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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复工复产的工作内容 复工复产工作总结(优秀13篇)

时间:2023-10-13 00:06:10 作者:薇儿 最新复工复产的工作内容 复工复产工作总结(优秀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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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的工作内容篇一

荷城街道坚决贯彻上级及街道主要领导关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政治担当,压实各方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持续奔走企业一线,及时摸排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积极对已复工复产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守牢守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底线。

2月24日上午,荷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柯茂池带队,到谷维饲料检查复工复产风险防范相关工作,行动重点聚焦谷维饲料复工复产后生产车间消防安全、返工员工岗位安全培训、复工复产“六个一”台账资料。检查组听取了谷维饲料安全人员落实复工复产相关工作情况,要求谷维饲料坚决落实“未完成复工复产六个一’则不允许复工”的原则,严格规范叉车、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复核,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同时,检查人员还向企业宣传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员工尽快接种加强针疫苗,并发放廉政告知书、安全生产责任书及承诺书。

街道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到辖区大型超市开展节后安全生产检查,现场查看节后复工复产台账,要求企业负责人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荷城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发展。

街道城建和水利办2月24日,检查4家企业,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检查,共发现3个隐患,已督促其限期内整改隐患。

区市监局荷城市监所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风险防范,结合职能,对辖区内企业(厂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餐饮经营单位、集贸市场及大型超市及相关经营单位开展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检查及防疫指导。监管人员要求上述经营单位务必加强安全意识,按时观看学习安全生产教育视频,定期对照开展自查。同时,监管人员紧盯每个风险隐患,对特种设备规范使用、餐饮行业使用传菜机及燃气、场所消防等安全隐患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规范。2月24日,共派出监管人员24人次对18家经营单位开展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共发现1处隐患(为特种设备档案未按照规范整理,未建立完善安全技术档案;在用起重机械未配备起重机械指挥员),已当场下达整改指令:1、尽快建立完善的.安全技术档案;2、配备具有资格的起重机械指挥员,如未配置不得使用。后续我所将继续跟进整改情况。

生态环境分局荷城监管所2月24日出动检查人员2人次,检查1家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情况,检查了佛山市高明旭飞柔性线路板有限公司。执法人员要求企业负责人召集全体员工开展全员培训,必须完成“云课堂”及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的学习,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六个一”措施。

卫生健康办2月24日派出工作人员到辖区内社区卫生站检查疫情防控和节后复工复产情况。检查发现部分社区卫生站未制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预案,督促相关单位制定相关预案,并落实好相关工作。同时,工作人员要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公布安全生产承诺书,全面落实“三个一”(即进行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定一套节后复产复工方案,完成一次复产前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稳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复工复产的工作内容篇二

为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按照区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安镇街道开展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思想,严格对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了检查,突出重点,源头治本。

(一)生产加工企业。排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杜绝“三违”、“三超”行为;全面排查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地区,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危险化学品。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隐患,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严格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和非法、违规生产经营的安全隐患。

(三)建筑施工安全。突出检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专职安全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情况。对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围墙作业情况,安全防护设置,施工临时用电、脚手架、吊装设备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这次检查,重点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各生产经营企业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了企业安全生产情况,重点督查了各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情况,最大限度的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街道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企业开展了全园区复工检查。共检查企业30家,查处隐患10条,并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街道办事处与各村、社区、主管部门、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管理责任层层分解。要求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求针对春节停工期间作业场所设备设施闲置较久、安全性能不明等情况,详细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立即安排人员检查检修设备设施,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要求认真落实复工复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现场管理,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整改到位后才能复工。安全生产措施未落实到位的,一律不准恢复生产。

复工复产的工作内容篇三

为全体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国司的要求,结合我实际情况制订此工作计划。

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和治理"的安全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国司的要求,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对的严峻形势和坚巨任务,坚决刻服盲目乐光、朽散麻痹思想,真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努厉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检察工作。

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销除各类安全隐患,安委会成立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察小组。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

灵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环部,xx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这次安全大检察工作的开展落实以及督导检察。

1、节后安全生产检察,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计划2月21日至28日完成。

2、检察整改完成后,即可正嫦开展全体工作。3月1日至12月31日。

1、节后职工到厂及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情况;

2、对办公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水、电、暖、通及封存车辆进行全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对托管各矿点、厂区及值班区域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

