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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监狱民警疫情三年以来工作总结(通用5篇)

时间:2023-09-20 05:39:37 作者:HT书生 最新监狱民警疫情三年以来工作总结(通用5篇)

当工作或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总结。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总结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监狱民警疫情三年以来工作总结篇一

9月7日上午,开发区的全体人员在周书记的的带领下,来到我县的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这是我们开发区实行周周学的第三次学习活动了,也是开发区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又一次实际行动。

警示教育活动中,大家参观了^v^服刑人员的宿舍、放风场所,了解了服刑犯人的生活、生产情况,参观了监控室,并听取了熊所长关于看守所情况及监控室的介绍,然后来到报告厅观看了警示教育专题片,深感震撼。都是一些本市甚至是本县的工作人员,有科级机关人员也有个体老板,他们犯罪前曾有过美好的工作和幸福美满的家庭,因放松思想走上犯罪道路,给社会、单位、家庭带来了危害以,失去了自由。他们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剖析了犯罪的思想根源,同时也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忏悔,发出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痛切悔恨的感叹,告诫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约束好自己,珍惜眼前自由幸福的生活,切莫以身试法,重蹈覆辙。最后熊所长和周书记都作了讲话,介绍了犯人的一些情况,让我们再一次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无情。

这次参观让我们身临其境,真切地体会到了^v^高墙与现实的反差,触目惊心,发人深思。失去自由,其精神是很痛苦的,身心是疲惫的,只有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珍贵!因此在我们每个人都要走好每一步,警钟长鸣,洁身自好!为了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就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必须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历史证明,树立了牢固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就能前仆后继,就能抵制诱惑,拒腐防变。

第二、加强学习,增强修养和素质。马列主义没有过时,^v^思想更有他独到的光辉,^v^理论和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更具有时代精神和科学含意。

第三、坚持学法懂法,依法行政,预防职务犯罪,加强行业自律,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是我们必须去做好的。因为每条法律和制度都是一条条高压线,如果以身试法,那是会被“电翻“而身败名裂的。

走向腐败。现在流行的一句话是:钱不是万能的,但是离了钱是万万不行的!但是我们不能把金钱放在第一位,更不能被金钱所缚,比金钱更珍贵的还有许多许多,比如自由、爱心、感情、尊严、健康等。我们应该自尊、自立、自强地做金钱的主人,而绝不能沦为金钱的奴隶。人们获取金钱的方式方法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决不能获取违法之财、不义之财、昧心之财。人们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劳动创造财富,为社会做贡献,同时获取应有的报酬和金钱,这是很光荣的事情。因此我们只有自觉把好金钱关,耐得住清贫,律身以俭,才能保持健康的身体和心态。

第五、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正确行使手中权力。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看待和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从绪多被绳之以法的事实,再次昭告世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个党员干部,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以身试法者必亡。开发区作为经济的前沿,能否正确行使权力,是衡量我们每一个工作人员品德高低、作风好坏的重要标尺。权力说到底是一种责任,它只能用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有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顶得住压力,抗得住打击,经得住考验,才能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由于第一次迈进^v^的大门,心情是复杂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狱外人与狱内人似乎相隔的仅仅是一道墙,如果有一天,狱外人一失足迈进这道墙的时候,他以前所拥有的一切包括幸福、金钱、权力、前程„„全部都会离他而去,甚至连以前看似平常的自由也变得那么的可望而不可及。使我又想起那句:“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的名言,带给我深深的思索,远离罪恶,热爱岗位,善待自我,让法律的警钟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时时敲响。

监狱民警疫情三年以来工作总结篇二

鉴于目前新疆的特殊社会形势,为确保建筑工地和项目人身及财产安全,切实加强防恐反恐工作,提高项目与周边施工单位的应急反应及联合防突能力,预防各种不法分子对喀什重点建设项目综合保税区的破坏和干扰,使全体员工切实做到处变不惊,临危不惧,有条不紊地开展防恐、反恐工作,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与兄弟施工单位兵团建设项目部进行一次联合防突防暴演习,现总结如下。

演练过程观察记录如下:

中铁十一局巡逻人员发现四个可疑分子手持工具预对保税区工地项目部进行袭击,巡逻人员立即通知项目部领导,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项目部拉响集合铃声,全体人员全副武装进入业主驻地进行集合,同时电话通知110和邻居单位的兵团建工进行支援,兵团建工紧急派出人员前往业主驻地进行援助;全体人员对可疑分子进行围堵,模拟捆绑演练,熟悉捆绑和押送的方法,捆绑后移交公安机关。

总体评价:本次演练结果表明,应急响应程序简明清晰,各级人员对应急职责及工作流程比较清晰;员工在反恐防恐状态下具备充足的安全处置能力;抢险队员对反恐防恐的急救措施和急救设施的使用非常熟练有效;证明综保区工程反恐防恐应急预案有效使用,本次演练达到了较好的效果。同时,让现场员工明白了目前严峻的安全形势,提高了反恐防恐的思想意识;使各应急小组明确了自己的应急职责,提高了现场反恐防恐的能力;通过演练,积累了组织应急的经验,为紧急情况下应急的组织起到了宝贵的参考作用。

存在问题有:

1,各应急小组在相互配合上有点不协调,下次演练中要加强相互配合,急救设施准备不是很充分,以后要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2,部分参演人员没有意识到应急演练的重要性,出现了嬉笑等现象,使演练的总体效果受到影响,在模拟反击的环节中还可以更加细化,更加充分发挥员工保卫生命及在建工程安全的投入状态。

监狱民警疫情三年以来工作总结篇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高度提出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监狱是社会重要组成部分,监狱安全稳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推行罪犯劳动竞争上岗是新时期、新形势下,监狱罪犯劳动改造组织形式的创新,其目的在于通过创新,促使罪犯由被动强制改造向主动自我改造转变,达到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减少重新犯罪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的目的。

为了实现管理规范化、执法法制化、防范制度化,努力改善“三大现场”管理状况。弥补警力不足,均衡押犯单位工作量,切实消除监管安全隐患,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对全监狱无劳动能力的罪犯进行全面鉴定,确实有病的调入老残监区改造。除老残监区外,其他监区每天罪犯出工后关闭电源和水源,并由警务大队对监舍门上锁。夜班值宿罪犯由狱政科统一管理。对生产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对封闭区域内的小屋小房进行全部清理,禁止罪犯掌管各类场所的钥匙;并设定罪犯就餐场所、休息场所、吸烟场所,禁止罪犯随身携带火种、私设小灶;实行干警点名制度和干警执勤制度,要求监区至少有两名以上干警佩戴标志和自卫警械进行执勤。

保证监舍内没有了闲散人员,杜绝了监舍内违纪事件的发生,卫生状况也得到了明显的改观。罪犯生产现场管理有序,整齐划一,既减少了罪犯违纪,又消除了监管隐患。使罪犯监舍管理和劳动现场管理工作向规范化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充分认识当前狱情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全国一些监狱的监管、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反映出当前监管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同时也充分暴露出我们在监管改造工作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隐患和不足,必须引起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的高度重视。各监区务必要对当前严峻的狱情形势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要结合近期国内发生的改造、生产事故,引以为戒,迅速在全体民警中开展一次深入的安全意识教育,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消极厌战情绪,筑牢思想防线,做到警钟长鸣。各级领导要牢固确立监管安全首位意识不动摇,把安全为天的理念扎扎实实地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去。

二、狠抓监管安全各项制度的落实,严密防范各类监管安全事故的发生

制度是安全的根本保障,没有严格的制度,再怎么完备的人防、技防、物防措施也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各监区要从狠抓监管安全制度入手,切实做好超前防范工作。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制度的落实:

1、民警直接管理制度。带值班民警深入罪犯“三大现场”,在岗在位、在位尽责,确保罪犯24小时不脱管失控。这里重点强调除“劳动现场”以外现场的管理:一是要加强留监罪犯的管理,包括留监睡觉的罪犯监督岗,值班民警必须保证按时进监检查一次,检查要做好记录备查。二是要加强对罪犯起床后和就寝前的洗漱以及监内自由活动时间的监控和管理,一名民警坐在值班室,另外一名民警必须不间断对监房内的情况予以巡视,严禁两个民警都在外面,任由罪犯自由活动。三是加强对罪犯外出就医时的直接管理,罪犯外出就诊应安排相应的警力。要切实做好罪犯候诊、检查、拿药、上厕所过程中的监管工作,民警必须保证寸步不离。除因检查需要,整个就医过程中不得解除戒具。四是加强对罪犯集体学习、看电视、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时的管理。要按照带班的要求,始终保持足够民警在现场维持秩序。五是加强会见以及亲情电话过程中的直接管理。带领罪犯会见及拔打亲情电话过程中,必须坚持直接管理,密切注意罪犯及犯属的一举一动,认真监听谈话内容,遇有突发事件时及时作出处理。

清监搜身制度必须严格履行,严禁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清监搜身不负责任,导致清过的分队或个人仍存有违禁品被监狱督查人员发现的,一律严肃追究清监民警的责任。

3、劳动工具管理制度。罪犯劳动使用的剪刀、锥子必须全部实行严格管理,锥子加装防护装置,剪刀一律平头钝化,带值班民警要加强检查。对劳动工具特别是刀片要严格推行“以旧换新”制度,绝不允许出现一名罪犯有多把刀片的现象。对于回收的、废弃的劳动工具要及时予以清理;每个分监区每一个班次均明确一名民警专门负责工具管理,严格领用手续,发生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

4、门卫管理制度。监区门卫要认真查验进出人员的证件,特别是外协师傅进入监区的,必须核对证件及相关手续,并进行必要的搜身,对没有民警陪同的,一律不予放行;对进出监区大门的外来人员、罪犯及其亲属等人员,必须使用手持金属探测仪进行人身检查,并履行提醒告示之责,严禁将手机等违禁物品带入监内;对进出监区大门的车辆,应严格检查驾驶室、车底盘、车厢、工具箱等部位。检查出监车辆应在监内进行,检查完毕后,方可开启大门放行。对出监区的人员需认真核清其身份,得到确认后方可放行。检查中如发现有可疑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放行,并需及时向监区及狱政科报告。对于进入监区大门的所有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均可进行搜身。

门卫值班民警还要认真维护监区大门及值班室内的公共设施,按规定程序操作,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督促维修。这里要特别强调卫门民警应督促进出监区联动门的民警爱护公物,注意开关门时不可动作太大,或听之任之,应做到随手关门,对于个别不负责任、屡教屡犯的个别民警可建议监区提醒谈话,或向监狱督查组汇报。

5、狱情分析制度。进一步健全罪犯互监互控网络,对耳目、信息员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确保重要部位和重点罪犯都有耳目监控,不但要布建、使用好罪犯耳目,同时还要切实利用好罪犯中的积极力量,对于积极向民警汇报情况且查证属实的要及时兑现奖励,论功行赏。对于长期没有汇报情况的耳目、信息员,及时予以撤换,特别是对明明知道问题却隐瞒不报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要坚持好每周一次的狱情分析制度,不可流于形式。要把防脱逃、防重特大案件、防自杀作为监管安全防范的重点,突出对监管安全事故危险源的排查。要切实增强敌情意识,提高把握狱情的能力,特别是要能够及时发现重大狱情动向,要不断拓展狱情收集渠道,提高分析质量,及时获取深层次狱情信息,做到敌动我知、敌未动我先知,防患于未然。

6、罪犯行为规范管理相关规定。各监区、分监区要切实加强对罪犯遵守行为规范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一是要严格执行监狱关于罪犯统一着囚服及佩戴犯号牌的规定,所有罪犯一律着囚服,佩戴犯号。一经发现有罪犯未按规定着囚服的,除对该犯进行处理外,对相应民警给予处罚。二是分监区必须按时组织罪犯理发。

7、督查检查制度。要进一步加大监狱、监区、分监区三级督查的力度,各级督查组必须切实发挥好作用,通过严格的督查、严厉的惩处,确保监管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要坚持对事不对人的原则,绝不能做“老好人”。对执行制度好的单位和民警予以嘉奖,对不执行或违反制度的单位和民警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要罚得违反制度者刻骨铭心,下次不再违反。监狱建立监区对分监区督查问题处理报告制度,监区将每周的督查情况、发现问题、处理意见、整改措施按时报狱政科。在此,特别强调,无论机关业务科室人员,还是监区、分监区领导,要坚决克服“老好人”思想,从紧从严、不讲情面,狠抓督查,凡是不敢抓、不敢管的,一律不予重用,年底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和各类先进典型。

