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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空调维保合同 电梯空调维保合同(汇总5篇)

时间:2023-09-21 20:51:16 作者:梦幻泡 最新空调维保合同 电梯空调维保合同(汇总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空调维保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依据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空调维护保养事宜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按双方的约定履行。

一、管辖范围内的各品牌空调系统提供有偿的维保服务、维保范围为:安装、维修、保养。

二、维修期限:协议以3年期限进行签订。

三、付款方式:维修任务完成,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统一结。

四、维保服务标准及内容:

严格按照各品牌空调维护保养册,进行空调维护保养。

五、甲方责任:

1、为乙方出入空调维保工作提供方便、

2、提供完整的空调技术资料。

六、乙方责任:

1、严格按公司空调维保手册向甲方提供空调维保服务。

2、接受甲方监督,确保服务到位。

3、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1小时赶到现场。

4、更换的故障零配件交甲方检查,配件价格详见配件价目表。

5、每次维修必须有维修单,并报使用部门及物业部门签字确认;合同外产生费用的维修项目物业公司工程部签字确认。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空调维保合同篇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修方 ):

甲乙双方根据《_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维修保养服务设备范围及具体维修保养内容

(或另行制作《维修保养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乙方指派专业人员(根据相关行业规定,持有上岗证书)对甲方的空调机组每 年 进行 四 次定期检查保养工作,自合同签订后 7 日内进行首次定期维修保养,每隔3个月进行下一次维修保养工作。

乙方负责对甲方空调机组提供紧急抢修服务,当甲方机组发生故障时,提供电话咨询;若故障仍未排除,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小时内到达甲方单位现场开始抢修工作,以保证甲方机组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投入运行。

乙方在服务期间,应指派工程师对甲方现场操作和维修人员进行培训,以增强甲方人员对机组的认识和了解。

第二条 服务要求

乙方对甲方空调机组进行维修保养之前(抢修除外),应该提前 3 日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协调安排相关工作。

乙方在检查保养过程中,发现损坏、报废的零部件及时报甲方确认。如需更换的配件或购买其他材料,在保证质量、价格优惠的前提下,乙方可购买零部件,但须报请甲方确认同意。

乙方保证工作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技术安全规范与甲方现场的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在工作过程中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乙方每次维修保养结束后,应将甲方现场清理干净,避免污染。

甲方设备遇到紧急情况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提供紧急抢修服务,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后应当在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紧急抢修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

第三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保养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服务验收

甲方验收代表: 姓名: 联系方式: 。

验收标准:乙方购买的所有配件均为原厂正宗产品;甲方的办空调设备顺畅运行。

乙方在每次定期检查保养或维修保养后 3 天内,须向甲方提交详细的检查运行报告及改善方案或维修保养书面报告,并经甲方验收代表签字认可,该方案与报告作为确认乙方服务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务费的依据。

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付款

本合同费用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此费用包括劳务费、交通费、培训费、税金等相关费用,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在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时,若系统中的设备、零部件等正常损耗或损坏需要更换时,乙方应该免费更换修理,所需材料每件 元以内(包含 元)由乙方承担,每件超过 元的,超过部分由甲方承担。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若产生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必须提前做出书面申请并附费用清单,报甲方批准,否则甲方不承担该费用。

付款时间及比例:

付款次序付款比例(%)付款金额(元)付款条件

第一次 合同签订后 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

第二次

第三次

备注: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作为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付款地点: 。

付款方式: 。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应协调乙方与第三方关系,提供空调设备相关资料、图纸和工作记录档案及其他相应工作条件。

在检查保养过程中,若因甲方人员人为损坏而造成设备无法使用,将由甲方承担配件及维修费用。

在检查保养过程中,若甲方自购空调机组配件,应保证配件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在维修保养过程中,若因乙方技术人员的失误而造成甲方机组产生故障或配件损坏,乙方须免费提供配件及维修的一切费用,并尽快将甲方机组修复,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应由其履行的合同义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保守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所获得的技术秘密、商业机密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向乙方支付维修保养费用。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未支付费用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若不能按照本合同及相关附件进行年度定期保养,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服务费的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 5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20 %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在紧急抢修过程中,乙方若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抢修工作,甲方有权利另行聘请他人抢修,相关费用甲方可直接从未付价款中双倍扣除,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抢修不及时造成的损失。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服务费的 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选择按照乙方提供保养的时间或定期保养次数,扣除或要求乙方退还未完成工作量的服务费用,并赔偿损失:

(1)乙方在紧急抢修任务中累计 2 次不能及时进行抢修工作;

(2)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经过 2 次维修空调机组仍无法正常运行;

(3)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空调零部件的;

(4)乙方不按安全规范进行维修或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5)未经甲方同意将维修保养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

(6)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a. 提交 人民法院管辖;

b. 提交 仲裁。

第十条 合同效力及其他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与合同有关的来往传真、电话、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需修改或者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空调维保合同篇三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中第条规定,甲方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如因甲方的非专业操作而造成的电梯故障或设备损坏及安全事故,则甲方应支付必要的费用。

甲方应提供保证乙方人员安全的工作地点,当工作地点存在安全隐患时,乙方将保留停止在大楼里工作的权利。

甲方应接受乙方关于解除安全隐患所采用方式方法的专业判断。若乙方检测出存在损害乘客安全的运行问题时,乙方可以关闭设备直至该问题得到解决,同时,乙方将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关闭设备的原因,以及乙方提议的解决方法是否包含在此合同内。

甲方应指导或警示乘客正确使用设备并保证设备处在甲方的电梯管理人员的持续监督下,以保证在两次检查间隙时能够发现非正常情况。在乙方下次检查之前,甲方须尽快告知乙方其所发现的任何不安全的情况以及可能需要修理的征兆。甲方应在设备运行显示不正常情况时,立即关闭设备,即刻通知乙方,并在修理未完成时保持设备关闭。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意识到使用电梯可能引起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则一方应立即口头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注意人身安全,维保过程中引起的工伤、人身伤害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维保不当或或未按时维保导致的安全事故等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

空调维保合同篇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资料

附件1《维保电梯明细》

《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信息表》

乙方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资料、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空调维保合同篇五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 ,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的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 乙 方的维护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检费用。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有双发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一) 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 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六条:附则

本合同自鉴定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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