4、组织开展职员安全环保培育培训工作。

(一)题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司属各部室、单位要任真面临目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坚巨任务,灵导干部要坚决克制盲目乐光、朽散麻痹思想,要引起高度重视、警钟长鸣的思想认识,严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灵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真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察工作。

(二)加大检察力度、销除安全隐患节后安全检察和复工复产期间,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虑意识,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检察力度,彻底排查,从隐患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销除安全隐患。从复工复产的各个环节抓起,严格落实层级安全责任目标,真实加强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的每一个岗位、班组、车间的每一个工作环节上,有用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安全环保培训培育工作复工复产前,各复工复产单位必须组织职员开展安全、环保培训培育工作,新职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培育合格后方可上岗就业;各部室根剧工作需要加强行业规范的学习培训。

(四)强化检察督导工作各复工复产的部室、单位,要真实加大督办督查工作力度,要求主要负责人必须到位,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督查工作,对人员不到岗、工作不落实及隐患未销除而擅自复工复产的,将严肃追疚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工作顺力进行,保障安全生产。

复工复产的工作内容篇四

1月中旬,国内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随着疫情不断蔓延,20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年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范围,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广东省于2020年1月23日晚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暂停一切大型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各地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银行作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积极响应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发布的针对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但银行营业网点出现客户不按照规定佩戴口罩进入、不配合进入前的体温检测、发热患者不听劝阻拒不离开营业现场,在公共场所大吵大闹等情形。

因此,在此提供一下针对这些情形银行的应对措施,银行在疫情期间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供参考。

1、网点客户出入银行网点有义务佩戴口罩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广东省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要求事项通告》(粤防疫指办通〔2020〕2号),其中第二条实施要求中写明,公民出入公共场所需要按照要求佩戴口罩。

这次疫情中,广东省政府有权力发出通告,公民应当服从各级政府的指挥和安排,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银行网点作为公共场所,客户进入时需要按照通告要求佩戴口罩。

2、网点客户有义务配合体温检测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于2020年2月5日发布的《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号)第一条要求:广州地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应配置体温检测设备,对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含从业人员)进行检测,并要求其佩戴口罩。

以上法律和政府通告均规定,网点客户有义务配合戴口罩和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客户在银行网点区域内出现不按照规定佩戴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出现发热拒不配合离开,在公共场所大吵大闹等情形,将可能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民事责任

《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所以,如果网点客户不听劝阻拒绝离开现场,导致银行或现场的每一位市民财产损失的,遭受财产损害或人身损害的民事主体均有权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广东省公安厅于2020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第一条规定:拒不执行政府部门依法发布的防控措施,在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不听劝阻、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拒不配合卫生防疫、医疗卫生机构及街道、社区、村(居)委等组织、人员采取的体温检测、传染病调查、样本采集检测、环境卫生整治和病菌消杀等防控措施,不听劝阻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暴力抗法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所以,客户不听从银行工作人员的劝阻,拒绝佩戴口罩、拒绝测体温、发热拒绝离开等,银行工作人员应当及时阻止并报告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五十条的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法发〔2020〕7号),该意见分别针对不同情形应当适用《刑法》的不同罪名作出了详细规定。如果网点顾客发热拒绝离开现场,导致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限于篇幅,其他类型犯罪在此不赘述。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规定,银行应当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于各级政府颁布的地方政策也应当遵守,疫情期间银行网点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主要有如下:

1、提供符合卫生防护要求的公共场所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于2020年01月30日印发了《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指南描述很详细,整个指南从场所卫生、个人防护两大方面详细规定了公共场所的卫生防护要求,银行网点应当按照该指南以及广东省、广州市对应的指引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公共场所,请贵行予以注意。

2、佩戴口罩的提示义务

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于2020年2月5日发布的《广东省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要求事项通告》(粤防疫指办通〔2020〕2号)第二条要求:“各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应当要求进入其场所的人员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其经营的公共场所,并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

所以,银行首先在网点入口处设置醒目的提示语,其次,网点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

3、银行有义务配置测温设备并且进行体温检测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于2020年2月5日发布的《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号)第一条要求:“一、广州地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应配置体温检测设备,对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含从业人员)进行检测,并要求其佩戴口罩。”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第二条对体温检测的要求是:“……进行体温监测,对体温超过37、3摄氏度者要求按照工作指引,主动配合做好医学观察等相关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居(村)委会报告。”这条虽然是对社区和农村疫情管理进行体温检测的工作要求,但银行网点进行体温检测时可参考。

