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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仲裁工作总结 劳动仲裁执法工作总结(优秀9篇)

时间:2023-09-11 20:30:02 作者:FS文字使者 最新仲裁工作总结 劳动仲裁执法工作总结(优秀9篇)

写总结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每一个要点写清楚,写明白,实事求是。写总结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仲裁工作总结 劳动仲裁执法工作总结篇一

一、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无婚姻基础,婚后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

1.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婚姻基础薄弱: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于5月相识,同年9月30日登记结婚。婚前缺乏相互了解,认识仅仅4个月就草率结婚,婚姻基础薄弱,根本无任何感情基础。

2.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婚后并未建立共同生活的感情:婚后双方没有共同语言,经常因生活琐事吵架。在兴趣爱好和生活理念及思维方式都存在严重分歧,夫妻生活极少且质量低下,致使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感情日益淡漠直至破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的规定,针对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这类“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情况,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根本无和好可能,建议法庭判决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离婚。

1.从离婚原因看,被上诉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出现婚外情,尤其是婚生子曹xx出生后,被上诉人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被上诉人的过错给上诉人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致使上诉人身心疲惫,双方之间再无法沟通和交流,感情日益恶化。上诉人提出离婚的原因是难以调和的,如果对这样的婚姻继续维持,对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而言都是一种精神上的折磨,与其维持名存实亡的婚姻,不如给双方获得真爱与自由的新生活的机会。

2.从夫妻关系的现状及有无和好可能方面看:首先,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婚姻关系来看,从一开始结婚到现在八年来双方均未建立起互敬互爱的夫妻感情,被上诉人也从来没有产生对家庭的责任感,对上诉人不闻不问,漠不关心。上诉人一个人艰难的操持着家务,心甘情愿默默无闻的做家庭妇女,照料被上诉人的奶奶、母亲和被上诉人的弟弟,抚养着孩子,而被上诉人对家庭的这种漠不关心的态度已经使上诉人对其完全丧失了信心。我们认为婚姻是建立在深厚的感情基础上,双方基于信任和责任共同维护着夫妻关系,现在上诉人对被上诉人已无任何感情和信任,在双方没有和好的可能性下,再勉强维持着这段名不副实的婚姻,对上诉人来讲,真是哀莫大于心死。

其次,从夫妻关系的现状可知,上诉人曾于**年起诉过被上诉人要求离婚,后因上诉人考虑到孩子小,想再给被上诉人一次机会而撤诉。上诉人希望被上诉人浪子回头,珍惜彼此的夫妻感情。但是在近两年多时间里,因被上诉人没有悔改,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一直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尤其是上诉人因被上诉人的婚外情过错而导致精神抑郁身心疲惫甚至多次出现虚脱和眩晕现象。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的婚姻不幸而对生活丧失信心,对生活绝望而企图服用安眠药自杀以求解脱,幸好因抢救及时挽回了宝贵的生命。上诉人自**年起诉离婚未果后不回家住,分居至今。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的现状是近三年的时间里未共同生活,亦不互相沟通,感情已经淡漠到了极点,相互不关心彼此生活,形同陌路,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

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允许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应当允许离婚(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依据此法条的规定,只要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即使是被上诉人不同意离婚,法院也应当判决离婚,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规定。因此,综合以上因素建议法庭依法判决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离婚。

三、依法分割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偿还夫妻债务。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共同财产为两套楼房及家用电器(详见财产清单)。上诉人因无工作和无经济来源,目前居无定所四处漂泊,系生活困难。上诉人平时对家庭生活付出较多,照料老人和孩子,承担了大部分家务,对家庭的奉献相对大,所以恳请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判决上诉人分得两套楼房中的一套住房。夫妻共同债务为四万三千元整。自**年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分居后,上诉人的生活费用和医疗费都是从父母、姐姐和朋友处借的钱。共借款43000元,依照法律规定是夫妻共同债务。

