的风险。

3.农村土地污染严重,间接造成农产品的污染。

耕地是我们宝贵的财富,我国政府一直强调要保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人多地少的现状决定了只有保护耕地才能维护国家的粮食安全。我国农业多年来连续增产,农业发展取得了傲人的成果,这与政府长期以来的农业支持政策密切相关,也离不开农民朋友的辛勤耕作。与此同时,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我国农业的农药化肥使用量连年增长,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我国农药的使用量呈快速上升的趋势。1991年,我国农药使用总量为76.53万吨,迅速增长到180.19万吨,增长了135.5%,年均增长率高达7.4%。同期,中国农药行业也得到长足发展,农药生产和使用总量均居世界前列。农药使用快速增长的同时,中国的农药施用强度也在不断增加,按农作物播种面积来算,农药使用量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农作物播种面积的增长速度,是同期农作物播种面积增长速度的9倍。工业废水的随意排放造成大量的土地和地下水污染等。这些因素共同造成了我国农村土地污染的现状,进而使得农产品的农药残留严重超标、农作物的重金属严重超标,食品安全在源头上就得不到保证。

4.不规范的养殖业在畜产食品源头上造成严重问题。

随着农民发家致富心理的推动,大量的农民开始发展小规模的养殖业,以养猪、养鸡为代表,农村养殖业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很多问题。养殖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就是饲料,饲料是促进肉、蛋、奶等养殖业商业化的重要基础,是人类的间接食品,一些农民为了提高养殖的效益往往大量甚至过量地使用抗生素以及饲料添加剂。一些劣质饲料和有毒有害的物质被使用,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需要引起注意。

1.经济收入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在收入和消费支出上有明显的差距。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农村居民的收入相对较低,尽管每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率在10%左右,但是对比城镇而言,农村居民的收入还是偏低,这就导致他们在选择食品时选择价格低廉的。在食品监管上,经济因素是重要因素,我国香港特区之所以能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体制,这与其强大的经济投入密切相关。我国农村居民收入较少,导致一些假冒伪劣的食品流向农村地区,而且农村地区处于监管的薄弱地带,所以形成了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2.农贸市场为农民生活带来的便利使得人们忽视其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农贸市场是农民朋友进行买卖食品的聚集点,为广大农民提供了便利。农产品在这个市场上流通的时候面临的约束很小,多数农产品的产销地点并不明确,形成很大的安全风险。工商局、食药监局在农村的监管力量严重不足,难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造成现在农贸市场的无序发展。

3.短期行为造成土地污染。

过去三十年,我们过度重视经济效益,没有考虑可持续发展,对耕地过度使用严重。单纯地追求产量导致化肥农药超标使用,使得土地板结,产量下降,还使得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问题严重。随着城市地租的进一步上升,一些工厂大规模布局农村地区,工业用地的增加本身就减少了耕地的面积,再加上工业废水未经处理随处排放,造成严重的重金属残留问题,主要是砷、氰化物、汞、镉,铅、锌等,这些污染物的随意排放主要是处理成本高,监管不到位造成的。土地污染比水污染、空气污染更难以治理,这些短期行为严重影响我国的长期发展。

4.不规范的养殖业造成的问题。

养殖业是近些年来我国农村地区致富的重要手段,在发展的初期,农民一拥而上,分散养殖,不注重科学管理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在养殖过程中,滥用饲料添加剂、抗生素的现象屡见不鲜,疫病虽然减少了,但是却对人体造成了间接损害。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公布的中国第一份抗生素使用量和排放量清单显示,20中国抗生素使用16.2万吨,其中51%为兽用,在36种常见抗生素中,兽用抗生素的比例更是高达84.3%。复旦大学一课题组通过对1000多名学校儿童人群尿中抗生素的生物监测,证实我国儿童普遍暴露于多种抗生素下,并发现兽用抗生素主要通过污染水及食物进入人体,而兽用抗生素暴露与儿童健康有明显的联系。目前,从兽用抗生素滥用程度上看,主要集中在乡村的家禽养殖和散养户,他们用药知识相对贫乏,过量购买、使用抗生素的现象比较普遍,由此产生的耐药性和食品安全问题给人类健康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1.开拓思路,加大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三农问题一直是我们国家发展的焦点问题,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可以为食品安全提供基础保障。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引导农民结合市场需求改善种养结构,适当增减不同作物种植规模,积极推进农产品收购储存改革,保障农民合理收益。积极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农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承包地,开展土地股份合作、联合或土地托管,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2.建立规范化的农贸市场,实现双赢。

农村地区村落分散,需要农贸市场为广大老百姓提供农产品的买卖。建立规范化的农贸市场,不仅能够方便人民群众的生活,而且可以为商家提供良好的经营场所。地方政府应该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将农贸市场的生、冷、鲜、熟的食品划区分开经营,对于农贸市场的公共卫生安排专人打扫、清理。规范市场上商户的进货渠道、销售途径,做到经营有执照,进货有登记,销售有记录,让一切行为有据可查。在监督上,要定期、不定期抽检,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做好事前控制。

3.加强土地监管,创新保护机制。

我国土地辽阔,但是真正可以利用的土地资源较少,更应该珍惜。一些农村出现很多强占耕地、工业废水污染耕地的现象,应该坚决杜绝。基层政府须提高觉悟,严格审批制度,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不能为了短期的财政目标就引进一些污染企业,放松环保的要求,耕地的保护一定要摆在突出位置。农业用地就要在农业的范围内找出路,不能挪作他用。环保、国土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保护好土地资源,造福人民,造福后代,只有土壤健康了,农作物才能健康,人民群众的健康才能得到保证。

4.推行大规模、集约化养殖业。

分散养殖一方面造成了资源的浪费,环境的污染,另一方面造成了监管上的困难。地方政府应该大力发展集中养殖,科学选址,鼓励大规模、集约化建设养殖场所。这样既可以方便农户统一销售,合理经营,而且方便对养殖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管,也可以集中宣传科学的养殖知识,减少滥用饲料添加剂、抗生素的现象。综合来看,我国农村的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就要全面推进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食品安全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更不能让农村成为薄弱地带。食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长期稳定,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

食品安全问题的论文

目前,食品添加剂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其能够有效保鲜,促使食品品质得到改善,但是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因为不规范的使用,很容易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威胁到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社会经济的发展,在较大程度上改变了我国食品消费结构。食品工业发展迅速,我国人民吃得饱的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未来开始充分重视如何吃得好。在各式各样的食品中,添加剂扮演着日趋重要的角色,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很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添加剂概述。

目前,在食品添加剂定义方面,各个国家还没有完全统一。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定义了食品添加剂,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对食品的色香味等品质进行改善,满足加工工艺需求和防腐需求,分为人工合成、天然物质等两大类型。相关的调查研究表明,进入新时期后,我国食品添加剂发展迅速,类型多样,已经出现了超过20种食品添加剂,品种超过2000多个,其中,最为经常见到的添加剂有甜味剂、抗氧化剂,等等。

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调查发现,目前我国很多食品安全问题都是因为滥用添加剂造成的,其中,最容易出现的有以下这三类问题。

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虽然我国在相关食品法规中明确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最大用量、标准用量等一系列标准,但是部分商家为了实现产品利润提升的目的,会将大量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到食品中,以便优化食品颜色、提升食品口感,扩大食品销量。虽然采取本种方法,食品的使用期限得到延长,食品外观更加好看,却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使用劣质的食品添加剂。

现阶段,我国出现了较多种类的食品添加剂,很多食品添加剂具有基本相同的功能。为了降低成本,部分商家就会将成本较低、危害较大的食品添加剂应用于食品中。这些劣质食品添加剂中很多成分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如铅、汞等,甚至超过了保质期要求,这就会影响到食品安全,不利于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违规使用非食品添加剂。

相较于过量使用添加剂和使用劣质添加剂,违规使用非食品添加剂会对人体造成更大的伤害。比如,部分不法商家为了获取利益,会在食品中加入工业用剂,以此来冒充食品添加剂,这样食品口感虽然也可以得到改善,却对我国人民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商家遵守规范。

每一个商家都需要有较强的职业道德感,严格要求自己,做良心食品,以便促使市场食品的安全性得到保障。因此,就需要不断提升市场管理水平,规范每一位商家,保障其严格遵守相关规范,科学合理地使用食品添加剂,最大限度地降低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率。

现阶段,依然有大量商家明目张胆地对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主要原因就在于市场监管存在着问题,导致部分商家的法律意识薄弱。因此,就需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要求商家。同时,相关卫生组织也需要更加严格地监管不法商家,除了要在第一时间及时禁止商家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外,还需要适当提高惩罚力度,如公布不良商家、给予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等,以此来增强商家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操作意识。

创新食品检测技术。

经过不断的发展,我国食品安全检测分析技术日趋成熟,但是随着食品种类的增多和添加剂种类的丰富,导致食品添加剂的检测难度在不断增大。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不断创新食品安全检测技术,以便保证在第一时间就可以找出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禁止市场中流入这些不安全食品。此外,还需要积极创新食品添加剂,改善食品添加剂整体行业,研发出较低成本、健康程度更高的食品添加剂,以便将市场上的劣质食品添加剂逐步替换掉。

增强消费者的重视程度。

要综合运用多种途径,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的意义,让广大消费者充分重视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如果遇到此种不法行为,需要向卫生组织及时积极上报,且坚决抵制三无产品,向监管部门及时上报这些不合格食品的信息。

构建和完善食品添加剂安全评价制度体系。

要对食品添加剂应用标准进行统一,各级地方政府积极参与进来,将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将食品权威信息第一时间发布给公众;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行业发展状况,对食品添加剂安全评价制度科学合理地构建与完善,国家食品安全机构严格认真检查使用之前的食品添加剂,促使食品加工过程的公开性、透明度得到不断提升。此外,要对食品类法律法规体系大力完善,对食品市场全面整治,在赢得消费者信任的基础上,提升食品的绿色、天然程度,降低危害,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健康。

结语。

在近些年来社会上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中,滥用食品添加剂造成的问题占据很大的比例,对人民人身安全造成了较大的威胁。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从多方面着手,如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增强监管力度,提升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等,最大程度地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概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安全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为生存的基本物质,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必需品。在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食物,为了生存,我们离不开食品。而正因为食品市场的巨大潜力,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几年来我国的食品加工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食品工业一跃成为我国的一大产业,各种新式食品层出不穷。与此同时,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增加,频频出现的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一次次地伤害了民众的生命健康,也一次次地损坏了公众对食品市场的信心。这严重制约了中国食品工业的发展,更对我国的食品资源造成了严重的浪费。因此,如何保障食品安全问题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

