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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合同的类型包括 各种合同类型有哪些(优质5篇)

时间:2023-09-22 11:07:50 作者:字海 最新合同的类型包括 各种合同类型有哪些(优质5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合同的类型包括篇一

(一)合同主体的欺作国际贸易合同的主体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世界经济一体化日益发展的情形下,国际贸易合同主体是多种多样的。既有经济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也有名不见经传的小商人,甚至有专门的商业骗子。在国际贸易中,合同主体的欺诈形态主要有:

1.虚构主体欺诈。这种形式的欺诈主要有合同当事人一方未经注册、子公司未经母公司同意而打着母公司的旗号签约、合同当事人纯属商业骗子等情形。

2.有限责任欺诈。这种欺诈主要是利用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点进行的。由干这两种公司的法律特点之一是公司以其全部注册资本为限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因而给某些心怀恶意的国际贸易欺诈者以可乘之机。特别是象实行资本授权制的英美国家对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很严格,这更为从事国际贸易的欺诈者提供了法律上的方便。这些人往往以很低的资本注册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然后在国际贸易中浑水摸鱼。

3.主体变更欺诈。这种欺诈方式是指在国际贸易合同欺诈中,通过主体变动实施欺诈。具体做法是合同当事人一方将自己的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第三方所提履行条件往往比较优越,在合同的原当事人对第三方资信不作深人了解的情况下,易上当受骗。

(二)利用合同条款欺作许多合同欺诈的发生,都是由于当初双方们立合同时对某些条款订得不完善,给一方借此进行欺诈带来可乘之机。利用合同条款进行欺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品质条款欺诈。这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产私用合同对商品品质、规格规定的不详细不具体而对对方进行欺诈的方式。

2.索赔条款欺诈。在国际贸易合同中往往订有索赔条款,规定如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则对方有权对其提出索赔要求,以保护守约方的合同利益不受损害。利用索赔条款欺诈,有买方对卖方的欺诈,如买方所提条件虽很优越,但给予卖方的履约时间较短,最终使卖方违约而向卖方提出索赔要求;卖方也可利用索赔条款对买方欺诈,如合同规定卖方的履约时间较长,卖方向买方交付不合格的产品后因超过合同规定的买方向卖方的索赔时间而使买方遭受损失。

3.违约金条款欺一诈。国际贸易合同欺诈中利用违约金条款进行欺诈时,欺诈方总是在订约前充分了解对方的实际履约能力,然后利用对方急于进行出口贸易的心理,与之订立超出对方实际履约能力的大宗贸易合同,但履行期限又短得让对方无法履行,欺诈方即可得到大笔的违约金。

4.担保条款欺诈。国际贸易合同欺诈方利用担保条款欺诈的做法是欺诈方提供担保以增强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信任,但这种担保是无效担保或担保物易灭失或转移的担保。即使欺诈方不履行合同时,受害方终因不能行使担保权而受损失。

合同的类型包括篇二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类型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合同能源管理的类型和种类,请看下面:


 

节能效益分享型是国家财政支持的`对象,在《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有详细规定。

在这种类型中,节能单位即用户无需投入前期资金,改造工程所需投入由节能服务公司(emco)先行提供支付。

节能单位在规定的合同期内,把节能效益按一定的比例支付给节能公司,共享节能效益。

具体的合同期和节能效益分配比例依照整个项目的投资额不同而具体协商规定。

第二种形式:节能量保证型。

所谓保证,就是项目完成后用能单位会对结果进行验证,看最终能否达到既定效果。

同样前期的所有投入无需用能单位即客户支付,资金由节能公司提供,整个项目完成以后,对项目进行验收,看节能效果能否达到合同规定,然后客户支付整个节能改造项目中发生的工程费用。

(也叫做项目采购型)

在这种形式下,需要节能单位用户先行支付一定的工程投资费用,整个项目完成以后,节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双方进行验收,看能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节能量。

最后客户用节能效益支付余额给节能公司。

合同的类型包括篇三

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几种?合同的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根据不同标准,合同违约责任可分为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和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详细的介绍。

违约责任的属性

1、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合同具有相对性,违反合同的行为只能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如果由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对于合同对方来说只能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实施了违约行为,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2、违约行为是一种客观的违反合同的行为。违约行为的认定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在客观上与约定的行为或者合同义务相符合为标准,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如何。

3、违约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合同对方的债权。因违约行为的发生,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从而侵害了债权。

