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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范文(17篇)

时间:2023-12-28 02:00:44 作者:笔舞

计划书范文可以作为借鉴和参考,但不同项目和情境下的计划书会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份经过精心筛选和整理的计划书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之用。

农贸市场管理方案

1、入市经营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市场所和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有拒卖过期、有害、有毒等不合格食品的义务。

2、市场实行商品准入制度,对不合格食品、蔬菜等,市场所有权采取禁止入市经营、暂存、销毁等措施进行处理。

3、入市经营业户须在摊位(门面房)确定后30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逾期不办理者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4、经营业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害、有毒等食品,违者市场所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暂存、销毁、停业整改,情节严重者报工商、卫生部门处理并收回摊位(门面房)。

5、蔬菜经营业户应自觉接受卫生部门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经营。未经检测擅自入市经营的,市场所除责令其检测外,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对检测有问题的蔬菜,市场所有权进行暂存、销毁处理。

1、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相互吵骂、酗酒闹事、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违者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2、市场经营业户应服从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不得无理取闹、打骂、侮辱工作人员、扰乱市场秩序、妨碍或阻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违者除移交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3、市场内门市房必须配备合格的(4公斤以上、abc型干粉)灭火器。公共消防设施、器材除抢险救灾外,任何人不准损坏或动用;不得遮挡、圈占、埋压消防设施,违者除责令整改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6、市场内人人有参与救火救灾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如需修改或补充,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业户。

农贸市场运营管理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幼儿的生活经验,提高幼儿对农贸市场的感性认识,注重社会教育资源利用,丰富学生生活,开阔学生视野,增长学生的课外知识,让孩子的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得到很好的培养和锻炼。我园决定举行“参观农贸市场”系列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8日。

三、活动主题:

四、活动安排:

1.参与对象:大班、中班。

2.活动要求:

(1)、让家长给孩子准备一个小书包,里面放少量的食品和水。

(2)、穿便于运动的服装。不用大人陪同,统一组织排队过去,每队前后各一名老师陪同,结束后返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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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的管理方案

为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依照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在食品经销过程中对不合格或存在其他严重安全隐患的食品,采取禁止销售措施,以减轻危害,消除影响,退出市场的管理制度。

二、根据消费者申诉、举报、市场检查以及社会各界信息来源等,对涉嫌不合格食品或存在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食品,经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抽检确认后,由执法部门通知食品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采取强制退出市场措施。对未售出的有害食品进行妥善处理,对消费者提出的问题进行妥善解决。

三、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食品经营者应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造成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劣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四、市场开办者应该对市场内经营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部门报告,积极协助行政管理部门做好食品退市查处的相关工作。对已作出退市决定的食品,市场开办者应作好记录,并报工商部门备案。

农贸市场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标准,经研究决定,升级改造现有的春江区农贸市场(共25个农贸市场),方案如下:

春江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已纳入“百项工程兴韶关”活动项目表中。春江区将通过农贸市场的改造,促进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卫生制度的落实,初步解决农贸市场硬件设施不到位、占道经营、商品划行、摊位摆放、从业人员自身卫生、食品摊位卫生、除四害、卫生保洁、消防通道等重点、难点问题。此次改造,要把市场环境卫生改善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做好市场日常管理与创文达标相结合,把近期硬件设施改善与远期发展目标相结合,更好地净化、美化市场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目前我区的农贸市场25个(包括4个专业批发市场),大部分为社会办市场,普遍存在摊位设计不合理,地板潮湿肮脏,基础设施简陋及脏、乱、差等问题。远远满足不了居民的生活需要,此次改造就是要使农贸市场基本达到硬件设施完善、软件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场容卫生整洁、四害密度达标、无溢摊和违章占道经营、日常管理达到规范化农贸市场的检查标准,升级改造后的我区农贸市场一定要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对农贸市场的标准要求。升级改造具体内容如下:

1、主体建筑改造与装修;

2、经营区域布局调整;

3、供水、供电、照明设施达标配置;

4、排污系统改造、垃圾处理设施配置;

5、摊位改造与装修;

6、检验检测设施配套;

7、便民服务设施设置;

8、完善管理规范和制度;

9、配备职能管理人员。

(一)准备阶段(7月10日至7月20日)深入开展动员、摸底工作,认真做好新农贸市场的规划、设计、预算等工作,确定好农贸市场改造项目和目标,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和责任,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二)整治阶段(7月21日至7月30日)做好现有农贸市场摊位的分类搬迁工作,尽量不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

(三)市场硬件改造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对照规范化市场的标准,改造市场的硬件设施,重点解决安全、上下水、宰杀间、鱼池、垃圾收运设施、污水处理等项目。

(四)摊位全面进入运营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市场摊位全部进入改造后的新农贸市场经营,撤销临时菜市场,为居民提供一个卫生、舒适、便捷的购物环境。

(一)区城管局:负责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协调工作。

(二)区经贸局:做好农贸市场改造的规划、预算工作,负责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三)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做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区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五)区城管执法分局:做好对占道经营摊点的管理工作。

(六)区工商局:做好农贸市场的证照登记发放工作。

(七)区公安分局: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八)区消防大队:做好消防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江区农贸市场的改造事关广大人民的生产生活便利、乃至整个春江区的形象,对韶关市能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至关重要,因此各部门领导要提高认识,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升级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配合,强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互通情报信息,努力做好市场的改造和摊位的搬迁,尽量做到不影响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三)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建立健全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优化居民购物环境,使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整治步入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四)资金支持,奖罚分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鼓励多种投资主体参与,通过合作、参股、贷款等多种形式筹集建设资金。凡动工改造建设的农贸市场,由区财政奖励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进行标准化改造验收合格的,区财政再奖励5万元。为鼓励各责任单位加大监督改造建设的工作力度,每个农贸市场验收合格的,奖励责任单位1万元;对逾期不动工改造建设的,由区经信局报区政府发文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动工改造造成农贸市场卫生状况差的,由区工商局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直到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对不按期完成改造建设农贸市场的,由区经信局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在3个月内仍不整改的追缴启动资金5万元,并处罚一定的罚款。

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方案

为全面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1、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并自觉承担“三包”责任。

2、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3、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

4、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5、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和不合格的商品。

6、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

7、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

8、不销售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9、不销售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商品,不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0、本单位(个人)若违背以上承诺,除接受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外,还要依法承担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

11、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

12、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农贸市场服务中心服务管理方案

为圆满完成全乡收购任务,收购秩序的稳定和不外流一扯烟叶的目标得以实现,经乡烤烟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县烤烟工作会议精神,全乡上下齐心协力,加强边界管理,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二道贩子,确保我乡烟叶收购的顺利进行。

成立烤烟收购和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政委,任组长,任副组长,乡政府其他党政领导及派出所、烟草站为成员,驻村工作人员和各村支书为第一责任人。

全乡分源头控管组、收购驻点组和稽查组三个大组,具体人员分工如下:

(一)源头控管组:管理好烟叶源头控管和预检进度。

(二)收购驻点组人员:每天至少一人驻点,协调、掌握每天收购情况。

(三)稽查组:

组长:

组员:

(一)目标:保证全乡不外流一片烟叶。

(二)任务:

1、宣传到位:政策宣传到位,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布控到位:对重点村要严密布控,设立布控点。

3、秩序维护到位:维护好收购点的秩序,及时处理好收购中发生的有关争级争价、强买强卖等矛盾。

4、打击到位:严厉打二道贩子,确保本乡烟叶不外流。

5、宣传好政策,动员烟农按预约、按合同交烟。

6、摸清底子,搞好预检预约,加快收购进度。

7、掌握本村烟叶动态,对烟贩子进行全天候24小时防控,及时、准确向乡政府通报情况。

在烤烟收购工作中,各组应尽职尽责,责任到人,要各自看好门,收好烟,管好人,绝不能有一片烟外流现象的出现,源头控管组成员做好预检预约工作,对烟农烟叶变动情况要做到了若指掌,同时,密切注意外来人员和车辆。稽查组要求24小时守关制度,实行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外流、套购等不法行为。

1、凡收购点和源头点、布控点无干部值班的,每发现一次扣驻点工作人员30元。

2、及时果断处理收购点发生的一切矛盾,发生罢秤停秤行为的,每发现一次扣驻点工作人员50元。

3、经县、乡两级烟叶市场管理稽查队核实,在辖区内走失一担烟叶,罚驻村干部、村干部各100元。

4、凡烟农因走失烟叶而完不成合同任务的,除追缴政府及烟草部门的产前扶持投入外,再按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5、烤烟收购期间,所有人员若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假需书记、乡长批准;无故旷工每天扣50元。

6、在烤烟收购期间,源头控管组乡干部给予工作补助,每天10元,三水片每村每天15元,其它村每天10元,驻点组每天10元。稽查组每天每组50元工作补助。每周兑现一次。乡考核督查组不定时,随时下点督查,督查不在岗或擅自离岗的扣50元每次。

7、凡驻村干部、村组干部、联络员举报一起贩烟案子,并经查实已作出处理的,视情况奖励举报人每人次100—1000元。

农贸市场管理实施方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农贸市场管理实施方案(通用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加强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落实农贸市场开办单位的管理职责、规范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证食用农副产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范围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农贸市场实行属地管理。各镇街人民政府履行对农贸市场规划、培育和发展的职能,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对农贸市场礼貌建立、食品安全、动物防疫、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重大疾病防控等工作开展检查和考核评比。牵头组织对不依法经营的农贸市场进行整治、关掉、取缔和拆迁。

经贸、国土、建设、消防、农业、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税务、物价、城监、动物防疫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带给固定场所、设施,有若干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市场。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开办者,是指依照《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设立从事农副产品交易的商品交易市场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村(居)民委员会等主体。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五条: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作为商业网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市关于开展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和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辖区内农贸市场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第六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贴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要求;

(二)具有与开办市场的规模相应的资金;

(三)具备与开办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设施、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登记注册手续。领取商品交易市场登记证后市场方可开业。

第八条: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市场食品准入制度,杜绝各类不安全食品上市:

(二)应当设置规范的市场食品准入档案柜,建立食品安全质量档案;

(四)应当督促场内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经营台帐,记录进货渠道;

(七)应当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农贸市场入口处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与交易相关的基本事项和重大事项。

公示资料包括:场内经营者的证照状况、市场管理制度(含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消费者投诉电话、农副产品的抽检结果、不合格商品退市状况、场内经营者违法违章记录等。

(八)应当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市场管理人员每一天都应对市场内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要求经营户停止销售,或监督其销毁,做退市处理。