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取的是随机问卷调查。发出调查问卷25份,实际收回25份,调查人数为100人,回收率100%。

调查对象:

xx医学院2011级学生。

调查分析:

在上述调查数据中我们可以知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愈来愈关注,绝大数人都会关注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现在食品安全的各种各样问题,已到了相当严峻的程度,令大部分市民失望。电视媒体的揭露成为打击问题食品的重要工具。人们对食品进行选择时更多的是食品本身的安全问题,而不会去进行盲目采购。大多数人认为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责任在于食监局的监督不力与商家自身不自觉。

调查总结:

一、商家。

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事件中,不法产商及商人是最大的驱动者。这暴露了这些不法分子的不诚信及只为谋取私利等不道德行为。若要控制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则须先把这些不法分子的道德拉入正途。每位经营者在从事经营前应签订诚信规则以一种硬手段的方式要求自己不出售有问题产品,更为甚者,经营者需将每位顾客当成自己的家人那样珍惜,而不是只把盈利放在眼中,只顾吸取顾客的'金钱,而将他人的生命安全及健康置之度外,倘若他们制造或出售的问题商品回流到他们家人的手中,当事故发生后,他们会有如消费者般经历的万分痛苦。这循环的道理及弊处,相信每位商人都懂,因此,他们都应该将这把警惕量尺放在自己心中以时刻提醒着自己。当食品安全问题不再发生时,这一切就变得两全其美,消费者买得值,吃得安心,商家得到更多信任,更多顾客,更多利润。

二、政府。

为了能够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政府及其其他机关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他们是为了给人民谋取利益,让人民过上更好的生活而存在的。因此,只有政府把食品安全问题放在高度重视的位置上,且各职人员明确职务,尽职尽责,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努力协调好各有关部门间的关系,最重要的是要加强监管工作,提高食品监管的准确性及增强食品监管的权威性。对于那些不作为或乱作为的人员要严肃处理,同时也要听听百姓们的声音,对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多进行一些真正有益的反馈,要积极宣传及传播食品科普知识,使大家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我们该如何处理解决,也要开展一些食品安全教育活动,使食品安全意识能更深入民心。只有这样做,才有可能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当然,作为国家强硬的手段及体现公民权利的法律,那是不可缺的,为的就是能够通过这强硬的手段将那因一己私利而谋取暴利而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违法生产者和经营者得以绳之于法,并且打击那些欲违法犯罪的犯罪分子和在执法过程中的腐朽官员,才可让那些食品安全问题远离咱们的生活圈。唯有政府及其人员与法律相辅相成,才能使执行制度真正的履行而不是一种监督执行的过程,才能使政府做得更好、执法更有力、管理更严,食品安全问题才更少。

而人的观念也是影响此类问题的一大因素,因此当人们观念意识更高时,政府及法律更好地运作时,食品安全问题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此类问题才会越来越少。

三、消费者。

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严峻化,以食为天的我们对问题食品的恐惧也逐步加深,对厂商的信任度也江河日下,甚至发展到对众多的食品都出现不敢吃、不敢买的程度。同时我们也希望食监局能加大对问题食品打击的力度,与厂商能够用良心与信用去制造商品。因为从调查中看出,我们对食监局抱有很高的期望,但却总有失望的情况,对于厂商我们尽是痛斥他们对食品对人民生命安全的不负责。所以广大的消费者都希望食监局与厂商能归还一个既安全又有保障的食品市场给我们。除了对食监局与厂商的期望,我们消费者也应该加强对问题食品的辨别能力,多关注食品方面的新闻,了解多一些食品添加剂的限量及其作用与副作用。进而从自身的知识层面上减少对问题商品的购买,同时也减少了问题商品的销售。除此之外,我们还应该配合食监局的整理,遇到问题商品时尽快举报,以尽早扼杀问题商品的进一步泛滥。

总而言之,我们消费者不但要加强自我对问题食品的防范意识,而且还要配合食监局的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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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食品安全标准可以分为实质性安全和形式性安全,对此应当从严把握,以形式性安全为辨别标准,生产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形式性安全标准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即应当承担十倍赔偿责任。

【案情】。

原告:李某。

被告:宝鸡市某超市公司。

3月20日20时许,原告在被告处购买了买迪士尼压片糖果1盒,价值4.8元。次日发现商品生产日期为3月19日,保持期为一年,商品超过保质期一天时间。原告请求判令被告退还货款4.8元,并惩罚性赔偿1000元。

法院认为,《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可见《食品安全法》将保质期纳入了食品安全标准范围,明令禁止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被告作为产品经营者,对所售产品的质量有谨慎审查义务,只要尽到日常职责即能发现所售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现被告未能证明其存在无法知晓保质期的情形,应当推定明知食品超过保质期而仍然销售,应当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判令被告退还原告货款4.8元,赔偿1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自动履行了判决内容。

【评析】。

本案在评议过程中出现以下争议:

第一种观点认为:在侵权赔偿领域以“填平”原则为基础,以“惩罚”赔偿为例外。惩罚性赔偿原则不符合按劳分配的宪法原则,总体适用上要采取抑制态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糖果》从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等方面做出了技术性规定,只有污染物、微生物、添加剂等超标,威胁危害人体健康时,才能认定为不安全的食品,判令进行惩罚性赔偿。本案糖果过期一天,尚不可能变质腐烂,对人体造成危害,只是可能不再符合质量标准。不能混淆质量标准与安全标准的概念,在质量标准与安全标准之间存在一定过渡地带,可以称之为灰色食品地带,生产销售灰色食品并不必然承担食品安全法领域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只须承担买卖合同上的违约责任即可。

另一种观点如同判决理由,认为立法对食品安全采取严格主义标准,食品安全不仅仅指食品的内在质量,还包含形式安全标准。法律明确禁止销售过期食品,说明立法推定过期食品为不安全的食品,生产销售过期食品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

笔者认为,要解决上述争议必须厘清两个问题,一是食品安全标准的概念、二是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原则。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可以看出,食品安全有两个方面要求,一是无毒无害,二是营养有效。而在现实消费领域,如果要让普通消费者判别食品是否实质安全,必然面临许多困难。包括:1、专业知识复杂性。污染物、添加剂是否超标,营养物质是否达标,必须借助于专业的检测人员和实验设备才能完成,成本高昂;2、损害结果隐蔽性。有些食物中毒是日积月累形成的,短时间无法辨别,长时间又无法确定因果关系;3、损害结果的严重性。一旦食用到毒害食品,遭受的都是身体上的损害,远比财产损害要严重的多,且大多损害结果具有具有不可逆性,譬如“毒奶粉”事件造成的“大头娃娃”和婴儿肾衰竭等。可见要让普通消费者从实质无害有营养角度判别食品是否安全基本不可能,不能有效发挥法律的惩罚作用和预防价值。为了便于甄别,《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该条提出了与食品安全不同的一个概念,即“食品安全标准”,并列举性规定了食品安全标准包括的范围。显然除过实质无毒无害有营养以外,还从标识、卫生、质量等方面提出了形式性的标准要求。食品安全标准扩大了法律概念的外延,给普通消费者提供了一个从形式标准角度判别食品是否安全的途径,有利于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必须建立这样一个概念,即食品安全不等于食品安全标准,实质安全食品,如果从外观形式不符合标准要求,同样可以认定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原则适用前提是“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而不是因“不安全”食品受到损害。本案中,超市所售食品超过了保持期一天,普通消费者从形式标准角度对该食品安全产生了合理怀疑,且销售过期食品为《食品安全法》所明令禁止,故可以认定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

司法实践中,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有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两种法律责任。笔者认为,鉴于行政机关具有强大的公权力和专业水平,在行政处罚类案件中,对食品安全标准可以从严掌握,注重食品实质性是否有毒有害或是营养达标,而在民事诉讼中可以从宽掌握,允许并支持消费者从形式标准角度提出质疑。

二、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原则。

本案事实类同于“王海打假”。对于该现象曾引发了“刁民”还是“奸商”的持续争议。甚至一度时期司法实践中以“知假买假”者明显不是生活消费为目的,而否认其“消费者”主体资格,进而将其排除在消费法律关系之外。司法必须切近于解决社会实际问题。近年来,“苏丹红”、“地沟油”、“毒奶粉”、“瘦肉精”等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生,范围之广、损害之恶已经让普通群众达到谈“食”色变的地步,问题的严重性已经远远超过王海等人道德争议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两相权衡取其轻,我们应当看到目前环境中王海等人在打假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司法实践中支持此种行为。该观点也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所确定。

惩罚性赔偿原则的适用还存在以下争议:1、损失的认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原则以消费者存在“损害”为前提。有观点认为,本案原告购买果片后并未实际食用,无损害后果,不能适用惩罚性赔偿;2、“明知”的责任。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的前提是“明知而为”,有观点认为本案原告必须证实超市明知果片过期而仍旧销售,否则应当认定超市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既然司法实践应当支持“王海打假”行为,那么对“损害”和“明知”均应当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理解。具体来说“损害”应当作广义理解,扩大到财产损失方面。当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时即失去了商品的使用流通价值,消费者为购买食品所支付的对价便成了一种财产损失。在无人身损失的情况下,赔偿可以财产损失为标准计算。如果要让消费者证明经营者是否处于“明知”状态,明显存在举证困难。经营者应当对所经营商品尽谨慎审查义务,其所经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时,我们首先应当推定其未定到该义务,处于一种“明知”状态,将“非明知”的举证责任分配于经营者。

延伸阅读:

“如何维权”专业人士解读食品安全问题维权案例:保留证据。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发现食品有问题,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哪些情形可以使用10倍赔偿金的规定?记者找到几个生活中的案例,请市食药监局专业人士进行解读。

杨女士在一家超市购买了几瓶某品牌的奶茶,回家后发现,该奶茶的产品配料表中虽然标示配料中含有“氢化植物油”成分,但却没有在产品营养成分表内标示“反式脂肪(酸)”含量,于是以奶茶预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为由,要求超市给予十倍赔偿。超市方面予以拒绝,理由是奶茶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厂家资质与检测报告齐全,是否标示反式脂肪(酸)含量不属超市过错。

针对这样的情况,市食药监局专业人士给出评析:超市应给予十倍赔偿。《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规定:“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时,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此案例所涉奶茶明显与之相违。《食品安全法》第26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第67条指出: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的标签应当标明“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超市明知销售的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且已经实际销售,显然难辞其咎。

