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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欠薪工作总结总结(精选24篇)

时间:2023-12-13 08:35:57 作者:字海

工作总结是我每个月必做的一项任务,它能帮助我更好地反思和提升自己。接下来是一些关于月工作总结的模板和范文,供大家参考。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根据宝农民工联[20xx]2号文件精神,我乡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积极探索长效管理办法,防止产生新的拖欠,为维护各建筑业企业和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以及我乡的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结合我乡实际,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综合协调的工作机制。建立了乡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工作组办公室,配备对口人员,形成工作网络。按照目标、任务、节点,落实工作部门和责任人,做到每项工作任务实、节点明、责任清。

(二)加强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召开会议,大力宣传,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有效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由于拖欠工程款原因十分复杂,我们认为,解决这一顽症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一是建立工程款支付担保金制度。以工程担保为突破口,以诚信体系为依托,从源头上预防拖欠。二是完善市场体系。深化以“代建制”为重要内容的项目管理体制研究,特别在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在内的多种投资性质项目中实行“代建制”和代建形式的多样化等方面提出构想。三是建立各相关部门闭合连接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审批管理,对查实有拖欠行为的建设单位,在项目前置审批(备案)等方面严格把关。

一是加大检查力度。我乡今年已先后对全乡在建工程是否建立民工工资卡制度以及在工地现场是否设置民工工资发放公示栏和告知牌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突出重点予以整改,从环节上控制拖欠的发生。

二是严格规范民工工资的发放手续。原来民工的工资一般是由项目负责人付给“小包工头”再由“小包工头”将钱付给民工,但有些小包工头为了达到独吞工钱的目的而逃之夭夭,致使民工工资未及时有效的发放。为了杜绝这一事件的发生,我乡要求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规范民工工资发放手续。

三是出重拳,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严肃查处,并及时上报。

四是同步解决一批拖欠民工工资。在解决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工作的同时,本着“接到一个、处理一个、不拖拉、不积压”的原则,不间断地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冬季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根据《xx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清欠专题工作会议,组织专人负责,规范工作台账,积极完善治理清欠长效机制,严防新增拖欠,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今年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清欠工作力度,组织专门人员集中力量对优先清理目标任务进行清欠,进一步逐项梳理拖欠账款情况,细化摸排、查漏补缺,确保应付尽付,不留死角,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

严格按照县清欠办相关规定,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对存在分歧的拖欠款项,必须说清情况、列出明细。按周清理清欠进度,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表格,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使各个环节、各个时段的工作情况都有据可查。

积极完善治理清欠工作相关制度,要求政府投资类项目,严格条件审批,对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不得开工建设,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建立常态化的清欠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出现新增欠款。对新增拖欠、延迟支付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必要时给予严厉处罚。截止20xx年xx月xx日,我镇未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冬季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近年来,随着以税费改革为重点的农村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如何解决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的问题,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注的热难点问题。据开江调查统计,全县10镇10乡、194个村、1512个村民小组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累计达3071.4万元,其中垫税1017.5万元、开任公路1056.5万元、拖欠工资429.6万元、应退个人保险金24.7万元、卸职费444.8万元、其他98.3万元,拖欠费用最多的是甘棠镇,达488万元;拖欠费用最少的是永兴镇,为39.8万元,平均每个乡镇153.8万元、每个村15.8万元。

1、危及基层政权的稳定和巩固。随着拖欠各种费用的不断产生和发展,使得村组干部缠身的债务就象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问题也越积越多。全县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3071.4万元,牵涉到1万余户群众的资金和利息,他们无法从乡镇领回本金和利息,使他们的子女上学、就医等造成困难。由于民间借贷利息较高,一般都在月息2-3分左右,有的甚至高达5分左右,而且每年利息增长特别快、特别多。近年来,全县20个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就增长了98.3万元(利息增长),利息平均每年递增20%,随着时间的延续,逐年增加。村组干部只好到各级党委、政府上访,寻求政府解决,一旦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群体上访,最终导制基层政权无法运转而瘫痪。如靖安乡伏龙寺村原村干部刘祥见卸职下来多次上访反映私人垫缴农业税3.6万元,要求乡政府偿还。

2、挫伤村组干部的积极性。全县20个乡镇拖欠在职村组干部各种费用1882.6万元,拖欠卸职村组干部各种费用1188.8万元,涉及村组干部2447人,平均每个人1.3万元。他们都不同程度采取借、贷、垫等方式来完成税费、修路、达标升级活动等各项任务,成了“债务”人。一些在职村组干部担心这些费用成为呆帐,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干下去,卸职村组干部每逢年终前缠乡镇领导,大多没有解决,能解决的也只是极少部分。加之现行的管理方式对村组干部没有相应的激励机制,使其所处的地位、所承担的责任与实际报酬反差太大,老有所养等后顾之忧得不到彻底解决,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一些年轻的村组干部看到政治上没奔头,经济上没搞头,工作上就耍玩头,有的干脆辞职不干。

3、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村组干部成天陷在沉重的债务中,担心乡镇又来兴办公益事业如乡村道路修复、学校建设、村级办公条件改善等,村上没有集体收入,倡导群众集资困难,使得债务再次增大。至于发展农村经济,整天疲于应付要债的群众,无暇顾及农业生产发展。特别是在当前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旦这些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村组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将受到影响。

造成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的问题,具体归纳起来有以下方面:

1、村组干部卸职费解决难。全县共拖欠村组干部卸职费444.8万元,除讲治镇靠镇财政贷款兑现了该镇村组干部的卸职费外,其余19个乡镇拖欠卸职费的现象十分严重,平均每个乡镇达23.4万元,平均每个村组干部3350元,拖欠最多甘棠镇达72.1万元。一是按照税费改革前的规定,村干部的卸职费由乡镇财政补一点、农民统筹的管理费中出一点、村集体经济出一点“三个一点”的办法解决,由于全县几乎所有的村都没有集体经济收入,导致这个一点无法落实,加上乡镇财政紧张,补这个一点也没有完全兑现;二是按照税费改革后的开江县委[]77号文件规定,村干部的卸职费采取县、乡(镇)财政给一点、农业税附加补一点、村可支配收入挤一点的办法,其中的乡(镇)财政给一点和村可支配收入挤一点根本无法落实,而农业税附加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规定的比例才能返还,一个组或几个组拖后腿往往会影响一个村,一个村或几个村拖后腿往往会影响到一个乡,绝大多数村根本无法按时足额拿到返还的农业税附加,致使卸职费的兑现受到影响;三是农业税取消后,乡镇、村没收入来源,由乡镇、村负责统筹部分无法解决,县上也没有配套措施加以解决,乡镇感到十分棘手。

2、个人垫资回收难。村组干部垫资上缴税费、公路款已是普遍现象,有的村组干部个人垫资高达几万元,少则几千元。全县村组干部累计垫资总额20xx万元,平均每个村垫资10.7万元,造成一些村组干部不想干,又苦于垫资收不回,工作只好得过且过;乡镇为了完成上面任务,挪用应退村组干部个人保险金24.7万元,一些乡镇想调整个别工作不力的村组干部,也无法调整。

3、工资兑现难。全县20个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工资429.6万元,一些在职村组干部反映,他们在基层辛辛苦苦工作一年到头,按照上面的规定,他们的工资每月50—200元,可是由于每年都不能如数完成乡镇下达的各种任务,就不能领工资,对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影响很大。这里面的原因主要是没有如数缴清上面的各种款项,但是下面的钱确实又无法足额收起来,乡镇就只好扣他们的工资。以甘棠镇朱家槽村为例,原每年足额收取农业税后,农业税附加只有1.3万元,村上7个村干部,8个组干部,即使足额收取农业税,每年工资差额在3000元以上,更何况根本无法足额收取。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深入,乡村收入基本固定,化解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难度日益增大,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地位和威信,削弱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必须采取综合措施有序化解,切实维护农村经济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

