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稿是演讲者根据几条原则性的提纲进行演讲,比较灵活,便于临场发挥,真实感强,又具有照读式演讲和背诵式演讲的长处。演讲的直观性使其与听众直接交流,极易感染和打动听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演讲稿,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我的同学演讲稿英语版篇一
作者:音辙
星光闪烁
点亮大江南北
神奇姥爷给小字辈
斟满胆量
谁说艺术的圣殿
不是平民的天堂
公平和欢笑滋养着
小草窜成大树
百姓变成帝王
阿宝拉响冲锋引笛
把民歌送上云霄
旭日阳刚埋在春天里的愿望
骗走观众多少眼泪
二妮还原村姑
浓郁的乡土味醉倒你我
大衣哥淳朴的山东话
唱响母亲河的英雄赞歌
草帽姐携傻傻纯真
诠释鸿雁南飞的痴狂
朴实挽着歌声
成就智慧儿女
朴实,让梦想扬帆起航
我的同学演讲稿英语版篇二
尊敬的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我的未来不是梦。
岁月的轮回铭刻着我们成长的脚步,时光的漏沙将懵懂掏空。在人生这个精彩纷呈的舞台上,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未来,却可以为了未来去放手一搏,去拼出自己的价值,展现生存的意义。让每一滴汗水浇灌出花开的绚丽,让每一个瞬间定格成艳阳的奔放。努力追求心中的梦,不要让懦弱的错过成为回首的过错。
戴高乐曾经说过:“眼睛所看到的地方就是你会到达的地方。伟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们决心要做出伟大的事。”因此,要使自己的人生精彩些,首先应给自己一个明确的梦想,它有足够的难度,但又有足够的吸引力。你愿意为此全力以赴,那么你就可能获得成功。不管未来的道路何等崎岖,都会风雨兼程,勇敢面对。为理想活着,为你的未来活着,不要成为一只迷路的羊羔,漫无目的的四处乱撞,你不清楚你想做什么,你该做什么,你对你来到这个世界的使命一无所知,那么你就只能在错过了朝阳之后同样错过星辰和月亮,无论是黑夜还是白昼你不知选择如何拥抱,只能在街巷的角落独自哀怨命运的不公。
徘徊在十字街口,迷茫的我们也曾因现实的残酷而不清楚前方的路是否合适,也曾在现实和梦想的中央心灰意冷,近乎绝望。可我们因明白,追求梦想的道路绝不是一帆风顺的,人生难免经历起起落落,悲欢离合,但不管这场人生电影上演了什么场景,我们都要坚持自己最初的梦想,用执着的心高声向全世界呐喊,我的未来不是梦,我一直未曾放弃,虽然不确定未来的成败,但记忆却永远丰富多彩。
梦想留下了希望,留下了明白,也留下了无可估量的宝藏,奋斗过的我们终于可以如雄鹰般傲视苍穹,触及那原本不可触及的天空,拨开云雾,我们看见未来在招手,梦想在此岸等待着彼岸的我们自信走去,正如李兰所说的那样:“我的未来不是梦,相信自己,坚持就是胜利!”我们不是天才,不是神童,只要踏踏实实的走好每一步,认真的过每一分钟,相信滴水穿石的坚持一定会获得成功,我们的未来就不再是梦。
追逐梦想自由是方向,划出雷和闪电的力量,把浩瀚的海洋装进我胸膛,即使再小的帆也能远航。或许一个梦想就是一个希望,哪怕它渺小它微不足道,我们都有权利自由的追寻自己的梦想,不论天涯海角,只要心中的梦能乘风破浪,即使是再小的帆,也能远航向遥远的天边。
我的梦,我的未来。也许如星空浩渺,也许如尘埃微小,也许如艳阳耀眼,又也许如烛光温暖。而我们要做的,就是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梦,努力拼搏,永不言败。在回眸过往的跌跌撞撞中,能粲然一笑着道,我的未来不是梦。
我的同学演讲稿英语版篇三
我的同桌是一个女同学,叫珍珍。长得要多难看有多难看。高高的个子,长长的勃子,小脑袋,小眼睛。就是这么一位,与我从小学到初中在一个班里待了十一年,是我学生时代的一位准同窗。
记得上一年级时,老师把我俩分到同桌。看到珍珍比我高半头,又长的那样,心里觉得不舒服,于是就拿她寻开心。