所以,银行网点应当配置体温检测设备,有义务对进入网点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4、发现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报告义务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的规定,银行有义务及时将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情况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具体报告对象,实操中可能有调整,建议银行各网点跟所在地的各主管部门对接落实。

5、征用财物的配合义务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二条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

所以,银行有配合政府临时征用财物的义务。

履行以上义务或场所不符合卫生防护要求,将可能承担以下责任:

1、民事责任

银行网点在防疫防控过程中,未履行自身义务,或场所不符合卫生防护要求,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将可能承担《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或《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法律责任的风险。

2、行政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拒绝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进入突发事件现场,或者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前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有比较详细规定。

特别提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工作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以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或者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的规定追加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在这特殊时期,银行网点作为公众场所,网点客户有义务按要求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银行作为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疫情防控中也负有诸多法定义务,应当切实履行,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复工复产的工作内容篇五

疫情肆虐这一个月以来,大量一线防疫工作人员们置身于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之中,成为了这场战争的`志愿兵。这群逆行者迎着病毒的枪林弹雨,无惧被病毒感染的风险,冲锋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经过夜以继日的奋战,湖北省以外新增病例15连降,取得了辉煌的战果。但是在这背后,是超过3000多名医护人员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他们大多是因防护物资不足而受到了病毒侵蚀。面对逐渐白热化的战局,只有积极推动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提高生产力,才能更好地为“防疫前沿战士”提供精良的“装备弹药”,做好后勤工作,打好这场“疫情阻击战”。

要打赢这场防疫战,需要万众一心、共克时艰。然而,新型冠状病毒漫长的潜伏期及传染性注定了这场战争是一场攻坚战,如何在这场攻坚战中稳住“军心”,保障好“民生关“,就成了打赢这场防疫战争中的重要关口。要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钱袋子”就需要切实地将企业复工、恢复生产力摆在首位。一方面,把关好“复工潮”提高企业生产力有利于降低群众的对疫情的恐慌;另一方面,只有源源不绝的物资供给和民生供给保障才是打击非法分子哄抬物价、生产伪劣产品的有利措施。

近日,国务院新闻发布会,要抓好两条线合理有序复工复产。面对来势汹汹疫情,很多地方施行封闭式管理,有效减少区域人口流动的同时,也将这场防疫战争划分成了一个个零散的战场。随着防疫效果逐渐取得成效,及时转变防疫思路全面打赢两线战争,把握好疫情拐点就成了当前防疫工作的重点。“从0到100万”中国鞋都莆田口罩生产攻坚记的故事成了各大媒体的'焦点,莆田通过产业转型,提升生产力成功找到了防疫战争的突破点,把握了抗“疫”战争的主动权,众多有条件的地方企业纷纷学习莆田先进经验实现了口罩复工生产力质的突破,真正实现了以点带面,打破了防疫前线的僵局。因此,进一步鼓励企业返工、复工提高生产力,寻找突破点成为了打好这场防疫“主动战”,掌握防疫战争主动权的必然选择。

复工复产的工作内容篇六

为加大对辖内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我行一直在拓展和开发低成本的融资渠道,我行通过与离岸金融中心及海外分行合作,进一步降低外贸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企业稳健经营。例如我行为客户“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办理出口tt押汇业务,金额28万美元,通过相关业务的办理,为客户“xxx有限公司”降低了进口信用证付汇所需融资成本,为促进辖内企业外贸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信贷支持。

我行现大力推动“电子单证”业务以及“网银自助结售汇”业务,鼓励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外汇业务,简化办理流程、加快办理速度。我行目前已为40余家企业开通“电子单证”业务权限,近期我行客户“xxxx有限公司”通过我行“电子单证”服务成功办理了货物贸易预付款业务,为辖内外贸企业简化了业务办理流程、畅通了支付结算渠道。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行积极通过外汇“绿色通道”办理多笔进口付汇业务,积极支持疫情防控,高效便捷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我行在疫情期间,通过外汇“绿色通道”为xxxxx有限公司、xxx国际合作集团有限公司等办理7笔进口防疫物资业务,金额合计45万美元,疫情防控期间“绿色通道”下进口防疫物资业务的'顺利办理,大幅提升了外贸企业进口付汇效率,保证了防疫物资的及时运送,得到了外汇局及企业的高度评价。