(九)应当建立健全市场食品购销挂钩制度。市场开办者应用心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生猪屠宰尝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企业、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尝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职责,建立优质食品进入市场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九条: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市场安全第一职责人职责,按要求做好消防、建筑等安全工作:

(二)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器材,并持续完好有效;

(三)每个固定铺位应当配置灭火器;

(五)市场开办者应当经常检查市场建筑物状况,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

(六)市场开办单位应严格消防管理,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第十条: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管理组织制度,承担对其所办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应在市场内设立消费者投诉服务站,落实专人受理消费者投诉。消费者投诉站应当设有公平秤、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公平秤须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

要求并督促检查农贸市场经营者配备和使用与其经营相适应的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也能够统一配置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带给给经营者使用。

(五)划行归市,设置规格统一、美观、醒目的经营区域标志牌及明确的市场导购图;

(十)应当修建公用卫生间,并持续整洁明亮;

(十一)应当根据国家政策调控规定的需要调整相关职责。

第十一:条除农民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外,市场经营者务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并在其营业场所悬挂营业执照;需要办理其他经营许可手续的,还应当悬挂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件。

第十二:条市场经营者应当遵守和执行市场食品准入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职责:

(一)市场经营者应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渠道。

经营者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企业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

(四)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违禁野生动、植物和水产品;

(八)市场经营者不得露天制作直接入口食品。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要具备防尘、防蝇设施和冷藏器具、消毒设施。

第十三条: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经贸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农贸市场建设发展的专项规划,组织制定农贸市场管理的行业规范,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履行农贸市场内生猪及其肉品采购、定点屠宰、食盐、酒类监管等职责。

第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实行登记注册,审查确认市场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履行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等职责。

第十六条:农业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农贸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依照有关规定适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履行对农贸市场内猪肉瘦肉精检测、三鸟检验检疫、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等职责。

第十七条:公安消防部门对农贸市场防火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审核和验收,履行对未经消防验收而擅自开业的市场依法进行监督和查处等职责。

第十九条:公安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安全保卫机构,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履行依法查处市场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阻碍执法、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职责。

第二十条:城市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市容环境的监督管理,履行对市场摆卖秩序、车辆停放、乱张贴等监管职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

对违反规划、用地、消防、建设等新建、扩建、改建的农贸市场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制止,关掉、拆除和取缔。

第二十二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禽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禽畜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的查验义务和定期清洁消毒措施义务。

第二十三条: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计量器具、商品量和计量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短斤缺两行为,确保公平交易。

第二十四条:卫生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履行查处有害、有毒及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农副产品交易行为,市场防疫、清洁消毒、卫生保洁等监管职责。

第一条:为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青海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带给固定场所、设施,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市场。

第三条: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农贸市场实行属地管理,并遵循统一规划、规范管理、市场运作、政府扶持的原则。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农贸市场管理长效协调机制,保障农贸市场健康发展。

第六条: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农贸市场交易秩序的监督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交易秩序的监督管理。

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贸市场建设的组织推动、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建设的组织落实和监督管理。

国土资源、规划与建设、公安消防、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价格、农牧、动物防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辖区人民政府根据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按照资源合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组织编制和实施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和建设管理方案。

第八条:鼓励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及境外投资者,按照“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以多种形式投资新建、改建和扩建农贸市场。

依法举办的农贸市场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九条:农贸市场经营者能够依法成立或者自主加入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应依法设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民主管理、行为规范、自律发展。

第十条: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作为商业网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由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合理布局、便民利民、协调发展的原则,会同规划与建设、国土资源、房产、公安消防、工商行政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原则上每5年修编一次,有特殊状况需修改调整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工商行政管理、规划与建设、公安消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卫生、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制定西宁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编制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应当贴合下列规定:

(一)贴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

(二)农贸市场的规模、位置应与居住人口、地域范围相适应;

(三)农贸市场配置应方便群众生活,满足群众需求;

(四)农贸市场布局应与其他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

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并报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农贸市场,应当贴合下列规定:

(一)贴合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和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二)具备与农贸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设施、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三)具备与农贸市场规模相应的资金;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依法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部门办理备案。需要办理建设、用地等其他审批手续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农贸市场的建设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妨碍交通。

新建居住区或旧城改造中配套建设的农贸市场项目应当与主体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农贸市场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农贸市场的场地和设施。

第十六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做好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督促经营者配备和使用与其经营相适应的合格计量器具;

(六)督促经营者对销售的农副产品实行明码标价。

第十七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农副产品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农副产品准入制度:

(五)建立健全农副产品购销挂钩制度。以协议方式或督促场内经营者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畜禽屠宰场、信誉良好的生产企业、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职责,建立优质农副产品进入市场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农副产品的安全。

第十八条:农贸市场开办者是农贸市场安全第一职责人,应按规定做好消防、建筑等安全工作:

(四)严禁商住混用、使用明火作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反规定乱拉乱接电线等行为。

第十九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维护市场环境卫生,持续整洁有序:

(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保证车辆停放整齐;修建公用卫生间,并持续清洁卫生。

第二十条:凡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在指定区域亮证经营。

农(牧)民进入农贸市场销售自产农(牧)副产品,应在指定的地点、区域进行交易,免缴市场管理费。

第二十一条: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和执行农副产品准入制度,履行农副产品安全职责:

(三)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应具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和冷藏、消毒器具;熟食档应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从业人员应有健康合格证。

第二十二条: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三条:农贸市场内严禁销售下列农副产品:

(一)假冒伪劣或者过期、失效、变质的产品;

(二)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动植物及其制成品;

(三)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产品、水产品;

(四)有毒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水果;

(五)按照国家规定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证明的产品;

(六)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农副产品。

第二十四条:农贸市场交易活动严禁下列行为:

(一)欺行霸市、哄抬物价、价格欺诈、强买强卖、短斤缺两等违法行为;

(二)垄断货源,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农副产品价格;

(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四)使用人为破坏等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五)以虚假广告等欺诈方式销售农副产品;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农贸市场管理的行业规范,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履行对农贸市场的监管职责。

第二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农贸市场管理信息网络,记录农贸市场管理相关信息以及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者和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状况等,供公众查询。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者、场内经营者应当予以协助带给相关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实行登记注册,向贴合条件的经营者核发营业执照,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第二十七条:农牧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上销售的农畜产品和水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包括对畜禽及其产品和水产品进行检疫及药物残留检测,对蔬菜、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等。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对畜禽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查验畜禽及水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行定期清洁消毒。

第二十八条:公安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并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安全保卫机构,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内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状况依法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新建、扩建、改建及重新装修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进行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对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开业的市场依法查处。

第二十九条:规划与建设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的规划发展、建筑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有关建筑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对未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而擅自开业的市场依法进行查处。

第三十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农贸市场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

第三十一条:卫生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农贸市场,依照有关食品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审查和验收,依法查处食品卫生违法行为。

第三十二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的计量器具、商品质量和计量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质量技术违法行为。

第三十三条:物价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农副产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第三十四条: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适时公布相关监督抽查结果,并根据各自职责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落实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三十五条:农贸市场开办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二)不履行划行归市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并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农贸市场开办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未依法履行畜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查验义务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农贸市场开办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未依法履行农贸市场内及场外职责区范围内清扫保洁义务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八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场内的经营者,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条: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一)无故拖延办理相关批准手续的;

(二)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三)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四十一条:市辖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实施前合法开办的农贸市场,不贴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一年内予以搬迁;不贴合农贸市场建设标准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二年内予以改造;逾期未搬迁的,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其搬迁;逾期未改造的,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造;搬迁和改造期间,有关证照不予审核。

本标准规定了农贸市场的场地、设施设备、场内布局、柜台设置、商品陈列和销售、卫生管理、制度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城区及县城(含副县级乡镇)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乡镇农贸市场由各地根据实际状况,参照本标准制定具体实施规范。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资料)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是由市场举办者带给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带给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蔬菜、禽蛋、肉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副食品等食品经营的固定场所,属于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备服务设施。

3.2、不可食用肉。

是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3.3、无害化处理。

是指将病死动物及不贴合卫生要求的畜禽体或起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到达对人畜无害要求。

3.4水产品“二去”服务。

是指零售点为消费者对冰鲜和活鲜水产品进行去内脏、去鳞服务。

3.5、农产品废弃物。

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3.6、环境卫生职责区制度。

是指在职责单位门前确定的职责区内,建立的市容环境卫生职责区范围、职责人和目标要求的制度。

4.1选址。

4.1.1农贸市场选址应当贴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按浙江省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有关规定执行。

4.1.2农贸市场设置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贴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

4.1.3以农贸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4.2建筑。

4.2.1鼓励新建农贸市场选取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

4.2.2新建农贸市场土建结构应采用贴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新型材质结构。

4.2.3农贸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自然采光好。楼层式市场务必设有运输货物的专用电梯。

4.2.4农贸市场出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不小于4m。

4.2.5新建农贸市场,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6米;非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10米。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4.2.6市场应设公厕,建设标准一般为二级标准,不得设在熟食经营区域附近。

4.3面积。

4.3.1农贸市场面积根据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其中,城市建成区及县城的农贸市场商业用房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其他地方的农贸市场商业用房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4.3.2城市建成区及县城的新建农贸市场,配套设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和内部仓库。停车场占商业用房面积的20%以上,中心城市市场的停车场面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

4.3.3农贸市场布局结构比例宜为:摊位面积55%、通道面积35%、辅助面积10%。

4.4装修。

4.4.1农贸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贴合吸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向通道两边倾斜。

4.4.2农贸市场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1.8米。

4.4.3农贸市场房顶可采用防霉涂料,或吊顶应当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

4.4.4市场室内空中除务必悬挂的证照、灯具线路外,无明管道、拦板以及其它线路等。

4.4.5农贸市场经营者字号标牌应统一规范。

5.1市场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交易区布局合理,分区标志清晰。同类商品区域设置要相对集中。市场内根据需要设置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

5.2活禽经营区要相对独立,与其他经营区域隔开,相隔间距不得小于5米。

5.3经营早点或快餐配套服务应相对集中设置在专门区域,以1—2家为宜,周围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围内不得经营、贮运鲜活家禽。

5.4农贸市场经营腌腊制品、熟食卤品、酱菜调味品、粮油制品、南北货食品的宜设专柜或专间。鼓励引进品牌连锁企业进场经营肉类、活禽、豆制品、蔬菜等农产品。

5.5熟食卤品、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距离活禽专柜、厕所、垃圾房的间隔应大于20米。

