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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汇总14篇)

时间:2023-11-05 07:30:57 作者:雁落霞 县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汇总14篇)

自查报告是在某一特定时期内对自身工作或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梳理的一种书面材料。接下来,请大家一起来看看这些优秀的自查报告范文,或许能给我们一些启发和借鉴。

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四川省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的文件精神。督促辖区内71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不合格产品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等制度,食品出厂必须经过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销售,确保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严格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食品及相关原料溯源、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退市。积极倡导和鼓励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实施风险自查报告制度。

具体采取的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内部质量管理。督促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制度,指导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二是对71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企业档案,按不同监管等级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动态监管。三是抓巡查实效,落实回访制度。采取日常监督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管。对于巡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关注企业的整改情况并做好回访。每年对每家食品生产企业巡查不少于2次、小作坊巡查不少于3次,巡查率100%。四是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完善自律机制。根据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需要,通过约谈、培训等方式,进行分类指导,对症下药,突出实效。今年,已组织两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培训会,培训食品生产加工从业人员150余人次,并对部分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了约谈。五是强化监督抽查,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去年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的抽检力度,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严厉的处罚,增加企业违规成本,促使其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六是建立质量预警机制。对于监督管理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落实整改,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四川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任务,加大对xx区食用农产品的整治规范力度,xx区食药监局三项措施,使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的落实扎实、具体、可操作。

一是宣传培训,全面动员。首先是组织全局监管人员及辖区15个镇(街道所)食药监所负责人进行培训。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四川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食用农产品综合市场为重点,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履行进行查验义务,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监管工作;其次是通过约谈和培训方,督促全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负责人及食品经营户提高意识,严格按照要求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制定工作计划。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行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的实施计划》,按照以点带面、主城区市场先行的工作方法,按批次分步开展。第一批自4月份开始,要求xx区安富综合农贸市场、纳溪重百超市作为试点单位,先行规范合格。并对试点单位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节点做了详细安排部署,包括进行人员培训、落实各方职责、推进快速检测室建设和农残公示led的建设,安排快检等重点工作,确保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能顺利推行。

三是督查跟进。一是我局加大督查力度,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市场开办单位落实市场第一主体责任,重点检查了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是否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保留进货票据和相关证明文件,检查市场开办者审查经营者证照和基本档案。二是环境卫生检查,查卫生环境和有无其他违法行为。三是帮助市场主办单位和大中型超市在检测室设置led建设和使用方面进行规范。目前xx区15个乡镇街道和重百超市落实了食用农产品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自检室验,配备检测设备,做到每天自检5个批次。其他无自检验室的市场和超市实行每天送检,由xx区农业局集中抽检。纳溪商城、百梯市场、综合市场及大中型超市分别安装led显示屏,对当天的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结果进行了滚动公示,其他市场和超市实行张贴公示。

(三)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为有效提高餐饮行业从业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规范操作的能力,增强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保障xx区餐饮食品安全,2014年全面深入全区15个镇(街道)针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农村流动厨师、乡镇政府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专业加工服务者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并进行考核,同时做了技术支持;定期抽调精干力量免费上门进行培训。全年共组织培训21次,参训人员达1700余人。

在全市率先以区府办名义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我局制定了《xx市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xx市xx区农村群体聚餐监管督导工作意见》和《xx区农村群体聚管理办法》,并印发了《xx市xx区农村群体性聚餐操作与管理工作手册》,强化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目前部分乡镇政府针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指导因地制宜提出了实施细则,已经明确给予包干工作经费,比如龙车镇和上马镇是100元/次,由镇财政和村(社区)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经费各列支50元。农村自办群体性聚餐依靠实地派员指导工作,加强农村自办群体中宴席的申报管理和指导。组织全区300多名农村流动厨师进行专项培训,对其进行备案登记管理。全年接受申报和派员指导农村聚餐活动2000余次,确保全区农村群体聚餐无一例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结合《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出台,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泸纳食安办〔2014〕3号)文件精神,由区政府组织,我局牵头,各镇(街)配合,对全区的所有学校、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许可情况、员工的健康管理及培训、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行拉网式检查和专项整治,共检查各级各类学校食堂135家310余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35份。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推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远程视频监控(明厨亮灶),对学校食堂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2014年分4次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0小时,共计40余小时。

(五)四川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我局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了《四川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制定了《xx市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函》(泸纳食药监函[2014]16号),经区委、区政府制定印发《xx区乡村旅店餐馆及农家乐专项治理方案》,按治理要求认真贯彻执行。针对辖区内的旅游景区建立了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区域协作机制,建立起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在旅游景区显著位置设立了12331公示牌、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另外,政管理部门已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和餐厅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工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完善景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增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我局联合区旅游局适时对整治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对管理不严、问题突出、隐患较大的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严肃处理,督查结果计入监管部门年终绩效考评。

