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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议书(优秀17篇)

时间:2023-12-22 23:58:31 作者:纸韵

提出意见建议是我们对某个现象或者某个问题加以思考和探讨,并通过书面形式提出解决方案。我们搜集整理了一些常见问题的意见建议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保护文化遗产建议书

黄河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从古至今,她养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孕育了伟大的华夏文明。她曾经那么美丽:波飞浪滚,森林茂密,水草丰美,瓜果飘香,是我们祖先生息繁衍的地方。诗人李白曾经形象地描绘了黄河的壮美:"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但是,随着气候的变化和人类无节制的开垦,树木一棵棵地倒下,黄土高原的植被不断的遭受破坏,土壤结构变得稀疏,植物越来越稀少,昔日的天际之水变成了苍白的裸石和干涸的黄沙土,清清的河水失去了最初的灵秀清澈。因此,我倡议开展"拯救母亲河"行动,大家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投身关爱自然环境和生态状况的行动中来。提出以下倡议:

第一,积极开展植树造林活动,营建红领巾树林。每名少先队员每年参加一次植树活动,为改善黄河流域的土壤植被贡献一份力量。

第二,节约用水。杜绝那些不良的用水习惯,用洗菜水浇花,洗衣水擦地,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第三,禁止排放污水,保持水源的清洁。同学们不仅要自己做到爱护水资源,还要主动监督那些破坏环境的行为。

海纳百川,聚沙成塔,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黄河之水就不再断流,中华民族的栖息地将永远铺满绿色。愿黄河母亲青春永驻!

倡议人:李想

保护文化遗产建议书

首先要大力宣传现有的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在做好现有法律的完善和细化工作的同时,也要做好面向公众的广泛宣传。

其次要加强道德上的宣传教育。让公众认识到刻划行为不仅是违法的,也会对文物的完整性造成破坏,对文物的历史文化价值造成不可恢复的破坏。通过宣传使公众认识到保持文物保护单位环境的美好,保护文物的庄严、美观和完整是每一个人应该具有的公共道德,也是每一个人的义务。

现在的人啊,根本没有环保意识,不去认识自己的错误,而不经意间也降低人类的素质,请大家反思反思吧!改正你的恶习,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加油更美丽。

3.我们可以给博物馆写建议书,要求严格管理文物,不要让文物贩子做坏事。

4.也可以发些宣传单,告诉大家要爱惜文物。

5.看见文物要拿给鉴定师进行鉴定,还要查清它的价值。

6.我们发现文物,也不要倒卖,这是犯法行为,应该交给国家处理。

(3)慎重重建:一些十分重要的历史建筑物因故被毁。由于它们是地方重要的特征、象征,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必要重建。重建有纪念意义。但是,重建必须慎重,必须经专家论证,因为重建必然失去了历史的真实性,又耗资巨大,还破坏了遗迹。在更多情况下保存残迹更有价值利用以不损坏遗产为前提。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利用以不损坏遗产为前提,以续继原有使用方式为最佳,也可以为博物馆,作为参观旅游景点要慎重,防止被破坏保持历史街区和古城的格局特征。重点保护好历史街区和古城的平面布局、方位轴线、道路骨架、河网水系等.

(4)保护特色建筑风格:保护特色建筑风格,包括建筑的式样、高度、体量、材料、颜色、平面布局、与周围建筑的关系等。控制适当的建筑尺度——高度、体量非常重要,切记今古不同,不要求高、求大.

保护文化遗产建议书

20xx年4月14日,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了7.1级大地震,给玉树众多重点保护文物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破坏,尤其是寺庙等不可移动的文物,几乎100%受损。玉树县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在地震中,新寨嘛呢的佛塔、护法殿堂等附属建筑倒塌,贝大日如来佛石窟寺和勒巴沟摩崖石刻、藏娘佛塔及桑周寺等损害严重,禅古寺近乎坍塌,结古寺几成危房。嘎然寺、原江南县政府旧址、当旦石经墙等受损严重。