5.6市场内禁设现炒现卖柜台,不准销售现炒现卖食品。

5.7不属本标准3.1条款规定的商品不得在农贸市场内经营。

5.8有条件的市场能够设置独立的净菜处理室,配备给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及垃圾收集设施等,在蔬菜上市前进行无泥沙、无腐叶、无根须、无过量水份处理。

5.9场内设置顾客服务休息区。

6.1给排水设施。

6.1.1场内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采用沉井式暗渠(暗管)排水系统,并设防鼠隔离网。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窨井,窨井间距不宜大于10米,柜台内侧设地漏。有地下车库的市场按照建筑要求另行设计。

6.1.2购物通道下水道宜设计为暗道,防止异味上传,不得设明沟。

6.1.3水产区供水到商位,肉类区供水到经营区,熟食经营专间供水到专间。同时,市场内设置供水点供消费者使用。

6.1.4柜台外地面排水槽宽度0.08米0.1米,弧度深度0.03米米0.05米,用不锈钢材料或耐腐蚀、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制作并设地漏。柜台内排水槽持续排水通畅,地面干燥,不积垃圾。

6.1.5污水排放系统应当按环保要求设置过滤处理设施,贴合gb8978.城市农贸市场污水隔渣过滤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农村农贸市场污水排放应增设必要的污水处理设施。水产、冰鲜禽类经营区的污水排放应增设初级隔渣过滤设施。

6.1.6农贸市场要配置高压水冲洗装置,便于冲洗地面墙面和设备设施。

6.2供电设施。

6.2.1应配备贴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

6.2.2柜台上方应按有关建筑规范要求配置统一美观的照明灯具,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也应配备照明灯具,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

6.2.3各经营区域应配置带接地线的贴合低压电器使用的电源插座,水产区域使用防水插座。

6.3通风设施。

6.3.1农贸市场要配备完备的通风设施。

6.3.2新建农贸市场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安装不低于3000w功率的低噪音排风机,2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00平方米,相应增加300w排风机设备,排风机口的设置应按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

6.3.3活禽销售点务必设置排风设施。

6.3.4非单体建筑的新建农贸市场,排风机、排风口的设置除按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外,四周要设有若干气窗,持续室内自然通风良好。

6.4垃圾处理设施。

农贸市场应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房。垃圾房应密闭,有上下水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每个经营户应设置加盖的垃圾筒(箱)。

6.5消防安全设施。

6.5.1建筑消防设施应贴合gbj16—1987和gb50222—1995的要求。

6.5.2农贸市场应按消防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贴合消防规范的要求。

6.5.3卤味、熟食交易区面积在35平方米以上的,能够设置前店后厂。其他交易区内不得设置生活用电和液化气设施。

6.6冷藏保鲜设备。

6.6.1经营冷冻冷藏食品务必配备冷柜。提倡豆制品、半制成品销售配备冷藏设施。

6.6.2经营冰鲜水产品要配备冰台。

6.6.32000m2以上的农贸市场能够设置冷藏室,有条件的农贸市场能够设置冷藏保鲜设施或25℃以下的商品整理间。

7.1总体设计。

7.1.1农贸市场根据需要采取岛状式或条状式设计柜台。面积宽敞、人流量大的市场宜采用岛状式设计。农贸市场内所有的柜台设置应整齐排列。

7.1.2新建或改建的农贸市场应扩大商位面积。单个柜台面积宜设置为长1.5米2米,宽0。75米1.0米设置,柜台高度宜为0.7米0.8米。

7.1.3柜台立面应贴墙面砖,柜台靠通道外侧边沿应设挡水止口,高度不低于0.05米。

7.1.4柜台内应留有统一位置摆放电子秤,电子秤设置位置应便于消费者查看。

7.1.5柜台区域内鼓励配备若干统一的容器,供经营户堆放杂物。区域内应持续整齐清洁,无吊挂、无杂物、无废弃物。

7.2分类设计。

7.2.1蔬菜柜台鼓励采用阶梯摆放式设计。柜台高度宜为0.7米—0.8米,以0.1米—0.15米呈阶梯上升,一般设计为三层;每组柜台宜设商位数4个左右,每组柜台设1个—2个宽度为0.7米出入口。

7.2.2水果商位鼓励采用开架摆放式设计。柜台采用斜坡递增分隔式,柜台架子可采用固定式或活动式、组合装配式相结合。

7.2.3冰鲜水产品交易区柜台宜设置在靠墙侧,布局相对集中。内墙面铺设瓷砖到顶,地面铺设防滑地砖,应有必须的排水坡度。台面采用不锈钢结构或砖砼结构,台面上加装多孔不锈钢板,外贴瓷砖,内外侧地面均设排水明槽。

7.2.4活水鱼交易区宜设计为0.3米—0.5米高度的柜台,上面摆放市场统一设置的蓄养容器或直接砌成砖砼结构、玻璃缸式的分隔蓄养池,柜台外沿设高为0.2米的挡水板,水池内设有直径不小于0.04米的下水口。每个商位内设置统一的杀鱼操作台面、水龙头与排水口,并安装防水电器开关和插座。有条件的市场鼓励将活水鱼交易区设置为酒店式玻璃陈列柜台。

7.2.5肉类柜台宜用厚质木板铺面,便于切割。用于坎、剁的砧板或直接设计在厚质木板的台面上(即嵌在台面内),或在柜台内统一留有摆放砧板的位置,砧板架应统一固定设计。肉类区柜台上方应设有专门的悬挂肉类产品的设置和长度统一的挂钩,便于整齐悬挂。

7.2.6活禽交易区务必设计为集销售、宰杀功能为一体的全封闭透明式的营业房。内设多个商位,并配有通风和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以及垃圾收集成设施,以持续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臭味外传。有条件的市场能够设立集中屠宰加工间,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并设立上述设施。

7.2.7豆制品柜台上采用玻璃半封闭式与外界隔离的设施,不得露空售卖。内配豆制品专用的放置或展示设施,留有冷柜电源插座。

7.2.8副食品经营宜采用专间设计,并配置统一的货架和柜台。

7.2.9熟食品营业房,采用统一透明的玻璃封面设计,并设柜式售卖窗。室内务必设洗手、消毒、更衣等设备,悬挂造形美观、照明度好的灯光设施。

8.1蔬菜类。

8.1.1蔬菜上柜销售前需加工整理,包括去泥、去黄叶、去腐叶、去根,提倡净菜或半净菜上市。

8.1.2需用扎把的蔬菜采用无毒绳锁整齐捆扎,散装蔬菜应排列整齐,分类陈列。

8.1.3需保鲜的蔬菜采用保鲜膜包装,预包装蔬菜排放应持续新鲜,整齐美观,方便销售。

8.2鲜冻肉类。

8.2.1猪肉类商品的销售务必持有当日定点屠宰企业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未实行定点屠宰的鲜牛、羊肉等,务必经检疫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严禁销售病死畜禽肉、变质肉、注水肉、未经检疫肉和其他不贴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肉类。

8.2.2鲜肉经营鼓励设品牌销售区,其经营场地内务必设有温控设施,其区域温度不高于25℃。

8.2.3肉类食品整理加工销售应配备贴合卫生要求的操作台(或整理室)和相应设备,并预留有冷藏场地。

8.2.4肉类商品不得着地存放,不得接触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质。

8.2.5持续销售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配置适于实际使用的水龙头,当天销售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清洗,并应每周进行一次消毒,刀具、砧板、绞肉机、容器等应每一天清洗。

8.2.6肉类销售中产生的不可食用肉应置于有明显标识的容器内,由市场管理部门按有关要求集中处理。

8.2.7当天交易后剩余的鲜猪肉、分割肉须进行冷藏保质,保管时间根据季节确定。

8.3水产品类。

8.3.1冰鲜水产品柜台应在多孔不锈钢板上铺设散冰保鲜,并配置保鲜冷柜。

8.3.2水发水产品和需清水暂养的贝类应放在专门的容器中陈列销售。

8.3.3实施水产品“二去”服务的冻鲜、活鲜水产品柜台内应配置统一的放置容器、“二去”操作台和统一的废弃物收集桶,严禁在地面上进行操作。

8.3.4水产品零售点每日交易结束,务必对交易区域和设备设施、包装容器、所使用的砧板和刀具等进行全面清洗,每周至少消毒一次。

8.4豆制品类。

8.4.1豆制品销售务必持有当日定点生产企业出具的合格凭证。

8.4.2豆制品须分类陈列,摆放整齐。

8.4.3豆制品销售前后务必做好设施设备、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未销售完的豆制品应放入冷柜贮藏。

8.5熟食卤品。

8.5.1生、熟食品应分开放置,制作原料应贴合食品卫生要求。

8.5.2室内应配备消毒设备,专用放置或展示容器(具)、冷藏与空调等设施,并贴合食品卫生要求。要有完善的防蝇、防鼠设施,并做到无鼠、蝇、蟑螂侵害。

8.5.3采用食品袋密封包装或密封型容器包装。

8.5.4熟食从业人员上岗时应统一着装、戴帽,清洗双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戒指、手链、手镯等饰品。

8.5.5熟食经营应实行收银台和销售台分离制度,熟食销售人员严禁直接用手触摸食品。

8.6酱腌菜类。

8.6.1直接入口的酱腌菜应当加盖销售,并配备有防蝇、防鼠等设施,做到无鼠、蝇、蟑螂侵害。

8.6.2严禁用手直接触摸食品。

8.7清真食品。

8.7.1清真食品专柜的设置与运作务必贴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民族政策。

8.7.2经营清真类食品应贴合清真食品供应的专摊、专人、专库、专车的要求。

9.1应使用无毒、可降解的环保型包装材料,提倡使用经中国环境标志认证的可降解塑料袋。严禁使用黑色或深色有毒厚质、非食用和非环保型塑料袋。

9.2腌制品应使用食用盛器,严禁使用化学和有毒有害的塑料桶。

9.3经营的预包装商品,其标签应贴合gb7718的规定。

10.1环境卫生。

10.1.1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应贴合gb14881的要求。

10.1.2农贸市场应持续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农贸市场内应无乱吊挂、乱张贴及垃圾堆积等现象。

10.1.3对不可食用品应有专人负责,专用容器,每一天回收,集中管理,统一处理。废弃物需全部装入垃圾袋不得外露,随时将垃圾袋收集放到垃圾箱或垃圾房集中处理,并定期清洗,确保场内购物环境整洁有序。水产品零售点对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水产品废弃物应当由农贸市场集中收集并及时处理。

10.1.4场内卫生实行区域包干,明确包干职责人。场外卫生应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职责区制度。应设专职卫生监督人员和日常保洁人员。

10.2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0.2.1应设专职食品卫生监督人员,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每个相关从业人员均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10.2.2熟食品加工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状况应贴合gb14881.