同样是超市,顾先生购买了两袋大米。大米外包装袋上写明生产日期为207月20日,产品执行标准为ny5115-。经上网查找,顾先生发现该标准早在6月26日被废止,且于1月1日停止施行,遂要求超市作出十倍赔偿。超市认为,使用已废止标准属实,但大米质量合格,且大米并非其所生产,应找大米的生产厂家索要赔偿。

超市是否有责任给予赔偿?市食药监局给出肯定的答案。理由是,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简而言之,顾先生具有索赔的选择权,超市只能先行担责。

对于食品安全投诉和维权,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购买食品时应关注商品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因疏忽大意而购买到已过期的定型包装食品,或购买到仍在保证期内的食品发生霉变、有异味、有杂物等情形的,均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维权时,要注意保留证据,在索赔时需举证证明其与商家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以及商品包装标识不实的事实,日常生活中注意索取、保存销售小票、发票以及产品包装、剩余产品等,以免因证据不足影响维权。

食品安全问题的论文

生态文明建设,要尊重自然,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从农业角度来说,要着力解决各类问题,包括化肥和农药污染问题、生活废弃物污染问题等,营造良好的农业生产环境,保证食品安全。为了实现上述目标,需要加大资金和政策等的投入,落实各项建设措施。

生态农业是基于生态理念,按照社会需求,采用现代化生产技术方法,比如化肥和农药技术等,开展系列生产活动。食品安全问题,同农业生产有着直接的关系。基于此,生态农业下的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了各级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

2农业生态环境建设面临的挑战。

2.1化肥和农药污染。

从农业生态环境实际来说,化肥和农药污染威胁着食品安全。据相关调查显示,氮肥使用量过大现象较为普遍,利用率达到39%左右,经过挥发和淋溶等途径,能够流入到水体以及空气中,引发富营养化问题,进而影响着水质,使得农业生态环境被污染。农药使用量过大,会影响生物新陈代谢,减少生物种类。

2.2畜禽粪便污染。

畜禽粪便和污泥等,会污染生态环境,威胁着食品安全。从当前生态环境情况来说,养殖厂数量不断增加,在养殖的过程中,随意排放污水和畜禽粪便等,极易引发污染问题。部分养殖户在处理死禽畜方面,选择直接抛弃到坑塘,极易造成地表水富营养化,影响着民众的健康。

2.3生态环境检测难度大。

若想有效保护农业生态环境,需要实现大气环境和水污染等的检测全覆盖。从实践情况来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质量不高。由于缺少专用设备的支撑,加之检测技术水平普遍不高,难以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提高了检测的难度[1]。

3.1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在生态农业背景下,若想做好食品安全问题的把控,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落实各项法律法规,推动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具体从以下方面如下:(1)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品牌建设,保证产地环境洁净化,实现生产过程标准化。在监督管理方面,要严格落实各项规则制度,实现制度化管控,使得食品质量能够达到相关标准。(2)加大环保技术推广力度。对于农业生产中,常见的肥料和农药问题等,要加大技术推广力度,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力度。采取科学施肥和加大物理等系列措施,解决由于施肥和农药喷洒过量造成的肥力下降问题,同时能够减少面源污染,最大程度上保证食品安全。(3)加大食品产地环境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针对农业生态环境,开展全面的检查,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生产环境。从食品生产全过程入手,做好产品质量监督,从根源上保证食品质量。

3.2加大环境检测投入力度。

从农业生态环境建设角度来说,需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环境检测工作的开展,提供基础保障。健全生态环境检测系统,力求实现指标体系全覆盖,做好各环节的生态环境检测工作,提高信息的专业性以及有效性。对于生态环境质量检测和治理所使用的设备,要做到及时更新,保证设备的性能,进而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除此之外,要加大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力度,提高检测的质量和水平。

3.3加大技术创新力度。

建设生态农业,要紧紧围绕食品安全问题,加大资源利用技术和垃圾处理技术等的研究以及推广力度,运用科技大创新,促进生态农业发展,加大农业生态污染治理力度,为环境保护的实施以及农业生态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加大技术投入,积极研发低毒农药,研发生态农药,减少农药污染问题的发生[2]。

3.4加快生态环境污染的治理。

对于现存的农业生态环境污染问题,要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污染问题,避免污染持续扩大,促进循环农业发展。以某地区威力,为了解决禽畜养殖污染问题,开展了专项行动,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改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通过优化产业生态布局,划定1257个禁养区域,总面积达到2357平方公里,半年时间内,关闭了703家禁养区养殖场。结语生态农业下,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控制,需要从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入手,加大农业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治理力度,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环境检测投入力度,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升农业生态环境质量。

参考文献。

作者:周思宇单位:河北京安瑞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被人们关注,首先分析了食品安全屡屡出现问题的`经济根源,认为在于食品市场上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并针对性的提出了打破“柠檬”市场的调控手段,认为完善质量认证体系和打造可信品牌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首选策略.

作者:戚云虹作者单位: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湖北,武汉,430074刊名:企业导报英文刊名:guidetobusiness年,卷(期):“”(7)分类号:关键词:食品安全“柠檬”市场逆向选择

食品安全问题的论文

食品安全的风险交流是食品安全控制和相关事件处理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做好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主要目的(propose)在于:让风险分析过程透明化,收集和反馈相关信息,分析利益攸关者的风险认知,给消费者提供信息和建议。通过过程透明,依据科学的风险交流,有可能起到以下主要作用(benefits):

(1)使消费者更加信任风险分析的结果,提高对风险管理部门的信任度;。

(3)便于消费者或利益攸关方更好地遵守管理措施或处理意见,使公众或利益攸关方为缓解风险造成的危机处理措施作贡献,或使公众在危机中有更好地反应。风险交流面对的事件常常包含热点事件、群体的事件和突发事件,学者们总结的风险交流原则为:

1)公开性原则食品安全管理过程或风险分析过程要有一定的开放性,便于产业链上的利益攸关者参与或知情。这是因为公开性是透明性的基础。

2)透明性原则透明性会鼓励所有相关团体之间的合作,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同感。这是因为消费者对供应食品的质量与安全的信心是建立在对食品控制运作和行动的有效性和整体性运作的能力之上的。应允许食品链上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能发表积极的建议,管理部门应对决策的基础给以充分的解释。

3)及时性原则食品安全事件有时具有突发性,涉及的消费者范围广泛,媒体关注度高等特点。及时的风险交流可以降低事件升级为危机的可能性,降低消费者的担忧和急躁情绪。让消费者或涉事人员尽早知晓应采取的措施和应有的行动。

4)应对性原则食品安全的风险交流常常针对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公共安全政策制定或舆论担忧等。除了说明事件原因、决策依据及舆论背景或事实外,还必须考虑涉事人群的范围,公众的接受能力或水平,给出必要的措施建议或指导意见。

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基本方法主要来自传媒学、修辞学和心理学的消费行为研究(consump-tionbehaviorstudy)。目前,风险交流研究领域的学者和实践者主要总结了风险交流的要素和技术技巧。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在实施层面和交流时应考虑以下要素(elements):

1)过程(process)和消费者以及利益攸关者的相互交流。

2)时限(timing)贯穿整个风险分析全过程,注意关键时刻的时间接点。

3)形式(form)用最便捷、最广泛的手段传递风险的信息和决策意见。

4)内容(content)说明或解释与事件有关的危害物、风险等级、风险相关因素,消费者的风险认知及应采取的措施。

5)参与者(who)风险评估人、风险管理者、消费者、食品和饲料经营者、学术界和利益攸关方等。

6)干什么(what)解释风险评估的结果和风险管理决策依据或意见基础。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在实施过程中或交流现场应注意以下方法或技巧(communicationskill),提升交流效果,化解矛盾或危机。

2)注意交流过程的双向原则,倾听和确认听众的需求。3)由于事件的突发性、复杂性和时限性,所以应在透明度、完整性及可读性之间探讨平衡性。

4)用定量的结论还是定性的结果表述风险的不确定性和可信度。

5)了解“垃圾信息”对风险交流的污染或干扰程度。

6)调查消费者或利益攸关者对风险认知的概况。

7)分析消费者对风险的可接受水平。

8)判断消费者对零风险不可能性的认知程度和容忍度。

3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误区或认知问题食品安全的风险交流需要法规支持和规范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指出,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第十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综合分析表明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并予以公布(第十七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第八十二条)。制订了由国务院行政部门统一公布的信息范围。《食品安全法》未提及“风险分析”原则,因而不可能提及“风险交流”。《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也未对风险交流做出较全面的解释或说明。目前,风险交流过程缺少法律地位。另外,有时还会把“风险交流”理解为风险管理,或认为是其组成部分,或简单地把风险交流理解为法规宣传或媒体控制。风险交流的行政职责模糊,食品安全管理和参与各方在风险交流中的角色和任务还有待细化。食品安全风险交流过程中存在一些明显的理解误区,还需加深理解和克服。例如,把风险交流理解为公共教育。风险交流不是公共教育的主要原因在于风险交流的对象不是“学生”,而是消费者;而消费者的构成是十分广泛的。把风险交流理解为公共关系,常常认为官方或资源多的一方的报告一定是正确的,或官方的报告一定是最权威的。不能简单地告诉消费者或公众某种食品是安全的,这样做的结果并不一定能使消费者放心。因为消费者希望了解决策的全部过程,所以决策的科学性和过程的透明度是提升风险交流效果的基础。风险交流的官方投入或实践与消费者的满意度不成比例。关于风险交流的概念始于上世纪70年代,其得到国际公认仅始于上世纪末。其理论体系、研究方法、规范和指南还很不完善,甚至有些领域还属于空白。目前,从业人员还需要专业基础、专门的理论和技能训练,食品企业从业人员还需要有参与的热情和能力。值得一提的是,提高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接受能力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不懈努力。从技术和管理的角度来看,国际上在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研究方面,非常重视风险认知与风险感知以及二者之间关系的研究。从事食品安全研究的专家和消费者对同一食品安全事件的反应有诸多不同或距离,即真空地带。不理解这些不同或不去缩小这种距离,就会影响到风险交流的效果。就专家而言,有一定的知识背景,有自己的(主动型)认知能力,其研究报告或者言论均依据于事实或研究结果;交流的重点集中于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物是什么,导致危害的可能性有多大,还有那些危害的风险不够清楚或未知,即不确定性。而消费者参与风险交流可能是基于自己的感受(被动型)或从媒体得到的信息,其判断风险的大小可能基于重要性,对自己的价值或主观的影响大小。二者之间常常存在较大的距离。研究发现消费行为,包括文化背景,与食品安全事件及反应程度有关联。这些问题还需要食品安全专家、风险交流专家、消费行为学家和管理专家等专业人员的共同努力,逐步缩小这一距离,缩小真空地带。