四、婚生子应由被上诉人抚养,上诉人依法负担孩子抚养费。

上诉人至今无工作和经济来源,且体弱多病,精神抑郁,思想消沉,状态欠佳,根本无能力抚养孩子。孩子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分居两年多,一直跟随被上诉人生活。为了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要求法院判决孩子由被上诉人抚养。上诉人愿意在能力范围内尽一个母亲应尽的职责,依照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能力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最后,恳请法院依据法律的规定,考虑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根本无和好可能,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以让万般无奈的上诉人的离婚自由这一基本人身权利得以维护和保障!并恳请法院充分考虑上诉人体弱多病,无职业无经济来源,在生活中是弱者,根据照顾女方的合法权益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是代理人的代理意见,恳请法院在合议时充分考虑代理人的代理意见,谢谢!

代理人:高爱华

仲裁工作总结 劳动仲裁执法工作总结篇二

一、基本工作情况

1、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基本情况

(1)、各级调解组织受理446件,比去年同期512件下降了;调解成功410件,调解成功率为。

(2)、仲裁部门受理552件,比去年同期330件增长,不予受理21件,比去年同期27件下降22%。

(3)、受理案件中:劳动报酬345件,占受理总数的,工伤待遇59件,占受理总数的,社会保险12件,占受理总数的,履行劳动合同12件,占受理总数的,确定劳动关系57件,占受理总数的,经济补偿金48件,占受理总数的 %,赔偿金18件,占受理总数的,其他1件,占受理总数的,。

(4)、受理的案件中,从用人单位的性质来划分,其中:私营民营企业452件,占受理总数,国有企业79件,占受理总数,其他企业21件,占受理总数。

(5)、仲裁部门办结案件552件(含受理),同比上升,未结案17件,与去年持平。调解处理452件,裁决处理95件,撤销案件1件,移送给其他区4件。案件处理过程中,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为,同去年调解成功率相比上升个百分点,为职工追回损失万元,同去年850万元相比减少了万元。

(6)、案件处理:企业胜诉135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同比去年上升个百分点,职工胜诉340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同比去年上升个百分点,企业、职工部分胜诉77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同比去年下降了个百分点。

(7)、办结案件时间:在30日内办结的案件为336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在31日至45日内办结的案件数为176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在46日至60日内办结的案件数为31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超过60天结案的有9件,其中7件原因为中止,2件原因为公告,均在法定时效内结案。

2、案件主要特点及原因分析

(1)、案件受理数较去年明显上升,月度受理数呈现出两头月份多中间月份少的局面。由于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主动维权的案件增多。我国民间有过年回家团圆的习俗,农民工也因一年来没怎么回过家,都盼望早结工资好回家过年,相对用工单位而言却因农民工回家过年而缺乏完成生产任务的劳动者,对企业业务造成影响,两者之间存在矛盾。部分企业主因缺乏法律意识,以各种理由拖延或克扣工资,是导致过年之际的月份劳动争议案件数大量上升的主因。

(2)、劳动报酬争议是争议的主要焦点。劳动报酬争议中,主要集中在加班工资这个重头上。原因多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缺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加班时间计算标准不一致,以及因计件制工资导致劳动者本人延长工作时间,但用工单位不认为是加班而存在争议。

(3)、集体争议案件增多。部分单位由于用工制度未及时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新颁布的法律及时调整,导致群体性争议频发。部分黑代理在外省市打工者群体中挑起争议也是很重要的原因。部分集体争议案件为隐形集体争议,即在一定时间跨度内,接待窗口接待了同一用工单位较多的申诉人,但又不满足一次性10人的条件,这类案件也呈现上升趋势。

(4)、注册型企业案件多。注册地在本县,实际工作地在县外的企业涉及的争议共有142件,占总数的。由于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无法向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举证,故只能去注册登记地申诉。

