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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通用5篇)

时间:2023-10-03 03:40:38 作者:梦幻泡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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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篇一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报送20××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材料的通知》(吉卫妇社便函字[20××]1号)要求,现就我院20××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我院具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助产技术服务项目)执业许可证,建立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手册,制度健全。《出生医学证明》实行专柜管理、证章分开、专人负责,免费签发、补发、换发《出生医学证明》。本年度未发生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丢失事件。

1、有专职人员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

2、只负责为在本院出生的婴儿直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从未给本院以外出生婴儿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3、严格按照《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的流程签发《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时,要求取好婴儿的名字,出具婴儿父母的身份证、产科签发的婴儿临时出生证明,以及产妇出院结算发票。采用打印机打印方式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签名正规,严禁涂改。《出生医学证明》打印核对后,在临时出生证明和结算发票上加盖 “已办理正式出生证”印章,避免重复办证。《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登记在《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本》上,并将其存根联贴在登记本背面粘贴处保存备查。

4、本年度首次签发数2221套。

1、严格按照《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换发、报废工作。为方便群众,把补发《医学出生证明》需要提交的材料印在宣传单上进行告知。补发时严格按照原出生信息给予补发,并在《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本》上注明“补发”字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经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2、《出生医学证明》换发后,原证作废,并把作废的《出生医学证明》贴在《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本》背面粘贴处,定期进行集中报废销毁。

3、本年度换发数24套、补发数8套、因打印或填写错误废证数130套。

我院在妇产科和住院部收费处设立了《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知》告示牌和流程图,《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印制了有关出生医学证明的宣传单向群众免费提供。

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签发和监督工作,做到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改善服务态度,努力让群众满意、政府放心。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篇二

一、证件管理

1、安排有专人负责证件出入库工作及签发及管理库房人员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收发防保室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工作。

2、证件管理人员参加过培训或学习掌握《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知识通过问卷调查熟悉相关管理情况。

3、签发登记记录规范符合要求。

4、有《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出入库制度及签发、补发、换发、废证管理和文件归档。

5、《出生医学证明》印章与签发分开管理。

6、收费管理收费标准没有在明显位置标明。扣1分。

二、证件签发

1、证件由专人填写清楚完整。

2、按《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程序给予办理留存有证件存根。3、证件换发情况按程序办理证件换发有相存档。

4、对本乡镇外出生婴儿出生证明的办理进行严格审核并留相关证明材料或存根。

三、证件宣传通过调查孕妇及家属对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知晓率为85该项扣0.80分。

四、《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填写质量抽查表中存根内容、印章及其它内容填写完整。

本院《出生医学证明》自查应得分60分实际得分51.20分。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篇三

根据市卫妇幼〔2015〕2号文件要求,我院按卫计委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对本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及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根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5〕13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国家卫计委提出的10个方面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其中签发机构要对近3年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印章管理、废证管理、信息管理等各项进行逐一核查,签发信息核对无误。

1、完善告知义务规范签发流程

一是严格履行申领告知义务;我们对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父母和领证人,我院会给予清单一份,让新生儿父母准备全相关证明材料。

二是公示申领流程;我院在妇科门诊醒目位置公开张贴出生医学证明申领流程。我院医学出生证明实行妇产科主任签发,证章分开管理,专人专柜,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由xxx管理,印章由xxx管理。首次申领由产科人员填写,由妇产科主任签字确认后转给签发人员,签发人员审验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并留有新生儿父母和领证人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由领证人去妇幼院核定身份信息,领取晋中市妇幼保健服务一卡通,签发人员电脑录入资料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盖章人员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加盖印章,并做好存根保留和首次签发登记。对于换发或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业务,签发人员对其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符合换发或补发要求的,按照换发或补发的程序和要求,给予办理换发或补发。

三是公告服务承诺;我院按照文件要求重新完善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制度上对出生医学证明开具的地点、证章管理、交接工作、自查工作等都作了明确时效规定。

2、强化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落实责任追究制

院方针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对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人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并与每一位签发人员签订了《出生医学证明》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严格执行证件出入库登记、发放、签发和库存信息化管理。严格废证率管理,制定了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并签名确认;每月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登记,每季度以报表形式上交卫生局;要求在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业务流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妇幼院请示,确认后再办理,避免错漏。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篇四

根据市卫妇幼〔20xx〕2号文件要求,我院按卫计委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对本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及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根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xx〕13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国家卫计委提出的10个方面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其中签发机构要对近3年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印章管理、废证管理、信息管理等各项进行逐一核查,签发信息核对无误。

1、完善告知义务规范签发流程

一是严格履行申领告知义务;我们对首次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父母和领证人,我院会给予清单一份,让新生儿父母准备全相关证明材料。二是公示申领流程;我院在妇科门诊醒目位置公开张贴出生医学证明申领流程。我院医学出生证明实行妇产科主任签发,证章分开管理,专人专柜,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由xxx管理,印章由xxx管理。首次申领由产科人员填写,由妇产科主任签字确认后转给签发人员,签发人员审验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并留有新生儿父母和领证人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由领证人去妇幼院核定身份信息,领取晋中市妇幼保健服务一卡通,签发人员电脑录入资料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盖章人员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加盖印章,并做好存根保留和首次签发登记。对于换发或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业务,签发人员对其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符合换发或补发要求的,按照换发或补发的程序和要求,给予办理换发或补发。三是公告服务承诺;我院按照文件要求重新完善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制度上对出生医学证明开具的地点、证章管理、交接工作、自查工作等都作了明确时效规定。

2、强化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落实责任追究制

院方针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对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人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并与每一位签发人员签订了《出生医学证明》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严格执行证件出入库登记、发放、签发和库存信息化管理。严格废证率管理,制定了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并签名确认;每月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登记,每季度以报表形式上交卫生局;要求在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业务流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妇幼院请示,确认后再办理,避免错漏。

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篇五

根据安庆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县卫计委要求,县妇幼保健院于20**年xx月xx-xx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我县境内开展《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督导。内容主要是: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放、证章分离管理、机构内出生证明的发放、软件信息、季度分配表、出入库登记、废证的产生与处置等各项内容。

从督导工作来看,我县多数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单位,发放管理工作基本达到省市卫计委要求。部分县级及乡镇医疗机构存在未严格做到证章分开,父母身份证复印仅一面,废证及换发证工作不规范,季度分配表填写与实际工作情况不符等不足之处,已督促其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求进行整改。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出具的人生第一证,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申报户籍并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自20xx年xx月xx日起院外分娩补证一律按要求提供经省卫计委推荐的11家司法鉴定机构之一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方可发放;同时要加强空白证明的保管工作,做到专人专柜上锁保管,建议有条件的单位使用保险箱管理,严禁在未发放的`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上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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