食品安全问题的论文

摘要:食品安全目前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简要介绍了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的现状,并简要分析了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并就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和辩证的思考。文中提到只有人类与自然界保持和谐,才能真正保证人类的食品安全。自然与人类的和谐问题是食品安全问题的天道。

关键词:食品安全;辩证;人与自然;和谐。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食品安全与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几年来,被公开曝光生产和销售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层出不穷,受害者成千上万。,山西朔州制售假酒喝死了人。案发后哄动全国,制假者被处以极刑,就是这样,也未使制售假酒者受到双慑。之后又在广州白云区相继发生两起白酒中毒事件,造成数十人中毒,13人死亡。制假售假者胆大妄为,无法无天,真是丧尽天良。

过去,对生产销售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治理整顿没有做到法规化,制度化,而是“救火”式的治理,哪里发生问题治哪里事情过后“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因而制假售假屡治不绝,屡禁不止,甚全有愈演愈烈之势。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状况并不令人乐观:剧毒农药、兽药的大量使用;添加剂的误用、滥用;各种工业、环境污染物的存在;有害元素、微生物和各种病原体的污染;有害生物和疫病多次发现;生物技术和食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带来的可能的负面效应;周边国家疫情的频繁发生;国内外人口流动的增加,新疾病的出现和原已消灭的重大疫病的死灰复燃等。近年在市场上曾发现食物加吊白块、鸡鸭饲喂激素、面粉加增白剂、海鲜用甲醛浸泡等,还有在水果上喷施催熟剂、膨大剂,在蔬菜上喷施剧毒农药等案例。

食品安全问题似有愈演愈烈之势,概括起来,有如下三个特点。一是问题食品的涉及面越来越广。问题食品已从过去的粮油肉禽蛋菜豆制品、水产品等传统主副食品,扩展到水果、酒类、南北干货类、奶制品、炒货食品等,呈立体式、全方位态势。二是问题食品的危害程度越来越深,已从食品外部的卫生危害走向了食品内部的安全危害。过去只注意食品细菌总数,现在是深入食品内部的农药、化肥、化学品残留。三是制毒制劣手段越来越多样、越来越“深入”、手法越来越隐蔽,从食品外部的走向内部的、从物理的走向化学的。从曝光的有毒有害食品看,犯罪分子制毒制假手法花样翻新、五花八门。正是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

1.2产生原因。

对于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有以下七点:一、监管疏漏,“苏丹红一号”事件呈现出国家、企业等对在食品生产中被广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存在漏洞。二、执行不力,我国于20xx年5月将孔雀石绿列入《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中,禁止用于所有食品动物。但在实际检测中,却发现在我国很多地方,孔雀石绿仍在被普遍使用。三、欠缺考证盲目定论,“转基因水稻事件”告诉我们,对于一个有争议的话题不能轻易下结论。在没有精确的考证之前,任何单角度的结论都要慎重。四、利益驱动逃避责任,以“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碘含量超标事件为例。雀巢在这场博弈中的表现出的企业利益第一,逃避责任的做法并不是个例,其实很多其他行业的知名企业在利益与责任的博弈中也有极其相似的表现。五、政策法规不健全,国家在管理和规范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导致问题不断。六、媒体误导草木皆兵,由媒体片面报道引发的轩然大波,不得不通过权威部门发布的权威数据来消除,包括国际间的贸易往来也因此受到了巨大的冲击。甲醛啤酒事件——“国产啤酒95%含有甲醛”的说法是否有夸大事实的嫌疑,或者说这样的“失实”报道能不能在媒体职业操守范围内经过严格的核实而避免。另外,同行业竞争对手的恶性竞争,也是导致此类“闹剧”时有发生的原因。七、标准滞后,国家监管部门应该根据国际标准及时修改旧标准,尤其是在食品健康安全方面更要与国际接轨。

人们对食品提出了越来越多的质量和安全问题,这是我们生活质量提高之后的必然要求,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这种要求是合理的,也是需要不断满足的。但从一个产业的发展角度来说,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要求却要客观辩证地来看待。任何产业的发展都要有一个由小到大的过程,就像一个人的成长一样,我们不能过早过多的要求孩子具备成人的思想和品质,拥有像成人一样的言行,这对他的成长是不利的,让一个孩子从小就像成人一样,也是不现实的。产业的发展,本来就要经历一个比较长的过程,要不断积累经验,不断成长壮大。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只有适当适时地提出相应的要求和标准,才更有利于产业自身的发展。我们应该有这样的认识,只有有了产业,才可能谈到发展,才可能有质量和安全。

另一方面,社会的需求也是随时间的推移在不断变化不断提高的,即便是在同一个时间段,其需求也是多样性的,分不同层次的。目前,新的产业不断产生或派生出来,就是因为市场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越来越丰富多彩。同时,不同的需求也在创造着五花八门的新产业。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我们更多的是纵向的来划分质量安全与市场需求,而现实中质量安全与市场需求却是横向的,不同层面的市场需求有着不同的质量安全要求和标准。我们好象还只是用一个同一质量安全标准去面对不同的需求和不同的产业发展。

还有一点,要保证质量和安全,靠政府部门、靠企业自律、靠舆论监督是能够解决一定问题的,但从根本上来讲,还是要靠产业的发展、靠完备的法律体系和完备的信用体系的建设来保障。这种保障更持久、更有效。

社会发展到今天,我们的消费者、我们的政府已经把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放到了一个从未有过的高度,这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的合理要求,而我们对这些问题的认识还只刚刚开始。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用辩证的思维来看待和思考食品的安全问题。

坚持辩证思维看形势,就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任何事物都包含着极其复杂的矛盾方面,要揭示事物的本质,必须全面考察、科学把握构成事物的所有要素及其发展趋势,全面看,看全面,认清客观事物的实际状况,防止“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两耳塞显,不闻雷霆”。

坚持辩证思维看形势,就要分清表里,透过现象看本质;分清主次,区别事物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区别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不被表象遮眼,不被假象迷惑,从而认清趋势,把握大局。

坚持辩证思维看形势,就要坚持“两点论”,防止片面性和绝对化。在看到主要倾向的同时,也要看到另一种倾向;在看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效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严重危害,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在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的同时,也要认清解决问题的有利条件,提高勇气,增强信心。

坚持辩证思维看形势,就要具有联系的、历史的、发展的眼光,既联系过去,也联系现在和将来,看清发展过程,把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发展的趋势,知形识势,见微知著,审时度势,因势利导,从而顺应规律,把握机遇,掌握主动权,促进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形势向更好的方向转化和发展。

一句话,只有认清形势,才能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地为国担责,为民分忧,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安全。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从宏观上看,自然与人类的和谐至关重要,这个关系直接影响着整个人类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是整个人类同时积极努力才能够遵循的自然法则;从微观上看,无论是国家,还是各监管部门,乃至企业都应从百姓餐桌无小事的角度出发,完善政策、加强监管、提高意识;从个人的角度看,不能只等着国家相关制度的完善等来解决食品安全的本质问题,需要自觉环保、自觉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获取,时刻注意树立科学饮食观念,正确地处理好饮食、营养、健康的关系。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分析及对策论文

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就需要政府给予资金与技术方面的扶持,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技术及资金投入,以提高农业基础设施的技术含量,特别是倾斜与带动落后地区的技术进步。从最基本的生产工具,再到水利灌溉及信息化宣传一整套流程等,均需要高新技术的支持。同时,还要针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具体实际需要,着眼于对农作物品种的培育,以及低碳农业的发展与防污治污技术的研发,以提高农作物的安全水平。加大与提高农业科技投入的比重,尽可能借鉴与学习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实现以科学技术带动农业经济发展,并扩大农作物经营规模,切实增加与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及市场竞争力。

2.2开展农民科技教育,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

现代化的种植主体和创造主体是广大农民,那么农民首先就得现代化,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为农业工业化提供稳定的人才基础,就显得尤为重要。与此同时,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进一步促进科研成果应用,调整与推动农业结构,提高农业后续经济效益,努力推动农业高新科技产业化,为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打下坚实基础。

2.3强化农民素质建设,激发与调动农民积极性。

农民是农业经济主体,尽管我国总体教育水平有所提高,但农民自身素质改变并不大,与其生活条件、教育水平落后有直接关系。那么培育现代化的新型农民,就显得特别重要。因此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以及增加对农民的专业培训,提升其综合素质。另外,相关政府要给予农民更多的自主权,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与热情。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使农村剩余劳动力更多地融入其中,从而提高农民的收入。

3结束语。

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同时对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保持社会安定,以及实现社会公平效益具有重要意义。所以,我们要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与繁荣农村经济作为一项长期重要任务来对待,并解决好存在的相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我国农业经济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玲俏.农业经济发展存在问题及对策[j].中国城市经济,(30).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分析及对策论文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是管理和监督食品安全的基础和依据,良好完善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将在食品安全方面起到巨大的作用。因此,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应当涵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应当按照社会分工和社会协作的辨证统一来设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障体系。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从源头抓质量”、重在防范的精神,提出了建立和完善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如下建议:

3.1制定食品安全基本法,整合现有法律资源:

制定我国食品安全最高效力的食品安全基本法,规定食品安全的基本问题,对现有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等进行认真清理、补充和完善,将散存于各法律法规中有关食品监管的内容整合,尽可能减少和避免立法和执法上的相互冲突,解决法律体系的混乱,保持法律的同一性;同时,食品安全立法还应当覆盖“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链的所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的完整性。

3.2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参照国际食品安全法典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以国际现有的食品安全法典为依据或参考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建立与时俱进、重在防范,科学、全面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以食品安全基本法为龙头,其他具体法律相配合的多种层次的立体框架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其中食品安全基本法规定食品安全的基本问题,各种部门法、单行法对基本法的某一方面进行更加明确全面的规定。这些方面应该包括:标准化、产地环境认证、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标签管理、投入品(农药、兽药、饲料、肥料、激素、添加剂等)使用,质量监督检查、食品安全信用、食品安全评价和质量召回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3.3大力推行等同等效采用国际标准和技术法规,消除绿色技术壁垒。

