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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民政补贴资金的自查报告(通用21篇)

时间:2023-11-20 08:57:46 作者:书香墨 惠农民政补贴资金的自查报告(通用21篇)

自查报告是对自身工作、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检视和总结的一种书面表达方式。这些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查报告的写作方法和技巧。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县督察组:

根据中共文县委办公室、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关于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的通知》[20xx]159号文件精神,丹堡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20xx年全乡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丹堡乡地域面积50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0%,乡政府驻地丹堡村,距县城20公里,海拔940米。全乡辖15个行政村,67个合作社,76个自然村,2575户,8551人。共有党员418人,党组织18个。耕地面积11760亩,人均占有耕地1.61亩。20xx年农民人均占有粮255公斤,人均纯收入1380元。

截至目前,全乡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600004元;农资综合补贴元;退耕还林补助233956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13793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1474098元;五保供养94850元;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元;二女户节育一次性奖励资金元;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养老储蓄金元;独生子女领证父母奖励金元;计生村级工作人员报酬元;农村育龄妇女环情补助金元;村干部报酬养老保障金元;村组干部报酬元。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乡党委、政府以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将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乡上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组建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惠农大厅,确定了财政、民政、信用社、计生、新农合、新农保等6名业务主办,具体负责各项惠农政策的业务办理,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村低保、退耕还林、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补贴项目,都经过了政府行政会议讨论,严格把关。

(二)制度健全,发放及时。

乡政府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各项惠农资金都要经过乡级财政所发放到农户手里,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贴一卡发,服务一站办,收支一本帐”为核心内容的管理目标,对惠农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和“一册明一折统”发放。20xx年,乡上对各类资金的发放,更是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确保各项资金全部兑现到户。在发放时间上,根据上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发放,从未滞留。

(三)运作规范,资料完善。

在认真抓好各项惠农资金落实兑现基础上,乡上注重健全完善账目,及时填写“明白册”,使每个农户对本人享受的优惠政策心中有数。凡是上级部门下拨的各项惠农资金,乡上都及时记账,做到了资料齐全,账目清楚。各项目补贴方案确定后,在各村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每年年底对享受补贴的人员和农户在全乡范围内公示。并把各项惠农资金的发放情况及时填入农户“明白册”之中。

二〇xx年十二月五日。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为推动中央、省级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农业财政资金管理水平,确保农业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我局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成立强农惠农资金专项自查小组,并认真仔细逐项逐笔进行自查,现将我县20xx年农村清洁工程项目自查报告如下:

20xx年7月1日迅速成立自查自纠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计财股、涉项站股的人员为成员,分工负责,明确各涉项站股工作职责,由各涉项站股长为责任人。对项目帐务、项目方案、项目资料、项目实施地等,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并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逐项对照清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折不扣,不走过场,不搞形式,确保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始终围绕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基本任务,管好用好各项强农惠农资金。

(一)、项目计划安排及执行情况。

我县20xx年农村清洁工程项目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目标,根据“城乡统筹、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总要求,按照“因地制宜、产业支撑、突出特色、利用合理、良性循环”的原则,在龙沱乡修文村实施了20xx年度农业生产清洁工程、农村生活环境净化工程和农村文明提升工程。

1、壮大和发展支柱产业。

发挥已修建蓄水池80口,喷灌系统一套作用,对4500亩茶园集雨节灌和喷灌;新建了蓄水池1口(25m3)。同时解决人畜自来饮水和獭兔养殖场用水。

2、清洁田园。

实施稻草、玉米秸秆覆盖还圆,堆沤发酵或加工成饲料等处理农作物秸秆,完成示范面积2500亩,建立了秸秆腐熟池2个,重点解决农田秸秆野外焚烧和乱堆乱放的问题。

3、无公害农产品生产。

在项目区大力实施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广ipm技术、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农田精准施药技术4500亩,防止化肥、农药对农田、水体和农产品的污染。

4、建农村户用沼气池。

国债沼气项目除外新建了农村户用沼气池3口(计划8口),通过“一池三改”,即建农村户用沼气池,改厨、改厕、改圈,主要建立猪-沼-茶生态循环经济模式,处理人畜粪便和秸秆,实现农村人畜粪的合理循环利用。

5、清洁水源,建农村污水处理池。

新建了农村污水处理池(含厌氧池和净化池等)16口(计划30口),安装了净化污水排放管500米(计划1000米),处理和排放生活污水。

6、新建农村垃圾站。

新建了农村垃圾箱19个(计划20个),垃圾处理场2个,处理生活垃圾。

7、建田间有毒有害物质回收箱。

新建了田间有毒有害垃圾回收箱12个(计划45个),收集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肥料、地膜等产生的废旧包装瓶、袋及塑料。

8、消灭农田害虫。

在田间安置了频振诱虫灯20盏,诱杀农田害虫。购置机动喷雾器10台,组建了机防专业队,开展病虫统防统治。

9、清洁庭院,购置垃圾清运车。

村道入户、完成了农户庭院院坝水泥硬化200户,使其环境美观清洁。购垃圾清运车3台和沼渣液槽车2台,清运农村垃圾和沼渣液。

10、制定清洁工程管护制度。

设立了村卫生监督管理员2名,负责收集、分类处理生产、生活垃圾,平时监督卫生。制定村规民约管护好乡村清洁工程的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

11、推广农田清洁生产技术,实现农田清洁生产。

制定了项目村优质茶叶、水稻、玉米清洁生产技术规程各500份,指导当地农民按要求组织生产,控制农田面源污染。

12、实施科技入户工程。

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广泛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和实用技术培训。

(二)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计划国家财政投资10万元。其中:壮大和发展支柱产业计划投资1.0万元,清洁田园计划投资0.13万元,建农村户用沼气池计划投资0.4万元,建农村污水处理池计划投资3.05万元,新建农村垃圾站计划投资0.55万元,建田间有毒有害物质回收箱计划投资1.5万元,消灭农田害虫计划投资1.7万元,购置垃圾清运车计划投资0.25万元,制定清洁工程管护制度计划投资0.15万元,推广农田清洁生产技术计划投资0.6万元,科技入户工程计划投资0.5万元,标示牌计划投资0.17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实际完成国家财政投资9.906万元。其中:壮大和发展支柱产业补贴1.0万元,清洁田园补贴0.13万元,建农村户用沼气池补贴0.4万元,建农村污水处理池补贴3.05万元,新建农村垃圾站补贴0.53万元,建田间有毒有害物质回收箱补贴1.426万元,消灭农田害虫补贴1.7万元,购置垃圾清运车补贴0.25万元,制定清洁工程管护制度补贴0.15万元,推广农田清洁生产技术补贴0.6万元,科技入户工程补贴0.5万元,标示牌补贴0.17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都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报账制度开展工作,并做好项目事前论证,事中操作规范,事后自查监督,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做起,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断让农民群众在强农惠农政策中实实在在得到好处。在财政资金及时全额到位情况下,项目按照实施方案完成,资金严格按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理,没有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改变资金使用用途;遵守财经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发生;按财政资金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项目公示制、报帐制;专款资金实事求是开支,凭证、票据合法,真实有效。