玉树众多文物多与藏传佛教有关,如东仓家族收藏的《大藏经》距今1000余年,被称为藏族百科全书;新寨嘉那嘛呢堆由25亿多块嘛呢石堆积而成,堪称“世界第一大嘛呢堆”,之前曾多次申报世界遗产。鉴于此次玉树震区民族文物受损的严重性和抢救修复的难度,中国少数民族文物保护协会等单位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议海内外个人和团体积极提供支持,推进玉树灾区少数民族文物、文化遗产和古建筑遗址的抢救性修缮和保护工作,尤其是寺庙文物区重建工作。

二、倡议在震后灾区积极进行民族文物知识的普及宣传,号召灾区人民积极参与保护少数民族文物和文化遗产,无论何时何地,不盗窃、哄抢、私分、非法占有,凡发现文物面临被毁、被盗危险的,要立即制止。

三、倡议集中专家队伍和科技力量,深入灾区进行民族文物的调查和抢救征集工作。

四、重建中,受灾地方政府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既要保护、延续、传承其历史文物、文化遗产和古建筑遗址风貌,又要着眼于长远,进行高标准、高起点的科学规划。

保护文化遗产建议书

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数不清的文物古迹散落于各处,甚至不为人知。我市的古建、古庙等文物也如繁星散见于各村、各街巷。但由于年久失修,加之无人看管维护,很多古建已破败不堪,甚至出现被盗现象。因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针对市内文物开展一次集中登记统计,对所有的文物进行备案。

二、加大管理维护。特别是对一些已经破败不堪,出现坍塌的古建,应尽快予以修缮保护。

三、增加资金投入。配备专、兼职的管理人员,给予适当的补贴。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倡议书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的祖先智慧的结晶,它直观地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过程,具有历史的、社会的、科技的、经济的和审美价值,是我们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民族的dna,依靠口传心授来传承,传承链条极易断裂。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地球愈来愈成为一个小村落的`过程中,文化遗产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她是我们区别与别民族的重要依据,是我们精神的归属地,是我们发展前行的重要根基。12月22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决定从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为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提高公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关注和保护文化遗产,特发出以下倡议:

一、对破坏偷盗倒卖文物的行为进行坚决打击举报。

二、自觉保护身边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及各种文物资源。

四、自觉投身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保护。让我们携手共同保护我国丰富的文化遗产,使我们的民族文化能永远长存。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它包括古遗址、古墓、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传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说、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文化遗产是滋润现代科学、教育、文化和民族自尊心的源泉,对文化遗产的破坏和丢弃,终将导致精神的贫乏和历史记忆的缺失。

在当今社会快速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对于这些依附着民族魂魄的珍贵文化遗产,我们只有倍加保护,才更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人类文化的继往开来。

倡议人:xxx。

xx月xx日。

保护文化遗产建议书

世界文化遗产是人类灿烂文明、辉煌历史和非凡创造力的集中体现与智慧结晶,是历史发展和人类社会进步的永恒记忆,是后人传承历史、继住开来的文化渊源,是全人类共同的宝贵精神财富。20xx年6月22日,在柬埔寨首都金边召开的第37届世界遗产大会上,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正式列入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哈尼梯田成为了全人类共同的财富。作为哈尼梯田的故乡、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地的元阳县,随着申遗的成功,标志着元阳拥有了世界级的资源和品牌,使元阳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得到极大提升,元阳在全州乃至全省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元阳山清水秀,民族文化资源丰富多彩,底蕴深厚,特别是以哈尼族为主的各族儿女在长期生产劳作中创造的19万亩梯田,是祖先留给全县各族儿女的宝贵财富,哈尼梯田“森林、村寨、梯田、水系”四素同构的良性农耕生态系统,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典范,是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是活的文化景观,在世界农耕史上具有特殊意义。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哈尼梯田和民族文化的保护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文化遗产保护时不我待,刻不容缓,迫在眉睫。值此哈尼梯田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一周年之际,县委、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各界倡议:

人人都来做哈尼梯田的宣传者。哈尼梯田神奇壮观,被中外游客誉为“人间仙境,世界奇迹”。作为梯田故乡的儿女,我们要引以为豪,多向外界宣传哈尼梯田、宣传元阳的风土人情,提升哈尼梯田在国内外的知名度、美誉度。