在整个与食品质量安全有关的领域,首先,大力推行目前cac(食品法典委员会)、iso(国际标准化组织)等已经开始使用的食品安全法规、标准、技术规范、指南和准则,加快在标准体系上与国际接轨;其次,在整个食品产业(从农田到餐桌)推行haccp,iso9000,iso14000及有机食品标准认证认可工作,从食品安全的全程监控着眼,把标准和规程落实到食品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消除绿色技术壁垒。

3.4建立强制性的食品安全标准化体系是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技术保障的重要依据。

加强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标准化委员会的合作,以统一协调管理,推进我国食品安全控制技术规范与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压滤机滤布从整个食品产业链的全过程对我国现有的非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原创:地方标准等进行重新制定或修订,从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角度,统一各类食品强制性标准条款内容,消除现有标准互相矛盾和抵触或者有些食品生产环节根本就无标可依的现象,为检验检测部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依据,从根本上杜绝不法厂商利用国家标准的漏洞牟取不正当利益,切实把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食品拒之于流通领域之外,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3.5强化法律法规的惩罚力度,赋予食品监管部门更充分的权力。

坚持贯彻“从源头抓质量”的方针,对食品生产加工及相关企业(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等)实行强制性管理是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基础。为此,要扩大执法部门的检查权,加大对违反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律制定的惩处力度,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和可操作性,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目前,在我国实行对米、面、油、酱油、醋等二十八类食品实行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运行情况来看,普遍存在着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处罚较轻等问题,对食品安全获证企业未能实行连续持久的监管,许多中小食品生产质量管理制度名存实亡,产品出厂基本上不检验,检验设备常年不使用。因此食品安全是比其他任何一种与健康相关的政府活动更需要连续的和强制性的管理,对于那些生产、制造、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的企业获经销商,无论其生产或销售数量的大小,都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罚其倾家荡产,使其永无东山再起的基础和条件;财产刑和人身刑同时执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限制假冒伪劣商品的泛滥。

3.6整合执法力量,解决多头执法现象。

整合执法力量,就是要合并现有食品监管的相关部门,对设置不合理或人员严重超编的机构,或撤销、或合并、或精简,将商检、质检、卫生、工商、农业等执法部门承担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合并,克服政出多门、各自为战的局面,在此基础上,建立统一的中国食品(包括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由这一部门对食品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管,并赋予更高的权威。

4结束语。

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在世界各国都被当作一件战略性任务、基础性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我国加入wto后,贸易伙伴的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影响也日益显著。国内国际形势迫使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必须尽快地和国际接轨,努力缩短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标准的差距,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必将在我国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韩运镇.食品安全体系的法律思考.人民代表报,206月,第三版.

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及建

一般来说,动物源性的食品多指来自于牛、羊、猪、鸡鸭等家禽,兔、马属动物以及水产动物所提供的能够满足人们饮食需求的肉、蛋、奶及其制成品和相关的副产品等。动物源性的食品在我国国民的饮食消费结构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人们对于动物源性食品需求量的迅速增加,进一步推动了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动物源性食品质量问题频发,这一问题在社会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一)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不完善。

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在监管方面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监管机制的不健全,这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动物源性的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复杂且系统化的问题,因此必须有一个监督管理整体环节的体系,也就是相应的监管机制,目前我国由于各种原因的存在,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体制建设上仍然存在欠缺,监管机制体系不完善。

(二)监管方式落后,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

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监督管理体制的有效运行必然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持,然而我国当前虽然有很多的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检测机构,但是有不少存在着监管技术落后的现象,对于地方性的法律法规更是有所欠缺,甚至是有明确的规定却不执行的现象。不仅如此,多头监管,执法效率低下也是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监管人才队伍的缺乏。

说到底,任何一件事做的好不好归根结底是在办事的人身上,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监管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监管的人才队伍缺乏,监管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在监管方面所涉及到的部门有很多,像是农业、质检、卫生、工商以及商务等等,因此,就目前来说如果要加强对于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首先要做的就是分清不同部门之间各自的职能,建立有效地协调机制,使不同部门之间能够相互配合发挥出最大的效率,通过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实现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管的各个环节之间的有效衔接,确保不会在任何一个环节因为职能交叉的问题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实现有效地监督管理。

(二)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一方面是要创新监管方式,加大对于因为资金不足而导致的食品安全监测问题的疏忽,紧跟科技进步的步伐,采取最先进有效地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检测手段,杜绝因检测设备的落后而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另一方面是要完善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也是解决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最根本性的方法,借鉴国际先进的食品检测标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快完善我国关于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加强监管人才队伍的建设。

我国正在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人才的综合素养是当下培养的重点,对于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来说,也是需要高素质、高技能、高水准的人才。加强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管人才队伍的建设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要加强监管人员严格执法的态度,二是要提高监管人员对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提高警觉意识,三是要加强人才的培养工作,定期对监管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培训,更新监管技能知识储备。

综上所述,动物源性食品的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国民的生命安全与生活质量,对于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稳定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必须重视。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监管方面的不到位,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可有效确保其食用安全性。因此在本文中着重针对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方面进行了分析探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必须严抓各个环节,综合性的全程监管,才能真正实现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得以保障,让国民能够放心的饮食。

编辑毕业论文:食品安全问题

创新:本文从一个产业的发展过程来看待食品安全问题,并提出人与自然的和谐问题是食品安全问题能否解决的关键所在。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食品安全与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1]。几年来,被公开曝光生产和销售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层出不穷,受害者成千上万。1998年,山西朔州制售假酒喝死了人。案发后哄动全国,制假者被处以极刑,就是这样,也未使制售假酒者受到双慑。之后又在广州白云区相继发生两起白酒中毒事件,造成数十人中毒,13人死亡。制假售假者胆大妄为,无法无天,真是丧尽天良[1]。

过去,对生产销售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治理整顿没有做到法规化,制度化,而是“救火”式的治理,哪里发生问题治哪里事情过后“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因而制假售假屡治不绝,屡禁不止,甚全有愈演愈烈之势[2]。

1.1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状况并不令人乐观:剧毒农药、兽药的大量使用;添加剂的误用、滥用;各种工业、环境污染物的存在;有害元素、微生物和各种病原体的污染;有害生物和疫病多次发现;生物技术和食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带来的可能的负面效应;周边国家疫情的频繁发生;国内外人口流动的增加,新疾病的出现和原已消灭的重大疫病的死灰复燃等。近年在市场上曾发现食物加吊白块、鸡鸭饲喂激素、面粉加增白剂、海鲜用甲醛浸泡等,还有在水果上喷施催熟剂、膨大剂,在蔬菜上喷施剧毒农药等案例。

食品安全问题似有愈演愈烈之势,概括起来,有如下三个特点[3]。一是问题食品的涉及面越来越广。问题食品已从过去的粮油肉禽蛋菜豆制品、水产品等传统主副食品,扩展到水果、酒类、南北干货类、奶制品、炒货食品等,呈立体式、全方位态势。二是问题食品的危害程度越来越深,已从食品外部的卫生危害走向了食品内部的安全危害。过去只注意食品细菌总数,现在是深入食品内部的农药、化肥、化学品残留。三是制毒制劣手段越来越多样、越来越“深入”、手法越来越隐蔽,从食品外部的走向内部的、从物理的走向化学的。从曝光的有毒有害食品看,犯罪分子制毒制假手法花样翻新、五花八门。正是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4、5]。

1.2产生原因。

对于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有以下七点[6]:一、监管疏漏,“苏丹红一号”事件呈现出国家、企业等对在食品生产中被广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存在漏洞。二、执行不力,我国于20xx年5月将孔雀石绿列入《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中,禁止用于所有食品动物。但在实际检测中,却发现在我国很多地方,孔雀石绿仍在被普遍使用。三、欠缺考证盲目定论,“转基因水稻事件”告诉我们,对于一个有争议的话题不能轻易下结论。在没有精确的考证之前,任何单角度的结论都要慎重。四、利益驱动逃避责任,以“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碘含量超标事件为例。雀巢在这场博弈中的表现出的企业利益第一,逃避责任的做法并不是个例,其实很多其他行业的知名企业在利益与责任的博弈中也有极其相似的表现。五、政策法规不健全,国家在管理和规范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导致问题不断。六、媒体误导草木皆兵,由媒体片面报道引发的轩然大波,不得不通过权威部门发布的权威数据来消除,包括国际间的贸易往来也因此受到了巨大的冲击。甲醛啤酒事件——“国产啤酒95%含有甲醛”的说法是否有夸大事实的嫌疑,或者说这样的“失实”报道能不能在媒体职业操守范围内经过严格的核实而避免。另外,同行业竞争对手的恶性竞争,也是导致此类“闹剧”时有发生的原因。七、标准滞后,国家监管部门应该根据国际标准及时修改旧标准,尤其是在食品健康安全方面更要与国际接轨。

人们对食品提出了越来越多的质量和安全问题,这是我们生活质量提高之后的必然要求,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这种要求是合理的,也是需要不断满足的。但从一个产业的发展角度来说,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要求却要客观辩证地来看待。任何产业的发展都要有一个由小到大的过程,就像一个人的成长一样,我们不能过早过多的要求孩子具备成人的思想和品质,拥有像成人一样的言行,这对他的成长是不利的,让一个孩子从小就像成人一样,也是不现实的。产业的发展,本来就要经历一个比较长的过程,要不断积累经验,不断成长壮大。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只有适当适时地提出相应的要求和标准,才更有利于产业自身的发展。我们应该有这样的认识,只有有了产业,才可能谈到发展,才可能有质量和安全[7]。

另一方面,社会的需求也是随时间的推移在不断变化不断提高的,即便是在同一个时间段,其需求也是多样性的,分不同层次的。目前,新的产业不断产生或派生出来,就是因为市场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越来越丰富多彩。同时,不同的需求也在创造着五花八门的新产业。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我们更多的是纵向的来划分质量安全与市场需求,而现实中质量安全与市场需求却是横向的,不同层面的市场需求有着不同的质量安全要求和标准。我们好象还只是用一个同一质量安全标准去面对不同的需求和不同的产业发展。

还有一点,要保证质量和安全,靠政府部门、靠企业自律、靠舆论监督是能够解决一定问题的,但从根本上来讲,还是要靠产业的发展、靠完备的法律体系和完备的信用体系的建设来保障。这种保障更持久、更有效。

社会发展到今天,我们的消费者、我们的政府已经把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放到了一个从未有过的高度,这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的合理要求,而我们对这些问题的认识还只刚刚开始。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用辩证的思维来看待和思考食品的安全问题[7、8、9]。