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了市食药监局转发省局《关于开展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食药监发〔2015〕7号)文件精神,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严厉打击白酒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泸纳食药监〔2015〕4号)文,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白酒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普查工作,对辖区内的散装白酒生产经营单位做到了“家底清、情况明”。深入辖区15个镇(街道)的白酒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核查。我区共有散装白酒经营户359家,其中生产环节80家,销售环节221家,消费环节58家。359家白酒经营单位全部建立了监管档案。

二是加强对散装白酒的快检和抽检。对196家散装白酒经营户进行了快检,未发现甲醇超标。抽检有针对性,加强对去年抽检不合格及未抽检的白酒生产经营单位的抽检,确保抽检覆盖率100%。此次专项整治共抽检了50家白酒生产经营单位52个批次的白酒,样品全部送往xx市酒检中心检验,检测指标的结论均为合格。

三是对白酒抽检不合格企业进行及时处理。2014年对白酒抽检不合格的4家经营单位进行了处罚,罚没金额27059元。其中xx区曾尚武酒类经营部生产部合格白酒,没收其不合格白酒450kg,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2000元。今年一季度抽检未发现不合格白酒。

四是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严厉处理。2015年1月xx区龙车镇阳坡村曾学桂未经许可从事茅台酱香酒生产。我局给予曾学桂责令改正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没收其违法生产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对其处货值金额五倍罚款,计人民币462700元。

五是强化培训,签订责任书。2015年2月13日在局会议室召开了“白酒生产企业、小作坊食品安全培训会”,辖区内68家白酒生产企业及小作坊业主参加了会议。我局还统一印制白酒生产经营警示语,与白酒生产经营者签订承诺书和责任书,并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

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部署,我乡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这个中心,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我乡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乡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安全责任网络,我乡及时调整了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由乡长杜茂莹同志任主任,分管领导吴强同志任副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村支两委为成员,构建了一支由十二人组成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并落实“一专三员”岗位职责。构建了全覆盖的监管网络,建立了检查、学习培训、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

乡政府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公示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12315,在各村开设了公开栏5块、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条幅7条,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让老百姓学会鉴别假冒伪劣食品,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监管工作氛围。

我乡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成立以后,逐步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综合协调经费保障机制,制定了《乡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乡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及各项制度》、《乡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制度》、《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明确了目标责任,为顺利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奠定基础。

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这一宗旨,我乡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了无证无照经营、地沟油、学校食堂卫生等专项检查工作。对全乡境内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并与他们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餐饮业主要检查了“三证”办理情况、有无使用“地沟油”、内部设施情况,有无防蝇设施和冷藏设施,以及环境条件等。食品流通单位主要检查“瘦肉精”、畜禽产品、“三证”情况、不合格、过期产品是否上架。小作坊主要检查设备是否安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各种证照是否齐全,以及卫生环境条件等。检查中,检查人员一方面检查企业、商户生产经营食品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向生产经营人员讲解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同时对部分购买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对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责令限期整改。

通过食品安全检查,净化了全乡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公众的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得到加强,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薄弱环节,部分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乡食安办检查人员食品安全知识还很薄弱,主要是缺少专业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导致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难以到达预期效果;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三是上级部门与乡食安办缺少联系沟通。主要体现在缺少联合执法的联系,各自为政。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四是加大督查力度。把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去落实,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对突发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全乡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切实保障全乡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活动开展以来,我街道在市药品管理局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直接领导和大力支持帮助下,以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食品安全示范街道的创建为契机,进一步重视和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食品监管,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食品安全工作总体平稳,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促进了社会和谐。

活动开始初,街道办事处将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纳入办事处主要工作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杨亦武为组长、以各位副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先后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和村、社区食品药品协管员会议,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同时要求各部门单位团结协作,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示范街道的创建工作。

为了做好创建工作,办事处配备了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建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充分发动基层力量,各行政村和社区都配备有食品安全协管员,从而保证人力到位,尽最大努力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办事处将创建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充分保证创建所需的一切经费,创造必要条件让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我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年初有计划、工作有部署、年终有总结。创建食品安全工作措施有力,定期检查落实,确保工作计划顺利进展,完成预期目标。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了街道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制度,以及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每年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节前食品安全检查,保证市民买得放心,吃得安全。近两年,我街道未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

街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创建工作的意义,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利用“邻居节”活动等载体,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宣传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全街道设立6块永久性宣传牌和标语。所辖各行政村均有1条以上永久性食品安全宣传标语,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栏或板报,定期更新内容,每季度不少于1次。

