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劳务与中介篇一
7、协议期间发生下列情形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将派遣的劳务人员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治安管理处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提出退回劳务人员,乙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
(6)影响他人工作或有任何怠工表现的、工作态度不好的,甲方认为需要更换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天通知派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应给予劳动人员经济补偿的,由乙方给予补偿,甲方作为用工单位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
(2)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甲方因生产经营等原因,确需裁减人员的;
(4)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协议达成协议的。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派遣合格派遣劳务人员以供其选择使用。
2、负责对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3、对派遣的劳务人员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办理用工登记。
4、负责对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包括劳务人员正常时间外相关事项的管理和处理。
5、作为用人单位参加调解劳动纠纷,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工伤纠纷及赔偿,承担劳务派遣人员法律责任。
6、乙方派遣劳务人员若发生工伤,由乙方处理解决。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撤回派遣的劳务人员:
(1)甲方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结算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结算支付社会保险和管理服务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务人员权益的;
(5)以上涉及经济补偿和赔偿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由乙方负责支付及赔偿。
8、负责派遣劳务人员离职后岗位所需人员的及时派员补充。
9、负责对甲方退回的派遣劳务人员,根据不同情况或重新安排工作或解除劳动关系。所需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等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10、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进入甲方公司的员工如属于劳务派遣员工,乙方承担人事方面一切事务。
11、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由乙方发放。
12、在试用期内因未交社会保险,员工发生工伤费用一切由乙方承担及支付。
13、工伤事故发生后,乙方及时处理工伤认定,伤残鉴定、理赔事宜。乙方收到甲方的社会保险费,而未给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由社保中心或保险公司应赔付给派遣员工的赔付部分转由给乙方赔付。
14、乙方每月必须开具劳务费、管理费及社保费的发票。
15、如出现所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有盗窃行为的,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并负相应的连带责任。
六、劳动纪律和工作岗位
1、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文明生产,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2、乙方派出的劳务人员有违章违纪或工作失职等行为时,甲方按有关规定处理,乙方积极配合。
七、劳务报酬与福利
1、乙方派遣劳务人员劳务报酬,按甲方分配方案执行。劳务人员在提供正常劳务的情况下,甲方发放的工资不得低于上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劳务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按工资总额的1.6%残疾人保障金),以及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
八、费用支付办法
1.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劳务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及劳务人员的工资,以及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每人每月70元。
2.、费用从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上岗的当月起计算,甲方每月日前将上月费用(工资、社保费、管理费)结算给乙方。因处理被派遣人员的劳动争议(包含但不限于工伤,解除劳动关系等),需要垫付费用的,甲方可以从应付乙方费用中支付,如乙方同意。甲方额外垫付的部分,乙方应于甲方支付后3日内无条件支付给甲方。
九、违约责任
1、协议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予以赔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5日通知乙方,有权单方提出解除本协议,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劳务派遣资质的,或其从事劳务派遣业务超出经营范围的。
(2)乙方未按时按月为所有被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有遗漏人员的:(不是刻意造成)
(3)被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发现乙方未为其缴纳社保的。(不是刻意造成)
(4)被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后,乙方未垫付医疗费或者未参加因而引发的仲裁、法院诉讼的情形之一的。
(5)因乙方与被派遣人员产生劳动争议后,甲方有权暂定支付所有应付乙方的费用,直至被派遣员工工伤或其他劳动争议处理完毕为止。所有暂扣费用甲方有权决定用来代乙方垫付工伤赔偿费用,乙方同意。
十、争议处理
1、协议期间发生劳动争议,由甲、乙方和派遣员工三方协商解决。
2、经三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请相关的劳动部门来调解。
3、在相关的劳动部门调解后,仍未达成协议的,就向松江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后按仲裁内容执行。
十一、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
1、派遣员工本人提出辞职的,要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不满一个月因提前3天提出),不提前通知并自行离职的,无须赔偿一个月工资。
2、甲方无理由辞退乙方派遣员工,要提前30天通知乙方,否则要增加补偿一个月工资作为对乙方的赔偿,对退工的员工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3、派遣员工离职,甲方需要配合乙方做好员工离职和解除劳动签字手续,手续不全所造成日后的经济赔偿由甲方承担。
4、本协议到期时如甲方继续选择劳务派遣模式,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签优先权。因履行本协议书(包括设计派遣员工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当首选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松江相关部门提起仲裁、诉讼。