1、存在问题。资金到位迟,部分项目提前实施,项目整体效果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2、整改措施。加强项目计划性安排,讲求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全运作,发挥最大效益。

惠农补贴资金自查报告

县督察组:

根据中共文县委办公室、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关于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的通知》[xx]159号文件精神,丹堡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xx年全乡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丹堡乡地域面积50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0%,乡政府驻地丹堡村,距县城20公里,海拔940米。全乡辖15个行政村,67个合作社,76个自然村,2575户,8551人。共有党员418人,党组织18个。耕地面积亩,人均占有耕地亩。20xx年农民人均占有粮255公斤,人均纯收入1380元。

二、自查内容。

截至目前,全乡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元;农资综合补贴元;退耕还林补助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元;五保供养元;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元;二女户节育一次性奖励资金元;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养老储蓄金元;独生子女领证父母奖励金元;计生村级工作人员报酬元;农村育龄妇女环情补助金元;村干部报酬养老保障金元;村组干部报酬元。

三、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乡党委、政府以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将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乡上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组建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惠农大厅,确定了财政、民政、信用社、计生、新农合、新农保等6名业务主办,具体负责各项惠农政策的业务办理,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村低保、退耕还林、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补贴项目,都经过了政府行政会议讨论,严格把关。

(二)制度健全,发放及时。

乡政府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各项惠农资金都要经过乡级财政所发放到农户手里,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贴一卡发,服务一站办,收支一本帐”为核心内容的管理目标,对惠农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和“一册明一折统”发放。xx年,乡上对各类资金的发放,更是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确保各项资金全部兑现到户。在发放时间上,根据上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发放,从未滞留。

(三)运作规范,资料完善。

在认真抓好各项惠农资金落实兑现基础上,乡上注重健全完善账目,及时填写“明白册”,使每个农户对本人享受的优惠政策心中有数。凡是上级部门下拨的各项惠农资金,乡上都及时记账,做到了资料齐全,账目清楚。各项目补贴方案确定后,在各村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每年年底对享受补贴的人员和农户在全乡范围内公示。并把各项惠农资金的发放情况及时填入农户“明白册”之中。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强惠农资金管理,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镇开展了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各项惠农政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我镇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非常重视,把它作为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维护农民利益的大事来抓,由所长亲自抓,并安排专人抓好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确保惠农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镇认真组织、部署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对全镇20个村143个小组20xx年度的强农惠农资金进行了认真清理和自查自纠,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我镇组织人员分别下到各村委会对强农惠农资进行全面摸底检查,逐一核对,对”三重”户进行认真核实。在掌握基本情况后,重点检查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政策宣传及落实、农民减负等强农惠农政策及专项资金。对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格按文件要求办理。根据核定的面积、金额、补助标准、人数有关资料,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足额拨给农户。20xx年度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

1、农作物良种补贴:20xx年上级补助资金万元,

补贴面积。

亩,补贴农户。

户。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2、粮食、农资综合直补:20xx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补助资金。

万元,补贴面积。

亩,补贴农户。

户。全部由乡镇财政所直接支付到农户存折。

4、20xx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25万元,18个村委会,全部用于项目建设。群众筹资严格按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筹劳10个工/劳动力以内执行。

在落实各个项目的过程中,财政所认真对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不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和滞留,以及在兑现中变相附加条件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神,丹堡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20xx年全乡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丹堡乡地域面积50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0%,乡政府驻地丹堡村,距县城20公里,海拔940米。全乡辖15个行政村,67个合作社,76个自然村,2575户,8551人。共有党员418人,党组织18个。耕地面积11760亩,人均占有耕地1.61亩。20xx年农民人均占有粮255公斤,人均纯收入1380元。

次性奖励资金元;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养老储蓄金元;独生子女领证父母奖励金元;计生村级工作人员报酬元;农村育龄妇女环情补助金元;村干部报酬养老保障金元;村组干部报酬元。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

各项惠农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乡党委、政府以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将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乡上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组建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惠农大厅,确定了财政、民政、信用社、计生、新农合、新农保等6名业务主办,具体负责各项惠农政策的业务办理,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村低保、退耕还林、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补贴项目,都经过了政府行政会议讨论,严格把关。

(二)制度健全,发放及时。乡政府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各项惠农资金都要经过乡级财政所发放到农户手里,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贴一卡发,服务一站办,收支一本帐”为核心内容的管理目标,对惠农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和“一册明一折统”发放。20xx年,乡上对各类资金的发放,更是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确保各项资金全部兑现到户。在发放时间上,根据上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发放,从未滞留。

级部门下拨的各项惠农资金,乡上都及时记账,做到了资料齐全,账目清楚。各项目补贴方案确定后,在各村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每年年底对享受补贴的人员和农户在全乡范围内公示。并把各项惠农资金的发放情况及时填入农户“明白册”之中。

惠农补贴资金自查报告

为贯彻《全省涉农政策资金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由镇纪委、财政所、民政办组成检查小组于20xx年6月7日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20xx年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镇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如下:

1、五保户272户,发放资金47.454万元。低保户1493户,发放金额210.6334万元。优抚对象121户,金额81.8万元。残疾补助377户,金额14.3万元。倒房重建1户,补贴资金1万元。草危房补贴13户,补贴资金12.2万元。

二、20xx年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镇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如下:

1、五保户272户,发放资金48.509万元。低保户1525户,发放金额275.1707万元。优抚对象121户,金额97.4万元。残疾补助501户,金额29万元。倒房重建2户,补贴资金16800元。草危房补贴38户,补贴资金40.3万元。

三、20xx年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镇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如下:1、五保户270户,发放资金56.7874万元。低保户1525户,发放金额360.9425万元。优抚对象146户,金额133.4446万元。残疾补助399户,金额30.2万元。救灾补贴169户,补贴金额2.6万元。倒房重建1户,补贴资金8400元。草危房补贴91户,补贴资金90万元。

自查结果。

通过对民政涉农资金的自查,我镇在民政涉农补贴资金管理上,能严格按照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管等环节、程序的规定,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享受农户手里,没有出现截留、挪用、挤占、抵扣等现象。

惠农补贴资金自查报告

按照《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自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乡高度重视,庚即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及时进行了相关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xxx为组长,相关业务人员和各村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自查情况。通过自查,我乡20xx年以来卫计系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主要有以下四类,分别是1.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奖励资金;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扶助资金;3.0-18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4.卫生扶贫救助基金。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奖励方面:20xx年我乡共有50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4.8万元;20xx年1—6月,我乡共有58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2.784万元,发放方式均为银行打卡,经自查,相关资金已通过农村信用社全部发放到申请人银行卡中,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扶助资金方面:20xx年我乡共有2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1.56万元;20xx年1—6月,我乡共有2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0.78万元,发放方式均为银行打卡,经自查,相关资金已通过农村信用社全部发放到申请人银行卡中,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0-18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方面:20xx年我乡共有10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0.108万元;20xx年,我乡共有10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0.108万元,发放方式均为银行打卡,经自查,相关资金已通过农村信用社全部发放到申请人银行卡中,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方面:我乡严格按照县卫计局要求,贫困户申请救助金额由医院进行核算,经我乡收集汇总后上报,在卫计局下发公示表后,通知相关村组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打卡方式进行资金发放,再次过程中乡、村、组干部均未经手现金。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综上所述,通过自查,我乡卫计系统相关惠农惠民资金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实行动态管理做好农户卡号收集整理、更新工作,杜绝多发、重发、漏发等情况的发生;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村组干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行为;三是对办卡难的困难群体,下一步争取与银行等相关部门衔接,进行上门办卡。