人人都来做哈尼梯田的保护者。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保护梯田周边的一草一木、山山水水,宣传好、遵守好保护哈尼梯田的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同破坏哈尼梯田及其生态环境的行为作斗争,共同保护好哈尼梯田四素同构、和-谐共生的自然文化景观,让哈尼梯田这块民族瑰宝永放灿烂光芒。

人人都来做梯田文化的传承者。作为梯田故乡的儿女,我们要热爱家乡、热爱哈尼梯田、热爱梯田文化,学习好、传承好、发扬好梯田文化,为筑好“梯田魂”,打造“千年梯田”文化品牌做出贡献。

让我们行动起来,高度重视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关注哈尼梯田,热爱哈尼梯田,走近哈尼梯田,参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留住文化之根,守住民族之魂,为建设“宜居元阳、美丽元阳”添砖加瓦,贡献力量!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倡议书

我们有幸,还能领略万里长城的蜿蜒巍峨、横亘东西,还能驻足莫高窟飞天的衣裙飘曳、华美艳丽,还能仰视南禅古寺的歇山斗拱、瓦顶铜铃。我们有殇,岁月无情,万里长城已不见昔日辉煌,而且正一段段地湮灭,风蚀雨侵正在撕裂壁画的古韵风华,功利短视已经让很多古建筑在推土机下轰然倒塌,还有大量的文保单位大门紧闭,处在“映阶碧草自春色”的窘境。我们有责,绝不能让五千年绵延不断的文明根脉在我们手中断裂,绝不能让中华民族的金色名片在我们手中失去荣光!我们有责任让更多的文物完整真实地传之于后世!文物保护,人人有责!

我们是51个以保护中华民族文化遗产为宗旨、自愿发起成立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团队。首次聚会北京,共同探讨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文物保护的有效途径。在此,我们向全国的文物保护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发出以下倡议:

深入了解当地文化遗产保存状况,拓宽传播渠道,宣传普及文物保护法,提高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联络吸引文人乡贤、退休干部教师参与研究和挖掘社区文物的历史文化,通过撰写文物保护单位解说词等方式,讲好文物故事,阐释家乡历史。

培训、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巡察,通过手机拍照和微信、邮件等方式及时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文物保护状况,推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监督管理体系,缓解基层文保力量薄弱的压力;及时向文物部门、政府、媒体反映损坏、损毁、偷盗文物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原则、坚守底线,切实履行社会组织协助政府保护文物的职责。

围绕社区文物保护的.急需,结合社区群众的普遍关切,依据文物保护法,在文物部门指导下,重点选择低级别文物进行保护与修复;开展劝募工作,善于包装项目,开展区域内的募捐,号召文物保护爱好者和有识之士慷慨解囊,为地方文物保护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吸引、组织各方面专业人才参与文物修复的设计工作,集众智、聚众力,提升文物保护与修复的社会化水平。

倡议人:xxx。

xx月xx日。

保护文化遗产建议书

每年的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六,是第xx个“中国文化遗产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文化遗产和文化繁荣。文化遗产是世界文明的源泉,是人类智慧的宝藏,是民族精神的财富,是沟通古今的桥梁。文化遗产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是一个地区文化发展的足迹,是我们弥足珍贵的'物质和精神财富,保护文化遗产是我们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正蓝旗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是蒙元文化的发祥地,也是大元王朝的龙兴之地。近年来,旗委、政府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逐步建立,旗公安局文物保护大队、元上都遗址派出所、旗文物局“马背文物保护队”等机构相继成立,《元上都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管理规划》、《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规章相继出台,文物安全防范系统逐步完善并与旗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实现联网。特别是xx年以来,在国家文物局的大力支持和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协同配合下,元上都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元上都遗址成为今年我国唯一一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项目。6月24日—7月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在俄罗斯圣彼得堡召开第36届世界遗产大会,对包括元上都遗址在内的世界遗产提名项目进行投票表决。

在中国文化遗产日及第36届世界遗产大会来临之际,我们向全旗8.3万各族干部群众发出建议:

一、全旗各部门和广大文物工作者,要本着对历史、人民以及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旗实际和部门职能,共同做好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长期的,需要全民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全旗各族干部群众要切实增强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社会风气。

