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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培训内容记录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心得体会(优秀8篇)

时间:2023-10-09 04:58:08 作者:灵魂曲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培训内容记录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心得体会(优秀8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培训内容记录篇一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总之,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继续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培训内容记录篇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经2022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黑龙江省和黑河职教社的通知精神,北安市职教社决定在全市职教组织中大力开展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活动。

为了推动全市对《职业教育法》学习活动的深入,北安社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关于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和黑龙江省职教社关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通知的文件和有关资料转发到市职教社微信群。并下发了“在全市职教组织中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市各级职教组织,要把学习《职业教育法》活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把市社下发的《通知》、《职业教育法》等文件和相关资料在各自微信群里进行层层转发,组织好大家进行学习。强调各级职教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图满分片,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法,开展《职业教育法》的宣传,解读《职业教育法》的多项重大改变,为广大学子提供更加广阔的学习、升学、就业的空间。《职业教育法》将惠及千万学子,让社会感受到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要求各级职教组织的领导要带头学好《职业教育法》,做到通读原文,突出重点,掌握要领,写出学习心得体会,在市社群里进行交流。同时要指导好本职教组织和所在地干部群众的学习,配合职教学校和培训机构抓好对《职业教育法》的贯彻落实。

北安市各级职教组织积极响应学习《职业教育法》的号召,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就把市社下发的《通知》、《职业教育法》等文件和相关资料在各自微信群里进行了转发。组织线上学习讨论,进行交流互动。市社的领导们和基层社都带头学习,积极撰写心得体会,截止当日已有多篇学习心得在市社群发表。我们相信,通过这次学习活动,必将推进我市职教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培训内容记录篇三

每个孩子都寄托着父母的无限期望,是一个家庭的未来,也是国家的未来,更是民族的未来。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从国家和社会层面进一步明确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它不再是家庭内部的小事,而是关乎国家发展战略的大事。而且,此法对家庭教育给出了明确的指导方向,为了促进孩子的全面健康成长,父母要注重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对此,作为一个刚刚步入小学生活的孩子的母亲,我深有体会,也颇有感触,看着孩子日渐成长为老师和同学们眼中优秀、阳光的女孩,我心颇感欣慰,也想在此与大家分享我的孩子冯诺曦成长中的一些点滴,以及我的一点教育心得。

作为年轻母亲,其实也没有太多的育儿经验,一路走来也是边学习边摸索,在与孩子相处中我觉得教育孩子要坚持“三要”、“三不要”。

“三要”:一要顺应孩子的天性,多表扬。每个孩子的天赋不同,有的善于表达,有的善于动手,有的善于思考。要善于发现自己孩子的优点和优势,多表扬,对于不足的地方多鼓励,少批评;二要多学习,多吸收。现在报刊杂志网络上的育儿知识很多,爷爷奶奶也有自己的育儿观念,要善于取舍,融会贯通,找到适合自己孩子的育儿方式。有时也要向孩子学习,尊重孩子的意愿,而不能一味强迫、灌输;三要言传身教,做榜样。教育孩子不光要说,更要以身作则。对孩子做出的要求,首先自己要做到,不然孩子自然也会不服。

“三不要”:一不要攀比。不要比谁学的兴趣班多,不要比谁认识的字多,不要比谁更表现更优秀。自己的孩子有自己的优势,不要老是比较打击孩子的积极性;二不要急躁。不能拔苗助长,希望一口气吃成一个胖子,在孩子灰心的时候鼓励她,在孩子进步的时候称赞她,在她骄傲的时候泼泼冷水,慢慢的引导,相信是金子总会发光;三不要吓唬。不要一不听话就说“老巫婆要来了”,“大灰狼要吃了你”,“再不听话就打你”,慢慢的把孩子的胆吓小了,棍棒教育更不可取,还是要多换位思考,理解沟通。

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和普及,全民共同参与,用爱养育,用心陪伴,为国家、社会培养出更多全面健康发展的人才,这也是每个家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认为,作为家长,对孩子用陪伴建立安全感,用亲身示范培养好习惯,用正面强化塑造好品格,孩子就会逐渐长成我们期望的样子。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施行,为家长提供了很多家庭教育的新方法和思路,同时也让我们更加明确了学校的权责,作为教育的各方责任主体,让我们一起家校携手,坚守初心,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培训内容记录篇四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又一个里程碑,也说明了国家高度认识到职业教育在推动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我在认真阅读了这部八章六十九条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后,感受颇深,启迪很大。特别是读了《职业教育法》第二十三条:“行政主管部门、工会和中华职业教育社可以根据需要参与制定职业专业目录——组织、协调、指导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内容。

