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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芳华读后感(汇总5篇)

时间:2023-10-08 15:54:58 作者:琴心月 小说芳华读后感(汇总5篇)

当认真看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吧,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什么样的读后感才能对得起这个作品所表达的含义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小说芳华读后感篇一

读完小说《芳华》,一直耿耿于怀的是,好人终究没能得到好报,刘峰最终因为癌症去世,这样悲剧的结尾令人唏嘘不已。

好人刘峰以爱之名的表白加拥抱却因林丁丁的一句“救命”而意外演变成了“触摸事件”,这简单的两个字以摧古拉朽之势催毁了刘峰的一生。而曾经受惠于刘峰的文工团众人们,因这一事件否定了刘峰之前的千好万好,对刘峰更是无情的背叛和唾骂。

极度自卑、缺爱的何小曼以为逃离了那个视她为“拖油瓶”的“家”,等待她的将是温暖有爱的新生,却不曾想命运给予她的却是歧视和嘲笑。

当她对命运不抱任何幻想时,竟阴差阳错的成了女英雄。她那颗遭受压迫太久的脆弱心灵,因着这突如其来的荣誉,一时无法接受。强烈的差异并没有给她缓和的时间,最终精神分裂。

1、该不该善良

善良,似乎是今年提到的最多的一个词儿;而该不该善良,也是今年最具争议的话题之一。从“老人摔倒该不该扶”到“江歌遇害案”,再到“杭州保姆纵火案”,再回到刘峰身上,围绕着的都是都关于善良的话题。

人人都喜欢善良的刘峰,可是对待他却从来不走心。书中写到:以至于不管我们曾经如何在同一个列队里出操,在同一个练功房踢腿下腰,在同一栋红楼里学文件、搬是非,都休想记住他长什么样。

或许善良的人有时得不到公平对待,还或许偶尔的善举会被人嘲笑,讽刺。但是我以为善良是一种修养,一种美德,一种本能,更是从良知上开出的温暖之花。它是属于我们自己内在的一种品质,而不是由别人的态度和对待所左右。

严歌苓在书中写到:“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是啊,人们往往内心所向往的,便是自身所欠缺的。

就好像何小曼,自从父亲死后,她便成了“拖油瓶”,她内心极度渴望被善待,被关怀,被奉为掌上明珠。可是命运总喜欢和她各种开玩笑,让她经历了那么多的苦和难,所以她才会那么懂得刘峰的善良,也才会那么坚定的爱着刘峰。活着让我们重拾善良,继续善良吧,因为善良不是作秀给别人看的,而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本能。善良,无关别人,只为自己!

2、人性的丑恶

何小曼初来文工团,其他人总是疑惑她为何一直戴着军帽,在好奇心驱使的情况下,她们设计何小曼,以满足自己的私欲。

在私底下,她们也总是嘲笑她,笑她出汗多,笑她油腻,笑她臭。甚至在排练舞蹈时,朱克嫌弃她馊,不肯触碰她一下,让她当众下不来台。这样的事情我们可以看作是捉弄,是戏耍,无伤大雅。因为人的本性就是对于不寻常的事或物总存有一份好奇和探索,平凡生活中也总是找个“对象”来消遣时光。

对于何小曼来说最多也只是让她难堪而已,这只是人性中的一丁点小恶。而在刘峰身上的恶就不同了。刘峰是模范标兵,修得了手表,做得了沙发,愿意吃破皮的饺子,就连猪跑了也找他。这样一个忠厚老实,乐于助人的全能型人才,脾气好性格也好,所以被评为活雷锋。

就是这乐此不疲、日复一日的随叫随到,无形中让人们把刘峰奉为神坛上无欲无求只一心奉献的人。

这样的刘峰并不是真实的刘峰,而是他们在心中幻想勾勒出来的。她们对刘峰倾注了过高的期望,以至于在“触摸事件”发生后,所有人接受不了。于是这些曾经受过刘峰恩惠的众人,他们毫不犹豫地背叛了刘峰,甚至用极其恶劣的言语去攻击他,否定他。

可是她们却独独忘了,刘峰也是一个有着七情六欲的热血男儿,也会爱,也会怨。严歌苓在书中这样写到:其实,做好人不是错,错就错在周围人的过度要求。刘峰的善良和众人的背叛,将人性的恶与善演绎到极致,形成强烈鲜明的对比,更突出人性的丑陋和凉薄。

