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在各个领域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学校考核方案篇一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工作,激发教师教学的质量意识,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加强教师自我表现管理和自我发展,实践人文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组长:袁付雄
副组长:王本万、李万国、黄光远
组员:学校班子成员及教师临时代表二人。
1、根据xx年秋季、xx年春季期末全乡教学质量检测成绩表上的成绩。
2、根据日常工作的检查记载和工作业绩。
3、根据群众的评议和平时调查了解以及教职工反映的情况资料。
1、自评:教职工本人根据《三元学校xx年教职工年终考核评分细则》,结合本人的实际工作情况,自行测评,打出分数。
2、组评: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三元学校xx年教职工年终考核评分细则》,结合该同志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测评,打出分数。
3、综合评议:根据该同志的自评和考核小组的评议,得出综合分。
4、公示:考核分出来后,进行公示,7天内如有异议,可及时告之考核领导小组,要求复议或解释。
5、根据上级下发的评优记功指标,合理分配名额,填写有关表册。
从高分到低分指标人数为优秀;75分以上为合格;()60-74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记功、嘉奖人员按上级下发的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认定。
考核内容分为五项:一、德(20分),二、能(20分),三、勤(20分),四、绩(30分),五、实效(10分)、六、奖。总分为:100分。详见《三元学校xx年教职工年终考核评分细则》。
1、违法乱纪受到立案查处,党内受到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损失惨重,负有直接责任的;
4、无故旷工10天以上的。
5、未尽事宜,参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考试成绩位于全乡倒数第一的,取消评优资格。
2、没有统考科目的教师,教学成绩按计算。
3、评优指标=中心校在编人数:片村小在编人数,四舍五入法取值。
4、所有奖励加分不封顶;扣分则不保底。
5、考核一期一评,年终计算综合得分。评分第“实效”项由校长提供;第“德”项由主管政工人事的副校长和党支书收集提供;第“能”、“绩”项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和教导处、教科室收集提供;第“勤”项由办公室和政工处收集提供;第“奖”项的论文等获奖证件由教师本人于年终考核前3天送交给主管政工人事的副校长,然后到县有关部门鉴定才能确定加分。
学校考核方案篇二
为了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真正起到对中层干部的激励和检查、监督作用,增强其工作的责任感,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
考核结合教职工考核方案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量化考核占50%,年终总评占43%,平时民主测评占7%。
1、岗位职责(15分):
能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精通业务,顾全大局,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工作效率高,本职工作完成得好,得满分。
2、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10分):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遵纪守法,团结协助,相互补台。为人师表,勤奋敬业,无不良影响,得满分。
3、工作态度(10分):
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出满勤,干满点。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病事假手续按我校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4、工作成绩(10分):
本职工作完成的.效果显著,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方法有提高和改进。
二、考核方法
1、平时测评:学校将不定期地对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满意率在85%以上者得7分,基本满意率在70%以上者得5分,满意率在60%以上者得3分,否则不得分。平时民主测评结果计入年终考核成绩中。
2、年终个人述职:年末中层干部要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应实事求是,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或错误,事实清楚,简明扼要。述职顺序采取抽签形式进行,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3、个别谈话:谈话对象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一般应是被考核人所在科室或有工作关系的人员,谈话时,考核组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4、主管领导向考核领导小组客观公正,简明扼要地介绍其所主管科室负责人的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和思想表现。
6、领导小组打分: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中层干部量化考核内容逐项进行打分,每位得分的25%计入最后总成绩。
三、考核等次的划分
年度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这四个等次的标准是:
优秀(90-100分):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本职业务,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成绩突出。
学校考核方案篇三
为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为班主任聘任、评优及发放班主任津贴和奖金等提供依据,特制订本细则。
1、班主任考核分为《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和《班级工作成绩考核》两部分。
2、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分采用得分制和倒扣分制相结合的方法;班级工作成绩考核分采用加分制。
1、能及时制订本学期班队工作计划,并按时上交者得5分,迟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
少一次倒扣1分,承办校内观摩活动的中队另加2分。(以班队工作手册或班队活动记录为依据)
3、每天上好晨会课,并及时做好记录。满分20分,少上一次扣1分。(以学校抽查和晨会记录为依据)
4、经常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每学期对50%的学生作一次家访或与家长联系一次。满分30分,缺一次倒扣1分。(以班队工作手册中家访记载为依据)
5、每周一的升国旗仪式,能认真组织学生参加,纪律严明、秩序井然。满分10分,缺一分倒扣1分。