大力开展“六进五个一”宣传活动,即宣传工作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做到每个村〈社区〉有一名食品安全信息员、一个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栏、一幅食品安全宣传画、每户备有一本食品安全知识小册子、学校每个学期开辟一堂食品安全知识专题课,普及消费者食品安全和法律法规知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有专门教师、有指定课本、有固定课时、并开展学期教学评价。

7月22日,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恳谈会在办事处4楼会议室召开,来自街道的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社区书记主任、校长等近30人参加了恳谈会,并积极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宝贵建议。10月7日,召开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座谈会,各社区主任参加,座谈会进一步加深了各社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

我街道处于市区中心区域,城市化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化功能日臻完善,农业村相对较少,农产品生产数量少,所以将大部分精力放在城区内的食品安全管理方面。

(一)认真做好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

我街道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5家,其中1家停产,1家小作坊。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清楚,无食品生产单位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辖区内4家应取证的28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均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各生产企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实施进货验收,均符合质量安全要求。各企业按照有效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工艺流程科学、合理;从业人员定期体检,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产品出厂进行质量检验;出厂销售食品均进行预包装或其他形式的包装,标签标识合法;各企业均建立详细明确的生产和销售记录。

食品生产企业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没有发生使用非食用原料或不合格原料;没有发现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现象;没有伪造食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的现象;没有发现生产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食品及相关产品的行为。生猪实行定点屠宰,无私屠滥宰行为。

(二)认真做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

我街道共有5家超市、8家放心店,各店建设均达到要求,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建设规范统一,食品配送面达70%以上;辖区内各学校商店均建成连锁店或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食品配送面达30%以上。

街道共有786家食品经营单位,均办有齐全的经营证照,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按照核准项目范围规范经营;各单位均有齐全的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和索证索票、进货检查验收、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等制度。食品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随身携带健康证明。

多年来,街道辖区的食品经营单位未发生经销“三无”、腐败变质的食品的现象;没有发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以及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没有经营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没有经销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和包装装潢的食品;食品广告或说明实事求是,诚信宣传,无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街道有3家菜场,1家副食品市场,353户经营户。农贸市场每日开展食品质量快速定性检测,并在市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食品加工、活禽宰杀设立均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进行;生、熟食品实行分区销售,不致生熟混淆。熟食品从业人员做到衣帽整洁卫生,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店家使用专用工具。凉拌食品销售者有冷藏设备和相关措施;销售畜禽类食品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三)认真做好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工作

街道共有餐饮及食品经营单位335家,5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全部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各餐饮单位均规范建设,做到证照齐全,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并上墙;有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定期开展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对农村自办宴席和民工食堂有管理措施,大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和指导。

各餐饮单位食品及原料采购均严格执行卫生要求,入库验收及时记录;库房不与非食品混放,无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食品,冷藏设施正常运转;厨房内外环境整洁,认真做好防蝇、防鼠、防尘工作,加工用设施、设备、工具干净;加工过程严格按卫生要求执行,凉菜间配有温度计,确保温度低于25℃;严格按要求做好餐饮具消毒保洁工作。

街道主要街道及学校周边无食品流动摊贩。食品摊贩做到亮证(临时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经营,在密闭条件下(亭、隔、棚)制作食品,有防蝇、防尘设施,采用工具售货。辖区内各学校均按教育局规定,统一实行食品配送工程,一般副食品和米、面、油、肉、禽、蛋等大宗食品的定点配送,蔬菜、水产品和豆制品实行定点采购。生活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

总之,今年以来,我街道对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示范街考核验收标准》,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积极开展了创建工作。经过自查,达到了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创建标准。

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辽宁省食品安全基本标准考核评价细则》的要求,现将我镇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安全责任网络,我镇及时调整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卫生副镇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构建了一支由64人组成的食品安全助理检查员队伍,各行政村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小组,构建了全覆盖的监管网络,建立了检查、学习培训、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

镇政府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开展了省食品安全核心知识和96151食安热线宣传活动,在各村开设了公开栏24块、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条幅4条,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让老百姓学会鉴别假冒伪劣食品,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成立以后,逐步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综合协调经费保障机制,制定了《镇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镇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镇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及各项制度》、《镇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制度》、《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明确了目标责任,为顺利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奠定基础。

四、突出重点落实举措。

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这一宗旨,我镇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了无证无照经营、地沟油、学校食堂卫生等专项检查工作。

对全镇境内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种养等200余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并与他们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餐饮业主要检查了“三证”办理情况、有无使用“地沟油”、内部设施情况,有无防蝇设施和冷藏设施,以及环境条件等。食品流通单位主要检查“瘦肉精”、畜禽产品、“三证”情况、不合格、过期产品是否上架。小作坊主要检查设备是否安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各种证照是否齐全,以及卫生环境条件等。对粮、肉、蔬菜、奶制品、儿童食品等重点产品进行实地检查。检查中,工作人员一方面检查企业、商户生产经营食品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向生产经营人员讲解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同时对部分购买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对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责令限期整改。