复工复产的工作内容篇七

全市范围内有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监理等防疫工作组织体系,联合签署疫情防控责任书,制定管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各项管控要求。凡是不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的,一律不允许复工复产。

(二)严格施工人员管理。施工人员原则上从本地或唐山市区域已解封的地区调配,不得从外省市引进。确需施工人员从唐山市区域内调配的,必须按照“建设单位申请、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核准”的程序审批,谁批准、谁签字、谁负责,确保疫情不输入。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持核酸检测证明,三码联验、测温、登记后方可出入。

(三)严格施工现场闭环管理。施工现场全部实行闭环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生活居住区“两点一线”工作、生活。生活居住区在施工现场内的,所有外地驻场人员没有极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许离开施工现场,确需离开的,本人要向建筑工地防疫小组书面申请外出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要组织施工人员每周两次(周四、周日)开展核酸检测,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四)严格现场消杀和食堂管理。对办公场所、会议室、食堂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每天至少2次以上进行消毒和通风处理。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经常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毒。要严格执行分餐制,严禁食堂聚餐。要严禁控制冷链食品进货渠道,并建立食材采购台账,做好冷链食品使用管理。

(五)严格建筑材料管理和应急处置。各建筑工地要建立建筑材料台账,注明采购渠道、数量及消杀消毒情况。需从遵化区域外采购材料的施工单位,要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申报核查(运输车辆拥有唐山市或相关部门核发的通行证,驾乘人员要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相关物品全面消毒消杀到位等),经审核符合防疫规定要求的,向市住建局报备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要建立与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村(社区)、就近医疗机构等单位的疫情防控联动联管机制,一旦出现人员感染、密接等问题,第一时间封闭管控,及时做好流调排查、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环境全面消杀等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做好科学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推动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复工复产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调度。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实行报备制度。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履行报备制度,园区内建筑工地向经济开发区报备,园区外建筑工地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报备后的建筑工地分别由市经济开发区、属地乡镇(街道)向市建筑工地复产复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要做好辖区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等方面的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未落实复工复产报备程序、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执行关停等措施;市住建局要做好指导检查工作。

(四)实施精准帮扶。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全力为员工返厂、物料运输等提供保障,精准解决复工复产中的矛盾和问题,让服务跑在企业需求前面。

(五)压实各方责任。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相关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指导服务和疫情防控措施的严格监管,确保复得快、稳得住、进得好。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对全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防控措施适时进行调整。

复工复产的工作内容篇八

20xx年2月x日

1、组建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姚永辉(项目经理)

副组长:韩忠(技术负责人)

组员:马灵强、于春炎、王家元、申乾林、刘萍、黄月。

2、复工教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分别组织召开施管人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民工三级教育会,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一是塔吊、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二是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脚手架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计划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复工复产的工作内容篇九

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共有10人,截止20xx年2月20日,项目部管理人员已全部到岗。

经检查,安全检查制度已经建立,各安全台账集全。各项应急预案完整,各项操作规程情况良好,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消防设备的检查记录齐全。各工序、机械作业所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了报验复工申请报告复工申请报告。

我项目部已于3月对职工进行了春节后复工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与各班组长签定了安全责任书。节后新进特种作业人员的统计工作已基本结束,正在进行特种作业人员报审程序。

项目部对现场及办公场所安全生产进行了检查,情况良好。项目部对在春节前拆除的部分临时用电线路重新架设,对三级配电箱、二级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查,对部分乱拉乱接进行拆除,现场临时用电已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洞口、临边防护到位。脚手架已随施工进度搭设到位。

项目部组建文明施工班组,负责现场围护、每日清洁及破损围挡的修复和更换工作。

目前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已全部调试合格经过检查整治,我项目部已经做好春节后复工的准备工作,已具备复工条件,计划于20xx年3月6日开工。

复工复产的工作内容篇十

1.1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建筑业企业稳步有序推动工程项目复工复产,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结合建筑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1.2本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施工现场的运行和管理。

1.3各参建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等)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管控到位。

1.4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指导和帮扶建筑业企业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坚持分区分级精准监管,按照疫情防控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策略,开展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坚决防止发生聚集性传染事件和质量安全事故。

2.1防控机制

组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组,统筹指导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管控工作。工作组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政府、街道、社区及定点医院,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定期报送有关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2.2专项方案

编制工程项目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复产组织方案,并制定工程项目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对现场管理、人员管控、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等作出安排,明确具体要求和措施,并要求工程项目全体人员认真落实。