三、要把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与爱国主义教育、旅游开发和城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咨政育人、传承文明、普及知识、丰富生活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各族人民群众的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

四、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的认知,在全旗范围内掀起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潮,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五、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提高对文化遗产的正确认识和保护意识,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节约资源,减少污染,植绿护绿,保护生态,为保护文化遗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自觉保护身边一梁一柱,一碑一刻,一砖一石等每一处文化遗存和文物,呼吁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到保护文化遗产的全民运动中来,为我旗文物部门更高效地保护文化遗产提供必要的线索和帮助。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将历史赋予我们的珍贵文化遗产真实、完整地保护传承下去,使之真正成为凝聚人心、激发干劲、促进发展的力量源泉,推动全旗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第八条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报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收集、抢救、整理、研究与出版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评估。

对于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文化主管部门提出抢救和保护的意见或建议。对通过调查或者其他途径发现的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立即予以记录并收集有关实物,或者采取其他抢救性保存措施;对需要传承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传承。

第十条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予以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涉及的建筑物、场所、遗迹及其附属物,应当注重保护原貌。确因国家建设需要迁移且属于文物的,应当依照有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珍贵的传统技艺、工艺流程、制作材料等需要保密的,依法实行保密制度。

第十二条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或者指定的其它机构,依法接受社会团体、组织或个人捐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和实物。自治县人民政府对捐赠者,应当给予奖励,并颁发捐赠证书。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征集属于个人和单位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资料和实物时,应当以自愿为原则,合理作价,并颁发证书。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拥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实物属国家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对征集或者受捐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实物应当妥善保管,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实物应当采用先进技术长期保存。

第十三条个人和单位收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和实物等,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第十四条境外团体、个人到本自治县行政区域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性考察与研究,应当提供省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十五条个人和单位持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和实物或者载体进入市场流转,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走私出境。

第十六条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具有本地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纳入素质教育内容,开展相关教育活动。

第十七条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各种形式对文化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教育培训,有计划地选送专业人员到专业院校培训,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业队伍。

自治县文化、民族宗教、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传承人到自治县各中小学校传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和开展各种技艺实践课活动。

每年6月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宣传月”,每年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文化遗产日”,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开展传承活动。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宣传,广泛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英语作文

[摘要]通过对近几年来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专著的统计分析,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认识的深化和定义,国内学者及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现状等方面进行了综述,同时对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研究的趋势进行了展望。

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各民族文化传统和传统知识不断传承、创新和积淀的成果,它既是文化多样性的熔炉,又是可持续发展的保证,更是人类创造力的重要源泉。下文是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主要包括:。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机制,统一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负责具体实施保护、保存工作。

财政、教育、园林、卫生、工商、旅游、档案、民族宗教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社会组织、人民团体应当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指导、督促成员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向上一级文化主管部门推荐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文化主管部门提出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建议。

对尚未列入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开展抢救、记录、传承等保护工作。

第六条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保护单位制定项目保护规划。

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应当按照项目保护规划要求实行严格保护。

第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特点和现状,实行分类保护。对本市特有且历史文化价值较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予以重点保护。

第九条对于存续状态受到威胁、活态传承较为困难、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实行抢救性保护。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重点加强对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并建立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抢救保护方案,优先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记录、整理、保存项目资料和实物,建立数据库、档案库,修缮建(构)筑物和场所,改善或者提供相应的传承条件,安排或者招募人员学艺。

第十条对于存续状态较好、有一定的消费群体,具有市场潜力和发展优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实行生产性保护,使该项目的核心技艺在生产实践中得以传承。

实施生产性保护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传统工艺流程的整体性和核心技艺的真实性,并可以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文化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产性保护项目现状、市场情况,制定扶持政策,积极发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作用。

第十一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代表性项目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相对完整、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生态环境较好的传统村镇、街区等特定区域,实施区域性整体保护。该保护区应当保持历史风貌和传统文化生态,不得擅自改变与其依存的自然景观和人居环境。

第十二条对于受众较为广泛、活态传承基础较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文化主管部门可以采取认定代表性传承人、培养后继人才、扶持传承基地等方式,实行传承性保护。