6、能做好对班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指导工作,经常了解班风、学风情况。每月至少能组织1次班级学生干部会议,每学期不得少于4次,要求有会议记录。满分5分,少开一次倒扣1分。(以班干部会议记录或班队工作手册记载为依据)
7、能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和比赛活动。满分10分,缺一次倒扣2分。
8、能按时参加学校组织召开的班主任会议,每参加一次得2分,迟到或早退者扣1分,缺席者扣2分。(以学校常规检查和会议记录为依据)
9、学期结束前,能及时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并按时上交者加5分,迟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
10、能科学、规范管理班级,无重大违法违纪、安全事故现象发生,得5分,如果发生重大违纪违法现象或安全事故,扣10分。学生好人好事受到社会相关组织表彰,得5分。
1、卫生:教室内外、地面、墙壁、走廊及卫生包干区等处卫生情况。(以学校卫生大检查和少先队卫生检查结果为依据)
2、两操:广播操和眼保健操学生出勤率以及活动情况。(以学校抽查和红领巾监督岗检查结果为依据)
3、纪律和路队:早读、课间、路队、午间的纪律情况。(以学校抽查和红领巾监督岗检查结果为依据)
(以上三项每周考核一次,每月评一次流动红旗,获一面流动红旗得5分)
4、爱护设施:爱护学校花草树木、校园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爱护课桌椅、门窗壁画等公共财产情况,节约水电等资源情况。期末评比,获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三等奖得6分。(以总务处检查结果为依据)
5、教室布置:要求做到教室布置个性化,条幅激励用语规范化,文具摆放条理化,洁具放置隐蔽化,有古诗文园地,有图书角和荣誉角,"三表"悬挂合理化,教室周围清洁化。教室布置评比获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三等奖得6分。(以学校检查结果为依据)
6、黑板报:每月按规定出好一期黑板报。获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以学校检查结果为依据)
7、参赛:能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学生在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得30分,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得25分,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得20分,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得15分,市级三等奖(县级二等奖)得10分,县级三等奖得8分。不同奖项可累计,同一奖项以最高奖统计。参加各种校内竞赛活动,获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三等奖得6分。不同奖项可累计,同一奖项以最高奖统计,班级获团体奖为学生同级别获奖得分的双倍。(以竞赛公布的结果为准)
1、常规工作考核分与班级工作成绩考核分相加为学期考核总分。
2、学期考核根据考核得分划为三个等级,一等奖比例占班级数的20%,二等奖比例占班级数的40%,其余的为三等奖。
3、班主任学期考核津贴为一等奖35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60元。
1、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成绩,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优秀班主任的评比,班主任考核总分名列前10名者,有资格参加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的学校将另外给予奖金奖励。
2、班主任如有以下情况者,学校将不发放学期考核津贴。
(1)对班级和学生情况不了解,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学生和家长意见较大者。
(2)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较大事故或对班级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教育处理不力者:
(3)因工作不努力、不负责而导致班级班风、学风差或不服从学校安排而导致工作无法开展者。
(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者。
(5)利用班主任职权诱使本班学生接受有偿家教
学校考核方案篇四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合肥工业大学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办法》(合工大党发【20xx】173号)、《合肥工业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合工大党发【20xx】172号)、《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年度考核基本要求(试行)》(合工大党发【20xx】92号)、《合肥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xx】34号)、《合肥工业大学实验人员实验教学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xx】35号)、《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分类管理方案》和《20xx年教师绩效拨款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宣城校区管理,健全和完善宣城校区人事考核制度,认真总结各单位的工作,科学评价全体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调动各单位及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为做好校区20xx年度考核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学校出台的相关考核文件要求,结合宣城校区实际,考核工作在宣城校区党委和管委会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宣城校区成立由党政负责同志为组长的20xx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宣城校区管委会领导和校区党委委员组成,组长:陈鸿海,常务副组长:秦广龙,副组长:叶敏、肖苏,组员:曹成付、霍效忠、陈发祥、卢素改、史成武、张胜贵和郭淸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校区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对单位考核和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初步审定,负责对考核工作中出现的争议、申诉等问题进行处理。
校区各二级单位成立本单位考核工作小组,由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任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人员的考核工作。
(一)考核时间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重点考核在宣城校区工作情况。
(二)考核类别:单位年度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
