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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反邪教审判工作总结汇报(优秀10篇)

时间:2023-09-21 16:32:19 作者:QJ墨客 2023年反邪教审判工作总结汇报(优秀10篇)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总结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反邪教审判工作总结汇报篇一

节能降耗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各级*高度重视。能源计量是实现节能降耗的重要技术保障,也是推动节能降耗的一个有效科学手段。学会积极响应市*节能降耗的总体部署,结合企业的实际需求,配合局计量处系统地开展了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员备案工作。实施能源计量管理人员资格备案制度,这是我市计量工作历史上的第一次,在全省工作中也是首开先河。我学会承担起市局委托的培训、考核任务,对学会来说更是第一次,遇到的是新任务, 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时间紧、担子重,由于学会经验不足,我们提前进行了相关的准备工作: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赴上海江苏广东等省市调研、取经,到企业了解、掌握实际情况,结合宁波实际,吸取各地长处,反复研讨教学大纲,在此基础上编写了《能源计量管理人员培训讲义》和《能源计量资料选编》,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员培养创造了基本基础;研定了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安排,选聘了系统内、外和企业的各类老师,进行了精心备课;接着举办了五期能源计量管理员培训班,其中第五期与市石化行业协会联合,专门面向我市石化企业举办,积极创造条件,让学员们到我国最大的石化企业—镇海炼化现场授课,可以更好地学习他们的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应用和能源计量管理先进经验;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我们还向每位学员发放了征求教学意见表,诚挚地希望学员们提出教学中的不足之处以及改正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地予以吸取、完善。从学员们反馈的意见来看,大家认为这次培训的教学内容丰富多样,贴近工作实际,实用性较强,企业的工作经验介绍很有借鉴作用,老师们教学态度认真负责,学到了许多有用的知识,对将来工作很有必要也很有帮助,对这次培训的结果是比较满意的。这样,通过我们紧张而又辛勤的努力,一大批经过培训取证的能源计量管理员,将在各自的能源计量岗位上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对做好全市能源计量工作为节能减排大局服务提供了相应的人才基础。

在工作中,我们还对企事业单位遇到的能源计量工作疑难点热心地予以答疑解难,共同商讨合乎企业实际的解决办法,同时深入企业现场共同商量探讨。这种实实在在的服务既提高了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的积极性和工作水*,又促进了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的进展,为全市节能减排大局作出了有益的贡献。

xx年,在宁波社会经济发展历史中,是一个复苏、发展的好年景,学会身处这样的经济大环境中,依托拥有的人才技术优势,下力气在技术培训和计量检测体系建设等方面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与此同时,专业任课老师通过编写教材,进一步系统地温故知新,对提练授课重点要点,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讲课质量都带来了好处。与此同时,学会配合计量处完成了计量检定人员考试试题库的初步建设,随着试题库的建成和应用,必将有力地促进教师教学质量的提高。学会每年举办的计量管理函授,计量体系内审,各类专业计量检定人员和各类检定规程及技术规范的宣传培训,满足了全市企事业单位的需求。

随着企业规模扩大、素质提升的需要和能源计量管理、名牌产品评比、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考核等工作的推进,企业建立和实施计量检测体系的需求有所增加,我们对计量检测体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夯实基础,循序渐进,提升素质,服务发展。主要实施措施有以下四点:

一是积极推进和帮助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普及基础知识,因地制宜地开展《中小企业计量测检保证规范》的确认。

二是积极开展宣传新的国家标准gb/t19032-xx/iso10012:xx《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和jjf1112-xx《计量检测体系确认规范》,使企业尽快掌握新标准和体系确认规范,并使一些大中型企业能先行一步。

三是帮助有能力的企业按照新的国家标准和确认规范的要求来编制计量体系文件,做好按新标准评审的准备工作。

四是帮助企业建立一支计量管理和内审员队伍,为体系正常运行创造条件。这些工作的开展既保护企业开展体系确认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又使新标准能比较扎实地在企业中实施,收到体系确认提升企业计量管理素质和管理层次的成效。针对企业计量管理基础普遍比较薄弱、计量体系专业性强、知晓度低的现状,学会在日常的体系评审工作中,既尽力当好工作队,又争取当好宣传队。面对计量管理基础薄弱的企业,不厌其烦地帮助其从基础工作做起,耐心指导企业编制体系文件,建立和完善提高计量保证体系,协助其配备必要的计量检测设备,建立系统的管理制度,督促其健康运行。同时,我们不以是否列入科协的_厂会协作_项目,有没有补助经费为出发点,而是一如既往地按既定的_厂会协作_目标,帮助企业做好体系确认工作,提高企业计量管理素质,提高市场竞争力。在工作中我们积极普及有关计量知识,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行政规范,在体系评审的首次会议、领导层座谈会、末次会议中不失时机地宣传建立计量体系对防范和降低企业测量风险,保证产品质量,节能降耗,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企业管理水*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努力提高企业领导、干部、职工对计量体系的认识,消除部分企业为了领证书、得名气的急功近利想法,激励企业计量职能部门的同志消除无所作为和难以作为的顾虑,树立在自身岗位上积极进取观念,上下齐努力,共同促进企业计量管理工作水*的提高,为企业发展服务。学会诚心尽责的帮助和规范,细致踏实的工作作风也赢得了企业的一致好评。

反邪教审判工作总结汇报篇二

为了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庆祝反邪教12周年、改革开放32周年、建国64周年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精神,本着覆盖全体师生、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弘扬科学精神,认清邪教本质,坚定理想信念坚决抵制邪教为主题,以广大学生、教师为主体,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活动和党团组织为载体,密切结合当前开展都教师素质提高年教育活动,全面持续地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反邪斗争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防范意识,提高抵制邪教与邪教作斗争的能力,切实维护学校 的安全稳定,为构建和谐校园创造良好条件。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黄海生(党支部书记、校长)副组长:赵国辉(副校长、政教主任)组员:杨石明(教导主任)陈春平(工会主席)

三、活动安排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发动。我们与“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的斗争,不仅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也是一场争夺青少年一代的斗争。学校作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决不允许“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的任何干扰与破坏。要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认清这场斗争的长期性、尖锐性和复杂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积极参加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

2.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

2、举行一次反邪教专题讲座;

3、组织开展以反邪教为主题班会活动;

4、利用集会讲话进行反邪教教育;

5、利用宣传栏、黑板报进行宣传教育,形成“校园拒绝邪教”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

3.充分发挥学科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根据七年级《思想政治课》教材中反邪教内容专门进行一节反邪教教育,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年龄、心理特征,结合时事政策教育和法制教育,以“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活动为反面教材,对学生进行反邪教教育,增强学生鉴别和抵制邪教的能力。

4.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工队伍的教育管理。利用政治学习时间,在教职工中开展“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抵制邪教”的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使广大教职工在与“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的斗争中率先垂范,为人师表,主动宣传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大力弘扬科学精神。

四、组织领导

1.强化组织,落实责任。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统一领导和部署。有关处室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切实把各个环节抓紧抓实。

2.加强监督、考核。各处室、各年级组要把这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学校定期与不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并将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情况纳入学校争先创优和考核工作,确保教育活动得到扎扎实实地开展。在活动中,有好的典型事例请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师宗县龙庆民族中学 2013年4月30日

反邪教审判工作总结汇报篇三

审判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人民法院各项管理工作的重心。强化和创新审判管理是对审判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对司法过程进行严格规范,对审判质效进行科学评估,对司法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的迫切需要。也是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必然要求。

我院为了使审判管理工作尽快地从以各审判庭的分散型管理向集中型管理转变,从行政型管理向审判型管理转变,从以人管人向以制度管人的方向转变,切实推进审判管理的进程,确保公正、廉洁、高效司法,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了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在审判管理工作上迈出了扎实的一步。通过总结以往审判工作经验,创新审判管理方式,今年7月13日,报经县编委批复设立了专门的审判管理机构――审判管理办公室,并对其性质和职能进行了科学的界定,促进我院审判工作科学开展,确保审判管理的有序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我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是一个内设综合部门,它不同于一般行政部门,是对法院审判工作进行宏观管理的部门,是审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受审判委员会指导和院长领导并对其负责,在法院的审判工作中居中心地位,对法院机关内设的业务职能部门和基层法庭进行管理、监督、协调、服务,对审判进行指挥和管理。审判管理机构建立后,我院根据上级法院的相关规定确定了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六项职能:

一是审判流程管理。对本院的案件从立案、送达、开庭、审理、裁判、执行、卷宗归档进行全程跟踪监控,确保案件审理程序合法、及时、不超法定审限;对鉴定评估、中止、延期审理和临近审限、超审限的案件进行警示、督查、督办和审批,保证审判工作高质高效运转。

二是审判动态分析。在研究室司法统计的基础上,开展调查研究,掌控本院审判工作的总体状况及时为院领导的宏观决策提供准确的情况分析,并负责审判流程管理方面的有关通报。

三是组织案件质量评查。组织、协调、指导和参与案件质量评查组或审判业务部门(合议庭)对本院审理的各类案件,从程序到实体等方面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定期分析、研究并通报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并总结审判经验教训,指导审判工作。

四是审判质效评估。对本院案件的上诉率、发回重审率、改判率、申请再审率、调撤率、裁判文书合格率、涉诉信访率等诸多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和考核;负责对审判质效评估情况的研究与分析,并定期进行通报。

