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购销合同取消协议书篇一
订立合同双方: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提高双方的经济效益,明确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原则,特签订购销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乙方生产负责人xx负责(地区)的种植生产。甲方负责向xx提供优质种子及种植生产的技术咨询和收购。
二、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由甲方负责统一向乙方无偿提供技术服务,还可以根据乙方需要代购专用农药、生产设备,并协调生产,提供适宜的技术支持。
三、乙方承诺xx(地区)的种植面积为xx亩,该地区要求无霜期为115—118天,并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甲方交售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xx公斤的产品。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收购量前,不得向他人出售。
四、种植具体要求及甲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由甲方指定的农艺师指导培训。
第二条商品的收购:
一、在收购期间公司的最低收购价格高于当年大豆价格的10%,以质论价,优质优价。
二、回收标准:
1、内在质量:产品应符合gb18406—20xx《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等内要求;大豆干燥、无霉变。
2、外观质量:颗粒饱满、无杂质、无病斑、无异色、无半粒、无虫蛀。
三、乙方产出的产品,只要符合甲方所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甲方将负责全部收购
第三条产量的修定:
一、乙方如在种植期间由于不按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生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生产者自行承担。
二、如乙方在种植期间由于(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乙方要在灾情发生后向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双方对灾情进行核定,并合理修定供货指标。在灾情发生后七日内不报者按合同原有数量履行。
三、产品收购时间:产品收购时间由甲方确定,在收购时由甲方专业回收人员进行收购。
四、收购和结算方法:乙方交货时必须持有购销合同书,由甲方检质检斤后现金兑付
第四条违约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在履行合同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不依据本合同收购产品,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每亩正常市场收入3‰及合理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责任:甲方按市场行情出台收购价后,乙方不按合同向甲方完成产品的收购量,乙方不履行合同违约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综合费(包括信息费、咨询费、合同违约金等)每亩正常市场收入3‰,以赔偿因乙方违约给甲方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履行完毕止。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购销合同
贸易购销合同
电机购销合同
商贸购销合同
正规购销合同
石材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范文
产品购销合同
生鲜乳购销合同
【荐】食品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取消协议书篇二
供方:
合同编号需方:
签约时间: 年月 日
产品名称、编号、数量、金额
二、 交货地点:
三、 运输方式:
四、 包装标准及费用:纸箱包装,由供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超出期限,责任自负。
六、 结算方式:现款提货,合同签订后需方付总款的 为定金,以后按先打相应的款再发
相应的货方式结算:其定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
七、 供货时间:年月日开始第一批货,需方如分批提货的,应拟订分批提货时间并按
时提货,并在 年 月日前将最后一批货提完,否则视需方违约。需方实际进货数量必须达到合同数量的99%以上,否则视为需方违约,如违约,合同定金供方恕不退还给需方。
八、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九、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签订地所在法院管辖。
供方应及时做出处理,如继续铺贴,供方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供方不能及时供货,供方不属违约,双方重新协商供货时间。
十一、货款必须汇入供方指定账号,否则由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供方不负责。 十四、验收标准;以双方封样为准。
十二、其他;供方收到定金后,此合同生效。
十三、有效期;从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至需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完最后一批货后十日止。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供货单位一份,购货单位三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购销合同取消协议书篇三
甲方(医疗机构): 乙方(供应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药产品经营秩序,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医药购销廉洁协议书并予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取回扣,或者索要、收受乙方产品发票价外的赞助,不得要求乙方代支任何费用开支。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暗示或其他任何形式索要回扣、提成、有价证券、现金、购物卡等。如甲方工作人员暗示或索要,乙方应予拒绝,并有责任如实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替乙方非法统计药品、耗材销售数量等有关信息。
四、乙方不得暗中给予甲方回扣,不得以提成和赠送有价证券、现金、购物卡、宴请、娱乐及提供国内或境外学术活动等手段影响甲方医生的使用医药产品选择权。
五、乙方洽谈业务,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科室联系商谈,不得到临床、门诊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处费。
六、乙方在销售活动中,要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以次充好,不降低产品质量,做到诚信经营。
七、乙方如违反以上条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单位内通报,取消药品等医药产品配送资格2年,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
八、甲方工作人员如违反以上条款的,甲方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廉政制度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
九、本协议书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附件,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购销合同取消协议书篇四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就关于甲,乙计划长期生产展示架合作一事,在双方充分沟通,友好磋商达成计划共识 如下:
第二条:质量标准:型材结构严密、美观、外表干净无污点、划痕,整体结构牢固。
第三条:双方签字后,供方须接受买方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对市场了解认可后方可运行此协议,否则视为无效签约。
第四条:认可后(预付款)按总货款的______%。余款提货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第五条:供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计算______个月内完成全部交货。
第六条:提货时间,数量有买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为准。
第七条:供方收到______%定(预付款)后本协议生效,开始计算交货时间。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提前______天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 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贰份。
购销合同取消协议书篇五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在前期招标并确定中标单位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购销合同。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标准
乙方桥架供货产品必须经国家专业质量检测机构与认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并与标的及设计要求相一致。
三、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乙方应对所售产品的质量及使用功能负责,在设计要求及合理的使用期限内,质保期为一年,自工程检验合格之日起,乙方有义务对非甲方原因而产生的问题产品进行保修与退换,在安装完成前甲乙双方还应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每批主要部件应配有适当数量的标志,其内容可含有: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等,产品外标志应清晰,同时应能反映产品基本信息,产品包装应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伤,也可按甲方要求分类包装。
五、随包装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随包装的产品必备品、配件、附件、工具数量应齐全,保证所供产品能正常安装与使用。
