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城管整治方案篇一
“单车不要随意停放,不仅影响市容,也会给行人带来不便。”近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孝中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较多单车违规停放、车辆无序堆积等现象,频频对市民、企业进行劝导警告。
近年来,共享单车以其环保、便捷的特点,帮助市民解决了出行的“最后一公里”烦恼,备受大家的青睐。但随之而来的各种违停问题,尤其是一些共享单车停放时占用盲道、人行道,给行人带来不小的安全隐患,成为了困扰城市治理的一个“难题”。
为破解共享单车治理难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措并举,规范共享单车的使用和停放,维护交通秩序,守护行人安全。通过实地摸排梳理,共享单车问题主要集中在单车清理不到位、停放在非划线区域内、单车维护不及时导致老旧破损单车堆积等方面。对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湖中队和东孝中队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逐条马路进行梳理,在日常巡查中对未按规定停放共享单车的企业,采取一次警告、二次立案的处罚机制,同时不定期约谈共享单车公司负责人,要求企业加强行业自律,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常态长效化机制。另一方面,该局发挥第三方的数字监管作用,督促运营企业工作人员及时有效对乱停放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加大乱停乱放的执法力度,坚决维护公共利益。
城管整治方案篇二
一是约谈运营企业,督促履行责任。结合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方面内容,区城管执法局主要领导再次约谈哈啰、青桔等共享单车公司负责人5人,要求企业切实履行好责任,加强后续管理、维修维护、破损单车回收等日常管理,并采取实际有效措施,约束单车用户自觉规范使用停放。
二是协调施划停车位,为共享单车“安家”。按照“因地制宜、应划尽划”的原则,目前区城管执法局正联合共享单位经营企业对道路两侧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集中区域进行排查、选址,后续将联同交通、交警、自然资源等部门在城市重要商业区域、公交站点、居住区等规划新增非机动车停车位,从源头上治理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
三是开展集中督导,送流浪单车“回家”。12月29日起,区城管执法局组织“新会共享单车督导员”10人,全天候对万达广场周边、冈州广场、仁寿路、知政路等集中区域开展督导,按照“规范停放,摆放有序,朝向一致”的原则,将摔倒在路边、绿化带的单车扶起;将横七竖八停在道路两侧的单车排列整齐。与此同时,引导市民规范停车,号召大家做到“绿色出行,文明停放”。
四是严格行政执法,加强监督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行动,对不按规定停放和占道严重的共享单车进行暂扣,对屡教不改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进行处罚。今年以来,区城管执法局累计开展共享单车整治行动80次,出动执法人员1400人次,清理共享单(电)车11232辆,作出行政处罚28宗。
城管整治方案篇三
为解决我市部分区域人行道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乱停乱放现象,杜绝个别企业违规投放车辆问题,切实维护好人行道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管控,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集中开展人行道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规范人行道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依法依规惩治乱停乱放和违规投放行为,坚决遏制人行道上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乱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好人行道静态交通秩序,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安全、便利的人行道交通秩序。
自3月12日开始至4月底结束。
各区县城管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有关部门依据《西安市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共享单车停放管理标准及措施》,以南北中轴线及一、二类道路沿线和商业区、城中村、学校、广场、车站、旅游景点周边等路段和区域为重点整治区域,开展人行道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整治。主要任务如下:
(一)从严治理违规乱停乱堆乱放。3月底前,将本辖区内目前以ofo小黄车为主的所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堆积点清理完毕,重点解决共享单车街面堆积问题。
(二)严格执法查处违规投放车辆。加大对哈啰单车、青桔单车和享骑电单车等违规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电单车)的查处力度。整治开展第一周,各单位要统一集中对违规投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进行全面查扣,对随后继续违规投放的车辆,发现一辆查扣一辆。
(三)巩固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此次集中整治,各单位进一步探索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的方法和措施,结合人行道车辆占压盲道专项整治成果,完善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好人行道车辆成果停放管理。
市城管局执法总队要加强对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履行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管理职能情况的日常监督指导和督促检查。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对辖区停放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抓落实力度,建立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局将对整治期间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全年考核成绩。