坚持辩证思维看形势,就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任何事物都包含着极其复杂的矛盾方面,要揭示事物的本质,必须全面考察、科学把握构成事物的所有要素及其发展趋势,全面看,看全面,认清客观事物的实际状况,防止“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两耳塞显,不闻雷霆”。

坚持辩证思维看形势,就要分清表里,透过现象看本质;分清主次,区别事物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区别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不被表象遮眼,不被假象迷惑,从而认清趋势,把握大局。

坚持辩证思维看形势,就要坚持“两点论”,防止片面性和绝对化。在看到主要倾向的同时,也要看到另一种倾向;在看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效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严重危害,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在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的同时,也要认清解决问题的有利条件,提高勇气,增强信心。

坚持辩证思维看形势,就要具有联系的、历史的、发展的眼光,既联系过去,也联系现在和将来,看清发展过程,把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发展的趋势,知形识势,见微知著,审时度势,因势利导,从而顺应规律,把握机遇,掌握主动权,促进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形势向更好的方向转化和发展。

一句话,只有认清形势,才能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地为国担责,为民分忧,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安全。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从宏观上看,自然与人类的和谐至关重要,这个关系直接影响着整个人类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是整个人类同时积极努力才能够遵循的自然法则;从微观上看,无论是国家,还是各监管部门,乃至企业都应从百姓餐桌无小事的角度出发,完善政策、加强监管、提高意识;从个人的角度看,不能只等着国家相关制度的完善等来解决食品安全的本质问题,需要自觉环保、自觉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获取,时刻注意树立科学饮食观念,正确地处理好饮食、营养、健康的关系。

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及建

本文首先从近年来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入手,分析了目前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以及在受理食品安全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规范化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其次阐述了食品检验档案信息化管理应采取的对策,最后强调人才的培养是实现食品检验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关键。

食品检验;档案信息化管理;人才培养。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可是近年来发生的“地沟油”“瘦肉精”“毒生姜”等食品安全事件已对人民群众的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因此,作为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我们有责任和使命对食品生产经营行业进行严格监管,在强调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保证食品安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要了解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因为它是食品监管工作不可缺失的组成部分和重要的辅助工具,对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监管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资料进行规范化管理,能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有效运行提供有力的保障。

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是指过去和现在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从事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监测、许可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监督机关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作用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1了解食品生产经营状况。

完整、规范的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包含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项目、联系方式、许可办理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以及抽样检测情况、日常监督情况、投诉举报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内容。利用这些档案资料有利于监管者了解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经营状况,以便及时、准确发布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引导社会公众进行安全、健康的饮食消费。

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详细记载了日常监管工作中的各种信息,是日常监管工作的真实记录。通过研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可以获知区域食品安全监督覆盖率、监督频率、食品相关产品的抽检合格率等指标,有利于掌握区域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从而指导食品安全监督机构高效开展食品安全监督。

1.3提供食品安全措施实施依据。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档案已成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分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监管部门能对一些食品安全风险进行预测,从而有目的地开展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由此制定预警工作计划,采取有效的食品安全防控措施。

2.1制度不健全。

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制度建设不健全,没有针对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的规范制度,使得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工作无法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其工作开展也得不到有力保证。

2.2归档意识不强。

一些同志对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的档案重要性认识不深,忽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工作,导致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归档材料内容不全,归档形式多样,而且档案遗失、损坏等现象时有发生。

2.3管理水平不高。

目前,监督员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参差不齐,部分人员专业知识老化,对新知识学习能力不强,计算机操作水平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加之近年来由于机构改革、人员轮岗等原因,致使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的管理水平不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的延续性受到了严重影响。许多评先评优、提档升级、行政处罚等重要档案材料未能及时归档,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信息不能全面、准确地显示出来。

2.4信息化建设不够。

当前,人民群众对自我保健高度重视,对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还停滞在保持纸质档案的收集阶段,面对不断增多的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的收集认识不上去,档案的开发利用仅靠传统的管理方法和落后的技术手段,想迅速准确地查找出利用者所需的档案材料存在一定困难。因此,只有逐步改变原来落后单一的手工操作方式,代之以现代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科学技术,开发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的管理软件数据库,利用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进行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档案的整理、立卷、编号、制作检索工具、存储、查找调阅,才能迅速、准确、全面、系统地管理和提供档案材料,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

2.5资金投入力度不够。

加快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需要资金的保证。档案室、档案柜、档案盒,还需要计算机、路由器、扫描仪、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开通内部局域网,连接外部因特网,进行信息安全防护等等,这些建设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当前大部分区级疾控中心没有投入资金和人员开发相应的管理软件,还是停留在原有的手工管理基础上,这样就使得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的'信息资源不能充分利用,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3.1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管理制度是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保障。因此,应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的档案管理与收集、整理、保护和利用等方面的制度,加强对工作档案转递、归档、存档、保管等各项工作的规范管理,加快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档案现代化的步伐。

3.2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至今仍有不少食品监督员,对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档案管理意识还较淡薄。认为档案工作可有可无,认识不到档案工作在防病治病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针对上述情况,我中心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防病业务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让全体职工都能充分认识档案的重要性,认识档案与自己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密切关系,同时,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从而促进全员档案意识格局的形成。使中心的档案为卫生防病工作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

3.3更新知识,加强培训。

要加强对食品监督员档案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其了解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档案是由哪些类型的文件材料组成的,日常监管中哪些资料属于有保存价值的材料,以及如何进行整理、归档等等。同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要加强对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等基础知识的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以适应信息化社会的需要。

3.4加强档案信息化人才的培养。

档案信息化管理以计算机技术为载体,需要有档案管理软件、网络技术等方面的人才。档案信息化工作非一般打字员就能胜任,如果档案管理人员没有现代化意识,纵使有一流的管理设施,也不能算档案管理现代化。

因此,要培养复合型的人才,既要通晓档案专业知识,又应会计算机操作技能,更要懂得科学的管理方法。所以,要加强培养档案人员驾驭现代化设备的能力,定期组织档案人员去参加培训,学习计算机知识、档案专业知识,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学习探索档案管理新模式;档案工作人员更要增强工作责任感,要深刻认识到加强自身素质修养的必要性,面对信息技术带来的挑战,努力学习掌握和提高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能力和水平,对骨干人才进行重点培训和继续教育。

同时,推广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管理系统的运用,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档案综合目录数据库的建设,实现日常监管工作信息的电子检索,只有这样才能很好地应用管理软件管理好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档案,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有力的保障。

总之,我们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人员要肩负起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深入开发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工作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多途径、多层次培养人才,这是保证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检验档案工作正常、有效运行的根本对策。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分析及对策论文

摘要:从近年来人民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入手,阐述我国现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现状及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根源;从完善我国现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角度,提出了整合现有法律资源,制定食品安全基本法;参照国际食品法典等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大力推行等同等效采用国际标准和技术法规,消除绿色技术壁垒;建立强制性的食品安全标准化体系是确保食品安全技术保障的重要依据;更加强化法律法规的惩罚力度,赋予食品监管部门更充分的权力;整合执法力量,解决多头执法问题等六个方面提出了解决现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对策和措施,促使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1前言。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以往对食品短缺的担忧逐渐变化为如今对食品安全的恐慌。正面因素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有能力满足社会对食品及原料的需求,消费者对自身健康关注的加强,对食品安全的要求更严了;负面的因素相对更为复杂,原创:有环境导致的食品原料污染问题,有加工、运输、储存、销售过程中由于环境、设备、操作、包装、添加剂等环节导致的不安全因素。食品安全问题日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并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近年来国内外一桩桩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不胜枚举,有人甚至已将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列为继人口、资源、环境之后的第四大社会问题。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远未完善,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迫切地需要与国际接轨,逐步加以完善,以保护我国人民地身体健康和促进对外贸易地发展。

与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地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比,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还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2.1食品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较差:

我国现已颁布的涉及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数量多达十几部,总体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这些法律仅对食品质量作了一些概要性规定,由于出台时间早,标准要求低,覆盖面窄,没有充分显示新形势下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求。另外,有些法律法规在制定时,并没有充分考虑食品安全问题。当食品安全问题成为突出问题时,就显得很不适应。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就是如此,该法在总体上偏重于工业产品标准和强制性标准,而农产品的产品质量标准多为推荐性标准,而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制定强制性标准。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对食品安全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大大降低。其主要原因之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仅对食品生产、经营阶段发生的食品安全进行规定,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使用。而食品安全问题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滤布法律应该反映出整个食品链条,这就使法律出现了较大的法律监管盲区,以致造成对饲料中加入瘦肉精、农药大量残留、滥用抗生素、食品储存污染等诸多问题的监管滞后和监管不力。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该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工作”,而机构改革之后,我国已形成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总局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的体系,9月,国务院再次对有关部委的职责分工加以调整和明确。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应对执法主体职责做出相应的调整。

2.2食品法律法规的条款笼统,操作性差:

一些法律法规规定的比较原则和宽泛,缺乏清晰准确的定义和限制。如《刑法》对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金额5万元以上有相对明确的处罚措施,而对于销售金额5万元以下算不算犯罪就没有明确界定;有些法律条款只定性不定量,或者法律概念有歧义;有的条款多年不修订;有些条款已经已经不能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甚至完全过时,对当前复杂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实际问题约束力较低,操作性不强。

2.3食品法律法规的罚则较轻,法律效力不够:

一是执法力度不够,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忽视了制假售假行为本身的危害,对制假售假行为处罚较轻;二是由于配套法律法规未出台,一部分法律法规难以执行。虽然我国近年来加大了技术法规的制定,如无公害农产品的出台等,但其立法层次较低,大多数属于推荐性标准,作用有限。三是技术支撑体系还未建立起来,有些法律法规难以实现。如检验检测方面的法规就是如此。

2.4执法体系存在权限不清、职能不清:

一是多头执法,影响监管效果。由于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多,部门之间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部门之间不能形成合力,监管责任就难以落到实处;二是执法部门以罚代管、以罚代刑,影响法律的严肃性;三是执法部门立法、执法、判罚三位一体,影响公正性。有些法律法规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制定的,或者受立法环境、立法技术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执法部门既是法律法规的起草者,又是执法和判罚者,因此会不可避免的渗入执法部门的利益,影响公正性。

2.5法律执行过程缺乏规范化和持续性;。

我国目前在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保证食品安全的执行过程中缺乏规范化和持续性,往往在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有上级行政机关发布命令,进行一阵风式的检查、处理,当这阵风过后,假冒伪劣商品又重新泛滥起来。这种缺乏规范和持续性打假过程,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论文