通过食品安全检查,净化了全镇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公众的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得到加强,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薄弱环节,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急待解决。

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相关执法部门单打独斗,不能与镇政府保持一致,各干各的。执法部门执法不认真,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只负责检查工作,对违法行为无法处理。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会议、印发食品安全卫生小册子,对广大生产者和消费者进行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卫生意识。

二是加大整改力度。对不合格的食品要全部下架、封存、销毁。对限期整改不到位,坚决予以关停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加大督查力度。把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营性工作抓下去,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对突发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群众健康。

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全镇关于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全镇关于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我镇接到《**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管工作的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我镇食品卫生安全自查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我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了我镇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防止发生集体中毒事件,保障全镇居民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我镇正常生活秩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现将我镇食品卫生安全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管理我镇始终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把食品安全作为保障我镇居民身体健康,维护我镇稳定的重要工作来认真对待,于20xx年4月29日由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邓强同志组织召开20xx年**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

1、在会上传达了**市关于20xx年食品安全卫生会议精神;

5、安排我镇司法所、派出所针对有关食品添加剂方面的知识进行宣传;

我镇召开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会,参会人员有**市卫生监督所所长许发明同志、镇分管领导彭华容同志、社事办主任陈作珍同志及各村村主任、游厨、镇上餐饮单位负责人等。在会上许发明同志对食品安全做出了详细的要求,比如:三证要求;厨房设施要求等。从各个方面对食品卫生安全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解释。从事食品加工方面的负责人积极发问,并对我镇食品安全卫生提出了宝贵意见。

为保证我镇经营安全卫生高效运转,各村对村上游厨进行登记,并再次进行统一培训;新市工商所、镇卫生院对我镇8家餐馆、11家米粉店、2家食堂、2家农家乐、8家腌卤摊店、3家蛋糕店进行检查、3家药店、***个村医生;畜牧兽医站对我镇***户养殖大户进行检查。在此检查期间发现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

一、发现除学校食堂、老文大排档、正红旗酒家有卫生许可证。其他单位均无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二、除学校食堂坚持索要索证登记,其余均无索要索证登记或不全。三、个别医生有超执业范围执业。

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我局对照《州商务局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对2**2年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流通股,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2**2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二是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三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四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五是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消费品农家店” 建设,逐步实现了食品、副食品和日用消费品市场的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为人民群众创造了“购买放心、消费放心”环境。六是我局与城区六家生猪定点屠宰厂 (点)、四户大型超市、一户“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一户综合农贸市场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我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出台了《xx县2**2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云南省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并下发到全县6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和20户商贸流通企业。

我局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并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私屠滥宰、酒类专制等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州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私屠滥宰、酒类专制等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了我县开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私屠滥宰、酒类专制等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时间、方法、步骤,明确了任务和职责。

(一)认真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民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2**2年,全县完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20个日用消费品农家店的建设改造工作。形成了县向(乡)镇配送,(乡)镇向村辐射的配送体系,从源头上有效解决了假冒伪劣商品的流入问题,特别是抑制了不安全食品、伪劣农药、化肥流入农村导致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为农民群众“买得称心、吃得放心、用得安心”提供了可靠保障。

自2**1年12月至2**2年10月底期间,我局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打击私屠滥宰、酒类专制等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和酒类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整治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75人次,出动车辆50余台次,累计检查单位367家,整治重点地区55个次,整治重点单位97家。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5条,并得到及时解决。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三)认真开展猪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我局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肉食品安全工作,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安排市场监管人员节庆期间不放假,坚守岗位,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2**2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3人次,出动检查车辆42台次,累计检查单位21家 186人次,检查肉类市场20个417人次。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26条,并得到及时解决。接到举报投诉1起,调查、核实、处理 1起。我县没有发现出售“白皮肉”和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以及猪肉及肉食品含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确保了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

(四)认真做好猪肉产品安全监测

我局高度重视猪肉食品安全,严格检疫检验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城区定点屠宰企业、农贸商场巡查鲜猪肉市场情况,掌握鲜猪肉市场供求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加强鲜猪肉市场的管理,确保猪肉食品安全。

(五)认真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我局每月及时上报楚雄州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月报表、楚雄州2**2年畜禽屠宰专项整治月报表、楚雄州商务领域2**2年酒类专项整治月报表、楚雄州商务领域2**2年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月报表,每星期发布鲜肉不同部位零售价格情况和生猪屠宰管理的情况及时在《双柏商务信息网》中向有关部门通报。同时,根据上级的指示,同时,积极配合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信息报送工作,确定了一名信息联络员,切实负责将我局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的主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一)取得的成效