第十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根据需要,采取下列措施,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和保护单位开展传承、传播活动:。

(一)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

(二)提供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费,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其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

(三)支持其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

(四)资助有关技艺资料的整理、出版;。

(六)指导其依法保护享有的知识产权;。

(七)支持其开展传承、传播活动的其他措施。

第十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传承、保护、管理等各类专业人才。

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行业特点的招聘条件和培训大纲,引进、培养社会专门人才。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和引导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课程,建立教学、传承基地,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式,培养专门人才。应当支持和鼓励中小学校通过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融入相关课程,建立社会传承基地,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

第十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结合牡丹文化节、河洛文化旅游节、文化遗产日、传统节庆和民间习俗等实际情况,宣传、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氛围。

鼓励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区域、商业营业场所、公园、绿地等具有展示空间和条件的公共场所管理者、经营者等,对宣传、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给予支持、提供便利。

第十六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机构,设立展示和传承场所,举办公益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研究、收藏、展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整理、翻译、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原始文献、典籍、资料等。

第十七条未取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不得以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的名义开展传承、传播活动。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不得以与其资格不相符的名义开展传承、传播活动。

第十八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利用,应当尊重其真实性、文化内涵及自然演变进程,保持其原有的文化生态和文化风貌,不得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

第十九条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传统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对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发展文化产业的单位和个人,符合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的,在其申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时,市、县(市、区)应当予以支持。

第二十条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每二年对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或者保护单位,无正当理由未履行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资格或者保护单位资格,并予以重新认定。

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被举报或者经检查发现不履行义务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评估。

第二十一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下列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将个人收藏的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或者实物捐赠给国家的;。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由文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基本特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的传承就显得尤为重要。

截至20xx年,我国共有昆曲、古琴艺术等26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羌年、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等3个项目入选“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为世界上入选项目最多的国家。

申报原则。

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根据逐级申报的原则,向单位或居住地所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请。

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人类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和广泛、突出代表性的民间文化遗产,它曾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如发明于宋代的“青州白丸子”被誉为中医药发展的活化石。

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11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1月30日。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英语作文

亲爱的朋友们:

xx年6月14日是我国第x个“文化遗产日”。今年文化遗产日主题为“非遗保护与城镇化同行”,在全地区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系列活动,让广大民众更方便、近距离地了解非遗,参与保护。在此,我们向全地区发出倡议:非遗传承,人人参与!

xx是藏民族的摇篮、藏文化的发祥地,我们勤劳、智慧的祖先,创造了瑰丽多彩、蔚为大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对列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实施重点保护。精心组织久河卓舞、扎塘果谐等优秀非遗节目和杰德秀邦典编织技艺、泽贴尔编织技艺等优秀传统手工技艺参与区内外文化交流,向世界人民展示了西藏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展示了勤劳勇敢的xx人民战胜高原的蓬勃气势和生生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党的十八大以来,xx总书记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指出,要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城镇建设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民众,民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同时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的主体。人人参与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好的传承保护。

我们相信,有您的参与,那些祖辈们唱过的歌、跳过的舞、扮过的戏、做过的手工技艺以及传统的民间实践活动和高度智慧的思维方式将重放异彩,为xx文化强地建设注入强劲的活力。而您,将获得参与非遗实践活动的教益和快乐;在与祖先、与今人的精神共鸣中,加深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热爱,获得丰厚的人生滋养。

关爱文化遗产、保护文化遗产,是我们每一个雅砻儿女的历史责任。今天,这份责任传递到你我之手,为了使xx文化遗产与时代同行,为了实现民族复兴、文化复兴的共同愿望,让我们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传承非遗,弘扬传统,美丽人生!

xx地区文化局。

xx地区文明办。

xx年6月14日。

保护文化遗产建议书

提起长城,目前基本情况是:三分之一基本完好,三分之一残破不全,三分之一不复存在。据史料记载,长城全长约6300公里,所以叫万里长城,但据最新调查显示,明长城墙体和遗址总长已不超过2500公里。使我感觉到:如果长城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迟早它会面目全非或全部毁灭。

