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问题>乡镇纪检工作的问题和建议(优秀17篇)

乡镇纪检工作的问题和建议(优秀17篇)

时间:2024-01-09 18:53:02 作者:翰墨

在写作过程中,适当参考范文范本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语言和思路。请大家阅读以下的范文范本,从中学习优秀的写作技巧和方法。

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是人民法院的重要组成部门,肩负着法院工作人员在审判、执行等工作中的监督、查实、惩处等职责,是法院公正与效率,质量与效果的重要保障,对提高法律执行力,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当前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没能真正发挥出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作用。其存在的问题是:

一、队伍建设薄弱,人员不得力,缺少必要的装备。

领导普遍对纪检工作重视不够,认为纪检工作不专业,不职业,不是法院工作主流,可有可无,机构形同摆设、工作流于形式,缺少办案经费,缺少必备的录音、录像设备,严重影响职能的发挥。纪检干部普遍办案能力低,办案方式和手段单一,对办案理念和新形势下腐败案件的特点和产生的原因、规律缺乏认识,在查办大要案时显得力不从心,能力不够,方法陈旧,手段不新。法院内部上下级纪检监察部门之间、法院纪检部门与当地党委纪检部门之间缺乏领导、监督、沟通和协调机制,没能形成行业整体合力。

二、制度流于形式,监督检查不到位,难以起到纪检监察作用。

遇到问题绕着走,发现问题相互隐瞒袒护;

家丑不可外扬,以达到年初上级“零违纪”目标的实现。

三、

纪检部门主动监督意识不强,缺少主动监督、敢于监督观念,造成小事不愿管,大事管不了局面。

然而实践中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即使发现了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机构同法院其它部门一样同属本院的内设部门,相互之间存在地缘人缘以及同属于一个领导管理,难以真正起到监督处理作用。

四、缺乏直管力度。

但是基层部门的内部监督在管理体制和用人制度上都受其本部门直接领导,如果一个单位其主要领导对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会造成纪检工作不便于开展、监督不力、范围不广、处罚力度不够的后果。只有形成上级对下级的直接下派和领导,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才会有分量,才会达到效果。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改进和加强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

全面监督,重点检查,个案突破,有内容,有教训,有经验,有结果,做到警钟长鸣。

二、加大查处力度,制定出操作性强的监督标准,做到事前有监督、事中有督办、事后有结论。

(七)是否故意泄露合议评议,审委会讨论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其他审判、执行秘密的;

(八)是否有利用司法职权或其他职务便利从事经营活动谋利的;

(九)是否业外活动中不遵守社会公德、法纪严重影响法院法官形象的。对以上九种情况的监督检查均由纪检监察部门直接立案查办,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从严查处,同时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建立垂直管理体制。

装备、工资由上级发放;

(二)、由省高院统一印发《省高院纪检监察员证》,授权给持证人在规定的辖区范围内参加法院的开庭、执行等执法活动,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建议也可向该单位的上一级提出书面意见。对本法院设立或聘请的廉政监察员由纪检部门颁发廉政监察员证件,持证人可在受聘法院内参加各部门的执法活动,监督其执法行为。

构思有独到之处。

纪检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摘要:纪检监察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维护党纪政纪和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工作。工作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党性强、品行端、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开展。目前,纪检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凸显,纪检监察工作的形势也越来越严峻。

关键词:纪检监察反腐败党风廉政。

新的形势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催生了新的纪检监察机制与方法。纪检检测工作如何适应新形势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课题,需要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来指导具体工作。下面就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与思考。

纪检监察领导与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全局意识缺乏,认为纪检监察只是一般性工作,没有配备一支政治合格、能力过硬的干部队伍,导致纪检监察力量偏弱。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存在畏难情绪,怕得罪领导和同事,影响人际关系,伤了一团和气,甚至有推诿扯皮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对待工作,造成有职不履、有法不执的现象。因此,建议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一)坚定思想政治认识。

各级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应保持与党中央和上级精神高度一致,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确保在本职岗位上履职尽责。以纪检监察部门的神圣职责为豪,做维护党纪国法和党的生命力的忠诚卫士。纪检监察工作不仅是一项工作,更是一项政治任务,保持统一的思想和行动,加强对政治纪律遵守情况的监察监督,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准确制定提供有力保证。树立坚决同腐败分子作斗争,不惧危险,只求正气,维护党的纯洁性、先进性和改革发展大局的思想意识。

(二)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克服个人主义和小团体主义,建立一支高效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队伍编制上要内外向性格搭配、性别搭配、年龄结构搭配、专业能力搭配、籍贯和部门搭配,特别是重用一些复合型人才,精心选拔政治与业务都过硬的干部担任要职,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并形成“赏罚分明”的绩效考评制度,奖励一批敢于抓工作的优秀干部,对一些工作懈怠甚至徇私枉法的纪检监察人员要进行相关处理。

政治素质过硬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前提,加之优秀的业务素质才能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纪检监察干部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纪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都比较敏感,容易遭到不理解、不配合与非议;二是由于干部任用制度的影响,部分干部产生了不愿管的畏难情绪;三是由于自身素质不够全面,如对一些日常财务、金融、电脑常识不够精通,从而造成了对一些问题不会查,查不了。四是部分纪检监察岗位流动性强,容易使干部产生消极和不愿钻研本职岗位的不良倾向。因此,建议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一)加强思想意识引导。

注重从思想上正确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使其对自己手中的责任与权利有更深的认识,牢固树立纪检监察的责任意识,提高工作的敏感性和认真度,严格按照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工作。不断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综合素质,建立健全制度、教育、文化、监督并举的预防腐败和惩治体系。以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以发展的眼光对待工作,工作要较真,不怕得罪人,不唯上、不唯强、只唯实,打造一支具有“忠贞志气、浩然正气、昂扬锐气、蓬勃朝气、过人才气”的纪检监察队伍。同时,各级领导从多方面给予工作上的支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腐败预防和惩治体系。

(二)加大学习培训力度。

坚持不断学习,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全面素质,打牢工作开展的基础。加强干部队伍“恪尽职守、精通业务”职业要求的终端落实,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努力干事业而不只是谋生的职业,从而提高其工作的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学习内容上,要系统学习纪检监察的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履行本职工作职责、原则、内容、程序、方法,并要加强其他方面如财务、税务、法律、心理学、计算机等知识的学习,提高其综合办事能力。通过集中培训、知识竞赛、演讲征文等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工作业务,交流工作经验。在后备干部的培养上,实行帮带制度,形成业务上的“一帮人”或“一帮几”的长效帮带制度,业务能手帮助后备干部提高专业技能和查办案件的能力。在个人学习上,应通过营造宽松环境、优先晋升、报销学费等方面鼓励支持干部参与相关业务的函授、自学考试,开阔其视野,提高其综合能力。

监督的机制和方式方法还不十分完善,特别是在与上级和同级的监督中存在畏难情绪,难以放手开展工作,从而影响了监察工作的整体开展。主要表现为一是处理方式方法简单、粗暴,且不考虑工作后果,造成整体工作的被动;二是工作上不与时俱进,对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条件下的新情况、新问题没有深入研究,仅凭惯性思维,“拍脑袋”地开展工作。因此,建议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一)提高人员事业前景和福利待遇。

提升各级纪检监察单位和人员的编制规格,制定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提高其与家属的福利待遇,确保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干事业的热情,使其充分认清自身的光荣使命,培养纪检监察人员的浩然正气,克服畏难情绪以大刀阔斧地开展工作。同时,实行垂直管理的模式,避免在民主测评和人事任免中出现的“公报私仇”的现象,任用提升上优先考虑敢抓敢管的干部,从而鼓励纪检监察干部敢于伸张正义,坚决与腐败分子作斗争。

(二)深究纪检监察的突破口。

找到突破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切入点和工作开展的主要思路。突破口之一是权力监督制约。缺乏有效监督是滋生腐败的源泉,因此应当制订完善监督制度,加大监察力度,全面规范领导干部和业务干部的职责与权力。二是促进文明执法。部分干部目前的执法文明意识不够、方式方法简单粗暴、办事态度冷漠无情,从而为执法造成不必要的阻力。因此,要完善相应法规制约其执法行动,树立文明、热情、高效的执法办事规范,使其在守法的前提下履行法律程序。三是提高工作效率。根据职业权限和上级指示,对各项业务限定时间和标准督促其落实,并把工作完成效率作为人员考评内容之一,加强检查督促。四是解决难点问题。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要周密筹划、细致调查、一抓到底。

(三)改进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

纪检监察工作担负着为党和人民的光辉事业保驾护航的神圣使命,时刻会面临复杂多变的斗争形势,是要以一身正气和智慧与各类违纪违法分子进行较量的。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要求纪检监察人员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名利、家庭、晋升、人际关系等,以大局为重,勤勤恳垦履职责、干事业,坚定不移把一颗忠心奉献给党和人民。把握好正确的政治航向,做党的忠诚卫士,向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的答卷。

[1]范德刚;浅谈纪检监察工作创新[j];管理观察;2009年03期。

[2]王宏琳;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制度建设[d];吉林大学,2007。

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纪检,“党纪检查”或“纪律检查”的简称。主要指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对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基层纪委(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纪检组)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建设,又要督促检查,落实惩罚和预防措施。中纪委提出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问题,这是基于党章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对纪委监督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同级监督难。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长期存在,主要存在三个障碍。

1.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同级党委(党组)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

2.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

3.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基层部门,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组长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产生少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二)“四风”根治难。当前,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病源还在、病根难除,停留在“不敢”层面。

1.“不能”的制度笼子不够严密。监督机制、预防制度制订数量多、执行效果低、发挥作用小、问题突出。同时,有的制度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工作的连贯性不强,执行中难度增大。如办公用房标准在5年内进行了3次调整,但有的部门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流于形式,甚至有的部门领导干部把原来的超标办公室隔开,投资购买一些办公用品,在门头上挂个“班子会议室”或者“接待室”之类的牌子来应付检查。办公用房清理本身监督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但在实施过程中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

2.“不易”的监督难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风规定,制度制订得好,广大党员干部拥护得多,但在基层想一下子根治则比较困难,如严禁午餐饮酒规定,对于农村党员干部,受民风习惯影响,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来“事多面广”、难监督难问责,群众监督的参与度也不高,给执纪监督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新形势下出现的“公款吃喝进农庄”、“带彩娱乐进家庭”、“电子礼品卡”、“快递送礼”等“隐身衣”、“换马甲”问题,再加上“为官不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仍难办”现象等等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给作风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

3.“不想”的自律环境没有形成。基层党员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带头践行作风规定的思想自觉,从近几年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看,少数基层党员干部面对作风规定,在工作生活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开监督不被发现。同时,“刮风论”、“过头论”、“影响论”等错误的思想意识仍然存在,这些都为根治“四风”带来负面影响。

(三)工作越位多。很多基层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认为有些工作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如一些乡镇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使基层纪委往往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导致纪委工作任务繁重。

(四)监督不到位。有些基层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些基层纪检干部抓防微杜渐工作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五)自身建设弱。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且部分基层纪委班子机构还不健全。如有的乡镇纪委班子不健全,虽然配备了2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有的由于没有适当的人选,纪委班子难于配齐。另外,虽然有编制,但单位上没有适合进入纪检队伍条件的人,年轻的要么不是党员或其它条件不符,符合条件的不是年龄偏大就是其它要求达不到,导致纪委班子出现人员编制空位问题,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

2.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过硬。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作风飘浮,律已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系案,人情案,对一些不正之风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

xxx书记在中纪委x次全会报告中把纪委的工作职责简要表述为“监督、执纪、问责”6个字,这也是各级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本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基层纪委没有理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三)有的基层纪委不敢大胆履职。由于体制原因,各级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有的纪检干部只求平稳,不愿履职,把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主业、副业”严重倒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扎紧责任体系“笼子”的基础上,要把“考核、问责”这根“牛鞭子”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出台“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以上级党委为考核主体的“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以上级纪委为考核主体的“监督责任”考核;在“主体责任”考核份量设计上,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平行,结果运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在责任追究上,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三)监督执纪工作要有新举措。推进监督方式转变,及时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实施办法”,实现“监督与再监督”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工作空档”和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现象。建立纪委统筹、归口监督、纪委再监督再检查的工作体系和工作链条,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督向事后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

(四)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强化顶层设计,出台“两个为主”、同级监督、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等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运行规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探索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方案,针对乡镇纪检干部职能不专、队伍不稳的实际问题,建议参照“法、检”机构改革模式,推行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明确的工作路线图,实现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员专职专责,“人、财、物”上收县纪委管理。

(五)持续改进作风要成新常态。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委十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四风”问题延伸下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六)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七)监督机制、体制、制度要健全。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是关键,要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的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探索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部门机构的有效途径。发挥好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以县纪委考核为主的考核办法,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追究的刚性。

(八)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认真落实王歧山书记“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工作应是一个具有自身运行规律的系统,尽管这个系统内容广泛,结构和功能比较复杂,但它同任何一个管理系统一样可由决策、执行、监控三个子系统构成。其中监控这个子系统承担着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决策和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对整个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必要的调节和控制的重任,也就是说检查、督促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近年来,随着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督查工作正成为领导决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必将进一步促进纪检监察督查工作的任务、地位、作用的变化和工作方法的进一步变革。纵观新时期纪检监察督查工作,具有以下几个新的特点:

一是在督查工作范围上,由单纯案件催办的“小督办”向办理党委决议、决定的“大督办”方向发展。

过去纪检监察的督查工作只是办理一些群众来信、来访,举报违纪案件的查办,领导交办或临时性的其它工作。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们党面临新的考验,党政机关、党政干部违法违纪问题越来越突出,纪检监察工作面对新的形势,督查工作逐步由单纯的事后案件催办向事前的预防型转化,督查的任务由单一的催办案件发展到对党纪、政纪、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的学习,贯彻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等全方位的大督查、大督办,它的范围涉及到政治、经济、教育的各方面,这时的督查工作已不再是过去的催办工作,而是具有广泛意义上的督促检查工作。这是纪检监察督查工作在根本性质上的一次重大变化。

二是在督查人员组成上,由办公室人员的“低层次”向党委、纪委主要领导构成的“高层次”方向发展。

督查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党纪、政纪、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委的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和党风廉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上来以后,只靠纪检监察办公室人员是无法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的。把督查工作纳入党委的议事日程,由纪检监察办公室的任务变成党委的职责,由过去的电话催办变成督查人员、党委、纪委主要领导,政工部门齐抓共管已成必然趋势,工作检查,党委有责,做好落实情况的检查,应成为党委常抓不懈的工作。我所从大政工的格局出发,针对全所点多、线长、面广的实际情况,从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执法执纪、管教工作,“五防”工作和习艺安全工作的全方位出发,组织纪检监察、政工、管教、习艺安全部门的领导,组成常年的督查小组,每月对各单位进行一次全方位的督促检查,违纪违法案件由过去每年发生十多起到2004年仅发生一起,2005年至今没有发生。各方面工作发展势头良好。

三是在督查工作的本质特征上,从偏重于“务虚”向“务实”型方向发展。

放在各项工作用的全过程,减少工作的失误,注重实际工作效果,求实务实,才是“务实”督查,也是新时期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是督查方法由传统方式向科学方式方向发展。

在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的新形势下必须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性,把一些影响大、牵涉面广的典型事例的查办结果及时公布或向新闻媒体通报,不仅对公职人员起到制约作用,便于舆论监督,强化民主意识,提高督查效应,而且增强了督查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党的威信。

加强对查办件的综合分析。如果说过去就案办案,按时办结就算完成了任务。那么现在看来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了。新形势要求我们保质保量的完成督查任务,对查办案件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带规律性的东西,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性的意见和建议,这正成为新时期督查工作的有效方法。

针对新时期纪检监察督查工作的新特点,我们必须调整工作思路、采取相应对策,始终保持督查工作与党的中心工作同心、同向、向步,为此,笔者建议:

过去的督查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对办案情况进行评估,对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通过查阅案卷,看它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适用的纪律条规是否正确等方面去进行督查。往往满足于文字案卷。从督查的内容上看,纪检监察没有这方面的制度规定,督查实践中无章可循。为了维护督查的严肃性、规范性、提高督查的实效性。笔者建议应首先加强督查的制度建设,对督查工作的内容、程序、工作性质、工作原则作出明确的规定,使纪检监察督查工作有章可循,不断提高督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配备强有力的督查人员。

督查的目的是为了强化监督,要达到这一目的,靠的是督查的力度和督查的质量,而不是督查的数量。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人员配备相对紧缺,没有专门的督查人员,督查工作有时往往应付了事。为了达到督查工作的目的,建议在精减机关工作人员的同时,增加督查工作人员编制,选派政治觉悟高、有较强工作能力、经验比较丰富的同志担任专职督查人员,保证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提高督查质量。

3、加强对督查人员的培训工作。

随着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后,纪检监察督查工作也应该及时围绕党委想经济、议经济、抓经济这个中心上来。监督检查,要为经济这个中心出主意想办法,督查人员必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解决经济建设方面的问题,这就要求督查人员必须懂经济,当好党委的参谋。督查干部工作如何,主要是看他在工作中主动发现了多少问题,提出了多少建议,有几条被领导采纳。因此,要使督查工作尽快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必须加强督查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努力适应工作要求。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来定“准”位,而不出现偏差,需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关系。对纪检监察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凡本部门的重大活动、重要措施、重要信访举报、大要案件的查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都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主动向局党组汇报群众信访、本部门和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针对问题,积极谏言献策,为局党组当好参谋助手;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党组分忧解难;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数,拓宽工作局面。主动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是处理好与局机关各部门的关系。要坚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不包办代替,不超越权限。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勇挑重担,当好主角。需要配合的工作,恰如其分地当好配角。

在工作方法上注意防止和克服两种倾向:一种是“钦差大臣”式,到处插手,横加指责;一种是“聋子的耳朵”式,怕得罪人,不闻不问,明哲保身。只有找准定位,在本职工作上下功夫,才能真正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

执法检查是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和及时发现药品监督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有效途径。为了加强监察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到“关口”前移,主动出击,全程参与每季度一次的执法检查。

通过对药品监督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的执行情况,稽查案件的检查、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复核,从中发现问题,辨症施治,有针对性地建立监督约束机制,筑起权力腐败的防火墙。

把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前瞻性,有利于提高执法和监督水平,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同时,还可以通过执法检查,找准管理上、制度上的薄弱环节,针对问题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逐步建立一套既切合实际又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要采取“防、堵、查”三位一体的综合整治方法,标本兼治,加大建章立制和从源头上治理的力度。对那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人和事,必须坚决查处,毫不留情;而对于一时失足,犯一般性错误,尚能挽救解脱的干部应给予机会,要将以礼服人,以情感人,以制度管理人贯串日常工作中。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拔高起点,做复合型干部。认真学习,刻苦钻研,要增强理论功底,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组织协调、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要主动介入机关的各项监督检查业务活动,增强感性认识和实践经验,使自己成为既是纪检监察业务的专家,又是熟悉药品监督检查的能手,只有充分熟悉业务才能使监督工作有针对性,而不盲目;有前瞻性,而不短视。

二是求真务实,做有工作实绩的干部。纪检监察不能被动完成上级交办任务,而应结合全局中心工作主动出击,做出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绩,使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和地位不能代替、不可缺少,用有“为”来达到有“位”和有“威”。

三是严于律己,做廉政勤政的干部。纪检监察工作由于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言行,注意维护和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展示纪检监察干部风采。四是注重调研,做研究型的干部。

要做到“三勤”:脑勤、腿勤、手勤。“脑勤”即勤于思考,善于从平时的工作中总结、发现和提炼具有规律性的东西,不就事论事:“腿勤”即勤下基层,潜下心多作调查研究,不做蜻蜓点水式的干部:“手勤”即结合实际尽可能多地作一些理论方面的探讨和分析,注意捕捉有特色、有价值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创新是推进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就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是要把本单位工作经验系统化。

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研究、总结本单位工作经验,形成新的较为完善的工作思路、措施和方法,并不断总结提高,创造出更加系统、更高层次的新经验。

二是要把上级精神具体化。贯彻上级精神不能简单照搬照抄,当传声筒、收发室,要吃透上级精神,将上级要求与本单位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在贯彻落实中创新。

三是要把外地经验本地化。

现代信息的快捷,使我们足不出户就能看到、学到很多外地和外单位的新思路、新方法,但我们要结合实际,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在学习的基础上树立新观念、开辟新领域、提炼新方法。

四是要使本单位工作特色化。抓创新就是抓特色,要善于思考,积极探索,形成独具特色和优势的工作经验和风格。

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纪检监察工作,给队伍素质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纪检监察队伍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是纪检监察队伍存在的普遍问题。

因此,要努力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力量,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交流、调配力度,利用各种机会、多种渠道选拔、交流年富力强、刚正不阿、勇于创新、整体素质较高的纪检监察干部。

切实搞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实用、提高的原则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同时,要适时、适地组织干部到外地或在本市开展考察调研活动,以交流经验、开阔眼界、提高素质,努力培养和塑造“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新形象。

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配合,才能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当前,尤其要在三方面下工夫:

一是当好参谋助手。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向党组汇报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

要主动想全局,对上级指示精神提出符合本局实际的贯彻意见,对每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党组研究后搞好部署;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出主意、想办法。

二是搞好任务分解。各职能部门抓反腐败能否做到各负其责,工作任务能否认真完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分解任务。只有把反腐败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提出要求,并加强检查指导,才能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反腐倡廉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我们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责任制的权威性。

总之,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只有更新观念,牢固树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执纪执法思想和观念,适应新的形势和变化,注重研究新的方式、方法,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推动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发挥好职能作用,开创药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日趋突显,特别是培养一支与之相适应的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事关重要。目前,反腐倡廉工作制度日趋完善、要求越来越严格,并且反腐领域又不断出现新的课题,遇到新挑战。作为纪检干部身处反腐倡廉建设第一线,在腐败与反腐败的激烈斗争中备受关注、承载期待。因此,我们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从应对新形势下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出发,把保持党的纯洁性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中,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宗旨意识、预防意识、监督意识、自律意识,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只是为领导服务的,走走过场、做表面文章,做做样子给老百姓看看而已。

2、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的硬件设施不到位。四川省省委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4]3号)文件中要求,进一步完善乡镇纪检组织的设置“九有一落实”的规定。但大部分乡镇都能按要求落实,极少数乡镇不重视规定,办公场所,硬件设施等,仍然和其他办公室共用,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基本的交通费都很模糊。

3、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实制度不到位。只部署不检查,只发文不落实,规章制度仅仅是停留在嘴上、墙上、纸上,如同虚设。

干部推到矛盾的对立面。报复纪检监察干部的事例时有发生。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比较强,对从事这项工作的干部要求也比较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遇到新的课题,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国家主席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好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既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需要,也是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需要,同时也是落实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是我们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对于增强政治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切实解决纪检监察系统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政治意识不强、学习动力不足、思想观念陈旧、工作态度不端正、缺乏敬业精神、工作作风不实、工作能力欠缺等突出问题,全面提高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水平和工作水平,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好地服务于该地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配齐配精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乡镇纪检干部务必做到专职专用,尽量不兼管其他工作,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工作。要针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定位不准、情况不明、业务不熟的特点,及时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并将培训范围从以往仅培训乡镇纪委副书记,拓宽至乡镇纪委委员,确保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尽快熟悉业务、迅速进入角色。同时,积极调选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直接参与区纪委的案件查办工作,通过参与办案值班、对象看管、谈话旁听,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办案技能,使其从查案办案的“门外汉”,尽快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

作积极性;三是要加大乡镇纪委硬件建设,保障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乡镇纪检组织的设置“九有一落实”的规定,使各乡镇纪委全面实现了电子化办公和办案,切实优化乡镇纪委的工作环境,确保乡镇纪委各项工作运转顺畅高效。

3、提高纪检干部素质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强,对纪检干部的素质要求比较高,必须建设一支政治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实施以提高干部履职能力为核心的素质建设工程,其主要内容是围绕提高干部政治素质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围绕提高领导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围绕提高岗位实践能力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围绕提高干部自我发展能力推动干部人事工作创新。这对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打造一支党性坚强、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要不断提升创新实践的科学性、实效性,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努力取得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双丰收”。

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许多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陈规旧俗必然被摒弃。但是,任何创新都是生产要素与生产要件的重新组合,不可能与历史传统完全“断脐”。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新与旧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对过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来潮式的“作秀”。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应该不求“轰动效应”,拒绝“形象工程”。为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由头,往往都是工作中遇到难题需要解决,或者发现可以预见的难题需要拿出“预案”。这种工作创新带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样,也只有这样的工作创新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体现纪检监察部门求真务实、贴近实际的工作作风,成为全社会崇尚创新、务实创新的典范。

就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而言,工作机制是最重要的内因,方法创新是外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是内因,全面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是外因。只有正确处理“内外”关系,才能真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新跨越。要尤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资源配置、放大、倍增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好各种纪检监察资源,努力挖掘纪检监察资源的整体潜力,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益。

现实是未来的基础,而未来是现实的发展;现实是立足点和出发点,而未来是着眼点和目标点。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只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才能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发展,从而长期保持主动和领先,把握和赢得未来。

我们要不断强化高举旗帜、服务民生、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理念,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运行发展的能力水平,构建更加阳光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使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始终体现在为人民谋利益求幸福上,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检监察保障,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范文

纪检监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的监察部门行使的两种职能。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民主政治是实施权力监督的环境条件,而民主政治的精髓就是通过有效的权力配置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政治文明国家,就要从严治党,就要加强党内监督,尤其要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党的领导干部的监督,防止权力腐败。而加强党内监督,防治权力腐败,就必须有一支好的执纪队伍和一套能“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的好机制。

毋庸置疑,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查办了一系列违法违纪违规案件,为维护党的纯洁、促进党的事业向前发展立下汗马功劳。但是,我们看到,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过程中,也凸显一些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

党中央、国务院对纪检监察工作历来十分重视,尤其在近年来,党的最高领导几乎每年都亲自出席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为纪检监察工作指明方向,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战略部署,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开创出新的局面。但是,纪检监察工作也有不尽人意之处,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解决,主要是:

(一)队伍不稳定,素质不高强。表现在人手新、业务生疏。纪检监察干部调整过频、过多,难以形成人员稳定、业务熟悉、素质较高的纪检监察队伍。据悉,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每年换岗人数在三分之一以上,甚至一半以上。许多乡镇纪检干部(基本无专职监察干部),几乎是一年一换,且基本上未作任何岗前培训,上任后不知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内容、基本业务知识,更谈不上有什么办案业务技巧。县纪委、监察局每年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都是从头讲最基本、最平常的知识,无法逐年提高。这样长此以往,纪检监察人员不稳定,办案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提不高,不能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不能及时有效查处违纪案件,不利于有效行使党内监督权。