那天上语文课,老师在黑板上写字,我让珍珍把耳朵凑过来,对着她的耳朵小声说:“你可真丑!”珍珍哭了,后来还报告了老师。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我还理直气壮:实事求是有什么不好!把办公室的老师都逗乐了。
后来才发现,珍珍十分聪明,每门功课都很出色,当然比我差点。四年级后半学期,学校决定把我们班的好学生调两个到另一个班,结果选上的又是我们两个。幸运的是给我换了个漂亮的脸蛋儿做同桌。
小学毕业后,我和珍珍都考上了初中,又是一个班,又是同桌。那时己经长大了,也对她有点好感,再不赶提“丑”的事了。我们在初中读书三年,参加两年,每周六回家都同路,人们不免产生一些错觉。有一次,奶奶告诉我有人想把珍珍介绍给我做对象,我拒绝了。奶奶逗我,嫌人家丑?我违心地说,挺漂亮的。参加工作后,我们再没见过面。
二十年后,一次同学聚会我们又见面了。我们第一次握手,我突然冒出一句话来:珍珍我不该说你丑。他笑了笑说,你的记性可真好。
那时他是一所农村学校的校长。
我的同学演讲稿英语版篇四
大家好!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在我的心里也有一个梦想,它深深地埋藏着一颗孕育着我理想的种子,在我心底生根、发芽。
我的梦想是当一名作家,当一名像童话大王郑渊洁一样的儿童童话作家,自从上了学,我便越发的喜欢语文这门课程,由其是喜欢其中的阅读课,就这样,阅读让我发现了这颗埋藏已久的理想之种。
上了小学之后,渐渐地领会了作文的魅力,上课,我仔细得听老师讲每一个句段,当我知道细节这个词后,我明白了要想写好作文,要抓住细节,才能写出真情实感。从那以后,我便每次都要找到文章的细节,抓住文章的核心,让我的文章更精彩。课下,我看课外书,领会作者的文章的内容,去积累他人的精华,让我的文章更亮丽。
现在,在这初中的学习与生活中,我发现,我最喜欢的读书类别是——童话,由其是童话大王郑渊洁的作品,最吸引我目光的是书上那所描述的令我感到惊奇、陌生而又新鲜的童话世界。因为童话能把我带进一个我从未来过的新奇世界,一切都让我感到像是走进了外星王国。想象未来的故事,想象文具国里那一个个小成员的故事,想象主人的用具怎样帮助主人改掉坏习惯,这些幻想便接二连三变成了作文……从此,我爱上了童话。
偶然,我又在图书馆中看到了童话大王郑渊洁的《皮皮鲁》系列和《鲁西西》系列童话故事,我喜欢上了这两套书,并让我萌生想当一个像童话大王郑渊洁一样的童话作家。
语文,让我喜爱阅读,阅读让我写出好的文章,好的文章让我读到了童话大王的作品,总之,在我心底,有一个当作家的理想之种!
谢谢大家!
我的同学演讲稿英语版篇五
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代表我的班级参加“我的好同学”演讲大会。我要演讲的是我的同学斩天、封神、狼王。
斩天,一个性格变化无常的'少年——他的风范随着他身边的人而变化。如果对方是比他小的孩子,他会以一副“守护天使”的态度去进行沟通。相反,如果对方的年龄比他高,他会以典型的“小猫咪”去依赖别人。
封神,一个心高气傲的少年。他很高冷,也很骄傲。每当得到一点儿成就时,必须向别人炫耀上一天两天。他不愿意与人多说话。每当问及原因时,他总是回答:“多说无益。”也因此,他的人缘非常差。
封神虽然骄傲,但不得不承认,他炫耀的成绩都是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得来的。就像今年刚过去的运动会,他报名了八百米跑、引体向上等运动项目。八百米跑他得到了第三,引体向上他得到了第一。还有跳绳、仰卧起坐等他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虽然结果是接受他几天的炫耀。
狼王,这是一个很有趣的少年。这么说呢,他的性格很孤僻。不喜欢与人交往,却喜欢和动物嬉戏。他以狼王自称,就是因为他喜欢与动物交往。他有两只宠物狗和一只宠物猫,一有时间就和它们“亲密接触”——拥抱。
他们的性格特点虽然不同,但是却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喜欢和他们在一起。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