惠农补贴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通农业[20xx]128号文件精神,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宣传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目标,自查到位,核实到户。

乡惠农补贴包括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在资金兑现过程中分布实施,乡、村、社干部对农户的种粮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统计,召开村民大会上进行民主评议,乡农业综合服务站根据评议结果严格按标准进行数据整理,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上报乡党委政府审查核实通过,然后进行张榜公示,种粮群众无异议后,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下拨资金通过一卡通兑现到农户。

在资金的兑现过程中,乡党委政府,严格按要求,公示结果积极给予惠农资金兑现,农机购置补贴乡农业综合服务站严格按程序给予审批,无弄虚作假。

为加强自查工作,乡党委政府成立了“惠农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各村村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综合服务站,由负责具体工作。

在自查过程中,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乡党委政府安排由乡纪委牵头,乡农业综合服务站、财政所、各村委会进行走访调查,各惠农资金是否按公示内容及时兑现的,兑现数据是否按照基础数据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操作流程形成的,在资金分配工程中各级各部门有没有优亲厚友及截留资金等问题的出现。

通过对全乡1521户享受惠农资金的农户进行走访调查,群众对惠农资金兑现上无任何异议。20xx年我乡兑现各项惠农资金:1502350元,20xx年我乡兑现各项惠农资金:1502350元。

乡人民政府在兑现20xx年至20xx年惠农工作中,一直按照上级要求的程序运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无优亲厚友、截留资金,群众无任何异议。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乡位于县西南边缘,距县城97公里,幅员面积60.6平方公里。全乡耕地面积10971亩,绿化率达76.3%,辖13个行政村,2个街道居委会,71个村民小组,总户数5326户,总人口20389人。

20xx年,全乡共发放地质避让搬迁款240000元,共计15户现已经全部发放到每位搬迁户卡上。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地质避让搬迁惠农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乡党委、政府以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将地质避让搬迁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乡上由乡长亲自抓,乡国土员杨明为业务人员,都经过了政府行政会议讨论,严格把关。

(二)制度健全,发放及时。

乡政府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地质避让搬迁惠农资金都要经过乡级财政所发放到农户手里,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贴一卡发,服务一站办,收支一本帐”为核心内容的管理目标,对惠农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和“一册明一折统”发放。年,乡上对地质避让搬迁资金的发放,更是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确保各项资金全部兑现到户。在发放时间上,根据上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发放,从未滞留。

(三)运作规范,资料完善。

在认真抓好地质避让搬迁惠农资金落实兑现基础上,乡上注重健全完善账目,及时填写“明白册”,使每个农户对本人享受的优惠政策心中有数。上级部门下拨的地质避让搬迁惠农资金,乡上都及时记账,做到了资料齐全,账目清楚。地质避让搬迁补贴方案确定后,在各村公示无异议后发放。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镇党政办公室[20xx]64号文,关于开展对中央和省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拉网式自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我村实际,涉农资金主要有:新农保、合作医疗、退耕还林、自然灾害救助、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水库移民、农村低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农村适龄青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免费参加合作医疗人员等11项。目前我村共有农户390户,1270人,涉农资金户数计297户,检查涉及惠农资金共计达52万元,通过对297户涉农资金户,进行地毯式自查走访,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自然灾害救助款,因民政部分每户48元,救济的是口粮,折合现金48元,而在核对表中是以金额方式体现,因此村民不清楚,认为没有拿到现金是没有补到位,通过与镇民政核实,实际救灾救助款已发放到位是通过以救济米粮发放的。

2、农村家电下乡补贴有两户村民否认购买了家电,一户为:余双文户购家电政策补贴571.74元,该户主说未购任何电器;另一户为:胡先能户购家电政策补贴款计2877.81元,该户主说20xx年8月20日在灵乡金威平价购一台空调补贴了大约300多元左右,没有那么多。

通过对惠农资金的检查发现,大部份惠农资金是直接通过镇财政部门直接拨款到农户专户或由有关单位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无中间间接的转交环节,截流的可能性不大,只是,惠农资金发放时间与检查时间相隔时间较长,发放时有的农户没有在意,没记清楚惠农资金领取的准确时间和具体家中由是哪个成员领取的情况。

大冶市灵乡镇长坪村。

二oxx年六月三十日。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我乡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切实抓好相关工作。

现将我乡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强化组织领导我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乡长为组长,财政、纪检等部门人员为成员的的工作组,在具体清理活动中坚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统筹分工,协调配合;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抓好清理工作。

二、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按照有关要求,我乡认真梳理了涉及我乡的强农惠农资金,认真填报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情况表,为专项清理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最全面的范文写作网站开展回头看活动认真查找-年度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经梳理检查,我乡未出现过相关问题。

四、认真排查解决问题我乡从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入手,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完善和纠正。

五、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我乡制定并完善了相关制度,对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处理,同时,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乡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我乡位于大冶市境内西部、属农业区,全乡总人口40451人,农业户数10499户,下属29个行政村委会,耕地面积34502.45亩。

自20xx年至20xx年,我所补贴资金严格按照上级分配进行发放,各项补贴资金按程序纳入“一卡通”发放。其中:

1、粮食直补资金:上级拨付138.9万元。实际发放138.9万元。

2、良种补贴资金:上级拨付166.3万元.实际发放166.3万元。

3、粮食综合直补:上级拨付659.9实际发放659.9万元.4、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补贴9187台、金额292.9万元,实际发放292.9万元.

5、退耕还林资金:上级拨付159.5万元,实际发放159.5万元。

6、油菜补贴资金:上级拨付22万元,实际发放22万元。两年以来上级共拨付1439.5万元,通过“一卡通”发放1439.5万元。

在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中,各村能够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过自查,各项惠农资金发放及时、准确到户,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现象,实行一卡通发放,全部如实发放到农户手中。对检查中农户基础信息原来上报就有很多误登,如有发现个别户身份证、户主姓名音同字不同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更改,为了今后惠农政策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确保惠农政策的顺利实施。

家电下乡补贴办理中出现农户借用亲戚或他人户口本办理的现象,以及由于我所工作人员监管不力造成一些失误。对家电下乡补贴户办理家电下乡补贴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等原始资料没有逐一与销售网点录入资料核对审查,造成了家电下乡已补贴户号占用了其他农户家电下乡补贴指标,给被占用户汪迪良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对农村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针对我所在家电下乡工作中的失误问题全所认真进行了自查整改,整改措施如下:

通过自查自纠,我所家电下乡工作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一是补贴农户资料归档不规范没有按顺序编号,不便于查阅核实;二是在补贴资料录入时没有与标识卡等原始资料反复核对,容易造成个别漏登漏补或多补贴现象:三是对于补贴手续不全的农户,要求其资料拿回去重新办理的,没有做好登记和签名,造成有些资料丢失责任不明,加大了查阅补办的工作量等等。对这些问题,我所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加以解决。

在今后的家电下乡工作中,我们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落实内部基础管理,努力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落实兑付资金审核制度。对于申报的补贴资料结合管理系统及其他农民补贴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复核,做到100%电话查询,并定期进行抽查、回访,建立复核工作备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二是落实补贴资金财务管理。建立家电下乡专账专柜,做到账实相符,并每月与局商贸科做好核对。三是缩短补贴兑付时间。实行专人负责资料录入,对来办理补贴的农户,实施现场办公,在农户的监督下录入资料。每周按时上报,确保补贴及时到账。四是规范资料档案管理。每次发放前做好标识卡、身份证、户号、发票、“一卡通”账号等原始资料与兑付表的核对。如有农户资料不齐全要做好登记,及时反馈;对农户申报合格的家电下乡补贴资料,实施编号,按月装订成册,归档管理。我所将以此次家电下乡补贴错误问题为前车之鉴,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财政人的责任心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杜绝家电下乡补贴及各项惠农补贴错误现象再次发生在我所辖区。

通过此次检查,我们充分认识到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议上级的各项补助资金能在月中就下拨并且写明打印出资金来源以及文件及时下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将继续加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狠抓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机制,真正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切切实实让党和政府的优惠政策惠及到每一位农民群众。

茗山财经所

20xx年3月5日

民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接到《关于对国家工商总局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后,我局立即展开对国家工商总局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20,国家工商总局共拨专项资金70万元,其中,丰城市工商局20万元,樟树市工商局20万元,铜鼓县工商局20万元,宜春市工商局机关10万元。

一、各县市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3、樟树市工商局2008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临江工商分局的重建,目前,重建工作正在进行中,已使用了一部分专项资金。

4、铜鼓县工商局2008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大段分局新办公楼的建设,其面积为754.47平方米,实际用于大段分局新办公楼建设的资金为64.5万元。

各县市区局专项资金的拨付,使上述各县市区局的办公大楼及时得到改建,办公环境得到改善,提高了工作效率,能够满足正常的办公需求。

三、自查整改。

从专项经费的申请,批准,拨付到投入使用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违纪违规的问题。各县市区局将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照专款专用原则,统筹分配使用,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请况,拨付的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将专项建设安排的配套资金纳入每年部门预算安排。

在以后的工作中,各县市区局将继续做好一下几方面的工作:

1、切实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以更好地加强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能够落到实处,切实发挥专项补助资金效益。

2、继续完善专项资金使用审查制度,跟踪调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专项资金是专款专用。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的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各项资金落到实处,根据莆田市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强农惠农富农资金在线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莆惠管〔20xx〕2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布暑安排,成立了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莆田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xx年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林业局对照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的检查项目和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造林绿化补助资金。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各县区林业局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实际收入总额6552.27万元(其中:20xx年4715.96万元、20xx年上半年1836.31万元),已落实到位5070.23万元(其中20xx年3235.81万元、20xx年上半年1834.42万元)。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各县区林业局生态林补偿基金实际收入总额1746.97万元(其中20xx年1167.67万元、20xx年上半年579.3万元),已落实到位961.18万元(其中20xx年918.58万元、20xx年上半年42.6万元)。

(一)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全市完成“四绿工程”建设19.41万亩,造林更新3.51万亩,共完成造林绿化22.92万亩,占省下达任务的120.63%。20xx年上半年全市完成“四绿工程”建设3.18万亩,林分修复11.33万亩,人工造林更新2.84万亩,共完成17.35万亩,占省下达任务的106.67%。

1.及时分解,明确任务。我市根据各县区(管委会)林地资源等实际情况,下发了《全市造林绿化任务下达的通知》,及时把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区(管委会),并提出具体要求。为了进一步明确造林绿化任务,市政府每年又发出了《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深化思想认识、推进生态建设,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有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建立目标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的具体意见。我市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强化部署,并向各县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下达造林绿化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推动发展。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加强造林绿化宣传,宣传造林绿化对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市建设、打造宜居港城的重要意义,宣传造林绿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宣传造林绿化各级政府扶持政策,传播森林文化、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价值观。每年3月,组织市各套班子、机关单位干部、莆田军分区和武警部队官兵及群众一起参加义务植树劳动,拉开了全市春季大规模义务植树劳动的帷幕。各县区(管委会)和乡(镇)政府也精心组织党政军民参与的大规模义务植树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全市掀起造林绿化新高潮。

3.转变方式,促进发展。一是搞好规划设计。按照“全面规划、注重实效、先急后缓、分期实施”的要求和“山水园田统一规划,乔灌草、花果树一起上,带、网、片、点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四绿”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二是狠抓林地落实。造林地的落实是确保完成任务的关键,“四绿”工程建设要落到非规划林地、可造林地块和“三沿一环”可补植林地。对于现有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极少量的荒山,做到逐块落实,及时造林。今年共落实15.5万多亩造林地,有效地保障了今年造林任务的顺利完成。三是做好苗木供应。林业部门根据今年造林任务,认真测算造林绿化所需苗木的树种、规格和数量,及时做好苗木的准备和调剂。四是加快苗木花卉基地建设。针对今年及以后我市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建设的实际,大力扶持重点花卉苗木基地建设,适时调整苗木的组成结构,加大乡土阔叶树种苗木、绿化大苗的培育,确保苗木供应。今年我市通过落实各级政府花卉苗木优惠政策,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产销对接,完善社会化服务,推动花卉苗木专业化、标准化、设施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我市的花卉苗木生产初具规模,基本实现造林绿化苗木自主化。五是强化科学造林。根据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做到适地适树,科学配置造林树种和密度。在造林更新上,大力提倡不炼山造林,维护地力和生物多样性。在重点生态区位,通过采取间伐、补植、套种等人工措施,加快调整树种组成,改善林分结构,促进形成树种多样、针阔混交、异龄复层的复合型林分。在城乡绿化上,选择景观效果好、经济价值高的名贵和优良乡土阔叶树种,以丰富森林景观,提高城乡绿化美化水平。

4.配套扶持,增加投入。为推动造林绿化发展,我市将造林绿化资金列入预算,增加投入,配套补助。在省对今年造林绿化各项目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市财政对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屏障、绿色通道建设按300元/亩标准补助;对高速公路、铁路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3000元/亩标准补助;对林分修复补植按省标准40元/亩补助;对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按500元/亩标准补助;对珍贵用材树种造林按250元/亩标准补助。并要求县区(管委会)按市标准配套。

5.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林业局建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宝昌总负责、党组成员带队、相关科室挂钩的组织分工负责制,抽出时间下乡对各县区(管委会)今年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了解造林绿化进展情况,特别是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和帮助解决具体问题,推动造林绿化进度。各县区通过委托专业队伍养护、聘请专人养护、村民自我养护等不同方式,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全面落实“谁栽、谁有、谁受益”的'政策,明晰产权和经营权,确保树树有人管、块块有业主,达到植一株、活一株、绿一处、成一片的效果。