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中的重要原料,因此本文将重点介绍食品添加剂的作用以及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并介绍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相应的问题。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处罚分析论文

全市各餐饮服务单位: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为进一步强化全市餐饮行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加强行业自律,提高餐饮行业自身管理水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树立企业讲道德、守信用的良好形象,我们向全市餐饮服务行业发出如下倡议,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xx)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切实履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视食品安全为企业生命,承担社会责任,对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负责。

二、坚持持证从业。保证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前提下从事餐饮服务,不超范围经营;保证餐饮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建立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严格落实晨检和“五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调离制度;积极参加食品药品部门组织的餐饮安全知识培训。

三、严格行为自律。决不购买、存储、使用亚硝酸盐和销售织纹螺、河豚鱼等有毒有害食品;决不采购、加工、销售、使用《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其辅料;决不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决不经销“三无”和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决不从证照不全的供货商进货。

四、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设施;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定并实施企业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认真落实进货台账登记、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库房内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不洁物品;完善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设施,做到卫生、整洁、安全。

五、严格规范操作。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原料和半成品分开存放;熟制食品做到烧熟烧透,隔夜饭菜要重新加工;冷冻食品加工存储符合规范;凉菜间要配备二次更衣室并做到卫生洁净;落实餐饮具、工用具、容器清洗消毒制度;餐除垃圾按规定存放及时清运。

六、坚持诚信经营。以诚信为本,口碑为重,坚持做良心食品、放心食品;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提供科学消费信息,倡导健康饮食行为。

七、支持依法监管。大力支持和主动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监管,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监督,积极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保护人民的饮食安全,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责任。

文档为doc格式。

食品安全问题论文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食品的种类不断丰富,现代餐饮服务业也取得了长足发展。现阶段食品安全问题愈发严重,已经威胁到了人们的身心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如何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成为当务之急。近年来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已经在北京等地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始实施,实施效果如何还有待于进一步调研。本文首先介绍量化分级管理在食品药品监管中的重要性,其次介绍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存在的问题,最后对优化与完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进行探讨。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食品安全已经与人们生活和生产息息相关,已然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热衷的话题。食品的基本功能是满足人的日常能量和营养所需,食品的安全直接影响广大群众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国家的决策、餐饮企业的自觉和社会的监督对于促进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解决有着重要的作用,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在食品安全评价、防范与管理中占据着重要地位。目前,国家正在制订科学的监管制度并采取有效的监管模式来努力重塑国人对餐桌的信任,通过合理责任分担来有效实施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餐饮安全进行动态评定与结果公开,意义十分重大。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的意义有以下几个方面:

(1)量化分级管理是杜绝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食品安全的良策;

(2)量化分级管理是提高餐饮企业自律,增加行业信誉的必然要求;

(4)量化分级管理是科学配置餐饮监督手段,提升监督水平的有效方式。综上所述,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的意义十分重要。

1、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我国各地食品执法监督员素质参差不齐,对量化分级管理认识的不同,各地的评级方式也不一致。一般的,食品主管部门只重视a级单位的评定,个别地方仅仅公示a级餐饮企业名录,为a级餐饮单位悬挂牌匾。这种做法使餐饮单位误认为a级的授牌是一种评奖评优行为,而对被评为b、c级餐饮企业则抱有无所谓的态度,丧失了活动的初衷。而对于消费者来讲,由于相关宣传工作不深入、不到位、不全面,使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仅仅被餐饮企业知晓,据1000份用餐顾客的网上调查显示,知道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比例仅有不到2%。也就是说,因为不知道食品安全监督存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所以顾客在用餐时要考虑餐厅的分级情况。

2、加重执法负担。

在我国,基层食品监管部门数量较少,人员不足,因此全面落实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比较困难。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合并后,部分地市主管餐饮的食品监督员只有不到10人,而地级市的餐饮企业平均有5000~8000家左右,加之城镇单位、学校、社区的餐厅、食堂数量庞大,对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频次较多,工作量较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后,更加加重了执法人员负担,使执法人员心有余而力不足,加大了食品监督人员的劳动强度和心理负担。

3、量化标准欠缺。

目前,我国对于餐饮业评级标准的评分指标是唯一的,对于餐饮业的特殊情况和不同特点(规模、经营项目、周边环境、经营年限等),不宜适用相同标准。另外,评分表中关键监督内容比例过高,在实践中很难严格按照关键项目进行测评,量化标准不够细化,测评难度较大。

4、法律依据缺乏。

在餐饮行业实施一项大规模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法律依据是十分必要的。对于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而言,在我国的《食品安全法》中确找不到相关的法律依据,因此执行此项制度的效力明显不足。

1、建立诚信档案。

诚信是企业生存的黄金之路。餐饮行业的诚信影响着企业的信誉和生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乃至社会的稳定。因此,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可以通过与国家征信系统有效衔接,把评级较差的餐椅企业及其负责人列入企业“黑名单”,建立信用档案以增加违法成本,建立食品安全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及行业退出机制。

2、加强企业自律。

企业监管固然重要,但餐饮企业才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因此加强餐饮企业的行业自律十分重要。在日常管理中,餐饮企业应以知责、守责、尽责为己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应该坚持社会效益,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自我约束与自我管理,承担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3、加大信息公开。

信息不对等是目前餐饮企业量化评级管理的关键问题。餐饮服务企业是否诚信,最佳办法就是公开透明的进行公示,发挥“红黑名单”的作用,让不诚信的餐饮企业及时曝光,让违法行为在公众面前无处躲藏。加大信息公开也有效遏制了违法行为,使餐饮企业更加自律,无形中也发挥了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营造出了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

4、完善法律法规。

在当前阶段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正处于改革阶段,现阶段食品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始终还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针对于此,国家要切实结合我国食品行业发展状况,同时结合当前时期社会和人民对于食品安全的需求,以此来制定出完善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如此一来,有了专门的法律法规指导,餐饮企业日常工作的开展也就有了方向,同时也可以震慑那些不法食品企业。

5、加大惩处力度。

根据笔者的观点,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猖獗的根本原因在于相应的惩处不够严厉。故此,笔者认为在处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时,必须要进行严惩,即加大处罚分量。在当前阶段,很多食品安全惩处措施已经和现实社会脱节了,难以起到严惩违法犯罪的作用。故此,执法部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和执法广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要在第一时间对其进行严厉的惩处。如此一来,方可使得其他不法分子安分守己。

6、加强舆论引导。

广播、电视、报纸的传统媒体和手机、网络等新兴媒体的宣传作用不容忽视。应该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让广大消费者知晓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了解食品安全相关常识,发挥自媒体作用,通过媒体和自媒体曝光评级低的企业,广泛宣传评级高的餐饮企业,树立媒体的监督责任意识,促进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

7、畅通举报渠道。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热线是“12331”,而不是“12315”。能准确快速说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热线的公众非常少,所以在日常监管中要加强投诉举报电话的宣传,公众知晓专门的投诉举报热线,让投诉举报热线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可设立网络投足等多种举报通道,使投诉举报渠道多元化,从而形成合力,共同净化餐饮服务食品市场。

综上所述,餐饮业量化分级监管人员要开拓工作思路,扩大服务内容,坚持思想务实、工作落实、作风踏实。秉承优良传统,摒弃老旧观念,改变工作作风,改善管理流程。通过建立科学、完善、规范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评价标准和程序,构建科学化、规范化、高标准、严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准入制度体系,可以进一步优化、改善、提高本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和监管效能和水平,让监管资源得到更为严重科学合理的配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餐饮业量化分级水平。

参考文献。

[3]佚名。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j]。中国食品,2015,(5):136-137.

公共管理下的食品安全问题论文

我国食品安全目前实行的对对生活流通的各个环节分开监管。这种管理模式由于权责不明,容易造成各部门的规章制度相互冲突、效率低下,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各部门都推卸责任。此外,部门之间能否协调配合也会影响到整个食品监管系统的正常运作。因此,应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改革,对行政部门设置进行优化,避免分工重叠,提高管理效率。在立足本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建立起全国统一的跨部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协调、控制,避免由于各部门的自身利益及专业着重点不同而导致规章制度的混乱。通过协调一致的立法、检测、控制、执行、科研、教育等,对食品生产流通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管理。

2法律法规不健全。

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各级地方政府都具有制定行相应的规章制度的权利。我国的食品安全法规还很不健全,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是解决我国食品卫生公共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我国并没有建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对消费者的保护也仅仅在经济法的零散条文里。在这种状况下,国家立法机关应当加强对法制建设的重视,此外各级地方政府也应该因地制宜的选择适合本地区的相应的规章。

3食品标准不完善。

我国的食品标准与国际食品安全基本标准和目前食品安全的实际需求都存在较大差距。中国乳品行业标准就曾被批评为是“世界最差标准”。《食品安全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明确指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由此看出,政府已经开始食品安全的强制标准体系的改革,但是要整合原有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建立规范、统一的标准体系,难度较大。此外还有许多标准不配套、技术含量低,这不仅表现在个体之间,更表现产品从生产、加工到流通的各个环节;此外国家和地方标准之间还存在许多盲点。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应该按照国际标准及时快速的更新食品安全标准,提高食品安全的范畴,尽快全面与国际标准完美对接,改变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繁多杂乱的现象。

4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逆向选择,引发道德风险,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食品安全信息的不对称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生产者与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消费者不能及时准确的分辨合格商品与不合格商品,无法对生产厂商的食品安全管理活动进行有效的评价、约束与激励。产品市场上需求决定供给,当消费者无法区分安全食品时,无法正确引导生产者的生产活动,从而使得合法的生产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2监管者与消费者的信息部对策各级职能部门的信息透明度不高,信息不能有效的被消费者获取,此外,有些部门的公信力不够,所发布的信息不能被消费者信任。鉴于这种情况,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该加强与消费者的信息沟通,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也可以让消费者参与到食品的安全管理中。消费者可以向政府部门反映食品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提出食品标准法规的制定意见,从而使法规与标准更具实用价值。3监管部门的信息不对称第一,监管部门内部。监管部门内部的信息不对称主要体现在上下级职能部门之间,由于上级一般通过各类指标对下级部门进行考核。鉴于此,有些下级部门为了自身利益可能会向上级提供不正常信息。第二,监管部门之间。各部门在进行食品安全管理时不能有效沟通,各部门的信息不能被其他部门充分利用,在食品安全管理中,造成了消极影响。