2**2年,通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私屠滥宰、酒类专制等专项整治工作,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扼制,净化了肉类、酒类市场,市场猪肉品品质、酒类质量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检疫率实现100%,酒类送检100%。乡镇建立生猪定点屠宰点进场屠宰率达80%、酒类送检80%以上。通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为农民提供了安全放心的购物平台,改善了农村消费环境。

(二)采取的措施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生产散装白酒个体户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和散装白酒生产个体户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散酒抽检,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和抽检不合格的散装白酒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抽检不合格的生产散装白酒个体户不得擅自生产、销售,实行谁生产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现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及抽检不合格的散装白酒,做到及时报告,经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和散装白酒市场查处力度。经信局组织、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督查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猪肉、散装白酒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变质变味猪肉和抽检不合格的散装白酒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一)经费保障情况

我局加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费投入力度,经费投入较上年有所增加,做到实报实销。

(二)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工作政策性强,执法难度大,为了使执法人员掌握好基本知识,强化依法行政和岗位责任意识,我局通过会议等各种形式,利用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报刊杂志等资料,积极组织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为了做好肉品和散装白酒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我局于6月9日,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组织执人员,利用街天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肉品和散装白酒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我局认真落实上级组织和领导批示,调查落实群众举报事件,及时回复,按时上报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信息,认真完xx县人民政府等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一是全县屠宰场点屠宰和生产散装白酒个体户生产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山区乡镇人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屠宰量小,散装白酒生产很多是自产自销的家庭作坊,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工作难度较大。

二是屠宰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落后,多数乡镇屠宰厂(场)设施陈旧、老化,任停留在人工屠宰,散装白酒生产多是自产自销的家庭作坊,难以监管,不能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希望各乡镇将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

三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一).进一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整治,通过规范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对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的执法力度。

(二).加强部门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把解决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的各项措施与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做到标本兼治。把专项整治与强化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完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猪肉和酒类流通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半年来,我镇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先进镇创建工作要求,对照食品安全先进镇创建标准,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现具体自查如下:

二是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形成整改记录;

三是按要求上报检查信息,同时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对广大群众宣传到位。全镇形成上下联动的局面,确保了食品安全管理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我镇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全镇干部包片”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落实目标责任书,压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信息报送制度、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教育培训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建立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到“无事有预防,有事能应对”,真正形成了科学合理的应急救援体系,为食品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

针对工作部署,成立专门检查小组深入各村居开展督查反馈整改。同时,镇综治中心牵头,定期以食品加工小作坊、中小学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和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宗教场所节日聚餐等高风险业态为重点开展检查,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针对节日活动,节前深入村居市场抓好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生活安定祥和。积极协调安监、消防、公安、市场监管、供电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目前排查出xx件食品安全隐患,全部得到有效整改。在整改的同时,利用村居、市场宣传栏,大力宣传有关部门加强食品监管、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所取得的成效;利用重要节点,在xx镇集贸市场发放宣传单、现场咨询等集中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发放资料xxx余册,组织培训x场次,营造了全民重视食品安全的氛围。

(一)全面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全镇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教育机制,将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增强培训工作长效性、制度性。

(二)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维护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群众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进行奖励。进一步畅通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

(三)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完善各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责任制的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队伍,让各村居食品安全有专人负责,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让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化、经常化。

(四)加强应急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凡因工作不得力,抢救不及时,人为造成重大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加大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每季度开展一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加强跟踪整改,做到对辖区重点安全隐患点和多发性部位情况清,底子明,应对及时。

镇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县发文件要求,对照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方案,认真自查。20××年我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切实抓好我镇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保证了我镇食品安全事故零发生。现将我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镇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派出所、综治、卫生等部门的人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负责检查辖区内的各食品加工、零售店、餐饮店,督促他们按月分类保管食品进货单,严把食品加工、流通、消费各道关口。同时,与各村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村干部监督本村畜禽屠宰、农产品加工的责任。并在每个村设食品安全信息员1名,确保第一时间知晓食品安全有关情况。

20××年我镇以“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主题,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分发宣传资料等方法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牢固树立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定期、不定期会同派出所、综治办、工商所、卫生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加工点、超市、市场、餐饮服务业、学校及其周边的商店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1、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和非法使用添加剂食品经营、加工商店。对全镇的商店及餐饮服务业进行检查,未发现有无证照经营的。各种卤制品、熟食的加工店里未发现有非法使用添加剂行为。

2、加强对商店“三无”食品的检查。我镇联合工商所及镇派出所的工作人员重点对学校周边的商店进行了检查,查获“三无”食品十余类三百多件,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把好环境卫生关,在检查中,存在卫生条件不达标,当场责令整改。

4、加强学校、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食堂食品安全。我镇组织教育、卫生院、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建筑工地的食堂进行安全检查,要求食堂保持整洁卫生,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学生、民众的身体健康。