(三)考核对象:单位考核的对象是校区管理的二级单位;个人考核的对象是行政隶属为校区的在编人员和所有人事派遣人员,行政隶属为学校相关学院和职能处室的在编人员,均由学校对应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一)考核依据
学校下发的相关考核文件。
(二)分类考核
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的不同,校区将单位分为两类进行考核,具体为:
2、教学实体和直属机构:基础部、工程实践教学中心、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中心、校区医院、图书馆、宣城研究院。
(三)考核程序
1、单位自评:各单位要总结本年度单位党建和行政主要工作情况,工作的重点和亮点,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整改提高措施等。
2、考核测评:
(1)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在校区述职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时间不超过十分钟,述职内容分为单位工作和个人工作两部分,由党政负责人中一人作述职,述职后由参会人员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测评。
(2)参会人员为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校区教代会成员。
(3)校区审定:校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测评考核意见和各单位完成年度党政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各单位工作人员遵守学校、校区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审定各二级单位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校区综合两类单位的工作性质共评选出4个优秀单位。
(一)考核内容
个人考核的内容是全体工作人员全年的工作表现和业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个人考核的重点在于工作业绩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根据岗位不同具体考核内容应有所侧重,侧重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敬业精神、服务态度、管理能力、师德建设、工作效率、创新意识、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在校区建设和管理方面所作的贡献。其中教师系列岗位人员需考核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和公益工作的履职情况,其中优秀等次评定需要着重考核其师德表现、公益工作。
(二)考核要求
考核要求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办法》中个人考核部分的要求标准执行。其中,处级干部考核还要依据《合肥工业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教师系列考核主要参考《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年度考核基本要求(试行)》。
本年度新进人员工作不满一年者,可酌情减免工作量。
(三)分类要求
1、处级干部考核:校考的处级干部由学校进行考核,不占单位考核基数;非校考处级领导干部由校区单独组织考核,其中对二级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在校区单位考核述职时进行民主测评,考核优秀比例为15%。
2、教师考核:教师系列(含科研人员)人员,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及实验室人员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xx】165号)和《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分类管理方案》等文件要求按教学教研类、教学科研类、科学研究类教师分类确认自己本年度所从事的岗位类别,按《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年度考核基本要求(试行)》中所对应的教学、科研、公益工作基本工作量要求逐一进行考核,非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教师尽量按教学科研岗位申报,确定下来的岗位类别在一个聘期内一般不宜变动(教师分类已于20xx年初确定)。考虑到宣城校区目前实际,研究要求适当放宽,教学要求从严;教学要求没有达到基本要求的教师,原则上年度考核不得为称职,特殊情况则需要个人提交说明材料。辅导员和学生发展教育与指导中心老师原则上按管理人员标准进行考核。
3、管理人员考核: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4、实验技术人员考核:依据《合肥工业大学实验人员实验教学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按其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实验课时不少于500学时。
5、其他教辅人员考核: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6、人事派遣人员考核:按聘用合同中履行岗位职责进行考核。
(四)双肩挑人员按照主岗考核。
(五)个人师德师风及德育工作考核与评价由其所在党支部或党总支及校区党委考核。
(一)各单位根据校区统一安排布置考核工作。
(二)个人进行总结,在编教学科研人员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20xx年度考核表》(教学科研人员用表)(见附件1);在编非教学科研人员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20xx年度考核表》(非教学科研人员用表)(见附件2);人事派遣人员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工作人员20xx年度考核表》(见附件3)。
(三)单位审核工作量。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基础部对个人填写的《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20xx年度考核表》和《20xx年度教师及其他人员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4)进行审核,教学秘书和主任需要签字,校区教务办公室、宣城研究院、校区组织人事办公室统一审定。减免工作量政策参照学校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四)各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分管或联系领导参加。
(五)各二级单位初步确定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并按照在编人员和人事派遣人员进行分类排序,分别填写考核汇总表(见附件5、附件6报组织人事办公室(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档发到邮箱:xxxxxxxxxxxx@)。
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基础部组织教师填写《20xx年度教师及其他人员工作量统计表》,一式三份,分别交校区教务办公室、宣城研究院、校区组织人事办公室审定。