五是审判委员会日常工作。审委会的工作日程安排、会议记录、制作会议纪要、督办落实审委会决议、发布指导性案例,以及组织协调院有关部门总结审判经验、研究典型案例等。

六是审判管理综合工作。包括制定审判管理规章制度、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案件、组织指挥大型案件审理、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审判管理办公室的成立,必将促进本院审判工作的规范管理,促进本院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反邪教审判工作总结汇报篇四

我叫xx,20xx年12月入伍,20xx年12月被选举为士官,现为中队炊事员,自上任以来,我时刻不忘自身职责,不忘中队领导的栽培和信任,时刻提醒自己作为一名士官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以高度的责任心在本职岗位上工作,下面就我这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作为一名士官,不仅要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和过硬的业务技巧,更需要有很强的政治敏锐性和较高的思想觉悟,要适应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我积极参加支队、中队组织的政治学习,一直使自己的思想始终和中队党支部保持高度一致,跟着党的脚步走,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鲜明的政治观点,严明的政治纪律,在工作中牢记自身职责,任劳任怨,发挥好骨干的带头作用,遵守好一日生活次序,团结同志,逐渐使自己认识问题的能力有所增强,思想上有了很大的进步。

本人自担任中队给养员以来,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技巧,努力学习相关理论,提高业务保障能力,经常查阅有关营养方面书籍,以保证中队伙食营养,尽量让领导和战友们达到满意!

在军事训练中,自己不会因为是后勤人员就对自己放松要求,降低标准,*时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能自觉主动参加集体科目训练,自加压力,刻苦认真,向战斗班好的同志看齐。

在*时生活中,能够按照部队的条令条例来要求自己,保持军人良好形象,在完成本职工作后能积极的参加中队的各项工作,为中队全面建设、创先进中队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专业技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要不断总结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经验。

(2)条令条例意思淡薄,对学习重视不够,不是非常积极。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首先加强业务技能的钻研,虚心向好的同志学习,提高工作效率其次是加强对自身职责的学习。

(2)加强理论的条令条例的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自己的政治修养,保持和发扬扎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向好的战友学习,弥补自身不足,为中队的建设做贡献。

反邪教审判工作总结汇报篇五

陈场三小: 唐赛 邪教犹如毒品,如同魔鬼,一旦陷入,无法摆脱。那么什么是邪教呢?它为什么有这样的神力呢?所谓的邪教,它是指冒用宗教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的,对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都有着极为严重危害的组织。邪教组织最本质的特点是,绝对或神化了的教主崇拜,自称有超自然力量的教主;宣扬具体的末世论,打着拯救人类的幌子,散布迷信邪说,编造并极化歪理邪说;用蛊惑、蒙骗的手段发展成员,对信徒实行精神控制和摧残;不择手段地聚敛钱财满足私欲;秘密营私,利用包括恐怖暴力在内的各种手段危害社会。有的邪教打着宗教的幌子蒙骗人们。其实邪教与宗教有着本质区别,宗教中神、人是有区别的,再有权威、再德高望重的神职人员(僧侣、主教、牧师、道士等)也不得自称为神,而邪教主却都自称为神;宗教的传教活动是公开的,人所常见的,而邪教总是秘密结社,活动诡秘不可告人;宗教并不反社会、反人类,而邪教反社会反人类的性质十分明显;宗教不允许神职人员个人骗财敛财,邪教组织往往大肆掠夺别人,聚敛钱财占为己有;宗教有自己的典籍,有自己的教义,而邪教所谓教义往往是危言耸听或信口开河,是累谜妄之言的杂糅。

一位姓宋的农民有两个孩子,女儿上初中,儿子上小学,学习都很好。但自从宋某迷上邪教后,又把两个孩子拉了进去,使孩子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直至退学,结果葬送了孩子的学业。

有的邪教公然打出“推翻共产党,夺取政权,建立神国”的旗号,它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危害社会。去年国家破获了一起邪教违法犯罪案件,该邪教组织有专人负责除掉脱离该邪教的成员和杀害其他邪教组织的成员,制造了二十余起杀人和绑架案件;它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危害群众身心健康,有工不做,有家不回,有病不医;邪教组织还侵蚀和毒害未成年人,去年破获的一起案件中,一个邪教组织以传教为名举办培训班,诱骗了100多名未成年人参加,年龄最小的仅13岁。

科学是揭穿邪教的法宝。是科学,帮助我们选择正确的道路,解决我们的生存困境,帮助我们治愈疾病;在铸造和谐美好家园的过程中,科学功不可没。生命不是草芥,而幸福也只能由我们自己努力来找寻。我们要用自己理性的目光,远离邪教的诱惑。科学知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科学思想是文明世界的导航。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精神,是战胜封建迷信、愚昧落后和各种伪科学、邪教的根本方法。只有掌握了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理解了科学精神,接受了科学思想之后,人们才能够正确认识和解释自然和社会现象,才能提高对反科学、伪科学和邪教的鉴别能力。

奉劝天下的人们,反对邪教,珍爱生命吧!

奉劝天下的人们,远离邪教 崇尚科学吧!

陈场三小 万齐旭 在当今科学飞速发展的新时代,越来越多的高科技开始运用于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当中。科技,已成为我们走向高质量生活的一座桥梁,一根绳梯。

但是,在科学进展的途中,也有许多节外生出的客观原因,在阻碍、威胁着新时代的发展,其中邪教就是一块巨大的绊脚石。邪教的产生和发展,严重地影响经济社会的协调和政治社会发展的高度。

邪教,像几滴乌黑的墨水,融入到洁净的清水当中,开始影响、污染、搅乱水自身的稳定和安逸。其中的水就好比社会,几滴墨水的融入,就会把整个社会搅浑,然后在其中慢慢地发展,逐渐变到不可收拾、无法管束的地步。整个社会的平衡失去协调,秩序无法维持正常,这个社会就会慢慢走向堕落和毁灭。邪教,也像一把犀利的剑,外表招摇而充满诱惑,一旦刺中人的心,便无一生还。这把剑中带着迷信,诱骗的成份。如果一个人没有一点科学知识,不懂一点科学发展观,只知道企求上天和神佛的恩赐,贪图微薄的利益,那他就会很容易地被这把剑刺中心脏,在污浊中毁灭。也有人头脑简单,轻信别人的话,那他就很容易被骗得神魂颠倒,晕头转向,迷失了方向后一直朝着错误的方向往前走,不知悔改,他要把原本纯净的心灵染黑,也是如此的轻而易举。

当代人类社会的发展,不仅是经济的发展,而且是社会的全面进步,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就提出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要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六大提出本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是推进中国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步骤,是进入新世纪后的中国达到政治清明、文化繁荣、社会安宁的基础工程。人们通常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对自然的认识越来越深入,迷信会越来越失去立足之地。然而,在过去的20世纪里,一方面是科学昌盛猛进;另一方面则是邪教自下半叶在世界范围肆虐。毋庸置疑,科学是破除迷信、反对邪教最有力的武器。

陈场三小 吴 月 提起邪教,第一反应是觉得这东西离我挺远的,记忆当中的法轮功什么的似乎是我们初中那会的事,只是看见电视新闻里播放着法轮功的受害者在**自焚,还有中毒很深的人在家里剖腹自杀,说是要寻找自己肚子里的法轮。那时候的我也就是个小毛孩,就只是颤颤地想这些人是怎么的呀,怎么会因为什么功就不要自己的命了呢。

防范邪教组织心得体会

神控制。正是这一“邪”征,将无数追求强身健体的人引入歧途。又如,邪教用

所谓“超科学说”来唬人。邪教以目前科学尚未认知的问题为借口,以科学认识

世界的不完全性、相对性和过程性大肆低毁科学,说“现在的科学不算科学,因

为用这个科学永远都探测不到宇宙的奥妙”,散布“科学无用论”。邪教不仅只

是一种伪科学,不只是邪教,而且对社会、对人类有很大的危害。邪教通过实行

精神控制,诱导练习者“放下生死”、“升入天国”,操纵他们与政府对抗,既

践踏人权、残害生命,同时也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要求实现维护和发展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让人民群

众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而邪教组织则骗夺群众钱财,破坏家庭和睦,危害人民

健康,甚至残害生命,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需要指出的,同邪教作坚决的斗争,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一劳永逸。当

前,与邪教组织的斗争出现了许多新变化、新特点。一是邪教组织在国内的活动

教地下组织“反转化”活动猖獗,极少数已转化人员出现反复,教育转化工作和

巩固教育转化成果工作难度加大。形势表明,与邪教组织的斗争将是尖锐的、复

杂的。这表明,铲除邪教毒瘤,与邪教作坚决的斗争,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级

组织或哪一个专业队伍的任务,而是全党、全社会和每一个公民的共同职责。

撰写人:

反对邪教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反对邪教,我深深的体会到:邪教是伪科学、反科学的,永远也改变不了其骗人、害人的实质。但是,在现代文明社会中,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善良的人们被功欺骗了呢?原来,邪教包装得特别好,以“文化”、“科学”“气功”“健身”等外衣出现,披上了伪装,玩弄了骗术,因而很多不知情的群众相信。

