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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案例16篇)

时间:2023-10-30 11:45:26 作者:飞雪 2023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案例16篇)

通过对工作总结的书写,我们能够更清晰地了解自己的工作目标和职责,明确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精选办公室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

招标工作总结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第六条电力工程的设计招标由项目法人或项目所在地的网、省电力公司(以下统称招标单位)负责组织;不能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招标的具体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履行前款职责,并向招标领导小组负责。

第八条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单位组建,负责招标重大问题的决策。其主要职责是:

(一)委派招标办公室成员或审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

(二)审批招标、评标、定标原则及程序;。

(三)审定招标文件;。

(四)审批评标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名单;。

(五)确定中标单位。

第九条招标办公室对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成员由招标领导小组委派,其主要职责为:

(一)办理招标申请手续;。

(二)编制招标程序文件;。

(三)编制招标文件(或委托编制);。

(四)组建评标委员会;。

(五)组织开标、评标;。

(六)负责招标全过程的所有具体工作。

第十条实行设计招标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的上一阶段的前期(设计)成果已通过审查,并具有必须的基础资料;。

(三)初步设计阶段招标的项目已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书。

第十一条具备本规定第十条所述条件的项目,开始招标前必须向电力行业设计招标管理机构提出招标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正式开展招标工作。招标申请中必须写明以下主要内容:

(一)招标单位概况;。

(二)工程概况及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三)招标组织机构(招标领导小组和招标办公室)的人员及其资历情况;。

(四)招标文件编制单位(委托编标)或编制人员(自行编标)的简要情况;。

(五)招标方式(拟采用议标方式时应同时附专题报告)。

第十二条火力发电工程的设计一般应在可研阶段进行一次性招标。中标单位负责完成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工地设计服务,直至工程竣工的全过程勘测设计工作;可研阶段已进行了设计招标的工程,初设一般不宜再招标。当有特殊情况致使原设计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时,可以在初设阶段进行招标。

第十三条输变电工程的设计一般应在初步设计阶段进行一次性招标。中标单位负责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工地设计服务,直至工程竣工的全过程勘测设计工作。

第十四条设计招标的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

邀请招标,应向符合资格要求的若干家设计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议标主要是通过一对一协商谈判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参加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两家。

第十六条设计招标一般不采用议标方式。当出现以下特殊情况之一时,可以采用议标方式,但必须按第十一条规定向电力行业设计招标管理机构提交专题报告,获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国内符合资格要求并愿意参加投标的设计单位少于三家;。

(二)特殊单项工程的招标;。

(三)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失败后,因时间等原因只能议标的;。

(四)招标费用与项目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五)因其他原因无法采用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的。

第十七条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可以自行编制设计招标文件,也可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单位编制。招标文件的内容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二)必须符合本规定;。

(三)不得明文要求或暗示投标单位以低于国家或电力行业规定的勘测设计取费标准报价;。

(四)不得有针对某一潜在投标单位或排斥某一潜在投标单位的内容。

第十八条设计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标须知;。

(二)工程规范、技术条件及有关图纸;。

(三)合同条件及有关合同文书的格式;。

(四)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五)评标办法。

第十九条设计招标文件发售之前,应将招标文件报电力行业设计招标管理机构核备。电力行业设计招标管理机构认为有违反本规定的,有权要求招标单位作出修改。

第二十条参加投标的设计单位(或联合投标的责任方)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实体,且按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电力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收费资格证书、工商营业执照;。

(二)近五年承担过的同类工程业绩,并有良好的履约记录;。

(三)近三年设计质量事故及其处理结果;。

(四)招标单位根据工程项目情况提出的其它要求。

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第二十二条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规范编制投标文件。当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些条款有疑问或异议时,应及时要求招标单位作出说明。

第二十三条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份数、时间、地点和密封等方面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可以将不满足上述有关要求的投标文件视为废标,但必须在招标文件中作出具体规定。

第二十四条设计招标以设计技术方案和服务质量的竞争为主,合理取费是保证设计质量,规范设计市场的重要条件之一;投标单位不得超出国家或电力行业规定的勘测设计取费范围,哄抬价格或竞相压价,否则,可视其为废标;电力行业设计招标管理机构将对违反本条规定的设计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招标工作总结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培育、健全电力工程设计市场,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含以大代小技术改造)的火力发电工程以及输变电工程的设计招投标。

第三条凡需报电力部或各电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审批的火力发电、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均必须通过招投标来确定设计单位。

第四条电力工程设计的招标和投标,不受地区和部门的限制,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进行干预、垄断和保护。

第五条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招标工作总结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第九条施工招标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的方式。

第十条所有应实行招标发包的工程,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投标,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交易中心电子屏幕或其他方式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第十一条实行邀请招标的工程,应在交易中心发布招标信息,由招标单位向符合条件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

第十二条凡应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可采用议标方式:

(一)保密工程、科学试验、抢险救灾工程;。

(二)外国政府、个人、国际金融机构及港澳台同胞赠款建设,且又明确要求采用议标方式的工程。

本规定所称议标是指建设单位与两家以上(含两家)投标单位就工程承发包条件进行协商,择优选定中标单位的一种招标方式。

实行议标的工程,招标单位可以通过交易中心发布招标信息,也可以直接向有承包能力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但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织进行。