教师分类和工作量减免由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负责人:曹成付);
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教研业绩由教务办公室负责(负责人:卢素改)
科研业绩由研究院负责(负责人:王纯贤)。
(六)校区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考核等级。
(七)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上报,并将学校最终考核结果反馈给各单位。
(一)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
(二)20xx年新进人员,参加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优秀比例:在编教职工考核优秀比例均为15%,人事派遣人员考核优秀比例均为18%。
个人优秀比例基数为各类的相应人数。校区考核的处级干部单独作为一个考核群体,其优秀比例也为15%。
(五)在校区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各类新进人员方有资格被评为优秀。
(一)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的人员,作为晋升薪级工资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不能晋升薪级工资,校内绩效津贴、引进人才的校区岗位津贴和人事派遣人员奖励性绩效按不超过相应职务的70%发放。
(三)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结果为不称职者,不能晋升薪级工资,不发放年度校内绩效津贴、引进人才的校区岗位津贴和人事派遣人员奖励性绩效。
(四)对于连续2年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人员,将按学校相关文件实施转岗分流。
(五)人事派遣人员纳入单位参加考核,对于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按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教师岗位绩效和超工作量酬金发放计算办法,参考《20xx年教师绩效拨款方案》,其他人员教学工作量酬金按照学校和校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有关绩效津贴核算办法
校区医院人事派遣医护人员夜班费、图书馆人事派遣人员夜班补贴、驾驶员“安全奖”均按照校区相关文件执行,纳入个人年终绩效津贴核算发放。
(三)优秀单位奖和优秀个人奖
1、优秀单位奖
被评为“优秀单位”的,校区均给予单位集体奖励20000元。所在单位确定奖励分配方案,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作为年度业绩津贴予以发放。
2、优秀个人奖
被评为“优秀个人”的,每人奖励1000元,奖励作为年度业绩津贴予以发放。
3、以上奖励经费从宣城校区主任基金列支。
经查实,个人在本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等次按不称职处理。
(1)受到刑事处罚者;或受行政记过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重影响正常的工作;或私自找人替岗代岗者。
(3)廉洁自律出现重大问题;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4)违反学校有关规定,损害学校利益和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
(5)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6)未经批准,拒不参加考核者。
(7)连续旷工超过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七天或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五次及以上无故不到者。
(8)在考核、职务晋升或其他工作中向单位或学校提供虚假材料或剽窃他人成果造成恶劣影响者。
(9)未经学校批准,从事校外兼职或校外活动,未将主要精力投入校内本职工作,严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者。
(10)违反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师德师风及德育工作考核为不合格者。
(11)违反学校综合治理和学校相关规定,经教育不改者。
(12)严重违反《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xx]191号)有关规定者。
(一)退休返聘人员进行聘期考核,不纳入年度考核。
(二)20xx年12月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者,不参加考核,不纳入单位考核基数;20xx年12月在册,20xx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者,须参加年度考核,纳入单位考核基数。
(三)本考核年度内,发生教学事故者,其考核等次的确定按照《合肥工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因工作需要,已履行借调手续,被校外其他单位借调工作或选派到其他单位扶贫、支教、挂职锻炼等工作满6个月的人员,由对方单位提供考核材料,本人所在单位确定考核等次,对于完成所派工作任务,表现突出者,给予其校内年度考核优秀,纳入考核基数,不占所在单位优秀指标。
(五)本考核年度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者,不参加年度考核,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发病假工资,不纳入单位参加考核人员基数。
(六)因工作岗位变动的,在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同时征求原单位意见,年底内刚办完校区调动的也可在原单位进行考核;20xx年下半年新晋升职级的人员,主要考核原职级工作情况。
(一)20xx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将单位年度工作总结材料和校区考核的处级领导个人年度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材料交组织人事办公室(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档发到邮箱:xxxxxxxxx@,工作总结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xxx20xx年度工作总结,标题宋体三号字,正文宋体四号字,个人述职述廉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文档发xczp@,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xxx20xx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标题宋体三号字,正文宋体四号字)。
(二)20xx年1月4日前,各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及校区考核处级干部述职述廉总结在校区网上公示。
(三)20xx年1月4日前,各单位组织考核,完成个人考核工作。
(四)20xx年1月5日前,校区召开二级单位和处级领导干部(二级单位负责人)述职测评会议,进行民主测评。