邪教通过人为的恶意诱导使痴迷者产生精神幻觉,从而实现其精神控制。正是这一“邪”征,将无数追求强身健体的人引入歧途。又如,以目前科学尚未认知的问题为借口,以科学认识世界的不完全性、相对性和过程性大肆抵毁科学,说“现在的科学不算科学,因为用这个科学永远都探测不到宇宙的奥妙”,散布“科学无用论”。另一方面却用大量的现代科学术语和中国传统文化的概念包装自己,鼓吹“”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超常的科学”,使得一些不明真相的人拜倒在其脚下,沦为牺牲品。这说明,功之所以有市场,就在于一些群众没有透过现象看本质,被邪教假象所迷惑。要打破这种迷惑,需要提高科学素质,用先进文化和科学来揭穿“伪科学”的面目。

邪教,对社会、对人类有很大的危害。通过实行精神控制,诱导练习者“放下生死”、“升入天国”,操纵他们与政府对抗,既践踏人权、残害生命,同时也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这是与宗教界要求信徒在现实世界中为他人、为社会、为人类作贡献完全违背的。世界上形形色色的邪教一样,是破坏人类文明进步的毒瘤。同邪教坚决的斗争,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一劳永逸。当前,邪教组织的斗争出现了许多新变化、新特点。更多地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干扰卫星、有线、无线广播、电视插播、打ip电话、群发短信息、互联网等进行非法宣传,其手段更加极端化。形势表明,与邪教组织的斗争将是尖锐的、复杂的。这表明,铲除除毒瘤,与邪教作坚决的斗争,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级组织或哪一个专业队伍的任务,而是全党、全社会和每一个公民的共同职责。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更应崇尚真理,反对邪教,满腔热情地投入到反对一切邪教的活动中。旗帜鲜明地把反对邪教的斗争进行到底。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邪教组织斗争的方针、政策和国家关于防范惩治邪教活动的法律、法规,使我们充分认识邪教活动的现状和危害。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高我们的战斗力,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我们识别邪教、抵制邪教的能力,促进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的健康发展。为教育改革发展,为社会稳定和国家政权的稳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反邪教心得体会

金桥小学 罗鸿 邪教犹如毒品,如同魔鬼,一旦陷入,无法摆脱。那么什么是邪教呢?它为什么有这样的神力呢?所谓的邪教,它是指冒用宗教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的,对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都有着极为严重危害的组织。邪教组织最本质的特点是,绝对或神化了的教主崇拜,自称有超自然力量的教主;宣扬具体的末世论,打着拯救人类的幌子,散布迷信邪说,编造并极化歪理邪说;用蛊惑、蒙骗的手段发展成员,对信徒实行精神控制和摧残;不择手段地聚敛钱财满足私欲;秘密营私,利用包括恐怖暴力在内的各种手段危害社会。

有的邪教打着宗教的幌子蒙骗人们。其实邪教与宗教有着本质区别,宗教中神、人是有区别的,再有权威、再德高望重的神职人员(僧侣、主教、牧师、道士等)也不得自称为神,而邪教主却都自称为神;宗教的传教活动是公开的,人所常见的,而邪教总是秘密结社,活动诡秘不可告人;宗教并不反社会、反人类,而邪教反社会反人类的性质十分明显;宗教不允许神职人员个人骗财敛财,邪教组织往往大肆掠夺别人,聚敛钱财占为己有;宗教有自己的典籍,有自己的教义,而邪教所谓教义往往是危言耸听或信口开河,是累谜妄之言的杂糅。

一位姓宋的农民有两个孩子,女儿上初中,儿子上小学,学习都很好。但自从宋某迷上邪教后,又把两个孩子拉了进去,使孩子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直至退学,结果葬送了孩子的学业。

有的邪教公然打出“推翻共产党,夺取政权,建立神国”的旗号,它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危害社会。去年国家破获了一起邪教违法犯罪案件,该邪教组织有专人负责除掉脱离该邪教的成员和杀害其他邪教组织的成员,制造了二十余起杀人和绑架案件;它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危害群众身心健康,有工不做,有家不回,有病不医;邪教组织还侵蚀和毒害未成年人,去年破获的一起案件中,一个邪教组织以传教为名举办培训班,诱骗了100多名未成年人参加,年龄最小的仅13岁。

科学是揭穿邪教的法宝。是科学,帮助我们选择正确的道路,解决我们的生存困境,帮助我们治愈疾病;在铸造和谐美好家园的过程中,科学功不可没。生命不是草芥,而幸福也只能由我们自己努力来找寻。我们要用自己理性的目光,远离邪教的诱惑。

科学知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科学思想是文明世界的导航。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精神,是战胜封建迷信、愚昧落后和各种伪科学、邪教的根本方法。只有掌握了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理解了科学精神,接受了科学思想之后,人们才能够正确认识和解释自然和社会现象,才能提高对反科学、伪科学和邪教的鉴别能力。

奉劝天下的人们,反对邪教,珍爱生命吧!

奉劝天下的人们,远离邪教 崇尚科学吧!

让我们用科学知识,勤劳的双手,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吧!2006年12月

反邪教心得体会

金桥小学 罗鸿 在当今科学飞速发展的新时代,越来越多的高科技开始运用于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当中。科技,已成为我们走向高质量生活的一座桥梁,一根绳梯。

但是,在科学进展的途中,也有许多节外生出的客观原因,在阻碍、威胁着新时代的发展,其中邪教就是一块巨大的绊脚石。邪教的产生和发展,严重地影响经济社会的协调和政治社会发展的高度。

邪教,像几滴乌黑的墨水,融入到洁净的清水当中,开始影响、污染、搅乱水自身的稳定和安逸。其中的水就好比社会,几滴墨水的融入,就会把整个社会搅浑,然后在其中慢慢地发展,逐渐变到不可收拾、无法管束的地步。整个社会的平衡失去协调,秩序无法维持正常,这个社会就会慢慢走向堕落和毁灭。邪教,也像一把犀利的剑,外表招摇而充满诱惑,一旦刺中人的心,便无一生还。这把剑中带着迷信,诱骗的成份。如果一个人没有一点科学知识,不懂一点科学发展观,只知道企求上天和神佛的恩赐,贪图微薄的利益,那他就会很容易地被这把剑刺中心脏,在污浊中毁灭。也有人头脑简单,轻信别人的话,那他就很容易被骗得神魂颠倒,晕头转向,迷失了方向后一直朝着错误的方向往前走,不知悔改,他要把原本纯净的心灵染黑,也是如此的轻而易举。

当代人类社会的发展,不仅是经济的发展,而且是社会的全面进步,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就提出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要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六大提出本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是推进中国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步骤,是进入新世纪后的中国达到政治清明、文化繁荣、社会安宁的基础工程。

人们通常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对自然的认识越来越深入,迷信会越来越失去立足之地。然而,在过去的20世纪里,一方面是科学昌盛猛进;另一方面则是邪教自下半叶在世界范围肆虐。毋庸置疑,科学是破除迷信、反对邪教最有力的武器。

反邪教心得体会

金桥小学 罗鸿

提起邪教,第一反应是觉得这东西离我挺远的,记忆当中的法轮功什么的似乎是我们初中那会的事,只是看见电视新闻里播放着法轮功的受害者在**自焚,还有中毒很深的人在家里剖腹自杀,说是要寻找自己肚子里的法轮。那时候的我也就是个小毛孩,就只是颤颤地想这些人是怎么的呀,怎么会因为什么功就不要自己的命了呢。

五(2)班 马艳

前几天,我去上学时,看见楼道墙上贴了一张传单,上面写着:“都知共党坏,恶报即将来。不想当陪葬,赶快退出来。”我一看是“法轮功”,便去拿来打火机,直接把这“害人精”给烧了。

一批宣传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图书流入市场,破坏了正常的图书出版秩序,对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产生了消极影响。这种现象引起了有关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此撰写提案,专家和学者就此发表文章,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就此严肃查处,正确的舆论引导和有效的措施产生了明显的效果。

那为什么“法轮功”能把一些人拉拢过去呢?下面我就为大家大概的说一下:他们说他们的弟子小腹处下了“法轮”后,弟子与汽车相撞,弟子没事,“可那轿车被撞进一个大坑去”;某某国有企业集体练“法轮功”后,职工的人际关系融洽了,精神面貌交好了,经济效益也上去了。他们就这样以诱惑的方式,把一些人骗过去,给他们“做广告”,以此来诱骗更多的人。

在此,我真诚的提醒国内外文化、体育、艺术界人士,警惕“法轮功”的骗术。如果收到不知底细的人打来的电话和发来的邮件等,可向国内有关部门咨询,也可在互联网上了解相关背景情况,以免上当受骗,使他们的阴谋诡计得以成功。我还想对参与以及主持“法轮功”的人说一声:“共产党的江山是强大的,我们的人民更是团结的,你们永远都不会把共产党的江山扳倒的,别再做‘白日梦’了”!

