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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房屋翻建会议记录(实用5篇)

时间:2023-09-29 17:59:13 作者:紫衣梦 2023年农村房屋翻建会议记录(实用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农村房屋翻建会议记录篇一

第一条为规范村民议事会的议事决策,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级治理机制,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村民议事会制度。

第二条村民议事会是村级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根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行使村级自治事务决策权、议事权,讨论决定村级日常事务。

第三条村民议事会实行结构制,由党组织成员、村委会成员、社长、各社有议政能力的代表(20—50)人组成村民议事会,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召集人。

各村民小组设村民小组议事会,由本村民小组内的所有村民代表组成。

第四条村民议事会下设以下专门小组:

1、议题审查小组。负责对提交的议题进行初审,并转所有议事会成员调研;

2、重建小组。负责灾后重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作好政策的解释和答疑。

3、经济发展小组。

4、环境保护小组。

5、社会事务小组。

第四条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特邀代表列席村民议事会会议。

村民议事会特邀代表主要包括居住在本村的老干部、各级人大代表和在本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利益人,由村委会提名,经村民议事会通过。

第五条村民议事会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村民议事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村民议事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情权。就本村各项工作进行咨询,并了解其具体情况。

(二)建议权。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根据村民意见、建议提出村民议事会议题。

(三)表决权。参与村民议事会会议,对议题进行表决。

(四)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议决事项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

第七条村民议事会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纪律,积极参加会议。

(二)监督会议决定的。执行落实情况,向村民议事会反馈。

(三)经常性联系村民和村民代表,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实事求是地在村民议事会议上反馈。

(四)带头学习、宣传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带头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的决定、决议,并积极宣传、教育和引导村民贯彻执行。

(五)村民议事会成员为自治组织义务岗位,不享受任何报酬和待遇。

第八条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基础上,负责收集议题。

第九条负责讨论决定属于村民议事会议事范围的村级事务,超出议事范围的应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条村民议事会负责讨论决定下列事项:

(一)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成员联名提出的议题;

(二)本村公共事务;

(三)涉及本村集体公益事业的事项;

(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灾后重建各项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村委会的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报告;

(六)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负责监督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的决议决定落实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村民议事会坚持党的领导、民主议事、促进发展、维护民利的原则。

第十三条村民议事会会议由村民议事会召集人主持,每月日为村民议事会议事日,每月日为村民小组议事会议事日。(一般小组议事日早于村议事日)

村党组织、村委会、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议事会成员联名提出,应当召开村民议事会会议。

第十四条村党组织、村委会、村民议事会成员可以向村民议事会召集人提出议题。所提议题应不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充分听取村民意见。

第十五条村民议事会召集人应提前两天把议题内容告知村民议事会成员。

村民议事会成员应就相关议题征求所代表村民意见。

村民议事会讨论议题时,议题提出人应该到会进行陈述和答辩。

第十六条村民议事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应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任何人不得限制村民议事会成员发表不同意见。

村民议事会会议作出决定时,应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所形成的决定须获得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的表决通过。凡涉及财务收支、土地权属调整、重大工程的事项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应到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方能通过。

第十七条村民议事会讨论、表决议题时,应指派专人作出书面记录。

第十八条村民议事会的工作报告、会议议题、讨论情况、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决定等要整理立卷存档。

第十九章村民议事会作出的决定,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违反社会道德和公平正义,不能脱离本村实际情况。

存在争议的,应当报请村党组织、镇党委或有关部门审定;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决定,村民议事会应当撤销或纠正。

第二十条村民议事会作出的决定,应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公告或公示,并提交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村民议事会应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促落实。

农村房屋翻建会议记录篇二

各村民小组设村民小组议事会,由本村民小组内的所有村民代表组成。

第四条村民议事会下设以下专门小组:

1、议题审查小组。负责对提交的议题进行初审,并转所有议事会成员调研;

2、重建小组。负责灾后重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作好政策的解释和答疑。

3、经济发展小组。

4、环境保护小组。

5、社会事务小组。

第四条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特邀代表列席村民议事会会议。

村民议事会特邀代表主要包括居住在本村的老干部、各级人大代表和在本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利益人,由村委会提名,经村民议事会通过。

第五条村民议事会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村民议事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村民议事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情权。就本村各项工作进行咨询,并了解其具体情况。

(二)建议权。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根据村民意见、建议提出村民议事会议题。

(三)表决权。参与村民议事会会议,对议题进行表决。

(四)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议决事项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

第七条村民议事会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纪律,积极参加会议。

(二)监督会议决定的执行落实情况,向村民议事会反馈。

(三)经常性联系村民和村民代表,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实事求是地在村民议事会议上反馈。

