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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书管理制度(精选17篇)

时间:2023-11-04 16:28:48 作者:FS文字使者 电子证书管理制度(精选17篇)

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和奖惩机制,确保其有效性和公正性。为了更好地了解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我们可以看看以下范文。

电子管理制度

1.1员工ic卡只限持卡人在公司指定的打卡机上使用。发现不能读卡(无响声)时应在2天内报人事部处理,否则无考勤记录作缺勤处理。

1.2员工应妥善保管ic卡,切勿近磁、湿水及折损,凡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遗失ic卡,须立即填写'考勤卡遗失补办申请表'到人事部办理补卡。补卡需收取工本费20元,于个人工资中扣除。

1.3员工跨项目调动时,须将ic卡交回本项目人事部,到新项目人事部报到时再重新办理ic卡。在项目内部调动,如打卡点变动,员工必须提前一天到人事部修改ic卡数据,如不办理手续导致无考勤记录作缺勤处理。

1.4员工离职必须将ic卡交回人事部,否则需支付工本费20元。

2.1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到指定地点按时打卡,上下班不能打连卡,需间隔15分钟以上,并在规定有限打卡范围内,否则系统会拒绝记录数据而作缺勤处理。

2.3加班需按'加班申请'上的时间打上下班卡(除司机的中午加班及安管部加班),确因工作原因不能打卡需写'签卡证明',否则加班无效(如相同的人员在同一时间内加班,可只写一份加班申请注明即可)。

2.4安管部人员及所有上直落班次的人员如有半天休假的情况,须另填写'请假单'交人事部。

2.5各部门文员需在每月2号前将行政级人员的上月考勤资料上交人事部,由人事部核算后报集团行政中心。

2.6严禁替他人打卡,违者双方第1次给予警告处分;第2次记小过;情节严重者给予解雇。

3.1员工离职(含辞职、劳动合同期满)由部门负责人出具该员工最后工作日的'证明文件,考勤计核按正常程序核算,待员工考勤报表审批后交财务部统一计发,于次月15日正常发放工资时转入离职员工银行帐号。属解雇者应当在办理离职手续当天计核并发放工资。

3.2临时工离职必须提前7天通知人事部或离职后三天内递交离职表及最后工作日证明,其他按正常程序审批,计发工资的时间为每周一。

4.1多班次部门,月初由部门负责人做好本部门员工的班次安排并交人事部,如出现班次临时变动的,应提前1天报人事部以便及时更新。

4.2月初部门班次安排好后,员工要求变更的必须填写'班次变更表',经上级审批及人事部门确认后生效。

5、各部门需认真填写各类表单(明确时间、人员、部门),如填写字迹不清晰不予受理。

6、附:各部门班次,如有更改请及时通知人事部。

证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以下简称安全标志证书)的监督管理,规范安全标志证书的使用,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安全标志证书的制定、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安全标志证书是确认矿用产品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准许生产、出售和使用的凭证。

第四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负责安全标志证书的审理、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实施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必须取得安全标志证书,在安全标志证书的有效期内,按规定加施安全标志标识后,方可出售和使用。

第六条安全标志证书样本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制定,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准备案。

第七条安全标志证书的式样:。

安全标志证书规格为297mm×210mm;。

安全标志证书正上方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徽;。

安全标志编号是安全标志获证产品的唯一性编码;。

安全标志证书背面印有持证须知。

第八条安全标志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制,加盖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印章。

第九条安全标志证书的使用:。

(一)可以在获证产品广告和宣传材料上使用安全标志证书;。

(二)可以在产品投标、销售过程中,向用户出示安全标志证书。

第十条取得安全标志证书的生产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二)不得利用安全标志证书进行误导宣传、欺诈活动;。

(三)不得伪造、转让、买卖和非法使用安全标志证书;。

(四)接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对安全标志证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在安全标志有效期内需要更换安全标志证书的,在向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提出申请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更换。

第十二条在安全标志有效期内,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生产的、或发现产品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或产品标准或有关规定提出新要求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有权收回安全标志证书。

第十三条被暂停使用安全标志的,暂停使用安全标志证书;被撤销安全标志的,安全标志证书收回。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药品电子管理制度

目的:为强化部分高风险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药品真实、可追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依据:《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xx]165号);国家局《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食药监办[20xx]153号);《关于保障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行管理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xx]585号)。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管理。责任人:综合办公室、物流部、质量管理部、业务经营部。

内容:。

1、公司应按要求配备监管码采集设备,并对所经营的药品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

2、质量管理部验收组负责对购进的《入网药品目录》中所列的药品或销后退回的此类药品进行全面检查与验收,发现生产日期在20xx年10月31日以后的该类药品,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入库销售。符合规定的,准予入库,并通知物流部采集入库数据。

3、物流部负责《入网药品目录》中所列药品出入库数据的采集工作。验收组根据验收情况,对符合规定的该类药品办理入库手续,物流部在记帐前采集入库数据,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有权拒收。该类药品出库时,必须采集出库数据。物流部应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专人负责,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4、系统管理员协助数字证书操作员负责本企业经营药品的电子监管信息维护与更新,核注核销,并确保上报信息及时、完整、准确。物流部应于当天工作结束后,在次日上午10时前将监管码采集设备交由数字证书操作员上传前一天的出入库数据,上传完毕后,数字证书操作员将监管码采集设备交还物流部。

5、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药品电子监管方面的培训工作,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并会同质量管理部做好此项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

6、系统管理员负责起草监管码采集设备的操作规程,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7、数字证书操作员负责妥善保管所申请的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不得转借冒用。如有丢失,应立即向证书发放部门办理挂失、注销,并重新申请。

8、凡进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药品目录》的品种,在产品外标签上加印(加贴)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无须到药监部门备案,因此,质量管理部在审核、验收此类品种时,无须索要加印(加贴)药品电子监管码的药品标签备案资料。

9、对进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药品目录》的品种,质管、验收、保管、养护、出库复核等岗位的人员应加大检查力度,发现有伪造、冒用、重复使用监管码的,或发现监管码信息与药品包装上实际信息不符合的,应及时报告公司质量负责人,经公司质量负责人审核确认后,由质量管理部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证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权限证书管理,规范授权行为,明确经营管理权限,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ee发展总公司章程》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ee发展总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及其他所属公司和驻外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企业(事业)单位代表人身份证书》及《授权委托书》的签发、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权限证书的签发和使用应当遵循准确、守制、合法的原则。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其所在单位名义从事经济活动。

第四条总公司法规室负责总公司代表人、总公司的驻外机构及经营部门负责人身份证书和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工作,并对总公司所属各公司代表人身份证书和授权委托书的签发、使用、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总公司所属各公司应当设专人负责本单位代表人身份证书和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总公司法规室在权限证书管理方面的职责是:

(一)起草、发布、推广权限证书示范文本:

(三)胁助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向其他职工签发以总公司名义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与权限证书管理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以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名义出具、签发的各种权限证书都必须按照统一的规则编号,并由持有人签收。

第七条负责权限证书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坚持原则,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妥善保管各种空白权限证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单位代表人的指示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第八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是总公司及其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其所在公司从事对外经济活动的身份证明文件。持有人可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以本公司名义从事对外经济活动。

