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合同篇一
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签署日期:
买方项目(项目名称)中所需(货物名称)经(招标人)以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邀请)招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卖方)为中标人。
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合同书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
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1.1本合同书
1.2中标通知书
1.3协议
1.4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
1.5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货物和数量
本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买方:卖方:
名称:(印章)名称:(印章)
年月日年月日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合同一般条款
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4“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5“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7“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技术规范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知识产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装运标志
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交货方式
6.1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
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
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运输相关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
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
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
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装运通知
7.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
7.2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8.保险
8.1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按照发票金额的%办理“一切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
9.付款条件
9.1付款条件见。
10.技术资料
10.1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0.3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1.质量保证
11.1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1.2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
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5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个月。
12.检验和验收
12.1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
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2.2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2.3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2.4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卖方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3.索赔
13.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相关部门承担的除外)。
13.2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3.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3.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3.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3.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卖方未做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
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4.迟延交货
14.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4.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
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违约赔偿
15.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计收。
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
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6.不可抗力
1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6.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7.税费
17.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8.合同争议的解决
18.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自协商开始之起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调解。
调解不成的(只能选择一种):
18.1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8.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8.4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9.违约解除合同
19.1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9.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的;
19.1.3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
19.1.3.1“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9.1.3.1.1“受贿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9.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19.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
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0.破产终止合同
20.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
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转让和分包
21.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1.2经买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2.合同修改
22.1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3.通知
23.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4.计量单位
24.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5.适用法律
25.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履约保证金
26.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按约定的方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不超过5%)的履约保证金。
26.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6.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26.3.1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买方可接受的格式。
26.3.2支票、汇票或现金。
26.4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27.合同生效和其它
27.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7.2本合同壹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和各执份。
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份,市政府采购中心存档份。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合同篇二
甲 方:
乙 方:
一、 合同内容:甲方向乙方购买_电梯_。
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一)成交通知书;
(二)谈判采购文件及其图纸(如有)、补充文件(如有);
(三)供方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四)乙方在谈判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三、价格与支付:
(一)本次谈判的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二)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肆拾万捌仟元整,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要求现场项目施工单位配合安装施工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三)付款步骤:
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合同总额的5%履约保函;乙方开始生产后甲方支付相应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安装完毕,经验收使用正常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60%。在经当地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取得“准用证”后7天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8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函。合同签订满壹年,甲方确认电梯无质量问题后,付至合同价的90%。合同签定满贰年维保期后,甲方确认电梯无质量问题,七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2、每次付款前乙方均须提供合格的付款申请、《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及正式的财务收据。
3、安装调试完毕,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延误的,货款的支付最迟不超过安装调试完毕后4个月。
(四)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或转帐支票。
四、质量与验收及其他:
(一)乙方应按照谈判采购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的材料(设备)及服务;
(二)设备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验收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及技术要求,验收通过为准;
(五)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电传等方式通告甲方及招标代理机构。
五、交货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六、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
七、售后服务:按采购文件和乙方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承诺执行。
八、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三)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四)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合同篇三
批准文号:乌财购准(电子)[20xx]0317号
合同编号:乌政采【20xx】协11号
采购机构: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采购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供应商:内蒙古爱帝亨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分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乌政采【20xx】协11号
供应商:内蒙古爱帝亨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分公司合同签订地点:乌兰察布市
为了保护采供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采购该项目的相关文件和中标结果,由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和采购人共同与供应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项目内容
二、售后服务承诺及其他要求
1、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为原装正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要求。
2、保证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情况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等于或优于合同技术参数指标条款规定的性能,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弥补这些货物本身不足和缺陷的相关费用。
3、保修期及保修服务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合同文件规定,保证在货物验收后保修期内免费保修。
4、保证用户对售后服务要求的及时响应,对需上门服务的情况,用户所在地之内的应在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用户所在地之外或需外地厂家协助的,应在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若需返回厂家修理,应提供备用设备或提供保证不耽误工作的服务。
5、对厂家提供的货物的硬件或软件的升级改进服务,有及时告知用户的义务,在用户同意接受这些服务的情况下提供便利条件。
6、生产厂家到最终用户现场安装、调试合格后验收,现场为用户提供货物使用、维护等方面的技术培训。
7、严格遵守投标(响应)文件中售后服务承诺以及双方议定的售后服务承诺。
8、运输、保险和装卸费用,以及安装、调试和培训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9、供应商提供货物与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指标、数量等不相符时,采购单位应不予接收。
10、采购单位应督促供应商及时供货,供应商未能按时供货,按照采购文件相关条款作相应处理。
三、交货日期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日期为20xx年1月15日前。
四、交货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地点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五、验收办法
供应商交货时,必须同时出具符合国家规定的货物合格证书。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机构组织相关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人员要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上签署意见。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付款,待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货款一次付清。
供应商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友谊路支行帐号:5
七、管辖
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五份,经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及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由采购人、供应商和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各执一份,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和非税收入管理科各备案一份。
3、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经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审核同意后,可会同有关部门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附件: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
采购执行机构: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负责人:
地址: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电话:
年月日
采购人:乌兰察布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负责人:地址:电话:
年月日
供应商:内蒙古爱帝亨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家具分公司负责人:地址:
电话:
年月日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合同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部门 乙方:__________招标中心 甲方委托乙方就__________组织采购招标工作,乙方愿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1)甲方指定一位负责人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2)向乙方提供招标所需的有关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3)负责审核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售;(4)监督招标全过程;(5)推荐评标委员会成员,并与乙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6)根据乙方提供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7)对评标内容保密;(8)与中标商签订合同。
(5)推荐评标委员会成员。与甲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6)与公证机关共同接受投标,审查投标商资格;(7)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组织开标大会;(8)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负责安排评标活动有关事宜;(9)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向甲方提交评标报告,由甲方定标;(10)根据甲方的定标意见,向中标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向落标商发出《落标通知书》;(11)负责处理供应商有关招投标的问题;(12)在与甲方共同总结的基础上,写出招标工作总结;(13)根据甲方的要求,协调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工作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密切协作、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四、有关费用问题(1)乙方承担招标所需的全部费用;(2)乙方按财政部、原国家物价局[1992]价费字 581 号文件的规定,向中标厂商收取 1.5%的中标服务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作者写得很好啊。
最新采购招标代理协议书样本模版参考范文通用参考
政府采购招标工作心得体会
类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招标代理公司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合同篇五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一 交货时间及数量
二 交货地点:_________
三 煤炭运输时间:_________
四 质量要求(以_________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_________
2.挥发份:_________
3.全水份:_________
4.含硫量:
5.焦渣特性:_________
6.灰份:_________
7.粒度:_________
五 价格及金额
六 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_________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_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_________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_________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 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_______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八 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 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据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 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