(二)纪委对同级党委及所任命的干部监督难以到位、有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中央以下各级党委、纪委的常委(基层的党委、纪委为书记、副书记)违反党纪的问题,与党委常委同职级的党委委员违反党纪的问题,由上一级纪委决定立案,但在决定立案前,应征求同级党委的意见,其他委员违反党纪的问题,由同级纪委报请同级党委批准立案;其他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问题,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纪委或纪工委、纪检组织决定立案,在决定立案前应征求同级党委或党工委、党组的意见,未设立纪委或纪工委、纪检组的,由相应的党委或党工委、党组决定立案;不是干部的党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基层纪委决定立案,未设立纪委的,由基层党委决定立案。这些规定,对于纪检机关行使职权、履行监督职能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同时,由于纪委监察机关各级人员的人事任免、职级待遇、工资福利都要受制于同级党委、政府及领导,使纪委监察部门对同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在行使监督权、查处违纪案件时面临困境,而引发出一些问题。

1、不敢报、查。在受理了举报同级党委班子尤其是党委、政府(科局)主要领导人违纪信访后,纪检部门领导会因考虑许多因素而不敢上报;对某些属纪委职权范围内查处的对象,因牵连到某主要领导人的,也不敢查处。

2、不能报、查。有些纪委领导人本身就与同级党委、政府(科局)及主要领导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决策某项违纪违规的工作时自己参与了;有了某种利益自己沾上了;自己的提拔任用全是仰仗某某领导人,等等。似这种“荣辱共享、利益共沾”的情况,如果遇上有人举报某某领导人或有下属违纪案件涉及到某某领导人,该纪委领导一定会“关照”,该类案件是不能上报、不能查处的。

3、无法报、查。由于应查处的案件与某领导人有某种微妙关系,领导往往出面关注,不予批准立案,该案的查处就无法进行下去了;有些涉及同级主要领导问题的举报,由于纪委主要领导人考虑与同级党委及领导人的关系,在“把关”时不予准许上报,作为其下属的纪委其他人员和监察干部即使想报告上级也无法或“不便”上报了。

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解决纪检监察工作目前面临的困难,必须从制度设置上建立一套科学的“权力配置”,着重从体制、运行机制和主要领导干部配置等方面进行改革。

(一)改善纪检监察人员管理机制。对全国纪检监察人员实行“上统”“下派”。即将现行的纪检监察人员归属同级党委、政府管理使用改由上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使用,其人员编制、工资福利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管理和发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领导由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委派。他们参加派驻单位党组工作,但无经济利益和人事调配选拔之牵连。

(二)各级纪委书记应参加同级党委会工作。纪委书记应担任同级党委常委(乡镇党委没有常委的应担任委员),所有纪检监察干部的人事任免均由上级纪委监察机关行使。这样做的好处是有利于对同级党委、政府(科局)及主要领导干部实行监督,防止因自身的任用提拔及经济利益而对举报同级党委及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采取迟报、不报,造成监督缺失。

(三)纪检干部队伍实行专业化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应保持相对稳定,并接受经常性的专业培训。上级纪委监察机关下派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及纪检员、监察人员均应是有一定纪检监察工作年限、具有一定纪检监察工作经验、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的人员。不得把纪检监察部门作为提拔干部、安置干部的过渡跳板。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

(四)实行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回避制度。纪委书记和派驻各单位的纪检组长、不设纪检组的纪检员及各级监察部门领导既要保持相对稳定又不能在一个地区(单位)任职时间过长。即在某一个地区(单位)任职时间不得少于三年长于五年。新选拔纪检干部不得直接在原单位任纪检组长、纪检员及监察部门主要领导,必须首先进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一段时间或经过专门培训,熟悉和掌握了一定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工作技能而后派驻其他单位。这样,既可避免纪检监察部门干部“土生土长”或在一地方一单位呆时间过长形成一定关系圈而工作起来抹不开情面,又可尽快提高新任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而避免工作被动。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要不断提升创新实践的科学性、实效性,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努力取得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双丰收”。

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许多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陈规旧俗必然被摒弃。但是,任何创新都是生产要素与生产要件的重新组合,不可能与历史传统完全“断脐”。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新与旧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对过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来潮式的“作秀”。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应该不求“轰动效应”,拒绝“形象工程”。为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由头,往往都是工作中遇到难题需要解决,或者发现可以预见的难题需要拿出“预案”。这种工作创新带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样,也只有这样的工作创新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体现纪检监察部门求真务实、贴近实际的工作作风,成为全社会崇尚创新、务实创新的典范。

就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而言,工作机制是最重要的内因,方法创新是外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是内因,全面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是外因。只有正确处理“内外”关系,才能真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新跨越。要尤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资源配置、放大、倍增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好各种纪检监察资源,努力挖掘纪检监察资源的整体潜力,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益。

现实是未来的基础,而未来是现实的发展;现实是立足点和出发点,而未来是着眼点和目标点。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只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才能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发展,从而长期保持主动和领先,把握和赢得未来。

我们要不断强化高举旗帜、服务民生、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理念,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运行发展的能力水平,构建更加阳光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使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始终体现在为人民谋利益求幸福上,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检监察保障,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纪检监察队伍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勇于自我革命,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为新时代统一战线服务大局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坚持锻造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以党性立身做事。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针对统战对象结构复杂思想多元、统战工作肩负使命任务更加艰巨的特点,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着力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上下功夫。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围绕立场、权力、责任强化政治监督,紧盯“两个维护”落实情况、政策建议制定执行权、组织人事安排权、思想政治引领话语权、行政事务管理权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保障党中央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坚持完善规范用权的制度体系,严格权力边界。执纪执法权都是公权力,要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针对统战系统派驻机构组建时间短、开展监察监督缺少制度依据的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着力在健全完善监督制度体系上下功夫,努力做到规范用权。围绕民主党派机关公职人员纪律处分、宗教团体行使公权力人员信访举报件办理、工商联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行为规范等,会同主管部门研究出台制度,使监督于法有据。围绕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运用第一种形态等,会同综合监督单位制定具体程序,指引规范用权,限制权力滥用。围绕会商、驻点监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司局级一把手监督谈话等,制定详细实施办法,规范监督行为。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守住拒腐防变底线。

坚持锤炼全面从严的纪律作风,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正人必先正己,纪检监察机关要接受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秉公执纪执法,坚决防止“灯下黑”。针对纪检监察组处在监督一线、与统一战线成员接触广泛的实际,必须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教育从严,深化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以案为鉴开设纪律课堂,让纪检监察组干部首先受教育、做表率。坚持管理从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各项制度,严格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坚持处理从严,对反映纪检监察组干部的问题不护短,对有苗头性问题反映的及时提醒谈话,对干部考察中有问题反映的及时中止考察程序,要求其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说明,让全体同志受教育,对存在问题受到党纪处分的调离纪检监察岗位。

坚持提高纪法双施的监督能力,推进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和专业化水平。针对监察法出台后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着力在提升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上下功夫。深入开展全员培训,认真学习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监察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纪法规定,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认真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制等要求,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精准处置,确保每起案件每项工作都能经得起检验。强化实战练兵,让干部在日常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处置处分等工作中经受历练,在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实践中增长本领。

纪检监察是维护党纪政纪、关系到社会建设是否顺利进行的重要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属于上层建筑,具有上层建筑的本质属性,要紧扣企业中心工作,以改革发展作为考虑和处理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在客观形势不断发生变化的今天,如何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而又亟待解决的课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党的十七大以来各地纪检监察工作都表现出良好的局面,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健康发展和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纪检监察工作也面临着挑战,亟需加强,主要表现为“六型”。

1.1存在“空缺型”。个别基层单位虽设有纪检机构,但人员配备不足,有的单位仅有1-2名专职纪检干部,无法进行查案,严重影响纪检工作的开展。

1.2存在“滞后型”。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独立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业务知识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客体,全面掌握业务知识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条件之一。但由于自身时间、精力有限和各单位忽视,一些基层纪检干部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存在知识面窄、内容过时的现象,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

1.3存在“畏难型”。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畏难情绪,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没了底气,总感到自己在与领导、同事“作对”,既怕这又怕那。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就不敢查。

1.4存在“粗暴型”。有些纪检监察干部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管人整人”,从而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不注意工作方法的现象,对出问题的干部职工,不是严肃批评、耐心教育,而是粗暴行事,没有真诚地帮助他们认清问题所在、自觉整改,常常使对方口服心不服,使得纪检工作难以继续检查下去。

1.5存在“困惑型”。当前,有的纪检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困惑:认为纪检工作就是得罪人的事,吃力不讨好;纪检工作千头万绪,不知道如何开展。这就使纪检干部常常困扰于“自己的工作到底要怎样开展”,从而使得纪检工作得不到真正的落到实处。

1.6存在“转岗型”。少数纪检干部认为从事纪检工作在单位里属于“边缘地带”,没有业务干部吃香。另外,业务干部轮岗、转岗可以去基层干专业,纪检干部就没有那么幸运,选择范围小,甚至有人老珠黄不值钱和吃亏无奈之感。导致纪检干部自我感觉在单位低人一等,属于没有“出息”的“边缘人”,满足于“熬时间”、“混日子”,失去了进取心,没有了工作动力,也就不可能发挥工作的积极性。

以上“六型”状况存在,虽然不代表纪检监察工作的主流,但也不可忽视,应当全面分析内部存在的根源,要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

随着形势的发展,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纪检监察工作者只有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不断提高,才能在这个广阔的舞台上展示才华,大有作为,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应当做到“五个拓展”。

2.1拓展思路。思路决定成败,要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确立三种观念。一是要摒弃“重生产,轻安全”的理念,把纪检监察工作与安全生产几个环节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加以重视,要月安排、月检查、月考核,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和纪检工作和经营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好、落到实处。二是纪检工作也能产生效益的观念。纪检工作为企业经营生产做好监督保障服务工作,具体在信访举报、查处案件、党风建设等各个环节上,能够及时发现企业管理上的漏洞,及时提出整改建议,保证企业政令畅通,使企业纪检工作真正成为促进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了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从事纪检工作无比光荣、无比自豪的观念。纪检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新时期的一名纪检工作者,在感到无尚光荣和无比自豪的情况下,更应该认识到肩上的担子重、责任大,就要牢固树立忠诚守信、爱岗敬业的观念,热爱纪检工作,献身纪检工作事业,就不能互相攀比,追求名利,患得患失,就应该干一行爱一行,忠于职守,忠诚地对待自己的职业、岗位的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2.2拓展领域。一是纪检工作要渗透到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首先要突出源头治腐工作重点。广泛开展廉政文化进班子、进队组、进家庭、活动,营造廉荣腐耻的氛围。其次要规范用权,增强制度建设的操作性。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真正从用钱、管钱、用权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要关口前移,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性。二是纪检工作要延伸到人们工作生活的全方面。要把监督由“八小时以内”向“八小时以外”延伸。党员干部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因此,不仅要管好“八小时以内”,还要管好“八小时以外”,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使党员干部随时都在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自觉地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2.3拓展方法。一是普遍性教育与个别性教育相结合。做好纪检工作要把握纪检工作规律性。只有在体现时代性、把握纪检工作规律性的基础上,实施普遍性教育同个别性教育相结合,纪检工作才能有针对性。当前,在进一步做好纪检工作的基础上,一方面要对纪检工作中存在的共同倾向性问题注重研究,并能较为集中地加以解决;另一方面,针对纪检工作中存在着明显差异性。开展教育工作,只有做到普遍性教育和个别性教育相结合,再能更好的做好纪检工作。二是传统手段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纪检工作不仅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技术优势,推广网上信息公开、网上投诉、网络教育,加强舆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同时,还继续坚持传统的纪检工作方法,只有传统的手段与现代的手段相结合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纪检工作要求。三是专职人员与职工群众相结合。从纪检工作实践看,许多成功的方式方法创新都来源于基层、来源于实践、来源于群众。必须大力提倡、鼓励职工群众参与积极纪检工作,把纪检专职人员同职工参与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与职工群众的联系沟通。积极探索职工群众监督作用,形成了党政部门、纪检部门、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纪检工作创新的工作格局。2.4拓展对象。一是从抓领导本身监督拓展到抓领导亲属及身边人员的监督。中纪委下发“七不准”里面明确提到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因此,我们不仅要抓住领导作风的监督,还要对领导亲属及身边人员进行监督,只要全方位开展监督工作,才能确保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二是从抓科队级干部的监督拓展到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在我们平时工作中,有很大一部分时间是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抓领导干部监督监管上。当前,随着各项工作的深入,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小官大贪”的现象,所以,我们在实行纪检监督的时候不仅要抓科队级干部的监督,也要把一部分精力和时间放在抓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只有做到两个监督相结合,才能有效做好纪检工作,才能维护企业的正常、合法生产经营。三是从抓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拓展到抓普通党员的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拓展纪检工作监督渠道。我们必须认识到,小事情体现着大道理,群众看党风,一些普通干部上的一言一行看似不大,如果蔓延成风,就会成为群众议论的社会热点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难点。因此,我们抓监督还要抓好普通党员的监督。

2.5拓展本领。一是从政治型干部向政治业务复合型干部转变。面对着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亟需提升。面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纪检监察工作也从单一型变成复合型的工作,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但要掌握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知识,还要掌握历史、经济、哲学、法律,社会管理及各种业务知识。只有不断地丰富自己的知识,才能不断增加知识储备,提高业务水平。二是从内向型、保守型干部向现代型、开放型相结合型干部转变。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对纪检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一名纪检干部,不仅要用马克思主义和先进理论武装自己,增强思想信念的坚定性,还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及其内在联系,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提高纪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据基层调研发现,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有一定差距。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基层尤其是乡镇纪检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从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日常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乡镇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业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经济待遇也不高,与某些部门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交流机会少,提拔机会更少。

(二)队伍建设不完善。乡镇纪委目前虽然配备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及纪委委员,但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都是兼职,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从事当地党委、政府其他工作,不钻研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查办案件更是无从下手。派驻纪检组,目前派驻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发挥不了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影响了纪检监察各项职能的发挥。