1、理清工作思路,积极促进化解。按照“夯实收入、调整支出、确保平衡”和“不借垫、不预征、有序消欠”的工作思路,通过三年的努力,挤出资金,基本解决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的遗留问题。一是对各村的高息借款,从借款之日起按照金融部门规定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息,通过清算,抵冲本金,调息、降息减债,明确偿债主体,制定分年度偿债计划;对村组干部因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原借银行和信用社资金、财政周转金、农发基金等形成的债务,应予扶持性免息;对村级因“普九”建校、配套设备等形成的债务应全部划转,确保村级消债顺利进行。二是出售部分公有住房,包括村组撤并后闲置的村办公房、村小学校资产消债;加快土地流转,将农民举家外出或从事工商业后长期荒芜的承包土地和山林依法收回,通过拍卖、招标承包的形式合理流转给经营者,集体从中获取租金差价,缓解部分债务。三是利用地理位置优势,对处于场镇、乡村道口属集体的不动产进行拍卖,对集体企业进行改制,做好“边角资源”的文章,筹集资金,缓解部分债务负担。四是从县财政再补助一点,个人缴纳一点建立村组干部养老基金。退下来后,乡镇和财政补助部分就由村组干部本人缴纳。这样就可以落实那些因年龄、身体等原因退下来的村组干部的经济待遇,解决其后顾之忧,以达“安置前人,激励后人”的目的。

2、调整管理体制,实现增收减负。改进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建立“两确保、四激励、一补助”为主要内容的县对乡镇财政激励机制,确保基层政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需要,确保村组干部补助兑现和基层组织基本正常运转的支出需要,对村组干部补助实行了按省确定的标准委托金融机构按季打卡直发到人头的办法,今年对村组干部补助人平每月再增加了50元,同时,根据村、社区委会的常住人口规模、地理位置,解决每个村、社区委会全年办公费3000-5000元,有力保证了村级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为进一步促进乡镇积极化解拖欠各种费用,县上还根据各乡镇的不同债务规模和自身努力程度,量化考核,以奖代补,专款专用,从资金安排上全力支持乡镇化解拖欠村组各种费用;同时,为避免“鞭打快牛”,对过去在消赤减债工作中做得好的乡镇,建立了“发展专项资金”,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激励地方经济和税收增长,巩固已取得的消债成果,防止债务反弹。对当年化解拖欠村组各种费用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实行“以奖代补”,给予专项奖励,今年县上将上级转移支付增量补助的20%用于建立“偿还基金”,消化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到期的债务。

3、立足发展实际,壮大农村经济。紧紧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产业化经营,通过盘活固定资产及创建科技示范基地、农村中介服务组织,推动村级公益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打破制约经济发展瓶颈,特别是积极探索“村民自治、村事村办、村务公开”的运行机制,大力兴办“自我投资、自我建设、自我管理、自我受益”工程,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农民筹资民主管理,充分发动群众自己动手把自己的事情办好。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现代新型农业,把从事农业开发的业主和种养业大户,组建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与农户、农产品与市场的桥梁作用,让农民在生产联合中组织起来,成为带领农民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村经济和致富奔小康的领头雁。积极吸纳周边及外来民营企业、业主到一些小城镇建公路、建市场、建住宅,以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推进二、三产业的大发展,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发展壮大农村经济。

4、加大工作力度,注重强化监督。从严控制超越承受能力的农村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禁止开展由农民出钱出力出物的达标升级活动,在安排农业生产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时,一律不再要求乡镇配套资金;上级部门在乡镇、村开展社会公益性服务工作所需费用一律不得转嫁乡镇、村,也不准以补贴名义留下差口,加重乡镇、村的负担。建立乡镇新增债务审批制度,凡未经批准对村产生的新增债务,按照“谁决策谁负责,集体决策主要领导负责”的原则进行处理。进一步加大乡镇化解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的组织领导力度,把乡镇化解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工作纳入地方或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并作为乡镇主要领导政绩中的“隐绩”指标考察。按照“管理上放权,政策上放活,工作上放手”的要求,充分发挥乡镇职能作用,赋予其应有的财权、事权和人权,确保工作重心下移,推动乡镇、村发展。同时,继续完善乡镇经济发展对村的利益分配机制,推行严格的消债监督约束机制和逗硬的消债奖惩激励办法,实现三年内化解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目标。

开展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根据xxx《xx县关于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冬季攻坚行动方案》(xxx[20xx]x号)和《xx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行动的通知》(xx[20xx]x号)通知精神。根据xx镇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xx镇将开展此次专项活动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属地责任落实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我镇扎实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20xx年x月xx日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就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治欠保支”相关制度,镇人民政府分别与xx个村(社区)签订《20xx—20xx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书》xx份。将各村(社区)、行业主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按照考核细则;20xx年x月x日召开xx镇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专项工作推进会议。行业主管各一名领导和xx余家建筑企业负责人参加,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xx县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劳动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制度(银行代发、工资按月支付)分账管理制度、“双公示”制度五项制度。

(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情况动态互通,团结联动,实施综合整治。上半年,我镇联合人社、住建、水务、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参加检查人数xx人,印发资料xx份,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数xx个。

(三)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情况。截止目前,我镇共受理调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信访件xx件,涉及人数xx人,清欠农民工工资xx万元;对用工单位的日常巡查力度加大,对用工单位,特别是建筑领域的施工企业在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这些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与司法机关的“两法”衔接,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一是对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首先不开据无拖欠证明,并把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施工企业的'信息公布在云南省劳动监察网站上,从而限制其招投标资格。二是对那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单位和个人,我们收集证据后移交公安处理,20xx年上半年移交公安立案调查x起,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案件x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x起。截止目前,全县未发生重大集体讨薪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总体平稳可控。

(五)治欠保支长效机制建立落实情况。我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推进治欠保支长效机制落实,就行业主管部门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存在问题作出整改部署,梳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落实清欠责任,并通过文件下发各乡(镇)及行业主管部门,已按时间要求整改完毕。截止目前,我区新建、在建项目共计x个,其中:政府性投资项目x个,实行实名制管理项目x个;按月足额发放工资项目x个;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双公示”项目x个;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x个;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x个,20xx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累计缴存x个项目,截止目前,资金x万元;由县财政在财政总预备费中安排xx万元应急周转金,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做好最后一道防线。

(一)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压力大,形势不容乐观,屡清屡欠现象仍然存在。自执行“治欠保支”相关制度以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总体态势平稳可控,但受经济下行压力及投资方资金断裂影响。

(二)欠薪原因多元化,讨薪常态化,清欠难度较大。建设单位资金困难、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比较突出。从受理举报投诉讨要农民工工资信访件中,因工程层层转包、分包、挂靠承包发生纠纷导致工资拖欠的情况较多,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讨要工程款的现象较为突出,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还存在包工头欠薪逃匿等现象,给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带来了较大阻力。

(三)农民工工资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还不全面。一是我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未实现全覆盖。二是推进银行代发工资、分账管理制度缓慢不够彻底。

(一)进一步狠抓制度落实。督促行业主管部门狠抓治欠保支相关制度落实,全面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全面实行工资按月支付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全面实行分账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公示牌制度、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全面落实“欠薪入罪”制度、全面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农民工工资无拖欠信用记录制度。

(二)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按照“问题早发现、隐患早排除、责任早落实”的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立足职能,密切配合,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五员监巡查、双随机抽查工作。

(三)进一步突出预防处置,强化权益维护。依法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对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实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覆盖。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下一步,我镇将对20xx年新开工的项目,发生过欠薪的项目,已发函的形式至项目主管部门,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五)进一步推进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我镇将按照《xx市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xx-2020)》指标要求,加大力度推进银行代发工资、分帐管理制度,到今年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

开展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从督查情况来看,我县根治欠薪工作整体情况较好,被督查单位均能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县教育局重视程度高,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判根治欠薪工作,严格落实根治欠薪制度;县住建局日常监管好,组建了工作专班,实行项目包保,重点盯防欠薪问题;县国投公司人工费存储足,金凤路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人工费储存金超过5000万元,有效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县交通运输局数据报送实,上半年共报送在建工程项目信息22个,项目资料完善,项目信息全面。