11.1规范。

11.1.1农贸市场应当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岗位目标职责制度、市场经营者守则、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职责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出销毁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农贸市场经营活动场内公示制度、商品预先赔付制度、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市场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

11.1.2农贸市场应建立服务台帐、顾客投诉处理台帐、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帐、计量器具台帐、校秤记录台帐、不可食用肉回收台帐等。

11.2质量规范。

11.2.1鼓励市场经营者采购经销经过国家认证的有机的、绿色的、无公害的农产品。

11.2.2农贸市场应在场内明显处设置检测室,检测室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并配备专业检验人员,配备检测项目所需的快速定性检测设备,每日务必对上市商品抽样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

11.2.3场内经营销售豆制品、肉类、粮食及其制品、副食品等与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经营户要索取有关证件并建立进货台帐,建立农产品销售追溯制度。

11.2.4不得销售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变质等不合格商品。

11.2.5对发生畜禽病死或疑似病死事件的,应按照卫生防疫的有关要求处置。

11.3证照规范。

11.3.1场内经营者务必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豆制品和副食品等还务必同时领取卫生许可证,不允许无证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11.3.2随商品同行的当日合格证、检疫证、送货单、确认单等商品证、单,应由场内经营者自行保存备查。

11.4价格规范。

11.4.1销售各类商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价资料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11.4.2包装类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计价单位、产地、零售价等主要资料,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规格、等级、质地等项目。

11.4.3禁止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11.5计量规范。

11.5.1市场内务必使用贴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加强管理,定期校验,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备案。按期做好每年一次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11.5.2票据、票证、商品标识、价目表等应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5.3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净重秤量,公平秤复秤要做好商品校秤记录,带给校秤凭证,定期公布校秤结果。

11.6服务规范。

11.6.1应设立市场服务管理办公室、广播设施、顾客休息等服务设施。

11.6.2应设立服务台,并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务必设置预陪基金,实行先行赔偿制度。

11.6.3应设立宣传栏、公示栏、电子公平秤、导购图、商品区域标志及商位号牌。有条件的市场可设立价格行情显示屏。

11.7信用规范。

11.7.1建立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档案,公开、公平、公正地管理场内经营者。场内经营者应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欺诈、违规经营、偷税、漏税、欠税等状况。

11.7.2市场举办者能够开展优秀经营户或诚信经营户的评选活动,对信誉差的经营户进行曝光公示,情节严重的,清退出场。

创建星级农贸市场管理方案

xx区、龙文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xx市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已经20xx年7月9日市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颁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二0xx年七月三十日漳州市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农贸市场业主、市场管理服务机构、市场经营者和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责任,规范市场经营管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和《福建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21720-)》等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贸市场(以下简称“市场”)是指由市场业主提供固定场所和设施、经营者进场集中交易、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不包括生鲜超市。本办法所称的市场业主是指拥有农贸市场所有权、为经营者进场交易提供固定场所和服务设施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本办法所称的市场管理服务机构是指拥有市场经营权或管理服务权,为进入市场交易各方提供场地、设施和服务的组织。本办法所称市场经营者是指在市场内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现货商品交易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出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农民。第三条漳州市区及龙海市九湖镇、颜厝镇、榜山镇范围内市场的规划、开办、经营、管理、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办法。城中村市场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条市场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督管理机制。各级政府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管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和推进工作。各级政府加大市场资金投入,改善市场经营管理条件。参与市场监督管理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督指导,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第五条市、区两级政府将市场监督管理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市场管理委员会和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经费需要。第六条市辖区成立市场同业公会,制定行业经营规则;各市场成立经营者自律委员会,制定经营者守则,引导市场业主和经营者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等工作。第二章市场经营管理规范第七条市场的基础设施符合以下要求:(一)有两个以上进出口通道;采光、通风良好;四周墙体立面及天花板干净、洁白。(二)场内通道两侧有排水明沟(15cm×15cm)(也可加栅栏盖板),沟道平整,无堵塞回流现象,污水应接入污水管网;明沟与暗沟(主排水沟)交接处有防鼠栅栏,空隙不超过1.5cm,阴沟井盖、防鼠栏栅完好。(三)销售台立面加贴花岗岩或瓷砖,摊面进行水磨或加贴花岗岩、瓷砖;销售台前设置高5-10cm的货物护栏;畜、禽肉销售台设置不锈钢摊面,使用塑质案板,禁止使用木质案板;生肉销售摊位应设水冲洗设施。(四)场内有醒目的行业标志牌,做到生熟食隔离销售;活鱼宰杀应设置滴洒喷防护罩和废物收集、冲洗设施;熟食品摊位安置“四防”罩;制作食品的现场,周围墙体加贴瓷砖1.5米以上,内外分隔,设置防蝇纱门和冷藏设施,不得使用明火。(五)场内用电线路须加装套管,安装足够照明灯具;摊前安装足够的固定用电插座,禁止横跨摊位接电,确保用电安全。(六)市场必须配套标准公厕,污水应接入污水管网,做到专人管理,卫生条件符合要求。第八条市场的服务设施符合以下要求:(一)设置专用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广播器材、检测仪器、公用计量器具以及消防设施、器材等。(二)设置市场摊位分布示意图、宣传栏、公告栏、价格指导栏等公示设施,及时公布商品质量信息。(三)市场主通道配备足够的加盖垃圾箱;摊位内配备保洁垃圾桶,做到垃圾进袋。(四)市场内蔬菜、瓜果类摊位应配备工程塑料筐(桶)盛具;大米及粮食制品用加盖塑料桶盛放;鲜活、冷冻水产品及熟食品用不锈钢或塑料盘盛放;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盒(袋),不得使用再生塑料包装盒(袋)。(五)场外要有明确的停车区域,并有明显标志。第九条市场业主必须依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认真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定期开展农产品快速抽查检测工作;畜、禽及制品上市有法定检验检疫标志或合格证明;市场内、外围店面证照齐全,牌匾规范,商品排列整齐,无占道经营。

xuexilaxx年xx月xx日

农贸市场物业管理方案

西门市场位于资阳市老城区西门段中心区,是一个运营了20年有余的农贸综合市场,市场面积较大,日均人流多,承担着资阳市雁江区城区及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供应,作为资阳市城区居民不可缺少的重要生活配套设施。西门市场主要经营肉菜、鲜鱼、海鲜、禽类、水果、杂货、以及服装业等。其特点为:

1、市场面积虽大、但紧凑,物流量大、店铺多且密。

2、人流量大、综合性强、包罗范围广。

3、商铺分为个人和多个单位所拥有,经营户租用,市场管理难度大。

根据这几天对西门市场的走访调查,由于管理未到位,部分配套设施未跟上现在的发展,规范性较差,服务效能降低,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占道经营严重;

2、无规范停车点,车辆随处停放;

3、流动摊位多,特别是菜摊,夹杂在各个通道上;

4、市场环境卫生差,垃圾集中点的垃圾乱堆乱放;

5、市场内有乱搭乱建的现象。

根据西门市场特点及现状分析,西门市场的物业管理服务需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2、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3、公共区域保洁服务;

4、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消防、交通等协助管理事项服务;

5、业主档案资料的管理;

6、收取物业费、水电费、垃圾清理费等各类费用。

按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积极推行西门市场规范化物业管理,切实解决市场脏、乱、差问题,创造良好的市场交易环境,提出物业管理目标:

1、建立物业规范管理专业团队

2、树立物业品牌管理形象

3、打造市场新秩序

在物业管理公司领导下设西门市场物业管理处,设客服组和工程。

秩序维护组,在管理处主任的带领下展开工作,完成物业管理服务任务。

客服组:主要负责客服服务、收取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各类费。

用,市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护等,保持市场经营环境整洁干净无杂物和垃圾。

工程秩序维护组:主要负责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水电,疏通污。

水管道等,维护市场秩序,调解经营户间纠纷,对乱停车、乱堆放、乱抛撒、乱设摊等现象进行规治等,保持市场的正常秩序。

根据市场现状,结合物业管理目标,西门市场物业管理整体工作思路如下:

1、须与拥有商铺的单位和个人协商,签订物业管理协议,搞好本市场的物业管理服务,是为打造良好的购物环境,使商铺得到保值或增值,无疑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2、市场物业管理处应联合工商、城-管等执法部门开展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规范商家经营活动,达到市场摊位有序、卫生良好、管理规范的目的。

3、设置停车场(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定),机动车、非机动车等不得进入市场,确保市场道路顺畅。

4、合理规范垃圾集中点,集中整治垃圾乱堆乱放现象。

5、彻底清查水电设施设备,防止偷水偷电,对地下水管道进行排查,若出现漏水现象及时处理。

6、市场出入口设立导购图,摊位线(号)清晰明显。市场内设施布局合理、统一、规范、整洁完好,无乱搭、乱盖、乱吊、乱挂、乱堆等现象。

7、市场分行划市,按蔬菜水果、日用品、肉蛋类、水产类等卫生要求进行分区管理。

8、市场摊位整齐,商品摆放有序,道路通道畅通,无出线、占道违章经营现象。

9、市场商铺、摊位只允许用作经营,经营户不得擅自改变商铺、摊位及配套设施原有结构或功能,牌匾制作统一规范。

10、经营户应服从管理,护市场设施及周围环境,不得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建立市场违规经营行为处罚机制。

1、环境卫生

(1)12小时保洁制度(工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定)。早晨6:00上班-中午12:00,下午14:00-晚上20:00时下班。以保证市场的卫生达到要求,每日的卫生全面清扫在市场人流低谷时和下班时进行,尽量减少对商户的影响。

(2)垃圾分流处理。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大类,垃圾收集,统一采用垃圾袋进行袋装。

(3)公共厕所每天清扫3次,分别在早上9时前、中午12时左右、晚7时进行,保持公厕内整洁干净。

2、设施、设备的维修与维护管理

在设备管理中导入环保、节能的管理理念,在降低运作成本的同时,尽可能为业户创造一个舒适的经营环境。

(1)对设施、设备及有关场所、通道等进行标贴明显处,充分显示规范化管理模式。

(2)供电变压器和主干电缆、电线、配电间等,按国家规定定期维修养护,发生问题随时修复,保证正常供电。从用户表到用户户内的维修实行有偿服务。

(3)给水管道、供水总表每天巡查一次,消防设施每月试运行一次,发现问题随时修复,用户室内维修实行有偿服务。

(4)排污管和化粪池每年季前,入冬前疏通清掏二次,平时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随时疏通清掏和修复,雨水和落水管随坏随换,用户室内维修实行有偿服务。