(四)带头学习、宣传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带头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的决定、决议,并积极宣传、教育和引导村民贯彻执行。

(五)村民议事会成员为自治组织义务岗位,不享受任何报酬和待遇。

农村房屋翻建会议记录篇三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发展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它向村民会议负责,在村民会议闭会期间,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第三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居住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

第四条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行使下列职权:

2、镇统筹资金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3、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4、村级经济的发展方案及所得收益的使用;

5、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6、村级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7、村民承包经营方案;

8、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9、建议撤换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

10、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村民代表会议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根据村民委员会的核定名额由村民小组推选产生,但是总数不少于三十人,村民代表中,妇女应当有适当名额。村民代表产生后,向全体村民张榜公布,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六条村民代表会议代表每届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第七条村民代表应接受联系户(或本村民小组)选民的监督,有三分之一以上联系户(或本村民小组五分之一以上选民)联名,可以要求撤换村民代表。

撤换要求要提出撤换理由,被提出撤换的村民代表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小组要及时召开联系户(或村民小组)会议,投票表决撤换要求。撤换村民代表须联系户(或村民小组)过半数选民通过,空缺的村民代表从原联系户(或村民小组)中补选。

第八条村民代表在任期内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应当撤换,从原联系户(或村民小组)中补选。

第九条村民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参政议政能力,能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和积极履行应尽义务。

第十条村民代表具有提出议题、监督评议、表决、调查、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十一条村民代表具有联系选民、按时参加会议、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带头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决议,协助村民委员会工作的义务。

第十二条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会议议题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以由村民代表单独或联名提出。村民代表提出的议题需填写议题表,报村民委员会同意后列入议题。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议题,必须列入会议议题。

第十四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要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提前两天把会议内容告诉代表,让代表征求村民的意见。

第十五条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和决策问题的原则,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全局。所作出的决定和决议必须经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村民代表会议要有会议记录、工作报告、会议议题、讨论情况、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决定、决议等要立卷存档。

第十七条村民代表会议所作出的决定和决议要向村民公布和公开,村民代表必须及时主动把会议的决定、决议传达到联系户。

第十八条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下,全村村民必须贯彻执行和自觉遵守。

第十九条村民委员会在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中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保证决定、决议的有效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由村民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确需作重大变更和修订的,应提交下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农村房屋翻建会议记录篇四

3月20日上午,黎延坤副区长,区委区府办徐昕副主任,区民政局李健峰局长、禤显球副局长,区社工委霍国聪专职副主任,区农林渔业局何永坤副局长及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相关人员到西南街道南岸村委会开展推进村民议事会工作情况调研。西南街道党工委卢钊华副书记,欧万昌、何国永党委委员,以及社工局、农林渔业局的常务副局长和8个村委会书记(主任)等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李健峰局长主持。卢钊华副书记,欧万昌党委委员和8名村委会书记分别介绍推进村组两级村民议事会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设想。。西南街道7个村委会和150个村民小组建立了村民议事会,大部分村组议事会有运作,但没有严格按照区、街道文件要求规范运作,没有做好完善会议记录等。此外目前还有董营村委会及其西吴村民小组未建立起村民议事会。:一是村干部对村民议事会有关文件解读和认识仍然不够透切,致使对议事会职能及议事范围上把握不准;二是村委会一级没有很好地执行议事规则和程序,致使议事会在议事决策过程中难于顺利进行民主议事决策,村民小组一级个别村民小组长对村小组党支部参与议事会有抵触情绪;三是执行决策和监督管理上力度不足;四是议事会成员参政议政愿望不强,成员不积极参加会议;五是村民议事会运作欠缺办公经费和成员补贴。。西南计划在7月1日前完成五顶岗村委会“五平方空间”议事厅、洲边村委会乡贤会和慈善会建设、文峰西七彩虹驿站升级,并建立健全村组两级议事会规范稳定的长效机制。

霍国聪副主任强调农村基层治理工作始终要坚持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并向村委会书记(主任)解释了议事会的议事决策范围和人员构成。禤显球副局长则强调街道要在3月底前完成推进村组两级议事会的工作方案,并加强对两级议事会成员的宣传培训工作。李健峰局长提了两点看法:一是要认识到位,做到“四个有”(有方案、有措施、有办法、有行动)去推进议事会运作。二是西南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均搭建了架构,有信心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去提升,去规范,上半年要全面推进村民议事会规范运作并打造示范点。

黎延坤副区长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西南街道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到起来,所谓“起好步走好路”,工作要找准着力点,抓落实要到位,才能真正推进村民议事会工作,为其他镇(街道)带个好头;二是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文件,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的议事决策作用,在新农村管理,新农村建设,化解农村矛盾上发挥积极作用;三是要加强宣传培训,村干部一定要吃透村民议事会的相关政策文件,才能指导议事会开展工作,才能向村民解释清楚村民议事会的设立宗旨、意义和职责范围。只有这样,推进议事会的工作才能有底气、出实效、得民心。