(一)人工费拨付不到位。

从全州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监管系统排查情况来看,我县纳入该系统监管的在建工程项目共55个,其中人工费未拨付或拨付不足的项目31个,占系统监管在建工程项目总数的56.4%。其中,中营镇、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人工费未拨付或拨付不足的项目分别有6个、5个,占系统监管在建工程项目总数的10%以上。

(二)“五项制度”落实有差距。

全县根治欠薪“五项制度”落实情况不理想,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太平镇项目办负责人对根治欠薪工作重视不够,对“五项制度”内容不清楚;五里乡雉鸡村三组马家湾至大垭产业路整修及硬化工程、中营镇大路坪乡村振兴道路建设(洪兵屋旁至古龙桥)工程项目“五项制度”均未落实,处于监管缺失状态,若发生欠薪问题将极难处理。

(三)项目信息报送不全面。

太平镇实施的2个200万元以上的`乡村振兴项目、五里乡实施的十字村石家堡至刘家屋场公路整修及硬化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但在报送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时,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全面报送项目信息,未做到应报尽报。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一把手”工程。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对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视程度,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扛起责任、压实责任,再动员再部署再筹划,全力打造“无欠薪鹤峰”,努力做好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监管先行试点工作。

县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强资金统筹调度,按照“三保”原则,及时拨付各在建项目人工费;各工程项目业主单位要主动与县财政局加强联系,共同协商,共同解决,确保政府性投资工程人工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制度要求落实落地。

县治欠办要按照州对县“一月一考核”的工作要求,加大对各工程项目业主单位的督办和考核力度,提高农民工工资保障日常监管工作在年底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得分占比。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五项制度”,安排专人盯防欠薪问题。同时,各工程项目业主单位要加强项目信息报送工作,务必做到应报尽报。

冬季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为了根治欠薪行为,按照国家、自治区、市根治欠薪工作要求,根据《xxxx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x薪联发〔20xx〕7号)文件精神,我市于x月x日至x8月xx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根治薪夏季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达到“冬病夏治”的效果,防止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四)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xxxx年x月x日至x月xx日,我市对xx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x个,国有企业作为项目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的项目x个,其他项目x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新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夏季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xx余份,现场解答咨询群众xx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维权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四)开展欠薪案件“回头看”。认真复核今年已查办、督办结案的欠薪案件。确保被拖欠工资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确保欠薪案件惩处到位,做到案了事了。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三)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二)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稳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工会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帐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xx]347号)和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帐款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人社局职能,对中小企业账款中涉及拖欠劳动报酬一类进行监管把控,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为跟踪清欠工作进展,做好阶段性情况汇总

配合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安排,定期对我县中小企业清欠工作情况检查,做到底子清、数据真实,并对排查结果迅速建立台账,并如实报送县工业商贸(中小企业)局负责汇总。

(二)制定应急预案,落实调处机制

针对中小企业账款中涉及拖欠劳动报酬的部分制定应急预案,如经排查确实存在民营企业拖欠劳动报酬的,将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对该部分账款进行清欠,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对已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范围的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按规定期限抓紧化解,有条件的要优先安排偿还。

(三)加大对隐患企业监控,严禁新增欠款。

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对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将经营风险转嫁给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恶意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将严肃处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于查实存在重大拖欠劳动报酬行为的民营中小企业,我局将按规定严肃查处,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截止20xx年3月19日,未发现我县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地方政府平台公司涉及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一)由于摸排工作量大面广,短时间内全面准确掌握拖欠情况还存在一定难度。

(二)电商发展带动新型行业的兴起,如何监管连锁加盟的服务单位及确定责任主体成为新的工作难点。

(一)健全清欠机制。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县级领导包抓各镇(街道)和重点部门制度,以及县纪委监委派驻督导员到各镇(街道)和重点部门蹲点督导清欠。同时,要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做出明确规定,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条件约束,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有关制度,依法查处垄断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肃处理打击报复、限制或无正当理由终止业务往来等行为。

(二)加强政策支持。县财政部门对拖欠不还的镇(街道),要减少其相应转移支付等措施坚决推动清欠;对及时主动清欠款但短期内资金紧张的,要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来予以支持。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县金融办要指导企业加强往来账款管理,鼓励国有企业加入应收账款融资授信体系,避免通过不正当方式挤占民营企业资金套利。县金融办、财政局要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前提下,通过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依法合规解决拖欠问题。县国有资产局要督促国有企业分类清理拖欠应付民营企业账款,加强对拖欠账款行为的监督惩戒。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区住建局按照省、市主管部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大力度规范整顿建筑市场劳务用工行为,积极预防治理欠薪问题,全面落实“无欠薪”各项工作,确保我区建筑工程领域平稳有序。

今年以来,区住建局全面贯彻落实建筑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六项制度”,在建筑市场监管上,始终把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牢牢抓住手上,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认真研判分析建筑市场监管和农民工工资清欠问题。在日常监管中,住建局采取“双随机一抽查”、专项检查、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等工作措施,保持了对清欠工作的高压态势。今年共开展专项检查xx次和重大节日工资支付情况摸底筛查xx次,下达整改通知xx余份,消除拖欠隐患xx余起,切实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截至目前,我区在建工程项目xx个,其中房建工程xx个,总建筑面积xx万平方米,市政园林工程xx个,装修工程xx个,总造价xx亿元。现有劳务作业工人xx人,实名制落实xx,工资与工程款实施分账管理xx、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xx、银行代发工资xx、维权信息公开xx、工资足额支付xx。

在处置欠薪投诉方面,今年全区共受理农民工投诉xx起,涉及总额xx万元,涉及农民工xx人,三项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xx、xx、xx。截至目前,全区未发生恶意讨薪和群体讨薪事件。同时年关将近,我局依托“六项制度”继续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工资支付储备金的落实工作。

我区清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同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在市场监管和工作措施上还有漏洞和盲区。一是市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企业施工现场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不完善,劳动合同代签现象严重,农民工花名册对工人进退场记载情况更新不及时,现场电子考勤形同虚设,为拖欠工资埋下了隐患。二是建筑市场外围环境影响滋生欠薪隐患。今年楼市低迷徘徊,开发商后期资金压力增大,预储金后期缴存乏力,可能导致个别项目不能按时发放工资;同时新冠疫情影响造成的人员流动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外地务工人员短缺,我区建设行业已经出现“用工荒”。为招募工人,个别施工企业将工资直接拨给“包工头”,也为欠薪埋下隐患。

下一步,区住建局将深入开展建设领域治欠保支工作“百日攻坚战”,认真落实“六项制度”,切实压实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的主体责任,努力推动全区建筑市场监管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全区建筑领域规范市场行为、治欠保支工作专项大检查,加大清欠政策的宣传力度,逐个项目摸清底数,如:建筑工程量、工程合同价、分包转包、民工数量、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款拨付等基础情况,认真排查拖欠隐患。对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工程量劳务经济纠纷引发的欠薪上访案件要及时进行调解,经多次调解无果的,及时移交人社部门。

(二)突出工作重点,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把全区重点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列入重点稽查范围。对劳务管理混乱、存在分包转包行为、欠薪风险大的项目要进行重点检查、重点监管。同时,要切实压实建筑施工领域各方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必须及时补充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预储金)资金,不得延迟拨付,不得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支付;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用工实名制、发放农民工工资负总责,确保按时把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银行卡个人账户。若建设单位拨付不到位,施工单位应督促建设单位尽快支付,同时停止施工。因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未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支付农民工工资,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企业应先行垫付。

(三)健全保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治欠保支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更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建立联动机制,强化督导问责。一是建立清欠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对重要案件成立专案组,由主管领导亲自挂帅督办。二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双节”和重大活动期间,住建、人社、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集中办公,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预防、打击欠薪行为。三是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欠薪重大违法行为,将其不良行为记入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平台,并依法依规通报相关部门,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由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人社部门和司法机关。

做好“无欠薪”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区住建局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坚定信心,强化措施,克难攻坚,扎实工作,努力推动落实全区在建项目“无欠薪”工作。