(五)20xx年1月9日前,校区完成对二级单位和个人的考核工作,并将结果公示、上报。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各单位在评定年度个人考核等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评定“优秀”等次时,要严格按照考核文件评定,杜绝“论资排辈”、“轮流坐庄”、“暗箱操作”等不公正、不严肃、不规范的行为;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者,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学校考核方案篇五
一、考核对象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中小学校长、副校长。
二、考核内容
考核以《芜湖县中小学校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为主要内容,考评总分100分(其中目标管理、专项履职情况依据第五轮办学水平评估结果)。
三、考核办法
1.个人述职。校长全面总结一学年来个人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写出述职报告,由局考核小组主持召开全体教职工(实验学校、易太学校、花桥学校安排教研组以上人员;各中心学校安排本部全体教师、村完小校长)会议,听取校长的述职报告,时间不超过10分钟。副校长作书面述职。
2.民主测评。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方式,由局考核小组组织全体教职工(与上同)对校长(副校长)进行满意度测评。
3.局领导班子测评。教育局领导班子、科室负责人对校长(副校长)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4.局考核小组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
四、考核日程安排
各组考核具体行程由组长确定,考核前一天通知学校。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实施集中考核。
五、相关要求
1.考核单位做好考核准备工作,校长(副校长)述职报告会前发至每一位参会人员手中。
2.民主测评表由局人事科提供表样,各校填写校长、副校长姓名后印制相应份数,交局考核组。
3.考核对象填写《2011年度全县中小学校长考核登记表》,a4纸正反两面打印,随述职报告一起交局考核组。《考核登记表》经考核组长及成员签字后,交人事科备案。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县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强化考核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共田林县委员会办公室、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县中小学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试行)》(田办发〔2017〕60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考核组织领导机构
县成立以教育局局长为组长,局相关领导和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校长考核工作全面、认真、客观、公正,严肃考核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注重实绩,实事求是。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注重绩效的原则;
(四)坚持“校长的个人素质与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绩效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届满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的各乡(镇)初中、中心校、县直初中、小学校长、公办幼儿园园长。
四、考核内容
考核以《田林县中小学校长任期考核评分细则》为主要内容(详见附件)。考评总分共计105分(含奖励分5分)。
五、考核等次
校长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各占中小学校长人数的40%,其余为合格等次。有以下情形之一,校长当年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1.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的;
2.考核对象个人受到党纪政纪严重处分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要求的;
3.学校因决策失误,发生群访集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4.连续3年教学成绩名列同级同类学校倒数第一的。
六、考核程序与办法
校长任职每届3年,初聘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起。校长任期期间每年考核1次,任期满3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每年的考核由县教育局组织考核小组下到各乡镇(校)进行实地考核。考核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个人述职
校长全面总结一年来个人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的写出述职报告,由考核小组主持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听取校长的述职报告。
(二)教职工民主测评
由考核小组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校长一年来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内容附后。
(三)个别谈话
谈话对象一般包括班子全体成员、全体或部分中层干部和部分教师、家长代表。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由考核工作组随机指定,谈话对象不少于9人以上。
(四)校长任职内工作考核评分
由考核小组根据《田林县中小学校长任期考核评分细则》进行逐条考核和评分。
(五)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组认真核实考核对象的考核成绩后,经教育局党组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将考核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确定考核等次。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校长年度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挂钩,并可以在评优评先、岗位竞聘等方面给予加分。年度优秀等级的校长作为年度“十佳校长”评选参考对象。
(二)校长3年任职期满综合评价为优秀等次的,可以连任校长,特别优秀的校长,经县政府审定同意,可优先选调到条件更优越学校或教育局工作。
(三)校长3年任职期满综合评价为合格等次的,可以连任或交流担任校长。
(四)校长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属县教育局党组任命 3
的校长,由县教育局党组免职;属县委组织部任命的校长,由县教育局党组报请县委组织部予以免职。
