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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措施报告(精选19篇)

时间:2023-11-07 10:56:54 作者:QJ墨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措施报告(精选19篇)

报告的内容可以包括工作的进展情况、成本与收益的分析、问题的解决方案等。范文中的报告通常以客观、真实、科学的态度展示问题和结论,为读者提供了权威的信息来源。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省有关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同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相关信息。

责任报告单位:石期市镇卫生院全体职工,台凡分院及各村医生。

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为突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突发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突发事件监测机构报告,同时向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突发事件监测机构接到或发现突发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突发事件监测报告机构报告,同时向上级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或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蔓延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发现突发事件后,应以最快方式报告,并及时报告书面材料。其中医疗卫生机构、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发现突发事件后,同时应立即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网络直报。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每一起突发事件必须做初次报告、阶段报告、总结报告。初次报告要快,阶段报告要新,总结报告要全。

初次报告要求在发现和报告突发事件后6小时内完成。初次报告必须报告的信息有:突发事件类型和特征、发生地点、时间和范围、受害人数、事件的地区分布以及已采取的相关措施等内容。

阶段报告应根据事件的进程变化或上级要求随时上报。应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原因或可能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总结报告应在事件处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应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管理,保障信息报告系统规范有效运行,及时准确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快速有效地处置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其他专业防治机构和医疗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和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管理,保障信息报告系统规范有效运行,及时准确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快速有效地处置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其他专业防治机构和医疗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和管理。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制定本规范。

二、基本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组织人员对本规范规定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核实、确认和分级。具体分级标准详见《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系统的技术管理,网络系统维护,网络人员的指导、培训。

(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业务管理工作、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内相关领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报告发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负责收集、核实、分析辖区内来源于其他渠道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四、报告范围与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可能构成或已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其报告标准不完全等同于《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判定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分级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一)传染病。

1、鼠疫:发现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2、霍乱:发现1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5、炭疽:发生1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6、甲肝/戊肝: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

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7、伤寒(副伤寒):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8、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9、麻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10、风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风疹病例。

1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

12、登革热:1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5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

13、流行性出血热: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4、钩端螺旋体病: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钩端螺旋体病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5、流行性乙型脑炎:1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6、疟疾: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3年内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在恶性疟流行地区,以乡(镇)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2例及以上恶性疟死亡病例;在非恶性疟流行地区,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

17、血吸虫病:在未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10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5例及以上;在传播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5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3例及以上;在传播阻断地区或非流行区,发现当地感染的病人、病牛或感染性钉螺。

18、流感: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1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19、流行性腮腺炎: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20、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例及以上。

21、猩红热: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22、水痘: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23、输血性乙肝、丙肝、hiv: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发生3例及以上输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iv感染。

24、新发或再发传染病:发现本县(区)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或发生本县近5年从未报告的或国家宣布已消灭的传染病。

25、不明原因肺炎: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二)食物中毒: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2、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3、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三)职业中毒: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及以上或者死亡1人及以上的。

(四)其他中毒:出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3例及以上的事件。

(五)环境因素事件:发生环境因素改变所致的急性病例3例及以上。

(六)意外辐射照射事件:出现意外辐射照射人员1例及以上。

(七)传染病菌、毒种丢失:发生鼠疫、炭疽、非典、艾滋病、霍乱、脊灰等菌毒种丢失事件。

(八)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

1、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一个预防接种单位一次预防接种活动中出现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或发生死亡。

2、群体预防性服药反应:一个预防服药点一次预防服药活动中出现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

(九)医源性感染事件:医源性、实验室和医院感染暴发。

(十)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2周内,一个医疗机构或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的不明原因疾病3例及以上。

(十一)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报告内容。

(一)事件信息。

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具体内容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二)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

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1、初次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2、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由相应级别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六、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

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如确认为实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根据不同的级别,及时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尚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由专业防治机构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预防火灾突发事故在我局发生,特制定我局机关消防应急预案。

一、组建预防火灾突发事故领导小组。

成员:xx。

各楼层负责人负责组织疏导该楼层所有人员沿楼梯撤离办公楼,协助参与灭火。

局大院、车库负责人应视火灾发生情况,指挥局内人员、车辆撤离。

二、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实施措施。

1、若办公大楼突发火灾事故。

发现火灾事故的人员应马上向楼层负责人报告,该楼层负责人应马上向领导小组报告并着手组织灭火,领导小组组长接报告后应马上组织人员协助灭火,力争把火灾扑灭在初发时段,若觉得火灾较为严重,本单位自救不能解决问题,应马上向消防部门报警,并着手组织人员、车辆撤离。

各楼层负责人在疏导该楼层人员撤离时,一律不准乘坐电梯,沿楼梯撤出办公楼至安全地带,各科室人员撤出办公室时,应切断电源,本局办公室黄绍华同志负责切断总电源。

领导小组组长报警后应指挥门房值班人员打开大门,以便人员车辆撤离,同时安排人员到路口等候消防车。

局大院、车库负责人应马上组织司机把车辆撤离教育局,开至安全地带停放后,人员即回教育局协助扑救。

2、若报告厅突发火灾事故。

如果在报告厅开会时突发火灾事故,会务人员应马上切断电源,打开前后二个大门,由在场领导指挥开会人员撤离并报告局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局门房值班人员应马上打开大门,方便人员车辆撤出,在场人员应立即想方设法扑灭火灾,如果火势较大应马上向消防部门报警。

3、节假日时间(或夜晚)突发火灾事故。

局值班人员及门房值班人员应马上报告局领导,同时向消防部门报警。局领导接报告后通知相关人员到局协助扑救。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普及各类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5、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1、建立自下而上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xx:校长,设置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疫情信息收集汇总。

本校各班班主任为各教学班第一疫情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午检工作。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疫情日报告制和零报告制。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中心学校报告,由疫情报告人逐级向教体局和疾控部门报告。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由责任老师通过测量体温、询问等方式将异常学生情况做好记录。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特殊时期的晨检,由行政值周、值周教师、门卫在学校门口制定区域进行。不能让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进入学校,第一时间切断传染源,并及时送医。

3.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xxx小学校。

2021年8月29日。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报告范围:

(一)传染病

1、鼠疫:发现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2、霍乱:发现1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5、炭疽:发生1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6、甲肝/戊肝: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7、伤寒(副伤寒):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8、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9、麻疹、风疹、流腮、水痘: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

10、、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

11、登革热:1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5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

12、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乙型脑炎: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3、疟疾: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3年内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在恶性疟流行地区,以乡(镇)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2例及以上恶性疟死亡病例;在非恶性疟流行地区,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

14、血吸虫病:在未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10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5例及以上;在传播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5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3例及以上;在传播阻断地区或非流行区,发现当地感染的病人、病牛或感染性钉螺。

15、流感: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1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16、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例及以上。

17、猩红热: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18、输血性乙肝、丙肝、hiv: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发生3例及以上输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iv感染。

19、新发或再发传染病:发现本县(区)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或发生本县近5年从未报告的或国家宣布已消灭的传染病。

20、不明原因肺炎: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二)食物中毒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2、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3、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三)职业中毒

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及以上或者死亡1人及以上的。

(四)其他中毒

出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3例及以上的事件。

(五)环境因素事件

发生环境因素改变所致的急性病例3例及以上。

(六)意外辐射照射事件

出现意外辐射照射人员1例及以上。

(七)传染病菌、毒种丢失

发生鼠疫、炭疽、非典、艾滋病、霍乱、脊灰等菌毒种丢失事件。

(八)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

1、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一个预防接种单位一次预防接种活动中出现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或发生死亡。

2、群体预防性服药反应:一个预防服药点一次预防服药活动中出现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

(九)医源性感染事件:医源性、实验室和医院感染暴发。

(十)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2周内,一个医疗机构或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的不明原因疾病3例及以上。

(十一)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凡涉及以上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公共卫生事件,医院医生和个人立即报院领导办公室,有责任报告人或联系人务必在2小时内报告到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我校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管理工作,及时有效预防与控制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坚持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效的原则。

二、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校内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三、学校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应加强晨检。并按规定填写报告卡和登记簿,记录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四、建立报告第一责任,指在第一时间内第一发现传染病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或者校长报告信息。

五、学校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等报告。

六、任何人不得任意将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

七、所有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八、必要时在电话报告后1小时内呈上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发映事故发生全程概况,人数病情状况等,并经学校责任人签名和学校盖章。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师有关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同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相关信息。

责任报告单位:三十团医院、疾控中心全体职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突发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突发事件监测机构报告,同时向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突发事件监测机构接到或发现突发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突发事件监测报告机构报告,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或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蔓延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发现突发事件后,应以最快方式报告,并及时报告书面材料。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每一起突发事件必须

做初次报告、阶段报告、总结报告。初次报告要快,阶段报告要新,总结报告要全。

初次报告要求在发现和报告突发事件后6小时内完成。初次报告必须报告的信息有:突发事件类型和特征、发生地点、时间和范围、受害人数、事件的地区分布以及已采取的相关措施等内容。

阶段报告应根据事件的进程变化或上级要求随时上报。应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原因或可能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总结报告应在事件处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应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病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针对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地震、水灾、恐怖袭击、生化袭击)等不同事件类型,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组织机构:

设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救治队伍。救治队伍三个小组分别为:重大传染病疫情救治小组,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救治小组,重大创伤事故救治小组。

三、工作职责及任务:

1、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预案措施,督促预案的贯彻落实,评价预案工作效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方案的修订、补充,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2、办公室具体承担预案管理工作,协助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各部门落实预案应急处理方案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定期对医疗卫生人员开展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并将其列入继续教育考核内容,负责开展突发事件日常监测与报告工作,按规定汇总、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3、救治小组:负责突发事件救治、报告工作。应急预案启动后,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

四、应急处理:

1、应急准备:

(1)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2)开展公共卫生知识、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及技能的培训,增强应对能力;

(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所需药、试剂、医疗器械、救护设备、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制度及目录。

2、报告程序:

有下例情形之一的,医务人员应当在接诊的同时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接到报告人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在一小时内向市卫生局报告;或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内向辖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者可能的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报告内容应当包括科室、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突发事件类型和特征,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范围,涉及的人数、临床表现,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根据突发事件的进展和新发生的情况,及时按程序进行后续报告。

3、在传染病爆发、流行期间或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蔓延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时间。

4、应急处理:

(1)突发时间后,应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进行下列事项的技术调查、确证、处置、控制和综合评估工作:

突发事件的类型、性质、等级;

突发事件发生强度、县级范围及发展趋势;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效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应当采取的控制措施。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科室和个人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指定现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进行现场救援。

(3)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预案规定,采取卫生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4)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对就诊的突发事件致病、致残人员,医务人员应当及时接诊治疗,不得推诿、拒绝;接诊医生应当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医学观察的病人,应当立即收入专门的观察室;对需要转诊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疾病历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院。所收治突发事件致病、致残人员,应实行先收治、后结算办法。

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收治或者拖延治疗。

(5)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依法做好医疗废物和其他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运送、储存、消毒、处置工作。

(6)收治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依法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对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解除者采取医学观察措施;对需要转诊的,应当严格按要求做好转诊工作。

(7)医务人员应当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8)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后,应当根据预案的要求,立即组织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如果是发生在院内的中毒事件,应当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容器,并进行清洗消毒,配合市卫生局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9)发生重大职业中毒事件后,应当根据预案的要求,立即组织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10)发生重大职业中毒事件(放射源泄漏),应立即采取:

1、停止作业,保护和控制现场,保留可能导致职业中毒事件的材料、设备;

2、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3、配合市卫生局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4、落实卫生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11)群体不明原因疾病发生后,应当按照:

初步判断为中毒但其原因不明的,可按照有关中毒应急处理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12)对因生物污染、化学污染、放射源事故等引起的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事件,在经调查核实判定事件性质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13)突发事件消除或者被有效控制后,应当适当解除应急处理状态。

解除应急处理状态的程序与启动应急预案的程序相同。

五、法律责任:

未按照预案规定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中的处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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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与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 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衣食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为有效控制疫性爆发、流行,消除其潜在威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

为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的控制和处理,确保一旦放生疫情,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和迅速控制疫情。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二、疫情前期准备