五(2)班 王亚明

什么是“邪教组织”?就是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什么是邪教?——让你荒了田、抛了家、弃了学去相信“神”的是邪教;宣传“世界末日”到了,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得救的是邪教。有些邪教打着宗教、科学的幌子编造歪理邪说,他们打着《圣经》的旗号反《圣经》,利用“传福音”的手法发展成员,具有极大的欺骗性;有些邪教还建立地下组织,进行非法活动。他们活动时大都偷偷摸摸,暗地里进行,行为十分诡秘;有些邪教不择手段骗敛钱财,他们虽然使用的骗术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目的就是敛财。邪教对人类危害有多大呢?它会破坏人们的家庭,它骗取众的钱财,它破坏生产,它残害生命??许多人上过当,也有许多事例。比如:某小学有两个名列前茅的三好生,一个跟随家人参与邪教活动,而另一个却没有,那个参与者按照邪教的规矩每日三餐必须祷告5次,结果整日神志恍惚,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直至退学。而另一个努力学习,成绩不断上升,还考上了重点中学。以上事例告诉我们,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鬼神。那些为获取不义之财而编造的鬼、神都是骗人的把戏。依靠科学、诚实劳动,才是我们获得美好生活的保证。参与邪教是在坑害老百姓,扰乱社会治安,危害国家安全,已成为社会的公害。参与邪教活动是违法乱纪,国法不容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心得体会

五(2)班 李兴嵘

在当今科学飞速发展的新时代,越来越多的高科技开始运用于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当中。科技,已成为我们走向高质量生活的一座桥梁,一根绳梯。

但是,在科学进展的途中,也有许多节外生出的客观原因,在阻碍、威胁着新时代的发展,其中邪教就是一块巨大的绊脚石。邪教,像几滴乌黑的墨水,融入到洁净的清水当中,开始影响、污染、搅乱水自身的稳定和安逸。其中的水就好比社会,几滴墨水的融入,就会把整个社会搅浑,然后在其中慢慢地发展,逐渐变到不可收拾、无法管束的地步。整个社会的平衡失去协调,秩序无法维持正常,这个社会就会慢慢走向堕落和毁灭。

邪教,也像一把犀利的剑,外表招摇而充满诱惑,一旦刺中人的心,便无一生还。这把剑中带着迷信,诱骗的成份。如果一个人没有一点科学知识,不懂一点科学发展观,只知道企求上天和神佛的恩赐,贪图微薄的利益,那他就会很容易地被这把剑刺中心脏,在污浊中毁灭。也有人头脑简单,轻信别人的话,那他就很容易被骗得神魂颠倒,晕头转向,迷失了方向后一直朝着错误的方向往前走,不知悔改,他要把原本纯净的心灵染黑,也是如此的轻而易举。

反邪教心得体会

五(2)班 李香奎

在这个以及谐的社会形态中,科学是人类熟悉以及改造世界的最高成果。科学与邪教相对立。尊重科学、信赖科学,运用科学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各种问题,社会形态才能前进,人类才有希望。科学是战胜邪教的最壮大的武器。

如果你现在在与邪教来往,你将成为邪教的牺牲品, 邪教是充满欺骗的社团,邪教是耗费人性的社团,邪教是抹杀生命的社团。然而,就在它沉寂了不久然后的现在,越来越多的邪教又出现在我们眼前。同学们,我们都是21世纪的建设者,正是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常识的大好时光,面对未来,我们信心百倍,我们要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反对邪教。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以及无神论思想,让我们用科学来揭开邪教背后的虚伪,用生命控诉恶行,用常识揭示愚昧,用行动实践文明,用科学揭批反人类、反社会形态、反科学的邪教素质,让邪教社团毁于一旦。

我们只要做到以下五点就能自学防范和抵制邪教了。第一、不听邪教、不信邪教、不传邪教;第二、检举揭发邪教的活动;第三、破除迷信思想,正确对待生老病死;第四、正确对待人生坎坷,增强追求美好生活的勇气和信心;第五、树立科学致富、勤劳致富思想,通过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的生活。

反邪教心得体会

五(2)班 杨瑞敏

今天我向同学们提出倡议:拒绝邪教,为科学的未来撑起一片蔚蓝天空!

我小时候,不知道什么“法轮功”,妈妈说起的时候,恨得咬牙切齿,我想,“法轮功?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随着我慢慢长大,我知道了“法轮功”做了许多令人不齿的事情。比如: 2001年的一天,是可恶的邪教制造了令人震惊的人间惨案——在北京的**广场上一群邪教的痴迷者为了所谓的“升天圆满”而集体自焚。现在呢,我知道了,“法轮功”对我们大家的危害是那样的大啊!

现在人们生活越来越好,都懂得了生病要去看病,而不是去求菩萨保佑,更不应该迷信“法轮功”。如果你们身边的人有信“法轮功”的人,请最好劝劝他们,让他们知道“法轮功”对他们只有坏处,而没有任何好处。作为小学生,身带红领巾,红领巾代表共产主义,我们是党的接班人,坚决不能相信所谓的“法轮功”!我们要“不听、不看、不传”。要拒绝“法轮功”等迷信活动。你要问我为什么,因为: 因为科学可以让我们走得更远,邪教却只会让我们驻足不前。因为科学是实实在在的,邪教是虚无缥缈的。因为科学是社会文明的脚步,邪教是贻害人类身心健康的毒药。

反邪教审判工作总结汇报篇六

通过认真仔细整理,发现已存档案中存在的重号、空号现象,及时做好记录。

在_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整理多年积压的基建档案,并按要求完成鉴定、立卷、归档工作。

对存放的154个奖牌照片进行了编号及信息登记,并建立目录,提高了检索速度。

对查借阅档案者一律履行借阅、登记手续。

加强档案室管理,认真做好档案室的安全防范工作。离开档案室时关门落锁,关闭电源,注意安全防范工作。

随着科技的进步,我们不难发现,只有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使档案信息化管理,档案的作用才能得以充分发挥,达到为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高水*服务的目的。在以后的工作中,需进一步学习对企业特种载体档案的管理,加强电子、照片等特种载体档案和荣誉档案的收集及规范化整理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基础业务工作,严格收集、整理、鉴定、统计档案资料,加强档案库房管理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做到无失泄密及损害企业利益事件发生,提供利用要及时。强化档案信息化管理,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为推进公司的繁荣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反邪教审判工作总结汇报篇七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并请入席

下面请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入庭。根据最高人民法《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解释》第9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1款之规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原告是否到庭?

原 告:到庭

书记员:原告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

原告代理人(霞):到庭

书记员:原告证人是否到庭?

原告证人:到庭

书记员:被告法定代表人是否到庭

被 告:到庭

书记员:被告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

被告代理人(涛):到庭

书记员: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及旁听人员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现在请本案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入庭,全体起立。

(合议庭入庭)

报告审判员,当事人以及委托代理人经合法传唤均已到庭,请开庭。

审判长:谢谢书记员,全体座下。

审判长: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由原告向法庭报告首先由原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基本情况。原告:易鑫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地址是宜昌市得胜街24号,法定代表人为该业主委员会主任孙泳儿。

审判长:由原告委托代理人(分别)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说明你们的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原告代理人(霞):我是张梦霞,湖北华建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人的权限为一般代理。原告代理人(达):我是黄腾达,湖北华建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人的权限为一般代理。审判长:请说明你方代理的具体内容。

原告代理人(霞):我方代理起诉、质证、辩论以及和解。

审判长:由被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基本情况。

被告:襄铁中心投资公司,住址为宜昌市西陵区开发街道20号,法定代表人是邓倩莹。

审判长:由被告委托代理人(分别)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说明你们的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被告代理人(芬):我是陈少芬,湖北新世界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被告代理人(涛):我是何建涛,湖北新世界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审判长:请说明你方代理的具体内容。

原告:无异议。

审判长:被告,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被告:无异议。

之间未提出异议,出庭资格有效,准许参加诉讼,现在开庭。(敲法槌)

审判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1款、第120条的规定,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易鑫花园住宅小区系告襄铁中心一案。下面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本案由本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刘斯娜担任审判长和本院审判员曾伟治,以及人民审判员梁杰飞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吴银英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现在告知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以下诉讼权利:1.申请回避的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46条的规定,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审判人员有以下三种情况,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口头或书面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提出回避申请应当在开庭前提出;在开庭过程中得知需要回避事项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并且向法庭说明正当理由。

2.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3.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可以申请重新调查、勘验和鉴定。4.进行辩论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5.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反诉的权利;上诉人有放弃、变更、增加上诉请求的权利,对方当事人有进行答辩反驳的权利。原告增加、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反诉,上诉人增加、变更上诉请求,应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当事人在法庭上必须自觉履行下列诉讼义务:

1、依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2、遵守法庭纪律和诉讼秩序,听从审判长指挥;

3、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原告:听清楚了。

审判长:对于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否提出回避请求?

原告:不申请。

审判长:被告是否听清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被告:听清楚了。

审判长:被告,对于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否提出回避请求?

被告:不申请。

二、法庭调查阶段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事实调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应当说明理由。先由原告陈述事实、诉讼请求及理由。

原告代理人(达):2003年,被告开发建设宜昌市西陵区得胜街24号易鑫花园住宅小区商品房.同年,原告与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该小区商品房。同年年底,该小区商品房销售完毕。2004年10月,被告为额外牟取利益,擅自将该小区原设计为“会所”部分建成住宅商品房进行出售。原告认为,被告违反小区原设计规划,擅自将“会所”改建为住宅商品房进行销售的行为违反了《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予以解决。

审判长:原告是否有补充。

原告:没有。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发表你们的意见。

被告代理人(芬):原告不具有本案诉讼主体资格的理由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而本案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完全与物业管理无关,怎么无关本案原告即使有业主大会授权,也因该授权超出业主大会本身的职责而无效。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与物业管理无关的个别或部分业主的事宜,业主委员会无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综上,原告不具有本案诉讼主体资格。答辩人的行为未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请求赔偿损失于法无据,因此答辩人无须向原告支付任何赔偿金。

审判长:被告,是否要补充?