《企业(事业)单位代表人身份证书》是总公司及所属各公司、驻外机构的代表人代表其所在单位从事对外经济活动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九条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和《企业(事业)单位代表人身份证书》,应当载明:该代表人的姓名、性别、职务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并注明出据日期,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仲裁、诉讼及其他活动中使用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和《企业(事业)单位代表人身份证书》的内容,应当遵从仲裁机构、法院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十条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由法规室在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出具,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总公司所属各公司及驻外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或《企业(事业)单位代表人身份证书》,由总公司法规室在人事本部批准后出具,并加盖该单位的公章。

第十一条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和《企业(事业)单位代表人身份证书》时,应当向对方当事人出示原件,提供经核实无误的复制件。

在仲裁、诉讼及其他活动中使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和《企业(事业)代表人身份证书》时,应当遵从仲裁机构、法院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十二条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代表本公司从事对外经济活动,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非经授权,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任何人都不得以中国ee发展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名义从事对外经济活动。

第十三条对于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总公司所属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第十四条总公司法规室负责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向总公司各业务部门、各职能部门。各驻外机构职工签发的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工作。

总公司所属各公司由法规派驻人员负责驻在公司法定代表人向本公司职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根据实际情况,授权委托书分为以下两类:

(一)职务授权:职务授权委托书是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向业务部门、驻外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签发的,或由总公司作为股东向所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发的,以及由总公司所属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向本公司委托经营人签发的,授权其依职权在一定时期内以所在公司名义从事对外经济活动的法律凭证。

(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委托书是总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向本公司职工签发的,授权其在一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以所在公司名义为某项业务而进行一般性的洽商、联系或进行谈判、签约等决策性活动的法律凭证。

第十六条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授权人姓名及所代表的企业法人的名称;

(二)被授权人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及所在单位、部门名称、职务;

(三)授权事项及权限范围、有效期限;

(四)授权人姓名及授权单位名称;

(五)被授权人印签预留;

(六)注意事项;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授权委托书必须采用总公司法规室统一制订的.格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律事务人员协助办理,在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授权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授权委托书持有人代表授权单位从事对外经济活动时,应当向对方当事人出示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索取对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证书原件或经核实无误的复制件。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解除或终止授权:

(一)授权事项完成或授权期限届满的;

(二)因被授权人发生人事变动的;

(三)因公司自身发生变更的;

(四)因被授权人违反有关法律和公司规定的;

(五)其他总公司认为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授权的。

第二十一条授权被变更、解除或终止后,被授权人应当将授权书交回。

规定,向人事本部提请给予相应的经济、行政处罚:

(一)保管空白权限证书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玩忽职守,不认真办理有关手续,后果严重的。

第二十三条持有权限证书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由总公司法规室根据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职工奖惩的规定,向人事本部提请给予相应的经济、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保管、使用权限证书不慎,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被授权人不认真履行代理职责,给本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四)被授权人与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本单位利益的。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在签署(职员法律承诺书》的基础上执行。

证书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机构所有证书原件、申办原始资料及其重要文件资料的管理,防止遗失并保证按时备案复检等,特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证书及资料由办公室负责统一保管。

1、所有资信文件:验资报告、评估报告、年检报告等。

2、重要文件,如项目文件、管理制度文件等。

3、理事会会议文件及通知、权威部门发布给机构的授权函等。

4、所有由重要机构或组织颁布的证件如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三、资料保管员职责如下:

1、建立证书资料目录及相应档案,以便及时查找。

2、负责日常管理,保证证书资料的完好无损,防止任何情况下的遗失损坏。

3、负责有关证书的申办、变更、年检、延期等工作。

4、严格按照机构的有关制度办理有关借阅、借用、复印等工作。

5、严格交接转移手续。

四、证书资料的借阅、借用、复印管理办理。

1、机构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借阅、借用、复印证书资料时,应填写借用登记表,写明事由及拟用证书资料名称、件数、归还期限等,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并签名确认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2、资料保管员凭主管领导签批的申请书办理借用、借阅、复印等业务,其他任何人员提出的任何要求,均不予受理。

3、凡借阅、借用证书资料,必须在申请日期内归还,不能按时归还的应申请延期,手续与上述1相同,但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五、违规责任。

1、凡因保管不善或借用、借阅手续不齐,导致证书及重要文件资料遗失的,由资料保管员承担补办费用及相关责任。

2、凡因借用、借阅人过失而造成的证书资料灭失,由借用、借阅人承担补办费用及相关责任。

电子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应掌握计算机网络管理技术,能为教师和学生解决操作中遇到的问题,电子阅览室开放期间,管理员不得离开教室。

2、电子阅览室管理员要正确引导学生查阅信息,有权制止任何不良行为。

3、管理人员要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软件和光盘的保管和保养工作和电子阅览室的`保洁工作。

4、保持室内安静,不准高声喧哗和谈论。

5、未经许可不得携带光盘带入电子阅览室。磁盘、u盘等带入电子阅览室使用,需经管理员许可。

6、保持室内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设施,禁止将食物、饮料带进本室。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7、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8、电子阅览室内不得浏览、传播不良信息;不得在网吧内无理取闹、大声喧哗;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运行任何大型游戏;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者变向赌博活动。

证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船员条例》以及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海船船员健康证书(以下简称健康证书)的签发与管理。

本办法所称健康证书是指海事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船员条例》和我国加入或者缔结的国际条约所签发的以表明海船船员身体状况能够有效履行其岗位职责的职业医学书面证明。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海事局主管全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的签发与管理工作。

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海事局确定的职责范围具体负责健康证书的签发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海船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书。

第五条健康证书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一)持证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船上任职部门、持证人签名及照片;

(三)有关国际公约的适用条款;。

(四)主检医师声明;。

(五)发证日期和有效期截止日期;

(六)授权机关名称;。

(七)签发机构名称和主检医师签名;。

(八)规定需要载明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海船船员申请健康证书,应当到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具备船员职业健康状况鉴定能力的体检机构(以下简称体检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第七条海船船员满足以下要求的,体检机构的主检医师应当及时签发健康证书:。

(一)年满16周岁;。

(二)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

(三)符合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标准;。

(四)符合海事管理机构要求的照片。

第八条健康证书的有效期不超过2年;申请健康证书的海船船员年龄小于18周岁,则健康证书有效期不超过1年;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超过持证人65周岁生日。

第九条健康证书有效期满的,海船船员应重新申请健康证书。

健康证书在航行中有效期期满的,在到达下一个有缔约国认可的从业医生的停靠港之前该健康证书仍然有效,但为期不得超过3个月。

在紧急情况下,海事管理机构可允许持有近日过期的健康证书的海船船员工作至下一个具有缔约国认可从业医生的港口,但许可的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第十条健康证书损坏或遗失时,持证人除应向原签发健康证书的体检机构提出补发申请外,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健康证书损坏的,应缴回被损坏的证书原件;。

(三)申请在水上交通事故中灭失的健康证书补发的,应向体检机构提交事故证明。

补发的健康证书的有效期截止日期与原健康证书的有效期截止日期相同。

第十一条船员申请健康证书信息变更的,应按下列情况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健康证书所载的除船员身份信息外的其他信息纠错的,应向原签发健康证书的体检机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变更。

第十二条海船船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申请健康体检,主检医师根据体检情况作出体检结论:。

(一)丧失工作能力超过30天的;。

(二)因医疗原因离船的;。

(三)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影响其履行岗位职责的其他情况。

第十三条健康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海事局统一印制。

第十四条从事船员职业健康状况鉴定的体检机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三)开设附录1规定的诊疗科目;。

(四)自有具备健康证书签发权的主检医师2名及以上;。

(五)具有附录2规定的仪器、设备;。

(七)建立完善的海船船员健康体检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签发健康证书的主检医师,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具有内科或外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健康体检的临床经验;。