食品安全工作的自查报告

我局对照《州商务局20**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对2**2年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流通股,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2**2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二是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三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四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五是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消费品农家店”建设,逐步实现了食品、副食品和日用消费品市场的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为人民群众创造了“购买放心、消费放心”环境。六是我局与城区六家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四户大型超市、一户“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一户综合农贸市场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我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出台了《xx县2**2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云南省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并下发到全县6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和20户商贸流通企业。

我局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并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私屠滥宰、酒类专制等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州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私屠滥宰、酒类专制等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了我县开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私屠滥宰、酒类专制等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时间、方法、步骤,明确了任务和职责。

(一)认真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民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2**2年,全县完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20个日用消费品农家店的建设改造工作。形成了县向(乡)镇配送,(乡)镇向村辐射的配送体系,从源头上有效解决了假冒伪劣商品的流入问题,特别是抑制了不安全食品、伪劣农药、化肥流入农村导致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为农民群众“买得称心、吃得放心、用得安心”提供了可靠保障。

自2**1年12月至2**2年10月底期间,我局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打击私屠滥宰、酒类专制等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和酒类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整治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75人次,出动车辆50余台次,累计检查单位367家,整治重点地区55个次,整治重点单位97家。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5条,并得到及时解决。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三)认真开展猪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我局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肉食品安全工作,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安排市场监管人员节庆期间不放假,坚守岗位,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2**2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3人次,出动检查车辆42台次,累计检查单位21家186人次,检查肉类市场20个417人次。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26条,并得到及时解决。接到举报投诉1起,调查、核实、处理1起。我县没有发现出售“白皮肉”和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以及猪肉及肉食品含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确保了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

(四)认真做好猪肉产品安全监测。

我局高度重视猪肉食品安全,严格检疫检验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城区定点屠宰企业、农贸商场巡查鲜猪肉市场情况,掌握鲜猪肉市场供求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加强鲜猪肉市场的管理,确保猪肉食品安全。

(五)认真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我局每月及时上报楚雄州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月报表、楚雄州2**2年畜禽屠宰专项整治月报表、楚雄州商务领域2**2年酒类专项整治月报表、楚雄州商务领域2**2年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月报表,每星期发布鲜肉不同部位零售价格情况和生猪屠宰管理的情况及时在《双柏商务信息网》中向有关部门通报。同时,根据上级的指示,同时,积极配合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信息报送工作,确定了一名信息联络员,切实负责将我局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的主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一)取得的成效。

2**2年,通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打击私屠滥宰、酒类专制等专项整治工作,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扼制,净化了肉类、酒类市场,市场猪肉品品质、酒类质量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检疫率实现100%,酒类送检100%。乡镇建立生猪定点屠宰点进场屠宰率达80%、酒类送检80%以上。通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为农民提供了安全放心的购物平台,改善了农村消费环境。

(二)采取的措施。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生产散装白酒个体户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和散装白酒生产个体户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散酒抽检,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和抽检不合格的散装白酒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抽检不合格的生产散装白酒个体户不得擅自生产、销售,实行谁生产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现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及抽检不合格的散装白酒,做到及时报告,经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和散装白酒市场查处力度。经信局组织、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督查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猪肉、散装白酒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变质变味猪肉和抽检不合格的散装白酒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一)经费保障情况。

我局加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费投入力度,经费投入较上年有所增加,做到实报实销。

(二)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工作政策性强,执法难度大,为了使执法人员掌握好基本知识,强化依法行政和岗位责任意识,我局通过会议等各种形式,利用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报刊杂志等资料,积极组织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为了做好肉品和散装白酒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我局于6月9日,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组织执人员,利用街天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肉品和散装白酒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我局认真落实上级组织和领导批示,调查落实群众举报事件,及时回复,按时上报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信息,认真完xx县人民政府等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一是全县屠宰场点屠宰和生产散装白酒个体户生产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山区乡镇人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屠宰量小,散装白酒生产很多是自产自销的家庭作坊,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工作难度较大。

二是屠宰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落后,多数乡镇屠宰厂(场)设施陈旧、老化,任停留在人工屠宰,散装白酒生产多是自产自销的家庭作坊,难以监管,不能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希望各乡镇将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

三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一).进一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整治,通过规范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对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的执法力度。

(二).加强部门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把解决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的各项措施与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做到标本兼治。把专项整治与强化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完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猪肉和酒类流通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宣传到位一是迅速成立组织,成立了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食品安全领导及工商、市场等有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并及时召开全镇各村、镇直各单位、各中小学单位负责人等会议,要求与会人员按方案迅速贯彻落实。三是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利用过街横幅、广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动员,强化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在全镇上下形成浓厚的氛围。

