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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优秀16篇)

时间:2023-12-28 12:55:48 作者:琴心月

卫生工作总结可以促使我们思考,如何提高我们卫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卫生工作总结范文九:营造良好的卫生氛围,提高员工干劲

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

一是落实医疗扶贫政策。对贫困人口中的患病人口逐户分类建档,实现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就医信息精准管理,落实“先诊疗后结算”制度,优先落实“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政策。今年共免收一般诊疗费6972人次,免收金额68453元;免收住院院内会诊费313人次,免收金额4075元;免费实施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28人,免收金额35838.29元;免收贫苦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127人;开展免费巡回医疗服务7847人次;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4396人;免费提供妇幼保健服务9492人;免费提供艾滋病抗病毒治疗3人;免费提供结核病人药物治疗18人。

二是巩固“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成效。各医疗单位制定贫困人口就诊流程图,建立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覆盖率100%。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实行零支付,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县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由原100万元增至500万元,已救助1071人次63.3万元为患有重大疾病在省市医疗机构住院的23名贫困患者申请省医药爱心救助基金66436元。

四是强化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全面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引导贫困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向贫困户发放《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册》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扶贫政策明白卡》10000份,确保群众知晓医疗扶贫政策。简化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报销结算流程,确保贫困患者少跑路、不跑路。大力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198个,与常住人口签约197865人,重点人群签约90984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100%。县级医疗机构专家团队,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贫困乡镇、村社开展送医送药送健康活动。所有乡镇卫生院开展了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目前已体检5934人。

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深入推进改革。

履行医改办牵头职责,抓好医改任务组织、协调、管理、实施工作。强化上下衔接沟通,进一步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6个。巩固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截止目前,xx区中医医院累计零差率销售药品1820余万元,让利就医群众273余万元。

(2)进一步推进医联体建设。

制定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怀化二医院xx分院与横岩乡卫生院、区中医医院与桂花园中心卫生院挂牌试点“1+1”医联体,充分发挥区级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区中医院成为怀化第一人民医院区域联盟医院(神经外科)、成为湖医附一医院牵头的“怀化市胸痛中心联盟医院”。通过构建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利用“在位+在线”两种服务方式为xx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方便、优质、连续的健康服务。

(3)进一步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一是深入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聚焦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加强合理用药、不良反应监测。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优质护理服务,继续深入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二是加强中医药工作。加强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持续推进中医药“治未病”工程。强化中医馆和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积极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促进工作。

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

(1)扎实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扎实开展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截止目前,我区常住居民66600人,建立电子健康档案61643人,建档率92.56%;发放各类基本公共卫生宣传资料达40700余份,播放音像宣传2300余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172次,接受健康教育人数达2500余人;举办健康教育咨询68次,接受咨询人数近5300人。规范管理新生儿366人,孕产妇359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3791人,管理高血压患者2492人,管理糖尿病患者930人,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82人,管理肺结核患者58人。

(2)扎实强化疾病预防控制。

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100%;强化疫情监测研判、预警预测和慢性非传染病监测,全年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流行和聚集性疫情发生。按要求规范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防止肇事肇祸发生。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按进度有序推进各项防控开展。加强以结核病为重点的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

(3)扎实提升妇幼健康服务。

一是全面完成“两癌”筛查。2020年全区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任务数1200人,完成人数1215人,完成率101.25%,筛查出疾病人数476人,疾病发生率39.31%。检出疾病的人员全部进行了疾病分类指导、治疗及随访。二是实施开展婚检、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覆盖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截止目前,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率106%,孕前及孕早期叶酸投服率94%,婚前医学检查率61.81%,产前筛查检查率126.60%,新生儿疾病筛查率100%,完成免费产前筛448人,任务完成率105.66%。2020年1-11月医疗机构活产424人,出生缺陷发生5人,出生缺陷发生率11.88‰,2020年较2020年下降10.63个千分点,确保了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

(4)扎实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宣传,探索与老年人等重点人群长期签约机制,优化签约流程。由区中医医院医生、乡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乡村医生、注册护士共组成签约服务团队24个,签约总人数达1856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3529人,有效为广大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

一是迁建县人民医院ppp项目建设。该项目为县“六个一”工程之一和县“挂图作战”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75亿元,采用ppp模式实施。项目占地142.46亩(约94974平方米,其中:医院用地约100亩,公园绿地及道路用地约42.46亩),分i标段主体工程建设和ii标段绿化景观及道路建设两个标段实施。项目启动后,成立了以分管县领导为指挥长,县政协分管副主席和县卫计局局长为副指挥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项目指挥部,已召开推进会10次。i标段项目已启动第二次招标,二次《资格预审》于11月15日开标,庚即开展第二次招标工作,原预计11月份开工将顺延。ii标段项目已于10月30日正式开工。

二是县中医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该项目为县重点项目之一,项目总投资54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320万元、地方配套1080万元,新建综合楼14000m2。该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

三是加强村卫生室建设。争取财政资金182万元修建26个空白村卫生室,目前已完工20个,剩余6个村卫生室也将于12月底前全面完成。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人员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017年,我市卫生计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卫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上级重点考核项目和年初卫生计生确定重点工作任务,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各项卫生计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全力推进。

按照市委、市政府“五市六城”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市财政落实创卫专项经费6147.34万元,积极开展“环境整治百日攻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打造清洁靓丽乐清卫生大整治”、“万名民兵、千名长者、千名巾帼共建美丽乐清”、“创国卫、迎国考决战攻坚行动”等专项行动,完成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十大目标任务。狠抓督促整改,编发《创卫督办》、《创卫交办》、《创卫问题清单》等125份、《创卫快曝》820期,整改完成2000多个创卫问题。目前,我市创国卫工作已顺利通过省级考核,并通过国家暗访。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1、全力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稳步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市政府出台了《乐清市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推进柳市镇象阳卫生院、淡溪中心卫生院责任医生有效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全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开展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00%;全市户籍人口规范签约服务人数为325522人,规范签约率达25.29%,超过温州市下达20%目标。去年,我市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人次达5643431人次,其中基层出院人次达2143人次,同比增长25.77%。全市基层就诊率达61.32%,县域内就诊率达86.06%。