也许众人的集体背叛还有另一层意思:见不得身边的人比自己好。

当你越爬越高时,离你越远的人越羡慕你,离你越近的人则越嫉妒你。乞丐不会嫉妒比尔盖茨比他有钱,却会嫉妒收入比自己高的乞丐,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所以才会有“触摸事件”发生后,众人们急不可耐地对昔日的好人落井下石,似乎只有这样做,彼此的心里才能找到一丁点儿的平衡和慰籍。

3、写作手法

第一次读严歌苓的小说,着实震撼不已,且惊喜不断。她写何小曼与母亲的拥抱,用细腻且丰富的文笔叙述小曼那一刻的感官、触觉以及内心波动。

比如这句:

那个拥抱持续很久,似乎母亲比她更抱得垂死,似乎要把她融入腹内,重新孕育她一回,重新分娩她一回,让她在这个家里有个新名分,去除她拖油瓶的识相谦卑,在这个上海新主人的家里长成一个真正的大小姐。

她也让自己成了一个放大的胎儿,在母亲体外被孕育着。严歌苓对人物内心也刻画的入木三分,对于文字的拿捏更是恰到好处:我们那时多年轻啊,谁的身体里没有一条青春的虫在拱动?谁不被那虫拱得心底作痒?一旦我们身体里那条青春虫子拱得紧了,男女间哪怕以眼神触碰一下都是好的。

刘峰千里迢迢带来了我的大翻身,刹那间贫民成了土豪,让所有人开我的仓分我的粮,我头脑里响着狂欢的唢呐,动作里全是秧歌。

读完全小说,佩服之余多了敬仰,也终于懂得了那么多人喜欢她书的原因了。她很擅用文字,将人和事刨析地如此准确,到位。犀利的语言将人性的丑陋写到极致: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

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怜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正是人性魅力所在。小说和电影有稍许的出入,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表现形式,可能基于现实考虑,呈现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景象。

清一色的文字,凭借一个接一个的字,让读者自己去品味书中所描述的世界。那一刻,感觉、触觉、视觉全部合为一体,只为作者所构造的世界增添一份力量和情感;而电影以影像,声音,气氛等组成,将人的注意力分为:视觉,听觉,触觉。而每种感觉则会带给人不同的体验。

也许80后的我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不懂那个年代的青春芳华,所以没去看电影,只是读了原著。觉到的更多的是刘峰和何小曼朴实善良的背后,人性的凉薄,而非青春美好。也许韶光易逝,刹那芳华。但人性中的善良却是伴随我们一辈子的,愿世间所有的善良都能得到最公平的对待。

小说芳华读后感篇二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从中我们收获新的思想,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色芳华》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看完《知否》一书之后发现自己喜欢上种田文,于是又找来几本同类型的书籍,看完了意千重的《世婚》,这本《国色芳华》目前差不多看完一半。书看到一半时发现自己喜欢上一个配角的故事,潘蓉与白夫人的爱情故事,到底是配角,作者没有多加刻画,人设也不是特别讨人喜欢,如果不是因为白夫人的设定是主角的好朋友,估计潘蓉可能就是一个非常普通的路人,但我觉得他比主角要出彩,因此我决定好好来分析潘蓉这个角色。

潘蓉的设定是一个玩世不恭,流连于风花雪月的世子,他出场时的角色是第一号反派刘畅的基友,所以我以为他也应该是一个比较让人讨厌的角色,后来作者又把他写成是主角蒋长杨的基友,通常夹在主角与反派中间还能够相处的游刃有余的人,不是两面三刀,就是内心阴暗的小人。当主角蒋长杨说潘蓉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时,他的角色设定就开始让人有点迷糊了。

客观的说,同一个圈子的人,即使看不惯其中一个人的做派,也不至于撕破脸,老死不相往来。何况潘蓉和刘畅还是一起喝过酒,一起嫖过娼的基友,所以你很难说潘蓉和刘畅完全是两种人。但为什么即使这样主角也还是把他当基友呢?所以他是怎么变成这样一个让人有点讨厌的角色的?我感觉这背后有很多的故事可以挖掘。

潘蓉有一个哥哥叫潘芮,潘蓉,潘芮,白夫人是发小,其中白夫人和潘芮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恋人,而且潘家与白家本身就有联姻的打算,所以白夫人和潘芮结婚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潘芮有才,白夫人有貌,潘蓉懂斗鸡。然后悲剧发生了,有一天潘蓉去斗鸡和别人发生了纠纷(被人做了局),纠纷升级成斗殴,潘芮为了保护潘蓉被别人打死了。当然潘蓉也没好到哪去,只是运气比较好活了下来。