(一)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明确职责。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以业务副院长为队长的“应急抢救队”,在院党政统一领导下,相互协调,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做好各项预防和控制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做好疫情的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病人救治、隔离、病区和环境消毒、疫情保密和上报工作。教育群众加强个人卫生、个人防护等。

(二)做到设备、人员、经费、药物、技术储备“五落实”,一旦突发公共卫生疫情,须及时奔赴疫区,开展补疫工作,并提供疫情处理所必须得药品,设备及技术指导。

(三)加强疫情值班制度,发现首例确诊病例时,应明时报告区卫生防疫站,报告时限,城镇于6小时,农村于12小时。

三、疫情发生后应急措施

(一)启动应急预案

发现突发公共卫生疫情时,可启动本预案。对传染性和致病力强的.疫情,比照《传染病防治法》分类管理。

(二)加强病人管理

1、病人就地隔离,疑似病人除及时报告卫生防疫部门检测隔离治疗外,对密切接触者严密医学观察。

2、在卫生防疫站得指导下,对病人的排泻物,接触过得物品进行检测和严密消毒处理。

3、对病死的尸体必须立即消毒,新近火化。必要时可以对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解剖,进一步做好医学检查。

(三)加强医护人员防护、防止院内感染发生

1、隔离病人,将病人置于独立的病房中隔离观察治疗。实行严格探视制度,尽量避免无关人员探视病人。

2、病区环境消毒

空气消毒:平时加强病房通风换气,避免房间密闭,同时可用紫外线照射,灭菌片兑水喷雾等,地面、墙壁、门窗可用含氯消毒剂喷雾消毒,物品表面可用含氯消毒剂擦拭;痰液等分泌物,排泻物含氯消毒剂浸泡。

3、际内要做好医务人员的自我防护院内感染等综合预防控制工作。

四、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检测工作。

1、流行病学调查

重点对病人的接触史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的流行病学的调查,特别是发病前有无外出史并与病人密切接触史,以便发现可能的感染来源线索。

2、实验室检测、

病历标本采集,运送应满足于病毒、细菌、衣原体、支原体等微生物的病源学、免疫学和分子生物学检验的要求。

标本包括:痰液、分泌物、排泻物、血液和尸检组织等。

标本的采取应按照规定进行并及时送报区防疫站,省防疫部门检测。

(五)加强疫情管理,按《传染病防治法》分级分类报告制度。

(六)开展多种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

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多种宣传形式,在发病地区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群众加强个人卫生、保持生活、工作环境的空气流通,根据天气变化,注意防寒保暖,多参加锻炼,增强自身抵抗疾病能力。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管理,保障信息报告系统规范有效运行,及时准确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快速有效地处置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其他专业防治机构和医疗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和管理。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制定本规范。

二、基本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组织人员对本规范规定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核实、确认和分级。具体分级标准详见《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系统的技术管理,网络系统维护,网络人员的指导、培训。

(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业务管理工作、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内相关领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报告发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负责收集、核实、分析辖区内来源于其他渠道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四、报告范围与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可能构成或已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其报告标准不完全等同于《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判定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分级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一)传染病

1、鼠疫:发现1 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2、霍乱:发现1 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 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 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5、炭疽:发生1 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 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 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6、甲肝/戊肝: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

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7、伤寒(副伤寒):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 例及以上死亡。

8、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 例及以上死亡。

9、麻疹: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10、风疹: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 例及以上风疹病例。

1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 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 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 例及以上死亡。

12、登革热:1 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5 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

13、流行性出血热:1 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高发地区10 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

14、钩端螺旋体病:1 周内,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 例及以上钩端螺旋体病病例,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

15、流行性乙型脑炎:1 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 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

16、疟疾:以行政村为单位,1 个月内,发现5 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3 年内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1 个月内发现5 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在恶性疟流行地区,以乡(镇)为单位,1 个月内发现2 例及以上恶性疟死亡病例;在非恶性疟流行地区,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

17、血吸虫病:在未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 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10 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 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5 例及以上;在传播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5 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 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3 例及以上;在传播阻断地区或非流行区,发现当地感染的病人、病牛或感染性钉螺。

18、流感:1 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 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1 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19、流行性腮腺炎: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 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20、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20 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 例及以上。

21、猩红热: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22、水痘:1 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 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23、输血性乙肝、丙肝、hiv: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发生3 例及以上输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iv 感染。

24、新发或再发传染病:发现本县(区)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或发生本县近5 年从未报告的或国家宣布已消灭的传染病。

25、不明原因肺炎: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二)食物中毒: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 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2、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 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3、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

(三)职业中毒: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 人及以上或者死亡1 人及以上的。

(四)其他中毒:出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3 例及以上的事件。

(五)环境因素事件:发生环境因素改变所致的急性病例3 例及以上。

(六)意外辐射照射事件:出现意外辐射照射人员1 例及以上。

(七)传染病菌、毒种丢失:发生鼠疫、炭疽、非典、艾滋病、霍乱、脊灰等菌毒种丢失事件。

(八)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

1、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一个预防接种单位一次预防接种活动中出现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或发生死亡。

2、群体预防性服药反应:一个预防服药点一次预防服药活动中出现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10 例及以上;或死亡1 例及以上。

(九)医源性感染事件:医源性、实验室和医院感染暴发。

(十)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2 周内,一个医疗机构或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的不明原因疾病3 例及以上。

(十一)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报告内容

(一)事件信息

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具体内容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二)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

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1、初次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2、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

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由相应级别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 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六、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

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突发事件应对法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分啦,从今天上午九点开始,四六级就可以查分咯!不知道童鞋们考得咋样呢?当然成绩出来的那一刻一定是几家欢喜,几家愁的,考过的或者终于刷分成功的牛人们,当然祝贺你们啦。不过也不能过于骄傲哦,毕竟现在用一张四六级证书来证明自己的英语能力是远远不够的。而对于那些没有过的或发挥不理想的童鞋们,来来摸摸头安慰安慰,给大家一个幸福的拥抱哈。但记住难过之后一定要找找自己没考好的原因哦。下面给大家提些小意见哈。

屡考不过型――对于那些在四六级沙场上抗战至今的老童鞋们,而这次又不幸还是翻了船的话,一定要好好研究一些自己各项的分数,看看是哪部分拉了自己的后腿。如果是听力的话,那就要从平时多下下功夫,对于考四级的童鞋,可以听部落里每天的voa慢速听力,拓宽了词汇量的同时又可以练练听力。但一定要记住,无论如何真题才是王道,所以一定要反复练习真题哦,做听力时,不要仅仅是做完后对完答案就算了,一定要把听力原文拿来仔细研究,看看自己错在哪里,是单词不认识所以没听懂,还是自己在理解句子上出了错。而在做完阅读或是cloze后,也要记得把文章中的好词好句记录下来哦,以后不仅可以用在翻译中,在作文中使用的话也是很出彩的哦。

其次对于这些同学,我建议你们不要在自己独自奋斗了,报名四六级班级,把自己放在一个更宽阔的位置,让老师,同桌一起帮助你,监督你!