2、积极实施“双下沉、两提升”工程。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医生下基层补贴和奖励。进一步推进4个医联体建设,累计建立市级公立医院分院5个、联合病房2个、专家门诊34个,实现市级公立医院帮扶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100%。加强区域医疗共享中心建设,建立了检验、影像、心电、病理诊断中心和中药配送中心。积极推进医生下基层服务,2017年全市市级公立医院中级以上医师下基层服务153名,占中级以上医师数的23.61%,累计服务时间8408天,平均每人服务时间达54.95天。

3、全面深化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强化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医务人员奖励机制,在公立医院取消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封顶,由医院自行制定考绩办法,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收入分配模式,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设立医学人才奖励基金,对高级医学人才进行奖励。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2000万元,对医院新增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纳入市财政补助。完善药品采购使用机制,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采购基本达到省规定标准,同时推进药品采购机制改革,严格执行温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联合体第一批、第二批采购成交结果。创新编制管理方式,完成公立医院编制备案管理,增加事业编制报备员额993名。加强公立医院综合监管,继续加大医院控费力度,全市6家市级公立医院药占比为46%,同比下降2个百分点,门急诊和出院均次费用增长率控制在规定标准以内,其中均次药品费用分别同比下降2%和9.53%。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全市现有临床路径专业数36个,病种数53个,试点病种病例总数2116例,其中入径例数1957例,试点病种入径管理率92.5%。

4、深入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市财政补偿机制,改变“核定收支、差额补助”办法,建立了按项目补助与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补助机制,去年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增加部分全部纳入市财政解决。进一步完善了基层绩效工资制度,允许收支有结余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水平予以上浮。放宽基层用药限制,出台了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慢性病用药目录规范,与县级公立医院相衔接。允许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一定金额的医保目录内不按照基本药物管理的中标产品(其采购金额不超过本单位基本药物采购总金额30%),方便基层群众用药。

5、加大社会资本办医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资本办医优惠政策,市财政继续落实奖补资金151.79万元。打通了民营医院中级职称以上医务人员参加事业养老保险通道。落实医师多点执业,市级公立医院医师经注册登记到民营医院多点执业76人。在民营医疗机构中开展行业自律活动,签订行业自律承诺书,乐清开发区医院荣获“2017年全国诚信民营医院”,凤凰医院成功与国企新华医疗合作。截至目前,我市民办医院床位占比达到27.48%,超过省、温州市下达的指标任务。

(三)公共卫生能力不断强化。

1、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去年,市财政按人均45元(其中5元为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经费)标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建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协调小组,充分发挥公卫科、医政科、妇幼健康服务科、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作用,全力提高项目管理协调效率。进一步细化了《乐清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依据考核结果发放资金补助,全年预拨项目专项资金4634万元,达到省项目专项资金下拨要求。组织34家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清档工作,全市完成新老系统电子健康档案迁移117.6万份,迁移率达99.96%,清出电子健康档案3.6万份,完善档案32.7万份。全市城乡居民已建电子档案1084739人,建档率达84.26%。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发现率达到规定要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5.86%。

2、加强疾病防控工作。全市传染病疫情总体控制平稳,报告发病率为136.11/10万,仍处于历史低位,报告及时率和审核及时率均为100%。h7n9禽流感疫情处置得当,确诊患者1例,无新发病例;成功阻止输入性登革热疫情在本地传播;艾滋病和结核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进一步推进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全市累计接种一类疫苗36.27万针次,其中新居民儿童接种15.14万针次,一类疫苗基础免疫单苗接种率达95%以上。虹桥中心卫生院、乐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柳市镇象阳卫生院建成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第三轮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项目顺利推进,完成儿童窝沟封闭12083人,占二年级学生总数的68.18%。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三个月以上人数达399人,超过温州市下达的任务指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达1.08件/千人,未发现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市疾控中心获评省4a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3、卫生监督工作扎实推进。完成卫生监督和计生监察大队资源整合。新创省级卫生监督协管示范点16家,累计创成省级卫生监督协管示范点30家,创成率达88%。严厉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取缔无证行医41户次,立案41起,移送公安部门1起,柳市镇顺利通过了温州市非法行医挂牌整治验收,全力遏制了无证行医的违法现象。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加强公共场所、集中消毒餐饮具企业、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等监管,建成“四小”行业示范点40家。强化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3家水厂取得省a级单位称号,1家水厂通过省a级单位复核评审;全市28个水源水、出厂水及管网水的监测点水质常规项目全分析合格率达100%。

4、全力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全年完成无偿献血10073人次,采血总量2963.03升,超额完成了温州市下达献血任务,确保了全市临床用血需求。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促进血液合理使用,市人民医院、市二医和市三医手术病人术中自体输血率分别达45%、50%和35.29%,均已达要求。扩大固定献血网点,在原有的5个日间固定献血点和6个夜间固定献血点的基础上,新增2个夏季高温期间夜间献血点和4个固定夜间献血点。荣获浙江省无偿献血工作先进县(市)。

5、提高爱国卫生能力。扎实开展基层卫生创建,蒲岐镇、岭底乡创成温州市级卫生乡镇,白石街道创成温州市卫生街道,累计创成温州市级以上卫生乡镇(街道)15个,创成率60%;翁垟街道前西门村等16个村创成温州市级卫生村。创成温州市级卫生先进单位2家;创成温州市级无烟单位20家;新创省健康促进学校金牌1所、银牌1所、铜牌7所,温州市级健康促进医院1家,累计创成省健康促进学校金牌1所、银牌3所、铜牌26所,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1家、温州市级健康促进医院11家。继续开展百场健康讲座进基层活动,开展健康讲座158场,受益群众达1.6万人。强化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创成省级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市。

此外,120急救、卫生应急等工作顺利推进,新增120急救车3辆,并将每辆120急救车的运行经费从8万元提高到30万元;在市人民医院、市二医、市三医、市中医院和市五医等5家医院开展卫生应急规范化医院创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8次,组织大型卫生应急演练1次。

(四)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1、加快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卫计系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7125亿元,完成市政府下达年度投资任务2.48亿元的109.8%。其中市三医迁扩建工程顺利竣工,市人民医院扩建工程顺利结顶,市五医迁扩建工程开工建设,市中医院扩建工程正在加快推进政策处理工作。全力推进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石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扩建工程基本完成,清江清北服务站和雁荡镇沙门服务站建设工程顺利推进,仙溪卫生院卓南服务站和甸岭服务站建设工程顺利开工,淡溪镇卫生院住院楼建设工程完成招标工作,磐石镇卫生院和天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扩建工程完成征地工作。