被告:没有。

审判长:现在进行庭审举证和质证,当事人举证和质证必须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

1.当事人所举的证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的七种证据形式,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2.举证时应向法庭及对方当事人提交自己一方的证据复印件,书记应同时提供原件,以备当庭核对,物证要提供原物,原物确实无法提供的,要说明原物存放的地点。

3.出示和宣读证据时,应向法庭陈述证据的名称、证据的来源和证据的基本内容,说明提供该份或该组证据的目的,要证明什么问题。

4.对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要对该证据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对该证据的取得是否合法提出意见,同时,应明确提出该证据是否能够证明对方的主张。反驳对方的意见应说明理由或提供相关证据。5.对对方提供的证据不作肯定或否定的表态,视为对该证据无异议。对质证意见的辩解也要求明确作出同意或者反对的表态,否则视为无异议。

6.对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另一方质证时可以就相关问题提问,但提问须经审判长许可。 现在,原告按诉讼请求的各项内容分别举证。

原告代理人(达):我方提交的证据主要有4份:

1.《易鑫花园商品房买卖合同》

2.《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3.全体业主授权易鑫花园业委会代表业主的委托书

4.《易鑫花园小区前期及过渡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有无异议?

原告代理人(达):没有。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出示的证据均无异议,下面请原告回答合议庭的问题。

被告:可以,在这,都是原件。

审(英):请当值法警递交上来。

(法警递交,法官核对,给书记员)

审判长:原告对此材料是否有异议。

原告:没有。

审判长:合议庭提问完毕,被告是否向法庭提交证据?

被告代理人(芬):是的,审判长,我方出示的证据共有2份:

1.宜昌市房管部门已经为购买人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规定唯一能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证明易鑫花园业委会如果对该权证有异议,也只能向宜昌市房管部门申请,而无权直接要求襄铁中心赔偿损失。

2.房管部门办理的易鑫花园会所房屋所有权证。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被告,对原告的提供的证据是否有异议?

原告代理人(达): 被告与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公司订立的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组成部分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也约定,将“公用停车库”赠与全体业主,应认定“公用停车库”归全体业主所有。(审判长征询合议庭成员有无需要向当事人发问的问题。)

审判长:合议庭发问完毕。

审判长:原告,被告,还有其他证据材料需要补充提交没有?

原告:没有。

被告:没有。

审判长:原告,对以上争议焦点你是否同意?

原告:同意。

审判长:原告,是否有补充?

原告:没有。

审判长:被告,对以上争议焦点是否同意?

被告:同意。

审判长:被告,是否有补充?

被告:没有。

审判长:由于各方都无异议,就请围绕辩论焦点发表辩论意见。首先,法庭辩论阶段给各方当事人确立几个共同的辩论原则:第一,不许进行人身攻击;第二,在辩论的时候不得重复发表意见,包括不再重复事实、不再重复证据以及质证意见。

三、法庭辩论阶段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针对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

原告代理人(霞):易鑫花园小区位于宜昌市得胜街24号,是由被告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被告在销售房屋时向小区业主表示,为了解决业主停车难的实际困难,开发商已将原规划图纸所标明“会所”处,即a座第一层面积共275平方米,改变命名为“公用停车库”,由全体业主入住后共同享有、使用。然而,各业主人住后才发现,被告公然违反诚信,不仅未依约定将“公用停车库”交付给物业管理公司以供全体业主使用,反而建成住宅进行销售牟利。而且,被告与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公司订立的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组成部分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也约定,将“公用停车库”赠与全体业主。综上,易鑫花园业委会认为,被告将本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用停车库”改建为住宅予以发售,属于擅自处分属于易鑫花园业委会的财产,既构成违约又侵犯了易鑫花园业委会的财产所有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该共用建筑的所有权依法应属全体业主享有。《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易鑫花园业委会有权要求 被告赔偿损失。为保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免受不法侵害,易鑫花园业委会现依法提起诉讼,恳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易鑫花园业委会赔偿损失609 050元。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作辩论发言。

被告代理人(涛): 第一,易鑫花园业委会不具有本案诉讼主体资格。首先,本案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襄铁中心作为开发商从未与易鑫花园业委会签订过商品房买卖合同,易鑫花园业委会不是本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易鑫花园业委会不能主张合同权利。其次,《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而本案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完全与物业管理无关。所以,即使本案易鑫花园业委会提起诉讼系经过业主大会的授权,也因为该授权超出业主大会本身的职责而无效。最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与物业管理无关的个别或部分业主的事宜,业主委员会无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相关意见,易鑫花园业委会亦不具有本案诉讼主体资格。

第二,襄铁中心在本案的商品房买卖活动中没有违约行为,更不存在侵权行为,原告认为“被告违反小区原设计规划,擅自将会所改建为住宅商品房进行销售的行为违反了《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理由不成立。襄铁中心在与易鑫花园业委会的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从未承诺提供公用停车库供业主使用;襄铁中心与物业公司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中,双方也从未约定提供公用停车库给业主使用;襄铁中心在整个开发活动中根本没有修建公用停车库,易鑫花园业委会所争议的“公用停车库”的位置是襄铁中心经规划部门批准,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的会所,襄铁中心出售自己拥有产权的会所合理合法,且该部分未纳于公摊面积。

第三,易鑫花园业委会无权要求襄铁中心赔偿损失。本案是因“公用停车库”房屋所有权引发的纠纷,因为宜昌市房管部门已经为购买人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证是国家规定唯一能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权证。易鑫花园业委会如果对该权证有异议,也只能向宜昌市房管部门申请,而无权直接要求襄铁中心赔偿损失。

综上分析,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原告易鑫花园业委会的诉讼请求。审判长:双方互相辩论。

原告代理人(霞):审判员,我认为被告擅自将会所改建为住宅商品房进行销售的行为违反了《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原告代理人(霞):在被告与宜昌合田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7月9日签订的小区前期及过渡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第二条,关于小区基本情况的说明中表明小区有公用停车库共计275平方米,公用停车库所在位置即为原设计中的“会所”;且《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设施配置及注意事项的第五项消防设施说明表明2号楼车库内设立四个消防箱。易鑫花园住宅小区共有住宅78套。

原告代理人(霞):当初和业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你们提供的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就有相当的合同效力,既然你们也肯定这两份文件说明有公用停车库这部分,那么你们就应该履行合同义务。被告代理人(涛):襄铁中心作为开发商从未与原告签订过商品房买卖合同,易鑫花园业委会不是本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易鑫花园业委会不能主张合同权利。其次,《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完全与物业管理无关。所以,即使本案易鑫花园业委会提起诉讼系经过业主大会的授权,也因为该授权超出业主大会本身的职责而无效。最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与物业管理无关的个别或部分业主的事宜,业主委员会无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相关意见,易鑫花园业委会亦不具有本案诉讼主体资格。

原告代理人(霞):首先原告提起的是侵权之诉,而并非买卖合同之诉,其次,本次的诉讼是由全体业主授权易鑫花园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提起的,再次,业委会为业主取回公用停车位的权利实质上就是与物业管理有关的事物。

审判长:法庭辩论阶段即将结束,各方当事人就各争议焦点是否还有新的意见?

审判长:原告

原告代理人(达):没有

审判长:被告。

被告代理人(芬):没有

审判长:法庭审查结束,围绕争议焦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辩论,双方无新的辩论,辩论结束。现在双方当事人进行最后陈述,在最后陈述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简单明确的表明对于本案的处理意见和各自是否坚持诉讼主张的意愿。首先,由原告发表你方的最后陈述意见。

原告:被告违反小区原设计规划,擅自将“会所”改建为住宅商品房进行销售的行为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请法院支持我方诉讼请求,审判长:下面由被告发表最后陈述意见。

被告: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不清,依法无据,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原告易鑫花园业委会的诉讼请求。

四、法庭调解判决阶段

审判长:下面依据法律有关规定,对本案进行调解。原告,是否同意调解?

原告:不同意。

审判长:被告,是否同意调解?