十二、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按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中介劳务合同范文3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省____市_________装修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装修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装修工程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仅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总价、工程量子目单价、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品种及单价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万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业主提供的各种材料单价,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装修合同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装修工程合同,那么在甲方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6、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装修工程合同。甲方因履行装修工程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装修工程合同金额的____%。
2、乙方帮甲方成功介绍客户,签约装修合同后。建设单位首付定金40%时,甲方将支付乙方全部装修工程5%佣金。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____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年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劳务与中介篇二
甲方:(劳务用工单位)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
一,各方法律地位:
1、甲方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向乙方派遣来的员工发放《员工手册(守则)》或《员工规章制度》,并明确告知其使用其中的条款及有关权利、义务。
2、乙方是法律规定的“用工单位”。应当与乙方派遣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承担有关劳动合同的义务。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应当加强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正当权益,同时维护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正当权益。
二、协议书有效期限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贰年,自日起至年日止。如乙方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期未满,本协议继续延后履行,直至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到期为止。
本协议书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务。
三、劳务派遣约定
乙方派遣劳务人员人数,按甲方实际需要确定。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可以增加或减少派遣劳务的人数。
四、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有权制定用工标准,根据标准选择、使用或退还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
2、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增加或减少劳务派遣人员。
3、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动保护用品。
4、有义务由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告知企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劳动纪律和岗位操作规程及违规处理办法。
5、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并按国家相关的规定,安排派遣劳务人员加班,及加班调休或年休假的休息,并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相应的调休。
6、按月结算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社保费及管理服务费。派遣人员所缴社保人数,以甲方提供的缴纳社保人员明细为准。
7、协议期间发生下列情形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将派遣的劳务人员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治安管理处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提出退回劳务人员,乙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
(6)影响他人工作或有任何怠工表现的、工作态度不好的,甲方认为需要更换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天通知派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应给予劳动人员经济补偿的,由乙方给予补偿,甲方作为用工单位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
(2)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甲方因生产经营等原因,确需裁减人员的;
(4)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协议达成协议的。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派遣合格派遣劳务人员以供其选择使用。
2、负责对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3、对派遣的劳务人员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办理用工登记。
4、负责对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包括劳务人员正常时间外相关事项的管理和处理。
5、作为用人单位参加调解劳动纠纷,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工伤纠纷及赔偿,承担劳务派遣人员法律责任。
6、乙方派遣劳务人员若发生工伤,由乙方处理解决。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撤回派遣的劳务人员:
(1)甲方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结算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结算支付社会保险和管理服务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务人员权益的;
(5)以上涉及经济补偿和赔偿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由乙方负责支付及赔偿。
8、负责派遣劳务人员离职后岗位所需人员的及时派员补充。
9、负责对甲方退回的派遣劳务人员,根据不同情况或重新安排工作或解除劳动关系。所需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等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10、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进入甲方公司的员工如属于劳务派遣员工,乙方承担人事方面一切事务。
11、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由乙方发放。
12、在试用期内因未交社会保险,员工发生工伤费用一切由乙方承担及支付。
13、工伤事故发生后,乙方及时处理工伤认定,伤残鉴定、理赔事宜。乙方收到甲方的社会保险费,而未给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由社保中心或保险公司应赔付给派遣员工的赔付部分转由给乙方赔付。
14、乙方每月必须开具劳务费、管理费及社保费的发票。