开展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20xx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全面要求专职人员在质量监督检查、施工期间墙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时同步对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同时采取联合执法和专项检查形式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工程质量安全一并进行排查检查,既保证了工程质量安全又确保了不发生欠薪问题。

并且为发挥好职能作用,在营商环境简化程序不能附加办理条件的约束下,我局招标办与县人社局联系以开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作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依据,对没开据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的企业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做到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我局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要求在建项目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自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局联合人社局于9月13日至9月20日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开展了全面检查,共检查在建项目12个,下发整改通知单2份,在建项目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发挥职能作用,建立维权工作长效机制。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明确责任,建筑企业负责依法做好本企业农民工的维权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且我局建立和大力推行“智慧城市”+“智慧工地”一网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已经通过省、市工程造价调整费率进入工程费结算,明确要求所有开工工地必须安装实名制系统,确保市县一体化监管,通过实名制管理同时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做到按月发放。我局联合行政审批局在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同时督促各建设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继续以县人社局开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作为发放施工许可证的依据,对不能提交欠薪证明的企业暂停签发施工许可证,并将建筑行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每年整顿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工资现象发生。与县人社局加强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全程监控,对问题企业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把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我县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构建和谐略阳作出应有贡献。

1、在检查和清理中发现,个别施工企业疏于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建筑工地项目部无正规工资表,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没有相应的工资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致使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2、企业和劳动者的劳动法治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企业和管理人员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较少,职工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也很少,不知道这个法律赋予自己多少权利与义务,导致解决农民工工资存在一定的难度。

3、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淡薄,有部分的项目工地或劳动者存在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导致发生纠纷以后难以维权。

1、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由清欠转为治欠。严厉打击出借资质、违法分包的行为。加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建立,对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工程,一律依法强制停止违法建设。

2、建立完善建筑企业诚信体系档案,对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一律打入黑名单,我局招标办将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

3、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项目单位和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清欠工作,形成有利于清欠工作开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总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后我们将继续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清欠、治欠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新的拖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按照省厅、市委市政府年初工作部署,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圆满完成预期的各项工作,现将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常规巡视检查情况

2021年全市劳动保障主动监察企业746户,补签劳动合同309份。通过常规巡视监察、专项检查、国家信访平台、欠薪线索平台、市信访登记和来人来电投诉举报等方式收到欠薪线索310个,经过核实确认属欠薪问题并协调解决案件120个,为445名劳动者讨薪678.85万元。对本年度287个工程项目,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32亿元,市本级账户余额5514.6万元,全市账户余额3.05亿元。

(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情况

1.开展冬季旅游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省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关于做好冬季旅游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黑人社监函〔2021〕1号)的部署和要求,于3月11日至4月14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冬季旅游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共检查旅游企业16户,涉及劳动者78人,未发现不签订劳动合同和拖欠工资等侵害导游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相关问题。

2.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伊人社函〔2021〕147号),于4月25日至5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采取了“两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方法对全市57户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参加专项行动人员136人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在专项行动期间进行了专门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落实执法责任,积极开展专项行动。人社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情况的通报》(人社厅函〔2021〕110号),对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提出表扬。

3.开展了劳务派遣用工情况部门联合抽查专项行动

于6月30日至7月10日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劳务派遣用工情况部门联合抽查专项行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随 机抽查方法对全市9户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参加专项行动人员27人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企业法人未变更等问题已由属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程序处理。

4.开展根治欠薪夏季“双月”专项行动工作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快推进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落实,按照《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双月”专项行动的通知》(黑治欠办函〔2021〕15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根治欠新夏季“双月”专项行动。下发了《关于印发伊春市根治欠薪夏季“双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伊治欠办发〔2021〕3号),经检查,本地在建工程项目数114 个,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数99 个,参加检查人数42人,无欠薪隐患,无欠薪立案案件,同时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障金等各项制度覆盖率达到100%。

5.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

为切实保障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障厅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黑龙江省总工会关于开展维护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黑人社明电〔2021〕2号)精神和任务要求,于9月6日至10月15日开展了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下发了《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的通知的通知》(伊人社函〔2021〕345号)文件,此次行动共检查企业65户,其中商业服务企业14户、金融企业15户、互联网企业3户、其他企业33户,涉及女职工3571人。参加专项执法行动63人次,其中人社部门21人次、卫健委部门13人次、医保部门13人次、总工会12人次、其他部门4人次。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6.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情况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按照《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黑治欠办函〔2021〕22号)要求,现阶段正在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下发了《关于印发伊春市2021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伊治欠办发〔2021〕4号)文件,12月2日召开了全市根治欠薪工作视频会议。截止目前我市进行了两个周期检查,第一个周期检查161户,第二个周期检查129户,暂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7.积极配合相关业务科室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积极配合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了对民办学校的监督检查,对人力资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法规情况的综合检查。配合相关业务科室对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进一步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三)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情况

为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根据《黑龙江省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大了对诚信用工单位示范宣传和失信行为惩戒力度,推进劳动用工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伊人社函〔2021〕355号),评定a级单位11户,b级单位205户,无c级单位。

(四)对各县(市)区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伊春市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伊治欠办发〔2020〕2号)要求,市治欠办组成了由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核查组,于9月至10月赴各县(市)区对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核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询问情况、抽查工地等方式,详实地了解各县(市)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完成情况,对考核排名靠前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对排名靠后的县(市)、区提出工作要求。

(五)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新办、换证培训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素质,加强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于11月4日举办了2021年度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新办、换证培训考试。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紧紧围绕当前劳动保障监察的形势和要求,增强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服务意识,珍惜学习机会,努力提高了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此次培训考试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各县(市)、区专职(兼职)监察员共计42人参加了此次培训考试。

(六)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情况

积极参加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周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问等形式,重点宣传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管理、依法用工,引导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此次活动发放宣传单150余张,解答群众疑问20余人次。11月18日在《伊春日报》上刊登了《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引导广大农民工依法讨薪,营造了良好的劳动用工环境。

我市行政区域调整划分后,部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所辖区域扩大,监察人员得到相应增加。但因机构调整一些新到劳动保障监察岗位的工作人员执法能力薄弱,工作素质有所欠缺,需要进行培训。

(一)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根据劳动保障的重点工作适时的开展执法监察,特别是开展好劳动用工、欠薪清偿等执法监察。做好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规范管理工作,加大对恶意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促进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继续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执行力度,督促各用人单位积极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提高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自觉性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劳动用工环境。

(三)加强业务培训,努力使监察员懂法善用。积极开展创建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学习,提高监察员理论知识水平,将理论学习与执法实践紧密结合,不断推动工作理念、执法方式、监管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变革与创新。

(四)努力提升服务效能,克服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的思想。强化工作中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党性锻炼,工作中要做到踏踏实实、认真负责、精益求精,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工作,用最好的服务为群众排优解难。进一步防范执法岗位廉政风险,切实做到廉洁执法。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制,加强重点岗位监督。能够严格遵守廉洁执法的各项规定,能够在执法过程中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垫资施工工程从一开始就埋下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要从源头上堵住拖欠工资现象,必须杜绝垫资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8条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8个条件,其中之一就是“建设资金落实”。要严格项目管理程序,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但目前垫资施工的现象普遍存在,建设单位利用自己的优势往往对施工单位提出垫资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也甘愿如此,这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但问题是,垫资施工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没有直接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7条只是笼统地规定,没有具体的界定。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修改不能立即进行的情况下,可考虑以法规、规章或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垫资行为进行规避并制定相应的处罚制度,使垫资施工的行为从源头得到遏止。

1、可从工程项目中划拨一部分资金进入专门账户,作为农民工的预备工资,农民工按约定时间到银行领取,减小了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携款出逃的可能。