被告:不同意。

审判长:由于原被告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再组织调解,合议庭需要对本案休庭十分钟进行评议。审判长:下面宣布休庭十分钟,合议庭进行评议。请双方当事人查阅庭审笔录,并且在庭审笔录上签字,如果认为庭审笔录有错误或者有遗漏,征得书记员许可后,可以申请另页补正。

五、合议庭评议阶段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合议庭退庭。(合议庭下)

(十分钟后)

书记员:休庭时间到,请全体起立,请合议庭人员到庭。

审判长(坐定后):请坐下。

六、宣布判决阶段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经过开庭审理,经合议庭评议认为,经过刚才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本法庭就本案的开庭审理已经完毕,现在进行宣判。

本院经审理查明,宜昌市西陵区得胜街24号易鑫花园住宅小区系襄铁中心于2003年开发建设并销售完毕。其中2号楼规划设计及许可为主体7层,使用情况为居住和物业管理,前期设计第一层含有部分面积为“会所”。2004年10月,襄铁中心将原设计为“会所”部分建成住宅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其中已出售7问,总面积为243.62平方米,产权证载明价值为609 050元。

另查:(1)2003年7月9日,襄铁中心(委托方、甲方)与宜昌合田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受托方、乙方)签订小区前期及过渡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其中第二条基本情况说明表明公用停车库共计275平方米;《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设施配置及注意事项的第五项消防设施说明表明a座车库内设立四个消防箱。(2)易鑫花园前期广告载明发展商为襄铁中心、宜昌易鑫物业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3月以后公司名称变更为宜昌易鑫实业有限公司)。(3)易鑫花园住宅小区共有住宅78套。2004年7月22日至8月13日,易鑫花园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采用书面表决方式,组织召开了首届业主大会,成立了业主委员会。2005年1月26日,易鑫花园小区业主大会决议,授权易鑫花园业委会就开发商未按约定向全体业主移交“公用停车库”等。

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诉及房屋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等书证证实。

本院认为,本案系因“公用停车库”房屋所有权引发的纠纷。现庭审查明,易鑫花园业委会所主张的“公用停车库”即易鑫花园住宅小区2号楼一层约275平方米前期设计为“会所”的部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主体7层,使用情况为居住和物业管理。襄铁中心建成住宅出售后,已在房管部门为购买人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且该部分未纳入房屋公摊面积而由易鑫花园住宅小区业主承担。易鑫花园业委会主张二被告将应依约交付给物业管理公司以供全体业主使用的或已赠与给全体业主的“公用停车库”擅自出卖,构成违约又侵犯了易鑫花园业委会的财产所有权,应向本院提供相应证据。但易鑫花园业委会向本院提供的主要证据如《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的基本情况说明及消防设施说明,不能表明二被告与全体业主之间在“公用停车库”方面存在合同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亦不能证明易鑫花园业委会的上述主张。故易鑫花园业委会请求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故依法判决如下:

1.驳回原告易鑫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诉讼请求

2.原易鑫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告负担诉讼费用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是

书记员:被告?

被告:是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退庭。

反邪教审判工作总结汇报篇八

一、审判流程管理

对本院的案件从立案、送达、庭审、裁判、结案、归档全程跟踪监控,建立完善立案及审判流程管理等制度;强化对鉴定评估、中止、延期审理和审限临界警示等审判“节点”的管理,审限监控和程序监督,为各审判庭与综合部门之间和各个审判环节之间的紧密配合进行协调,保证审判工作的高效运转。

二、审判态势分析

定期召开审判管理办公室专班工作人员会议,开展调查研究,掌控本院审判工作总体状况,及时为院领导提供反映本院审判工作态势的各项统计数据,并进行认真的分析研判,每月编发一期审判管理情况。

三、案件评查管理

对审监庭已评查的各类案件进行核查,分析研究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每季度通报一次,并督促整改。根据评查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典型案例讲评活动,整体提升审判工作质效。

四、案件质量评估体系

加强指标数据统计、填报管理。本院研究室负责审判管理中对案件质量评估指标31项数据的基础采集、填报工作,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指标的核实、把关和统计数据的统一上报工作,检查案件信息填报情况,重点加强指标数据的分析、预警,发挥指标导向作用。

五、审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审判委员会的通知、记录等日常工作,落实审判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决议。

六、其他审判综合管理工作

制定审判管理工作各项制度,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开展调研,完成上级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及本院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等。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反邪教审判工作总结汇报篇九

书:报告。。完毕

审:现在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在核对到庭的诉讼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

审:请原告通报姓名,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籍贯,家庭住址? 江:。。

审:原告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代理权限?

王:王xx,xxx师事务所,一般代理

审:请被告通报姓名,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籍贯,家庭住址? 被告:。。

审:被告方队原告方的出庭人员有异议吗?

谢,殷:没有

审:现宣布各方诉讼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符合法律的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审:江西省华东交大模拟法庭受理原告江x诉被告李x房屋侵权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今天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由审判员陈婷和人民陪审员张xx、陈xx组成,由胡x担任审判长,书记员雷xx担任法庭记录。

审:原告方是否申请回避? 王:不申请。

审:被告方是否申请回避?

谢,殷:不申请

审:为了便于双方举证,质证,双方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 原:有证人。

被:有一份证人证言。

审:现由原告当庭陈述起诉的请求和理由,宣读起诉书 原代:

审:被告方,刚才原告的诉讼请求和理由你是否听清楚了? 被:

谢,殷:没有

审:现在由原告方进举证

王:第二份证据是土地使用证即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来源于政府的颁发,这份证据主要证实本案所争议的该栋房屋的宅基地拥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号余集建93字第01-3-05157号,土地使用者是江x,地址是站前村竹溪小组,土地类别是宅基地,面积是72.92平方米。整栋房屋所占的宅基地使用者为江x,批准使用权限为永久,填发机关为余江县土地矿产管理局,颁发时间为93年4月17日,土地证盖有省人民政府的印章及填发机关的印章。

审:被告方对其有无异议?

谢:对这份证据的来源和内容是真实的,关键性的一点是原告在申领该土地使用证时,没有征得被告方的同意,这只是一份土地使用证书,原告起诉的案由是房屋确权纠纷,对房屋的确权与本案没有因果关系。

王:整个申领土地使用证得过程是没有反映的,土地部门发放土地使用证时,这一土地的左邻右舍及相关人都必须在登记簿上签名,如没有异议,就颁发,有异议就不发。本案争诉的是房屋产权纠纷,所争议的房屋宅基地是相连的,在农村土地的登记是根据房屋所有权归谁来定的,土地使用证表明了这一块宅基地是谁的,土地附建的房屋是谁的。在农村土地使用证和房屋基本上是合一的,土地使用证比本上是准房产证,是紧密相连的。

殷:首先原告在诉状中提到这房屋是父母建的,他母亲是2003年去世的,1993年他母亲肯定在世,土地使用证应当登记为母亲的名字。农村的房屋是没有房屋产权证,一般情况是这样的,但也不排除例外,93年国家是对农村所建的房屋发放土地使用证。

王:房屋是父母所建的,这是不争的事实。93年发放土地所有证时他母亲还在,那为什么没有以他母亲的名字发放土地使用证,而是以原告的名字发放土地证,这恰恰证实了1980年全栋房屋由原告一人顶下的事实,土地使用证的发放人征得了相关人的同意。这有力表明了原告一人顶下房屋的历史事实存在。

殷:有待于原告方向法庭提供详细的证据来证实。

审:原告继续进行举证

王: 第三份证据是调查笔录,第一份调查笔录是对证人刘xx(原、被告的妹妹)的证言,第二份调查笔录是对张xx(原、被告的叔叔)的证言。审:传证人刘xx出庭。

张审:证人你的姓名等情况

刘:清楚,当时我也有十六七岁了,归一个哥哥所有。当时作价七百元给了江x,过两天给钱的时候我在场。给了二百块钱给李x,另外一百五十元从老屋里扣除。王:你和江x是同胞兄妹关系吗? 刘:是同胞兄妹。

谢: 有,除了兄妹关系,你和原被告还有什么关系? 刘:江x的老婆和我的丈夫是兄妹关系。

殷: 原告给200块钱给被告的时候有写收据之类的凭证吗? 刘:没有

刘:作价七百元,过了几天给了钱给李x,当时我看到了。审:江x写了条子给李x了吗? 刘:没有。

审:请证人刘xx退庭 审:传证人张x出庭

陈审:证人你的姓名等情况 张x。。

审:现由原被告对证人发问

王:对竹溪江家的老屋你了解吗?请你就你所知的情况说一下。

张x:写过,但不记得放哪了。

王:你说给了三百元钱给李x,他们兄弟俩当时分了这钱吗? 张x:没有。

审: 被告方有什么要问的吗

殷:江x的岳母和你老婆是什么关系? 张x:和我老婆是俩姐妹。审:请证人张x退庭

审:现由被告方举证

王:这份证据没有分家主持人的签名,也没有参与分家人的签名。分家的记录没有涉及对房屋的分配,被告方提供的这份证据与本案无关。

王:邓埠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即关于赡养母亲方面的内容而达成的调解协议,第五条内容写得很明白。原告在诉状中提到被告在父亲过世前和过世后没有提出过任何异议,这不是事实。被告一一主张了对该争议房屋的所有权,原来的调解协议上也载明了对该房屋的意见。原代:这只代表个人意见,是乡镇场自制式的调解书,对原被告母亲的赡养。如果这是赡养协议,当事人一方应该是赡养人,另一方应该是被赡养人,但调解书上的当事人仅仅是两个赡养人,没有被赡养人的名字。这份自制式调解书,填写不规范,没有江x的签名,也没有原被告母亲吴春花的签名,也就是没有另外两方当事人的签名。这份协议毫无价值,对本案起不了任何证明作用。

审:被告方继续举证

王:证明的内容不明,如果是赡养证明,则与本案无关,如果对房屋所有权的证明,他们也无权证明,证明的主体更是不明。

殷:证人熊润林,邓银茂主要证实被告李x尽了赡养义务。。。。。。《提交证据》 审: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王:见(代理词)

审:被告方你有什么辩论意见要陈述吗?