2、加强科教人才工作。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市人民医院超声科列入省级龙头学科建设计划,市三医中西医内科被评为全国首批肝胆防治技术示范基地,市人民医院骨密度测量室在温州地区唯一通过全国首批质控认证,市人民医院成为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协同网络成员单位。积极推进医药卫生课题研究工作,全市通过温州市医药卫生课题验收20项,课题立项6项。加大卫生人才招聘力度,分3批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34名,非卫技人员9名;完成定向培养医生任务10人,入编22人。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上报工作,共上报卫生高级职称106人。全市新增注册或加注为全科的医生数310名,累计每万常住人口拥有2.41名全科医生。加大卫技人才培训培养力度,完成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97人,完成基层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培训143名,完成“西学中”培训学习14人,均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3、加强中医药工作。全市4家市级公立综合医院及妇保院均已设置中医临床科室,3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已设置中医科,进一步完善了市中药配送中心和虚拟药房建设,全市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覆盖率达100%。市中医院儿科、脾胃、康复、内分泌列为“温州市重点专科”。白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成温州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中医院中医药治疗率达83.1%。

4、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全市6家市级公立医院和34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了温州市医保监控平台事前审核业务功能建设,并将门诊、住院、检查等数据全部上传温州市区域信息共享平台,市域内诊疗信息实现调阅共享。建立了乐清市区域体检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与体检系统互联互通。6家市级公立医院和60%(21家)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接入温州市转诊平台。完成对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软硬件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对his数据进行了日常备份。6家市级公立医院和18家卫生院实现市民卡诊间结算。市人民医院、市二医、市三医、市中医院、市妇保院实现了微信和支付宝的预约挂号,门诊和住院充值,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市中医院在省内二级医院中首家实现了掌上医院门诊缴费功能。

1、强化计划生育基层基础。一是完善了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年度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并对全市25个乡镇(街道)开展季度专项督查考核,推进计生责任制的落实。二是积极推进卫计资源整合,将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更名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完成了县、乡两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工作。三是加强村级计生队伍建设,市财政落实600万元,专项用于村级计生服务员工资补助,落实村级计生服务员报酬,确保人员职责报酬“三落实”。

2、提升计划生育管理能力。一是强化计生依法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申报法院强制执行。全市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查处率达100%。严格执行计生“一票否决”制度,全年共审核4375件28224人次,否决1525人次。二是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2017年国统性别比达116.36,低于年度考核指标0.04个比值。加大“两非”案件打击力度,全年查处“两非”案件24例,涉案人员24人,处罚金额24.2万元,追究刑事责任13人。三是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流动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及生孕信息通报率均达到了指标要求。浙江省和安徽省流动人口区域协作会议在我市举行,同时,成立了安徽省驻浙江省乐清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联合会,进一步完善了区域协作机制,得到了国家卫计委和省卫计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3、加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一是在全市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镇(街道)和村居创建活动。清江、城东、淡溪、翁垟四个镇街开展温州市级优质服务创建,75个村居相继开展优质服务创建。二是优化生育登记服务。全市16106对夫妇领取了生育登记服务卡。三是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加强妇幼保健服务,孕产妇、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95.43%和95.13,早孕建卡率95.77%。另外,在市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分别新增设了1家再生育咨询门诊。全面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去年全面开展产科质量和新生儿复苏检查,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组织开展产科技能大比武活动。加强危重孕产妇管理,设立2家国家级危重孕产妇监测机构,有专人负责监测录入数据并对高危人群进行随访;投入110万元,专项用于高危孕产妇新生儿抢救中心的设备配置,提高救治能力,全市共抢救危重孕产妇68例,抢救成功率为100%,孕产妇死亡率为0,新生儿死亡率为1.23‰,婴儿死亡率控制在2.53‰。加大出生缺陷三级干预力度,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群覆盖率达到87%,在质量控制检查中达到全优,产前筛查率达104.08%,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9.35%。加强重大妇幼项目工作,完成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0303人,完成率达206.06%;分别完成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2518人和10377人,完成温州下达任务114.45%和101.74%;完成叶酸发放9231人,增补叶酸完成率153.85%;完成婚检15286人,婚检率91.77%。

4、深化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一是深化生育关怀系列行动。积极开展基础信息排查,宣传倡导、资金发放等服务活动,全年享受奖扶3216人,共计835.7万元;享受养老保险4477人,共计1529.6万元;享受公益金201人,共计110万元;享受市级“计生家庭幸福促进”资金共2450个家庭,共计735万元。建立了大荆镇第一小学青春健康教育基地1个,在全市范围内共举办120余场青春健康教育讲座。二是开展健康老龄化工作。在淡溪中心卫生院和四都卫生院成立医养结合试点单位。乐清邦尔中西医结合医院创办美国健瑞仕康复中心。市中医院联合市残联创办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促进老年人的养老康复。三是加强计生协会工作。完成市计生协会“三定”工作,新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25个。四是开展新家庭计划。将城南街道石马南村作为新家庭计划的试点单位,开展新家庭计划活动10余场。

5、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力度。投入宣传经费200多万元,利用微信订阅号“健康乐清”以及卫计门户网站、手机短信等不同载体,大力宣传卫计相关政策,适龄人群受众面达到80%以上。全面推进“三优”指导中心建设,全市共有“三优”指导中心19个,虹桥和柳市镇“三优”指导中心成为省级示范点。

(六)党风廉洁责任制全面落实。

1、以落实责任清单为重点,强化责任落实。在全市率先出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落实2017年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通过细化主体责任清单,让主体责任变得看得见、摸得着、落实得了。专门召开全市卫计系统党风廉洁建设工作会议,对全系统党风廉洁建设和行风建设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同时,制定《2017年乐清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局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洁建设的责任,局一把手一年两次听取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并为全体机关干部讲授廉洁专题党课1次,主持中心组专题学习反腐倡廉4次。