第十三条凡按本规定需要实行邀请招标或议标的,须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土地审批委员会审批,并获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进行。

第十四条有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可自行建设符合其资质要求的属于第三条规定范围的自用的工程项目。

第十五条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控股的股份制企业以及个人投资的工程项目是否实行施工招标投标,由业主自行决定。

招标工作总结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第一条为了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

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和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国家提倡其他物业的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具备投标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的物业建设单位。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物业管理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格等要求。

第八条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公共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上发布免费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人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物业管理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包含前款规定的事项。

第九条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招标活动的,也可以自行组织实施招标活动。

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办法对招标人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招标人应当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招标前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

(三)对投标人及投标书的要求,包括投标人的资格、投标书的格式、主要内容等;。

(四)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五)招标活动方案,包括招标组织机构、开标时间及地点等;。

(六)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说明;。

(七)其他事项的说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报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

(二)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

(三)招标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十二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实行投标资格预审的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

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应当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申请人须知,以及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格文件、业绩、技术装备、财务状况和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管理人员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经资格预审后,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5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公开招标的物业管理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第十五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招标人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的投标申请人踏勘物业项目现场,并提供隐蔽工程图纸等详细资料。对投标申请人提出的疑问应当予以澄清并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

第十七条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第十八条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进行谈判。

第十九条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时限完成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

(一)新建现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现售前30日完成;。

(二)预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

(三)非出售的新建物业项目应当在交付使用前90日完成。

第三章投标。

第二十条本办法所称投标人是指响应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物业管理企业。

投标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

(三)物业管理方案;。

(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三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四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送达、签收和保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第二十五条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六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二十七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由招标人存档备查。

第二十八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以外的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名册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第二十九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评标的专家名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专家数量少的城市的专家名册予以合并或者实行专家名册计算机联网。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进入专家名册的专家进行有关法律和业务培训,对其评标能力、廉洁公正等进行综合考评,及时取消不称职或者违法违规人员的评标专家资格。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人员,不得再参加任何评标活动。

第三十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前款所称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

第三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者说明,其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三十二条在评标过程中召开现场答辩会的,应当事先在招标文件中说明,并注明所占的评分比重。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要求,根据标书评分、现场答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标。

除了现场答辩部分外,评标应当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三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

第三十四条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物业管理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第三十五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三十六条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应当返还其投标书。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资料应当包括开标评标过程、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资料。委托代理招标的,还应当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第三十八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三十九条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

第四十一条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文字的,必须有一种是中文;如对不同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与数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第三条规定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其规模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四十三条业主和业主大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

招标工作总结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三条规定不进行施工招标的,责令其不准开工或停止施工,重新招标,并对建设单位处以工程造价2%至3%的罚款,对主要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五条,肢解招标工程的,责令其改正,并对建设单位处以分项工程造价2%至3%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七条,不通过交易中心和招投标管理机构,擅自组织施工招标的,施工招标无效,并对招标单位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应实行公开招标的工程不公开招标的,施工招标无效,并对招标单位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投标单位弄虚作假,串通陪标,一标多投,哄抬标价,或虚报企业资质等级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六个月内禁止参加施工投标。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责令其改正,处以承包的工程造价2%至3%的罚款,并视情节轻重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第四十七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标底审查单位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施工招标中泄露标底、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由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投标人在施工投标中向有关人员行贿或以其他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者的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对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服的,可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招标工作总结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

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九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第三十条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投标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联合体中标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共同投标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投标联合体共同投标。

第三十一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招标工作总结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第四十八条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无效,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一)应当采用招标投标采购方式而未采用的;。

(二)标书确定后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三)委托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

(四)与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五)开标后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七)拒绝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第四十九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一)提供虚假情况,骗取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商资格的;。

(二)提供虚假投标情况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四)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开标后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的;。

(七)向招标投标主管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拒绝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第五十条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无效,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一)提供虚假情况骗取代理资格的;。

(二)超出代理权限进行代理的;。

(三)与投标人恶意串通损害招标人利益的;。

(四)拒绝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招标工作总结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第十二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民航物资设备采购实行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为招标人。

第十三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代理事宜,但是招标人在从事民用航空物资设备招标中,应当委托经民航总局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民航总局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招标的,招标人应与代理机构签订招标委托协议。招标委托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招标委托书;。

(二)招标人与代理机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三)招标人代表的授权书;。

(四)标的品目表;。

(五)标的的技术参数和主要要求;。

(六)定标程序;。

(七)代理费用;。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规定关于招标人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发出投标邀请函。

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标的名称、用途、数量和交货日期;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四)评标的具体办法;。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七)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第十六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根据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函;。

(二)投标人须知;。

(三)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四)开标、评标、定标的日程和评标方法;。

(五)标的名称、数量、技术参数和报价方式;。

(六)投标人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七)对履约保证金的要求;。

(八)交货时间和地点;。

(九)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及订立方式;。

(十)采购合同的特殊条款;。

(十一)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参数等有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第十八条招标文件中应当针对标的的具体情况,明确选用以下评标方法:

(一)打分法。即由招标人制定评标因素(如价格、质量、信誉、服务等)和相应的加权分值。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分别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评价、打分。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打分,给出每个投标人的分值。

(二)最低投标报价法。最低投标报价法指所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此种方法一般适用于标的技术含量不高且与其他物品关联度不强的招标。

招标人也可采用最低评标价方法,或综合使用两种以上评标办法。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必须采用最低评标价方法。

第十九条招标文件定稿后,招标人应当将招标文件报民航总局备案。民航总局收到招标文件后,在15个工作日内未表示异议的,招标人方可刊登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函。国家规定需对招标文件履行审批程序的,按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标明特定的生产商、供应商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第二十二条开标前,招标人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三条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标底的知情人负有保密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少于20天;其中,机电产品不得少于40天,大型成套设备不得少于60天。

第二十五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时,应当在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函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或者推迟开标时间,但应当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负责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全面工作。

二、认真学习、贯彻招投标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条例,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政策水平。

三、负责制定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工作计划。

四、依照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职责进行职责分工,并落实到人,确保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负责审查招标项目申请、招标计划、招标方案等材料;监督投标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过程。

六、建立、完善、管理评标专家抽取系统;负责监督抽取评标专家。

七、受理招标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并及时向监督委员会汇报。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投标办公室工作职责

建制。职责范围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政府、省教育厅、地方政府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负责制定学校有关招标投标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五、负责与有关招标(采购)部门的协调工作。参与物品、设备、设施的验收;

七、负责建立并完善评标的技术及专家资料库;

八、负责编发中标通知书,并及时在校园网发布中标公告;

九、负责所有招标采购合同的审核和签订工作;

十、负责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文档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十一、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的整理和数据上报工作;

十二、负责向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执行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 作 职 责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掌握

招投标活动的最新政策法规变化。

二、 负责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掌握全

1

三、 按照规定权限初审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及标底编审单位的资质。

四、 核准招标申请,核定招标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五、 负责招标文件、评标报告、招投标情况报告的备案管理,依法监督开标、评标和

定标活动,确保招投标全过程有序、公开、公平、公正。

六、 负责受理合同备案,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承发包合同的签定和履行。

七、 调解招投标活动中的纠纷,裁决有异议的定标结果。依法查处违反招投标规定的

行为。

八、 负责督促全县范围内的1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都必须进入有形市场(即交易中

心)进行公平交易;

九、 在招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十、 承办本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标办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三、核准招标申请,认定招标单位或中介代理机构是否具备组织招标资格,招标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四、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五、负责招标文件、评标报告、招投标情况报告的备案管理,监督开标、评标、定标。

六、调解招投标活动中的纠纷,裁决有异议的定标结果。

七、依法查处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行为。

八、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承发包合同的签定和履行。

九、审查与管理评标专家资格和招标代理中介机构资质。

十、负责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统计报表工作。

招标办公室工作职责

招标办公室在学校主管校领导和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负责学校的招标工作。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招标投标工作法规,调查研究招标投标工作规律;制定招标工作年度计划、重大招标项目方案并向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印制招标工作的各类文件、材料;发布招标信息,接受投标单位投标报名;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投标单位;组织开标、评标会议全过程;向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协助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订立书面合同;监督中标项目的执行情况,收集用户对中标项目的反馈意见;负责招标工作文件资料的建档、归档工作;负责评标专家库的初审与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建立企业信息库;完成招标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主任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招标办公室工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招投标法规。

2、组织制定学校关于招标工作的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领导组织、管理、监督学校的招标活动。

3、主持招标会议,按规定的程序组织校内招投标活动。

4、建立健全招标办公室的各类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及廉政建设措施,并认真组织实 2

施。

5、向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及主管校长报告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招标办公室的业务工作,安排招标工作计划,代理主任主持招标工作会议。

2、兼任招标办公室的工作,坚持一周党员组织生活和下一周政治学习活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

3、负责受理招标申请,审查招标文件及公告文本,对其规范性进行把关。

4、遴选评标委员成员人选,提供给领导和监察处批复。

5、负责管理收支报表,定期核对帐目。

6、负责统计资料的收集,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科级干事岗位职责

1、负责招标办公室日常工作,发布招标公告。

2、做好开标会议的准备工作

3、管理收支台账。

4、负责招标文件归档工作。

5、管理专家库及企业信息库。

6、管理招标办公室网络主页,及时更新相关的内容。

7、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8、进行相应分工,以提高工作效率。

招标办公室保密规定

为了保证招标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特制定以下保密规定:

1、不以任何方式泄露尚未进行招标的文件内容。

2、不向任何人泄露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3、不在任何场合谈论评标会议及其相关的事项。

4、严格遵守资料、档案的保管及借用管理制度。

5、全体人员严格遵守,相互监督;违反者将受到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招标办公室廉政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招标办公室内部事务管理,形成团结、务实、高效、和谐的工作环境,制定如下工作及廉政制度:

1、实行周一上午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研究下周工作安排。

2、及时沟通各种情况、信息,保障每个人的工作目标明确、有的放矢。

3、领导要办事公道,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政务公开民主,不搞小动作。

4、财务状况透明,1000元以上大额支出集体研究决定,领导签批。

5、在招标工作中不得接受潜在投标人的馈赠和宴请。

6、以制度防范腐败的发生,一把手对本单位的廉洁勤政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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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

回首20xx,我的工作同样经历着不平凡。3月份带着朴实与好奇的心情来到了骏高物业,开始了一段新坏境的里程,工作内容包裹着熟悉的和未知的,鞭策着我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去学习和挑战。进一年时间转瞬就过去了,在部门领导的培养与同事们的帮助下我很快熟悉和胜任了物业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岁末,每个人都应该梳理过去。筹划未来,此刻就将自己近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物业服务工作。

物业工作主要有日常报修,投诉处理,收费,基础设施、设备维护,环境卫生,蚊虫、老鼠的消杀;有学习培训,上级部门检查等。

催缴管理费及小区公共设施设备问题项目的整改是管理处20xx年度的主要工作,经过与物业公司各个部门的同事通力合作下大部分工作已经顺利完成。

办公室工作对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工作千头万绪,有书文处理。档案管理。文件批转等。面对繁杂琐碎的大量事务性工作,需自我强化工作意识。注意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冷静办理各项事务,力求周全。准确。适度。避免疏漏和差错。

三、存在的不足。

本着“为自己工作”的职业态度,敬业爱岗。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一定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物业管理员工作对我而言是一个新岗位;许多工作都要边干边摸索,以致工作起来不能游刃有余,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第二,有些工作还不够过细,一些工作协调的不是十分到位;第三,向领导提供有效的决策数据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第四,和部门领导及公司员工间的沟通有待加强。

四、努力的方向。

第一,加强学习,拓宽知识面。努力学习房产业知识和相关物业法律法规的知识。第二,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公司各部门间的协调与沟通;有效形成团结一致。群策群力的氛围。第三,向领导提供有效数据。

“不积蛙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20xx,收获了成功,经历了困难,感受了启迪;20xx我会一如既往,载着百倍的信心和努力驶向新的一年。

最后预祝物业公司日益壮大,祝全体同事工作顺利,平安幸福!

招标工作总结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第一条为规范民用航空物资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有关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航空物资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民用航空物资设备是指用于民用航空活动的物资设备,主要包括用于公共航空、通用航空以及相关的空中交通管制、航空器维修、航空油料供应储存、航空货物仓储、机场地面服务、航空食品制作供应、公安安检消防、航空应急救援、民航信息服务及其相关的建设项目中的重要设备和材料。

第四条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物资设备招标投标管理职能部门(以下简称民航总局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本规定的实施。

第五条民用航空物资设备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招标工作总结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第三十九条电力部已委托国家电力公司编制《火力发电、输变电设计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和《电力工程招标评标专家选聘和管理办法》,其中有关设计招标的操作程序和评标专家的选聘与管理的内容,作为本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与本规定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四十条经批准采取国际招标的项目,除按本规定执行外,还应遵守国家有关对外经济贸易的法律、法规。

第四十一条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贷款方对招投标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外商独资或外商控股的电力项目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电力部以电建〔1995〕511号文颁发的《电力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暂行)同时废止。其他有关电力工程设计招投标的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时,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及各网、省局设计招标管理机构可依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报电力部备案后实施。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由电力工业部负责解释。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

冬去春来,随风远去,即将迎来崭新的。回顾过去的一年,充满艰辛和挑战,在经营合同中心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起走过来了。

1、业务投标

度参与业务投标共计233项,其中监理投标166项、招标代理投标51项、施工投标1项,度中标项目共计52个(含摇珠中标项目)。

2、备案管理

度完成的备案有:佛山分公司监理和招标代理诚信手册备案、中山分公司工程监理和招标代理年度备案、惠州分公司监理年度备案、阳江分公司监理和造价及招标代理年度备案、新丰分公司监理年度备案、东莞分公司监理和招标代理诚信手册备案、河源分公司监理和招标代理诚信手册备案、五华分公司监理年度备案、云浮分公司监理和招标代理诚信手册备案、南宁分公司监理诚信备案、北海分公司监管系统备案、萍乡分公司监理年度备案等。需继续完善备案有:湛江分公司监理年度备案、茂名分公司监理和造价及招标代理年度备案等。

3、分公司管理

截至度在全国范围内共设立了28个分支机构,省内设立分支机构有17个:云浮分公司、肇庆分公司、河源分公司、五华分公司、珠海分公司、东莞分公司、中山分公司、阳江分公司、梅州分公司、佛山分公司、惠州麦地分公司、清远分公司、增城分公司、茂名分公司、汕尾分公司、湛江分公司、韶关新丰分公司,省外设立分公司有11个:南宁分公司、北海分公司、湖南分公司、重庆分公司、西藏分公司、云南分公司、xxxx分公司、南阳分公司、信阳分公司、内蒙奈曼分公司、江西萍乡分公司。