措施到位根据镇食品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一是各被检单位自检一次。要求所有个体、单位都必须按照县政府对本次检查的行业标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二是各职能部门明确任务,分工负责。教育办对全镇中小学校进行检查。公安、工商对所有副食销售点、餐饮企业进行检查。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对所有养殖、产品加工场所进行检查。三是严格组织检查验收。由镇主要负责人带队,分管领导、综治、公安、教育、工商等单位参加,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全方位验收检查。

点面到位对全镇范围内所有与食品有关的种养、流通、加工、餐饮的各个行业进行一次全方位安全检查。做到一家不漏,一个摊点也不放过。共对全镇164个食品企业、经营户进行了逐一检查,其中种养业53家,加工业56家,流通业35家,餐饮业20家。我们在检查过程中本着对业主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对各家的有关种养饲料、加工的有关配料、外包的油盐配料、副食销售的产品进了全面仔细的检查。在检查中我们查出存在问题共6家,其中无卫生许可、未办理营业执照的2家,均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查出销售三无产品的4家,并对其三无产品全部给予没收。对在校园内开设的小卖部,均要求限期取缔。

经过周密的部署和全方位的检查,并在日常工作中投入大量的人员和精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必要的食品、产品检测设备,只能靠人工检查等手段,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影响了检查质量。二是没有专业人员,缺乏专业知识。缺乏对假冒伪劣产品认定能力,无法轻易下结论。食品安全是件大事,必须长期抓,经常抓,尤其是临近双节,食品安全更显重要,我们将以此次安全作为今后食品检查的起点,不断完善有关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并列入到镇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不断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坚持严管重罚,确保我镇食品安全合格卫生,为全镇人民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

超市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贯彻执行道食安办发【**】7号文件精神,**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6月18日上午,我局在道县步步高超市进行了“道县食品安全宣传周广场宣传活动”。我局食品安全工作着重从发放粮食质量安全科普宣传手册,组织“放心粮油”企业展示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粮油产品,开展咨询服务,普及科学知识。提高酒类经营者依法经营酒类的自觉性,为确保广大人民消费者吃上“安心米”,喝上“放心酒”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酒类管理工作。

(一)加强了酒类法律法规的宣传。

1、加强宣传发动,规范酒类市场管理、安全饮酒深入人心。为贯彻和落实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网络、电视等媒体在县城及乡镇集市大力宣传酒类法规。**年6月18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宣传册300余份,制作板面6块、宣传横幅2条。让广大消费者对一些酒类真伪的识别以及对酒类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

2、通过这次宣传,使酒类经营户基本了解了酒类法规政策和酒类生产、销售活动中必须遵守的经营规则以及办理酒类批发许可证和零售备案登记证的程序和要求,为下一步办证和整治规范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3、加大了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的办证力度。目前,我县县城办证率为98%,乡镇办证率为90%。同时,完善了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和建立台账制度,普及率达到90%以上。

(二)开展了酒类市场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为加大酒类稽查力度,确保酒类市场规范有序,全面推行酒类市场准入机制,坚决打击无证经营行为,营造一个诚信经营、安全放心的酒类市场环境,开展“选购放心酒”日活动。我局集中力量对我县酒类经营户进行了检查和整治。重点检查了大型超市、名烟名酒店、酒类批发零售店。开展专项执法的内容:执行酒类批发许可制度、酒类零售备案登记制度、《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使用及办理情况,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执行情况。

二、市场监管工作。

1.食品安全宣传资料进商场、进超市。按照商务部门职能的食品安全,印发400余份宣传资料发至各大小商场、超市、门店,要求各商场、超市、门店时刻不能忘记食品安全,并向顾客宣传和讲解食品的安全性能。

2、加大商场、超市的巡查力度。商务局安排市场运行股的所有工作人员,每两天进行一次巡查。查阅进货票证、进货渠道、货源产地及有效期。一旦发现不符合国家规章标准的一律封存,不得出售。

3、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开通12312举报投诉热线,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各商场、超市销售假冒伪劣食品。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4、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实行公开承诺制度,提高酒类经营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通过组织引导和制度建设,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使粮油、酒类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诚信度有明显提高。

5、利用“12312”举报投诉中心,及时解决群众举报各类食品安全问题。

这次活动的开展为今后的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及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对不符合规范的酒类生产批零企业坚决不予办证。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工作总结

县人大教科文卫工委:

我局对照本部门职责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对我县20xx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20xx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药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落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为第一责任人。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三是加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四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五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七是商务局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含瘦肉精”残留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自我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含瘦肉精”残留猪肉、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对重点对市场上的肉摊实行每周统查与每日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检测到“瘦肉精”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县屠宰办的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现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做到及时报告,商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市场查处力度。县屠宰办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猪肉批发、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变质变味猪肉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今年以来,通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含瘦肉精”残留猪肉、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扼制,净化了肉类市场,市场猪肉品品质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检疫率实现100%。同时,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也在下一步规划之中。