在阅读上,对于想刷分的童鞋当然有更高的要求咯,做真题那是不够的,还应抽空看看一些外语报刊杂志,可以从一些简单的入手,例如newyorktimes,或是newsweek,或time上一些简单的文章,都可以拿来读读,但一定要养成随手记笔记,和圈圈画画的好习惯。看的数量不在乎多,但看一篇就一定要起到效果。

考完了解型――最后对于那些成功战胜了四六级的童鞋们,一定不要松懈哈,一张四六级证书肯定是远远不够的。对于那些对口译有兴趣的童鞋,可以继续学习一些中级口译,或者高分过了六级的童鞋也可以来挑战一下高级口译。而对于以后想要进外企工作的童鞋,可以报读商务英语的课程,为未来的工作充分做好准备。还要就是打算要出国的童鞋,当然是更不能放松咯,雅思和托福都是不错的选择。大家要记得早做准备,才能成功哦。

无论是过还是不过,成绩都已经在那里了,所以童鞋们也不必过于纠结于自己的分数了,毕竟成绩也只能代表过去,但学习英语的道路一定不能停止哦,大家都要继续努力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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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监测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总结报告

(一)、监测内容:包括使用中消毒剂(含灭菌剂)污染菌量及浓度,压力蒸汽灭菌器生物监测,紫外线灯强度,无菌器械,室内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透析液,医院污水xx项内容。

(二)、监测方法及判定依据:本次监测采样方法及结果判定依照《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及《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三)、存在问题:本次监测中也发现了一些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医院未定期开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或监测项目不全。

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要求,医院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但目前许多医院未开展此项工作,或监测项目不全。原因是:医院感染工作的开展,需要投入相当的人力、物力、财力,而短期内又很难看到经济效益,因此,私利医院领导不愿意增加医院感染工作的投入,造成医院的监测设备短缺,专业人员配备不足,不能开展正常的自身监测工作。例如,多数公立医院及全部私立医院不能开展高压锅的生物监测工作;部分医院不能开展紫外线灯强度监测;多数医院化验室不能开展菌培养检测——各单位既不纳入日程又不主动委托他院。

2、私立医院感染管理人员不固定,严重影响医院感染工作的开展。

目前,绝大多数医院的医院感染工作都是由兼职人员承担,部分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人员不固定,经常更换,严重影响了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开展,造成工作中的脱节,加上消毒业务知识的掌握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也不能很好地开展针对其他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技术规范》中新的内容不能及时、有效地传达、落实。

3、部分医院的医护人员无菌观念不强,工作缺乏责任心。

压力蒸汽灭菌的无菌器械包包装不合理的问题,本次检查中部分医院出现,更值得提醒的是曾经因消毒方法不当、消毒设备不合格导致的湿包现象仍然存在,例如,现代女子医院无菌柜中存有全部湿包和过期的器械包;**医院口腔科无菌柜中的手机未消毒早晨上班时间竟无一把无菌手机,不难得出内在必然的联系;部分医院医护人员仍未养成处置病人前后要洗手的习惯,有些医院不具备洗手的条件。以上问题如不及时改正,将成为医院严重的医疗不安全隐患。

4、医院污水处理存在严重问题。

对16家医院污水余氯的抽查结果显示,只两家合格,合格率为12.5%;说明医院污水的处理很难达到卫生标准。另外,部分医院都没有合格的污水处理设备。所以,目前我区医院污水处理存在着问题。

5、消毒剂未完全按操作规程配制和使用,消毒方法仍有欠缺。

本次检查中我们发现私立医院消毒剂未完全按操作规程配制和使用,消毒方法仍有欠缺。例如部分医院在戊二醛、氯制剂的使用上存在一些误区,防腐剂没有按照说明书的要求现用现配,造成了器械的腐蚀;多数医院仍使用石蜡油等非水溶性的产品作为润滑剂;消毒技术规范中已明确提出的对凡士林等油类应采用干热灭菌方法,目前大多数医院仍使用压力蒸汽灭菌;部分医院个别科室的器械在用消毒药浸泡时未完全被浸没,因此达不到消毒效果。个别医院,高压灭菌物品由铝饭盒密封后打包灭菌,这种方法不能达到灭菌效果。

(四)、改进意见:根据以上出现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消毒监测工作中应采取措施进一步做好医院感染工作:

1、适时举办医院消毒知识统一培训,对重点医院、科室、重点部门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提供各种资料及信息动态明确统一标准,争取医院的理解、支持。

2、督导各级医院必须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器材、消毒设备和相应指示的检测。如紫外线强度监测仪、3m胶带、戊二醛浓度指示卡、余氯比色器或余氯测定试剂盒、高压锅灭菌指示卡等。高压灭菌要每包包内放置指示卡,包外放3m胶带,同时标明灭菌日期及失效期。每月必须对高压灭菌器用生物法监测一次,确保高压灭菌效果。

3、督导各医院加强手术室、供应室、婴儿室、产房、口腔科等重点部位的消毒管理工作,口腔科手机一人一用一灭菌多数医院仍为神话,要不断强化医务人员的无菌观念,同时建立一整套消毒隔离工作惯性运行机制及奖惩机制,使执行消毒管理办法成为每个医务人员的自觉行动。