(三)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任务越来越艰巨。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基层乡镇纪委书记是从其他行业和部门调任或提任过来的,没有具备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更没有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缺乏专业人才,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一)认识存在误区。一些乡镇(或基层单位)形成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党政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自己任内的政绩,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除纪委书记专职外,副书记、专干及纪委委员都是兼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责任心不够强,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二)体制机制不畅。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较弱,当前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治理体制决定了乡镇纪委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而且乡镇纪委书记是副科级配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力度和质效。另一方面乡镇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脱贫攻坚、惠农民生等中心工作任务,又必须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接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业务能力不强。乡镇纪检干部非专业人员较多,岗位培训机会少,业务知识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识结构单一,协调能力不强,真正能“战斗”的更少,执纪监督方式方法滞后,业务素质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知识了解不深,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水平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心无力,纪委委员角色意识虚化。

(四)“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步伐,大力推进“三转”,但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等调整变化太快,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

(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跟班轮训和参与办案,提升“实战”能力。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三)提供激励机制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在政策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纪委常委、各部室主任和乡镇纪委书记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同时,为基层纪检干部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乡镇党委、政府要尽量少抽调和借用纪检干部。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工作业绩突出、综合素质良好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目前,我县共x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覆盖监督xx个部门(单位),通过近几年努力,派驻监督工作成效明显,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工作规范性明显提高,各单位的风险防控体系逐渐健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明显改观。但是,具体工作开展中,也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难题,具体汇报如下:

(一)政治监督首责意识还不够强。有的派驻机构对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的认识还不到位,监督重点有偏差,注重具体人和事,停留在“就事论事”层面,没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没有从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开展监督工作,没有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

(二)执纪监督理念转变不到位。执纪监督理念还没有完全转变,以至派驻的职能作用不能全面发挥。主要表现有:一是纪法不分。执纪变成执法,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二是履职错位。指导变成参与,把本该交给主责部门和机关纪委的事项,依然以惯例为由,以指导为名,不同程度地参与进去,导致监督上角色错位。三是认知偏差。派驻机构干部在监督中顾忌多,存在不敢监督、监督职能弱化的问题。

(三)执纪审查能力参差不齐。面对纪律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派驻机构在执纪审查上还存在诸多与新形势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有:一是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的意识不强。对于信访反映的涉及权力运行方面的问题,仅仅局限于查清问题,不善于运用纪律检查建议方式提出预防性对策或制度性建议。二是运用“四种形态”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尚未形成常态。对于一些尚处在萌芽状态或出现违纪苗头的问题听之任之,派驻机构既没有主动提醒和警示,也没有要求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其约谈,致使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等主体责任落实上打了折扣。三是派驻机构干部开展执纪审查还存在本领恐慌。对《准则》和《条例》未能深入掌握要领,查处违纪案件时证据意识和党纪条规运用水平不高,执纪监督中对问题线索的发现和处置能力有待提高,等等。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一是要深刻认识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执行。二是要认识到派驻机构是派出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本质是上级监督,而不是同级监督,代表纪委监委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监督职责,要在工作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处理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关系,切实放下和坚决打消不敢监督的思想顾虑,大胆监督、果断监督、勇于担当、秉公执纪执法。

(二)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一要加强协作,丰富监督手段。要加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纪检监察组与机关部室之间的交流协作,探索开展派驻机构联合监督机制、交叉检查机制,不断提升派驻监督效率和质量,切实做到派驻监督“有效覆盖”。二要探索运用“大数据”监督手段,通过利用信息共享等机制及时掌握被监督单位相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探索充分调动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力量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新闻媒体的作用,进行立体化监督,形成各方发力、同频共振的监督网络。

(三)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干部活力。一是加强选人用人管理,把品行好、业务优、作风实的干部充实到派驻机构中来,并有计划地选调一批熟悉经济、法律、审计、纪检监察业务的干部,统筹考虑派驻机构人员的结构配置和梯队建设,从源头上优化和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加大对派驻机构干部的教育培养力度。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上挂下派、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制定适应新时期派驻机构特点的交流轮岗、提拔任用制度,打通派驻机构和纪委监委机关的干部交流、培养、晋升渠道,切实提升派驻机构人员工作积极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按照中纪委提出的明确“两个责任”、落实“两个为主”和“三转”的新要求,陈仓区纪委解放思想、主动转变、聚力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清理议事机构,加大办案力量,重组调整内部机构设置,优化人员配备,提高了履职能力,同时也存在一些难题亟待破解。

一是发挥职能作用受到限制。由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把握不准,在实际工作,经常出现越位、缺位、错位、失位问题。一是越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应由牵头部门承担完成的任务,纪委却主动或被动的承担,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二是缺位问题,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组织与协调的关系理解不透,注重组织,忽视协调,导致有些工作该分解的没有及时分解,该督办的没有督办,在治本抓源头工作中形成责任虚化、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局面。三是错位问题,一些地方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对部门各负其责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认识不清,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四失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有待提高。日前,中纪委通报了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也折射出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程度不同存在一些问题。在目前“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会员卡腐败”等“四风”盛行的社会大背景影响下,纪检监察干部也存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自律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

三是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对一些国有企业调查情况来看,大多企业的纪检监察人员兼职过多,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少,业务知识欠缺,对纪检监察的业务不熟,工作能力工作方式方法不能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一些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不健全,正常工作难于开展。部分经营好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办公设备陈旧老化配置低,困难企业就不用说了,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和作用的发挥。

一是深化认识,以改革的思路破解纪检监察工作难题,打好持久战。要深化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的学习贯彻,力求学深、学透,以更好地掌握精髓、指导实践。当前,腐败现象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思想上警醒起来,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是聚力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打好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三转”要求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整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减少职能交叉、合理配置人员、加强监督和办案力量,探索新的派驻办法,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把不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使纪检监察机关回归职能本位。坚持执好纪,切实加强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打“老虎”,勤拍“苍蝇”,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坚持问好责,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持把好关,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三是转变方式,坚持抓早抓小盯关键,打好歼灭战。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善于抓住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教育预防等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从而带动全局工作推进,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管项目的单位和干部。

四是提高能力,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省纪委“四个不准”“六个严禁”的要求,不断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切实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稳定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同时要配备必要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和经费保障等条件,以确保反腐倡廉各项政策落实。

1.思想认识偏差,与业务融合不足。一是因当前纪委书记专职化要求,纪委书记在支行层面参与业务经营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在许多实际问题的核查中存在业务盲区,难以实施有效监督。二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干工作就要得罪人”。随着纪检监察力度和深度的加大,因执纪监督而得罪人的情况也会越来越多,这些因素,都使得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职过程中难免有后顾之忧,不能放开手脚大胆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2.能力水平不足,无法适应新形势要求。一是基层纪检人员专职不专业,缺乏专业素养,对于财务、信贷、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欠缺,直接影响执纪能力。二是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来说,由于个人能力素质跟不上形势,不知如何开展监督,难以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难以取得应有的成效。三是机构不健全。随着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的强化,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业务量逐步增多,很多支行的纪检监督职能由综合管理部等部门兼任,许多规模较小的支行无专职人员从事该项工作。

3.重视力度不足,无法有效推进相关工作。由于认识上的偏差,纪委书记在抓督查问责,协助班子推动日常工作的过程中,往往得不到支持。而各级行中普遍存在把年纪大,其他岗位安排有困难的干部安排到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导致纪检监察干部“老龄化”问题比较突出。而这“老干部”怀着做“临时工”的心态,本身对纪检业务就不熟悉,也不肯下功夫去学,过一天算一天。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纪检工作与业务融合。一是日常业务经营中要正确认识企业发展稳定与纪检工作的关系。企业要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完善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依法合规风清气正。二是各级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真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日常监督执纪问责,遇到问题要及时、耐心与党委其他同志沟通、协调,争取理解和配合。三是争取处理纪检业务业务工作的关系,既要专注主业,厘清责任,又要接地气,懂业务,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2.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应成为纪检监察组织重要的中心工作之一。纪委要把人力、物力等资源和主要精力放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上。要正确认识教育与惩处的关系,要在抓廉洁教育的基础上抓案件查处。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才能够起到震慑作用,能够教育提醒干部,能够有效遏制腐败案件的发生,能够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3.强化人员机构职能。一是大力培养一批年轻有担当、懂业务、知识阅历丰富的纪检监察干部,充实到各级行的纪检监察队伍中去。二是强化基层行纪检部门职能,尽可能设立专职的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提升纪检工作的主动性,提高查办案件的效率和质量。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要不断提升创新实践的科学性、实效性,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努力取得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双丰收”。

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许多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陈规旧俗必然被摒弃。但是,任何创新都是生产要素与生产要件的重新组合,不可能与历史传统完全“断脐”。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新与旧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对过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来潮式的“作秀”。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应该不求“轰动效应”,拒绝“形象工程”。为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由头,往往都是工作中遇到难题需要解决,或者发现可以预见的难题需要拿出“预案”。这种工作创新带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样,也只有这样的工作创新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体现纪检监察部门求真务实、贴近实际的工作作风,成为全社会崇尚创新、务实创新的典范。

就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而言,工作机制是最重要的内因,方法创新是外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是内因,全面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是外因。只有正确处理“内外”关系,才能真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新跨越。要尤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资源配置、放大、倍增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好各种纪检监察资源,努力挖掘纪检监察资源的整体潜力,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益。

现实是未来的基础,而未来是现实的发展;现实是立足点和出发点,而未来是着眼点和目标点。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只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才能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发展,从而长期保持主动和领先,把握和赢得未来。

我们要不断强化高举旗帜、服务民生、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理念,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运行发展的能力水平,构建更加阳光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使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始终体现在为人民谋利益求幸福上,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检监察保障,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乡镇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的全称,是指人类为解决实际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与环境的关系,确保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其方法和手段包括工程技术、管理、创新研发以及法律、经济、宣传和教育。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紫马乡地处晴隆县最南端,下辖5个行政村80个村民小组,全乡总人口1.78万人。脱贫攻坚已经交上圆满的答卷,我乡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向新时代进军,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人们美好生活得到大量改善,同时农村环境治理也存在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是环境意识保护意识不强,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物质保障也随着上升,但在农村垃圾随处乱丢乱发的现象仍然不断上演,缺乏爱护环境的意识,不清楚这种现象带来的危害,总是随意丢弃,而不理会是否需要丢在指定位置。

二是农村管理制度不够,没有明确专人负责,村里没有制定在垃圾池旁边摆放相关标语来提醒乱丢乱放将受到咋样的处罚,并约束他们的这种行为。

三是投入资金力度不够,垃圾处理池、垃圾车数量少,一个村差不多10多个组,每次清理垃圾花费时间较长。虽然在每个组都会有四到五个垃圾池,可是农村每次在办红白喜事之后就会遗留大量垃圾,垃圾池都堆满了也要很久才能处理,虽然有十大员负责打扫,但组里没有明确的管理者。

一是必须高度重视并提高农村群众意识,利用乡、村、组各种广播设备在乡、村、组等场所广泛宣传环境保护、不乱丢乱扔垃圾,同时村支两委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群众会、院坝会等形式来宣传爱护环境对下一步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的重要性,明确老百姓对其的认识与重要性,加深群众爱护环境的意识,加快营造村庄有规划、环境美如画、村村优美的场景。同时调动农村群众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增强农户意识,明确乱丢乱放对环境危害带来的严重后果。

二是加强垃圾处理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及时联系清理已经堆积的垃圾,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村规民约,约束减少乱丢乱放的现象,同时在各种明显位置以及垃圾池旁边设置相关标语来提醒农户,爱护环境,做好垃圾处理。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乡村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对垃圾池、垃圾车的配备,充分发挥资金在农村垃圾处理中的作用,同时加强垃圾有效管理以及垃圾快速处理,促使农村环境不在出现乱丢乱发现象,营造美好的农村环境,加大对十大员的管理与培训,不定期及时组织对农村街道进行打扫,维持农村良好的环境卫生,向新时代美丽乡村迈进,同时使垃圾管理得到大量改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有效推进我乡乡村振兴战略有序进行。

1.河水污染严重。工厂排放的污水、生活垃圾、化粪池没有处理的粪便直接排放到河内;化肥、农药使用过量,生活垃圾、农药使用后的垃圾随处丢弃,随着雨水直接进入河道,造成河水污染。

2.垃圾乱堆乱放。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了,生活垃圾增多,上街购物不再使用竹篮,都使用方便袋,用后随便丢弃。不穿的衣服、不用的东西、秸秆、树棍随意堆放,特别是公路旁、田头、河道两侧,到处是生活垃圾。近年来建筑垃圾和电子垃圾等明显增加。

3.农业秸秆等废弃物处理不当。每年产出的秸秆利用率低,剩余秸秆被随意焚烧。既污染空气,又存在安全隐患。随处堆放的秸秆经过风吹日晒,渐渐成了垃圾,也有部分农民将秸秆扔进河里,既污染了水源,又造成流水不畅。

4.养殖污染严重。家禽、家畜散养。没有形成规模,粪便随处可见,没有及时有效地处理,影响了环境卫生;个别地方虽然实行了集约化畜禽养殖,但由于规模小和布局不合理,区域环境容量小,产生的畜禽粪便和养殖废水随意排放对环境造成很大的污染。

5.乡镇工业企业污染严重。随着城市环境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污染的企业逐渐向农村转移,乡镇企业数量越来越多,极为分散,布局混乱,发展很快,经济条件不足,技术装备差,管理水平低,资源和能源消耗相对较大,企业污染防治水平不高,少部分企业甚至没有防治污染措施,使污染危害变得较为突出和难以防范,成为农村社会的最大污染源。