学校考核方案篇六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校级领导及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校级领导和教职工更加自觉地提高师德修养和专业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校长(园长)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新社委[20xx]1号)、《新北区公办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常新委办[20xx]73号)文件精神和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开展20xx-20xx学年度校级领导和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方案。
采用公开述职、民主测评和学校办学水平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新北区教育局组织进行综合考评各单位现任校级领导。
1.由学校组织中层干部书面述职、全体教师会议开展民主测评。
2.年度考核表(必须手写),述职报告上交学校存档。
组长:张红梅
副组长:姚建法、张丽、高春媛、章丽红
组员:全体行政、各学科教研组长及年级组长
全体在编在岗编内教职工、区聘用制教师
1.在编在岗编内教师各组名额:(年度考核优秀人数按区下达指标18个进行分配,20xx年新入编教师参评但不确定等次。)
2.各组聘用制教师优秀推荐名额(年度考核优秀人数按区下达指标15个进行分配。)
1.公布方案。6月27日公布《新桥小学20xx-20xx学年校级领导及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本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明确考核办法和目的意义。
根据局文件规定:优秀等次人员应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中合理确定,原则上应向一线教学人员倾斜。在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要充分结合平时考核情况,不得以年度考核中的民主测评结果简单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不得搞迁就照顾。
2.个人撰写。6月26-28日教职工认真、客观总结一年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总结工作实绩、存在问题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认真填写好《年度考核登记表》(必须手写,签名处日期为“20xx年8月25日”)。
3.述职测评。6月29日上午10:10,分组述职。
(1)学科第一责任人带领教研组长和年级组长完成教师考核表上填写内容的审核工作,并由学科第一责任人负责在审核人栏第二格内签字。
(2)分组述职,由各学科第一责任人主持,考核组成员规定时间组织考核对象述职(每人3~5分钟),开展民主测评,根据各组名额最终确定优秀候选人。
(3)教职工在《年度考核登记表》第4页页尾签名处签名确认,6月30日前上交学科第一责任人。
5.综合评价。7月8日前由考核组长带领成员写出处室主管领导考核意见并签名,考核领导小组全面分析优秀等次候选人的综合考核情况,提出考核优秀及行政奖励建议名单。
6.评定等次。7月8日学校行政办公会议讨论,确认考核结果和考核等次。
7.结果公示。7月8日~14日,将考核优秀名单及其本年度主要工作业绩,公示一周。
8.材料送审。9月9日所有考核材料送教育局308会议室审批。
1.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范围,并作为被考核人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晋升工资的依据。
年度考核结果中被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编内教职工,次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被确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人员,次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则本年度视作不合格等次处理。考核不合格和基本合格人员按规定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2.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人员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学年度半年(含半年)时间的;因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含半年)时间的,有以上情况之一的教职工不参加年度考核,由单位写出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随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一同上交,存入个人档案。
2.事假、病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三个月的教职工,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在新桥实验小学工作未满2年原则上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候选人。
3.近三年来已取得年度考核优秀和合格嘉奖者原则上不再推荐为候选人。各学科组分配的优秀名额可根据实际考核情况和三年周期整体状况,经由学校行政会议商量决定在各学科组中作加减调整。
4.现任校(园)级领导(现任正、副校(园)长,专职书记)的优秀和合格嘉奖名额直接由教育局按比例确定(不占本校教职工分配名额),其考核等次由教育局考核确定。
5.学年度考核中被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此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述规定》(人社部发[20xx]45号)的规定申请复核,申诉。
6.20xx年局招考录用的初次就业的在编在岗新聘教师(即参加见习期满考核人员)参加学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考核结果填写“不定等次”。
7.为方便学校和教师,近几年需参加职称评审或“五级梯队”优秀教师评选的教师,学年度考核表收齐审核签名后,可由学校统一复印这部分教师的学年度考核表,复印后统一保管在学校档案室。
学校考核方案篇七
根据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经校党支部会议研究,现就20xx年度我校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含在我校交流一年以上教师)。
1、成立20xx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考核方式:
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组内考核、推荐,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公示。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被考核人员总数的15%,在不同岗位人员中产生。
考核结果应公正反映20xx年度工作表现,即: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一)优秀等次应优先考虑以下条件:
1、满工作量;(承担班主任工作为满工作量的一半)
2、教学效果好、工作业绩优;
3、科研、竞赛成果突出;
4、积极承担上级和学校各种公益工作;
(二)有以下情形不予确定为优秀等次:
1、旷工、旷课;
2、没有完成学校的工作任务;
3、不能按时上交工作相关材料;
4、从事有偿家教、体罚学生、乱收费等有关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1、组内考核初评,实行无记名投票,当场唱票,统计结果,请各组按以下程序进行。
1)会议记录完备,会前签到。
2)学习本评选办法。