4、不定期的抽查各医院的污水处理状况。要加快医院污水处理站和消毒供应室的建设,尤其是私立医院。

(五)、制定档案管理。

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贯彻《**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消毒业务管理工作规定》要求,补建了各医疗机构消毒管理档案,上半年理顺了相关工作。建立健全了所需的有关消毒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依据《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及《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进行现场调查、采样和相应指标的检测,完成了有关消毒监测结果的卫生学评价情况。上半年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医源性感染工作在监测的同时进行了16家医院的督导。发现的问题给予督导单建议整改。

突发事件防范应对措施

各县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为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年度总结评估工作,请各县、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分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分别汇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事件总体情况以及分类别事件具体情况。主要包括年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员、经济损失、与往年比较情况、以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情况,并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特点进行分析。

(二)应对工作

对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相关专项预案、部门预案,从组织领导、预案编制演练、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资金准备、监测预警预报、应急防范处置,以及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和科普宣传等方面,对年度应急管理工作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既要认真总结防范处置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又要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工作建议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和推动应急管理工作。

(四)典型案例分析

根据点面结合的原则,从年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中各选择1—2个典型案例,对防范应对工作的`各重点环节进行深入评估分析,以利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请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汇总编写本县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评估报告,直各部门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分为4个编写组,各组参加部门负责编写本行业领域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各组牵头部门在各参加部门报告基础上汇总形成本类别突发公共事件总结评估报告。分组情况如下:

1、自然灾害组:请民政局牵头,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地震局、气象局参加。

2、事故灾难组: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国资委、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旅游局、科技局、煤业公司、气象局、xx机场参加。

3、公共卫生事件组:请卫生局牵头,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加。

4、社会安全事件组:请公安局牵头,发改委、教育局、民宗委、民政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商务局、国资委、环保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银监分局、信访局参加。

1、各县、各部门要安排业务骨干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年度总结评估工作,做好各方面基础数据统计和材料汇总工作,牵头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和计划安排,深入地进行总结分析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报告中各项数据的统计要全面、准确、规范、细致,避免重复和疏漏,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文字与图表相结合、概括描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估分析,做到语言精炼、层次清晰、内容充实。

2、请各县人民政府,各牵头部门确定一名参加总结评估工作的联络人员,将姓名、职务、手机和固定电话于年xx月xx日前告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并于xx月xx日前将经负责同志审定后的本县、本部门总结评估报告稿及电子数据送政府办公室应急办。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管理,保障信息报告系统规范有效运行,及时准确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快速有效地处置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其他专业防治机构和医疗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和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管理,保障信息报告系统规范有效运行,及时准确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快速有效地处置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其他专业防治机构和医疗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制定本规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的原则。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组织人员对本规范规定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核实、确认和分级。具体分级标准详见《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系统的技术管理,网络系统维护,网络人员的指导、培训。

(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业务管理工作、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内相关领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或其他专业防治机构接受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举报、咨询和监督,负责收集、核实、分析辖区内来源于其他渠道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可能构成或已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其报告标准不完全等同于《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判定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分级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一)传染病。

1、鼠疫:发现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2、霍乱:发现1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5、炭疽:发生1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6、甲肝/戊肝: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

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7、伤寒(副伤寒):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8、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9、麻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10、风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风疹病例。

11、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

12、登革热:1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5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

13、流行性出血热: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4、钩端螺旋体病: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钩端螺旋体病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5、流行性乙型脑炎:1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6、疟疾: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3年内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在恶性疟流行地区,以乡(镇)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2例及以上恶性疟死亡病例;在非恶性疟流行地区,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

17、血吸虫病:在未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10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5例及以上;在传播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5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3例及以上;在传播阻断地区或非流行区,发现当地感染的病人、病牛或感染性钉螺。

18、流感: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或发生1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

19、流行性腮腺炎: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病例。

20、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中发生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或死亡1例及以上。

21、猩红热: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猩红热病例。

22、水痘: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中,发生10例及以上水痘病例。

23、输血性乙肝、丙肝、hiv: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发生3例及以上输血性乙肝、丙肝病例或疑似病例或hiv感染。

24、新发或再发传染病:发现本县(区)从未发生过的传染病或发生本县近5年从未报告的或国家宣布已消灭的传染病。

25、不明原因肺炎: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二)食物中毒: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2、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3、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

(三)职业中毒: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及以上或者死亡1人及以上的。

(四)其他中毒:出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3例及以上的事件。

(五)环境因素事件:发生环境因素改变所致的`急性病例3例及以上。

(六)意外辐射照射事件:出现意外辐射照射人员1例及以上。

(七)传染病菌、毒种丢失:发生鼠疫、炭疽、非典、艾滋病、霍乱、脊灰等菌毒种丢失事件。

(八)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

1、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一个预防接种单位一次预防接种活动中出现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或发生死亡。

2、群体预防性服药反应:一个预防服药点一次预防服药活动中出现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

(九)医源性感染事件:医源性、实验室和医院感染暴发。

(十)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2周内,一个医疗机构或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的不明原因疾病3例及以上。

(十一)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事件信息。

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具体内容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二)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

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1、初次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2、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由相应级别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如确认为实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根据不同的级别,及时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尚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由专业防治机构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突发事件应对落实措施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博罗县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提高我校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避免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措施。

一抓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以《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为指导,学校领导带头学习,党员群众提高认识。我校特别强调,要提高危机意识,明确责任意识,加强应急处理能力。同时组织干部、教师深入学习《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以及上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在突发事件面前能沉着应对。通过开设防震减灾、防火防盗、防踩踏知识课,播放光盘、张贴挂图等形式,系统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宣传,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抓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成立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部署,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保障”。

三抓实施力度,确保反应敏捷。进一步加强师生交通安全、体育运动安全、课余时间活动、自然灾害防范、户外活动安全、防范火灾、防止有意伤害、疾病预防、常见食物中毒及其预防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四抓培训演练,努力排查隐患。通过及时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对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措施得当。

五抓检查指导,落实责任追究。在学校各重点部位安装监控摄像

头;在教学楼、办公楼安装了防盗门;同时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并加强对校内重点部位的巡逻。从安全检查到整改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做,使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在今后工作中,我校还将继续普及应急管理知识宣传教育,加大安全隐患的摸底排查和整治力度,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与应急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的实时修订,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长效机制,从制度上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消除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