1.发展生态农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生态有机农业;缩减政府对农业的化肥和农药补贴,实行生态平衡施肥技术和生态防治术,从源头上抑制化肥和农药的大量施用。大力推广先进科学的节水灌溉技术,走生态农业的道路,提高农业用肥、用水的利用率,退耕还林,实现水环境和农业的进一步发展。此外,征收面源污染税,内部外部经济化,降低上述面源污染产品的供给。

2.强化乡镇企业污染治理。对于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加快企业改造升级,促进乡镇工业规模化、集约化,对危害城乡水源地的乡镇企业,严格限制,结合乡镇企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区域布局,做好县、乡、镇级的环境保护规划,并重点制定乡镇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规划。

3.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及整治力度。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订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坚决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的排污口,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和水质监测与管理,保障农村生活饮水安全。

4.环境污染防治与扶贫工作紧密结合。有些地区的环境恶化是由于经济不发达引起的,过度开发资源导致环境污染严重。这就要求我们将扶贫工作和防治污染相结合,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如在农村发展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建设生态示范区,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环境保护的双赢。

5.加强农村畜禽养殖业的管理和治理。逐步改变现有养殖业散、小、乱的状况;科学拟定畜禽饲养区域,实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规范清理,通过建设沼气池和实施畜禽粪便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6.要确实加强农村环保宣传教育.提升农民环境识。要想解决我国农村环保问题,要加强农村环保宣传教育,提升农民环境意识是关键所在。需要坚持不懈的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农民树立起强烈的环境意识,让农民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农村环保工作中去,提高保护家园的意识。农村环保宣传教育要适应新形势,运用各种传播手段加强教育,增强他们对环境保护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只有让农民自己行动起来,农村的环境问题才有望得到根本的解决。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的今天,我们应把农村环境问题放在一个很重要的地位,及早规划、及早防范、及早治理。不断创新农村环保体制机制,探索农村环保工作规律,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环境,使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当前,扶风县在环境保护监管中重点抓好防治工业污染、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1、环保意识淡薄.去年我县取缔了小石灰窑、土炼油、小冶炼等“十五小”企业18户,将较具规模的畜禽养殖企业全部纳入环保规范化管理;逐步解决了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噪声、粉尘、污水等问题.但是部分企业法人以效益不好、资金短缺为借口,迟迟不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将环保治理投资和运行费用当作额外经济负担,超标现象时有发生,例如个别涉水企业由于法人存在侥幸心理,规避环境监管,追逐利益最大化,使得污染防治设施运转不能正常运行,处理效果不标达.

2、存在职能交叉.公安、水利、农业、工商、卫生等行政部门,也都具有一定环境管理职权,执法主体之间关系没有理顺,以致各个执法机关之间缺乏协调配合,造成一些环境问题积重难返;行使环境行政管理权机构众多,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和分管部门关系不明确,管理职能重叠交叉,执法职责范围划分不够明确,联合执法难以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执法效果,存在有效衔接问题,给一些企业主以可乘之机.

3、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环境执法人员素质与当前环境形势及所肩负任务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很多是半路出身,大多没有经过全面系统专业培训,对法律法规理解掌握、企业违法排污认知程度、开展工作规范性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如我县环保局仅有行政编制8人,远不能适应形势需要,尤其是专业人才奇缺,编制人员中,仅有4名专业人员.

4、保障经费投入不足.环保治理经费经常捉襟见肘,仪器设备严重滞后于形势需要,造成很多污染程度、种类、数据无法确定,以致环境执法难度加大.去年我县共需治理资金1200万,但实际只到位了500万.目前我县无监测站,不能及时获取断面监测、国省控重点污染源监测以及重点区域污染状况信息,错失了及时有效处置时效;无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全县乃至重点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变化不易把握,信息不灵;全县仅有县城老区一个污水处理厂,镇村生活污水大多处于无序排放状态.

5、执法环境不理想.违法成本太低,处罚力度与一些环境违法行为严重性不相适应.我县对于企业违法一般处以1—5万元经济处罚,相对企业因环境违法所得利益微乎其微,难以发挥应有震慑作用,难以改变目前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不正常现象.执法程序不健全,如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明、用语不当等,并由此可能引起一些争议,影响执法效果.有的环境标准尚未制定,有的虽有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但操作性不强.公众参与度不够,缺乏发动和依靠群众参与环境保护有效机制,导致一些愿意参加的群众不能全面参与环境执法,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环境执法质量.

1.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建议制定加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制度,可以通过立法逐步来予以支持,创造和扩大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会,确保公众参与有效性,使公众广泛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同时,还应该通过多种方式对环境保护进行宣传,使得环境保护观念深入人心,让参与环境保护成为社会公众责任和义务.对非政府环保组织的活动给予关心、支持和鼓励,做非政府环保组织坚实后盾和有力支撑.

2、完善管理体制.建议在基层环保部门一把手配备上,可以借鉴一些地方干部配备的做法,采取由同级政府副秘书长兼任同级环保局局长,高配环保部门一把手,使基层环保局长充分协调各要素之间的协同运转,形成最佳整体功能.同时,适当增加基层环保部门领导班子职数,可以探索按照行政审批、污染防治、污染减排、农村环保、核与辐射环境监管五大板块配备环保系统领导职数,切实加强基层环保系统领导班子建设.

3、改善执法环境.可以探索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把基层环保部门人、财、物统一纳入省级环保厅(局)管理,减少地方干预,让基层环保干部摆脱“挪位子”、“摘帽子”束缚,放手工作、大胆工作、无忧无虑地工作.

4、加大保障投入.硬化环保部门经费保障政策措施,确保人员经费、自动监测站运行费、环境监测机构、信息机构、放射性及危险废物管理经费、环境科研、环境宣传教育、自然保护区管理、污染减排等经费得到有力保障;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按照实际工作需要予以重点安排;仪器设备维护按照标准预算;加快推进基层执法监测标准化建设.同时,从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中明确一定比例用于基层环保执法、监测、信息标准化建设.

5、加强队伍建设.明确准入门槛,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适当提高基层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污染减排机构级别,可提高一个机构级别,有利于推进工作.研究加强乡镇环保机构建设,切实解决乡镇环保机构“断层”问题.

xxx年,xxx镇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下,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我们围绕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严格控制,重点治理,全面达标的总体要求,着力抓好社区环境、生态环境和企业环境建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经济发展环境,全镇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加快全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xxx年全镇环保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xxx年,我镇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一库碧水,两岸青山”、“秀美、开放、和谐”的三峡门户的口号,以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相关法律为准绳,以高质量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任务为目标,将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专门成立了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环保小组坚持实行目标管理,狠抓落实,分别与有关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实行一级抓一级,级级负责制。通过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严格考核,促进了环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xxx年xxx镇举办了首届长江三峡(奉节)国际低空跳伞节,我镇以这次盛会为契机,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提升居民环保意识。我镇充分利用国际低空跳伞节所创造的良好的舆论氛围,利用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充分传达县委县、政府环保工作要求,一方面为国际低空跳伞节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提高了我镇甚至我县的环保形象,另一方面也提高了我镇居民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意识。我镇还开展了形式多样、贴近生活实际的环保活动,如散发传单、现场讲解、随机抽查等。通过我镇的积极工作,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局面。

我镇在坚持常规性环境管理的基础上,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对于重点环保区域,我镇实行领导挂钩负责制。林业、绿化、环境监测、综合治理等各方面都有分管领导全权负责,谁分管,谁负责,并将环保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环卫工作人员实行包场包干责任制,每个环保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一片区域,各区域出现的问题,由环保人员作为直接责任人,责令整改。我镇还聘请群众担任义务环保监督员,监督场镇、社区、各村的环保状况。通过这些新的机制,我镇初步形成了镇党委、政府主管,分管领导负责,环保人员和各村两委负责人具体管理,群众监督的环保网络,提升了环保效率和水平。

(一)我镇加大力度保护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所需的基础设施。我镇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为环保的重要目标,对饮用水源的保护加大了力度,全年无一例饮用水不安全事件。对于饮用水源的保护,镇政府采取从严控制、谨慎采用的原则,保证了水源清洁无污染,对于可能对饮用水源造成危害的污染源,镇党委、政府以保护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关停、取缔污染源。为了能适时掌控水质条件,镇环卫部门定期、不定期的对水源进行抽查,确保水源安全。

(二)我镇充分利用各种途径,为居民创造宜居条件。我镇今年开展了大规模的环境治理和城镇美化工作。我镇制定了详细的环境整治计划,准备利用今年底到明年初的时间,完善场镇绿化,街道的园林化建设。我镇还与各社区、学校、驻镇单位协调互动,形成合力,全方位打造宜居城镇、绿色城镇、生态城镇。今年,我镇20万吨垃圾处理厂的选址规划工作也已完成,预计投产后我镇及附近乡镇生活垃圾都能得到规范无害化处理。

(三)我镇采取措施,鼓励引导环保产业。我镇积极鼓励环保产业的发展,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业的发展。xxx年,我镇生态农业取得长足进步,无公害蔬菜基地、肉兔养殖基地、生猪养殖基地、烟叶基地、高山药材种植基地发展壮大,旅游业、服务业等无污染,能耗小的第三产业蓬勃发展,成为了我镇的支柱产业。香港中轩集团投资建设的魔芋加工企业也已动工。环保农业、第三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产业的发展,为我镇生态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建立环保专业队伍,提升环保专业水平。我镇今年组建了新的环卫所,配备了垃圾车等专用设备,配齐了环保人员,选举产生了环卫所负责人,建立了环卫工作制度。环卫部门每天必须对场镇进行一次垃圾打扫、清运。

(五)严格控制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环境污染。建筑、交通领域是环保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违章建筑、违规搭建、建筑施工及拆除等都容易引起环境问题。今年我镇利用天坑跳伞节的机会,集中整治了建筑领域的环境问题。对于违章、违规建筑,环卫所进行调查评估,造成环境问题的,严格按照规范,责令整改。建筑施工的材料乱堆乱放、扬尘等问题,镇政府领导也多次奔赴现场,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交通领域也是环保的重头戏之一,粉尘、乱停乱放等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对此,我镇利用街道行道树对粉尘进行了隔离。今年,我镇将xxx客运站进行了扩容,工程完工后,所有车辆必须归位,车辆乱停乱放的想象得到了一定遏制。

虽然我镇的环保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再接再厉,加以解决:

首先是区间客运小面包车占道比较严重,这一方面是司机为了抢客而忽视了环保规则;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镇也缺乏一个面包车停车场。其次是农村部分地区缺乏安全的人畜饮用水。最后是有一部分不发分子利用护林人员人手少,时间紧的空子,滥砍滥伐森林资源。

20__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环保局的指导下,我们围绕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严格控制,重点治理,全面达标的总体要求,着力抓好乡村环境、生态环境和企业环境建设,全乡环保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为加快全乡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汇报如下: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结合节能减排工作,充分利用广播、宣传单、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环保工作的宣传力度,年内,出动宣传车20次,发放宣传单600张,写标语12条,涂刷墙体宣传标语15处,努力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让群众全身心的参与到保护环境、创建绿色家园的行动中来,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使环保工作达到“家喻户晓”的目标,全乡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明显加强。以实现环保工作和经济建设的同步、协调发展。

项目建设是经济发展的载体,没有项目建设,经济发展就无从说起。为此,我乡今年把项目建设与环保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营建绿色企业。围绕从“源头抓起,重点治理,全面达标”的总体要求,在引进项目时,严格审查,不符合环保的项目坚决不予引进,对新上项目严格把关,引导帮助办理环保影响评估手续,确保各个项目的“三同时”执行率达100%,年内,新上农业项目3个,工业项目1个,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个,新上项目的全部通过环保验收。

__村为今年我乡文明生态村创建村。在上级帮扶单位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下,通过乡村两级共同努力,创建活动成效显著:村内主干道2800米全部得到硬化,在主干道安装路灯41盏,张贴宣传标语136条,涂文化墙50平方米,修建垃圾池7个,公共厕所8处,建400平方米村民文化广场一处。创建村“两室一栏”建设规范、内容齐全,“六簿三册”记录规范,档案齐全。圆满完成创建任务,达到了优化人居环境,美化家园的目的,有效带动了其余各村的村容村貌建设。此外榆树沟村被市委宣传部评为优秀文明生态村。

积极督导辖区内各个企业加强污染防治,确保“三废”达标排放。加大检查力度,年内,对全乡各企业进行6次全面而有针对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处理,使我乡一年来环境污染问题没有出现一次反弹,没有引发一次群众因环境污染而越级上访事件。

积极与县农业局联系,引进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实现科学种田,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和地膜,即提高经济效益,又有利于环保。大力开展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新建沼气池800个。

按照《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整改落实县环保委督办环境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乡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赓即安排乡环保办开展对照整改工作。现就整改内容及措施汇报如下:

(一)针对“农村面源污染突出问题”。我乡进一步加强了对各村污染问题的“再梳理、再排查”工作。通过采取与各村村主任共同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通过就发现的问题分别向所在村发整改要求函及强化督促整改加强了对“农村面源污染”的整改工作力度。

(二)针对“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行”问题,在通过前期环保局、乡、村、组共同努力下,我乡五个污水处理站已全面整改完成。现以全部投入使用。

我乡在此次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与交界小地名为穿岩腔处建筑及生活垃圾乱倒问题屡禁不止。虽我乡多次对该处垃圾进行清理、整顿,但保持时间不长。后经对我乡进行排查获悉,该处倾倒垃圾的人员都是非乡人员,且都是选择在临近晚上才进行倾倒。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我乡将继续狠抓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宣传工作,提升人民群众环保意识;二是就污水处理站日常运行维护问题,将交由污水处理站所在地小区进行监管,严格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三是针对穿岩腔处建筑及生活垃圾问题,将积极与县级部门请示、汇报,同时请求县级相关部门予以帮助,力争本年度内配合县级相关部门杜绝该处乱倒垃圾现象。