六、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损耗,结算数量应以现场实际接收数量为准,损耗品乙方负责自行处理。
七,交提货方式、地点
八、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乙方应采取合理的运输方式,保证货物能按要求时间到达,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九、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材料设备单价与约定不符,由乙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甲方拒绝接收保管,由乙方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3、到货地点与要求不符,由乙方负责运至合同中指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甲方约定的数量时,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补齐,不能因此影响工程进度,若现场实际需求大于清单量,乙方须甲方要求增量,并保持货物单价不变。
5、到货时间迟于约定的供应时间,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损失。
6、所有进场货物必须在现场由双方点验合格方可接受,数量以实际收受数量为准,并应形成相关记录与凭证。
7、部分涉及主要使用功能的产品乙方除提供必要的生产证明、产品合格证、自检证书外还需按要求报送当地权威检测部门进行复检。
十、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结算方式为电汇、汇票,结算步骤为设备运至工地付70%(结算数量以实际接收量为依据),安装完毕支付10%,工程检验合格再支付15%,余款质保期期满后支付,质保期为一年(自工程检验合格之日起),若供方在生产、运输、及售后服务上任一环节违约,甲方有权从尾款中扣除。
十一、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违约拒收的。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的违约金。
2、所交桥架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
需方:______________(盖章
)供方: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购销合同取消协议书篇六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质量标准及乙方质量的要求达到乙方企业标准中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且不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三条、交货时间及付款方式
1、乙方于月(甲方应保证具备施工条件)。
2、甲方在签定合同后即付总价金额的%作为定金,乙方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总价金额的 %(自送货日起,因甲方原因不能安装完毕的,10天内应付清全部货款)。乙方安装完毕后,通知甲方,当天进行验收,如三天内不进行验收,则视工程验收合格,后期改动则应付相关费用。
第四条、保修条款:
乙方保证所出售之标的具有约定及法律规定之品质,并同意太阳能主机免费包修期为 年(主机包括:太阳能热水器水箱、整体架、真空集热管),配件为期 年(配件包括:上下水管、太阳能控制仪表),终生维护(包修期外如出现故障,乙方适当收取人工、材料费)。在包修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给予维修(具体保修内容见保修卡)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合同交货,延迟交货超过 15天(因天气原因、甲方原因除外),要承担总货款3%的赔偿金。甲方未能按期付款,自安装完毕日起,按所欠款项每日罚款1%.在甲方未付清货款前,合同中所有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若甲方未能按上述支付款项,逾期未付款项达15天时,乙方有权中止甲方对该设备的使用,并有权随时取回作为合同标的的设备,甲方已付款项不退。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条款
如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无法达到合同所约定的质量与性能,或乙方无法在故障出现后修好因设备本身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可退货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施工责任
1、 甲方需把电源、冷、热水源接至设备处,设备如需另做基础由甲方负责解决。项目现场已安装设备由甲方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如发生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设备安装途中或已完毕,甲方更改安装位置,需另行支付人工费、材料费,具体按现场商谈(最低按500元起)。
2、 乙方施工期间自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造成乙方自身、甲方或其它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纷争时,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发生诉讼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正本及合同生效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变更,经双协商后制成合同附件,双方代理人签字或盖公章后有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购销合同取消协议书篇七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向甲方供应生产物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原材料采购合同:
一、订购产品名称:
二、订购产品数量:
三、质量标准:
四、产品规格及价格:
五、付款方式:双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支付货款。
(1)翻单结算。既第二批货物到甲方厂区指定地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批货款。以后依次类推下次送货结算上次货款。
(2)留质保金结算。既乙方前一期货物送达且验收合格后,留下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其余款项货到后当月内付清。合同期限届满,货物没有发生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全部退还乙方。
(3)货物运到甲方后,经检验合格,卸货后日内付款。
六、产品包装要求及规格:(包装费用已包含在货物价格内)
七、交货地点:。运费由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等各种风险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供货时间:
乙方在收到甲方首批传真订单(或电话、短信通知)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重复订单,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果供应的货物行情有较大幅度的变化,经双方协商可根据市场聚格对供货产品的价格做出必要的调整。协商不成,仍按原条款执行。
2、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
3、乙方所送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3个工作日之后,甲方对质量未提出异议时,乙方将视为质量达标。
4、双方都应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
十、补充协议:.
十一、特别声明条款:
十二、此原材料采购合同范本有效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签订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购销合同取消协议书篇八
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__%(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___________%(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__%(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__%(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取消协议书篇九
合同号: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 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但逾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 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 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 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
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甲:
乙:
购销合同取消协议书篇十
甲方:
乙方:
双方就采购货物的相关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合同标的产品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具体见附表,材料总金额:陆拾伍万捌仟柒佰元整。
二、交货地点:共青城水星家纺
三、交货方式:送货到店
四、货物包装要求:供方应确保包装质量满足运输安全要求,保护产品自身不受损害以及满足产品本身特性的要求。
五、风险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供方承担。
六、货物验收:货物送达后,需方按验收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测验收;如有问题或数数量短缺问题,供方应得到需方通知后3天内派人到需方处理相关事宜,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需方可以采取拒绝接受或限期补货,货款折扣等方式进行处理,供方经告不来处理的,合同自动解除,需方有权向供方追索相应损失。
七、货款结算:并给甲方指定人员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乙方货款。 开户行: 卡号: 户名:
八、争议解决方式: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