2、以六中全会学习为重点,强化廉洁教育。组织专题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纪委全会精神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并组织局机关重点科室和市级公立医院重点岗位、重点科室300多人到市法纪教育基地——乐清市看守所和浙江省法纪教育基地——浙江省第二监狱进行警示教育。同时,在6家市级公立医院开展廉洁文化进医院活动,发放浙江省卫计系统典型案例汇编《岗位廉政风险警示录》2000余册,与医务人员签订廉洁从医承诺书等,时刻教育广大医务人员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3、以问题整改为重点,强化作风建设。积极配合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的工作,开展“强化责任敢担当、奋发有为树标杆”作风建设六大活动,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对整改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目前8大项35小项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深入开展万人双评议活动,政策法规科等5个科室以及市行政审批中心卫计窗口等5个站所参加全市万人双评议活动。积极开展群众满意卫生院创建,创成省级群众满意卫生院2家。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全年组织12次对下属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9名违反上班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效能告诫三个月处理、对2名工作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对6家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加大“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落实,局机关全年接待费8.81万元,局机关全年差旅费金额21.19万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务接待费用5.23万元。全年共审批全市卫计系统集体公费外出活动118批次,取消不符合规定外出的24批次。

4、以完善制度为重点,强化源头防控。认真落实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三重一大”的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健全完善了“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整合卫生、计生服务窗口,推进行政审批增效提速,全年共受理审批件3905件,办结3917件(其中再生育审批办结312件),无违诺件,提前办结率99.9%,提速率53%,群众满意率100%;行政审批中心卫计窗口多次荣获市审批中心红旗单位。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文件精神,实施阳光选拔,今年共选拔提拔中层干部12人。同时,还深入实施阳光招聘,建立了阳光用药考核机制,完善了医用设备阳光采购“四个一”工作机制。

5、以案件查办为重点,强化执纪问责。今年共立案15起案件,分别给予15人行政处分。尤其是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对两起医院承担责任的医疗事故中的2名医务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5名违反计划生育等医务人员给予开除处分,对2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医务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3名交通肇事罪的医务人员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等。

此外,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局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完成了《乐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平安、维稳、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做好g20杭州峰会维稳安保工作,均取得较好成绩。法制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共审查卫生监督案件106件,组织集体合议22件,组织听证1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市财政、市慈善总会分别落实150万元、100万元。进一步健全了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全市6家市级公立医院和34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参加医疗机构责任险,降低了医疗机构的医疗风险;全年共发生医疗纠纷28起,较上年同期下降9.68%。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全年共承办上级信访件280起,其中市长热线反映65件、网络问效137件、网络舆情25件,所有信访件均已报结。加强卫计宣传工作,全年《乐清日报》刊出卫计资信版25期,微电影《医路花开》、《别娶药师当太太》获得第三届“中国梦·劳动美”全国职工微影视大赛优秀奖,微电影《吉祥之家》在2017年浙江省医院药学学术年会上荣获患者教育视频大赛“最佳人气奖”。

(一)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基础薄弱。当前我市创国卫工作,全民参与创卫意识不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不容乐观,建筑工地内的环境卫生差、“五小”行业卫生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任务仍然繁重,创国卫氛围也不浓等等,直接影响国卫创建工作推进。

(二)医疗机构经济运行困难。市二医、市三医迁扩建工程建设资金还没有很好解决,同时,由于养老保险体制改革,补缴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数额较大,给医疗机构正常运行带来了影响。

(三)个别工程建设项目推进进度缓慢。市中医院扩建工程政策处理难,完成拆迁户工作未达到50%。童乐医院项目至今仍未开工建设。

(四)分级诊疗工作推进难度大。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低,部分基层医疗服务硬件设施较差,其中大荆、磐石卫生院医疗用房均为租用;且基层医务人员工资待遇低,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加上老百姓就医观念还没有较大转变,导致基层首诊推进难度较大。

(五)计生工作水平不高。一是乡镇(街道)对计生工作重视程度有所降低,部分乡镇(街道)出现将卫计办精干力量调离岗位或兼职较多的现象,计生工作力量相对薄弱。二是部分重点指标执行不理想。社会抚养费征收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当年发现违法生育392例(其中多孩为158例),仅征收完成24例。三是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处高位,2017年国统性别比达116.36,虽低于年度考核指标0.04个比值,但比正常指标高10个比值。

(六)党风廉政和卫生计生行风建设有待加强。在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廉政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深度不够,担当意识,实干作风,进取精神亟需改进提升。队伍内个别人员违纪行为还时有发生。

以打造“健康乐清”和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大健康”理念,认真实施《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和《健康浙江考核办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全力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全面推进计生优质服务,促进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全面发展。

(一)全力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评价表》标准,继续深入实施市政设施建设、市容净化美化、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卫生保障、市民健康素养提升等五大行动,逐条逐项对标补差,确保创卫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全力以赴迎接2018年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综合评审,确保在本轮创建周期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二)全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先行先试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市级公立医院改革。加强现代医院管理,到2018年底,全市市级公立医院全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切实落实财政保障机制,到2018年,建立和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制定有利于公立医院公益性作用发挥的具体投入政策。二是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继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确保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达到95%。继续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确保全市户籍人口规范签约服务率达30%。配合实施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逐步降低未经转诊患者医保报销比例。到2018年底,县域内就诊率较2017年提升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基层就诊比例达60%。三是进一步完善“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市二医争取与温州市、省三级医院合作,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4个医疗联合体建设,实现县域内医联体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网络覆盖100%。完善4个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市级优质资源向基层延伸。同时,积极开展“医师进基层”活动,确保市级医院10%以上中级以上医师在协议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时间不少于30天。四是加快推进社会力量办医。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资本办医优惠政策,到2018年,全市社会办医总体规模和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较2015年提高3个百分点和5个百分点。

(三)全力推进卫生基建项目建设。全年计划投资2亿元。市三医迁扩建工程确保上半年投入使用,市五医迁扩建工程完成投资5000万元,市人民医院确保完成投资7000万元,市中医院扩建工程争取开工建设。大荆、磐石卫生院迁扩建工程争取开工建设。

(四)全力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检验、检查等数据上传温州市区域信息共享平台,并完成相应数据质控工作。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升级改造。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部接入温州市市级转诊协同平台,规范转诊流程,实现双向转诊。县级公立医院全部接入温州智慧健康app,微信挂号项目全面开展,到2018底,智慧医疗覆盖率达到60%。

(五)全力推进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提升工程,确保服务项目完成率和居民体检率达到规定要求。提升疾病防控保障能力,加大传染病防控力度,新创三星级以上规范化接种门诊2家;巩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确保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均达60%以上,重性精神病检出率要稳定在4‰以上。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卫生计生监督监管覆盖率、违法查处率达100%,建成区“四小行业”持证率达99%以上。加强血液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医疗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血液核酸检测达到100%,医疗机构自体输血达到规定要求。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强化院前急救,努力提升院前急救水平。