8、请示报告制度。各监区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凡发生以下几种情形的,各监区必须及时向监狱报告。罪犯发生伤残的(包括自伤、他伤和工伤);罪犯发生自杀或有自杀迹象的;罪犯有脱逃、行凶等迹象或行为的;罪犯私藏通讯工具、毒品、钝锐器、绳索等重大违禁物品的;发生食物中毒的;发生流行性疾病的;罪犯生病急需就诊的;民警、职工将通讯工具带进监区的;民警、职工、外协人员与罪犯关系异常的;其它应当立即报告的情况的。对发生上述情况的单位,监区值班领导必须立即向监狱狱政科报告;狱政科设立专门簿册对报告单位、时间、基本情况等进行认真登记,视情况决定是否向监狱分管领导汇报,同时对发生的事件进行督促处理。

凡发生应报情况而隐瞒不报的或汇报不及时的,将严肃追究监区当班领导和带班民警的责任。

9、重点人头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对罪犯中重点人头的监控和管理,特别是对排摸出来的,具有行凶、脱逃、自杀等严重危险倾向及其它破坏行为的重点人头,要做到排准控牢,逐一落实防控措施,牢牢掌握防范主动权。对顽危犯、重危分子、身份未确认罪犯等重点人员,要严格联号夹控等管控措施。对问题犯、矛盾激化犯要及早控制,加强教育疏导。对精神障碍类罪犯,加强治疗和控制,符合条件的及时送局精神病院治疗。对现实危险较大的罪犯,必要时可采取禁闭、单独监禁等安全措施。对特定岗位罪犯要动态把握其改造表现,做到管理不脱节、不失控,教育措施跟得上。

10、手机等违禁物品管理规定。严禁罪犯私藏、使用移动电话、现金、毒品等违禁品。凡私藏、使用移动电话、私藏、吸食毒品的,给予禁闭处罚,私藏其它违禁品的,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禁闭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禁止民警、职工将移动电话带入监区。违反规定带入、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将移动电话提供给罪犯使用的,对民警一律辞退,取消警衔;对工人一律辞退,解除劳动关系。对外协师傅违反规定的,通报其单位带回,今后不得再进入监狱;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切实增强“四种意识”,努力实现监狱安全稳定

一是加强危机意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监狱狱情形势严峻复杂、物防技防尚待完善、生产现场管理难度大的情况下,依靠广大民警的顽强拼搏、艰苦奋斗,实现了监狱的持续安全稳定。这个成绩是我们耗费大量的心血换来的,是一天一天数过来的,如果稍有不慎,心血就会白费,多年的努力就会付之东流。因此,越是在这个时候,我们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清醒地认识到平静中隐藏的危机,安全中潜伏的危险。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思想,坚决消除盲目乐观、麻痹大意的思想;要牢固树立“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危机意识,坚决消除“小胜即满,小胜即安”的思想;要牢固树立“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忧患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牢记肩负的使命和承担的职责,扎实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二是增强制度意识,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认真分析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直接的原因都是各类行之有效的制度没有得到认真的贯彻执行。近年来,领导在监狱安全工作的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应该说制度是比较完善了,关键是一些单位和民警执行制度的意识不够强。因此,我们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强化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执行制度的意识上。要把执行制度作为一种责任加以强化落实,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必须自觉接受制度的约束,不折不扣地执行制度,在执行制度的方式方法上可以有所创新,但绝不允许抛开制度另搞一套。要把执行制度作为安全屏障建设的重要内容,物防、技防这些都是有形的安全屏障,而执行制度是一道无形的安全屏障,是“人防”工作的重中之重,从一定意义上说,这道无形的屏障比有形的屏障功能更强大、作用范围更宽广、发挥作用更持久。要把执行制度作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衡量领导的能力首先看执行制度的能力,衡量领导的水平首先看执行制度的水平,衡量领导的作风首先看执行制度是否雷厉风行。对机关职能部门来说,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基层工作首先要看对制度执行督查、指导的力度,看检查有没有到位,追踪问效抓落实和服务有没有到位。