(5)、外省市户籍的劳动者涉及的争议多。共有235人,占申诉人总数的。外省市户籍的劳动者,往往在年底前后前来申诉,对仲裁案件的办案效率提出了很大考验。

(6)、造船业和建筑业的企业涉及争议多。共涉及195件,占总数的。这些单位用工形式复杂,管理相对混乱,因赶工期导致的加班问题更加复杂,这些企业涉及的劳动争议案件属于较难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

(7)、私营和个体的单位涉及争议多。共涉及452件,占总数的 。注册资本少,抗风险能力低,用工流动性强,业主法律意识差是造成这类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多的主因。

(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情况

1、初步完成仲裁院实体化建设

经县政府批准同意,撤销了崇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崇明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合并组建了崇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支持下,崇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经落实了机构、经费和人员。共招入了5名工作人员,仲裁院也搬迁到了新的办公地址。在新址上共有2间仲裁庭、2间调解庭、6间办公室、1间档案室和1间机房,办公面积达300平方米。

仲裁院于209月15日正式挂牌运作。市仲裁处、仲裁院领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各委员以及县法院和县司法局的领导出席挂牌座谈会。

2、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落实窗口服务规范达标工作

仲裁院正式运作后,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办事规则、考核办法、管理办法和业务学习考核办法,行风政风建设规范,政务公开,为仲裁院今后的规范运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我院窗口参加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窗口规范服务达标工作。按照要求,我院制定了领导责任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学习培训制度以及应急预案处理制度等六大制度,基本落实了窗口规范服务达标工作。

4、指导成立二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规范案件处理,完成年初目标

一是规范案件处理流程,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完善案件的登记、受理、处理、信息汇总统计,在市原有的表格的基础上增加数据分析,用于案件的分析和梳理。制定本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处理工作规范,确保一般案件45天结案,复杂案件不超过60天结案。建立专人审核裁决(调解)文书的制度。防微杜渐,为减少差错,设立专人负责审核裁决(调解)文书,斟酌文书中语言的运用,减少可能存在歧义的地方。

二是搭建信息沟通平台,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加强与本局其他相关科室沟通,确保案件在本局范围内处理的一致性;建立每月一次的仲裁员工作例会,及时分析阶段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情况,同时对疑难复杂案件集体会诊。建立裁审例会制度,每季度和法院共同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遇有特殊情况临时增加。协调同一仲裁与审理的口径,对法院改判的案件及时反馈、分析、改进仲裁工作中的缺陷。每季召开一次劳动纠纷业务指导小组会议,研究当前情况,制定应对措施,全面落实调解工作的各项任务,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工作,提高调解成功率。每半年向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汇报工作,分析仲裁工作的存在问题,及时解决仲裁工作困难和矛盾。建立重大案件情况通报制度、集体争议、重点案子、行业、区域倾向性问题,及时向乡镇、工会灯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仲裁工作总结 劳动仲裁执法工作总结篇三

坚持“依法受理、依法调解、依法裁决”原则,加快案件处理,提高办案质量。克服队伍人员不齐的困难,全体总动员火速清案。通过加快立案、上门送达,压缩审限,加快调解和裁决等高压措施,在消灭积案的同时尽量解决新收案件,目前累计结案率亦名列全市前茅。20____年1-11月,我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270件,涉及人数1982人,涉案标的万元;其中,集体争议案件28件,涉及人数715人,涉案标的万元。共审结案件1208件,其中裁决结案542件,调解、撤诉结案666件,撤调率为,累计结案率为,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

(二)以“提速增效”为首任,提升办案效能

推行建立仲裁员分级管理的长效机制,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人力资源,区分简单案件与复杂案件,采取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系列性、群体性或关联性案件原则上由同一仲裁员审理办法,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目的。在日常处理案件过程中,规范完善案件流转的衔接,充分运用“标准化论理”的办案模式,做到事实认定及说理论证规范化,努力提升仲裁案件的处理能力。