2、还可运用市场机制预防新增欠款,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逐步在所有工程项目推行业主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制度,一旦业主或承包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将由为业主或者承包商提供担保的保证人代为履约或赔偿,以确保工程款能得到支付,避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现在一些施工单位给农民工每月支付的是生活费,具体工资到年底一次性支付,这给拖欠农民工工资留下了很大的隐患。作为政府的各级主管部门要依法整顿年薪制,保障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这是从源头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合同。由于目前的劳动力市场是买方市场,农民工找工作较难,如果把不签订劳动合同归咎于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恐怕是极不公平的。虽然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们不愿因一纸合同而舍弃眼前的挣钱机会,但根本原因在于企业不愿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而受其约束。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法律有必要规定强制企业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对拒绝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予以应有的处罚。要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在行政机关检查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时,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合同条款逐条进行审查,对那些不合法的霸王条款依法予以取缔并责令进行改正,使农民工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与法律缺少相应的规定有着一定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恶意拖欠工资的单位仅规定了“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却没有对严重的欠薪行为可以给予刑事制裁的措施。不少用人单位正是利用了这个法律漏洞肆意欠薪,因此通过修改法律条款,按照拖欠的时间、数额、涉及的农民工的数量、拖欠造成的后果对欠薪者加大处罚力度是很有必要的。在香港,依照相关法规,雇主不按时支付工资给雇员,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万港元及监禁一年。内地有必要在相关法律中采用一些刑法要素,达到震慑此类违法行为的目的。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增设“拖欠工资罪”,对拖欠工资严重者予以刑事惩罚。

从理论上讲,拿不到工钱,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可以去法院起诉。可是诸多的代理费、仲裁费、诉讼费,漫长的审理时限、期间在城里的生活花费等等,还有“裁决容易执行难”的尴尬,使多少本来想依靠法律维权的人退避三舍!农民工不愿去仲裁打官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找仲裁司法部门,是因为农民工们没有时间没有钱去仲裁打官司。农民工索要工钱的时间性很强,他们一般是在家里夏收和春节时开始索要工钱,由于回家时间紧,因而耗时耗力、程序烦琐的“法律途径”对他们来讲并不现实。为快速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有关仲裁司法部门应为农民工建立一条“维权绿色通道”,快立案、缓费用、速审理、快执行。让法律真正成为农民工维护自身权利的工具。

工会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自会议召开以来,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根治欠薪冬季行动,我局迅速调整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力度,切实将根治欠薪工作作为党史教育的成果检验,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一项重要抓手,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治理已纳入全市重点工作推动落实。认真按照求,召开会议研究布置;结合我市特点,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压实部门责任,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形成合力。人社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加强对治欠保支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对接收的欠薪线索及时处理、转办、交办,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工作职责;住建、交通、水利、城管、支油支铁、农业农村等单位作为行业主管单位,对本行业、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工程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处理、落实责任、按时解决;公安部门按相关法律要求,介入、受理和查处欠薪涉嫌犯罪案件以及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对涉及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账款导致欠薪的,我市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各部门相互配合,及时解决,确保社会稳定。所有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完成上级任务目标。

下一步,我市将以上级会议精神为契机,坚决落实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深刻反思,认真整改,用心、用情、用力,进一步做实做细我市农民工工作特别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在惠民生、保稳定中发挥应有作用。一是抓机制。建立完善劳动监查与公安、司法、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办案机制,针对重点复杂欠薪案件成立工作专班,畅通衔接、集中攻坚,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实现快速的办结。二是抓培训。分行业分领域,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培训活动,让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要求,让规章制度真正入脑入心;并深入一线、强化指导,切实帮助建设施工单位解决“应该怎么做”的问题,让规章制度成为行为习惯和自觉遵循。三是抓宣传。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引发群体性集体访、越级访的施工企业,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信用降级,列入失信“黑名单”,切实发挥反面警示作用,全方位提升相关单位的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四是抓队伍。

开展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枣强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健全了县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枣强县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攻坚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为契机,我们利用宪法宣传日,深入企业和街道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群众200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广泛宣传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接受咨询,努力帮助农民工掌握维权知识。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维权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2、扎实推进自查和排查。我县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通知了各乡镇、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排查工作,共排查工程项目22个,涉及工人3400余人,经各部门及项目单位反馈目前我县用人单位和工程建设领域内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

3、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12月10日—12月18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对本部门本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进行了联合检查,检查了各在建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工资保证金及维权信息公示等各项工资支付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进行整改。一旦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至目前为止,根治欠薪行动共排查8家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1078余人。目前没有发现拖欠工资情况。

1、导致欠薪的源头性问题还未得到彻底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仍不规范,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的问题依然存在,施工过程中因管理不规范引发的工程量、工程质量及工程款纠纷,在施工企业、包工头抽取个人利益后,最终将纠纷矛盾转嫁到农民工工资问题上,这是建筑领域欠薪案件多发的根本原因。

2、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建筑领域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措施未按要求完全落实;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存在隐患,一些工程项目施工周期短、工人流动性大,用工管理仍存在以班组长手工记账等问题;发放工资应当实现银行代发,仍有部分项目现金发放为主。

3、受外部经济影响较大的加工制造业欠薪问题突显。部分加工制造业,特别是租赁厂房设备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经营者,自身生产能力依赖外部经济环境,抗风险能力差,生产经营链条中哪个环节发生问题,都可能导致工人工资的拖欠。

4、近几年,通过政策宣传和普法宣传工作的开展,农民工维权意识提高,投诉意识显著增强,维权手段呈多样化发展趋势,农民工被欠薪后,并不选择按照程序办理,而是绕过投诉,直接通过上访或拨打市长公开电话或拨打12333服务电话投诉。今年下半年,通过衡水市961890群众服务热线或12333服务电话转办的案件数为20余件,而20xx年全年转办数为7件。

下一步,我们将在坚持既有工作安排的基础上,重点围绕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进一步靠前布防、靠前指挥,持续发力,打好根治欠薪攻坚战。

一是推动制度落实,加强源头预防。狠抓“两金”、“三机制”、“一入罪”措施落实见效,下大气力推动将“两金”、“三机制”落实到每个建筑项目,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和监管,实现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切实发挥制度源头预防作用。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再梳理,切实保证“两金”、“三机制”在政府投资工程中的落实。同时,通过网站、微信平台、智慧枣强等新媒体,加强政策宣传,浓厚氛围,形成对欠薪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用人单位不敢欠薪、不能欠薪、不想欠薪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畅通投诉渠道。完善联动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加快对欠薪案件的应急反应,简化群体性讨薪案件的办理程序,进一步提高办理欠薪案件的效率,及时高效的为欠薪农民工讨加工资。加强对企业的现场和非现场劳动监察执法检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对我县产业较为密集的玻璃钢制造、输送机械加工、皮毛加工业进行专项检查,主动将隐患纳入视野、将问题解决在萌芽。

三是依法依规打击,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依法依规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刑事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用法律的威严震慑欠薪行为,让农民工付出有回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障社会稳定。

四是完善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认定、推送工作,加大“黑名单”的列入力度,使违法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激励企业守法诚信。

五是加强执法监察,坚决打赢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这场硬仗。组织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全县辖区内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行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进一步聚焦欠薪行为,集中力量清理化解历史存量欠薪问题,争取做到欠薪案件在20xx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坚决防止发生新欠。

乡镇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随着20xx年春节临近,工程建设领域将迎来工程款结算高峰期,欠薪问题也将进入高发期。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自来桥镇把根治欠薪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一加强组织领导。近日,自来桥镇召开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题工作会议,成立根治欠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人社所。镇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亲自督办,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来落实。

二深入开展欠薪隐患排查。由联系村班子成员牵头,对本村境内各类欠薪隐患进行全方位排查,重点排查在建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投资工程以及招商引资等用工企业,形成欠薪问题台账,汇总至镇领导小组。坚持“边排查边宣传”的方式,并对各用工企业印发并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引导督促用工企业依法依规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依法依规查处欠薪行为。针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抽调镇人社所、综治办、派出所等相关单位业务骨干,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依据《劳动法》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集中力量对排查出的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建立工程项目工资支付进度、用工数量、建设方施工方单位联系人等信息台账,认真梳理汇总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问题隐患。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及时上报主管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单位”。

冬季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构建平安崔家头.根据《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千农联办发〔20xx〕07号),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检查结果总结如下:

1、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抓住时机。在企业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大力宣传《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规和规章;同时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2、认真排查,确定执法重点。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我镇组织用工单位开展自查,把用人单位自查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资料送达至用人单位,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要制定具体的偿还计划,并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理或处罚。在要求用人单位自查的同时,我镇对涉及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摸底,对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梳理,确保真实性。

3、联合执法,确保取得实效。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用人单位自查自纠和摸底排查之后,将管辖区域内的千凤牧业有限公司、郑平建筑队、隆丰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以及国平果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用人单位及场所进行检查。并对用人单位的用工资料、考勤表以及职工工资表进行逐项登记检查,确定单位职工人数及发放工资情况,并深入用人单位走访劳动者,了解劳动者的工资发放周期、数额及是否存在拖欠工资与工资发放相关的问题,掌握了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实际情况。经核查,宝鸡国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农民工欠薪问题,涉及农民工99人,20余万元,目前正在协调处理当中。我镇其他企业不存在拖欠工资、雇佣童工等违法行为。

4、联系协调,督促发放工资。对于宝鸡国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欠薪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工会主席、劳动保障协理员、村两委会为成员的专项督查领导小组,多方协调解决此项工作。镇督查小组第一时间携村两委会与相关群众进行沟通,安抚群众情绪,及时收集涉及务工群众欠薪情况和相关佐证资料,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宝鸡国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此次欠薪问题涉及3个自然村,涉事相关企业由于自身管理问题,公司自身资金短缺,未完全兑付务工群众薪资,发现问题后,镇村两级及时跟进,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要求该企业及时兑付拖欠工资。镇政府后期将继续跟进此问题的处理情况,加强监督管理,保障涉事群众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疏于管理,农民工维权意识薄弱,劳动合同签订率较底,用人单位未与农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多为口头举证,给维权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2.要进一步加大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建立起一个长效的联动机制,从而更好的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工作。

1.要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让用人单位知道签合同和买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规定。

2.要与农民工陈述签订合同和购买保险的好处,多多进行宣传并以实际案例佐证(职工工伤案例效果最好)。

3.要求用人单位新招聘工人时,必须签定劳动合同,解决农民朋友后顾之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切实落实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坚决维护农民工切身利益,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促进镇属企业健康和谐发展。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根据xxx《xx县关于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冬季攻坚行动方案》(xxx[20xx]x号)和《xx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行动的通知》(xx[20xx]x号)通知精神。根据xx镇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xx镇将开展此次专项活动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属地责任落实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我镇扎实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20xx年x月xx日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就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治欠保支”相关制度,镇人民政府分别与xx个村(社区)签订《20xx—20xx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书》xx份。将各村(社区)、行业主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按照考核细则;20xx年x月x日召开xx镇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专项工作推进会议。行业主管各一名领导和xx余家建筑企业负责人参加,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xx县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劳动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制度(银行代发、工资按月支付)分账管理制度、“双公示”制度五项制度。

(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情况动态互通,团结联动,实施综合整治。上半年,我镇联合人社、住建、水务、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参加检查人数xx人,印发资料xx份,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数xx个。

(三)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情况。截止目前,我镇共受理调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信访件xx件,涉及人数xx人,清欠农民工工资xx万元;对用工单位的日常巡查力度加大,对用工单位,特别是建筑领域的施工企业在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这些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与司法机关的“两法”衔接,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一是对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首先不开据无拖欠证明,并把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施工企业的信息公布在云南省劳动监察网站上,从而限制其招投标资格。二是对那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单位和个人,我们收集证据后移交公安处理,20xx年上半年移交公安立案调查x起,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案件x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x起。截止目前,全县未发生重大集体讨薪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总体平稳可控。

(五)治欠保支长效机制建立落实情况。我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推进治欠保支长效机制落实,就行业主管部门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存在问题作出整改部署,梳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落实清欠责任,并通过文件下发各乡(镇)及行业主管部门,已按时间要求整改完毕。截止目前,我区新建、在建项目共计x个,其中:政府性投资项目x个,实行实名制管理项目x个;按月足额发放工资项目x个;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双公示”项目x个;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x个;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x个,20xx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累计缴存x个项目,截止目前,资金x万元;由县财政在财政总预备费中安排xx万元应急周转金,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做好最后一道防线。

(一)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压力大,形势不容乐观,屡清屡欠现象仍然存在。自执行“治欠保支”相关制度以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总体态势平稳可控,但受经济下行压力及投资方资金断裂影响。

(二)欠薪原因多元化,讨薪常态化,清欠难度较大。建设单位资金困难、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比较突出。从受理举报投诉讨要农民工工资信访件中,因工程层层转包、分包、挂靠承包发生纠纷导致工资拖欠的情况较多,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讨要工程款的现象较为突出,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还存在包工头欠薪逃匿等现象,给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带来了较大阻力。

(三)农民工工资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还不全面。一是我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未实现全覆盖。二是推进银行代发工资、分账管理制度缓慢不够彻底。

(一)进一步狠抓制度落实。督促行业主管部门狠抓治欠保支相关制度落实,全面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全面实行工资按月支付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全面实行分账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公示牌制度、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全面落实“欠薪入罪”制度、全面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农民工工资无拖欠信用记录制度。

(二)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按照“问题早发现、隐患早排除、责任早落实”的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立足职能,密切配合,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五员监巡查、双随机抽查工作。

(三)进一步突出预防处置,强化权益维护。依法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对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实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覆盖。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下一步,我镇将对20xx年新开工的项目,发生过欠薪的项目,已发函的形式至项目主管部门,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五)进一步推进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我镇将按照《xx市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指标要求,加大力度推进银行代发工资、分帐管理制度,到今年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九襄镇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努力实践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等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方法和路径,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重点保障制度,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九襄镇党委、政府分类召集项目施工方负责人、人事干部、劳资专管员,采取法规讲解、经验交流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宣传培训保障工资支付法律法规和政策。截至目前,共宣传培训10余次。

(一)加强源头管理,在项目实施前,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后,我镇才与之签订施工合同。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确保农民工一人一卡、本人持卡,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截至目前,在建项目未出现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情况。

(二)为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监督,规范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管理和民工工资发放,提高项目资金拨付透明度,我镇印发《九襄镇项目资金公示公开制度》并严格执行,在镇公示栏及微信公众号对所有项目的每一笔资金支付进行了公示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截至目前,九襄镇纪委未收到群众举报。

(一)九襄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监督施工单位依法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和克扣。同时在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按程序公示后,由施工单位或相关办公室向镇项目办报备相关情况,及时备案。如施工方单位存在恶意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的行为,由九襄镇项目办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同时纳入九襄镇项目管理黑名单。

(二)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我镇对遗留项目进行梳理。对于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工程,我镇成立工作专班进行处置。通过多方了解,全面协调,截至目前,为曹某等十余名民工讨薪129000元。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我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全市水利建设领域开展20xx年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为了切实做好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专门安排人员及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开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夏季攻坚专项行动,避免年关“讨薪难”的集中发生。现将专项行动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重点对20xx年在建项目的7处水利工程进行了排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秦州区20xx年项目、白家河黑沟村至娘娘坝村段堤防治理工程、秦州区白家河郭陈村至南峪村段堤防治理工程、天水市秦州区齐寿镇猫眼沟柳沟村段堤防工程、天水市秦州区关峡水库工程、20xx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工程、天水市秦州区农村供水水源保障工程进行了全面的排查、自查,认真做好农民工欠薪隐患大排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死角。

在专项行动排查中运用“三查两清零”排查法,对工程建设项目权益告示牌、劳动合同管理、实名制管理、工资支付记录、专用账户管理、纳入“陇明公”管理等制度、人工费用拨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排查情况实施项目化、清单化管理。我局在建的水利工程都对进场工人均建立了农民工档案管理台账,采取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制度,做到了及时、足额发放,未发生拖欠工资现象,建立了农民工工资台帐,让农民工对工资收入明细清楚。不存在招标人未批先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倾向性招标、违法发包;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采取虚假手段骗取中标;中标人转包非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投标人进行围标串标活动;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未发生过欠薪投诉举报等情况。