(二)造林绿化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专款专用。一是严格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制定的《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造林绿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xx]1号)精神,对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独立核算。造林绿化主体完成当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后,首先由各县区林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并将结果上报省市林业局、财政厅,由省林业厅和财政厅开展抽查验收,造林验收期间,市纪委驻农业局纪检组还在我局网站开设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造林验收合格后,将资金拨付到位。二是详细制定资金用款计划,编制《造林绿化资金发放清单汇总表》,上报财政部门核准后发放补助资金。对验收合格的政府部门及公司造林的,直接将补助资金汇入账户,对个人造林验收合格的,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三是补助资金下拨情况及时录入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系统,在资金分配中做到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经自查,未发现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作开展情况。

1、规范护林员队伍管理。从抓护林监管员队伍建设入手,狠抓队伍管理。公开护林员选聘条件、责任与报酬,由村民公开竞聘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书,明确护林员的责、权、利。及时兑现管护经费,提高护林积极性。定期举办培训班,增强护林监管员素质。对在去年护林工作中不能履行护林员职责义务和无法完成护林任务的护林员给予解聘。20xx年度严格按照管护责任主体单位推荐、乡镇人民政府和林业站共同审核、区林业局审批的程序严把护林员关,对称职的护林员进行续聘,不称职的护林员予以解聘,并与所聘用的护林监管员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

2、加强资源监管力度。建立以地理信息为平台的生态公益林监测管理机制,实行地籍小班管理,加大森林资源监测力度.及时掌握变化动态。

3、加强“森林两防”工作。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和“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森林两防工作方针。一是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开设防火路和生物防火林带,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二是采取设置隔离带和树种改造(或套种阔叶树)等有效措施,抑制松突园蚧疫情的蔓延趋势,减少资源损失。

4、强化源头管理。科学合理地规划山地综合开发,控制山地综合开发的规模,不提倡开山造果,狠杀毁林种果的风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乱砍滥伐现象的发生。

5、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由县区财政局通过邮政储蓄“一卡通”方式直接汇入村民户头。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监管力度,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要给予坚决纠正。并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对生态林补偿基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四)生态公益林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制定的《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农[20xx]33)精神,各县区实行财政专户直拨办法,推行管护费用的定额支付和其他费用的报帐制度,完善补助资金管理机制。一是县区林业部门依据签订的《管护行政责任书》、《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和《管护主体管护合同书》,将所属单位的重点生态公益林资料汇总后上报给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拨到县区林业部门,县区林业部门设立省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并全权负责补偿经费的发放。二是县区林业部门参照所签订的《管护行政责任书》和《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管护面积把护林员工资下拨到各乡镇,由乡镇发放给护林员;村级监管费年终一次性发放到乡镇户头,再由乡镇发放到各村委会。三是所有者补偿费,由乡镇负责对补贴对象、项目、标准等有关事项进行登记、审核、调整和汇总工作,编制生态林补偿资金分户花名册,并报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再经财政部门确认后,由财政部门通过邮政储蓄银行惠农“一卡通”直接汇入农户户头。四是基层林业站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县区林业部门对林业站发放的补偿性支出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五是重点公益林无林地的补偿性支出应全部用于造林、抚育支出,由县区林业部门组织实施。六是补偿基金“一卡通”发放花名册通过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经自查,未发现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

个别乡镇未按要求采用“一卡通”发放生态林资金,资金发放进度缓慢;个别镇村干部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的严格性认识不足,不够重视监管工作;个别乡镇虽然已结合“一卡通”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但只发放到小组长,没有将资金发放到林农手中;个别乡镇生态公益林的权属、面积存在纠纷,在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分配上意见不统一,影响了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发放到位。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为确保政策金落实到位,惠民资金发放准确,xx乡设立专项督查组积极配合州、县专项检查,先后多次对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核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农村低保:

(1)20xx年1至6月全乡共计443人次,399564元,其中一般低保147元每月、一度大骨节157每月、二度大骨节162元月、(其中xx村40户105人,一般低保77人、一度大骨节20人、二度大骨节8人。)。

(2)20xx年7至12月全乡低保共计312人次,每人每月150元.共计:280801元。(其中xx村16户73人)。

(3)20xx年1至6月全乡低保共计312人次,每人每月150元.共计:280801元。(其中xx村16户73人)。

2、城镇低保:

(1)20xx年全乡1至6月6人次,10020元。

(2)20xx年全乡7至12月4人次,9600元。

(3)20xx年1至6月4人次,9600元。

3、临时生活救助金:

(1)20xx年临时生活救助18户37027元(xx村1户)。

(2)20xx年临时生活救助1户2750元(xx村1户)。

4、特困人员供养:

(1)20xx年1至6月全乡五保人员25人,39000元,每人每月260元(其中xx村8人享受)。

(2)20xx年7至12月全乡特困供养人员20人,36000元,每人每月300月(其中xx村5人)。

(3)20xx年1至6月全乡特困供养人员20人,48000元,每人每月400月(其中xx村5人)。

5、重度护理补贴:

(1)20xx年1月至12月全乡共计重度残疾人40人,其中一级21人每月90元二级19人每月60元共计发放36360元(xx村13人,一级残疾7人二级6人)。

(2)20xx年1月至3月41人10500元,其中一级21人每月100元二级20人每月70元。(xx村13人,一级残疾7人二级6人)。

(3)20xx年4月至6月全乡共计重度残疾人45人,其中一级21人每月100元二级24人每月70元共计发放11340元(xx村13人,一级残疾7人二级6人)。

6、困难残疾人:

(1)20xx年1月至6月16人6720元,每人每月70元(xx村3人)。

(2)20xx年7月12月9人3780元,每人每月70元(xx村3人)。

(3)20xx年1月至6月9人4320元,每人每月80月(xx村3人)。

7、城乡医疗救助;

(1)20xx年医疗救助18人次56449.3元。

(2)20xx年医疗救助13人次28580元。

8、自然灾害生活补贴:

20xx年自然灾害补贴:31户73198.6元(其中xx村3户)。

9、重点优抚对象补贴:

(1)20xx年全乡重点优抚对象7人,23700元(xx村1人)。

(2)20xx年1月至6月全乡重点优抚对象7人,17190元(xx村1人)。

1、建档立卡户财政专项资金人均7950元:

(1)20xx年对20xx年“回头看、回头帮”到户到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际发放14户,66人,524700元(其中xx村享受1户5人,39750元)。

(2)20xx年对20xx年“回头看、回头帮”到户到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际发放34户,132人,1049400元(其中xx村无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

(3)20xx年到户到人财政专项资金实际发放金额为共计建档立卡户63户,享受资金共计2120750元。(其中xx村建档立卡户享受31户156人,1224300元)。

(4)20xx年到户到人财政专项资金实际发放金额为共计5户30人,238500元。(其中xx村建档立卡户享受2户7人,55650元)。

2、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发放情况:

(1)20xx年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实际发放金额为62人,72800元。(其中xx村16人14800元)。