合同违约责任的种类

根据不同标准,可将违约行为做以下分类:

1、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当事人分别违反了自己的合同义务。合同法第120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在双方违约情况下,双方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销。

2、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以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为标准,违约行为可作此分类。其主要区别在于,根本违约可构成合同法定解除的理由。

3、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

4、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

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一百一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一百二十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的类型包括篇四

1.表决系统(会议表决系统包括:每个席位的表决器,即有多少席位多少个表决器,与表决器和电脑连接的表决分线器、会议表决系统软件、led显示屏、电缆线、电脑、投影仪等设备)。

2.同声传译系统(同声传译系统是一种高层次国际性会议系统,由传声器设备(系统)、译音员设备、语言分配系统及有关控制设备所组成,能完成语言的翻译、传输和分配、收听的会议系统)。

3.发言讨论系统(会议发言讨论系统提供一套方便有效的会议管理技术,让会议讨论可以在良好的'秩序下进行。代表只需按动其话筒上的开关键便可以发言,而主席话筒上的优先按键则能中止正在发言的代表,从而使主席可以容易地去控制整个会议)。

4.多媒体投影机

5.幻灯仪、投影仪

6.投影屏幕

7.接口单元

8.录象机

9.电视机

10.数据监视器

11.电视墙

12.灯光设备

13.摄象机

14.音响设备

15.办公设备

16.音、视频会议系统

17.其它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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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类型包括篇五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居间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鉴于:

甲方因经营需要,乙方掌握甲方经营所需的部分信息渠道,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居间人为甲方经营活动提供居间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忠诚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委托事项

1、根据甲方的经营活动内容,乙方利用其掌握的渠道以及信息为甲方寻找、报告商业机会以及客户的介绍服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完成一件(多件)居间工作,甲方与乙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支取居间服务费。

3、委托期限为年月日始于年终,上述期间内,乙方完成的居间工作按件计量,实际居间费用参照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的约定。

二、合同的组成

1、本合同以及甲方为配合法律及业务发展需要而订立的各种相关规定均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应确实遵守本合约书所有的规定,若有违反相关规定而违约的,违反约定的一方应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对委托方的产品信息等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同时,为甲方的竞争对手提供类似的服务,若有上述行为并造成甲方权益受损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主张赔偿。

2、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尽量使甲方的权益得以最大化的实现,但乙方不得因此而采取任何非法手段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应因此承担全部相关责任,甲方与此无关。

3、乙方在进行居间服务中只负责寻找和报告商业机会,不能代表甲方作出任何书面或口头形式的担保、承诺,不能自行与客户订立合同或作出其他任何对甲方的经营活动有约束力的行为。乙方如完成推荐、报告行为的,应将客户交易的相关资料转交甲方,并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为甲方与其所推荐的客户签署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承诺其所从事甲方委托的工作内容均不会侵犯此前曾受聘单位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上述行为,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对此概不负责。

5、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居间工作的,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甲

方付的居间服务报酬。

6、乙方对其所介绍的客户应善尽咨询的义务,对其所推荐的客户,乙方的言论介绍应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约定的内容,并使之明确投资的.风险性。若因乙方违反约定而导致客户利益受损的,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因此负担任何法律及赔偿责任。

7、乙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居间活动,并忠诚地报告或介绍商业机会。严禁乙方借甲方的名字或商号行不实、夸大的宣传并误导客户。若因此而造成他人的损害的,应当应承担一切可能的法律及赔偿责任。

8、乙方在完成居间服务的过程中,可以向其所推荐的客户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客户介绍甲方经营活动的相关情况,但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使用甲方的名义或商号、制作广告或其他方式对外宣传甲方的经营活动;

(2)变更、删除甲方所提供的公司背景、产品目录说明及相关文件作业流程;

(3)擅自使用甲方的商标、标识或自行印制名片。

(4)以甲方的名义签订任何合同。

9、乙方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如实向甲方报告,因提供虚假情况,损害甲方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用于居间活动的宣传资料,并免费为乙方进行相关培训。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报酬。

四、居间服务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月的15-20号(逢节假日顺延)。乙方应在每月结算日之前个工作日就该结算期间的合同总额以及已支/取的合同款金额进行确认、签字,由甲方按本条第1款的计算办法结算居间服务费用并支付给乙方。

3、应税所得,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乙方代缴税费。

五、竞业禁止及保密条款

1、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活动向冲突的行业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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