(三)以“案结事了”为理念,提高仲裁调解效率

坚持把调解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第一原则,调解庭加大力度,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积极调解,通过包案制度,每月完成定额包案任务,同时协助审理庭处理一些可以调解的案件,尽最大力量调解案件,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当场制作调解书并让双方当事人签名确认,以案结事了方式,化解劳动争议案件,以减少当事双方的.诉累。

(四)以“和谐稳定”为追求,妥善处理重大劳资纠纷

群众利益无小事,谨慎对待每一件集体劳动争议案件,认真分析立案、审理、送达等各个环节,启动绿色通道,通过快速受理、快速调解、快速裁决、快速送达等手段尽快处理集体争议案件。比如捷诚手袋厂一案,我院接到有关情况后,迅速组织上门立案,在两个工作日内立案受理299宗劳动争议案件,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安排开庭,24小时内作出仲裁裁决书,处理的高效性创下新的历史。

(五)以“加强培训”为抓手,提高业务能力

一是制定《20____年“精细化”培训工作方案》,有步骤有侧重地开展专题培训,多次组织仲裁员参与全市专职仲裁员业务培训,开拓视野,更新知识,提高全员的专业素养;二是挑选典型案例,由审理庭庭长开示范庭,展示开庭的规范步骤、调查策略及问询技巧等专业技能,提升实战水平;三是定期开展案件讨论活动,对重大疑难问题进行研讨,探讨新思路,统一裁审标准和法律适用;四是集体研究讨论并科学分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结合本区实际,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指引,确保新规章稳着陆。

(六)以“完善制度”为保障,为提升办案效能保驾护航

出台《仲裁院请(休)假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仲裁院内部管理,严格请(休)假管理流程,做到提前规划请(休)假,避开案件的高峰期,错峰休假,减少因人员休假给办案造成的影响。实现精细化管理目标,充分发挥书记员在整个案件处理中的纽带作用,制定《立案庭书记员工作细则》,进一步详细细化书记员岗位职责,整个案件处理中的每一步骤和细节,使案件办理更加精细、流转更加顺畅,促进效能仲裁的建设。

(七)以“规范活力”为目标,抓好队伍建设

一是根据市仲裁院的统一部署,加快落实我区仲裁员首次等级评定工作。市院6月16日印发《评定工作方案》,我院加快落实,于6月26日组织评定小组开会集中审查,6月27日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8天。目前共评出二级仲裁员1名,四级仲裁员4名,五级仲裁员4名,六级仲裁员3名,七级仲裁员5名,八级仲裁员2名,九级仲裁员4名,等待市院通知发布最终结果。该项工作的落实,为仲裁员分类管理,实现队伍的规范化管理,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二是开展优秀裁决书的评比,组建优秀裁决书评审小组,展现罗湖裁决书的风采,形成仲裁员你追我赶的氛围,盘活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

仲裁工作总结 劳动仲裁执法工作总结篇四

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为契机,以创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三优三满意”文明窗口为标准,以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结合我区的具体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利地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劳动仲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以后,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按照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发生劳动争议如果想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必须先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向法院起诉。

1.负责处理辖区域内企业与职工之间以及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其劳动合同制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2.负责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3.负责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4.负责劳动争议三方(劳动、工会、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指导区内各街道、社区、行业、企业劳动争议协调机构开展调解工作;5.负责全区劳动争议处理案件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向上级提供相关信息;6.负责对劳动合同的审核及鉴证工作; 7.承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建立首问首接服务制度;2、建立健全快速立案制度;3、立案审查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应当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从宽掌握;4、对涉及下岗职工、女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因工致残人员和申请法律援助人员申请的劳动争议案件要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对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劳动者当事人,劳动仲裁机构可在庭审前对其进行必要的程序性指导;5、实行劳动争议仲裁风险告知制度;6、健全立案服务措施。落实接待责任制,建立立案接待区、休息区,接待人员要文明接待、热情服务。设置仲裁公开必备设施,张贴相关的公开内容、仲裁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立窗口意见箱,接受社会监督;7、加大“阳光仲裁 ”力度。