乡镇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集合

1.河水污染严重。工厂排放的污水、生活垃圾、化粪池没有处理的粪便直接排放到河内;化肥、农药使用过量,生活垃圾、农药使用后的垃圾随处丢弃,随着雨水直接进入河道,造成河水污染。

2.垃圾乱堆乱放。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了,生活垃圾增多,上街购物不再使用竹篮,都使用方便袋,用后随便丢弃。不穿的衣服、不用的东西、秸秆、树棍随意堆放,特别是公路旁、田头、河道两侧,到处是生活垃圾。近年来建筑垃圾和电子垃圾等明显增加。

3.农业秸秆等废弃物处理不当。每年产出的秸秆利用率低,剩余秸秆被随意焚烧。既污染空气,又存在安全隐患。随处堆放的秸秆经过风吹日晒,渐渐成了垃圾,也有部分农民将秸秆扔进河里,既污染了水源,又造成流水不畅。

4.养殖污染严重。家禽、家畜散养。没有形成规模,粪便随处可见,没有及时有效地处理,影响了环境卫生;个别地方虽然实行了集约化畜禽养殖,但由于规模小和布局不合理,区域环境容量小,产生的畜禽粪便和养殖废水随意排放对环境造成很大的污染。

5.乡镇工业企业污染严重。随着城市环境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污染的企业逐渐向农村转移,乡镇企业数量越来越多,极为分散,布局混乱,发展很快,经济条件不足,技术装备差,管理水平低,资源和能源消耗相对较大,企业污染防治水平不高,少部分企业甚至没有防治污染措施,使污染危害变得较为突出和难以防范,成为农村社会的最大污染源。

1.发展生态农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生态有机农业;缩减政府对农业的化肥和农药补贴,实行生态平衡施肥技术和生态防治术,从源头上抑制化肥和农药的大量施用。大力推广先进科学的节水灌溉技术,走生态农业的道路,提高农业用肥、用水的利用率,退耕还林,实现水环境和农业的进一步发展。此外,征收面源污染税,内部外部经济化,降低上述面源污染产品的供给。

2.强化乡镇企业污染治理。对于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加快企业改造升级,促进乡镇工业规模化、集约化,对危害城乡水源地的乡镇企业,严格限制,结合乡镇企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区域布局,做好县、乡、镇级的环境保护规划,并重点制定乡镇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规划。

3.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及整治力度。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订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坚决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的排污口,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和水质监测与管理,保障农村生活饮水安全。

4.环境污染防治与扶贫工作紧密结合。有些地区的环境恶化是由于经济不发达引起的,过度开发资源导致环境污染严重。这就要求我们将扶贫工作和防治污染相结合,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如在农村发展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建设生态示范区,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环境保护的双赢。

5.加强农村畜禽养殖业的管理和治理。逐步改变现有养殖业散、小、乱的状况;科学拟定畜禽饲养区域,实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规范清理,通过建设沼气池和实施畜禽粪便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6.要确实加强农村环保宣传教育.提升农民环境识。要想解决我国农村环保问题,要加强农村环保宣传教育,提升农民环境意识是关键所在。需要坚持不懈的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农民树立起强烈的环境意识,让农民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农村环保工作中去,提高保护家园的意识。农村环保宣传教育要适应新形势,运用各种传播手段加强教育,增强他们对环境保护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只有让农民自己行动起来,农村的环境问题才有望得到根本的解决。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的今天,我们应把农村环境问题放在一个很重要的地位,及早规划、及早防范、及早治理。不断创新农村环保体制机制,探索农村环保工作规律,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环境,使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纪检监察组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

一些没有充分认识到监管的本质是政治监管,监管重点存在偏差。注重具体的人和事,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层次,没有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理解和把握监督工作,没有保持党中央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党中央从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角度进行监督,没有在监督后的整个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执纪监察的观念没有完全转变,岗位职能不能充分发挥。主要表现为:一是纪法没有区分。纪律执行变成了执法,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二是职责履行错位。指导变成参与,本该移交机关主要责任部门和纪委的事项,仍在实践的基础上,以指导的名义不同程度地参与,导致监督作用的错位。三是认知偏差。干部监督顾忌多,存在不敢监督,监督职能弱化的问题。

  面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纪检执纪审查工作还有许多不适应新形势的地方。主要表现为:一是纪检建议使用意识不强。对于信访中反映的权力运行问题,仅限于发现问题,不善于通过纪检建议提出防范对策或制度建议。二是利用《四种形态》促进责任主体的落实尚未形成常态。对一些尚处于萌芽状态或有违纪迹象的问题,未主动提醒警告,也未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约谈,导致对主要责任的执行有所折扣,例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负责人的责任和负责人的“一岗双责”的责任。三是机关干部的纪检能力还存在恐慌。未能掌握准则地区和《条例》的要领,查处纪律案件的证据意识和党纪运用水平较低,发现和处理纪律监督问题线索的能力有待提高等。

首先,要深刻认识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坚持和加强党对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的全面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得到贯彻落实。其次,我们应该认识到,监督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岗位纪检监察组与驻地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本质上,它是上级监督,而不是同级监督。代表纪委监委要不断提高在工作中的政治地位,处理好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的关系,切实放下并坚决消除不敢监督,大胆监督,果断监督,勇于承担责任的思想顾虑,,执行纪律,公正执法。

一要加强协作,丰富监督手段。要加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纪检监察组与机关部室之间的交流协作,探索开展派驻机构联合监督机制、交叉检查机制,不断提升派驻监督效率和质量,切实做到派驻监督“有效覆盖”。二要探索运用“大数据”监督手段,通过利用信息共享等机制及时掌握被监督单位相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探索充分调动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力量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新闻媒体的作用,进行立体化监督,形成各方发力、同频共振的监督网络。

一是加强选人用人管理,把品行好、业务优、作风实的干部充实到派驻机构中来,并有计划地选调一批熟悉经济、法律、审计、纪检监察业务的干部,统筹考虑派驻机构人员的结构配置和梯队建设,从源头上优化和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加强机构干部的教育培训。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制定适应新时期特点的交流轮换、晋升、任用制度,打通派驻机构和纪委监委机关的干部交流、培养、晋升渠道,切实提升派驻机构人员工作积极性。。

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各级纪委全会都把“监督”单列一块作为今年的主要工作,可见其重要性。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26239名党员,9350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18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934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65件,仅占比7%,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落实xx市委“六创赶考、三年答卷”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乡镇人大代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范文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巩固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以来,张德江委员长多次就基层人大建设进行调研,提出要充分认识乡镇人大作为基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乡镇人大建设,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中共中央于今年6月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这些为如何做好新常态下的乡镇人大工作指明了具体方向和工作方法。近几年来,我县乡镇人大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在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保证农村社会政治稳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当前乡镇人大面临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作用的有效发挥。笔者以我县乡镇人大为例,拟在剖析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谈一点粗浅的想法和认识。

(一)对乡镇人大认识上存在较大偏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了乡镇人大明确的性质、地位和职权。《宪法》第九十五条和《地方组织法》第一条中都明确规定: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宪法》第九十六条和《地方组织法》第四条进一步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地方组织法》第九条还规定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有13项职权。现实生活中,由于诸多原因,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在社会上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应有尊重,是影响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个根本原因。在一些地方,相当一部分人不知道现在乡镇一级的权力机关是乡镇人大;有的认为乡镇人大工作没有硬指标,都是务虚工作;有的乡镇人大干部认为干人大工作看不见摸不着,工作局限于被动应付;基层人大工作者的人大意识有待提高,以我县为例,换届以来,全县16个乡镇人大副主席大多数是从党政岗位上转岗过来的,对人大及人大工作的认识不是很到位,其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一时还难以适应人大工作的规律,尤其是对人大依法按程序履职的意识还比较淡薄。凡此种种,均反映了对人大性质与地位认知上的成见和偏差,这些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代表素质与履职要求尚有不小差距。乡镇人大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其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质量。乡镇人大代表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综合素质不高,依法履职的能力不强,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较少或质量不高,参加活动“一言不发”,评议报告“没有意见”,表决随大流,没有能够较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而一些文化素质相对较高、议政能力相对较强的代表看到有领导在场,怕自己提出不同意见会影响领导对自己的看法,因此在发言时,讲成绩洋洋得意,讲问题吞吞吐吐,提意见马马虎虎;相当一部分代表对“代表”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只把代表当作一种荣誉,参加代表大会和代表活动仅仅是例行公事,缺乏代表意识,履行职责被动参与,平时不关注政情、社情、民情,因而代表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三)各乡镇人大及其干部队伍则存在“弱化”现象。主要表现为:一是地位有所下降。以我县为例,2013年按组织要求调整党委委员后,所有乡镇的人大副主席都不再兼任党委委员,这样乡镇人大副主席的排位从前列变成了中后甚至排尾。二是人大干部年龄偏大。多数乡镇人大副主席由年龄较大、有一定资历的干部担任,让人感觉人大好象是安置性岗位。

(一)乡镇党委要切实重视、领导、支持人大工作。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的,是党领导人民管理国家、建设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乡镇党委要加强对乡镇人大的领导,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尊重和支持乡镇人大代表人民行使乡镇一级的国家权力,认真研究和帮助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尊重乡镇人大的法律地位。

(二)健全队伍,人员配备要落实。乡镇综合体制改革后,乡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担任,这本来是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但绝大多数党委书记都是重党政工作,轻人大工作,兼职不履职,一些从乡镇党政主要岗位转任为人大副主席的同志产生了“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如从前。据了解,我县16个乡镇人大副主席在实际工作方面又都参与了党政事务性方面的工作,主要精力放在了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上,真正用于人大工作的精力较少。要切实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必须要强化他们的履职意识,人员配备落实不能只停留在纸上,更重要的是工作责任要到位,要让他们在其位就要谋其事、干其事。党委书记要重视人大工作,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人大副主席要从政务性事务中脱离出来,集中精力抓好人大工作。专(兼)职人大工作人员要专心做好人大工作,劲要用在人大工作上。

(三)提高认识,坚持统筹兼顾,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乡镇人大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与乡镇党委的关系。自觉置人大工作于党委领导之下,主动向党委请示和汇报,取得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乡镇人大要在工作中努力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并通过自身的工作,努力把党的主张与人民群众意志结合起来,在工作中要与乡镇党委多沟通,争取各项工作尽可能得到党委的支持。做到人大工作与党委的中心工作合心、合力、合拍。二是要处理好与乡镇政府的关系。人大在对政府工作实施监督的过程中,不能单纯地为监督而监督,而是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以支持发展、促进稳定的理念来开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努力做到通过监督和支持、帮助,推动政府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要处理好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要树立有为有位的观念,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和政府工作,在参与工作的同时,找准双方的接合点和切入点,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努力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以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四)要在规范制度建设上给力。目前,乡镇人大虽然建立了各种制度,但只局限于如何管理人大代表、如何发挥人大作用,并没有形成全民开展人大工作、人大工作与党政工作互动的效应。而要使当前人大工作符合党的要求和新常态下社会发展趋势,就要建立三项制度。一是要建立重大事项听取意见制度。乡镇党委政府在对涉及全局的重要事项,在作出决策前,要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发表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要制定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要求乡镇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定期向乡镇人大工作会议通报情况,人大代表也要将自己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三是要建立代表与部门互相监督制度。人大代表担负着监督职能,同时也要接受党政各部门的监督,这是民主的体现。要在年中、年终开展互测互评活动,达到互督互促的目的。

(五)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适时掌握基层人大工作动态。要把乡镇人大队伍建设纳入全县人大工作总体布局,统一谋划,同步部署。要坚持端口前移,把想干事、能干事的德才兼备的年轻优秀人才选配到人大队伍中来,为人大工作的稳步推进打好基础。要进一步加大乡镇人大干部的培养、使用。组织上要关心人、培养人,对优秀人大工作者要给位,让其有为,既要保证经济待遇,又要保证其政治待遇。对在乡镇人大工作实绩突出的人大干部,要积极向县委推荐,提拔重用到党政部门任职,形成进出有序、良性循环的机制。

(六)要不断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素质。乡镇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对乡镇人大正确履行职权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为此,必须不断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首先,把好代表的“进口”关。当选代表必须具备政治条件、品德条件、文化条件、能力条件,既具有参政议政之能,又具有参政议政之德,才能胜任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重任。其次,加强代表培训,练好内功。人大代表是法律监督的实施者,打铁必先自身硬,自身对法律、法规一知半解,就难以依法开展监督,因此,要加强对代表的培训,使代表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人大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为代表履职做好法律储备。最后要改善代表履职环境,为代表提供知情知政的渠道。认真落实《代表法》和党的十八大对代表工作的新要求,以推进“三项工作”建设为契机,努力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应定期组织代表视察、座谈、听取政府工作汇报等方式,让代表知政情诉民意,这是代表执行职务的必备条件,也是尊重代表参政议政民主权利的体现。

(七)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乡镇人大的影响。乡镇人大履行职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人们知之甚少,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乡镇人大的影响,使各方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够的认识,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首先,可以结合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普法活动,加大《宪法》及《地方组织法》中对乡镇人大地位及职权规定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乡镇人大的地位和职权是法定的,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其次,县级人大可以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宣传在乡镇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使群众明白乡镇人大是能够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是为民作主的机构,扩大乡镇人大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影响。第三,鼓励从事宣传工作的同志深入乡镇,为乡镇人大摇旗呐喊,不断扩大乡镇人大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提供舆论支持。