(5)增收节支,加强成本控制,原材料控制,各类消耗品的管理和控制,在确保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做到计划采购、专人保管、合理领用。

3、秩序维护

(1)秩序维护人员12小时工作制,分白班、夜班。巡逻人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巡逻人员采用徙步巡逻方式。

(2)规范车辆停放,制止乱堆乱放乱设摊等。晚上巡查重点为治安安全隐患排除,发现不安全的因素及时进行解决。

(3)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市场内治安管理工作,对发生的偷盗、行凶、破坏等各种治安案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4)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物业管理处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队员),在消防管理部门指导下进行消防训练和消防紧急问题处理。

企业管理方案

本文针对某客车装配企业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需求分析,提出了系统功能要求。得到了一种通过对基础数据管理实现的生产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客车装配;生产管理;基础数据

某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覆盖公务及商务用、公路、旅游、城市公交、专用车、校车等各个市场,产品以中、高端客车为主,制造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但该企业的生产管理缺乏对制造数据的管理,生产计划管理连续性差,生产订单无系统统一管理。这样的管理模式使生产各流程数据不完整,造成企业资源循环困难,进而引起工期延长等问题,对生产造成极大影响。因此将信息化技术引入企业的生产管理迫在眉睫[1-3]。本文以某汽车装配企业的生产管理为背景进行阐述,根据企业需求构建一个信息化生产管理系统,从而实现生产流程的动态管理。

本客车装配企业生产业务环节缺乏信息化管理控制,各流程数据不完整对管理造成极大困难。如何管理好企业的生产业务,使整个企业协调一致,高效率地运转,是企业急待解决的问题。该企业目前生产业务的需求和功能要求如下。

(一)制造主数据维护

生产中物料编号由采购员根据需要编写,与技术部图纸编号不一致。研发中心数据不完整,无法看到一个完整的制造结构。产品加工过程无系统性文件,工位投料不明确,车间根据经验进行仓库领料生产,成本对料、工、费核算困难。工程变更管理缺乏有效的管理工具工艺变更较随意。

(二)生产计划管理

不同配置的销售订单生产时投料清单依现场生产需求领料,无准确用料清单指导。制造部计划科目前负责所有车间生产计划制定,前后车间之间计划联动性差。生产需求没有统一计划,各部门按照销售订单执行,无生产任务单,完全延用销售订单指导生产。材料需求与库存数据通过采购人员手工计算为采购依据。

(三)生产订单执行

目前没有系统的集中管理物料需求、工艺路线、发料、收料及成本归集。

生产管理实际上是在对数据进行管理的基础上,实现数据的维护、生产计划的管理和生产订单的执行等工作。

(一)基础数据管理

。月底生产线对反冲物料进行实物盘点,账与实物差异按月进行处理。收货处理时间,给每个外购件和自制件设定收货处理时间,设定的原则为每批原材料的质检时间及成品交检完成后的收货时间,尽量保证物资需求计划运行所得到的需求的准确性。可配置物料管理清单数据的管理。生产管理系统用物料清单应用程序存储物料单或产品结构,物料清单用物料号作为所描述对象的参考代号,同时记录父子件之间的用量关系。系统物料清单采用可配置方式实现,在销售订单创建时选择配置,确定订单的物料清单结构。按车型创建可配置物料清单结构,将此车型所有配置用料都包括在物料清单内,通过车型特征、分类及相关性定义确定物料的选配情况。销售人员创建销售订单时输入车型物料号,对此车型的可选特征进行定义,并将车型的特殊改变信息以文本方式输入,系统为此订单映射出相应的订单物料清单。在销售订单创建后,映射物料清单中不包含特殊改变用料信息,研发中心需根据销售订单中的特殊改变文本描述进行订单物料清单的维护。

工作中心是用于制造的基本组织单元,系统可以将工作中心分解为单个机器设备或单个工人,也可以粗略到一条流水线,或一个车间,工作中心必须指定到成本中心,而成本中心又制订标准的作业成本价格。如:人工作业成本价格、机器作业成本价格。工作中心规定了可以在该工作中心进行的生产作业活动,一个工作中心可以执行多种有不同费率的不同生产作业活动。系统自动将工作中心执行的确认生产工序记入相应的成本中心贷方,而后将工作中心数据整合到基本数据、能力数据、作业计划数据和成本数据四个功能范围。基本数据是对作业活动的描述及条件以及计量单位、工序的缺省值、分配到成本中心的标准值等。能力数据指可用能力、机器和工人数、每班时数、每日工作时数、人工或机器时间效率、能力计算公式等,可以对一个工作中心指定不同的能力。作业计划数据指工序间时间、操作时间、移动时间,按提前期编制作业计划的公式、工序时间和操作时间的公式。成本数据指成本中心、作业活动类型、成本计算公式、有效期等。

工艺路线主要用来体现工序的物料分配、成本收集,以及人工成本、制造费用核算的基础。工艺路线是由系列工序组成,是说明生产产品或加工零件的工艺过程文件。工艺路线指定每个工序的工作中心,对作业计划、能力计划生成车间文件,为产品成本提供重要信息。

(二)生产计划管理

由于客车产品按订单配置生产业务,销售订单运行物资需求计划生成成品、半成品需求,需求材料清单来自于选配的订单物料清单,各生产订单带着销售订单号生产,成品库存作为特殊库存。按订单生产具有以销定产、以产订购、按生产订单核算的特点。生产根据销售的交货期进行,由销售订单安排生产。根据具体的订单要求,采购具体的原料,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大多有明确的订单去向,需要满足该单产品的特定要求。订单信息需要贯穿从采购、领退料、车间生产、外协到完工入库、销售发货的全过程,每个环节的成本发生和分摊,都要以订单为线索。事前的销售订单估价和事后的生产订单核算,都以订单为单位。销售公司在系统中创建销售订单并传递订单需求,如有特殊改变信息,研发中心进行订单物料清单创建及修改,计划人员运行物资计划,生成自制件计划订单和外采购申请。

成品计划订单形成的需求向半成品及原材料传递,根据计划订单的数量和需求时间创建生产订单。外购件采购申请直接转换为采购订单,采购部门按照采购订单进行采购。对于到货周期较长的采购件,采购部门设定安全库存或根据销售计划手工制定采购计划,在系统中手工创建采购订单进行采购。系统中物料需求计划的主要功能是监控库存,并自动建立相应的计划订单,以确定所需要的物料的数量及需用的时间。系统用在净需求计算中得出的采购或生产计划需求量,对比可用的仓库库存或计划接受量。

如果出现短缺,即可用的库存量小于需要的数量,系统将提出订单建议。工厂根据销售订单来运行物料需求计划,设置每天后台自动运行,物料需求计划计算从产成品、半成品到原料,计算每个物料的供给平衡。如供给小于需求,那么就产生一个计划订单或采购申请来平衡。系统以销售订单作为需求的源头,运行物料需求计划后,根据工厂库存情况进行运算,得出外购件的采购申请和自制件的计划订单。

(三)生产控制

生产订单是车间控制和制造执行系统的核心数据对象,它是复杂的数据结构,包括有关生产工序、材料零部件、所需资源和成本的全部信息。生产订单将生产任务传递给生产车间时,需要将计划数据、生产数据、排程数据和核算数据信息传递给生产车间。计划数据,包括要生产的成品的物料与数量、所需材料的物料与数量和生产所需的生产能力值。生产数据,包括实际生产工序和经过确认的数量和日期。排程数据,包括订单起始、结束日期及各工序日期和时间。核算数据,包括生产成本信息。

生产订单的处理过程,体现了制造执行的整体过程。根据销售订单创建的生产订单,每张生产订单对应一张销售订单。对正常选配外的订单需求,需对销售订单做特殊改变处理,研发部门根据描述进行订单物料清单处理。订单的物料清单处理完成,计划运行物料需求计划,将计划订单转换生产订单。完工确认管理。生产订单确认用于记录订单执行的内部作业。按照此信息,可以进行生产订单的后续程序,所有订单都必须在系统内进行完工确认。确认需收集工序的生产数量、完工时间和日期、作业时间:准备、折旧、人工的相应数据。同时需确认工序的生产数量、执行工序的工作中心、完工时间和日期、反冲物料的消耗、更新订单实际成本信息用于记录。

每个订单完工后,由车间统计每日生产订单执行状况,填写报工单交由生产计划科调度员确认,调度确认完成后由车间统计员对该生产订单进行完工确认,确认工序完工数量和作业时间,系统根据确认数据更新生产订单实际成本。三、结论对本文所研究的客车装配企业生产管理系统而言,获取基础数据是系统管理活动的起点,本文提出了一种设计方案与实现方法,可解决该企业生产管理问题。一是通过系统实现产品制造流程的完整结构化管理。制造主数据统一窗口管理,将零件生产中的投料体现到工序上。二是数据信息通过研发部门创建和修改,从而实现需求计划的快速响应,提高生产计划协同能力,加强生产过程管理。三是通过系统中的生产订单管理功能,集成管理物料需求、工艺路线、发料、收料及成本信息。

企业管理方案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住建局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一)受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依法设立,取得营业执照,并在住建局备案。

(二)受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代理不符合预售条件的商品房。

(一)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房地产广告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不得发布虚假的广告。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广告。

(二)应当执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预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应当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住建局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四)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本项目的工程建设,不得挪用。

(一)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外宣传和预售不能确定具体位置的房屋,依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房地产行业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xx〕272号)精神,属非法集资和合同诈骗行为,由公安局依法查处。

(二)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外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预付款性质的费用进行销售的,属违规预售行为,由住建局依法查处。

(三)未按规定实行商品住房明码标价、哄抬房价或价格欺诈的,由物价局依法查处。

(四)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规发布房地产预售广告,或者房地产预售广告未载明预售许可证书号的,由工商局依法查处。

(五)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按规定到住建局备案,代理不具备预(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由住建局依法查处。

(六)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由住建局依法查处。

(七)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由新闻媒体曝光,记入企业信用档案,直至清出房地产市场。

县住建、物价、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要依法加强商品房市场的监管,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食堂管理方案