(2)20xx年建档立卡贫困本专科(含高职)学生特别资助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金额为2人,8000元。(其中xx村建档立卡户享受1人4000元)。

(3)20xx年建档立卡中职学生特别资助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金额为1人1500元(其中xx村无建档立卡户享受)。

(4)20xx年建档立卡中职学生特别资助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金额为1人500元(其中xx村无建档立卡户享受)。

3、卫生扶贫救助情况:

(1)20xx-20xx年5月xx乡卫生扶贫救助项目资金为6人23807.78元(其中xx村3人,10852.86元)。

4、贫困村四改两建情况:

(1)20xx-20xx年5月四改两建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金额为206户,515000元(都为贫困村xx村享受)。

(1)20xx年5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金额为42人,40320元(xx村享受)。

(2)20xx-20xx年5月优抚项目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金额为8人,25060元(1人,4300元)。

(3)20xx-20xx年5月优抚项目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金额为7人,17190元(1人,2590元)。

(1)20xx年秋季--20xx年5月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为5人,共10000元。

(1)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20xx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金额为11人,26452.5元(xx村无享受情况)。

(2)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20xx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金额为5人,8137元(其中xx村1人,4510元)。

(1)20xx-20xx年5月草畜平衡奖励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为1097户1383256.5元(其中xx村196户210197.25元)。

(2)20xx-20xx年5月草原禁牧补贴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为1097户4267363.5元(其中xx村196户210197.25元)。

(1)生态护林员项目资金20xx-20xx年5月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金额为4人39840元(其中xx村1户9960元)。

(2)20xx年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20xx-20xx年5月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金额为80户6132581.64元,(其中无xx村牧户享受);上热尔村公用草场1709903.52元,下热尔村公用草场1765667.16元,xx村公用草场517854.06元,牙相村公用草场74226.78元。

(1)20xx-20xx年5月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金额1人1680元。(无xx村牧户享受)。

(1)xx新居项目资金20xx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为36户,72万元。(xx村20户40万元)。

(2)xx新居项目资金20xx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为26户,78万元。(xx村7户31万元)。

经州、县、乡三级工作组多次核查,xx乡各类惠民惠农政策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部采用“一卡通”的形式兑付到群众手中,不存在乡村截留、挪用情况。银行卡由群众自行管理,群众对各类惠民惠农政策熟悉,了解各类资金明细,资金使用准确,充分发挥了惠民政策和资金的积极作用。

乡镇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县督察组:

神,丹堡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20xx年全乡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丹堡乡地域面积50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0%,乡政府驻地丹堡村,距县城20公里,海拔940米。全乡辖15个行政村,67个合作社,76个自然村,2575户,8551人。共有党员418人,党组织18个。耕地面积11760亩,人均占有耕地1.61亩。20xx年农民人均占有粮255公斤,人均纯收入1380元。

截至目前,全乡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600004元;农资综合补贴元;退耕还林补助233956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13793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1474098元;五保供养94850元;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元;二女户节育一次性奖励资金元;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养老储蓄金元;独生子女领证父母奖励金元;计生村级工作人员报酬元;农村育龄妇女环情补助金元;村干部报酬养老保障金元;村组干部报酬元。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乡党委、政府以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将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乡上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组建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惠农大厅,确定了财政、民政、信用社、计生、新农合、新农保等6名业务主办,具体负责各项惠农政策的业务办理,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村低保、退耕还林、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补贴项目,都经过了政府行政会议讨论,严格把关。

(二)制度健全,发放及时。乡政府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各项惠农资金都要经过乡级财政所发放到农户手里,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贴一卡发,服务一站办,收支一本帐”为核心内容的管理目标,对惠农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和“一册明一折统”发放。20xx年,乡上对各类资金的发放,更是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确保各项资金全部兑现到户。在发放时间上,根据上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发放,从未滞留。

级部门下拨的各项惠农资金,乡上都及时记账,做到了资料齐全,账目清楚。各项目补贴方案确定后,在各村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每年年底对享受补贴的人员和农户在全乡范围内公示。并把各项惠农资金的发放情况及时填入农户“明白册”之中。

民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勐腊县民宗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州民宗局的指导下,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和民委的工作重点,积极做好民族经济工作,真正做到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特殊困难;使有限的民族专项资金发挥了更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根据云财农〔〕147号、云族发〔2009〕58号文件要求,勐腊县民宗局对民族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梳理,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情况。

民族专项资金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是党和政府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关心、支持的具体体现,是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支撑。我们在工作中严格执行资金的申报程序:

(一)、做好项目前期考察、评估论证工作。年初,勐腊县民宗局领导及项目管理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项目的前期考察,统筹规划,做到认真预算、严格审查、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论证,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必要性,尽可能地搜集完整的资料,建立健全年度项目贮备库。

(二)、确定年度上报项目。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我局对年度申报项目进行了筛选,按照“统筹兼顾、适当集中、突出重点,确保团结”的原则,确定申报项目。共申报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25项目;总投资357万元,申请国家补助资金320万元。其中: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0万元(西民宗发〔2008〕25号);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万元(西财农字〔2008〕278号);“兴边富民工程”专项转移支付整村推进50万元(西民宗联发〔2009〕01号。

二、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州民宗局、州财政局以《关于下达民族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计划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西民宗发〔2008〕25号、西财农字〔2008〕208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08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西财农字〔2008〕278号)和《关于下达20民委系统“兴边富民工程”专项转移支付整村推进计划的通知》(西民宗发〔2009〕01号)等文件下达了勐腊县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25项,补助资金总额为320万元。

三、项目执行情况。

在执行项目时,“做好三个严格”一是严格按所下达的项目进行实施;二是严格保证质量;三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2008年,勐腊县重点实施了交通、人畜饮水、文化体育、种养业、科技培训等大类25个扶持子项目,项目总投资357万元,其中投入国家补助资金32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抵资37万元)。项目涉及项目涉及10个乡镇11个村委会1142户11483人。

(一)项目成果和效益。

一年来,通过项目的实施,极大完成善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边境地少数民族群众群众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改善了群众的观念,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加快了边境地区少数民族的脱贫致富的步伐。同时,在边境地区树立了国家大力扶持边境少数民族发展的良好形象,对巩固边防、维护民族团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注入,在解决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基本生活、基本生产的同时,涌现了一批“兴边富民示范村”。

如勐捧镇曼诺董自然村;回伞、曼暖远克木人自然村,勐腊镇曼岭自然村等4个示范村,当前,示范村的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和生活质量都得到了明显提升。主要表现为:一是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大力兴建村内道路硬化、桥梁、人畜饮水等项目,大大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是发展后劲明显增强。通过大力扶持种养业等特色产业发展,生猪养殖212头。培育了一批稳定增收的产业,达到了群众增收,农村增效的目的,有70户群众受益。三是社会事业明显进步。通过国家补助,群众自筹、投工投劳等资金筹措方式,新建了文化室、球场、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明显进步;有“农村致富通”、有线电话、村村通工程、移动电话、数字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并存,覆盖整个项目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5期民族团结教育活动7期6644人。

四是群众积极性明显提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真正成了这实施项目的主体,在国家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群众积极投工劳,千方百计跑项目,找资金,到处呈现出你追我赶建设家园的繁忙景象。