纪检监察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目前,我县共x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覆盖监督xx个部门(单位),通过近几年努力,派驻监督工作成效明显,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工作规范性明显提高,各单位的风险防控体系逐渐健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明显改观。但是,具体工作开展中,也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难题,具体汇报如下:

(一)政治监督首责意识还不够强。有的派驻机构对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的认识还不到位,监督重点有偏差,注重具体人和事,停留在“就事论事”层面,没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没有从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开展监督工作,没有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

(二)执纪监督理念转变不到位。执纪监督理念还没有完全转变,以至派驻的职能作用不能全面发挥。主要表现有:一是纪法不分。执纪变成执法,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二是履职错位。指导变成参与,把本该交给主责部门和机关纪委的事项,依然以惯例为由,以指导为名,不同程度地参与进去,导致监督上角色错位。三是认知偏差。派驻机构干部在监督中顾忌多,存在不敢监督、监督职能弱化的问题。

(三)执纪审查能力参差不齐。面对纪律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派驻机构在执纪审查上还存在诸多与新形势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有:一是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的意识不强。对于信访反映的涉及权力运行方面的问题,仅仅局限于查清问题,不善于运用纪律检查建议方式提出预防性对策或制度性建议。二是运用“四种形态”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尚未形成常态。对于一些尚处在萌芽状态或出现违纪苗头的问题听之任之,派驻机构既没有主动提醒和警示,也没有要求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其约谈,致使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等主体责任落实上打了折扣。三是派驻机构干部开展执纪审查还存在本领恐慌。对《准则》和《条例》未能深入掌握要领,查处违纪案件时证据意识和党纪条规运用水平不高,执纪监督中对问题线索的发现和处置能力有待提高,等等。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一是要深刻认识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执行。二是要认识到派驻机构是派出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本质是上级监督,而不是同级监督,代表纪委监委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监督职责,要在工作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处理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关系,切实放下和坚决打消不敢监督的思想顾虑,大胆监督、果断监督、勇于担当、秉公执纪执法。

(二)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一要加强协作,丰富监督手段。要加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纪检监察组与机关部室之间的交流协作,探索开展派驻机构联合监督机制、交叉检查机制,不断提升派驻监督效率和质量,切实做到派驻监督“有效覆盖”。二要探索运用“大数据”监督手段,通过利用信息共享等机制及时掌握被监督单位相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探索充分调动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力量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新闻媒体的作用,进行立体化监督,形成各方发力、同频共振的监督网络。

(三)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干部活力。一是加强选人用人管理,把品行好、业务优、作风实的干部充实到派驻机构中来,并有计划地选调一批熟悉经济、法律、审计、纪检监察业务的干部,统筹考虑派驻机构人员的结构配置和梯队建设,从源头上优化和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加大对派驻机构干部的教育培养力度。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上挂下派、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制定适应新时期派驻机构特点的交流轮岗、提拔任用制度,打通派驻机构和纪委监委机关的干部交流、培养、晋升渠道,切实提升派驻机构人员工作积极性。

纪检监察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要不断提升创新实践的科学性、实效性,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努力取得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双丰收”。

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许多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陈规旧俗必然被摒弃。但是,任何创新都是生产要素与生产要件的重新组合,不可能与历史传统完全“断脐”。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新与旧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对过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来潮式的“作秀”。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应该不求“轰动效应”,拒绝“形象工程”。为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由头,往往都是工作中遇到难题需要解决,或者发现可以预见的难题需要拿出“预案”。这种工作创新带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样,也只有这样的工作创新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体现纪检监察部门求真务实、贴近实际的工作作风,成为全社会崇尚创新、务实创新的典范。

就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而言,工作机制是最重要的内因,方法创新是外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是内因,全面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是外因。只有正确处理“内外”关系,才能真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新跨越。要尤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资源配置、放大、倍增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好各种纪检监察资源,努力挖掘纪检监察资源的整体潜力,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益。

现实是未来的基础,而未来是现实的发展;现实是立足点和出发点,而未来是着眼点和目标点。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只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才能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发展,从而长期保持主动和领先,把握和赢得未来。

我们要不断强化高举旗帜、服务民生、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理念,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运行发展的能力水平,构建更加阳光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使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始终体现在为人民谋利益求幸福上,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检监察保障,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纪检监察建议包括哪些内容。

纪检监察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集合

1、工作力量仍然薄弱。乡镇纪委普遍由5—7人组成,大部分包括纪委负责人(纪委书记或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的纪委书记)、纪检干事。看似配齐配足,其实不然。一是纪委委员通常由乡镇民政所、财政所、农经站等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基本上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主要由纪委负责人、纪检干事承担。二是部分纪委负责人、纪检干事并非专职。工作头绪多,事务繁杂,身份的多重性,导致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精力难于集中。三是专职纪委书记、纪检干事不能专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阶段,参与中心工作的时间多,真正用在纪检业务工作的时间少。我县24个乡镇中目前有4名纪委书记是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的,24名纪检干事中有17人兼任了其它职务。18名专职纪委书记中有16人分管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2人分管了计划生育工作,因为手头工作繁琐,又多是乡镇的重点工作,所以严重影响了他们对纪检监察业务的开展。

2、体制机制不合理。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套用县级以上纪委的工作体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乡镇纪委人员的组织关系、工资关系、人事关系均在该乡镇,在查处案件问题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四怕”:怕乡镇主要领导不支持,怕情面上过不去,怕遭到打击报复,怕得罪人丢选票。在机制上,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规范,存在工作无主次、管理无制度、检查无资料等现象。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3、办案经费难落实。县财政普遍没有明确乡镇纪委的办案经费,乡镇财政更是捉襟见肘无钱支出。我县乡镇纪委目前办案经费主要来源于同级财政,这就要求乡镇纪委书记办案时必须取得乡镇主要领导的认可。

4、参加业务培训机会少。2005年来,我县24个乡镇的28名纪委书记(含8名乡党委副书记兼任的)、24名纪检干事,参加中央纪委培训4人次,市纪委培训28人次,县纪委培训78人次。这离每年至少参加一训的要求相差较远。特别是参加市级以上纪委培训的次数少、人员少、面窄。

1、理顺用人机制。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党内监督五项制度》的监督检查,确保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人选由县纪委监察局提名和考察,并征得县纪委监察局的同意。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的调动、提拔由县纪委监察局推荐、考察并报经县委同意。

2、健全组织机构。根据乡镇大小和纪委自身工作特点由县编委办确定2名以上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并做到专职专用。县财政安排一定的办案经费便于乡镇纪委工作的开展。乡镇党委、政府在安排其中心工作时,必须确保纪委书记、纪检干事有大部分时间、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3、规范工作内容。要制定出台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规范化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章可循。

4、健全工作制度。要建立一套系统、便利、管用的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廉政教育、信访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使乡镇纪委按章办事。

5、强化监督检查。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县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纪检监察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集合

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实现全面化。一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全面掌握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措施,促进整改。二是要加大外部监督力度。上级纪委监委的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到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干部活动动态。要多与纪检干部办过案的单位和当事人直接接触,听取他们对干部工作的反映。

近年来,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不容我们忽视。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当前不少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三不”问题,影响工作开展。一是不稳定。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易得罪人,甚至不被亲朋好友理解,且经济待遇不高,政治进步不快,生活方面更是“压力大”,经常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能去,别人能得的不能得,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二是不适应。思想认识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相当一部分的纪检干部对当前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研究不够深入,导致工作创新力不够,工作针对性不强;三是不上进。有些同志面对日益复杂的工作环境和新的形势,缺乏更新知识的积极性,不能主动地补充吸收各类新知识;有的上进心衰退,工作被动应付成效差;有的因职位提升没有解决,消极颓废,从事工作精力不到位。

(二)综合素质有待增强。一是理论功底不扎实。不少干部主动学习理论知识的欲望不强,平时学习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学习不动笔、不动脑,为学习而学习,学习领悟不深,学习指导工作力不强,导致工作水平难以提高。二是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经济社会建设的快速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域进一步拓宽,对纪检干部掌握各方面专业知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如,体现在查办案件上,违纪案件广泛涉及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反调查能力不断增强,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与之不相适应的是,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补充;很多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甚至在同一岗位工作,知识结构单一,接触面狭窄,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工作开展。三是表达能力不够强。当前相当一部分纪检干部平时重干事,文字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均不强,对更好开展纪检监察工作造成一定制约。

(三)工作能力有待提高。一是服务大局能力不够强。很多纪检干部只会孤立、静止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不能把纪检监察工作与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很好地结合起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创新工作能力不够强。一些干部习惯于以简单的号令和应付性的传达来落实工作,习惯于靠经验办事,不善于研究,不能创新开展工作,工作缺少亮点、新意,影响工作效果。三是宣传教育能力不够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受传统的思想观念束缚,无论是在进人还是干部自身学习上,都存在重经济、法律、办案业务人才引进和学习培训,导致从事宣传教育的专业人才缺乏,影响从源头预防腐败工作成效。

(四)管理体制有待理顺。当前纪检工作实行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同级党委政府对乡镇纪委享有绝对支配权,乡镇纪委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存在很强的依附性,而上级纪委更多地侧重于业务上的领导这个层面。上级机关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同级纪检监察组织依附同级党委政府,监督同级党委、政府十分困难,上述情况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和打击腐败的坚定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推进。

(五)基层纪委有待强化。一是专职不专用。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虽明确专职专用,但实际上有很多中心工作要配合,加之大部分没有配备专职纪检干部,纪检监察工作精力大打折扣,以至应付多,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人员流动快。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尤其是乡镇纪委人员变动快,不但造成工作脱节,而且易使干部懒于钻研纪检业务。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乡镇、县属部门纪检干部业务知识薄弱,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滞后,极大地影响了基层纪委职能的发挥。三是工作时效低。由于工作精力牵制、业务知识薄弱等因素,基层纪委职能弱化,工作被动应付,工作效率普遍较低。

(六)作风有待深化。一是满足现状,缺少开拓精神。一些干部满足于当前取得的成绩,甚至产生“求稳怕乱”心理,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没了底气,怕得罪领导,怕影响人际关系,怕社会形象,致使一些工作停滞不前,力度缺失。二是调研不深,工作指导不足。很多纪检干部开展联系基层工作不够,深入基层调研少,指导基层工作少,导致工作第一手资料掌握少,工作起来与现实脱节,抓不住关键,找不准工作方向。三是自我要求放松,损害队伍形象。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观念不强,嘴巴不严,说话随意;有的存在不注意身份,不分场合,参与吃喝游玩;有的甚至违纪违法受到查处。这种现象如不采取措施,加以纠改,势必影响到整个纪检队伍的长远发展。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的种种问题,有干部自身内在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等客观因素影响,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干部教育学习,做到长效化。一要抓好教育内容。要加强党性教育,促进干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加强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干部经住诱惑,耐住寂寞,守住清贫;加强宗旨教育,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促进干部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方式,依靠群众办事,服务群众办事。二要创新教育形式。要在拓广教育内容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挂职锻炼等制度,让干部更多接触业务和其他经济、科技知识。同时要善于寓教于乐,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提高教育效果。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因工作属疏于学习,再忙再累,也要坚持执行既定的学习制度。

(二)拓宽干部流通渠道,把好“进出口”。一是完善准入制度。切实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标准,把能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吸收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严格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二是畅通出口渠道。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支持,通盘考虑干部交流问题,适当考虑纪检干部在非本系统内流向问题。对不能很好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也要畅通出口,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强化内部轮岗。长期在一个岗位任职不利于干部成长,应加快机关内部干部轮岗步伐,使纪检监察干部得到全面发展。

(三)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实现全面化。一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全面掌握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措施,促进整改。二是要加大外部监督力度。上级纪委监委的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到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干部活动动态。要多与纪检干部办过案的单位和当事人直接接触,听取他们对干部工作的反映。三是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要公布专门举报电话、邮箱,同时经常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收集情况,把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情况,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监督是纪委监督委员会的基本责任、第一责任。监管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管对象大增,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管对象。面对这么多监督对象,如何实施正确有效的监督,构筑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重大课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管工作来看,2020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xx%,这表明我们的监管工作还存在很大差距和不足。

(1)车站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责任机构,其责任是监督纪律问责的监督法规定,监督委员会是履行国家监督职能的责任机构,其责任是监督调查处置。纪律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督委员会,监督都是第一任务责任,坚决把监督放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律检查监察干部不能把握政治机关的定位,不擅长从政治上审查、分析和调查问题,重新审查轻微监督,认为事件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监督检查室和乡镇纪律委员会和派遣机构都忙于事件,不擅长监督,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足,监督的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出现,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足,监督容易惹人生气,监督变弱,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规则对纪委监督委员会各监督主体谁统一、责任分工、如何合作等没有详细规定。例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

“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

报告。

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来定“准”位,而不出现偏差,需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

总结等都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主动向局党组汇报群众信访、本部门和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针对问题,积极谏言献策,为局党组当好参谋助手;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党组分忧解难;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数,拓宽工作局面。主动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是处理好与局机关各部门的关系。要坚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不包办代替,不超越权限。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勇挑重担,当好主角。需要配合的工作,恰如其分地当好配角。

在工作方法上注意防止和克服两种倾向:一种是“钦差大臣”式,到处插手,横加指责;一种是“聋子的耳朵”式,怕得罪人,不闻不问,明哲保身。只有找准定位,在本职工作上下功夫,才能真正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

执法检查是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和及时发现药品监督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有效途径。为了加强监察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到“关口”前移,主动出击,全程参与每季度一次的执法检查。