3)每组确定二名同志,分别承担唱票、监票、统计工作。
4)个人述职。
5)各处室、教研组根据20xx年度教职工工作表现在推荐指标内推荐本处室、教研组优秀人员。
6)各处室、教研组考核初评记录完整,组员对考核初评结果签名确认,并随考核结果一同上报办公室。
2、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条件和组内初评情况,确定全校教职工考核等次并公示。
学校考核方案篇八
为了完善学校内部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加强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中层干部的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学校全体中层正、副职干部。
二、考核内容:
(一)依据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表现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局观念、遵纪守法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情况。
2、能:主要考核全面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开拓创新、推进事业发展的能力。
3、勤:主要考核敢于负责、聚精会神、勤奋敬业和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包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等方面。
4、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与质量,取得成果的水平和效益的情况。
5、廉:主要考核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廉洁自律情况、遵守财务制度情况等。
(二)考核分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汇总时分别按100分、85分、70分、55分计分。
三、考核程序:
1、个人述职:每个学期末,学校组织中层干部述职大会。每位中层干部就该学期本人及部门(年级)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和陈述,述职应实事求是,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或错误,简明扼要。述职时间每人控制在8分钟之内。
2、考核评价:学校组织校级领导和教职工代表(包括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班主任、行政科室职员等)组成考评委员会,根据中层干部考核内容和实际工作状况分别予以考核评价。其中校领导与教职工代表评价结果分别占30%和70%。
3、学校成立中层干部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并按结果划分考核等次。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1、等次划分:根据考核结果,中层正职、副职分别按照干部人数的30%和50%、20%,划分一、二、三等奖三个等次,发放考核奖金。奖金分别为奖金基数的120%、100%、80%。
2、每学年连续两次考核一等奖的中层干部,学校授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并确定为该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等次。
3、考核位列后20%的中层干部,学校将根据综合情况分别作如下处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学习整顿等。
4、连续3年考核结果作为中层干部晋升调整的重要依据。
五、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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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核方案篇九
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全面准确的原则,考核的结果与个人的评优、奖惩挂钩。
在校全体工作人员。
考核时间跨度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根据个人年度工作情况,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突出工作实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即在工作中能否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抵制不良之风;能否热爱学校、安心本职、依章执教,严谨治学;能否团结同事、关心学生、互助协作、尊重谦让;能否服从学校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能否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是否有事业心、责任感,精益求精,踏实勤奋;是否积极参加工作会议和业务学习,无缺勤。
能(30分):主要考核业务技术的运用发挥,业务水平的提高以及知识更新等情况。即在工作中能否胜任所承担的任务并独立完成;是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决策、指挥、协调能力及较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业务,知识更新快,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工作中是否有改革创新。
绩(30分):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没有出现责任事故。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占20%、合格占75%、基本合格占5%。
(一)优秀: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好,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显著,在工作人员中有突出表现,年度考核分数90分以上。
要求,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分数75~89分。
(三)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年度考核分数60~74分。
1、由本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内容要齐全,按照考核内容对自己一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填写,交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
2、学校考核小组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一个人一年来的工作进行综合测评打分,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
3、实行优秀人员公示制度,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至7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考核领导小组认真调查核实,并向反映人通报调查结果。
4、考核等次意见须通知本人,有本人签名,否则不予承认。
本次年度考核工作,由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