作为中华职教社成员,这是给我们圈定了工作范围,落实了工作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近期如何学习好、宣传好和落实好《职业教育法》,今后如何好发挥中华职教社作用,需要我们认真的研究和思考。

我们逊克是个土地广袤肥沃,自然资源丰富的农业大县,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加强农业科技培训,推进绿色优质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种、养、加等技术技能水平,是我县农业丰产丰收,乡村振兴,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重要途径。逊克县中华职教社,借新的《职业教育法》出台实施之东风,认真开展《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落实,按着《职教教育法》第十条“国家采取措施,支持举办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和职能培训,培养高素质乡村振兴人才”。全面抓好农业职教培训基地建设,参与、支持和指导好职教培训工作,为逊克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努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培训内容记录篇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在本法中明确了父母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和法律责任;尤其是家庭教育的九种方法和六项内容更是直观具体,可供渴望成为合格家长的我们学习品味。

我们都渴望成为成功的家长,而每一个成功孩子都离不开身边合格的家长。伴随着孩子的成长,我们应该和孩子一起探索、一起学习。学习家庭教育的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是我们在孩子成长道路上的必修课。家庭教育是一门科学,不是无师自通的。家庭教育的成功与失败和我们的社会地位,经济水平、文化修养虽有关系,但是并不是说自身成功的家长就一定能培养出成功的孩子。

成为家长并不难,当我们有了孩子后,就很自然地成了爸爸、妈妈。现在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都会在孩子身体、生理方面投入大量的精力,让孩子出生更顺利一点,营养更丰富一点,长得更健康一点。但是除了这种生理、身体方面的养育之外,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也同样重要。

孩子出生以后,我们是他面临的第一位教育者,上了学校才是老师。从孩子成长的过程来看,家庭的教育是基础性的,因为孩子个性的形成在更大程度上受着家庭方面的影响。有问题的孩子往往存在某种个性缺陷,个性缺陷的形成一般来说是在上学之前,是在家中形成的。也就是说我们的行为、教育的态度直接影响着孩子个性的形成,而个性是每个人在社会立足中的基础,从这个角度来讲,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那我们怎么判断自己是否是合格的家长?只有当孩子出现问题的时候,过头来看,才会发现我们在教育上的缺陷。我们的重心是培养孩子的好习惯,还是纠正不良习惯呢?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我们会给了孩子带来各种不良的影响,使得孩子走了许许多多的弯路,而任何弯路都会影响孩子的顺利成长,都会在孩子的心灵中留下一些痕迹。如果我们能够提前学习,认识到这点问题,那对孩子成长带来的帮助是显而易见的。

我们并不是天生合格的教育家,所以我们要提前学习。认真学习,用自己所学所得伴随孩子共同成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培训内容记录篇六

新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进一步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地位,确定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定位。真正实现职业教育从“层次教育”到“类型教育”转变,推动职业教育真正成为就业有能力、升学有优势、发展有通道的教育类型。进一步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自身质量,拓宽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成长成才的通道。结合我校的实际,本人有以下几方面的体会:

一、关于“成长成才通道”

在新修订《职业教育法》中第三十八条中明确指出应当加强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学习环境,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同时在在新修订《职业教育法》中第五十三条中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进一步形成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双轨并行的学历上升体系,同时横向也能融合。我校学生目前有3+2中高职、3年后参加高职考、订单班等多元化的培养模式。所以无论是哪一类的学生,我们都要关注学生的成长环境,我们要抓住机会,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牢固树立为学生负责的意识,承担好立德树人的责任。

二、关于“产教融合”

在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第四十条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注重产教融合,实行校企合作。作为中职学校,是实现“产教融合”的最佳通道。个人认为,职业教育不只是理论知识和简单实操的教育模式,实践操作将会与理论知识达到同等重要的地步。实践能力的提高,让学生毕业后能更快适应工作岗位,能更快的独立工作,为企业创造价值,对企业和新员工来说是双赢的局面。所以中职学校课程的设计和实践当中,企业与学校共同投入、共同制定人才方案、共同进行人才培养,真正达到共建共赢。

最后,我想说我们要抓住机遇,对标学校“双高建设”、“十四五”规划的目标要求,重新擦亮锦堂教育品牌。坚守教育初心,敢于担当,锐意进取,在新的征程中干出新业绩、谱写新篇章、创造新辉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培训内容记录篇七