四、资金使用情况。

2008年,上级下达我县民族专项资金320万元,目前完成下达资金320万元,占计划下达资金100%。

(一)制度建设情况。

1.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

2.建立了财政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的监督机制。对少数民族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体、明确。

(二)制度执行情况。

资金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是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相关类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的各个环节和有关内容合理到位:

1.没有存在虚报项目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

(四)资金拨付情况。资金能够做到拨付到文件规定的资金使用单位。

1.没有存在转移项目资金的情况;。

2.没有存在以拨代支的情况,虚报项目完成额等情况;。

(五)资金监管情况。采用资金运行全程监控等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建立了资金使用和监管的责任机制。

1.做到项目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负责;。

2.没有存在虚列支出、重复列支、提前列支的情况;。

(六)资金使用效益情况。我局要始终坚持从讲政治的角度,充分认识资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管好用好每一分钱,使资金的安排使用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

以上是我县2008年勐腊县民族专项资金到位、下拨、使用及其效益情况。一年来省民委、州民宗局、州财政下达我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共25项,扶持资金共320万元,勐腊县世族专项资金实行县财政报帐制度。勐腊县民宗局对民族专项的使用上都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有关文件,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情况,各项支出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民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加强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敬老院建设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通知》黔民函﹝20xx﹞59号、州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度全州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的通知》州民函20xx?36号和《关于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执法监察的通知》(州民发电[20xx]18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事项来抓,并对该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敬老院建设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杨昌能为组长,各相关股室和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小组,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一)、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落实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xx?1号),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管理的意见》(财社20xx?39号),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民发20xx?81号文件精神,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促进服务,着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镇远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府办20xx?22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城市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批复》(镇府函20xx?76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民政局调整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的批复》(镇府函20xx?107号)文件,从而使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得到落实。

(二)资金管理情况。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农村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账目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城乡受助困难对象本人申请、村委会、社区(居委)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原则。下发各乡(镇)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都严格按照镇远县民政局、财政局印发《镇远县民政资金运行发放管理办法》(镇民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民政发放资金相关财务手续的补充通知》(镇民发20xx?13号)文件要求直接将资金打入受助户的存折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次下发资金都必须将受助人员名单、标准、金额等进行张榜公示,坚持“四公开、一监督”的原则。

(三)资金使用情况。

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12月30日收到州财社字(20xx)102号文件拨款314万元,上年结余7.9866万元,20xx年12月10日收到上级州财社字(20xx)108号文件拨款314万元,20xx年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合计635.9866万元。20xx年发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434.0853万元,救助8000户11693人,其中:发放农村住院医疗救助资金414.8093万元,救助20xx户20xx人,资助农低保对象参合资金19.276万元,救助5945户9638人。年末结余资金201.9013万元。由于州财社字(20xx)108号文件下拨的314万元我局于20xx年12月10日才收到文件,从而造成在账面上还结余201.9013万元,但实际上20xx年得到的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已用完。

城市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州财社字(20xx)103号下拨我县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7万元,州财社20xx?107号下拨我县城市医疗救助资金55万元,上年结余54.8652万元,20xx年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合计166.8652万元。20xx年发放城市住院医疗救助资金129.7145万元,救助486户486人,20xx年末结余37.1507万元。

城低保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上级共下拨我县城低保资金1351.64万元,支出城低保资金999.73万元,结余资金351.61万元。

农低保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上级共下拨我县农低保资金3911.23万元,支出城低保资金3514.58万元,结余资金396.65万元。

涌溪乡敬老院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局里的安排部署,我局组成两个工作组,分赴舞阳镇、大地乡对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进行抽查(分别抽查20户),同时,走访了部分城镇居民和村民及村民代表,通过访问,群众反映较好,主要体现在救助对象、救助金额和程序都做到了民主公开,使更多群众了解医疗救助政策,使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得到国家大力支持,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我县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申请医疗救助对象由于个别家庭特别困难,虽然参加了医保或合医,但无钱交付医院押金或自付部份,造成没钱住院,就到私人珍所就医,由于没有正规票据无法核算,对救助工作带来困难。

2.由于我县大病救助标准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黔民发[20xx]51号)文件要求相比,还存在救助封顶线偏低。

通过自查,我县的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敬老院建设资金在管理使用上,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四公开、一监督”的原则,无截留、挤占、挪用、私分和超范围使用的现象发生。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按照《关于关于做好村级“两委”板子巡查准备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县残联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惠农资金下拨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关于做好村级“两委”板子巡查准备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下发后,县残联积极行动,迅速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对通知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就如何贯彻落实进行了认真研究,围绕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就县残联下拨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并及时填报相关调查表册。

从20xx年开始,县残联组织实施的惠农项目分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老人生活补助、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等。为确保以上项目实施到位,县残联根据项目工作要求,及时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工作重点和难点,确定工作时限,强化责任要求,制定工作措施,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通过入户调查、电话回访等形式,掌握实际情况,确保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同时,充分调动基层残联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动员各镇残联工作人员和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深入残疾人家庭,调查了解残疾人家庭实际情况,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其中,20xx年为700名特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84万元,为255名残疾人发放重度护理补贴15.66万元,为134名困难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燃油补贴3.224万元,为147名残疾老人发放生活补助17.64万元,为3名大中专残疾学生发放助学补助0.6万元,为69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发放危房改造补助20.7万元。20xx年为700名特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84万元,为464名残疾人发放重度护理补贴55.68万元,为260名困难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燃油补贴4.16万元,为126名残疾老人发放生活补助22.68万元,为4名大中专残疾学生发放助学补助0.8万元,为39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发放危房改造补助15.6万元。

经自查,以上惠农资金全部通过“一折统”落实到位。

民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加强和监督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西民发【20xx】04号《西乡县民政局西乡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民政专项资金进行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纪委、民政办、财政所为成员的“民政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医疗救助、救灾资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财政所都要对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保证专户金额与账目符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民政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自查情况。

我镇在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民政专项资金下拨共计666240元,前期未发金额61738.15元,我镇实发金额为241180元,余额506798.15元,经查实其中42万为救灾建房款。我镇在民政专项资金发放中,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三、存在问题。

1、灾后重建资金由于古镇建设规划较晚,导致老街改造进度缓慢,灾后重建资金发放相对滞后。

2、其他社会化发放资金缺乏有效管理,一人多个账户普遍,导致资金发放难度大。

民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县监察局:

根据柞监发(2009)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民生八大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经过各部门6天的自查和检查,镇政府成立了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治富担任组长,纪委书记谭道云担任副组长,财政所、经发办、民政办、计生办、计生站、劳保所、文化站、经发办、扶贫社、农技站、教育、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将各类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确保资金准确到位。各部门将项目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按计划安排新建及续建项目资金。按要求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按标准及时将各项财政补助政策资金补助到受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补助到人;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发放补助到对象手中。

二、坚持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兑付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纳入基金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招投标实行备案。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四、已建成项目达到设计要求,正常投入使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计生办共兑付49544元。(优惠政策补助)。