(二)严格标准,全员参与,力求实效。各单位要按照《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格监管人行道上停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依法查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乱停乱放行为;对占压盲道、遗弃在绿化带内清理不及时等乱停乱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依法按程序予以暂扣。对违规投放的车辆要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发现一辆查扣一辆。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各单位要细化工作任务,将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明确到具体人员,并通过岗位工作的责任落实和执法职能的灵活履行,做到区划、岗位和职能三方面责任的有机结合,确保取得工作实效。要灵活掌握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关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加大宣传,积极引导,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公告》《人行道共享单车停放管理标准及措施》等法律法规,倡导文明交通、绿色出行理念,引导广大市民群众自觉规范停车,共同维护我市人行道良好的静态交通秩序。
城管整治方案篇四
近日,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大力度规范整治我市共享单车运营市场的工作要求。目前,银川市共有“摩拜”和“ofo”2家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在市辖三区及两县投放6万辆共享单车(三区投放3万辆,永宁、贺兰两县投放3万辆),基本满足了市民的需求。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底,利用“元旦”放假期间,在未经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强行将2万辆“青桔”共享单车投入到我市,给基本饱和的银川共享单车市场带来了冲击。同时,因管理不到位,存在乱停乱放现象、影响了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该公司采用线上管理运营模式,在银川未注册成立线下公司,出现交通事故和租车纠纷时无人受理,导致市民较多,引发了社会公众的不满。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并制定整改方案。
针对“青桔”共享单车不服从管理,拒绝配合工作的情况,我局邀请了部分市民、“摩拜”和“ofo”两家运营企业代表、律师、三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及“青桔”共享单车银川临时负责人共同研究讨论合理的处置方案,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对“青桔”共享单车负责人说服教育,使该负责人认识到违法、违规投放的严重性,最终主动承认其存在违规行为,接受处理意见,按照市综合执法监督局提出“在3天之内退出市场”的要求,当场签订保证书,立即组织人员全力配合自行清理回收单车。为确保“青桔”共享单车清理、回收工作的有序进行,我局建议将石油城和南环绕城公路附近的空旷场地作为“青桔”共享单车临时停放点,待市辖三区街道上集中投放的“青桔”共享单车全部予以清理回收后,退出运营市场。
我局建立了“青桔”共享单车整治微信群,邀请热心市民、“摩拜”和“ofo”两家运营企业工作人员、律师、三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共同参与,重点在车站、广场、公园、商场、政府办公场所等人口密集区域实时跟踪监督,做到及时沟通、及时完善、及时整治,发现“青桔”共享单车违规投放、停放现象实时拍照上传至市综合执法监督局,我局将及时通知“青桔”共享单车负责人进行清理,并将清理后的现场照片反馈给信息提供者,力求做到发现一辆、回收一辆,确保清理回收工作稳步推进。
根据《银川市关于鼓励规范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银川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办法(试行)》和《银川市市容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向杭州市青奇科技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敦促其整改,确保“青桔”共享单车全面退出运营市场。
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共享单车整治工作,确保做好、做实、做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一是监督三区综合执法局对共享单车运营市场进行全面整治,加大整治力度,及时汇报整治情况,抓好落实整治工作。二是对已与政府签约的“摩拜”和“ofo”2家共享单车运营公司进行检查,并与其签订《诚信运营承诺》《创建文明城市保证书》。要求其加强内部管理,建立车辆维保服务制度,配备专门的运营团队,对车辆进行日常维保,定期检修,及时淘汰未达准的车辆,保障车辆的安全性;并负责停放秩序管理,及时清理沟渠、河道、绿化带、路边公园、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等区域的“僵尸车”;三是鼓励企业要加大科技投入,利用电子围栏设置,进一步提升共享单车定位管理和定点停放;四是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的优势,细化管理区域、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对重点路段的巡查,并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大力宣传共享单车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倡导全民参与,共同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
城管整治方案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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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为广大人民群众创良好人居环境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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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为进一步巩固我县“文明县城”成果,切实改善县城广大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环境,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新一轮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城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整治,为县城人民群众提供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着力打造环境优美、秩序井然的窗口形象,促进我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一)坚持集中综合整治与经常化管理监督相结合,实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专业队伍联动整治与发动全民参与整治相结合,努力营造“县城是我家,人人爱护她”的良好社会氛围。