为了保障开学后师生身体健康,严控疫情发生,特制定以下师生用餐实施方案。

为避免集中选餐,食堂将餐品供应方式暂时调整如下:

1、早点:

早点套餐标准6元/份,每人选择一种流食(稀饭、豆浆等,可免费续杯)、一种主食(包子馒头等,每份一个)、两种小菜。(如需其他需求费用另行结算)。

2、中餐、晚餐:

中餐晚餐取消自选形式供餐和所有风味小吃,统一实行套餐配餐方式(每餐提供1种套餐),每种套餐包含两荤两素,价格为统一12元/份,食堂制定科学合理的每日营养菜谱。

1、早点。

由于选用早点人数较少,暂时采用自由取餐方式供应。

2、中餐晚餐。

(1)主食:中餐晚餐主食配餐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专人负责分餐,并送至座位,学生下课进行体温测量和手部清洁消毒后到食堂按照座位就坐用餐。

(2)汤品:所有汤品统一由食堂人员进行分配。

学生返校后进入食堂用餐,全部采用单向座位进行用餐,即单人单桌,不面对面。在此大原则下,特制订以下座位安排方案:

1、第一批用餐学部(中餐11:30,晚餐5:00)。

小学部:教室内用餐。

初中部(供160人):食堂二楼用餐;

中美(41人):食堂二楼用餐。

2、第二批用餐学部(中餐12:00,晚餐5:30)。

高一年段(共214人):食堂二楼用餐区用餐。

高二(1)—(4)班(共126人):第二餐厅用餐。

高二(5)、(6)班(共49人):大棚用餐区用餐。

高三年段、中英班(共168人):食堂一楼用餐。

3、所有学生应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用餐区域用餐,届时将在座位上标明学生指定座位,学生按照指定座位就坐用餐。

4、为了防止学生进入食堂拥挤,按照推后下课的时间分批进入食堂,例如高一一班、高一二班12:00下课到食堂,高一三班、高一四班推后五分钟离开教室进入食堂,依次类推,具体方案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由于暂时取消自选餐品,学校将采取统一收费方式进行餐费结算,结算方式如下:

1、早点:早点结算方式暂时不变。

2、中餐晚餐:采用统一缴交方式,家长将所有餐费统一缴交给班主任,两周结算一次,每半月开始前收取本周的餐费(周日晚上为自选餐形式,不统一供餐)。

为了保证学生用餐环境,所有教职工采用错峰用餐方式进行用餐,行政后勤人员及无课老师于11:30统一到大棚用餐区用餐,有课老师统一12:00到食堂二楼教职工用餐区用餐。鼓励教职员工自带餐具打包返回各自办公室用餐。

班级管理方案

我的班整体表现为:学习气氛浓,自觉性强;纪律稳定,言行规范,基本没有损坏学校和班级形象的事情发生;绝大多数同学心理健康,进取参加团体活动,体现了团结拼搏,自强不息的团队精神。班级的管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班主任管理班级的理念和思路。

[理念]注重学生的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本事、自觉遵守纪律和保护环境的意识,抓好班级管理中的细节。

[思路]从一开始就要有详细的班级管理制度和要求,明文公布各项制度,宣布班委、课代表、小组长等职责。然后,严格按照制度来监督实施,如果有不能理解的同学,能够当面提出疑义,或者商量有所修改。否则,每个同学必须遵守。这是我多年班主任工作的经验,所以,每接新的班级要做到以下几点:

1、建立班委机构。在新的班级团体中,建立一个强壮的班委机构,是搞好班级工作的枢纽。经过一个月的临时班委的考察和试用,确立正式的班委组织。

2、公平、和蔼的交流尽快掌握本班学生的心理动态。针对全班同学的交流,让同学感觉到新班团体的温馨,消除对新环境的恐惧心理。例:同学们,今日我们有缘来到这个团体中,这个团体中的头就是我,大家能够叫老班,只要你们喜欢就好。你们此刻就认识了我,可是认识你们每个人,我要有个过程,你们是多数吗!你的过去,我不想了解,我只想明白你的此刻和将来,即使过去你很辉煌,有过超凡的成绩,那也是过去的事了。或者你以往有过什么过失,或者养成了不好的习惯,那也是过去的事了,只要此刻重新开始就是我们合作愉快的基础。期望你们能和我愉快合作三年,好吗?针对个别同学的交流,作到有的放矢的交流。发现什么事,只说什么事,不去追问过去的做法和以前有什么习惯,只要求此刻应当怎样做,并且要指导其正确言行,下次不允许再出现类似的错误。

3、向全班同学公布常规检查的制度。例,检查作业、纪律监督、卫生值日的要求。

4、参加学校和年级的活动。由班主任和班委共同商量决策,或者与全班同学商量决策。

二、班委职责。

明确各个班委员的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各项工作都有其负责人和具体操作人。一般遇事要班委团体商量,班长作决策,如有困难及时与班主任沟通,再做决策。

1、班长:抓班级整体工作,进行每一天的考勤工作,定时参加学校德育处的班长会,召开班委会商量本班的事物,一般活动有自我的决策权。有难解决的问题与班主任商量,作出决策。同时,有义务将班里发生的问题及时与班主任沟通,否则要承担职责。

2、学习委员:监督小组长的学习,每星期一收家长的《教育日记》,每星期二、四分别收a、b组学生日记。有权利为班级建设提出提议,有义务配合班长的工作。

3、卫生委员:主抓班级每一天的值日工作,督促值日生按时、按标准作好打扫卫生的任务。有权利为班级建设提出提议,有义务配合班长的工作。

4、体育委员:组织好每一天午时课间跑操活动,组织好每周两节体育课和参加学校大型会议活动的纪律。有权利为班级建设提出提议,有义务配合班长的工作。

5、文艺委员:主要负责课前领唱歌,组织参加学校文艺活动和任何比赛活动。有权利为班级建设提出提议,有义务配合班长的工作。

三、

课代表职责。

1、语文、数学、英语课代表,每一天负责收缴课堂、家庭作业,并把交作业情景汇报给本科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处,课间进取与本科任课教师结合,布置好当天的家庭作业。有权利监督组长的作业和背诵知识的情景,有权利分配组长检查组员的作业和背诵知识的情景。

2、政治、历史、地理、生物课代表要按照本科任课教师的要求,按时收缴作业,并把交作业的情景及时汇报给本科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处。按照课程的安排与各任课教师结合,布置好当天的家庭作业。有权利监督组长的作业和背诵知识的情景。有权利分配组长检查组员的作业和背诵知识的情景。

3、音乐、体育、微机、美术、劳计课代表按照课程的安排与本科任课教师结合,布置好当天的作业,按时收缴作业。

四、组长职责。

1、学习组长:每一天负责收缴课堂、家庭作业,并大概检查作业质量,汇报给各科的课代表,帮忙本组的后进生。有权利提出创立小组提议,有义务对学生学习管理工作作出贡献。

2、值日组长:分配本组组员打扫卫生的具体任务,有权利督促组员打扫好卫生的范围,能够直接指正没有做好卫生工作的组员重新打扫。有权利提出创立优秀小组提议,有义务为班级环境优美作出贡献。

五、课堂纪律的要求与措施。

课堂纪律是学习环境好的保障,要求全班同学每个人都要遵守课堂纪律,任何人不得破坏课堂纪律和影响教师的上课。否则,将受到以下的批评和处罚:

1、每一天有两次以上随意说话记录的同学,要在日记中写出200字的反思篇。

2、每一天有四次以上随意说话记录的同学,要在家长的监督下,写出400字的检查,向全班同学作出宣读。

3、连着两周有一天内随意说话四次记录的同学,要值日一周为班级作贡献。如不能获得流动红旗的,将继续值日一周。

第七条:班级管理采用量化管理的办法,量化管理基础分为60分。

第八条:扣分情景。

(一)损害班级荣誉的,扣2分;

(二)不参加学校或班级团体活动的,每次扣1分;

(三)损坏学校或班级公物的,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2分;

(五)乱扔纸屑、随地吐痰等破坏教室卫生的行为,值日生不尽职责的,各扣1分;

(六)骂人、打架(包括打闹)各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2分;

(七)说谎话欺骗教师、家长扣2分;见到教师不打招呼扣1分,有意躲避扣2分,上下课不站立敬礼扣2分,其他不尊敬教师的行为视情景扣分。

(八)期侮同学,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喊绰号的扣2分;

(九)没有按时完成作业或抄袭作业者扣2分;考试作弊扣3分;

(十)无故旷课,不亲自提前跟教师请假扣2分;无故早退、迟到扣1分;

(十一)放学后不及时回家,无故在校内外逗留者扣2分;

(十二)故意扰乱课堂纪律的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2分;

(十三)班委、科代表、检查员、小组长、班报小组成员不负职责的扣1分;

(十四)其他违反校规校纪及班级公约者,违反一条扣1分。

第九条:加分情景。

(一)为班级赢得荣誉的,加2分;

(二)为班级着想并作出贡献的,视情景加分;

(三)主动帮教师做事,关心同学的,视情景加分;

(四)参加省、市、校各种竞赛并获奖的,视情景加分;

(五)主动揭露班级不良现象并与之作斗争者,加2分;

(六)主动向班报投稿被采用加1分,指名投稿被采用加0.5分;

(七)期末考试总分居年级前十名加3分,十一到六十名加2分,六十一到一百名加1分;单科成绩突出者,视情景加分。

(八)在思想和学习上有明显提高的加1分;

(九)上课进取举手发言,在各科课上连续3次主动回答问题并基本正确的加1分;

(十一)班委、小组长、科代表、检查员在期中期末评审经过的,各加2分;

(十二)做其他有益于社会、学校、班级的事,视情景加分。

第十条:量化管理的记分、统分工作由纪律委员会负责。

量化管理分每星期公布一次,所有被扣分者都要写说明书,说明在做本条例禁止做的事时的心理活动以及今后打算。说明书的字数按每扣1分五百字算,说明书交班主任保管。扣分超过3分的,由班主任找学生谈话,并通报家长。

学期结束后公布量化管理总分,总分居前五名的由班级给予必须的奖励;总分低于60分的,给予相应处罚。

管理方案

(三)业务提成办法:

01,办公人员、业务销售、业务管理两部分工作均可享受业务提成;

02,百分比提成的原则:

(01)办公人员提成办法:

c、在公司内接单,完成业务的,经办人享受业务金额的10%,

。;

(02)业务销售的30%提成办法:

a、业务员经办业务时可享受业务提成,其余人员不享受;