计生指导站共兑付1160元。(手术费)。

农技站共兑付1635元。(地膜玉米补贴)。

民政办共兑付135.4606万元。其中农村低保88.0416万元,(430户,1185人);五保供养金19.4840万元(119人);安居工程13.9万元(22户);救灾款27.9350万元。

中心卫生院兑付共47.9812万元。(合疗补助)。

中心小学支付共兑付41723.77元。(两免一补)。

根据自查情况,各部门在08-09年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都能及时、准确兑付到位,无挤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的不良现象。确保各级政府民生八大工程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特此报告。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万源市民政局:

按照万民[2011]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河口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由分管领导牵头,财政、民政业务人员对我镇2010年度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等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档案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2010年度医疗救助金:我镇的医疗救助工作是符合医疗救助的对象出院后,先到新农合办报销,再凭新农合报销时出具的审批表、户口簿复印件、低保证(或其他证件)复印件一起交到镇民政办公室,并留下电话号码。民政办公室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当场填写医疗救助金审批表,再送往市民政局相关科室审批。民政局审批后出文件通知镇民政办拿文件,民政办拿到文件后送往镇长签阅后,按通知文件制花名册,交财政所,由出纳支付医疗救助金。自查结果:2010年度全部按照市民政局的通知文件已全部发放,个别无法走动的对象由村干部代领,民政办打电话核实。

三、五保资金:我镇五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市民政局按月划拨其经费,无代领现象。证件全部发放到对象手中,审批程序规范:由对象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组织所在组的村民召开村民会通过后报镇民政办,民政办接到报告,由镇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集中地方公示无异议交市民政局审批,民政局审批后再通知民政办拿文件,档案集中放在市民政局。

经过自查,我镇的城乡低保金、医疗救助、五保金等专项资金是按时全额发放到对象手中,无截留、挪用等现象。

特此报告。

二o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2008年10月10日至20日,常委会组织两个调查组在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青宁的领导下,常委会副主任李光银、党组副书记任多聪分别带领调查组的同志,深入到区财政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巴州镇南垭村、玉山镇集中供水站、回风办事处大佛寺村、化成镇民政办、凌云乡民政办、枣林镇民政办、巴州镇、水宁寺镇、茶坝中学、奇章中学、恩阳一小等地,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对帐目、现场踏看、走访座谈等方式,对2007年度农村安全饮水、救灾救济、良种补贴和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安全饮水资金使用情况。

2007年,上级下达我区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资金1344.49万元,其中中央国债项目资金1076.99万元(中央补助718.98万元),省级项目资金267.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60.5万元),计划兴建各类安全饮水工程1846处,解决66个村、18个场镇3.5万人安全饮水问题。目前,已到位资金879.48万元,其中国债资金718.9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60.5万元;已完成17处集中供水工程,验收结算9处,66个村的分散供水工程已验收结算44个村。

在项目实施和管理上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场镇供水工程主要材料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土建工程部分,20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投标,20万元以下的参照比选办法实行竞标。二是严格工程质量监管。区水利局、项目乡镇人民政府、业主单位签订三方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区水利局对集中供水工程每处落实技术责任人,对分散供水工程按片确定技术负责人,严把工程质量关。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区水利局建立农村安全饮水资金财务专帐,专户储存,独立核算;实行项目单位或施工方、现场实工技术人员、乡镇人民政府、业务主管科室、局分管领导五方汇审,经总会计师复审后由主要领导审签;工程竣工后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二)救灾救济资金使用情况。

2007年,上级下达我区救灾救济资金12935580元均按规定发放到位。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救灾救济资金的使用管理相当严格,达到了专款专用、重点突出,公开公示、公平公正,专户专帐、管理规范,及时拨付、保证效果的要求和目的。化成镇、凌云乡、枣林镇等乡镇在救灾救济资金的安排使用上,对集中专项资金按照个人申请、村组评议、村组统一上报、民政办审核、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张榜公示、政府统一发文、个人领取资金的程序发放,对临时救灾救济资金实行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四人汇签的办法发放,干部群众满意。

(三)良种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2007年,上级共下达我区小麦、玉米、水稻、油菜四项良种补贴资金1130.9万元,其中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小麦良种推广面积10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100万元;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施玉米良种推广面积10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100万元;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水稻补贴面积48.02万亩,每亩补助15元,补贴金额720.27万元;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油菜良种推广面积21.07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210.7万元。

小麦、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行实物补贴,由供种企业购买良种,按农业部门提供的供种清册、供种卡数量发放到农户,区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划拨到供种企业。2007年供种企业共组供优质小麦种253.26吨、优质玉米种150吨,全部发放到农户。水稻、油菜良种补贴项目,依据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实行现金补贴,通过“一卡-通”渠道直接打卡兑现到农户。从对2镇3村20多户村民走访调查来看,无论是小麦、玉米良种补贴的实物,还是水稻、油菜良种补贴的现金,都发放到了种植农户手中,群众比较满意。

(四)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

2007年,上级下达我区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工程项目27个,规划改造d级危房面积22999平方米。共下达危改专项资金85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30万元、省级资金340万元、市级资金86万元。区本级安排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28万元,安排学校59所。截止今年9月底,区财政局按工程进度共拨付危改专项资金678.4万元,其中,中央316.4万元,盛市234万元,区128万元;已完成危房改造项目23个,正在建设项目2个(奇章中学、石城小学),正在招标项目2个(玉山中学、三江小学);共改造d级危房20000平方米,净增校舍面积5800平方米。

对确有隐患的农村中小学校按轻重缓急,逐年改造。去年对86所中小学校进行了校舍维修改造。

二、存在问题。

1、项目安排不尽科学合理,存在一定随意性。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小麦、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存在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的情况,一些地方多年重复享受,而一些边远乡镇、村组长期不能享受。一些项目资金,如救灾救济资金,上级带帽下达和领导表态安排的比例较大,容易造成分配不合理、不公平。我们调查的化成镇、凌云乡、枣林镇带帽下达的救灾救济资金均达到20%以上。

2、项目配套资金不足。上级在对地方项目的支持上大多附带配套资金的要求,而本级财政配套十分困难,2007年,应配套而未配套资金达2169万元,约占应配套资金的90%,导致一些项目实施困难,有的只有缩减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达不到项目编报的要求。

3、项目进展比较缓慢,项目资金滞留。截止目前,2007年实施的27个学校危改项目仅有6个工程全面竣工,玉山中学、三江小学还处于招标阶段,财政专户尚未拨付资金305.6万元,占应拨付资金的35.7%。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办理环评、国土、规划等相关手续的环节较多,办理时间长,再加上部分危改项目因地震需变更设计,拉长了建设工期。农村安全饮水资金欠拨的比例也比较大,一些村级项目领取的资金还未达到项目计划的80%。

4、项目工作经费缺乏。由于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财政安排的工作经费极少,主管项目的部门和实施项目的乡镇-压力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抓项目工作的积极性。

5、项目资金管理尚有差距。个别部门、乡镇和项目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现象,个别项目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帐目不清楚,个别建设项目超出预算较大、造成遗留问题难于处理,个别建设项目虚报投资预算,浪费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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