三是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工作的合力。要坚持各单位“一把手”对安全工作负第一位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的具体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进一步细分责任区域,明确责任目标,使每个重要的场所、部位、人头、时段的安全防范工作,都有具体明确的责任人,都有人管、有人问、有人负责。要经常组织自查自纠和互查互纠活动,既要认真查找自己分管范围和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又要主动帮助其他同志、其他单位查找安全隐患,并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众人拾柴火焰高”,做好安全工作更需要群策群力,聚众人之智,集全监之力,才能真正打造维护安全稳定的铜墙铁壁。监区、分监区的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带头排查安全隐患,带头强化安全工作措施,为广大民警做出示范,做好榜样。

四是强化督查意识,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有布置没有检查的工作是敷衍了事的工作,有检查不落实的工作是形式主义的工作”。实践证明,督查是推动工作的有效手段,强化督查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明确监狱、监区督查人员的职责,切实发挥他们的作用;二是要进一步增加督查的频次,拓宽督查的范围;三是在督查中要放得下架子,拉得开面子,敢于动真碰硬;四是要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要奖励执行制度好的单位和民警,追究不执行或违反制度的单位和民警的责任,要认真抓工作,动真抓问题。

监狱民警疫情三年以来工作总结篇四

收教中心:李刚

(八)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在进一步完善刑事法律体系的同时,也对监狱刑罚执行工作带来了挑战,特别是在现有的改造模式下,监狱的刑罚执行、劳动改造和教育改造模式不断受到新的法治理念冲击,一些问题严重制约监狱健康发展,亟待我们探索研究,积极寻求有效对策。

关键词:刑罚执行

难点

对策

一、当前监狱刑罚执行工作存在的难点

1.罪犯收押方面。主要表现为被动性的违规收监时有发生,收押中心在履行收押职责时,对患有严重疾病属保外就医的,由于各种原因不能依据《监狱法》规定暂不收监。导致一批病犯尤其是重病犯从看守所移交到监狱,增大了监狱刑罚执行的风险。

2.押犯人数将不断增加,关押场所紧张的情况将会加剧。主要原因一是刑八虽然减少了死刑罪名,但却增加了生刑的期限。原刑法中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总和刑期最高为20年。修改后变为“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二是对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减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以及这两种刑罚的最少服刑年限作了调整限制。调整后,被判这两种刑罚罪犯的法定服刑期限均有增加。对于监狱来说,增加服刑人员的服刑时间,就等于是增加了单位时间内的押犯量,进而影响到警力、监狱设施及正常的监管改造秩序等诸多方面。

(八)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 1 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新增罪名无疑不增加了监狱的押犯人数及押犯构成复杂化。

4.重刑犯将长期缓慢累加,增加了监狱监管改造工作的难度。除了今后犯被取消的13项死刑罪名的犯人都将成为重刑犯外,部分犯罪的法定刑期提高到了10年以上。例如,敲诈勒索罪的法定最高刑期由10年有期徒刑提高到15年有期徒刑并增加罚金刑。又如,强迫职工劳动罪将法定最高刑由3年有期徒刑提高到10年等。这无疑将增加重刑犯的人数。此外,扩大了限制减刑、假释的范围,延长了部分重刑犯法定服刑期限,增加了对罪犯假释的审批条件。将原刑法中限制减刑的范围扩大到:“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依照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同时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将不得假释的罪名由5种增加到8种。同时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进一步提高了假释的门槛。这些都将导致重刑犯人数的增加。众所周知,较一般轻刑犯而言,监管改造重刑犯具有更高的风险,更大的难度。而导致监管改造工作难度增加的因素不仅仅是重刑犯的不断累加,“不得假释”、“限制减刑”及相关法规在压缩限制了刑罚执行部门空间的同时,也使相当一部分重刑犯向前改造看不到希望,回头找不到“岸”。在此情况下,要让这样一些罪犯树立起改造信心,积极投身改造,脱胎换骨,重新做人由于缺少法律的激励因素就变得更加困难。