(三)熟练掌握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熟悉《海员健康检查指南》、《国际船舶医疗指南》及海船船员职业特点。

第十六条从事船员职业健康状况鉴定的体检机构应当向该机构所在地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报备以下材料:。

(一)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主检医师报备申请表(附录3);。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五)开展海船船员健康体检项目相应的仪器、设备及运行情况等资料(附录4);。

(七)海事管理机构要求报备的其他材料。

该机构所在地未设立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的,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海事局指定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报备。

第十七条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对体检机构报备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实,并将符合本办法规定要求的体检机构及其所属主检医师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海事局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海事局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具备船员职业健康状况鉴定能力的体检机构及其所属主检医师名单。

第十八条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海事局公布的体检机构、主检医师签发的健康证书无效。

公布的体检机构的分院、子院从事船员健康证书签发的,应当满足本办法的有关要求,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海事局公布。

主检医师离开其备案的体检机构,其健康证书签发权自动终止。

第十九条体检机构、主检医师备案的信息发生变化的,体检机构应当及时向备案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十条体检机构依船员申请,对申请船员按要求进行体检;主检医师应当自船员健康体检结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签发或者不予签发健康证书的决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签发健康证书;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签发《船员健康检查表》,并留存船员本人签名的《船员健康检查表》复印件。

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船员要及时通知其本人。特殊情况需要延迟发证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船员本人。

第二十一条体检机构应将签发的健康证书信息或不合格结论和项目,自体检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备。

第二十二条体检机构应妥善保管空白证书,作废的空白证书应交回备案的海事管理机构。

第二十三条体检机构应将签发健康证书的相关资料保存至少3年。

第二十四条海船船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有提出复查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海船船员若对不符合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标准或存在相关职责限制的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得知体检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向原体检机构申请一次复查。

第二十六条体检机构应根据船员复查申请对其不合格或受限项目进行复查。

执行复查与执行初次健康检查的主检医师不能为同一人。

复查合格的,签发健康证书;复查后仍不合格的,应将复查结果告知船员本人。

第二十七条体检机构和主检医师具有下列权利与义务:。

(二)体检过程中发现疾病时,应当及时通知船员本人;。

(三)客观真实地作出船员健康体检结论,并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备;。

(五)保护船员的隐私,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船员健康体检信息被用于其他目的;。

(六)每年对开展海船船员健康体检、签发健康证书业务情况总结分析,并以书面及电子方式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十八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体检机构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体检机构业务开展、诚实守信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海事管理机构应每年对体检机构进行至少一次现场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海事管理机构当建立体检机构管理档案,记载体检机构信息、资质和业务开展等情况。

第三十条海船船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健康证书签发机构应当注销其健康证书,并上报备案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

(一)船员申请注销的;。

(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健康证书的;。

(三)隐瞒相关职业禁忌病史的;。

(四)船员健康状况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健康证书签发条件的;。

(五)签发健康证书的体检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一条体检机构或主检医师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海事局从公布的体检机构和主检医师名单中予以删除,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报备:。

(一)未有效履行对体检者身份核实义务的;。

(二)未如实作出体检结论的;。

(三)未按程序及相关规定签发健康证书的;。

(四)未按要求保存签发健康证书相关资料的;。

(五)未按要求保管空白证书的;。

(六)泄露船员个人隐私和体检信息的;。

(七)体检机构或主检医师信息发生变化,未及时变更的;。

(八)不再满足本办法规定的体检机构或主检医师条件的。

第三十二条中国籍海船船员持有的缔约国认可的从业医师签发的健康证书予以承认。

第三十三条引航员、外国籍海船船员及正在接受海船船员教育与培训的学生申请健康证书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电子管理制度

一、电子琴室由上课的`辅导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添置设备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三、注意室内整洁,不准带东西到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座台、墙壁上乱刻乱画。

四、上课、排练节目,学生要有秩序进入室内,按规定的地方就坐,室内保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打闹、走动。

五、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如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六、音乐器材借出或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或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七、每次活动完,要检查器材摆放,关好门窗。如造成损失,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证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发放与标识管理工作,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终审、证书发放、标识使用与管理。

第三条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负责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发放和安全标志标识管理。

第四条终审是对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及技术审查、产品检验和现场评审结果的综合评价。

第五条终审包括技术审核、产品检验审核、现场评审审核、综合评定四项内容。

(一)技术审核主要审查技术文件的一致性、完整性及技术审查中提出问题的处理情况,并对技术审查工作进行评价。

(二)产品检验审核主要审查产品检验报告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并与技术审查报告、现场评审报告相互验证,对产品检验工作进行评价。

(三)现场评审审核主要审查现场评审报告(包括整改报告)及相关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并与技术审查报告、产品检验报告相互验证,对现场评审工作进行评价。

(四)综合评定是在技术审核、现场评审审核、产品检验审核做出评价的基础上对申请产品进行的最终审核,评定申办产品是否符合发放、延续或变更安全标志的条件。

第六条终审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审存在问题的,应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终止本次申办。

第七条对终审合格的产品,安标国家中心发放或变更、延续安全标志证书。

第八条安全标志证书基本信息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安全标志编号、生产单位、生产地址、依据标准、适用范围、有效期、发证日期、备注等。

第九条安全标志编号由9位编码组成,执行以下编码规则:。

产品使用环境:煤矿矿用产品用m表示,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用k表示。

产品类别: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目录的产品类别,用两位大写英文字母表示。

发证年份:产品首次取得安全标志的年份。

第十条首次申办产品,经终审合格,发放有效期为5年的安全标志证书。

对于申办产品属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需进行工业性试验的新产品,经终审合格,发放附有产品生产编号的安全标志证书。

对与已取得安全标志的产品属同一管理单元的产品,经终审合格,并入已取得安全标志的产品管理单元,安全标志编号和有效期与已取得安全标志的产品相同。

对必须在使用现场安装完成后才能进行性能参数检验的大型设备,经审查合格,发放附有产品生产编号的安全标志证书,供现场安装使用。待完成现场安装并经性能检验合格后,换发5年有效期的安全标志证书。

第十一条申请变更安全标志的产品,经终审合格,换发安全标志证书,安全标志编号和有效期不变。

第十二条申请延续安全标志的产品,经终审合格,换发5年有效期的安全标志证书,安全标志编号不变。

第十三条安标国家中心网站及时公告取得安全标志产品的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收回安全标志证书:。

(一)安全标志持证单位(以下简称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二)安全标志有效期内,产品属被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矿山使用的;。

(四)持证人营业执照被注销或吊销的;。

(五)安全标志有效期届满的。

第十五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在取得产品安全标志后,在产品或包装上加施、使用安全标志标识。安全标志标识的制作、使用与管理应严格执行aq1043《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的规定。

第十六条持证人应在取得产品安全标志后3个月内向安标国家中心申请安全标志标识备案,逾期未备案的,暂停该产品安全标志。

第十七条持证人应遵守如下约定:。

(五)按时参加安全标志年审,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六)遵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规定引发的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安标国家中心在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制。