(六)全力推进计划生育工作。一是推进计划生育转型发展。广泛开展涵盖全人群全周期的计划生育政策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其中育龄人群受众面达到80%以上。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创成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镇(街道)8个、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村(居、社区)100个。二是加大妇幼健康服务力度。加大出生缺陷三级综合防治力度,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孕早期信息掌握率和孕早期建卡率达到90%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达90%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80%以上,质量控制达到全优,高危人群随访服务率达98%以上;产前筛查率达82%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8%以上。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免费计划生育药具获得率达90%以上,服务随访率达98%以上。三是提升计生家庭发展能力。以提倡按政策生育为导向,调整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推进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生育关怀系列活动,保障好计生家庭权益。完善青春健康服务网点建设,开展100场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青春健康同伴教育和家长教育服务活动,实现受益目标人群1万人次。狠抓性别比治理,规范各项管理制度,保持打击“两非”行为高压态势,力争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2个比值。四是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管理,完善“一票否决制”。加强依法管理工作,加强执法力度,维护良好生育秩序,计划生育率达95%以上。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建设,统筹解决好村级计生服务员报酬待遇问题。积极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严格落实基层服务管理职能,促进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和应用,方便流动人口办验证,流动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达85%以上、生孕信息反馈率达90%以上,省外流入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

(七)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和卫生行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坚定卫计系统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打造乐清铁军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继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完善医疗设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机制。同时,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卫计委“九不准”规定,继续深入开展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正风肃纪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等专项活动,继续做好深化医德医风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和违法生育党员处理力度等重要工作。

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

1.实现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100%,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全覆盖。

2.完善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工作。我区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平台于2020年5月1日正式运行,切实减轻贫困人口跑腿负担。完全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减轻贫困人口经济负担。

3.建立健康扶贫保障机制。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政府兜底等保障措施,实行联动报销,加强综合保障,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受益水平。xx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区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

4.大病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一批、落实分级诊疗政策。12种大病在怀化二医院xx医院、xx区中医院就诊,医院减免总费用5%;对因病致贫返贫的慢性病人口在签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服务,确保贫困人口签约率100%,对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结核病4种疾病随访、转诊、规范重点管理。严格落实分级诊疗政策,确保贫困患者区内首诊90%以上。

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全面两孩政策宣传力度。印发《xx县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方案》(夹委发﹝2020﹞2号),充分利用电视、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发放张贴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印制发放宣传单8万余份,使广大群众对“两孩政策”有正确的理解和合理的把握,使两孩生育平稳过度。

二是认真落实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对全县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享受对象13469人(其中:奖励扶助对象12674人,特别扶助对象795人)做到了应奖尽奖应补尽补,发放奖特扶资金共计1801万余元。对符合条件的201x3户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金241万余元。

三是提升计生优质服务水平。全年出生人口3598人,人口自增率3.08‰,符合政策生育率99.53%,出生人口性别比101.68,全县生育水平总体保持小幅增长。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落实了一对一、多对一联系人制度,对12户计生特殊家庭进行看望慰问两次,发放慰问金6000元。

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总结

(一)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是认真完成数据统计分析,全年全县出生上报3088人,其中计划外出生32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8.96%,其中一孩出生1828人,二孩出生1231人,多孩出生29人。女性初婚1806人,出生率7.9‰,死亡率为7.8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03‰,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237,出生人口性别比107.08,各项指标均达到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要求,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二是配合开展全国育龄妇女生育状况调查,对西塘镇星建村和西园社区两个样本点40名15-60岁女性开展问卷调查。三是积极组织各镇(街道)计生干部学习全面二孩相关政策,参加各级培训300余人次。四是做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工作,与公安、民政等11个部门签订了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共审核拟推荐的先进集体或个人46批次,涉及295个集体(单位),否决0个;先进个人涉及2316名,否决1人。五是全面推广应用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做好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清理去重与比对,建立相关部门间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六是完善和落实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持续精简再生育审批工作,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共办理生育登记服务1768例,其中一孩1032例、二孩736例,共批准再生育67例。七是权责严明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全县共发出告知书14份(包括历年),已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17份,已征金额14余万元。

(二)推动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一是计生民生措施全面落实。今年全县共有奖扶对象12593人,特扶对象909人,奖特扶两项合计所需扶助金额1999余万元。积极配合县委巡察组对2020年以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项目的专项巡察。开展“部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补贴”工作,为30名符合条件人员补贴公益金10.7万余元。为9户计生特殊家庭提供公益金补助3.6万元,为1名失独家庭再生育提供就医帮助。姚庄、西塘、惠民等镇(街道)已基本形成“三优”促进、青春期教育、失独家庭关爱为特色的工作机制。顺应形势,废除《xx县落实避孕节育长效措施奖励办法》,从10月份起取消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二是围绕主题营造氛围。对全县154个村社区的计划生育公开栏进行统一更新,组织全县85名村计生服务员参加全省基层卫生计生干部素质提升项目培训。三是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行为,未发现“两非”行为。四是提升“优生优育优教”品牌建设,今年干窑镇和大云镇的三优指导中心也都已通过了省级示范点的验收,至今为止我县共拥有了4家省级三优中心示范点。全县共举办各类目标人群的培训教育活动1020期,培训30600人次。辖区内目标人群接受“三优”教育和培训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三优”教育宣传品入户达到80%以上。3月份,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考察组来我县调研“三优”促进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秀洲、桐庐卫计局等多家单位来西塘、姚庄镇“三优”指导中心参观学习。

(三)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改革,结合“六个一”活动,与安徽省安庆市组织了一次春节关心关爱安庆籍流动人口专项活动;在魏塘街道与安徽省六安市共同尝试通过协会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跨区域协作和服务工作。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参与户籍制度改革、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等工作。在全县推行了婚育证明电子化工作,取消纸质婚育证明,同时为外来流动人口在本地开具婚育证明提供便利。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全县新居民积分制计生把关审核人数累积4021人。12月1日组织开展xx县创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县暨世界艾滋病防治日大型宣传活动。同时,将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确定为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和示范家庭创建工作,目前姚庄镇昱辉阳光企业已获得国家级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称号。9月底在杭举办的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培训班上我县代表嘉兴市作了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工作方面的交流发言。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开展健康讲座。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