2.3人员健康管理

2.3.1指定专人负责人员健康管理,建立“一人一档”制度,切实掌握人员流动情况,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聘用的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管理。

2.3.2加强与务工人员的沟通联系,严格执行项目所在地人员管控要求,杜绝不符合规定人员复工复产的情况。加强异地返程人员管理,做好返工人员的行程安排,鼓励协调或帮助同一地区人员采取“点对点”包车方式集中返回。

2.4施工现场准备

2.4.1施工现场采取封闭式管理。严格施工区、材料加工和存放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四区”分离,并设置隔离区和符合标准的隔离室。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按照标准在异地设置。

2.4.2在卫生健康、疾控等专业部门指导下,对施工现场所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杀菌。

2.4.3根据工程规模和务工人员数量等因素,合理配备体温计、口罩、消毒剂等疫情防控物资。

2.4.4安排专人负责文明施工和卫生保洁等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分类设置防疫垃圾(废弃口罩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收集装置。

2.5质量安全检查

2.5.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应当到岗履职。

2.5.2对施工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特别是新进场建筑工人和转岗人员,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为重点的教育培训。

2.5.3严格做到“五个必须”,建设单位必须召开安全例会,施工单位必须安全管理措施到位,项目部必须安全检查到位,项目人员必须安全教育到位,监理单位必须安全监理履职到位。

2.5.4工程复工前应当全面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突出检查脚手架、高支模等模板支撑体系是否牢固,起重机械等使用前是否进行了维护保养,深基坑变形监测是否超过报警值等。质量安全隐患未消除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复工复产。

3.1人员登记

3.1.1严格执行门卫登记检查制度。通过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实名制考勤、登记和核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3.1.2在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立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每天测温不少于两次。凡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并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

3.1.3建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各类人员实名名册,并对所有人员排查身体状况后建立健康卡,如实记录人员姓名、年龄、家庭地址、联系电话、进退场时间、身体健康等信息。

3.2施工组织

3.2.1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修订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等,增加疫情防控要求、措施等内容,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物资、人员、资金等。

3.2.2优化施工计划与组织,优先安排机械进场作业,合理安排所需从业人员较多、有限空间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杜绝人员聚集性作业。

3.2.3保证施工作业区、工地生活区和办公区内洗手设施的正常使用,配备肥皂或洗手液。

3.3宣传教育

3.3.1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利用现场展板、网络、手机终端等方式,督促现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做到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3.3.2每日对现场人员开展卫生防疫岗前教育。宣传教育应尽量选择开阔、通风良好的场地,分批次进行,人员间隔不小于1米。

3.4作业区管理

3.4.1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驾驶室、操作室等人员长期密闭作业场所进行消毒,予以记录并建立台账。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投入使用前应组织检查,将驾驶室、操作室是否消毒作为必查项。

3.4.2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检查作业环境是否满足施工防疫要求,检查施工人员防护防疫措施是否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一时间消除防疫隐患。

3.5办公及生活场所管理

3.5.1现场办公场所、会议室、宿舍应保持通风,每天至少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3.5.2宿舍人员宜按减半安排,减少聚集,严禁通铺。对本地务工人员应加强下班后的跟踪管理。

3.5.3工地现场食堂应严格执行卫生防疫规定,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物资,全力把好食品安全关。严禁垃圾乱倒,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消毒工作。

3.5.4食堂就餐应采取错时就餐、分散就餐等方式方法,应避免就餐人员聚集。

3.5.5定期对宿舍、食堂、盥洗室、厕所等重点场所进行消毒,并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

4.1隐患排查

4.1.1排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状况。认真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更新和落实情况,严禁不编制、不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的违法违规行为。

4.1.2排查脚手架、高支模等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状况。认真检查脚手架、高支模等模板支撑体系的基础、连墙件,斜撑和剪刀撑、扣件螺栓等关键部位结构的连接、杆件的紧固和架体基础稳定。

4.1.3排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认真检查起重机械基础、机械与基础的连接固定、保险和限位装置等关键部位,保证设备保持稳定、灵敏、可靠、牢固。

4.1.4排查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状况。认真检查深基坑工程(含人工挖孔桩)有无变形,作业前先进行通风,排除残留气体,保持空气流通。

4.1.5排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状况。认真检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明挖法、暗挖法、盾构及高架桥各项施工安全条件。