仲裁工作总结 劳动仲裁执法工作总结篇五

服务企业。我局围绕承担的管理服务职责,切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项目单位,出实招、行方便,扶持和引导企业调结构、促转变、提升竞争能力和发展水平。让企业满意在和平。

服务“十大工程”项目。(一)各相关科室大力配合,主动为“十大工程”项目服务,简化程序、缩短周期,不设障碍、开绿灯,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二)按照《和平区20项民心工程目标责任书》中的任务要求,各项目相继开工。第一季度大中修工程开工面共计139348平方米;南市地区大板楼节能保温改造现处于招投标阶段,等待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继续扩大准物业管理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范围,放宽经济适用住房条件。

服务群众。进一步贯彻落实窗口建设服务规范要求,结合房管工作实际,增强基层处理和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切实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措施为群众办实事,最大限度地把各种不和谐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平改坡”工程。现正积极进行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核、招投标、清障工作、围挡、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的筹备。

违章建筑、拆改建筑外檐认证工作。我局指派业务骨干参与指挥部相关整治任务,同时积极协助有关执法部门进行违法、违规行为的认证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赤峰道、营口道、气象台路的违章建筑和拆改建筑外檐问题的认证工作,共计73户。

进一步落实住房保障6项政策,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一是结合全市住房保障政策覆盖面的不断调整扩大,做好新老政策的平稳过渡与衔接。二是积极与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加强协作,严格管理、规范运作,确保住房保障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一是建立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定期培训、核查制度,完善指导、监督职能。截至目前,我区累计新增1046户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一季度,我们全力以赴抓好拆迁管理工作,加大拆迁保障力度。积极化解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进一步加大对《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及八个配套规定的培训力度;规范拆迁程序,认真办理拆迁许可证,严格听证制度,做好行政裁决、行政强迁及司法强迁工作,强力推动拆迁;妥善处理拆迁信访问题,做到依法拆迁,和谐拆迁,保持拆迁工作的稳定局面,确保圆满完成20xx年拆迁任务。截至目前,共完成拆迁面积27000平方米。

进一步扩大物业服务覆盖面,对已实施物业管理的采取有效手段控制退管现象的发生。理顺居委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一者之间的关系,管理人实行走动式管理,亲临服务一线,直接了解业主需求,保证服务质量。同时建立汇报制度,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按照旧楼区接管标准,对于符合接管条件的旧楼区达到100%接管, 并全部实施准物业管理。

我局始终把为群众修好房,当作民生问题的大事抓。春节假期一过,主管局长带领修缮科深入各房管站,抓好修缮计划的落实。

20xx年我局修缮任务100万平方米,截止目前,各项重点工程和修缮任务已全面展开,大中修工程开工面达139348平方米。同时,在抓好正常修缮项目的开工、工程进度的基础上,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到30%以上,努力把群众的事办好办实。

仲裁工作总结 劳动仲裁执法工作总结篇六

地 址: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xx路217号

法定代表人:李 x x(总经理)

答辩意见:

请求贵委依法查明案情,依法驳回申请人要求我公司为其补交20**年至劳动关系解除之日的社会保险的仲裁请求,并依法驳回申请人请求赔偿答辩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0000元的仲裁请求。

答辩理由:

一、答辩人并非申请人所诉的被申请人,请求依法驳回其仲裁申请。

根据答辩人收到的《应诉通知书》及《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为“云南省大理市xxxx有限公司”,而我公司全称是“云南大理xxxx有限公司”,故答辩人并非申请人《劳动仲裁申请书》所列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要求我公司为其补交20**年至劳动关系解除之日的社会保险,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一)申请人一直选择从答辩人处按月领取员工社保补贴,自愿接受答辩人无需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做法。