(四)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一是强化协会队伍建设,顺利完成镇、村级两级的协会换届工作。二是提升协会队伍素质,组织各村(社区)计生协秘书长参加省卫计委举办的基层素质提升工作培训班。全县共举办各类协会骨干培训班22期,受训人次达到了915人。三是提高村(居)民自治的能力和水平,形成了“村两委负责,协会当骨干,群众作主人”的工作机制。四是成立全县青春健康教育协会,在xx信息术工程学校设立“xx县青春健康教育基地”。五是开展流动人口计生协“四级示范点”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六是广泛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共举办了190场面向青少年的讲座和培训班,21场面向家长的讲座和培训班,举办新婚、孕妇培训班67次,0-3岁婴幼儿抚养人培训12300人次,上门随访服务3300多人次,共组织了56场生育关怀大讲堂活动。七是开展生育关怀圆梦微心愿和走访慰问活动,共慰问370户计生困难家庭,共发放慰问金18.13万元;为30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成员进行了补助,共计支出107010元。县财政共投入67.08万元为符合条件的49000名独生子女和904位符合条件的计生特殊家庭父母投保。各镇(街道)还投入195380万元为全县2504位计生服务员、联络员购买女性安康保险。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年度工作总结

紧紧围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一主线,以巩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成果为目标,以整合促创新,以融合激活力,统筹推进生育政策、服务管理制度综合改革,健全完善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基础,全力推进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全县计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县共计出生4694人,同比减少1657人,减幅26.1%;人口出生率9.3‰,同比减少3.29‰;人口自增率1.97‰,同比减少0.15‰;出生人口性别比106.9;孕情上报及时率94.9%;生育服务登记率99.9%。一是实施“强基固本工程”,为计生协转型发展提供保障。扎实做好基层协会换届和修改村民公约工作,3月9日在唐山镇后七村召开全县基层计生协会换届观摩会,通过示范引领,347个行政村均按规定时间完成换届和村民公约修订工作。充分运用卫生计生合并带来的资源整合优势,立足“大健康、大卫生、大计生”的工作新格局,主动融入卫生计生工作大局,多种形式开展留守儿童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宣传。唐山镇举办文艺晚会,将健康教育核心信息融入各类节目中;马桥镇、起凤镇以“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心理健康”为主题,开展了健康教育讲座。田庄镇联合食药所和田庄中学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暨留守儿童健康核心信息宣传培训”活动;索镇通过走访慰问,为留守儿童提供精神抚慰。开展“把健康带回家”活动,打造“新市民健康城市行”活动品牌,吸收在职教师、医务工作者、计生协会会员等40余人加入志愿者队伍。确定索镇计生协为全县2020年流动人口协会示范点,利用各类重大节日在村级文化广场、宣传栏阅报栏开展以流动人口为主题的宣传活动20次,组织志愿者入户走访留守儿童,了解精神需求和生活需要,赠送生活物资,帮助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走防留守家庭10余人20余次。积极组织流动人口健康家庭建设活动,各镇办确定了两户流动人口健康家庭,指导流动人口健康生活、科学运动,提高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能力。二是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暖心行动,着力打造计生协会工作品牌。开展心丝带志愿者专题培训,针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需求,重点开展以精神慰藉、心理疏导为主的关怀帮扶活动,印制1000份《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帮扶指南》,对全县200多名心丝带志愿者专题培训,掌握帮扶技能,切实做好走访慰问、邻里互助、精神慰藉。做好“一地一品帮扶项目”,1-10月份各联系人和志愿者利用春节及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计生特殊家庭,对每户失独家庭全部走访一遍,送去价值6万余元的物资及慰问品。将特扶金年龄标准由国家规定的49周岁提前到45周岁,投入20.97万元共75人享受待遇。开辟医疗绿色通道,失独家庭成员挂号、就诊、住院、检查等享受“五优先”,今年以来安排计生特殊家庭健康查体246户。对292户计生特殊家庭全部签约家庭服务医生,并落实签约服务。投入14.76万元为全县“失独”家庭492人购买幸福安康综合保险,住院陪护费由2020年的100元提高到150元。举办幸福安康保险培训班,对保险合同中的疑问进行培训解答,印制《致被保险人的一封信》和保险释疑说明400份,保证计生特殊家庭理赔顺利。三是积极拓展服务,推动创新发展。全面开展优生优育知识进社区活动,举办“优生优育进社区”宣传班22场次,参与人数达到4000余人,发放宣传彩页8000份,宣传单页15000份。深入推进青春健康行动,以10-24岁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为重点,深入推进青春健康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做大做强青春健康品牌,青春健康教育工作实现全覆盖。xx二中《全方位、立体化、渗透式青春健康特色教育模式》、淄博建筑工程学校《体验教育、重塑心灵—基于体验教育的中职生健康成长教育工作模式初探》获市计生协通报表彰。充分利用“5.29会员活动日”宣传品牌,以及“7.11”“9.26”“12.1”等重要节日纪念日,开展“六个一”宣传服务活动,即开展一次“会员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一次特殊家庭走访慰问活动,举办一次“优生优育进村居、健康知识进万家”活动,开展一次文艺演出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一次“学章程、履民约”学习宣传活动,组织一次“送保险暖民心”关爱活动。投资2.8万元印制《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公约》;投资9000元为特殊家庭和部分志愿者购置了“健康相伴”反光背心;自编自导自演计生题材节目4个,设立固定宣传栏20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特此报告。

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总结

1.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加强。充分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作用,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党性教育,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发展,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活动,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收听收看十九大开幕式,开展十九大报告集中学习、讨论,撰写心得体会文章,邀请县委党校老师、县机关党工委领导作十九大报告专题辅导。举办“善医心向党学习十九大”主题知识竞赛,发动全系统党员共同参与,“线上”举办10期,累计有党员1914人次,“线下”20个支部60名党员参加笔试,8个支部进行现场角逐。通过活动,将十九大精神传递到每个支部每位党员,确保学习入脑入心。卫生计生系统代表队在“全县党的十九大精神百场知识竞赛”决赛中获得一等奖的优异成绩。另外,根据县委组织部、县卫生计生局党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11月底及时召开全系统党建工作会议,完成了各镇(街道)卫生院、民营医院的党组织关系隶属调整工作,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推动党建工作与卫生计生业务工作互促融合,引领支撑卫生计生事业发展。