(03)业务管理的10%提成办法:

a、业务部经理每月按其部门的整体利润享受10%的利润提成;

b、部门利润指当月部门实现的纯利润,纯利润等于部门毛利润减去部门费用成本;

(04)提成与每月基本工资同时汇总、发放。

03,每月基本信息采编量600条,超出部分按照每条0.2元核发;

二、 人员分工及其职责描述:

(一)部门分工:

01,业务部:负责业务人员的选拔与培养,市场开拓,巩固;

(二)岗位职责描述:

三、绩效考核内容及办法:

02,季度绩效考核由办公室负责完成;

03,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04,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任务指标的业务部门负责人,公司有权撤换或辞退;

05,连续一个月不能完成任务指标的业务员,公司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辞退;

四、本办法自2006年1月6日起执行。

附注:

一、每一份合同从联系业务至合同成功履行完毕,总计按合同金额的30%给予提成。一个提成人独立完成的,全部给该提成人。多个提成人共同完成的,各提成人在上述比例内分配。

二、提成支付一般以货币形式,特殊情况可由本公司与提成人另行约定。提成支付的时间一般为合同款到本公司银行帐户的一周内,对数量较大的可适当延长。

三、明确公司义务:

01,提成在未转出前的名义所有权为本公司,实际所有权为提成人,公司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02,对提成的转出,不拖延、不截留、不设限,并提供便利和合理避税(费)咨询。

03,根据提成人的要求对提成人的有关情况保密,不向未经提成人同意的其他人员扩散。

04,对提成在未转出前负有保管责任,但遇有法律、法规和制度所规定的情形除外。

四、确定提成人义务

01,提成领取照章纳税,不有意造成公司承担被政府各部门处罚的风险。

02,及时领取提成不拖延,超过一年未领的可由公司另行处置。

03,合同款未到本公司帐户时,不向公司提出或变相提出任何提成要求。

04,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业务未联系成或合同未最终履行的经济损失。

五、签定提成协议:

根据合同签字人,提成,合同一式三份。

机关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提高系统机关规范化管理成效,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全市系统机关标准化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典型带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为目标,以《河北省质监系统机关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制度标准为基础,以一批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单位为样板,推动全市系统机关标准化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为质监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优良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规范》要求,狠抓机关标准化管理示范点建设和经验推广,促进系统各单位完善各项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理清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制约,建立质监理念、质量管理、内部监督、信息化管理和质监文化五大体系,保证对“事”的管理和对“人”的管理和谐统一,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转变工作作风,有效避免工作中的“越位”、“错位”、“缺位”和“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构建管理规范、运转高效、清正廉洁的服务型机关。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管理制度。制度建设是实现机关标准化管理的根本,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以《规范》提出的21项管理内容为重点,按照各项制度框架标准的要求,围绕创新改革、转变职能、从严管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堵塞管理漏洞,重点解决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机关管理制度至少要涵盖《规范》所要求的21项管理内容,同时在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形成本单位的《质量手册》。

(二)明确工作职责。要把明确工作职责作为推行机关标准化管理的重点,从单位各股(科)室的岗位管理入手,将各项制度和岗位责任内容量化为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部门工作手册》。根据《部门工作手册》,量化工作要求,明确每一个人的工作任务、目标和权限,形成《×××股(科)室工作职责分工》,重点解决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

(三)加强工作过程控制。要根据各项管理制度对所对应工作及运行环节提出的要求,建立可操作、易执行的工作流程,形成各项工作的运行程序规则。按照程序规则要求,对工作流程中的控制环节建立统一规范的《工作记录》,严格按程序办事。要把严格落实《工作记录》作为工作过程控制的关键,确保对每项工作的各个控制环节进行有效的质量记录,形成完整的可追溯过程,重点解决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四)完善监督奖惩机制。要按照《规范》对监督督查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建立履职考核奖惩机制。把制度要求、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过程控制情况量化成科学的、可操作的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流程,形成《工作考核目录》和《考核标准及评分要求》,进行定期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月通报或季通报。要注重考核结果的应用,把考核结果列入股(科)室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个人评优、任用和落实奖惩的重要依据,重点解决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五)推进信息化建设。各单位要不断创新管理理念,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实现机关标准化管理的`有效手段,逐步建立和完善机关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实现机关管理标准化与信息化的有机结合,以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监控与考核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管出新气象、管出新成效。

(六)加强质监文化建设。各单位要把加强质监文化建设作为建设和谐机关、推进事业新发展的精神动力。要按照《规范》的要求,完善质监理念体系,统一质监标识系统,建立质监文化体系。要着力把握质监文化的先进性,突出质监文化的时代特征,力求使质监文化建设适应质监工作实际,体现质监事业的发展方向,与时俱进,确保质监核心价值观的确立,进一步增强质监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实施步骤

(一)研究部署阶段(3月15日前)。徐水县局、市纤检所、市局特种设备处要对《规范》认真研究,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机关标准化管理试点工作进行细致谋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集中开展阶段(3月16日至4月31日)。积极开展试点建设工作,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措施要求,做好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过程控制、完善监督奖惩机制、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质监文化建设六项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对三个试点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整改到位。5月10日前确定机关标准化管理县级局、直属事业单位和市局机关工作标准,为在全市开展机关标准化管理奠定基础。

(四)全面推广阶段(5月16日至6月15日)。系统各单位按照县级局、直属事业单位和市局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标准开展建设。

(五)检查考核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市局对各单位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机关标准化管理体系是省局党组的重要决策,全市系统各单位都要把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列入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抓好组织实施。各单位“一把手”是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示范点单位要抓好示范点建设任务,其他单位要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抓好示范点建设经验的推广应用,推动全市系统机关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确保落实责任。系统各单位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将加强机关标准化管理的六项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股(科)室,把工作目标和责任分解到具体人员,提出完善制度、建立体系和规范岗位责任管理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时限,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示范点单位要高标准、高起点,确保成为机关标准化管理的样板单位。同时示范点单位要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选择1--2个单位结对子,重点进行帮助、指导,确保典型带动的成效。其他单位要努力查找与示范点单位的不足和差距,学好典型,用好典型,确保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取得质的提升。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局将加强对机关标准化管理示范点建设和经验推广应用的督导检查,确保建好体系、规范管理、有效运行,抓出成效、抓出亮点。七月份市局对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调度、总结,对在抓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中工作得力、进展较快、效果明显的单位给与表彰和奖励,并推广其经验做法;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班级管理方案

本班有43名同学,其中男同学9名,女同学34名。为了更公平、公正的对全班同学进行评价,因此把本班学生按照学习成绩、男女比例、自由组合相结合分成四个大组,依次为狼牙—凤舞九天(12)、晨曦瀚海(10)、a—one(10)、be—90(11)。每一组设正副组长各一名,纪律监督员、卫生监督员各一名。每一大组分成两个小组,由正副组长各分管。

本班本着“我的班级我做主,我的班级我改善”的原则,进行人性化管理,每周由四个组进行值周组轮流制。值周组负责管理、记录班级的学习、纪律、卫生等情况。值周时间为每周六开始到下周五结束。每周一班会进行两个组的交接,每组都要有计划和总结,以及小组的学习情况和纪律情况的公示,评出周冠军。

分成学生自评和教师评价、日常测试三部分。

1。学生自评:按小组在课堂回答问题次数和课后交流。以五分为基础进行加减分。

即:a。课堂活动中积极参与,与小组成员团结协作,效果好。(5分)b。能较好参与课堂活动,团结合作,效果还好。(3分)。

c。遵守课堂纪律,与小组同学相互配合。(1分)。

d。不能做到以上三点。(0分)。

3。日常测试:无论那一科考试,各科课代表在考试后算出小组的平均分,记录在册。

每堂课都有评价记分,每天一汇总,每周一公示,每月一总结,确定各组等次或计分,选出明星小组和星个人,每学期综合评价,根据周评价结果,评出学期先进,主要采取分数形式。

主要以值周小组为主,管理记录小组自习纪律、迟到早退、快乐大课间评比(以级部评定为主)、卫生评比。以五分为基础分进行加减。扣分、加分都要注明原因。

1。班会承办:由值周组承办班会,围绕主题各个小组分别以演讲、娱乐节目等形式展示,同时进行两值周组的交接。

2。文体活动承办:小组轮流举办活动,可以是体育比赛也可是文娱比赛。每周一班会时间承办组公布计划,一周准备时间,一周比赛时间。每两周评出优胜组,给予表彰,同时成绩记录在学期总评中。

每周总结,评出小组周冠军并挂小组幸运图案;每月汇总评出优胜最佳个人,除挂幸运图案外,颁发物质奖励;学期末评选出明星小组和明星个人。同时建立个人成长档案,将本学期各个方面表现记录在册,一学年后记录发展报告。

班级管理方案

1、班级常规管理考核是对班主任管理班级的实绩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每学期在每个年级段产生一个常规管理先进班级,并作为评选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的条件之一。

2、考核由校长室负责,由大队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以《班级常规管理考核量化细则》为依据,由大队部汇总各种材料,对照细则评分,并听取各方意见后,审定等第,然后向分管校长汇报,经分管校长审批向全校公布。

3、考核内容分纪律、路队、卫生、两操四个部分,各部分每两周分值分别为100分,每两周汇总一次。并设纪律、路队、卫生、两操流动红旗,按年级段得分最高班级发流动红旗。

纪律、路队,由少先队负责组织检查,卫生、两操分别由卫生室、体育室组织检查。

1、纪律100分。

目标:文明、礼貌、团结、守纪。

要求: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礼仪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升降旗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每生扣一分:

(1)不佩戴红领巾。

(2)不佩带学生牌。

(3)不遵守升旗规定。

(4)课间追逐打闹。

(5)做有危险的游戏。

(6)学生随意骑自行车。

(7)进游戏机室和录像室。

(8)周一不穿校服。

(9)损坏公物。

(10)学生进入建筑禁区。

(11)吃零食。

(12)无故不做操,不参加升旗仪式。

2、路队。

目标:安静,整齐有序要求:

(1)中午放学,全体学生排队下楼集中站队(雨雪天除外,前楼提前10分钟),做到快、静、齐。

(2)由体育老师整队,并按班级顺序依次离校。

(3)没有班主任带队或路队不安静,待全校其它学生离校后,该班再离校。

(4)家长没能及时接走的一、二年级的学生由班主任组织好等家长,学生全部接走后,班主任才可离校。

(5)不回家吃饭的学生(家长送饭的除外),随路队离校,吃过饭再返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一分:

a、班主任不带队。

b、学生领队没有标志。

c、不安静,学生之间讲话、打闹。

d、有学生滞留学校。

3、卫生100分。

目标:保持校园24小时清洁。

要求:每天三小扫(早晨、中午扫包干区,中午、晚上扫教室)每周一大扫(周五)有下列情形扣一分:

(1)室内地面不干净。

(2)物品摆放不整齐。

(3)课桌凳摆放不整齐。

(4)走廊地面、墙面不干净。

(5)门窗有灰尘。

(6)包干区地面不干净。

(7)草坪、花坛有杂物。

(8)包干区内设施有灰尘、污迹。

(9)墙壁有蜘蛛网、灰尘。

(10)班级布置有缺损、挂角。

4、两操100分。

目标:精神饱满、动作整齐要求:安静、动作整齐到位有下列情形之一扣1分:

(1)做广播操路队无教师领队。

(2)领队学生没有标志。

(3)不安静,有讲话打闹现象。

(4)队容不整齐,横竖不成行。

(5)动作不整齐不到位。

(6)做眼保健操无教师指导。

(7)不认真,动作不规范。

5、加分和减分加分:

(1)学生做好人好事,受校级表扬加1分,每升一级加2分。

(2)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组织指导的竞赛活动。

类名别次校级1团2体3321得分县级543321市级765543省级987765国家级1110998741.5个51人60.5注:同一活动在不同级别获奖,按最高级别计分减分:

(1)无故不上晨会,每次扣1分。

(2)无故不上班队会,每次扣2分。

(3)无班级计划或班级总结各扣1分。

(4)无晨会记录或班队会记录各扣2分。

(5)学校组织的活动无故不参加或弃权扣1分。

(6)凡教师向检查人员要分的,扣除当日所有分。

公司管理方案

全面预算管理通过合理分配人、财、物等战略资源,协助企业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并与相应的绩效管理配合以监控战略目标的实施进度,在企业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文章通过对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方案的实施阐述了通过构建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实现集团公司预算控制与业务管理的一体化,提高经营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集团现有管理资源的效能,保持集团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方案;实施;优化与完善。

全面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经营目标的过程。为进一步优化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根据山东省国资委的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集团公司的管理现状及未来发展要求,当前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在集团公司现有管理运营体系的基础上,以提高经营管理的控制力和经营活动的预见性,确保集团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以及年度经营计划的实现为目标,突出业务模块管理,整合专业管理资源,统一管控平台,建立以实现集团公司战略目标为导向,以现金流为核心,包括业务预算、资本预算、资金预算、财务预算在内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

(二)建立复合型全面预算管理模式。

集团公司是一个以客运为主导产业,物流、、汽车后服务、城市客货出租运输、内河航运、代理业务等多元化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通过复合型全面预算管理模式的构建,从而实现集团全面预算管理模式与集团组织管控体制的有机统一,保证集团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三)循序渐进、分步实施。

科学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构建和完善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尊重历史、立足现实并着眼未来。结合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现状,应首先解决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建立和健全的问题。在建立健全的基础上,应考虑适时逐步建立以战略目标为导向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全面预算是落实企业战略的一项重要工具,而预算目标又处于整个预算体系的核心地位,它既是企业编制预算的基础,也是预算执行期望实现的目标。所以,预算目标应该体现企业战略目标,战略目标决定预算目标。

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应根据本单位组织架构、业务特点等,建立从上到下的多层次预算管理组织体系,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负总责。

(一)集团公司层次的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

集团公司层次的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分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和全面预算执行主体三个部分。

1.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集团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为主任,总经理为常务副主任,集团公司副总(包括总经理助理)以上管理人员、有关职能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对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是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的最高日常管理决策机构。

2.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设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由集团公司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任主任,指定一名职能部室负责人为常务副主任,相关职能部室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为成员。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对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是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组织执行机构。

3.全面预算执行主体。对集团公司而言,母公司各职能部室、分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均属全面预算执行主体。

(二)分公司和子公司层次的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

集团公司各分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应建立与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和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对接的组织机构,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其下属各子分公司、各职能部门、所属非法人单位、车间等为其预算编制和执行责任主体。凡有下级预算编制和执行责任主体的单位,应将下级单位的预算指标汇总后连同预算底稿一并报上一级单位。

集团公司全面预算按照“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综合平衡”的程序编制。

(一)预算启动。

每年9月中旬由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和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进行年度预算启动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是:下达集团公司级年度运作计划分工表,组织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子公司进行具体运作计划的编制工作,审核、汇总、平衡各单位的运作计划,确定年度预算目标。

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拟订的年度预算编制方案,经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于每年10月中旬下达至各预算责任单位,组织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编制方案中应包括编制范围,编制内容、职责分工、业务流程、表格样式、预算编制前提条件等内容。

1.编制范围。根据省国资委的工作意见,全面预算的编制范围应与企业合并报表的范围口径一致。每年集团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单位可能发生变化,职能部室和分公司也有可能发生调整,所以有必要每个预算年度重新界定预算编制范围,预算编制范围界定的过程同时也是集团公司预算责任主体界定的过程。

2.编制内容。应明确全面预算体系涵盖企业经营活动的全部内容,具体包括:

(1)业务预算。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各单位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营业活动的预算,包括票款收入预算、主营业务收入预算、主营业务成本预算、采购预算、营运间接费用预算、期间费用预算、其他业务收支预算等。

(2)资本预算。资本预算是各单位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工程项目投资预算、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等。

(3)资金预算。资金预算是各单位在预算期内有关现金流量的预算,主要包括与业务预算和资本预算相关联的日常资金收支预算和筹资预算。资金预算应保证企业在预算期内实现资金收支平衡。

(4)财务预算。财务预算是在业务预算、资本预算、资金预算的基础上,围绕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主要以预计利润表、预计资产负债表和预计现金流量表等形式反映。

3.编制流程及说明。主要说明预算编制工作在什么时间,由什么单位/岗位,完成何项工作,形成什么样的工作成果。预算编制流程与说明的内容,本方案后续部分以流程图和流程图说明的形式给出了主要工作的示例。

(三)预算审核、汇总与平衡。

各职能部室、分公司、子公司经过相应权力机构审核通过后的预算经两个途径报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各预算责任主体上报全套预算;集团公司有关业务归口部门上报归口管理范围内的预算。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办公室开展审核、平衡与汇总工作,从集团公司的角度形成全面预算方案。

(四)预算按法定程序审批与下发。

集团公司全面预算方案及各单位全面预算方案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由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在每年1月20日前正式行文下发各单位及部门,作为各级单位及部门预算期内组织收入、安排支出及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

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即具有指令性,各预算责任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一)预算的分解落实。

各单位预算实行归口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各预算执行单位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预算执行责任体系,保证预算目标的实现。

(二)执行信息的报告。

1.健全预算执行信息的要求。在日常控制中,健全凭证记录,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各指标统计范围及内容一致,切实提高预算执行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严格执行生产经营月度计划、预算标准,加强适时的监控,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有关部门必须及时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各单位以责任预算为基础,定期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系统的记录和计量,进行分析,形成预算执行报告。

2.预算执行报告。预算执行报告的内容包括预算目标完成情况、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教训和改进计划。

各单位月度预算执行报告于次月10号前报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季度预算执行报告在下季度第一个月10号前报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年度预算执行报告在次年1月30号前报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公室。

定期编制的报告可以用报表、数据分析、文字说明等多种形式,另外,口头汇报和碰头会等可作为日常信息报告和的重要方式,以保证信息的畅通。

预算执行报告逐级上报、汇总,直至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

(三)预算的调整。

正式下达执行的预算,应保持权威性和稳定性,一般不予调整,但为保持预算指标的先进性和可行性,在原预算编制基础或集团公司提出新的管理要求、目标时,应根据情况,对预算进行相应调整。预算调整分动态调整和定期调整两种。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全面预算分析是评价预算执行效果、优化预算管理运行质量的重要环节。全面预算的分析主要通过确定分析对象及分解标准、收集信息、差异计算与分解、判断差异重要程度、对重要差异进行解释、差异原因分析确认和后续工作等环节实现。

各单位、各部门应当定期收集财务、业务、市场方面的有关信息资料,从定量与定性两个方面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发展趋势及存在的潜力。预算分析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不同的方法或多种方法结合使用,常用的预算分析方法有:比率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

(二)预算考核。

绩效考核与预算管理间存在着以下两方面联系:

1.预算为绩效考核提供了可衡量的基础。预算目标值可以成为集团绩效考核指标的比较标杆。预算管理在为绩效考核提供参照值的同时,管理者也可以在预算的实际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正、优化绩效考核体系,确保考核结果更加符合实际,真正发挥评价与激励的作用。全面预算指标是计算财务类绩效指标目标值的基础。在制定关键绩效指标目标值时,需要以根据全面预算结果计算出的数据为主要依据。结合预算指标制定的绩效考核指标在考核执行中,遇到预算调整情况,会对很多绩效指标产生影响,绩效指标应随预算指标调整而调整。

2.预算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是绩效考核需重点关注的内容。全面预算管理连接着公司战略、运作计划、运营与财务控制等多个重要管理范畴,是集团公司管理系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对预算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将构成针对“内部经营过程”工作考核的一部分。专门和侧重于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调整等具体管理工作内容的绩效指标应当被包含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

集团公司预算管理机构应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全面评估该预算管理体系设计的科学性、规范性及适用性,提出优化建议。可重点考虑以下内容:

第一,预算基础数据的完善与优化。当前阶段在集团各业务单元业务预算表格设计过程中,受基础数据完备性、信息化应用程度的限制,很多数据无法取得或预测,应不断加强基础数据完备水平从而编制出更能体现管理要求的业务预算。

第二,预算管理制度体系的完善。由于集团公司在预算管理体系还存在较多空白,预算内容、预算具体方法、职责分工、业务处理流程等都有较大的优化空间。

第三,建立多维数据的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全面预算管理信息系统作为一个面向分析的管理系统,数据是由多个维度(角度)描述的。根据集团公司信息化当前建设情况,财务信息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各系统分块设置,不同信息系统彼此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共用。在集团公司业务、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实现网络化的基础条件时,通过建立基于多维数据模型的全面预算管理信息系统,有效整合分散在各业务模块的信息管理系统,是预算管理体系的长期努力方向。

1.潘爱香,高晨.全面预算管理[m].浙江人民出版社,20xx.

2.王化成,佟岩,李勇.全面预算管理[m].中国人民出版社,2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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