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快递转让协议书篇一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在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唯一指定代理点,代理范围为民乐县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经营范围区域和私自转让经营权。
二、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_年 月 日至20_年 月 日止,合同续签需提前一个月,否则视为自动终止。
三、乙方作为甲方授权代理点需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元,窗口开通费 元。(风险保证金合同期满可退回,窗口开通费不退)
四、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私自代理其他快递业务,甲方有权收回其经营权并罚乙方违约金 元。
五、乙方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给甲方备案,并保证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六、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经营模式统一经营快递业务,对外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自承担法律业务,同事接受甲方业务指导个监督。
七、乙方不得收递国家邮政法命令禁止邮寄物品:如爆炸物、仿真武器、刀具、_、农药等。
八、乙方收件如(1)遇到发件途中物品短缺或丢失。乙方须积极和客户协商和赔偿。其结果可想甲方报告,后期赔偿将按甲方所在公司制度结果核定,如乙方不积极或没协商好导致客户投诉所产生罚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在收件过程中需做到100%验视。如不验视造成违禁品入职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派件延误、快件遗失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快递转让协议书篇二
根据《_协议书法》之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加盟的丙方的商铺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书。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号的加盟分店转让给乙方继续使用,加盟分号为:___________;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加盟协议书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加盟期满后,丙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加盟协议书,同时废止本协议书。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加盟协议书,加盟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加盟费为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将加盟费(大写:)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给甲方,同时甲方给予乙方开具收据并交付商铺钥匙(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书)。
三、甲和丙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接手前即本协议书签订之日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其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五、若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作为违约金,逾期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书,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作为违约金。
六、丙方不得在与甲方签订的原加盟协议书之外以任何理由作出增加乙方义务限定乙方权利的行为和决定,同时乙方也应当同意并履行甲方与丙方所签订的加盟协议书中的相关义务。
七、在签订本协议书的同时,甲方与丙方应当将其双方所签订的加盟协议书(或复印件)一份交付乙方保存。
八、本协议书未约定之事宜,可以参照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加盟协议书。
九、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快递转让协议书篇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依据《合同法》、《邮政法》等法规,本着互利互惠、充分发展业务的原则,现就甲、乙双方的合同经营范围和协作经营方式签订本合同。
一、协作经营范围:甲方划定区域为乙方的协作经营范围,并从事经营快件活动。乙方不得超区域经营,否则产生的后果对方负责。
二、乙方在协作经营期内每天按公司规定操作并领取所协作经营区域内所有快件,并按相关公司要求12:00前送达,22:00前送达。如确有某些原因不能派送到位的快件要于当日移交至甲方带回公司处理并注明原因。因乙方在派送过程中发生快件延误、遗失、短灭而产生的费用和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接受延误、遗失、短灭造成的信誉下降的相关处罚。乙方必须按照《邮政法》的部分相关法律组织派送、揽收业务,必须服从上海总公司及相关部门的法律规章,服从甲方上级__公司统一管理和调度,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风险保证金及协作经营费、其他核算方式:
风险:由于快件存在延误、遗失等相关风险,乙方与鉴定合同时主动自愿交纳元为其承担风险。合同期结束,不再续约凭相关收据一次性退回。
协作经营费:甲方按元/月向乙方征收其快件运输管理等相关费用,并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合同期内协作经营费用不予加收,次年协作费用则按上年度增长率同步递增并适当修改。
发票由公司统一代开、代购。严禁购买、使用违规票据,否则违反任何法律后果由乙方完全承担责任。协作经营区提供各种支出票据上缴公司做账的开据同等票额的按%征收营业税,不能提供的按%征收营业税、所得税。
四、乙方相关的相关责任
乙方在协作经营期间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客户的任何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乙方在协作期间,任何行为及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否则自行承担产生的法律责任。为保障劳动者权益,乙方在协作经营期间,用工必须符合《劳动法》等相关规定,产生的劳动纠纷、人身安全等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
五、协作期限:于年日至年日,合同期满无条件归还区域经营权。次年续约,甲乙双方再行商定。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应。以上条款均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后制定,且双方都表示理解、认可。未尽事宜,参照__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乙方:日期:
快递转让协议书篇四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附件:一、原房屋租赁合同
二、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一切设施清单
快递转让协议书篇五
第一条 为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维护城市容貌,规范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行为,实现城市公共空间资源利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合理配置,根据《_行政许可法》、《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范围和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应当采取公开的方式出让(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设置的公益广告和临时户外广告除外)。
第三条 户外广告位经营权的出让,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 主城区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方案,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制订,经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其他区县(自治县)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方案,由区县(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制订,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协调、美观的要求,会同规划、工商、建设等有关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主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编制。主城区以外的区县(自治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由区县(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编制。
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当征求社会公众、专家、行业协会及广告经营者的意见。
第六条 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应当以区域或道路为最小单位进行出让。
第七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范围内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作为出让人委托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出让。其他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由产权人向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或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征得产权人同意后,纳入统一的公开出让方案,并有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作为出让人委托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出让。
第八条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应向社会公开征集意向受让人,意向受让人为两个及以上的,应当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
第九条 意向受让人为依法核准登记的具有户外广告经营资格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意向受让人事前应当递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有关资料。
第十条 主城区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底价可以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确定,也可以由委托方根据市场参考价格确定。
第十一条 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签订出让委托协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签订《重庆市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委托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和委托费用等。
(二)确定出让内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供经政府批准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方案,并确定每一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的具体要求。
(三)发布出让信息。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提供的《出让公告》及相关附件材料。
(四)受让意向登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应按照《出让公告》的要求,在信息发布要求的期限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五)组织交易签约。信息发布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人的,其即为受让人,成交价按挂牌价和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的,应组织公开竞价,报价最高者即为受让人。确定受让人后,由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向受让人出具《成交确认书》。 第十二条 受让人应在受让成交5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签订《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作为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的特别许可,不再进行单项设置审批。
《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作为户外广告发布审批的前置许可。
第十三条 受让人应按照出让方案要求委托3个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分别拟订户外广告设计方案,由出让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户外广告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户外广告设置方案。
第十四条 户外广告位经营权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有效期限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0日后起算。户外广告位经营权使用届满后重新组织公开出让。
第十五条 受让人取得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需再次转让的,再次转让的受让人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并经原授予户外广告位经营权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转让期限应当扣除已使用年限。 第十六条 因城市建设、管理需要收回经营期限未满的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比例退还价款及同期银行利息。
第十七条 所有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收入,扣除公开出让成本后,由政府和业主按3∶7比例分配。政府取得的收入部分,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专项用于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及其他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业主取得的收益应当按规定纳税。
第十八条 受让人提供虚假文件,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
法手段骗取户外广告位经营权的,公开出让结果无效;给出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参与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公开出让的工作人员应当严守纪律、秉公办事,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按市政府批准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实施的和市政府已经授权或出让户外广告位经营权的,应在批准设置期限或授权、出让期限届满后按本办法进行公开出让。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