今天参加了由莱山区第二实验小学徐晓彤老师讲解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讲座。讲座分享讲解的内容和法为我以后教育孩提供了切实的帮助和向指引。作为父母受益匪浅,感受颇深。让我们再一次审视、反思作为父母应该如何去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养育我们的孩子。现在,我就和家谈谈平时的想法和做法,共勉之。

奥地利理学家阿尔弗雷德·阿德勒说过:“幸运的都被童年治愈,不幸的都在治愈童年。”好的家风离不开好的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孩树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的起点,母应该把孩看作平等的,有独个性的,尊重孩的个性发展,找到适合孩的成长规律,才能够更好地培养孩。

去练字的时候经常有人问我:“你儿子的字写这么好,到底是怎么学的?我的第一反应是,没怎么学啊,就是跟着老师的例子写,慢慢的就写出来了。”这其实某种程度上是被美化和篡改过的回忆,并非刻意,而属本能。当我静下心回想过去,甚至去翻翻我给儿子保留的物品,一路走来从数字都写不对,到可以成篇写的有模有样的本子,盘点与他一起练字相互“找茬”的批改印记,再重温下与他历任老师的各种沟通聊天记录——便会知道,每一点进步都来之不易。等一切步入正轨时很多事情都成了理所当然,就渐渐被忘却了。

孩子养到第二轮,我越来越体会到:养育中容易操作、效果立竿见影但是最短效的就是吼叫和强制,而未必能马上看到效果,却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是不要陷入纠结和较真。但这不意味放手不管,我和爸爸都不是放养型的父母,但是我们也不会用“正确的标准育儿知识”来禁锢孩子。父母在教育孩子方面要遵循自然成长规律,不能违背规律,一切要从眼前你与孩子的实际情况出发。

在孩子习得“努力”这种韧劲的过程中,父母必要的陪伴、督促、引导永远不能少。“怎样了解孩子的需求,协助他去解决问题”就像讲座里讲解的,一个成功的孩子背后可能需要几代父母的共同努力!我们也初为父母,要学习的真的有太多!这个过程需要我们不断地去学习和孩子共同成长。孩子的成长期是不可逆的,其中每一步,每一个日日夜夜,都是值得珍惜的!

我一直相信,没有教不好的孩子。不是每一个父母都能做到全职陪伴,但是只要能给孩子高质量的陪伴,我们都能帮助他们做最好的自己。若干年后,当孩子们成年了,希望他们无论何时想到自己的父母时都能感到温暖。同样也希望我们的孩子以后都可以拥有:植根于内心的修养,无需提醒的自觉,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为别人着想的善良。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培训内容记录篇八

5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称民法典),一经公布,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讨论的热点。作为基层干部,就要蹭这个热点,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同时,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带头人和老实人,让民法典根植于心笃于行。

以人民为中心,问计于民服务于民,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因涉及面广,涵盖面深,对每一个人的言行具有很强的约束意义。作为基层干部,是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的,是人民群众身边的知心人,一切工作都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始终做到人民群众在哪里干部的心就在哪里,人民群众需要什么干部就要去想什么,人民群众盼什么干部就要干什么。只要时时处处想着人民群众,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解人民群众之所忧,化人民群众之困,人民群众就会把干部的实干精神藏在心头放在嘴上,干群关系就十分融洽,人民群众就会把干部当亲人,有什么心里话都会跟干部讲,还处处夸奖干部的好,把干部当成无话不说的亲人,大家共同携手为小康生活齐心奋斗。

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做党纪国法的带头人。民法典第一章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作为基层干部,是离人民群众最近的人,也是跟人民群众经常打交道的人,在日常的工作中,就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特殊是在服务人民群众领域内的法律法规知识,不仅要熟记,还要落实在行动上,时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民事纠纷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等调解化解中,要公平公正依法做好人民群众的调解员,在体现法律的公信力的同时,也是体现基层干部带头学习党纪国法应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也是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在基层人民群众中,大力开展学法普法宣法活动,基层干部更要时刻以党纪国法规范言行,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学法用法的典范。

以典型为模范,学有成效行有标准,做甘于奉献的老实人。身处基层就要为基层人民群众谋事干事,首先要讲奉献,奉献是指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利益至上等甘于奉献,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要甘于奉献乃至生命。在新冠肺炎救治中的白衣天使“直播带货”的县长深藏功名60多年的老英雄张富清排雷英雄杜国富奋战在脱贫攻坚付出宝贵生命的黄文秀等都是大家学习的模范。“人不率,顺不从;身不先,则不信。”作为基层干部,在学习模范中汲取模范的力量的同时,要在实际的工作中修身做表率,才干做到学有成效行有标准做有样子,就有人民群众的“口碑”,干部所做的事业就会芝麻开花――节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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