15、如出现所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有盗窃行为的,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并负相应的连带责任。
六、劳动纪律和工作岗位
1、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文明生产,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2、乙方派出的劳务人员有违章违纪或工作失职等行为时,甲方按有关规定处理,乙方积极配合。
七、劳务报酬与福利
1、乙方派遣劳务人员劳务报酬,按甲方分配方案执行。劳务人员在提供正常劳务的情况下,甲方发放的工资不得低于上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劳务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按工资总额的1.6%残疾人保障金),以及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
八、费用支付办法
1.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劳务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及劳务人员的工资,以及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每人每月70元。
2.、费用从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上岗的当月起计算,甲方每月日前将上月费用(工资、社保费、管理费)结算给乙方。因处理被派遣人员的劳动争议(包含但不限于工伤,解除劳动关系等),需要垫付费用的,甲方可以从应付乙方费用中支付,如乙方同意。甲方额外垫付的部分,乙方应于甲方支付后3日内无条件支付给甲方。
九、违约责任
1、协议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予以赔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5日通知乙方,有权单方提出解除本协议,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劳务派遣资质的,或其从事劳务派遣业务超出经营范围的。
(2)乙方未按时按月为所有被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有遗漏人员的:(不是刻意造成)
(3)被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发现乙方未为其缴纳社保的。(不是刻意造成)
(4)被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后,乙方未垫付医疗费或者未参加因而引发的仲裁、法院诉讼的情形之一的。
(5)因乙方与被派遣人员产生劳动争议后,甲方有权暂定支付所有应付乙方的费用,直至被派遣员工工伤或其他劳动争议处理完毕为止。所有暂扣费用甲方有权决定用来代乙方垫付工伤赔偿费用,乙方同意。
十、争议处理
1、协议期间发生劳动争议,由甲、乙方和派遣员工三方协商解决。
2、经三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请相关的劳动部门来调解。
3、在相关的劳动部门调解后,仍未达成协议的,就向松江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后按仲裁内容执行。
十一、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
1、派遣员工本人提出辞职的,要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不满一个月因提前3天提出),不提前通知并自行离职的,无须赔偿一个月工资。
2、甲方无理由辞退乙方派遣员工,要提前30天通知乙方,否则要增加补偿一个月工资作为对乙方的赔偿,对退工的员工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3、派遣员工离职,甲方需要配合乙方做好员工离职和解除劳动签字手续,手续不全所造成日后的经济赔偿由甲方承担。
4、本协议到期时如甲方继续选择劳务派遣模式,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签优先权。因履行本协议书(包括设计派遣员工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当首选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松江相关部门提起仲裁、诉讼。
十二、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按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劳务与中介篇三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自身信贷业务的需要,聘用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关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务合同期限
本劳务合同为不确定期限劳务合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双方约定劳务事项完成。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熟识银行信贷流程及相关手续,双方所确定本劳务合同内容主要为甲方申请贷款相关工作。
2、方根据自身需要,委托乙方具体办理在商业银行申请办理抵押、担保、授信及其他合法性贷款的相关事宜。
3、工作时间根据商业银行相关工作制度由乙方自行安排。
4、在该笔申贷工作中,甲方应当按照银行贷款细则的规定,客观真实提供相应申贷资料,如有虚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乙方在本合同申贷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提供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劳务,向乙方支付报酬;在申贷过程中产生的合理性支出经乙方提出甲方核准后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劳务报酬支付
1、本次劳动工作为专项业务,待乙方完成甲方的申贷工作后,以实际放贷金额的5%作为乙方的劳务报酬即时支付。
第四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待该笔贷款完成则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如在申贷过程中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经双方协商书面确认后可以补充协议终止。
2、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的,每拖欠一日按照所拖欠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劳务与中介篇四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
地址: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定后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9、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协议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协议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协议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协议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和劳务费用结算明细内容为本协议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务派遣协议书合同范本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用工单位)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人:联系电话:
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劳务与中介篇五
本劳务合同为不确定期限劳务合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双方约定劳务事项完成。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熟识银行信贷流程及相关手续,双方所确定本劳务合同内容主要为甲方申请贷款相关工作。
2、方根据自身需要,委托乙方具体办理在商业银行申请办理抵押、担保、授信及其他合法性贷款的相关事宜。