博罗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7年12月27日

我们学校在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努力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和谐、平安、稳定的校园环境。一年来,我校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做了如下工作:

一、安全管理日日讲,天天抓。

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我们学校始终把安全 管理工作列入学校重要工作日程,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日日讲,天天抓。学校连续几年来实行了班主任、科任老师、值日老师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要求负责当天各自管理范围,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同时把当天安全检查情况登记入《校务日记》,并在文明班评比栏上公布,列入文明班评比的一项内容,增强安全管理的.透明度。由于责任分工明确,全校教师人人尽责尽力,不敢掉以轻心。学校领导更是带头执行,率先垂范。

二、营造文明,平安环境。

我校校园占地面积较广,由于目前校舍建设尚未完善,空旷之地仍多,每年春、夏、秋季三个季节,易生杂草,如果不及时清除,就会成为安全隐患,也会给校貌抹黑。针对这一情况,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落实班级管理责任制给三年至六年级各班级划分管理段,定期组织学生清除校园杂草。这样,既清除了安全隐患,又美化了校园面貌,还能培养学生养成热爱劳动的好习惯。

三、认真做好突发地震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我校认真按照上级的要求及时组织全体师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精神,教育全校师生明确意义,认识到位,行动到位。我校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具体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制,并绘制应急疏散平面图。同时,我们还组织全校师生进行模拟演练,基本上学生会服从老师安排,听从指挥,消除惊恐心慌情绪,有序撤离疏散,收到较好效果。

四、反复加强火灾自救逃生教育和食品卫生管理。

我校组织全校师生观看火灾自救逃生科教片,教育学生不玩火,安全用火,认真学会在火灾中自救逃生的方法,确保生命安全。另外教育学生认识食品卫生安全标志,购买安全食品,杜绝乱吃零食不良现象。

总之,我们一年来对安全管理花了很大心思,下了很大力气。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借鉴他山之石,进一步完善我校安全管理工作,以扎实的步伐继续向和谐、平安、文明的校园迈进。

突发事件应对法情况的自查报告

为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损失,我局充分利用每周二、四下午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时间,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和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安排布置应急管理工作,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全局职工积极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测试,并均取得了优秀成绩。通过不断地学习宣传,我局广大职工掌握了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提高了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为我局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和在突发事件面前能够沉着应对打下坚实基础。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总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型

市政府应急办、市公安局:

今年以来,我局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应急办的大力指导下,按照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都办发[]229号)文件精神和我局制定的“抓基层、打基础,抓落实、求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贯彻省、成都市和都江堰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各项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应对突发事件主要涉及到因突发严重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全市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食盐、食糖、饮用水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发生突变,要采取行政手段保障物资供应。通过努力,我局监管、防止突发公共事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主要商贸流通企业没有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及安全事故,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我局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成立了“商务局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我局局长杨水源任组长,分管领导吴枝建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市场供应、家畜屠宰、酒类流通突发事件等应急管理,同时加大对各商贸流通、餐饮、再生资源、生猪屠宰、民爆、外资外贸企业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指导力度,各企业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为主的商务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指挥体系。

(二)完善应急管理预案体系。

我局把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作为抓好应急工作的基础,认真研究各类商务领域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规律,加强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及时编制了商务局《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物资储备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民用爆炸物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商务局应急管理制度》。这些应急预案从预警报告、应急启动、保障措施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责任到人,程序清晰,为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市场信息监测。

我局先后确定由予乐市场、荷花池市场、家美福超市、嘉诚购物、城市购物、郡守府等30余户重点企业为商务信息直报点,重点监测面粉、大米、食用油、肉类、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库存数量、销售形势和价格走势等,定期上报市场商品供求监测统计数据,及时将重要商品销售流通分析材料上报政府及有关部门,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这些措施为确保市场供应异常波动情况下保障市场供应创造了条件。

(四)切实做好应急物资保障。

为切实保障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供应,结合商务工作特点,依据相关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市场监测。编制了《都江堰市物资储备应急预案》和《都江堰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定由都江堰市家美福超市、嘉诚购物中心、城市购物超市作为市级代储企业,由老邻居236家、红旗连锁15家、互惠超市11家、春熙商业6家、家美福超市4家,共计272家直营、加盟店作为乡镇级物资储备点。我市拟储备的救灾应急物资包括:速食食品(方便面、饼干、面包)、饮用水(纯净水、矿泉水)、日用品(卫生纸、毛巾、纸杯)、救灾用燃油(93汽油、0柴油)、其它物资(发电机、彩条布、应急照明灯、安全帽、电池、雨衣)等价值300余万元的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积极协调生猪养殖规模企业、重点生猪屠宰企业建立市级猪肉应急储备基地,目前,已确定辉润屠宰、祥瑞肉类加工、新鑫生猪屠宰、兴旺家畜屠宰、真诚屠宰、忠祥屠宰、卉景公司7家规模屠宰加工企业为猪肉供应应急储备企业。

(五)强化肉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在定点屠宰场(点)全面建立和推行屠宰畜源及出场肉品台帐管理制度、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肉品检验制度、举报投诉制度、统计监测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实现肉品质量安全责任可追溯。

二是严格肉品市场准入和购销货台帐制度,实行肉品安全协议准入制度、不合格肉品退市制度,坚决防止非定点屠宰场(点)出场的肉品、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

三是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屠宰信息统计制度,及时准确把家畜屠宰动态情况,上报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

四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净化肉品市场。协同工商、动检、公安等部门,在全市开展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的专项检查行动,通过多措并举,强化监管,保障了我市肉食品的安全。

(六)规范酒类流通市场。

为保证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我局认真执行国家、省、成都市酒类商品管理法规,加强酒类商品市场的监督管理。

一是认真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对全市酒类生产企业和酒类批发企业执行流通随附单的情况进行了抽查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我市酒类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都能够按规定向下游企业、经营户开具规范的《酒类流通随附单》,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现象。

二是认真执行不向未成年人售酒规定。要求我市各商场、超市、专卖店、酒店等经营场所摆放“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明示牌,并严格执行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有关规定。

三是加强酒类流通监管,确保酒类市场安全。我局不断加大监督力度,通过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有效遏制了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入市场,保证消费者喝上“放心酒”,全年查处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案件数量呈明显下降趋势。