4.1.6对排查出的问题,应列出安全和质量问题(缺陷)隐患清单,并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制定可靠的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4.2风险管控

4.2.1严格把好材料、设备等进场质量安全关。严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用于施工中,严禁将不合格的材料用到工程上。

4.2.2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盲目抢工期,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确需调整工期的,应经过专家论证,确保施工安全。

4.2.3加强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严禁将不合格工程当作合格工程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应落实条件核查制度,提高风险预防控制能力。

5.1应急准备

组建应急队伍,配齐配足应急物资,并接受当地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专业培训,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5.2应急处置

5.2.1发生涉疫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停工措施并封闭现场。

5.2.2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安排涉疫人员至隔离观察区域,与现场其他人员进行隔离,并安排专人负责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防控专业人员的进场引导工作,保障急救通道畅通。

5.2.3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对现场进行全面消杀。

5.2.4根据属地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向有关部门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6.1加强对复工复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疫情防控不到位、施工安全隐患和工程质量问题,严格跟踪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到位。

6.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复工条件达不到要求、履职不到位,造成疫情蔓延扩散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实施停工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责任。

7.1对因疫情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与建设单位协商,合理顺延合同工期。停工期间或工期延误增加的费用,发承包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协商处理。

7.2因疫情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因疫情造成的人工、建材价格上涨等成本,发承包双方应加强协商沟通,按照合同约定的调价方法调整合同价款。

7.3严禁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以各种方式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不得形成新的拖欠。

7.4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

7.5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相关规定,保证金到期应当及时予以返还,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向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可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其他保证金,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用银行保函或缓缴等方式。

7.6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主动作为,加强对复工复产保障政策的解读、细化和落实,向企业宣传好、解释好、落实好政策,支持企业依法享受税收、成本、金融、保险等优惠政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对材料、设备等供应短缺,影响工程复工复产的,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真正让企业得到实惠、受到激励,更加坚定复工复产信心。

复工复产的工作内容篇十一

近日,根据9月3日乌鲁木齐市逐步复工复产工作通知,工行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积极与社区沟通协调,确认其位于新市区的辖属支行—鲤鱼山路支行可开门营业,随即该行对营业网点进行人员安排,确保各岗位类别人员均能到岗,保障高效金融服务。按照属地疫情防控的要求,工行乌鲁木齐鲤鱼山路支行于9月5日开门营业,为网点周边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保障工作。

根据社区要求,鲤鱼山路支行于营业前一天安排工作人员至网点做好全面消杀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到位、各类准备工作到位。该网点严格落实每日5次环境消杀,网点工作人员佩戴口罩、护目镜、防护手套,到店客户严格落实测温、场所码扫码等疫情防控要求,同时在网点外设置间隔一米等候区,引导客户有序进店办理业务,防止人员聚集。

该网点9月5日到岗10人。网点负责人召开晨会,向员工宣读疫情防控工作文件,要求各岗位员工要坚守岗位为客户做好金融服务工作,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佩戴口罩手套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做好进店客户扫码测温工作。为防止等候时间过长,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对于店外等候客户提供板凳及饮用水,积极引导客户在智能自助机具办理简单业务,保证网点营业有序开展。

该网点员工相互配合,全力缩短客户等候时间,9月5日累计接待客户167人次。今后该网点将秉承“客户为尊”的'服务文化核心,坚持客户至上,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做客户身边满意的银行。

复工复产的工作内容篇十二

把驻区企业按照集中、连片、同类别的原则划分11个区域,做到全覆盖,不落掉一户企业。打破职能划分,实行部门包干儿,由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区域合作局、企业和投资服务局、动漫基地、南岗办等11个部门认领负责,住建局、农业局、金融办负责行业防疫监管和服务工作。取消复工审批后,各职能部门实施身份转变,变提前审批为事后监管,一个部门包保一个片区,全权负责该片区复工企业疫情防控监管检查,所有职能部门干部全部变成驻厂员,深入走访检查企业防疫安全。

审批人员深入一线成为驻厂员,就防疫知识、防疫标准、应急处置流程等方面专业能力存在短板弱项的问题,23日,企业检查服务组紧急召开驻厂员业务培训会。要求每个驻厂员都要吃透中央、省、市、区政策要求,服务组汇总整理所有上级部门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及相关文件,装订成册,制作成口袋书,要求每一个驻厂员入厂检查时要随身携带,随时查阅,熟读熟记。区卫生监督防疫部门专业人员为企业检查服务组全体人员进行了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业务培训。结合实际,总结出“九看、三问、七查”工作法,即看场所,确保防控无死角;问人员,落实责任全覆盖;查资料,实现流程全追溯。全面提高驻厂员业务指导水平和能力,提高检查督导工作效率,为有效管控风险提供专业化保障。