其实活下来的人需要承担的压力也不小,至少余生都是活在自责中。但这还不是最痛苦的,最痛苦的在于他和白夫人结婚了。但凡可以选择,白夫人愿意嫁给一个间接害死自己恋人的人吗?何况对方还是一个不求上进只懂风花雪月的人。

但凡可以选择,潘蓉愿意娶白夫人吗?估计是愿意的,但他从来没想过,见过更配她的人,自己的'内心会产生一种望而却步的想法。但是他们还是结婚了,然后过的不幸福。潘蓉的悲剧在哪里呢?在白夫人的若无其事。

都说若无其事是最好的报复。既然无法改变,那么一切就都变得不重要了,所以白夫人没有怪他害死了他哥,也没有阻止他去找别的女人,她就好像是一个旁观者一样,感觉一切都和自己无关,但她不开心却又是那么真实。

潘蓉希望白夫人过得开心,但在白夫人面前,潘蓉永远觉得自己的是愧疚的,他也想逗她开心,引起她的注意,奈何才华有限,白夫人见过更优秀的,对于资质平平的人始终是不会放在眼里的,当有一天潘蓉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后,也就放弃了挣扎,他比不上自己的哥哥,何况活人是怎么也争不过死人的。

于是他开始流连于风月场所,开始不求上进。如此表现之后,白夫人的内心有好过一点吗?答案是内心毫无波澜。潘蓉希望有一天白夫人能够注意到他,哪怕是生他的气也好,可是白夫人不曾说过什么,在潘蓉眼里觉得是自己表现的还不够糟糕,于是越发的不求上进,然后两个人开始渐行渐远。

潘蓉和白夫人的问题根源在哪里?如果可以改变潘芮的结局,那么这一切问题就不存在了,因为改变不了,所以只能退而求次,看白夫人的内心想法了,如果想好好生活,那么就应该试着忘掉过去,给活人一个机会。当然对于潘蓉来说,别再表现出那种玩世不恭,不求上进的行为了,这种作践自己引起别人关注的策略真的很烂。

小说芳华读后感篇三

鲜少走进电影院的我,带着喉腔满满的哽塞和酸楚观看完电影《芳华》,一种未了的情结又让我捧起了严歌苓的原著。
谁人无少年,哪个不留恋青春的美好?小说展现的不仅是一个人的青春,更是一群人的青青,一代人的青春。我想小说和电影之所以能引起那么多人的共鸣,从情怀上来讲,它也是我们每个人的青春。小说中的“芳华”,虽然也闪耀着所有关于青春的回忆的温暖的金色光芒,但更多的是关于人生、关于命运的无奈和沉重。
在第一人称萧穗子娓娓道来的回忆中,我们了解了一个特殊的群体—文工团,在“红楼”中那如火如荼的一段青春岁月。而这些人当中,一个人物的命运最令人唏嘘。刘峰,大家也叫他雷又锋,出身贫苦,来到文工团后,分外珍惜眼前的所有,除了刻苦练功外,基本上他能看到的活,他能做到的事,他都毫无怨言地去做,虽然这大都不是他分内的事。对生活的热爱,也让他成为一个“能人”,做饭、钉地板、修电器手表、做沙发……但就是这样的一个“积极分子”,却因为那一个在他那样的“先进分子”身上就被极端放大了的“触摸”事件,命运开始进入不断的被抛弃——先是被“处理”下放连队,接着遇到中越开仗,战争中失去了一只手臂,回到社会上又成了一个满面尘灰的“谋食者”,之后又遭遇了妻子离去、罹患绝症等,这番人生际遇旁观者已是不忍卒睹,但却从没有看到刘锋的悲观、沉沦或是放弃。
许多人在看完电影后纠结于“触摸”事件对刘峰的残酷、与何小萍(小说中为何小曼)的恋情不够完美(其实小说比电影更“狗血”)、为什么好人没好报等等,但细细一想,人生哪有那么多的是非分明、花好月圆和心想事成?这不是悲观,而是这人生本就如四季气象,既有春暖花开,也有秋风凄冷,既有一路顺风,也会有泥泞坎坷。这世界有时会对人温柔以待,有时却会板起他冰冷的面孔。刘峰面对世界给他的一个又一个的冷脸,从来都是坚守自我,不计个人得失,不计过往,毅然奋力向前,虽然他走得跌跌撞撞,头破血流,令人心酸,但他前行的身影是挺直的,是高大的,是足以令我们仰视的。刘峰从没有过抱怨,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曾经拿奖拿到手软的辉煌过去,命运给他的每一个“现在”他都是在认真对待。他最终的结局凄凉,他的追悼会只有三个人来参加,不论在谁看来,真算不上一点点成功的人生,但我想,他的心里应该是已是无怨的了吧,他满足于自己的“活着”,他会尽力帮助任何需要帮助的人,他会为自己带给别人哪怕一丁点的麻烦而不安。这不是他内心没有自己,而是他从来没有迷失自我!在那个把背叛当做正义的年代,只有他,留给每个人多年后关于青春、关于人性最温暖的慰藉!
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开篇诗中写到:“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人生本就是快乐和痛苦相生相成,快乐中感谢生命对自己的眷顾,痛苦中也要感谢生命让自己的人生经历可以如此厚重。小说中的刘峰没有这样说过,但他面对生命或是高潮或是低谷的从容让我们有理由相信,他珍惜所拥有的一切,不管是什么。
想想现在的我们,好像生活中也总有那么多的不如意—房子不够大,车子不够好,感情遇到考验,灾难,疾病,死亡……社会日益纷繁复杂,作为大多数普通人一员的我们,生存所要面对的考验也更加严峻,但是,如果你足够热爱生命,你会发现,你的人生,更多的还是美好。因为,比起生死,一切都是小事。
所以,不论是怎样的境遇,哪怕不被这世界温柔幸福以待,我们也要选择内心朝着美好的方向前行,即使前行的道路再多艰难,也要为自己点亮一盏灯,让心灵永远看得见回家的路!