4、合同管理

度共计签订合同407项(含分公司),其中监理合同签订175项、招标代理合同签订193项、工程咨询合同签订12项、工程造价咨询合同26项和装修施工合同签订1项。

1、当下的发展趋势,掌握单一的技能已满足不了市场发展的需求,所以经营合同中心全体成员申请在下年度有计划的参加各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机构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和业务培训(如:工程咨询、工程造价、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设计施工等专业理论知识、业务流程等),通过系统培训学习不断完善和提升专业水平,为业务开拓做好铺垫。凭着公司在业界打造出来的良好口碑,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业主单位来司考察,公司简介和优势介绍需要强化和补充完善,提高演讲水平并形成套路为业主来司考察留下深刻的良好印象。

2、分公司管理需要循序渐进的引导,用优质服务建立互信。分公司成立伊始,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和业务不熟练的现象发生,分公司就会依赖总公司的各种支持和帮助,总公司应该及时为分公司排忧解难,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和帮扶。在日常工作由专人归口管理,进行无缝对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分公司在工作协调出现状况时直接报告总裁的现象发生。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第二经营部,有意识的渗透参与分公司业务经营工作,获悉当地业务市场的发展形态和趋势,吸取当地先进的管理经验。对照自身做到取长补短,协助分公司工作避免走马观花、只是充当办事员的角色。分公司发展壮大有助于整体的良性循环发展,一来分公司业务得到稳步提升,二来总公司在分公司日常业务管理上轻松自如。

3、近年公司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取得较大的成效,陆续在全国的部分省、市(县、区)设立分支机构,广州作为总公司的大本营和立足之本,我们需要坚守阵地继续大力开拓广州业务市场。虽广州业务市场有强的越强,弱的越弱的现象,但我们还是要敢于硬碰硬,继续贯彻既定发展方针,不断优化自身和提高独特优势,力保在广州业务市场保留一席之地。

4、实存危机感,保持稳步向前。从全国各地来看监理行业监理单位众多,资质实力参差不齐,如今市场存在鱼龙混珠和恶性竞争,造成整个监理行业不景气和畸形发展,未来监理行业将往项目管理方向发展,单一资质和能力水平低下的监理单位将面临淘汰的境地。在此情况下,我们需要走在政策改革之前,巩固现有资质和加快推进资质升级,积累项目业绩和储备专业技术人才。

最后期盼通过我们共同努力越来越好!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

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自组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抓好招投标制度、业务、监管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8至12月份,共实施招标9次,市场价2782万元,实际支付2297.81万元,节约资金484.19万元,节约率为17.4%。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市公共资源的招投标管理,规范了招投标行为,真正实现了“阳光操作”,提高了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维护了公共利益。

主要工作情况是:

8月份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成立。成立后,首先着手组织人员到招投标工作运行比较早比较成熟的浙江萧山、绍兴等地及周边县市学习,学习先进的管理运作经验,为下一步我市招投标工作规范有序运作奠定基础。回来后,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具体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组织机构。

一是完成了借调人员工作,先后调进工作人员两名,充实了队伍。

二是起草制定了《关于对全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实行集中管理的实施意见》,确立了“政府领导、集中管理、统一市场、公开交易、规范运作、依法监管”的原则,建立了统一、公正、规范、高效、廉洁的招投标运行机制,明确了管理范围。

三是专门召开了职能移交会议,实现了职能、人事、财务、资产的移交工作,完成了党组织的完善和党员组织接收工作。

为使招投标各项工作走向正规,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财政投资17万元,建成了高标准的评标室开标室,设立电子大屏,用于信息发布和开标过程的公示。将专家评标区设置成相互独立的区域,并装备先进的技术设施对整个招投标活动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开标结果扫描复制,下一步待专家库建成后对评标专家实行电脑随机抽取,临时通知,用无情的电脑来控制有情的人脑。及招投标系统的建设正在进行,建成后对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招投标各方操作,提高政策的透明度,提高对全市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起到重要的作用。通过硬件设施的完善,进一步创新了管理体制,杜绝了暗箱操作行为的发生,有效维护了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了招投标行为,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推行“阳光工程”建设的主旨。

此外,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成立以来,注意加强办公室和招投标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队伍素质的.提高,加强日常管理和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组织工作人员拓展学习层面,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和依法监督能力。从“软件”上保证了招投标工作的规范运行。

1、强化日常监管。在招投标过程中实行“事前核准,事中监督,事后备案”,加强对招投标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在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的核准、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中标公示以及项目备案等重要监管环节都制定了相应的表格,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2、严格执法监督。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力度。对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维护“三公”原则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xx年我市招投标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专家库建设问题,仍滞后于整个招投标工作。招投标制度的规范,各项纪律,执行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于提高等等。

为此,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确定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如下:xx年全市招投标工作总的思路将按照政府领导、集中管理、统一市场、公开交易、规范运作、依法监管的原则,本着统一、公正、规范、高效、廉洁的招投标运行机制,着力于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操作规程,鼓励公平竞争,树立阳光形象,进一步创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

xx年,在现有制度基础上,制定比较完善的招投标规章制度,下一步将制定工程建设招投标办法,政府采购办法,土地拍卖办法,产权交易办法,将各项招投标活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保证各项招投标活动有法可依,切实维护公共利益,维护招标单位利益,维护投标方利益。