通过对药品监督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的执行情况,稽查案件的检查、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复核,从中发现问题,辨症施治,有针对性地建立监督约束机制,筑起权力腐败的防火墙。

把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前瞻性,有利于提高执法和监督水平,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同时,还可以通过执法检查,找准管理上、制度上的薄弱环节,针对问题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逐步建立一套既切合实际又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要采取“防、堵、查”三位一体的综合整治方法,标本兼治,加大建章立制和从源头上治理的力度。对那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人和事,必须坚决查处,毫不留情;而对于一时失足,犯一般性错误,尚能挽救解脱的干部应给予机会,要将以礼服人,以情感人,以制度管理人贯串日常工作中。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拔高起点,做复合型干部。认真学习,刻苦钻研,要增强理论功底,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组织协调、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要主动介入机关的各项监督检查业务活动,增强感性认识和实践经验,使自己成为既是纪检监察业务的专家,又是熟悉药品监督检查的能手,只有充分熟悉业务才能使监督工作有针对性,而不盲目;有前瞻性,而不短视。

二是求真务实,做有工作实绩的干部。纪检监察不能被动完成上级交办任务,而应结合全局中心工作主动出击,做出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绩,使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和地位不能代替、不可缺少,用有“为”来达到有“位”和有“威”。

三是严于律己,做廉政勤政的干部。纪检监察工作由于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言行,注意维护和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展示纪检监察干部风采。四是注重调研,做研究型的干部。

要做到“三勤”:脑勤、腿勤、手勤。“脑勤”即勤于思考,善于从平时的工作中总结、发现和提炼具有规律性的东西,不就事论事:“腿勤”即勤下基层,潜下心多作调查研究,不做蜻蜓点水式的干部:“手勤”即结合实际尽可能多地作一些理论方面的探讨和分析,注意捕捉有特色、有价值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创新是推进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就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是要把本单位工作经验系统化。

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研究、总结本单位工作经验,形成新的较为完善的工作思路、措施和方法,并不断总结提高,创造出更加系统、更高层次的新经验。

二是要把上级精神具体化。贯彻上级精神不能简单照搬照抄,当传声筒、收发室,要吃透上级精神,将上级要求与本单位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在贯彻落实中创新。

三是要把外地经验本地化。

现代信息的快捷,使我们足不出户就能看到、学到很多外地和外单位的新思路、新方法,但我们要结合实际,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在学习的基础上树立新观念、开辟新领域、提炼新方法。

四是要使本单位工作特色化。抓创新就是抓特色,要善于思考,积极探索,形成独具特色和优势的工作经验和风格。

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纪检监察工作,给队伍素质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纪检监察队伍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是纪检监察队伍存在的普遍问题。

因此,要努力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力量,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交流、调配力度,利用各种机会、多种渠道选拔、交流年富力强、刚正不阿、勇于创新、整体素质较高的纪检监察干部。

切实搞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实用、提高的原则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同时,要适时、适地组织干部到外地或在本市开展考察调研活动,以交流经验、开阔眼界、提高素质,努力培养和塑造“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新形象。

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配合,才能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当前,尤其要在三方面下工夫:

一是当好参谋助手。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向党组汇报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

要主动想全局,对上级指示精神提出符合本局实际的贯彻意见,对每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党组研究后搞好部署;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出主意、想办法。

二是搞好任务分解。各职能部门抓反腐败能否做到各负其责,工作任务能否认真完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分解任务。只有把反腐败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提出要求,并加强检查指导,才能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反腐倡廉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我们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责任制的权威性。

总之,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只有更新观念,牢固树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执纪执法思想和观念,适应新的形势和变化,注重研究新的方式、方法,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推动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发挥好职能作用,开创药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范文

甘肃省纪委监察委员会第八纪检监察室副部级纪检监察员赫莉:近年来,从我省调查的省管理领导干部违纪事件来看,加强省管理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的生活圈、交往圈、休闲圈监督是一大难点。一些党员干部下了班,就觉得自己没人管了,成了“脱缰的野马”,流连酒楼饭庄、沉溺牌桌、混迹三教九流,搞“小圈子”“拉山头”,有些人什么饭都敢吃、什么人都敢交、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庆阳市原副市长王谦在告白书上写道:和自己交往的是上司的朋友,工作8小时以外收到上司的钱,坐上司的车,吃上司的饭,自己也成了上司,不像党员的领导干部。无数案例表明,一旦八小时以外的生活方式打开差距,党员领导干部就容易逐渐滑向腐败的深渊。但是,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是一个难题,例如如如何获取不良行为信息,如何规范常态化监督,需要在网络格式信息收集反馈机制、单位与家庭交流信息共享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实践。

河南省南阳市纪委监督委员会第五执纪监督室副主任梁江:实践中,我们认为对市管理干部监督有困难。一是访问通报问题线索不具体,难以开展目标监督。县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大众不知道违纪违法问题,访问通报反映的问题往往缺乏实质性内容。大众通报某县法院院长欺骗大众,与反映者取得联系后,反映者无法举出具体事例,无法开展下一步工作。二是监督方式统一协调不足,没有打组合拳。党委、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等负有日常监督责任,但协调不足,没有真正合作。唐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谢某多年没有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事项,没有被发现,通过对话咨询一直隐瞒,之后由于他的事件有关,立案调查发现有严重违反纪律的嫌疑。三是有的监督者轻执纪监督、重审查调查,思想观念有待扭转。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轻全程监督、重事后处置;有个别干部畏难于监督工作形势严、任务。

压力大,不敢较真碰硬,转而热衷于做“太平官”。

江西省上犹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鸿懿:当前,县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方面,除了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有“重大案、轻小错”的政绩观偏差之外,主要有如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在落实“第一种形态”方面,有时处理不好质量与效率的关系。实施函询、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的程序不亚于执纪审查,以约谈提醒为例,目前有制定方案、谈话报告、了结反馈等六个步骤,程序规范,有助于保证谈话质量,但如何提高效率是个问题。二是在基层熟人社会中,纪检监察干部对强化日常监督有较大顾虑。县里的纪检监察干部与监督对象“低头不见抬头见”,有的互相之间很熟悉,在监督中经常出现自己的子女及亲人就在约谈、诫勉对象所管辖部门或单位就读、工作的情况。纪检监察干部“抹不开情面、拉不下脸”的情况较为突出。三是被监督者接受监督的意识还有待增强。有些党员干部认为被通报的影响面更大,不利于今后开展工作,存在“宁愿被警告处分,也不要被通报”心理。还有的当事人为逃避监督,通过各种层面打招呼、说情、请托等方式,干扰日常监督工作。

几位纪检监察干部感受到的这些问题,并非日常监督所面临难题的全部。有问题不可怕,只要各级纪委监委直面问题,出实招、用实功,加强日常监督遇到的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纪检监察工作应是一个具有自身运行规律的系统,尽管这个系统内容广泛,结构和功能比较复杂,但它同任何一个管理系统一样可由决策、执行、监控三个子系统构成。其中监控这个子系统承担着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决策和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对整个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必要的调节和控制的重任,也就是说检查、督促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近年来,随着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督查工作正成为领导决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必将进一步促进纪检监察督查工作的任务、地位、作用的变化和工作方法的进一步变革。纵观新时期纪检监察督查工作,具有以下几个新的特点:

一是在督查工作范围上,由单纯案件催办的“小督办”向办理党委决议、决定的“大督办”方向发展。

过去纪检监察的督查工作只是办理一些群众来信、来访,举报违纪案件的查办,领导交办或临时性的其它工作。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们党面临新的考验,党政机关、党政干部违法违纪问题越来越突出,纪检监察工作面对新的形势,督查工作逐步由单纯的事后案件催办向事前的预防型转化,督查的任务由单一的催办案件发展到对党纪、政纪、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的学习,贯彻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等全方位的大督查、大督办,它的范围涉及到政治、经济、教育的各方面,这时的督查工作已不再是过去的催办工作,而是具有广泛意义上的督促检查工作。这是纪检监察督查工作在根本性质上的一次重大变化。

二是在督查人员组成上,由办公室人员的“低层次”向党委、纪委主要领导构成的“高层次”方向发展。

督查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党纪、政纪、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委的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和党风廉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上来以后,只靠纪检监察办公室人员是无法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的。把督查工作纳入党委的议事日程,由纪检监察办公室的任务变成党委的职责,由过去的电话催办变成督查人员、党委、纪委主要领导,政工部门齐抓共管已成必然趋势,工作检查,党委有责,做好落实情况的检查,应成为党委常抓不懈的工作。我所从大政工的格局出发,针对全所点多、线长、面广的实际情况,从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执法执纪、管教工作,“五防”工作和习艺安全工作的全方位出发,组织纪检监察、政工、管教、习艺安全部门的领导,组成常年的督查小组,每月对各单位进行一次全方位的督促检查,违纪违法案件由过去每年发生十多起到2004年仅发生一起,2005年至今没有发生。各方面工作发展势头良好。

三是在督查工作的本质特征上,从偏重于“务虚”向“务实”型方向发展。

放在各项工作用的全过程,减少工作的失误,注重实际工作效果,求实务实,才是“务实”督查,也是新时期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是督查方法由传统方式向科学方式方向发展。

在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的新形势下必须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性,把一些影响大、牵涉面广的典型事例的查办结果及时公布或向新闻媒体通报,不仅对公职人员起到制约作用,便于舆论监督,强化民主意识,提高督查效应,而且增强了督查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党的威信。

加强对查办件的综合分析。如果说过去就案办案,按时办结就算完成了任务。那么现在看来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了。新形势要求我们保质保量的完成督查任务,对查办案件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带规律性的东西,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性的意见和建议,这正成为新时期督查工作的有效方法。

针对新时期纪检监察督查工作的新特点,我们必须调整工作思路、采取相应对策,始终保持督查工作与党的中心工作同心、同向、向步,为此,笔者建议:

过去的督查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对办案情况进行评估,对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通过查阅案卷,看它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适用的纪律条规是否正确等方面去进行督查。往往满足于文字案卷。从督查的内容上看,纪检监察没有这方面的制度规定,督查实践中无章可循。为了维护督查的严肃性、规范性、提高督查的实效性。笔者建议应首先加强督查的制度建设,对督查工作的内容、程序、工作性质、工作原则作出明确的规定,使纪检监察督查工作有章可循,不断提高督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配备强有力的督查人员。

督查的目的是为了强化监督,要达到这一目的,靠的是督查的力度和督查的质量,而不是督查的数量。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人员配备相对紧缺,没有专门的督查人员,督查工作有时往往应付了事。为了达到督查工作的目的,建议在精减机关工作人员的同时,增加督查工作人员编制,选派政治觉悟高、有较强工作能力、经验比较丰富的同志担任专职督查人员,保证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提高督查质量。

3、加强对督查人员的培训工作。

随着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后,纪检监察督查工作也应该及时围绕党委想经济、议经济、抓经济这个中心上来。监督检查,要为经济这个中心出主意想办法,督查人员必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解决经济建设方面的问题,这就要求督查人员必须懂经济,当好党委的参谋。督查干部工作如何,主要是看他在工作中主动发现了多少问题,提出了多少建议,有几条被领导采纳。因此,要使督查工作尽快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必须加强督查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努力适应工作要求。

相关范文推荐
  • 01-09 永不放弃演讲稿(实用20篇)
    演讲稿是一种通过有计划、有目的地演说来引导观众思考和行动的文体,它能够有效地传递信息和影响听众。希望大家通过阅读这些演讲稿范文,能够提高自己的演讲能力和魅力。
  • 01-09 党员分级家访报告大全(19篇)
    范文范本是对作者经验和智慧的总结,具有很高的参考性和指导性。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值得一读的总结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启发和指导。家访内容:付雪坤
  • 01-09 清明节的由来课文(优质15篇)
    范文范本是写作的参照标准,通过比较自己的作品和范文,我们可以找到自己不足之处,进而改进自己的写作。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经典的总结范文,供大家欣赏和学习。
  • 01-09 大学职业规划书(实用18篇)
    在职业规划中,我们需要考虑自己的兴趣、价值观和能力,以便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方向。以下是一些职业规划的面试技巧和求职经验分享,希望能帮助大家在职场中取得更好的表现
  • 01-09 夫妻经济适用房申请书格式(优质18篇)
    更多申请书是一种书面材料,用于申请学校、职位或项目等,可以展示个人的能力和优势,提高申请者的竞争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更多申请书范文,仅供参考。这些范文包括
  • 01-09 小学校长国旗下讲话稿养成教育(汇总19篇)
    在国旗下讲话的时刻,我们应该以庄重的姿态,表达对祖国的热爱和对国旗的敬仰之情。这是一些精心挑选的国旗下讲话稿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写出令人动容的演讲稿。
  • 01-09 幼儿园教师安全教育研讨经验分享(优质21篇)
    通过阅读大量的范文范本,我们可以积累丰富的写作经验和素材,为以后的写作积累充分的准备。希望这些范本对大家的写作能够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帮助大家提高写作水平。
  • 01-09 感恩父母大学生演讲稿三分钟(热门16篇)
    一篇好的演讲稿需要有清晰的主题、结构合理的内容和生动的语言表达。跟随下面这些大学生演讲范文一起思考和反思,看看如何提高自己的演讲能力。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 01-09 学习心得形势与政策的关键议题(汇总24篇)
    学习心得是对学习过程中的收获和感悟进行总结和归纳的一种表达方式。我们来看看一些优秀的学习心得,同时也可以从中找到自己的不足和提升空间。经过对《形势与政策》课差不
  • 01-09 超声科实习心得体会(优质18篇)
    通过写实习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梳理自己的实习经历,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记忆。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成功的实习心得体会,希望能够为大家在实习中找到一些灵感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