(二)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升温。局党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与卫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签订《廉洁履职承诺书》,与17家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将其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局管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制定履职手册,实施“痕迹化”管理。建立廉情分析报告制度,全年召开4次廉情分析会。规范医德医风,强化行业纪律,推进阳光用药工程,治理医药回扣,强化医务人员廉洁从医意识。组织各单位和个人层层作出并公开廉洁从医承诺,设立“医德医风投诉箱”,利用12320健康热线满意度测评系统对医院进行考核。对3家下属单位开展二级巡察,并积极配合县委第十四巡察组对我局从严治党情况的巡察。全年开展集体谈心谈话2次,对新任分管领导谈话2次,对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提醒谈话、廉情约谈共17人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全体局管干部按规定填报《局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编入廉政档案,努力在全系统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三)干部能力素质不断提高。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依托“善医先锋”“爱在善医”等品牌优势,深入开展“四方红色联盟”、社区共建等活动。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互联网大会、全县“城乡环境整治排名战”和“30个重难点问题”整治活动以及“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工作,相继召开卫计系统“找差距、挖根源、开方子、提质量”主题大讨论和“全省看xx,xx怎么干”主题大讨论,进一步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危机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使队伍凝聚力、执行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年,组织8名机关党员干部每周到联挂的西塘镇开展拆违,腾退低小散企业等工作。指导基层“善医先锋”党员志愿者开展河道治理3次,包干路段巡查64人次、社区平安巡防15人次、交通文明劝导252人次、服务献血车12次,为群众提供各色服务。“七一”前夕,局属各党组织领导干部共走访慰问党员群众115名,解决困难7件,办理实事22件,领取微心愿1件,慰问金额31560元。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年度工作总结

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体制,深化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健康”工程,推动全区卫生计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稳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区人民医院补偿“三变二”的补偿渠道和政策性亏损“七二一”的分担机制,内部潜力进一步盘活。推行全员聘用岗位管理制度,建立了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制定了绩效管理分配方案,把工作数量、医护质量、风险程度、工作效率、医德医风等指标作为医院薪酬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在收入分配上向优秀人才倾斜。

(六)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坚持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原则,整合区、乡、村三级医疗资源,构建“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合理就医秩序,减少“小病大治”的医疗资源浪费现象,居民区内就诊率达到92%。

(七)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严格执行药械统一在四川省药品采购平台采购并零差率销售,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药品计划采购数量网上报量相关工作,稳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的实施,全区所有(40家)医疗机构全部实施“两票制”。

(八)加快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互联网+健康”工程,进一步完善全区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与省、市平台和全区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平台的对接;大力发展远程会诊、远程检查和远程教学系统,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实现与三甲医院平台互通,启动基层医疗机构远程会诊系统建设,群众在基层就可以享受到三级医院的医疗卫生服务。

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总结

(一)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一是加强执业规范管理,做好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和医疗机构执业管理。二是开展知识技能培训,举办省级医学继续教育学术活动5次,近500名学员参加培训;举办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培训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资格培训及考核,开展中医药知识及适宜技术培训和“健康xx青年建功”青年医务人员“清创缝合”技能比武。发挥县卫生进修学校作用,2020届护理学专业成人教育专科、本科班教学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对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四是加强纠纷防范处置,做好年度公立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全县共缴纳医疗责任保险169.1万元,较去年148.7万元,上浮13.7%。进一步规范医疗纠纷处置程序,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提高院前急救质量。完成院前急救移动医疗系统的安装调试,提高了急救效率。今年,xx县120急救站(指挥中心)共受理电话12414次,日平均受理34.01次,其中咨询电话1106次,各院前急救网络医院共出车10018次,其中事故类事件6447次,救治群众8082人次,呼救受理率100%,响应率100%。共出色完成医疗保障46次。与县110应急联动密切配合,全年与110联动共处理事件4649次。

(三)做好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创建动员会,层层发动抓落实。各镇(街道)卫生院加强标准化中医馆建设。5月3日,顺利通过市级初评;6月9日,顺利通过省级考核评估;11月17日接受了国家评审组考核。考核组对我县“中医基层化、基层中医化”工作做法表示肯定。通过创建活动,硬件得到了改善、能力得到了提升、理念得到了转变、群众得到了实惠,进一步推动了我县中医事业的发展。

(四)加强12320健康热线建设。进一步完善12320健康热线呼叫中心、手机短信平台、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等平台,为公众提供便捷的卫生政策、法律法规、公共卫生服务、戒烟咨询、健康科普知识咨询以及就医引导等服务,努力打造一站式“窗口”。6月5日,xx团县委和县卫生计生局为县12355青少年心理健康平台和12320“卫生热线”管理中心联合合作建设签约,xx12320卫生健康热线联合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联合打造青少年心理健康平台。认真做好党委书记领办基层党建创新项目,深化“12320”xx健康热线服务品牌创建,2020年再次在全国12320卫生热线年度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介绍。全年,12320健康热线共接到来电548次,投诉电话31次,满意度回访7342人次,满意度逐月上升。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年度工作总结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公立医院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在乡村医疗机构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和共产党员先进性,促进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

(一)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区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成果,深入进行“三会一课”学习,持续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规党纪教育,结合卫生计生行业实际,开展“互联网+医疗”“公立医院改革”“中医药事业发展”等专题讨论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疗共同体建设”等专题调研,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调研报告,为全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理论基础。

(二)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落实省、市、区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意见,健全完善《党委会议制度》《党委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开展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庆七一”歌咏比赛暨表彰大会,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体现共产党员在行业的先进性和模范带头作用。强化党员发展工作,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原则,重点抓好入党前的培养、考察和教育工作。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好“三重一大”、党风廉政风险点监督等制度落实,构建廉洁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开展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车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等,推动作风持续向好,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强化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和效能监察,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杜绝“四风”问题反弹。加强规范党内监督,强化执纪问责。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健全完善“不能腐”“不敢腐”制度机制。着力构建宽严相济容错纠错机制,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四)加强行业行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以及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行风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和“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按照“育新风、增效能、比作为”行风建设要求,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为出发点,以提高群众获得感、增进和谐医患关系为目的,全覆盖开展医疗卫生计生行风整治工作,大力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促进医德医风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防邪禁毒、扫黑除恶等活动,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行为,全区卫生计生系统整体环境稳定有序。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年度工作总结