对各类招投标信息发布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行为,提高公众对招投标监督参与度。

一是对公告发布媒介进行调整,以整合信息资源,提高服务水平。

二是通过建立《市招标投标网》,将招标事项核准、招标公告、中标结果、信用记录等信息,及时予以公告。

三是信用记录公开。对违规招投标行为的处理结果、招投标活动当事人不良行为记录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四是坚决杜绝场外交易现象的发生,对应该进入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但不进入的,要发现一起查出一起。

调整和充实现有综合评标专家库,加强对评标专家资格认定以及培训、考核、评价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并将逐步实行与省市专家评委总库的联网,解决本市评委类别不齐、人才短缺问题。建立专家自动抽选系统。避免人工操作,防止专家抽选中的腐败隐患。

建立定期组织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的学习制度,对业务学习情况定期检查,促进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与服务意识的提高,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打好基础。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

招标和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的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标投标是一种国际惯例。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上半年,业务受理科在主任室的正确指导下,在各科室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主任室的目标和任务,坚持“规范、高效、公正、廉洁”的工作理念,狠抓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办事透明化、服务效率化,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升服务水平,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好了各项业务受理、审核、政府采购报名、标书发放等各项工作。上半年完成协议(定点)采购业务审核1141项、采购金额865.54万元;节约资金35.27万元;完成工程67个项目标书复印、装订、发放;完成政府采购182个项目的报名、标书发放;受理印刷品、耗材、纸品、车辆协议供货、车辆保险共计1106项审核及打印中标。

通知书。

339份等多项工作。现将上半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业务受理是整个招投标工作的第一站,是树立单位良好形象的一个“窗口”,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关系到审核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关系到招投标工作流程是否畅通流转、无缝对接。科室着重加强所属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上半年,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有系统性、针对性的抓好业务知识学习,深入剖析审核服务各个环节,做到工作程序规范,业务知识娴熟,有效提高了科室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把窗口建设作为提升服务的一个主要抓手,我们对前来办理业务的采购方和供应商,做到热情、耐心、细致、真诚。并对服务对象的咨询能给与正确无误的答复,遇到服务对象有疑义的地方,能够耐心细致地进行解释、说明直至其理解。接电话时,能够主动问好,按政策规定耐心回答咨询人的问题,直到咨询人满意。到目前为止没有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和不愉快的事情,没有发生因为履职不到位而导致投诉的现象。

在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我科室主动作为,坚持走出去,架起沟通桥梁,分别于4月、6月下旬开展了“践行群众路线,走访服务对象”活动,活动期间共与29家服务单位服务对象进行面对面的真心交流,并就如何提升采购效能进行了深入探讨,本次活动共收集各项意见建议16条。为促进存在问题的有效解决,我们将对各类意见建议归纳整理,并结合工作需要对下一步工作科学谋划,认真对待。在走访过程中,同时对我市2019年上半年协议供货产品进行了抽查,从抽查的情况来看,大多数供应商能够较好的履行诚信行为,服务对象对产品质量、供货时间、售后服务满意度达到94%,履约情况总体良好。为加强企业诚信建设,我们对5家存在问题的违规供应商进行了严肃处理。

上半年,为迎接省对招投标交易中心的类别考核,我科室在工作实践中,找出不足之处,在主任室的领导下,设置便民服务窗口,完善服务项目,提高工作质量,得到了各地投标人的广泛好评。5月份,根据办公室的统一要求,提升我市政府采购电子化水平,我科室对照政府采购相关业务流程梳理确定系统开发需求,多次与系统开发企业对接确认,当前处于开发阶段,它的建成运行,将对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发挥作用。同时,科室人员在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中,积极参与,放弃休息时间上街打扫,为全市的“创卫”活动奉献一份力。

上半年虽然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认真反思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科室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协议供货项目检查、监管力度不够。客观原因是科室人员相对较少,工作面广,忙于事务性、日常性的工作,没有时间对协议供货项目进行全程的监管,只注重了事前审核审批这个环节,而忽略了事后供货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管理。主观原因是我们思想认识还不够高,没有充分认识到工作上的监管,就是对服务对象权益的保护,就是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协议供货的市场环境。下一步,我们将完善协议供货供应商服务跟踪检查制度,强化对供应商的履约能力、价格和服务承诺的监管,保障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科室之间的业务对接、沟通协调不够。科室之间有待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分工不分家,科室的工作主动作为,科室之间的工作流转无缝对接,真正做到使各项工作让上级放心、让同事安心、让服务对象开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科室将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对待,加以解决。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组织科室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探讨招标报名、资格审核、采购方式核定等方面的业务工作,以便更加灵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从而确保各项业务工作落到实处;加强科室人员的思想道德和廉政建设,抓好廉政风险点的防控工作,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力争2019年整体工作质量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

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通过不断学习和工作实践,熟练掌握岗位技能,提高服务意识,增强创新观念,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坚决杜绝“窗口”单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严格落实和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努力真正让采购单位满意、群众满意。做到每月常态工作不放松,中心工作多督查,业务工作有创新。