小说芳华读后感篇四

我最喜欢那句话“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书相比于电影来讲,最值得肯定的地方,是将小曼的生活背景详细道来,你只有知道从前的何小曼,才明白后来的何小曼――一个自卑的,敏感的,倔强的,珍视善良的需要爱的何小曼。

她需要耍点心思才能让妈妈抱抱她,她为了留住妈妈给她扎的辫子几天不洗头,她为了爸爸能够解放,出来之后认识她,急迫着盗用丁丁军装拍了一张照片(那怕是她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错事了),她以为离开继父的家,来到一个没有人欺负她的地方,后来才意识到只不过换了一批人欺负她看不起她。

所以当有人不嫌弃她愿意因为排练舞蹈碰她(touched)时,她无限放大那种善意,她感受到更多附加的情感,信任,依赖或者是爱,她珍视这种善意,用尽一生去回报以善和爱。

何小曼没有被那个把背叛当成正义的操蛋的时代腐蚀,她珍视刘峰的善良,把他当作一份特殊的礼物而不是理所当然,在所有人批判刘峰的时候她大声喊“刘峰你明天走我送你啊!”

感觉冯导吧小说中刘何之间那种情感升华了一下,(镜头)刘峰与小曼去看望死去士兵之后,小曼对刘峰说出当年去他房间看他时想说的那句话。

“能抱抱我吗?”

很云淡风轻的一句话,对那时的小曼显得却那么沉重,让她不敢开口,而如今他们风风雨雨,爱对于这种陪伴依赖情感显得都有点庸俗和肤浅。

喜欢那个识得善良,平和知足的何小曼。

小说芳华读后感篇五

看完心里久久无法平静,薄薄的一本书写尽了几个人的一生。命运中的转折点来的那么平淡,让我们以为那只是生命的一个小小的插曲,却不知道那一件事却会影响我们的一生。

刘峰的一生经历了巨大的起落,经历过“触摸事件”后,可以说过的相当潦倒。他的一生都没什么污点,就算自己人生惨淡也会在有限的能力下帮助他人,他永远是“雷又峰”,让人心疼让人感慨。

何小曼没体会过人性之暖,从小时候在家里受尽白眼到去文工团后受尽排挤,直到去战地医院突然变身女英雄,突来人生的大反转反而使她精神分裂住进了精神病院,数年后,在刘峰人生的最后时光,是她一直陪着他,因为刘峰在她受尽排挤时给了她唯一的温暖。两个因为时代、因为乌合之众导致生命残缺的人,最终还是以朋友的方式在一起相互取暖,也算是文中唯一的光明了。

郝淑雯在几十年后才向萧穗子承认,自己主动勾引萧穗子男友,才导致萧穗子成为众矢之的,然而郝淑雯以为自己早对萧说过了并取得了萧的原谅。原来记忆力真的会骗人,它让一个人相信自己做过自己不敢做的`事,相信自己没做过不该做的事。

书真的很棒,人的一生那么长,我们看不到未来我们的样子,然而在看书的过程中也给了我们更多的想象力,人的一生也不长,其实也就是那么几件事会决定我们的去向。活好当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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