我局在建工程均存在问题是农民工用工大部分属临时用工,人员流动性大,用工时间较短,且人数少,施工结束后用工人员的工资只能采取面对面进行现金支付工资,对这类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比较困难,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难以落实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和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发放工资制度。

一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部门联动,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加快对欠薪案件的应急反应,简化群体性讨薪案件的办理程序,进一步提高办理欠薪案件效率,及时高效的帮助欠薪农民工讨工资。

二是逐步推进农民工资实名制,建立劳务费专用账户,逐步落实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基本实现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

三是逐步建立健全信用惩戒体系,及时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重大欠薪黑名单企业,从严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犯罪案件,让农民工付出有回报,流汗不流泪。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清防并举、统筹兼顾、综合治理,属地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通过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欠薪治理工作,全面贯彻《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推进我县各类用人单位用工主体工资支付行为法制化、规范化,切实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二)全县xxxx年欠薪投诉举报案件发案量比上年下降20%以上;

(三)当年新发生的欠薪案件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避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访和突发性事件。

(一)完善欠薪治理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1、加强领导,建立县政府主导的欠薪治理工作机构。

2、落实责任,明确县政府相关部门及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分工,并将其纳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

3、协同配合,建立部门联动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4、政令畅通,构建共享信息平台,实现相关部门欠薪信息的有效对接。

(二)进一步加大对欠薪行为的教育和惩处力度。

1、开展百场维权宣讲进工地、进社区等活动,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农民工)依法用工、有效维权的意识。

2、在新闻媒体设立专栏,宣传政策,曝光违法,推广典型。

3、开展建筑行业、“四小”、物流、装卸、配货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职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4、对欠薪企业实行重点列管制度,对其整个施工、经营过程按月检查,全程监控其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5、将欠薪单位纳入用人单位信用监督体系(包括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体系、建筑业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体系、人民银行诚信系统),并视欠薪行为分别予以媒体曝光、限制招投标、一票否决、清出建筑市场的处理。

(一)准备阶段(4月8日—4月30日)。

1、拟定方案。县劳动保障局作为本区域内欠薪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拟定欠薪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区域内建筑施工项目的防欠责任人,组织实施以调查摸底、日常监管、普法宣传、专项治理为主要工作方式的欠薪治理工作,并建立用人单位数据库,受理和查处欠薪投诉举报案件。

2、落实责任。县劳动保障局对所辖区域内的建筑施工项目逐一落实防欠责任人(x镇辖区防欠责任人:卢铸钢;达连河镇辖区防欠责任人:尹承栋;其他乡镇辖区防欠责任人:蔡传明;总辖区防欠负责人:李铁峰)。开展欠薪治理工作,重点检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用工备案、保障金缴纳、维权告示牌设立,工程分包、转包及劳务合同签订等情况。

3、学习培训。一方面对防欠责任人进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欠薪治理工作政策规定进行培训,特别是建筑行业的有关规定;另一方面对防欠责任人进行防欠工作方面的业务知识培训。

(二)实施阶段(5月1日—11月30日)。

1、召开工作会议。一是分行业召开用人单位负责人、劳资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明确工作要求,区分监管重点。通报xxxx年有欠薪行为的用人单位实行重点列管的名单,对xxxx年发生新的拖欠的用人单位,视情节分别处以重点列管、限制招投标、一票否决、清出建筑市场的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二是要求用人单位签订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承诺书。三是及时召开部门内部的防欠工作会议,对工作中的难点疑点问题进行梳理,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四是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防欠工作例会,研究部署防欠工作。

2、开展维权宣讲。一是对用人单位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培训班对用人单位劳资人员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二是开展劳动保障维权重点提示、警示、启动百场维权宣传进工地、进社区等宣传活动。三是在新闻媒体开展欠薪治理专栏,按月曝光欠薪企业(首月曝光去年欠薪企业,以后每月曝光上月欠薪企业),推广欠薪治理工作经验。

3、巡视监管。防欠责任人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开展防欠工作,对本区域内的建筑施工项目,在施工期要适时进行日常监管检查,并填写防欠手册或制作调查检查记录;协察员对辖区内的建筑施工项目适时进行排查上报,并协助专职监察员开展日常监管工作;专职监察员对每个建筑施工项目每月至少检查1次,对重点列管的单位每月至少检查2次。进入秋季后,要对建筑工地和民工居住地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因经济(劳务)纠纷、劳动纠纷等引发的欠薪案件,要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院、劳动仲裁等途径解决;对发现的拖欠工资或其他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协调公安部门处理。

4、举报专查。加大对欠薪投诉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力度,对于xxxx年新发生的欠薪案件,一方面要加大处理(罚)和查处力度,另一方面务必要在30个工作日内结案。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要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有效途径或部门解决问题。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xxxx年2月10日)。

xxxx年欠薪治理工作,要结合半年、年终总结工作,对防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为鼓励先进,激励后进,扎实做好欠薪治理工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分阶段对防欠责任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

(一)考核内容(100分)。

1、责任区施工工地基本情况。防欠责任人必须对责任区内的建筑工程基本情况,劳动用工情况全面掌握。内容包括:

(1)摸清建筑工程基本情况(10分);

(2)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情况(5分);

(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情况(10分);

(4)劳务分包、转包情况(5分)。

2、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维权告示牌设立情况(40分)。即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立维权告示牌情况;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以及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3、普法维权宣讲情况(20分)。防欠责任人按要求在责任区内开展普法维权宣讲进工地、进社区情况。

4、投诉举报情况(10分)。

(二)考核标准。

1、扣分项目。

(1)责任区内建筑工程遗漏一个扣3分;

(2)劳动合同未签订,按工程项目数量,每个扣2分;

(3)未办理用工备案,按工程项目数量,每个扣2分;

(4)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工程项目数量,每个扣3分(批缓项目除外);

(5)责任区内建筑工程有违规进行劳务分包、转包未及时通报、报告的,每个扣2分;

(7)未督促设立维权告知牌,按工程项目数量,每个扣2分;

(8)未开展普法维权宣讲,按工程项目数量,每个扣2分。

2、加分项目。

(1)单项考核满分的,另加1分;

(2)拖欠人数20人以上或拖欠工资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重大拖欠案件及时发现妥善处理,避免重大、群访案件发生的,另加2分。

3、取消资格项目。

(2)单项考核出现2个以上项目得0分的;

被取消考核资格的防欠责任人,年底不参加评优、评先、评奖,扣发当年年终各项奖金。

(三)考核方法。

建立考核制度,采取实地考核、受理投诉举报案件查实情况、审查书面材料等方法结合的形式,每季度通报考核结果。县劳动保障部门为辖区内每名防欠责任人建立考核档案,年底根据累加成绩确定名次。

针对各单位考核以辖区内发生欠薪案件数量为准,如未达到下降20%的绝对指标,取消年度标兵单位、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x县欠薪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坚持靠前指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欠薪治理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

(二)强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要强化各项工作的落实力度,本着“教育引导、跟踪整改、依法处理”的原则,教育用人单位自觉遵纪守法、自我约束,特别是增强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三)落实责任,实施目标管理。要对责任区域内的建筑单位,特别是对列入重点列管、一票否决、限制招投标、清出建筑市场名单的企业、工程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并实行防欠责任人责任制,对责任心不强、不落实防欠责任、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导致出现欠薪行为并造成严重影响的防欠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四)加强信息对接,开展信息通报工作。要加强欠薪信息的对接,及时交流信息,及时分析解决防欠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汇报,防止重大、群体性上访案件发生。