我觉得我们能这样保护长城:

一、不要登长城,过分的开发旅游已经使长城变得满目疮痍。

二、遵守长城保护管理制度。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英语作文

朋友们: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我们勤劳、智慧的祖先,创造了瑰丽多彩、蔚为大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及其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为了担当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维护全人类文化的多样性,我国在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同时,还主动与周边国家合作,为跨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共有资源建立联合保护的工作机制。

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广大民众知识和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卓越创造力和思想情感的体现,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宝库。在广大民众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不断地再创造,为我们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增强了对文化多样性和民族创造力的尊重。

在--年文化遗产日(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年为6月14日)期间,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将以“非遗保护与城镇化同行”为主题,在全国所有城乡社区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让广大民众更方便、近距离地了解非遗,参与保护。在此,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共同向全国发出倡议:非遗传承,人人参与!

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民众,民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同时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的主体。人人参与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好的传承保护。

我们相信,有您的参与,那些祖辈们唱过的歌、跳过的舞、扮过的戏、做过的手工以及传统的民间实践活动和高度智慧的思维方式将重放异彩,为社会发展注入强劲的活力。而您,将获得参与非遗实践活动的教益和快乐;在与祖先、与今人的精神共鸣中,加深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热爱,获得丰厚的人生滋养。

文化传统是一条丰沛的河,源自远古,流向未来。关爱它、保护它,让它川流不息,奔涌向前,是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历史责任。今天,这份责任传递到你我之手,为了使文化遗产与时代同行,为了实现民族复兴、文化复兴的共同愿望,让我们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传承非遗,弘扬传统,美丽人生!

保护文化遗产建议书

12月8日至10日,由中国国家文物局、中国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二届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论坛"在海口举办。来自中国、东盟确定与会国家及英国、肯尼亚等相关国家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襄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大计,共同倡议如下:

我们认为,海上丝绸之路是古代中国与世界其他地区经济文化交流交往的海上通道,也是促进共同发展的经贸之路、文化之路、和平友好之路。千百年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薪火相传,推进了人类文明进步。加强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研究,对促进沿线各国经济文化友好往来,拓展睦邻友好,扩大互利共赢,意义重大。

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与海上丝绸之路密切相关。海上丝绸之路绵延两千年,跨越亚欧非,在沿线各国留下了丰富而宝贵的文化遗产。我们希望,各相关国家和地区,在考古调查与研究、人员培训与交流、修复保护、展览展示等方面开展富有成效的合作,共同促进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共同建立一个开放性交流与合作平台,实现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我们将共同努力,借鉴中国与东盟合作的良好机制和成功经验,广泛开展以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为主题的双边或多边交流与合作,并积极开展与域外其他国家在此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在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研究、保护和利用等方面谋求更广泛的合作。

损毁、盗掘海上丝绸之路水下文化遗产的非法活动,是对人类文化财富的.严重侵害和野蛮掠夺。我们呼吁,各相关国家和地区应共同防范、共同抵制、共同打击非法占有或破坏水下文化遗产的行为。

我们倡议建立定期定址举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论坛的机制。今后每两年举办一届,会址常设海南,可采取申请或推荐、指定等方式决定论坛主宾国,每次论坛的主题由主宾国提出,与参与国共同商定。

保护文化遗产建议书

这些地方都是我们中国人的自豪与骄傲,也是中华民族精神和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体现,是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辉煌奇迹。

我们从网上了解到了很多名胜古迹都遭到了破坏,就像生了病一样,身上千疮百孔,很多美丽的风光景区都失去了往日的美丽容颜,到处可见垃圾和"某某某到此一游"这样的"留言"。我们作为一名小学生,看到这样的情景心里很难过很焦急,我们想借此文呼吁大家,呼吁所有的小学生,呼吁所有的`中国人行动起来,保护好中国的名胜古迹,保护好我们的祖先留给我们的这些绝无仅有的文化遗产。以免我们的下一代只能从图片上看这些珍贵的文化景观。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爱护景点的一砖一石.一草一木做起,为环境保护事业捧上一份爱心,献出一片真情!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要保护好自己家园的名胜古迹,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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