探索建立“互联网+联合体”模式,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和医务人员“双下沉”,实现基层能力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被列入全市信息化引领改革示范事项“改革七星”、全国全面深化改革“淄博实践”高峰论坛现场观摩点。一是积极对接高端资源。县人民医院加入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立胸痛等多个国家级诊疗中心,率先创建为三级综合医院;县中医院联合新里程智慧医疗成立远程医疗中心,接入国家中医药网络培训平台;县妇幼保健院加入齐鲁儿童医疗集团,被命名为全国内镜综合培训基地,全县临床及科研水平提升到“国家级”水准。二是县内推行深度联合。制定《xx县医疗联合体实施方案》,组建以3处县级医院为龙头,13处镇卫生院、309处村卫生室、14处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为成员单位的医疗服务联合体,建立了“首诊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分级诊疗服务新模式。三是全面实现实时诊疗。被市卫计委确立为淄博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二期项目试点县,在田庄镇中心卫生院先行试点众阳的his、lis、pacs、emr四大系统模块,村级卫生室初步试点应用基本公卫系统、家庭医生签约、妇幼保健系统、慢性病系统、村医工作站,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提升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应用水平,推进实现全县范围内的医疗、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互联互通,重点完善并建设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被省卫生计生委表彰为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先进典型。成立区域心电中心、区域影像中心,在全县181个村卫生室(社区)投放终端设备,检查数据同步传输到中心,实时做出诊断,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

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总结

(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浙江省卫生计生法治宣传第七个五年规划(2020-2020年)》各项任务。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完善权力事项库清单,梳理完善各类办事指南,全面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魏塘街道和罗星街道实现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领“最多跑一次”,其他7个镇(街道)更是实现了“一次也不用跑”;12月25日起,我县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实施告知承诺制。与县市场监管部门在美容美发、洗浴服务事项上先行先试证照联办工作,把老百姓要办一张证的“最多跑一次”提升为一件事的“最多跑一次”。全面贯彻《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做好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工作,持续推进网上审批,不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二)加强组织人事工作。建立完善引才激励政策和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并支持各医疗卫生单位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做好自主招聘和公开招聘工作,赴各大医学院校开展招聘工作,共招聘本站75名,其中硕士研究生5名,本科生63名,大专生7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39名,公开招聘公共专业人员6名,15名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全体分配到社区服务站工作;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开展职称评定工作,今年初中级卫生技术职称共有375名通过报名和审核,卫技高级职称共有57名通过评审。完成县级三家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工作;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数据采集、清算工作;顺利召开卫计系统第六次敬老祝寿会;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管理工作。

(三)强化财务管理工作。完成年度财政决算、卫生年报、统计、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决算等报表的编制。加强财务预算和财务收支管理,完成局本级、系统工会、机关工会、红十字会、食堂、职工医院清算、机关医务室等账套的日常财务报销、报表编制、资金申请、使用、下拨。继续对各单位财务收支实行预算管理,并对各单位医疗设备购置进行审核批复和严格的计划管理,做好卫生装备招标等工作。对所属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度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配合审计局对行政事业收费进行审计检查,取消了从业人员体检收费。完成各医疗单位基本账户开立、托收变更、网银转账、代发工资等工作。积极开展业务学习,开展2020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完成本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与县物价局、社保局联合发文调整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做好年度部门决算审计和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四)统筹做好其他工作。加强卫生计生信息与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把牢意识形态主动权。加强卫生计生信访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开展民生面对面工作,完善计生卫生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落实文明单位创建和巩固工作。结合重大活动和峰会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落实维稳相关工作。顺利召开局系统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局系统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并完成换届工作,成功举办卫计系统第三届职工运动会。进一步加强党建带群团建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完成年度提案议案办理和卫生志编篡等工作。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年度工作总结

通过开展医疗卫生扶贫“五大行动”,实施“八百工程”,落实“十免四补助”,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得到有效保障,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健康支撑。截至目前,完成动态调整7992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区内住院治疗19673人次,平均自付比例4.11%;区外住院治疗1728人次,平均自付比例17.55%;特殊门诊救助304人次,共计救助131.62万元;全面完成“乡乡都有达标卫生院、村村都有达标卫生室”的目标任务。

(十八)落实“三个一批”。一是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开展贫困人口患病情况调查,集中治疗九种重特大疾病,定点治疗费用全部纳入医疗扶助和卫生扶贫救助范畴。二是慢病签约管理一批。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乡村医生提供上门服务、卫生院医师进行挂联指导、巡回医疗队专家开展定期随访。三是重病兜底保障一批。贫困患者在区内医疗机构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即可入院治疗,诊疗结束后结清自付费用即可办理出院手续,相关费用由医疗机构垫付并向医保、卫计等部门申报报销,有效解决贫困人口就医费用垫付难、跑路难、报费难问题。

(十九)用好“三大基金”。一是落实医保“倾斜支付”。贫困人口由财政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个人部分,对在区内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后由医保“倾斜支付”全额报销。医疗机构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控制在当次住院总费用5%以内,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二是完善医疗扶助机制。市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费用经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的自付部分按70%比例予以扶助;市外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费用的自付部分按50%的比例予以扶助;将慢性门诊特殊疾病从15种扩大到37种,一类慢性特殊疾病治疗费用限额内实行“一站式”结算;二类门诊特殊疾病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报销60%,医疗扶助基金扶助30%,患者自付10%。三是建立扶贫救助机制。对贫困人口异地就医经医保报销和医疗扶助和爱心基金救助后自付费用仍超出贫困线的予以救助,对贫困人口门诊治疗未纳入报销范围的费用根据家庭贫困程度和费用高低予以救助,降低因病返贫风险。

(二十)健全“三项制度”。一是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建卡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必须逐级转诊方可报销医疗费用(危急重症除外),有效控制了“小病大治”的医疗资源浪费现象。要求医疗机构对住院贫困患者必须使用医疗保险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检查检验项目,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二是强化监督问责制度。加强对健康扶贫工作的行业指导,将健康扶贫工作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组建专门班子,采取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明查与暗访等方式,适时督导、检查健康扶贫工作推进情况;将相关单位健康扶贫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强化问责,确保工作推进有力、落地见效。三是坚持公开公示制度。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各项扶贫政策,及时宣传健康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营造理解、支持健康扶贫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区内各级医疗机构设立医疗扶贫公示栏,将资金使用情况和贫困人口接受医疗扶助情况分村、乡(镇、社区)、区三级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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