申请人到公司后,公司曾经就是否需要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和发放员工社保补贴征求过他个人意见,申请人自愿接受答辩人无需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做法,选择按月领取员工社保补贴,现因为他和答辩人公司斗气,出尔反尔,实在有违诚信原则。

实际上,申请人选择每月从答辩人公司领取80月的员工社保补贴,答辩人公司就无需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二)退一步讲,即便答辩人公司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申请人要求答辩人公司为其补交社会保险,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第六十三条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即便答辩人公司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也应该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在答辩人公司逾期不改正的情况下进行处理,而不是由申请人自己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补交请求。此请求显然违反了法定程序,依法应予驳回。

三、申请人请求赔偿答辩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请求贵委依法予以驳回。

(一)本案系申请人不服从答辩人公司的工作调整后自动离职,并非申请人自己所述的答辩人无故要求申请人自动离职。

申请人一直在答辩人公司从事仓库保管工作。因为工作调整,公司于20**年2月中旬多次通知申请人调整工作,并于20**年2月21日向申请人下发了《岗位调动通知》,但是申请人对公司的工作调整不满意,拒绝签字。于20**年3月12日进行仓库保管工作交接后离职,一直旷工至今。

(二)答辩人公司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和事实。

答辩人公司自始至终没有要求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合同期至20**年12月31日才到期。因为工作调整,公司于20**年5月中旬多次通知申请人调整工作,并于20**年5月31日向申请人下发了《岗位调动通知》,其目的是工作岗位调整并非要解除劳动合同,答辩人公司没有以任何言词、通知或行为的方式表达过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更不可能存在任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三)现申请人主动提出解除合同,答辩人公司依法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申请人在不满意公司的工作调整的情况下自动离职,并声称“不干了”,继而向大理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无理仲裁请求,均以自己的言词和行为表达了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答辩人公司愿意协商双方劳动合同解除事宜,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申请人杨xx要求答辩人公司为其补交20**年至劳动关系解除之日的社会保险及请求赔偿答辩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0000元的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谨此,答辩人恳请贵委依法驳回申诉人的全部申诉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 致

仲裁工作总结 劳动仲裁执法工作总结篇七

(一)劳动监察工作扎实有效。20xx年上半年,劳动监察局对照市局工作目标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了各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为引导区内各用工单位合法用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于20xx年3月1日至6月25日开展了20xx年度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工作。通过该项工作的开展,加强了对区内各用人单位、尤其是用工量大的各企业的监督力度。

2、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局联合公安、工商、人力资源市场等部门,认真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在3月15日的全省专项行动日,还专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再次对辖区内人力资源市场进行核查、宣传。完成了全区3个职业中介机构和10个用工量较大企业的检查、审核工作。通过这次专项检查行动,加强了对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和各工业园区企业依法用工的监督管理。

3、开展了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农民工参保情况等为主要内容的“春暖行动”专项检查。专项行动中,我局创新工作方法,整合劳动保障监察力量,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深入用人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此次行动共检查用人单位30余户,纠正了部份用人单位在用工方面的不当之处,也为企业负责人在依法用工方面上了一堂“普法课”。

4、完善了举报投诉制度,及时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通过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箱、制定限期办结制度等方式,对受理的举报投诉案件做到了“及时调查处理、件件有回复”。上半年,我局共接到举报投诉案件42件,立案42件,结案42件。为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克扣的工资等待遇224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参与处理突发事件,做好“保稳定”工作。在上级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参与了鑫旺金属公司员工集体纠纷事件的调解工作,为事件的成功处置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劳动仲裁工作规范有序,步入正轨。在劳动仲裁院的基础上,我局劳动仲裁工作由弱到强,并力争创优;通过加强作风建设和完善各项制度,我局劳动仲裁工作也规范有序地发展。