5索赔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事件的索赔制度问题较多,首先惩罚力度不够,只有行政处罚,而且非法所得远远大于处罚损失。再者,我国对食品安全事件的赔偿诉讼仍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索赔制度的完善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1加大惩罚力度。对于违反食品安全相应法规的生产者处以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2确立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食品安全的专业性,在相关诉讼案件中消费者举证往往比较困难。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证明自己履行了法定义务的责任。

3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国家先行赔偿制度消费者在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纠纷中,往往处于弱势,受害者的赔偿金额迟迟得不到落实,为了解决这种情况,国家可以先对受害者进行赔偿,然后由政府部门依法向责任厂商追偿,并进行处罚。国家先行赔偿的资金主要来自食品行业企业出资和社会捐款。结论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健康安全,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伤害了给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也大大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虽然,近年来,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在不断地完善,但仍然问题不少,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完善之路仍然艰巨。我们相信,只要各级主管部门不断协调配合,吸收借鉴国外现金的管理经验,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将会的到长足发展。

食品安全问题论文

(一)1、定义: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的食品中的天然或者化学合成物质。

2、分类:食品添加剂按其原料和生产方法可以分为化学合成添加剂和天然食品添加剂。一般说来除了化学合成的添加剂外,其余的都可以归为天然食品添加剂,主要来自植物,动物,酶法生产和微生物菌体生产。

世界各地至今没有统一的食品添加剂分类标准,我国是按食品添加剂的主要功能分类的。可以分为21大类:酸度调节剂,着色剂,乳化剂,防腐剂,甜味剂,抗氧化剂等。

3、特点:品种繁多,销量大,变化迅速,日新月异。

(二)主要品种介绍。

1、防腐剂(preservatives)。

防腐剂是抑制微生物活动,使食品在生产,运输,储藏和销售过程中减少因腐败而造成经济损失的添加剂。在我国允许使用的主要有山梨酸钾及其盐类,对羟基苯甲酸脂,丙酸及其盐类。

2、乳化剂。

食品乳化剂是食品加工中使互不相溶的液体(加油和水)形成稳定乳浊液的添加剂。在食品添加剂中乳化剂用量约占1/2,是食品工业中用量最大的添加剂。常用的是大豆磷脂和脂肪酸多元醇脂及其衍生物。

3、酸性调节剂。

为了得到色香味俱佳的食品,离不开食品调味剂。调味剂一般分为咸味剂,酸味剂,甜味机,香料,辣味剂,鲜味剂,清凉剂等。酸味剂也称酸性调节剂,在食品中添加酸味剂,可以给人爽快的刺激,起增进食欲的'作用,并有一定的防腐作用。一般分为无机酸和有机酸。食品中常用的无机酸是磷酸,常用的有机酸有:醋酸,柠檬酸,酒酸,苹果酸,抗坏血酸,乳酸,葡萄糖酸等。柠檬酸是功能最多,用途最广的酸味剂。磷酸在饮料工业中可以代替柠檬酸和苹果酸,特别是不宜使用柠檬酸的非水果型饮料中作酸味剂且用量少价格低。

4、鲜味剂。

鲜味剂也称呈味剂或风味增加剂。主要是增强食品风味,使之呈现鲜味感的一些物质。味精是人们最常用的鲜味剂。主要成分是l—谷氨酸钠。

5、甜味剂。

甜味剂是指能赋予食品甜味的调味剂。常用的有糖精钠,甜蜜素,阿斯巴甜,安赛蜜等。价格便宜,等甜条件下,价格比蔗糖便宜,故应用广泛。

6、着色剂。

着色剂又称食用色素。在现代食品工业中是装点食品的重要添加剂。我国允许使用的食用合成色素均已列入gb2760—1996中,共有13个品种,它们是:苋菜红及苋菜红铝沉淀,日落黄,亮蓝等。1994年我国正式宣布中国食品添加剂发展方向是“天然,营养,多功能”。

应此到目前为止,我国政府批准允许使用的60种食用着色剂中,有47种是天然色素。从上面的叙述中可以知道,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工业中占有的地位是多么地重要。但是近年来,国际,国内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展,引起了消费者的极大不安,我国的食品安全形式也不容乐观,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控制也应该更加严格。

食品安全问题论文

当前,高校大学生面对较大的学习压力,加之在大学校园中各种各样的活动较多,大部分同学在日常生活中饮食都讲究以简餐为主,对于食品的安全性问题缺乏关注度,更无从谈起对食品安全性问题的了解。同学们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多是来源于网络和媒体,但是网络环境开放的特性造就了一些虚假消息的盛行,而大学生在缺乏相关知识的前提之下就无法对这些消息进行正确的判断。

1.2学校周围环境不尽人意。

由于高校学生人数众多,食堂的数量和容量都无法满足所有学生一次性就餐,加之食堂的菜式花样并无法满足所有学生的口味。因此,学校周边小摊点或小餐馆的生意就显得异常红火。然则,这种低成本的经营方式过度依赖于经营者本身的道德素质而无法保证食品安全的稳定性。学生对于就餐地点的选择往往是偏向于口感以及经济实惠,而对食品的安全性却是最容易忽略的环节。

1.3包装食品的容器不卫生。

科技的进步和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了极大的方便,同样给当今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网络化的购物思想已经深入到了人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在学生群体中带来最显著的影响就是外卖的盛行,“123外卖网”、“饿了么外卖网”和“美团网”等外卖订餐的优惠举措更是将大学生的三餐网购活动推到了另一个高峰。由此带来的最大问题便是一次性餐具的卫生问题,学生们往往会被一次性餐具洁白的外表所欺骗。另外,当代大学生的作息时间一般都偏晚,因而,早餐多选择打包带走另择时间解决的方式,这就出现了许多利用纸袋子做为打包袋的现象。但是纸包装袋也有可能会出现污染、包装纸涂蜡使其含有过高的多环芳烃化合物、彩色颜料污染和挥发性物质、农药及重金属等化学残留物的污染等问题。

1.4食物的搭配不合理。

现在,大学对大学生的身体素质忽略较多,加之学生不规律的作息时间和饮食方式造成了学生的身体素质偏差,特别是肠胃问题。如果不注意食物的搭配就容易造成腹泻等问题,如:牛奶与葡萄、橘子共用或蜂蜜与豆腐同食等。而大学生由于缺乏独立生活的经验,往往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另外,对于一些常见的有毒动植物等常识也应进行普及。

当前,国内高校中关于食品安全教育的形势不容乐观;相对来说,大学生是受教育较高的群体,他们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态度从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中国食品安全的教育水平。大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态度、行为不仅关系到身的健康,还将对他们将来服务的人群产生广泛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大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普及教育。具体普及方法有以下几种:。

2.1开设《食品安全》公共选修课,是一个最佳的方式。

公共选修课是适应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课程,是高校教学计划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为了对高校在校大学生加强食品安全相关知识传播,使大学生对食品安全有一个清晰的概念和清楚地认识,在日常生活中对“吃”的要求不在仅仅局限于口感和经济上考虑。有必要在高校中开设《食品安全》公共选修课对非专业学生进行普及教育,特别文科生在高中分文理科后就甚少涉及生物化学等相关内容,其在面对食品选择时更盲目,所以可利用公共选修课的课程对食品安全中涉及到的食品的污染因素、食品添加剂和转基因食品等问题进行教学,另外可适当补充一些食品营养学得内容来丰富课程,如:人体所需要的营养素种类、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和膳食宝塔等。以此来让高校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对食品有一个理性的认识。

2.2充分利用校园微信,推动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

信息数字化的发展,推动了手机的应用。微信做为一个大众化的聊天工具,已经普遍出现了高校大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微信朋友圈是一个分享个人心情、经历的平台,更是传播知识的良好平台。利用微信及微信朋友圈平台,将食品安全相关知识与学校周边的环境相结合,以学生为主体去发现学校周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高校在校大学生的饮食安全。

2.3调动各级学生协会,举办多种形式活动,有力促进食品安全知识的提高。

在高校中,学生会做为一个特殊的存在,管理学生又服务于学生。在高校中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也应充分利用学生会这个群体。在大学里,各种各样的活动丰富多彩,学生会也应定期举行一些活动来传播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如:制作海报进行食品安全宣传;举行食品安全知识或生活常识小竞赛,既培养了学生的竞争意识又丰富了同学们的知识;定期举办厨艺大赛,让同学们自己动手diy食品,借由这个过程让同学们了解食品的加工手段、加工过程和食品加工过程中涉及到食品添加剂等,同时在比赛的过程中进行食品安全的教育。除了学生会,还有各种学生协会。可建立一些与食品相关的协会,如:食品营养协会等,以此来吸收一些对食品感兴趣,对食品安全较关注的同学。以协会的名义举办一些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对网络上报道的一些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解析等;包括一些专业交流会,让同学们就自己日常生活中的碰到的食品问题进行交流、共同探讨。当然,在协会当中必然要有一些食品相关专业的同学或者是老师,以便负责对一些专业问题进行解答,对日常饮食习惯进行指导。

2.4组织参观食品工厂,亲身实践和参与。

平时大家在超市买的食品大多是成品,然而对于食品的加工过程一无所知,一包泡面有多种调料,但是泡面是怎么制作?调料又是如何调配?如果没有一个清晰的观感,就不容易在根本上对食品形成全面而又理性的认识,也就造成了大部分人都会有许多的误区,如:食品添加剂就是不安全的标志等等。组织同学们去食品厂参观具有非常强的实际意义。在食品的生产线上,对食品的原材料、生产流程和生产工艺有了一个全面透彻的认识之后,学习食品的理论知识时得心应手定是水到渠成的事,同时对食品的安全也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参观结束后,理应做好总结,详细记录下自己的见闻,以便在日后指导自己的学习和生活。

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是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高。良好的身体素质必然会使步入工作岗位的大学生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健康的饮食方式和饮食条件是造就良好身体的前提,高校只有在饮食上先行保证安全才能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学校后勤集团管理好食堂的原材料进货、清洁加工以及提供干净卫生的用餐环境;学校定期组织举办相关活动并开设《食品安全》公选课进行普及教育;学生除了要学好自身专业知识以外还要把握一切机会尽自己所能学习一些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尽量养成自己良好的生活习惯:合理饮食,不偏食、不暴饮暴食;购买食物懂得关注保质期、食物配料表,而不再是关注价格和品牌以及过分相信广告的宣传效果。只要做好以上几点,相信在高校中及周围必要会有一个良好的食品环境,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必然会从某种程度上得到一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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