3、工作时间根据商业银行相关工作制度由乙方自行安排。
4、在该笔申贷工作中,甲方应当按照银行贷款细则的规定,客观真实提供相应申贷资料,如有虚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乙方在本合同申贷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提供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劳务,向乙方支付报酬;在申贷过程中产生的合理性支出经乙方提出甲方核准后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劳务报酬支付
1、本次劳动工作为专项业务,待乙方完成甲方的申贷工作后,以实际放贷金额的5%作为乙方的劳务报酬即时支付。
第四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待该笔贷款完成则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如在申贷过程中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经双方协商书面确认后可以补充协议终止。
2、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的,每拖欠一日按照所拖欠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劳务与中介篇六
甲方:法人代表: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武汉市的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协议,约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1乙方劳务期限为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1.2本协议期满,则合同效力终止,甲乙双方之间劳务关系即解除。
1.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本劳务协议。
2.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劳务工作。甲方已告知乙方该劳务内容无职业病危害,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务保护条件和用品。
2.2鉴于乙方所提供劳务的特点,甲方决定乙方实行工作时间制度。
3.1乙方同意,每月的劳务报酬为元人民币。甲方于次月日以法定货币形式通过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属于法律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乙方的报酬中代扣代缴。
3.2乙方同意,鉴于乙方的人员性质为劳务关系,甲方不为乙方缴纳法定的社会保险费用。
3.3乙方同意,非因工负伤或因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按其原来的医疗保险途径享受,甲方不承担任何报销费用的责任。
4.1甲方对乙方的劳务工作具有监督权,乙方应服从甲方对其工作的要求,完全的履行劳务责任,自觉的遵守劳务纪律。如乙方的劳务成果不能满足甲方的需要的,甲方可按规定给予乙方处罚直至解除本协议。
4.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期间,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乙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免除。
5.1在本协议期内,甲乙双方均可依法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5.2在本协议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5.2.1乙方连续请病假日(含)或累计请病假日(含)以上的;
5.2.2乙方连续请事假日(含)或累计请事假日(含)以上的;
5.2.3乙方连续无故缺勤日(含)或累计无故缺勤日(含)以上的;
5.2.4乙方有违反甲方劳务要求或劳务纪律的行为的。
5.3本协议解除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赔偿。
5.4本协议解除的,乙方应依甲方要求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归还甲方物品,双方结清财务款项。
6.1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应支付违约金。
7.1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劳务与中介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工作需要,需聘请乙方做兼职会计,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可以办理续签事宜。
二、报酬:甲方每月付给乙方报酬______________元,在每月财务报表完成后支付。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乙方安排财务会计工作,分配与财务有关的任务;
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
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履行会计职务;
获取劳动报酬;
对______________(单位)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自行承担人身安全责任。
五、其它
双方有任何一方不满意时均可提出解除合同(但须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
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因国家政策或上级政策发生变化时。
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财务的各种档案,并办理完业务交接手续。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劳务与中介篇八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掩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任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请求结束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吸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请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甲方应支付的相干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干规定盘算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为劳务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复印一份给甲方。
(五)劳务人员产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当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六)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丧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七)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懂得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请求,乙方努力供给最佳服务。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批准,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转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前 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成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合同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持续应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干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正、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率。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产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力友爱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属地国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方:
执照注册号(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乙方委托甲方介绍出国劳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委托事项和具体要求
1.1甲方负责介绍具有对外劳务经营资格或具有境外就业中介资格的单位与乙方签订出国劳务或境外就业合同。
1.2甲方介绍的单位必须具有对外劳务经营资格或具有境外就业中介资格,具体事项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1.3甲方介绍的单位已经与甲方签订劳务中介委托合同,且甲方已核查对方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1.4甲方介绍的出国劳务事项,已经甲方查证对方相关资料,确保其真实、合法、有效。
1.5甲方依照乙方的特长介绍相关劳务,乙方的特长为:。
1.6乙方意向出国劳务的国家为:
1.7出国劳务事项由乙方承担的总费用在内(含被介绍方收取的费用)。
1.8乙方出国劳务的年收入不少于万元人民币。
1.9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在天内与有权单位签订出国劳务合同,并在天内办结各类出国劳务或境外手续,出国劳务或境外就业的具体时间在年月日前。
第二条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2.1甲方必须具备向有对外经营权的企业提供劳务中介的主体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交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甲方有义务向被介绍方索要与其主体资格、签约项目、信用状况等相关的证、照、证书、文件及资料,并通过相关渠道进行核查,对不能确定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不得向乙方介绍。
2.3甲方向乙方介绍的单位,必须符合乙方的委托事项和具体要求,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向乙方出示被介绍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出国劳务项目及相关证明材料。本合同签订后,应当向乙方提交被介绍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出国劳务项目及相关证明材料。
2.4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介绍本单位和被介绍单位的相关信息,包括主体资格、项目实情、履约能力及上年度信用状况等。
2.5甲方有权查证乙方主体资格,对不符合出国劳务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出国劳务中介合同。
2.6甲方履行本合同后,有权全额收取本合同约定的佣金。
2.7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保密。
2.8甲方不得收取本合同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沟通
3.1乙方有义务如实向甲方告之与出国劳务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履历、身体状况、履约能力、个人信用状况等。
3.2乙方必须符合出国劳务的相关条件,并配合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查证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要求签订本合同。
3.3乙方有权从甲方处获得甲方及被介绍方的相关信息,包括主体资格、项目实情、履约能力及上年度信用状况等,并有权索要相关证明材料。
3.4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3.5乙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如期向甲方缴纳佣金。
3.6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的信息保密,不得将已得知的信息告之他人或用于谋取利益。
3.7乙方有权拒绝缴纳本合同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四条佣金数额及结算
4.1本合同的佣金总额为元人民币。
4.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付给甲方佣金元人民币。
4.3甲方介绍乙方与被介绍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付清全部佣金。
4.4非乙方因素致使乙方不能与被介绍方签订合同的,甲方退还已收取的佣金。
第五条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除
5.1除法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双方应当诚实、全面履行本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涉及合同事项的变化,应当在5日内通知对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5.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不履行或解除本合同。除法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提出不履行或解除合同的一方,除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提出时,应当退还已收取的佣金,乙方提出时,应当全额缴纳佣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合同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事项,依照本合同佣金全额的5%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甲方提供信息不实、不尽职守或误导乙方签订本合同,致使乙方不能与被介绍方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被介绍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退还已收取的佣金,承担佣金全额5%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乙方由此所产生的实际损失费用。
6.3甲方的行为被行政机关认定属于行政违法的,双倍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并承担乙方由此所产生的实际损失费用。
6.4不属于甲、乙双方主观因素,致使乙方不能与被介绍方签订合同的,甲方收取相关劳务费用100元人民币,不承担其它项违约责任。
6.5因乙方因素不与被介绍方签订合同的,乙方应全额支付合同约定的佣金,并承担佣金全额5%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处理
7.1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申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解;若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7.2甲方如败诉或被行政机关确认行政违法后,不履行判决(裁决)或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时,负责保管信用保证金的部门可以依据生效的判决(裁决)、处罚决定书或有管辖权的部门认定的文书从已缴纳的信用保证金中先行给付。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附则
9.1与本合同相关的许可证、营业执照、项目文件等证明材料一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9.2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送交属地工商部门备案一份。
9.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