各职能部门一把手为所承担区域的主要责任人。驻厂员是第一责任人。做到入厂三必带,即:带复工情况检查表,压实企业防疫主体责任;带“九看、三问、七查”表,压实驻厂员责任;带整改通知书,发现问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限时整改,跟踪督办,整改不到位,不符合复工防疫标准的即刻暂缓复工。逐级压实责任,驻厂员检查过的.企业,再由主管区级领导检查,区级领导检查过的再由市督导组检查,坚决封堵漏洞。非常时期,非常举措,检查监管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复工复产的工作内容篇十三

我矿根据威信县煤矿“百日安全零死亡”第二阶段工作方案,威煤通〔20xx〕88号文件要求,我矿于20xx年9月28日由矿长组织,驻矿安监员参加,对矿井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自查验收。现将自检验收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全面、细致的对井下所有地点隐患排查,井下检查完成后,统一对地面及软件资料进行检查,我矿成立了自查验收组。

组长:陈怀仓(业主)

副组长:袁德峰(矿长)

成员:彭孝庆(工程师)、万朝坤(生产副矿长)、张大力(安全副矿长)、刘建刚(机电副矿长)、魏星、陈学云(驻矿安监员)、罗云清、罗斌、陈仁波、罗帮雄(技术员)

检查路线:地面—主平硐—底板运输岩巷—避难硐室—底板运输一石门—顶板运输岩巷—机电硐室—运输煤大巷—六号上山—五号上山—四号上山—材料提升上山—回风煤巷—底板回风三石门—底板回风岩巷—地面。

1、证照齐全,煤矿“五证一照”以及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工人所持证件齐全有效。

2、井巷合法有效

1、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矿井配有矿长一名,生产矿长一名,安全矿长一名,机电矿长一名,有四个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立有矿井安全管理科、生产技术科、有顶板、通风、机电、运输、抽采防突、监控责任组,各责任组人员到位。

2、职工安全培训方面:

矿井在复工前对全员进行了安全培训达到了72学时,制定有培训计划,有培训教材,有记录,有考试,并建立了档案,对所有下井人员进行了自救器培训,所有下井人员掌握了对井下避灾常识及线路,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

3、通风系统方面:

矿井通风系统合理,主要通风机安装在地面,有一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作为备用。无局部通风机代替主要通风机,矿井有测风站和测风管理制度,测风员已进行一次全面测风,矿井风量充足,无微风、无风现象,无串联通风现象,矿井配有足够的自救器。

4、矿井瓦斯抽采、监控系统运转正常。

5、生产系统:

矿井采煤工作面有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巷道有可靠的支护,断面符合设计要求,井下各种安全指示牌齐全,煤巷已经封闭,无超范围开采行为。

6、运输系统:

主要大巷、运输巷道都敷设了铁轨,电机车无失爆现象

7、供电系统。

矿井应采用双回路供电,无双归路供电系统的应备用足够容量的自备电源。井下电器必须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严禁从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直接向井下供电。井下使用矿用产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所以机电运输设备完好,电缆悬挂整齐,无失爆现象,运行正常。

8、通讯系统。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通讯系统。矿内外、井上下通讯必须畅通。井下防爆电话必须安设到每个井下主要硐室及采掘工作面。

9、排水系统。

矿井必须有独立、合理的排水系统。以自流的方式排水的主平硐应砌筑水沟,有水害威胁的矿井要按规定配备探放水设备和防、排水设备,同时建立防治水机构、配备治治水专业队伍。

10、技术管理。

矿井有经县煤炭主管部门审批的采掘布局方案,按规定及时天绘和交换反映实际情况的图纸(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和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有针对性地编制矿井事故应急预案。

11、瓦斯检查、管理和日报审查制度完善。

矿井必须配备12名的瓦斯检查员、4名以上瓦斯监控人员和3台以上光学式瓦斯检测仪器,班组长、管理人员每人1台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瓦斯监控系统运转正常,探头按时校验、数量齐全。

12、劳动定员管理。

我矿已加强劳动定员管理,并严格控制入井人数,每班下井最高人数都不超过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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