(七)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

我局加大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监管,经常性的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责任落实、制度执行、预防措施、应急设施等情况。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除隐患,保证了成品油安全生产经营。

(八)认真开展商贸企业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我局多次组织人员对全市的商场、市场、超市、饭店、民爆、生猪屠宰等企业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检查治理。主要排查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大型商场、市场、超市、饭店等人员聚集场所的配电室设备配备、门窗、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灭火器和安全标示等;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大型促销活动事先申报制度情况。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各单位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的问题,进一步落实企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九)加大宣传,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综合素质一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应急知识的宣传工作。通过文件、会议、专题学习等形式,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学习掌握应急工作的程序、方式、方法等基本要求,提高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应急意识。

二是大力开展应急管理宣教工作。结合“安全责任落实年”,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深入企业、群众宣传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印发防范病害猪肉、假劣酒类商品的宣传资料,现场回答讲解群众关心的问题,使公众了解和掌握在遭遇突发公共事件时进行自救、互救及配合政府救援的正确方法,对增强广大民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应急综合素质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我市重要商品物资应急储备体系比较脆弱。

目前,已经确定的重要商品物资储备企业仅仅是企业从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来承诺,是一种市场化的商业储备,还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手段和调控手段,一些企业储备商品不足量或不到位的现象依然存在,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应急商品的供应仍然存在较大的问题。

(二)应急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经费。

保障重要商品物资储备是商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目前,国家、省、成都市已经建立了政府支持的重要商品、食品、生猪等应急储备体系,对应急储备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支持,极大的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也使政府对应急储备企业的监管落到了实处。由于我市财政困难,尚没有将储备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级应急商品储备工作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四、工作建议。

结合应急管理和商务工作实际,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商务各专项应急预案,扩大预案体系的覆盖面,增强预案内容的实用性。特别是加大对民爆企业、成品油供应等高危行业出台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二)充实应急管理机构。

督促各企业按照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进一步细化应急工作机构的职能,明确相互间的工作关系,把重点放在充实、加强和提高上,努力实现应急管理职责、机构的科学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三)加强危险隐患排查监管。

积极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全面掌握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对民爆、成品油等重大行业和领域采取更有力防控措施,形成实时监测和动态监管机制。

(四)加强应急商品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主动向上级汇报,积极争取重要商品物资储备费用,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确保应急储备商品真正储的下,拿的出,用的上。

五、典型案例分析。

(一)应对市场供应异常波动。

12月,由于肉类、食用粮油和液化气等居民生活日用品价格涨幅较高,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对低收入群众和社会困难群体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特别元旦、春节来临之际,日用消费品进入销售旺季和价格敏感期,为确保商品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生活,我局及时协调相关企业组织货源,丰富市场,保障供应。同时,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管和商品质量监督检查,为防范市场供应异常波动,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做出了积极努力。

(二)确保“8·13”、“8·18”虹口、龙池泥石流次生灾害”物资供应工作8月13日和8月18日,我市普降暴雨,导致虹口乡、龙池镇发生严重泥石流次生灾害,两乡镇道路、群众饮水设施多处损毁,受困群众达5000余人。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我局及时启动物资应急预案,共计投放价值251万元的抢险救灾应急物资,确保了受灾乡镇抢险、抢修受损道路、公共饮水设施工作顺利开展,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三)加强对商贸企业的服务管理。

10月期间,外地部分商场经营秩序有所异常的情况,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商贸企业的服务管理,更好的服务于广大消费者,维护社会稳定,商务局于10月22日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国美电器、精品家电城、苏宁电器、好又多、嘉诚电子、城市购物等商贸企业参加了此次会议。

突发事件应对法情况的自查报告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社会动员,协调联动。

4、属地先期处置。

5、依靠科学,专业处置。

6、鼓励创新,迅速高效。

十个环节。

1、接警与初步研判。

2、先期处置。

3、启动应急预案。

4、现场指挥与协调。

5、抢险救援。

6、扩大应急。

7、信息沟通。

8、临时恢复。

9、应急救援行动结束。

10、调查评估。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

根据《x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xx年度突发事件应对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区林业局xx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来全区共发生森林火灾起(一般火灾起,较大火灾起),过火面积公顷,受害森林面积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投入扑火人工个,出动扑火车辆余次。由于及时应对处置措施得力,全区未发生重大和特大森林火灾,未出现扑救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

1、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成立了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确定了具体工作人员。多次在党组会议、职工大会上安排部署,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森林防火工作。

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体系。

3、完善管理工作。依法治火,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开展靠前驻防和扑火演练工作,确保近年来没有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组织领导。层层签订了护林防火责任状,将护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头、山头、地块。确保森林防火层层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各项安排部署,加强森林防火检查督导工作。在春、夏两季火险高发期,林业局分别派出工作组赴重点地区、林地检查督导森林防火工作,确保重点林区安全度过森林防火紧要期,促进社会稳定。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干部群众防火意识。做到森林防火警钟长鸣。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将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森林扑火安全常识编印成宣传单,利用重要节假日分发到群众手中,使得人人皆知。在林区道路两旁设置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牌,使森林防火尽人皆知,做到群防群治。

四是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规定戒严区,明确戒严期,严禁一切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加强清明节期间防范,严格落实护林防火责任制。

五是加强森林防火扑火队建设。目前我区在保持了80人的区级护林员队伍和六个重点林区乡(镇)、街办组建的专业扑火队伍的基础上,区上又组织了护林防火灭火大队70人,对崛围山等重点林区、路口、山头和要害部位实行严封死守,巡视巡护。

三、存在的问题。

1、森林防火专项经费不足,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有影响。

2、防火基础设施落后。由于缺少经费,防火物资储备不足,一些护林站交通、通讯工具落后,遇有火情不能及时报告。

四、工作建议。

1、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各项经费落实到位,保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正常进行,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2、适时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的演练,并保持定期化,使机制常新常备。

根据《驻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xx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和《平舆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要求,县应急办对我县xx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进行了分析评估,形成了评估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应急办的及时指导下,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起数以及造成的死亡人数较往年均有较大幅度下降。

(一)自然灾害方面。xx年,根据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全县没有发生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自然灾害。