谢:通过刚才的庭审调查和原告方的代理词,我作如下答辩,原、被告虽然不是亲兄弟,但毕竟在一起共同生活多年,这份亲情是割不断的,本案争议最大的是原被告父母共建的房屋原告是否取得所有权,原告说出资三百五十元顶下那房屋,另有证人刘xx的证词,证人张x也从侧面证实了这一点,这份证据的效力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证人刘xx的陈述是矛盾的,刘xx就这一事实的陈述前后是矛盾的,原被告虽不是亲兄弟,刘xx另外与本案的原告还有其他的亲戚关系。江x的老婆和刘xx的老婆是亲姐妹,刘xx的证词不能证实江x用三百五十元买断了这房屋的所有权。在农村处理房子时,应会有协议,原告却没有向法庭提供。在处理街上老房子都有协议。关于土地使用权证的问题,涉及到土地权属应当由相关人民政府调处,本案今天庭审可能解决不了根本性的问题,因为被告已经向相关政府申请撤销原有的土地使用权证,重新颁发的问题。78年刘xx说给了钱,他的说法是自相矛盾的。当时协议这房子时没达成一致意见,所以就没有写协议。

审:原告方是否还有第二轮辩论意见?

殷:第一,关于证人刘xx的证词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合法有效,通过证人当庭陈述的事实,我们仔细分析一下内容,他说在家里给了二百元,另外一百五十元从叔父那街上老屋款中扣除,在原告的诉状中说在叔父那街上老屋款中拿去了一半,但现在讲被告全部拿去了。这是自相矛盾,原告方证人的证词不真实。对于房屋权属问题应是相关政府部门解决的问题,不是法院权属管辖问题。

审:原告方还有什么要陈述的吗? 王:没有。

审:被告方还有什么要陈述的吗? 谢,殷:没有。

审:法庭辩论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第188条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调解,原告你是否同意调解? 原:同意,但要看调解得合不合理。审:被告,你是否同意调解? 被:不同意。

审:由于被告不同意调解,法庭调解不成立

审:被告,对于原告方提出的那三块门,你都拿掉了吗? 李x:是的审:休庭十五分钟,待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 审:(击法槌)现在继续开庭本案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护,法庭调解,合议庭经过评议,对本案的事实确定如下:本院认为:1980年期间,被告向父母提出将1966年家里建造的一房屋与原告分家拆产,在经得父母及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原告出资购买该栋房屋中被告共有的另一半,即整栋房屋由原告一人顶下。原告取得整栋房屋所有权以后,余江县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局于1993年4月17日确认了原告对该栋房屋所占宅基地,并发给了原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原告主张编号为01-3-050157宅基地上的房屋产权归己所有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2004年期间,被告占据原告半栋房屋,属侵权行为,被告应当停止对原告的房屋侵占,搬出其在房屋内的堆放物,返还原告房屋的三片房门,恢复原状。为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以上款项限被告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150元,由被告负担。

反邪教审判工作总结汇报篇十

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集体三等功材料20**年****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在市中院的正确指导下,在院领导的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善制度,加大管理力度,加强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审判管理工作的开展。20**年,****人民法院审执绩效考评指标完成情况取得了新的进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就审判管理办公室全年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机构建设,促进了管理水平20**年,我院为充分发挥各审判管理主体的能动作用,集合自身实际,积极整合资源,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案件信息管理、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质效评估、审判绩效考核、审委会事务的管理。审判管理办公室配备了两名审判经验丰富、熟悉审判工作流程的两名优秀的年轻干警。专门机构的成立,为审判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效保障。全院干警对审判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有了明显的提升。

二、注重绩效考评,提高了办案效率审判绩效考核工作作为我院审判管理工作重点,院党组高度重视。每月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在做好当月司法统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我院审判运行态势进行分析,为院领导掌握审判运行态势,及时发现问题、调整工作部署,有力的提高了办案效率。

员具备了较高的理论素质,确保了我院司法统计的及时、准确。同时,为加强审判管理调研工作,20**年,先后向上级法院、**领导写出分析报告9个,印发规范审判管理文件20次,审判管理通报14次,编写审判管理简报12期。每月21日对案件信息表数据生成法踪表,25日前有9个不同内容的司法统计、评估报告等数据材料要向市中院、**委政法委及本院党组报告。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与努力,加强了管理意识,增加了管理经验,为审判管理决策提供了较好的参考依据。审判管理办公室通过对审判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对司法过程进行严格规范,对审判质效进行科学评估,对****人民法院司法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确保了司法公正、廉洁、高效。审判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法院的要求和兄弟法院的工作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将以更强的责任,更大的力度,更硬的措施,增强审判管理认识,更新审判管理理念,全力推进我院的审判管理工作,为开创法院审判工作科学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送:

法院审监庭实习报告

法院审监庭实习报告

装订顺序的排列制作序号、问件民称、页次;提请减刑建议书;审理报告;调查材料;合议庭笔录;减刑裁定书;送达回证。

其次是合议庭笔录。合议庭笔录主要内容有:

3、合议庭成员。由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组成;4、案件主审人;5、案由。案件原告因某某诉讼被告;6、记录。记录内容主要首先由承办人汇报案情,承办人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结论。其他陪审原表明自己观点。

二、实习中的工作表现

在庭里面的时候,做什么事都要主动点,做事情要也小心、细心,不得马虎。再熟练多做的事情也要认真。因为自己是新手,面对的都是前辈,自己多多干活,是自己的福气,而且还能让别人知道,自己是个称职的书记员。当我走的时候书记员给我写评语的时候,书记员和法官给我的评价都很好,说我很能做事,表现积极,说我人都机灵、灵活;还说我规规矩矩,上班按时按点,不像以前实习的,想来就来,想走想就走。在我的实习鉴定表上,书记员这样写到:

该生在实习期间,勤奋好学,态度积极认真,踏实肯干,能够很好地完成庭里布置的任务,是一名优秀的实习生。

三、实习内容和过程

今天是我来到法院的 某保安器材公司工作。李某在保安器材公司先后担任生产部、技术部和销售部经理。xx年11月30日,李某与供销社经协商续签了3年劳动合同,合同期至xx年11月29日。xx年1月,李某又与保安公司签订了1年期劳动合同。在所签合同中约定:

李某有义务在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时,妥善交接工作。乙方经保安器材公司出资培训,在甲方同意乙方解除合同要求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费,此后,双方还签订了保密协议。在该协议中包括竞业禁止的条款,具体内容是:

10.22万英镑,并为其支付出国培训的交通、置装等费用9642元。xx年10月20日李某向保安公司发出要求辞职的传真件,随后即到同行业竞争企业广州某集团公司工作。保安器材公司为此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要求李某支付培训费并按照竞业禁止的约定赔偿损失。仲裁委经审理后裁决:

1、李某支付保安器材公司培训费8 69元。

20xx年xx月 xx日到 201x 年 1 月 13 日我在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为 期三周的实习,除去周六周末,实际待在法院的日子只有十五天,时间虽然很短,但在这期间的收获却是很大的,也有很深的感触。

一、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及岗位

唐山市人民法院成立于48 年 12 月 27 日。1955 年 3月,唐山人民法院改 称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958 年 4 月 28 日,唐山市改属唐山地区领导,唐山市 中级人民法院并入地区中院,改称唐山市人民法院。1978 年 5 月,改称唐山市 中级人民法院,并将市辖区各法庭改建为区人民法院。它的性质为我国的审判机关,其只要职能主要是对 审监庭。在审监庭实习的三周 中,我的主要工作就是协助他们进行工作,整理文件以及卷宗。审监庭的一个重要职能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认 为确有错误的,提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并办理再审案件。所以在审监庭 实习的这段期间我接触了大量的判决书和裁定书。以前总是想有些案件只给判决 标准要求法官发挥自由裁量权,那么法官既可以给幅度内的最高判决也可以给最 低判决,到底是什么决定最后的判决呢?通过大量阅读这些判决书我才感觉到自 由裁量权并不是法官想怎么判就怎么判,它总是有一定的规律可寻,这就是法官 接触大量案件后形成的标准。我发现很多相似案件的判决也很相似,我想这也许 就是所有法官根据经验所达成的标准。在审监庭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整理卷宗,这项工作让我对案件自受理到结案 的工作流程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整理卷宗的时候我并不是简单的装订好就完事 了,我总是看看里面的内容,当发现自己感兴趣的总是会仔细的研究一番,通过 这些工作丰富了我的实践知识,我想这对我以后从事法律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 础。

三、实习主要情况和体会

和学习上,只有做一个勤奋的人,才会有更大的收获与成就。也正是通过阅读这些判决书和裁定书,让我认识到审监庭存在的问题。人民 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经过一审、二审诉讼程序作出的,二审程序结束后,裁判即 发生法律效力,诉讼程序已经结束。但有些裁判又确有错误,这些错误的裁判如 何纠正,应由哪个部门纠正?对此诉讼法特设了审判监督程序,并规定:

人们法 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这就是目前审判监督庭行使再审案件审 判权的法律依据。这一不适当的职能定位随着法院审判管理机制改革的不断深 入,其显露出的局限性和由此引发的负面作用已越来越明显。我感觉最主要的问题有两点:

一是,未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审、监分离;二是,监督不力且明显滞后,并且监督的事后性、被动性带来了工作效率偏低的不足。