根治欠薪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件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各企业和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排查,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开展。乡综治维稳办、社保办、财政所、信访办,各村党支部密切配合,确保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自1月5日活动开展以来,我乡对辖区内茶业公司、颐养中心、果蔬基地、公司、村飞机场建设工程、新村建设等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排查出3家企业共拖欠15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48万元。其中村园招商引资项目拖欠52名农民工工资11万元;新村建设项目拖欠32名农民工工资21万元;茶业公司拖欠63名农民工工资16万元。由于涉及工人众多、金额巨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立即采取措施,制定方案,要求这三家责任单位在期限内自筹资金,在年前完成拖欠工资支付。并督促各企业务必建立健全“四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对拖欠工资的企业明确稳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采集催讨工资的农民工动态并及时上报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积极采取稳控措施,尽量将涉稳人员稳控在村一级。乡信访办、综治维稳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有不稳定因素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我乡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全面做好企业用工及工资支付的管理监管工作,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各用工单位定期自查工资发放情况,对拖欠工资农民工要进行安抚并制定筹资计划,确保农民工能够尽快拿到工资。乡社保办切实起好农民工权益维护的.坚强后盾作用,24小时开通投诉电话,受理各类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投诉举报,积极提供法律指导,确保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我县是个传统的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抓住全省转型整改的战略机遇,振奋精神,精心谋划,全力推进传统农业县转型跨越发展,重点打造“六区九园”,推进总投资300亿元的100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我们在抓好这些项目和重点工程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九部门关于确保农民工能按时足额领到工作,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指示精神。

把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报酬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推进转型跨越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按照县委关于“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应建立严格的资金保障机制和执法处罚机制”的指示要求,县、乡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把确保建筑领域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紧紧抓在手上,有效的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县改革发展、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20xx年全县共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6起,涉及2767人,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1706.5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针对建筑领域、交通和砖瓦窑等行业存在有拖欠工程款问题以及劳务用工不规范等原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定期不定期专题研究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分管县长直接抓,劳动保障部门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成为政府的一项常态性工作,摆上位置,常抓不懈。劳动保障部门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立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劳动保障、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从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县乡两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县政府明确规定,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县政府还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将设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相关内容,劳动保障部门要对施工企业加强监管,不定期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欠发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劳动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发,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责任单位实行停工,直至取得其在我县承揽工程的资格。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都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遇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快速接案出警,建立司法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促使施工企业自觉守法,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和强化政府各部门的责任意识。我县毛纺厂因经营不善,停产关闭,拖欠河北、四川等地民工工资19万元,劳动保障部门接案后连续三次找毛纺厂经营人,经过反复耐心的工作,使其通过借款、贷款、卖掉自己的小轿车等筹资方式,给农民工打清了拖欠的工资。使他们愉快的踏上了返乡的归程。

二是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值班制度,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和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

三是宣传报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弘扬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县乡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力度,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做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进行移送,公安部门负责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时间,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本县施工企业老板马成,分别在我县两个工地揽工,开发商都已按工程形象进度给予拨付了民工工资。但马成突然因病死亡,欠下了未付民工工资60万元。在民工讨要无门的情况下,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协调开发商,共同研究解决拖欠民工工资方案,经过多次磋商,由开发商又多出了一部分钱,全部兑现处理了拖欠民工的工资,化解了一个濒临无法落实的“死案”。

全县各级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全面掌握本辖区内企业用工情况。对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今年8月份,来自河北、江西的69位农民工,向劳动保障部门反应在我县大运路施工的河南籍开发商杨久拖欠工资98万元逃逸。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后,书记、县长当即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启动联合执法机制。劳动保障局监察队的同志怀着关心民工,爱护民工,安抚民工的一片真情,及时为民工购买面包和矿泉水分送到民工手中,并给他们做思想工作,表明政府要为民工撑腰做主,追讨工资,稳定了民工的思想情绪。县公安局成立了由案件侦破组,出动了大量的警力、警车、往返于河北、河南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及时为农民工讨回了拖欠工资,在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下,一一发到农民工手中。

我们重点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和陶瓷厂共36个用人单位实施了监控,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的工资拖欠并引发时间的企业,及时作出预警,积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解决,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时间,及时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对企业一时无力解决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或者其他资金渠道统筹解决,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今年10月份,在我县景阳城项目部劳动的25名河北农民工,聚集到劳动保障大厅反应施工队兑现不了他们的工资,县委、县政府接报后及时了解情况,及时组织劳动保障、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快速介入,调查处理,责成项目部采取垫付的方式,兑现拖欠工资16万元,避免了越级上访和事件的发生。

一年来,我县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人员不足,满足不了监督检查的需要;

二是相关部门配合仍然存在着不紧密、不主动的问题;

三是上级部门和国家投资的工程项目存在着难协调、难管理的困难;

四是由工程进度、质量不达标所引发的问题与拖欠农民工工资混为一体,在个别地方存在着无理取闹、漫天要价的问题。

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继续抓好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建立严格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推进全县转型跨越发展。

冬季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县在省、市的领导下,始终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源头管控、部门联动、多点发力,有效遏制了农民工欠薪问题,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报酬权益。现将x县根治欠薪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在建项目落实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情况,x县监管工程项目累计xx家,其中在建xx家,完工x家,停工x家。工资保证金全部替代、转存和退还,工资保证金专户全部清零。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xx关于进一步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文件印发后,我县迅速安排、快速行动。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及时调整了黎城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全力保障农民工报酬权益;二是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结合实际,制发了《x县关于进一步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主管单位职责,同步成立了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组成的欠薪问题专门调处小组,及时发现、协调、解决欠薪问题。

三是部门联动、合力治欠。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工资”的工作原则,人社、住建、交通、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随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及时预防、调处欠薪案件,根治欠薪工作做到了常态化、同步化,欠薪案件始终保持动态清零。四是源头管控、杜绝欠薪。凡是开工建设的项目,全面要求项目实施方存足工资保证金,特别是政府投资类项目,在工程结算时,都要留足农民工工资,有效保障农民工权益。

(二)快速反应,迅速行动。

国家、省、市召开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部署会之后,我县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部署会,制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坚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加强协调联动,落实根治欠薪冬季行动措施。截至目前,共检查重点企业xx余家,查处案件x起,为xx名农民工追回薪资xxx万元,确保欠薪案件动态清零,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严抓实管,全面清零。

百分百全覆盖。同时,根据省、市工作安排及相关文件要求,精心组织,认真摸排工资保证金替代及转存情况,截至11月底,我县工资保证金缴存单位共计有xxx家,工资保证金金额xxxx余万元,全部实现清零。

(四)严格执法,清缴欠薪。

积极推行投诉举报接待首问首管制、案前调解制,快速帮助劳动者化解问题纠纷。截至目前,共办理部转案件x件,涉及x人,金额xx万元;省转案件x件,涉及x人,金额xx万元;“12333”平台案件xx件,共为xx人追回薪资xxx万元;现场受理案件xx件,共为xxx人追回工资xxx万元。以上案件均已办结,为全县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工作夯实了坚实的基础。

虽然我县在根治欠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工程项目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的现象依然存在,用工秩序还不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没能得到彻底根治。

年末是农民工欠薪案件高发阶段,我县将坚持以防范为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欠薪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着重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

结合欠薪特点,治欠组成员单位联合执法,持续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欠薪隐患排查化解。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分类精准施策,定人定岗定责,防止新的欠薪案件发生。

二是进一步抓好执法监管。

以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为抓手,下大力气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等源头治理工作,切实保障民工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

加快建立健全根治欠薪工作制度建设,畅通农民工维权途径,严格落实根治欠新各项制度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制约。

按照国家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开展联合惩戒,努力形成不敢欠薪、不能欠薪,不要欠薪的社会氛围。

根治欠薪工作事关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的稳定大局。我县将以此次汇报会为契机,坚定信心、持续发力,全面治欠保支,让广大农民工过上一个安心年、放心年。

根治欠薪工作总结

根据县财政局略财发〔20xx〕25号《关于开展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发放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工作情况报来:

我局高度重视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我局先后召开了局务会和全体干部会,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了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到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主动参与检查,有效地促进了工作顺利进行。

按照《通知》要求,我们采取干部自查和逐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做到“五查三对照”(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等,对照本人档案与基本信息、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在岗情况与群众反映),按照检查的8种重点内容,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摸排检查,我局系统没有发现检查的8种重点人员。

一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把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管理情况检查工作放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作风教育,引导干部增强岗位意识、奉献意识和为人民服务意识,争先创优;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进一步挖掘干部潜力,激发干部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根治欠薪行动工作总结

20xx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二)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

(六)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2月3日,我区对33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21个,其他项目12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20xx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四)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20xx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五)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20xx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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