1、加强了仲裁院的队伍建设和仲裁文化建设。20xx年12月份,仲裁院通过公开招考,选拔录用了2名具有本科学历的法律专业毕业生从事专门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并且,采取以老带新的有效途径,让新进的工作人员不断充实业务知识和办案经验,也促进了老仲裁员知识结构的更新和完善,切实提高每位仲裁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能力。为适应不断涌现的新的劳资纠纷,仲裁院还针对典型案件实行全体仲裁员评议制,在评议中学习,不断提高仲裁员业务水平。上半年,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19件,立案19件,结案8件,参与市局受理的案件审理1件。

2、开展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和“仲裁大练兵、素质大提高、作风大转变”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活动的开展,强化了调解仲裁队伍、会议制度、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工作,确立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形成了周会议制度,使仲裁调解工作开展“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步骤、事后有总结”。

3、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上半年,仲裁院制作了一批体现仲裁工作指导思想、工作主题的标语,并对照市局《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优质服务窗口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完善了各开庭注意事项,公开了工作人员信息等,争创优质服务窗口。仲裁院严格按照《调解仲裁法》及其它关于仲裁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文件要求开展仲裁工作,坚持依法办案、依程序办案,坚持“以程序的公正保证实体裁决的公正”。历年以来经过仲裁院办理的仲裁裁决案件,没有出现被法院撤消的情况。

1、劳动监察工作中,法律关系的不明导致部份案件的处理于法无据。由于广大民工的法律意识不强,而部份用工主体都是自然人,双方关系在本质上属于个人雇佣关系。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的投诉时面临于法无据的尴尬。

2、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尤其是确定劳动关系、工伤赔付实施办法等方面的法律空白,导致仲裁业务中经常出现于法无据等情况。

1、继续加强劳动政策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让用工方负责人与劳动者了解劳动保障政策,增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意识。

2、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完善举报投诉“绿色通道”,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作用,为广大劳动者维权提供便利,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3、按照《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优质服务窗口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积极做好仲裁院的软、硬件建设,争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优质服务窗口。

4、加强与市局及其它兄弟县市区仲裁院的学习交流,吸取他们的先进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切实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规范化、正规化建设进程。

仲裁工作总结 劳动仲裁执法工作总结篇八

培训制度常态化。我院高度重视对员工思想政治、职业素养的培养,年初制定全年的教育培训计划,使培训成为员工自我提升、自我发展、自我价值实现的一项重要手段。邀请市仲裁、法院、社保、医保、心理咨询等部门就工作所涉及的各类问题开设专题讲座8次,并通过院内交流等方式带动办案人员业务能力的丰盈和提高。年初开展的“感悟十八大、汇聚正能量”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和业务能力系列讲座共计7场,通过邀请区法院、局政风办、局工会、组织人保科等部门专家领导开设专题讲座,观看诺贝尔文学奖视频、传达市局政风行风会议精神等,在开年即集中火力,全方位提升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水平及业务能力。

考察调研收获丰。4月初组织业务骨干至xx市人社局及仲裁院进行工作调研,对其服务管理指挥中心、仲裁院、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中心等部门的信息系统建设、争议预防工作机制和便民举措等方面的成功经验留下深刻印象。我院迅即就太仓经验展开研讨,并制定详细的改进计划,落实仲裁信息系统管理的各项措施。

2、仲裁人员管理针对性强

专职队伍建设。一是积极按照市局仲裁处安排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仲裁业务培训。落实教育培训计划,加强专职办案人员的业务技能、思想素质培训。在去年大部分人员通过国家人社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证书换证考试的基础上,本年度内及时梳理因产假等原因未能参加资格培训人员情况,上报市仲裁,落实培训发证工作。二是对从事行政管理类工作的员工,侧重管理水平的`提升。适时提供管理知识的培训机会,使其具备现代管理理念,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从事业务办案工作的员工,则结合员工的成长阶段和业务水平,设计两套成长方案:一类是书记员晋升仲裁员的成长机制;一类是专家型仲裁员的培养机制。同时,仲裁院结合员工自身特点,定期对从事行政管理类工作和从事业务办案类工作的员工进行岗位调换,帮助员工确立最佳的职业定位。