1
、各种有形市场(重点是农贸市场、牲畜市场)违规经营;
2
、无证占道经营;
3
、建筑工程占道;
4
、乱倒垃圾,乱丢果皮、纸屑,随地大小便;
5
、随处粘贴广告和书写广告;
6
、乱放畜禽及宠物现象(含城区乱放牛、猪、狗等);
7
、电子网吧、游戏机室违规接纳未成年人;
8
、图书市场(含相命市场)、音像市场经营淫秽书刊、音像制品;
9
、城区各种车辆乱停乱放造成交通秩序混乱;
10
、学校周边(规定距离内)违规经营;
11
、学生通行重点路段在规定时限内违规通行机动车辆和乱设摊点。
凡属上述范围的单位、集体、个人均属综合整治对象。
组长:李
x
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李如
x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建
x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卢正
x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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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世
x
县建设与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
x
县交通局局长
尹洪
x
县卫生局局长
李
x
县公安局局长
苏舜
x
县工商局局长
杨
x
县教育局局长
王仁
x
县文体局局长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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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局长
李泽
x
妥甸镇人民政府镇长
苏贵
x
县公安交警大队队长滤布厂
曹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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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施
x
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办公室主任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苏明兼任,县文明办主任施祥同志任常务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1
、工商部门
:负责对城区以农贸市场和畜牧市场为重点的各种有形市场违规经营和随处粘贴广告、书写广告进行清理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无证占道经营,电子网吧和游戏室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图书市场(含相命市场)、音像市场经营淫秽书刊、音像制品,学校周边(规定距离内)违规经营及学生通行重点路段在规定时限内乱设摊点等现象的清理整治。2
、城建部门:
负责对无证占道经营,建筑工程占道和随处乱倒垃圾,乱丢果皮、纸屑,随地大小便的清理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对在城区内乱放猪、牛、狗牲畜及宠物现象和乱停乱放各种车辆进行清理整治。3
、
交通部门:
负责城市周边公路(道路)乱堆乱倒建筑、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整治。4
、卫生部门
:负责对在城区内乱放猪、牛、狗畜禽及宠物现象进行清理整治,并负责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5
、文体部门:
负责对电子网吧、游戏机室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图书市场(含相命市场)、音像市场经营淫秽书刊、音像制品进行清理整治。6
、公安、交警部门:
负责对城区各种车辆乱停乱放,学生通行重点路段在规定时限内违规通行机动车辆的清理整治。配合做好乱放猪、牛、狗等畜禽及宠物和电子网吧、游戏机室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清理整治。7
、教育部门
:负责加强学校学生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培养学生社会公德意识,爱惜市政公用设施,并负责对在学校周边规定距离内违规经营的现象进行管理。8
、公安消防部门:
负责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查处。1
并做好整治全过程的舆论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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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爱卫办、卫生监督所、妥甸镇要形成合力,进一步督促落实好“卫生门前三包”制度,并经常性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决清除卫生死角。
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城区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迫切愿望,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坚定信心,克服畏难情绪。整治活动务必取得实效并长期坚持。各职能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研究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实施。
县级各部门、妥甸镇人民政府要广泛宣传发动干部职工、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为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共同作出努力,共创我们美好的工作、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