农村房屋翻建会议记录篇五

公布在村务公开栏,接受村民监督。自‚村民议事会‛2007年3月22日成立以来,共召开了35次会议,讨论的42个议题,涉及到村小学教学楼维修、砖厂地承包、果树栽植、道路建设、合作医疗、农村低保等方方面面。王录村建立村民议事会制度,不仅给农村基层社会带来了生机和活力,而且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推动了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社会稳定。

一、村民议事会的性质、职责、权利和义务

宫河镇王录村建立的村民议事会,是在党和国家的法律政策范围内,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由上级党委和政府积极引导,主要通过农民群众自发地组织起来,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群众性基层自治组织。村民议事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秘书长一名,并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从代表中选举产生。村民议事会会议由主任负责召集,主要任务是讨论和制订《村民议事会章程》,主持村民议事会的日常工作,并且定期向村民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的情况,以便于双方及时沟通和协调,共同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村民议事会会员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日期同步,但他们任期内不拿任何经济报酬,只是一种义务性的职务。

村民议事会既是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参谋助手,又是联系镇人大主席团与广大农民群众的基层代理人和社会中介人,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直接领导、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各项活动,并对本村农民群众负责。它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二)积极动员和组织群众完成上级党委和政府安排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六)协助村民委员会维护生产、生活秩序,搞好本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和镇人大主席团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十二)村民议事会会员都有义务参加镇人大主席团和村党支部、村委会分别召集的有关会议,按时参加本村每月召开一次村民议事会全体会议的例会。村民议事会的成员须具备以下条件:年满十八岁,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全体村民中享有较高的威信,热心为村民服务;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在选举产生的会员结构上,妇女占20%以上,党员占30%,村组干部占10%,一般群众代表占50%。在年龄结构上,实行老、中、青三者相结合,逐渐形成梯次型搭配的合理结构。

二、村民议事会的地位和作用不可低估

村刚开始操办这件事情的时候,总是怕麻烦、怕出乱子。但经过近年来的大胆探索和实践,人们普遍感到了农民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潜能和创造力。该村通过实行村民议事会制度,不仅缓解和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极大地推动农村各项工作开展,而且给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无限的生机和活力。因此,现在的很多基层领导干部感叹说:‚反而是我们过低的错误估计了普通村民的政治觉悟程度和参政议政能力‛。

全体村民感到村组干部是‚自己人‛,群众信赖和支持他们的工作, 自觉服从管理,积极参与各项中心工作,逐渐形成了村干部和群众上下齐心,共同干事创业的融洽气氛,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工作的环境。

宫河镇王录村的实践证明了,让全体村民直接参政议政,可以在实践中培养和选拔出一大批的优秀农民,从而为村组两级组织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发展党、团员新生力量开辟一条新途径。镇党委十分重视发挥村民议事会的作用,坚持在优秀的议事会会员中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思想觉悟较高、文化素质较好、敢于大胆负责、愿意为群众办事情的村组干部和党团员后备力量。

容易一些。自从该村建立了村民议事会制度,农村工作最棘手的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宅基地纠纷等三大难事,现在变得好做多了。此外,像修建农村生产生活公共设施等事宜,让村民自己去办,效果更好一些。

三、村民议事会取得成效显著

1.集中民智,议出增收致富新路子。宫河镇王录村的药材产业发展仅3年,但已远近闻名,成了农民增收的主产业。过去王录村就有种植大黄、生地、黄芪等中药材的传统习惯,但由于群众信息不灵,零星种植,没有形成规模,加之缺乏市场竞争意识,曾一度出现了药材积压。卖难的问题,损伤了群众中药材的积极性。2007年春,村民聚集到了议事会纷纷谈看法、提建议,最后大家把眼光瞄在了发展规模种植、科学种植上,议定继续以中药材为突破口,促进增收。当年,全村114户农民种植308亩,收入达到了42万多元。2008年,全村药材面积首次突破1000亩,产值达450多万元。2009年是王录村药材收入最好的一年,全村1500亩药材产值达620多万元,亩收入超过2000元,最高的一亩收入达4000元。村民们尝到甜头后,2009年在议事会上又议决成立了王录村中药材种植经销专业合作社,建成了1500亩药材基地,实行‚统一生产、订单销售‛,成为名符其实的‚中药材专业村‛。‚民主作用大,众人出高招,有了议事会,村民们一起动脑子出主意,致富步子才能迈得快。‛村民王灵权感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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