第二十条申请人(持证人)应按规定支付安全标志服务费及标识管理费用。

电子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正常运行,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一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每一天上午8:30仟各班的出勤情景报给人事部门,若晚上需加班,在午时17: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包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早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开。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串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须离岗,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每5次请假离岗按旷工1天处理。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好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团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异常是遇到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聊天、嬉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离岗、串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串岗指上班时间串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进入车间前,须换号防静电服(鞋),将钥匙、手机等物品放进与厂牌编号一致的保险柜,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贴合规定,有权决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的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无聊必须经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无聊有条不紊地板房,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出发)。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我岗位的机械设备、仪器设备、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壹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礼貌生产,进取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付不服从安排的将上报公司处理。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用于本校教师和学生开展教育教学活动、阅读电子读物、上网获取信息,校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2、进入本室不准携带茶杯、饮料、食品等物品,严禁自带软件上机阅览,上机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室内卫生,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室内吸烟、喧哗。

3、遵守电子读物的借阅规则,办理手续后才可入室阅览,阅后软件当即归还。

4、不在因特网浏览不健康和与国家现有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信息。

5、不得擅自移动设备,擅自拔、插机器接口,不得擅自变更、删改机内设置,否则取消阅览资格。

6、设备使用过程中若遇故障,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询问,不得自行处理,负责责任自负。

7、上机完毕,应按正常步骤退出后关机,将耳机放置原位,放好凳子,填写上机记录后方可离开。

8、管理人员应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观念,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电教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电子公司管理制度

为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销售部员工必须遵守的原则,是规范员工言行的依据,是评价员工言行的标准。全体销售人员应从自我做起,从本岗位做起,自觉遵守各项制度。

员工如对本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可向销售部负责人咨询,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xx电子有限公司销售部。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销售总监。

大区经理大区经理大区经理大区经理大区经理。

区域经理区域经理区域经理区域经理区域经理。

销售主管销售主管销售主管销售主管销售主管。

1、品德好。

2、很强的语言驾驭能力。

3、人格魅力。

4、很强的组织计划管理能力协调能力。

销售总监岗位职责一:

1、坚决服从执行销售总经理工作安排。

2、参与制定企业的销售战略、具体销售计划和进行销售预测。

3、组织与管理销售团队,完成企业产品销售目标。

4、控制销售预算、销售费用、销售范围与销售目标的平?发展。

5、招募、培训、激励、考核下属员工,以及协助下属员工完成下达的任务指标。

6、收集各种市场信息,并及时反馈给上级与其他有关部门。

7、参与制定和改进销售政策、规范、制度,使其不断适应市场的发展。

8、发展与协同企业和合作伙伴关系,如与经销商的关系、与代理商的关系。

9、协助上级做好市场危机公关处理。

10、协助制定企业产品和企业品牌推广方案,并监督执行。

11、妥当处理客户投诉事件,以及接待客户的来访。

销售总监岗位职能二:

1、制订销售策略:根据公司市场战略与市场销售目标,结合所掌握的市场信息进行市场预测,制订市场拓展目标、销售策略与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并指导销售代表,完成销售、回款与市场目标。

3、销售业务管理:根据客户需求与公司营运流程,接收并管理客户订单,跟踪生产、计划、库存、发货执行、客户资信与回款等情况,完成销售服务。

4、客户关系管理:通过客户拜访、客户培训和推动客户意见、建议与投诉的处理等服务活动提高客户满意度,建立、巩固均衡的客户关系平台,逐渐渗透终端客户,掌握最终消费群体。

5、市场信息分析:通过一线销售代表收集市场信息,如:客户、产品、竞争对手等,并进行统计与分析,及时向公司市场、研发等部门反馈,推动快速响应。

6、费用管理:根据公司费用政策,指导下属了解销售重点,评估客户资源需求,制订预算使用计划,确定费用开销方式,合理协调、分配公司资源,并审核费用使用的合理性,提高投入产出比。

7、部门内部管理:根据公司经营方针和部门业务需要,合理设置部门组织结构和岗位,优化业务流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开发和培养员工能力,对员工绩效进行管理,提升部门工作效率,提高员工满意度。

大区经理岗位职责:

1、分析市场状况,正确作出市场销售预测报批;

2、拟订年度销售计划,分解目标,报批并督导实施;

3、根据中期及年度销售计划开拓完善经销网络;

4、根据网络发展规划合理进行人员配备;

5、汇总市场信息,提报产品改善或产品开发建议;

6、洞察、预测渠道危机,及时提出改善意见报批;

7、把握重点客户,控制70%以上的产品销售动态;

8、关注所辖销售人员及经销商的思想动态,及时沟通解决;

9、参与所属区域重大销售谈判和签定合同;

10、组织建立、健全客户档案;

11、指导、巡视、监督、检查所属市场的各项工作;

12、向直接下级授权,并布置工作;

13、定期向直接上级述职;并提出合理化及可行性建议。

14、定期听取直接下级述职,并对其作出工作评定;

15、根据工作需要调配直接下级的工作岗位,报批后实行并转人力资源部备案;

16、负责本区域市场销售人员任用的提名;

17、负责制定销售区域的工作程序,报批后实行;

18、负责区域销售部门主管工作程序的培训、执行、检查;

19、填写直接下级过失单和奖励单,根据权限按照程序执行;

20、及时对下级工作中的争议作出裁决;

21、每周定期组织例会,并参加公司有关销售业务会议。

22、按时完成公司销售部相关报表并及时上交上级部门主管审核。

领导责任:

1、对所属区域销售工作目标的完成负责;

2、对所属区域销售网络建设的合理性、健康性负责;

3、对所属区域确保经销商的信誉负责;

4、对所属区域确保货款及时回笼负责;

5、对区域销售指标制定和分解的合理性负责;

6、对所属区域销售给公司造成的影响负责;

7、对所属下级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整体精神面貌负责;

8、对所属区域销售预算开支的合理支配负责;

9、对所属区域销售工作流程的正确执行负责;

10、对区域销售部所掌管的`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负责。

主要权限:

1、有对销售部所属员工及各项业务工作的管理权;

2、有向营销总监报告的权力;

3、对筛选客户有建议权;

4、对重大促销活动有现场指挥权;

5、有权对直接下级岗位调配的建议权和任用的提名权;

6、对所属下级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

7、对所属下级的工作争议有裁决权;

8、对直接下级有奖惩的建议权;

9、对所属下级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和业绩有考核权;

10、一定范围内的经销商授信额度权;

11、有退货处理权;

12、一定范围内的销售折让权。

区域经理。

1、负责产品的市场渠道开拓与销售工作,执行并完成公司产品年度销售计划。

3、与客户保持良好沟通,实时把握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主动、热情、满意、周到的服务。

4、根据公司产品、价格及市场策略,独立处置询盘、报价、合同条款的协商及合同签订等事宜。

5、动态把握市场价格,定期向公司提供防水涂料市场分析及预测报告。

6、协助经销商维护和开发及完善专卖店系统。

7、收集一线营销信息和客户意见,对公司营销策略、售后服务、等提出参考意见。

8、按时完成公司销售部相关销售报表并及时上交上级部门主管审核。

着装规定:

1、工作期间,公司要求员工穿统一工作服,女性身着统一职业装;男性穿西装打领带,夏季要求身着白衬衣深色西裤(领带)。

2、上班时必须统一着装,佩戴胸卡。

仪容要求:

1、工作期间,员工应注意自己仪容。女性要求淡妆,并梳齐头发,男性头发不能盖耳,至少每月理发一次,勤洗头、头发应梳理整齐,不凌乱,不留胡须。

2、所有员工应每天打扫卫生后将鞋面擦干净,上班期间应保持鞋面无污物、灰尘。

3、员工应随时注意个人形象,谈吐时讲究礼仪,谦虚宽容,时刻保持微笑。

4、所有员工工作期间衣着必须保持整洁,无污物,衣服应熨烫整齐。

1、每天上、下班均由销售人员自己打卡签到。

2、每天早上8:00上班,考勤在8:15之前完成。

3、考勤时间标准:以标准时间为准。要求每位销售人员均核对自己的时间。

4、公司晨会如无特殊情况,销售部员工必须全体参加,必须着装整齐,仪容仪表于会前整理好,不规范者不得参加晨会。

5、调休、请假需提前一天经同意,并跟人事提前打招呼,以备考勤。

6、请假1天以内由上级主管负责人签字批准,2天以内由销售总监签字批准。3天以上需总经理签字批准(总经理不在由副总经理批准)。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否则按照旷工处理。月底核算,扣发请假日工资。

7、休假按公司制度调整年休,具体参照《公司规章制度》。

8、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销售部上班时间做如下规定:

上午:8:00---11:30。

中餐:11:30---12:30。

下午:12:30---17:00:

附注:可根据销售状况、季节等进行调整。

1、销售人员每天工作内容及行程以邮件方式在第二个工作日之前汇报。

2、销售人员以邮件方式用电子表格每周六下班之前汇报销售工作周报表。

3、销售人员以邮件方式用电子表格每月28号前汇报销售工作月报表。

附:《销售工作周报表》《销售工作月报表》。

1、新招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培训时间一并纳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内业务人员基本工资根据部门的薪资标准而定;试用期结束执行转正工资标准。

2、工资标准:分为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试用期1—3月:基本工资:底薪;转正后:基本工资+住宿补贴+餐补+交通补贴+通迅补贴+全勤+奖金。

3、薪金发放时间:每月25号发放上上月全部工资及各项补贴费用及奖金。

4、业务费用管理。

在公司销售人员中餐补贴以公司工作餐为标准,额外费用公司实行全额补助。

业务人员市区交通按公交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费不报销,特殊情况由营销总监签字报销。

差旅费用:销售人员外出补助80元/天。并按公司财务报销制度执行。

业务招待费:需请示销售总监,由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批准。

1、经办的销售人员填写时,字迹要工整、清楚,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2、合同内容填写。

合同包括:主合同、附加补充协议等。

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价格体系,规定的条款;如,出现变更、修改或补充,要及时向上级部门评审。

填写不得有空白栏,无内容填写应用“/”划去,否则造成后果自行承担。

加盖印章应该在相关重点条款及签字以及合同文本的夹缝处。

3、合同签字程序。

合同文本由区域经理填写后需大区经理审核签字,审核每一条款,各项数据是否正确,在交销售总监审批。

药品电子管理制度

1、目的:强化部分高风险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药品可溯性,保障公众安全用药。

2、依据:。

2.1关于印发《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20xx]72号)。

2.2《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xx]165号)。

2.3《关于保障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行管理事项通知》(国食药监办[20xx]585号)。

2.4《关于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xx]194号)。

2.5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药品批发企业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苏食药监通[20xx]364号)。

3、适用范围:本公司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管理,包括特殊药品、中药注射液、血液制品、疫苗、基本药物等有电子监管码的药品。

4、责任:药店验收人员及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5、内容:。

5、1公司应按要求配备监管码采集设备,并对所经营的药品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上传。

5、2药店验收员负责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核注工作,对20xx年4月1日后生产的并列入基本药物的品种,未入网或未使用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一律不得入库。符合规定的准予入库,及时采集数据。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有权拒收。

5、3.1药品以整件入库的,应以箱为单位进行扫描。

5、3.2药品应以完整中包装或以最小包装为单位进行扫描。

5、4质管科应协助数字证书操作员负责本企业经营电子监管信息维护与更新,核注与核销,并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完整、准确。储运部应于当天工作结束后,并于次日上午8时前将数据采集器交数字证书操作员上传前一天的数据,上传数据完毕后数字证书操作员将数据采集器交还储运部。

5、5办公室负责组织药品电子监管方面的培训工作,建立培训档案,并会同质管科对此项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

5、6质管科负责起草电子监管码采集器的操作规程,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5、7数字证书操作员负责妥善保管所申请的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不得假借冒用。如有丢失,应立即向证书发放部门办理挂失、注销,并重新申请。

5、8凡进入电子监管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在产品外标签上加印(加贴)药品电子监管码无须到药监部门备案。审核验收此类品种时无须索要加印(加贴)电子监管码相关资料。

5、9数字证书操作员发现预警信息应及时报质管科,质管科根据预警类型进行处理,对未勾兑、勾兑不符的预警信息,指导督促数字证书操作员、数据采集人员共同查找原因并处理,未发现问题的,与上游企业或下游销售单位联系解决。

5、10发现有伪造、冒用、重复使用监管码的,或发现监管码信息与包装上信息实际不相符的,应及时报质管科,经质量负责人审核确认后,由质管科在48小时以书面形式报当地药监部门。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室内计算机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对设备进行认真的管理维护。

(二)计算机运行时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岗位,工作结束后随手关机,并罩好机器,放好种类物品。下班后切断电源。

(三)保存好各机器的密码与口令,并定期进行更换。

(四)对重要的数据或程序必须定期备份,防止故障或病毒对数据的破坏。

(五)工作中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

(六)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严禁在室内吸烟。注意防火、防盗。

二、计算机网络下载信息规定。

1、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下载一些危害国家安全、侵犯社会、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信息。

2、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查阅、下载一些违反宪法、破坏行政法规煽动分裂散布谣言、宣传封建迷信和下载淫秽、色情图片的信息。

(一)凡来本室的读者需持本室发放的上机证,以入口处登记后,方可上机。

(二)按照指定座号上机阅览,不准自行换位。

(三)严格按照计算机使用的操作规则使用计算机,操作完毕后,按关机程序关好机器,严禁硬性关机以免造成损坏机器,情节严重者,一经发现将处以重罚。

(四)使用自备光盘、软盘时,请先查毒、杀毒、或格式化软盘,以防病毒感染。

(五)本室所藏光盘属易损物品,且无副本,故一律不对外出借,仅供室内阅览。

(六)由于用户使用不当造成本室的设备损坏,一律由使用者按照原价两倍额赔偿。

(七)网上浏览与查询不得制造和传播与国家政策法律相违背的信息,不得下载和传输有损国家安全及集体和个人利益的言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商业广告性质的经营活动,不得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行为及容易引起争端等不健康的语言或信息。

(八)严禁查看、调用、下载有损国家声誉,诋毁国家形象及淫秽反动宣传报道,色情影视或图片。

(九)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说笑。

(十)保持室内卫生环境,不准将食品饮料、水杯等杂物带入室内。

(十一)对违反上述规定者,阅览室工作人员有权制止或终止其上机权利。

电子监控管理制度

1.1 本标准规定了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电子监控的管理容与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电子监控的管理工作。 2 管理职能

2.1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电子监控归口系统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电子监控系统的使用指导、综合管理和日常维护。

2.2 监控中心负责电子监控设备系统的日常使用。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监控中心工作职责:

3.1.1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认真做好办公区域日常安全监控管理工作;

3.1.2电子监控应保存不少于三个月的日常监控录像,安全监控点情况或突发事件等重要的图像资料要另外特殊保存。

3.1.3加强监控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使图像资料、监控器、操作台和有关设施保持齐全、完整、有效,各种记录齐全、工整、准确、详细。