下半年,工作任务将会更加繁重,目标更会具体,要求更会严格,我们业务受理科将以此次工作总结会为契机,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开拓奋进,扎实工作,不断推进科室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自组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切实抓好招投标制度、业务、监管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x至12月份,共实施招标9次,市场价27x2万元,实际支付2297.x1万元,节约资金4x4.19万元,节约率为17.4%。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市公共资源的招投标管理,规范了招投标行为,真正实现了“阳光操作”,提高了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维护了公共利益。主要工作情况是:

根据市委n届第n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x月份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成立。成立后,首先着手组织人员到招投标工作运行比较早比较成熟的浙江萧山、绍兴等地及周边县市学习,学习先进的管理运作经验,为下一步我市招投标工作规范有序运作奠定基础。回来后,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具体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组织机构。一是完成了借调人员工作,先后调进工作人员两名,充实了队伍。二是起草制定了《关于对全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实行集中管理的实施意见》,确立了“政府领导、集中管理、统一市场、公开交易、规范运作、依法监管”的原则,建立了统一、公正、规范、高效、廉洁的招投标运行机制,明确了管理范围。三是专门召开了职能移交会议,实现了职能、人事、财务、资产的移交工作,完成了党组织的完善和党员组织接收工作。

为使招投标各项工作走向正规,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财政投资17万元,建成了高标准的评标室开标室,设立电子大屏,用于信息发布和开标过程的公示。将专家评标区设置成相互独立的区域,并装备先进的技术设施对整个招投标活动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开标结果扫描复制,下一步待专家库建成后对评标专家实行电脑随机抽取,临时通知,用无情的电脑来控制有情的人脑。网站及招投标系统的建设正在进行,建成后对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招投标各方操作,提高政策的透明度,提高对全市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起到重要的作用。通过硬件设施的完善,进一步创新了管理体制,杜绝了暗箱操作行为的发生,有效维护了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了招投标行为,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推行“阳光工程”建设的主旨。

此外,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成立以来,注意加强办公室和招投标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队伍素质的提高,加强日常管理和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组织工作人员拓展学习层面,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和依法监督能力。从“软件”上保证了招投标工作的规范运行。

1、在《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市实行招投标综合监管的工作实际,借鉴和吸取外地的先进经验,依法制定了基本的招投标办法,对招标范围、规模标准以及监督管理体系均作了规定,在交易规则、监管范围、资格预审方式、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设、评标委员会组成上都有新的突破,对加强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国有资金投资效益,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2、规范操作程序。对招标公告、专家抽选、评标管理、中标公示制度、备案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进行了修改,规范了操作程序,使招投标交易更加规范,保证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3、改进交易规则。积极推进招投标方式的转变,在一些项目招投标中实施了无标底招标和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提高了招标的透明度,方便了竣工结算,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强化日常监管。在招投标过程中实行“事前核准,事中监督,事后备案”,加强对招投标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在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的核准、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中标公示以及项目备案等重要监管环节都制定了相应的表格,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2、严格执法监督。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力度。对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维护“三公”原则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xx年我市招投标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专家库建设问题,仍滞后于整个招投标工作;招投标制度的规范,各项纪律,执行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于提高等等。为此,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确定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如下:

xx年全市招投标工作总的思路将按照政府领导、集中管理、统一市场、公开交易、规范运作、依法监管的原则,本着统一、公正、规范、高效、廉洁的招投标运行机制,着力于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操作规程,鼓励公平竞争,树立阳光形象,进一步创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

xx年年,在现有制度基础上,制定比较完善的招投标。

规章制度。

下一步将制定工程建设招投标办法政府采购办法土地拍卖办法产权交易办法将各项招投标活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保证各项招投标活动有法可依切实维护公共利益维护招标单位利益维护投标方利益。

对各类招投标信息发布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行为,提高公众对招投标监督参与度。一是对公告发布媒介进行调整,以整合信息资源,提高服务水平;二是通过建立《市招标投标网》,将招标事项核准、招标公告、中标结果、信用记录等信息,及时予以公告;三是信用记录公开。对违规招投标行为的处理结果、招投标活动当事人不良行为记录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四是坚决杜绝场外交易现象的发生,对应该进入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但不进入的,要发现一起查出一起。

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

纺织新城管理办公室在区委区政府及新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追赶超越”总要求,提升服务意识、加强效能建设,全办上下齐心协力,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现将我办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办作为项目招商、落地、建设的协调服务部门,紧紧围绕“建设宜居灞桥、打造最美城区”这一目标,扎实落实“三个年”(追赶超越奋进年、营商环境提升年、招商项目落地年)等重点工作,积极招商引资、协调手续办理、帮助项目落地、服务项目建设、协调后期配套服务,全力推进辖区重点项目的建设,着力引进优质商业资源,协调配套设施建设,半年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xxxx年我办承担重点项目xx个,亿元,亿元。其中房地产项目xx个,商业综合类项目x个,城改项目x个,民生工程x个,工业改造项目x个(五环集团商品纱生产线技改),保障性住房项目x个,其他项目x个(x医学院二附院综合改造)。上半年,xx个新建项目开工x个,竣工x个, xx个续建项目全部复工,开工率达xx.x%。截至目前,亿元, 占年计划xx.x%。具体情况如下:

1.进展顺利的项目(xx个)

铁建青秀城、融创璟园(滨河学校教师楼、紫楹台一期、普华熙岸二期、普华澜园、绿城新兴玉园、温德姆酒店、高科麓湾、十里锦绣、电力机械厂职工住房、枣园刘廉租房、高科绿水东城、万象湾三期、宫园壹号、合能铂悦府、中铁缤纷新城、启龙国际、缤纷新时代、华阳新天地商业项目、高科麓湾配建小学、五环集团商品纱生产线技改、广汽本田xs店)等xx个项目基本完成了半年目标任务。

2.未开工项目(xx个)

美盛新天地、创新国际、吾悦广场、智德盛酒店、联泰xx亩地项目、东湖苑、高科绿水东城小学、半坡立交周边综合整治、永泽尚东城二期、凯迪拉克及东风本田xs店、x医学院二附院改扩建等xx个项目因土地未出让、手续办理等问题暂未开工。

1、强化项目服务,主动协调、做好项目建设手续的代办、帮办、陪办工作,协助吾悦广场项目完成控规设计、社保缴纳、土地评估等工作,协调征地拆迁为土地出让打好基础;智德盛开源酒店项目完成酒店用地的控规设计、土地实测,正在进行规划确认;绿城新兴玉园因地块内的x#水源井未完成迁移,导致项目环评批复无法取得,后续用地手续、工程建设手续无法办理,我办通过“容缺机制”协调规划分局,通过缴纳保证金的形式,优先为项目发放工程规划许可证,协调市政局、水务局拆除了x#水源井;同样,为广汽本田xs店项目协调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地平以上土方清运手续,为项目开工建设和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2、落实项目包抓机制,制定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将项目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干部。定期召开项目进展情况分析研判会,对正常进展的项目,督促项目做好治污减霾、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加快建设步伐、确保完成建设任务,针对手续办理、管线迁改影响开工或正常建设的项目,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切实加强部门间的合作与衔接,主动服务,及时梳理和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3、加强协调,做好服务工作。坚持领导干部深入项目一线工作机制,做到上门服务。加强与项目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帮助解决项目建设及手续办理过程中的问题。

4、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建设工地治污减霾及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做好日常巡查工作,要求分管领导每周巡查x次,责任干部每周至少巡查x次,现场发现问题,要求现场整改,累计发放整改通知、停工整改通知xx余次(不含市、区整改单)。二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联合执法检查工作。联合区环保局、区建住局、区城市管理局、区铁腕治霾办等部门联合检查,对问题严重、反复出现的工地进行联合执法、责令停工,通过约谈项目三方负责人,要求参加建委的学习等方式,督促其整改。三是积极推动“铁腕治霾”工作。严格落实建设工地红黄绿牌监管制度,督促所有开工项目完成扬尘污染治理公示牌制作,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七个到位”执行相关措施,督促责任干部认真履行红、黄、绿牌悬挂工作要求,严格对照相关工作要求,做到挂牌情况与工地情况严格统一,扎实有效地完成建设工地治污减霾监管工作。

续建项目基本正常推进,新建项目开工比重少,整体进展仍然较慢,完成全年投资任务压力较大,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手续办理缓慢,跟不上时序进度。吾悦广场、智德盛酒店、美晟国际、东湖苑、联泰xx亩地、创新国际(地铁影响)、启龙国际、温德姆酒店、永泽尚东城二期(土地变性)等x个项目,由于市级土地、规划政策调整,致使土地规划手续进展缓慢,同时地铁上方建设等问题影响规划方案审批,严重影响项目的开工建设。

2.管线改迁影响工程施工。高科绿水东城、绿水东城小学、铁一中滨河学校住宅、等项目由于高压线落地未完成,影响施工,绿城新兴玉园因项目用地内的水源井迁移影响环评批复,影响后续规划、建设手续的办理(目前已解决)。

3.治污减霾工作对涉土工地影响极大。今年以来治污减霾形势日趋严峻,我办需抓好治污减霾工作的同时,确保全年投资量的完成,但强调了治污减霾工作势必影响工程进度和投资量。如铁建青秀城、高科麓湾、合能铂悦府、普华澜园等项目由于土方工程量大,扬尘防治工作反复性强,同时检查工作要求变化,致使项目出土难以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影响了投资量。同时因环保工作的需要,夜间施工审批收紧,造成施工工期缩短,亦影响投资量的增长。

针对前半年工作中的问题,下半年工作重点从以下几点开展工作,努力协调解决。

1、手续办理方面:对影响项目建设的前置手续加紧办理,将制约因素带来的影响减到最小,在拿到土地手续后,按容缺机制并联办理相关手续的同时,力争使项目早开工,尽最大可能在冬防期前完成土方作业,将施工期拉长。

2、管线迁改方面:加强协调,主动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解决管线迁改中的问题,力争早日完成迁改,并提前与项目单位联系,帮助其早日完成相关建设手续办理,使其达到迁改后即可开工。

3、治污减霾方面:积极协调项目建设单位,科学组织施工,加强治污减霾措施落实,将检查带来的影响减到最小;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科学合理审批夜间施工及土方清运,使其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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