为此,我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和阅读了大量的判决书和裁定书并提出了自己的 一点拙见。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固然很多,但数量不少的超审限案件的 存在是其重要的因素之一。

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下大力气铲除超审限这一顽症。为实现这一目的,应把监督作为先行的切入点,将所有案件的排期工作交由审判 监督庭全权负责,公告、司法鉴定、审计、管辖权异议的上诉等不计审限的事项 也由审判监督庭统一办理;对有可能超审限的案件,审判监督庭对承办人拥有督 办权;确有特殊原因需延长审限的案件,也由审判监督庭负责审查报批。通过以 上监督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超审限案件的数量。案件超审限的问题解决了,办案效 率不高的问题的解决也必能实现新的突破。

这次实习给我体会非常深刻的一点是:

理论要与实践相结合。其实很多东西 在学校的时候我都学习过,但知道的都是理论,知道操作步骤,却没有多少实践,甚至都没有考虑到按照这些步骤去做的时候,也会出现很多的问题以及要如何去 解决这些问题。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 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 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 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 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 中来完成的。

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 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 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 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 调进展。

四、自我评价

转眼间三个星期的实习就过去了,回想起来真是感受颇多。这些天里经历的 每一天,都已在我心中留下了永久的印记,因为这些印记见证我这样一个新生的 成长。在过去实习的这半个月内, 我收获了很多很多。我在憧憬中懂得了来之不 易的珍惜;在思索中了解了酝酿已久的真理;在收获后才知道努力的甜美。在实习中我做到了谦虚谨慎,勤奋好学。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将所学的 课堂知识能有效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中,认真听取其他人员的指导,对于别人提出 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取。表现出较强的求知欲,并能够仔细观察、切身体验、独立思考、综合分析,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在工作中我做到了踏实肯干,吃苦耐劳。能够做到服从指挥,认真敬业,工 作责任心强,工作效率高。在生活上,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生活充实而有条理,有严谨的生活态度和 良好的生活作风,为人热情大方,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拥有自己的良好的处事原 则,能与同事们和睦相处;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从而不断的丰富自己的阅历。我相信只有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拿出百尺竿头的干劲,胸怀会当凌绝顶的 壮志,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与社会的接触过程中,减少磨合期的碰撞,加快融入社会的步伐,才能在人才高地上站稳脚跟,才能扬起理想的风帆,驶向 成功的彼岸。

法院审监庭实习报告

转眼间已经实习两个星期了,这半个月的生活和之前睡到自然醒的轻闲状态形成了巨大的反差,感觉我的人生一下子断成了两节,前半段是懒惰型的我,后半段是勤奋型的我。

这是我长这么大真正的 当然,我说的热闹的远不是这种书面的审查过程,而是当事人的来访。我的办公室被安排在立案庭的接待室旁边,庭长叔叔特意给我搬来了一套桌椅,同办公室的两个法官,一个负责民事的案件,一个负责案卷的上传下调。所以,来访的民众经常会找到这里来。

那真是一幅活生生的人生百态图,有哭诉的,有撒泼的,有站在法院大门口骂街的,有神经质的叨叨不休的,有全完不懂法律却坚称自己没犯法的,有抓住别人一点点小错非要狮子大开口要价一百多万的,有把法院看成衙门把法官看成青天大老爷的,也有认为自己是老子法官都是孙子一旦不如他意就扬言要进京上访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短短几天我看到了也学到了很多以前在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法律之外却又和法律息息相关的东西。并且完全推翻了我之前的印象,那些法官们脾气真是太好了,完全不是我之前想的冷酷的样子。也许不苟言笑的模样只是因为环境造成的吧。

因为有庭长叔叔提前的关照,立案庭的法官们都有意识地让我参与一些实际的工作,比如查阅案卷并写审理报告,做听证笔录,亲自接待当事人并给他们解释疑惑分析症结,参加法官们的合议会并对合议案件发表自己的意见这种高强度的工作能让我接触到真真正正的真实案件,也能了解法院审理案件的思路和考虑,这是与以前考试的时候那些重点突出,简洁明了的案例分析是完全不同的。每一个结论都要有清晰的法律规定和解释,每一句话一个字都要仔细推敲,每一件证据去留都要考虑关联和矛盾。尤其,那些一审二审再审再再审,当事人不纠缠到天荒地老誓不罢休的案子,光是案卷就有一尺高,每次我看完分析并写审查报告之后,整个人就像打了一场仗一样虚脱。

如此多彩的实习生活让我疲劳之余也兴奋不已,每天6点多早起出门,打扫办公室卫生之后,开始一天的工作。我妈完全想不到一向在家油瓶倒了也懒得扶的我,会变成如此劳模,嘿嘿,我可是天字 虚心学习,认真工作,专业扎实,理论功底好,实践能力不断提高。同时,这次的实习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体会和感受。

法院是一个处理纠纷,处理矛盾,给当事人公平、公正的结果的地方,而法院对外的 法合理的处理。立案庭立案后还要对案件进行分类和开庭排期,通知被告和相关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最后再送到审判庭。可以说立案庭是法院工作的 工作方法。立案庭作为当事人接触法院、了解法院的 部的事务,我们这次的实习就是由政治处负责接待和安排的。行政庭的工作不像其他审判庭那么多事务,多数时候都是很清闲的,而审监庭是对法院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的部门。执行庭是审判工作的最后环节,是当事人在判决后因为对方不履行判决的义务而有权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的一项权利,是当事人实现权利的保障。

民事审判庭又分为民事审判 我一个锻炼机会,也让我做了回实践者,但也明白在学校做一个学生与出去做个实践者,还有很大一段距离,而且有些距离是无法用知识弥补的,需要去用心体会,如何做一个好的实践者,现在成为我面前一个难关,以前没怎么意识到,但现在却强烈感到我们还要继续锻炼,从理论到实践,我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也体会到法律工作者和当事人都应该让多方对自己信任,而且普法也落在我们法律人员身上,法官更是承载着一种正义,若是当事人不信任法官,势必降低法律威信,所以我也应该学着朝这方面去努力。

实习让我对民事调解有一个深刻的认识

很有调解经验的杨法官说要做好调解工作法官要具备三种力量: 一是人格的力量,调解工作的主持者应该是通晓法律知识、有法学素养、有一定的威望、说话有分量的人。调解员本身的人格魅力能使当事人对其产生信任感。二是智慧的力量,调解员要思维敏捷,处理事务的方法多样,反应能力迅速。拥有这样的智慧才能对矛盾作出反应,才能抓住矛盾的中心,帮当事人找出解决的途径。三是情感的力量,法官被要求在审判中不要带个人的感情色彩,在调解中要公正、公平。但是这并不是说调解者就应该板着一张脸,很严肃的对待当事人,或是对矛盾不闻不问,漠不关心,这样并不能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大家都是人,都有感情,因而应该以情动人,试着去了解当事人的感情,以情动人,才能解决好矛盾。

清是非前提下进行。当事人有时会情绪激动语气十分恶劣,法官们要好好的劝解他们,要很有耐心和耐性。看着法官们辛苦的调解,我真的是又佩服又惭愧,觉得自己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的。

增强了我的综合素质

在立案庭的实习过程中,经常有当事人过来要求立案,也经常有电话打进来进行咨询案件的情况,我时常会接接电话,帮法官接待一下当事人。面对的是各种各样的人,在处理和这些人的交往中提高自己的交际能力,对人待物的能力。而处理文书、整理卷宗和参加庭审等,提高了我书写的能力,锻炼了口才,也让自己更加谨慎、细致,严谨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

通过实习,我对法院工作有了新的认识

去法院实习之前,由于几乎没有接触过法院,法院在我眼中是很神秘的地方。既有正义又时常有舆论认为法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法院是花钱的当事人的话筒,法院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我在法院实习期间看见的是法官们认真办案的情形,以及他们为当事人尽心尽力办事,虽然偶尔有人说法官因为当事人一方是其同学而故意刁难另一方当事人,不过我想决大部分的法官还是比较遵守法官的职业道德的。

五、实习体会 法学教学过程中的问题

两年的法学学习在这次的实习中并不能让我们实践起来很快,法学的教育主要培养了我们的理论素质,但是对我们的实际动手解决事情能力的培养则比较不够,虽然有模拟法庭、有法律文书写作课,但是与实际还是有较大的差距。接触的案例也较少,对现实涉足太少,把现实看得太简单,处理问题有些任性,也缺乏必要的法学人格培养,做事情不够稳重。

实习本身存在的问题

实习的时间短了一些,实习是到了一个新的环境,我们要用一些时间去适应这个新环境,一个月的实习只是让我们刚刚熟悉了这里,熟悉了一些程序上的情况,对于实体方面则只有很肤浅的认识,跟老师的学习还没有深入,还没有达到自己能处理一些很简单的案子的地步和独立处理案子的程度。我在实习过程中很羡慕其他同学有机会去尝试着独立办理案件,可是却缺乏机会。

设想与建议

我觉得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有一段距离。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地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尽量避免毕业后出现眼高手低的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在实习的时间上可以适当的延长,最好能让同学们分别到不同的司法机关进行实习,这样可以多熟悉一些部分的工作情况,这可以提高同学们的适应能力和学习各种知识和实际动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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