3.1.4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对异常情况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对涉及治安的情况及时报告110处理。

3.1.5熟悉和掌握监控、网络、计算机等设备的运转情况和操作技能,配合相关部门按照指令切换或调取所需的图像、数据。

3.1.6保证工作区域整洁卫生,规范文明用语,礼貌接待来访人员。

3.1.7不断总结监控经验,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任

务。

3.2监管中心管理要求:

3.2.1任何人员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擅自调看图像资料。

3.2.2非监控人员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进入监控室调看图像资料。

3.2.3监控人员当班期间不准脱岗、串岗、睡觉,不准做与监控无关的事。

3.2.4监控人员应主动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操作技术和操作本领,避免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

3.2.5监控人员发现严重违纪行为,应立即做好记录并向公司负责人汇报外并做好保密工作。

3.3综合管理部系统管理员工作职责:

3.3.1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建立健全数据备份制度,特别重要的服务器要做到每24小时备份一次。

3.3.2定期检查系统硬件、软件运行的状态,不断完善服务器系统的.安全性能,及时下载、安装系统补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3.3及时更新升级防病毒软件,防范最新未知病毒的侵害。

3.3.4定期做好监控中心操作人员的操作培训工作。

3.3.5机房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4 检查与考核

4.1 综合部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经行监督检查。

4.2 本制度按《综合部月度管理与考核办法》进行检查与考核。

1.总则

1.1为保障本公司电子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规范监控人员日常工作,依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安全办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工作。

2.岗位职责

2.1监控人员负责好公司安全、生产、员工劳动纪律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做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处理。

2.2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否则,将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3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2.4认真学习监控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2.5负责监控的卫生清洁,保持室内干燥。

2.6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当班时不得擅自脱岗、睡岗,严禁-看报刊杂志,打私人电话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控制室。

2.8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2.9负责对消防泵运行情况的检查、监督,确保其正常运转;负责紧急情况下消防泵的启动,确保应急处置及时到位。

3.工作管理

3.1监控人员应做好实时监控书面记录和交接记录。

3.2除监控人员及公司主管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进入监控室,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电子监控室的,须得到公司主管领导或安全办负责人同意,同时值班工作人员,应做好详细记录、存档备案。

3.3监控人员不得向被监控作业现场人员介绍监控范围和效果,不得与被监控岗位人员串通信息或徇私舞弊。

3.4工作期间出现异常情况,必须迅速通知相关岗位、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3.4.1若出现偷盗、火灾、员工人员伤害、资金安全等一般情况时,要迅速与保卫取得联系,通报事故的发生情况,督促保卫迅速前往处理,同时向值班经理或主管领导汇报。

3.4.2若出现重大偷盗、火灾、溶剂油泄露等危险情况时,要迅速报警,并

通知岗位员工及保卫人员采取紧急措施,紧急抢救,并通知值班经理及主管领导。

紧急电话:火警119、盗警110

3.5电子监控室设备出现监控人员无法排除故障时,应及时反映,并跟踪,催促设备的维修情况,确保设备尽快投入使用。

3.6每周一10:00之前将上一周监控情况书面形式报安全办。

3.7维修人员(含公司内部及外来人员)进入监控室维修设备,必须有专职安全员在场,专职安全员对拆、装零部件做好详细记录、备案待查。

3.8电子监控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打开监控设备、拆装零部件,如需进行小范围维修和保养,应做好记录并将具体情况通知电工班。

4.资料管理

4.1电子监控记录的调阅

调阅监控记录需持有公司主管领导或安全办签批的文件,维修人员因需调查机器事故原因而查阅记录的,监控室人员应做好详细记录。

4.2电子监控硬盘的调阅

调阅电子监控硬盘须经安全办同意,并由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操作 ,确保系统稳定,工作人员同时做好详细记录。

4.3电子记录资料的删除

为确保公司查阅,各类电子记录资料必须存档十五日以上,删除资料必须经过主管领导书面同意,同时电子监控人员应将该情况予以详细记录。

5.附则

5.1监控人员须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5.2监控室设备出现不正常运行情况,监控人员未经及时汇报或造成设备损坏的,要追究当班人员责任。

5.3监控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公司制度予以重罚。

6.相关记录

6.1《电子监控巡查记录》

6.2《交接-班记录》

6.3《消防泵运行记录》

6.4《监控设备故障与维修记录》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制作,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

二、服从本室工作人员管理,学生凭证上机阅览。

三、爱护室内设备,严禁破坏计算机系统,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使用外来软盘及光盘。

四、阅览室内保持安静、卫生、严禁吸烟、吃零食、乱扔杂物。

五、严禁在本室内运行任何含有xxx、色情游戏或含病毒的`软件程序或此类网页。

六、上机结束后正确关闭计算机,不要强行关机,一切正常后方可离开。

七、管理人员及时关闭门窗、电源,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有关工作。

电子生产管理制度

1、为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使人事管理有章可循,特制订立本规定,凡本公司所属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员工,系指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在册的员工,因业务需要而临时聘用的人员不在此列。

3、本规定在适用中如发生疑问,由行政单位主管组织研究,如无法解决时报请更高层主管解释并修正。

4、本公司员工的服务、任用、工作时间、考勤、薪资、请假、休假、调任、绩效考核、奖惩、福利、离职等事项除国家法律规定外,皆按本规定执行。

1、本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遵守公司一切合理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指导,不得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各级主管对员工应亲切诱导,谆谆教诲。

2、员工对内应认真工作、服从管理、热爱集体、团结同事,对外应严守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

3、本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自利用本公司名义办理私人事件。

4、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时,应态度谦和,力求切实,不得有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拖延等有损公司信誉之行为。

5、员工对于职务上之公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紧急或特殊情况不在此限。

6、员工除假期外,均应依照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亲自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亦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7、员工在任何时间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带亲友进入厂区或宿舍区。

8、员工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凶器、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厂区和宿舍区。

9、员工不得私自带公物出厂,私人物品携带出厂有接受本公司保安人员或主管人员合理检查的义务。

10、本公司若因生产需要,在不减少原有收入情况下,依据法规调派员工工作,并且在员工能力所能胜任时,员工不得拒绝,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1、注意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一切不良嗜好。

12、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13、员工可按本公司制度规定享受劳动、薪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14、遵守本公司其它合法的规章制度。

1、人员之任用以内部晋升、调任为优先考虑,内部无合适人选时对外公开招聘。

2、人员之任用应基于职务上的需要,选聘最合适之人员担任适合之职务。

3、人员任用主要考虑其品德、专长、性向、能力而不受其性别、族群、政党、宗教、籍贯之影响。

4、新进员工的聘用,依据业务及内部职缺需要,由主管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批准后由行政单位进行招募。

5、本公司新进人员须经试用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6、新进人员的考核:

(1)本公司新进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

(2)新进人员在试用期内依据工作、学习表现的成绩相应幅度的调薪。

(3)试用期不合格予以解雇,在3天内被解雇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雇佣:

(1)曾在本公司被开除、解雇或擅自离职者(因特殊原因经总经理同意者除外)。

(2)曾被人民法院判刑,或因案涉讼未决者。

(3)经医院检查身体不合格者。

(4)有精神病或传染病及吸毒者。

(5)未满18岁的未成年公民。

(6)伪造证件及其它资料、欺骗公司者。

(7)品性恶劣,被其它公、私机构开除者(需有确凿证据)。

8、新进人员经考核获准雇佣,应于接到通知后,在指定日期按时到公司亲自办理报道手续,并交纳下列物件:

(1)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最近半身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3)本公司指定医院之体检证明。

9、晋升。

(1)晋升是指由较低职级的职务晋升为职级较高的职务,以及同一层次职务类别中的职级的提升,如:助拉升为拉长,晋升必须有核准的职缺。

(2)重要职务晋升之体现应以人事公布为准,有口头之提报无正式公布将无效。

1、员工工作时间为:

(1)正常班制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19:00开始加班;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晚上18:30开始加班。

(2)因公司业务及其它突发事件之需要,必须于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要求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员工应予以配合,加班时间支付相应加班费,未按正常班制出勤者,则需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时,需事先知会行政单位进行调整。

2、本公司因生产需要采用日夜班轮班制时,员工予以配合。

3、员工应遵照规定排队打卡,上班前30分钟内刷上班卡,下班后30分钟内刷下班卡,超出此规定时间范围均无效,视为刷卡异常,且不计入出勤。

4、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节者,分别依以下规定处理:

(1)迟到:

a、上班时间起至10分钟内才打卡为迟到,迟到一次扣款5元,10-30分钟(含)扣款30元,30分钟以上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半日,扣除当月半月全勤奖及1、5天薪资,并记小过一次处罚。

b、一月内累计迟到三次(含)以上视为旷工半日,扣除当月全勤奖及3天薪资,并记大过一次处罚。

c、因偶发事件,经查实者以请假处理。

(2)早退:

a、没有到下班时间未经允许即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早退,早退10分钟内扣款10元,早退10-30分钟扣款30元,早退30分钟以上者视为旷工1天处理。

b、一月累计早退三次(含)以上视为旷工1天论处,扣除全勤奖及3天薪资,并记大过一次处罚。

(3)旷工:

a、请假未取得主管核准者、未办妥请假手续者、请假期已满未按时上班者、以不实之事由请假者、无故未出勤者,均视为旷工。

b、旷工半日者,予以记小过一次,扣除全勤奖金及1、5天薪资;旷工两天者,予以记大过两次,扣除当月全勤奖及5天薪资。

c、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自动离厂处理,一月内累计旷工三次者,予以记大过三次开除处理。

d、考勤发生异常而没有办理补考勤手续者,予以旷工一天论处。

1、本规定所称薪资指员工因工作而获得的酬劳,分日薪制及月薪制两类,新进人员自上班日起,离职人员至离职日停薪,按日薪计算。

2、本公司薪资实行保密制度,非基于管理上之需要,任何人不得泄露自己及他人薪资,且不得探询议论他人薪资,违者以厂规论处。

3、员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于次月20号发放。

4、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方式:按公司《薪资管理办法》执行。

1、员工请假分为法定假、特休假、事假、工伤假、病假。

2、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之法定假。

3、特休假:指为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之员工休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满年次日起一年内不休假者,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4、事假:员工因私事要亲自处理的须请事假,事假期间扣发工资。

(1)全勤分两段:1日-15日,16日-当月底,事假超过1小时(含),取消半月全勤。

(2)事假期间扣发工资(含)请假日日薪及各种津贴,月薪制人员则按比例扣除(若有调班单或加班单可做调换互抵,若超出则按比例扣除)。

(3)事假最长不能超过12天,满半年不满一年之员工请事假最长为7天,且中间无论间隔法定假或周休假,均不再另加假期天数,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除外。

(4)原则上规定年满一年的员工,一年内可允许请长假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5、工伤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发生工伤者按《社会工伤保险执行条款》执行。

6、病假:员工因疾病或其它生理原因需治疗或休养者,员工病假4小时以上(不含)须出示正规医院之病历证明,员工被诊断为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可作劝退处理。

7、请假注意事项:

(1)请假前先安排职务代理人(员工由部门主管指定),请假手续办好以后才能离厂,先请假后补请假单者以记小过一次。

(2)请假提前回厂须至行政部销假。

(3)请假期不得以任何名义延假,违者记大过一次,若有特殊情况,须经(副)总经理同意。

(4)超过请假到期日3天未回厂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1、本公司为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特举办各种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非特殊原因,不得拒绝。

2、员工培训分为:

(1)职前培训: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培训,由行政部统筹办理,内容为:

a、公司简介及企业文化。

b、公司规章制度。

c、工厂“6s”。

d、消防及安全知识。

e、质量方针。

(2)在职培训:员工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相互勉励,各级主管尤应耐心施教,以求精进。

1、本公司基于业务及生产需要,在办理员工调任或调动时,被调动员工予以配合。

2、各单位主管应就所属人员依其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调任员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其所属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合适人员暂行代理。

1、每天分别对员工的工作状况作一次全面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发放绩效工资之依据(以月累计汇总)。

2、考核时间定于每月5日前进行,由各级主管参考员工上月工作和生活上的表现记录予以考证,填写考评表后送复核,直到核准,并送员工本人签名。

3、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或贻误。

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资金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1、奖惩分类:

(1)记大功一次:奖励人民币100元。

(2)记小功一次:奖励人民币50元。

(3)记嘉奖一次:奖励人民币10元。

(4)记大过一次:罚款人民币100元。

(5)记小过一次:罚款人民币30元。

(6)记警告一次:罚款人民币10元。

(7)开除:记大过三次,罚款人民币300元。

2、作业流程:

(1)当员工有处罚事实时,执行人在奖惩申请单上提报事实说明交由被处罚人签名,然后呈报主管审核后交-行政部,行政部按处罚条例出具处罚意见后由其单位文员呈送,直至核准。

(2)当员工有奖励事实时,执行人在奖励申请单上提报事实说明后呈其单位主管审核,然后送交-行政部,行政部写上奖励意见后由其单位文员依核决权限呈送,核准后再由被奖励人员签名确认,最后交回行政部。

(3)行政部把核准后的奖惩结果列入《奖惩公告》张贴于公告栏,以警示或奖励其它员工。

3、奖励: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实由相关执行人员签报奖励:

(1)嘉奖:

a、见义勇为,参与求援或救护工作精神可嘉者。

b、预防或抢修机器设备或工程得宜,避免生产中断者。

c、及时发现异常并报其主管者。

d、能举报或制止破坏工厂环境、秩序等行为者。

e、拾到他人物品或公物主动归还者以及有拾金不昧精神者。

f、其它有突出表现,足为一般表现者之表率。

(2)小功:

a、协助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或积极协助非职务内之工作确有成效者。

b、对本厂或社会有益之行为,展现公司荣誉者。

d、遇有紧急情况,勇于负责并处理得当者。

e、节省物料或利用废料有具体成效者。

f、检举重大违规或损害工厂利益经查属实者。

g、工作认真品质意识强,及时发现较大异常或不良,为公司挽回损失者。

h、有其他较大功绩或贡献者。

(3)大功:

a、对生产技术、产品质量、环境或管理制度提出改善方案、经采纳实施确有重大成效者。

b、对本厂业务或办理临时交代重大事项有特殊功绩,或提供意见经采纳实施确有重大成效者。

c、对舞弊或有损本厂权益情况能事先揭发、举报或防止,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者。

d、遇非常变故,临时应付得当或奋力救护保全人命、公物财产具有重大贡献者。

e、有其它重大功绩或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

4、惩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实由相关执行人员签报惩处:

(1)警告一次以上处分:

a、带零食进入厂区、车间等区域者。

b、不关水龙头及其它浪费能源行为情节轻微者。

c、不遵守办公室及车间6s规定者。

d、须穿厂服、戴厂证而没有佩戴或不按要求佩戴者。

e、违反公司门禁制度情节轻微者。

f、漏刷卡或刷卡异常者。

g、服装仪容不整,如穿背心、超短裙、穿拖鞋、短裤等。

h、穿便衣进入车间者(业务人员除外)。

i、惩处事实确凿,拒签记警告及小过处罚的奖惩单者。

j、教育训练课、例行会议无故迟到者。

k、站立于工作桌、椅、台上者。

l、宿舍熄灯后高声喧哗或做其它影响他人休息之事情者。

m、因故意或过失导致工作失误,造成公司财产、信誉、品质受损情节轻微者。

n、不服从主管的合理指导或有违规行为而不接受监督人员的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o、上级主管或同事交办事项未及时办理或办理后未及时回报第一次发生者。

p、不按离岗、换岗制度执行,行为轻微者。

q、因工作疏忽,造成产品报废100元以内者。

r、不良品流入下一站或造成客户投诉情节轻微者。

s、督导不严,致使下属违反厂规或不按作业指导书作业者。

t、其它违规事项情节较轻者。

(2)小过一次以上处分:

a、损坏公共设施者除照价赔偿外予以记小过一次。

b、违反公司环保安全卫生情节较严重者。

c、打卡不排队者。

d、在办公室或在车间吃零食者。

e、离换岗时在车间或洗手间谈笑逗留,不维护洗手间“6s”者。

f、先请假后补请假卡者。

g、违反公司门禁管理及宿舍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h、遗失离职单、奖惩单者。

i、利用公司电话接听私人电话者。

j、超出24:30回宿舍者。

k、用饮用水洗碗或接工厂饮用水回宿舍者。

l、乱扔垃圾或随地吐痰者。

m、上夜班人员在吃夜宵回宿舍者。

n、年度内第一次上班时间打瞌睡者,记小过一次,第二次上班时间打瞌睡记小过二次以上处分。

o、在生产区域追打嬉闹、大声喧哗者。

p、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工作失误,造成公司信誉、品质受损情节严重或导致产品报废1000元以内者。

q、对上级合理指示或命令拒不遵从者。

r、上级主管或同事交办事项未及时办理或办理后未及时回报第二次发生者。

s、不配合保安值勤,拒绝出示厂牌者。

t、所属员工上班睡觉,直接主管督导不力者。

u、记大过的惩处事实确凿,但拒签奖惩单者。

v、犯有其他过失,情节严重者。

(3)大过一次以上处分:

a、因擅离职守或谎报事实致使公司受损达1000元(含)以上。

b、不守安全卫生作业规范,致使公司受损情节严重者。

c、因故意或过失导致工作失误,造成公司财产、信誉、质量受很大损失者(1000(含)元以上者)。

d、直接主管对所属人员的过失予以隐瞒或不举报者。

e、泄露公司生产或工作事务上之机密者。

f、遗失经管重要文件、器械、生产工具者。

g、未经允许擅自动用厂内生产器具或利用厂内设备制造或维修私物者。

h、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厂区者。

i、私接电源,插座或使用电炉、炊具影响公共安全者。

j、上班睡觉者。

k、上级合理批示或命令拒遵从,顶撞上级主管者。

l、上级主管或同事交办事项未及时办理或办理后未及时回报第三次发生者。

m、离岗、串岗情节严重者。

n、擅自更换工作岗位,无证操作者。

o、泄露薪资资料者。

p、上班时间玩计算机游戏、聊天、看与工作无关书籍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q、使用公司话机拨打私人电话者。

r、未经允许,私自带厂商进入车间或工作区域者。

s、未按安全操作规范导致工作失误,造成工伤者。

t、利用公司资源做私人事情者。

u、故意撕毁奖惩单者。

v、其它失职违规行为情节重大者。

(4)开除:

a、仿造请假证明(健康证、身份证、学历证等),谎报个人证明文件或个人资料者。

b、带人刷卡、托人刷卡或将厂牌借与他人使用者。

c、虚报出勤或加班者。

d、年度内累计大过三次者。

e、挪用公款、营私舞弊或收贿者。

f、恶意撕毁公司张贴之公告、通知者。

g、仿照上级签字、盗用公章、擅自涂改或仿造单据,涂改公司文件者。

h、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受重大损害者。

i、在工厂或生活区打架、斗殴、赌博或有妨碍风化之行为者。

j、贪污、盗窃公司财物或他人财物者。

k、散播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工人怠工、罢工及肇事者。

l、对公司人员或家属有诋毁、恐吓、暴力、侮辱、谩骂、恶意中伤或其它严重不利之行为。

m、保安人员在上班时间睡觉、溜岗者。

n、私自带外人进厂留宿者。

o、在仓库、配电房、车间、办公区域等禁烟区抽烟者。

p、蓄意破坏公司设备或其它公物者。

q、参与不法分子组织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公司规章制度受刑事拘役者。

r、违反公司规定,不服从管理并与执勤人员发生严重冲突及出入厂区时拒绝保安人员正常检查者。

s、擅离职守或谎(虚/不)报事实致使公司严重受损达3000元人民币以上者。

t、不守安全规范或疏忽职守,致使公司或其个人安全受损情节严重者。

u、偷窃员工物品或公司财产经查属实者。

v、在生产车间吸烟者。

w、私自带本公司文件或公司物品出厂者。

x、上级主管或同事交办事项未及时办理或办理后未及时回报累计发生五次以上者。

y、恐吓威胁同事或上级主管者。

(5)各级主管未尽督导、管理之责,造成公司利益或形象受损时,需负连带责任,依情节之轻重受相应的连带处分。

1、住宿福利。

(1)干部宿舍:干部宿舍原则上4人每间。

(3)员工宿舍每天提供热水到凌晨2点。

(4)员工宿舍每间房间都有单独的卫生间、冲凉房、阳台及电风扇。

2、每年依公司营运状况组织员工外出旅游或举办文艺晚会。

3、劳福利。

享受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待遇。

4、公司根据营运状况每月给员工发放一次纸巾、洗衣粉、牙膏等。

1、员工辞工分为正常辞工、急辞工、解雇、自动离职、开除。

(1)入职满3天申请离职的,员工需提前15天申请,组长级以上人员需提前30天申请。

(2)入职不足3天申请离职的,不需提前申请,办好手续后当天离厂,无工资结算。

(3)正常辞工、解雇、开除均结算全部工资。

(4)急辞工者,员工扣10天薪资(全薪),组长级以上人员扣15天薪资(全薪)。

(5)自动离职者不结算薪资,须办理好离职手续后开具个人物品放行条。

2、当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时,须先请示单位主管,单位主管及上级主管同意后由本人至行政部领取离职单,把离职单填好后交给单位主管,由单位主管依核准权限呈送。

3、已核准之辞职申请单交-行政部保管,离职人员在最后上班日9:00前至行政部领取离职单,至本单位办理工具与保管物品移交,。

4、交宿舍钥匙、物品柜钥匙、厂牌、ic卡于当日9:30交-行政部文员。

5、行政部确认一切移交完毕后转财务结算薪资,离职时交结未清者,按缺失项目资金扣款,直至扣完在职薪资为止。

6、员工于离职前一天填写个人物品放行条,交部门主管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于下班时间收拾个人物品(宿舍必须70%人到场),离开宿舍由保安、总务人员再次检查无公司财产后放行。

7、员工离职后行政部抽出该员工人事资料,归档保存一年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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