(二)事故灾难方面。xx年,全县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90起,死亡2人,同比下降33%。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水利农机、建筑施工事故为零,无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三)公共卫生事件方面。xx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络直报系统进一步健全,传染病、食品安全事件等统计报告更加全面、及时。没有发生突发事件。

件、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重大络安全案件、监所事件、群体性事件等,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发生起数和参与人数均有明显下降,全县社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xx年,查处散发法轮功宣传品案件6起,破获非法聚会案件3起,摧毁非法聚会点3个,刑事拘留2人,批语教育56人。发生5起一般性群体性事件全部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平舆县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xx年,我县认真贯彻上级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积极做好各项监测预警和防范处置工作,尽力避免、减少各类突发事件,经济社会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局面。

(一)健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体系。为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我县及时调整了平舆县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县的应急各职能部门均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公安、民政、气象、卫生、安监等部门不断推进各级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的各项工作职能,实行责任追究制,全县各乡镇、街道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健全了组织体系。

人员,确保能够规范、有序、快速处置突发事件。各级各职能部门在认真编制、完善预案的基础上,根据本级本部门情况组织了各级各类20余次的实战演练。

(三)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大物资筹备力度。各相关部门在充实应急队伍的同时,精心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县应急办组织各牵头单位分别举办了综合减灾、气象灾害防御和防汛抗旱等方面培训班,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村民进行了预防地质灾害培训,县安监局先后培训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691人。公安局、卫生局联合开展了消防武警和交通警察的医疗急救训练。公安部门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加大硬件投入,卫生部门对全县的急救指挥调度系统进行了全面的维护,保证了120呼救数字、模拟信号双接入,计算机辅助调度等。

物资储备是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必要条件。我县切实抓好物资筹备工作,民政部门储备了救灾帐篷、救生衣、棉被;水利部门储备了石料、大型抢险机械、麻袋、铅丝、木桩、照明工具等。

息,力争在第一时间获得疫情信息,有效预防了疫情发生;公安部门由110指挥中心牵头组织每月召开一次治安形势分析会,把分散于国保、反邪教、治安、刑侦等部门的不安定因素和涉稳类案件、事件信息,及时收集、整理,坚持编写全县治安形势分析报告,未雨绸缪,有针对性地提出打防要求。

(五)多措并举,提高应急处置水平。一是加强督查。县应急办和有关应急牵头部门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在汛前、三夏、动植物疫情易发期等时间段,进行督查,查看预案准备和演练情况,值班情况,同时以明传电报的形式要求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进行拉式大检查,挂牌督办;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县政府为应急工作添置了有关设备和物资,为应急处置打下了物质基础;三是开展了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的普查和监控。组织人员认真开展了风险隐患普查工作,全面掌握了全县各行业和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建立了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

(六)大力宣传,努力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活动。印制宣传资料15万余份,负责向群众发放。教育、民政、安全监管、公安、卫生、农业、食品药品监管、气象等有关部门广泛开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社区减灾、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传染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气象灾害应急避险等方面的宣传活动。二是着力抓好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县应急办协调新闻部门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新闻发布方式更趋多样、覆盖范围更加广泛,有效增强了社会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技能。

三、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应急管理和突发公共事件个人应对方法宣传,加强办事机构建设,整合资源力量。二是应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研判分析机制,加强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及不稳定因素发展变化趋势的预测,加强社会稳定局势的评估,增强工作针对性、主动性、实效性。三是应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专业队伍建设,开展应急处置的日常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攻坚处突能力。增强各职能部门在处置突发性事件时的协调配合,熟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方案和预案,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四是应加强应急救援保障的经费投入,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满足实战的需要。五是应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对突发公共事件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培训,切实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平舆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二0一0年元月二十八日。

根据区应急办《关于做好xx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和典型案例评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乡对xx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分析和评估。现将xx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如下:

(一)自然灾害。入汛以来,**乡先后遭遇四次特大暴雨袭击,所有村都不同程度受灾,最大降雨量达毫米。全乡因灾倒房97户287人,房屋室内进水、房前屋后崩坎滑坡797户2146间,紧急转移安置受灾人员49户125人。直接经济损失1398万元。农作物成灾面积3106亩,茶园绝收面积1502亩。直接经济损失1386万元。强降雨过程共导致我乡11条公路遭受大面积破坏,主要是路基坍塌,边坡塌方,桥涵冲毁、堵塞。9月以来,由于连续阴雨,在原先受灾的基础上,再度发生垮方和路基损毁。据统计,全乡累计坍塌方120处3000立方米,倒塌挡土墙85处约3200立方米,水泥路面受损1880平方米、砂石路面冲毁35公里,损毁小型桥梁3座。直接经济损失2550万元。灾情发生后,党委政府紧急应对,全体党员干部齐心抗灾,确保了大灾面前零伤亡、无大难,取得了抗灾抢险的胜利。

(二)事故灾难方面。xx年,全乡共发生安全生产事。

故5起,死亡4人,无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三)公共卫生事件方面。xx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络直报系统进一步健全,传染病、食品安全事件等统计报告更加全面、及时。没有发生突发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方面。我乡严格落实各项稳控措施,大力加强社会管控,积极开展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和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全乡发生刑事案件2起,全部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十二五”以来,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市和区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乡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完成了《**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基本形成了辖区内较为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和社会预警体系,预案体系和预警体系基本覆盖了我乡经常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方面,乡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科学修编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确保了全乡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召开安全生产大会,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时常召开防范重-23。

应急自救知识相对欠缺,自救能力还不强。二是预案还不够细。应急预案编制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预案的科学性和操作性还不够强。三是应急演练规模较小、联动性不高,针对性尚需加强。四是应急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工作需继续加强。

面对多变的经济社会形势,我乡计划通过以下措施,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一)强化制度,全面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重点落实领导责任制,层层抓好落实,并依照应急目标管理考核程序和制度,对于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一抓到底,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继续把应急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务求使全乡上下充分认识到,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换的关键时期,突发事件仍然易发;充分认识到,我乡经济社会虽然取得了较快较好的发展,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背后往往潜藏着许多的矛盾和危机,各种突发公共事件也难免出现;充分认识到,继续把应急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并长抓不懈,尽快使全乡的应急管理工作进入常态、稳态是当前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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