为了做好肉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县商务局以今年“食品安全年”为契机,组织县屠宰办执法大队成员,在县城内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拉跨街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肉品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屠宰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落后,对“瘦肉精”等一些最新检测设备相对缺失。目前,乡镇未建设屠宰厂,私屠滥宰的局面还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对乡镇肉品监管的难度增大、监测难。乡镇屠宰户以人工屠宰为主,屠宰工具、方式都不能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希望各乡镇将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1、进一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整治,通过规范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对生猪定点屠宰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县城的执法力度。

2、加强部门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把解决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的各项措施与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做到标本兼治。把专项整治与强化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工作总结

做到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了年度财政预算,实行统筹安排,实报实销;纳入了全镇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做到了职责分明;做到了每季度研究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确保了党政同责;做到了及时充实调整组织机构,完善了镇、村、组三做网格化体系建设,做到了全镇全覆盖,不留死角。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广大市民知晓率。充分依托阵地优势、信息发送、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集镇街道宣传服务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有效宣传手段,提升知晓率;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广大市民满意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管理,与市监分局定期检查,重大节假日联合执法,确保全镇食品安全,特别是对奉新五中、中心小学及两个幼儿园重点督查,做到了明厨亮灶,确保了学校食品安全,全镇无一起群众举报食品安全事件,提高了满意度;加大了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针对以前买卖野生动物、饭店食用野生动物的现象,我镇食安办与市监分局加强联合执法,定期在农贸市场及各饭店进行明查暗访,发现一例,严肃处理,并在社会上公开曝光。至目前为止,全镇没有一起买卖野生动物行为,各饭店没有一例食用野生动物现象,有效地制止了不良行为,野生动物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在集镇及进村路口树宣传牌x块,向各村组发放宣传资料上千份,同时组织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市监分局进行专题讲课,在全镇倡导不乱食用野生蘑菇的倡议,有效地保障了全镇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全镇没发生一例因食用野生蘑菇的中毒事件。

在农村群体性聚餐上,我们严格执行报备制度、审批制度、签订协议、发放告知书、报送菜单等一系方法,建立了一整套台帐,确保聚餐地点、时间、因何事集聚、举办人、承办厨师等一目了然。特别是今年,我镇建立农村群体性聚餐微信群,聘请了各村会计为监管员、每个村小组长为信息员且发放了工作牌,完善了大网格化建设,确保了信息报送及时有效,实时监控到位。

虽然我镇在食品安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在迎接市创建示范城市建设中得到了肯定,这与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指导分不开的。我镇食品安全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短板,特别是在加大执法力度仍需加强,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扬长避短,乘势而上,实现新突破,更上一层楼。

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在上级部门的帮助指导和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要求,以保障群众饮食安全为工作重点,圆满完成了与县政府签订的《20**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中各项指标任务,现对我乡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乡党委、政府一直对食品安全高度重视,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目标管理,聘请了4名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乡政府与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各餐饮单位分别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任务层层分解,明确了工作职责。调整了以乡长为主任,分管领导为副主任,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鱼泉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并调整充实了食品安全办公室,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另设专职人员2名,负责食安办的具体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我乡制定了食品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包括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管理制度、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申报制度、举报投诉受理制度、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健全了全乡饭店、食堂登记表。

食品安全工作重在监管、首在宣传。为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识,我乡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宣传实施方案。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载体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管理举报办法等,使食品安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截止目前,我乡已制作宣传标语20幅、宣传栏24个,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广播宣传15次。我乡加大了药品监管协管员和从业人员的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先后召开了全乡卫生院医生业务培训会、全乡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厨师法规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会、全乡餐饮单位负责人等专题会议。

截止目前,食安办工作人员、村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和食品流通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对全乡食品、餐饮等12家单位全部登记在册,工作台帐细化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从业人数等具体项目,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

一是加强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十一”等节假日为重点时段,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农贸市场、小餐馆等的重点巡查,协同食品药监等部门,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执法大检查。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是在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由乡食安办、派出所、卫生院等单位工作人员和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对校园食品安全和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进行专项整治。截止目前,我乡食安办接到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申报43次,无一例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事故发生。

为保证群众饮食安全,不发生中毒事件,我乡把集中整治与平时检查结合起来。年初,制定《鱼泉乡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工作中严格按照计划确定的工作重点开展工作。一是注重零售食品店、小作坊、集贸巾场、饭店的卫生条件的监管;二是注重学校、企业食堂环境卫生、采购情况、健康教育的监管;三是注重畜禽屠宰场定点屠宰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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