二、原因分析

1.监狱所执行的法律法规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刑罚执行规章制度不规范,有时导致相同刑期的罪犯监狱改造,可能出现不同的执法效果,影响监狱执法公信力。2.《监狱法》的部分条款操作性不强、疏漏较多,且至今未出台实施细则,很多原则性的规定未明确执行程序,留下了随意执法的空间,难以避免不规范执法行为发生,给监狱执行刑罚带来很大难度。

3.关于刑罚执行部门与其他司法部门间相互衔接和配合的问题。监狱在对罪犯执行刑罚的规程中受各种因素影响,一旦得不到相关部门的有效配合,刑罚执行工作就无法形成有机、协调、完整的执法链条。一是上级文件和国家法律对重病罪犯收监执行的规定不一致,法院、看守所、监狱对此类罪犯的处理存在分歧;二是罪犯刑满释放后无人接受,特别是老病残和无家可归的刑释人员得不到有效接收安置的问题非常突出。

三、思考与对策

2 在新时期对监狱刑罚执行挑战是全方位、深层次的;即涉及到法治理念,又涉及到社会综合治理;既涉及到监狱具体执法管理模式,又涉及到权威的司法解释;既涉及到民警执法素质的提高,又涉及到罪犯服刑心态行为的变化。因此,在相应的对策措施方面,必须站在“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角度,研究相应对策。1.形成科学的刑罚执行工作的思想基础。在创新社会管理背景下,监狱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改造人为宗旨,树立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首任,在依法刑罚执行过程中体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行刑理念。科学的刑罚执行,必须以开放的姿态,加强刑罚执行工作宣传,主动面向社会、走进社会、融入社会,在满足社会“知情权”的同时,树立和强化监狱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2.建立长期有效的刑罚执行制度。要做好绩效考核与假释、减刑、保外就医工作之间的联系,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对假释等问题做好考核,消除绩效考核与多项实务难点问题之间的矛盾。将绩效考核与减刑、假释等罪犯的出狱改造情形进行联系,更好的完善监狱刑罚执行实务的工作机制。

3.刑罚执行工作规范化。狠抓刑罚执行工作规范化,进一步深化刑罚执行标准化管理,从执法最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入手,排查风险,严密执法程序,细化刑罚执行标准,以完善刑罚执行实施细则和考核指标为重点,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操作性强的刑罚执行规范化管理体系。

结语:监狱的刑罚执行,从收押罪犯到释放罪犯,贯穿于刑事判决的内容付诸实施的全过程。监狱刑罚执行实务中存在不少难点问题,文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其原因进行探讨,最后提出对策.

监狱民警疫情三年以来工作总结篇五

我公司按照厦门市集美区农林水利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饲料科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厦集农【2015】127号),切实从排查治理饲料粉尘事故隐患,杜绝和遏制粉尘重大事故,保护职工健康安全等工作着手。我公司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开展了粉尘安全隐患自检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检自查及整改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按照文件要求,我公司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1、作业场所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2、除尘系统是否按防爆标准规范设计、安装和使用。

3、是否建立粉尘清扫清理制度,是否按规定对作业现场的粉尘进行清扫。 4、是否按规定定期清理除尘滤袋、管道和灰斗内的积尘。

5、是否对安全监管人员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员工进行培训。

二、通过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1、根据文件精神,我公司成立了粉尘防治管理领导机构,负责生产车间的粉尘危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为粉尘危害治理责任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 2、我公司照标准每3个月对从业人员发放防尘口罩一个;并要求从业者正确佩戴,否则按“三违”行为进行处理。

3、通过自检自查,生产检查管理人员对生产车间进行了彻底的清查,检查结果粉尘指标符合规定,不存在积尘超标现象。 4、我公司进行开展了粉尘防治知识教育和培训。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粉尘的危害性,大力普及危害防治知识,提高了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5、按照要求,完善了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了粉尘事故现场处置方案。使应急准备和响应有据可循,有章可依。

通过此次自检自查自纠工作,所有问题已经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切实提高了我公司生产车间的粉尘危害防治水平。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作业场所粉尘危害防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排查整改,切实从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权益着手,扎扎实实搞好我公司的粉尘危害防治工作,确保粉尘危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厦门味莱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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