兼职队伍管理。2012年5月起市局组建由工会、律所、社会团体等机构人员组成的兼职仲裁员队伍充实到我区案件审办日常工作中,形成了市局选聘、区县使用的统一管理模式,为减轻办案压力提供了较大帮助。本年度至今,10余名兼职仲裁员在闵行仲裁院开展案件审办工作,共计办结案件213件,累计调解率63%。积极配合市局有关兼职仲裁员管理要求,为其提供如就餐等后勤保障,并配备专门的书记员辅助办案,实行案件质量全流程把控等服务,为其顺利高效办案提供了优质环境。针对近期结案压力,我院积极联系发动条线内各部门、区总工会以及企业联合会骨干力量参加市局组织的仲裁院资格证培训,充实兼职仲裁员队伍。

编制内外统筹。继续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对仲裁辅助人员实行同一对待、统一管理的方针。在员工成长方面,将仲裁辅助人员一同归入年度培训范围,提高其综合素质;在关怀员工方面,工会福利、疗休养待遇一视同仁;在绩效考核方面,实行向制度外人员倾斜的方针,确保其收入待遇。通过各项措施,确保仲裁工作人员队伍整体稳定。

3、人文素养培育广搭平台

交大实习基地建设。通过两年多的建设,实习基地完成多个批次的实习生带教、联合辩论赛和模拟仲裁庭审工作,提升交大学生的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院内仲裁员、书记员的自身带教水平和业务素养。由院内工作人员指导、交大学生实际操作的法律诊所,开办至今已接受百余人次的仲裁咨询。

本年度院领导及相关庭室负责同志共计为交大法科特班及法律本科班学生开设11次院文化建设及劳动法律实务讲座,并通过座谈形式实现双向交流,累计完成32名学生的仲裁岗位带教实践活动。法学硕士班部分学生在三季度开始,至我院进行为其三个半月的毕业实习。

《行之航(三)》编撰。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稿第三期《行之航》,由干部职工提供幼年、少年、成年三个时期本人或亲朋好友照片的形式,为刊物文章进行配图,提升刊物纪念价值和趣味性,目前已进入最后定稿印刷阶段。

“仲裁员手记”投稿。《xx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期刊与我院合作开设“仲裁员手记”栏目,我院发动干部职工勤动脑、多动笔,结合工作实践,将仲裁员在日常办案中的心得与案件进展的描述融入文章,在全市人保系统亦属首创。7月至10月已登载《劳动关系中的关联企业问题漫谈》、《我们心中的天平》、《突遇心理危机》、《离真相有多远》多篇手记,获各方高度评价。

仲裁工作总结 劳动仲裁执法工作总结篇九

按照《惠农区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市十中全体动员,详细周密安排各阶段工作,前期工作井然有序、扎实推进。

学校成立了以朱新华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质量检测工作。根据惠农区教体局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了《市十中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工作流程、人员分工、职责,确保质量检测工作有序进行。

召开全体教师会议,组织学习《市十中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细则》,让教师了解监测内容、监测对象、监测工具、监测时间。明确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目的、意义及各节点的工作任务、要求。

给四、八年级学生家长发《市十中20xx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致家长一封信》,让家长了解检测的目的、意义、时间、各阶段工作任务,全力配合学校做好质量检测工作;制作2块活动展板、3个条幅,定期宣传质量检测工作,让质量检测工作成为本阶段校园文化生活的一部分;召开2次迎检工作人员会议,学习《现场操作手册》、《组织工作手册》,熟悉检测当天的工作流程。观看检测工作视频,强化检测工作的现场感、模拟体验检测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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